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热门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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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热门24篇)
时间:2023-11-13 09:37:15     小编:紫薇儿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提高自己的写作和表达能力。在写读后感时,我们可以对自己与故事中的人物或情节产生共鸣的原因进行分析。以下是一些优秀儿童文学作品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一起探讨和分享。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一

早在5月的时候,作家余华在一次采访中说,他一直有这样一种欲望,“将我们生活中看似荒诞其实真实的故事集中写出来”,“让一位刚刚死去的人进入到另一个世界,让现实世界像倒影一样出现。”

余华试图同时塑造死者世界与现实世界,并通过死者来描写现实世界。就是在这种对自我期待的背景之下,新书《第七天》出版了。

这是继《兄弟》之后,余华时隔七年出版的长篇小说《第七天》,首页以卷语开头。我一口气坐在桌子面前读完了,并不是说这本书的内容有多精彩绝伦,让人爱不释手。

相比于余华出版的其他书籍而言,这本书稍为逊色,不尽如人意。读起来就像把这些年发生的社会事件,编成这本书,逐一通过另一个世界的人,将真相娓娓道来之嫌。

余华作品向来被读者赋予了很高的期待,纵使《第七天》这部新作,一脉相承,但远不及《活着》和《兄弟》厚重,因此颇受争议。

书中把这些年发生大事件,比如弃婴、袭警、卖肾之类的话题,又重新搬到故事情节里面来,给人一种很无里头,看社会调查的感觉,有点残酷,又有点荒诞不经吧。

刚开始翻阅的时候,我以为写得是一个人物故事,通过这个人去揭露社会黑暗之类的书籍,可接二连三的一个又一个人物出现,随之而来的事件,_不离十,但让人感觉有点泛泛而谈了。

不过文章最后杨飞和伍超的对话,触动到了我的内心。

“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都会,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他问:“那是什么地方?”

我说:“死无葬身之地。”

无论怎么样,每个作者写一本书的时候,都赋予了他的思想价值。我们不是他本人,很难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只能说站在自己的立场去理解这本书,因此最后对这本书的评价褒贬不一。

说好的人,拍手称攒;说不好的人,有的看完了,有点的只看了几页,就扔回柜子里,不闻不问。

但总得来说,余华每次描写父爱,情感拿捏得很好,每次都会被他笔下塑造的父亲,感动得稀里哗啦。

很久都没有看纸质书了,以后会多看纸质书,也会试着去写读后感。

因为有些时候看完一本书,强迫自己去回忆书本的内容,会加深我们对这本书的理解,更加深入的去了解作者想要表达的主题,而不是看完就好了。

最近温度降得很快,很冷,记得添衣保暖啊~。

然后很想吐槽一句,全长沙人都在等一场雪,我在湖南都等了两年半了,是不是欠我一个解释!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二

这个时代的人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毫无节制的毁坏大自然,最不可饶恕的是毁坏世道人心!我选择做一个边缘人,游走在理想与现实的边缘,生活在城市与乡村的边缘,我漠视社会,害怕大都市,远远地避开人群。唯一相信爱情却没有爱情。用我自己的方式告别平凡却并不优秀。

很多时候,我如梗在喉,想说想呼吁,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到底哪里不对了,真要有人要静下来听我诉说,我说不出,责怪一切都是自已的偏执,大家都这样,大家都生存在同一个社会,大家都活得挺好,而你自已也不赖,每个人活在自已的世界里,痛并幸福着!可是,我还是认为这个社会真的有问题,于是我明白了,是人心,是人心被毁坏了,是人心向这个滚滚的机械化的宠然大物妥协了,佛家说,一切皆空,全在一念之间,心妥协了,关进坛子里也能快乐,何况还有这么一个精彩的五光十色的大社会,所以芸芸众生麻木的过着自已的一生,很多不合理,很多古怪荒谬,都可以视而不见,当下我的生活是自由的,我的生活是自主的,这样就够了,变态的社会自有变态的生存道理,自有合乎生存的爱的准则。

看吧!我唠叨了那么一大段也说不明白心中明了的那一个道理,相信读者也看不明白,这就是读者和作家的区别,时常对某一位作家怀着感恩的心理,他们都说出了我想说的话,走在我认知和行动的前面。比如眼下我要说的余华和他的《兄弟》。

《兄弟》上部,我的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几次哭出声来,要放下书,扑在桌上痛哭出声,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憋着一口气,悲伤的喘不过气来,读完一气呵成,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那个年代给我切身的体验只是,我埋怨那个年代没有让该受教育的我的妈妈得到应有的教育,我的妈妈在该读书认字的年龄学校不开课只教唱红卫兵之歌,因此我的妈妈是个文盲不会读书认字,因此我的妈妈总是给不了我想要的爱,她的爱令到我喘不气来,却一丁点都不是我想要的,这就是代沟,互不理解!

读完上部,我禁不住骂道:这帮的畜生,人性本是丑陋的。我想余华也完成了对我的一次教育吧,尽管年代的事我早就从各种海外文章中有过更多的了解,也早已和余华一样有深刻的认知。

上部尽管人性都被扭曲了,混世太保当道,人的精神都被摧毁了,多恐怖的年代!可以想像在那个物质贫乏心灵又被极度摧毁的生活里面,人们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要持续之久,人们没有意识到原来这只是一场错误,人们只是被动的接受,以为这就是生活,每天被人,忍受非人道的身心刑罚这便是生活,生活在里面的人们谁能想到那只是一场十年浩劫呢,人们以为就那样一辈子了。可就是在那样的一个恐怖没有一丝希望的年代,我在《兄弟》中,仍能时常感觉到人性的温暖与善良,李兰和宋凡平那动人的爱情,李兰在丈夫死后七年不洗头的忠诚,宋凡平为了信守爱的承诺要去上海接李兰拼了命;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情,读着读着时不时也令读者感动。

对比下部吧!上一代人的人间惨剧我们都明白那是时代犯的错误,那是政治的迫害。而在下部里,兄弟两人各自不同的悲剧又是因为什么呢?是谁给造成的呢?我们说这兄弟俩的命运真是悲哀呀!哀哉!哀其不幸也哀其不争,不争气的争!

我用差不多与上部相同的时间读完了下部,因为余华在下部里,省略了很多细节的刻画,更多的是在平平的叙说整个时代的故事,几乎是一目十行了。余华用黑色幽默的写作方式再现了这个时代的荒谬古怪滑稽和丑陋的现实世界,他所描写的现实恰是我眼中的,所以我感激他道出了我想说的话。

评论说《兄弟》的社会意义胜过了文学意义,我很赞同,而这正是我尊敬余华的主要原因,一个作家若是没有引导社会道德的使命感不可能是一个好作家,好作家不会脱离社会埋头写作,好作家所应作的事就是洞穿这个社会的千疮百孔,引导人们更清楚地去看,去感知,我们都是迷茫迷失的一代。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三

《第七天》和《活着》都是描写死亡的,作者将这些事件串联起来,成为一篇小说,但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无法感受到作者对这些事件倾注的情感,作者几乎就像微博大v一样将这些事件进行转播和改编。《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是生不如死,但死后能够买到墓地安葬;而《第七天》中的人物都是各种惨死:有跳楼死的、有被车撞死的、有卖肾死的、有治不起病死的,还有被强拆死的。这些底层的死者死后因买不起墓地,都是死无葬身之地,不能够得到安息。《活着》更多地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而《第七天》更多地体现了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对底层民众生活的关心,为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民打抱不平,同时表达了对各种政府不作为的不满。

《第七天》正如书名那样,讲述了主人公死后七天的遭遇,每一天都遇到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事,这其中掺杂着回忆与虚妄、爱情与感伤、高贵与渺小、荒诞与真实,接触到人间的炼狱。主人公的幽灵杨飞,一路行进,从殡仪馆出发,一路跌跌撞撞,见到一群和他一样死无葬身之地的亡魂,这其中有作者的亲人,邻居,也有陌生人。他们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民,遭遇到各种惨死。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第三天中杨飞回顾自己的身世,杨飞的母亲在火车快进站时上厕所生下杨飞,杨飞从厕所丢到铁路上被年仅21岁铁路工人杨金彪捡到,从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父子情深的故事,读之无不为之动容。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上工他将小杨飞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给小杨飞吃。他能够根据小杨飞的声音判断他是否饿了、渴了,还是需要换尿布。因为杨飞的存在,他拒绝了所有的女孩,终身未娶。当杨飞要与亲生父母相见时,他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为杨飞置办行装。为了杨飞能够有更好的工作机会,他毫不犹豫地支持杨飞到北方城市工作;当他得知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时,为了不连累杨飞又离家出走。

我觉得这部小说的神来之笔就是塑造了杨金彪的形象,他一生善良勤劳,为曾经“遗弃”杨飞二十四小时而内疚一生,死于异乡后,为了能够与杨飞见一面,他自愿在殡仪馆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维护着公平正义。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四

《上下五千年》中有《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越王勾践,为了报当年被吴王羞耻之仇,宁可每天睡柴草,每日尝苦胆。总扪心自责:"你忘了会稽大败之辱吗?"就这样勾践跟同甘共苦共同命运,经过十年发展生产,积聚力量,又经过十年练兵,终于在公元前473年打败夫差,灭掉了吴国。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越王给吴王当了三年奴仆,受尽了屈辱,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他始终没有放弃心中的信念——重振越国,找回失去的尊严。他在麻痹了吴王被放回越国后,安抚百姓,操练军队,吃饭前品尝苦胆,晚上就睡在柴草上,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忘记曾经的屈辱和复兴越国的雄心。他身为一个高高在上的君王,能够这样做,真是难能可贵。经过自己的顽强毅力,勾践终于打败吴国。

作为新世纪的我们,决不辜负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要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广阔舞台上,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业绩。

这就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读了《卧薪尝胆》,我们对自己肩负的责任,有了更深刻的体验。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五

这个时代的人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毫无节制的毁坏大自然,最不可饶恕的是毁坏世道人心!我选择做一个边缘人,游走在理想与现实的边缘,生活在城市与乡村的边缘,我漠视社会,害怕大都市,远远地避开人群。唯一相信爱情却没有爱情。用我自己的方式告别平凡却并不优秀。

很多时候,我如梗在喉,想说想呼吁,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到底哪里不对了,真要有人要静下来听我诉说,我说不出,责怪一切都是自已的偏执,大家都这样,大家都生存在同一个社会,大家都活得挺好,而你自已也不赖,每个人活在自已的世界里,痛并幸福着!可是,我还是认为这个社会真的有问题,于是我明白了,是人心,是人心被毁坏了,是人心向这个滚滚的机械化的宠然大物妥协了,佛家说,一切皆空,全在一念之间,心妥协了,关进坛子里也能快乐,何况还有这么一个精彩的五光十色的大社会,所以芸芸众生麻木的过着自已的一生,很多不合理,很多古怪荒谬,都可以视而不见,当下我的生活是自由的,我的生活是自主的,这样就够了,变态的社会自有变态的生存道理,自有合乎生存的爱的准则。

看吧!我唠叨了那么一大段也说不明白心中明了的那一个道理,相信读者也看不明白,这就是读者和作家的区别,时常对某一位作家怀着感恩的心理,他们都说出了我想说的话,走在我认知和行动的前面。比如眼下我要说的余华和他的《兄弟》。

《兄弟》上部,我的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几次哭出声来,要放下书,扑在桌上痛哭出声,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憋着一口气,悲伤的喘不过气来,读完一气呵成,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那个年代给我切身的体验只是,我埋怨那个年代没有让该受教育的我的妈妈得到应有的教育,我的妈妈在该读书认字的年龄学校不开课只教唱红卫兵之歌,因此我的妈妈是个文盲不会读书认字,因此我的妈妈总是给不了我想要的爱,她的爱令到我喘不气来,却一丁点都不是我想要的,这就是代沟,互不理解!

读完上部,我禁不住骂道:这帮文革时的畜生,人性本是丑陋的。我想余华也完成了对我 的一次教育吧,尽管文革年代的事我早就从各种海外文章中有过更多的了解,也早已和余华一样有深刻的认知。

上部尽管人性都被扭曲了,混世太保当道,人的精神都被摧毁了,多恐怖的年代!可以想像在那个物质贫乏心灵又被极度摧毁的生活里面,人们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要持续之久,人们没有意识到原来这只是一场错误,人们只是被动的接受,以为这就是生活,每天被人批斗,忍受非人道的身心刑罚这便是生活,生活在里面的人们谁能想到那只是一场十年浩劫呢,人们以为就那样一辈子了。可就是在那样的一个恐怖没有一丝希望的年代,我在《兄弟》中,仍能时常感觉到人性的温暖与善良,李兰和宋凡平那动人的爱情,李兰在丈夫死后七年不洗头的忠诚,宋凡平为了信守爱的承诺要去上海接李兰拼了命;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情,读着读着时不时也令读者感动。

对比下部吧!上一代人的人间惨剧我们都明白那是时代犯的错误,那是政治的迫害。而在下部里,兄弟两人各自不同的悲剧又是因为什么呢?是谁给造成的呢?我们说这兄弟俩的命运真是悲哀呀!哀哉!哀其不幸也哀其不争,不争气的争!

我用差不多与上部相同的时间读完了下部,因为余华在下部里,省略了很多细节的刻画,更多的是在平平的叙说整个时代的故事,几乎是一目十行了。余华用黑色幽默的写作方式再现了这个时代的荒谬古怪滑稽和丑陋的现实世界,他所描写的现实恰是我眼中的,所以我感激他道出了我想说的话。

评论说《兄弟》的社会意义胜过了文学意义,我很赞同,而这正是我尊敬余华的主要原因,一个作家若是没有引导社会道德的使命感不可能是一个好作家,好作家不会脱离社会埋头写作,好作家所应作的事就是洞穿这个社会的千疮百孔,引导人们更清楚地去看,去感知,我们都是迷茫迷失的一代。

《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13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余华是我颇为喜欢的一个作家,他的创作风格很独特,既有鲁迅似的深邃辛辣,又有钱钟书似的幽默。最早接触到他的作品是高中时看根据他的小说《活着》改编的电视剧《福贵》,后来上大学第一次买小说,就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集中收入了他的代表作《十八岁出门旅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小说。

距离他创作出长篇小说《兄弟》后的七年,他精心酝酿出了《第七天》这部在“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震撼人心的小说。有人说:余华把七年的光阴浓缩为七天来度过,未免也太短暂了!但我个人觉得独具匠心的艺术家总能在短时间的表演中给读者和观众带来一生的思考和触动。

今天下午我大块朵颐的读完了《第七天》,觉得它与之前的作品风格迥然不同,以至于有些评论者认为它很荒唐,并认为它是余华出道以来最差小说。“更有”毒舌“称此为小说中的《富春山居图》.别人怎么想,我不管,我个人理解是余华创作出了现实主义的巨作《活着》这部代表他人生高峰的小说后,他一直希望突破自己,找到另一种适合自己的创作方式,而《第七天》无疑就是一个新的尝试。它借助《旧约·创世记》开篇的方式,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这个人没有墓地,无法安息,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游荡,然后来到一个名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那里聚集了很多没有墓地的死者……那里人人死而平等。”我的理解是人生是孤独的,死后也是孤独的,但死后当孤独与孤独相遇,大家围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而且人人平等时,那便是永生!

《第七天》是一部充满哲理的小说,同时也是生活在此在世界芸芸众生的图像。余华以其精湛的艺术构思和驾驭陌生化语言的能力将近十年来中国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浓缩在这篇小说中,极像一个冷静而又客观的旁观者在揭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他写的故事不再是遥远的平行空间里发生的故事,而是直面生活,如拆迁、墓地涨价、女强人的孤独与爱情、死婴、卖肾、iphone4s、理发店洗头工凄美的爱情、火灾、车祸,枉死的袖管上戴着黑纱的老人。仿佛我们置身于一个绝望的境地,生是无望,死后也无望,以致作者思绪里突然出现了这样念头,“我怎么觉得死后反而是永生。”它超越了鲁迅在绝望的同时不放弃希望,在绝望中,反抗绝望并升华为希望的诗句“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这种虚妄,它贯穿于小说的始终,成为小说的主线,唯有死亡才能够消解它。同时也比唐代诗人陈子昂“念天地之悠悠,独创然而泪下”的诗句更独孤的绝唱!比莎士比亚“生存还是毁灭”更具有震撼力的表达.也即是我读出的“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的主题!

而这个主题,恰恰说明了余华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随着思考深度的递增,也像其他的作家一样趋向于宗教的怀抱,他的宗教就是他的作品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也即它心中的天堂,那里——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它的名字却叫“死无葬身之地”!而这个地方只有死后才能抵达,多么荒诞,但荒诞的背后是血淋淋的现实。

《第七天》的出版,让我再一次见证了余华作为一个资深作家所具有的创作潜力,他总是与底层老百姓同呼吸,共命运,艺术化的展现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和表达出他们的心声,这也许这就是他创造力的源泉!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六

对余华其他作品有兴趣的可跳到我之前发的文章:《活着》,里面附有相关下载地址。

听网络上及出书的人说: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

开始的时候我也不认识余华,最近买了kindle,amazon推了一本畅销书我,之前感觉在网络上有接触过“第七天”这词,于是搜了一下。

发觉就是如上网所说,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距上一本书兄弟隔了有7年之久才出的一本书。毕竟现在纸质书市场不太好,但是听说出版商有这书都赶紧下单,最后销售排名居前,畅销书之一。就由于这种种,所以我才觉得这书值得一看。以下是个人书评,文笔不太好,见谅。

第一天,看了几个小时,大概3个吧,看完了“第一天”,“第二天”,刚开始,觉得写法很特意,看的时候一时适应不来,因为一开始,你就已经死了,但还“活着”,“活着”去处理自己的身后事,接着的内容也是说平常百姓的活动与中国现在权势与经济,我个人感觉是暗示中国的经济发展的不协调,生买不起房,死买不起墓地,真是“死不起”-引用里面的话,第二点是说官员的fb及生活和权势、钱能买起一切,包括天安门的碑刻成自己的墓碑。。“第二天”,接着就是寻找是如何死掉的,谈了一下死前的美好生活,还有一个前妻,第二天未时遇见上了,因为她也死了。为什么会死,是因为看着李青(前妻)自杀而失神,没逃离出爆炸现场,直接地来说,用他的话说:是因为一张报纸而死的。

第三天,去回忆他自己的出生,生父生母。现在的养父(父亲)与回忆成长的时光,病重后养父自己离家出走了。

第五天,找到了父亲,原来是他们相互寻找,但不相同的世界,父亲就是在离家的当天黄昏走去了另一个世界。

第六天,讲述鼠妹(刘梅)的故事,也是那个游荡地区的第一个走向安息之地,因为她男朋友为她买了墓地,让她安息。

第七天,鼠标男朋友的和她的故事,也写出了一个穷人赚快钱的方法-卖肾。最后,由于卖肾的事,没有得到好的后续医疗,也来到了那一个世界,碰见了我,知道了鼠妹也来了这。然而可惜的是,鼠妹前一天去安息之地了,伍超今天才来,相互错过了。最后他问:这是哪?我说:死无葬身之地。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七

《第七天》是余华最新的长篇小说,他用荒诞的笔触和意象讲述了一个普通人死后的七日见闻:暴力拆迁,灾祸后瞒报死亡人数,医院将死婴做垃圾处理,冤假错案,刑讯逼供等等,讲述了现实的真实与荒诞,讲述了生命的幸福与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与宽广,讲述了比恨更绝望比死更冷酷的存在。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浑身发冷,也许是被作者冷峻的笔触所感染,以至于合上书时,还是久久不能自己。我不知道余华在写这本书时是不是也怀着这种情感。大都人都说《第七天》太过黑暗,把社会剖析的太过透彻,但这正是小说的意义啊,用最简单的文字写出最深刻的文章。有人说余华给这本书取名为《第七天》参照的是中国人死后的头七,他的这本书和其它的几部经典长篇小说相比,不足之处显而易见,但我却认为,这本书里说发生的故事却最贴近我们的现实生活,大部分事件我们甚至见怪不怪。

生不所致,死所长思。这本书连接了生前和死后的世界,我们用生前的视角去写死后的世界,死后的世界里依然有金钱权力的划分,但从中也有喜悦的分享,为寻见亲人永聚而喜,为死后世界清明和善不再污浊而喜,为得知真相不再误解懵懂而喜。也许社会有种种不公,种种不如意,但生活中总会有阳光温暖我们。

文章用杨飞在人间最后七天的经历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个加入了太多太多有政治暗喻的'事件,但如果余华只是写这些事件就结束,那余华便不是余华了,除了这些事件以外,他还写出了这本书得到的提升的关键——人性。而这本书最出彩的地方,便是它让我们看到了这个荒诞不经,冷酷残忍世界里存在的希望——爱。“我”是父亲在铁路上捡到的弃婴,却让父亲为了“我”而抛弃婚姻和自己的后半辈子去扶养“我”长大,“我”的妻子在现实世界里弃“我”而去,却在死后只承认“我”是她的唯一的丈夫,洗发妹并不是真的想要跳楼,她的男友为了给她一个好的墓地而去卖了自己的肾,小餐馆的老板听说了“我”父亲的故事而每次点餐时都多送一个果盘。这一个个的故事,都写出了我们的良心,所以这社会并不是只有黑暗,还有温暖和爱。

《第七天》展示了一个弱肉强食不公平的七天,也写出了乌托邦式的向往生活的七天,余华用大半本书构造了一个人道和平欢乐美满的世界。书很容易看完,合上书,我们开始向往另一个世界,那里人人死而平等——那是死无葬身之地。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八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九

以前看过堂哥买的余华的《活着》《许三观卖血记》还有暂时未看完的《兄弟》,说心里话,《第七天》我自己觉得不及前面看完的两部作品,不过也有新颖之处,下面聊聊我自己对于这部作品的新颖之处吧。

不多说与书无关话题了,谈谈书中个人感想,这一部作品,最让我觉得有意思的是它的写作方法:由主人公杨飞死后,在死无葬身之地回忆的七天,展开了他活着的一生的追溯。由人间到另一个世界,来回跳转,人间发生的残酷的现实,揭露了社会丑恶,给人以反思。最后又回到死无葬身之地,此地当然美好,用乌托邦形容死无葬身之地毫无为过。两地来回跳转,形成鲜明对比,让人反思人间社会,渴望真情。

在阅读的过程中,让给浮想起了电影《寻梦环游记》,我个人觉得这一本书死无葬身之地部分可以改编成动漫,效果应该可以出来。

我写读后感少,不好,请多指教。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十

今天我读了安徒生写的红舞鞋,文章里写了一位叫凯伦的女孩,她很穷,妈妈又病死了,一位好心的鞋店老板娘送给她一双红舞鞋。凯伦就穿着这双唯一的鞋去参加了妈妈的葬礼,一位有钱的老妇人见她很可怜,便收养了她。后来凯伦在老妇人的精心养育下,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且她的鞋子一双比一双精美。

有一天,老妇人病得很重,凯伦却不尽心照顾而去参加舞会。结果红舞鞋自作主张地跳起来,带着她跑到森林里,不停地跳舞,最后凯伦只好请猎人帮忙砍下双脚。

经过这次磨难,凯伦明白了:“幸福不是由漂亮的衣服和鞋子来决定的。”

看完这个故事,我也明白了:幸福的生活是由善良、孝顺、感恩、勤奋而组成的。我也有许多漂亮的衣服和鞋子,有时侯我也不太珍惜,以后我应该注意自己的行为,爱惜身边的一切,知道珍惜、学会感恩。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十一

今天,太阳公公没有起来,还在睡懒觉呢。而且连闹钟鞭炮也没有把它给吵醒,不过,我却已经早早的读完了《七天》。这本书是马来西亚著名儿童文学作家许友彬写的,这本书荣获过第一届马汉儿童文学双年奖。故事讲的是欧叔驾车在雨天忽然掉进地洞,和外界失去了联系,车上有四个学生善良的白荷、勇敢的建云、娇弱的晓玲和自私的君顺,其中白荷和建云之间有着家族仇怨。四个孩子与司机欧叔一起,开始了一次惊心动魄的历险事件。

从中我看到了白荷是一个没有妈妈的女孩,连照片都没有,甚至没有见到过一面妈妈。但她靠坚强的意志在丛林中活了下来。建云和白荷的遭遇差不多,他从小没有爸爸,但他靠自己坚忍不拔的勇气、灵巧的双手和野外知识在丛林中独自生存了下来。君顺没有爸爸、奶奶和爷爷,他的爸爸死了,但他在丛林中找到了失踪二十多年的奶奶,又和奶奶一起找到了爷爷,从此君顺从小气变为大方了,因为他懂得了分享。而晓玲是他们中间最幸福的,她即有妈妈,也有爸爸、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和忐忑,都要勇敢的'面对,同时也要团结一心,用大家的力量和智慧化险为夷。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十二

《第七天》,余华先生最新的一本小说。封面即让人眼前一亮,有些时下流行的悬疑小说之味道,读后发觉内容相较于前两本的确有了不同,故事来源于我所生活的社会,讲述了我曾未听闻过的那些事。

先生的小说与揭露社会的阴暗面总是分不开的。殡仪馆火化有等级分化,权钱人士坐在贵宾区,讨论着价格比房价还昂贵的墓地,使用的火化炉从国外进口……市长是超级贵宾,火化优先。因为能力不够,经济条件不足,妻子与他人远走。收入微薄依舊想哄女朋友开心,用山寨机当礼物致使两人最终阴阳相隔。好像不知不觉就有了三六九等的划分,被划在上层的人生活优渥、互相攀比、肆意炫耀、睥睨一切,被划在底层的人艰难困苦,自觉地低头自卑,心甘情愿地被唾弃贬低,连爱与被爱的权利都被剥夺。鲜有人知道何为平等、何为尊严。社会的真实,人类被迫承受优胜劣汰原则的冰冷,并将它缓缓扭曲变形。人与人之间相互关怀是彼此取暖的最佳方式。虽然生活困苦,却因为你的存在而对明天充满期待。我想,杨飞是幸运的,他没有享受过富足的生活,但无论在哪个世界,每一天都被爱环绕。沉默寡言却老实善良的父亲,为了他放弃了自己的幸福,因为一次已补偿的抛弃忏悔终身。把他当自己的孩子抚养长大的李月珍,愿意与他同甘共苦的美好女子李青,时刻温暖相迎的谭家人……因为你坚定灿烂的笑,生活好像也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糕。我想,鼠妹是幸福的,穷愁潦倒,意外离世,却成了“死无葬身之地”中第一个去墓地安息的人。此生何其幸运,遇到了你,一个愿意为了爱情放弃自己的人,伍超。忍受不了女友伤心难过受委屈,好像为了她一人便有勇气与全世界为敌。这才是爱情真正的模样。社会的悲凉终究还是敌不过人情的温暖,它们在爱的阳光下是那么的弱小、不堪一击。

“那里的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愁也没有恨……”如此美好,如此理想,这是什么地方?未曾亲眼见过的天堂?“那里人人死而平等,那里是死无葬身之地。”因为无法安息而聚在一起,忽然发现时间不能再加以计算,未来相守的日子再也没有穷尽,终于可以放心说出“永远”,漫长的相伴相依便是我们渴求的安息。这些生前无奈而卑微的可爱人儿,终于在死后得到了最令人艳羡的补偿。似乎有了一个事实,只有经历过同样痛苦的陌生人才懂得彼此关爱,彼此珍惜。

有书陪伴,在路上的自己不再孤单。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十三

余华是我颇为喜欢的一个作家,他的创作风格很独特,既有鲁迅似的深邃辛辣,又有钱钟书似的幽默。最早接触到他的作品是高中时看根据他的小说《活着》改编的电视剧《福贵》,后来上大学第一次买小说,就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集中收入了他的代表作《十八岁出门旅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小说。

距离他创作出长篇小说《兄弟》后的七年,他精心酝酿出了《第七天》这部在“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震撼人心的小说。有人说:余华把七年的光阴浓缩为七天来度过,未免也太短暂了!但我个人觉得独具匠心的艺术家总能在短时间的表演中给读者和观众带来一生的思考和触动。

今天下午我大块朵颐的读完了《第七天》,觉得它与之前的作品风格迥然不同,以至于有些评论者认为它很荒.唐,并认为它是余华出道以来最差小说。“更有”毒舌“称此为小说中的《富春山居图》。别人怎么想,我不管,我个人理解是余华创作出了现实主义的巨作《活着》这部代表他人生高峰的小说后,他一直希望突破自己,找到另一种适合自己的创作方式,而《第七天》无疑就是一个新的尝试。它借助《旧约·创世记》开篇的方式,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这个人没有墓地,无法安息,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游荡,然后来到一个名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那里聚集了很多没有墓地的死者……那里人人死而平等。”我的理解是人生是孤独的,死后也是孤独的,但死后当孤独与孤独相遇,大家围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而且人人平等时,那便是永生!

《第七天》是一部充满哲理的小说,同时也是生活在此在世界芸芸众生的图像。余华以其精湛的艺术构思和驾驭陌生化语言的能力将近十年来中国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浓缩在这篇小说中,极像一个冷静而又客观的旁观者在揭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他写的故事不再是遥远的平行空间里发生的故事,而是直面生活,如拆迁、墓地涨价、女强人的孤独与爱情、死婴、卖肾、iphone4s、理发店洗头工凄美的爱情、火灾、车祸,枉死的袖管上戴着黑纱的老人。仿佛我们置身于一个绝望的境地,生是无望,死后也无望,以致作者思绪里突然出现了这样念头,“我怎么觉得死后反而是永生。”它超越了鲁迅在绝望的同时不放弃希望,在绝望中,反抗绝望并升华为希望的诗句“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这种虚妄,它贯穿于小说的始终,成为小说的主线,唯有死亡才能够消解它。同时也比唐代诗人陈子昂“念天地之悠悠,独创然而泪下”的诗句更独孤的绝唱!比莎士比亚“生存还是毁灭”更具有震撼力的表达。也即是我读出的“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的主题!

而这个主题,恰恰说明了余华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随着思考深度的递增,也像其他的作家一样趋向于宗教的怀抱,他的宗教就是他的作品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也即它心中的天堂,那里——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它的名字却叫“死无葬身之地”!而这个地方只有死后才能抵达,多么荒诞,但荒诞的背后是血淋淋的现实。

《第七天》的出版,让我再一次见证了余华作为一个资深作家所具有的创作潜力,他总是与底层老百姓同呼吸,共命运,艺术化的展现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和表达出他们的心声,这也许这就是他创造力的源泉!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十四

我们古今中外的许多名言警句都表示金钱乃身外之物,我们不能将它太重视,地主,贵族在人们心中从来都是丑恶无比,就应斩尽杀绝的人物。

看到《战争与和平》这本书的书名,很多人可能跟本站一样觉得这是讲述一个有名战争,是一种战争反思的文章,但细读品味却发现这并未如此,剧中的很多人物令人印象深刻,比如说理想主义者,关心人民国家的大富人皮埃尔,命运悲惨的安德烈公爵,热情任性却单纯天真的娜塔莎,牺牲自我的玛利亚,惩奸除恶的尼古拉和不误正事,花天酒地的阿纳托尔等,在法国强力入侵之下他们有的怀着报国的梦想,参军战斗,有的落魄逃难,还有的深谋远虑,企图刺杀拿破仑……,其中有的人幸存了下来,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比如说玛利亚和骑兵上校尼古拉战后结婚,经营田庄,获得巨大成功,过着意想不到的幸福生活,有的过着悲惨的单身生活,没有感情,没有钱财,就像索尼娅,她显示被罗斯托夫夫人逼得不得不跟深爱的尼古拉分手,同时也被迫失去了雇佣保姆的工作,最惨的是最后直接死了,再也见不到自己的亲人,安德烈公爵就是其中之一,他在战场上英勇战斗,最后负了重伤,离开自己的宝贝儿子死了,但在这本书的许多故事中,金钱似乎当了主人公。

金钱是好东西,就应是我们的好朋友,但我们不能视金钱太重,正因哪怕你前世有多少金钱饰品,死去也带不走一个子儿。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十五

《金银岛》写的是离奇而浪漫的海上冒险故事。

本书的小主人翁吉姆,在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金银岛的藏宝图。有钱的乡绅屈利劳尼先生买了一艘名叫“伊斯班袅拉”号的大帆船,和李甫西医生一起,带着小吉姆岛茫茫大海的一个荒岛上去寻宝。

以西尔弗为首的一批海岛装扮成水手也随船前往金银岛。

围绕海盗船长弗林特埋在金银岛上价值70万磅的藏宝,寻宝者与海岛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由于斯摩列特船长指挥有方,医生冷静、果断地与海岛周旋,吉姆的机智、勇敢,多次挫败了海岛的阴谋,平息了叛乱。最终寻得宝藏,平安返航。

这篇文章里的海盗的老大“独脚厨师——西尔弗”,在船上表面上显得很温和,平时待人样很和善,船上的人都被他迷惑住了,但是他作恶多端,曾多次密谋在等待船靠岸时将船上人杀害完后再上岛找宝藏,整个过程令人读起来害怕,不过他在迷惑他人时处事很圆滑,如果我们没有这种能力,将来在社会上将无人认识你,即使是你很有才华,也将无人赏识你。

现在的社会不仅仅是靠书本的知识就能得到他人的中用,还要学会为人处事、表达要清楚等等。所以,我们不仅要积累知识,还要学会如何融入社会。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十六

1世界上没有一条道路是重复的,也没有一个人生是可以替代的。

2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3那些热衷于描述自己隐私的,其实不是在表达自己的内心,是在表达自己的内分泌。一个作家一生写下了众多的人物,这些人物可能都是他自己。当他离世而去后,我想水至说得好,“我们应该从他身上看到还在的人。”

4起初我的构思是一部十万字左右的小说,可是叙述统治了我的写作,篇幅超过了四十万字。写作就是这样奇妙,从狭窄开始往往写出宽广,从宽广开始反而写出狭窄。这和人生一模一...

5迎面而上的写作是最困难的,也是最需要力量的。

想念的句子。

6余华:不描写内心,专描写内分泌。

7写作就是这样奇妙,从狭窄开始往往写出宽广,从宽广开始反而写出狭窄。这和人生一模一样,从一条宽广的大路出发的人常常走投无路,从一条羊肠小道出发的人却能够走到遥远的天边。

8当我虚构的人物越来越真实的时候,我开始去怀疑我的现实是不是正在被虚构。

9写长篇小说就完全不一样了,一年甚至几年都不能完成,作家在写作的时候,笔下人物的生活和情感出现变化时,他自己的情感和生活可能也在变化,所以事先的构想在写作的过程中会被突然抛弃,另外的新构想出现了,写长篇小说就和生活一样,充满了意外和不确定。我喜欢生活,不喜欢工作,所以我现在更喜欢写作长篇小说。

10音乐的叙述和文学的叙述有时候是如此的一致,他们都暗示了时间漫长的衰老和时间漫长的新生,暗示了空间的转瞬即逝:它们都经历了段落的开始,情感的跌宕起伏,高潮的推出和结束的.回响。

11这就是我成为一名作家的理由,我对那些故事没有统治权,即便是我自己写下的故事,一旦写完,它就不再属于我,我只是被它们选中来完成这样的工作。因此,我作为一个作者,你作为一个读者,都是偶然。

12我对那些伟大作品的每一次阅读,都会被他们带走……那是温暖而百感交集的旅程!它们将我带走,然后又让我独自一人回去……当我回来之后,才知道它已经永远和我在一起了!

13我觉得当一个人物的内心风平浪静时,是可以进行心理描写的,可是当他的内心兵慌马乱时,心理描写难啊,难于上青天。问题的是内心平静时总是不需要去描写,需要描写的总是那些动荡不安的心理,狂喜、狂怒、狂悲、狂暴、狂热、狂呼、狂妄,狂惊、狂吓、狂怕,还有其它所有的狂某某,不管写上多少字都没用,即便有本事将所有的细微情感都罗列出来,也没本事表达它们间的瞬息万变。

14:一个人对世界基本的图像就是在童年时建立起来的,以后长大成人和历经生活后逐渐老去,所能做的只是对这基本图像做一些局部修改,而它的根本是无法改动的。当然有些人修改的多一些,另一些人会修改的少一些。

15我觉得作家和批评家是有很大区别的,批评家就是在面对经典作家时,仍然想方设法找到他们作品中的破绽。作家不一样,作家总是更热情地去发现同行的优秀品质,尤其是自身欠缺的品质。所以同样一部优秀的作品,在作家那里会获得毫无保留的尊敬,可能只是几个精彩的篇段感动了他,也已经足够了。在批评家那里,即使是最慷慨的赞扬都是有保留的,批评家总是更多地去关注那些不足之处,事实是任何一部伟大的小说都是有缺陷的,所以批评家总是理直气壮。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十七

我有一本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书很好看,下面我给大家讲一下主要内容。

解放前的西双版纳,傣族的领主叫召片领,他曾经有一支象兵,象兵就是骑在象背上作战的军队,战象可以用象鼻子劈敌,用象蹄踩敌。一九四三年日军侵占了缅甸铁蹄跨进了和缅甸一江之隔的西双版纳的陲重镇打洛。

象兵在洛江畔和日寇打了一仗,鬼子在打洛扔下了七十多具尸体,我方八十多头战象全部中弹倒地,战斗结束后,大家在江边挖了一个长宽各二十米的巨坑,把阵亡的战象隆重埋葬了,还在坑上立了一块碑:百家冢。

在搬运尸体时,意外发现有一头还活着,村民很高兴,把他养了起来,它在寨子里向东家要串香蕉,到西家喝筒泉水。慢慢地战象衰老了,当了多的的象奴知道找它最后的归宿了,它看到了象鞍,眠里泪光闪闪,像是见到了久别重逢的老朋友,它绕着寨子走了三圈,对救活它收留它并养活它二十六年的寨子表达一种恋恋不舍的心情。它到百象冢挖一个洞躺在百象冢的坑里合上了眼睛。

它死了,它没有到遥远的神秘的祖宗留下的象冢去,它在百象冢挖了个坑,和曾经并肩战斗过的同伴葬在了一起。作为一头老战象,它找到了最好的归宿。

战象是一种有情感,有灵性的动物,它是人类的朋友。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十八

前段时间看了《月亮与六便士》,这两天在家看《第七天》,它是中国当代知名作家余华长篇小说。

这部小说,作者用荒诞的笔触和意象讲述了一个普通人死后的七日见闻:讲述了现实的真实与荒诞;讲述了生命的幸福和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比恨更绝望比死更冷酷的存在。

作者用无比直白赤裸不加修饰的手法和语言展现给了读者。

总的来说就是描写了一个官僚腐化、官民对立、贫富分化、道德沦丧,价值观混乱、暴力执法、食品安全、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城市鼠族等等这些现象盛行的荒诞的世界。

让我了解到“死无葬身之地”的另一层意思,原来生活除了正能量积极一面,还有一层层阴暗面!反映着我们现实的生活!

作为一个母亲,我对文章描述孩子和父亲之间那段亲情,特别感动,孩子是捡来的,但是父亲完全当作自己亲生儿子对待,为了孩子的幸福选择一生未婚,虽然孩子生活不算大富大贵,却给了孩子一个幸福的童年,把一切最好的最好的都给了孩子。

当孩子长大成人,找到了亲生父母,那边有更好的工作机会,这个父亲很无私的送孩子到车站,和孩子告别,让他去亲生父母的城市去生活,力求更好的发展。

当然这个养子生活了不久,就回来了!和这个养育他的父亲生活在一起!

这位父亲一生任劳任怨的照顾孩子,抚养孩子长大成人,却不求回报,临终前得了重病,为了不拖累孩子自己选择离家出走!自生自灭!

世态炎凉,人情淡薄,但是只要亲情在,人间还是会有爱有温暖!

在南方渐冷的天气里,窝在家里,坐在床前,看这样一本书,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十九

当走到我们生命旅程的中途,我发现自己在一片幽暗的森林。但丁一开始把自己描述为一个行至半途的人,1300年但丁是35岁,他把人的一生设定为70岁,他迷失在一个恐怖的黑森林里,黑森林象征着人在旅途中的危机:一切都变得没有意义,个体被强迫重新评估事物的真正价值。对于这种状态,但丁说:“死亡也并不比他更可怕。”

看哪!一只豹子,柔软而轻捷,一只披着花斑毛皮的豹子。然后他在寻。

找出路的旅途中碰上了三只野兽,野兽作为阻碍朝圣者直接攀上光明的顶峰的对立面出现,象征着人性中自我的三种心理状态。豹,狮,母狼——分别象征人性的野心,贪欲和自大。它们都很饿,逃避不开,朝圣者开始退却,然后维吉尔出现了。

这些可怜的人,从没生活过,一次一次的被环绕着的马蝇和黄蜂蜇伤。维吉尔带领但丁来到地狱门前,对他说:“进入这里的人们必须放弃一切疑虑,在这里任何怯懦必须立即死亡,因为已经到了我所说的地方,这里你会看到悲惨的人们,他们失去了心智上的善。”但丁在这里所说的可怜的人,是那些浑浑噩噩度过一生的,没有立场,面对任何事情都保持冷漠的人们。这里揭示了人性中恶的一面。

我刚到这个国度时见到了伟大的主降临到这里。维吉尔带领但丁渡过阿克伦河,然后来到地狱第一层——林勃。基督复活后下到地狱救出了《旧约》中杰出的人物,并在1215年第四次拉特兰会议和1274年里昂会议上被公布为教义。

因为暴食颗诅咒的罪行,如你看到的,我憔悴在雨中。在暴食者所居住的地狱第三圈,始终下着污浊的雨、雪、冰雹,并且有三头的怪兽科尔布鲁斯用爪子撕裂着灵魂们。那些生前享用温饱所需的食物的暴食者们,在这里只能吃腐烂、冰冻的烂泥。

他们大声呼喊,滚动着重物,用他们的胸膛去推。他们相互厮打,到了那个地点,每个人都把重物推回,喊着:“你为什么堆积?”“你为什么挥霍?”在吝啬于浪费者所居住的第四层,维吉尔咒骂拦道的普鲁托(希腊神话中的财神):“让你的报复吞噬自己吧!”吝啬者和浪费者推动重物象征着金钱是使他们堕落的同样的理由。

每位女神用指尖扯着胸部,用手拍打着自己并大声哭着,叫道:“就让美杜莎来吧,这样我们就会让他变成石头。”美杜莎是希腊神话中的蛇发女妖,看见她的人都会变成石头,波尔修斯得到雅典娜的帮助,后者给了他一面可以当镜子使用的盾牌,从而杀死了美杜莎。

于是我稍稍向前伸出手,从一棵大荆棘上扯下一只,它的树干就喊:“为什么撕毁我?”地狱的第七圈第二环是施暴力于自身者所居住的地方,他们变成浓密荒凉的森林,维吉尔叫但丁折一枝树枝下来,它们就大声叫喊并且流血。这是一个自杀的人,变成了一株荆棘,扎根在绝望的泥土里。以自杀者的树叶为食物的哈尔皮将给他们永远的痛苦。

不要让那些恶魔看到你在这里,小心的蹲在岩石后面。在第八圈第五谷,维吉尔要朝圣者在他和恶魔说话前先躲起来,他对恶魔的首领马拉科达说,但丁的旅程是经过上帝批准的,于是马拉科达派了十个恶魔护送他们。在这一层中,贪污受贿者被浸在煮沸的沥青池中,如果他们敢于把头露出表面呼吸的话,恶魔们就用叉子叉起他。

他的双脚刚一触到下面深深的沟底,那十个恶鬼就已经在我们头顶的堤坝上。当旅行者们意识到不能信任魔鬼们的时候,维吉尔又一次将但丁抱起,正如一位被喧嚷惊醒的母亲看到身旁燃起的火焰会抱起儿子不停奔跑一样。维吉尔时不时的介入和保护提醒我们,即使有足够的准备和智慧的向导,人们有时还是会面临堕落的处境。

《炼狱篇》。

岩台阶,再上面就是坐在金刚石门栏上的守护天使。第一层台阶代表悔悟,踏上石阶的罪人可以变得清醒,愿意认识真实的自己;第二层代表自知后深沉的悔悟;三个台阶鲜红如血,代表赎罪的热情。这几个台阶意味着在赎罪的同时要自我认识,自我揭露和自我改变的勇气。门栏代表圣彼得教堂的坚实基础。

我另一侧是一些殷诚的幽灵,从可怕的缝住的眼中挤出泪水,冲洗着脸颊。缝合的眼睛意味着眼盲不仅会使罪人认不清嫉妒的表现,同时说明罪人会缺乏认清客观的能力,这是产生嫉妒的起因。

《天堂篇》。

从新的光体中个一个传出一个声音,使我转向它,仿佛磁针转向北极。天堂篇里,处在第二圈玫瑰花环中的圣徒波纳文开口了,他也要像圣徒托马斯那样介绍他的另外11位灵魂,但丁将圣徒方济各的爱和圣徒多名尼克的爱结合在一起,象征着他提倡将感情和智慧结合起来。

只要天国的节日存在,像衣服环绕我们的爱的光环将会持续。但丁提到肉体将在最后审判日复活的神学教律,强调具有肉体的重要性。人的本质在其最高阶段应同时包括天堂的灵和世俗的肉体。“荣耀而神圣,完完整整。”

所希望的那样发展自己。”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二十

《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__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二十一

第七天讲述了比恨更绝望比死更冷酷的存在。读者怎么看待这部小说?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第七天读后感,一起来看看。

好不容易下定决心把《第七天》这本书看完,就让人想起狄更斯的那句。

名言。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合上书,才发现那封面上的字“书中描写的荒诞比起现实的荒诞”……也许世界就是这样。

放下手中的书,转身望向窗户,放松一下紧绷的思维,解放自己的自由,烈日将大地照得刺眼,树在无意中留下晃动的阴影。我面对着太阳,在思索我的世界—对自己灵魂的问询,不经意想起山坡上的小坟堆,那里埋葬着我的亲人,它的渺小,让人不会去注意,只有几块红砖砌成的小屋,冥冥中,告诉我们她在这里安息,我在那里曾徘徊过,在这片树林中曾穿行过,我独自在坟堆前驻足,在这里忘却了伙伴的约定„„这是两个灵魂驻足的地方,但只有一个灵魂永远在这里停留。

关上了。再次打量桌上的书,这才悟得书中的世界—我们在一栋栋拔地而起的摩天大厦间迷失了自己,我们的目光也在形形色色的玻璃幕墙中,变得干涩、贫乏,内心是缭乱的,浓雾锁住了这个城市的容貌,这个城市失去了白昼和黑夜,失去了早晨和晚上。但我们永远向往着幸福,在这里谋生,苦尽甘来。驱逐,去了那片“死无葬身之地”……在那里,去等待下一次的“重生”,去逃离那黑暗的时代。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

花了三个多小时一口气读完了余华的新作《第七天》,发现里面的故事都是似曾相识,比如强拆事件、弃婴事件、袭警事件等等。作者将这些事件串联起来,成为一篇小说,但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无法感受到作者对这些事件倾注的情感,作者几乎就像微博大v一样将这些事件进行转播和改编。

《第七天》和《活着》都是描写死亡的,《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是生不如死,但死后能够买到墓地安葬;而《第七天》中的人物都是各种惨死:有跳楼死的、有被车撞死的、有卖肾死的、有治不起病死的,还有被强拆死的。这些底层的死者死后因买不起墓地,都是死无葬身之地,不能够得到安息。《活着》更多地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而《第七天》更多地体现了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对底层民众生活的关心,为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民打抱不平,同时表达了对各种政府不作为的不满。

《第七天》正如书名那样,讲述了主人公死后七天的遭遇,每一天都遇到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事,这其中掺杂着回忆与虚妄、爱情与感伤、高贵与渺小、荒诞与真实,接触到人间的炼狱。主人公的幽灵杨飞,一路行进,从殡仪馆出发,一路跌跌撞撞,见到一群和他一样死无葬身之地的亡魂,这其中有作者的亲人,邻居,也有陌生人。他们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民,遭遇到各种惨死。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第三天中杨飞回顾自己的身世,杨飞的母亲在火车快进站时上厕所生下杨飞,杨飞从厕所丢到铁路上被年仅21岁铁路工人杨金彪捡到,从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父子情深的故事,读之无不为之动容。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上工他将小杨飞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给小杨飞吃。他能够根据小杨飞的声音判断他是否饿了、渴了,还是需要换尿布。因为杨飞的存在,他拒绝了所有的女孩,终身未娶。当杨飞要与亲生父母相见时,他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为杨飞置办行装。为了杨飞能够有更好的工作机会,他毫不犹豫地支持杨飞到北方城市工作;当他得知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时,为了不连累杨飞又离家出走。

我觉得这部小说的神来之笔就是塑造了杨金彪的形象,他一生善良勤劳,为曾经“遗弃”杨飞二十四小时而内疚一生,死于异乡后,为了能够与杨飞见一面,他自愿在殡仪馆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维护着公平正义。

怀着好奇的心理,我阅读了一度销量排行第一的《第七天》。在阅读的过程中,我被作者余华所讲述的故事情节震撼到了,故事内容的荒诞和绝望是我没有预料到的,这些故事又都似曾相识,很多来自于曾引起媒体和网络广泛关注的新闻,只是作者通过以这样虚幻的手法集中编排出来,还是让我一下子感觉透不过气来。

《第七天》故事取材于一些当今荒诞的社会新闻,很多人在各种悲剧中受伤或死亡,而这些人在这些事件之后有怎样的经历和想法?余华的这部《第七天》就是来写这部分内容的,从鬼魂的角度、死后的世界来讲患难与救赎。和余华的《活着》相比较,从故事的取材上来说,《活着》写的是历史,《第七天》写的是现在,人对当下的绝望肯定要比已经过去的更深。《活着》里面死去的人都还有个地方安息,而《第七天》里面却是“死无葬身之地“。

但如果只是讲这些,那就是社会新闻杂集了,咋能成著作呢?是的,余华让善良和真情在这些沉重丑陋的现实掩埋中伸出了一双手,杨金彪与杨飞的父子情是本书中最大的亮点:虽然杨飞是捡来的,但杨金彪把一生都奉献给了这位养子。杨飞与李青的爱情,也因为一个是“永远爱“,一个是“仍然爱“,而被隔绝在美好的未来想象之外,当一个漂亮姑娘想要去看世界的时候,再好的男人也挡不住。即便如此,两人之间还是有爱有挂念,这也许就足够了。鼠妹的感情虽然幼稚,但余华还是给予了很大的怜悯和同情,让她在死后了解到真相,净身并第一个离开了“死无葬身之地“,也可以说是一个祝福。

“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在哪里都一样。“这是谭家鑫对女儿的宽慰,还有张李二人的吵闹作伴,以及鼠妹与婴儿们的歌唱……通过这些,作者想要表述的可能就是,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去信任亲情、友情与美好,是我们生命仍然存在的依靠。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二十二

看完《第七天》这本书,心情是压抑的。或浓烈,或清淡,却也怎么都逃不出压抑的罩。

《第七天》反射着的我们现在的生活里太多的内容,有上层建筑的黑暗,也有平民百姓的儿女情长。对于制度里的灰色地带,我们却也无能为力,自身的绵薄之力,说实话,还是难以对付发庞大的体系。由于自己是法学生,基本的公平正义感在两年的法学教育中还是有的。但是人也不能太过于天真,也不能太过于把自己当回事。对此,我只能祈祷,祈祷新时代的中国能够很好,仅此而已。

对于社会问题,我确实感到十分愤怒和厌恶,厌恶那些人的丑恶嘴脸,厌恶那些人欺压穷苦百姓。但是我抑制了自己内心的激动。毕竟,即便你再怎么激动和愤怒,好像都是那样,无法改变。那就要无动于衷吗?也不是。那就只能祈祷中国法治健全吧。毕竟,现在的中国,还是有温度的,好人还是大多数的。

分别的时刻来到了,我向她挥了挥手,她上来紧紧抱住我,对我说:

“我仍然爱你。”

我说:“我永远爱你。”

感情仍在,但是因为彼此不是所谓的一路人,选择了分开。但李青真的去追随到自己的未来了吗?并没有,最终她选择了自杀,并与杨飞在“这个世界”里相遇。对杨飞和李青的感情,确实会有很多人去进行不一样的评价。

欲望,对女人来说,是贬义词吗?

我认为并不是。其实我都一直都认为,生活是别人的,我们真的无法对其评价太多。真的。我们可以在别人处于迷茫时给人家意见,但是并不是说你的意见就是正确的,就是真理。我们可以在生活中充当别人的”引路者“,但毕竟是”引“,而不是直接的指使。我们可以以经验和眼界将选择摆在别人的面前,仅仅是分析,而不是教他怎么选择。

没有人能够承担起别人的生活。

前段时间刚看完了《北京女子图鉴》,在大结局时,陈可和晓云在江边边走边感慨人生时,我既羡慕晓云安逸稳定的生活,也渴望陈可独立自由的生活。读后感.这部剧并没有告诉我们哪种生活是最好的,没有告诉我们应该选择哪种生活。它仅仅是将两种生活摆在面前,让观众自己思考,自己决定自己的生活。

生活都是有取舍的啊。

也许你会说,两者兼得。但是鱼和熊掌,真的可以兼得吗?但,

也或许你可以创造属于自己的多元生活。

生活就是一部真人秀,没有台词,也没有ng。

一心踌躇满志的李青死了。她的梦想也都破灭了额,没有梦想,也没有杨飞。她当初在选择离开杨飞的时候,自己有想到是这个结局吗?没有。

所以我们真的不能做太多评价。有人会觉得,如果当时他们不分开就好了,但是这都是后话了。当他们在”这个世界“相遇时,除了有点遗憾,但大家都知道,回不去了,也就都将遗憾藏进心里。成年人的世界,是不允许将遗憾和伤感挂在嘴边的。

对于杨飞和养父的感情,太多的是无法言喻的感动。养父放弃了太多太多,最后一刻,为了杨飞,甚至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欣喜的是,他们在“这个世界”又相遇了。同样,伍声和鼠妹的感情,被现实社会束缚了太多太多。其实他们之间的误会是可以解决的,他们是可以在一起的。但是就是那一脚滑,鼠妹不小心就从楼上摔了下来,使他们阴阳两隔。

这个世界太多虚伪,显得他们的真情多么难能可贵。

已故的人啊,你别担心,我们会相遇的。但是也请你安息,好好照顾自己被生活亏待的身体。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二十三

很久没逛书店,上周与同学慕名前往北大东门的万圣书园买书,听到一个中国美女给一个外国人推荐余华的《活着》,顺便说了一下《第七天》这本书,说还没来得及看,不知道好不好。那是第一次听说《第七天》这本书。然后,根据虹膜理论,走到哪里似乎都能听到《第七天》这本书,当代小说、文学理论专题这样的课上都有提到,怀着好奇的心,放下手中卡夫卡《城堡》,到上下载了电子版的。

不得不说主角的身份让我想起了初中看的一本儿童故事《天蓝色的彼岸》,都是灵魂,找寻着人间的遗迹,但是作为一本儿童读物,《天蓝色的彼岸》更多的是描写美好的天堂和人间的温暖,而余华的《第七天》与其说描写的是人间,不如说描写的是地狱。很多指责余华这部作品的人都说这只是微博上热点事件的集合,但是我在想,任何一个不是生活在当代中国,不是亲眼看到这些报道,参与这些讨论的人都会觉得这些事件不可思议。再有想象力的编剧都难写出这么多可笑可叹的情节。只是余华用一种比较极端的方式——所有的事都集中在了杨飞的身边——这是很多人不能接受的。(www.fwsir.com)我们每个人都活得这么平凡,就算遇到一两件这样的事是可能的,但是所有的悲剧都发生在一个人身上的时候就太戏剧了。但是,正是这种荒诞的戏剧性,才是具震撼力。

我一边阅读,一边将《第七天》中的事件桩桩件件的和现实中的事件对上号,我发现对于很多事,我都有过评论,但是评论之后呢,愤怒、无奈,然后将目光转向另一件让我愤怒无奈的事情上。好像我每件事情都参与了,但是,有什么用呢?这样的事情仍是层出不穷。

不管这本书的内容是什么,总之记录了我们这个社会的光怪陆离。小说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当我们读到他的时候,回想起那些事件,还能给我们警醒。而微博的更新速度太快,我们的视线很容易被转移。

要是在去万圣书园之前我看了这本书的话,我一定会建议那个外国人别买这本书,怎么说呢,家丑不可外扬。

第七天余华读后感篇二十四

我们仿佛行走在这样的现实里,一边是灯红酒绿,一边是断壁残垣。或是我们置身在一个奇怪的剧院里,同一个舞台上,半边正在演出喜剧,半边正在演出悲剧,或喜或悲。

读完全书后,我重新认识了生与死。生生死死还不如说是一场单程旅行,上上下下,来来往往。在本书中,生死也就是分隔于两个世界,这个世界正在发生的,另外这个世界可能会丝毫不在乎。而有些东西,将从这个世界带入另外这个世界里。本书以荒诞的视角行文,即一个死去的人。他回忆着和正经历着的世界,在他的生前和死后这个世界又是怎样的。从他死去的第一天写到第七天,作为七个部分,书中开头就以雪、雾、雨这些意象来营造出模糊的环境和视线,朦胧和荒诞的世界。在刚开始会给人一种困惑或不确定感,继续阅读下去后就能发现另一片天地。在书的前部分,主人公死后所见的人和发生的事在后文皆一一对应,从而将全书的内容紧密地联系起来。内容上,这本书极大的讽刺了现实社会里的不公平、黑暗的一面,借助一个死去的人视角,从权利、金钱到现实人们的欲望再到人性的阴暗面:虚伪、攀比、恶毒、幼稚、冲动......这些在书中展露无遗。

小说中,死去的人生前有钱的话可以有墓地,有人哀悼,可以穿绫罗绸缎,可以有高档的骨灰盒,可以买到一块土地埋葬,最终能够得到安息。没有钱的人,不能买到土地埋葬,也就不能安息,只能永生,一直在这个悲惨的世界里,一直在那个叫死无葬生之地的地方。在殡仪馆里,有钱的人可以坐沙发,没钱的人只能站着或者坐在一个塑料板凳上。而那些有权力的人更是豪华的待遇,需要城市封路,大批的游行。从这个情节里就将社会的许多方面暴露出来,现实中,在候车厅里,同样是设有贵宾区休息室,里面的人可以吹着空调,喝着咖啡,翘着二郎腿。而普通人则是拥挤在一起,你推我搡,拖家带口。

在小说中,还涉及到了社会舆论与社会人们的关注点。一个商场发生火灾,而负责人对社会称仅仅有7人死亡9人受伤,而网上的舆论则是说相关人员删除了大部分的死亡名单,那些人的亲属也被送了封口费。最后主人公在那个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遇到了那些在死亡名单上被删除掉的人。这样重大的事件就这样被上面的政府敷衍了过去。同样,主人公的母亲花了二十年时间终于找到自己的亲生骨肉,但是当警方的“惊雷行动”打击淫秽组织的事公开后,社会媒体将全部的焦点集中到这次行动中,各种人物的剖析,信息的公开,社会已经忘记了主人公与他母亲的相识。这是因为现实社会里的媒体往往是过多去迎合大众的欲望吧。

小说是以生与死的世界展开,由于不久前送走了爷爷,因此每每读到离别或生与死的时候,便潸然泪下,也会想到当初送别爷爷时候的情景,想到爷爷生前时候的样子,爷爷以前的经历也是那样的艰辛,和奶奶一起含辛茹苦养育儿女,最后竟是落了这样的结局,此刻千言万语,也难能表达思念之情。

小说正如标签上所写的那样,比《活着》更悲惨,比《兄弟》更荒诞。但是作者还是留下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与现实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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