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一段时间内所学所做的回顾和总结,是我们不可或缺的一环。最后,要认真审查总结的内容,保证语言准确、流畅,没有错误和遗漏。接下来是几篇精选总结,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
水政水资源工作总结篇一
第十二条凡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的取水户应当办理缴费登记。缴费登记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知取水户限期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办理。
第十三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月核定取水户取用水量和缴费额,出具“水资源费缴费通知单”,作为地税部门征收和取水户缴纳水资源费的依据。
“水资源费缴费通知单”由省水利厅统一印制和发放,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存根、第二联留取水户、第三联交同级地税执收机关、第四联交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查。
第十四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于每月20日前将上月“水资源费缴费通知单”及缴费清单提供给地方税务机关。
第十五条水资源费为纳入预算管理的省级专项收入,收入按“7002水资源费收入”科目缴入当地人行国库,全额入省级收入。
第十六条取水户应于每月10日前持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水资源费缴费通知单”,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资源费,地税机关使用“水资源费专用缴款书”将收入缴入当地国库。“水资源费专用缴款书”由省财政厅监印,省地方税务局逐级发放使用。
第十七条水资源费专用缴款书的填写:
“缴款单位”项下拟填写缴款单位全称、代码、取水证号、账号、开户银行;“收款单位”项下,“财政机关”栏填写陕西省财政厅,“预算级次”栏填写省级收入,“收款国库”栏填写相应的省、市、县国库。“备注”栏填写所依据的“水资源费缴费通知单”序号。
水资源费专用缴款书第一联为收据,由缴款单位开户银行加盖转讫章后退缴款单位;第二联由缴款单位开户银行作付款凭证;第三联至第五联由缴款单位开户银行送缴款国库,其中第三联留缴款国库作收款凭证,第四联为地方税务机关回执,第五联由地方税务机关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查;第六联为存根。
第十八条以现金方式缴纳水资源费的,使用水资源费现金缴款凭证征收,并及时入当地国库。
第十九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地方税务机关都应当建立水资源费收费台账,便于各级对账和核查。
第二十条各级地税机关应当根据“水资源费专用缴款书”回联,认真核对水资源费缴库数额,及时与国库对账,并将“水资源费专用缴款书”回联与对应的“水资源费缴费通知单”一并立卷归档。
第二十一条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必须按月逐级上报水资源费报表,同时抄送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便及时、准确、全面了解水资源费的征缴情况。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擅自扩大征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超越权限征费;不得随意减征、免征水资源费。
第二十三条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缴费通知单后,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及时督促取水户按期缴纳水资源费,确保水资源费足额征收。
第二十四条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将水资源费纳入税务稽查范围,并与水利、财政等有关部门定期对水资源费征收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取水户应当主动向征收管理机关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水资源费征缴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举报,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应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超过60日。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六条缴费单位对缴费数额有异议的,必须先按核定数额缴纳水资源费,再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起复议,直至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条规定,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或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责令其补缴已取水量的水资源费,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地方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水资源费征收和监督管理工作中,不按照规定征收水资源费、不履行监督责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谋取私利的,由其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实施细则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1月1日起施行。
水政水资源工作总结篇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合理利用和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或者水工程拦蓄的水域内取水以及利用水资源发电(含抽水蓄能发电,下同)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统称取水者),应当缴纳水资源费。
第五条下列取水不需要缴纳水资源费: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
(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取用少量地表水;。
(三)在城乡供水管网未覆盖的区域,因家庭生活需要取用地下水;。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办理许可的取水。
第六条利用水资源发电按照发电量计征水资源费。其他取水按照取水口实际取水量计征水资源费。
第七条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合理利用和保护;。
(二)与本省水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统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合理开发利用,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
(四)充分考虑不同产业、行业的差别及经济核算。
第九条从江河、湖泊、地下或者供水工程中取水从事农业生产,取水量在农业生产用水限额内的,不缴纳水资源费;取水量超过农业生产用水限额的,超过部分的取水由取水者缴纳水资源费。
农业生产用水限额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条农业生产取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当根据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和促进农业节约用水相结合的要求制定。农业生产取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当低于其他取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粮食作物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当低于经济作物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第十一条取水者必须在取水口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取水计量设施,并确保计量设施的正常运行。
未安装计量设施或者损坏、失效的计量设施未在规定期限内更换、修复的,按照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设计取水能力或者取水设施铭牌功率满负荷连续运行时的取水量计征水资源费。
第十二条取水由县(含市、区,下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其水资源费由审批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取水由设区的市(简称市,下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其水资源费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也可以委托取水口所在地的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征收。
第十三条下列取水的水资源费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一)年取水量在5000万立方米以上(不含城市公共制水企业)的取水;。
(二)装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上的水力发电取水;。
(三)省人民政府确定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征收的。
除前款规定外,其他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取水的水资源费,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取水口所在地的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征收。
取水由国家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审批的,其水资源费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征收。
对取水情况复杂、有关各方存在争议的地区,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或者决定征收部门。
第十四条水资源费按月或者季征收。年取水量较少或者零星、分散的取水,可以按半年或者1年征收。
第十五条除城市公共制水企业外,取水者超过批准取水量取水的部分,其水资源费按照超额累进加价征收:
(一)超过批准取水量不满20%的,对超过部分加收1倍的水资源费;。
(二)超过批准取水量20%至40%的,对超过部分加收2倍的水资源费;。
(三)超过批准取水量40%以上的,对超过部分加收3倍的水资源费。
第十六条取水者缴纳的水资源费,企业可计入成本,行政事业单位从行政事业经费中列支。
第十七条取水者应当自收到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向负责征收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水资源费。
第十八条取水者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水资源费的,可以自收到水资源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向发出缴纳通知单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缓缴;发出缴纳通知单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缓缴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期满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水资源费的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第十九条征收的水资源费按照下列规定解缴分成:
(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的水资源费,20%解缴省级财政专户;。
(三)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的水资源费,其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成比例由省财政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市、县依照前款规定解缴的水资源费,应当按季解缴省级或者市级财政专户。
第二十条征收水资源费必须统一使用由省财政部门监制的财政票据。票据的领取、管理和结报核销等按照省财政票据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水资源费缴入同级国库。
征收的水资源费应当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水资源费收支计划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入年度部门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水资源费主要用于下列支出:
(一)江河源头、水源地的保护,水污染治理和水资源管理;。
(二)水资源保护规划的编制和水功能区管理,水质、水量监测及网络建设;。
(三)水资源评价、科学研究和合理开发;。
(四)节约用水规划、定额编制,节约用水技术、工艺的研究和推广等。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水资源费。除按照国家规定应当解缴中央财政的外,因特殊困难对归属地方财政的水资源费确需减免的,取水者可以向负责征收的设区的市或者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收到申请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并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决定。
水资源费减免期限为1年,连续减免不得超过3年。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侵占或者挪用水资源费。
上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监督。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的审计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中存在违法情形的,有权投诉举报;接受投诉举报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第二十五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征收水资源费,或者对不符合缓缴条件而批准缓缴水资源费的;。
(二)违反规定,对不征收或者暂不征收水资源费的取水实施征收的;。
(三)未按照规定的范围使用水资源费的;。
(四)违反规定擅自减免水资源费的;。
(五)侵占、截留、挪用水资源费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前款第(五)项规定的被侵占、截留、挪用的水资源费,应当依法予以追缴。
第二十六条取水者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
水政水资源工作总结篇三
出台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目的是加强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那么,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水资源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三条。
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第四条。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包括中央直属水电厂和火电厂)和个人,除按《条例》第四条规定不需要申领取水许可证的情形外,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对从事农业生产取水征收水资源费,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水资源费由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取水审批权限负责征收。其中,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的,水资源费由取水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征收。
第六条。
按照国务院或其授权部门批准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量分配方案调度的水资源,由调入区域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取水审批权限负责征收水资源费。
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的调水,水资源费的征收机关和资金分配,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确定,并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审核同意后执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流域管理机构提出意见,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审批确定。
第七条。
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水资源费。委托征收应当以书面形式授权。
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征收水资源费的,不得再委托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
第八条。
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水利部备案。其中,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的中央直属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水利部制定。
第九条。
水资源费缴纳数额根据取水口所在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实际取水量确定。
水力发电用水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用水的水资源费缴纳数额,可以根据取水口所在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实际发电量确定。
对开采矿产资源用水,不得按矿产品开采量计征水资源费。
第十条。
所有取水单位和个人均应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因取水单位和个人原因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或者计量设施不能准确计量取水量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其最大取水能力核定取水量,并按核定的取水量确定水资源费征收数额。
第十一条。
本办法第五条、第九条规定的取水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界的,其取水口所在地由流域管理机构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定,并报水利部备案;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流域管理机构提出意见报水利部审批确定。
第十二条。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按月向负责征收水资源费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取水量(或发电量)。
负责征收水资源费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核定的取水量(或发电量)和规定的征收标准,确定水资源费征收数额,并按月向取水单位和个人送达水资源费缴纳通知单。缴纳通知单应载明缴费标准、取水量(或发电量)、缴费数额、缴费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其中,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的,取水量(或发电量)由取水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流域管理机构核定。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自收到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办理缴款手续。
第十三条。
取水单位和个人申请缓缴水资源费,按照《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水资源费,应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
第三章。
第十五条。
除南水北调受水区外,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的水资源费,按照1∶9的比例分别上缴中央和地方国库。
南水北调受水区的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因筹集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其水资源费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划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86号)的规定执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各级之间水资源费的分配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确定。
第十六条。
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工程,水资源费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分配比例,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确定,并报财政部、水利部审核同意后执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流域管理机构综合考虑水利水电工程上下游、左右岸关系等情况,商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分配比例的意见,报财政部、水利部审批确定。
对三峡电站水资源费的资金解缴和分配,由财政部会同水利部提出意见,报请国务院确定。
第十七条。
负责征收水资源费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填写“一般缴款书”,随水资源费缴纳通知单一并送达取水单位或个人,由取水单位或个人持“一般缴款书”在规定时限内到商业银行办理缴款。在填写“一般缴款书”时,上缴中央国库收入部分,“财政机关”栏填写“财政部”,“预算级次”栏填写“中央级”,“收款国库”栏填写实际收纳款项的国库名称;上缴地方国库收入部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地方各级水资源费分配比例,分别填写相应的`财政机关、预算级次和国库名称。
第十八条。
水资源费收入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第103类“非税收入”02款“专项收入”02项“水资源费收入”,作为中央和地方共用收入科目。
第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确保将中央分成的水资源费及时足额上缴中央国库。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负责监缴上缴中央国库的水资源费。
第四章。
第二十条。
水资源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由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其中,中央分成的水资源费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各级分成的水资源费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管理。
第二十一条。
水资源费专项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也可以用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截留或挪作他用。使用范围包括:。
(一)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分配及相关标准制定;。
(二)取水许可的监督实施和水资源调度;。
(三)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和管理;。
(四)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水资源信息采集与发布;。
(五)节约用水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以及科研、新技术和产品开发推广;。
(六)节水示范项目和推广应用试点工程的拨款补助和贷款贴息;。
(八)节约、保护水资源的宣传和奖励;。
(九)水资源的合理开发。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编制水资源费收支预算,并纳入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财政部门按照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履行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职能以及水资源合理开发等需要,核定预算支出。其中,用于水资源开发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要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统筹安排使用。
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水资源费支出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第213类“农林水事务”03款“水利”31项“水资源费支出”。
第五章。
第二十四条。
取水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条规定处罚。取水单位和个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
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及管理部门和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多征、减征、缓征、停征,或者侵占、截留、挪用、坐收坐支水资源费的,由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第二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1月1日起执行。
水政水资源工作总结篇四
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和《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6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利用水工程或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江河、水库或地下取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取水许可证,并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水资源费。自来水供水价格中含水资源费的,其水资源费由自来水厂(公司)缴纳;未含水资源费的,由自来水厂(公司)在收取水费时按规定标准代征,并按季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不得截留。
第三条下列取水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和暂不征收水资源费:
(二)农业灌溉、水产养殖取水的;。
(三)保证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和生产安全必须取水的;。
(四)防御或消除对公共安全或公共利益的危害必须取水的'。
第四条水资源费的收费标准,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水资源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128号)的规定,按取水水源和用途分别核定,我市执行湖南省统一制发的水资源费收费标准。
第五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科学合理核定持证人的取水量。持证人不装置合格取水计量设施的,按照取水工程设计最大取水能力或者取水设备额定流量全时程运行计算取水量。持证人在核定取水量内取水的,按照规定标准缴纳水资源费。超过核定取水量取水的,根据《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按照规定标准的1.5倍缴纳水资源费。无《取水许可证》取水,根据《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按照取水量的3倍缴纳水资源费,并据据《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保护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和生产安全取水并综合利用的按地下水收费标准的50%计征。
第六条水资源费实行分级征收的办法,衡阳市城市规划区内水资源费由市水利局征收。各县、市按《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七条水资源费实行按季征收方式,火力发电循环冷却取水及水力发电取水按发电量计收。逾期不缴,根据《水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第八条水资源费属于财政预算收入,经过财政核定专款用于下列事项:
(一)调水(含人工增雨)、水源工程等重点水利设施建设;。
(二)水资源综合考察、调查评价、监测、规划;。
(三)节约用水技术研究、推广及节水项目补帖;。
(四)水资源保护、管理及奖励等。
第九条水资源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其收费资金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29号)和《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收入分别直接缴入市、县(市)区国库,其中县(市)区征收的水资源费,上缴市国库10%,由市集中统一上缴省国库;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用途核拨。
第十条各执收单位应及时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等有关手续,并到财政部门办理收费票据领购手续,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实行亮证收费,并将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减免水资源费。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水政水资源工作总结篇五
交流材料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水资源配置、节约与保护--在20xx年全县水务工作会议上的交流材料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郝剑中各位领导、各位同仁:20xx年,在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贯彻落实“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指示精神,以切实履行水行政管理职能为核心,以加大水资源节约保护、全面实施新的取水许可制度为重点,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刚才,听了靳局长的讲话,我感到成绩鼓舞人心,目标催人奋进,积极应对当前水资源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坚定了我们的信心和决心。20xx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局的工作部署,立足实际,扬长避短,确保全面完成今年水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我办开展工作情况及主要做法交流如下,不足之处敬请提出宝贵意见。
20xx年我县水资源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水务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水资源管理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合理开发、利用、节约、保护、调配水资源为中心,圆满完成了市县局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1、是合理安排水资源管理工作。在去年水利工作会后,及时召开20xx年水资源管理工作会,传达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我县各用水户分布多点、面广、不集中的特点,调整单位内部结构,全办分为七股,即水资源管理督察股、农村收费一股、二股、建设项目管理股、城市收费股、节水股、后勤股,同时与各股签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书,把职责、任务落实到位。
2、是加大宣传力度和范围。以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展开了为期一周的水法及节约、保护、安全用水的宣传活动,并且把宣传范围扩大到主要乡镇。在县城搭建彩门,设立咨询服务点,累计在县地和各镇悬挂横幅32条,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包括各乡镇),宣传车2辆,出动12次,并通过县电视台呼吁全县人民珍惜水、爱护水、保护水资源。通过宣传教育,有效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维护水法和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意识。
3、是加强取水许可审批力度。严格按照水务局取水许制度办理取水手续,有效地控制了中省市驻靖单位凿井数量,全年发放工业取水凿井通知单21份;临时取水登记卡32本,年取水量630万立方米;农业取水许可手续41份,年取水量万立方米;圆满地完成了局下达的.审批指标。
4、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10月份申请水务局开展综合治理违法取水和浪费水资源活动,按照水务局要求,联合县水政监察队对全县企事业单位、个人的自备水源井和打井队进行集中治理整顿。本次活动依法查处了无证取水的14家洗车业,4家拒缴水资源费,9家不安装节水设施用水户,通过说服教育,都依法接受了相应的处罚,补办了临时取水手续、补缴了水资源费,安装节水设备;依法查处6家违法作业井队,扣押钻机补芯6副,并按照有关水法规定极时给予了行政处罚;共对10家砖厂、2家楼板厂、1家水泥制品厂,3家拌合站进行清理整顿;关闭和封停了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17眼自备水源井,本次活动共罚款10100元,追缴水资源费27400元。
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用水户节约用水意识,规范了我县取水、用水秩序,为开展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5是积极开展节约用水工作。工业用水方面,加大对中省市驻靖大型企业节水监控力度并进行水平衡测试工作,建立了长庆采气一厂和榆林炼油厂两个节水企业示范点;农业用水方面,积极推广节水农业,分别建立了杨桥畔等8个节水农业示范点,现代农业在全县建立节水农业示范点8处,新发展节水灌溉农业8000亩,农业灌溉用水系数从0.5提高到0.7。
生活用水方面,大力推广节水器具安装,商业用水和服务业用水安装率又增长了5个百分点,达到60%以上。6是积极编制各类水利规划。全年共计编制了5个规划报告,分别是《靖边县“十二五”水资源规划报告》,《掌高兔水利基础设施规划报告》,《榆林市百万节水灌溉靖边规划实施方案》,《靖边县农田水利规划报告》,《20xx年度节水灌溉试点示范项目规划报告》。
水政水资源工作总结篇六
各位领导:
近年来,在市水利局和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县区的互相支持和帮助下,我局高度重视水利执法工作,本着建设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水行政执法体制的要求,紧紧围绕依法治水、依法行政这个中心,按照与时俱进、加快发展和“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健全法制”的工作思路,坚持不懈地开展了水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不断巩固完善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不断转变工作作风,理顺执法体制,提高工作效率,建立起了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水事秩序和水利执法环境有了明显的好转,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等各项工作已基本上纳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一、水利执法的基本情况。
我局一直十分重视水利执法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执法领导小组,作了大量细致有效的工作,逐步探索建立了综合执法、规范运作、多方联动的水行政执法综合体系,基本上达到了水利执法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要求。
1、加强水行政执法的软硬件建设。
为进一步搞好水政执法工作,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竞争上岗、专业考试等方法,将一批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法律、年轻力壮、能打善战的同志充实到执法队伍中来,针对水政执法相对较软的情况,今年3月份又成立了公安室,增强了水政执法的刚性。而且为了切实提高水行政执法的效能,投资18万余元,统一为水政执法人员配备了标准服装。截止目前,共有专兼职执法人员86人,其中男性77人,女性9人;本科以上学历5人,专科学历43人,中专以下学历38人;29岁以下11人,30-45岁63人,46岁以上12人,法律专业5人,水利专业35人,其他专业46人。同时,在局财务状况较为困难的情况下,为水政执法工作配备了一大批专用执法设备,截止目前,共有水政执法专用车辆7台,摄像机1部,微机5台,照相机3部,录音笔一个,传真机一台,执法人员的充实和执法设备的配备充分体现了我局对执法工作的重视,也使我局水政执法工作的应变能力、快速出击能力得到了提高,为创造良好的水事秩序和水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水利执法氛围。
几年来,特别是新《水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局党组高度重视对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把学习好水法律法规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和学习,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和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使执法工作实现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落实了错案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一是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执法培训,调整充实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法律、责任心强的同志到水利执法队伍中去。多次请县政府法制办及县法院的领导授课,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强化了对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我局每年借“世界水日”暨“中国水周”及“全民普法日”的有力时机,利用报纸、宣传车、发放明白纸等不同形式向全社会进行水法律法规的广泛宣传,通过宣传增强了全社会自觉遵守水法律法规的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几年来,我县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逐步减少,人民自觉遵守水法律法规的意识已基本形成。
3、认真履行职责。
为切实搞好各单位涉水事务的办理,我局认真履行职责,从制度建设入手,通过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努力为申请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根据《水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项目,按照《行政许可法》实施后调整的对外审批、核准、备案等事项统一办理,做到了统一管理、统一送达;同时还选配了工作素质高、业务知识强、熟悉法律法规、责任心强的同志经过培训后,专门从事行政许可工作,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工作,为广大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涉水活动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一个宽松的环境。
4、公开办事程序。
为了更好的搞好服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及服务质量,我局完善了有关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在明确有关职责的基础上逐步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制订了《工作守则》及《文明服务公约》等制度,实行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结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渠道、办理结案六公开承诺服务制度,并印制了明白纸,办理了专栏。
5、切实搞好服务。
根据我局行业特点及工作职责,工作人员经常主动深入到各用水单位,帮助他们解决用水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及节水方案,部分企业根据我们提出的方案实施了中水回用、循环用水等项目工程,通过运行,切实避免了重复投资及不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引起的不良环境问题。同时降低了单位产品的耗水量,节约了能耗,从而降低了产品的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对一些新上项目,我局积极的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水资源论证,合理的调度水资源,千方百计的解决他们的需水问题,得到各有关单位的高度评价。
虽然说我局的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与社会的发展还不完全适应,仍就存在着一些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们水利部门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水政执法和宣传都在加强,但宣传的覆盖面和经常性都有待提高,很多违法行为都是由于不懂法造成的。我们的宣传主要集中在3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平常的宣传太少,这固然跟宣传经费少、宣传开销大、收益看不见等原因有关,但思想上的不重视恐怕也是一个主要原因。只有让群众知法、懂法,才会守法。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宣传领导,我们的行政执法有的地方工作好开展一些,有的地方却相当的困难,压力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地方主要领导的支持与否起着相当关键的作用,对我们水利部门来讲,开展执法工作时间不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程度还不够,因此应多向各级领导搞好宣传,让他们了解水利、支持水利、关心水政执法,这样才能搞好水利工作,搞好水政执法。
二是执法收费的滞后性坚决应该改正。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实行工业园区免征行政规费、“先上车、后买票”等政策,干扰执法的时间、次数等,甚至以红头文件下发。后果是很多问题无法解决。这不但使国内招商引资企业不缴费,而且对其它企业产生了不利影响,造成了攀比现象,无形中给我们的收费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三是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的掌握还有待提高。我们的执法人员基本的法律知识应该说都通晓,但相应的业务知识以及对企业积极热情的服务还是相当欠缺的。在很多案件中,如果我们的执法人员能够将水利部门的相当文件早一点让企业知晓,能够耐心细致的把法律、法规讲清楚、讲明白,那么可能就不会出现复议、诉讼等问题的发生,我们的工作效率也会提高,我们的水利行业的形象和地位也会得到认可。
三、建议。
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水法律法规,达到家喻户晓,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他们的自觉性。尤其要利用领导汇报工作、为领导订阅报刊、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等有利机会,不失时机地宣传水政执法的成功经验,加强水政执法的必要性,使领导干部的认识有新的飞跃,加深各级领导对水政执法的理解和支持,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水政执法工作夯实思想认识基础。
2、加强与司法等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增强水政执法能力。在违法者倚靠特殊的身份,并享有某些地方政策的保护时,水行政主管部门该如何严格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建议通过司法部门来强制执行,加大执行力度。在寻求司法介入的同时,对特别相对人要积极向领导汇报,取得他们的支持,以确保案件的顺利执行。
3、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从长远和更为宏观的角度出发,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真正解决执法难、执行难的问题,就必须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来约束和保证执法者和当事人守法。同时,还应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树立勇于执法、敢于碰硬的精神,全面提升水政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
4、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水利部门依法管理和依法收费的任务日益繁重,业务面更广,工作量更大,水事违法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知识面更多。因此,我们要利用多种方式,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利用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办法,邀请有关法律专家,全面系统的讲授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组织水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水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的精神实质,使他们成为水利系统的法律专家,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做到在行政执法中准确使用法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忠于职守,公正执法,增强水事案件处理的主动性和时效性。
总之,几年来尽管我局在水政执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水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局的要求还要很大差距,同兄弟县区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诸多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们将以这次座谈会为契机,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创新执法机制,研究制定有效遏制水事违法行业的长效机制和对策措施,健全制度,强化措施,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把我局的水利执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水政水资源工作总结篇七
我局始终把防汛抗灾作为重中之重,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防汛抗灾的指示精神,切实把各项备汛工作落实到实处。从思想、组织、工程、物料、预案、通讯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全力迎战今年可能出现的洪灾。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我局成立了防汛办公室,进行了防汛抢险知识培训,并印发了防汛知识手册,组建了防汛抢险突击队。在5月16日全市防汛工作会议后,对全局防洪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全局上下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层层落实防汛工作任务,责任和措施。
(二)加大整险加固力度。
去年,我局按计划对潭洲及北湖两处崩岸进行了高标准整治,分别以砼六方块护岸516立方米、245立方米,并已通过验收。对今年新出现的城区四码头崩锉采取应急措施,调度资金进行了抛石镇脚。分洪道应急整险第一期工程已基本完工。今年国家计划汉江下游堤防整险加固工程土方100万元,整治干堤16.9公里。我局积极配合进行各项协调工作,在6月底全面竣工。另外,分洪道续建配套工程第二期工程也逐步走上正轨,开工在即。干堤及分洪道抗洪能力逐步得以加强。
(三)科学制定防洪预案。
根据上级要求及去年防汛的实际实际情况,我局针对凸现出来的问题,组织技术专班,对防洪预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迅速摸清了沿堤各段及险工险段责任人及防守单位,每处险工险段及穿堤建筑物均有对应的防守方案及应急抢护措施,基本做到科学性、准确性、可操作性。
(四)抓紧防汛物质器材储备和通讯工作。
我局由财务科对国有防汛器材进行仔细检查,其中砂石料53868方,编织布0.2万平方米,抢险舟1艘,并指定了明确的地点,登记成册,确保随时调度使用;并筹集了石方27000方、编织袋70000条等民筹器材。另外,我局组织通讯专班对所有防汛通讯设施进行了全面的检测维修,并更换了部分通讯设备,确保防汛通讯的畅通。
(五)加大清障除障工作力度。
我局对汉江干堤砂石料堆放、500米以内压担井及违章植树等防洪隐患进行了排查,并登记造册,以水政大队及管理段紧密配合逐家发送通知单,封堵了部分水井,消除了违章植树现象,并正大规模对黄砂堆码等其它防洪障碍进行彻底清除。
(六)落实防汛责任制。
我局实行领导及科室蹲点包片制,管理段各负其责,专人坐岗,及时每天水雨情,并密切与市政府及各乡镇联系,认真落实险工险段,穿堤建筑物及具体堤段责任人,强化责任,严阵以待。
(一)建章立制,落实责任。
要全面加强堤防工程管理,加大规章制度建设力度,强化目标管理及为重要的环节,为此,我局奉行“以钱养事”的精神,针对堤防目标管理分制考核要求,制订了具体的河道堤防考评办法,印发了《堤防管理手册》,以人平一公里堤段落实责任。同时建立和执行激励机制工,效挂钩,通过层层检查,严格考核、严格兑现,使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目标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强化措施,注重实效。
为了彻底改变落后局面,我局多次组织各级负责人到先进单位参观学习,强化措施,在堤防目标上档升级上狠下功夫。今年,我局购石xx多方高标准整治了12条上下坡道,购进了13台除草机,加大除杂力度,同时对重点考核堤段采取了挖除草根,移植草皮对杂草进行彻底根治。目前已除杂102万m2,另外填补雨流沟缺55处,土方7200m3,平整堤面59公里,清除堤旁杂物1200m2。
(三)大干林业,干大林业。
我局以“大干林业,干大林业”作为指导方针,把春季植树造林作为“干部受锻炼,职工得实惠”的载体,采取“四定”,定区域、定任务、定时间、定奖惩,“三包”包栽植、包成活、包管护的措施共新栽51250株,成活率达85%以上。同时林管站展开了认真的林木普查,将所辖林木的数量、桩号、树种、方量进行仔细的调查,并编制成册,逐步加强林木管理。
(四)加快建设,美化庭院。
为了加快庭院建设,我局投资9万元建成了具有人文性、文化性和生态性的文明小区,并对xx管理段、xx管理段进行了科学规划,将逐步实施,不断改善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环境。
为了更好地为堤防建设服务,促进分局全面发展,我局不断将年轻干部提到重要岗位,将精兵强将抽调协调办。逐步推行换岗制,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重建奋起直追的勇气和信心。同时,逐步推行“以钱养事”的精神,做到从上堤有事做,做事有工资。
为了逐步形成“人员精、素质高、机构简、管理严、奖惩明、用人活、效率高”的管理模式,我局重新制定了机关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它对考勤管理、招待制度、水电管理、车辆管理、房产管理、机关财产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公交用公事管理、合同管理及各项财务管理都做了明文规定,逐步理顺分局上级与下级、科室与科室、一线与后勤的关系,并且将制度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廉洁,高效的.正常发展。
四月初以来,我局组织全休干部职工学习“八荣八耻”培养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激活内在动力,各单位及机关各科室写心得体会170份,办专刊16个。
我局严格按照系统学习、全面把握、深入领会、学以致用,边学边改的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人员、方法、程序和要求全面掀起学习热潮。同时,为践行“八荣八耻”,我局组合自身实际,推出了“十提倡,十反对”,即:提倡爱岗敬业,反对私欲膨胀;提倡艰苦奋斗,反对奢侈铺张;提倡团结友爱,反对拉帮结派;提倡健康快乐,反对赌毒凶黄;提倡遵纪守法,反对胡搅蛮缠;提倡廉洁奉公,反对吃拿卡要;提倡讲究卫生,反对乱堆乱放;提倡精通业务,反对粗俗蛮干;提倡勤学上进,反对不思进取;提倡恪尽职守,反对敷衍塞责。要求干部职工将“八荣八耻”和“十提倡,十反对”的内容学深学透,弄懂弄清,促使干部职工在依法治堤中做一名“明白人”,在分局谋利中做一名“贴心人”,在落实好每件工作中做一名“实在人”。
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落后面貌,我局把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作为重要课题,经常洗脑,不断培养树立奋发有为、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廉洁奉公的精神,从学习“八荣八耻”、学习党章,以及“廉洁办事,从我做起”等活动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采取天天学、周周抄、月月评等方式将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化,自觉把廉洁作为推动发展的动力,逐步形成党风正、局风淳的良好局面。
水政水资源工作总结篇八
本文目录。
一、xx年上半年水资办主要开展和完成下几方面工作:
1、学习、贯彻执行水利部34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2、积极采取措施,促进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贯彻实施:完成第一季度州级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共计43万元。
3、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组织荔波富奇煤矿等15个9万吨整合、扩能煤矿水资源论证工作,配合省厅完成荔波县下寨等2个15万吨整合煤矿水资源论证工作。
4、完成全州取水许可进一步清理工作,并组织召开了全州取水许可清理核查工作会,基本划定了我州境内取水户省、州、县分级管理权限。
5、组织各县(市)做好县城集中供水水源水质监测工作,并按月发布监测情况。
6、编制xx年度水资源公报。
7、参与全州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
二、xx年下半年工作重点:
1、配合省厅做好我州境内取水户分级管理公告工作,并按管理权限将项目的取水许可相关资料档案进行移交,分批开展对原取水量核定和取水许可证换发工作,为我州水资源管理、配置和有偿使用制度的的执行提供科学有效的基础信息。
2、继续抓好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预计征收年度水资源费90万元。
3、继续开展我州境内整合煤矿的水资源论证工作。
4、完成都匀市水资源承载能力研究课题。
5、启动我州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
6、组织各县(市)做好县城集中供水水源水质监测工作,并按月发布监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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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水资源工作总结篇九
一是按时完成20xx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今年我局承办“两会”议案提案12份,针对去年在承办过程中出现的面商率不高的问题,今年在承办过程中以积极热情、诚恳的态度去完成,保证面商率达100%。根据各个议案、提案所涉及的内容,及时落实到相关科室,并对各承办科室明确了承办要求,对承办情况每月做好一次督导工作,同时在文字上严格把关,按规定编号、分类。在各承办科室的大力配合下,按时、高质量的完成了答复工作,从代表和委员反馈的意见来看,满意率很高。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全局性活动。一年来,局办公室紧紧围绕党委、行政中心工作,配合做好了“三树一创”班子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双百千”帮扶结对工作,满意单位创建以及“八荣八耻”的宣传教育等一系列活动,组织了一次全局职工身体健康检查,九月份组织了一次全局职工旅游考察活动。在各项活动中,局办公室按局班子的总体部署,认真做好实施方案的制定、动员安排,学习组织、总结反馈等一系列工作。
三是做好政务公开和信访接待工作。按照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配合水政水资源科及时更新和调整政务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对水行政审批事项在局大厅、政府网和安吉水利网上公开、公布,方便群众办事,局受理窗口一年来共受理审批事项63件。局办公室作为部门的一个窗口,能认真做好日常的信访接待工作,在接待来访时,我们坚持来有迎声,走有送声,问有答声,留下疑难有回声。今共办理信访、来访20多起。
一是保持保量的完成文字工作。文字工作是办公室的重点工作,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完成本局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全年共起草党委行政文件、通知、总结、讲话、汇报材料等60余份,在行文格式、初审把关、领导签定上报等环节按规定要求办理,保证了行文的质量,在今年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会议上,我局的办文工作在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
二是加强了信息的反馈工作。信息反馈能正确、及时的反映我局的工作进度和工作成绩。为此,办公室一直努力抓好信息工作,随时搜集工作中的新动态、新进展和新经验,从中挖掘闪光点,及时上报到县委、县政府“两办”及上级业务部门。年初对各科室和系统单位都下达信息报送任务,并将信息报送纳入到各单位年终考核当中,充分调动同志们的积极性,同时充分利用局本级的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推动我局信息工作上质量、上水平。
今年以来,我局已向县委、县政府及省厅、市局报送信息累计达40余篇。今年七月被市局评为全市水利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三是加强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这项工作是办公室日常工作之一,我们将上年度文件资料进行了档案清理工作,并装订成册,方便科室查阅,同时认真完成了今年全局各类文件、重要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立卷、归档工作,将时效性强的来文来电及时送到有关领导批阅、传达,做到了高效快捷,没有造成延误和遗失,到目前为止共收文1088份,发文171份。
四是完善考核办法。今年年初对局机关和系统单位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了进一步完善和修改,重点调整了测评计分办法和附加分得分比例。努力使考核办法更趋科学、合理,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是认真做好组宣、劳动人事工作。对水利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方便管理。耐心细致、做好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职称晋升、考评、职务工资变动及离退休人员办理等工作,到目前为止共办理变动200多人次。认真做好乡镇水利专管员上网培训和登记发证等工作。认真做好老干部的来访接待及慰问走访工作。对离退休老干部30多人组织了一次体检。
二是积极做好增收节支工作。与局财务配合,完成了20xx年度营业出租房、水电费的收取。努力节约办公开支,要求文印室做好纸张的双面利用。积极利用网络来发送、传递文字材料,降低办事成本。
三是积极搞好后勤保障,增强服务的主动性。及时维护局大楼的公共设施,加强内部消防管理,对大楼消防器材进行了更新,安装了消防应急灯和安全出口灯。加强车辆调度管理工作,对调度用车方案进行了调整,尽力保障领导和科室公务用车,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做到了准时出车,安全行车,全年没有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之所以能够较圆满地完成工作任务,主要利益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局领导的重视、理解、支持;二是兄弟科室的配合与理解;三是办公室同志的团结协作、努力工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还应看到存在的不足,一是工作缺乏主动性、预见性;二是有时工作摆布不太合理,有顾此失彼现象,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和提高。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积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紧紧围绕办公室业务工作,以创新的精神完成好各项工作。努力探索办公室工作自身规律,提高办文、办会、办事水平;二是提高工作的时效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强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对局《机关工作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促进机关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水政水资源工作总结篇十
xx年已过去,在局领导的带领下,认真履行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工作中不断的学习,不断的`进步,提升自身的素质与才能,走过了不平凡的一年。现对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科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定期做水质监测,及时发布水资源公报,保障人民饮水安全和水库生态安全。
二、加强水资源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审批,不断提高水资源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取水许可审批,完善取水户档案。
三、积极做深化服务,促进规化收费。依法征收,加大水资源费征收政策的宣传,积极协调各部门的关系。
四、存在问题与不足。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中,也注意到自己各方面存在的不足,法律基础知识不扎实,对本行业以外的法律法规不了解;未能效借鉴其他市区在水资源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今后在工作和生活中必将加倍的辛勤和努力,不断学习各方面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多学多做,弥补自身不足。
水政水资源工作总结篇十一
是我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年,是全面实施创新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之年。我市水资源管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水利部门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本局的工作重点和目标,及时掌握并反映我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的基本情况,根据《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浙价费[]209号《关于调整水资源标准的通知》和《开展全省取水口调查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本科工作实际,我们开展了以企业取水许可证审办与年审、取水计量装置安装与运行、水资源费征收与管理、取水口调查与定位、创建“十佳”服务企业工作亮点、“3.22”水法宣传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具体报告如下:
(一)新办取水许可证11家,取水总量为29743.8万m3,地下水2家1.5万m3。其中:
1、企业办证6家,申请水量为252.3万m3。
2、换发证3家(上年度转),申请水量为21.5万m3,地下水1.5万m3。
3、省办取水证1家(水务集团),申请水量为10600万m3。
4、电站1家,申请水量为18870万m3。
(二)到2月底,应年审的.企业有224家,已参加年审的企业有136家,其中年审合格的有108家,年审注销取水许可证的企业28家,销减水量124.86万m3(其中地表水12套91.3万m3),销减计量表19只。
(三)经年审,累计有效取水许可证418套,申请许可总量为157750.36万m3,年底实际取水总量为157910.3万m3;申请地下水许可总量为321.44万m3;实际取水总量为82.3万m3。其中:。
1、农业灌溉灌发证为145套,取水许可量为20306万m3。
2、水电站发证为55套,取水许可量为133146万m3。
3、企事业单位直接取水发证为202套,申请许可水量为1133.92万m3,实际取水量为580万m3;申请地下水取水量为321.44万m3,实际取水量为82.3万m3。
4、制水企业取水发证为13套,申请许可水量为2843万m3,实际取水量为3796万m3。
(四)取水许可预申请及水资源论证审批企业1家,申请取水量为64万m3,日最大取水量为0.22万m3,并按行政许可要求登报公示。
(五)做好下情上报工作:
3、及时向省结报水资源费及票据,做到票据专用,规范收费。
取水收费企业为189家,水电站为54家。其中计量收费企业157家,已领证末取水的3家,当年办证的11家。今年是执行新调整水资源费价格的第一年,在执行新标准的同时,为便于企业了解、接受新价格,我们所到取水企业都随带调价文件,对企业进行宣传、解释、说服,耐心接受取水用户的意见,赢得取水企业的理解和支持。
(一)1月至12月应收缴企业水资源费234.5万元,现已到财政172.45万元。
水电站11月至10月总发电量为2515.5万千瓦,收缴水资源费25.15万元。全部进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
(二)已向省财政结报水资源费115.80万元;上缴省、市水资源费46.32万元(地表水、电站部份)。
(三)至底,在保有企业有效取水许可证的202家取水用户中,已有157家安装了不同类型的计量表。在年取水量1万m3以上的取水户中,装表率达百分之百。
同时,4月份以来,我们着重推广安装新型智能水表,该表有计量准确、直观、性能稳定、能升级远程监控等功能。到目前已落实的有11家取水企业的14台智能型水表,其中已安装的有9台,另5台将于年底适当时间安装。
(四)7月至8月,按照省厅要求完成了我市取水口dps定位工作,实地定位203处,并逐个登记、汇总、制作取水口位置图,且在图上逐个标明取水口位置记号。
水政水资源科是市水利水电局的内设机构,负责全市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担负我市27个镇(乡)街道企事业单位的取用水管理。形象决定地位,水政水资源科的服务质量直接反映水电局的社会形象。为此,我们以“服务优质”为落脚点,开展了“形象工程”建设,即要科室人员始终牢固树立“一个宗旨”,实行“六个公开”,坚持“八心态度”,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同时,我们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水平,转变工作作风,改变管理工作模式,为规范水行政许可,依法对取水许可申请、初审调查和水资源管护,实行“一证、一牌、一卡、一表”四个一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了企事业单位的取用水行为,树立了水利人的良好社会形象。
(一)“3.22”水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时机,与有关科室配合,以“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为主题,通过报纸专版、电视专题、社区专栏、挂横幅、贴标语、跑乡镇分发宣传画、资料和印有水法宣传标语的纪念品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同时评选出10家单位为度“取水许可规范单位”,增强了企业、群众的水资源管理意识。
(二)“四五”普法活动,总结并通过验收。
(三)七月参加全市行政许可案件评比活动,并获二等奖(第四名)。
(四)八月设立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窗口,负责受理行政许可事项8件。
(五)十月通过《我市水资源管理实施办法(草案)》审议。
(六)十一月制定并交流《河道采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七)十一月完成“三创”工作,统计-我市的gdp用水量,完成我市集中式水厂供水情况统计报表。
(八)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一)完成度的水资源年报和水资源公报编制。
(二)做好日常水资源管理,对未办证取水的单位和个人按行政许可程序到统一窗口进行受理,并办理取水许可证。
(三)继续推行智能水表安装工作。在适当时候,把现有大口径表计量的单位,实行计量管理升级,并投入设施,实现远程监控管理。加强小口径取水管道的其他计量设施安装力度。
(四)进一步实施浙价费[]209号“关于调整水资源标准的通知”,做好宣传,加强收费力度,严格执行新标准。
(五)重新汇编水法规。
(六)制订除河道采砂外的其它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七)积极完成省、市、局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
11月25日。
水政水资源工作总结篇十二
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总结要怎样写才能写出自己的工作呢,以下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根据《安徽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皖政办〔20xx〕49号)、《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滁政办秘〔2014〕80号)要求,结合我县2015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县水资源保护、利用、治理、监测等情况进行了总结,现将2015年水资源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水资源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了水源地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为加快完善水资源规划体系,严格水资源规划管理,开发利用水资源。
按照水资源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规划相协调,我县参照《滁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于20xx年4月2日由我局对《来安县水资源综合规划》的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项目包括《来安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农业节水发展规划》、《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等 5个规划,规划编制费用约 200万元,目前此项工作已由中标单位开始编制,计划11月底出成果。
(二)严格区域用水总量控制
严格执行市局下达我县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及行业用水分配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加以调整和储备,制定全县工业、农业及生活用水计划,对全县145家规模以上企业下达了20xx年的用水计划并要求各企业年底上报2015年的工业用水总结。
督促各用
水企业及时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安装计量设施,建立用水台账制度,强化节约用水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初步建立县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 。
(三)加强了水质卫生监测工作
由于我县尚未建立县级水质检测中心,水质检测只能依托来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但频次较少,无法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农村饮用水的卫生状况,为了让广大农民群众喝上放心水、干净水,我局3月开始筹划编制《来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实施方案》,计划年底前建成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现在已开始采购仪器检测设备。
(四)加强了水法规宣传力度
在“3.22世界水日”及“中国水周”期间,我局组织了10人的宣传队伍,出动宣传车在县城主要路段进行巡回宣传,悬挂过街横幅10幅,张贴标语150条,散发宣传资料500份。
紧紧围绕"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的宣传主题,精心策划,面向社会宣传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法、防洪法、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涉及水利职能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
通过多层次、多侧面的立体式宣传,进一步强化了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为水利工作的健康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
(一)着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建立部门协作的节水管理机制,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加强协作,制定了《来安县创建节水型单位工作方案》成立了来安县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强化节约用水管理。
(二)认真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
将节水设施建设作为
取水工程建设验收的重要内容,未按照节水措施方案要求实施的,暂缓验收,直至整改到位。
三、水功能区整改情况
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
编制了《来安县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整治行动方案》,增加屯仓、平阳、陈郢、红丰4处水库作为水质监控断面。
由水文局按月发布水功能区水质通报。
积极开展本区域内的入河排污口的普查,共查处32处排污口,按照所属河流、水功能区、位置等信息详细登记。
通过排查情况,编制全县重要水域的纳污容量和各水功能区、行政区排污总量和限排意见。
四、水资源论证工作开展情况
严把新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把水资源论证作为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
我县累计对44个建设项目实施了水资源论证,并颁发取水许可证。
已发取水许可证的项目均开展了市级发改等部门审批、核准、备案、论证工作。
4.严格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皖价商[2015]66号)有关规定,严格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和使用。
规范征收程序,水资源费征收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安徽省非税收入票据,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由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统筹安排。
五、加强取用水监控管理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取水总量控制,严格水资源费计量征收,加强重点用水户取水全过程监管,我局对全县13家国控点和省控点取水户安装计量设施,实现重点用水户计量设施安装率和在线监测率达100%。
并委托专业人员定期对计量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初步实现水资源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为我县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六、用水总量统计情况
根据水资源管理需要,结合滁州市下达我县2.966亿m3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将我县的工业、农业、生活用水严格控制在指标范围内。
七、加强水资源征收力度
随着国家对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征收标准的提高,我县也不断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认真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依法加强水资源费征缴管理,严格做到“三个到位”,即:征收执行到位、收费标准执行到位、计量收费执行到位,不擅自减免、缓征或停止征收,确保水资源费征收量与许可量、用水计划、计量统计实现零差距。
今年上半年,我局共征收水资源费48万元,其余非重点用水户,我局均于年底一次性结算,并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法当事人取用地下水作为单一水源的,限期改用自来水,改水后由县人民政府关停水源井,全县共查处自备水源井48处。
水政工作总结新乡黄河河务局:
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长垣局水政水资源科根据河南局、新乡局水政工作要求和局20xx年年度目标任务,在局领导的带领下,通过水政人员的辛勤工作,20xx年的水政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已自查验收结束,现将今年的水政工作情况汇报一、工作实绩:
(一)、水利立法与水行政管理工作调研
1、为及时清理涉及水行政处罚、水行政许可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我局成立了以主管局长杨根有为组长,水政水资源科科长李永安为副组长的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负责。
清理小组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目前实施的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水事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在清理过程中,清理小组注重检查许可项目的设定机关、实施主体、实施程序、事后监督等内容是否符合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并填写“行政许可项目清理统计表”将清理结果上报新乡局水政水资源科。
2、我局水政监察人员注重对现有水法的掌握,注重对现有水法存在问题的思考,注重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提出自己的建议以反映基层的需要,以保障基层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修订《河南省黄河工程管理条例》时,水政水资源科高度重视,在主管局领导的带领指导下,会同局工务科、防汛办公室、工程养护处研究讨论,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出了延长行政相对人提出复议的时限;沿黄县、乡的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动员人民群众,义务参加工程管理和抗洪抢险等10条建议供立法机关参考。
3、我局水政监察人员善于学习,善于总结,善于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努力的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王广利、张月清调研总结出了《改进黄河水行政执法的几点建议》。
文章中作者系统地提出了现有水政工作中存在的法律依据欠缺、水政工作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物质基础薄弱等问题,并提出要由相关上级部门进一步完善水行政立法、建立水政工作人员学习机制、加强水政部门的物质基础建设等解决问题的途径。
此调研文章产生了极大影响,先后在中国水利报、水利部水政在线上发表。
(二)、执法队伍建设与管理
1、为强化水行政管理职能,我局按照要求成立了长垣黄河河务局水政监察大队。
大队长杨根有,副大队长李永安、王广利、王学民。
监察员:王万学、崔军民、尚华岚、吴建华、滑庆。
2、我局水政监察大队是一支由本科生、专科生、中专生组成的高素质水政队伍,本科生1人,大专6人,中专2人,共计9人。
为保障水政机构的高效运转,我局水政水资源科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由杨根有副局长、李永安科长统筹全局,王广利、吴建华负责水政工作,王学民、尚华岚负责水资源管理与调度工作。
其他人根据领导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3、为保证高素质的水政监察队伍,我局坚持岗前培训制度,经考核合格,取得执法资格后方可上岗。
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我局水政水资源科积极组织水政监察人员加强学习,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我局水政水资源科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河南局、新乡局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保障每个人一年有12天的学习时间。
特别是今年新乡局在长垣局举办了由长垣局、封丘局、原阳局的水政水资源相关人员参加的为期10天的水事案例模拟听证会。
通过模拟案例听证会,一方面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另一方面加强了与兄弟单位的联系和交流,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4、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局实际情况,我局水政水资源科制定了《水政监察人员岗位责任制》、《水政监察人员学习培训制度》、《水政监察人员行为规范》、《水政监察人员考核奖惩办法》、《执法办案制度》、《大案要案请示、报告和备案制度》、《水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制度》、《水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办法》、《水政监察装备配置及使用管理办法》十项规章制度,用来规范和指导各项水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5、我局水政水资源科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制定了长垣局水政监察人员行为规范,提高水政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保证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仪表整洁,亮证执法,文明执法。
6、我局为保障水政工作的正常开展,在黄委没有配置办案器材的情况下,自己购买了照相机、摄像机等必备的办案器材。
经过我局水政水资源科的不断努力,局水政监察人员在其所属范围内充分发挥了水法规的宣传员,水事违法活动的信息员,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的调查员和所辖范围内水事活动的巡查员作用。
(三)、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
1、我局水政水资源科由王广利副科长负责河道内建设项目申请的审查工作。
水政水资源工作总结篇十三
为了切实推进我单位节水型机关建设,充分发挥我单位机关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全省公共机构节水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单位机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以科学合理用水和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为核心,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创建节水型单位,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建立节约用水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努力实现到20__年,我单位机关人均用水量在20__年的基础上下降12%,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二、具体措施。
1、加大节水宣传力度。
加大节水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在我单位机关醒目位置制作“节水?和谐?生态”为主题的宣传标语和宣传栏,在卫生间、洗手处张贴节约用水提示用语和宣传画,营造节水型单位的良好氛围。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有关节约用水的宣传片和展览,积极参加节约用水的`相关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节约用水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有关用水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介绍节水常识,倡导节水风尚。
2、加强日常节水管理。
各部门完善节水管理,制定节水相关制度,制定用水定额,落实计划用水管理,科学制定节水指标,建立节水责任制和节水激励机制。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维修损坏的供水管网和设施。定期检查更换水龙头、管道阀门、冲水阀等排、给水器具,防止跑冒滴漏,坚决杜绝“长流水”现象。
3、推广节水技术和设施。
推广应用节水技术,改造水房、卫生间用水设施,逐步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和设施,安装使用国家标准的节水型水龙头、节水型冲便器,加强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倡导干部职工二次用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
三、保障措施。
室研究制定我单位机关节约用水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节约用水工作重要事项,开展我单位机关节水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节水工作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2、健全管理制度。我单位节约用水领导小组办公室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各项节水管理制度,建立有利于节水的制约和激励机制,以制度约束用水行为。同时要制定相关节约用水标准,量化、细化责任目标和任务指标,建立计量、报告等制度。各直属事业单位也要成立创建节水型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做好具体工作,确保领导到位、管理人员到位、工作职责到位。
3、加强监督检查。我单位节约用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机关节约用水的检查,每月定期检查一次,每月通报一次检查情况,并将节约用水情况结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对完成任务的部门给予奖励,超出节能指标的予以批评或经济处罚。
20__年10月25日。
水政水资源工作总结篇十四
20xx年以来,水政水资源工作以服务于“北海市三年跨越发展工程”、保障民生水利新发展为目标,以构建人水和谐的水资源环境为着力点,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有力保障了全市水利事业持续、快速发展。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强化制度体系建设
我们把强化制度体系建设作为规范水资源管理,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节约和保护,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和节水型城市创建的重要抓手,不断夯实水资源管理的法制基础。
20xx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严格执行〈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淘汰非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经委、市规划局、市水利局等五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设项目贯彻节约用水“三同时”制度的通知》。
(二)推进两个“节水型建设”
一是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
加快了城市供水工程、城区管网改造工程建设步伐。
推进灌区节水改造、临海工业区供水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
开展水生态环境整治,按计划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
组织开展节水示范创建工作,全市共实施节水示范项目13个,目前已通过项目竣工验收的有9个。
强化管理考核,按照市绩效办下发的《关于印发北海市节水型社会建设专项绩效考评方案的通知》,年初组织对26个成员单位进行考核,并就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下发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整改。
此外,试点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继续强化,《北海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正按有关部门的意见进行修改,《北海市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已编制完成。
二是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市政府下发了《北海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北海市进一步加强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将创建工作的内容、任务、指标进行分解落实,联合市绩效办在六月份下发了《关于印发北海市节水型城市创建专项绩效考评方案的通知》,并于6月15日对我市10个重点单位进行了跟踪问效。
同时,我局重新修订了《北海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报市政府审批,有望在6月底颁布实施。
拟订了《北海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北海市城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这二个规范性文件已上报市政府审定。
《北海市城市节水规划》编制已完成政府采购工作,正在加紧编制。
(三)强化水资源管理保护
严格按照“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牢牢把握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更加注重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着力构建资源节约型、人水和谐的水生态环境,不断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
一是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制度。
20xx年上半年,市本级受理的取水许可审批1项。
二是抓好水功能区管理制度的实施。
组织开展了水资源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水库水质保护、全市水功能区修订和入河排污口核查等,加强水资源监测与巡查,定期发布水质信息,公开水质动态。
三是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
从把好用水源头关入手,市节水办和水政支队对各用水单位申报的年度用水计划进行认真核定,合理下达年度用水计划,抓好取水、用水、节水的统计。
建立和落实用水情况检查监督制度,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对各用水户取用水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进一步强化节水管理工作。
(四)加大水利综合执法力度
一是集中开展取水许可执法检查工作。
20xx年初至今,我局组织对全市各取水户取水许可审批、用水计划执行情况、水资源费征缴、取水计量安装情况等进行执法检查,年审许可期满延续取水许可证10项。
同时对部分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取水户下达了限期安装计量设施通知,并落实专人跟踪检查和组织验收,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取水许可管理工作。
二是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污染源排查工作。
重点对牛尾岭水库水生态环境污染隐患进行专项执法检查,联合市环保、农业、林业等单位作出专项整治方案上报政府。
三是加强水事案件查处力度20xx年上半年市本级共接到群众举报和巡查发现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8起,结案率75%,有效制止和打击了各类水事违法案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良好的水事秩序。
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20xx年是 “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水政水资源工作意义重大。
为此,要把握新机遇、应对新挑战、落实新要求,进一步夯实水政水资源基础,着力提高水政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全市水政水资源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认真学习贯彻好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中央一号文件聚集水利建设,可以说,这既是水利建设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也是对各级水利部门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的重大考验。
对此,要继续学习领会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刻理解一号文件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四项制度”的实质要求,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红起来、硬起来、动起来”。
切实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转化为强化水政水资源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新方法,为“十二五”水利改革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的水政水资源工作基础。
(二)全力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和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任务
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是今年我市水政水资源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是节水型城市创建,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硬性任务。
为此,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非常规措施做最后冲刺。
要抓紧出台《北海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北海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北海市城市地下水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编制完成《北海市城市节水规划报告》;督促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北海市进一步加强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争创自治区级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活动;加快推进节水示范点建设等。
要认真对照指标任务和考核标准,仔细查找存在问题,想方设法加以突破,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以充分的事前准备、经得起考核的硬件设施和工作指标体系迎接上级部门对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节水型城市创建的考核验收。
(三)强力推进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
要切实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力度。
要严格水资源审批管理,做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等工作,杜绝越权审批、超量审批、不按法定程序审批等行为。
要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对用水计划执行、取水计量、节水设施、入河排污口设置等情况的检查监督,推进节水管理和水生态环境保护。
组织开展取水许可发证情况调查清理工作和全市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
继续实施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试点工程建设,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严格按照新的水资源费标准,依法征收,足额征收。
做好水资源管理年报、水资源公报、水务管理年报等统计上报工作。
(四)加大水利综合执法力度
水政执法是水利改革发展中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保障性工作,是依法行政、依法管水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有效保证。
管理是强水之路,执法则是管理的灵魂,也是最关键环节。
强化水政执法工作,要重点把握好以下三个环节:一是定期组织检查巡查,及时发现情况、掌握情况、处置问题,这是我们抓好水政执法工作的基础;二是切实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内容的管理,避免监管真空,这是我们抓好水政执法工作的关键;三是加强部门协作,整合优势资源,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执法的整体效能,这是我们抓好水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手段。
通过打基础、抓重点、强手段,提升水政执法能力和效率。
现阶段,水政工作的重点是:一要抓好牛尾岭水库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牛尾岭水库作为北郊水厂的供水水源,而北郊水厂将于年内投入使用。
强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确保城市供水安全,是一项事关大局的工作任务。
要认真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北海市牛尾岭水库水源地综合整治方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确保各项整治任务的完成。
二要加大河道采砂整治力度,保障水利工程设施运行安全和河道行洪安全。
三要加大对非法侵占水库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
四要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和取水许可审批专项执法检查,切实抓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20xx年,在省水利厅、洛阳市水利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各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洛阳市节水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夯实基础、增强活力、提升水平、促进发展”的原则,围绕“创建节水型社会、服务洛阳经济建设”这条主线,全面提升水资源现代化管理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全年两费征收达到1441.22万元,其中水资源费1440万元,加价水费1.22万元;全年完成总节水量1200万立方米;计划用水率达80%以上;工业用水重复率达72%左右;万元gdp用水量72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65立方米;全年取水样298个,取得化验数据15800个,并作出了科学、公正、正确的水质检验报告及水质评价。
(一)积极配合市人大,立法工作进展顺利。
在市人大、市法制局及市水利局的共同努力下,《洛阳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顺利通过了省人大的审查批准,并已于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积极配合市人大完成了《洛阳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并已列入了市人大20xx年的正式立法计划。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
办公室专门成立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小组,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1、组织召开了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会议。
会议总结了近几年的节水工作,表彰了节水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安排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2、组织编制了《洛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并顺利通过水利厅组织的评审,此规划已上报省政府,经批准后即可实施;开展了《洛阳市地下水保护研究》专题科研工作,并顺利通过了水利部组织的的审查验收;起草印发了《洛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洛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20xx年度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3、举办了第一期由全市各县(市、区)节水办主任和业务骨干参加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培训班。
4、完成了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灌区的申报工作。
全年共申报10家,其中通过省厅验收的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共7家;通过水利局验收的市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共3家。
5、对各县(市、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四)认真落实新的用水定额,严格计划管理。
全年下发计划用水调查表600家,调整用水单位计划102家,下达用水计划310家,全年节水1200万立方米。
20xx年在城市区设地下水位观测井33眼,观测频率6次、月,设水位统调点14个,完成了地下水动态观测报告的编写及有关气象资料的收集工作,为加强水资源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全年完成枯、丰两季自备井数百个水样水质监测工作,取水样298个,取得化验数据15800个,确保了自备井单位的饮水安全。
(五)大力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全民节水意识不断提高。
在第17届“世界水日”、第22届“中国水周”和“节水宣传月”活动期间,我们在《洛阳日报》上刊登了《洛阳市地下水资源状况公告》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知识宣传;在牡丹广场设立了节水宣传咨询站,向过往群众发放节水宣传材料2500余份,并展出节水板报100余块;在23中和南昌路小学举办了节水宣传签名活动。
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市民节水、惜水、爱水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鹤壁市20xx年节水和水资源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是新中国成立62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20xx年的节水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厅、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水利局的直接指导下,结合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围绕加快“两个构建”,实现“两保”目标,促进节水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进鹤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1、20xx年上交水资源费245万元,南水北调基金175万元,超额完成了市财政下达的收费目标。
2、纳入管理自备井装表率100%。
3、按照省厅、市水利局部署,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月等节水宣传教育活动。
4、组织用水单位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全年共完成5家,进一步推进了基层合理用水。
5、完成了《20xx年度鹤壁市市区地下水动态监测报告》。
6、组织开展了鹤壁市20xx年节水技术培训,全市120多家用水单位节水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
7、20xx年实现节水总量248万立方米。
20xx年主要工作及做法
一、加强节水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提高全民节水意识 20xx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期间,我市以节水法规和常识为本,以宣传活动为载体,注重实效,采取了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报纸、展版、传单、横幅、咨询台、座谈会等行之有效的手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了市民节水意识和水资源观念,提高了人们节约用水、共建节水型社会的自觉性。
1、通过《鹤壁日报》与《淇滨晨报》联合宣传。
3月22日世界水日及中国水周活动期间,《鹤壁日报》整版刊登了副市长徐合民同志的署名文章《夯实水利基础,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通过详实的资料和实例说明了水利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及科学把握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绘制了我市新时期水利发展的蓝图。
其后又设置了专栏,连续三天宣传节水和水资源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常识等;《淇滨晨报》也借宣传周之机,以《审视我市水资源现状》为题详细分析了我市水资源及发展利用前景,通过两报强势宣传,使市民进一步了解了我市水资源、节水和水资源管理现状和可持续发展与利用前景,以增强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意识和责任感、紧迫感,从而为共建节水型社会奠定的良好的社会和群众基础。
2、召开了世界水日纪念活动座谈会、观看了专题录像片。
组织人员以“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保护水资源”为题,召开专题座谈会,畅谈我市节水工作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明确用水观念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理清今后节水工作的新思路,更好地指导全市节水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观看了水利部专题文艺录像片,使全体职工感受到水利职工的.光荣使命和责任,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继续今后的事业。
3、继续开展学校系列宣传活动 (1)3月23日在市师范附小开展了节水主题“国旗下讲话”,全校xx多名师生在国旗下发出了“节约用水、从我做起”的宣言。
同时该校还制作了节水宣传横幅,并自发组织学生创办《节水手抄报》,学生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通过搜集相关资料,创办的手抄报内容丰实多样,图文并茂,不仅展现了孩子们的天赋,更激发了他们节约用水、珍惜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性,从小培养和树立了良好的节水理念。
(2)在鹤壁高中举办了专题书画比赛及展览。
经过宣传策划、学生完成作品到层层选拔,推选出优秀作品制作成十余块版面在校内进行了展出,师生们通过书画形式表达了一个共同的主题:节水光荣,共建节水型社会。
学校系列宣传是我市长期坚持的一项方针,旨在通过不间断的宣传教育,使孩子们从小树立正确的水资源观念,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这也将是我市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进节水事业科学发展的有力支撑和保证。
宣传周活动结束后,我们还对学生作品进一步评比,设立了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参与奖等,对师生们进行了表彰和奖励,进一步推动了他们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制作专版10余块,在显著位置悬挂节水宣传横幅20多条,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单万余张,深入基层,在用水企业(单位)张贴宣传画500余张„„调动基层宣传积极性,指导和推进基层节水和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
5、基层各用水单位在宣传周期间,因地制宜,采取广播、板报、班前会、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了节水宣传活动。
在平时宣传活动中,我们还通过节水简报、河南节水网等渠道加强节水宣传工作。
通过集中宣传和平时教育,我市市民尤其是中小学生节水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各基层用水单位领导和职工也对节水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增强了做好节水工作、推动节能降耗的信心,对推动全市节水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可持续发展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今年水政、水资源科同志以《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为核心,以“忠诚、责任、超越、创新”水利八字理念为指引,精诚团结,密切协作,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水政执法方面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
回顾一年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水资源管理基础工作
1、 组织编制完成了《郴州市水功能区划》。
按照省水利厅的要求,历时三年时间,组织编制完成了《郴州市水功能区划》,今年5月份通过了省水利厅审查,即将报市政府批准颁布实施。
为我市“三条红线制度”的建立、核定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开展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考核工作打下了基础。
2、 组织编制完成了《郴州市两型社会示范带“十二五”水资源节约保护规划》。
初稿已经完成,正在组织相关部门审查。
为市委市政府把我市打造成宜居利居乐居山水名城,提供水资源管理方面的基础工作。
3、做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
今年参与完成了安仁县自来水公司第二水厂、郴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嘉禾县三百蹬水库、桂阳县桃源水库、中国五矿桂阳白沙子岭锡矿等项目的水资源论证。
按市政府的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神华集团火力发电厂选址的水资源管理前期工作,协助郴电国际自来水公司做好东江引水工程的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工作。
4、做好取水许可证的年审年检及清理工作。
对20家市管取水单位进行了年审年检,并按照省水利厅的要求,对全市取得取水许可证的1236家用水单位进行清理,完善补齐的相关资料,为下一步开展用水效率控制工作打下基础。
5、做好省级重要水源地核查上报工作。
通过实地调查,从全市筛选了包括东江水库在内的10个饮用水源地,作为省级重要水源地,上报省水利厅,为我市开展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打下基础。
二)水资源管理绩效考核工作
今年省政府继续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作为绩效考核指标。
我们总结去年的经验,根据目前各级水利部门水资源管理工作人手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从全市1098家规模企业中,每个县市区筛选5到10家用水量大的企业,进行重点监察,加强节约用水指导,推广节水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用水效率。
对全市七个水质检测断面进行了实地考察,摸清了污染源的分布情况。
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对污染源的监控和整治,确保全市考核工作达标。
三)水政执法工作
1、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
今年的宣传活动由于局领导高度重视,全局各科室通力合作,各项宣传活动有声有色。
郴州电视台、郴州人民广播电台、郴州日报、郴州新报对活动内容以专题、广播、图片、新闻等形式进行了报道。
政府分管副市长、来郴检查工作的省水利厅领导,亲自到现场参加活动。
组织苏仙区、北湖区水利局在城区人流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影响之大,效果之好,前所未有。
2、完成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换证工作。
组织局机关职能科室参加了市法制办的培训,并换发新的执法证和监督证。
组织各县市区业务骨干参加省水政总队、省水利厅水资源处的培训,提高了我市水政水资源管理队伍的水政执法能力和水资源管理能力。
3、 调处水事纠纷,做好水行政处罚工作。
今年调处了桂阳县六合乡与临武县燕塘乡的边界水事纠纷,查处了桂阳县农村交通管理站违规施工影响水文监测等水事案件。
4、 建立行政处罚网上电子监察系统。
按市政府的要求,组织对全局职能科室进行培训,建立健全我局行政处罚网上电子监察系统,提高我局依法行政能力。
5、做好行政性规费征收和项目经费争取工作。
今年的行政规费征收工作在局领导的鼎力支持下,行政审批科、水土保持科、水资源科密切配合,收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市本级征收水资源费 242万元,征收水土保护规费75万元,争取省水利厅水土保护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水资源管理经费40万元,合计387万元,比上年增加117万元。
6、代表市水利局参加了市人大组织的环保世纪行活动,对农村饮用水源地的保护进行了专项督查,并获得了活动的组织奖。
曹翀同志还代表市水利局获得全市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先进个人的称号。
四)全局性工作
完成了水利普查、帮扶工作队、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回复、厅长来信回复等全局性的工作。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还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亟待加强: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目标和任务,如何完成这项工作,还需要相应的制度来支持和保障。
省政府把水资源管理纳入了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市、县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如何做好与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完成考核任务,是一项新课题。
怎样通过制度建设,理顺水务一体化管理机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达到水资源管理长治久安的目标,还要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二)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水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最终还需要人才能完成,我市目前的水资源管理队伍年龄青黄不接、素质参差不齐、人员短缺的现象不得到改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最终会成为空谈。
通过引进人才、加强现有队伍的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水资源管理队伍,需要我们继续努力。
三)经费投入亟待加强:市县两级水资源管理的基本规划、水功能区划界确碑、水量分配方案编制等基础工作都需要尽快开展,专业设备、执法装备要配置完善,都需要大量经费投入。
现在部分单位领导对争项目、争资金的积极性高,对需要拿出资金来开展水资源管理工作,积极就不高,各项工作开展起来举步维艰。
在如何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工作,还需要我们尽力推动。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做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
尽快使《郴州市水功能区划》报市政府批准。
开展郴州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编制、水量分配方案编制、节水型社会“十二五”规划编制、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工作。
二)尽快完善市本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配合市政府绩效考核办对各县市区的水资源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三)做好水资源费征收工作。
继续加强对取水户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加大与市自来水公司的协调力度,做好水资源费的征收工作。
水政水资源工作总结篇十五
20xx年,在省水利厅、洛阳市水利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各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洛阳市节水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夯实基础、增强活力、提升水平、促进发展”的原则,围绕“创建节水型社会、服务洛阳经济建设”这条主线,全面提升水资源现代化管理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全年两费征收达到1441.22万元,其中水资源费1440万元,加价水费1.22万元;全年完成总节水量1200万立方米;计划用水率达80%以上;工业用水重复率达72%左右;万元gdp用水量72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65立方米;全年取水样298个,取得化验数据15800个,并作出了科学、公正、正确的水质检验报告及水质评价。
(一)积极配合市人大,立法工作进展顺利。
在市人大、市法制局及市水利局的共同努力下,《洛阳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顺利通过了省人大的审查批准,并已于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积极配合市人大完成了《洛阳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并已列入了市人大20xx年的正式立法计划。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
办公室专门成立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小组,重点做了以下工作:1、组织召开了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会议。
会议总结了近几年的节水工作,表彰了节水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安排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2、组织编制了《洛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并顺利通过水利厅组织的评审,此规划已上报省政府,经批准后即可实施;开展了《洛阳市地下水保护研究》专题科研工作,并顺利通过了水利部组织的的审查验收;起草印发了《洛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洛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20xx年度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3、举办了第一期由全市各县(市、区)节水办主任和业务骨干参加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培训班。
4、完成了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灌区的申报工作。
全年共申报10家,其中通过省厅验收的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共7家;通过水利局验收的市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共3家。
5、对各县(市、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四)认真落实新的用水定额,严格计划管理。
全年下发计划用水调查表600家,调整用水单位计划102家,下达用水计划310家,全年节水1200万立方米。
20xx年在城市区设地下水位观测井33眼,观测频率6次、月,设水位统调点14个,完成了地下水动态观测报告的编写及有关气象资料的收集工作,为加强水资源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全年完成枯、丰两季自备井数百个水样水质监测工作,取水样298个,取得化验数据15800个,确保了自备井单位的饮水安全。
(五)大力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全民节水意识不断提高。
在第17届“世界水日”、第22届“中国水周”和“节水宣传月”活动期间,我们在《洛阳日报》上刊登了《洛阳市地下水资源状况公告》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知识宣传;在牡丹广场设立了节水宣传咨询站,向过往群众发放节水宣传材料2500余份,并展出节水板报100余块;在23中和南昌路小学举办了节水宣传签名活动。
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市民节水、惜水、爱水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鹤壁市20xx年节水和水资源管理工作总结20xx年是新中国成立62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20xx年的节水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厅、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水利局的直接指导下,结合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围绕加快“两个构建”,实现“两保”目标,促进节水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进鹤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1、20xx年上交水资源费245万元,南水北调基金175万元,超额完成了市财政下达的收费目标。
2、纳入管理自备井装表率100%。
3、按照省厅、市水利局部署,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月等节水宣传教育活动。
4、组织用水单位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全年共完成5家,进一步推进了基层合理用水。
5、完成了《20xx年度鹤壁市市区地下水动态监测报告》。
6、组织开展了鹤壁市20xx年节水技术培训,全市120多家用水单位节水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
7、20xx年实现节水总量248万立方米。
20xx年主要工作及做法。
一、加强节水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提高全民节水意识20xx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期间,我市以节水法规和常识为本,以宣传活动为载体,注重实效,采取了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报纸、展版、传单、横幅、咨询台、座谈会等行之有效的手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了市民节水意识和水资源观念,提高了人们节约用水、共建节水型社会的自觉性。
1、通过《鹤壁日报》与《淇滨晨报》联合宣传。
3月22日世界水日及中国水周活动期间,《鹤壁日报》整版刊登了副市长徐合民同志的署名文章《夯实水利基础,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通过详实的资料和实例说明了水利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及科学把握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绘制了我市新时期水利发展的蓝图。
其后又设置了专栏,连续三天宣传节水和水资源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常识等;《淇滨晨报》也借宣传周之机,以《审视我市水资源现状》为题详细分析了我市水资源及发展利用前景,通过两报强势宣传,使市民进一步了解了我市水资源、节水和水资源管理现状和可持续发展与利用前景,以增强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意识和责任感、紧迫感,从而为共建节水型社会奠定的良好的社会和群众基础。
2、召开了世界水日纪念活动座谈会、观看了专题录像片。
组织人员以“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保护水资源”为题,召开专题座谈会,畅谈我市节水工作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明确用水观念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理清今后节水工作的新思路,更好地指导全市节水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观看了水利部专题文艺录像片,使全体职工感受到水利职工的光荣使命和责任,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继续今后的事业。
3、继续开展学校系列宣传活动(1)3月23日在市师范附小开展了节水主题“国旗下讲话”,全校xx多名师生在国旗下发出了“节约用水、从我做起”的宣言。
同时该校还制作了节水宣传横幅,并自发组织学生创办《节水手抄报》,学生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通过搜集相关资料,创办的手抄报内容丰实多样,图文并茂,不仅展现了孩子们的天赋,更激发了他们节约用水、珍惜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性,从小培养和树立了良好的节水理念。
(2)在鹤壁高中举办了专题书画比赛及展览。
经过宣传策划、学生完成作品到层层选拔,推选出优秀作品制作成十余块版面在校内进行了展出,师生们通过书画形式表达了一个共同的主题:节水光荣,共建节水型社会。
学校系列宣传是我市长期坚持的一项方针,旨在通过不间断的宣传教育,使孩子们从小树立正确的水资源观念,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这也将是我市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进节水事业科学发展的有力支撑和保证。
宣传周活动结束后,我们还对学生作品进一步评比,设立了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参与奖等,对师生们进行了表彰和奖励,进一步推动了他们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制作专版10余块,在显著位置悬挂节水宣传横幅20多条,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单万余张,深入基层,在用水企业(单位)张贴宣传画500余张调动基层宣传积极性,指导和推进基层节水和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
5、基层各用水单位在宣传周期间,因地制宜,采取广播、板报、班前会、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了节水宣传活动。
在平时宣传活动中,我们还通过节水简报、河南节水网等渠道加强节水宣传工作。
通过集中宣传和平时教育,我市市民尤其是中小学生节水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各基层用水单位领导和职工也对节水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增强了做好节水工作、推动节能降耗的信心,对推动全市节水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可持续发展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水政水资源工作总结篇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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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地处黑龙港流域,地势低洼,地碱水咸,浅层淡水资源先天不足,由于近几年连续干旱农业生产大量超采地下水,水位迅速下降。农业灌溉成本大且不能满足需求。由于上游河流截流,容水很少,再加上全县降水量主要分布在7、8、9三个月份,造成我县旱地、半旱地大面积增加,据06年统计,已达12万亩,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1/4。尤其是春天棉花种植季节,雨水更为稀少,常年春天降水量在20-30mm,造成旱地等雨,等水播种,播种上的地块由于浇地水量少,不均匀,播种质量低,出苗率低,苗情差,制约了我县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面对水资源供需矛盾的日益尖锐化,把节水精量播种和旱作技术有机地结合起来,应用旱作节水农机、农艺新技术发展农业生产已成为我县农业生产的当务之急,因此采用节水精播农机新技术可以做到投资少,见效快,非常适宜我县棉花、玉米种植的现状。20__年我县共推广节水精播机50台,全县节水精播面积达2.11万亩,建设高标准的节水精播技术推广示范方2个各1000亩,试验田面积20亩。07年全县因此增加棉花种植面积1.1万亩,节约成本约50万元,机手因此而增加收入15.5万元。全县预计节本增效490万元。促进了我县向节约型农业,发展型农业前进的步伐。
1、节水精播采用一次完成播水、播种、施肥、喷药、铺膜,复合式作业,减少了多次农机作业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作业效率。
2、播水装置采用穴播水,可保证棉花出苗,避免了大水漫灌式浇地的水资源浪费,节水也符合节水型农业发展的思路。
3、对于水源条件差的地块,可适时播种,不受外部条件的影响,为棉花的增产打下基础。
4、对于绝对的旱地,靠天等雨播种的地块,节水播种可增加棉花种植面积,增加农民的收入。
二、适宜我县节水精播农机技术的路线。
机耕------节水精量播种-----田间管理-------收获。
1、机耕:采用大拖带旋耕机机耕。旱地宜反复作业二次,耕深14cm,地表平整,无坷垃。
2、节水精量播种:选择适宜我县棉花种植品种。如:国欣棉3号,邯368、万丰201。选择清洁水源穴播水150ml,播深3cm,亩播量0.7-1.0kg,铺膜同时,喷洒除草剂,隔1m远压土将膜压实。
3、田间管理:依品种不同定苗,亩株数在3000—4000之间,及时除虫害,地旱时及时浇水,加强田间管理,保证棉花正常生长。
三、高标准节水精播示范方建设。
选择我县旱地突出及棉花种植基础好的刘八里乡前七里村和潞灌乡三教庵村为示范方种植基地,示范方面积各1000亩,推广示范方的实施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1、统一规划:限定品种2个:国欣棉3号、邯368。棉花品种以我县棉花良种补贴的方式集中发放到农户。行距:大行90cm,小行55cm。株距25cm。定点区域的棉花种植实行良种补贴。
2、统一机耕、种植。统一实行旋耕作业,统一收费标准25元/亩。每个示范方集中七台节水精播机统一作业,统一播种收费标准36元/亩,统一安排运水车5台,并配技术指导及专业维修人员以保证机具正常作业。
3、县农业局抽调农业技术人员6人,负责示范方的病虫测报及田间技术管理。
四、试验调查情况的简单分析。
1、节水精播机的使用调查情况。
我县使用的是农哈哈机械公司生产的2bjsp—2节水穴播种,从50台的使用及机手反映情况看总体反映良好。一是播种均匀,出苗情况良好。二是播水装置播水量较准,漏播水现象少。三是故障率较低。出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机具较长,且后重量大,机手操作强度大。二是装配质量有的有问题。有的地方中心不在同一水平,有的地方紧固程度差。三是应设计的越紧凑越好。转弯灵活,减少转弯耗时,提高生产效率。
节水播种机的生产率一般在1.9亩/小时左右,受水源的供应条件、供水时间、地块大小等因素影响很大。加之节水播种机分布分散,不能建立统一的供水服务组织,所以说影响了机手的作业效率,增加了机手的作业成本,这也是造成机手积极性低的一个因素。
2、棉花的出苗情况及成本初步核算情况分析。
同一天播种,节水精播与造墒相比,出苗提前0.8天,出苗率高3.4,而从出苗后10天的长势看比造墒精播苗情况差。
节水精播与造墒后精播成本相比,亩种植成本低23元。
水政水资源工作总结篇十七
一、上半年水资办主要开展和完成下几方面工作:
1、学习、贯彻执行水利部34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2、积极采取措施,促进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贯彻实施:完成第一季度州级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共计43万元。
3、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组织荔波富奇煤矿等15个9万吨整合、扩能煤矿水资源论证工作,配合省厅完成荔波县下寨等2个15万吨整合煤矿水资源论证工作。
4、完成全州取水许可进一步清理工作,并组织召开了全州取水许可清理核查工作会,基本划定了我州境内取水户省、州、县分级管理权限。
5、组织各县(市)做好县城集中供水水源水质监测工作,并按月发布监测情况。
7、参与全州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
二、201x年下半年工作重点:
1原取水量核定和取水许可证换发工作,为我州水资源管理、配置和有偿使用制度的的执行提供科学有效的基础信息。
2、继续抓好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预计征收年度水资源费90万元。
3、继续开展我州境内整合煤矿的水资源论证工作。
4、完成都匀市水资源承载能力研究课题。
5、启动我州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
水政水资源工作总结篇十八
半年来,水政水资源工作紧紧围绕年初局党组提出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要求开展,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通过全体水政人员的辛勤努力,各项工作得到稳步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回顾这半年来所做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
为了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进程,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我局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发展水利,改善民生"这个主题,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宣传小组,在全区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水法规宣传活动。具体如下:
第一、针对当前工作实际,精心筹划,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宣传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
第二、抓了全区面上的水法规宣传横幅和海报的宣传。全区共拉横幅25条,张贴海报44张。
第三、区水利局专门组织了一辆水法宣传车,派专人利用三天时间在全区各镇中心及其它人流密集地区,对三法一条例进行流动宣传。
第四、以星期一夜校为契机,在局内部集中开展学xx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水法规的认识,更多地掌握水法规知识。
第五、在xx有线电视台播放《人·水·法》宣传教育片(第三部),通过观看真实的案例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水法规的认识。
第六、专门制作了一批印有"加强水资源管理、推进水行政执法"的雨伞分发到政府机关和用水户,切实加强对水资源管理的认识。
根据水利部《关于公布并换发新版取水许可证的通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在去年底向各用水单位(个人)下发了《关于开展新版取水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文件,全面启动了新版取水许可证换发工作,到今年五月份已全部完成换发工作。在换发过程中认真登记、仔细校对,重新核准用水企业的数量和用水量,全区共换发新版取水许可证213本,许可用水量5342.9万立方米。这项工作的完成为进一步规范和管理企业的取水行为,进一步加强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执行取水许可管理制度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把握审批程序,依法行政,对一些影响河势稳定和不符合防洪规划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同时水利窗口实行透明化办公,对已进水利窗口的项目实行审批承诺制,按时办结,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树立水利窗口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今年水利窗口共办理各类涉水项目6件,对所有已批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加强管理。
一是严格规范审批程序。新申请的取水单位(个人)严格执行先申报、后审批,审批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的取水许可制度。二是对用水企业进行相关水法规的宣传及节约用水宣传,鼓励各用水户在生产中进行循环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以达到节水的目的,切实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三是严格按照《xx区水利局关于水规费征收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加强对乡镇专职征费员和协助征费员的培训教育,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心和改进工作方法,同时与乡镇农业中心主任下达年度考核责任制,以确保水规费的足额征收。截止目前已完成一季度水资源费的足额征收。
严格按照水事巡查年度计划和水事巡查月度计划,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综合巡查和重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截止目前累计出动水政巡查26车次,85人次,同时向社会广泛宣传水事违法行为举报电话,进一步完善了水政巡查网络,在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中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半年来,全区的水政执法人员认真地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大对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按照"预防为主、查处并重"的原则,共查处非法取水、违建码头等各类水事违法案件4起,结案4起。通过对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强,有效地维护了区域内水事活动的正常秩序和水工程的安全,促进了各项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
在汛前对区域内在建的重点工程申嘉杭高速公路和川气东送工程及已完工的申嘉湖高速公路进行了防汛执法检查。累计共出动7车次,24人次。在检查中国*发现各类防汛隐患49处,发出《防汛隐患督办通知》4份,对检查中发现的防汛隐患进行跟踪督办,进一步加强水政执法力度,责令限期完成整改,确保安全度汛。
水政水资源工作总结篇十九
今年水政、水资源科同志以《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为核心,以“忠诚、责任、超越、创新”水利八字理念为指引,精诚团结,密切协作,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水政执法方面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
回顾一年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组织编制完成了《郴州市水功能区划》。
按照省水利厅的要求,历时三年时间,组织编制完成了《郴州市水功能区划》,今年5月份通过了省水利厅审查,即将报市政府批准颁布实施。
为我市“三条红线制度”的建立、核定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开展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考核工作打下了基础。
2、组织编制完成了《郴州市两型社会示范带“十二五”水资源节约保护规划》。
初稿已经完成,正在组织相关部门审查。
为市委市政府把我市打造成宜居利居乐居山水名城,提供水资源管理方面的基础工作。
今年参与完成了安仁县自来水公司第二水厂、郴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嘉禾县三百蹬水库、桂阳县桃源水库、中国五矿桂阳白沙子岭锡矿等项目的水资源论证。
按市政府的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神华集团火力发电厂选址的水资源管理前期工作,协助郴电国际自来水公司做好东江引水工程的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工作。
4、做好取水许可证的年审年检及清理工作。
对20家市管取水单位进行了年审年检,并按照省水利厅的要求,对全市取得取水许可证的1236家用水单位进行清理,完善补齐的相关资料,为下一步开展用水效率控制工作打下基础。
5、做好省级重要水源地核查上报工作。
通过实地调查,从全市筛选了包括东江水库在内的10个饮用水源地,作为省级重要水源地,上报省水利厅,为我市开展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打下基础。
今年省政府继续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作为绩效考核指标。
我们总结去年的经验,根据目前各级水利部门水资源管理工作人手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从全市1098家规模企业中,每个县市区筛选5到10家用水量大的企业,进行重点监察,加强节约用水指导,推广节水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用水效率。
对全市七个水质检测断面进行了实地考察,摸清了污染源的分布情况。
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对污染源的监控和整治,确保全市考核工作达标。
1、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
今年的宣传活动由于局领导高度重视,全局各科室通力合作,各项宣传活动有声有色。
郴州电视台、郴州人民广播电台、郴州日报、郴州新报对活动内容以专题、广播、图片、新闻等形式进行了报道。
政府分管副市长、来郴检查工作的省水利厅领导,亲自到现场参加活动。
组织苏仙区、北湖区水利局在城区人流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影响之大,效果之好,前所未有。
2、完成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换证工作。
组织局机关职能科室参加了市法制办的培训,并换发新的执法证和监督证。
组织各县市区业务骨干参加省水政总队、省水利厅水资源处的培训,提高了我市水政水资源管理队伍的水政执法能力和水资源管理能力。
3、调处水事纠纷,做好水行政处罚工作。
今年调处了桂阳县六合乡与临武县燕塘乡的边界水事纠纷,查处了桂阳县农村交通管理站违规施工影响水文监测等水事案件。
4、建立行政处罚网上电子监察系统。
按市政府的要求,组织对全局职能科室进行培训,建立健全我局行政处罚网上电子监察系统,提高我局依法行政能力。
5、做好行政性规费征收和项目经费争取工作。
今年的行政规费征收工作在局领导的鼎力支持下,行政审批科、水土保持科、水资源科密切配合,收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市本级征收水资源费242万元,征收水土保护规费75万元,争取省水利厅水土保护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水资源管理经费40万元,合计387万元,比上年增加117万元。
6、代表市水利局参加了市人大组织的环保世纪行活动,对农村饮用水源地的保护进行了专项督查,并获得了活动的组织奖。
曹翀同志还代表市水利局获得全市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先进个人的称号。
四)全局性工作。
完成了水利普查、帮扶工作队、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回复、厅长来信回复等全局性的工作。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还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亟待加强: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目标和任务,如何完成这项工作,还需要相应的制度来支持和保障。
省政府把水资源管理纳入了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市、县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如何做好与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完成考核任务,是一项新课题。
怎样通过制度建设,理顺水务一体化管理机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达到水资源管理长治久安的目标,还要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二)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水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最终还需要人才能完成,我市目前的水资源管理队伍年龄青黄不接、素质参差不齐、人员短缺的现象不得到改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最终会成为空谈。
通过引进人才、加强现有队伍的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水资源管理队伍,需要我们继续努力。
三)经费投入亟待加强:市县两级水资源管理的基本规划、水功能区划界确碑、水量分配方案编制等基础工作都需要尽快开展,专业设备、执法装备要配置完善,都需要大量经费投入。
现在部分单位领导对争项目、争资金的积极性高,对需要拿出资金来开展水资源管理工作,积极就不高,各项工作开展起来举步维艰。
在如何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工作,还需要我们尽力推动。
尽快使《郴州市水功能区划》报市政府批准。
开展郴州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编制、水量分配方案编制、节水型社会“十二五”规划编制、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工作。
二)尽快完善市本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配合市政府绩效考核办对各县市区的水资源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继续加强对取水户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加大与市自来水公司的协调力度,做好水资源费的征收工作。
水政水资源工作总结篇二十
执法环境是困扰当前黄河水政执法的难题。为保障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水政水资源科通过与有关执法部门、沿黄沿堤各派出所和行政乡镇等部门建立齐抓共管的水法规宣传和水法贯彻落实运行机制。每月或每一季度向沿黄沿堤各乡镇派出所、乡镇委员会及县相关执法部门发放水政工作征求意见卡,征求各单位对我们水法规宣传、水行政执法、堤防及河道管理、行政规费征收、堤防及河道管理等工作的意见,以便争得各部门的配合为执法活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通过发放水政工作征求意见卡,水政管理模式逐渐由被动转向互动,通过设立征求意见卡,水政人员能及时发现和改正在监察工作中的不足和失误,能及时了解行政相对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和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各种事件,达到和谐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
根据河道巡查制度的要求,水政监察人员坚持每星期巡查一次,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种水事违法行为。在河道巡查中,水政监察人员依据“教育为先,惩处为后”的办案方针,对违章取土、淘沙、堤坡放牧的当事人进行教育,使其从思想上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质和后果的严重性,从而保证不再犯类似的错误。全年我局处理水事违法案件共30起,均为现场警告处理。
根据上级清除违章片林的文件精神,水政水资源科在2月20日至2月27日对滩区各乡镇进行了巡查,在植树节到来之前,彻底遏制新生违章片林的出现。8月4日,根据黄委、河南河务局的指示精神,长垣河务局全力清除主河槽内的违章片林。水政监察人员听从领导安排,配合防汛办公室、养护公司、抢险队进行清障。
经一天的团结奋战,我局的违章片林清除工作全部完成。此次共清除违章片林350余亩。在片林清除工作中,河南河务局副局长王德智、新乡河务局局长刘培中、长垣县副县长王佩珍先后到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并对片林清除的进展情况给予了高度肯定。
6月1日至6月12日,水政监察人员、黄河派出所、工程养护公司联合出动,坚决禁止堤顶打场晒粮、堤坡乱垦乱种和违章放牧现象的发生,迎接上级部门工管检查验收。
11月1日,新乡河务局在我局举办了水事案例模拟听证会。我局水政人员作为主持人参加听证会,通过主持案件模拟听证会,提高了水政人员的办案水平。
1月4日上午,苗占马野庄亚行项目部淤台施工队员被马野庄村民马玉奇殴打。接到报案后,水政监察人员赶赴现场,经与其村支书协商:马玉奇支付受害人全部医疗费用,并向受害人赔礼道歉。4月15日、5月6日处理位庄镇董占村30多名村民阻止放淤固堤工程施工,5月12日调查处理位庄镇董占村村民董二小阻挠施工案。4月18日、5月25日,水政监察人员与地方政府、公安配合,在武邱乡三义村强制施工。
临黄堤7公里机淤固堤工程是上级河务部门早已批复的机淤固堤工程。按照政策规定,我局将所有土地补偿款足额发放到相关群众手中。但个别群众想从此次征地中谋取更大利益,在村中造谣生事,煽风点火,并多次组织不明真相的群众干扰施工,使围堤施工多次被迫中断。县政府、镇政府多次协调均无结果。为使该工程顺利完工,4月7日凌晨四点,李国力局长亲自带领全体局领导、水政监察队、黄河派出所、镇政府、镇人武部、镇派出所等相关人员奔赴施工一线,为施工保驾护航。
李局长、镇政府负责人、镇人武部负责人组成第一道“宣传线”,耐心地向村民做思想教育工作。镇派出所几十名干警组成第二道“钢铁防线”,对劝告无效的村民进行制止,为施工队伍创造50米的安全施工空间。水政监察队、黄河派出所组成第三道“防御底线”,对威胁阻挠施工的,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通过积极查处阻挠施工、干扰施工、殴打施工人员的案件,水政监察人员确保了施工队员的人身安全,稳定了人心,为工程施工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保障了各项施工的顺利开展。以上工程,放淤固堤的打围堤工程已经完工,三义村避水连台工程的各项工作正顺利进行。
3月15日,在巡查至孙东闸时发现新乡供电局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挖高压输电线路坑。水政监察人员立即进行制止并要求建设单位向河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新乡供电局现已经停止施工并与水政部门结合提供各项申请许可的资料。根据水政部门的要求,新乡供电局已办理好施工许可证。
水政部门向济东高速公路建设单位河南省宏力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发黄水政字[2005]21号文,要求建设单位及时上报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有关材料并告知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以前不得施工。
水政部门向阿深高速公路跨越太行堤施工单位新乡黄河高速公路有现公司下发了新黄水政[2005]24号、豫黄水政[2005]51号、长垣黄河河务局通知等文件,要求在使用喷浆型水泥搅拌桩前通知河务部门并根据河务部门的要求进行各项工作。
长远集团生态园擅自改变施工计划,违章修建河神庙等建筑,水政部门向其下达了通知书,明确告知未经申请长远集团不得私自改变原有规划进行建设。长远集团收到通知书后,积极配合水政部门工作,按水政部门的要求提供各项资料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水政部门及时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提出了初审意见。
6月份,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河道内建设项目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检查。特别是对厂矿企业、窑场集中的恼里镇、总管乡进行了重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我局水政监察人员结合滩区各乡企业办负责人对重点厂矿登记造册,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长垣县黄河防汛指挥部,请求防汛指挥部依法进行处理。
1、普法年历暖人心。在20xx年新春佳节到来之际,水政水资源科打破常规,精心谋划,与县邮政部门合作,推出了水法宣传贺年历。普法贺年历拉近了“说”法与学法的距离,增加了浓厚的亲情感觉,有效达到了传递和宣传水法知识的目的。
2、普法手提袋受欢迎。在今年水周宣传期间,水政水资源科推出了普法宣传手提袋。普法宣传手提袋简单实用,美观大方,深受人民群众的喜爱。在普法过程中,群众争相索要。
3、报纸普法出实效。人民群众对河务部门不具有土地所有权却能对集体所有的土地行使管理权的做法感到疑惑,因此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简单水事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屡禁不止。《河务局依法填鱼塘损失谁来补偿》一文在中国水利报上发表后,水政水资源科以此为契机展开了普法教育活动。报纸的权威性、公众性和人民群众对国家报纸的信赖心理,使报纸普法具有其他普法形式无可比拟的优越性。水政水资源科对案例进行了复印并分发到沿黄村庄党支部,以广播的形式进行宣传,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4、水周普法效果好
3月10日参加新乡局召开的水政座谈会。根据座谈会精神,结合长垣实际,我局制定“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普法教育计划并根据普法教育计划举行大规模的普法宣传活动。为保障普法效果,加大创新力度,经过实际考察,制作了5000个印有水法宣传标语的手提袋,普法手提袋在宣传过程中深受群众欢迎,使我局的普法宣传活动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水日当天,邀请局长进行电视讲话并在长垣新闻里连续播放一周,每天播放四次。通过现代新闻媒体,真正使这次普法宣传活动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
我局制作了“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的宣传版面和宣传横幅,并悬挂在县城主要街道、沿黄主要乡镇。根据新乡河务局的统一安排,出动宣传车在新乡、原阳、封丘跟队进行统一宣传。3月25日,局机关全体人员出动,由警车、军乐队开道,在县城主要街道进行普法教育活动。此次普法活动,我局出动军乐队一支,宣传车1台,出车56次,150余人参加宣传活动,散发宣传标语15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40万。
5、回顾“四五”普法经验,迎接上级部门检查验收
为总结普法经验,迎接上级部门对“四五”普法工作的检查验收,我局对“四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在“四五”普法自查过程中,成立了“四五”普法领导组、自查工作组并制定了“四五”普法验收方案,规定了局属各科室的职责和任务。自查工作组从普法创新、普法实效等六个方面对“四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系统总结并制作了多媒体,在五月份通过了新乡黄河河务局的检查验收。
水政水资源科高度重视舆论与宣传报道的重要性,在新乡黄河网、河南黄河网、黄河网、黄河水政、水利部水政在线、水利报上多次发表普法信息和案例分析。如在水利报上发表了《河务局依法填鱼塘渔场损失谁来补偿》、《生态林管理合同应明确性质》等四篇文章,在黄河报上发表《向领导普法》等4篇普法宣传文章,在黄河水政、水政在线发表了《长垣河务局做好水政监察换证工作》、《长垣黄河河务局“六项措施”促普法》等共50多篇信息,真正把水行政执法和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好引导好。
在我局与魏玉兰雇佣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水政水资源科确定了“以最小代价维护最大利益”的工作方针,搜集各种证据材料,查询各种法律法规,向局领导献计献策。在确定胜诉困难后,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积极与当事人沟通,最后以低于魏玉兰4万元的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彻底解决雇佣损害赔偿纠纷。针对这种因协议约定不明引发的纠纷,水政水资源科向局领导提出以下建议:有关部门在签订管理合同时应明确合同性质,严格按照《合同法》关于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签订生态林管理合同。
通过明确合同性质,河务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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