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备合同(优秀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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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合同(优秀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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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解除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生效。编写合同时要注意细节,确保合同的全面性和准确性。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签署合同之前要确保双方都理解合同的内容和意义。

电力设备合同篇一

乙方:(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有甲方一台630kva变压器及其相关的设备委托给乙方采购,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特订立以下合同:

1、采购的主要设备:甲方的'630kva变压器,高压计量柜,高压进出线柜,低压配电柜,高压柱上开关以及配套高、低压电线、电缆,10kv避雷器、10kv跌落保险等。

3、乙方必须保证所采购设备的质量,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

4、甲、乙双方在合同价格约定时,包括发票费用,乙方必须提供普通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5、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设备送电后按照规定给甲方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

6、本协议签订后即具法定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时间:

电力设备合同篇二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2.“供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和各种文字说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规定。

8.“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9.“临时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一规定的保证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0.“最终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台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

12.“电厂”是指_________电厂。

13.“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直至最终验收证书签发相关的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服务。

14.“现场”是指位于_________,由需方为建设电厂所选定的地方。

15.“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_________备用部件,根据附近件二足够3年运行用。

16.“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进行的试运行。

17.“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个完整机组。

18.“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它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20.“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21.“开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设备的工程项目已被正式列入(国家)开工计划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合同标的本合同所定设备将用_________项目。

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_________。

第二条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条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条供方详细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条供方供应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条本合同包括为保证所供应的设备安全可靠、高效正常运行与维护所必须的专用工具与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其中也包括技术配合和现场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图纸、资料、说明书等等)。

第二章供货范围。

第七条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二。

第八条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一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第三章合同价格。

第九条供方按本合同供应的_________套合同设备总价格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________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________元。

该价格还包括供方所应纳的税、技术资料(含邮递费用)和技术配合、技术服务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码头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第十条按合同供货范围(分部套及技术服务费)的分项价格见附件六。

第十一条本价格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若因需方原因推迟交货期,其价格变动按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四章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条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票汇。

第十四条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供方在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预付款。

(1)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0%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开始日期起1个月内,且供方在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超过2个月,则合同交货期开始顺延,顺延时间为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减去2个月;顺延时间每超过6个月,则合同价增加_________%,顺延时间不到六个月则合同价不变。(注:第十四条1和第十四条2付款之和为合同总价款的10%)

3.货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交给指定的运输部门,在办理好全部运输手续后,应将全套的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在30天内验明上述文件无误后,支付该批货物货款的80%。

4.每套合同设备经168小时试运行通过并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8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80%。

5.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在供方提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应在一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

(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条付款时间以需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条计算迟交款违约金的依据。

第五章交货。

第十六条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具体分部套交货时间详见附件四。

第十七条交货地点:凡供方制造的部套为供方厂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凡供方分包给其它单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须返供方厂的部套外),其交货地点为分包单位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没有铁路专用线/码头,则供方的交货地点为附近的铁路货运站(车上)/码头(船上)。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规定向需方提供预计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60)天前及(10)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第二十一条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条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货物始发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条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第二十条需方可委托供方负责代办设备运输,运杂费、保险费等均由需方承担。供方需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

第二十一条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火车车辆/船发出(24)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第二十二条发货计划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第二十三条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经双方确认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在(6)个月内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交,运到指定目的车站/码间,并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条供方应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作电厂设计所需的厂家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规定提供全部安装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每套合同设备(10)套。应分别列出上述图纸技术文件的清单及符合附件三规定的交付进度。

第二十五条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供方应在(24)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条技术资料以交邮印截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九十六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提前(15)天通知需方交运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上述需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由需方负担仓储费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该批设备的款项。

第二十九条到货站(整车)/码间(整船):_________,(零担)/(散货):_________。

第三十条收货单位:_________。

第六章包装与标记。

第三十一条供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79)机电联字第1029号文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和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第三十二条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第三十三条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第三十四条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第三十五条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2份。

第三十六条附件二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台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第三十七条备品备件及工具应分别包装并按第三十二条注明上述内容。

第三十八条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第三十九条栅格式箱子及/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它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四十条所有带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第四十一条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第四十二条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这些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第四十三条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第四十四条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供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需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供方7天内到达现场调查。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险公司交涉,需方协助供方尽快处理,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条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_________内返供方。

第七章技术服务与联络。

第四十六条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和图纸进行安装、分部调试、启动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第四十七条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第四十八条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第四十九条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

第五十条如遇有重大问题需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没有非常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第五十一条各次会议及其它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

第五十二条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条需方有权将供方的设备设计、安装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关合同设备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需方和有关各方,需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

第五十四条为合同设备安装工程而雇佣的其它合同商,对盖有“密件”印章的图纸文件,需方应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条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参加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事前通过供方征得需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第五十六条对于供方主要部件的订货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应对其分包商的一切有关供货范围、设备及技术接口等问题负责。

第五十七条对于需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供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五十八条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在本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需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10)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第九十七条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第五十九条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七。

第八章质量监造与检验。

第六十条供方应在本合同签字日起(3)个月内,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需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厂代表,在电力工业部驻厂总代表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确认。需方监造检验的标准应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应标准。供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六十二条需方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项目见附件五。

第六十三条供方应为需方驻厂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下列方便:

1.根据本合同设备每一个月度生产进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检验计划;。

3.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驻厂代表有权查(借)阅供方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或称不一致性报告)及附件五规定的有关文件。对于检验记录,如需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供方应提供方便。

4.向需方驻厂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条需方的监造检验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需方厂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第六十五条需方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需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签字,供方须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交务主动及时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十六条不论需方人员是否参加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需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第六十七条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供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对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设备,还应有全套需方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六十八条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范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14)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供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需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3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第六十九条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第七十条供方对上述索赔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14)天内提出复议,否则索赔即告成立。如有异议,双方需进行协商,如果供方认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个月)内,自费派代表赴检验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第七十一条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请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二条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尽快修理、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三条供方修理或换货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进度为原则,但不迟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3个月,对于关键部件重新供应的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七十四条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工程设备储放场之日起的6个月。

第七十五条本章以上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第九章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第七十六条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双方应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建成投产。

第七十七条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进行。

第七十八条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并应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3个月。在此期间,如合同设备都能安全稳定运行,即可由双方选择适当时间进行性能验收试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第七十九条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下连续稳定运行168小时完毕后,应在6个月内进行。

当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行稳定,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指标,则考核认为合格。此后10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第八十一条和第九十二条办理。

第八十条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由供方免费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条件下,需方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一条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时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时,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验收试验结束后(2)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第八十二条在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经双方确认: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第十章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此后10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并由供方代表会签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供方仍有义务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第八十三条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之日起(36)个月内,如因非供方原因该合同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15天内,应由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168小时后,如果非从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6)个月,则此后15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四条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两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15天内按照第九十条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第八十五条按第七十九条及第八十二条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设备性能和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陷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通常为一年)。

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及第八十九条1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第八十六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供方提出请求时,需方应作好安排以便进行上述工作。供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基人员的费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调换设备或由于供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用(所用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平计费):p=ah+m+cm。

第十章保证与索赔。

第八十七条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36)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第九章和第十章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十八条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的成套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是清晰、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利用小时数要求大于(6500)小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运行小时数要求大于(7500)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2%),供方为“合同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为止。

第八十九条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供方技术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和修理。如需换货,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换货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的(2)个月内,对于那些在(2)个月内不可能修理或调换的货物,可经需方特殊允许另行商定期限。供方可委托需方在现场进行损坏设备的修理,所有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及非供方技术人员的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第九十条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15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供方。条件是:在此期间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供方对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九十一条在保证期间,如发现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如供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第七十条办理。否则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换货、赔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负担。

第九十二条如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换货所延误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

第九十三条由于供方责任,在第九章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供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算方法如下:锅炉:_________;汽轮机:_________;发电机:_________。

第九十四条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了双方共同确认的系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第九十五条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计算,需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迟交5~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1%);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不满1周按1周计算。

由于铁路运输的责任而导致1个月以内的迟交,供方出具有关的设备入库单及车皮发运单,经需方代表确认后,需方可以考虑免于迟交违约金。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应保留与供方协商的权力,共同商定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赔偿金的数额,如协商不能达到协议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条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属严重影响施工的关键技术文件时,则每迟交1周,需方将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迟交时间的计算以第二十六条规定为准。

第九十七条如果由于供方服务的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双方一致承认的延误,每延误工期1周供方将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违约赔偿金,每套合同设备这部分赔偿金最多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且供方需支付由于供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需方的直接损失。

第九十八条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索赔责任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10%)。

第九十九条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验有重大影响的部套,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保留与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赔款额的权力。

第一百条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迟交5~8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不满1周按1周计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以上违约金款总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

第十一章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第一百零一条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议。该项建议由一方以顺序编号的修改通知书向对方签发,修改通知书副本经对方签署人会签后退还给修改通知书签发一方。如果双方共同认为该项修改会对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有重大影响时,供方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14)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第一百零二条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人作为修正,如果认为在(15)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暂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权利。对于这种暂停,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

第一百零三条根据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如果需方行使暂停权利后,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暂停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由预付给供方的暂停部分款项索回。

第一百零四条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重大的变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范围,需方应考虑供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供方接到需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充分考虑需方意见,与需方一起尽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第一百零六条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七条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如果供方破产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按其给出的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执行经过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条若第一百零八条中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需方有权从供方手中将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需方,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需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供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条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一百一十一条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3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第一百一十二条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第十三章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一百一十三条本合同适用法律为^v^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条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到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可提交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条仲裁则地点为_________。

第一百一十六条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条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截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一百一十八条在进行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第一百一十九条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取得审查单位(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审查(加盖合同审查章);。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之日并货款两清止。

第一百二十条本合同一式正本6份,副本40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2份,副本18份。审查单位正本2份,副本4份。

第一百二十一条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条供方须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主要设备分包商的名单提交需方予以确认,供方应从被需方确认的名单中选定最后分包商并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选定,供方不得擅自改变。供方应对分包商的过失、疏忽和/或其它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条合同双方应指定2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内通知对方。

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条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第一百二十七条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第一百二十八条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需方(盖章):_________供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设备合同篇三

承租人转租租赁物须经出租人同意。转租与债的转移不同。转租期间,承租人与出租人的。

继续有效,第三人不履行对租赁物妥善保管义务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赔偿责任。承租人未经同意而转租的,出租人可终止合同。

篇一。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电力设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电力设施情况:(电力变压器型号、功率:)甲方作为该电力设施的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

二、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电力设施作为乙方生产经营使用。并遵守国家和供电部门有关电力设施管理的有关规定。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电力设施,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电力设施,乙方应如期返还甲方。若乙方需要继续租赁该电力设施,则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续租协议。

四、租赁期间,该电力设施的管理由乙方根据供电部门对电力设施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和专人管理。

五、电费及其它有关费用的上交,由乙方负责向供电部门按时上交。

甲方需要在该电力设施上用电,乙方要保证供给,甲方在该电力设施上所用的电力,应按乙方当月同等的电价进行结算,乙方不得附加其它费用。

六、乙方因生产需要另行铺设电力线路或增加电力设施零配件,因此而产生的材料工本等费用均有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七、出现以下情况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因乙方生产过程中出现故障或超出用电负荷而造成的停电,产生的经济损失。

2.国家电网的停电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3.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雷击、地震等)因素造成的经济损失。

4.因偷盗电力设施和人为破坏电力设施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电力设施租赁前,甲、乙双方应对该电力设施进行检验和登记造册。

电力设施的登记造册范围为:电力变压器、配电间设施、房屋租赁区内的电线、电杆以及电柜等相应设备。所登记的电力设施清单双方各执一份、租赁期满,乙方应根据登记造册的电力设施和设备,完好的交还给甲方。如发现损坏应由乙方更换和修理完好以后交还甲方。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十、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意按协议规。

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按本协议规定索赔。

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

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协议连同电力设施清单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地址: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号: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履行地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就供电设备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甲方提供设备应符合乙方图纸使用和主管部门的验收要求并合格完备。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金及计算:两个租赁年度共计支付租金万元(包干价),不到两年按两年计,超期后按元/月支付。

2.租金支付:租赁费用分两次支付。付款前出租方应先开具当期租赁发票交承租方办理手续。

3.20xx年2月20日为本次设备的到场时间。设备到达工地后,因出租方原因若不能通电使用的期间不计费。

4.设备进退场费:进出场运输由出租方负责办理。设备的拆除由出租方负责。

第四条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

2.工作内容:

3.施工地点:

第五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设备由承租方配备操作人员,出租方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出租方配合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承租方责任租赁设备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在租赁设备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

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设备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设备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双方协商由承租方赔偿于出租方,赔偿费用不高于投标时的报价。

第八条双方义务和责任。

(一)出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用电。

2.负责配备设备维保人员,确保设备状态完好。如因设备自身故障造成单次连续。

停电超过24h以上,按8000元/月扣除一个月租赁费。

(二)承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负责工作期间设备的保护及看守。

第九条合同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正式书面通知承租。

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2.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费时,出租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承租方及时付清租费和其他费用,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设备,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声明及保证。

(一)出租方:

1.出租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单位,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租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租方:

1.承租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租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乌市开发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方设备因故障停机,应在4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4小时但不足一个日历。

日的情况在一个月中累加超过三次,扣除半个月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5个工作日,双方解除租赁合同。

第十六条合同效力。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电力设备合同篇四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v^《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经甲乙双商定,甲方将原阳县城关镇振华学校餐厅宿舍工程总承包给乙方。具体承包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原阳县城关镇振华学校餐厅、宿舍工程。

工程地点:原阳县城关镇振华学校院内。

工程内容:土建、安装。

二、工程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工期:

承包范围:图纸包括的土建、安装内容,其中图纸中保温工程不包括。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价款:单平方造价为850元每平方米。本合同价款不包括税金及一切相关手续、管理等费用。

工期:4个月(120天)。

三、合同履行条款。

甲方责任与义务:

1、开工前施工现场具备三通一平条件,并提供地质及地下管线资料。

2、施工场地及公共道路畅通的一切问题,均由甲方承担并承担相应责任。

3、施工期间所需一切手续、证件、批件等均由甲方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及责任。

4、施工水准点及座标控制点由甲方现场指定并出据书面通知。

5、施工期间一切外因干扰,均由甲方承担谐调责任,严重影响工程施工,造成损失的由甲方给予乙方相应补尝。

6、按合同约定及时拔付工程款。

乙方责任与义务:

1、开工后积极组织人员,机械设备进场。

2、配备合格施工、技术、管理人员。

3、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所用一切建筑材料禁用伪劣产品,必须经监理检查方可使用。

4、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5、施工期间,安全第一。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按形象进度支付,合同签订后,机械设备进场支付总款的20%;基础施工结束后支付总款的10%;一层主体结束,支付总工程款的15%;二层主体结束,支付总款的15%;三层主体结束,支付总款的10%;四层主体结束,支付总款的10%;粉刷结束,支付总款的10%;门窗安装结束,付总款的5%;余款工程后1年内一次付清。

五、工程变更,变更增加费用,由甲方出资另行增加。

六、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合同,甲乙双方均认为合理、合法同意执行,双方签订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设备合同篇五

根据《^v^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_____________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销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二、需求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保证:

1.供方必须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并且符合生产使用。

四、设备安装调试与验收:

1.供方应负责指导需方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后10日内完成。

2.安装调试地点:需方指定地点(省内,需方承担运费,运费不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3.验收由需方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供方应答的产品配置、性能指标等进行验收。

五、培训:供方负责对需方的有关使用、维护、维修人员进行安装、操作、维护维修培训,培训可由需方进行远程指导或现场培训,如需现场培训,培训人员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住宿费、餐旅费、工资)。

六、特殊工具: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安装、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其清单,其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格之内。

七、质保期: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2个月。更换项目耗材除外,包括滤、活性碳滤、膜、石英砂、清洗药品等。

八、售后服务:

1.在货物的质保期内,如有制造质量的问题或质量缺陷,供方应免费予以更换,保证用户工作及时正常运行。供方须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备件并终身维修。

2.供方应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电话维修服务或远程免费指导服务,并进行终身远程维护。

3.供方在接到需方报修通知后,须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予以维修或远程指导,直到解除故障为止。如果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供方需求方共同承担。

九、交货时间与方式:交货时间:供方收到需方货款后15天内交货安装验收完毕,并将用户验收单交给需方。交货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国家正规的快递公司或物流公司进行,保证运输物品不受任何影响。

十、费用支付:付款方式:

1.第一笔货款:合同签订后的3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30%的货款为定金。供方在收到需方汇款凭证后的10日之内备货并等待通知安排安装,需方在货物到场后15-20日之内安装完成。

2.第二笔货款:安装完毕,设备运行正常,产品水质正常(电导率10/以下)付总货款50%。

3.第三笔货款: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0天内。付总货款的余下20%。

4.指定收款资料收款人名称与账户信息:

5.发票交付之日,发票交付之日在收第三笔货款之时交付。

十一、反渗透纯水设备产水水质为电导率小于10/,如果水质降低在10/以下时,需更换或者清洗反渗透膜及耗材。(水源要求为市镇自来水小于210/)。

十二、其他:

1.标志、包装、说明书、运输、贮存等都应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包装由供方负责。

2.需方以后若从供方采购耗材,按照附件中《耗材表》的价格执行,如果整个行情价格变化,则双方协商调节价格。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需方(盖章):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电力设备合同篇六

电话:________。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依据_____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1、设备名称:________。

2、规格:________。

3、数量:________。

4、价格:________。

二、质量标准或要求________________。

三、供货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接到甲方每次购货通知后______日内将当期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处。购货通知以书面为准(包括特快专递、传真、挂号信)。

四、交货的时间与地点。

(1)交货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

(2)交货地点:约定于______________。

五、运输方式。

______方代办托运。运费由______方负责。装货费用由______方负责,卸货费用由______方负责。运输途中发生事故损失由______方负责。

六、产品包装和计价。

包装规格需达到保证产品质量标准,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产品受自然条件等原因腐蚀,由______方承担损失。

七、验收。

自货物运到购方之日起______日内为计量数量和检测质量时间,如数量短缺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规定,购方需在本条约定的检测时间后______日内通知供方。逾期不通知的,即视为数量无缺、质量合格(产品有质量保证期或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除外)。每次交货后甲方需同乙方共同签订接受单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作为结算依据之一。

八、结算依据。

供方必须根据购方验收合格的合同内的数量和发票为结算依据。即在乙方提供接收单据同时,需提供当期结算款发票。

九、结算方式。

每次货物验收合格后______日内付清当期款项。延期付款按欠款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或采用______方式付款。

十、合同变更或解除。

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以书面为依据。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经协商后,合同履行期限可以顺延,也可以变更或解除。

十一、延期交货或短缺供货的责任。

十二、本合同不适用留置权,物资交付即为所有权转移。

十三、供货证件包括以下。

1、产地证明书。

2、质量证明书。

3、化验单。

4、材质单。

十四、双方发生争议或违约,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诉讼至被告所在地法院。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______份,购方执______份,供方执______份。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电力设备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延安市丰泽园小区2#、3#商住楼的电气安装工程委托乙方劳务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经济责任,根据《^v^经济合同法》,本公司对企业内部施工班组承包的有关规定,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延安市丰泽园小区2#、3#商住楼。

工程地点:延安市农科所。

工程情况:延安市丰泽园小区2#、3#商住楼总建筑面积为m2;其中2楼建筑面积为m,3商住楼建筑面积为。2、3商住楼层数均为地下一层、地上15+1层;主体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内容:本工程外墙皮外范围内图纸中所有电气工程(不包括电视、电话。但包括消防、通风、可视对讲及供热系统线管的敷设,并须将电气接至消防、通风、可视对讲及供热系统第一配电柜或箱)的配管、穿线、电器设备及灯具的安装;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敷设、安装、检修;施工电器的维修;电气材料的进场验收、卸车、转运、堆码、配料、安装、调试、场内全部水平垂直运输、剩余材料的回收、归库等全部人工费。

2.承包方式:包人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治安保卫。

3.电气安装工程的材料水平运输(从库房至施工地点)、材料的垂直运输(现场有塔吊)、(无论垂直运输有多高、水平运输有多远、建筑部分无论有无垂直运输机械、包括因现场场地窄小等情况可能发生的两次人工运输)、每个施工段完工后的现场清理工作、施工剩余材料清理、回收、现场文明施工(包括配合甲方等上级检查单位的各种验收)等电气安装工程内(但不局限于上述工作范围)的一切工作内容。

4.无论本工程单体中电气安装工程的多少、材料运输的远近如何、现场施工条件的如何变化、施工难易如何,本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5.合同单价包括甲方、业主、监理的各种技术要求、规范和各种现场指示。属乙方承包范围内但乙方未施工项,甲方将扣除相应款项,价格另行协商。

6.除甲方原因引起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给予增补外,其它将按实计算。

三、施工工期及工人进场时间:。

本工程工人自2010年5月日进场施工,确保甲方的总体进度计划。在工种衔接上,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乙方无特殊原因造成工种衔接上的脱节,要赔偿一切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四、承包单价:。

1.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以上已说明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均在电气安装工包干范围内。

2.计算方式:按照上述承包范围及方式,本工程电气安装工程基价按12元/m2,(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按照2006年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安全必须达到甲方之要求即安全奖按元/m2;文明施工必须达到甲方之要求即文明奖按元/m2;进度(含阶段计划、总工期)必须达到甲方之要求即进度奖按元/m2;服从甲方指令按元/m2,;服从生活区管理要求按元/m2;以及质量必须达到且通过合格工程验收即质量奖按元/m2。安全、文明、进度、指令、生活区管理和质量全部达到甲方之要求。合计价格为:15元/m2。(设计变更、指定单、修改单等所增加的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单价中,不再另行计价)。

3.质量、安全、进度、文明为乙方承包范围内所必须达到的要求,即必须达到甲方、监理和业主的认可(验收通过)。如其中一条达不到此要求乙方须无条件退场,按所完成实际工作量结帐、单价按合同价及扣除甲方另择施工班组的费用(即按乙方完成工程量×70%计算所得给予结算)。

4.结算工程量,按图纸及2006年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建筑面积,按实结算。本合同双方约定所有m2均指建筑面积。

五、双方职责、义务及权利:。

(1)甲方。

1.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生产设施(零星工具由乙方自己负责)及一间临时宿舍。

2.负责土建、安装等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3.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提供电气安装图纸一套及轴线、标高等数据。负责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生产交底。

4.按工程进度做好材料供应工作。

5.项目部现场安全员负责对各班组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指导,现场施工员负责进行技术指导、督促,并协调与其它工种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各项工作。

6.有权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及施工规范的施工人员进行处罚每次不少于50元,直接在乙方每月工资中抵扣,对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开除并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

1.组织年龄在20~45岁之间,具用电工上岗证、身强体壮,具有法制观念及专业技术,素质好的成建制的职工进场,严禁无电工上岗证、体弱多病的成年人及目无法制意识的人进场。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服从项目安全员及有关职能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和指导,坚持班前教育,安全第一,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生产中的安全事故,谁造成的由谁负责。

3.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偷盗现象,一经发现,如若查实,甲方将按偷盗材料价格的两倍进行处罚。

4.按施工预算到仓库领料。如施工中浪费,造成用料超出施工预算定额,超过部分从人工费中扣除。

5.必须文明施工,严禁材料乱放,施工地段中必须日做日清,控制定量,工完料尽。

6.因电气安装工程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均由乙方负责处理。

7.垂直、水平运输机械无法运输的部位乙方自已负责材料的运输。

8.乙方派驻现场代表负责施工和甲方的联系。

六、质量要求:。

1.本工程的质量指标必须为合格,实现甲方、监理和业主的各种技术要求、规范的要求。

2.质量考核分阶段,同时由甲方实行不定期抽查。如遇有哪个分部、分项工程不能实现阶段合格目标,甲方将随时终止合同,并按本合同第四款第三条结帐。

3.管线敷设错误由乙方自行处理,每栋楼不的多于10处,超出部分按每处200元进行处罚。管线敷设错误每栋楼超出30处时,甲方将随时终止合同,并按本合同第四款第三条结帐。

七、材料节约及工具使用:。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工完场清,谁施工谁清理的原则。同时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指导,若发现浪费现象,视情节给予罚款每次不少于500元,若遇有场地不清工完不清,甲方有权责令其班组清理后施工,如果不履行好此项工作,甲方将做出强制手段,指令他人清理,到时其费用支出由责任班组承担。

2.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交施工材料进场计划,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浪费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次500元以上的罚款。

八、安全生产与宿舍区文明:。

按乙方与甲方所签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条例执行。

九、付款方式:。

1.乙方自带一个月生活费,次月开始每月20日结算上月工资,按完成工程量的80%付款;总工程款的80%在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办理结算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至结算总额的80%),剩余20%在工程法定保修期满一个月内返还,乙方领取工资时,必须向甲方提供工资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资款。

2.乙方不得因甲方工程款不到位而停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当地政府各部门规定的各种有关务工所需的各种证件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其它:。

1.甲方付给乙方承包单价收入总额中含合同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福利、补贴、车旅费、医药费等一切费用。

2.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等保险费均包含在乙方单价中,不得向甲方另行计算。

3.如果在合同执行期间施工范围增加内容,乙方因主动提出签证并补充合同,如没有相应的补充说明结帐按本合同计算。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余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5.未尽事宜,双方洽商解决,本合同解释权属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设备合同篇八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甲方为一家规模较大的电力设备公司,乙方为进行工程施工与甲方达成合作,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甲方以______台电力设备出资共计______元,占股_______%。

2、乙方组织工程施工及后续验收等事项,占股_______%。

二、合作项目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合作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与工程施工相符的电力设备(电力变压器型号:_______功率:______)和材料。

2、乙方施工时需遵守国家和供电部门有关电力设施管理的有关规定。

3、甲方不干涉乙方对工程的施工和工人管理,该项责任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派______名驻地工程代表与乙方就工程事务进行沟通。

5、乙方需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

6、施工电费由双方共同分担。

7、乙方负责聘请施工人员以及人员管理,施工队工资由双方在合作收益中扣除。

四、特别约定。

1、工程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电力设施,乙方应如期返还甲方。若乙方需要继续使用该电力设施,则应于工程期满前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签订协议。

2、施工期间,该电力设施的管理由乙方根据供电部门对电力设施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和专人管理。

3、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对该电力设施进行检验和登记造册。电力设施的登记造册范围为:电力变压器、配电间设施、工程施工区内的电线、电杆以及电柜等相应设备。所登记的电力设施清单双方各执一份、工程期满,乙方应根据登记造册的电力设施和设备,完好的交还给甲方。如发现损坏应由乙方更换和修理完好以后交还甲方。

五、合作收益。

1、该工程项目所得利润根据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_______%,乙方占股权分成_______%。

2、该项工程款由乙方结算。乙方应在工程款到账后______日内给甲方分配。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2、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______天内偿付,否则按约定的利率给付利息。乙方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作收益中扣收。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向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意按协议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按本协议规定索赔。

3、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电力设备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按照《^v^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安装400kva变压器。

2.工程地点:xxx有限公司工地。

3.承包内容:400kva变压器安装、调试、验收。

4.工程造价:8000元(含税金及验收费用)。

大写:捌仟圆整。

5、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竣工决算验收合格后15日内工程款全部结清,结算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6.工程开工日期:20xx年12月9日

7.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12月16日

8.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达到电业局验收标准.

9.甲方主要责任:

(1)负责现场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整改、返工。

(2)甲方应提供施工所需所有材料。

10.乙方主要责任:

(1)乙方自行组织施工所用工具。

(2)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施工。

(3)对原供电设施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4)乙方应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随时进行作业现场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作业。

(5)乙方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1.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每逾期一天,按100元缴纳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质量违约返工至合格,如是乙方责任,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返工,工程款不予结算。

12.保修责任:所有工程保修期限为一年,如在此期间因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无条件维修。

甲方(章):乙方(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帐号:帐号:经办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电力设备合同篇十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根据《^v^民法典》,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同时卖方同意授予买方以下设备(以下设备器械均简称设备):

本合同若有详细的双方签字的配置清单,请详见附件。

2.设备的交付期乙方在合同生效的_________天内向甲方交付上述设备,逾期将按照第7条规定执行。

3.设备运输、安装和验收。

乙方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现场,并承担设备的运费、保险费等费用,装卸费由乙方___________承担。

甲乙双方对设备进行开箱清点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在______天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设备到货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合同的技术标准(见附件)进行技术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甲方《验收合格单》上签字确认。

4.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_内先以____方式预付货款_____%计_______;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以______方式付货款的______%计_______,在两个______月后、三个月内付清。

5.伴随服务。

乙方应提供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这些文件应随同设备一起发运至甲方。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设备的现场安装和调试。

提供设备安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现场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或指导,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可根据甲方的要求另行安排培训计划。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乙方应保证所供设备是在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后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造厂标准及合同技术标准要求。如果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乙方应提供保修期_____________月,保修期的期限应以甲乙双方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更换零配件及工时费。乙方在保修期内应确保开机率为95%以上,如达不到此要求,即相应延长保修期。

报修响应时间_______小时,到场时间_________小时(不可抗拒力量下除外)。

保修期满后,人工费为单次故障不高于____________元,______年度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次数,不少于_______次。

乙方负责设备的终身维修并应继续提供优质的服务,储备足够的零配件备库,保修期满后,以__________的优惠价供应维修零配件,消耗品的供应应由双方另设协议决定。

7.索赔条款。

如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确认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买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要求卖方进行补救:

同意买方退货,并将全额货款偿还买方,并负担因退货而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

按照货物的疵劣程度、损坏的范围和买方所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

调换有瑕疵的货物,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并负责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买方的一切直接损失。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办法,延期交货和延期服务的赔偿费均按每周迟交仪器的合同价的百分之零点五()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应保证甲方和使用单位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产权的起诉。

8.争端的解决。

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9.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中文书就,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

10.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配置清单设备的配置清单。

技术标准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设备技术说明。

11.特别约定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电力设备合同篇十一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v^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同意将工程交由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内容:

第三条工期。

本工程期限自合同签定、预付款支付、甲方土建完成,场地交给乙方施工后至个工作日止。由于甲方的原因或不可抗力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可对工期进行调整。

第四条工程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可变价。工程预算总造价为:xx元;大写金额:xx。工程发生设计变更,因此而增加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计价办法确定增加工程量的结算价款。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均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并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经甲方项目负责人或监理公司检查签证后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乙方应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二、具有合格证的材料,如一方对材料有异议,提出对材料进行检验,另一方应积极配合,如检验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全部由持有异议一方负责,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三、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等,均不得用于本工程。

材料或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不适用的材料和设备,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六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一、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甲方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及所分担的工作通知乙方。

三、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及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甲方和监理公司。

四、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甲方和监理公司检查验收,甲方和监理公司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甲方和监理公司未按时到场检查验收,乙方经自检合格,并由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质检人员及技术管理人员在施工记录上签字后,即可继续施工,甲方和监理公司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事后甲方要求复检,复检合格者,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合格者,其费用及由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各分项工程中间验收,并办理中间验收签证,该签证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

六、工程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七、工程各阶段验收时,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返工的,应分清责任。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修好后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八、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应提请质量监督部门裁决,裁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七条施工依据及设计变更。

一、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甲方批准及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2天办理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通知单经甲方签证后,乙方才可实施。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补充文件。

三、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可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四、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确认。

(一)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事实严重不符。

(二)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不符。

(三)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明确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第八条工程保修。

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内,乙方对其所承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

第九条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

(一)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技术交底,并作好三方签署的交底记录,于签订后3日内送有关单位。

(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根据施工进度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三)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设计图纸问题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五)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结算工作。

(六)组织工程验收前的施工技术资料审查工作。

(七)协助乙方排除工程施工期间外界对工程施工产生的干扰。

(八)工程停建缓建时,负责组织乙方及有关单位协商解决有关事宜。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十)负责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施工条件的作业环境,否则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由此造成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

(一)负责向各施工班组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材料、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隐蔽工程验收单、开工报告、竣工报告等,并及时送甲方。

(三)在开工前办理工程施工报建手续,负责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安装前的检查工作。

(四)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成工程。

(五)提供验收技术资料,参加工程验收,办理工程结算。

(六)确保施工技术资料填写合格和真实,负责继续完善验收中发现不合格的施工记录并及时移交甲方。

(七)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工作规程,做好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施工中造成的安全和质量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不损害当地群众利益,杜绝违法乱纪的行为。各分项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好场地。

(九)在保修期内接到甲方申诉,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调查,对属于乙方责任的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十条工程竣工及资料移交。

一、乙方在工程施工完毕并通过自检后,用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竣工报告必须经监理公司审核,甲方确认。竣工日期以经甲方确认的,由监理公司签发的工程移交证书上指明的竣工日期为准。

二、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的同时必须移交施工技术资料,否则其竣工报告将被拒绝,该工程被视为未竣工。

三、乙方必须按达标投产的有关要求移交施工技术资料(一式二份):

(一)竣工验收签证书、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会审记录、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开工报告、竣工报告、设计修改通知单、中间验收检查记录及签证、代用材料清单及签证、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记录、设备移交清册。

(二)合格证、施工记录及试验报告。

(三)按实际施工内容修改后,加盖竣工图章的完整的竣工图纸。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按本合同确认该工程后,乙方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将工程相关文件移交供电部门,协助甲方办理送电手续。

第十一条工程合同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工程合同价款。

工程合同价款按下列标准计算:

(一)执行定额或标准为。

电气部分执行:

土建部分执行:

工程设计费执行:

(二)设备材料价采用施工期内《工程造价信息》的发布价,没有发布价的,按双方在前审定的预算书的价格作为结算价格。

(三)本合同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款须经建设方和施工方共同确认。

(四)甲方提出赶工,工程竣工后,乙方可按上述定额标准收取工程赶工措施费。

二、工程合同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合同签定后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取整支付工程设备采购定金给乙方,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和本工程合同价款出具工程结算书。经双方确认后,甲方按确认后的结算价一次付清工程余款。乙方在收到甲方工程余款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竣工资料移交甲方和供电部门,并配合供电部门完成本工程验收工作。

甲方:

乙方:

日期:

电力设备合同篇十二

甲方(工程发包方):

乙方(工程承包方):

甲方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防止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事故,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l、涉及输、变、配电设备上的工作,应派专人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协调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开工前应对乙方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在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的,应要求乙方单位事先制订工作的“三措”(即: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并审查和监督实施。

4、对乙方单位负责签发的工作票进行会签。

5、对起重、油漆、土建等非电力类施工单位以及非电力系统的电力类施工单位承包运行变电所和线路大修、改造、扩建等工程中的分项目,必须指派工作负责人,并由该工作负责人组织开工会和收工会,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施工时严格实施监护。

6、应给乙方施工人员办理配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并在上岗时佩戴。

7、不得安排乙方单位人员从事与其承包工程无关的工作。

8、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组织施工人员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以及甲方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派出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人员,涉及进入甲方生产、办公场地的施工项目,乙方施工人员应佩戴甲方核发的胸卡。乙方不得派未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作。

2、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订施工“三措”。经甲方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

3、工程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状况、特点及施工“三措”,并对现场施工安全负责。

4、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甲方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应得到值班人员的同意。

5、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6、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职业防护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对特种作业的工作应派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

7、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企业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发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况,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单位负责人。

8、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进入非施工作业的甲方其它生产、办公场所,不得擅自操作任何电气设备。如有可能触及或接近高压设备的情况时,必须停止施工并主动与甲方联系,待采取安全措施并经甲方许可后方可继续施工。

9、本工程不得再行转包。

三、施工期间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四、施工时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凡因乙方不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关安全指令引起的人身触电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施工中发生非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自行负责处理。

五、涉及须明确的本工程业务事项(工作范围、作业区域、工作票签发等),可另外附页。

六、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

七、本协议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经甲、乙双方签章后与合同文本同期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代表盖章:乙方代表盖章: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日期:日期:

电力设备合同篇十三

出卖人:(乙方)合同编号:

买受人:(甲方)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甲方将工业园10kv中心控制室设备委托乙方加工定做,双方洽商后达成以下协议: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甲方要求及乙方投标书中承诺的质量标准。

正常使用条件下,质保期为1年。

费用由出卖方负担,运输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买方在验收及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规定的,有权在妥善保管的同时于发现问题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如经检验异议属实,则甲方可以退货,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延误工期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合同签订后,甲方付合同款的20%作为预付款,出卖人将货送到买受人。

指定现场后办理完出入库手续,买受人支付出卖人总价款的50,安装验收合格后,买受方付至合同同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两年)满后买受方支付出卖人。

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备,设备每迟交一天,按中标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7日,则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延误工期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乙方除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甲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3、其他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电力设备合同篇十四

甲方:(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有甲方一台630kva变压器及其相关的设备委托给乙方采购,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特订立以下合同:

1、采购的主要设备:甲方的630kva变压器,高压计量柜,高压进出线柜,低压配电柜,高压柱上开关以及配套高、低压电线、电缆,10kv避雷器、10kv跌落保险等。

3、乙方必须保证所采购设备的质量,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

4、甲、乙双方在合同价格约定时,包括发票费用,乙方必须提供普通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5、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设备送电后按照规定给甲方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

6、本协议签订后即具法定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电力设备合同篇十五

甲方:(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有甲方一台630kva变压器及其相关的设备委托给乙方采购,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特订立以下合同:

1、采购的主要设备:甲方的630kva变压器,高压计量柜,高压进出线柜,低压配电柜,高压柱上开关以及配套高、低压电线、电缆,10kv避雷器、10kv跌落保险等。

3、乙方必须保证所采购设备的质量,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

4、甲、乙双方在合同价格约定时,包括发票费用,乙方必须提供普通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5、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设备送电后按照规定给甲方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

6、本协议签订后即具法定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设备合同篇十六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供方向需方供货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备,设备每迟交一天,按中标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7日,则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延误工期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乙方除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甲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3、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三、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设备合同篇十七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1、设备名称:

2、规格:

3、数量:

4、价格:

二、质量标准或要求。

符合国家最新质量标准,符合甲方工程质量要求。

三、供货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接到甲方每次购货通知后______日内将当期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处。购货通知以书面为准(包括特快专递、传真、挂号信)。

四、交货的时间与地点。

(1)交货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

(2)交货地点:约定于______________。

五、运输方式。

______方代办托运。运费由______方负责。装货费用由______方负责,卸货费用由______方负责。运输途中发生事故损失由______方负责。

六、产品包装和计价。

包装规格需达到保证产品质量标准,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产品受自然条件等原因腐蚀,由______方承担损失。

七、验收。

自货物运到购方之日起______日内为计量数量和检测质量时间,如数量短缺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规定,购方需在本条约定的检测时间后______日内通知供方。逾期不通知的,即视为数量无缺、质量合格(产品有质量保证期或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除外)。每次交货后甲方需同乙方共同签订接受单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作为结算依据之一。

八、结算依据。

供方必须根据购方验收合格的合同内的数量和发票为结算依据。即在乙方提供接收单据同时,需提供当期结算款发票。

九、结算方式。

每次货物验收合格后______日内付清当期款项。延期付款按欠款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或采用______方式付款。

十、合同变更或解除。

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以书面为依据。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经协商后,合同履行期限可以顺延,也可以变更或解除。

十一、延期交货或短缺供货的责任。

供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的,每延期______日,按延期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赔偿购方损失。短缺交货数量的,按短缺货物款项总值的______%赔偿购方损失。因延期交货或短缺交货数量造成购方损失大于上述赔偿款额时,由购方提出书面计算依据,由供方补偿。

十二、本合同不适用留置权,物资交付即为所有权转移。

十三、供货证件包括以下。

1、产地证明书。

2、质量证明书。

3、化验单。

4、材质单。

十四、双方发生争议或违约,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诉讼至被告所在地法院。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______份,购方执______份,供方执______份。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电力设备合同篇十八

甲方:

乙方:

商南豪迪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在商南县魏家台乡耀岭村进行贺家沟钒矿的筹建工程期,至今基建工程均已完工,设备安装基本到位。现由甲方委托乙方在商南豪迪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的各个生产环节设定的重要地方安装电子监控设备,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乙方施工期限:自20xx年6月5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止,工期40天,乙方必须在约定工期内保证质量地完成商南豪迪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的所有电力安装和管线联接工作。

二.预计总工程费用为260万元,协议签订之日起预付30%工程款项,工程进度过半时付款50%,5%(计13万元)作为质保金部分在甲方预留,剩余15%在工程全面竣工后,根据安装工程决算报告付清尾欠款。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商南豪迪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员的监督,不得损坏甲方的设备和其它设施。

四.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意识,杜绝不安全的事故发生。如因违章操作或不服从商南豪迪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的管理,出现事故的一切责任自负。

五.在安装过程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所提供的设备或部件存在质量问题,有义务向商南豪迪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提出,由甲方与商南豪迪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协商处理。

六.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可申请仲裁委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八.本协议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设备合同篇十九

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供方向需方供货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备,设备每迟交一天,按中标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7日,则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延误工期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乙方除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甲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3、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三、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时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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