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专业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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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专业19篇)
时间:2023-11-13 09:54:10     小编:JQ文豪

面对挑战和困难时,总结自己的应对方式是不可或缺的,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面对未来的挑战。写总结时,要注意客观公正,对不足之处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反思。时间管理的意义在于合理规划时间,提高效率,真正享受生活。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篇一

一、目的: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签定本协议书,并严格遵守。

二、协议双方单位名称:

总包方:中交四公局北京金辉大厦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北京誉德顺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三、施工工程名称:

1、工程名称:北京金辉大厦。

2、施工地址:北京朝阳区618地块2#地。

一、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及生产安全控制指标:

3.因施工生产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0;。

4.资质动态监管记分事件:0;。

5.教育率100%;隐患整改、复查率100%;。

6.较大、重大工伤事故:0;。

7.单位责任事故轻伤率低于2.8‰;。

8.单位责任事故重伤率低于0.26‰;。

9.死亡事故为“0”。

1.达到市级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规范标准,争创省级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工地,并结合实际参加达标验收活动。

2.达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20__和《环境管理体系要求》gb/t24001—20__体系审核标准,并通过q/e/ohs标准体系内部审核,按上级要求参加外部审核,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追求“零违章、零事故、零伤亡”的安全管理目标。

第三部分职责。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甲方应在施工作业前,向乙方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提出职业病防治管理要求,在施工作业现场设置有关警示标识,并对乙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发现乙方在职业病防治管理方面有违反协议约定内容时,甲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行业、施工属地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以及中交四公局及业主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按照规定设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进行总、分包联署安全管理。

3.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4.收集并留存乙方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资质,以及相关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备查。

5.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6.为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规范标准,交付使用前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7.对乙方自行采购、租赁以及携带、配备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测验收及使用过程检查。

8.对乙方自行搭设或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按照施工方案和地方有关安全防护设施及使用材料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

9.按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向乙方提供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施工电源,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及使用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

10.对乙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脚手架防护设施,以及施工区域生产安全等,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发现隐患责成乙方立即整改,隐患严重或屡教不改的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和对其进行处罚,并复查整改结果。

11.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开具隐患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12.负责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演练。

13.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负责处理善后工作,甲方给予协助。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乙方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属地卫生局监督所的相关要求及甲方《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有毒有害气体、中毒预防及紧急救护实施细则》,并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2.乙方应配备职业卫生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对本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承担所需费用,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4.乙方应组织作业人员学习掌握职业病防治知识和应急预案。

5.乙方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对本单位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和甲方。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应为作业人员配置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作业人员提供职业病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并要求其正确使用。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7.专业工程施工项目,乙方应采用合格的符合环保规定的建筑材料。

8.专业工程施工,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说明。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9.乙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0.乙方应配置现场所需的职业病防治药品,发现作业人员发生职业健康意外时,应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立即报告甲方,并迅速将伤员送往医院检查治疗。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应对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方面的教育,遵守甲方的职业健康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12.乙方如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受到属地卫生局监督所处罚时,承担全部责任及承担所需费用。

1.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规;严格执行北京市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程规范;严格执行集团、局、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要求。对所承包施工范围、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本队人员安全负全面责任。

2.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及有关管理能力的评审,在施工前及时向甲方提供本单位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资料。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和挂靠其他单位,不得将所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3.按照住建部建质【20__】91号文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等相关规定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单位施工队伍、班组安全生产负责;并按要求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联署安全管理活动,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报甲方备案。

4.负责对所承包施工范围、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和隐患整改,发现事故隐患,立即组织进行整改,重大隐患必须根据实际撤出施工人员,并报告甲方,同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进行整改。

5.按规定为本单位参加施工人员投入工伤保险,并承担所需费用。

6.进场后必须及时上报进场人员花名册,并负责组织进行本单位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做好记录。所有进场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入场教育和岗位培训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7.凡因乙方未按要求上报新进场人员名册,影响进场人员入场安全教育,所产生后果由乙方负主要责任。

8.必须保持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需变更时,须得到甲方有关部门批准。新进场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进行入场教育,同时提供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未成年(童工)和高龄人员(以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不得从事建设工程施工作业。

9.对本队人员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乙方所属进场施工人员必须具备本专业施工安全技能,熟知本工种、专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0.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同时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报甲方备案。

11.因施工生产需要,乙方需临时从其他单位(或工地)借调或调入人员参加施工作业,进场后必须经安全教育,并进行详细安全交底;作业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佩戴齐全有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

12.班组每日施工前必须按照有关规程规范要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等,结合当日施工项目、施工部位、施工作业地点、作业环境和当日天气情况等,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讲话,并做好记录。从事新施工项目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13.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作业,不违章,不蛮干,做到“三不伤害”,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及违章指挥行为。

15.乙方需要自行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灭火器材及临时用电设施(漏电开关、空气开关及其它)等,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考察合格批准,并进行进厂检测后方可使用(甲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防护用安全网还必须进行冲击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同时将所使用产品产品许可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证书)等,报甲方备案。

16.乙方自行搭设、安装的,脚手架、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械设备设施等,必须经甲方、监理等,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履行有关验收程序后,方可使用。

17.对施工区域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安全网、施工洞口、临边防护等)、安全标志、标牌等,负有管理和维护责任,自觉维护分包区域范围内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脚手架架体结构安全稳定等,不得私自拆除和人为损坏。

18.施工作业必须符合地方有关安全规程、规范标准,并符合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

19.因施工生产需要对脚手架、防护设施进行搭设、拆除和拆改时,必须经项目部技术、安全部门同意后,由项目部技术部门编制整改方案或技术措施,并由专业架子工进行整改和恢复。

20.施工过程发现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存在缺陷或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项目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对作业环境存在隐患部位,应立即撤出施工人员,确保施工生产过程安全。

21.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临时用电设施安装、维护、检修及施工用电接线等作业,必须由现场专业电工进行操作,专业电工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2.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用电操作过程中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规范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用电设备,或违章使用临时用电设施等,从所辖电源设施、线路中拉接电源,及私接乱拉电源。

23.对自行携带或租赁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操作和维护保养的责任,设备必须符合当地地方有关机具安全规范标准。并按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和试运行,同时报甲方备案。

24.自行采购、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及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许可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其安全有效,编制安装、拆卸方案,安装、拆卸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并报甲方备案。安装完成后,必须经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并履行相关验收程序后,方准使用。保证操作人员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当地地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所承担施工项目的重大危害因素,制定专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演练并报甲方备案。

26.按照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检查。每天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每周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联合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向甲方报告。

27.按照当地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按照甲方统一安排,参加全国、当地地方政府及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28.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电源箱、消防设备、中小型机具等)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验收移交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和管理。承担在使用期间由于使用和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设施、设备的损坏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29.服从甲方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各项安全、绿色文明施工活动开展工作。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达到文明四区标准。

30.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和通信设施、设备、文物的保护。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停止施工的保护措施,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3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向甲方报告,及时启动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及时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上报,不得迟报或者隐瞒不报、谎报,否则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和经济责任。

32.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相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并负责处理善后事宜及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33.乙方自有车辆和各类机械的应有专人进行管理;所租赁的车辆及各类机械(挖掘机、吊车、运输车、送货车辆)等必须签订相关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并索要相关证照,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因此造成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违规、违章处理。

一、安全违章处罚条款: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违章作业行为、安全管理缺陷及隐患整改不力行为进行处罚,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安全处罚。处罚标准按照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有关违章处罚规定执行。

2.因乙方原因引起和发生的属地地方政府和上级各有关部门对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等罚款处理,甲方将加倍转罚到乙方,并视情节追加2倍处罚。

3.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北京市资质动态监管记分事件,甲方将视情节每被有关部门记一分,给予乙方5000——10000元罚款处理。

4.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等原因,影响甲方各项安全、绿色文明施工活动工作开展,甲方视情节给予乙方10000——50000元经济处罚。

5.因乙方原因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电气设备事故或脚手架坍塌事故等,甲方视情节给予乙方10000——50000元经济处罚。

6.因乙方原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等,甲方将视情节给予严厉处罚,处罚金额50000——100000元。由此引起和发生属地地方政府和上级各有关部门对甲方的经济处罚,甲方将加倍转罚到乙方,并视情节对乙方追加2倍的经济处罚。

第五部分附则。

一、其他未尽事宜以补充条款形式进行,补充条款作为本协议书部分内容一并执行。

补充条款:

二、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两份。

三、乙方进场后签订本协议,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分包合同履行完毕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附件:《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附件: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1目的。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实施、监督考核,及时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防止职业病发生,确保员工职业健康。

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项目部/基层单位及分包施工单位的施工/加工现场。

3术语定义:

3.1职业病:凡是在生产劳动中由生产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广义上可称为职业病。

3.2施工企业常见的职业病危害作业:防水、油漆及涂料、电焊、砼搅拌、砼振捣、木材加工、石材切割、钢材切割、钻孔、露天作业等。

3.3施工过程常见的职业病:水泥尘肺、电焊工尘肺、苯中毒、电光性眼炎、中暑、手臂振动病、接触性皮炎、噪声聋等。

4.职业病防护措施。

4.1苯中毒的预防措施。

4.1.1采购使用无毒及含苯低的油漆、涂料及防水材料。

4.1.2加强材料库、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的通风及卫生防护。

4.1.3进入现场作业区,应佩戴口罩、防毒口罩或呼吸防护器。当从事油料蒸气较高的作业时,应穿防护衣、戴不透水的手套。当皮肤被油漆、涂料及防水材料污染,应立即脱掉衣物进行清洗。

4.2电焊工的预防措施。

4.2.1电焊作业产生的危害主要有电焊粉尘及有害气体(氧化锰、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

4.2.2采购使用低尘、低毒、符合国家标准的焊条。

4.2.3电焊作业时,应佩戴能够阻挡紫外线的防护目镜或面罩,穿长袖衣裤、绝缘鞋、避免烧伤,环境要通风。

4.2.4长期吸入电焊烟尘可引起电焊工尘肺,严重的可造成肺气肿或支气管扩张,电焊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拍×光片。

4.2.5电焊作业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离开作业现场后要清洗,不要在工作现场喝水、进食。

4.3粉尘作业防护措施。

4.3.1改革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尽可能降低或消除粉尘的飞扬。

4.3.2采取经济有效、易行的湿式作业,在生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喷雾、洒水、湿式清扫等作业,防止施工现场的粉尘扩散。

4.3.3施工现场尽量密封作业,安装各类型的密闭罩等,以防粉尘飞扬扩散,同时要安装通风设备。

4.3.4上岗作业时要穿防护衣、戴好防尘口罩。下班后应及时清洗,彻底清除沾染在皮肤、眼睛的粉尘。

4.3.5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患有结核性传染病、肺部疾病、高血压等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粉尘作业。

4.4预防高温中暑措施。

4.4.1进入暑期要合理安排季节期间的作息时间,开展预防高温中暑知识的宣传教育。

4.4.2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患有高血压病、美尼尔综合症、颈椎病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不得做此项工作。

4.4.3如作业人员在管道和通风不良的环境内作业时,要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降温。

4.4.4夏季作业现场应备凉开水、绿豆汤、含盐清凉饮料等,配备清凉油、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等防暑降温药品。

4.5振动疾病预防措施。

4.5.1改革工艺,取消或减少手持振动工具的使用。

4.5.2使用防震手套,安排适当的工作休息或轮替其他工作。

4.5.3患有心血管疾病、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周围心血管疾病的不宜从事振动工作。

4.6噪声疾病的预防措施。

4.6.1对产生噪声比较大的机械(电刨、电锯、切割机等)要进行维护,降低噪声。。

4.6.2如室内工作噪声较大,要安装消声设施,降低噪声。

4.6.4为了减少接触噪声工作时间,应定期轮换作业人员。

4.7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预防措施。

4.7.1在危险作业场所:如人工挖深坑、地沟、地下道作业为防止发生缺氧窒息事故,作业前应用检气管检测一下作业地点空气氧的浓度,正常时方可进入工作地点操作。

4.7.2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场所应划定并标出警示牌,在危险区不得安排其它作业。

4.7.3高浓度的作业场所,应及时停止作业,离开现场,采取通风措施,直到刺激作用消除为止,方可继续作业,或必须佩戴防毒用具进行操作,不要一人单独进入操作现场,应有人监护,以免发生意外。

4.7.4作业人员一旦发觉头疼、胸部压迫感、恶心时,应立即脱离有害作业环境,到空气新鲜的地方。

甲方:乙方: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篇二

监督单位:

发包单位:

作业方一:

作业方二: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现场施工安全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经三方协商同意,制定此协议,三方遵照履行。具体条款如下:

1、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严格遵守机械制造行业、建筑和安装行业有关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2、施工方必须制定保证施工作业安全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备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检查到位、措施到位。

3、施工方要对施工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4、在同一区域或在同一地点或同一台(套)设备设施上作业时,施工双方方必须明确一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进行协调的工作。

5、施工作业双方要经常在施工中对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当施工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双方要先停止作业,由各自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

6、双方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以通知的形式告知对方本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内容、安排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7、施工方要施工作业中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8、发包单位负责对施工方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要对交叉作业地点派安全员进行监督管理,要对施工方定期进行检查。

9、监督单位对一般施工作业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危险作业要派专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协调管理。

10、协议各方在施工中要认真负责,共同做好交叉作业区域内安全工作。

11、该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一份。

12、其他需注明事项:(根据需要填写)。

监督单位:发包单位:作业方一:作业方二: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篇三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乙方签订本协议应当视为一经充分理解并全部接受协议内容,若有疑问及不明之处,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第一条甲方责任:

1、对施工(作业)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向乙方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对乙方安全、环境、治安、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纪和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照甲方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拒不执行甲方意见,严重者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监督乙方识别危险源(危险场所、危险作业、危险设备)、制定防范措施(包括应遵守的规范、作业人员的资质、保护用具、相关设备、周围环境、电源开关等)、制定预案、告知施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4、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时,甲方在接到乙方通报后有义务积极协助乙方进行现场抢救工作。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对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环境、治安、防火工作负主要责任,施工前应指派专人负责访项目的上述工作,佩戴明显的安全标志,接受甲方的统一协调和监督,教育施工(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堆积,根据工作特点制定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代工作,保证进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经过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必须持本岗位有效证件上岗。

2、开工前,将施工(作业)人员的情况如实向甲方报告。有人员调整时,要及时通报甲方,施工(作业)现场不得录用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

3、施工(作业)前,应如实将工程计划、工程概要、紧急联络图、重点危险源和防范措施向甲方申报备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由乙方制定危险作业一览表。

4、下达施工(作业)任务时,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指导,给予施工(作业)人员配置正确的安全防护用具,并安排监护人员,并将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交给甲方,不得安排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乙方自带的设备、工具、劳防防护用品等,所有的高空设备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应取得安全使用证,并应设置安全标志。

6、乙方人员不得动用任何规定以外的甲方的任何设备及安全防护装置。

7、高空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设立监护人员,标准施工(作业)。按规范接临时线,并应按规定时间拆除。

8、施工(作业)产生的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品废弃物按要求放到指定场所,对施工现场应随时进行整理、整顿、清洁、清扫、不在通道、升降口、灭火设备、救急设备等处放置物品。

9、乙方在施工(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组织抢救工作,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和损失,同时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伤害,其抢救及善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由于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时,乙方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进行整顿,并向甲方通报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在经过甲方认可后方可重新施工(作业)。

11、施工(作业)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品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

12、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单位负责人负责,服从甲方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13、平时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无条件的整改。

14、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违反现场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5、对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三条施工(作业)的安全检查与评审。

1、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过程中对协议条款进行检查,对条款遵守情况进行确认和评审。

2、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篇四

协议单位:(简称电建一公司)。

_____________(简称电建三公司)。

大唐南京电厂2×600mw发电机组工程的a、b标段,分别由电建一、三公司承建。目前工程在#1与#2除氧间,侧煤仓与#2炉架,烟囱与#2电除尘,#1、与#2主厂房等的临界作业面有较大高差,存在垂直交叉作业的安全问题。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大唐南京电厂一期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20__年3月2日监理组织的“安全专题会议纪要”,电建一、三公司双方特地签订a、b标段临界面垂直交叉作业安全协议如下:

第一条:电建一、三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充分认识临界面垂直交叉作业的危险性和安全范围,主动实施以错时施工为主的施工方案,做好安全工作。

第二条:双方在进入该区域的高处或低处作业之前,必须填写“工作票”,并交给监理土建专业组协调,在对方签字认可返还后方可施工。

第四条:电建一公司高处作业,按照高空临边作业的防护规定,设置好安全隔离、安全警戒标志、安全警戒线,加强安全监护。

第五条:电建三公司低处作业,要检查作业环境的安全性,加强安全监护。

第六条:双方要有专人检查各自在临界作业面上的安全防护设施,在验收签字合格后投用。

第七条:双方加强临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高处抛掷物料和落物;防止低处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在有危险的情况下继续作业。

第八条:双方积极认真地为实现大唐南京电厂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等目标而努力。对协议不足之处或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可向监理和业主提出协调处理。

第九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电建一公司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

电建三公司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一份,监理、业主各一份。

协议单位(电建一公司公章)协议单位(电建三公司公章)。

代表:

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篇五

为创造___________商住小区有一个舒适、安宁的生活环境,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对装修施工队伍实行有序的管理。凡住户或承租人申请装修经营管理处审批同意后,施工队进入___________商住小区之前必须签订本责任书,并履行如下义务及责任。

一、义务范围:

1、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每人交黑白或彩色免冠一寸相片二张。身份证、暂住证、技术上岗证等复印件各一张,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办理《临时出入证》。

2、为保障施工安全,制止违章行为,还需交纳施工出入证押金(50)元。待工程结束后施工人员若没有发生违章事项,管理处回收《临时出入证》并退还施工出入证押金。

3、施工队必须加强内部管理,聘用证件齐全的专业人员施工作业。

4、严格遵守本物业管理各种规章制度,严禁在小区内无故逗留。

5、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不准骚扰其他住户,不得影响他人生活,施工时间为8:30—2:30,14:30—21:00。

6、在施工过程中,楼梯、通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面完好和整洁。

7、施工人员在装修单位内过夜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留守三天以上者,须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8、施工人员必须加强消防管理,施工过程中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安全用电,安全操作,做好防火措施。发现灾情、隐患要及时处理并报告管理处。

9、施工人员要遵纪守法,严禁在装修单位内争吵、打架斗殴或从事、吸毒、贩毒、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交送公安机关。

二、违规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的,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视情节轻重给予扣罚部份或全部施工出入证押金。

2、施工过程中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的,或给他人财产、物品造成损害的,必须照价赔偿。

三、其他: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管理处和施工队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业主签章:

施工单位责任人: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篇六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在施工项目交叉作业中的各自安全责任,保障工程项目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管理的风险降到最低点,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确保安全、健康与环境目标的实现,召开这次专题会。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制定此协议,双方遵照履行。

三、要求施工双方必须遵守如下条款:

1、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凯迪项目经理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2、必须制定保证施工作业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备劳动保护的用品用具,切实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措施到位。

3、对施工作业人员要进行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安全交底,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4、在锅炉房内施工区域高处、交叉、危险作业时,施工双方必须明确一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进行协调的工作。

5、施工作业双方要经常在施工中对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当施工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下方要先停止作业,上报科能监理部、凯迪项目经理部,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凯迪安全工程师和双方单位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

6、协议各方在施工中要对安全工作互相监督,共同做好交叉作业区域内安全工作,各自应在施工作业中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7、双方施工单位要顾全大局,服从管理,落实交叉作业专题会内容和各自的安全责任,如有不遵守此协议内容,野蛮施工、违章不断者,科能监理部、凯迪项目经理部将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办法》给予违章者单位、个人、施工负责人连带处罚,并按照处罚标准基数高于两陪以上的处罚标准进行考核。

四、浙江安装公司安全责任:

1、施工作业中所用工具等物品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平台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2、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抛掷物件者,将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加倍处罚并清理出现场。3、明确一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陆柏泉),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进行协调的工作。

五、甘肃二建安全责任:

1、施工作业中所用工具等物品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平台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2、明确一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王彦波),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进行协调的工作。

六、成都龙泉公司安全责任:

1、施工作业中所用工具等物品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平台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2、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抛掷物件者,将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加倍处罚并清理出现场。3、明确一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邓奎),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进行协调的工作。

七、双方现场协调联系人员:

1、浙江安装公司:

施工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2、甘肃二建:

施工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3、成都龙泉。

施工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篇七

2.需要交叉作业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交叉作业方案、明确交叉作业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3.对于进入危险区域(进入有限空间、维修电器设施、运转设备等作业)除按上述有关规定外,还必须放置安全警示牌,告知正在作业或施工,安排专人监护。

4.交叉作业前,所在部门必须向交叉作业人员交代本部门安全事项和作业管理要求;作业人员向所在部门了解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要求和安全事项。

5.作业时,所在部门必须派人监护,一同落实好安全措施,直至作业完成。

6.由于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经安全调查组调查后,由责任人员的'部门承担事故责任。

7.作业人员的职责。

7.1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7.2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7.3遵守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7.4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7.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现场。

7.6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8.监护人员的职责。

8.1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8.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8.3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8.4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9.审批人员的职责。

9.1到现场了解具体情况。

9.2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10.作业过程中涉及到其它特殊作业的按照相关作业管理制度执行。

1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13.本制度由生产技术处负责解释。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篇八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租赁厂房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将开发区路号楼平方米的房屋(场地)(属结构,防火等级级)出租给乙方使用。附属设施有:特种设备有:。

二、乙方从事的主要生产经营内容:

;从业人员数量为:___人。

三、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出租的厂房,场所或特种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具备出租时确定使用内容的安全生产条件。

2.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同一厂区,场所范围内多家承租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统一协调。

3.对安监、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按照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整改或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4.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存在隐患时,及时督促乙方整改,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监、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报告。

五、乙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并服从甲方对其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检查和督促。

2.对承租区域或生产经营(生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责任,对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

3.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工作的日常教育和培训,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制定安全应急救援,疏散预案。

4.在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对设备和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5.承租厂房(场所)的装修(改造)和设备安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破坏,改变建筑结构。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的设备和建筑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6.发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事故时,及时向甲方所在地的安监、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报告。

六、乙方在生产经营中有关安全管理要求:。

1.应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要加强从业人的安全教育和劳动纪律,治安教育,不得随意进入他人生产经营区域,严禁非生产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区域。

2.一旦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房屋,场所,特种设备,就确认具备了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须做到凭有效证件使用和持有效证件上岗。

3.生产场地或仓库应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灭火器材,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严禁违章动用明火。

4.因生产需要使用,须到防火监督部门登记备案,经认定许可后方可使用,严禁在宿舍,仓库,办公场所区域内使用。

5.严禁生产,储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如生产确需使用的须经安监,消防,环保,公安等部门批准,方可使用,并制订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定点存放,专人负责。

6.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封闭,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入口;严禁在生产、经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

7.不得随意变更厂房,场地的用途和破坏建筑物的结构,在铺设,装修水,电,煤,气,线路或管道时,不得违反安全规定。

七、甲乙双方安全生产有关人员名单:。

甲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

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为:

乙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

乙方安全生产分管直接责任人为:

乙方安全管理人员为:

八、附则。

1.本协议书须与租赁合同同时签订。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甲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篇九

因棒磨砂含泥水较多,铁运分公司火车拉运砂石卸车时存在粘车甚至发生车皮跌落砂仓的事故,砂石粘车现象发生时,需要抓斗吊配合将车皮表面一层含泥水较多的砂子抓出,为了配合好砂石运输工作,保证火车卸砂、车皮抓砂此项特殊作业过程的安全,维护我矿正常的充填生产作业秩序,针对车皮抓砂过程与铁运公司存在的交叉作业,特制订安全管理措施如下:。

1、天车作业人员要坚守岗位,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无证作业;开车前,检查各安全装置、限位、吊具(抓斗、钢丝绳)、电铃等部件的可靠性。

2、火车车皮抓砂范围的确定:进入砂仓的火车车皮表面磨砂摇成平面的长度超过3米,或有明显大泥块,方可进行抓砂作业,其它情况一律不得进行此作业。

3、抓砂作业程序的启动:需要进行火车车皮抓砂作业时,由铁运公司调度室通知二矿区调度室,然后由矿调度室通知充填工区天车工进行抓砂作业,天车工未经允许禁止私自进行抓砂作业。

4、进行车皮抓砂作业时,铁路运输分公司必须在现场安排专人负责协调,指挥火车司机和天车工抓砂作业的`衔接配合,防止在天车抓砂作业过程中火车突然行走造成事故。

5、天车工进行抓砂作业时,每节车皮最多只能抓1/3,避免刮蹭造成设备或人员伤害,避免损坏火车车皮或天车抓斗。

6、天车工作业时要注意交叉作业安全,注意驾驶,行车平稳,抓砂作业时抓斗要轻放,避免刮蹭造成设备或人员伤害。

7、维修人员要做好天车的日常维护保证设备运行正常。

8、工区管理人员要加强对交叉作业的安全监管,协调好各种交叉作业,杜绝违章违纪现象,规范劳保用品穿戴,杜绝车辆伤害等事故发生。

9、当发生刮蹭事故时,由调度室协调各家作业人员分析协调处理事宜。

充填工区。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篇十

协议单位:

甲方:

乙方:

工程的a、b标段,分别由电建一、三公司承建。目前工程在#1与#2除氧间,侧煤仓与#2炉架,烟囱与#2电除尘,#1、与#2主厂房等的临界作业面有较大高差,存在垂直交叉作业的安全问题。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大唐南京电厂一期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年月日监理组织的“安全专题会议纪要”,公司双方特地签订a、b标段临界面垂直交叉作业安全协议如下:

第一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充分认识临界面垂直交叉作业的危险性和安全范围,主动实施以错时施工为主的施工方案,做好安全工作。

第二条:双方在进入该区域的高处或低处作业之前,必须填写“工作票”,并交给监理土建专业组协调,在对方签字认可返还后方可施工。

第四条:公司高处作业,按照高空临边作业的防护规定,设置好安全隔离、安全警戒标志、安全警戒线,加强安全监护。

第五条:公司低处作业,要检查作业环境的安全性,加强安全监护。

第六条:双方要有专人检查各自在临界作业面上的安全防护设施,在验收签字合格后投用。

第七条:双方加强临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高处抛掷物料和落物;防止低处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在有危险的情况下继续作业。

第八条:双方积极认真地为实现大唐南京电厂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等目标而努力。对协议不足之处或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可向监理和业主提出协调处理。

第九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

公司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一份,监理、业主各一份。

协议单位(公司公章)协议单位(公司公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篇十一

甲方:

乙方:

为确保___________________期间带电区域的施工安全,确保双方顺利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与职责。

1、甲方根据乙方的请求,及时批复带电区域的施工计划;。

2、甲方及时办理带电区域施工的相关手续;。

3、甲方同意乙方进入带电区域施工的同时,还应告之该区段施工的安全注意事项;。

4、甲方负责乙方施工计划范围内停送电的.配合工作;。

5、甲方指派主要管理人员负责重大事情与乙方联系工作;。

6、甲方指派调度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7、甲方指派人员为施工计划联系人,负责接收、下发乙方的施工计划;。

8、甲方除特别要求外,值班人员即作为现场施工的配合人员。

二、乙方义务与职责。

2、根据施工进度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提报施工计划给变电所、接触网调度;。

5、乙方进入带电区域内作业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相关监理单位审批备案,并对进入带电作业区域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落实相应的防护措施。

6、乙方在申报施工计划时,必须注明施工区段所需时间、范围、有无大型机具;。

11、本协议另附《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供电系统带电区域(临管时段)施工管理办法(试行)》一份。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监理单位各执一份,报中电建指挥部系统部及安质部各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篇十二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安全网络体系,达到全面创优规划,确保作业人员现场的安全操作,实现安全零事故。项目部对各部室及施工部位负责人签订年度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书。

1、?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活动,自觉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做到每个人都能够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安全指导,维护现场一切安全消防设施及安全标示、标牌。不得擅自拆改或挪用。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本岗位作业规范。

5、?严格执行安全消防法规,严格落实安全用电、用火制度,不随意动用消防器材。

6、?同事间团结合作,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做到“三不伤害”。

7、?遵规守纪,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拒绝违章命令。

8、?搞好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卫生和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

9、?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遇险情可撤离现场或采取果断有效措施。

10、?切合实际,提出有利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合理化建议。

保证人(签字并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篇十三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工程项目名称:

为了确保本工程项目施工(安装)安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杜绝施工(安装)过程中发生各类事故,保护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对本工程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义务规定如下:

1.甲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1.1权利:

1.1.1有权审查乙方相应的施工(安装)资格证书。

1.1.2有权同意或否决乙方的分包方案。有权对乙方的分包商资格进行审查,对经审查认为不合格的分包商,有权提出撤换指令。

1.1.3有权对乙方施工(安装)现场的设备、设施、建(构)筑物安全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指令。

1.1.4对在现场安全工作不称职的乙方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负责人,有权提出撤换指令。

1.1.5甲方对乙方施工(安装)现场的“三违”现象,有权处理。

1.1.6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政府经济、刑事处罚的,甲方有权决定单方面终止与乙方之间的工程承包合同及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提前解除合同的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赔偿。

1.1.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1.2义务:

1.2.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1.2.2施工(安装)现场有两个以上单位交叉作业有可能危及对方安全或影响施工(安装)进度时,甲方有义务统一协调管理,督促双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1.3责任:

甲方负责向乙方如实告知根据甲方能力所知的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要求乙方制订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预案。

2.乙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2.1权利: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上述1.2.1条所述的技术资料。

2.2义务:

2.2.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必须保密,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向外透露,施工(安装)完毕后,应及时退还甲方。

2.2.2乙方有义务配合、服从甲方对施工(安装)现场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无条件进行整改。

2.3责任:

2.3.1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施工(安装)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3.2在编制施工方案和网络进度时,安全措施和事故预案必须同时制定。

2.3.3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应台帐。

2.3.4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生效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开工时间、工程量、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安全责任人报告甲方安全管理部门。

2.3.5接受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2.3.6对本单位的施工(安装)区域现场设备设施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对施工(安装)区域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状况负责,并负责事故统计上报和调查处理(或参与协助调查处理)。

2.3.7乙方施工(安装)人员在乙方施工(安装)区域内因违章操作,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按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事故处理。

2.3.8乙方对施工(安装)区域现场在施工(安装)开始前已有或毗邻建(构)筑物、设备、设施、地下管线(网)或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2.3.9乙方不得将工程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安装)单位或个人。

2.3.10乙方经甲方同意将工程分包后,须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专项协议,该安全专项协议中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义务的程度不得低于乙方在本协议中的安全责任义务。乙方就分包单位的施工(安装)安全负责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3.11乙方与相邻的单位同时施工(安装)或交叉作业,有可能相互危及对方施工(安装)时,应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责任划分,配专人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2.3.12乙方施工(安装)区域的施工(安装)设备、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危险有害气体或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警示标志符合国家标准。

2.3.12乙方应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危险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规范开展现场作业,文明施工,保障施工全过程中的作业安全。

2.3.13乙方应加强作业现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配备现场作业所需的应急资源,并加强培训和演练。

2.3.14乙方应为作业人员办理相关保险。

2.3.15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关键人员,关键人员离开现场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3.16乙方更换施工人员必须告知甲方,由甲方进行入厂安全培训后方可作业。

2.3.17施工(安装)现场暂时停工的,乙方须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

2.3.18乙方必须服从本工程项目监理和甲方对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

2.3.19乙方施工现场发生事故的,应立即报告监理和甲方。若发生一般(1-2人死亡或1-9人重伤)及以上事故,乙方应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报告当地政府。

2.3.20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政府经济、刑事处罚的,乙方承担处罚责任,甲方承担法规规定的相应责任.。

以上内容是甲、乙双方在施工(安装)过程依据工程合同约定的安全职责,未尽事宜,双方再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此协议有效期与工程承包合同一致。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篇十四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工程项目名称:

为了确保本工程项目施工(安装)安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杜绝施工(安装)过程中发生各类事故,保护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对本工程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义务规定如下:

1.甲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1.1权利:

1.1.1有权审查乙方相应的施工(安装)资格证书。

1.1.2有权同意或否决乙方的分包方案。有权对乙方的分包商资格进行审查,对经审查认为不合格的分包商,有权提出撤换指令。

1.1.3有权对乙方施工(安装)现场的设备、设施、建(构)筑物安全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指令。

1.1.4对在现场安全工作不称职的乙方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负责人,有权提出撤换指令。

1.1.5甲方对乙方施工(安装)现场的“三违”现象,有权处理。

1.1.6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政府经济、刑事处罚的,甲方有权决定单方面终止与乙方之间的工程承包合同及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提前解除合同的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赔偿。

1.1.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1.2义务:

1.2.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1.2.2施工(安装)现场有两个以上单位交叉作业有可能危及对方安全或影响施工(安装)进度时,甲方有义务统一协调管理,督促双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1.3责任:

甲方负责向乙方如实告知根据甲方能力所知的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要求乙方制订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预案。

2.乙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2.1权利: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上述1.2.1条所述的技术资料。

2.2义务:

2.2.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必须保密,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向外透露,施工(安装)完毕后,应及时退还甲方。

2.2.2乙方有义务配合、服从甲方对施工(安装)现场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无条件进行整改。

2.3责任:

2.3.1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施工(安装)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3.2在编制施工方案和网络进度时,安全措施和事故预案必须同时制定。

2.3.3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应台帐。

2.3.4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生效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开工时间、工程量、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安全责任人报告甲方安全管理部门。

2.3.5接受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2.3.6对本单位的施工(安装)区域现场设备设施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对施工(安装)区域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状况负责,并负责事故统计上报和调查处理(或参与协助调查处理)。

2.3.7乙方施工(安装)人员在乙方施工(安装)区域内因违章操作,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按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事故处理。

2.3.8乙方对施工(安装)区域现场在施工(安装)开始前已有或毗邻建(构)筑物、设备、设施、地下管线(网)或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2.3.9乙方不得将工程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安装)单位或个人。

2.3.10乙方经甲方同意将工程分包后,须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专项协议,该安全专项协议中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义务的程度不得低于乙方在本协议中的安全责任义务。乙方就分包单位的施工(安装)安全负责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3.11乙方与相邻的单位同时施工(安装)或交叉作业,有可能相互危及对方施工(安装)时,应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责任划分,配专人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2.3.12乙方施工(安装)区域的施工(安装)设备、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危险有害气体或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警示标志符合国家标准。

2.3.12乙方应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危险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规范开展现场作业,文明施工,保障施工全过程中的作业安全。

2.3.13乙方应加强作业现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配备现场作业所需的应急资源,并加强培训和演练。

2.3.14乙方应为作业人员办理相关保险。

2.3.15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关键人员,关键人员离开现场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3.16乙方更换施工人员必须告知甲方,由甲方进行入厂安全培训后方可作业。

2.3.17施工(安装)现场暂时停工的,乙方须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

2.3.18乙方必须服从本工程项目监理和甲方对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

2.3.19乙方施工现场发生事故的,应立即报告监理和甲方。若发生一般(1-2人死亡或1-9人重伤)及以上事故,乙方应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报告当地政府。

2.3.20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政府经济、刑事处罚的,乙方承担处罚责任,甲方承担法规规定的相应责任.。

以上内容是甲、乙双方在施工(安装)过程依据工程合同约定的安全职责,未尽事宜,双方再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此协议有效期与工程承包合同一致。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篇十五

建设单位:(单位全称)。

参建甲方:(单位全称)。

参建乙方:(单位全称)。

参建丙方:(单位全称)。

参建丁方:(单位全称)。

甲、乙、丙、丁四方参建单位现在区域内同时进行作业,甲方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承担项目施工,乙方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承担项目施工,丙方按照承包合同承担项目施工,丁方按照承包合同承担安装项目施工,现在四方都在内进行前期制作与安装,为保证各参建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加强安全管理,避免交叉作业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与协调”现经多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以共同遵守,确保安全生产。

一、多方工程简况及存在的干扰问题。

二、多方有关责任人应建立相互联系的机制,确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如下:

建设单位安全负责人:手机:

甲方安全负责人:手机:

乙方安全责任人:手机:

丙方安全负责人:手机:

丁方安全负责人:手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交叉干扰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协商解决由于相互干扰而发生的安全生产问题,如多方无法协调一致,则应报请监理帮忙协商解决。

各方应赋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足够的权限,保证其工作的正常进行。当人员发生变动时,应书面通知相关及监理单位、安监局安全办公室。

三、多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报监理审核后作为本协议的正式附件(下同),并按其规定认真实施,同时报监理和管理局安全办存档。

四、各方应做好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保护业主财产、周边建筑物及电力等设施的安全;被干扰方应积极配合做好人员撤离、设备防护等工作。

五、干扰方应向被干扰各方提供经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计划,被干扰方据此提前安排施工,以减少干扰所带来的损失;若被干扰方必须停工时,必须报告监理单位和建设管理局工程部。

六、双方单位在同一部位施工,其工作面不能错开时,必须报监理同一协调,共同制定具体措施,按职责认真予以落实。

七、双方单位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文明施工条件、文明的施工环境。

八、双方单位在同一部位施工,一方是高处作业或高空作业时,应在下方设置警示标识,在施工作业前采取全封闭隔离措施,或设置警戒线并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滚石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九、各方应自觉保障道路交通和其他通道的通畅,不得随意占道或故意发难。凡因施工需要进行交通封闭或管制的,必须报监理单位和工程部审批并及时处理。

十、双方单位在同一部位施工有一方要进行焊接气割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对方作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焊接作业结束后,施焊单位必须及时清理焊割现场,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

十一、双方单位在同一部位施工,对各自敷设的用电线路,必须切实做好隔离和绝缘工作,敷设的电线必须通过双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同时,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性对电线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通知对方或设置警告标志加以注意。

十二、双方单位在同一部位施工,有一方进行起重时,应考虑对对方工作得安全影响,并制定起重吊装安全措施经监理审核后,方可开始进行起重作业。

十三、双方单位有共同维护同一作业区域内安全文明生产的责任,必须做到施工场地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且安全可靠(必须有防垮塌、防滑、滚落措施),设备通行、工作、停放场地稳定(必须防止飞石)。施工完成后做好场地清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十四、在多个单位的交叉作业区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本单位负责人及多方联系负责人(涉及双方的事故)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十五、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一般事故,有事故方进行调查处理,涉及双方的由双方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处理意见如有分歧时,可请监理协调解决;重大事故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的实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和整改措施;根据事故调查认定,事故责任方应依法承担相关事故损失。

十六、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新的情况,施工各方应及时会同监理单位共同协商调整,补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和安全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

十七、本协议一式多份,当事方各执一份,报监理单位和安监局各一份存档。

十八、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责任各方必须认真履行,监理单位应认真监督执行。

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项目安全负责人:(签字)。

时间:

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项目安全负责人:(签字)。

时间:

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项目安全负责人:(签字)。

时间:

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项目安全负责人:(签字)。

时间:

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项目安全负责人:(签字)。

时间: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篇十六

甲方:

乙方:

为了顺利完成商定的建筑工程,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工程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马扎梁榆横电厂。

工程名称:#2主厂房。

承包内容:清理基层、内墙涂料、脚手架搭拆、清理现场等。

结算价格:乙方包工包料(不包面漆),内墙涂料27元/平方米,搭拆钢管架每平方米扣除4元,不包含脚手架。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合理的工程进度要求组织施工。

1、使所承包的工程符合施工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合格要求,每道工序搭接必须通过甲方技术人员或项目经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后出现起皮、空鼓等现象应立即主动无条件返工、处理。

2、施工工序要求:

(1)基层腻子必须最少不得少于二遍,腻子层必须平整、坚实、牢固、不起皮;腻子干燥后应打磨平整。

(2)墙面在涂刷面漆前必须涂刷一遍底漆。

(3)涂料面层必须按甲方提出的正规施工工序进行施工;涂料的涂刷必须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颜色必须均匀一致。涂刷面漆时,等第一道面干燥后,方可施工第二道面漆。

(4)施工主要工序应满足以下程序。

基层处理、找平——墙面、顶棚刮腻子——打磨平整、保养——涂刷封闭底漆——第一遍罩面涂料——第二遍罩面涂料。按打下的样板施工,按样板交工。

甲方按月进度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70%的'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结算款的余款。

(一)甲方负责:

1、施工所需的水电引入施工现场。

2、负责现场技术交底及质量跟踪检查,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乙方负责:

1、新进场人员必须按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按甲方的质量要求、工期要求、技术要求施工。

3、按甲方的安全要求,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发生人为的质量、安全事故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服从甲方领导和指挥,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制度。

1、若不按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时间完成,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3‰进行罚款。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工程转包他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民事责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5、若甲方无故损坏乙方的材料或成品,照价赔偿。

6、本工程完工后交验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并承担返工损失。

1、乙方在施工期间做好现场防火、防盗以及人身安全工作。乙方必须在进场前将施工队人员名单提供给项目部备案,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安全保护,操作层外架必须铺脚手板,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带的正确使用符合相关规定。进入工地,必须带好安全帽,不得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酒后施工,施工用水用电必须遵守工地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土建方工地的各项规定、规范。不按上述要求遵守的,由此导致的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随时接受甲方及厂内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领导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乙方必须在现场设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的施工安全,不得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如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自己麻痹、疏忽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竣工验收清算后,本合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经办人(签字):

(签字):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篇十七

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明确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特签订本协议。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统一协调、统一监督,将乙方的安全纳入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3、有检查、指导乙方安全生产的权利和责任。当乙方违反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组织制定并实施矿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并组织实施事故救险。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及时通知事故波及范围内的乙方人员撤离险区,并尽力为乙方抢救伤员提供救护、医疗便利。

5、乙方特殊作业人员在由乙方统一管理,按照“统一制度、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奖惩”的四统一原则,由甲方依照有关规定监督其岗位设置并进行监管。

7、按照矿井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程序,对乙方涉及安全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进行审批并备案。

8、对乙方发生的“三违”现象,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9、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督查工作,查出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整改。

10、若发生事故,积极协助乙方进行安全救护外,还应协助乙方保护事故现场,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关有权参与事故分析追查工作。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乙方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

3、参加甲方的生产调度会、安全例会,“一通三防”例会、工程技术人员专题会和其他由甲方要求参加的安全方面的会议。

4、投入工程建设的安全设施要齐全可靠,设备运转要安全完好,安全设施要确保正常使用,有正常的检修制度,并且教育职工爱护矿井安全生产设施。

5、负责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入井人员应办理入井证,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6、负责掘进工作面及其区域内的有关安全设施的建立、使用和维护,并设置必要、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保证正常安全生产所必须的通风、供电、运输、压风等生产系统的安全可靠。

8、对甲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9、乙方发现事故隐患和灾害事故时,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

10、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时间;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生产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三违”现象,要有具体的奖罚办法。

12、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施工措施要及时报甲方相关部门审查备案。

三、责任处理。

(2)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

(3)未在其负责的区域内建立有关安全设施,并未在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必要、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4)未按照要求整改甲方查出的安全隐患的。

2、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造成安全隐患的质量问题,除限期整改外,并按500~5000元/处进行现金罚款。

3、对查出的“三违”人员,对其本人给予100~500元现金罚款,情节严重时,另对其所在项目部处500~20__元现金罚款。

4、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事故,甲方应积极协助救护,其医疗及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乙方原因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事故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拒造成事故损失,其费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事故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5、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标准化检查不达标,甲方不予验收工程,并对施工项目部进行罚款。

四、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解决。

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由上级主管部门协调。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篇十八

工程名称:

甲方(总包):

乙方(分包):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

和强化“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加强安置房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护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及环境影响事件的发生,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的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职责,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企业ci管理要求,核查乙方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乙方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二、审核乙方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三、监督乙方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制定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核实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监督乙方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四、按照乙方呈报的进场人员花名册,对入场人员进行公司级、项目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控制检查中,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时有权纠正任何违章行为,并勒令其整改,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直至满足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复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有权对乙方给予适当的处罚。对于严重不服从甲方管理,野蛮施工者,甲方有权将其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对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合格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大型机械设备乙方必须出具安拆专项方案,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七、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按规定程序立即报告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调查、处理。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参加甲方的安全生产会议,执行会议决议。按照甲方企业ci要求,建立、维护统一的中建ci形象。

二、建立工地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按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__]91号]要求,本项目需要乙方配备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负责编制本项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作业前,报甲方进行审核备案。

做好对施工现场内作业活动的日常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定期向甲方报告检查情况。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解决处理,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应当立即制止;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应按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四、对本项目的施工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备案;有人员调整时,要立即书面上报甲方。组织施工人员入场作业前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经现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持身份证明和三张近期照片,到甲方安全部办理施工作业胸卡,凭胸卡进出本项目施工现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甲方警卫人员的检查。

五、配备的架子工、电工、电气焊工、信号工、机械操作工、吊篮操作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要及时报甲方核验。

六、负责本单位作业班组的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统筹协调,并派专人进行监护。不安排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合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七、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进场作业人员按照岗位和工种进行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的配置,检查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严禁没有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作业人员上岗进行作业。

八、自行配备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应向甲方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资质、合格证书以及国家有关部门检验证明。需要在现场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实际检验的,必须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设备、设施。

九、必须配备专职临电电工。施工作业需要连接电线线路时,必须由专业的电工完成。严禁非专职电工进行电气连接作业。机具、设备的电源线路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拖地使用。

十、如自行搭设或使用甲方搭设的脚手架,必须按照脚手架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管理;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不得随意拆改。在建筑楼内施工时,对洞口、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要爱护,不得随意拆改、毁坏;工作中确实需要拆改,须报甲方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拆改;作业结束或下班休息时,必须及时将安全防护设施恢复固定好。

十一、乙方动火作业,或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进行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设立安全消防责任人和作业监护人,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作业前,向甲方提出动火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后,方可操作。进行电气焊作业,配备的电气焊设备应完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作业前,及时向甲方进行动火申请,作业中应清除作业区域内可燃、易燃物,配备专职看火人和灭火器材,作业后检查作业区域内却无火源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严禁私自拆改、毁坏、挪用甲方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

十二、乙方应根据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必须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加强季节性施工的安全管理。暂停作业时,乙方应当做好现场保护。

十三、乙方应根据甲方管理要求,实施有关环境管理措施及节水、节电、节材措施,实行绿色施工、节能降耗。减少本单位、本施工区域的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本单位、本施工区域噪声、固体废弃物、污水、有毒有害气体等重要环境因素达标排放。施工垃圾随产生随清理,严禁从楼层高处向下方抛扔施工垃圾。

十四、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住宿和饮食的安全教育。宿舍内不得私自乱接高压电路,严禁卧床吸烟;不得聚众赌博、酗酒,不得传播黄色影像刊物。自建食堂必须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健康知识培训证和身体健康证;采购食品必须到正规商店,严禁购买路边商贩的食品。

十五、加强对施工人员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教育。出行必须遵守安全交通法规和社会治安条例。严禁有偷拿、盗窃、破坏的不良行为事件的发生。

乙方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环境污染或有关投诉,给甲方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其责任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篇十九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为了强化内部管理,项目部依照本行业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现就工程班组承包管理,并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和执行以下合同条款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共青城富华大道天虹商场。

3、工程承包内容:

施工图纸设计内容中所涉及的人工清理、平整井座土方、夯实基础、砖砌井座、树池、粉水泥砂浆、现浇混凝土等工作内容。

包工不包料。

按施工实际工程量为准。

1、泥工。

1)砖砌水表井座、雨水井座、树池、人工清理、平整井座土方、夯实基础、砖砌井座、砖墙水泥砂浆粉刷,单价按/块砖计列。

2)现浇井座、树池等的c15混凝土垫层(人工搅拌,自带小型机械工具等)单价按/m(厚12cm以内),12元/m(厚15cm以内)计列。

3)剪力墙、水池泵送混凝土单价按12元/m计列。

2、工程款支付:在乙方进场实际工作7天后预付生活费,中途按进度支付进度款,竣工验收后在15个工作日内付清实际工程款。

1)本单位工程质量要求,(具体对照国家优良工程验收评定办法)。

2)单位工程及分部分项验收必须一次性验收通过。

3)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各工序必须自检、互检、交接检。确保合同要求的施工质量。本工程质量甲方将按业主的奖惩办法对乙方同等条件执行。

4)在保修期内如甲方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通知后2天内乙方仍未到场,甲方有权组织修理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1)工程施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工期要执行工程总进度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用周计划指导生产,月计划为工期目标控制。

2)乙方接到甲方的进度计划任务书后,承包人签字认可不得找客观原因。确属业主或甲方原因的,乙方及时提出书面报告,甲方核实后调整工期计划。确保工期计划表的严肃性。

3)在工程施工期间如乙方保证进度、质量、安全措施不力,技术工人投入比例不够有明显延期现象时,甲方组织人员突击直到赶上工期为准。

4)甲乙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并在乙方当月的工程预付工资款中扣除。(或竣工结帐时扣除)。

5)不可抗力和业主要求的工作量增加、变更,影响了乙方主要工序安排工期相应顺延。经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

2)乙方及时提供工程同进度需要的安全保护设施及器材,确保安全生产。

3)乙方现场安全员必须跟班监督,班组现场安全员要做到现场巡视、检查、整改。并在班前进行专业班组口头交底,班后总结优化安全方案。

4)乙方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事故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一切经济费用及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和负责。

1)乙方必须加强现场的材料管理做好文明施工,每天做到工完料净,无隔天的砂浆和混凝土剩余料。

2)地面清理的钢筋必须归类归堆,砌墙粉刷落地砂浆每天坚持清理回用,工地上不允许有半砖垃圾现象。

3)地面清理的垃圾必须归堆过筛,然后用水泥袋包装外运出场。

4)严格按施工图施工,保正施工项目的正确性。不得私自变更材料规格进行材料代换代用。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甲方通知乙方进场后生效,工程款支付后自然失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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