2023年纺织品和服装协议(模板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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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纺织品和服装协议(模板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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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言喻的美妙故事,总是能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在总结中,要注意语言的简洁明了,结构的合理有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纺织品和服装协议篇一

范本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小编收集了纺织品买卖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供方: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____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39;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____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1.托收承付;。

2.款到发货;。

3.银行汇票;。

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纺织品和服装协议篇二

tel:(021)*******fax:(021)********

e-mail:service@********

******加盟合同

一、合同各方

授权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上海市****路****大厦a座12a邮编:******

被授权方: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xxx

法定地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独家经营甲方的“******”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xxxxxxxx年xx月xx日至xxxxxxxx年xx月xx日止。

三、加盟经营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区域内成为“******”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贰万元/店。每个加盟店首次从甲方购进“******”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万元。

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4.5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8、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5、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7、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品牌,或以“******”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向甲方移交“******卡”会员登记名册;

d、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g、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纺织品和服装协议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租赁演出用服装道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由于演出需要,向甲方租赁服装道具共______件(套)。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______日,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租赁价格为______元/套/日,租金合计______元,押金______元。

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上述租金需在租赁服装道具前一次性付清租金,并交纳一定的押金,押金在协议结束后如无损毁等问题甲方需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乙方对甲方服装道具应按时归还,每延期一天,甲方按服装总价值的5%收取滞纳金。

第六条、乙方不得将该服装道具转借,转租他人,如乙方违约,应向甲方缴纳违约赔偿金(按服装道具价值的60%计算)。

第七条、乙方对甲方服装道具应妥善保管,如发生服装道具损坏,丢失现象,乙方应照价赔偿。

第八条、协议生效后,在协议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协议方,应按协议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协议,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在甲方所在地提起仲裁或者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协议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条、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协议内容。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__。

纺织品和服装协议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服装制作业务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价格、数量。

品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第二条,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20日内。

3 预付款:预付款20万元,其余款项于量体完后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加工形式。

1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 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 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

3 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第五条,乙方责任。

1 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 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千分之二/每日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七条,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百分之三十的货款作为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业务代表:

乙方单位盖章:

账号:

开户行:

行号:

签订日期: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的,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清点大件,检查样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但如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管理行政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

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出卖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方(甲方):xx杂货店

购方(乙方):xx小学

根据中心学校关于各校食堂大米必须实行定点统一采购的规定,为保证所购大米的质量,经我校食堂采购员对市场进行调查,选定xx杂货店作为我校大米的供给方,现经双方协商,特立此合同。

(一) 甲方供给乙方的大米必须是正规厂家提供的原装袋装米(有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标识)。

(二) 如果乙方发现甲方所提供的大米有质量问题,可以全部退给甲方,甲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三) 甲方成批量供给乙方大米时,价格可以略低于市场价。

(四) 乙方每次购入大米后,一个星期内付清货款,甲方必须向乙方出据收款凭证。

(五) 合同期为一年,即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

以上条款双方必须自觉遵守

此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纺织品和服装协议篇五

供货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一、双方订购产品协定下列条件:

二、乙方保证提供的服装符合国家的相关质量要求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样品质量标准。

三、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并收到甲方提供的订货单后天内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订购产品。

四、交货地点:

五、运输与包装方式:以乙方常规包装为准,运输方式为物流,货到达当地物流公司时,乙方通知甲方去取货,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以甲方所确认的服装颜色与实物色差值不得超过5%,色差值超过5%必须甲方重新确认。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甲方按合同约定款式布料、质量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予以收货,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八、尺码按工厂的标准尺码:甲方收货后,如对货品质量或尺寸有异议,须于10日内向乙方提出。

九、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收到货品数量为准。

十、付款方式:

1.甲方订货后须先向乙方支付50%的货款,当甲方收到全部货时,经验收合格后,当日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

2.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开具普通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

3.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银行为:银行户名: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十一、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乙方应该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如产品在甲方收获后10日内,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同意免费在3日内更换或修改,修改和更换后的交货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十二、违约责任:有下列情形的,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

1、乙方延迟交货3日以上的。

2、验收不合格率达5%的。

3、经修改或更换仍验收不合格的。

4、延迟付款3天以上的。

十三、本协议有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在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经双方确认的样式样板、面料、尺寸清单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授权代表: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联系电话: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联系电话:

纺织品和服装协议篇六

出卖人:

为切实贯彻执行合同法,保证买卖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9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分合同。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买卖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买卖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按买受人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确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买受人负担;如出卖人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出卖人负担。

第三条买受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买受人,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出卖人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买受人负担;对同城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买受人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买受人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出卖人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出卖人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买受人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10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15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买受人要求分批交货的,出卖人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出卖人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出卖人代办托运,如买受人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买受人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买受人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买受人负责仓储费用。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买受人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30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2/3以上的,出卖人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2/3以下的,出卖人应征得买受人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出卖人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买受人:

第一条。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买受人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买受人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出卖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买受人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出卖人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买受人。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买受人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出卖人过错,不可向出卖人提出索赔。但出卖人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买受人索赔。买受人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10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出卖人的,买受人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15天内,向出卖人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出卖人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5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买受人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买受人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天内通知出卖人,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出卖人负担。

由出卖人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买受人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买受人应在货到90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在15天内),向出卖人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30天内通知出卖人。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货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买受人收货后的60天,逾期出卖人可不受理。买受人向出卖人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出卖人应在接到“查询单”后15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出卖人供货的,出卖人可要求买受人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5元以下,残损在10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买受人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出卖人,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买受人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出卖人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30天内通知出卖人,逾期则出卖人可不受理,同时买受人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出卖人。出卖人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买受人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出卖人责任的退货,其损失由买受人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买受人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出卖人。

买受人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30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出卖人。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买受人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经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4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的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出卖人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买受人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买受人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

2.出卖人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出卖人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出卖人负担。

4.买受人未经出卖人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出卖人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5.买受人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买受人承担因提供给出卖人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出卖人或运输部门因处理买受人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出卖人保管的商品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依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没有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1份。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1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按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具体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出卖人盖章买受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纺织品和服装协议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xx服饰加盟店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甲方为拓展xx服饰产品在________市(地区)的营销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发展的诚意,同意乙方在该地区经销甲方的xx服饰公司产品。

乙方专卖店的经营场地必须以设在繁华地段或者大商场的专卖店作为营业场所,各专卖店可自行装修,但是必须以中等以上的装修水平对待.我们也将提供装修参考及一些宣传图片。

甲方暂时不向乙方收取任加盟费用,但首次进货金额不低于____万元,乙方可自愿预存金(需五千元以上),用于支付服装进货时的货款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以提高配货发货效率。

乙方向甲方进货价为产品吊牌价格的基础上打____折。折扣将根据乙方季/月度销售额进行调整,如销售额低于双方事先约定,将取消以上折扣。

乙方的零售价不得低于产品吊牌价格的____折(换季及特价处理等特殊商品公司另行规定)。

甲方所属的所有网站及其它销售机构不得接纳除乙方外____省____市____区(县)的任何批发或者零售客户。

乙方所有进货时,全款上时可享有百分之二十的调货率(收货起七内),特价品、低价品,不享有换货率。非全款上不享受换货。乙方每次调货时,服装附件不全或污损的不能调换。换货来回运费需要乙方承担。

若进货后发现次品,请在一周内告知甲方,并用相机详细记录暇砒处,说明次品原因,经甲方确认后,如果确属甲方原因,甲方应该给予无条件更换(限同款),换货费用由甲方支付。

双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和国家的政府管制或者战争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甲乙双方的责任。

如果甲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将本终止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所有的剩余预存金额,违约方按本协议约定所支付的违约金如果低于对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实际受到的损失(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则对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违约方进行补偿的权利,但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任何一方一次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不等于今后均放弃违约追偿。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如本协议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采用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或通讯的,是指该数据电文进入被通讯人的收件系统。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及预存金额到达(可银行转帐也可现金支付,银行转帐以凭证条为准)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盖章。

本协议—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关于服装促销的广告语。

关于服装订购合同范本「正规版」。

纺织品和服装协议篇八

合同编号:

保管人:

寄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

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保管物。

保管物名称:

性质:数量:

价值:

第二条保管场所:

第三条保管方法:

第四条保管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

第五条保管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

第六条保管物(是/否)有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

第七条保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

第八条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时,保管人应当验收,并给付保管凭证。

第九条寄存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第十条保管费(大写)元。

第十一条保管费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第十二条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时成立。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保管人名称:寄存人名称(姓名):

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

纺织品和服装协议篇九

乙方经对甲方之经营理念、营销模式、管理能力、服装加盟等多方位考察并表示认同接受,同时结合自身条件、可发展空间以及消费市场状况等各方面的商业环境,自愿加入服装批发体系,经甲乙双方本着充分协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总则。

1.1双方的法律关系:甲乙双都是独立自主互惠互利的合法经营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乙方不得有代表甲方行使权力的资格(另行授权除外),其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甲方对乙方及乙方对员工的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1乙方自愿投资店面,筹建服装门市不低于平方米,有,甲方提供服装货源。

2.2乙方签订本协议当,乙因在60天内,方在向甲方付还一合作权益金,返完为止。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3.1甲方拥有“服装生产与销售技术的所有权。

3.2为乙方从业人员(1—2人)提供专业,系统的理论和实际操作技术培训,同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内部技术资料,技术咨询等售后服务。

3.3甲方提供服装乙必须积极经营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4.1获得甲方“服装批发技术的使用权”。

4.2获得在甲方日常经营过程中专业技术咨询和指导的权利。

4.3未经授权甲方不得将服装任何方式传授给第三者。乙方网点,不得因市场价格波动而自行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提前中止合同并且乙方所付费用不予返还。

5.1本合同常年有效,如一年内乙方不向甲方交货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收合作权益金不予返还。

5.2如遇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5.3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异议,应本着协商的精神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向乙方提供的货源,运费由乙方承担配送方式及时间由甲方安排。乙方在收货后,应于三日内书面电话通知甲方。

7.1如果乙方免费铺货,然后货卖完了,在结帐,乙方必须完成每月元的服装销量。

7.5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服装产品60天内一次性结清货款。

7.6在合作中乙方月销售不到元的货款也应一次性付清元的货款。

7.6乙方在销售中月销售超出元的货款,甲方在超出的货款退百分之三奖励金给乙方。

7.8甲方在终止乙方合作时应退还向乙方所收的定金。

8.1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并且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应付定金足额到位后生效。

8..2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盖章:代表签字:

纺织品和服装协议篇十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经双方考查认定在________街合作开设_______服装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方式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1、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服装店,总投资为______万元。

2、甲:出资金额______元;联系方式______;占投资总额的______%。

3、乙:出资金额______元;联系方式______;占投资总额的______%。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协议。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__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协议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三人,

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三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双方决定由_______担任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决定经营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2)购进常用货物。

(3)支付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四条:收益分配。

1、每月____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________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

2、会员卡内金额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3、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五条:合作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1、合伙期满。

2、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3、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4、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第八条: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应承担总投资___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合作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______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以上协议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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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和服装协议篇十一

甲方(供货方):

乙方(采购方):

甲乙双方就服装订购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通过图片、视频、样品等方式向乙方提供产品信息,乙方通过甲方所提供信息进行选货,并在选货完成后将款式、码数、数量给予甲方。

2.乙方收货后,应立即验收产品款式、码数、数量是否与所需商品对应,如无异议,乙方应在十日内将50%余款支付给甲方,如十日内未付清余款,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做出相应赔偿。

1.如乙方所进商品,因非质量问题需要调换,应在进货日起九十日内调换,换货后的总金额应不低于调换货的进货金额,差额部分乙方补缺,且物流费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所进商品,因质量问题需要调换,应在进货日起九十日内调换,由调换货所产生的费用,遵循多退少补的原则,物流费由甲方承担。

甲方通过物流公司将货品直接发送到乙方所提供的位置。

乙方在收到商品后,应第一时间检查商品有无质量、货不对版、与提供的所需产品不符等问题,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协商解决。

1.本合同期限自年月年止。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30天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2.在供货周期内,乙方不得私自联系第三方供货商供货,一经查实,即时解除本供货合同,且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做出相应赔偿。

权利。

1.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条款监督,检查乙方的经营的情况;

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正或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做出相应赔偿。

义务。

1.甲方确保在同一供货区域不供货给第三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经营指导,且甲方新款到货后应及时告知乙方。

3.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合法自主经营。

4.甲方应保证产品均为真品,严格履行国家三包规定。

权利。

1.乙方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及地方经销甲方供给的商品;

2.乙方可自行在本区域内开设新店;

3.乙方有权采纳甲方的装修模式和内容及宣传方式,甲方应提供必要的信息;

4.乙方有权根据地方消费水平对零售价格自行调整;

义务。

1.同意甲方依据本合同条款对乙方的监督,检查;

2.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允许销售假货,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本供货。

合同,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因非双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意外事件,并导致双方的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时,遇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1.若甲方违反条款,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2.若乙方违反条款,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供货方(甲方签章):。

采购方(乙方签章):

企业服装店春节对联精选。

纺织品和服装协议篇十二

甲方:

乙方:

为共同开发、经营羽绒服、棉服等外贸产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条款: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年度(年月日至年月日)羽绒服、棉服外贸男装产品设计,甲方负责将乙方设计的产品进行生产、销售。

2、以甲方的名义对外销售双方合作的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

1、乙方负责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一年四季)的设计研发。

乙方应该在年月日前完成春季产品的设计;在年月日前完成夏季产品设计;在年月日前完成秋季产品设计;在年月日前完成冬季产品设计。

以上产品设计经过甲方认可后,甲方将该产品投入生产和销售。

乙方应努力确保研发产品具有时尚性,可销售性。

如果乙方设计的产品不具有时尚性、可销售性,或者如果将乙方设计的产品投入生产、销售将给双方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拒绝将该设计投入生产销售。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该知识产权仅供甲乙双方使用,甲乙双方在没有征得对方同意情况下不得单方将该知识产权转让或者委托、授权第三方使用。

3、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的销售和生产由甲方负责。甲方应该在认可乙方设计后的天内将该产品加工投入市场进行销售。

4、甲乙双方在该项目合作期间财务管理以甲方为主,乙方有权查询核对财务,有权复印取得财务资料。

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对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的利润分配采取按年度分红方式。

按以下顺序分配:

第一项:首先归还甲方为该项目研发、生产、销售所支付的全部款项。

乙方该30%利润中的25%的利润分配权。

第四条关于合作开发产品的借款约定。

在合作经营过程中,如合作产品需要资金周转时,甲方将保证无息出借资金给合作项目,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转。

双方实现销售收入时,优先安排归还甲方所出借的资金。

因资金不足,使接单不能足额完成,甲方要补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利益损失。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薪金(设计费用)人民币15万元。甲方在每年度结束15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如果双方按照第二款进行了利润分配,则不再向乙方支付薪金(设计费用)。

2、如果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当年净利润达到人民币1000万时,甲方无需根据该条第一款约定向乙方支付年薪(设计费用)人民币15万。

3、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汽车油费人民币1000元。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设计的任一季节产品不具有时尚性、可销售性,或者乙方设计的产品投入市场后未能达到双方预期的销售数额,甲方有权拒绝将该设计投入生产销售并可解除合同。

2、如果将乙方设计的产品进行生产、销售可能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可以拒绝将该产品投入生产销售并可解除合同。

3、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4、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5、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他方的经济利益,致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6、因情况变化,当事人各方经过协商同意。

7、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各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甲乙双方合作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股东的要求公开,各方有权查阅各种经营资料。

2、合作产品除由甲方生产、销售外,各方股东及亲戚不得从事该产品生产、销售,亦不得授权他人从事该产品生产和销售。

3、乙方除与甲方合作及自有的公司北京吉昌泰商贸有限公司外,不得在其他公司从事研发等相关的兼职业务。

4、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服装设计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未经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共同拥有知识产权的设计,款式转为其他公司财产或擅自使用。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本合同由各方合发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由各方于年月日在北京订立。

本合同正本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纺织品和服装协议篇十三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xx服饰加盟店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甲方为拓展xx服饰产品在________市(地区)的营销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发展的诚意,同意乙方在该地区经销甲方的xx服饰公司产品。

乙方专卖店的经营场地必须以设在繁华地段或者大商场的专卖店作为营业场所,各专卖店可自行装修,但是必须以中等以上的装修水平对待.我们也将提供装修参考及一些宣传图片。

甲方暂时不向乙方收取任加盟费用,但首次进货金额不低于____万元,乙方可自愿预存金(需五千元以上),用于支付服装进货时的货款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以提高配货发货效率。

乙方向甲方进货价为产品吊牌价格的基础上打____折。折扣将根据乙方季/月度销售额进行调整,如销售额低于双方事先约定,将取消以上折扣。

乙方的零售价不得低于产品吊牌价格的____折(换季及特价处理等特殊商品公司另行规定)。

甲方所属的所有网站及其它销售机构不得接纳除乙方外____省____市____区(县)的任何批发或者零售客户。

乙方所有进货时,全款上时可享有百分之二十的调货率(收货起七内),特价品、低价品,不享有换货率。非全款上不享受换货。乙方每次调货时,服装附件不全或污损的不能调换。换货来回运费需要乙方承担。

若进货后发现次品,请在一周内告知甲方,并用相机详细记录暇砒处,说明次品原因,经甲方确认后,如果确属甲方原因,甲方应该给予无条件更换(限同款),换货费用由甲方支付。

双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和国家的政府管制或者战争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甲乙双方的责任。

如果甲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将本终止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所有的剩余预存金额,违约方按本协议约定所支付的违约金如果低于对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实际受到的损失(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则对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违约方进行补偿的权利,但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任何一方一次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不等于今后均放弃违约追偿。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如本协议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采用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或通讯的,是指该数据电文进入被通讯人的收件系统。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及预存金额到达(可银行转帐也可现金支付,银行转帐以凭证条为准)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盖章。

本协议—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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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和服装协议篇十四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xx服饰加盟店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甲方为拓展xx服饰产品在________市(地区)的营销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发展的诚意,同意乙方在该地区经销甲方的xx服饰公司产品。

乙方专卖店的经营场地必须以设在繁华地段或者大商场的专卖店作为营业场所,各专卖店可自行装修,但是必须以中等以上的装修水平对待.我们也将提供装修参考及一些宣传图片。

甲方暂时不向乙方收取任加盟费用,但首次进货金额不低于____万元,乙方可自愿预存金(需五千元以上),用于支付服装进货时的货款及进货中所产生的费用,以提高配货发货效率。

乙方向甲方进货价为产品吊牌价格的基础上打____折。折扣将根据乙方季/月度销售额进行调整,如销售额低于双方事先约定,将取消以上折扣。

乙方的零售价不得低于产品吊牌价格的____折(换季及特价处理等特殊商品公司另行规定)。

甲方所属的所有网站及其它销售机构不得接纳除乙方外____省____市____区(县)的任何批发或者零售客户。

乙方所有进货时,全款上时可享有百分之二十的调货率(收货起七内),特价品、低价品,不享有换货率。非全款上不享受换货。乙方每次调货时,服装附件不全或污损的不能调换。换货来回运费需要乙方承担。

若进货后发现次品,请在一周内告知甲方,并用相机详细记录暇砒处,说明次品原因,经甲方确认后,如果确属甲方原因,甲方应该给予无条件更换(限同款),换货费用由甲方支付。

双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和国家的政府管制或者战争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甲乙双方的责任。

如果甲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将本终止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所有的剩余预存金额,违约方按本协议约定所支付的违约金如果低于对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实际受到的损失(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则对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违约方进行补偿的权利,但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任何一方一次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不等于今后均放弃违约追偿。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如本协议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采用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或通讯的,是指该数据电文进入被通讯人的收件系统。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及预存金额到达(可银行转帐也可现金支付,银行转帐以凭证条为准)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盖章。

本协议—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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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协议书汇总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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