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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自查报告篇一
以来,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市财政、交通、水务等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科学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自查的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镇,辖2个社区和15个行政村,现有人口30000余人。2批准我镇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建设项目6个,项目涉及6个行政村。其中:道路建设项目5个,水利建设项目1个。硬化道路10.96公里,其中铺设沥青路面1.36公里,水泥硬化道路9.6公里,配套供排水6.8公里。砌护支渠3条,长度1530米;修建生产路桥涵6座。项目累计投资额达360.25万元,其中:村级自筹180.125万元,申请财政奖补180.125万元。项目建设受益群众5211户、16620人,占总人口的57.8%。
1、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我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顺利开展,镇党委、政府把“一事一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勤任组长,成立了以任勤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杨金保为副组长,镇规划办、社经中心、纪检办公室负责人、项目村书记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抓好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和管理工作。同时,各个项目村分别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宣传发动。
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开辟宣专栏,制作固定标语等形式,全力营造“一事一议”宣传工作的氛围,尊重民意,民主决策,规范操作,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宣传“一事一议”工作的积极意义,让村民知道开展“一事一议”工作是党和政府关心“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加大财政资金向“三农”投入的有效载体,是为民谋利的有效途径。通过有效的宣传,把党的政策化作农民群众的实际行动,增强了他们的投工投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地推动了“一事一议”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3、项目管理。
为了切实做好全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管理和维护,我们建立了一事一议财政项目库,分项目立卷归档,实行专人、专柜管理。
项目申报资料齐全、内容完整。申报资料具体包括:项目建议书、项目申报表、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村委会议记录、筹资筹劳清册、预算方案、工程预算表、项目公示表、项目概算表、项目汇总表、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公示资料等。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程序来走。奖补项目有各村民委员会申报、经镇人民政府初申后,报中卫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会同市交通局、水务局、农牧局等相关部门会审批准。
对已经批准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都能及时组织村民委员会全面实施且能按进度完成。
对于工程质量,我们经多方征求意见和论证,做到工程设计科学、技术标准明确,各村都建立有工程质量监督小组,代表村民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进行监督,填制监督记录表。
目前我镇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工程全部实施完毕并且已经镇村两级进行了验收。
4、筹资筹劳管理。
我镇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筹资筹劳的管理,严格按照程序来走。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镇人民政府审查。农民筹资筹劳标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不超过规定上限。对筹资筹劳的档案进行分类管理,保障了档案的齐全。
5、资金管理。
我镇社会与经济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施管理,在宁夏黄河农村银行设立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在账目上设立了专账。实行专人、专户、专账管理。各村“一事一议”项目资金都实行了报账制,由村上提出申请,经镇社会与经济管理办公室审核,镇长签后方可下拨。
6、其他管理。
档案管理。我镇对申报资料、批复文件、会议记录、公示资料、合同、验收表、结算凭证和有关图片等都装订成册,并分村、分项目建档、归档。
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一件大事,又是一项程序比较复杂的工作,但极少数干部对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的认识还比较模糊,思想认识上有一定的偏差,认为此项工作程序太多,政策性又很强,认为很麻烦而出现了消极和畏难情绪。
二是保障工作经费投入。镇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公室一般都设立在财政所,目前财政所基本上没有固定的经费来源,正常运转都相当困难,办公条件较差。建议上级拨付一定的工作经费,逐步改善各镇乡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公室的办公条件,切实提高办事的质量和效率。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自查报告篇二
****卫生局:
根据县局《关于县乡医疗卫生单位20xx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的要求,*****卫生院按照自查的范围和项目,结合本院20xx年的实际情况,逐条对照,认真核查,现将自查结果作以汇报:
一、财务管理内控机制建设及制度执行情况。
1、本院按照《会计法》及《医院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财务制度。先后制定了《财务工作制度》、《会计监督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原始凭证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到有章可循。
2、财务收支实行一签三审制度审批制度。医院设专职会计1人、出纳1人,会计、出纳严格依照钱账分管的内控原则开展日常工作。
二、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情况。
1、本院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及权责发生制原则,采用复式记帐法按月具实、合法进行会计帐务外理,未发生滞留、挪用专项资金(包括合疗、医保等专款)现象,日常业务收入无坐支、私设小金库和虚列支出等行为。
2、全年收入情况:20xx年本院总收入为100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为928万元;医疗收入为76万元。财政补助收入中含全县卫生系统乡镇退休人员退休费865万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63万元。
3、全年支出情况:20xx年本院总支出990万元。其中:公共卫生支出206万元;医疗支出784万元。按二级明细划分总支出情况为:工资及福利支出1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4万元(发放全县卫生系统乡镇退休人员退休费)。;药品支出34万元;非财政资本支出2万元;维修费30万元;其他公用经费72万元(含发放村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
4、20xx年收支结余:20xx年年末结余14万元,提取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6万元,转入事业基金8万元。
三、
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情况:
资和60%的津贴拨款,差额部分及费用由各点独立核算。从报表反映出来的总体情况是:职工的全额工资和全部津贴全部到位,未增加新的债务,达到收支两条线的运行模式,无坐支、隐瞒、乱开支、乱发资金津贴等现象。
总院人员工资、津贴按绩效考核并坚持按月向县局送审后发放,差旅费、电话费、招待费等所有费用开支均参照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列支,并实行经办人、院长、财务签审小组三签字,无挥霍浪费现象。
四、银行帐号开设和管理。
全院共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开立了基本帐户、专用专户、国债项目资金专户、全县乡镇卫生系统退休人员工资专户四个账户。不存在私开账户情况。
五、预算内外票据管理、使用及物价政策执行情况。
总院对在财政部门领用的门诊、住院发票由专人负责任管理,实行验旧领新,对各点的票据领用建立了详细台帐,保证了票据的安全。医疗收费标准、范围和药品加价严格按物部门的规定操作,20xx年8月份顺利通过了县物价局的全面检查。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依法办事,无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六、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合疗、孕娩补助等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县局相关文件要求,在收到款项后三天内转帐支付。上报补助资料真实,既不存在虚报冒领、恶意套取,也不存在滞留、挤占、挪用。
七、资产管理情况:
因***门诊于20xx年7月迁至总院,除购置了办公桌椅、空调、打印机外,未购置大的固定资产。
20xx年省配村卫生室资产25套,按卫生厅要求纳入医院财产管理,现已按照县局的发放名单发到相应的村卫生室,20xx年医院逐卫生室进行财产清查,并签定了使用协议,明确了医院与村卫生室对所配资产的权利和义务。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自查报告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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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
根据县局《关于县乡医疗卫生单位20xx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的要求,*****卫生院按照自查的范围和项目,结合本院20xx年的实际情况,逐条对照,认真核查,现将自查结果作以汇报:
一、财务管理内控机制建设及制度执行情况。
1、本院按照《会计法》及《医院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财务制度。先后制定了《财务工作制度》、《会计监督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原始凭证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到有章可循。
2、财务收支实行一签三审制度审批制度。医院设专职会计1人、出纳1人,会计、出纳严格依照钱账分管的内控原则开展日常工作。
二、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情况。
1、本院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及权责发生制原则,采用复式记帐法按月具实、合法进行会计帐务外理,未发生滞留、挪用专项资金(包括合疗、医保等专款)现象,日常业务收入无坐支、私设小金库和虚列支出等行为。
2、全年收入情况:20xx年本院总收入为100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为928万元;医疗收入为76万元。财政补助收入中含全县卫生系统乡镇退休人员退休费865万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63万元。
3、全年支出情况:20xx年本院总支出990万元。其中:公共卫生支出206万元;医疗支出784万元。按二级明细划分总支出情况为:工资及福利支出1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4万元(发放全县卫生系统乡镇退休人员退休费)。;药品支出34万元;非财政资本支出2万元;维修费30万元;其他公用经费72万元(含发放村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
4、20xx年收支结余:20xx年年末结余14万元,提取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6万元,转入事业基金8万元。
三、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情况:
资和60%的津贴拨款,差额部分及费用由各点独立核算。从报表反映出来的总体情况是:职工的全额工资和全部津贴全部到位,未增加新的债务,达到收支两条线的运行模式,无坐支、隐瞒、乱开支、乱发资金津贴等现象。
总院人员工资、津贴按绩效考核并坚持按月向县局送审后发放,差旅费、电话费、招待费等所有费用开支均参照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列支,并实行经办人、院长、财务签审小组三签字,无挥霍浪费现象。
四、银行帐号开设和管理。
全院共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开立了基本帐户、专用专户、国债项目资金专户、全县乡镇卫生系统退休人员工资专户四个账户。不存在私开账户情况。
五、预算内外票据管理、使用及物价政策执行情况。
总院对在财政部门领用的门诊、住院发票由专人负责任管理,实行验旧领新,对各点的票据领用建立了详细台帐,保证了票据的安全。医疗收费标准、范围和药品加价严格按物部门的规定操作,20xx年8月份顺利通过了县物价局的全面检查。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依法办事,无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六、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合疗、孕娩补助等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县局相关文件要求,在收到款项后三天内转帐支付。上报补助资料真实,既不存在虚报冒领、恶意套取,也不存在滞留、挤占、挪用。
七、资产管理情况:
因***门诊于20xx年7月迁至总院,除购置了办公桌椅、空调、打印机外,未购置大的固定资产。
20xx年省配村卫生室资产25套,按卫生厅要求纳入医院财产管理,现已按照县局的发放名单发到相应的村卫生室,20xx年医院逐卫生室进行财产清查,并签定了使用协议,明确了医院与村卫生室对所配资产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县局《关于县乡医疗卫生单位20xx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的要求,xxxxx卫生院按照自查的范围和项目,结合本院20xx年的实际情况,逐条对照,认真核查,现将自查结果作以汇报:
一、财务管理内控机制建设及制度执行情况。
1、本院按照《会计法》及《医院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财务制度。先后制定了《财务工作制度》、《会计监督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原始凭证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到有章可循。
2、财务收支实行一签三审制度审批制度。医院设专职会计1人、出纳1人,会计、出纳严格依照钱账分管的内控原则开展日常工作。
二、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情况。
1、本院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及权责发生制原则,采用复式记帐法按月具实、合法进行会计帐务外理,未发生滞留、挪用专项资金(包括合疗、医保等专款)现象,日常业务收入无坐支、私设小金库和虚列支出等行为。
2、全年收入情况:
20xx年本院总收入为100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为928万元;医疗收入为76万元。财政补助收入中含全县卫生系统乡镇退休人员退休费865万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63万元。
3、全年支出情况:
20xx年本院总支出990万元。其中:公共卫生支出206万元;医疗支出784万元。按二级明细划分总支出情况为:工资及福利支出1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4万元(发放全县卫生系统乡镇退休人员退休费)。药品支出34万元;非财政资本支出2万元;维修费30万元;其他公用经费72万元(含发放村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
4、20xx年收支结余:
20xx年年末结余14万元,提取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6万元,转入事业基金8万元。
三、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情况:
由于本院业务用房20xx年拆除重建,未开展住院业务,本院对下属的xxxx门诊(1—6月)xxxx门诊部(1—9月)给予60%的基本工资和60%的津贴拨款,差额部分及费用由各点独立核算。从报表反映出来的总体情况是:职工的全额工资和全部津贴全部到位,未增加新的债务,达到收支两条线的运行模式,无坐支、隐瞒、乱开支、乱发资金津贴等现象。
总院人员工资、津贴按绩效考核并坚持按月向县局送审后发放,差旅费、电话费、招待费等所有费用开支均参照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列支,并实行经办人、院长、财务签审小组三签字,无挥霍浪费现象。
四、银行帐号开设和管理。
全院共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开立了基本帐户、专用专户、国债项目资金专户、全县乡镇卫生系统退休人员工资专户四个账户。不存在私开账户情况。
五、预算内外票据管理、使用及物价政策执行情况。
总院对在财政部门领用的门诊、住院发票由专人负责任管理,实行验旧领新,对各点的票据领用建立了详细台帐,保证了票据的安全。医疗收费标准、范围和药品加价严格按物部门的规定操作,20xx年8月份顺利通过了县物价局的'全面检查。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依法办事,无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六、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合疗、孕娩补助等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县局相关文件要求,在收到款项后三天内转帐支付。上报补助资料真实,既不存在虚报冒领、恶意套取,也不存在滞留、挤占、挪用。
七、资产管理情况:
因xxx门诊于20xx年7月迁至总院,除购置了办公桌椅、空调、打印机外,未购置大的固定资产。
20xx年省配村卫生室资产25套,按卫生厅要求纳入医院财产管理,现已按照县局的发放名单发到相应的村卫生室,20xx年医院逐卫生室进行财产清查,并签定了使用协议,明确了医院与村卫生室对所配资产的'权利和义务。
一、基本情况。
市水利局是隶属于市政府的正县级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水利水电等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统一负责、管理全市水资源、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防汛抗旱、水电及电网规划等。局机关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在农行开设账户4个(零余额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一般账户各1个)。
你局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有: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市水电管理局、市水电管理局和市水利水电建筑公司。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在职人员为自收自支,离退休人员财政实行差额拨款;和水库管理局部分事业编制人员财政实行差额拨款,其余人员为自收自支;水利水电监理公司和水利水电建筑公司为自负盈亏的企业单位,水利水电建筑公司目前在岗约30余人。现局机关在职人员88人,离退休人员65人,内设计财科、办公室、人教科、水政科、水保科、建管科、农水科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8个科室。
20xx年总的经费收入中,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和年度追加两项合计1083.94万元,占当年整个经费来源的64%。从审计的情况来看,由于年初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较少,在年度追加的经费中,除一部分带帽的资金外,有相当一部分是弥补机关公用经费。但局机关因近几年来为争取项目资金、改善办公条件等发生的费用较大而使得公用经费往往捉襟见肘,从而挤占专项资金已成不争的事实。预算收支详见附表。
三、20xx年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以上问题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另行下达审计决定。
五、审计建议。
1、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市水利水电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及水利水电建筑公司等与市场经济紧密关联的单位应在积极拓展业务谋求生存发展的同时切实规范各项经济业务操作,不能违背国家的法规法令而逆行;市水利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和经济事项的监管。
2、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市本级财政的支持,以保证正常的行政经费支出,杜绝挤占专项资金。
3、下属个企事业单位应进一步增强纳税意识,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自查报告篇四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清理整顿财政专户的通知要求,我所认真对照自身工作实际,就我所财政专户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财政所在横水信用社开设账户五个,即“凤翔县横水镇财政所粮食直补专户”“凤翔县横水镇财政所预算内存款户”“凤翔县横水镇财政所义务教育经费专户”“凤翔县横水镇财政所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四个财政专户和“凤翔县横水镇财政所集中核算户”一个基本户,这五个账户都是根据上级批文按要求合法开设,安全运行。
1、清理整顿工作组织领导方面,成立了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小组。接到县局通知后,我们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做了专题汇报,镇上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会议安排了此项工作,成立了清理整顿工作小组,由张珍录同志任组长,成员有杨建军、乔宏涛、胥永辉三名同志,明确了工作任务,保证了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专户管理建设方面:财政所立足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财政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运行。在财政专户的管理上,制定了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财政专户的开设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没有私自开设、转移资金的情况。在专户的开设时,严格履行了规范的审批方案,并与开户银行签订了规范的委托协议,明确规定了双方的全、责、利等事项。专户管理资金的用途,收付资金及银行对账、支取方式、档案管理及开户、销户等做了严格的要求。
3、专户清理撤并方面,严格按县局有关文件要求,对长期未发生资金往来的账户,即:“凤翔县横水镇财政所退耕还林专户”,将档案提交信用社予以撤销。
4、专户资金规范管理方面,在专户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各种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建立规范的财政专户资金收付管理流程,保证财政专户资金规范运行,在专户资金的管理上没有挤占、挪用现象,对于每一笔财政专户资金,从用款计划,到项目进度,进行认真审核,并要求单位按规定提供票据,对提供的票据要素进行全面规范的审核,保证财政专户资金在拨付中不出现问题,保证了财政专户资金的安全。
5、开户银行的选择方面,在开户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6、专户业务管理方面,实行有效地对账制度。日常工作中我们建立与银行、财政内部相关职能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保证每月不得少于1次,且业务主管人员必须在对账单上加盖印鉴,做到银行存款余额与财政专户余额相符。
7、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定了严格的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实施了分人分印管理,做到人走章锁,对专户资金收付相关票据,安排了专人负责保管,建立了严格的票证领用和核销制度。
8、专户档案管理方面,各类档案由财政所会计管理,做到各类资金完整。
1、岗位交叉、会计职责不明确。
2、工作人员计算机操作能力不强,会计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专户资金拨付存在风险点,对项目资金拨付程序和需要材料执行不到位。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所从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日常业务流程,加强内部监督控制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整改,确保了财政专户资金的安全运行。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自查报告篇五
市水利局是隶属于市政府的正县级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水利水电等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统一负责、管理全市水资源、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防汛抗旱、水电及电网规划等。局机关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在农行开设账户4个(零余额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一般账户各1个)。
你局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有: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市水电管理局、市水电管理局和市水利水电建筑公司。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在职人员为自收自支,离退休人员财政实行差额拨款;和水库管理局部分事业编制人员财政实行差额拨款,其余人员为自收自支;水利水电监理公司和水利水电建筑公司为自负盈亏的企业单位,水利水电建筑公司目前在岗约30余人。现局机关在职人员88人,离退休人员65人,内设计财科、办公室、人教科、水政科、水保科、建管科、农水科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8个科室。
20xx年总的经费收入中,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和年度追加两项合计1083.94万元,占当年整个经费来源的64%。从审计的情况来看,由于年初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较少,在年度追加的经费中,除一部分带帽的资金外,有相当一部分是弥补机关公用经费。但局机关因近几年来为争取项目资金、改善办公条件等发生的费用较大而使得公用经费往往捉襟见肘,从而挤占专项资金已成不争的事实。预算收支详见附表。
以上问题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另行下达审计决定。
1、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市水利水电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及水利水电建筑公司等与市场经济紧密关联的单位应在积极拓展业务谋求生存发展的同时切实规范各项经济业务操作,不能违背国家的法规法令而逆行;市水利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和经济事项的监管。
2、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市本级财政的支持,以保证正常的行政经费支出,杜绝挤占专项资金。
3、下属个企事业单位应进一步增强纳税意识,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自查报告篇六
根据县纪委《关于对村级零招待和乡镇纪委书记分工文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枞纪发〔〕5号)的要求,我局对村级零招待和纪检组长分工文件的落实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文件精神,调整了领导分工,成立了由分管人事和财务的副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局办公室、人教股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项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等方式,对全县22个财政所(分局)在村级就餐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纪检组长分工情况。我局根据县纪委xx年2号文件要求,于xx年元月7日召开党组会议,对纪检组长分工作了调整,纪检组长只分工纪检、监察工作,聚焦主业主责,其它工作不再分工,并以枞财办〔〕23号文上报县纪委。
村级零招待执行情况。我局下设14个财政所、8个财政分局(其中副科级单位2个),财政所(分局)共有职工96人。从检查情况看,全县财政系统高度重视县纪委〔〕1号文件的落实,按县纪委的统一部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实行所长(分局长)负责制,严抓严管,杜绝在村违规接受接待。xx年1月起至今,没有发现一名职工违规接受村级招待。财政所(分局)同志去村工作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就餐方式:一是赶回乡镇食堂按规定吃工作餐。二是由乡镇统一安排,在乡镇每人领取10元餐券在村食堂或农户家中就餐。三是个别财政所(分局)自办有食堂,职工下村后回自办食堂就餐。
一是少数乡镇没有将基层站所的职工纳入乡镇政府统一管理,基层站所同志到村后,不能在镇领取10元的就餐券,给基层站所职工下村工作造成不便。
二是部分财政所(分局)下村就餐未建立台帐。
1、基层站所因公到村工作,乡镇应纳入统一管理,建议一律在乡镇领取餐券,由乡镇按规定与村定期结算。
2、及早拟定县直单位去乡镇工作的接待标准和要求,做到上下联动,统一推进这项工作。
3、对村级零招待工作要长期抓,形成常态化。及时查办顶风违纪案件,及时点名曝光,形成震慑作用。
专此报告,请审阅。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自查报告篇七
根据中共县纪委、县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在全县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纪发[]34号)文件精神,我局首先成立了清理“吃空饷”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全局清理工作。采取定向核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局属各单位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局下设共计2个局属事业单位(和)。根据核查情况,行政机关共有人员13人,其中在职10人,离退休人员3人;为全额事业单位,共有人员14人,均为在职;为全额事业单位,共有人员18人,均为在职。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领导任成员的清理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局清理工作。
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局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工资情况统计、完善社保手续、()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三、建议意见。
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是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自查报告篇八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4508.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6.30”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xx〕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20xx]42号)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54.12km;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6.30”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自查报告篇九
今年是普法收官之年。自普法工作开展以来,xx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依法治县办的支持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指针,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法制建设,按照《xx县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总体部署,积极组织财政系统干部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加大普法、学法、用法力度,特别是把各项财政工作与普法结合起来,在巩固上一轮普法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增强了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了财政事业的依法规范和依法管理。根据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x年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精神,我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了自查。现将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
为切实做好期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规划,全面部署普法工作。成立了法治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税政法制股,工作人员具体办理普法工作业务。研究制定了《xx县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对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形成了普法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了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了“三个纳入”:即纳入了各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了局党组以及其它相关科室政治学习计划;纳入了年度综治工作目标考核。每年度都召开了至少两次以上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普法治理工作,并在年初制定了普法工作计划,年末进行了普法工作总结。由于领导高度重视,xx县财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工作和经费三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法治宣传队伍素质,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质量。
在每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中制定出台《xx县财政局法律学习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和集体决定制度》、《xx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同时还建立健全了法治宣传教育目标考核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新录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上岗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
(三)坚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局进一步加强了“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将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通过集中教育学习,提高职工法律意识,规范工作要求,全面实现阳光财政。
1、抓好领导干部学法。采取集中学习和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机关干部学法,每年集体学法在两次以上,学法有记录、有笔记。我局先后举办了财经法规知识讲座、依法行政法律知识讲座,并把法律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必学内容,有力地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观念。同时,局领导及行政执法人员也积极参加了全县党政机关干部依法行政全员培训以及法制知识讲座。
2、坚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每年的12月4日宪法日期间,我局把政策宣传的舞台搭建在街头,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宣传板、解答咨询等形式,向群众重点宣传普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了我县财政相关政策的知晓率。共发放宣传资料x余份,内容包含《政府采购法》、《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条例的相关知识。
3、结合实际工作,扩大法治宣传面。自普法开展以来,为增强普法的实际效果,我局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法律宣传。每年至少组织两次以上的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培训会,主要对会计法规和会计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并在会后印发考试试卷,培训考试成绩平均在95分以上。进一步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操作,提高了财务人员对财经法律法规的认知。
4、举行相关考试,检验法治宣传成果。普法期间,组织全局财政干部参加了财政部举办的全国财政普法知识竞赛和无纸化普法知识考试等相关法律知识考试,参赛率和合格率均达100%,特别是在全国财政普法知识竞赛中还获得了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无纸化普法知识考试也受到了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报表彰。通过不断地普法学习,对推进我局普法规划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根据财政工作特色,有序开展依法理财工作。
1、构建了制度管理体系。以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提高使用效益为目的,以过程管控为主线,以制度管理为保证,以技术手段为载体,稳步推行财政制度管理改革,构建了规范科学精细的财政制度管理体系。改进了制度建设的工作方法,注重采用科学规范的体制和先进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管理相对人征求意见制度;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建立综合效益分析、评估制度;近年来我局制定出台并收集汇编成册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岗位职能》、《内部管理》和《办事规章》三个篇章共计89个规章制度,同时,每年都要制定出台《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从而规范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行为。
2、强化了财政监督检查。变单项检查为综合检查,加大内审力度。分别在和xx年,联合纪检监察部门,综合财政资金安全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小金库治理、社保资金检查、拖欠农民工工资检查、专项资金检查、票据检查七位一体,对11个镇、19个县直部门的财务收支、制度建设、内控管理、岗位设置、人员配备、账务核算、专户管理、资产管理、印鉴票据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十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
3、会计监督管理工作持续良好。加强了会计队伍建设,完善了会计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体制,加强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推进会计诚信建设;每隔三年都要对全县财务会计人员,全面进行《会计法》、《会计职业道德》、《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学习培训,从而推进了会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电算化管理,全面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4、自觉接受了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配合监察、审计等部门对财政部门实施的专门监督;依法接受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做好财政行政复议工作。
5、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制定出台了《xx县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xx县财政局工作规则》,完善了财政机关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以及行政决策的监督机制,明确了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完善了财政决策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现了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的相统一,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推进行政听证制度,实行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6、实行政务公开建设阳光财政。
二是在局机关院内醒目位置设立了《xx县财政局政务公开栏》、《政策法规宣传栏》,公开了《xx县财政局工作职责》,内容包括财政局领导姓名、职务、职责分工和科室设置等情况,公开了《xx县财政局专用资金拨付流程图》,公开了举报投诉及受理电话。同时,通过公告、网络、网站、电视、宣传栏等形式,随时公开(示)国有资产交易、惠农资金兑付、政府采购等信息。
三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先后出台了《关于规范财政管理严肃财政工作纪律的规定》、《首问负责制》、《关于进一步严明机关干部纪律作风有关规定的通知》等,建立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制,对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暗箱操作”或搞“假公开”、只公开一般事项而不公开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及只公开不承诺、只承诺不践诺、敷衍应付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按照有关制度予以责任追究。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整改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从而使我局公开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促进了财政工作向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深入迈进。
(五)取得的普法工作成果。
1、整体工作评价良好。自xx年以来,我局在全县综合目标工作考评中连续十余年获得县委、县政府授予的一等奖。
2、财政法制工作成绩突出。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主题的财政法治工作取得了出色的成绩,先后被省财政厅,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分别连续授予“三五”普法、“四五”普法、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并在xx年5月16日,被xx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普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同年9月又接受了市人大组织的全市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受到了检查组的一致好评。
3、财政运行机制健康有序。随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不断推进和深化,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的财政法律意识,提高了全民财政法律素质,近年来,我局的行政诉讼、司法诉讼和财政违法违纪案件出现了零发生的良好局面;一个“人文财政、包容财政、和谐财政、阳光财政、法治财政”的运行机制已经初步形成,并正在充满生机与活力地健康运行。
(一)树立法治观念是财政普法工作的重点。因为法是要靠人去执行的,而人是由头脑里的观念来决定行为的,财政干部有没有法治观念是决定其能不能依法办事的先决条件,所以只有财政干部树立了法治观念,增强了法律意识,才可能去学法、守法、依法,才可能提高法律素质,提高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依法理财是财政普法工作的核心。理财是财政工作的基本职能,而财政工作涉及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各个环节,就像人体的筋络一样牵连着政府运行的整个系统,因此依法理财就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公平正义,关系到政府的公信力,所以坚持做到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信用,权责统一的依法理财是财政普法工作的核心。
(三)建设法治财政是财政普法工作的目的。打造一个规范的制度体系,建立一个有效的运行机制,营造一个良好的理财氛围,实现财政收支规范化,财政管理科学化,财政工作法制化,建设一个法治财政是财政普法工作的目的。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局始终将普法工作与财政工作紧密结合,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
(一)财政法制干部的法律知识有待迅速提高;
(二)财政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送法到基层、普法到全民的广泛性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我们将对自查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分析找出问题症结所在,制定相应的措施加以整改。将开展普法工作与推进我局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和创新活动方式,大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我县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贡献。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自查报告篇十
为进一步落实通知精神,首先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相关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此次自查活动的行动方案作了统一安排。并强调各部门要把清理工作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务求工作落实。
二、认真开展宣传,落实工作作责任。
三、严格工作纪律,清理效果良好。
整个清理工作严格按要求进行,镇纪委对清理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设立了清理工作举报电话,并要求相关人员为举报人做好保密工作。各部门工作也按分工协作的要求,根据按清理范围和清理对象认真开展工作。整个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现隐瞒真相、弄虚作假、蒙混过关、工作不力的现象,经过认真清理自查,全镇清理出在编不在岗人员一名,圆满完成了全镇清理自查工作,严肃了我镇的人事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收到了良好的工作实效。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自查报告篇十一
所谓专项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并需要单独报帐结算的资金。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财政帐户规范和财务制度的落实,根据《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泸龙财库[]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财政资金进行了全面的彻底清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责任,摸排自查。
我局财政资金支付的主要环节在预算科、国库科与国库支付中心,对照此次检查内容梳理如下:
(一)制度建设及基础管理工作。
1、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财政资金支付暂行办法》、《财政资金银行清算办法》、《国库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2、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严格财政资金收付、调度管理,加强会计监督。
3、制定出台《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不断加强和规范财政专户管理,提高财政专户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岗位人员管理和内控机制。
1、国库支付中心岗位设置。
按照国库支付中心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支付中心设主任、审核、资金、核算4个工作岗位。
2、财政总预算会计岗位设置。
根据国库财政专户岗位要求,遵循财政专户资金拨付快捷高效及安全性的原则,设置财政专户统管资金会计1名,复核岗1名。
(三)业务流程控制与帐务管理。
1、国库集中支付一体化管理系统业务流程。
2、国库支付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
根据业务股室、支付中心批复的预算单位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专户资金、往来资金用款计划,审核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及时办理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发送预算内资金用款额度。每日根据代理银行确认支付金额,及时导出用款额度发送区级金库,便于支付资金清算,定期与其核对用款额度余额。
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往来清算账户的账务核算。对发生的资金收付业务进行核算,填制并分解单位往来资金收款记账凭证,每月终了与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单位往来清算账户存款余额,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按时打印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送区级金库和代理银行实现清算。
3、国库统管财政专户业务拨付流程。
我局国库统管财政专户资金大部分为直拨模式,由预算科下达专项指标,通过人行、代理银行系统清算到各财政专户,各业务科室根据业务实际进度需要,填制专项资金拨款凭证,经业务科长审核,分管局长、局长审批后交国库科统管资金会计,经审核后严格按照《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拨付各专项资金。
(四)对帐及印鉴、票据管理。
严格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国库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每月与相关业务科室、预算单位、人民银行、代理银行核对资金帐,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严格执行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分人分印管理,同一经办人员不得管理全部印鉴。相关票据、凭证专人保管,重要单据建立严格领用和核销制度。
二、查找问题、积极整改。
1、岗位职能设置及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优化。
我局高度重视国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工作,以今年整改工作为契机加强了国库财政专户人员配备,国库管理工作更加趋于规范管理。但国库支付中心人少事多,存在一人多岗现象。
2、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随着现代国库管理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现行的国库管理相关制度已不适应改革的需要,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及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3、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应进一步推进。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的纵深推进,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我区区级单位已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镇级资金调度、往来资金及专项资金仍为直拨及帐户管理模式,应结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积极探索镇级资金管理模式,以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
4、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仍需加强与完善。
随着近两年来的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及整改,我局已将财政专项资金帐户纳入国库统管,进行了有效精简撤并,并建立了专户管理制度。但财政专户涉及资金量大,应不断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并严格控制新增帐户,完善专户管理制度,形成财政专户管理的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财政资金支付安全自查工作为契机,积极落实整改:
3、加强与完善国库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大公务卡制度改革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推开。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财政帐户规范和财务制度的落实,根据《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泸龙财库[]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财政资金进行了全面的彻底清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自查组织落实。
为认真扎实地开展好这项工作,我乡按照自查要求,积极向乡党委、政府领导汇报,提出了自查的工作安排,乡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以乡长吴忠文同志为组长,分管纪检、监察的党委副书记陈群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财政所,并要求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具体负责开展这项工作,以切实整顿会计秩序,提高财政资金安全,积极开展自查,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突出重点。
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自查领导组加大宣传,召开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参加的财政资金自查工作会议,突出检查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财政专户的清理,做到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三、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我乡严格按照《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认真检查,检查与自查相结合,效果明显。
(一)财政资金严格按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办理业务,职责明确,相互监督。坚持日常帐务日清月结,做到帐证、帐帐、帐实相符。全面核对,使之整体运作安全,做到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化。坚持每月的会计、出纳交接单制度。坚持每月资金余额月结表报领导制度。
(二)乡财政取消了所有政府各部门的存款帐户,实行财政统一收付管理,做到财政收支规范化。乡财政设立了三个帐户,一个基本帐户、一个家电补贴帐户、一个“一事一议”帐户,坚持每月与信用社对帐签字制度。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财政所人员较少,工作繁杂,在印件管理上难以确切分开;二是票据管理上未能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薄弱环节,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总结,我们将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切实做到用制度规范行为,形成按财务制度办事的良好局面,从而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的内部管理,形成了内部监督制约、依法操作、依法理财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财政资金更加安全,财务管理更加规范。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自查报告篇十二
自查报告是单位或部门在一定时间内对某项工作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的报告样式。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1.内部控制意识不强,执行力不够。
良好的内控意识是确保内控制度得以健全和实施的重要保证。
2.对内部会计控制的监控力度不够。
部分单位没有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内部会计控制的执行情况由内部会计控制执行部门自行监督检查,导致监控力度不够,影响了内部会计控制作用的发挥。
3.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低下,流失比较严重。
单位内部部门之间对国有资产管理相互脱节,部分单位财务部门未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每年只管经费收支,不管家底多少;后勤部门只管发放而不清楚资产价值和实物分布情况;使用部门只用不管。
单位负责人在单位内部控制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
2.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国家财产安全稳定”。
3.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监督。
重视内部审计控制,真正落实责任制,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顺利、有效运行。内部审计控制是对内部会计控制的再控制。
4.提高人员素质。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成败关键在于公务员素质的高低程度,其素质控制的目的在于保证工作人员具有爱岗敬业的品质和勤奋、有效的工作能力,从而保证内部控制有效实施。
5.建立财务状况预警机制,加强财务风险预测。
各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逐步建立风险监控、评价和预警系统。
内部控制是一项不断推陈出新、任重而道远的工作,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内部控制制度也要跟着不断的修改,以达到其有效性,切实控制各种漏洞的发生。
现金的清查,是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核对,以查明账目情况。银行存款的清查,是采用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进行的,即将本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
1、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我院在财务工作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遵守财务规章制度,明确“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配备财务人员2人(会计、出纳各1人)。经费在日常使用中,严格遵循国家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法准则;在办理财务报销事项时,严格执行“一支笔”的原则,同时必须有经办人、分管领导和院长全部签字后才能到财务报销,以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在会计电算化方面,采用的是用友erp财务软件,有助于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在资产管理上,做到帐物一致、帐表相符,特别是在使用中央专项资金采购时,严格按照行政单位采购办法,公开招标进行采购,采购的资产及时准确入帐。
2、诉讼费收费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诉讼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收取诉讼费用,未另行制定收费办法、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诉讼费用的收取实行收缴分离按照受理案件适用的诉讼费用标准确定具体数额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当事人凭人民法院开具的交费通知到指定银行交费,并以银行开具的收据作为已交(预交)诉讼费用的凭据,到人民法院换领诉讼费用专用票据。各区乡人民法庭收取诉讼费用,也实行收缴分离。因不便由指定银行收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庭直接代收,并向当事人开具诉讼费用专用票据。人民法庭直接代收的诉讼费用,定期交入指定银行,同时将票据上交我院。我院对诉讼费用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检查。
3、涉案款项管理情况。
由于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预算单位只能在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开设一个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局限,我院的执行案款,案件暂存款暂未实行专户管理。
4、诉讼费收费程序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诉讼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程序收缴诉讼费用,法院只负责开收费通知单,由案件当事人直接向财政部门在农业银行各分支机构开设的“诉讼费汇缴财政专户”缴纳诉讼费,法院诉讼收费全额上缴国库。由于条件限制,部分区乡基层法庭所在辖区未设立农业银行营业点,由经办人统一收取后再代为存入专户。
5、票据管理情况。
我院财务室设专人管理票据,并进行记帐登记,收费员每次向票据管理人员只领一本票据,以后缴旧领新;票据管理人员要按一定时间和收费员核对票据和核销票据,并按有关规定和财政核销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按照相关规定加盖人民法院财务专用章或诉讼收费专用章。
通过自查,我院在财务管理和诉讼费收费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预算管理方面,预算编制不够细化,调整随意性较强,今后要加大对预算的管理,应注意编制的可行性论证。在与各单位的往来业务中,结算不够及时,在以后工作中尽量采用转账支付的方式,当日进行结算。经费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地方财政的制约,划拨的随意性很大,在日常经费和专项资金上,都存在着到位不及时、不足额的现象,往往都是年终集中支付,增加了财务的工作量。
在组织机构控制方面,目前我局下设统筹股、基金管理股、审核股、办公室四个股室,通过制度建设做为组织机构控制的基础,对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建立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制度,对每项业务的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建立了《业务办理流程》,对各项医保业务的操作规程进行了明确;建立了限时办理制度,做到业务限时办结,权责关系明确;严格实施授权管理,按照规定分配权限,信息系统管理明确;落实岗位责任制度,责任到人,职工之间相互监督、秉公办事,同时不定期开展岗位轮换,既熟悉了各岗位的业务,又避免了一个人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带来的弊端。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执行,做到了有章可循,为内部控制的整体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业务运行控制方面,注重突出医疗保险关系建立和保险待遇享受中的牵制、制约关系,按照医疗保险政策相关规定,制定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相关制度,明确管理,严格缴费基数,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严格待遇报销支付,实行岗位控制。
在医保基金管理过程中,我们自始至终注意思想建设,认真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及规章制度,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督机制,按照医保基金的管理政策,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会计人员依据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进行财务记录,会计记录按照规定的要素完整准确地反映各项业务活动,会计报表由会计人员独立编制,会计档案按照要求及时整理归档,印章管理符合要求,基金账户开设符合规定,做到帐帐、帐表、帐单相符,会计核算没有出现违规操作现象,会计科目设置符合财务会记制度要求。
医保信息系统网络是整个医疗保险工作的基础,计算机网络能否安全有效的运行是医保工作的关键。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经常不定期的围绕基金收支、管理、监督的各个环节。
(一)对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建立了规章制度,就是建立了内控制度,忽视了内控制度是一种业务运作过程中环环相扣的动态监督自律机制。
(二)内控制度建设滞后,内控体系不够完善。
我们将继续按照《通知》的要求和步骤,以这次检查为契机,针对内部控制的各个方面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在认真做好整改工作的同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把工作抓出成效,确保我县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平稳运行。
(一)优化队伍结构,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二)进一步认识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
(三)进一步规范网络管理工作制度。
(四)实地稽核与专项稽核相结合,确保医疗保险工作的平稳运行,防止基金流失。
(五)严格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的医疗行为规范管理,完善结算办法,不断加大医疗核查力度,采取不定期、不定时方式对各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实施监控,对有违反医保政策规定的定点单位,严格按协议规定处理。
(六)不断加强医保经办机构内控体系建设,建立内控督查部门,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自查报告篇十三
根据《关于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财监〔〕93号)文件要求,专项清理检查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处理、建章立制等四个阶段,其中自查自纠时间为12月1―10日。目前,各级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已全面开展。
按照自查自纠阶段工作部署,各级各部门要根据专项清理检查有关文件要求和规定程序,严格对照“吃空饷”的各类情形,认真组织自查自纠。自查自纠主要内容是在认真梳理干部职工工作关系、工资发放、在岗在位情况的基础上,对单位是否存在以下11类“吃空饷”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2.工作人员考上全日制学历教育脱产学习的;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等,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
3.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
4.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5.已调离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办的。
6.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
7.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的。
8.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并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
9.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津补贴的。
10.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
11.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为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各单位要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如实填写自查相关表格,并签订《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责任承诺书》,经单位财务、人事部门负责人和主要领导签字,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各级“吃空饷”专项清理小组。同时,为确保自查结果不漏人、不漏项、不隐瞒、不做假,各单位还要将10月底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底册、单位自查自纠情况以及相关举报电话在本单位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监督。
自查结束后,各级“吃空饷”专项清理小组将根据各单位、部门报送的自查结果,对自查自纠零报告单位、被群众举报投诉单位、二层机构较多的单位以及自查自纠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自查报告篇十四
为进一步做好xx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切实堵塞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漏洞,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16号)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超前谋划、统筹部署、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自治区财政厅多措并举,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自治区高度重视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为切实加强自治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组织保障,成立了由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厅厅长弯海川任组长的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协调、处理检查工作中的问题。财政厅国库处、监督检查局及相关业务处室等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对全区检查工作进行设计部署,并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各级财政部门检查工作开展进程,及时报送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自治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
自治区多次召开厅长办公会议,听取厅国库处关于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进展情况,研究制定了《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并向各地州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财政部和自治区工作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规矩、完善机制,在认真完成中央、自治区“规定动作”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完善检查内容,全力做好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核查工作。
三是细化检查内容。
为确保自治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不走过场,财政厅国库处结合自治区预算执行管理及资金支付工作实际,多次组织岗位人员研究讨论自查工作内容及文件依据,并积极征求厅监督检查局、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细化了检查内容。新增加了预算执行管理方面5项内容:预算指标分配下达(含额度结转)是否严格设置初审、复审多岗审核;用款计划审批下达是否严格设置初审、复审多岗审核;年度执行中是否严格落实支出计划,基本支出按月均衡拨付,项目支出按照工作进度拨付;额度结余资金调整事项是否及时会签预算、国库部门,报经分管厅领导同意后下达调整文件;资金拨付是否严格按资金分配文件审核。同时,结合近来年自治区财政资金支付、会计规范等方面工作要求,自治区专门制作了《检查依据对照表》,并将中央、自治区有关文件制度汇总印制了《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文件汇编》,以便于各级财政部门操作执行。
四是延伸检查工作。
结合自治区本级财政专户管理现状,认真开展财政专户开户银行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印发了《关于对财政专户开户银行进行资金安全检查的通知》,在财政专户资金收付管理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方面,制定了12项检查内容,对财政专户资金收付、审核、单据传递、对账机制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检查。
五是严肃检查纪律。
自治区财政厅两次发文严肃检查纪律,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在自治区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按照规定时限完成自查、核查、整改落实和总结上报等4个阶段工作任务,对自查出的重大问题、财政违规问题,要及时主动的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强调各级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级自查结果的第一责任人,凡在自查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有问题不查,查出问题不报、不处理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是全力做好自治区本级自查工作。
结合自治区本级工作实际,及时向厅内部相关处室印发了《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新财办库[2016]2号),明确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及时间安排等事宜。目前,各处室结合本处室相关工作机制,正在逐项认真核实检查内容,并组织撰写自查报告。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自查报告篇十五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高财字[]5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xx年财政拨付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项目。
1、20xx年11月5日收到财政拨付专项资金72.5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132.5万元,实际支出138.93万元,资金超支6.43万元,主要是为顺利召开好此次会议,由市联社牵头,组织各食用菌企业,主管、分管的市级领导到外地参观学习的费用已经开支,后财政局审核时不予以审批此费用。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严格用于申报的专门项目,无截留、挤占、挪用、抽逃资金问题;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四、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自查报告篇十六
在组织机构控制方面,目前我局下设统筹股、基金管理股、审核股、办公室四个股室,通过制度建设做为组织机构控制的基础,对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建立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制度,对每项业务的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建立了《业务办理流程》,对各项医保业务的操作规程进行了明确;建立了限时办理制度,做到业务限时办结,权责关系明确;严格实施授权管理,按照规定分配权限,信息系统管理明确;落实岗位责任制度,责任到人,职工之间相互监督、秉公办事,同时不定期开展岗位轮换,既熟悉了各岗位的业务,又避免了一个人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带来的弊端。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执行,做到了有章可循,为内部控制的整体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业务运行控制情况。
在业务运行控制方面,注重突出医疗保险关系建立和保险待遇享受中的牵制、制约关系,按照医疗保险政策相关规定,制定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相关制度,明确管理,严格缴费基数,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严格待遇报销支付,实行岗位控制。
三、基金财务控制情况。
在医保基金管理过程中,我们自始至终注意思想建设,认真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及规章制度,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督机制,按照医保基金的管理政策,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会计人员依据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进行财务记录,会计记录按照规定的要素完整准确地反映各项业务活动,会计报表由会计人员独立编制,会计档案按照要求及时整理归档,印章管理符合要求,基金账户开设符合规定,做到帐帐、帐表、帐单相符,会计核算没有出现违规操作现象,会计科目设置符合财务会记制度要求。
四、信息系统控制情况。
医保信息系统网络是整个医疗保险工作的基础,计算机网络能否安全有效的运行是医保工作的关键。
五、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经常不定期的围绕基金收支、管理、监督的各个环节。
六、存在的问题。
(一)对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建立了规章制度,就是建立了内控制度,忽视了内控制度是一种业务运作过程中环环相扣的动态监督自律机制。
(二)内控制度建设滞后,内控体系不够完善。
七、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继续按照《通知》的要求和步骤,以这次检查为契机,针对内部控制的各个方面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在认真做好整改工作的同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把工作抓出成效,确保我县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平稳运行。
(一)优化队伍结构,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二)进一步认识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
(三)进一步规范网络管理工作制度。
(四)实地稽核与专项稽核相结合,确保医疗保险工作的平稳运行,防止基金流失。
(五)严格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的医疗行为规范管理,完善结算办法,不断加大医疗核查力度,采取不定期、不定时方式对各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实施监控,对有违反医保政策规定的定点单位,严格按协议规定处理。
(六)不断加强医保经办机构内控体系建设,建立内控督查部门,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自查报告篇十七
按照省纪委等7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陕纪发〔2012〕8号)要求,省环保厅印发了《关于在厅直属系统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自2012年8月20日至11月10日,利用近3个月时间,分教育动员、自查自纠、公开公示、检查验收四个阶段,对厅机关和13个直属单位财政供养人员进行了专项核查,没有发现“吃空饷”人员,收到了较好效果。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重视。接到省纪委等7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后,厅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吃空饷”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厅长何发理任组长、驻厅纪检组长刘文亮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人事处处长刘晓霞、规划财务处处长严秉勤、监察室主任权悦安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监察室。按照分工,人事处负责清理机关和核实各单位编制及现有财政供养人员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基础性数据;规划财务处根据财政供养人员在岗情况及时调整核销工资,并办理相关手续;监察室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对在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直属各单位也要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为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为专项清理工作奠定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组织严密。专项清理工作展开后,各处室、直属单位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自查自纠中,严格对照编制卡、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按照“五查三对照”要求,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群众反映对照,逐一排查,摸清底数。将财政供养人员名单采取公示栏公示、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等方式通报自查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如实记录,严格核实。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抽查、重点检查等形式,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注重实效。厅党组把这次专项清理工作与今年开展的“制度月”、“廉政教育月”和“精细化管理年”活动结合起来,达到了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效果。进一步完善了长效机制,规范了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干部职工动态管理制度,按季度更新人员信息、在岗人数,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空编数量及减员情况。建立了监督举报制度,面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举报邮箱,注重网络舆情的收集、整理、研判和处置,认真调查信访举报案件,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存在“吃空饷”现象、清理工作走过场的单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对单位“一把手”实行问责,确保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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