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最合适的方案是基于对问题和情况的全面分析和评估。在制定方案之前,需要广泛收集信息和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下面是一些常用的方案评估和修订方法,供大家参考。
供水应急方案篇一
为了保障我县春节农村供水安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减轻供水短缺造成的损失,指导我县农村供水突发停水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完善有效的应急机制,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结合当前我县农村供水水源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工作原则。
农村供水突发停水事件的应急处置,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停水事件造成的损失。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的原则。
编制依据。
《^v^水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v^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春节农村供水发生水量短缺、突发性停水事件,造成长时间、大范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
成立武川县农村供水保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阿古拉(武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任志贤(武川县水务局局长)。
王继良(武川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汪昊(武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成员:田文雄(武川县水务局副局长)。
宋利平(武川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月芳(武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张俊林(武川县水务局安全饮水负责人)。
各乡镇分管水利乡镇长。
领导小组应及时了解掌握农村供水突发停水事件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向县政府和水务局及相关部门报告突发停水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水利、公安、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供水工作。
一旦发生供水突发停水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相关人力、物力,马上采取多种措施和渠道,启用备用水源和其他应急水源,通知居民做好储水的准备,水务局和各乡镇组织运水车辆到村庄进行送水。
应急处置:水务局设置应急送水车辆一台,明确司机一名,各乡镇也分别设置应急送水车辆一台,明确司机一名,随时做好应急送水准备工作。
供水突发停水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明确人员职责,服从统一指挥,各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在岗,积极履行职责,根据供水应急突发停水事件的情况,迅速作出反应。
县^v^门负责维护交通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应急供水工作顺利进行。
供水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立即恢复正常供水。
供水应急方案篇二
为了保障我县春节农村供水安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减轻供水短缺造成的损失,指导我县农村供水突发停水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完善有效的应急机制,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结合当前我县农村供水水源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工作原则。
农村供水突发停水事件的应急处置,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停水事件造成的损失。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的原则。
编制依据。
《^v^水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v^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春节农村供水发生水量短缺、突发性停水事件,造成长时间、大范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
组长:阿古拉(武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任志贤(武川县水务局局长)。
王继良(武川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汪昊(武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成员:田文雄(武川县水务局副局长)。
宋利平(武川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月芳(武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张俊林(武川县水务局安全饮水负责人)。
各乡镇分管水利乡镇长。
领导小组应及时了解掌握农村供水突发停水事件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向县政府和水务局及相关部门报告突发停水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水利、公安、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供水工作。
一旦发生供水突发停水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相关人力、物力,马上采取多种措施和渠道,启用备用水源和其他应急水源,通知居民做好储水的准备,水务局和各乡镇组织运水车辆到村庄进行送水。
应急处置:水务局设置应急送水车辆一台,明确司机一名,各乡镇也分别设置应急送水车辆一台,明确司机一名,随时做好应急送水准备工作。
供水突发停水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明确人员职责,服从统一指挥,各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在岗,积极履行职责,根据供水应急突发停水事件的情况,迅速作出反应。
县^v^门负责维护交通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应急供水工作顺利进行。
供水应急方案篇三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家建设部《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国家防总《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以及《浙江省海塘管理条例》,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温州市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台风暴潮灾害、江河洪水、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驻温部队、武警部队、预备役团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1组织机构
市本级设立温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汛指挥部),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城市防洪防台分指挥部和水上防台分指挥部;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2.1.1市防汛指挥部
市防汛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市水利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温州军分区副司令员、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安监局、海军91765部队、市武警支队、市监察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温州电业局、市气象局、温州海洋中心站、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港航管理局、温州海事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房管局、市广播电视总台、温州日报社、市邮政局、农行温州市分行、电信温州市分公司、人保温州分公司、网通温州市分公司等37个单位负责人和海军、武警支队的首长为指挥部成员。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汛办),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
供水应急方案篇四
工作原则。
编制依据。
适用范围。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应急组织机构。
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组织体系图。
3.预警级别。
一级预警。
二级预警。
三级预警。
四级预警。
各级预警响应。
4.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事故的报告和确认。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后职责。
现场的保护。
供水重特大事件报告内容。
5.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自救措施。
6.应急抢险和救援。
各有关部门相关处理应急事件基本程序。
供水企业有关职能部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7.主要突发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滤池、沉淀池、清水池防投毒预案。
液氯泄漏事故处理预案。
爆管抢修工作预案。
对泵房及龙虎洞输水管道等实施爆炸时的应急预案。
水厂突然失电造成泵房出水管产生水锤击穿阀门,引起泵房被淹时的工作预案。
8.应急处理与反馈。
应急处理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奖励与责任。
9.附则。
预案解释部门。
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或生效。
为确保汝城县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保障县城供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明确职责。
我县供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县政府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职责明确,分工协作。
统筹规划,协调配合。
我县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纳入本县公共安全检查保障体系统一规划建设,在统一的安全保障体系中,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依靠科学,处置快捷。
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过程中,充分利用一切先进科学技术、设备、手段,快捷高效妥善处置。
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本县供水实际情况制定。
本县供水企业此前已建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但该应急预案主要以本县供水企业为主体,没有纳入本县公共安全防范体系的总体规划中,物质和资金的保障程度不够。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供水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下列重特大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取水、拦河堤坝、取水管涵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水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
供水应急方案篇五
今年进入7月份以来,我乡出现持续干旱天气,降雨量少,造成了部分农作物生长缓慢甚至枯死,人畜饮水紧张等情况。据统计,截止9月22日,全乡农作物累计受旱271亩,其中,轻旱95亩,重旱186亩。全乡10863亩水田中,缺水218亩,旱地缺水33亩,因旱人畜饮水困难2620人。受旱农作物主要分布在上峰、名山、平天、新安、义平、五星等村委。受旱灾以来,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排查摸清旱情,采取切实可行的抗旱措施。截止9月21日,累计我乡共投入抗旱人数3020人次,投入机动抗旱设备10套,投入抗旱资金4500元(全部为群众自筹),临时解决人畜饮水困难3020人,解决大牲畜饮水困难82头。9月20日下了一场雨,我乡的旱情得到了部分缓解。为确保下步抗旱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我乡成立了由书记任组长,乡长、主席任副组长,成员由乡其他班子成员,抽调水管站、党政办、派出所、供电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乡的抗旱工作。通过打造强有力的领导小组,为全乡抗旱工作取得成效提供强力保障。
乡、村两委干部职工分片包干,带领各村(社区)群众抗旱保收。首先,乡包村工作组组织村委会干部、群众对辖区内的水渠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淤维修,使主渠的水能引水到田;其次,对地形比较高而引不入水的农田采用抽水机抽水灌溉的办法进行灌溉。再次,指导群众对无法灌溉(望天田)的旱田改种其他经济作物,按照宜种宜地的原则,改种番薯、花生等其他经济作物,使农田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乡群众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想方设法,多方筹集抗旱资金。
乡、村干部要全力配合县抗旱服务突击队做好抗旱指导工作。做好对弱势群体的帮助和服务,积极为群众提供技术、设备、资金的服务。
一是积极争取县直包乡面对旱情,突击队所在的农业局、气象局、总工会等单位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我乡大力的支持,其中,农业局支持抗旱资金20xx元、气象局支持抗旱资金1500元、总工会支持抗旱资金1500元,合计5000元,重点用于购买抗旱设备,同时,对旱情较重的社区绕城路一带、竹根垌、林村垌和义平村委瓦窑垌、那蓬垌,以及高田社区崩山垌、名山村委李高垌的水田进行抗旱燃油补贴。此外,还要充分发动群众自筹资金抗旱,采取户与户、村与村互助的形式进行抗旱。
一是争取上级资金20xx元用于修缮义平村委桃子坝,恢复引水后,解决瓦窑垌、那蓬垌的灌溉,以缓解旱情。
二是争取上级资金1000元用于修缮磨刀江水库放水涵洞水阀和水库管理员的吃水问题,加强水库值班,合理调度灌溉。
供水应急方案篇六
10月以来,xx全乡遭遇了罕见的旱灾,灾情极为严重,带来严重损失,抗旱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乡党委政府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xx当地实际,制定如下一村一策应急方案。
xx村委会辖12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197人。饮水最为困难是纳咱、作业湾村,已到他留河里背水喝。其余各村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饮水困难。下店子、串心店及xx街、xx乡政府驻地各单位,由xx自来水厂统一调配供水,计划投入自来水厂抗旱资金2万元实施增加水源点聚水池建设6个,加强维护、管护,制定科学合理供水计划,节约用水,调配供水。xx水泥厂用本产建设的自来水供水。腊依箐、沙布佐、树高坝,用现有山泉出水和地下水以及现有人饮设施供水,必要时放一定方量的xx坪水库供水。它拉叉、上炮楼、下炮楼、车次村民小组,现阶段可按现有山泉出水和地下水以及现有人饮设施供水,如干旱加深,计划到山下河开凿卫生饮水井,动用人背马驮、车辆运输供水。纳咱村已开始从xx自来水厂调配人畜饮水,但由于地势较高,线路较长,是水尾,自来水厂水源供给量有限,难以长久持续保证。计划投入资金修通庄上到纳咱xx下大沟供水,预备大功率抽水机从河里抽水。
xx村委会共辖12个村民小组1916人,xx村植被、河流、水源较好,他留河常年奔腾不息,从未断流枯竭,是全乡水源最好的地方。目前饮水困难是大洼子村,其余各村尚未出现饮水困难。大洼子村人饮与xx村委会一道解决,靠xx上大沟、中沟通水解决。现上大沟通水顺畅。其余各村可靠当地山泉出水、地下水、上大沟水以及现有人饮设施供水。
xx村地处他留山中部,全村辖5个村民小组,1415人。xx村植被生态环境较差,几乎无天然出水源,但土壤为深厚的`高泥土,保水能力强,只要xx上大沟、中大沟、下大沟通水,全村所有水源点都会出水,不会干涸。现xx上大沟通水顺畅,乡、村委会两级加大上大沟的沟渠维护和管护工作,已聘用专门管水人员3名,保障他留河水日常顺利通达,保障xx村人饮。乡、村两级计划投入抗旱资金1万元,并大力发动群众,及早修通、维修xx中大沟、下大沟,及时通水。计划修建三板桥畜水一个,加强三板桥、下朗者的供水。
玉水村辖5个村民小组1235人,全村最大水源是腊依么箐山泉出水,腊依么箐水由村委会统一调配供水,可解决耍撇、杨家村、玉黑嫫三村和树柏佐村部分村民饮水,营盘村靠庙林龙洞水统一调配使用,可基本解决人饮。与xx村加强衔接,统一调配xx上大沟的通水、供水,将水尽量引到营盘村,解决营盘饮水。饮水最困难为树柏佐村,必要时计划从腊依么箐运输供水。
xx村委会辖9个村民小组1433人,菜园子、耍树子、巴谷坪饮水最为困难,已背水喝,其余大坪、毛牛坪、玉太河、xx箐、石对窝都出现不同程度的饮水困难,现有人饮管道道路满长、老化、破损多,难以为继。甘箐塘饮水按烧香坪龙洞水人饮工程,可保障。其余村必要时放一定方量xx坪水库水解决。
华祝村委会共辖8个村民小组20xx人,现阶段人饮按现有山泉出水和地下水以及现有人饮设施供水,可解决,以后随着旱情加剧,计划从东瓜坪水库放水,有计划统一调配放水,一个村一个村轮流放水,可解决全村饮水。
xx村委会辖9个村民小组1477人,人饮最困难是僳沙,全村仅有的一点水源即将干涸,计划用2台大型抽水机从村庄下方水源点抽水供应,娃里坪、腊草箐去年新修从东瓜坪水库人饮工程,目前该工程运转良好,水流通畅,进步一步加强管护,保障供水。其余各村按现有山泉出水和地下水以及现有人饮设施供水,基本能解决。
xx村委会辖9个村民小组874人,全村比较干旱,人饮很困难。目前已放干它谷么小水库的水供水,宣明会投资的修建的每户一口的小水窖中也存水无多。牛窝子、石井槽、石坎、凹皮四个村民小组计划用车辆从xx烧香坪龙洞运输供水;麦地坪、光山、火头坪、红土地、西科么佐按从东瓜坪水库修建的人饮工程供水。
供水应急方案篇七
指导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保障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制,防止和减少农村饮水安全事故的发生。有计划、有准备地做好农村应急供水保障工作,有效预防、正确应对并妥善处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突发性事件,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小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规模,为有效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稳定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根据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现状及供水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v^水法》、《^v^传染病防治法》、《^v^水污染防治法》、《^v^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件》等国家法律、法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等部门规章和文件;地方性相关法规等。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和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规模,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饮水安全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建立乡(镇、街道办)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乡(镇、街道办)供水应急指挥机构在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供水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
以县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小组应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在供水事故处理和控制中,以保证农村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为重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事故范围和影响降至最小程度。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主要包括:
供水应急方案篇八
教育、教学、糊口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富平安,缔造平安、不变、协调的社会情形,特拟定如下工作预案。
二、组织机构。
1、率领小组。
2、工作职责。
黉舍发生或接到突发平安事情后,要在事情现场批示救援步履,并实时向*、交*、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陈述请示和请求援助,要本着“先节制,后措置,救人第一,削减损失踪”的原则,判定措置积极急救批示现场师生分开危险区域,呵护勤黉舍珍贵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情现场呵护工作,做好善后措置工作,并按划定实时向上级和主管部门陈述请示。
(一)校园内犯罪分子持*行凶事务应急预案。
本应急轨范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获得事务信息的任何人都理当在第一时刻向值班干部和黉舍率领陈述,并同时拨打110*。
2、值班干部或任何工作人员当即组织现场人员,不惜一切价钱成立借鉴线,使犯罪分子无法接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年夜。
3、应急率领小组公布揭晓黉舍进入周全应急状况,
供水应急方案篇九
编制目的。
孝感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按照上级部门的具体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现状而制订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保障我镇乡镇集中式饮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饮用水困难而产生的损害,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的事故隐患。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建立镇、村(居)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镇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小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编制依据。
依据《^v^水法》、《^v^传染病防治法》、《^v^水污染防治法》、《^v^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件》、《地质灾害防治条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件》等国家法律、法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意见》等部门规章、地方性相关法规等,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供水应急方案篇十
根据xx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沐环函12号)的文件要求,为有效防止和应对我镇突发饮用水水源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黄丹镇刑行政区内发生的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
在县环保局和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黄丹镇突发饮用水水源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由吴林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一)镇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辖区内发生的较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2、贯彻执行国家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环保部门的及镇政府关于应急工作的指示要求。
4、负责应急工作的决策、指挥与协调各部门合作。
5、部署辖区内应急工作的公共宣传和教育,统一发布应急工作信息。
(二)办公室职责。
1、根据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信息,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将重大事件的发生情况上报镇政府和县环保局。
2、负责将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得情况及时向镇有关部门通报,并协助领导小组做好与镇有关部门之间的联运工作。
3、负责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理期间本镇内部各部门的组织、协调及后勤工作。
(一)迅速报告。
(二)快速出动。
(三)现场控制。
(四)现场调查。
(五)情况上报。
(六)污染警戒区域的划定及消息的发布。
(七)污染跟踪。
(八)调查取证。
(一)终止应急的的条件。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达到下列情形之一时,即可终止应急程序:
1、本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产生的条件已经完全消除,污染情况得到完全控制,发生污染事件的水系水质得到恢复。
2、采取了有效应急措施和防护措施,保证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水平。
3、本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对供水系统的影响已消除,供水系统已全面恢复正常。
(二)应急终止程序。
确认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请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终止,必要时,由镇政府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公告。
本预案至印发之日起实施。
供水应急方案篇十一
(一)取水值班人员需在1分钟内告知运行班长和厂长。
(二)运行班长应及时要求停止取水,并安排当班人员关闭进水阀,滤池出水阀。
(三)厂部安排化验人员到取水口和反应、沉淀、滤池、送水泵房取样化验,化验人员要及时将情况通报厂部。
(四)运行班长在要求停止取水后,应立刻与中心调度联系,并报告清水库水位运行情况,对送水进行减压运行。
(五)厂长及相关处置人员(节假日及下班后为机电值班人员)应即刻赶往事故现场,根据生产工艺中水受污染情况出动事故应急小组。
(六)在事故应急小组的帮助下,对反应、沉淀、滤池内的污染物进行处理。
(七)反应、沉淀、滤池内的污染物处理完成后,当班班长在泵船当班人员作出取水口无水源污染物汇报后,与中心调度联系,恢复正常运行。
(一)在1分钟内告知运行班长及厂长。
(二)运行班长应及时要求停止取水,并安排当班人员关闭进水阀、滤池出水阀,避免浑水进入清水库。
(三)由运行班长通知加矾人员查看加矾设备运行情况,并向厂长汇报。
(四)运行班长及时将厂内设备突发故障情况告知中心调度室。
(五)厂长安排维修人员检查加矾管道与计量泵是否正常,若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进行抢修。
(六)当设备抢修完成后,通知运行班长,进入正常生产。
(七)运行班长将生产情况向中心调度进行汇报,并按其要求安排生产。
供水应急方案篇十二
指导全乡各村(社区)季节性缺水应对工作,建立健全供水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全乡季节性缺水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柳池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快速反应、有效解决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因发生季节性缺水或突发性供水事件造成的一定范围或一段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
成立大坪乡季节性缺水供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乡相关村季节性缺水供水的应急工作。
组长:刘海军。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乡安办,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联系相关季节性缺水供水保障工作。
(1)及时了解掌握各村季节性缺水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应急工作。
(2)审定全乡各村季节性缺水应急工作预案。
(3)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公安、大坪自来水厂、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全乡农村季节性缺水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应急加固、恢复重建或准备蓄水设备工作。
(一)因持续干旱导致水源水量减少或枯竭,以致发生“水荒”的供水问题。
(二)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三)饮用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一)全乡应急预案:乡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报县水利和湖泊局备案。
(二)村级应急预案:村民委员会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报乡政府备案。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1)乡供水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2)各村要在乡政府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缺水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凡乡级应急预案启动,各村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当发生季节性缺水时,要启动相应预案。
(1)乡供水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协助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2)乡供水应急领导机构派出工作组,指导各村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3)乡直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工作组抵达时配合做好应急供水工作。(三)应急处理当季节性缺水事件发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购买蓄水设备,组织技术人员对饮水设施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启用备用水源(东冲水库、横岭水库);
2.通知村民做好储水准备;
3.关停部分取水设施,分时段取水,控制好调蓄设施,方便用户有序储水。
4.利用启闭管网中阀门等手段,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确保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用水。
(一)组织保障各村(社区)要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季节性缺水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各村(社区)要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应急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及现场各应急抢险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
(三)物资保障大坪自来水厂和乡供水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供水应急需要,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四)交通运输保障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五)治安维护派出所要负责做好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当季节性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乡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统筹做好新建或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满足或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水应急方案篇十三
指导和应对可能发生的供水安全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津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标准,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事件分级
按照供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1.3.1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件:
(1)城市供水水源遭受严重污染或输水工程发生突发事件,影响城市供水40天以上;
(2)受供水突发性事件影响,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中断供水24小时以上;
(3)供水水质污染,造成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群体肠道疾病300人以上。
1.3.2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供水突发事件:
(3)供水水质污染,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群体肠道疾病200人以上、300人以下。
1.3.3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供水突发事件:
(2)供水水质污染,造成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群体肠道疾病100人以上、200人以下。
1.3.4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供水突发事件:
(2)供水水质污染,造成一次性死亡3人以下或群体肠道疾病50人以上、100人以下。
本预案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天津市津南区应对供水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因供水水源遭受严重污染、输水工程发生事故或者城市供水、村镇供水、二次供水发生事故,影响供水系统和供水水质、水量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5工作原则
(1)依法管理、完善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我区供水行业应急工作机制,使供水行业的事故应急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供水行业重大突发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供水行业事故。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按照市人民政府部署,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供水单位的作用,并依靠社会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平战结合、科学处置。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发挥专业人员作用,完善供水安全监控体系,增强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抢险人员的应急抢险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意识。
1.6应急预案
天津市津南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区专项应急预案和供水单位应急预案。
(1)区专项应急预案。津南区人民政府为应对辖区供水突发事件制定的应急预案,并纳入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2)供水单位应急预案。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村镇供水单位为应对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制定的应急预案。
2.1指挥机构
2.1.1成立天津市津南区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区指挥部总指挥由津南区人民政府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水务局局长担任。
2.1.2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防范工作;负责较大、一般供水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在市指挥部的指挥下,做好重大以上级别供水突发事件有关处置工作。
2.2办事机构
2.2.1区指挥部下设天津市津南区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区指挥部办事机构。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务局分管供水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
2.2.2区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开展天津市津南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修,完善天津市津南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支撑文件,检查区指挥部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协调、指导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供水应急保障与应急处置工作。
2.3成员单位
区水务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区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供水突发事件调查及处置情况的上报工作;组织和督导供水单位开展供水应急预案的演练。
区发改委: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必要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负责应急供水工程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和初步设计概算的核定工作。
区商务局:加强市场监测,做好市场调控及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做好桶装水、瓶装水的调拨供应。
区工信局:负责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做好公众通讯应急保障工作,并恢复受损的公共电信基础设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对供水突发事件的生产资料、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
区财政局:负责对区级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不含企业)保障。
区民政局:负责依据临时救助制度开展急难生活救助,做好死亡人员遗体的善后处理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在供水突发事件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按照危险化学品影响范围、影响人数等,启动《天津市津南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应响应程序,提出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措施建议;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区住房建设委: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因供水突发事件造成损坏的施工道路的抢修和恢复工作。
区城管委: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对因供水突发事件造成损坏的城市道路桥梁涵洞设施以及供热、燃气等设施的抢修和恢复重建工作。
区交管局: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在现场救援处置工作中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紧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
区气象局: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等,做好气象服务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对环境恢复提出建议措施。
公安局津南分局: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供水突发事件现场交通疏导,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变化,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协助组织群众安全撤离。
区卫健委: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根据情况对供水水质进行监测,提出应对措施及建议;组织和指导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和专业队伍进行支援。
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发布供水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宣传工作。
区信访办: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化解因供水突发事件产生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应急抢险的顺利开展。
区委网信办:负责统筹相关部门做好涉供水突发事件相关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和网络谣言等有害信息处置。
津南水务有限公司:参与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所辖供水工程的安全保障工作。
国网天津城南公司:参与并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区域的电力供应及抢修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参与并协调现场救援处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4现场指挥部
根据工作需要,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相关供水单位组成现场指挥部。工作职责是:组织伤员救治、人员疏散转移和群众安置工作,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分析、快速研判,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报告事件处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可能超出自身处置能力,立即报请市指挥部协调处置。
2.5应急专家组
区指挥部聘请国家及本市供水行业、相关专业部门、大专院校的专家组成供水突发事件应急专家组,主要负责参加供水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方案的研究;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事故处理提供咨询及建议。
2.6供水单位应急组织
2.6.1城市供水单位
各城市供水单位按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应急管理责任人;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落实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器材,开展应急演练。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本级应急响应,按照市指挥部和区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6.2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
本区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按照本预案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应急管理责任人,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的安全巡查,预防水质污染事件发生;与设备生产单位建立联系,做好应急处置保障工作。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本级应急响应,按照市指挥部和区指挥部的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6.3村镇供水单位
村镇供水单位按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应急管理责任人,建立向镇人民政府、区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报告机制,加强风险防控;加强对供水水质的检测,根据需要储备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本级应急响应,按照市指挥部和区指挥部的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1监测
为有效防控供水突发事件,做好风险评估,建立完善日常水质监控机制。
(1)区水务局、供水单位做好供水水源、输水工程的安全防护、水质监测和水源调度工作,预防和减少城市供水水源突发事件的发生。
(2)区生态环境局、区卫健委、区水务局和供水单位加强对城市供水水源水质和水量的监测,为城市供水提供保障。
(3)供水单位化验室对供水水质进行日常监测和监控,随时掌握水质动态,预防水质突发事件的发生。
(4)供水单位采取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控,保证设施设备运行安全。
(5)供水单位严格化学危险品管理,化学危险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加氯系统设置氯泄漏报警、吸收装置。
(6)供水单位加强对供水调度、自动控制等计算机系统安全防范,避免遭受入侵、失控和损毁,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7)区指挥部依托天津市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相关监测站,开展供水水质监测,强化供水行业水质督察,并为水质突发事件的早期预警提供水质信息。
(8)区指挥部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短期内能够整改的,立即消除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3.2预警
3.2.1预警发布和解除
按照本预案事件分级,预警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
(一)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红色预警:
(2)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供水突发事件。
(二)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橙色预警:
(2)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供水突发事件。
(三)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黄色预警:
(2)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供水突发事件。
(四)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蓝色预警:
(2)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供水突发事件。
蓝色预警、黄色预警由区人民政府进行发布,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市水务局。当确定突发事件不会发生或危险已经解除时,由区人民政府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措施。
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的发布及解除按照《天津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执行。
预警信息的发布、解除通过公告、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手机、报警器等方式进行。
3.2.2采取应对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区指挥部向相关部门转发城市供水水源遭严重污染或者输水工程发生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成员单位应及时实施预警响应措施。
区指挥部、相关供水单位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措施:
(1)区指挥部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供水突发事件情况的监测和预警;
(2)区指挥部及相关供水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并按照各自职责展开工作;
(5)相关供水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供水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
(6)区指挥部组织转移、疏散或撤离易受供水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
(7)区指挥部、相关供水单位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1信息报告
4.1.1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或即将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时,涉及的供水单位要立即向区人民政府和区水务局报告事件信息和先期处置情况。区人民政府、区水务局在接报后30分钟内电话、1小时内书面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区水务局同时报送市水务局。
对于供水水源发生的供水突发事件,已经或者有可能引发舆情炒作、造成负面影响的,区人民政府要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4.1.2信息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事件性质、损害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发展的趋势等。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应根据事件可能达到或演化的级别和影响程度,及时续报事件发展情况。
4.2先期处置
4.2.1供水水源发生突发事件,区水务局应及时组织津南水务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召开紧急会商会议,研究应急水源的应对措施。
4.2.2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和村镇供水单位应立即启动本级应急响应,迅速开展抢险救援,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严防危害扩散。
4.2.3区人民政府、区水务局接报后,迅速核实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对事态发展进行科学研判,根据危害程度组织应急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区水务局向市指挥部报告;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市指挥部。
4.3分级响应
4.3.1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供水突发事件以及跨区的供水突发事件,由区人民政府做好先期处置,并接受市指挥部统一指挥。初判发生较大、一般供水突发事件,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应对。
4.3.2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能力,区级层面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三级:一级、二级、三级。发生较大突发事件时,根据区委、区政府决定,区指挥部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区指挥部按照市指挥部指导,组织有关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区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赴现场指导、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如市指挥部副总指挥、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到现场后,区总指挥负责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指导。发生一般突发事件时,根据事态严重程度,区指挥部启动二级或三级应急响应,超出区处置能力时,立即向市指挥部报告。
4.4处置措施
4.4.1区指挥部处置措施
当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区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城市供水水源遭受严重污染或输水工程发生突发事件,按《天津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区指挥部立即启动本区应急备用水源供水,同时制定并启动我区供配水应急方案,采取相应供水措施,限制供水,保证城市供水最低需求,尽可能延长城市供水时间。
(2)做好应急响应期间城市供水水源、供水水质的监测。
(3)组织相关单位迅速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实行交通管制,维护社会治安。
(4)组织供水单位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供水设施,短时间难以恢复的,组织实施临时过渡方案,尽快恢复供水。
(5)启用供水应急救援储备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6)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编造、传播有关供水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虚假信息的行为。
(7)结合供水突发事件实际情况,特别做好老年人疏散、转移、安置和桶装水瓶装水供应等保障服务工作。
(8)区指挥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采取认为必要的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4.4.2城市供水单位处置措施
当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城市供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按照应急响应报告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区指挥部。
(2)当供水水源出现问题,需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前,做好水源切换方案的制定和措施落实,并根据市指挥部的调度指令进行水源切换,并做好应急事故处置和应急供水工作。
(3)当城市供水水源或供水水质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等物质严重污染时,立即停止供水,并做好有关泵站水量、水压的调度;配合相关部门查找污染源和影响范围并做好人员的救治工作。
(4)当主要供配电系统发生重大事故中断供水时,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供电设施,尽快恢复供水;外部供电系统发生重大事故中断供水时,立即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和电力部门,并做好应对措施的落实。
(5)当主要输配水管道爆管、断裂,中断供水时,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供水设施,尽快恢复供水。
(6)因地震、洪涝、战争、破坏或恐怖活动等导致生产设施设备严重毁损时,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供水设施,短时间难以恢复的,组织实施临时过渡方案,尽快恢复供水。
(7)当生产调度、自动控制、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时,立即切断信息通道,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加强防范。
4.4.3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处置措施
当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按照应急响应报告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区指挥部。
(2)配合相关部门查找污染源并做好人员的救治工作。
(3)当供水水质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等物质严重污染时,立即停止供水,保护现场,迅速控制危险源,防治事态进一步扩大,并通知相关用户。
(4)对被污染的设施、管道进行清洗消毒,经水质检测机构监测合格后,恢复供水。
4.4.4村镇供水单位处置措施
当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村镇供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按照应急响应报告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区指挥部。
(2)配合相关部门查找污染源并做好人员的救治工作。
(3)当供水水源或供水水质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等物质严重污染时,立即停止供水,查明污染源和影响范围;污染危害解除和对供水设施进行冲洗消毒后,恢复供水。
(4)当主要供配电系统发生重大事故中断供水时,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供电设施,尽快恢复供水;外部供电系统发生重大事故中断供水时,立即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和电力部门,并做好应对措施的落实。
(5)因地震、洪涝、战争、破坏或恐怖活动等导致生产设施设备严重毁损时,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供水设施,短时间难以恢复的,组织实施临时过渡方案,尽快恢复供水。
(6)当主要输配水管道爆管、断裂,中断供水时,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供水设施,尽快恢复供水。
4.5新闻报道与发布
4.5.1区宣传部门指导有关部门,做好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新闻报道工作。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工作,由区委宣传部负责。特别重大、重大供水突发事件,按照《天津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区人民政府做好相关配合工作。未经批准,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消息。
4.5.2区委网信办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网络舆情分析、引导工作,加强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及时调控管控有害信息;会同公安津南分局,依法依规对散布谣言、恶意炒作等行为进行处理。
4.6应急结束
4.6.1供水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基本完成,经有关机构、专家评估,事件危害基本消除,次生、衍生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4.6.2一般供水突发事件由区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结束的宣布,按照《天津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执行。
4.6.3应急结束后,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处置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
5.1修复重建
应急结束后,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相关单位修复被损坏的供水设施,保证企业及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
5.2调查评估
按照供水突发事件级别,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供水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受灾程度和损失情况、应对过程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形成调查评估报告并提交市人民政府。一般供水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按照《天津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区人民政府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5.3善后处置
5.3.1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善后处理工作,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和善后处理措施,报市人民政府后组织实施。
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受灾地区社会管理,尽快恢复社会秩序,配合做好灾情统计和救助款物的管理调拨、发放工作。
5.3.2事件调查结束后,相关供水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做好受害家庭的安抚、赔偿工作。
6.1应急队伍保障
6.1.1由区水务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依托津南水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组建天津市津南区供水事故应急处置队伍。供水单位根据供水设备设施的类型和供应规模,组建供水单位供水事故应急抢险队伍。
6.1.2各级应急处置队伍要保持工作状态,服从市、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
6.2物资保障
6.2.1各供水单位配备应急装备和器材,为应对供水突发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6.2.2各供水单位要建立完善的抢险物资管理制度和定期检查、保养、更新制度;每年向区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应急物资保障情况,区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6.2.3各供水单位储备的应急抢险物资应服从市指挥部、区指挥的统一调配。区指挥部所调用的抢险物资,由区财政给予补偿。
6.3设施保障
加强对供水设施安全防范,对重点设施、关键部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定期进行供水设施设备巡查养护,保证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6.4科技保障
依托天津市城区供水水质监测网定期对城市供水水源、城市供水、二次供水、村镇供水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为预警和抢险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撑。
6.5通讯保障
建立和完善通讯联络网,执行相应的通讯保障制度,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各部门、各单位通讯联系畅通。按照应急保障要求组织通信试联试通。应急响应期间,应急指挥机构成员、供水单位负责人和抢险人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信息传递快捷、反应迅速。
6.6资金保障
处置供水突发事件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区人民政府采取措施,保证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由承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部门提出,列入区财政预算。
7.1技术培训
7.1.1区指挥部定期组织开展对水质检测、泵站运行、管网抢修、特种设备操作等关键岗位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水平。
7.1.2供水单位要将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组织体系、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处置等相关内容纳入全年培训计划,并抓好组织和落实。
7.2应急演练
结合本区供水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本预案每两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演练。供水单位定期组织对水源污染、火灾、爆管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评估,根据演练情况及时调整、修订应急预案。
8.1名词解释
城市供水:指城市供水企业通过城市供水设施向用水单位或个人提供生活、生产和其它用水的行为。
二次供水:指因建筑物高度对水压要求超过本市规定的供水水压标准,将城市供水经过储存、加压后,通过管道供水的方式。
村镇供水:指为村镇居民、企事业单位提供生活和生产等用水统称。
8.2责任与奖惩
8.2.1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对区水务局和供水单位的年度工作考核。
8.2.2区指挥部会同区有关部门,对各供水单位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问题整改。
8.2.3对在供水应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在工作中违反应急管理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惩处。
8.3预案管理
8.3.1本预案由区水务局组织起草,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报送市水务局备案。各供水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区水务局备案,区水务局汇总后上报市水务局备案。区指挥部成员单位中相关区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部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案,并抄送区水务局。
8.3.2区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负责开展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编修。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
8.3.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0年,2014年11月5日公布的《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防汛应急预案等35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津南政办发〔2014〕34号)中的《津南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供水应急方案篇十四
为了进一步加强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着力提高本单位处理应急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社会饮用水安全,为居民供水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创建和构筑安全、放心的饮水环境。
为了保证泵房能安全正常运行,确保正常供水,同时正确、有效、快速的处理水质污染问题!
二、
职责:
1.负责调度、协调应急处理事故。
2.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的各项工作。
3.负责上报有关事故调查情况。
1.加强供水系统的安全检查和水质监测,发现停水后,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弄清事情发生的原因以及修复时间的长短,及时通告各用户,采取临时送水等措施。
2.发现水质污染或水体投毒,应立即采用应急预案:博海售后服务部立即停止供水,通报上级有关部门到场,并配合保护好现场,通过了解中毒者展开各项调查,分析原因,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在处理好事故的同时,做好应急用水的保障工作,若断水二天以上,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供应。对水池、水塔、管网进行反复冲洗,等取水送检合格后,方能供水。
3.传染病高发季节或传染病爆发,博海供水技术服务部应立即加大对水池、水塔、水箱、余氯投放量,确保饮用水安全。
4、如遇水池、水塔、及管网污染等,必须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复冲洗水池。同时采用城市备用供水方案,等管网恢复后,取水样送检合格,方能供水。
1.接到客户电话后要立即停止二次供水设施,核实情况后,经应急小组领导同意,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部门。
2.泵房管理人员立即拨打120电话,救护,治疗病人。
3.售后服务部负责保护好现场,稳定用户情绪。
4.如需公安部门配合,泵房管理人员立即拨打电话。
5.销售部负责人了解事故经过,配合做好调查。
6.售后服务部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善后处理。
7.销售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取证、取样工作。
8.售后服务部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复供水工作。
供水应急方案篇十五
为做好我镇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xxx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xxx水法》、《xxx防洪法》、《xxx防汛条例》、《xxx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大雨洪水、干旱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衍生灾害。
工作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组织机构。
xxx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成员组成如下:
工作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镇防汛抗旱预案和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镇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预防预警信息。
汛情信息。
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防汛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镇防汛指挥部应提早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发生洪水时,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县防指,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镇防汛指挥部应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县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镇防汛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加强旱情监测,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
预防预警行动。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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