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仓储合同(实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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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仓储合同(实用21篇)
时间:2023-11-13 16:18:12     小编:紫薇儿

合同是一种法律约束力强的文件,对于涉及交易、合作等方面都非常重要。合同的起草应遵守法律规定,合理规划合同结构和内容。合同的模板和样例可以为我们提供写作的灵感和指导。

北京市仓储合同篇一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niubb.net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原则、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仓储物。

编号_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_。

货物名称__________。

品种规格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

质量__________。

质量应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也可以使用经批准的企业或行业标准。在没有上述质量标准时,可以由存货人与保管人在仓储合同中自行约定质量标准。

货物损耗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损耗量在法律规定或约定标准范围内,保管人不承担责任;超过标准范围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责任。

二、保管场所。

1、_________。

2、保管场所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依保管物的种类、价格,有偿还是无偿等情况确定适当的保管场所。

三、保管方法。

1、_________。

2、当事人约定的保管方法,保管人不得擅自变动。如果遇到了紧急情况,并且可以推定存货人如果知道此种危机发生也同意改变其约定的保管方法时,保管人可改变保管方法。

3、当事人没有就保管方法进行约定的,保管人应根据保管物的种类、价格,有偿还是无偿,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保管。

4、保管方法有特殊约定的,应以特殊约定的方法进行保管。

5、保管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物品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时,应当有专门的仓库、设备并配备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必要的时候,还应向保管人提供储存、保管、运输等方面的技术资料。

四、仓储费用。

1、保管人提供仓库_________平方米由存货人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___元整。

2、计算项目包括保管费、转仓费、出入库装卸搬运费、车皮、站台、包装整理、商品养护等费用,合同中应对下列项目作出明确规定:费用由哪一方承担、计算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地点、开户银行、账号等。

3、保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转仓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出入库装卸搬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车皮、站台、包装整理、商品养护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寄存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______%;

在保管期满,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保管费总额为_________;保管费用一律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3、仓储费应在存货人交付仓储物时提前支付。

4、必要费用包括运费、修缮费、保险费、转仓费等。请求存货人支付上述费用时,保管人应出示有关清单和登记簿。仓储合同中规定的仓储费包括必要费用时,存货人不必再另行支付。

五、保管期限。

1、保管期限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保管期限届满,保管人应当将仓储物返还给存货人,存货人应及时取回仓储物,也可以不规定有效期限,只要存货人按日或按月支付保管费用,合同即可继续有效。

六、出入库。

1、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2、入库是指货物进入仓库时所进行的清点、检验和接收工作。入库时,保管人要根据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品种、规格等对入库货物进清点、验收和接收。验收无误后,向存货人开出仓单,并报仓库会计统计入账、登记。

3、对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没有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可随时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也可随时要求存货人提取仓储物。但应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4、货物出库一定要当面交接清楚,并做好记录。如果是由保管人代办运输的,保管人则应负责向运输部门办理托运、发运手续。

七、验收。

1、货物验收由保管人负责,验收的内容、标准包括三个方面:

(2)是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存货人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3)是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验收。

2、存货人应当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保管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人负责。

4、验收期限:_________天(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人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

八、货物的损耗。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九、权利义务。

(一)保管人权利义务。

1、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存货人违反规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

2、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保管人对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保管时,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操作或储存。在保管期间,保管人应按合同议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并定期进行检查,使保管的货物不短缺、不损坏、不污染、不灭失,处于完好状态,发现货物出现异状,应及时通知存货人处理。未经存货人允许,无权委托第三方代管。

3、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4、保管人根据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

5、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因情况紧急,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6、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提存该物。

7、储存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仓储物的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仓储物出现危险时,保管人有义务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第三人对其保管的货物主张权利而起诉或扣押时,保管人有义务通知存货人;

(2)储存的货物发现有变质或其他损坏的,保管人应及时通知存货人;

(3)储存的货物发现有变质或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通知并催告存货人处理。如果保管人违反通知义务,给他人的储存物造成腐蚀、污染等损害的,存货人不承担责任。当然,在紧急情况下,保管人可自行作出必要的处理,并将处理情况通知存货人。

9、在仓储期限届满后,由保管人送货上门的,保管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将货物送至存货方。

(二)存货人权利义务。

1、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

2、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3、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4、存货人为了防止货物在储存期间变质或有其他损坏,有权利随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但在行使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的权利时,不得妨碍保管人的正常工作。

5、存货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等将货物交付给保管人入库,并在验收期间向保管人提供验收资料,存货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按照约定入库储存货物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存货人未提供验收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而造成验收差错及其他损失的,由存货人负责。存货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负责货物的包装,因包装不符合要求而造成货物损坏的,由存货人负责。

十、保管人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十一、存货人的责任。

1、由于存货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人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_____%(或_____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人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人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人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示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5、存货人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人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人代运的货物,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十二、声明及保证。

(一)保管人:

1、保管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保管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保管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保管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存货人:

1、存货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存货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存货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存货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存货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三、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五、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六、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八、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九、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保管人(盖章):_________。

存货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仓储合同篇二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以及最低库存量详见附件.

第二条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保管方法(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3.验收期限为____天(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费用负担、结算办法: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保管方的责任:

1.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存货方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方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方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甲方签字:

时间:

乙方签字:

时间:

北京市仓储合同篇三

双方就下表所列物资储存事宜协商如下:

(一)储存物资。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储存仓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仓储物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物资的质量检验,乙方负责物资的外观、数量检验。

2.入库后发生物资损坏、缺少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运输时,运输中发生物资损坏、缺少由乙方负责。

(六)物资的验收、发货,乙方凭甲方的入库单、出库单办理。

(七)仓储费及其他费用:

入库费:__________________。

仓租:__________________。

出库费:________________。

运输费: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x)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x)_________。

北京市仓储合同篇四

乙方:_________。

为满足本公司正常均衡供货需要,保证商品按区及时准确配送到贸易客户,甲方将仓库及仓储商品,委托乙方进行仓储、保管、配送、货架器具回收,以及信息反馈等仓储物流服务,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货物验收:

1、乙方负责厂家供货时的商品验收工作,包装外观、品种规格、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如发现订货与到货不符或日期等质量问题需及时通知甲方并在单据上签字注明。

2、乙方不得将未复核验收的商品蒙混进仓。不可以事后验收为借口,推卸出现差错、损失的`责任。

3、自商品验收入库之后,商品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对每件商品指定保管责任人,并对商品的丢失、被盗、损伤、脏污、霉变、过期等负有直接的工作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仓储保管:

1、商品及货架进仓后,乙方应及时做好商品的接收、装卸工作,装卸搬运商品需轻拿轻放,严禁乱丢乱扔、野蛮装卸。

2、乙方储存商品时按商品类别合理排放。堆码商品不超高、不超重、不倒塌、不压垮。

3、乙方必须定期检查商品,每天做好防霉、防虫、防损伤、防过期、防脏污以及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商品安全。仓储时商品不能直接接触地面,并严格按先进先出原则。

4、仓储保管细则参看《仓库管理规定》。

三、配送服务:

1、乙方负责每天中午前到甲方办公室收取送货单,并根据甲方送货单及时准确将商品送到贸易客户仓库。

2、乙方负责每天按送货地点远近安排司机送货路线,确保公平公正并及时与司机沟通。

四、票据管理和信息反馈:

1、乙方负责将核对条码并验收后的商品录入电脑,保持数据准确。

2、乙方保持每天流转送货、配送、赠送、退货、调拨等等的数据准确,单据按公司要求登记留底备份。

3、送货单仓库需划单的,乙方必须及时在电脑系统更改,重新打单后方可送货。

4、乙方对存货不足、保质期临近商品、畅供断货品、来货未销或滞销品要及时以书面记录形式通知反馈。

五、责任及义务:

1、__________。

2、乙方须向甲方缴交押金万元,合同期满时予以退还。商品在仓储、配送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而发生丢失、损坏、过期的,乙方须承担责任。鼠咬及人为损坏的,合同期前6个月甲乙双方各承担商品金额的50%,以后由乙方100%承担;库存商品丢失及过期的,乙方负责按出货价100%赔偿。

3、成本仓及半成品仓旧日期商品未及时书面上报甲方处理的,或超过二个月未处理旧货商品未书面上报的,责任在乙方,由乙方负责购买。

4、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

6、乙方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配送甲方商品。并且每周必须清理仓库散货。甲乙双方每月5日、15日、25日进行一次账务核对并双方签字、确认甲乙双方每月第一个周六盘点仓库并双方核对数据,乙方应保证甲方商品安全及数据准确。盘点时库存缺少的,缺少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工资每月在核对盘点差异后发放。

六、补充事项:……。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如有补充或变更,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关此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出现争议无法解决时可通过国家司法途径解决。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在本合同到期前90天进行洽商,重新签订服务合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贸易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名:乙方签名:

盖章:盖章: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北京市仓储合同篇五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此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仓库租金计算。

确定乙方提供仓库___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___元整。

2.货物进出库手续及验收。

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害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者仓单持有人。

(4)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5)储存期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管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仓储物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仓管人不承担责任。

(6)其他。

4.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仓储合同篇六

乙方:______。

双方就下表所列物资储存事宜协商如下:

1.储存物资表。

2.储存期间:______。

3.储存场所:______。

4.仓储物保险:______。

5.双方权利义务:______。

6.仓储费及其他费用:______。

入库费:______。

仓租:______。

出库费:______。

运输费:______。

7.本合同____年__月__日于______市______区签订。

甲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北京市仓储合同篇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原则、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编 号__________。

包 装__________。

货物名称__________。

品种规格__________。

数 量__________。

质 量__________。

质量应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也可以使用经批准的企业或行业标准。在没有上述质量标准时,可以由存货人与保管人在仓储合同中自行约定质量标准。

货物损耗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损耗量在法律规定或约定标准范围内,保管人不承担责任;超过标准范围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责任。

二、保管场所。

1._________。

2.保管场所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依保管物的种类、价格,有偿还是无偿等情况确定适当的保管场所。

三、保管方法。

1._________。

2.当事人约定的保管方法,保管人不得擅自变动。如果遇到了紧急情况,并且可以推定存货人如果知道此种危机发生也同意改变其约定的保管方法时,保管人可改变保管方法。

3.当事人没有就保管方法进行约定的,保管人应根据保管物的种类、价格,有偿还是无偿,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保管。

4.保管方法有特殊约定的,应以特殊约定的方法进行保管。

5.保管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物品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时,应当有专门的仓库、设备并配备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必要的时候,还应向保管人提供储存、保管、运输等方面的技术资料。

四、仓储费用。

1.保管人提供仓库_________平方米由存货人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___元整。

2.计算项目包括保管费、转仓费、出入库装卸搬运费、车皮、站台、包装整理、商品养护等费用,合同中应对下列项目作出明确规定:费用由哪一方承担、计算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地点、开户银行、账号等。

3.保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转仓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出入库装卸搬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车皮、站台、包装整理、商品养护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寄存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______%;。

在保管期满,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保管费总额为_________;保管费用一律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3.仓储费应在存货人交付仓储物时提前支付。

4.必要费用包括运费、修缮费、保险费、转仓费等。请求存货人支付上述费用时,保管人应出示有关清单和登记簿。仓储合同中规定的仓储费包括必要费用时,存货人不必再另行支付。

五、保管期限。

1.保管期限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保管期限届满,保管人应当将仓储物返还给存货人,存货人应及时取回仓储物,也可以不规定有效期限,只要存货人按日或按月支付保管费用,合同即可继续有效。

六、出入库。

1.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2.入库是指货物进入仓库时所进行的清点、检验和接收工作。入库时,保管人要根据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品种、规格等对入库货物进清点、验收和接收。验收无误后,向存货人开出仓单,并报仓库会计统计入账、登记。

3.对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没有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可随时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也可随时要求存货人提取仓储物。但应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4.货物出库一定要当面交接清楚,并做好记录。如果是由保管人代办运输的,保管人则应负责向运输部门办理托运、发运手续。

七、验收。

1.货物验收由保管人负责,验收的内容、标准包括三个方面:

(2)是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存货人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3)是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验收。

2.存货人应当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保管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人负责。

4.验收期限:_________天(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人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

八、货物的损耗。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九、权利义务。

(一)保管人权利义务。

1.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存货人违反规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

2.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保管人对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保管时,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操作或储存。在保管期间,保管人应按合同议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并定期进行检查,使保管的货物不短缺、不损坏、不污染、不灭失,处于完好状态,发现货物出现异状,应及时通知存货人处理。未经存货人允许,无权委托第三方代管。

3.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4.保管人根据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

5.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因情况紧急,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6.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提存该物。

7.储存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仓储物的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仓储物出现危险时,保管人有义务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第三人对其保管的货物主张权利而起诉或扣押时,保管人有义务通知存货人;。

(2)储存的货物发现有变质或其他损坏的,保管人应及时通知存货人;。

(3)储存的货物发现有变质或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通知并催告存货人处理。如果保管人违反通知义务,给他人的储存物造成腐蚀、污染等损害的,存货人不承担责任。当然,在紧急情况下,保管人可自行作出必要的处理,并将处理情况通知存货人。

9.在仓储期限届满后,由保管人送货上门的,保管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将货物送至存货方。

(二)存货人权利义务。

1.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

2.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3.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4.存货人为了防止货物在储存期间变质或有其他损坏,有权利随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但在行使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的权利时,不得妨碍保管人的正常工作。

5.存货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等将货物交付给保管人入库,并在验收期间向保管人提供验收资料,存货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按照约定入库储存货物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存货人未提供验收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而造成验收差错及其他损失的,由存货人负责。存货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负责货物的包装,因包装不符合要求而造成货物损坏的,由存货人负责。

十、保管人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十一、存货人的责任。

1.由于存货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人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_____%(或_____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人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人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人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示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5.存货人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人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人代运的货物,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十二、声明及保证。

(一)保管人:

1.保管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保管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保管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保管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存货人:

1.存货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存货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存货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存货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存货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三、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五、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六、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八、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九、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保管人(盖章):_________存货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仓储合同篇八

保管服务方:

存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保管服务方、存货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管服务方提供服务为:

1。为存货方提供产品的装卸、存放、保管、配送、不良货品回收、信息反馈等。为存货方代记库存明细账(最小记账单位)。

2。为存货方提供使用面积平米的场地,供存货方码放货物。

3。保管场所地址:【】。

第二条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

2。因存货方包装原因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仓储配送服务责任。

1。保管服务方应保证存货方的存货数量(最小记账单位)库存明细帐与存货方所存货物一致。

2。保管服务方应保证存货方入库存货数量、及入库时经双方确认的货物状态完好。

3。保管服务应主动、密切联系存货方,根据保管服务方配送要求及送货计划要求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按时按要求配送货品。

第四条保管服务期限。

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存货方有权对保管服务方保管库存随时盘查,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保证产品的安全。

2。存货方明示货品仓储、配送过程中应注意事项,并要求保管服务方人员按此执行,有特别需注意的事项应向保管服务方说明。

3。存货方委托保管服务方负责将保管货品运至保管场所(运输费另计)。

4。保管服务方须保证在保管期间内,存货方保管物在保管场所不因雨水等其他原因而受潮、进水,不因保管场所内其他物品的使用、搬运而造成损坏。

5。保管服务方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或其他场所进行保管,不得自行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保管服务方违反本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本合同保管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签本合同。

2。如在本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间内,因保管场所变迁而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保管服务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存货方,则存货方有权选择:或者提前终止本保管合同;或者按保管服务方提供的新保管场所继续履行本合同。如存货方选择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则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存货方应支付已履行保管期间的保管费,且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3。如在本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间内,存货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15日书。

面通知保管服务方,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则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存货方应支付已履行保管期间的保管费,且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4。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需加盖公司印章,

任何口头的或无公司印章的书面合同均视为无效,对各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保管服务费费用。

1。本合同项下保管服务费:a、正品按出库每一最小记账单位元收取。b、回收不良货品按入库每一最少记账单位元收取。包含仓储费及配送费。该费用包括保管服务方提供本合同项下保管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保、水电费、管理费、安保费、燃料费、路桥费、设备维护保养费、出入库理货、装卸费、以及相关的保险费、税费等)。另计费用:除宜昌城区以外区域物流费用、加班费。

2。支付方式: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保管服务费,每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存货方于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后10日内向保管服务方支付上一周期保管服务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保管服务方的违约责任:

1)保管物在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丢失、短缺、损坏等,保管服务方应负责赔偿。

2)保管服务方因非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履行的,保管服务。

方应将存货方已支付的全部保管服务费返还给存货方,并赔偿由此给存货方造成的损失。

2。存货方的违约责任:

1)存货方在保管服务方存放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物品,造成公检法机关没收存货方物品的,保管服务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存货方因此给保管服务方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全额承担,包括保管服务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如存货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保管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存货方应按应付保管费的千分之五向保管服务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对不可抗力造成的存货方经济损失,保管服务方不负责赔偿。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有其他问题,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管服务方:(公章)存货方:(公章)。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北京市仓储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泰纳果品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果品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

见每批果品供货合同清单及发票数量,金额。果品供货合同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果品行业相应的标准。

三、履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交货及运输:

五、结算方式:

六、果品验收:

乙方应按照规定提供其注册许可证、每批果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发票等,甲方应对每批果品进行验收,并查验品名、数量、规格、价格等与供货合同清单是否相符,对质量有异议的,由双方根据合同商讨鉴定。

七、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甲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乙方无法按时交货的,甲方应赔偿由此。

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果品若存在全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甲方不再需要乙方送货的,或乙方无足够果品提供给甲方的,均应提前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由仲裁委员会解决。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北京市仓储合同篇十

合同编号:甲方:地址:

电话:传真:联系人:乙方:地址:

电话:传真:联系人:合同签约地点:。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在遵守中国海关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条件下,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保税仓储存的货物:

二、具体收费项目包括:

1、以上报价均为人民币含税价格,如甲方支付外币,汇率以甲方汇款当天银行“现汇买入价”为基准。

2、如在合作中发生的其他没有列在合同中的收费项目,双方协商确定,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执行。

3、乙方需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给甲方。

三、货物的权属。

保管方(乙方)只有货物的保管权,货物的所有权属存货方(甲方)。

四、货物的验收货物到达乙方仓库,开始计算费用。经甲、乙双方验货确认后,验收单需列明产品的具体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

五、每月费用,按以下方式交付:

费用结算方式为月结方式。每月日前,甲乙双方需对上月发生的费用进行核对,在核对完成后,乙方需要及时把费用发票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天之内,将有关付款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六、甲方责任:

2、每次到货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详细的到货资料,以便乙方安排;。

3、每次出货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详细的出货资料;。

6、甲方必须提供准确的装货资料,如因甲方提供资料与实际货物不符,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7、仓储过程产品的%破损率免除乙方的赔偿。

七、乙方的责任:

4、在仓储过程中,发现的原箱异常情况由乙方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明确责任;。

5、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如地震、水灾、火灾、战争等)或货物自身引进的自然损坏,乙方不负责赔偿。

八、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货物出仓为止。

本合同最长有效期为,如货物存仓期超过甲方未计划提取,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向海关办理延期手续。若不在期限内办理延期手续并按时交付应缴费用的,乙方有权提请海关批准自行处理存货。

十、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书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共页,一式份,海关、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应提供以下附件(加盖公章):

1、项目服务报价单。

2、甲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

3、甲方资质证书复印件。

4、甲方开户行及账号说明。

十四、合同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和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开户行名称:开户行名称:账号:账号: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北京市仓储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了加强双方责任,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为了提高仓库使用率,确保物资安全,经协商,确定乙方提供仓库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元,合计月租金为元整。

2.为加强进、出库管理,甲方应按时通知乙方年度、季度、月份进货计划,以利乙方安排各项劳务计划,及时做好收发工作。

3.货物入库一律凭甲方规定凭证所列数量、名称,核点无误后,乙方按规定通知甲方及时记账备存。

4.货物入库前,乙方负责卸车,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会同有关部门作出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甲方与有关部门处理。

5.凡是货物出库一律凭甲方规定的凭证办法发货,否则不予办理。

6.货物进、出库过程中,如发生差错、事故,应由责任方负责。如因乙方保管不妥,或装卸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需要发往外埠的货物,甲方应在铁路规定的时间内,向铁路部门申请车皮计划,然后通知乙方向发站办理请车,并及时办理整车发货事宜,有关铁路运杂费用暂由乙方垫付,然后再向甲方结算。

8.凡整车到达乙方专用线装卸(包括上下盘站作业)进库费每吨收元,出库费每吨收元(如火车发货仍按元)。为便于结算应在入库时一次收清,出库不另收费。

9.凡甲方在乙方专用线上卸车后,组织直发货物,进出库每吨各收元,直发货物各项手续均由甲方办理,乙方只负责装卸劳务。有关数量、质量、外观由收货人负责。

10.凡汽车到达货物进、出库每吨收元(入库前如同第4条办理)。

11.凡整车到达专用线的重载车辆,每车皮吨按一元计收过轨费,取送调车费每节元,由乙方垫付,月底向甲方结算。(乙方结算时应将发站、车号、吨位抄写一份送甲方核对)。

12.甲方如需乙方汽车运输及装卸货物时,其费用标准按市运输公司规定计算。

13.甲方需乙方在库内提供劳务时,所需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乙方提供劳力工,每工日按元计算。(不足4小时按半工日,超过4小时按一工日)。

14.为确保库存账物相符,每月末双方对账一次,如发现库存不符合应及时查清,以免影响正常收发、储备。

15.乙方在每月末提出各项费用结算清单,向甲方开户行托收结算。

16.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本协议继续生效,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安排调整仓库。终止协议时,双方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密切协作,争取尽快出库,最迟在三个月出清。

17.本协议自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18.本协议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份。

甲方负责人:

地址:

单位盖章:

开户行及账号:

电话:

乙方负责人:

地址:

单位盖章:

开户行及账号:

电话:

北京市仓储合同篇十二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保管方和存货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编号。

包装。

货物名称。

数量。

品种规格。

质量。

第二条货物包装。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保管方法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保管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条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北京市仓储合同篇十三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存货人和保管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1.货物品名: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

6.件数:_______________。

7.标记: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仓储费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保管人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他约定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存货人的责任

(1)由于存货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人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___%(或___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人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人偿付违约金___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物品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人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5)存货人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人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人代运的货物,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他约定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储存期间

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九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___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存货人(章):

保管人(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北京市仓储合同篇十四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业务合作范围。

本合同合作内容是乙方为甲方提供物流仓储服务。甲方将其货物委托给乙方管理和操作;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为本业务服务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本业务内容如下:。

1、甲方租用乙方提供的仓库;。

2、仓储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出入库及仓储日常管理,日常盘点等服务;。

3、单据及数据服务: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仓储管理报表,并妥善保留业务单据;。

4、仓储增值服务:当甲方需要乙方提供除仓储管理之外的增值服务,如:打码、更换包装、二次包装、销毁等服务时,应在合理时间内提前告知乙方,并在双方对服务标准及价格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由乙方提供上述服务。

第二条甲、乙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权力能力及主体资格;。

2)甲方保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合法经营;。

3)甲方应遵守乙方执行仓储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

5)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各项费用;。

2、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权利能力和主体资格;。

2)乙方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合法经营:。

3)乙方负责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货物存储标准对货物进行保管。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可代甲方为其存储在乙方仓库内的货物购买保险,相关费用由方承担。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委托货物的货损,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货值表进行相应赔偿,但最高赔偿数额不超过甲方产品的销售价格。

5)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甲方货物遭受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三条服务费用及标准。

1、本业务的具体费用标准详见《物流服务收费标准》。

2本业务费用决定的前提条件。

1)本业务相关的报价(以下称“本报价”表示的前提条件是仓配物流收费标准中指定的服务内容,如果超出指定的服务内容之外,报价另行商定。

2)甲方在本报价的货品因特殊要求而另需增加设备时,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2、结算方式:。

3、付款方式:甲方以银行转帐形式汇至乙方指定的以下帐户。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协议有效期及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时,对方可立即停止履行本协议,在甲、乙任何一方未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如合同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个月未书面通知对方对方本合同结束后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延续_____年,以此类推。体本合周之终止并不影响本合同协议项下未完成之结算或任何一方付教义务以及其他在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保密条款中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所了解的对方企业信息即使本合同终止后,在事先没有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六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如双方协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对本合同任何变更、补充均须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确认。

3、本合同_____式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仓储合同篇十五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2、出租库房坐落地址:上海浦东外高桥港城路20xx号a库4号门。

3、储存商品名称:详见进仓通知。

4、租赁期限:租期为此合同生效日至20_年7月10日止。

5、租金及交付方式。

1)、租金以每次进仓货量为准,每立方米每天11.5元,每月租金按月实际天数计算[1]。

2)、租金按月收取,每月的25日前一次付清当月租金。

7、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安防范的大环境(防火、防盗、防鼠、防雨、防洪、社会治安等)。如遇火灾、偷盗、损坏等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依据损失情况进行赔偿。甲方派看守人员,保留库房院落大门钥匙。

2)、甲方负责对仓库的监护,并负责库房、地面、门窗等库房设施的维护、维修。

3)、甲方负责提供所需水源、电源、照明设施等库房设施。

4)、甲方负责按照乙方的要求对仓库进行定期的排风。

5)、甲方所提供的仓库应符合如下条件:温度:常温库,相对湿度:40~75%。

6)、在乙方提取货物时,甲方必须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经乙方签字确认放行。

8、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仓库。

2)、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

3)、乙方负责设备的运输和码放,提取货物时,需提前一周与甲方联系。

4)、乙方按时支付仓库租金。

5)、协议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想继续承租,在同等条件下必须先租赁给甲方。

9、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直接影响货物的储存安全,甲方应及时将事故情况通知乙方,并在2天内提供事故详情,依据对乙方设备影响的程度,双方协商合理解决。

10、签字。

1)、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生效。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3)、本协议从甲、乙双方鉴订之日起生效。如协商期限未满,双方无终止协议的意向,则本协议自动延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仓储合同篇十六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仓储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存货人:__________(甲方)

仓管人:________(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此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仓库租金计算

确定乙方提供仓库__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__元整。

2.货物进出库手续及验收

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害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者仓单持有人。

(4)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5)储存期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管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仓储物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仓管人不承担责任。

(6)其他。

4.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正本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_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_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单位盖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关于仓储合同4

存货人: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人和保管人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1.货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件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标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 仓储费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保管人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元。

(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支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他约定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存货人的'责任

(1)由于存货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人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或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人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人偿付违约金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物品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人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5)存货人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含用户)的原因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人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人代运的货物,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他约定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储存期间

从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九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_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存货人(章) 保管人(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北京市仓储合同篇十七

第一条 仓储物

第二条 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_________。

第三条 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

第四条 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

第五条 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_________。

第六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第七条 储存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八条 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九条 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条 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_________;保险金额:_________;保险期限:_________;保险人名称:_________。

第十一条 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_________。

第十二条 仓储费(大写):_________。

第十三条 仓储费结算方式与时间:_________。

第十四条 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存货人(盖章):_________保管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银行帐户号:_________银行帐户号: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北京市仓储合同篇十八

存货人:______(甲方)。

仓管人:______(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此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仓库租金计算。

确定乙方提供仓库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

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元整。

2.货物进出库手续及验收。

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

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发生,

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害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者仓单持有。

人。

(4)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5)储存期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管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仓储物包装。

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仓管人不承担责任。

(6)其他。

4.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未尽事宜。

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______份(正本______份,副本______份。

)甲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开户行及帐号: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单位盖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仓储合同篇十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人和保管人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1、货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件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标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仓储费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保管人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元。

(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支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他约定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存货人的责任。

(1)由于存货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人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或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人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人偿付违约金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物品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人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5)存货人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含用户)的原因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人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人代运的货物,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他约定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储存期间。

从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九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_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存货人(章):_____________保管人(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北京市仓储合同篇二十

仓管人(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此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仓库租金计算。

确定乙方提供仓库_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_元整。

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害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者仓单持有人。

(4)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5)储存期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管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仓储物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仓管人不承担责任。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______份(正本______份,副本______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北京市仓储合同篇二十一

甲方(存货方):

乙方(保管方):

根据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将货物存放于乙方仓储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货物包装:

6、乙方对仓储物有其他特殊要求:

7、甲方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乙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甲方的存储要求。

仓储地址位于:

货物仓储地需满足的条件为:,甲方将货物存放于乙方仓库,视为乙方的仓储条件已满足甲方需要的全部仓储条件。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日

2、甲方要提前提取仓储物的,应当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双方对仓储费进行结算无异议后,方可提前提取货物。

1、仓储费用计算标准为( )

2、支付方式:( )

1、甲方交由乙方仓储保管的货物,应当提交货物有关的凭证,确保货物不存在权属争议。

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对甲方交付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乙方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对仓储物进行验收,决定仓储入库的,应向甲方给付仓单,仓单作为甲方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的凭证。

4、甲方要变更仓单持有人或提货人的,应当由甲乙双方盖章确认后,变更方可生效。

5、仓单应当经乙方盖章,仓单内容为:

(1)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

(2)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

(3)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

(4)储存场所:( )

(5)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

(6)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

1、甲方有权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入库检查,乙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合。

2、甲方应当确保交由乙方仓储的货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如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应当妥善保管仓单,并承担因仓单保管不善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责任。

4、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仓储费及因仓储产生的其他费用。

1、乙方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处理,如因甲方自身处理不及时导致货物损坏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储存期间届满,甲方未在存储期间届满时提货的,乙方有权加收甲方的仓储费,加收仓储费的标准由乙方自行确定。

3、因仓储物的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及甲方原因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甲方仓储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本合同中注明,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乙方通知后,甲方不及时处理,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甲方负责。

4、乙方已通知出库或仓储期已到,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甲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元/天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由于出库凭证、仓单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5、甲方逾期支付仓储费及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金额10%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通知到达甲方时解除。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5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相关政府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挂:

乙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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