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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管理制度篇一
一、当天放音人员按时到岗,不许迟到、早退、无故不到、擅自离岗,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本人向当天其他放音人员说明情况,或者及时向站长联系,并保证节目开始前十分钟到达广播站。
二、放音时的设备操作要严格遵守。
三、站外人员来办理点歌时,放音人员要认真接待,按有关要求依程序做好记录。
四、广播站成员不允许带无关人员进入广播站,当天放音人员、值班人员有监督、清理权。
五、广播站内严禁吸烟、饮酒以及以个人名义召开各类庆祝活动,保持室内良好的工作环境,有违反者通报批评,并进行教育。
六、要严格遵守《广播站安全防火制度》,严禁私接电源、携带易燃危险物品、在广播室做饭、插电炉子等。
七、爱护广播站内一切设备、设施,本室所有备品一律不得外借或者拿走,如有急用先打借据,并须征得站站长的同意。
八、做好当日清洁工作,及时倾倒垃圾,保持良好的室内卫生。
九、离开时要将备品摆放整齐,做好各项记录,关好电源,锁好门窗,注意防火防盗。
一、广播站全体成员必须努力完成校党委、团委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关心学校改革与发展,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报道和反映学校党建、教学、科研、后勤管理、学生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情况。
三、人员要牢记“团结求实严谨创新”的校训,顾全大局,服从指挥,协调合作,积极踏实,认真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播音员要热爱本职工作,自觉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树立良好的播音主持人形象。
五、提前预览、修改并熟读稿件。提前10分钟到播音室,做好播音的准备工作,播音员可根据各节目需要自主设计、创新节目的开场白和结束语。准时放音、播音,不得无故请假,若一个月内有三次迟到或旷勤者,将考虑劝其退出广播站。
六、禁止播放不健康稿件或歌曲,稿件或通知有语病的,拒绝播出。
七、播音时要保持安静,禁止嬉闹、喧哗。播音完毕后,要在播音登记册中登记,将稿件等收拾工整,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八、保护广播站财物安全。禁止无故将非本站成员带入站内,禁止非本站成员动用站内的机器设备,若有损失,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保护广播站人身安全。禁止非维修人员乱动电线,禁止带入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站内吸烟,酗酒,赌博等。
十、开会时准时到达开会地点,如有事情应向站长请假,须同意才能请假。
十一、广播站内的一切财物不得随意出借,如有特殊情况,也须经站长同意,才能出借。
十二、如发现播音员或站内其他人员对工作不积极或对工作不负责任,以自动退站处理。
十三、如遇重大事件,全体成员共同解决。
2.播音员必须坚持上岗,不得无故离开播音室,不经批准,不得带其他闲杂人员进入广播室,不得在播音室喧哗,不得擅自播发任何影响学校形象的稿件,播音时禁止接打电话、吸烟、打闹。
3.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岗须提前请假,无故三次缺席或迟到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广播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条全台工作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积极、认真、踏实地工作,并在生活中以实际行动维护广播台形象。
第二条全台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凡在试用期考核合格者,均可成为广播台正式成员(党委宣传部在聘用人员毕业时颁发相关荣誉证书,中途因故离台者不予颁发),不合格者退出广播台。
第三条全台人员分为考察成员和正式成员,考察成员不参与任何荣誉评选。
第四条全体工作人员须爱护机房设备,不准带台外人员进入机房,严禁在机房会客,违反者在例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多次不改者视情节作相应处理。
第五条广播台设备、器材一律不允许私人外借,私自外借者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况作相关处理。广播台光碟、报纸等办公用品须摆放整齐,做到碟片、带盒相符,磁带、报纸等用后放回原处。未经台长允许不得随意带出广播台。凡损坏或丢失台内财物必须照价赔偿,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第七条全台工作人员须按值班安排及时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各物件整齐。无故不到、值日不打扫卫生或室内出现脏乱现象1次扣2分,并在例会上作通报批评,2次须有关人员在例会上作自我检讨。
第八条全台人员不得用电脑做与台内工作无关的事,每周日——周四的19:00——21:00为编辑新闻时间,不得台长或副台长同意,任何人不得占用电脑。
第九条全台人员使用台内网络必须遵守国家上网安全的各项法律条例,不使用广播台网络攻击别的网站,不使用广播网络传播病毒和不文明的信息,不登陆、观看淫秽网站及图片。
第十条台长、总编、副台长须在台内发挥带头作用,并组织办公室对全台人员进行监督、考评。
第十一条所有台员需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一学期出现2科补考或1门重修者,视其工作表现作相应处理,不宜继续工作者劝其退出广播台。
第十二条全台工作人员若因违反校纪校规或其它原因受处分者,劝其退出广播台。
第十三条各部门负责人有权向台长提议让部内办事拖沓、安排任务推委者调离岗位。
第十四条节目编辑委员会每月定期对各节目进行审查考评,评出每月优秀节目1个。对节目质量低、不合时宜、收听率低或无进步的节目适时给予提醒并强制整改,若无改进可勒令停播。
第十五条所有成员要自觉与组织保持密切联系,通讯方式变更须及时到办公室登记,多次无法联系在部内作自我检讨,严重者视为自动离台。
第十六条广播台所有工作人员每年度的基础分为100分,分值在85分以下者免除一切职务,低于80分取消一切评优资格,低于70分者降为考察成员,低于60分者开除广播台。
第十七条所有离台人员将在本台网站或校内宣传栏公布。
第十八条广播台定期召开例会。例会采取点名制,全体成员必须准时参加。请假须例会前向台长递交书面申请,获得批准方可离开。若有特殊情况,可例会前电话申请,但会后应补交假条,凡会前未请假或无假条均视为缺旷。
第十九条例会缺旷1次扣10分,请假1次扣1分(特殊情况如家里发生重大事故、个人重大伤残、学校公事派出等除外),迟到1次扣3分。
第二十条与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通讯工具须关闭或静音。
第二十一条文秘要做好全台一切档案的收集、记录与保存,建立健全完整的档案体系,并在台负责人的领导下协调各部门、成员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二条任何工作安排不到位或记录、档案缺失需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三条播音员、主持人须按规定时间到位,上机播音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准酗酒、抽烟,保持广播室安静。
第二十四条播音员、主持人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播音或主持节目,须提前1天向台长递交书面假条,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无假条均视为缺席。
第二十五条播音职责与管理。
(二)播音部定期对播音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不合格或无进步的播音员应作出相应处理(如离岗)。
第二十七条工作事故。
(一)下午节目阅稿不充分,播出节目中出现回读或口误每次扣2分;
(二)由于播音员的原因,造成节目推迟播出或未播出每次扣2—8分;
(四)节目播放中出现与内容无关的声音每次扣2—4分。
第二十八条记者要了解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积极关注校内的新事、新人和新风尚,通过新闻报道传递学校在教学、科研、学生活动等方面的动态,通过采访报道弘扬主旋律。
第三十条记者工作事故。
(二)报道内容失真、领导排序颠倒每次扣2—5分;
(三)稿件内容出现导向错误、节目格调、观点错误每次扣3—8分。
第三十三条编辑要熟悉新闻编辑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若出现常识性错误、新闻重报、迟报或重大新闻事件漏报1次扣1—4分。
第三十四条每周日——周四的19:00——21:00为编辑节目结束后,需把相关设备插头接到定时开关上,保证定时转播《新闻和报纸摘要》。
第三十五条编辑工作事故。
(三)稿件内容出现导向错误、节目格调、观点错误1次扣2—5分;
(四)编辑稿件时领导排名错位或领导活动排名错位1次扣2—5分;
(五)没有按时转播《新闻和报纸摘要》1次扣相关人员2—5分。
第三十六条各自办栏目的稿件必须思想内容积极、健康。在内容、形式、技巧上要不断创新。节目名称、内容的重大变动须经编委会同意、校党委宣传部批准方可实施。
第三十七条点播歌曲必须积极、健康,所有与校风、学风、教风等相违背的歌曲,杜绝播出。同时,点歌的祝福语应保持高雅,杜绝庸俗、赤裸。点播时间不得超过18:30。违反1次扣相关工作人员1—5分。
第三十八条所有自办栏目负责人需提前1天将所播节目概要或节目成品以书面形式报总编审批后方可制作、播出。
第三十九条点歌收取费用应在专门的表格上作好登记,注明点歌者、日期、金额和经手人。
第四十条网络工作人员要与办公室保持联系,所有网站上传播的信息必须准确,可信。上传内容须台长同意方可上传。
第四十一条网络部需定时对广播台电脑进行维护,如电脑遇到故障,应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第四十二条工作事故。
(一)网页上传内容出现失实、重复、错别字、漏字等1次扣1—3分;
(二)没有按要求及时录制节目或没有及时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1次扣1—3分;
(三)因办事推诿没有及时解决电脑故障导致节目无法播出1次扣1—4分;
第四十四条午间新闻的播音助理须做好校内新闻的相关登记,无故未记录者做相应扣分;
第四十五条非记者岗位人员采写1条新闻加3分。
第四十六条本台的经费收入依照本台宗旨,全部用于本台的各项工作及活动,本台对财务实行规范化、公开化管理。所购物品必须事先得到台长同意方可购买。未获得批准私自购买办公用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自己承担。
第四十七条符合报销条件的单据须台长或总编、副台长同时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报销凭单一律为发票,报销发票上需注明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签名。
第四十八条为节目或本台活动拉到赞助的成员,本台给予其赞助费用的百分之二十以上作为联络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广播台实行财务相对独立,同时接受校党委宣传部的领导和全台成员的监督。财务管理人员要对所有收支情况作详细记录,并定期在例会上公布。
第五十条负责管理财政的人员遗失钱物自行赔偿。
第五十一条本台奖励实行定期评定和年终总评。年终总评即每年年末开展1次,评选出年度最佳节目、年度首席播音、年度首席记者、年度最佳(优秀)播音主持、年度最佳(优秀)记者、年度最佳(优秀)编辑等,并在年末总结会上进行表彰。
第五十二条奖励与加分。
(二)代表广播台参加校级或校级以上比赛,获一等奖加4-10分;二等奖加2-8分;三等奖加1-6分。
(三)在国家公开发行的市级刊物上发表新闻稿件1次奖励2-5分;
(四)在全台正式会议上获得宣传部表扬者1次奖励1分;
第五十三条首席播音、首席记者、最佳主持、首席编辑、年度优秀节目或其它奖项的评定:
(四)最佳主持:所主持的节目质量高,节目播出时预稿充分,普通话标准流利,个人音色与节目风格融洽。以月为时间来考察,失误最少者可提名为本月最佳主持。连续3个月提名者方可获得年度最佳主持参评资格。在年终评选中获最佳主持者可冠名为六盘水师专广播台最佳主持。
(六)在年终评选中获相关荣誉者宣传部将为其颁发相关荣誉证书。若获荣誉称号后相关人员出现重大转变,可根据情况免除称号。
第五十四条其他荣誉可根据工作情况而作相应的界定;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未作规定的其他相关事宜,由台长根据相关情况作奖惩。
第五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本台主任会议。
广播管理制度篇三
为了加强调频广播电台的管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把广播台建设成为一个思想好、作风硬、素质好、能力强、富有凝聚力、战斗力的平台,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广播台应当坚持为学院服务、为师生服务,以服务学院英语教学为宗旨,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构建和谐校园,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广播台为湖北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辅助教学专用,主要负责院内广播、网络音频节目的制作和播出。除经审定的教学节目外,不得播送其他内容。
三、广播台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湖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省教委的有关规定。
四、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损坏广播台的设施,不得危害其正常播出。
五、播音内容应积极向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禁止制作、播出有下列内容的节目:
1、违反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散布谣言,编发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散布淫秽,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
7、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有违于学院积极向上的主流文化的,对学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造成误导的。
六、广播台播放时间应当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不能擅自提前、推后、缩短、延长节目播放时间。
七、严禁在节目录制室吸烟、饮食、乱扔纸屑等杂物。未经批准,非广播台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八、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做好设备的定期管理和维修工作,确保广播台的安全保卫工作。
九、寒暑假等长假前,实验室管理人员应立即关闭所有播放设备电源,检查门窗关闭情况,整理好播放资料并做好值班记录。
广播管理制度篇四
一、积极配合学校活动安排,做好广播的播放工作。
二、广播站成员(包括播音员,编辑)要对工作认真负责,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每天按时到岗到位(中午13:50),不迟到,不早退。(出现三次迟到或无故缺席的将自动解聘)
四、临时有事缺席必须提前通知负责人,负责人做好替换安排。
五、编辑对所负责的栏目要做到提前一天组稿,认真审阅,认真备稿,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六、播音员播音时做到说普通话,吐词清楚,声音洪亮,语言流利,不出现错误。
七、播音重地,不允许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及进行娱乐活动。
八、广播站成员无播放事务,不在广播室逗留。非广播站人员,除工作需要外,一概不得入内。
九、注意用电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十、广播站内部财产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须先向站长申请,经批准后,履行有关手续方可借出。
十一、注意保持广播室的`物品整齐,环境卫生。
十二、播音完毕后,播音员及编辑要收拾好有关设备,(如关闭室内外话筒、录音机)方可离去。
十三、学期末,评选出“优秀播音员”、“优秀编辑”,学校少队部将给予嘉奖。
广播管理制度篇五
1.在节目播出前,播音员必须提前x分钟到位,调试播音设备,整理稿件,试读稿件,做好播音准备。
2.4-6年级每班各推选广播站联络员一名,布置稿件的准备,收集稿件、筛选并投送稿件。
3.播音员必须用流利、清楚、响亮的普通话进行播音,编辑的文章必须无病句、无错字别字。
4.所播出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有资料可参考的,材料应及时存档。
5.播音员及编辑必须在正式播出前一天准备好广播稿,并反复练读广播稿,在播音过程中必须保证流畅、正确、清晰、有感情。
6.播音完毕后,播音员及编辑要收拾好有关设备(如关闭室内外话筒、录音机等),并将当天的稿件放到相应的档案盒内,方可离去,每周五下午彻底清理广播室卫生,保持广播室干净整洁。
7.广播站各栏目内容,要求面向全体,全员参与。
8.稿件上投时间截止每周一下午第三节课。
9.每班每周必须投x。
广播管理制度篇六
1、播音员仪表要整洁,树立播音员的形象。
2、播音一律使用普通话,吐字清晰。
3、播音员播音前需认真编辑好播音内容,尽量做到语言通顺、优美。
4、“真情点播”每播出一张单子就要做好登记工作;
5、播音期间非工作人员一律不许进入播音室,严禁在播音室内打闹和大声喧哗。
6、每天要对播音室卫生进行打扫,擦除仪器上的`灰尘,拖去地面的泥粉。
7、离开广播室时要启动好“校园广播自动播出系统”。同时要做好广播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1、广播站工作人员必须爱护播音设备。非工作需要,未经组长批准不得使用播音器材;
2、不得带非广播站工作人员进入广播站,播音器材不得外借。如确需外借必须征得少先队大队部同意方准借出。
3、播音员在播音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好播音器材、稿件等。
广播是我家,我爱广播我的家,我与广播共荣辱,我与广播共辉煌。
广播管理制度篇七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我局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局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广播电视设备、国家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我局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四条局及各中心、公司、网站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我局的防火第一责任人由局长担任,各中心、公司、网站防火第一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局技术物业中心负责全局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我局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我局的防火安全工作,各中心、公司、网站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部门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我局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七条局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且负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局防火责任人和各中心、公司、网站的消防责任人分别对我局和各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处理我局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我局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部门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十三条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消防安全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第十五条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第十七条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八条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第十九条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二十条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第二十一条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大楼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各部门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第二十二条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三条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周查看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报,若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第二十四条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第二十五条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第二十六条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第二十七条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第二十八条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第二十九条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第三十条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第三十一条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第三十二条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第三十三条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第三十四条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报警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第三十五条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第三十六条发现火灾时,迅速按消防应急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和报告部门主管。
第三十七条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第三十八条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十九条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保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广播管理制度篇八
1、广播室是学校开展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校园文化建设载体、舆论宣传阵地和应急指挥场所。非有关人员,未征得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2、广播室播音员要自觉爱护室内所有设备,注意用电安全。严格按照操作程序使用广播设备,不按规定操作引起损坏者,要照价赔偿。
3、进入广播室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并保持广播室内整洁、安静,自觉维护良好的播音环境。播音员要轮流值日打扫播音室,保持播音室的卫生清洁,及时关好门窗。
4、不得将与播放无关的任何其他音像资料带入广播室。禁止使用室内电脑播放非学校要求播放的音像。
5、提前预览、修改并熟读稿件。提前做好播音的准备工作。播音时要保持安静,禁止嬉闹、喧哗。播音完毕后,要在播音登记册中登记,将稿件等收拾工整,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6、不允许播放未经批准的音乐和不宜播出的文章。
7、保护广播室财物安全。禁止无故将非本室成员带入室内,禁止将广播室钥匙交给非本室成员。若有损失,相关人员须照价赔偿。
8、在操作中,严守操作规程,不能随便插拔各种电器连线及附属设备。禁止在广播室内使用非学校安装的电器。
9、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漏电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广播管理制度篇九
广播室管理制度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常规管理,充分发挥广播室的功能,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广播室管理制度。
1、广播室由学校团委领导,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入内。工作人员离开随手锁门。妥善保管广播室钥匙,不得交给非工作人员。
3、不得将与播放无关的任何其他音像资料带入广播室。
4、工作人员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严守岗位,提前审查播放的节目,播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对播放节目内容和质量做好实时监听。
5、播放内容出现意外,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中断播出,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
6、广播员要热心为全校师生服务,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每次播出后及时做好有关记录。
7、学生会使用广播室,须由教师负责指导。
8、保持环境整洁、美观。播放控制台,播放设备等放入专用机柜,连接线缆规范、安全。
9、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漏电、防雷击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广播管理制度篇十
一、广播室是学校教育、教学重要的控制中心,非有关人员,未征得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擅自入内。禁止将广播室钥匙交给非本室成员。若有损失,相关人员须照价赔偿。
二、广播室每天坚持20分钟的'播音时段。广播室播音员负责保管好广播室内所有设备并自行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注意安全。
三、进入广播室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并保持广播室内整洁、安静,自觉维护良好的播音环境。爱护室内设施,严格按照操作程序使用广播设备。
四、不得将与播放无关的任何其他音像资料带入广播室。
五、不允许播放未经批准的音乐和不宜播出的文章。禁止播放不健康和未经杀毒的稿件或歌曲,稿件或通知有语病的,拒绝播出。
六、播音时要保持安静,禁止嬉闹、喧哗。播音完毕后,要将稿件等收拾工整,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七、在操作中,严守操作规程,不能随便插拔各种电器连线及附属设备。禁止在广播室内使用非学校安装的电器。
八、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漏电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广播管理制度篇十一
1、广播室是学校教育、教学重要的控制中心,非有关人员,未经得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2、广播室每天分段播音。广播室播音员负责保管好广播室内所有设备并自行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注意安全。
3、进入广播室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并保持广播室内整洁、安静,自觉维护良好的播音环境。爱护室内设施,严格按照操作程序使用广播设备,不按规定操作引起损坏者,要照价赔偿。
4、不得将与播音无关的任何其他音像资料带人广播室。禁止使用室内电脑播放非学校要求播放的'音像。
5、提前预览、修改并熟读稿件。提前做好播音的准备工作,播音员可根据各节目需要自主设计、创新节目的开场白和结束语。
6、不允许播放未经批准的音乐和不宜播出的文章。禁止播放不健康和未经杀毒的稿件或歌曲。
7、播音时要保持安静,禁止嬉闹、喧哗。播音完毕后,要在播音登记册中登记,将稿件等收拾工整,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8、保护广播室财物安全。禁止无故将非本室成员带入室内,禁止将广播室钥匙交给非本室成员。
9、播音员要轮流值日打扫播音室,保持播音室的卫生清洁。
10、进场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漏电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广播管理制度篇十二
1、广播室是学校重要的宣传阵地。
2、必须确保上下课等作息信号、课间音乐正常播放。
3、确保学校活动的通知、领导讲话及其他需要现场转播的播音正常。提供重大新闻节目和学生活动的收听和转播。
1、广播室的设备使用、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均由教育技术组负责管理。
2、广播室内要保持干净整齐,广播器材、配件必须装箱、入柜、必须置放有序。
3、必须保证现用室内外广播器材的完好无损:常规使用器材必须经常准备就绪,室内外须做到随开随响。
4、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和严守操作规程。并爱护设备和室内卫生、规范操作。离开时,必须熄灯,关锁门窗。出现异常及时与教育技术组人员联系。
5、广播室严禁闲杂人员出入,严禁其他人开机操作,不得大声喧哗。
6、广播室内一切物品未经同意,一律不得外借。
广播管理制度篇十三
广播站是学校重要的宣传基地,为学校的教学宣传、教育工作服务,为确保广播站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广播站负责人
1、做好广播室内的所有器具的保养及贵重物品的保管,如有损坏立即报修处理。
2、对播音事项进行登记并对所提供的`播音内容进行审核,不传播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不利于社会、学校安定团结的内容。
3、把好播音关,按规定的时间、内容,正确播放。
4、外来人员禁止进出播音室。
5、禁止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二、广播站工作人员
1、广播站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使用各种机器设备,精心爱护广播站的各种公用物品,严防人为损坏设备。
2、非播音时段不得随意进入广播室,不准带领非广播站人员进入广播站。
3、不准在广播时吸烟或使用任何明火。
4、工作期间要随手关窗锁门,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在工作期间有任何问题及时向负责老师报告。
6、值班人员要要准时到位,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容,正确播放。
三、广播站值班老师职责
为确保学校广播安全有效地进行播音,防止外来人员的骚扰,团委人员对广播站实行巡视值班制度;值班老师要不定时的去广播站巡查,如广播站人员有事报告值班人员必须在五分钟内赶到。
一、 广播室工作职能:
1、广播室是学校重要的宣传阵地。
2、必须确保上下课等作息信号、课间音乐正常播放。
3、确保学校活动的通知、领导讲话及其他需要现场转播的播音正常。提供重大新闻节目和学生活动的收听和转播。
二、 广播室工作守则:
1、广播室的设备使用、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均由政教处负责管理。
2、广播室内要保持干净整齐,广播器材、配件必须装箱、入柜、必须置放有序。
3、必须保证现用室内外广播器材的完好无损:常规使用器材必须经常准备就绪,室内外须做到随开随响。
4、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和严守操作规程。并爱护设备和室内卫生、规范操作。离开时,必须熄灯,关锁门窗。出现异常及时与政教处联系。
5、广播室严禁闲杂人员出入,严禁其他人开机操作,不得大声喧哗。
6、广播室内一切物品未经同意,一律不得外借。
广播管理制度篇十四
1、广播室是学校教育、教学重要的控制中心,非有关人员,未征得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2、广播室每天分时段播音。广播室播音员负责保管好广播室内所有设备并自行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注意安全。
3、进入广播室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并保持广播室内整洁、安静,自觉维护良好的播音环境。爱护室内设施,严格按照操作程序使用广播设备,不按规定操作引起损坏者,要照价赔偿。
4、不得将与播放无关的任何其他音像资料带入广播室。禁止使用室内电脑播放非学校要求播放的音像。
5、提前预览、修改并熟读稿件。提前做好播音的准备工作,播音员可根据各节目需要自主设计、创新节目的开场白和结束语。
6、不允许播放未经批准的音乐和不宜播出的.文章。禁止播放不健康和未经杀毒的稿件或歌曲,稿件或通知有语病的,拒绝播出。播放内容出现意外,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中断播出,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
7、播音时要保持安静,禁止嬉闹、喧哗。播音完毕后,要在播音登记册中登记,将稿件等收拾工整,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8、保护广播室财物安全。禁止无故将非本室成员带入室内,禁止将广播室钥匙交给非本室成员。若有损失,相关人员须照价赔偿。
9、播音员要轮流值日打扫播音室,保持播音室的卫生清洁,并根据时令按时开关路灯、教室灯等。
10、在操作中,严守操作规程,不能随便插拔各种电器连线及附属设备。禁止在广播室内使用非学校安装的电器。
11、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漏电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广播管理制度篇十五
属性:北师大南山附中校广播站,隶属团委宣传部。
总架构:由一名站长和五个播音组组成,每个播音组又由一名主编、一名撰稿人、两名主要播音员组成。
1.站长。
职责范围:总管广播站事务,包括周始审稿(即每周提前审核所有固定稿件)、月末总结(一月之内的所有稿件汇总备份及成员功过奖惩),以及特殊事件或特殊时期的会议召开。
站长直接对团委负责,是广播站的总负责人,暂不参加播音。
2.主编。
职责范围:总管一个播音组,包括每日审稿(即在播出前一天审核、修改非固定播出稿件)、月末交稿(将一月之内所管组内的所有已播出稿件汇总交至站长处备份),以及将审核通过的非固定稿件交给主要播音员。
主编对站长负责,下辖三名组员,参加辅助播音。
3.撰稿人。
职责范围:总管一个播音组内的稿件(包括固定及不固定稿件),提前一周完成固定稿件,交至站长处审核。提前一天完成非固定稿件,交至主编处审核。参加辅助播音。
4.主要播音员。
职责范围:主要负责每周播音,并保管每组钥匙。
早上组的播音员一名,中午组由一名主要播音员和一名辅助播音员组成。
1.播出时间:早上7:20至7:40。
中午14:00至14:15。
2.每次进入广播站的人数限定为两人。
1.迟到及早退一次罚款十元(罚款一律存作广播站经费获奖励经费)。
2.播出事故一次罚款二十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察看处分(即停止播音工作)。
3.每月将民主推选一名优秀成员,被评为优秀成员三次以上者,将成为年度优秀成员,并得到奖金三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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