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销售合同(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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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门销售合同(模板19篇)
时间:2023-11-13 05:52:03     小编:雁落霞

合同的解除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和约定的条件,避免一方违约导致损失。在撰写合同之前,我们应该充分了解交易双方的需求和要求,确保合同能够满足双方的期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案例,供大家参考。

木门销售合同篇一

第一条鉴于甲方为扩大"______"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家居生活的需求,不断拓宽______木门市场营销渠道,确保______木门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______木门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______木门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木门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条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三条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一条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二条乙方保证其用于______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______木门系列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一条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二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内______木门产品的特许经营权,并归属统一管理。

第一条鉴于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支持,甲方免收乙方特许经营加盟金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第二条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______元。

第三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四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______木门"商号。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一条:乙方享有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______木门特许经营权。

第二条:乙方享有甲方:特许经营结算价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如遇甲方调整产品价格,甲方以乙方定单签定生效日为准,根据调价执行日期确认是否执行调整后价格标准。

第三条:针对乙方开店所需样品,甲方按出厂价格7折一次性收取样品货款。此部分样品额应限制在500元/营业平米以内(按出厂价格计),此后乙方购货,甲方一律按购货基准价收取货款。

第四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有权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六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一条:乙方保证承担"______"品牌维护,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统一形象识别;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宣传口径;

统一价格策略;统一促销活动;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条: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和数量的卖场专用陈列,销售"______木门"产品。并保证进入甲方指定的建材超市。

第三条: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标准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四条:乙方保证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商品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五条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品牌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第六条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七条乙方保证不以"______"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八条乙方必须保证执行甲方指定的"区域市场统一标价"和"销售折扣标准",并执行甲方统一规划的市场促销活动。

第九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商品定单管理办法定货,并按现款现货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条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集团销售业务,原则上不许超出其有效经营区域,进行跨区域经营。如需跨区域开展集团销售业务,需向集团公司木门经营部申报项目,经木门经营部备案审批后,方可开展集团销售业务。

第十一条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______有关标识,停止与______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一条: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二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销售回款至少在万元以上,乙方开店三个月后,每月保底销售回款至少在万元以上。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保底销售回款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

第三条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四条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五条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本合同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及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六条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第三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一条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内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二条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条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条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对因有内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无偿组织维修,调换,对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问题的产品应进行有偿维修,调换。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并指导商品陈列,确保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和乙方销售。

第六条甲方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根据特许经营授权不同,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必要的安装服务工具,导购员和服务技工服装以及部分助销品和一定的广告支持。

第八条甲方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乙方业务人员,甲方有权给予直接的表彰和适当的奖励。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三条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五条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七条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八条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届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第一条一切带有表示"______"或与"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二条若乙方违反本章第一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的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一条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______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______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木门销售合同篇二

合同编号:。

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址:。

人:。

人:。

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址:。

人:。

务:。

号:。

第一章。

第一条。

鉴于甲方为扩大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家居生活的需求,不断拓宽木门市场营销渠道,确保木门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木门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

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木门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第一条。

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木门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条。

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三条。

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

保证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二条。

乙方保证其用于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木门系列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一条。

日至。

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二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

内木门产品的。

特许经营权,并归属。

统一管理.

特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一条。

鉴于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支持,甲方免收乙方特许经营加盟金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第二条。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

元.

第三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木门"商号.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

乙方权利。

第一条:乙方享有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木门。

特许经营权.

第二条:乙方享有甲方:。

特许经营结算价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

如遇甲方调整产品价格,甲方以乙方定单签定生效日为准,根据调价执行日期确认是否执行调整后价格标准.

第三条:针对乙方开店所需样品,甲方按出厂价格7折一次性收取样品货款.此部分样品额应限制在500元/营业平米以内(按出厂价格计),此后乙方购货,甲方一律按购货基准价收取货款.

第四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有权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六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七章。

乙方义务。

第一条:乙方保证承担品牌维护,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统一形象识别;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宣传口径;。

统一价格策略;统一促销活动;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条: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和数量的卖场专用陈列,销售"木门"产品.并保证进入甲方指定的建材超市.

第三条: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标准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四条:乙方保证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商品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五条。

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品牌。

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第六条。

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七条。

乙方保证不以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八条。

乙方必须保证执行甲方指定的"区域市场统一标价"和"销售折扣标准",并执行甲方统一规划的市场促销活动.

第九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商品定单管理办法定货,并按现款现货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条。

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有关标识,停止与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

甲方权利。

第一条: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二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销售回款至少在。

万元以上,乙方开店三个月后,每月保底销售回款至少在。

万元以上.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保底销售回款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

第三条。

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四条。

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五条。

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本合同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及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六条。

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第三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章。

甲方义务。

第一条。

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内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二条。

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条。

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条。

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对因有内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无偿组织维修,调换,对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问题的产品应进行有偿维修,调换.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并指导商品陈列,确保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和乙方销售.

第六条:甲方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根据特许经营授权不同,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必要的安装服务工具,导购员和服务技工服装以及部分助销品和一定的广告支持.

合同终止。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三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

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五条。

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七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八条。

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届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合同范本。

·批发商合同。

·产品代理协议。

所有权。

第一条:一切带有表示或与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二条:若乙方违反本章第一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的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附则:一,本合同文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

留存,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可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乙方执行第五章第二条规定后自动生效.附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附后)。

乙方《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附后).

方:xx集团有限公司。

方:。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期:。

期:。

本合同签定地:。

相关附件一:。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相关附件二:。

甲方《工商营业执照》粘贴处。

甲方《工商营业执照》粘贴处。

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提升木门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实现木门特许经营计划成员经济效益的化,并不断扩大木门市场占有率和市场覆盖面,特制定本运作细则.

第二条。

木门特许经营体系,是针对目前中国家装建材流通业经营现状和xx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规划的.特许经营受许人享受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共同探索具有特色的特许经营模式.

第三条。

木门特许经营体系服从《木门特许经营合同书》的要求,本细则作为《木门特许经营合同书》未尽事宜的具体补充.凡本细则未涉及部分,按xx集团木门经营部有关营销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章。

特许经营市场细分及特许经营分类。

第一条。

市场细分。

一级市场-------直辖市,省会,地市级重点城市。

二级市场-------地市级城市。

三级市场-------一般地市级城市,县级城市。

第二条。

特许经营分类。

一般特许经营------特许人(xx集团)将"木门"经营权直接或间接授予受许人,受许人在指定的区域内享有木门特许经营权.

木门销售合同篇三

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维护各自合法权益,本着自愿公平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备注:木门到货价为固定价格420元/套(本价格含运输、安装与五金配件等消耗品,不含发票),供货数量暂定,以货物到达工地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结算以实际到货验收数量为准。

1、合同自甲乙双方均签字之日起生效;。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先由乙方供货并安装,安装至第十层时,甲方拨付进度款金额为已安装完成木门数量的50%货款;至全部项目的木门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总货款的97%;余下3%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完毕时支付给乙方(注:质量保证期以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大合同中质量保证期同)。

3.1乙方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即日开始送货至甲方指定安装地点。

3.3按《木质门》和《木质门安装规范》进行产品质量和产品安装的验收;。

4.1本合同生效后,木门即可进行安装,施工进度与室内刮白工程同步,五金及配套消耗品由乙方提供。

4.4现场安装由乙方进行施工,安装过程中造成乙方所供木制品的损坏,乙方自行负责修理并承担修理费用。

4.7有偿维修服务内容包括:产品超出保修期限而进行的维修。

5.3双方确认采购的产品签订合同后,即开始生产,本合同签订后的三日内,甲方若对木制品的材质、尺寸、颜色、安装位置等有改动,需告知乙方销售人员,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如甲方改动方案在合同签订一周之后提出,产品已经备料但尚未制作完成,提出改动方队所造成的材料等费用损失及延迟交货等承担责任。

5.4乙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木门,并负责相关产品的运输和安装,在此过程中乙方自行承担相关安全责任,与甲方无关。

如一方违约按《合同法》相关规定向对方赔付经济损失。

合同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律程序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洞口尺寸确认单本订单的木门门扇尺寸由甲方提供,详细尺寸如下:

木门门套的制作是按门扇的尺寸配备门套,甲方应按照乙方所提供的洞口尺寸进行洞口的处理,详细尺寸如下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尺寸进行洞口的调整,如因甲方的洞口尺寸不符合造成木门不能安装,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甲方:乙方:

日期:

木门销售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及施工地点:

2、工程内容:

3、合同标的价格及数量。

二、工期。

1、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乙方在日内完成所有木门的安装。

2、因为乙方原因,延误工期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必须按照合同总价的1%支付甲方违约金。

3、因为甲方原因,乙方不能按时进场,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任何禁忌损失,工期顺延。

4、发生不可抗力延误工期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签订合同时预付工程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比例为工程价款的85%,预付款抵扣。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98%,保留2%的质保金在1年质保期后无质量缺陷返还。

3、甲方以支票方式向乙方付款。

4、乙方向甲方出具保真正规发票。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在能力范围内有义务在乙方施工期间给予乙方必要的方便,免费提供水、电及工人住宿。

2、由甲方提供的洞口尺寸和相关材料。乙方测量门洞尺寸并保证尺寸符合安装要求。

3、文明施工、避免扰民、遵守甲方相关的施工制度,并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及其它相关责任。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中途要求终止本合同,除赔偿对方实际经济损失外,还需支付对方违约金一万元。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双方若发生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交当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或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七、质量验收条款。

质量达到规定范围内的优良标准(以样品为准)本产品保修期一年。

八、其它。

1、本工程以上数量为预算,最终以实际安装数量结算。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木门销售合同篇五

甲方:__会馆(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卖场的正常运营,促进乙方所经营系列酒水的销售,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下列产品的供货商,经双方协商就供求关系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所需下列产品的供货商:

酒类:系列。

二、乙方为促进以上产品在甲方卖场的销售,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赞助人民币元作为乙方系列产品的广告宣传费,乙方提供若干台展示柜给甲方无偿使用,甲方负责展示柜的日常管理,包括清洁,正确使用,保养及维修。

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所供酒系列作及时报价。乙方所供其他产品价格如有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价格统一,结算按标准市价。

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经营所需增加供货品种。

五、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供产品的合法“三证”。乙方负责的酒水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产品;。

2.乙方所供产品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如发现酒水质量不合格或出现其他质量问题,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市场聚倍的补偿;。

4.如发现假酒现象,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假一赔十”的补偿;。

乙方所供系列品种价格见《附表》。

六、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书面或口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必须将货品送到甲方仓库,如遇市场短缺等特殊情况除外。送货费用由乙方自理。

七、乙方送货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有关送货规定。货收妥,由甲方开具相关验收单交乙方作为结算凭证。

八、结算方式:

货到甲方现场经双方验收完毕,由甲方支付乙方本批次货款的60%,余款40%待二次进货时付清,依此类推。

九、因甲方经营原因(如停业、拖欠货款,阻止乙方销售等),造成本协议不能正常执行时,合同顺延。

十、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一、协议有效期内,未尽事宜,另商议,按补充协议方案签定。

十二、协议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产生纠纷,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移交合同签订地司法部门解决。

十三、本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木门销售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一、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为甲方制作安装项目工地木门。

1、木门数量约樘。

2、开工时间:

3、竣工时间:

4、每樘门价格元。

二、要求: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制作安装,相关方确认封样认可后方可制作。乙方保证产品质量与样品一致。

2、乙方到甲方工地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工作,争做单项工程和精神文明双优先。

3、甲方如发现本工程质量或相关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书面),乙方及时更改或采取相应的完善措施,以达到甲方的要求为准。

4、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基本工作和生活环境,并作好相关协调工作,甲方应为现场安装工人做好安全并购买工地保险。

5、产品到达工地后,甲方须提供货场及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协同乙方人员做好成品保护。

6、乙方提供的产品包括门框、门扇、小五金等,但不含锁具,并进行现场安装和油漆。

三、付款方式:

1、定货金额:

2、门框安装完毕。

3、门扇进场安装。

4、油漆进场漆刷。

5、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总款。

6、如果超时未付清余款,按当时银行最高利息支付欠款利息及余款本金。

四、纠纷解决:

双方本着真诚务实的态度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先协商后解决,如果双方在约定最后期限未履约解决。将诉讼当地法院裁决。

五、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开户行:__银行西区支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木门销售合同篇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名称及施工地点:

2.、工程内容:

3、合同标的价格及数量。

1、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乙方在日内完成所有木门的安装。

2、因为乙方原因,延误工期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必须按照合同总价的1%支付甲方违约金。

3、因为甲方原因,乙方不能按时进场,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任何禁忌损失,工期顺延。

4、发生不可抗力延误工期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甲方在签订合同时预付工程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比例为工程价款的85%,预付款抵扣。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98%,保留2%的质保金在1年质保期后无质量缺陷返还。

3、甲方以支票方式向乙方付款。

4、乙方向甲方出具保真正规发票。

1、甲方在能力范围内有义务在乙方施工期间给予乙方必要的方便,免费提供水、电及工人住宿。

2、由甲方提供的洞口尺寸和相关材料。乙方测量门洞尺寸并保证尺寸符合安装要求。

3、文明施工、避免扰民、遵守甲方相关的施工制度,并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及其它相关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中途要求终止本合同,除赔偿对方实际经济损失外,还需支付对方违约金一万元。

本合同双方若发生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交当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或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质量达到规定范围内的优良标准(以样品为准)本产品保修期一年。

1、本工程以上数量为预算,最终以实际安装数量结算。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木门销售合同篇八

合同编号:。

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身份证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鉴于甲方为扩大"xx"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家居生活的需求,不断拓宽xx木门市场营销渠道,确保xx木门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xx木门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xx木门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合同宗旨。

第一条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xx木门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条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三条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保证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二条乙方保证其用于xx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xx木门系列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一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二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内xx木门产品的特许经营权,并归属统一管理。

特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一条鉴于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支持,甲方免收乙方特许经营加盟金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第二条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元。

第三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当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四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xx木门"商号。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乙方权利。

第一条:乙方享有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xx木门特许经营权。

第二条:乙方享有甲方:特许经营结算价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当中如遇甲方调整产品价格,甲方以乙方定单签定生效日为准,根据调价执行日期确认是否执行调整后价格标准。

第三条:针对乙方开店所需样品,甲方按出厂价格7折一次性收取样品货款。此部分样品额应限制在500元/营业平米以内(按出厂价格计),此后乙方购货,甲方一律按购货基准价收取货款。

第四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有权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六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七章乙方义务。

第一条:乙方保证承担"xx"品牌维护,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统一形象识别;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宣传口径;。

统一价格策略;统一促销活动;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条: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和数量的卖场专用陈列,销售"xx木门"产品。并保证进入甲方指定的建材超市。

第三条: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标准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四条:乙方保证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商品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五条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品牌。

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第六条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七条乙方保证不以"xx"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八条乙方必须保证执行甲方指定的"区域市场统一标价"和"销售折扣标准",并执行甲方统一规划的市场促销活动。

第九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商品定单管理办法定货,并按现款现货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条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集团销售业务,原则上不许超出其有效经营区域,进行跨区域经营。如需跨区域开展集团销售业务,需向集团公司木门经营部申报项目,经木门经营部备案审批后,方可开展集团销售业务。

第十一条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xx有关标识,停止与xx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甲方权利。

第一条: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二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销售回款至少在万元以上,乙方开店三个月后,每月保底销售回款至少在万元以上。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保底销售回款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

第三条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四条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五条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本合同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及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六条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第三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章甲方义务。

第一条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内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二条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条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条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对因有内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无偿组织维修,调换,对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问题的产品应进行有偿维修,调换。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并指导商品陈列,确保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和乙方销售。

第六条:甲方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根据特许经营授权不同,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必要的安装服务工具,导购员和服务技工服装以及部分助销品和一定的广告支持。

第八条:甲方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乙方业务人员,甲方有权给予直接的表彰和适当的`奖励。

第十章合同终止。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三条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五条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七条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八条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届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一章所有权。

第一条:一切带有表示"xx"或与"xx"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二条:若乙方违反本章第一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的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xx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xx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____________公司印章: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定地:____________。

木门销售合同篇九

合同编号:

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号:

第一条鉴于甲方为扩大"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家居生活的需求,不断拓宽__________木门市场营销渠道,确保__________木门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__________木门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__________木门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_木门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条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三条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一条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二条乙方保证其用于__________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__________木门系列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一条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二条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内__________木门产品的_____特许经营权,并归属_____统一管理。

第一条鉴于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支持,甲方免收乙方特许经营加盟金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第二条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_____元。

第三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四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__________木门"商号。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一条:乙方享有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__________木门特许经营权。

第二条:乙方享有甲方:特许经营结算价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如遇甲方调整产品价格,甲方以乙方定单签定生效日为准,根据调价执行日期确认是否执行调整后价格标准。

第三条:针对乙方开店所需样品,甲方按出厂价格7折一次性收取样品货款。此部分样品额应限制在500元/营业平米以内(按出厂价格计),此后乙方购货,甲方一律按购货基准价收取货款。

第四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有权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六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一条:乙方保证承担"__________"品牌维护,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统一形象识别;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宣传口径;。

统一价格策略;统一促销活动;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条: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和数量的卖场专用陈列,销售"__________木门"产品。并保证进入甲方指定的建材超市。

第三条: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标准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四条:乙方保证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商品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五条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品牌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第六条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七条乙方保证不以"__________"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八条乙方必须保证执行甲方指定的"区域市场统一标价"和"销售折扣标准",并执行甲方统一规划的市场促销活动。

第九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商品定单管理办法定货,并按现款现货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条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集团销售业务,原则上不许超出其有效经营区域,进行跨区域经营。如需跨区域开展集团销售业务,需向集团公司木门经营部申报项目,经木门经营部备案审批后,方可开展集团销售业务。

第十一条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__________有关标识,停止与__________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一条: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二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销售回款至少在_____万元以上,乙方开店三个月后,每月保底销售回款至少在_____万元以上。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保底销售回款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

第三条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四条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五条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本合同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及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六条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第三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一条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内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二条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条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条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对因有内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无偿组织维修,调换,对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问题的产品应进行有偿维修,调换。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并指导商品陈列,确保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和乙方销售。

第六条甲方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根据特许经营授权不同,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必要的安装服务工具,导购员和服务技工服装以及部分助销品和一定的广告支持。

第八条甲方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乙方业务人员,甲方有权给予直接的表彰和适当的奖励。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三条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五条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七条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八条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届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第一条一切带有表示"__________"或与"_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二条若乙方违反本章第一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的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一条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__________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__________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

日期:

木门销售合同篇十

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身份证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鉴于甲方为扩大""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家居生活的需求,不断拓宽木门市场营销渠道,确保木门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木门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木门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合同宗旨。

第一条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木门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条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三条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保证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二条乙方保证其用于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木门系列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一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一条鉴于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支持,甲方免收乙方特许经营加盟金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第二条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元.

第三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四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木门"商号.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乙方权利。

第一条:乙方享有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木门特许经营权.

第二条:乙方享有甲方:特许经营结算价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如遇甲方调整产品价格,甲方以乙方定单签定生效日为准,根据调价执行日期确认是否执行调整后价格标准.

第三条:针对乙方开店所需样品,甲方按出厂价格7折一次性收取样品货款.此部分样品额应限制在500元/营业平米以内(按出厂价格计),此后乙方购货,甲方一律按购货基准价收取货款.

第四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有权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六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七章乙方义务。

第一条:乙方保证承担""品牌维护,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统一形象识别;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宣传口径;。

统一价格策略;统一促销活动;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条: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和数量的卖场专用陈列,销售"木门"产品.并保证进入甲方指定的建材超市.

第三条: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标准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四条:乙方保证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商品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五条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品牌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第六条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七条乙方保证不以""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八条乙方必须保证执行甲方指定的"区域市场统一标价"和"销售折扣标准",并执行甲方统一规划的市场促销活动.

第九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商品定单管理办法定货,并按现款现货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条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集团销售业务,原则上不许超出其有效经营区域,进行跨区域经营.如需跨区域开展集团销售业务,需向集团公司木门经营部申报项目,经木门经营部备案审批后,方可开展集团销售业务.第十一条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第十二条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有关标识,停止与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甲方权利。

第一条: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二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销售回款至少在万元以上,乙方开店三个月后,每月保底销售回款至少在万元以上.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保底销售回款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

第三条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四条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五条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本合同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及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六条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第三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章甲方义务。

第一条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内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二条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条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条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对因有内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无偿组织维修,调换,对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问题的产品应进行有偿维修,调换.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并指导商品陈列,确保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和乙方销售.

第六条:甲方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根据特许经营授权不同,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必要的安装服务工具,导购员和服务技工服装以及部分助销品和一定的广告支持.

第八条:甲方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乙方业务人员,甲方有权给予直接的表彰和适当的奖励.

第十章合同终止。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三条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五条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七条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八条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届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销售合同范本·家电销售合同·煤炭销售合同。

·房产销售合同·批发商合同·图书销售合同。

·产品代理协议·中英文销售合同·垫底销售合同。

第十一章所有权。

第一条:一切带有表示""或与""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二条:若乙方违反本章第一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的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附则:一,本合同文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留存,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可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乙方执行第五章第二条规定后自动生效.

乙方《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附后).

甲方:xx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公司印章:公司印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日期:

木门销售合同篇十一

第一条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内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二条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条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条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对因有内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无偿组织维修,调换,对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问题的产品应进行有偿维修,调换.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并指导商品陈列,确保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和乙方销售.

第六条:甲方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根据特许经营授权不同,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必要的安装服务工具,导购员和服务技工服装以及部分助销品和一定的广告支持.

第八条:甲方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乙方业务人员,甲方有权给予直接的表彰和适当的奖励.

第十章合同终止。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三条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五条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七条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八条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届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一章所有权。

第一条:一切带有表示。

第二条:若乙方违反本章第一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的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乙方:年月日:

木门销售合同篇十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名称及施工地点:

2.、工程内容:

3、合同标的价格及数量。

1、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乙方在日内完成所有木门的安装。

2、因为乙方原因,延误工期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必须按照合同总价的1%支付甲方违约金。

3、因为甲方原因,乙方不能按时进场,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任何禁忌损失,工期顺延。

4、发生不可抗力延误工期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甲方在签订合同时预付工程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比例为工程价款的85%,预付款抵扣。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98%,保留2%的质保金在1年质保期后无质量缺陷返还。

3、甲方以支票方式向乙方付款。

4、乙方向甲方出具保真正规发票。

1、甲方在能力范围内有义务在乙方施工期间给予乙方必要的方便,免费提供水、电及工人住宿。

2、由甲方提供的洞口尺寸和相关材料。乙方测量门洞尺寸并保证尺寸符合安装要求。

3、文明施工、避免扰民、遵守甲方相关的施工制度,并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及其它相关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中途要求终止本合同,除赔偿对方实际经济损失外,还需支付对方违约金一万元。

本合同双方若发生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交当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或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质量达到规定范围内的优良标准(以样品为准)本产品保修期一年。

1、本工程以上数量为预算,最终以实际安装数量结算。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木门销售合同篇十三

甲方:乙方:

备注:木门到货价为固定价格420元/套(本价格含运输、安装与五金配件等消耗品,不含发票),供货数量暂定,以货物到达工地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结算以实际到货验收数量为准。

二、合同生效日期和付款方式

1、合同自甲乙双方均签字之日起生效;。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先由乙方供货并安装,安装至第十层时,甲方拨付进度款金额为已安装完成木门数量的50%货款;至全部项目的木门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总货款的97%;余下3%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完毕时支付给乙方(注:质量保证期以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大合同中质量保证期同)。

三、产品交货周期和验收标准。

3.1乙方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即日开始送货至甲方指定安装地点。

3.3按《木质门》和《木质门安装规范》进行产品质量和产品安装的验收;。

四、安装和保修范围。

4.1本合同生效后,木门即可进行安装,施工进度与室内刮白工程同步,五金及配套消耗品由乙方提供。

4.4现场安装由乙方进行施工,安装过程中造成乙方所供木制品的损坏,乙方自行负责修理并承担修理费用。

4.7有偿维修服务内容包括:产品超出保修期限而进行的维修。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3双方确认采购的产品签订合同后,即开始生产,本合同签订后的三日内,甲方若对木制品的材质、尺寸、颜色、安装位置等有改动,需告知乙方销售人员,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如甲方改动方案在合同签订一周之后提出,产品已经备料但尚未制作完成,提出改动方队所造成的材料等费用损失及延迟交货等承担责任。

5.4乙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木门,并负责相关产品的运输和安装,在此过程中乙方自行承担相关安全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按《合同法》相关规定向对方赔付经济损失。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律程序解决。

八、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洞口尺寸确认单本订单的木门门扇尺寸由甲方提供,详细尺寸如下:

木门门套的制作是按门扇的尺寸配备门套,甲方应按照乙方所提供的洞口尺寸进行洞口的处理,详细尺寸如下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尺寸进行洞口的调整,如因甲方的洞口尺寸不符合造成木门不能安装,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甲方:乙方:

木门销售合同篇十四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此合同,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具体条款:

1、进场交货时间:____年_____月____日。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

1、甲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标gb17565---1998《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2、甲方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等相关资料及其他相应手续,甲方保证防盗门通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

3、防盗门安装完毕后,乙方根据本合同质量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正式移交给甲方,货到指定地点至安装完成期间由乙方负责保管。

4、材质配件要求:门扇板厚1.2mm,门框板厚0.6mm,

甲方负责产品运输至乙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1、甲方负责防盗门安装且在到货现场施工条件具备情况下一定时间内安装完毕。

2、甲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乙方工地有关安全管理。

本防盗门价格共计________元整,合同签订后乙方预付甲方定金元,安装后付80%,余款一个月内付清.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

2、甲方若因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应负责维修、更换、并赔偿乙方损失。

1、产品保修期:产品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完后壹年。

2、甲方负责免费按批调换经业主装修后的防盗门锁芯,锁体。

3、本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所有商定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如补充协议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不因人事变动而影响本合同的权利义务。

2、如果合同双方产生争议,应根据《合同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双方所在地靖边人民法院裁决。

3、同在双方履行完义务后自然终止。

4、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木门销售合同篇十五

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自愿订立,根据本合同规定条款,乙方同意购买,甲方同意销售下列产品。

1、乙方购买甲方的门,确定好款式、颜色、质量后,需支付甲方30%定金,合计____元,货到后再付50%,合计_____元,才进行安装,安装完毕后付清余款合计____元。

2、安装完成:在甲方给乙方规定的时间(一般安装完三天内)或者以扣押资金的方式及其他理由未能付清款,视为拖欠费,由乙方另行付给甲方门款每日20%的违约金和经济损失费。

3、本栋楼共五层,按每层为一个结算单位,门框门扇安装完毕后付工程量总款的90%,验收合格后付余款的10%。

4、门已安装好在乙方房内,乙方未付清之前门的所有权归甲方,甲方有权强行拆走已安装好的门,且不退还已付的款,以作为甲方的损失费,如乙方损坏门乙方也要赔偿,甲方拆门时对乙方墙体产生的损坏以及乙方故意阻止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安装时根据甲方的安装方式进行安装,乙方不能要求甲方改变安装方式,如乙方要求甲方根据乙方的方式进行安装,则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不给予保修。

2、保修时间为1年,从订单之日起一月后计算,终生免费维(维修时需出具资料证明,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五金、锁具不属于保修范围,因用户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不保修。

3、安装时间,门在乙方房内如遇到其它原因对门产生的损坏,非甲方人员所为,应由乙方负责。

4、安装完成,乙方必须马上验收,如有质量问题提前通知甲方,以备善后处理,若乙方验收后,有不合格的,一天之内没有通知甲方,则甲方视为已合格,以后甲方只按合同规定实行。

5、安装时出现的细微问题,甲方不予追究。

6、乙方不按规定时间付款,或者未付清款不给保修,出质。

1、自订单之日起30天左右到货。

2、如遇天灾、地震、车祸、冰冻等不可抗拒灾害产生的延迟,甲方在一周内通知乙方,并在一个月内提供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

3、货运到乙方房内,由乙方详细检查收货,如被盗或受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

4、生产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运输中出现的细微问题(如点滴痕迹、凹凸等)不予追究,重大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但必须在收货时提出,安装后提出的甲方不予认可。

5、若运输中对门造成的损失和货运部的失误等各种因素导致的延期,乙方不予追究,乙方只能要求甲方重做,但时间需根据合同的规定自延长,若乙方将就收货,安装完成就要付清余款,否则视为拖欠处理,乙方若选择退货,但定金不能退,以作为甲方的损失。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木门销售合同篇十六

合同编号:。

甲 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乙 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职 务:。

身 份 证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鉴于甲方为扩大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家居生活的需求,不断拓宽木门市场营销渠道,确保木门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木门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 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木门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一条 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木门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条 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三条 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 保证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二条 乙方保证其用于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木门系列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二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 内木门产品的 特许经营权,并归属 统一管理.

特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一条 鉴于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支持,甲方免收乙方特许经营加盟金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第二条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 元.

第三条 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四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木门"商号.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 乙方权利。

第一条:乙方享有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木门 特许经营权.

第二条:乙方享有甲方: 特许经营结算价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 如遇甲方调整产品价格,甲方以乙方定单签定生效日为准,根据调价执行日期确认是否执行调整后价格标准.

第三条:针对乙方开店所需样品,甲方按出厂价格7折一次性收取样品货款.此部分样品额应限制在500元/营业平米以内(按出厂价格计),此后乙方购货,甲方一律按购货基准价收取货款.

第四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有权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六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七章 乙方义务。

第一条:乙方保证承担品牌维护,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统一形象识别;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宣传口径;。

统一价格策略;统一促销活动;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条: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和数量的卖场专用陈列,销售"木门"产品.并保证进入甲方指定的建材超市.

第三条: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标准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四条:乙方保证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商品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五条 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品牌。

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第六条 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七条 乙方保证不以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八条 乙方必须保证执行甲方指定的"区域市场统一标价"和"销售折扣标准",并执行甲方统一规划的市场促销活动.

第九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商品定单管理办法定货,并按现款现货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集团销售业务,原则上不许超出其有效经营区域,进行跨区域经营.如需跨区域开展集团销售业务,需向集团公司木门经营部申报项目,经木门经营部备案审批后,方可开展集团销售业务.

第十一条 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有关标识,停止与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 甲方权利。

第一条: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二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销售回款至少在 万元以上,乙方开店三个月后,每月保底销售回款至少在 万元以上.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保底销售回款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

第三条 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四条 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五条 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本合同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及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六条 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第三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章 甲方义务。

第一条 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内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二条 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条 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木门销售合同篇十七

甲方:

乙方:

一、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为甲方制作安装项目工地木门。

1、木门数量约樘。

2、开工时间:

3、竣工时间:

4、每樘门价格元。

5、合同总价约元。

二、要求: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制作安装,相关方确认封样认可后方可制作。乙方保证产品质量与样品一致。

2、乙方到甲方工地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工作,争做单项工程和精神文明双优先。

3、甲方如发现本工程质量或相关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书面),乙方及时更改或采取相应的完善措施,以达到甲方的要求为准。

4、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基本工作和生活环境,并作好相关协调工作,甲方应为现场安装工人做好安全并购买工地保险。

5、产品到达工地后,甲方须提供货场及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协同乙方人员做好成品保护。

6、乙方提供的产品包括门框、门扇、小五金等,但不含锁具,并进行现场安装和油漆。

三、付款方式:

1、定货金额:

2、门框安装完毕。

3、门扇进场安装。

4、油漆进场漆刷。

5、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总款。

6、如果超时未付清余款,按当时银行最高利息支付欠款利息及余款本金。

四、纠纷解决:

双方本着真诚务实的态度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先协商后解决,如果双方在约定最后期限未履约解决。将诉讼当地法院裁决。

五、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木门销售合同篇十八

一、产品名称产品价格。

规格。

单价。

备注。

2400_____900。

1050。

门芯板做实五金包括猫眼、防盗链、门吸、五寸不锈钢合页三块。

2100_____900。

950。

门芯板做实五金包括猫眼、防盗链、门吸、五寸不锈钢合页三块。

2100_____750。

950。

门芯为框架结构五金包括门吸、五寸不锈钢合页三块、门锁所配五金经为甲方验证的产品。

乙方负责安装甲方所提的锁具,但甲方提供的锁具不在乙方保修范围内。

二、付款方式、

订货下单预付75%的货款,货到现场预付22%,安装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

三、产品交货周期和验收标准。

1.在甲方预付定金之日起乙方下单生产。

2.甲方必须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如甲方未付清合同规定的进度款,乙方有权拒绝甲方送货及安装。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有甲方承担。

四、安装和保修范围。

1.木门交货后即可安装,具体安装进度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3.乙方对出售的木门出现非人为损坏提供一年的保修服务,具体保修内容:_________________油漆起泡、起皮;门扇、门套、口线等木制品,在非受潮和浸泡的情况下严重变形开裂;门扇分层。

4.乙方所提供的锁具非人为破坏质保一年。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门颜色的色板。

2.实际生产的产品若与甲方所提供的纹理、颜色上有差异属于正常范围。

3.本合同签订的木门是乙方专为甲方定制的产品,除非材质尺寸和颜色与本合同严重不符,否则一律不与退货。

4.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合同附件(洞孔尺寸确认清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木门销售合同篇十九

合同编号:。

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

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身份证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乙方保证承担“xx”品牌保护,推广的任务和义务,自觉保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名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统一形象辨认;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宣传口径;。

产品代理协议。

第十一章所有权。

第一条:一切带有表现“xx”或与“xx”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应用甲方供给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第二条:若乙方违背本章第一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义务外,还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丧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的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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