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热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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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热门18篇)
时间:2023-11-13 17:19:14     小编:雁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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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篇一

招商引资是经济工作的重要主题。今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国内经济不断发展,步入结构优化的轨道。在经济新常态下,招商引资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通过招商引资工作,经济内生性和外生性增长共生共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不断形成新的增长点,进一步推动产业发展,振兴实体经济。

招商引资更是杭州市当下要打好的六场硬仗之一,是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城市经济综合实力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共享发展的后备保障。

日前,根据浙编办函〔2017〕88号精神,曾经作为杭州市招商引资的职能部门——杭州市人民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正式更名为杭州市投资促进局,机构的编制体制和工作职能均有了较大调整。站在新起点,承担新使命,杭州市投资促进局的新举措蓄势待发。

回望过去量质齐升五年引进内资超5000亿。

杭州市投资促进局前身——杭州市经合办,一直是杭州市经济建设尤其是增量经济发展中的一支中坚力量。

回望过去5年,在扩大国内经济合作、加快浙商回归工作的引领下,杭州市经合办实实在在做好服务,一个个投资大、质量高的回归项目加速落地,为经济发展输入不竭动力,助推传统动能改造提升,加速新动能生成壮大。

2012年~2016年,全市共引进内资项目到位资金5339.7亿元,年均增长14.2%,三产结构从2012年的0.24∶23.71∶76.05提升至2016年的0.88∶17.21∶81.91,引进研发类企业(机构)逾千家;实际利用外资308.9322亿美元;浙商回归到位资金2789.65亿元。

纵观杭州招商引资发展历程,先后经历了以招商引资完成资本积累和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以招商选资促进杭州产业转型发展,目前已进入以招商引智提升杭州投资环境综合比较优势的新阶段。

近年来,杭州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把区域发展和竞争聚焦到招商引资上,放在了对外开放水平的对标上,招商引资工作成果颇丰。但是,对照当前杭州发展的新形势以及杭州市招商引资体制改革的新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由此,围绕产业招商,为投资者带来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以提供社会专业服务为核心任务的杭州市投资促进局应运而生。

新设机构八大变化承载新使命新担当。

与原杭州市经合办承担的职能相比,杭州市投资促进局的职能有八处明显变化。

第一,责任更加重大。杭州市投资促进局,是处在“后峰会、前亚运”的重大机遇期,是在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杭州深化体制改革和“大湾区”“大花园”“大都市区”等重大战略部署下,以及招商引资面临着宏观经济形势下行等诸多挑战的背景下成立的,肩负着向世界展示杭州方案、杭州机遇,推进杭州经济新空间、产业新结构、发展新动能等新使命、新担当。

第二,职责更加集中。将原有的杭州都市圈建设、接轨上海、“双对口”和山海协作工程等职责划出,增加了外商投资企业的相关行政审批和管理工作,确立以统筹全市“1+6”产业体系招商引资(内、外资)为中心的投资促进职责。

第三,内涵更加扩大。从侧重于区域外投资的引进,向促进投资转变,并且不仅包括区域外(包括外资)的投资,还包括区域内投资企业的再投资,即增量经济和存量经济发展并重。

第四,统筹作用更加突出。树立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一盘棋”观念,努力形成全市统一的大招商格局。重点是统筹做好全市内外资招商,包括统筹产业招商资源、统筹重大产业项目、统筹招商扶持政策、统筹招商推广活动、统筹招商考核激励、统筹招商队伍建设等。

第五,“服务”属性更加凸显。以往的优惠政策正在普及化,作用在弱化。现在的招商引资主要靠良好的市场经济规则等综合比较优势。杭州市投资促进局将着力为投资者提供完整、及时、准确、到位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专业服务,且服务范围涵盖杭州投资环境营销、投资项目引进、项目投资推进、投资项目发展等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

第六,参谋地位更加强化。更加注重对重点、新兴和未来产业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划的研究和拟制,及其研究结果的反馈,以推动政府改进和完善投资政策。

第七,评价体系更加完善。通过制定和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奖励办法,引导全市开展投资促进战略合作和科学、精准招商,促进杭州产业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优化。

未来,杭州市投资促进局将按照人才先行、机制支撑、创新模式、强化服务、考核引导、构建体系的总体工作思路,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市招商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推进杭州发展新空间、产业新结构、发展新动能、招商新机制体系的构建。

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构建“全市一盘棋”的招商引资大格局。一直以来,杭州市的内、外资招商分属不同职能部门,重在发挥各主体自身优势,但是这种模式在招商项目、招商活动、招商宣传上难以形成统筹,“重自身、轻整体,重眼前、轻长远”等弊端逐渐显现。同时以块状招商为主,招商资源、政策都集中在区、县(市)和开发区,市级职能部门统筹力较弱,对重大招商项目的选址、招商资源整合等缺乏有效的调控手段。

将来,在发挥区、县及产业平台主力军作用的基础上,杭州市投资促进局构建市投资促进领导小组、产业招商组、项目引进专项组“三位一体”的统筹协调大格局。全面形成以产业项目招引为核心、要素统筹体系为支撑、工作保障体系为基础的工作机制,确保完成“十三五”规划既定目标任务。

推进产业招商,加强大项目招引。杭州投资促进局将落实“1+6”产业体系招商引资工作,围绕主导优势产业抓招引,特别是聚焦信息经济、文化创意、金融服务、旅游休闲、健康时尚等主导产业,进一步形成集聚集群效应;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抓招引,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汽车及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与新材料等领域,以及人工智能、量子通信、增材制造、虚拟现实、区块链、商用航天等未来产业;围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抓招引,继续发挥杭州民营经济较强的优势,用好“以民引外”办法,加快改造提升量大面广的传统产业。

深化产业链招商,是杭州招商工作的一大特色,也是进一步深化发展方向。从龙头企业拉动,到配套企业跟进,推动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工作,最后促使产业集群发展,提升整体产业水平。

以大江东招商引资为例,目前大江东除了有福特、广汽、吉利等一批汽车整车制造生产企业,也有美国江申、加拿大麦格纳、法国弗吉亚等一批知名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和以中科领航为代表的汽车电子芯片研发企业,已基本形成了汽车整车生产、汽车研发以及零部件配套联合发展相对完整的汽车产业链格局。

紧紧围绕“一区一主业”做好平台建设。按照产业招商、平台招商、精准招商,通过对全市“一区一主业”的平台梳理,统筹优化产业招商空间布局,明确产业招引重点方向,推进主导产业平台差异化、特色化、集聚化发展。帮助各大平台招引战略性、引领性的大项目,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

今年8月杭州市投资促进局领导带领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就落实市委“一区一主业”、完善招商引资机制等精神,赴江干、上城、西湖、下城、富阳等城区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考察了各地的产业集聚园区,详细听取产业集聚情况、一区一主业设想、取消街道招商引资考核等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与各区相关领导和招商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探讨。

强化招才引智,“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杭州市投资促进局将更加注重发挥海外华人社团在招才引智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招商优惠政策和人才政策的叠加优势,加大高端紧缺人才和一流科研院所、研发机构等的引进,着重引进“人才+资本”“技术+资本”项目。

今年7月,由杭州市投资促进局领导带队的调研组一行来到了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新加坡科技园,调研组走访了奥克兰大学中国创新研究院。奥克兰大学中国创新研究院于今年5月18日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园,这是全球知名高校奥克兰大学在中国落地的第一家研究院,同时也成为其在中国的总部。

杭州市投资促进局将注重推进高端平台建设、顶尖人才引育等重点工作,加快招才引智,招引集聚一批带技术、带项目、带团队的高科技企业,促进项目转化落地。

此外,杭州市投资促进局还将“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全年计划到国内外十多个大中城市宣传推介杭州投资环境,上半年,已组织相关区县(市)和产业赴西安、上海、大连等城市宣传推介。还联络、邀请外地企业家到杭州投资考察,通过互访交流,进一步加强杭州与外地经贸合作,谋求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强化招商保障,努力打造一支新时代的招商铁军。杭州市投资促进局将自觉按照“专业人做专业事”的要求,自觉补足短板,扎实锤炼队伍,努力打造一支熟悉产业、精通招商、专业过硬的技术型招商新铁军;一支敢于担当、专心事业、作风优良的实干型招商新铁军;一支勇于改革、富有闯劲、专注开拓的创新型招商新铁军,做勇立潮头的排头兵,为建立与城市国际化战略实施和世界名城建设相适应的招商引资体制机制,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杭州经济而不懈奋斗。

水利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篇二

20**年以来,我镇的水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镇人大主席团和全体代表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我镇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为已任,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全镇水务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连续三年获县水务工作先进单位。

(一)整合各类资金,改善水利基础建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

1、病险水库除险:

近几年来,镇政府投入大量资金改造完善水利基础建设。

(二)型以上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2、小农水项目建设:

8.9余万元对东风渠道等大型灌区进行清淤。

3、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20**年至2007年,先后投入67余万元,解决了何家圳、陇田、乌石、河下等村2400余人饮水困难问题。

4、积极引导成立各类用水协会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全镇共成立用水协会33个,通过他们自我管理、民主管理、自负盈亏。各协会通过一事一议和山塘的租金,近三年来累计投入300余万元,义务投工投劳3000余人次,维修改造山塘87座,水圳、水渠18000余米,进一步完善了农田水利基础建设。

(二)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每年年初都及时调整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并制定防汛抗旱预案,落实人员和物资,以平稳渡过汛期和旱期。20**年4月份特大汛期平稳渡过,2007年50年不遇的干旱,镇村两级投入抗旱资金300多万元,购买了大量水泵、抽水机等抗旱设施,实现大旱之年不减产,组织了4000余人投入抗冻救灾,使重点水利设施尽可能不受损,对受灾的水利设施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并未影响春耕生产。

(三)严格水政执法。

以水行政执法、行政许可为重点,全面实施行政许可制度,加大河道巡查力度,积极配合上级水行政执法部门查处。水事违法违章行为,20**年以来查处非法开采和盗采砂石等违法违章群众举报、信访12件次。

(四)提高全民节水保水意识。

机通过横幅、标语、口号、墙报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几年来发放宣传资料上万份。

二、基本情况。

(二)型以上水库10座,其中小。

(一)型2座,小。

(二)型8座,300亩以上灌区、堤坝86处,干渠道总长124980米,支渠道总长约40公里。机泵站21个,有大小山塘584座。

三、水利现状和问题。

我镇是一个农业大镇,渠道多,山塘水库多,堤坝泵站也多,用水时间较其他乡镇多,除水稻还有蔬菜、冬季作物,一年运行时间不少于9个月。

放水外,其余东风渠道、连陂渠道、座陂渠道和其它干渠、分干渠、支渠都是严重损坏和淤积。每年都得花几十万元清淤和维修方能畅通,涉及全镇灌溉面积80%以上。另外,田间灌溉渠道毁坏淤积的情况也非常严重,普遍存在断面不规则,杂草丛生,渠底淤积,人为损坏等情况,灌排水十分困难,有的根本灌不进去,排不出来。

三、四十年,加上养护成本高,设备普遍存在锈蚀、老化的问题。有的机泵站房屋破损、残缺不全,有的变压器、电动机零部件损坏,有的线路老化,无法正常运行。

(一)型水库2座,小。

(二)型水库8座。还有小。

(二)型以上4座水库未除险,山塘90%以上存在病险。主要存在溢洪道断面开挖未达到设计标准,有些水库在修建溢洪道时,遇到地质坚硬难以挖掘时就放弃挖掘,使溢洪道宽度和深度均未达到要求,当洪水来临时,溢洪道排洪不及,造成库内水位猛涨,甚至漫过堤顶。

4、安全饮水工程标准低,饮水困难。2005年统计,全镇存在饮水困难的群众有11411人。20**年至2007年,解决了何家圳、陇田、乌石、河下等村部分人的安全饮水。还有大部分群众不能喝上干净水,生产生活用水达不到水质合格标准。

5、用水协会组织已成立,但管理人员工资难以保证,积极性不高。

四、对策和建议。

田水利建设发展相对滞后,但很难满足农业和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投入是水利建设的前提和保障。在新的形势下,农田水利建设面临着新的挑战,必须首先从投入机制入手,逐步从依赖国家财政负担的单一投入向多元化、多渠道、多途径、多层次方面转化,积极应对农村税费改革和取消“两工”后投入上的新变化。根据近几年来农田水利建设的实践,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健全投融资渠道,保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需要。

1、国家投资建水利。近年来,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国家投资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重点加大了对大型水利工程的资金扶持力度。建议水管部门在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时,着重倾斜对我镇骨干工程实施改造和配套。如还有四个病险水库和四条主干渠、二个蔬菜基地内的排灌设施,建议水务部门对项目建设和规划、设计、实施各个可不节都必须管理好,监督好,不留死角。确保建一处、成一处、见效一处,象东风水库。

2、“一事一议”建水利。对支渠以下田间工程,坚持“谁受益、谁投资、谁管理”的指导原则,利用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充分发挥用水协会作用以农民用水者和群众为投入主体,积极倡导农民自发自愿投资投劳,自力更生改善村组的田间工程条件。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农民单独或联合投资维护水利、建设水利。但水利部门对运行较好的用水协会每年给予相应补助,以保障正常运转。

3、产权改革建水利。支渠以下田间工程面广量大,可以采。

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等多种改革途径,将小型水利和田间工程的管理、维修、养护责任与工程的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落实到用水者协会或农民用水户个人,从而明晰工程所有权、转让使用权、落实管理权、搞活经营权,从根本上解决支渠以下田间工程的投入和长期养护问题。

水利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篇三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我科对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实地察看了多个卫生院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等情况,听取了相关单位和科室关于我市医药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就有关我市医药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进行了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医药卫生事业关系千家万户幸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关系全市人民健康。为加强对医改工作的领导,我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医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医改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并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为医改工作的推进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我市结合医药卫生工作实际,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大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深入开展卫技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着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切实惠利群众、改善民生,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使群众看病有保障。

童参保xx人,参保率xx%。201年新农合参保?人,参保率为xx%,基金筹资总额xx元。

2、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不断完善提高最高支付限额、降低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自理比例、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等待期、取消特殊病种门诊起付标准、建立门诊统筹等5个方面的内容。职工医保报销比例稳定在80%以上。对特殊病种实行全年计算一次起报线、多次费用连续计算,累加报销的政策。

(二)大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使群众平时少生病。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扎实推进。一是领导重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在省卫生厅确定我市为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试点市县后,卫生局召开专门会议,明确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基妇科具体负责,建立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人。分工协作,有机结合,共同做好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和管理工作。自工作开展以来,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包到乡镇,定期督查工作情况,及时解决村所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各乡镇定期汇报工作进展。二是组织有序,方法灵活,要求统一,保障到位。

再由卫生院人员审核录入档案的方法;有的卫生院组织工作人员包片包村完成建档;有的卫生院发挥职工群众基础好的优势开展建档工作;3、统一安排,统一要求,保障到位。统一印制了居民健康纸质档案、设置了档案室,配备了电脑和档案柜、档案盒。统一制定管理制度、确定建档对象、建档流程等。各乡镇卫生院安排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档案管理,按照面积15平方米以上、符合十防(即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泄密)要求的房间存放档案。预拨工作经费,加快软件系统建设,提高工作积极性。三是加强考核督导,严格奖惩。建立了与完成工作任务相结合的项目实施绩效考核制度,坚持定期深入基层督导检查,按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补助标准》,根据各单位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核拨资金,有力促进了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

以居民健康档案建立为载体,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截止20xx年5月完成纸质健康档案332681份,建立电子健康档案328190份,建档率达82.5%,完成焦作市下达的建档任务。同时将27463名老年人、20850名高血压、6366名糖尿病、301名重症精神病人纳入规范化管理。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得到较好保障。20xx年拨入中央和省市级资金452.55万元;20xx年拨入资金658.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409.2万元,省补助资金136.4万元,市级补助资金46万元,县级补助资金67万元。两年合计拨入资金1111.15万元。20xx年共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555.47万元,余额555.68万元。20xx年上级拨入资金508.47万元,已拨付605.68万元。累计账面余额为458.47万元。

(四)加紧进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准备工作,使群众看病少花钱。

xx市由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有12家乡镇卫生院。按照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要求,以建立新的运行机制为切入点,全面启动乡镇卫生院综合改革,积极探索“三定三建立”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新模式。“三定”即定编制、定岗位、定人员;“三建立”即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新机制,财政保障新机制,管理与绩效考核新机制。

(一)坚持合理、公开、公平,做好“三定”工作。

一是实事求是,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按照省里规定,我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编制进行初步核定上报,省里核准编制370名,原有编制435个,实际超编65名。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对超编人员进行合理分流。目前,在编在岗330人,在编不在岗90人,在岗人员需补充40人,需分流50人,现已分流13人,另外的37人已计划分流到乡村一体化管理机构及村卫生室。二是科学统筹,设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按照“因事设岗、按需设岗”的原则,科学设置工作岗位370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占总数的80%以上;工勤和管理岗位占总数的20%以下。目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岗位设置工作已经完成。三是人尽其才,做好人员竞聘定岗与工作。采取民主评议与推荐、竞聘演讲、组织考核等方式,公开选聘12家卫生院院长;严格按照制定的岗位,坚持“人尽其才、择优选用”原则,公开竞聘岗位所需人员。目前,12家卫生院人员竞聘上岗工作已全面开展,7月份完成。

(二)坚持公益性,积极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是建立新的药品管理机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xx从去年3月1日起,在12家乡镇卫生院开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一年多来,基本药物配送与供应渠道健全畅通,运行规范平稳,效果明显,卫生院呈现出“两降”即药品价格下降、门诊均次费用下降,“两增”即门诊量增加、医务人员工作量增加两大特点,在降低药品费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方面,受到群众好评。截止20xx年5月底,我市共采购基本药物1583万元。另外,从今年3月份开始,我市扩大基本药物覆盖范围,在6家市级公立医院和5家民营医院推行了基本药物制度。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购销秩序更加规范,药品使用更加合理,群众受益更加明显。我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荣获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先进单位。20xx年共拨入基本药物补助资金463万元,下拨107万元;20xx年共拨入基本药物补助资金107万元,下拨264万元,累计账面余额199万元。

1、市级财政压力巨大。深化医改的工作任务能否成功,关键在于医改资金的投入。市级医院整合、搬迁、重建等需要资金投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软硬件建设需要资金投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物零差价需要财政补贴,卫生负债化解也需要资金,特别是绩效工资的实施将是更大的投入。医改是硬性任务,势在必行,必须做好,因此财政在投入上必须做到三个确保:确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确保医务人员的队伍稳定。

水利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篇四

(一)乡镇水利站(员)的基本情况。

**市所辖三县一区75个镇11个乡(林场),共设有75个水利管理单位,从业人数211人。谯城区设立乡镇水利服务站22个(不含3个办事处水利服务站),在岗职工总数44人(35岁以下2人;35至45岁29人;46岁至56岁11人),其中工人16人。56岁以上2人。共有专业技术人员27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12人;初级职称14人;涡阳县设立12个镇(场)水利管理中心站和13个水利管理站,水利管理中心站隶属于县水务局,水利管理站隶属于水利管理中心站。12个水利管理中心站,共核定编制36名,每个中心站均核定编制3名,从县农委农业综合服务站人员中划入水务局管理36人(其中原从事水利工作人员26人,从事其他农业综合服务人员10人)。36人中专业技术人员23人(其中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19人),管理人员1人,工勤技能人员12人(其中高级工6人,中级工3人,初级工3人);按年龄情况划分:35岁以下4人,36-45岁25人,46岁以上4人;蒙城县成立18个水利工程管理站(城关镇除外),现有人员共计55人,其中水利技术人员33人,水利协管员22人。各乡镇人员在2-4人不等(城关镇派驻1人)。乡镇水利技术员从现有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中抽调,并在乡镇之间进行了调整;各水利站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由县财政统一拨付。目前,水利站与农业综合站的分离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33名水利技术人员中,年龄结构:35岁以下1人,36-45岁28人,46-54岁3人,55岁以上1人;学历结构:中技1人,中专1人,大专24人,本科(大学)7人;职称结构:初级10人,中级16人。22个水利协管员从2016年乡镇机构综合改革下岗分流人员中招聘。2016年7月份由县政办、人社局、政法委等单位统一进行招聘考试,8月份由县水务局和水利协管员签订聘用协议,期限为三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按规定程序续聘,其人员经费由县财政承担;利辛县共设有10个水利中心站,全部由乡镇政府和水务局双重管理,总编制人数40人,在岗人数38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2人、占%,大专学历22人、占%,中专及高中以下学历14人、占36。8%。50岁以上8人,占21%,40-49岁18人、占%,40岁以下12人,占%。高级职称2人、占%,中级职称13人、占%,初级职称7人、占%,高级工14人、占%。

(二)乡镇水利服务站(员)履行职责情况。

1、防汛抗旱:水利中心站在乡镇政府组织防汛抗旱中发挥了参谋和助手作用,水利中心站处于防汛抗旱最前沿,基层水利员长期工作在基层。他们最熟悉当地的水情,最了解当地水利工程的状况,积累了丰富的抗灾除险经验,大部分人员具备水利专业技术。为当地党委、政府和水务局做好水利工程除险加固、运行调度、制定应急预案,指挥防汛抢险当好参谋,是防汛抗旱斗争的中坚力量。

2、水利工程管理:水利中心站在农村水利工程规划实施、建设与管理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广大基层水利员立足于水利,扎根于农村,工作在一线,战斗在一线,直接与农民打交道,担负着本区域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与组织施工、小型水利工程和设备管护及防汛抗旱工作,与"三农"的关系密不可分,其作用明显。

3、水资源管理:积极贯彻宣传《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国家有关涉水法律、法规,向群众宣传讲解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重要性。

4、水行政执法:协助县水务部门调查处理所在乡镇水事纠纷和案件,配好做好执法协管。

5、农村饮水:水利中心站发挥了承担农村安全饮水建设重要保障作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重大民生工程之一,乡镇水利中心站在农村安全饮水的规划、建设、管理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工程建设前帮助业主单位协调解决工程用地问题,建设中能够积极加强宣传,为施工单位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并积极配合县场管理机构督促工程建设进度和监督工程质量。

3/9。

7、承办本级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水利中心站管理体制情况。

目前乡镇全部设立水利服务站,并落实村级水管员。管理体系日趋完善。部分县区水利站开展各项工作仍以服从乡镇政府安排为主,县水务局只是负责业务指导。

(四)乡镇水利服务站经费来源情况。

三县一区乡镇水利中心站均属全额事业管理单位,均由财政全额拨款。日常公务经费无其他来源。

(五)水利中心站日常办公情况。

谯城区所有乡镇水利服务站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业务工作能够顺利开展。能结合上级要求和当地实际编制乡镇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措施。进行引导落实农田水利建设,解决村级提出的各类水利技术问题,以示范片农户为依托,积极开展水利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

利辛县10个乡镇水利中心站基本无独立的办公场所,无办公设备。因没有必需的办公设备(如电脑等),无法正常开展水利工作。

涡阳县新设立的12个水利管理站中,6个站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工作人员能正常开展工作,已在今年的防汛抗旱、水利工程管理、工程组织实施等方面发挥重要的基础职能。涡阳县乡镇水利站虽然成立了,但没有办公场所,人员编制不够,工作经费不足,无相应的技术设备,并且多数人员忙于乡镇的其它繁琐事务中(如计划生育等),直接影响水利站的日常工作开展和水利职能的实现。

(六)水利中心站人员管理情况。

乡镇水利服务站人员的录用、考核、奖惩和职务升迁等情况严格按照县、区组织部门和县、区人社部门的有关政策办理。乡镇水中心利站人员由水务局和所在乡镇政府进行双重管理,但水利员业务开展在乡镇,所以工作属于乡镇直接管理。

(七)乡镇水利服务站业务培训情况。

5/9。

(八)乡镇水利服务站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情况。

乡镇水利服务站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全部纳入县、区财政预算,由县、区财政统一打卡发放。工资收入水平与其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基本持平。职工已缴纳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九)乡镇水利服务站组建工会情况。

由于乡镇水利服务站成立不久,各项工作都在逐步完善之中,工会组建已经纳入需要解决的重要事项之内,目前正在做工会组建前的筹备工作。

(一)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由于水利中心站在行政上受当地乡镇政府领导,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只是在技术上作业务指导,导致管理体制不顺,主要表现以下几点:一是部分乡镇水利中心站有名无实,主要工作是从事乡镇的其他工作,而专门从事水利工作很少,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削弱了服务功能。二是多年来乡镇水利中心站承担了大量的基层水利建设任务,如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水资源开发保护等,这些工作大多具有很强的公益性,目前对乡镇水利站的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不能进行明确界定并采取相应的财政政策或市场机制,以致长期以来职能混杂,难以建立合理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三是由于水利中心站工作人员的工作由乡镇政府安排,其工作重心在乡镇政府的中心工作上,职工的福利待遇没有得以体现和提高,这就大大降低了职工的积极性,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就难以保质保量完成。

(二)人员结构不合理,技术力量薄弱。乡镇水利中心站一般只有3-4人,由于每个水利中心站负责1-2个乡镇的水利工作,平均每个乡镇只有1-2人,导致了专业技术人员不足,一些县区年龄结构不合理,年轻力量较弱,工作积极性不高,水利站人员少,水利专业人员更少,不能满足当前水利建设大发展任务的需要,更难以满足水利工程量多面广的管理任务,工程建后管理存在着严重脱节现象。由于工程多处于偏远地带,交通不便,水利站交通工具没有配备,在日常监管上很是乏力。水利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在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如没有县水务局的支持则无法开展;同时无法在险情发生之初开展抢险技术指导。

(三)办公条件条件差。水利管理中心站建设存在着资金无着落、无经费来源的问题,办公经费、维修经费等未有正常拨付渠道,其中利辛县10个乡镇水利中心站均无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基本办公设备,导致县里布置的水利工作难于按时按质完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水利工作的开展。

三、

有关建议。

7/9和新要求,稳定基层水利队伍,加快乡镇水利中心站的建设与发展势在必行,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乡镇水利服务站人员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基层水利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提升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扩招水利技术人员,适当增加人员编制,采取录用大中专毕业生、招聘社会闲散水利技术人员等多种方式集聚水利人才。努力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水利管理意识和技术素质的水利干部队伍。

(二)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在界定职能、定岗定编的基础上,将乡镇水利服务站事业经费纳入县(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经费按同级事业单位的标准由县(区)级财政予以拨付,保障乡镇水利服务站的正常运转。

(三)加强基层办公管理设施建设。加大对乡镇水利服务站的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设备的政策性补助,逐步加强乡镇水利服务站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

(四)理顺管理体制。将乡镇水利中心站的主管权交给水务部门,必须进一步明确乡镇水利中心站是县区水务部门的派出机构,便于统一管理、调度,进行优化配置。2016年各县区设立了村级水管员,建议由乡镇水利中心站组织指导开展村级水管员的日常工作。

应全面推进"条块管理,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将乡镇水利服务站作为县区水务局的派出机构,实现人、财、物的统一管理。

9/9。

水利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篇五

全乡人口共38324人,耕地49487亩。

二、水利现状及存在问题。

1、现状。

(1)机电井方面。

现有机井(用于浇灌,正常使用的)964眼,变压器350台,地埋管道8.5万米,地埋线22万米,浇灌面积为49400亩,井房263座。

(2)沟河坑塘方面。

马颊河流经贾枣格、黄营、裴营段,黄营北河东,取土,河堤危险。甲午支河流经雷家、南召市西,全长2200米运行正常。大屯沟流经裴营、夏固、大屯集、东徐家、西徐家、陶庄六个村,全长4800米,除裴营段畅通,其余大部分段已被占用堵塞。炉里沟流经大屯乡高枣格、东赵楼、炉里、贺庄,全长4687米,炉里、贺庄段平沟种植及庄基占压堵塞。老干沟流经南召市、北召市、刘庄、李纪庄,全长3800米,使用正常,基本畅通。古城沟流经陈纪庄、刘庄、北召市、雷家,全长4000米,使用正常,基本畅通。

(3)建筑物方面。

全乡共有桥61座,其中危桥需修理的37座。全乡共有涵洞73个,其中堵塞32个,损毁21个。全乡共有闸门2个,南召市闸门损毁,雷家闸正常使用。东赵楼堤灌站多年损毁报废。

2、存在的问题。

(1)机电井分布不匀。

西多东少,乡西贺庄、雷家、南召市、刘庄、贺庄,每井浇灌面积较少,乡东几个村井少,店上平均90多亩地一眼井,这样情况还有几个村。

(2)机井配套设施方面。

井房只能占到机井总数的20%左右。地埋线不够普及,变压器随用随安,浪费了大量劳动力。地埋管只有几个村,也是黄开或其他项目投资,到现在真正利用的'很少。

(3)沟河方面。

平均种植及庄基占压严重,如大屯沟几乎平沟了,缺乏治理。各村的坑塘几乎成了垃圾坑,大部分与沟河不通,起不到排泄功能,一旦有汛情,只能村庄泡在水中。各村排水沟不能开挖,排泄功能不好。

(4)建筑物方面。

沟河上的危桥多,虽然沟河阻塞,但是不方便生产生活。沟河堵塞严重,几乎都有堵塞,全部堵塞的占大多数。

三、涉农涉水项目。

1、新打机井300眼,分布到乡东、3、每个村通往沟河的排水沟挖通,全乡需新开1.54万米。

4、新建桥梁34座,分布在雷家、南北召市、陈纪庄、裴村、西徐家、炉里、店上、裴营。

5、新建涵洞20座,分布在贺庄、雷家、黄营、裴营。

6、裴营村东北新开河400米,从马颊河引水,便于灌溉。

7、设施农业园,黄营131亩铺设管道,贾枣格油桃150亩铺设管道,刘庄林下食用菌铺设喷灌,北召市马铃薯设施园163亩铺设管道。

8、三年内全乡安全饮水每个村送到。

水利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篇六

(一)规划调控引领城市科学发展。坚持以科学规划为发展,引领各项建设,提高规划管理质量和水平。编制了《xxxx县城市建设和小城镇发展“十三五”规划和xxxx县城乡建设“十三五”规划》、《xxxx县防洪排涝专项规划》、《胜利乡总体规划》;积极开展了“三规合一”及“多规融合”规划编制,组织交通、供电、供水等部门开展城市地下管网的普查工作,完成了各类产业专项规划8项,较好的指导了城乡各项建设。

(二)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2015年以来,我县以加快融入大银川发展为目标,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统领,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统筹城乡一体化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提升我县城镇化水平,着力建设四个xxxx,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为银川及全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了经验。三年来,城镇化建设累计投资150亿元,新增县城建成区面积为1.5平方公里,总面积达11.89平方公里,新增城镇人口1.5万人,达到10.3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3.1%。县城框架进一步拉大,规划控制区面积达到43.3平方公里,构建了“中心城区-副中心-建制镇-中心村”为重点的城镇体系格局。产业优势明显,生态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城镇各具特色,城乡统筹发展的新xxxx在黄河金岸崛起。

(三)城乡统筹发展显著提升。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完善功能、提升品位”的原则,三年来,实施城镇化重点项目32个,累计完成投资110亿元。其中2015年实施项目12个,总投资29亿元。累计建成并投入使用小城镇中心村14个,建设并交付使用安置房368.7万平方米 35821套。道路排水、供水、供气、通信网络实现全覆盖,主干林带、环村林带、生态水系、湖泊与小城镇中心村相得映彰。在新的规划指引下,闽宁镇作为移民样板镇的标杆更加突显。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开工建设125栋楼22.1万平米。市政道路工程主次干道完成6.49公里,绿化、亮化、排水、电力通信齐备,闽宁二中、二小、敬老院、医院及体现闽南风格的商业街区建设,使闽宁镇旅游小镇特色更加明显,以闽宁扶贫产业园为龙头,加快了闽宁小镇产业培育,完成了园区道路、给排水、电力设施改造建设。

(四)城镇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在市政基础工程建设方面,完成了xxxx县人民公园建设工程、宁丰街向北延伸至观平路段、宁丰街向南延伸段、红星路道路排水工程、王太路道路排水等共8.3公里道路排水工程。投资1.42亿元,完成小城镇、中心村道路排水11.8公里,天然气管道敷设26公里,自来水管道11.8公里,高低压线路4.2公里,通信网络实现全县100%全覆盖。在服务功能方面,以“五城同创”为抓手,坚持规划引领,启动三沙源四季乐园、杨和新村四期、杨和康城、永泰新天地、永泰府邸等标志性商业中心街区建设,启动了4万平方米xxxx县综合艺术文化中心的规划建设,城市服务功能大大提升。三年来,累计建成公租房2005套,使城市低收入家庭及创业人员住房得到保障。同时,实施了文萃苑、宁康家园、邮政局家属楼、团结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7万平米,老旧小区建筑节能、绿化、给排水、亮化、安保等服务功能整体提升。启动了县城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工程建设,城市整体形象不断提升。在城市管理方面,不断完善管理机制,结合“五城同创”活动,细化责任、任务到各部门,建立了日常督查考核机制,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五创”热潮。

(五)全力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进程。统筹考虑、统一规划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实现城乡交通全衔接、全沟通,体现城乡交通科学、协调发展,形成与产业布局和经济、人口分布相适应的道路交通体系。全年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16.5亿元,完成 17个公路、桥梁工程,新建、改扩建一级公路 36.4公里,桥梁9座,四级公路56.6公里;黄河大桥累计完成投资100186 万元,占总投资65%。黄河大桥连接线一级公路投资5.5亿元,已完成路基、桥涵工程,预计2016年6月全线完工。xxxx东线公路(望滨路至望洪)工程项目已完成90%路面工程。观平路至滨河大道连接线、永黄路至滨河大道连接线已完工。

(六)小城镇中心村综合配套服务协调发展。一是解决粮食的存储和农机具停放问题。在望洪镇建设xxxx粮食银行,解决粮食仓储、加工、物流、销售等问题。在李俊镇、望洪镇、胜利乡等中心村建成3家服务功能齐全的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全面提升我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二是依托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民生代办点),建设老年饭桌、文体活动室、农家书屋、电商服务室等“八室一中心”,开展面向群众的社会救助、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养老等服务项目。三是实现小城镇中心村的网格化管理。采用“一格多能、一格多员、一员多用”的新型管理模式,对网格内的人、地、物、事、组织的基础信息和社情民意、代办服务等事项,全部纳入网格化服务和管理工作范围。目前,宁化、靖益、八渠中心村等都已开展了网格化管理工作。

(七)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确保城镇化建设。一是积极联系区市部门,已落实到位项目资金31432.75万元,其中城镇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1080万元,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资金108万元,美丽小城镇及危房改造资金10244.75万元。二是为了更好的解决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和公共资产的有效管理问题,xxxx县欣荣城乡发展有限公司积极以棚户区改造工程为抓手,争取各类项目融资41亿元。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城镇化进程加快,但县城经济总量和规模依然较小,同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经济增长方式较粗放,产业升级发展任务重。尤其在小城镇中心村建成后,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城乡管理机制还不完善。一是个别小城镇中心村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只收费、不服务的现象仍然存在。物业服务准入机制不健全,物业服务质量不高,小城镇中心村物业社会化管理方面还需积极探索。二是小城镇中心村的.绿化及基础配套工程处于建设管理初期,镇村干部面对小城镇中心村绿化及基础设施工程及管护也仅处于摸索阶段,面临管理队伍和技术人员短缺等问题,小城镇中心村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尚待建立完善;三是农民群众的生活习惯还需逐步改变,随意倾倒垃圾、破坏小区绿化的现象普遍存在,民风和文明素养有待逐步提升。

(二)城乡公交体系不健全。一是全县公共公交体系不发达,交通网络不能覆盖到每个小城镇中心,没有通往各小城镇中心村的公交车辆,小城镇中心村建成后,人口更加集中,群众出行困难。二是县城公共交通不能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公交站点少、班次少,三轮电瓶车非法运营现象严重。

(三)产业配套还不完善。在各小城镇中心村周边发展有机水稻、设施农业带动了部分农民就业,但未形成完善的产业链,带动农民增收效果不强。土地流转后,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带动农民就业作用不大。服务产业发展滞后,配套的学校、医疗卫生、商网等设施相对滞后,建设的粮食银行、农机作业公司不能充分调动农户存放粮食、农机具的积极性。

(四)社保民生工作有待加强。一是入住小城镇中心村的年轻人参保的积极性不高。二是部分被征地农民有在企业工作的经历,根据区、市、县《实施意见》的规定,不能享受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缴费补贴这一优惠政策。三是开展普惠性健康体检积极性不高。对符合条件人员全县共筛选49235人,累计体检5697人,体检率仅为12%。四是接受技能培训的制约因素导致就业困难。一方面失地农民受文化程度、年龄等因素的影响,外出就业较困难。另一方面由于受到传统生活习惯和家中老人、子女需要照顾等因素的影响,中心村中大部分妇女无法长期外出务工。

三、2016年新型城镇化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

2016年,按照“做美城市、做强县城、做大集镇、做好社区、做优产业”的总体思路,坚定信心不动摇,提升城乡一体化规划、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产品和一体化服务能力,实现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深化发展为特征的城镇化目标。

(一)大力发展主导产业,带动城镇化发展。要坚持“一二三产业互动,城乡经济相融”的原则,促进城乡经济互补,缩小城乡差距,积极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互融互动的城乡一体化产业发展格局。

(二)加快小城镇中心村周边特色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商贸业、手工业、加工业、服务业、旅游等产业,在土地、创业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提高小城镇承载能力,加快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三)抓好城镇交通、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排污等基础配套,解决群众出行困难,加强“三车”治理,实现公交全覆盖。同时,办好医疗卫生、学校和幼儿园,提升城镇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

(四)改革体制机制,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保体系。全面放开中心建制镇落户限制,放宽落户条件,建立统筹城乡就业管理体系,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就业进行统筹安排规划。把工业、农业园区和民营企业、城镇公益性岗位做为劳动保障重点,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对农民工、失地农民在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保、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住房保障方面继续降低准入条件,保障房建设逐步向县城、望远城区及工业园区集中。

四、2016年目标任务

(一)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自治区规委办、自治区建设厅和银川市规划局的要求,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重点完成县城、望远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及城市防涝排水规划的修编,完成宁夏空港服务区及“三规合一”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做好以上项目区的控制性详规编制及相关产业规划。

(二)重点城乡建设项目

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汉延渠及惠农渠两侧景观绿化改造提升工程、宁丰街、迎宾大道两侧道路景观改造工程、宁和广场改造工程、利民广场开发建设工程、永黄路亮化改造工程等市政亮化美化工程;建设胜利小镇休闲广场,为中心村居民提供休闲、体育锻炼的场所;对防沙治沙大学区域的道路给排水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建设,解决该区域的排水和道路通行问题;进一步提升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开工建设县城北片污水处理厂;重点实施空港休闲服务区建设工程,改造湖泊湿地,打造生态、休闲、旅游为一体的商业综合体。

2.棚户区改造。实施华夏河图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完成棚户区改造工程3000户,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00套。

3.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一步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2016年计划改造利民苑、清和苑、商业局、邮政局等老旧小区共20万平方米,投资6000万元。

(三)重点交通项目

1. 重点抓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计划开工建设各类公路98.17公里,投资17亿元。建设307国道、京藏高速改扩建、银西高铁工程。同时,自筹修建农村公路52.17公里,投资3.045亿元。

2.继续做好xxxx黄河大桥施工协调工作,争取在2016年10月建成通车。

3.客运公交方面,一是做好县城城中公交停保场续建工程协调监督工作,开工建设望远陆坊小镇公交停保场、公共交通枢纽站、公交候车亭工程,完成投资 6300万元;二是做好xxxx公交分公司运营监督管理工作,加强xxxx县交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运行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公交线路,加密公交班次和线路,实现公交全覆盖,做到每个小城镇中心村通公交,方便群众出行。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

继续完成永泰新天地、实成二区、民生蔚湖城等开发建设项目;启动三沙源博冠房地产20万平米、民生蔚湖城二期20万平米、灵隆集团20万平米等开发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0亿元。

(五)项目融资工作

1.完成闽宁镇棚户区改造融资5亿元,劳务移民异地搬迁5亿元,地方债券基金0.86亿元,杨和三期、四期3亿元,陆坊小镇棚户区改造3亿元,小城镇中心村20亿元,共计36.86亿元。

2.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关于棚户区改造及农村危房改造等各类专项资金,目前,结合我县2016年项目谋划,已完成前期对接,计划争取1.5亿元。

3.利用我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积极向农发行争取贷款2亿元。

水利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篇七

11月11至20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全市民办教育(义务教育部分)进行调研。调研组听取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情况汇报并先后到车辆厂子校、中天北京四中、兴农中学、春风学校、南亚学校等十六所民办学校了解情况,调研重点是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黑卫平参加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增加,我市各级政府强化依法管理,使民办教育取得长足的发展。全市现有民办中小学(含职业中学)共有219所,在校生6.7万人,占全市中小学在校生总数的11.5%,三城区民办小学在校生3.8万人,占三城区小学在校生总数的32.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民办职业培训学校69所,年培训量为5万人次。

民办普通中学专任教师1439人,占全市普通中学教师的9.88%;民办小学专任教师2262人,占全市小学教师的12.33%;职高教师173人,占全市职高教师的16.27%。教师的学历以中专、大专为主,其中除聘用的退休教师具有教师资格外,大多不具备教师资格。教师的平均工资约500元,幅度为250至1500元以上。

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参差不齐。由企业举办的办学水平高。如中天北京四中、车辆厂中学、川外附中学等学校,与全国名校合办,管理规范,教学质量好,设施设备较为先进,收费较高,学生大多是来自中、高收入的家庭。个人举办,以外来务工农民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在逐步提高。如白云兴农中学,办学理念新颖,内部管理机制灵活,发展为现该校已拥有学生2000余人,教职员工250多人,学生公寓、实验室、运动场等教学设施齐全的完全中学,2003年高考成绩名列我市前列,并被教育部评为优秀民办中学。由于该校教学质量高,设施设备先进,一些贵阳市常住人口子女也要求进入读书。达兴学校在充分依托28中的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方面积极探索,初见端倪。

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我市民办教育的现状,制定《贵阳市民办中等学校审批暂行办法》和《民办流动儿童少年初中必备办学标准》,成立了民办中学设置评审委员会,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标准。从2001年起,每年拨民办教育专项补助经费20万元,帮助民办学校购置教学设备,其中80%用于帮助流动人口子女学校。2003年,市政府拨专款300万元用于民办学校建校贷款贴息,帮助民办学校的发展。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民办学校的学籍管理、教学业务、德育工作、师资培训、教师职称评审等方面进行统一的管理,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

二、问题和困难。

1、《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力度不够,相关政策不配套。调查中感到《民办教育促进法》中规定“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新建、扩建民办学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落实得不好,认识普遍不到位。民办学校申请信贷,不能以举办者投资兴建的校舍作为抵押,制约了民办学校的发展。征用土地新建、扩建民办学校,没有相应的优惠政策,手续复杂。民办学校的学生由于不具有本市户口,不能升入本市重点高中,而升入普通高中也需交3000元借读费,民办学校认为这直接影响民办学校初中阶段的办学规模及水平,也是不平等待遇,同时我市也失去一批优秀的高中生资源。一些办学者对教育的公益性认识不足,办学急功近利,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缺乏长远规划。

2、民办学校内部管理不规范。我市民办学校90%是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办学规模小。办学者有热情,但缺乏现代教育管理知识,常常是家族式管理,而聘用的校长没有管理权,缺乏监督制约机制,不利于学校的.规范管理和学校的长远发展。

3、相当一批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设施不能达标,设备简陋,办学条件差。多数学校是租赁民房作校舍,教室面积窄小,采光不足、通风不良,有的教室就是通道。课桌椅多是公办学校淘汰的,新旧不一,教具配置不齐,实验设备简陋,影响学校教学质量。一些学校缺乏安全保障措施,学生活动场地少,课外活动受限制。以流动人口子女为主的学校收费往往较低(约80-500元),仅能维持教育教学低水平运作。

4、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稳定性差。在生源以流动人口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里,教师的来源是进城打工的乡村教师和外地非师范毕业的大中专生,大多不具备教师资格和职称。教师工资偏低,大多没有办理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教师没有安全感。学校与教师之间没有正规的聘用手续,双方缺乏制约机制,教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

5、教学质量令人担忧。除兴隆中学等少数学校外,相当一部分民办学校的生源是外地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家长对学校的教学质量要求不高,学生基础差别大,加上教学水平的原因,至使教学质量难以达到义务教育规定的要求。初中生的毕业合格率低。

6、职业培训专业结构不尽合理。我市的职业培训设置的专业虽然有四十多种,但市场需求量大的家政服务、药业加工等专业却很少,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脱节。

・市场调研报告・安全生产调研报告・社会调研报告・会计调研报告・产品调研报告。

三、建议。

1、加强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民办教育的认识。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形式多样的宣传民办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国家鼓励民办教育的政策和法规,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民办教育的积极性,引导民间资金流向教育,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扩大教育资源,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不同层次教育的需要。让更多的人了解民办教育,支持民办教育,为民办教育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制定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各级政府应将民办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各类民办教育的布局规模、办学条件、生源、师资进行全面的统筹,制定民办教育的发展规划,引导民办教育健康有序的发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民办学校,合理布局,保护合法办学,严厉查处违法办学,遏制恶性竞争。同时在流动人口密集地区,整合公办学校的办学资源,尽快实现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流入地的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目标。

3、加大民办教育的扶持鼓励力度,改善办学条件。随着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外来人口子女入学需求日益增加,我市民办教育处于快速发展时期,政府应依法逐年增加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的专项投入,促进教育公平,积极探索有效可行的办法,帮助民办学校解决贷款发展问题。

4、加强校长及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办学水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民办学校纳入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学籍档案和教师人才档案,对民办学校的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业务培训、评先评优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制定相关的政策,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积极鼓励公办学校的教师向民办学校流动,以吸引优秀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

5、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和监督,坚持公益性原则,诚信办学。建立和完善有关审批和督导评估制度,通过督导评估,对民办学校办学方向、教育教学质量、总体运行状况进行规范管理,促使学校依法办学,规范运行,健康发展。遵循社会与教学发展规律,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在一个时间内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6、以市场需求为引导,合理设置职业教育专业。职业培训机构要调整办学方向,按市场需求设置专业,增强实用型和操作型技能培训,探索和民办学校接轨的方式,以适应我市的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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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篇八

近年来,全市卫生系统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得到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农牧民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高。近年来,全市卫生系统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得到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农牧民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医疗机构1657家,其中有医院(疗养院、检验所)5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86个、乡镇卫生院68个、门诊部38个(综合门诊部13个、中医门诊部4个、中西医结合门诊部5个、普通专科门诊部4个、专科门诊部2个、口腔门诊部6个、眼科门诊部2个。)、妇幼保健所(院)10家、卫生所(医务室)42家、个体诊所815家。全市共有乡镇卫生院68个,一体化村卫生室441家。全市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86个,其中:中心47个、站139个。全市卫生机构有工作人员2440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9450人,占总人数的79.7%。全市实有床位共13590张,全市平均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拥有病床4.8张(全国平均3.8张,全区平均4.08张)。全市有大型医用设备ct24台,核磁10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14台,电子直线加速器(la)7台。

二、调研中发现的亮点工作。

(一)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构筑健康屏障,保障群众能够“防得了病”。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着力改变“重医轻防”的局面,突出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努力使群众“少得病、不得病”。积极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市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人数199万人,建档率73%。实施了农村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两癌”检查、免费服用叶酸项目和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改造农村牧区户厕5.6万座。加大传染病防控力度,完善全市三级传染病直报网络,强化传染病预警预测,切实抓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强化卫生监督,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市财政投入800万元购置水质全分析仪器,使我市水质检测项目达到国家标准。强化妇幼机构和产科管理,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98%,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明显下降。完善自愿无偿献血网络,实现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加强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预案体系、应急队伍、应急演练等基础性工作,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显著提升。落实创卫长效机制,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今年6月1日自治区人大批准《xxxxx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正式颁布实施,爱国卫生工作迈上法制化轨道。

(二)构建和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提高群众就医的可及性,确保群众“看得上病”。

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是我市医疗卫生的客观现状。据统计,我市医疗资源83%集中在城市,城市中又有80%集中在大医院,造成农村牧区和城市社区医疗资源缺乏,成为“看病难”的原因之一。为此,着力发展农村牧区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1.在农村牧区卫生方面。抓住国家以项目资金的形式对农村牧区卫生基础设施和设备配置给予支持的'有利时机,近年来,实施了15所县级医疗卫生机构、53所苏木乡镇卫生院、138所嘎查村卫生室新建改扩建项目。20xx年,积极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标准化嘎查村卫生室建设项目,目前104个嘎查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中,完工并投入使用13个,主体完工正在装修中22个,正在进行主体建设40个,未开工29个。三年投入252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城市医院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农村牧区三级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农牧民群众在乡村的就诊率明显提高,逐步引导形成“小病不出村、一般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就医观念。

2.在城市社区卫生方面。社区医疗服务具有方便、价廉等优势,既有利于分流病人、缓解大医院的就诊压力,又有利于降低卫生服务成本、减轻城市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是缓解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根本出路。我市合理调整卫生资源,鼓励和引导医院延伸服务开展社区卫生工作,将一级医院、部分二级企业医院、区属医院、门诊部、分院、街道卫生院转型或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成政府主导、行业推动、医院举办的发展模式。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覆盖全体居民,并形成“十五分钟服务圈”,极大地方便了居民群众就医,逐步形成“小病进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与此同时,不断加快大型医院建设,先后建成市中心医院、包医一附院、包医二附院、包钢医院、北重医院、市肿瘤医院、包钢三医院、市传染病医院等医院新大楼。20xx年启动新都市区医院筹建工作,开工建设了精神卫生中心病房大楼。

(三)完善机制,健全医疗保障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看得起病”。

立足卫生行业实际,多途径构建医疗保障体系,着力推进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和基本药物制度,强化医疗机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改进医疗服务,努力缓解群众就医负担。

1.不断完善新农合工作机制。20xx年全市参合农牧民69.63万人,参合率99.07%,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425元,基金达到2.96亿元。实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病种扩大到29种,其中将14种大病以及无责任意外伤害纳入大病商业保险范围。今年住院报销最高封顶线提高到13万元。

2.积极推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市69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自治区增补药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实现基层全覆盖的目标,有效降低群众用药负担。

3.加快医疗机构运行管理机制改革。

一是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九原区医院、达茂旗医院、固阳县医院和土右旗医院分别列为自治区和国家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重点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绩效考核、优质护理、医药价格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探索。

二是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同时全市二级以上医院不断改善诊疗环境和服务流程,积极开展临床路径管理、优质护理示范工程、预约诊疗服务。强化医疗机构对口帮扶,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启动市中心医院与土右旗医院协作办医。积极推动包钢三医院股份制改革。与市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医院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启动市综治委、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建立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积极推行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大力发展医疗服务,鼓励不同形式的社会办医,形成多元化的办医格局。

三是积极开展医疗机构公益性建设。推行济困门诊、济困病房建设和对口支援农村牧区工作,大力推行单病种最高限价。深入推进“健康xxxxx行动”。

四是加强行风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大力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医德医风教育活动,在12家三级医院安装了反统方软件。积极推行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和诊疗费用一日清单“五统一”制度,实现诊疗收费电子监督,努力提升卫生行业形象和医院公信力。

(四)加强设备配置和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群众“看得好病”。

提高医疗机构诊疗水平和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技术水平,是保障人民群众就医效果的根本所在。在抓好各大医院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高、精、专医疗技术队伍,更新陈旧医疗设备的同时,着力抓好农村牧区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备配置、卫生队伍建设,促进全市整体医疗水平的提升。

加强医疗设备装备。为406个嘎查村卫生室、4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价值317万元和260万元的基本医疗设备。投入276万元为3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了双向转诊车。投入253万元实施农村牧区基本卫生服务全覆盖工程,配备了17台流动卫生服务车及车载设备,发放3314个家庭健康保障小药箱,为全市173个没有卫生室的行政嘎查村农牧民提供基本卫生服务。

加快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投入750万元在固阳县医院、达茂旗医院、土右旗医院实施旗县医院能力建设,配备pacs系统,用于日常监测信息采集和远程会诊。投入700万元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成全市一体化嘎查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管理系统。

加强第三方医疗服务。20xx年,我市首次引进医疗服务第三方评价组织机构,对我市12家医院进行了全面的医院服务管理暗访调查,对每个被调查医院形成完整的调查报告。并就存在的问题与医院领导班子面对面、一对一、全方位、逐条逐项进行反馈,对改进医院管理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培训制度和规划,加强培训基地建设,确定包钢医院、市中心医院、包医一附院为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

加强名医培养和学科建设。全市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5个,自治区级领先、重点学科14个,重点实验室3个,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所5个,xxxxx市领先、重点学科71个。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3人,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1人,省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8人。引进和培养医学博士、硕士210名。20xx年启动实施名医人才培养工程,五年投入1000万元。首批5名名医培养对象、10名名医后备培养对象陆续赴国内外进修深造。对未进入名医培养工程的蒙中医、儿外、传染病、精神科等学科进行专项资助培养。今年确定培养对象22名,其中名医培养对象5名,名医后备人才培养对象10名,名医后备中蒙医7名。

水利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篇九

近年来,全市卫生系统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得到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农牧民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高。近年来,全市卫生系统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得到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农牧民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医疗机构1657家,其中有医院(疗养院、检验所)5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86个、乡镇卫生院68个、门诊部38个(综合门诊部13个、中医门诊部4个、中西医结合门诊部5个、普通专科门诊部4个、专科门诊部2个、口腔门诊部6个、眼科门诊部2个。)、妇幼保健所(院)10家、卫生所(医务室)42家、个体诊所815家。全市共有乡镇卫生院68个,一体化村卫生室441家。全市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86个,其中:中心47个、站139个。全市卫生机构有工作人员2440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9450人,占总人数的79.7%。全市实有床位共13590张,全市平均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拥有病床4.8张(全国平均3.8张,全区平均4.08张)。全市有大型医用设备ct24台,核磁10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14台,电子直线加速器(la)7台。

二、调研中发现的亮点工作。

(一)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构筑健康屏障,保障群众能够“防得了病”。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着力改变“重医轻防”的局面,突出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努力使群众“少得病、不得病”。积极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市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人数199万人,建档率73%。实施了农村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两癌”检查、免费服用叶酸项目和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改造农村牧区户厕5.6万座。加大传染病防控力度,完善全市三级传染病直报网络,强化传染病预警预测,切实抓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强化卫生监督,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市财政投入800万元购置水质全分析仪器,使我市水质检测项目达到国家标准。强化妇幼机构和产科管理,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98%,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明显下降。完善自愿无偿献血网络,实现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加强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预案体系、应急队伍、应急演练等基础性工作,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显著提升。落实创卫长效机制,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今年6月1日自治区人大批准《xxxxx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正式颁布实施,爱国卫生工作迈上法制化轨道。

(二)构建和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提高群众就医的可及性,确保群众“看得上病”。

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是我市医疗卫生的客观现状。据统计,我市医疗资源83%集中在城市,城市中又有80%集中在大医院,造成农村牧区和城市社区医疗资源缺乏,成为“看病难”的原因之一。为此,着力发展农村牧区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1.在农村牧区卫生方面。抓住国家以项目资金的形式对农村牧区卫生基础设施和设备配置给予支持的有利时机,近年来,实施了15所县级医疗卫生机构、53所苏木乡镇卫生院、138所嘎查村卫生室新建改扩建项目。,积极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标准化嘎查村卫生室建设项目,目前104个嘎查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中,完工并投入使用13个,主体完工正在装修中22个,正在进行主体建设40个,未开工29个。三年投入252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城市医院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农村牧区三级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农牧民群众在乡村的就诊率明显提高,逐步引导形成“小病不出村、一般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就医观念。

2.在城市社区卫生方面。社区医疗服务具有方便、价廉等优势,既有利于分流病人、缓解大医院的就诊压力,又有利于降低卫生服务成本、减轻城市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是缓解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根本出路。我市合理调整卫生资源,鼓励和引导医院延伸服务开展社区卫生工作,将一级医院、部分二级企业医院、区属医院、门诊部、分院、街道卫生院转型或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成政府主导、行业推动、医院举办的发展模式。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覆盖全体居民,并形成“十五分钟服务圈”,极大地方便了居民群众就医,逐步形成“小病进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与此同时,不断加快大型医院建设,先后建成市中心医院、包医一附院、包医二附院、包钢医院、北重医院、市肿瘤医院、包钢三医院、市传染病医院等医院新大楼。2013年启动新都市区医院筹建工作,开工建设了精神卫生中心病房大楼。

(三)完善机制,健全医疗保障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看得起病”。

立足卫生行业实际,多途径构建医疗保障体系,着力推进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和基本药物制度,强化医疗机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改进医疗服务,努力缓解群众就医负担。

1.不断完善新农合工作机制。20全市参合农牧民69.63万人,参合率99.07%,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425元,基金达到2.96亿元。实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病种扩大到29种,其中将14种大病以及无责任意外伤害纳入大病商业保险范围。今年住院报销最高封顶线提高到13万元。

2.积极推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市69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自治区增补药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实现基层全覆盖的目标,有效降低群众用药负担。

3.加快医疗机构运行管理机制改革。

一是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九原区医院、达茂旗医院、固阳县医院和土右旗医院分别列为自治区和国家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重点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绩效考核、优质护理、医药价格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探索。

二是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同时全市二级以上医院不断改善诊疗环境和服务流程,积极开展临床路径管理、优质护理示范工程、预约诊疗服务。强化医疗机构对口帮扶,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启动市中心医院与土右旗医院协作办医。积极推动包钢三医院股份制改革。与市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医院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启动市综治委、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建立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积极推行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大力发展医疗服务,鼓励不同形式的社会办医,形成多元化的办医格局。

三是积极开展医疗机构公益性建设。推行济困门诊、济困病房建设和对口支援农村牧区工作,大力推行单病种最高限价。深入推进“健康xxxxx行动”。

四是加强行风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大力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医德医风教育活动,在12家三级医院安装了反统方软件。积极推行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和诊疗费用一日清单“五统一”制度,实现诊疗收费电子监督,努力提升卫生行业形象和医院公信力。

(四)加强设备配置和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群众“看得好病”。

提高医疗机构诊疗水平和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技术水平,是保障人民群众就医效果的根本所在。在抓好各大医院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高、精、专医疗技术队伍,更新陈旧医疗设备的同时,着力抓好农村牧区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备配置、卫生队伍建设,促进全市整体医疗水平的提升。

加强医疗设备装备。为406个嘎查村卫生室、4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价值317万元和260万元的基本医疗设备。投入276万元为3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了双向转诊车。投入253万元实施农村牧区基本卫生服务全覆盖工程,配备了17台流动卫生服务车及车载设备,发放3314个家庭健康保障小药箱,为全市173个没有卫生室的行政嘎查村农牧民提供基本卫生服务。

加快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投入750万元在固阳县医院、达茂旗医院、土右旗医院实施旗县医院能力建设,配备pacs系统,用于日常监测信息采集和远程会诊。投入700万元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成全市一体化嘎查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管理系统。

加强第三方医疗服务。2013年,我市首次引进医疗服务第三方评价组织机构,对我市12家医院进行了全面的医院服务管理暗访调查,对每个被调查医院形成完整的调查报告。并就存在的问题与医院领导班子面对面、一对一、全方位、逐条逐项进行反馈,对改进医院管理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培训制度和规划,加强培训基地建设,确定包钢医院、市中心医院、包医一附院为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

加强名医培养和学科建设。全市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5个,自治区级领先、重点学科14个,重点实验室3个,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所5个,xxxxx市领先、重点学科71个。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3人,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1人,省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8人。引进和培养医学博士、硕士210名。2013年启动实施名医人才培养工程,五年投入1000万元。首批5名名医培养对象、10名名医后备培养对象陆续赴国内外进修深造。对未进入名医培养工程的蒙中医、儿外、传染病、精神科等学科进行专项资助培养。今年确定培养对象22名,其中名医培养对象5名,名医后备人才培养对象10名,名医后备中蒙医7名。

三、主要问题与困难。

虽然我市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仍然滞后于经济的快速增长,医疗卫生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以及社会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医改面临不少困难,一些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矛盾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一)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还不健全,公共卫生财政投入不足,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疾控、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等比较陈旧、滞后,妇幼保健机构作为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投入总量仍然不足,运行存在一定压力。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治经费不足。慢性病防控一是经费投入不足,部门间协调沟通、各负其责、有效监督的工作机制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院、专病防治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慢性病防治中的分工负责和分级管理机制尚未建立。县级以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监测和报告能力低下,全市90%以上传染病是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现并报告。地方病防治专业队伍建设滞后,目前全市地方病防治专业人员40余人,工作任务繁重,人员年龄普遍较大,学历水平普遍较低。全市9家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中,目前仍有3家妇幼保健机构(东河区、石拐区、昆区)还未纳入政府全额事业拨款单位,与《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标准(试行)》中要求的“明确妇幼保健机构为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的目标还存在差距。全市9家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均为单独建制,名称规范,科室功能设置基本能与其开展业务相匹配。现达茂旗妇幼保健所、青山区妇幼保健院开展产科、住院临床业务,其他机构受条件限制仅能开展门诊诊疗和妇女、儿童保健服务。除昆区、达茂旗、固阳县妇幼保健所以外,其余机构业务用房均未达到《考核标准》的要求,其中白云区、东河区、石拐区妇幼保健所等机构甚至未达到要求的50%。妇幼保健机构人员配备中,专业人员所占比例平均占75%以上,本科学历所占比例达50%以上,按照《考核标准》中保健人员与当地人口比例1:10000的最低编制要求,昆区、青山区、东河区妇幼保健机构人员配置均不达标,白云区、石拐矿区由于服务人口较少,存在开展业务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的现状,而其他达标旗县也存在人员老化,专业人员断档的问题。

(二)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医疗卫生资源差距较大,一些地区医疗卫生机构重复设置,布局不合理。优势医疗资源多集中在市三区,特别是青山、昆区,三级医疗机构重复设置,职能交叉,资源“过剩”,新都市区、九原区和其他旗县区医疗资源匮乏,难以形成区域内资源的合力优势。特别是农村牧区卫生工作基础薄弱,发展水平总体不高,卫生资源总量、质量、卫生基础设施、服务条件及人口健康状况等方面都落后于市区,绝大多数大型先进医疗设备都集中在了城区大型医院,农牧区医疗设备短缺、落后,且旗县区之间、乡镇之间存在一定差距。

(三)卫生专业人才总量不足,供需矛盾仍然突出。8家直属医疗单位核定编制人数3970人,床位数2590张,已不适应各单位目前业务增加、服务需求增多的实际需要。目前8家医院实际开放床位4341张,按照床位和专业人员1:1.5的比例,应核定人数为6652人,总体人员短缺。同时,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专业人员不足,疾控机构具备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的人员比例不足30%~40%;卫生监督员总体数量不足,平均监管数量大,监督频次低。基于此种情况,一方面需要充分利用好现有编制,畅通进人渠道,有效缓解部分单位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立足目前我市医疗单位发展实际规模,在充分调研和测算的基础上,分批分步有序增加部分医疗单位编制,从长远角度解决人员不足问题,以形成专业人员梯队建设。

(四)“无主病人”救治机制亟待完善。我市几乎所有医院都存在“无主病人”欠费情况,2009至2013年各医院累计接诊无主病人1995人次,累计投入救治费用515.3万元。巨额的医疗欠费,医护人员长时间辛苦付出得不到回报,影响医疗机构正常运转秩序和医护人员的积极性。同时,国家卫计委要求地方设立大病救助基金,我市目前还没有开展此项工作。

(五)公立医院改革滞后,有待于加快探索推进的步伐。目前,我市公立医院改革仍然停留在表层的服务管理方式的改进,深层次的“四个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仍然没有推开。

(六)村医的养老问题亟待解决。我市共有乡村医生921人,50岁以上占40%。乡村医生面临人口老化,而绝大多数又没有养老保险的现状。为保障村医老有所养,调动和发挥村医积极性,需要积极探索实行村医养老保险机制(鄂尔多斯市制定养老补助待遇:在岗工作满,女满55岁,男满60岁的村医,每月发放养老金1200元)。

(七)健康服务业发展滞后。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突出,健康服务中所需供应出现短板,导致现行健康消费保障机制不完善。服务链上的关键环节缺损,使得健康服务业的.发展无法与消费需求和新兴业态发展趋势相匹配。第三方医疗服务需求逐年增加,现有的第三方医疗服务能力不能满足群众需求。

(八)120急救能力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及时有效的院前急救,对于维持患者的生命、防止再损伤、减轻患者痛苦,为进一步诊治创造条件,提高抢救成功率,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由于我市政府投入不足、急救资源不足,急救队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导致我市院前急救一直处于供需不平衡的状态下。政府投入不足,各急救分站业务收入只能维护一般运转,基本建设、更新车辆、增添设备困难重重,120急救车辆配备严重不足,且车辆更新不及时,车辆状况差,存在“带病”出车现象。按每5万人配置一辆救护车,我市至少应配60辆救护车用于院前急救,现有的27辆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各急救分站实行24小时两班倒,有4个分站由于人员不足,实行每班24小时制,医护人员超负荷工作。国家对急救服务辐射半径规定为3-5公里,而我市由于急救网络医院不足,服务半径远远超过五公里,服务距离大,急救时间也在延长。在我市的报警求救电话中有30%的是骚扰电话。

四、下一步卫生工作发展建议和对策。

(一)以将改革开放和创新作为核心驱动,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和管理能力。

1.应进一步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尽快拿出区域性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以卫生业务为主线,以实用共享为目标,参照xxxxx市卫生信息化“12446”工程,加大政府卫生信息化建设投入,建立全市统一的卫生信息化平台。

2.加强机制体制创新,强化卫生人才科技支撑。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将人才战略与体制创新相结合,深化“将才、团队、平台”的科研人才发展模式,以人才培养带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逐步建立基层医疗服务监管制度,推动基层医疗服务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医疗服务监管工作。建议市政府保障名医人才培养工程持续推进,加大名医人才培养工程影响力,更好建设与管理重点学科,完成科研成果、适宜技术推广、应用。

3.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针对健康服务中所需产品供应短板,大力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评价等服务,引导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和影像中心。建议市政府整合全市医疗卫生资源,支持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等健康服务产业集群,建立我市独立的第三方评价机构。

4.院前医疗急救带有社会公益性和政府行为的特征,是社会抵御重大灾难、集体突发事故不可缺乏和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完善的院前急救体系和快速的现场急救能力,是社会安全保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市院前急救与经济社会发展,建议市政府加大投入,整合120急救指挥中心和各医院急救分站医疗急救资源,参照北京模式建立符合实际的综合型120急救体系(既指挥各家医院的急救分站做好院前急救,同时也有自己独立的一支急救队伍,指挥中心的急救队伍平时也参与院前急救,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可以迅速到位,及时开展应急救援)。

(二)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

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水平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有所提升。新农合成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居民健康档案真实性和规范性核查进一步加强,《xxxxx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基本落实,并实行城市卫生长效管理。在实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项目的基础上,以城带乡,积极探索推广上下联动的医疗联合体机制,促使大医院的人才向基层流动,并积极探索村医养老保险机制。建议市政府出台有关政策制度以便加快支付制度改革深化进程,并通过提高筹资标准、增加财政补助等方式,增强制度保障能力,提高参合患者医药费用补偿比例,并进一步规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强管理标准化,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一体化管理。

(三)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好提升医疗卫生安全保障能力。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近几年,我市在卫生公共服务体系和医疗卫生安全保障方面有了全面发展,下一步建议市政府通过进一步完善政策,将健康管理融入社会管理的各个环节,呼吁并引导城乡居民提高健康意识、改善健康行为,实施健康自我管理,全面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四)调整和优化卫生发展布局,促进城乡卫生统筹协调发展。

应本着“科学布局、优化结构、适度规模、多元办医”的原则,对部分综合医院和当前短缺的专科医院进行规模和结构调整,统一规划布局,合理定位各医疗机构的性质与管理归属。加强专科体系建设,以现有的重点专科为基础,有计划地加强蒙中医、骨科、康复、老年病以及妇女、儿童医疗服务等专科医院建设,形成基本覆盖居民主要健康问题的专科体系,并确定各家医院的重点学科和发展方向,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要加大市级医院对口支援旗县医院的力度,提升县医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控制医疗资源总量,逐步建立公立医院与民营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与任务,按社会需求控制和调整机构规模,规定服务内容。放宽市场准入,建立公开、透明、平等的健康服务业准入制度,鼓励民营资本进行医疗市场。

水利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篇十

根据市委通知精神,我们结合十一届市委成立以来仪征水利水务总体工作和基本经验,就围绕仪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有关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十一届市委成立以来的总体工作情况。

自十一届市委成立以来,仪征水利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突出安全水利、资源水利、环境水利和民生水利四大任务,加强水利建设、强化水利管理、深化水利改革,推进水利创新,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水利水务工作。五年来,先后投入近5.3亿元资金,完成城乡防洪工程、区域供水、农村河塘清理、灌区节水改造、小水库除险加固、血防工程、城乡污水管网等一大批城乡水利水务工程。

(一)五年来,水利建设跃升新台阶。

1、全面完成区域供水工程。完成了省及扬州市下达我市的区域供水目标任务,实现了山区22万群众期盼已久的饮上长江水的愿望,这在扬州各市县(区)中乃至于全省争得了位臵。三年来,投入2.5亿元,铺设一级主干管网35.4公里,二级管网124公里,三级管网2496公里,完成乡镇103家小水厂回购。

荷花塘整治、大盐塘截污整治等工程,改善了城市水环境,实现雨污分流。通过对管网的改造,城区遇雨积水的区域明显减少,雨后排水能力有了明显的改善。通过污水主干管和截污管道建设,提高了城市截污能力,改善了城市水环境,明显提升城市居住环境。

3、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塘田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工程地处市中后丘陵山区,总投资为2431.93万元在205月底可全面完成工程。塘田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静态总投资为2431.93万,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灌区农业生态环境、村容村貌、灌区基础设施、农业生产条件等,对实现灌区农业现代化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五年来,农村水利实现新跨越。

1、农村河塘清理整治工程。10月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生态市创建工作要求,投入2亿多元,按照“抓大顾小、抓近顾远、抓清理顾绿化、抓当前顾长远”的原则,对全市17条县级河道(总长约112.7公里,清淤量322.3万方),611条乡村河道(总长约1305公里,清淤量2085.1万方),1万多口庄塘、当家塘(面积54215亩,清淤量4451.9万方),75座水库(清杂面积2459亩),进行了全方位、拉网式、干净彻底地清理。我市河道疏浚省级项目提前两年通过考核验收,不仅恢复和提高了河道的引、排能力,还有效增强了河道和当家塘的蓄水能力,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将改善排涝面积118万亩、灌溉面积32万亩,增加旱涝保收面积12.5万亩、蓄水量近5500万方。

2、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自起,累计投入5860万元,分别实施了朴席镇、十二圩办事处水利血防—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东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潘家河水利血防工程、仪征市通江河道水利血防工程,共计解决农村饮用水不安全人口15万人。

3、水土保持项目工程。20青山镇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总投资为20.81万元,该项目于9月开工建设。项目实施后,改善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大大地缓解了过去水土破坏的现象,改善灌溉面积0.12万亩,提高了粮食产量,促进农民增收。仪征市刘集镇达天冲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400万元,于209月开工建设。项目实施后,使得项目区的水土流失现象得到有效控制,部分区域内植被得到恢复,对水蚀的抵抗力进一步加强,减轻了洪、涝、旱灾害的发生,项目区内生态环境得到基本改善。

4、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1)20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投资670.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0万元,省财政补助167万元,乡村及群众自筹403.28万元。(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工程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补助300万元(中央财政60万元,省级财政240万元)仪征市财政配套200万元,其它清杂费用由项目受益群众通过投劳投资或通过“一事一议”解决。

(三)五年来,防汛防旱得到新提升。

旗河口西侧长江江滩坍塌应急抢险抛石处理工程,护岸抛石10.5万方,在防洪保安和稳定河势等方面充分发挥了作用。

2、城区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投入5800万元,开工建设仪扬河应急除险加固工程、石桥河整治工程、红叶排水沟综合整治工程以及四中排水沟截污排涝整治工程,河道堤岸防洪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排水排涝能力得到明显增强。

3、防汛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5年来,全市的防汛防旱工作始终坚持“以防为主,防重于抢,有备无患”的指导思想,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救大灾”,我们严格按照“查全、查细、查实”的要求,对江港堤防、骨干河道、水库、涵闸站等重点水利工程设施,开展汛前、汛中、汛后大检查,落实防汛行政、技术负责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同时,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的落实。

(四)五年来,水资源管理取得新成绩。

1、取水管理。在全市范围内直接从河流、水库及地下取水的单位或个人全面实行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取水计划用水制度,装表计量和有偿使用制度。地表水和地下水取水全面实行“五个一”管理。

2、水污染控制。编制出台《仪征市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及时有效的处理对饮用水水源构成威胁或造成污染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减轻事故造成的危害,保证公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3、管理与保护成效。为了规范水资源使用,强化水资源。

信息化管理,我们根据全市用水量情况,积极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区、节水型农业等活动,对全市8家用水和排水量较大的企业进行在线监控检测,通过以点代面,最终实现全市所有供、排水企业联网监控。宏观性地把握企业的水资源占用概况、监测无证采集地下水行为和监控其污水乱排乱放行为。

(五)五年来,水利改革又有新成效。

一是根据仪征水利发展实际,在完善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的基础上,创新建立规划许可制、立项审批制等,水利建设投资效益进一步提高。二是基本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初步建立公益性工程政府保障、经营性工程推向市场、准公益性工程民办公助的水利工程保障机制,政府对水利投入显著增长,水利市场融资平台发挥重要作用,农民“一事一议”投资水利政策更加规范。三是水利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提升,实现省、市、县三级防汛防旱指挥调度系统视频联网,水文站网自动化改造基本完成,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已经运行,以信息化、智能化推进水利现代化加快发展。

水利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篇十一

姓名:罗晓军专业:11水文与水资源学号:20111023852014年7月至9月,我有幸在全南水利局实习。由于只是一个实习生,所能看到,听到,感受到的不是很多,所以我只能根据我实习的见闻及三防办里的工作组织概述起来,研究一下三防办行政管理上的状况和一些水环境的调查。

以下是三防办工作组织的一些简单章程的介绍,三防办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并非三防,而是两防,防旱防涝,防风是沿海地区特有的工作项目,防风即防台风。一般三防办的基本的职责范围是:各级三防办是当地政府的三防指挥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防洪法》规定,该机构挂靠在当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全南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就是挂靠在全南水利局这一水行政主管部门上。

三防办公室具体负责贯彻执行上级三防部门和政府有关防汛防风防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决定,贯彻执行指挥部的命令,指示,计划措施等,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水,旱,风方面的防灾,抗灾和减灾工作。这样的政策规定表明,三防办不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它也像遍布大地的水脉经络一样是网状机构,有上行下行机构,也需要纵向横向沟通,这样的行政机构中流通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全南三防办属于基层三防办机构的一个环节,基层三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有划分的。省以上的三防办(我国绝大部分省叫防汛抗灾办)内设分工较细。省三防办设有综合科,工程科,通讯科。全南三防办目前未做内设科室划分,但工作内容是清楚明确的工作分工仍是有的,主要工作有八个方面。(一)综合工作,综合工作包括编制三防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拟制工作简报,综合汇报,阶段性工作总结;三防报表统计;来往文书收发,传阅,保存,归档,会议筹办,值班安排和日常维护等,而另有一人专职编制工作规划等一类文书。

(二)工程工作,全南主要的`防洪抗灾工程种类有:堤围,水闸,水库,排洪渠,电排站,高水头电站,对河流特性影响大的工程建筑物,灌区,河流等等。为此,全南三防办要建立防洪抗旱资料库,并动态更新;掌握工程防洪安全,抗旱方面的薄弱环节;汛前,汛中,汛后的检查及汇报;掌握工程在恶劣气候条件下的运行状况;指导,检查,督促损毁工程的修复;审核,批准工程度汛计划,监督执行情况;河道行洪障碍的检查和清除;工程防御特大洪水方案(防洪预案)编制或审核,管理;工程险情收集,汇报和抢险。工程工作主要由全南三防办其中一名副主任负责安排,这项工作需要整个肇庆地区的大小三防办的相互协作才能完成,并且工程每年都有,工作每季都有,对于三防工作工程的建设与完善都是需要循序渐进的,有阶段性有针对性地实施是目前全南三防办采用的方式。

(三)三防情报各工作。三防情报工作主要指与三防工作相关的雨情,水情,风情,灾情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全南三防办的情报工作方式有:与情报来源单位建立最初的沟通渠道;动态收集雨情,水情,风情;情况异常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分析,结论报指挥部或上级三防部门;情报资料整编,汇总,积累历史资料。以上工作是所有全南三防办工作人员都在做的工作,相当于每日必做的作业。为了更有效更科学地做好情报工作,三防办建立了现代化的通讯网络,运用高科技手段,引进电脑模拟分析系统,架建了自己的工作网页,并且将建立一个网络操作平台以更迅速全面掌握三防情报信息。

(四)通信和计算机系统工作。赣州市全南三防办日常各种都离不开通信与计算机系统的运用,这方面工作包括:保障三防无线专网和计算机网的正常运行;维护三防无线通讯设备和计算机设备;协调有关部门,保障公网通讯正常;规划、实施三防指挥决策系统的建设。这方面工作由专业人员负责,全南三防办配备了一位计算机专业人员,并且有一位负责工程工作的副主任兼管通信设备。日常通信与电脑技术方面的问题就由他们两位负责维护。

(五)防汛物资和专项资金管理,这方面工作由于接触最少,只知道由一位副主任管理,具体事务不能深入了解。管理财务的工作内容及要求有:建立直接管理或委托管理的物资帐目,物资进出仓库记录清楚,手续齐全,帐物相符;定期检查物质状态,作好安全管理,注意防火、防爆、防盗;拟定物资更新、存储计划,防汛类物资在汛期要作好调拨准备;指导、检查督促工程防汛物料储备;作好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的下达和监督管理。

(六)部门协调工作,这是全南三防办比较重要的工作,工作内容有:提出三防指挥机构的组成建议;拟定各部门的分工与职责建议;协调有关部门通报有关部门三防工作情况;必要时抽调有关部门人员参与三防值班。这是全体三防办工作人员都要参与的工作,对平日以及出现紧急情况时的部门和人员的协调指导工作是三防协调工作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七)三防宣传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三防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防洪抢险防旱及减灾知识宣传;水情、灾情发布。关于这方面工作,对水情和灾情发布这部分是在全南三防办工作过程中显而易见的,对于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防洪抢险抗旱及减灾知识方面的宣传就一个实习生所见来说,是比较薄弱的,虽然网络宣传在三防办是一个便捷的宣传方式,但是考虑到不同年龄层次构成来说,这个方式比较新潮,对于需要这方面知识的民众来说,普及率反而不高。

在这次实习期间对三防工作已经有了些了解了,这次实习还做了水资源环境的调查,我在水情科那里看着前辈们用这各种化学试剂对站上送来的水样进行水质分析,然后记入下来!各种的试剂,看着他们做些实验,蛮激动,真想自己亲自来完成这些实验,不过我做为一个实习生,这次主要是来对这里做个了解,也对自己今后要从事的工作做个了解。

一个星期的短暂的实习调查,让我受益匪浅。首先真的很感谢全南水利局能给我这次机会对水利行业有个了解。虽然时间很短,但是我在这里看到前辈们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工作,对我这个实习生更是不厌其烦的介绍相关的工作,对我提出的问题更是耐心的讲解。真的很感谢他们,让我自己对自己的专业有了更深的了解,对自己今后从事的工作也有进一步的了解。

水利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篇十二

按照国家旅游局的工作部署,围绕旅游资源一体化和地方旅游管理体制改革这一重大课题,政策法规司派调研小组赴浙江、广东两省进行了实地调查。

一、旅游资源一体化是地方为促进旅游业发展。

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出现的一种统筹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的体制创新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宗教场所以及园林、文化等资源都是发展旅游业的重要依托。但由于传统管理体制导致了部门分割的局面,特别是各自管理的出发点不同。在实践中形成了“资源优势与产品优势不对称,产品优势与经济优势不对称,管理职能与产业发展不对称”的情况。为此,早在各地就开始了旅游资源一体化的探索。从各地的实践来看,目前旅游资源一体化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本质上是对旅游资源行政管理权限的重新整合。从调研的实际情况来看,各地推行旅游资源一体化重点是对风景名胜区、文物资源管理权限的整合和集中。而这种整合突出体现在对象管理权限的调整。最早是将各级风景名胜区纳入旅游部门管理。进而出现了将文物保护单位划归旅游部门的现象。如天台县早在就依托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成立了天台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由一名县委副书记担任管委会主任。县风景旅游局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武义县还设立了文化旅游局,将文化与旅游二者从体制上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2.形式上旅游资源一体化的表现不一而足。从浙江的情况来看。旅游资源一体化主要有三种表现:第一种是相关管理职能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第二种是将资源保护机构与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合而为一。如桐乡市于为乌镇的保护与开发组建了“古镇保护与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管委会与市旅游局合而为一,管委会主任同时担任旅游局长并兼任乌镇党委书记。第三种是成立跨部门的机构实现资源统筹。如富阳市专门设立了运动休闲委员会。由市委副书记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和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下辖旅游局、体育局、龙门古镇、城市品牌推广部、招商部、项目推进部等机构。

3.实践上在县市一级得到了发展。截至9月,浙江全省89个县(市、区)设立了旅游局.占总数的98.89/5.其中44个县(市)中设立了风景旅游局(或文化旅游局)。占县(市)总数的76%。尽管目前浙江省出现旅游资源一体化向地市一级发展的趋势,但还仅表现在嘉兴、衢州两地旅游局分别取得了湘家荡旅游度假区的主导开发权和烂柯山省级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开发权,还难以将其归结为旅游资源一体化。

4.客观上促进了旅游资源的有效利用。从对上述两省特别是浙江省的调研情况来看,旅游资源一体化在本质上是对现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适当整合,进而形成集资源保护与开发于一体的新型旅游资源管理体制,形成保护与开发的有机统一。尽管多年以来旅游行业一直将“生态和资源保护”作为发展旅游业的一项基本方针,但由于缺少相对应的行政管理职能而主导乏力。而相关的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等。由于有《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和《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加之实际管理中职权扩大化的倾向。使旅游开发与保护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人为扩大。正是在这一情势之下。为了便于自然和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浙江许多地方设立了“风景旅游局”或“文化旅游局”。这种做法使这一外在的矛盾内化为工作的两手,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体制对旅游业发展的制约。

浙江省旅游局根据近十年的发展实践,总结出了“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的六条积极作用。一是有利于资源整合,实现旅游资源的优化配置。如安吉竹种园的旅游发展长期裹足不前。划归县风景旅游局后,虽受非典影响,门票收入仍高达450万元。比划归前翻了一番多;二是有利于资源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如乌镇推行综合保护开发后,先后投入1.3亿进行抢救性保护,使古镇焕发出青春;三是有利于接轨市场。壮大旅游企业;四是有利于投融资渠道,增强发展后劲;五是有利于产业互动,实现共同发展;六是有利于调动旅游系统的积极性,创造性。

二、各地推广旅游资源一体化的有益经验。

从调研中我们充分感受到,旅游资源一体化的推进与各级党委、政府对发展旅游业重视程度是分不开的,也是与各地的发展实际分不开的,更与各地创新体制机制的自觉性分不开。从调研中我们感觉到,各地推进旅游资源一体化有以下几方面的.经验。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是旅游资源一体化的必要条件。早在19浙江省委、省政府就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县(市)一级根据风景与旅游一体、产品与市场结合、开发与保护统一的原则,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建立有利于旅游发展的、统一的管理机构”。并特别强调“省级有关部门不得横加干涉”。据此,浙江省县(市)级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才得到了全面展开。因为旅游资源一体化涉及到行政权限的整合配置,既需要改革的勇气,更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后盾和科学决策。在浙江各地的改革中,针对有关部门的压力,省政府领导明确要求提出“应以小平同志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允许在我省试点,在实践中逐步统一认识”;同时借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意见》之机明确要求“各类文物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改革意识,进行体制和机制创新。面向群众,面向市场”。

2.结合实际科学创新是实现旅游资源一体化的重要基础。旅游资源一体化体制的创新,是对现有行政权限的优化整合,不仅没有先例可循.更没有统一的模式。这一体制的创新不仅要有明确的目标,更需要结合当地的资源状况、发展需求和产业模式等具体情况统筹确定。如杭州市旅委在改革中并不是一味追求一体化体制,而是强化了综合协调职能,不仅将分属不同系统的园文局、贸易局、之江度假区管委会、西湖博览会办公室、商业资产经营公司、旅游集团等十个部门归口于新组建的旅游委员会,而且取得了“两江一湖”的规划审查职能,并在机制上确立了协调西湖风景名胜区新建、改建项目的协调地位,这种综合协调职能在实践中同样发挥出了明显的积极作用。

3.完善配套政策是有效发挥一体化作用的重要保障。从浙江的情况来看。自年开始的旅游体制的改革正在分阶段、有重点地稳步推进。1998年前后,重点推广旅游资源一体化改革,并从风景旅游一体继而扩展到林业、水利、文化与旅游一体;以来,重点把国有旅游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扶持旅游企业向集团化发展;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又明确提出探索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分离,引导景区管理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深化。这一系列改革措施为旅游业发展筑起坚实的制度保障。

但是也需要看到的是,一些地方在推广旅游资源一体化的过程中,也明显存在着政企不分的情况。这些现象虽然在一定程度和一定时期提升了旅游局的地位。但由于行政职能与企业行为交叉,必然成为今后行政改革的又一重点领域。

三、对旅游资源一体化的几点认识。

经过实地调查和认真研究,针对旅游资源一体化问题我们形成了如下几点看法:

1.旅游资源一体化是破解旅游资源部门分治的有效途径。由于旅游资源一体化是通过行政职能的整合实现资源的统筹管理,因此针对旅游资源部门分治的现实而言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特别是由于各部门的职能管理过于原则,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的法律地位尚未明确,职能管理部门实际上取代了所有权人的地位,强化了部门的“地盘”意识和部门利益。也加剧了保护与开发之间的矛盾。在目前相关制度配套不完善的情况下。旅游资源一体化更具有特殊的意义。但同时旅游资源一体化体制也带来三个方面的挑战:一是统筹保护与开发的难度加大。由于目前各地推行的旅游资源一体化突出的是资源对象的管理权限,缺乏明确的定位与权责划分,特别是旅游部门缺乏资源保护必要的执法权,容易造成责权不一致,为更好地统筹保护与开发这一问题留下隐患;二是制度创新的紧迫性增强。由于统筹资源保护与开发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如何更好地在实践中得到妥善处理。因此在科学的基础上,有必要围绕保护与开发建立一系列更为精细、更为深入的制度。但目前尚未看到相关的探索与实践;三是旅游部门依法行政的复杂性增加。由于旅游资源一体化并不是明确所有权的行使主体。旅游部门也非完全意义上的资源保护单位,在增加了资源对象管理权限的同时,旅游部门的地位更加模糊,因此如何履行好旅游行政管理职责还有待深入观察。

2.“三权分离”是促进旅游资源有效利用的法律基础。从广东的情况来看。其着眼点并不是推行旅游资源一体化,而是从“不争议、不过多讨论,让各地先自行发展”出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通过市场有效推进现有资源的开发,并通过市场整合资源。如德清县政府将全县旅游资源统一交由广东南湖国旅来投资和开发政府主要做好相关的公共服务职能。对于文物等特殊单位.则将门票销售及收益、景区(点)促销承包给旅行社,管理等问题仍由政府承担。连州地下河景区通过经营权转让.取得了较好地效果。这些现象实际上反映了政府如何更好地行使行政管理权、资源所有权以及资源经营权的作用问题。我们认为,由于旅游资源的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并不为法律法规所禁止,而上述三权的分离正是确立行使旅游资源所有权人的基础,也是规范旅游资源行政管理权限的必要条件,更是促进旅游资源合理开发的法律依据,是旅游资源开发与市场接轨的必然途径。

3.深化改革是完善旅游资源一体化体制的必然要求。虽然目前旅游资源一体化体制发挥出了重要的积极效果,但由于其先天的缺陷,有必要通过深化改革来逐步完善。一是要从法律上推动建立行使旅游资源所有权人制度。否则不仅国家作为旅游资源所有者的权益无法实现.也难以避免职能管理代行所有权的现象;二是要深化旅游资源行政管理方式改革。要在科学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旅游资源的开发程度,防止职能管理过于原则而流于泛化,甚至以保护为名行割据之实;三是要积极推动旅游资源经营权的适当分离。要使部门的职能管理与之相协调,也与旅游产业化发展相一致。

水利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篇十三

党的十六大提出:“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是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步伐的理论基石和行动指南。明确民营经济的发展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对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高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国家投资政策重点向大型骨干工程转移,特别是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和逐步取消“两工”的新形势,对过去传统的农田水利建设组织形式带来了很大的冲击。要实现水利建设的持续发展,就必须改革水利建设投资机制,积极引入市场经济机制,本着有利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快水利建设步伐,有利于加强工程管理原则,制定和完善发展民营水利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大力发展民营水利,走民建、民有、民营发展之路。

一、各级政府出台了哪些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民营水利的发展。

为促进民营水利的发展,我县制定了民营水利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一是实行谁建设、谁管理,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二是建设民营水利工程与国家、集体建设水利工程享有同样的上级奖励补助政策,近年来,政府每年都拿出一定资金支持民营水利发展,同时简化土地审批手续,在财政、税收方面给予适当扶持。坚持三个到位,为民营水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领导到位。民营水利工程建设是深化水利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保证这一改革的顺利进行,县、乡(镇)、办事处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分管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加,明确责任,分片包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服务到位。在民营水利建设中,县水利部门深入民营水利建设第一线,加强技术指导,严把工程质量关。各区县均成立了技术服务队,各乡镇以水利站为主,吸收林业站、科技站、农机站参与,建立健全了服务网络,从勘测、设计、施工,以及工程验收等实行全方位服务,及时帮助业主解决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各种问题。

(三)管理到位。水利部门及时指导业主对工程进行加固、维修、改造,使其尽快发挥效益。对新建民营水利工程,水利部门除搞好技术服务外,要求民营水利工程建设必须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接受水利部门的监督,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

由于政策到位,群众吃了定心丸,放心大胆地投入到民营水利建设中去。

二、民营水利所涉及的范围、投入渠道、投入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农建工作是一项大投入的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后盾,仅靠各级政府的资金投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几年来,我县从一切有利于农建快速发展的角度出发,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收益”的原则,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金和社会资本兴修农建工程,大力发展民营水利。通过政府资金扶持、加强技术服务和指导等措施,走出一条社会办水利、全民办水利的新路子。通过一系列政策的引导,我县几年来涌现出很多民营水利的好典型,例如:

1、兴隆办事处的蒋宝财,从1992年就开始个人投资兴办水利。四年来,共修建防洪工程三处、12公里;兴建高标准方塘4座,水面面积100多亩,新增灌溉面积1000亩;150米长大桥1座。总投资600多万元。工程的建设成为人们旅游、休闲、度假的好去处。

2、龙潭镇民营企业家徐凤鸣二0xx年投资48万元修建防洪堤3.2公里,二0xx年又投资近50万元进行河道清淤,修建堤防3公里。工程的修建保护了年产值1500万元的鞍山市凤鸣绢纱厂一座,保护耕地500亩,居民30户。

3、韭菜乡企业家任中华二0xx年投资287万元,修建千亩药园一处,大口井一眼,渗渠50延长米,完成亩园区药材种植,新增调蓄能力60万立方米,并且为药园的灌溉提供了水源保障。二0xx年投资278万元,修建大口井一眼,集水池1处,泵房2座,配套灌溉设备67台套,pvc管路4000米,排水沟3500米,输变线路2.5公里,平整土地4000亩,当年灌溉面积2000亩,主要生产品种是五味子,4000亩五味子全部达产后,年产值5400万元。纯收入4400万元,并可以带动当地群众种植五味子2000亩,增加群众收入2000万元。

4、苏子沟镇徐少圃,二0xx年投资60万元,修建长200米,宽40米方塘一处,正常蓄水量2万立方米,年调蓄水量7.2万立方米。修建280平方米管理房一处。工程的.修建可灌溉耕地780亩。

三、民营水利对推动农田基本建设持续发展的作用。

民营水利有利于积聚社会资本,缓解国家投入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加快了水利发展的步伐。我县吸收民间资本办水利,成效明显,到今年年底,我县共引入民营资本1325万元。形成了“社会办水利”的良好局面。

民营水利也有利于完善水利配套设施,解决水利死角,增加农村有效灌溉面积并提高水利建设投入效益。民间资本投入水利往往结合河道治理、集中供水、灌溉、养殖、生态等综合开发,经济效益明显。

民营水利还有利于降低农民用水成本,激发群众修建水利工程的积极性。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水利工程产权清晰,权责利统一,农民“一事一议”参与的水利工程真正能体现他们自己的意愿,这对于建立农村水利建设的长效投资机制具有积极的意义。

发展民营水利是大势所趋。农村税费改革后,使用“两工”(劳动积累工和义务投工)数量受到限制,靠农民集资建设更不可能,特别是今后全部取消“两工”后,集体建设水利工程要全部依靠政府投资。在现有条件下,对那些政府无力投资或投资不足且非干不可的水利工程,就必须转变政府行为,放手大胆地让农民群众去投资投劳建设。只有这样,才能解决政府投入不足的问题,集体想建建不了和建了也管不了的问题以及受“两工”限制的问题。

四、民营水利在现阶段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从当前看,民营水利的发展是值得充分肯定的,取得的效果是显著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发展不平衡。水利工程建设在确定了规划之后,还受认识水平和经济基础两种因素的制约,当前由于群众认识程度和经济条件各不相同,在投入建设的力度上有着明显的差别。二是对水资源的利用不均衡。水的资源性决定了水利工程建设受地理位置限制较大,在民营水利发展中,工程建设采取的是一次建设、投入优先的原则,谁先投入、谁先建设,由于适宜建工程的位置是有限的,行动早的就拥有了水利工程的建设权和水资源的经营权、使用权,对这一水域的资源形成了垄断,行动晚的也就失掉了相应的权利,造成了社会性的水资源在分配上的不公。三是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民营水利经营者在工程管理上尽管尽心尽责,但是由于文化层次不同,特别是缺乏专业的水利工程管理意识,管理水平低而不齐,工程的综合效益不能很好地发挥。这些问题,在民营水利发展的初期是不可避免的。随着民营企业参与水利建设不断深入,政府应从鼓励引导、规范管理两方面入手,推动民营企业参与水利建设。开放水利建筑市场,鼓励民营施工企业参与水利建设等。从规范管理上,采取一系列加强水利行业管理的措施,不断建立和完善水利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如规范和整顿水利建筑市场,加强工程质监和监理工作,规范招投标。

在现阶段国家尚没有推进民营水利大发展的政策法规,包括投资激励政策、扶持政策、资本市场运作规范、投资者权益保障等。广大投资者希望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法规,让投资者不吃亏,让经营者有收益,让所有者有保障。

其次,有些水利工程由于缺乏宏观调控,造成低标准重复建设、技术质量不高、存在安全隐患等。另外,民营水利需要进一步保护、引导、规范。从长远看,需要合理、合法的界定保护各方利益。对民营水利设施要规范,既要防止民营水利被无偿平调,保护民营投资者利益;又要防止垄断公共资源和掠夺式开发经营,防止发生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五、对今后发展民营水利的建议。

一是要放开市场,积极鼓励发展民营水利。要加大宣传力度,转变思想观念,坚持谁建设、谁投资、谁拥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群众投入为主体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大力发展民营水利。把发展民营水利引入市场机制,引导民营业户投资入股兴办民营水利,把水作为商品推向市场,实现建设、市场、收效、再建设的良性循环发展。积极搞好水利工程项目的申报立项,争取上级业务部门对民营水利建设的扶持。制定优惠政策,设立民营水利发展基金,采取政府挤一点,企业资助一点,群众自筹一点的办法,多方筹措民营水利建设资金,扶持发展民营水利项目。把一些规模大、投资多、开发建设价值高的民营水利项目列入招商引资范围,广泛吸引外商投资兴建,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筹措建设资金。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扶持政策,鼓励民营水利建设者,并采取以奖代补、先干后补、多干多补、不干不补的激励政策,充分调动起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大力兴办民营水利。

二是要规范建设,正确引导民营水利健康发展。民营水利必须服从整体规划,做到程序规范、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严禁随心所欲,乱建、滥建,浪费民力。

三是要科学指导,充分发挥民营水利效益。要搞好科学规划,保证民营水利健康有序发展。政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统筹兼顾,效益优先的原则,确保规划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连续性。全力搞好技术指导和服务。水利技术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帮助广大群众搞好施工方案和运营管理设计,施工前要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和论证,施工期间要搞好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及时解决各类技术难题,竣工后要科学指导工程运营,保证民营水利工程良性运营。

四是要加强保护,营造民营水利发展良好氛围。政府应及早出台保护政策,明确民营水利的产权,保护民营业主的正当权利,对阻碍民营水利发展的行为给予必要的惩罚。

五是要严格管理,确保民营水利持久发挥作用。工程建成使用后,要根据工程实际,协助制定科学合理的运营管理方案,使工程管理和运营达到协调一致,发挥最佳效益。要加强对民营水利工程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服从政府防汛、抗旱的统一调度,自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严禁擅自改变工程用途和服务对象,坚持杜绝管而不护、超量拦蓄,拦而不蓄,蓄而不用等行为。要做到定期检查维护,查出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水利设施带病运行。要以水利法律法规政策为准绳,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为民营水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水利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篇十四

为加快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度,推动中央、省、市部署的各项司法改革措施落地,根据院党组工作计划和部署,近期市中院研究室组织对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既全面。

总结。

成绩,也全面查找不足,并在此基础上对全市法院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司法改革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根据省法院工作安排,清远两级法院参加省司法体制改革第二批试点。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紧跟省法院部署,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调研,及时出台改革方案和开展改革动员,积极推动改革措施落地。

(一)在司法责任制改革方面。一是出台《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对审判团队组建办法、审判权运行机制、院庭长监督管理权限和法官办案责任等作具体规定,为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奠定基础。二是组建新型审判团队。按照“3+3+3”或“1+1+1”模式组建合议制或独任制审判团队***个。其中,中院组建审判团队***个,基层法院组建审判团队***个,并投入运作。三是建立完善其它配套工作制度。出台《专业法官会议规则》、《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院庭长办案规定》和《法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等,实行边试边改边完善。

(二)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方面。一是科学分配法官员额。推动员额分配向案件多的法院倾斜、向办案一线倾斜。如清城区法院首批入额法官***人,占中央政法编制**.*%;而连山法院首批入额法官***人,仅占中央政法编制**.*%。二是严格开展法官入额遴选。遴选***名法官进入员额,占政法编制数的**%。入额法官平均年龄44岁,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硕士学历占**.*%),担任法律职务10年以上的占**%。三是规定院庭长办案任务。如中院规定院长、副院长、庭长(处级审判员)、副庭长全年参与审理案件数分别为普通法官办案数的5%、**%、**%、**%。四是对未入额法官进行初步安置。部分继续办案或协助办案,部分转至立案、执行、审判管理、行政后勤岗位或提前退休。五是加快招录审判辅助人员。目前,全市法院共有法官助理***名,书记员***名,书记员已基本满足各法院配备需要。

(三)在省级财物统管方面。一是加强了两级法院财务人员配备,以满足省级预算编制工作需要。二是邀请省法院行装处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财务相关业务培训。三是按期完成固定资产清查审计、核定上报等工作。四是及时将各项非税收入按要求全额上缴省级国库。五是完成与省法院、省财厅及当地财政部门对接及经费保障。目前各类经费项目主要由省财政厅保障,部分经费项目仍由地方保障。六是完成各项预算编制工作。

(四)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改革方面。一是完成法官等级套改,实现法官按期晋升。二是落实“三类人员、两种待遇”改革,按期完成干警调资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雇员待遇保障。目前,中院行政辅助类雇员本科月薪4**元,专科月薪3**元,后勤服务类月薪3**元,比改革前人均月薪2**元有大幅提升。四是加强干警年底绩效考核。对部门及个人工作绩效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嘉奖立功依据,并与年底绩效奖金挂钩。

(五)在推动法官以案释法方面。一是完善“一网双微”及“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积极拓展以案释法工作平台。二是在电视、报纸等媒体刊登“以案说法”类新闻稿件400多篇,提醒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积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三是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到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到公园、广场、工厂、学校等开展法律咨询。四是邀请党员干部、人大代表等旁听案件庭审,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五是配合拍摄法治微电影《春风化雨》,创新法律宣传。六是出台司法公开、法制宣传考核方案,重申新闻宣传工作纪律,推动法官以案释法活动常态化、规范化。

(六)在其他改革方面。一是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改革。7月1日起将全市各基层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集中由清新区法院管辖。改革实施以来,清新区法院受理行政案件167件,其中152件为异地案件。二是开展环境资源审判改革。中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集中管辖粤北(清远、韶关、云浮)地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佛冈法院则集中审理前述地区范围内属基层法院管辖的跨地级市区域环境民事私益诉讼一审案件。目前已成功调解北京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等诉广东南岭森林景区管理有限公司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纠纷案。三是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试点。佛冈法院被选为全省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具体改革实施方案已上报省法院及省编办审核审批。

一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配套制度措施还不够完善,审判团队作用、成效发挥还不明显。二是审判辅助人员不足,基层经费保障标准过低,特别是法官助理有较大空缺。三是省级统管机制不畅,改革前在建项目及历史债务化解难。如清城区法院新综合办公大楼建设项目及连州法院、阳山法院的历史基建债务没得到化解。四是地方保障部分落实不畅。一些当地公务员可享受的地方性津补贴,一些法院尚未发放到位。

三、

一是司法责任制方面,着力抓好缓解法官办案压力和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责任。重点建立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快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内部人员插手过问案件记录、通报制度,严格案件质量评查和责任追究,努力提升案件质效。二是人员分类管理方面,重点解决审判辅助人员、尤其是法官助理配备管理及未入额法官分流安置。三是省级财物统管方面,重点解决历史债务化解、改革前在建项目经费保障及新基建项目申报审批缓慢等问题。四是职业保障方面,重点落实“托低保高”及政府聘员经费论,努力解决个别基层法院聘用制人员收入过低、队伍不稳定问题。五是以案释法制度方面,重点抓好司法公开、法制宣传常态化与规范化。六是其它改革方面,重点加强智慧法院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信息化3.0版工程,加快建设全市法院信息数据中心。健全诉讼服务体系,力争年底前建成一批符合标准要求的诉讼服务中心。

一、坚持新思想指引,高站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全局高度,全面擘画司法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福建是中央确定的全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省委高度重视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省委常委会、省深改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作出部署。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监督指导,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给予大力关心支持。省委政法委及省司法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加强组织协调,9月25日省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工作小组对省法院开展改革督察。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大力支持配合,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环境,凝聚改革创新的强大合力。

我省法院于2015年9月在福州、厦门、南平三地9个法院启动改革试点,2016年8月在全省法院全面推开。省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履行改革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正确把握改革方向,坚定改革定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新需求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成果的获得感;始终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融合、依法有据遵循规律与体现福建实际相契合,保持速度、对标高度、健全制度,锲而不舍、蹄疾步稳推进司法改革。省法院先后召开92次党组会和司改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司法改革文件220余份,开展4轮专项督察。今年以来,着眼于“巩固、深化、拓展、提升”,部署推进***个党组重大调研课题和53项改革重要举措,坚持“完善提升一批、复制推广一批、创新推进一批”,推动改革持续深入发展。全省法院多项改革创新成果入选全国法院改革典型案例或在全国复制推广。

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全省法院各项改革任务深入推进、全面发力、多点突破,取得显著成效。依法公正高效审判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符合审判特点和司法规律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逐步形成;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稳步实施,司法效能和审判质效不断提升。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审执各类案件**.*万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一、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一步提升。法官员额制改革全面完成,全省现有员额法官3***人,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人员分类管理逐步深化,**%以上人员力量向办案一线集中,一线办案人员较改革前增长**.*%;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员额法官平均年龄45周岁,本科以上学历占**.*%,具有10年以上办案经验的达**.*%。今年1至8月,全省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20.4件,同比上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实施,跨域立案全省推行,让“告状难”问题真正成为历史;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打出声威,成效显著;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司法公开民主持续深化,人民群众有了更多公平正义获得感。

二、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基础性改革,夯实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的体制基石。

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基础性作用。省法院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统筹兼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出台《福建法院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31份指导性文件,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着力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确立法官办案主体地位,推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取消层层请示、逐级审批案件的传统做法,除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外,院庭长不再签发本人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独任法官、合议庭自主签署签发的案件裁判文书达**%以上;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审判委员会审判管理、审判指导和统一法律适用职能。着力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制定审判人员依法履职“一规定”“两清单”“三指引”,厘清职责权限。坚持“入额必办案”,建立院庭长办案刚性约束和监督保障机制,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2017年1月以来,全省法院入额院庭长审结案件637041件,占结案总数的**.*%。全面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强类案指引与质量评查,严把二审、再审关,统一司法尺度,确保裁判质量。推进业绩考评制度改革,树立正确激励导向。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惩戒机制,明确追究法官违法审判责任的7种情形,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着力把该严的监管严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治院贯穿改革全过程,推动审判执行与队伍建设、廉政监督与执法办案、作风建设与法院管理有机融合,审判监督与纪律监督、“数据铁笼”与“制度铁笼”有机结合,构建以院党组统一领导、审判委员会统筹管理为统领的“六位一体”新型审判管理格局,完善以作风建设、效能检查、纪律监督为主体的“大督察”工作新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深入开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以员额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为重心,将司法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注重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全省法院共组建以法官为核心的新型审判团队1***个。坚持以案定额。把员额向基层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法院倾斜,不搞“平均分配”。基层法院、中院和省法院法官员额比例向上逐级递减,思明、晋江等6个案件数量较多的基层法院法官员额比例最高核定为**%,较好体现了三级法院职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坚持好中选优。经过严格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先后三批择优遴选4***名员额法官,既保证高素质优秀法官进入员额,又注意保护各年龄段和各层级人员的积极性。坚持有进有出。出台员额退出管理办法,有***人因转岗、辞职、退休等原因退出员额。特别是对只拿待遇不愿尽责、担当不够不敢尽责、能力不足不能负责、违纪违法惩戒问责的法官,坚决退出员额。坚持分类定责。出台人员分类定岗实施办法,让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首批招录1***名聘用制书记员,探索引入在校大学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实习书记员,创新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与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相同步,着眼优化协同高效,2016年9月起在9个基层法院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先行启动内设机构改革试点,优化审判职能,简化管理层级,强化司法效能。

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全面完成员额法官等级确定和按期晋升工作,逐步落实与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职业保障制度。全省法院按期晋升法官等级1***人次,择优选升高级法官***名。落实“三类人员、两种待遇”工资改革政策,建立以工作业绩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机制,充分调动一线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积极适应司法改革新任务新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能力提升行动和“四个人才工程”建设,加快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和司法人才库建设,规范法官职业操守和司法行为。加强司法人员权益保障,全面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严格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制度。

稳步推进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如期实现省以下法院人员编制和经费统一管理。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法院机构编制上收省级统管,各中院和基层法院院长全部由省委组织部管理。省以下法院(不含厦门,下同)全部作为省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纳入省级财政保障。今年省以下法院财政年初预算**.*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省法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等7个规范性文件,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确保司法公正。

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会同检察、公安机关出台***个常见疑难罪名类案证据册和《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证据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全面试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案件597件,排除非法证据64件,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率达**.*%。在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下,福州中院和鼓楼、福清法院开展“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广应用试点工作。

认真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福州、厦门***个基层法院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宽严得当。2016年9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个试点法院共审结认罪认罚案件12004件13***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其中判处缓刑的占**.*%。

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015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宣告***名被告人无罪。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公正和司法统一。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保障律师依法履职。

推进司法审判与监察程序有机衔接。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抓好工作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出台《福建省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办法(试行)》,做好法法衔接。

四、加快推进审判执行机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高到新水平。

改革和信息化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省法院坚持创新引领,强化信息化支撑,改革完善体制机制,释放司法生产力,增强队伍战斗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以高质量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着力完善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和营商环境的司法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我省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目标的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为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等,健全案件审判和司法服务机制,创新府院联席互动新模式,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善金融案件集中管辖、纠纷预警和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执转破”等机制;聚焦精准脱贫,加大司法精准帮扶力度;聚焦污染防治,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创新完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福建样本”。

着力完善涉台、涉自贸区和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审判机制。创新推进涉台司法工作,完善特邀调解员和台胞陪审员制度,推广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连续成功举办十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设立自贸区法庭和审判庭,完善涉外、涉港澳、涉侨等审判机制,健全域外法查明机制,平潭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创新企业信息共享机制被国务院列入第四批全国复制推广的自贸改革试验成果。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设立福州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管辖和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构建现代海事审判体系,完善涉外海事诉讼与仲裁良性互动机制,首次发布双语《海事审判白皮书》。

着力完善行政案件跨域管辖和民生权益保障机制。2015年9月起,在全省范围对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更好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引入心理疏导、家事调查员等制度,推进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创新。联合省14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个法院成立独立建制的家事审判机构。深化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等制度。

着力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创新跨域立案和诉讼服务司法协作,在全国7家高院和***个中院推行。出台《关于深入开展精准服务便捷服务品质服务全面推进全省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整合诉讼服务资源,打造诉讼服务大厅、itc自助服务终端、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掌上诉讼服务帮手、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五位一体”的现代化、智能型诉讼服务体系,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简案快审、普案标审、难案精审。全省法院设立速裁团队***个,今年1至8月,通过“分调裁”结案的占结案总数的**.*%。贯彻执行《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省法院与27家部门行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个特邀调解组织、3***名特邀调解员进驻各级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全省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办结各类案件116845件。推广道路交通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一键式理赔,完善金融等纠纷案件在线化解平台,高效便捷化解纠纷。

着力完善司法民主、司法公开机制。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健全选任、参审和履职保障机制,龙岩中院等5个全国试点法院探索推进实质陪审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6***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2722件。构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监督管理“五大公开平台”,做到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全省法院全部开通互联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形成自媒体阵地集群效应。优化代表委员监督联络工作手机应用系统,运用福建法院庭审直播网、微博发布厅、视频演播室,打造“阳光司法”。截至今年8月,全省法院累计公开裁判文书189余万份,庭审直播**.*万场。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庭审公开情况第三方评估中,省法院位列全国高院第7位。

着力完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健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上下一体、内外联动的执行管理体制和指挥系统。各地成立执行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区)委书记、政法委书记赴一线指挥督战***人248次。去年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听取审议执行工作专项报告,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执行联动专项检查。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2017年7月率先在全国建成全省失信联合惩戒平台,截至今年9月1日,省级100家单位全面对接,联合限制、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万多次,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10多万被执行人慑于压力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从今年7月起开展“亮剑八闽、百日决胜”统一行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与税务机关建立执法协作机制,与保险公司建成“法院保险”合作平台,与新闻宣传部门、文明办合力推进执行攻坚宣传和文明创建,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执结案件**.*万件,执行到位金额**.*亿元,同比分别增长**.*%和**.*%。

着力完善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体系。坚持“互联网”“标准化”“数字化”,制定福建智慧法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构建司法权运行现代化新模式,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科技支撑和强劲动能。建成福建智慧法院管理中心,汇集全省法院各类案件信息**.*亿余条,加强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实现从“司法数据”到“数据司法”的模式转换。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构建“智审”业务平台,实现案件“网上录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全省法院建成标准型科技法庭***个。省法院被评为全国“智慧法院”建设先进单位。在今年4月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我省法院执行信息化等“四个展位”亮相,受到好评。

对标对表改革任务,对照人民群众需求期待,我们清醒看到,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仍然存在差距短板,面临一些问题困难。

一是司法改革推进不平衡,力度还需加大。有的法院对改革认识还不够到位,对改革政策学习不够、理解不透,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不够;有的法院改革思路不够开阔,司法理念、运行机制、办案方式等还跟不上、有差距;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法院之间在推进深度、落实力度、见效程度上不够平衡。

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亟需根本性解决。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数连续13年呈现正增长态势,年均增幅近**%,人案矛盾日益突出。基层法院特别是有的沿海法院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量高达300件以上,法官办案强度和工作压力持续加大,法院干警长期超负荷加班成为常态。

三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仍需做深做细做实。新型办案机制加快推进,但有的法官还不能完全适应,“受权不敢用”;有的院庭长“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放权与监督的关系还需理顺;适应改革的审判监督指导机制需要完善,司法不严格、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审判辅助人员缺口较大,新型办案团队高效顺畅运行受到影响;新型审判运行模式与智能化办案处在接驳换档期,增益效果有待提升。

四是综合配套改革有待大力协同推进。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相应的配套政策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尚未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后,涉及干部管理、经费保障、“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法官职业待遇保障等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需进一步理顺落实。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总体战略,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点难点问题上来,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以优异成绩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为加快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提升改革站位,增强新时代深化改革责任感使命感。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新思想引领司法改革新使命新征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狠下气力推进有利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改革、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改革扎实推进。

二要狠抓改革深化,推动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构建权责一致、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体系。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司法职业保障,健全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立体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体系。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司法机构职能体系。

三要强化改革督察,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加强领导,科学统筹,务实戒虚,着力把改革重点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到大局小局一盘棋和全省法院一盘棋。加强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拉链式检查,严抓实推,以钉钉子精神抓改革督察,以督促改,以察问效。

四要发挥改革效应,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福建发展大局和特色优势,加强司法保障机制和服务举措的改革创新,及时把创新实践和改革成果转化为公正为民司法的制度规范,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建经验、福建样本、福建品牌,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聚焦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以改革精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改、马上改。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致力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专项报告,既是监督更是支持。全省法院将在省委领导和省人大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定信心、坚持不懈,敢于担当、开拓创新,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福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审议。

根据海北州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安排,3月7—16日,州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州县两级法院、检察院,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形式,对全州“两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中、*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目的是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实现司法的独立、公开、公正。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海北州人民检察院自2014年11月被确定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以来,紧紧围绕“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这一改革重点,立足本地实际,解放思想,精心组织,积极探索,有效推进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全州“两院”按照州委和省院要求,从强化学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凝聚改革共识入手,坚持将顶层设计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及时成立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科学制定司改方案及法官、检察官权力清单、员额法官业绩考核办法、员额检察官遴选办法、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司法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司法责任追究办法等行之有效的配套制度,并及时落实运行,确保了司法体制改革稳定有效推进。同时,及时召开司改动员大会,向全体干警讲明白改革的意义,引导干警澄清模糊认识、打消担忧顾虑、积极参与和支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自觉成为改革的实践者、推动者,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司改办牵头、全体干警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思想准备到位、工作方案制定到位、规章制度建设到位,为稳妥推进司改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夯实了思想根基。

(二)人员分类管理,全员定岗定责。根据《全面推进全省法院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均采取比例制的方式,按现有政法专项编制**%、**%、**%的比例确定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比例。经过前后2次遴选,全州两级法院共选任出员额法官***名,员额检察官***名,人员已全部到岗到位,并按新的岗位职责开展工作,办理案件。同时,优化内设机构,全州两级法院共设置5~8个相对固定、专业化的合议庭,在合议庭员额配置上实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中院3:1:1、四县基层法院1:1:1的模式,各合议庭法官之间各有侧重、统筹协调、均衡办案。同时采取法官轮流驻庭与巡回审判相结合的办案方式,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全州两级检察院以1:2:1模式设置办案组,并根据工作实际和案件数量整合内设机构,州院将原有业务处室整合为“一局七部一组一室”(反贪污贿赂局,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检察事务部、行政事务部、政治部;纪检组;驻门源监狱检察室),各县院按***人以上设“一局五部”(门源县检察院:反贪局,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行政事务部),***人以下设“一局三部”(祁连、刚察、海晏县检察院:反贪局,刑事检察部、综合业务部、行政事务部),力量得到整合,运行更加顺畅。

(三)明晰权力清单,强化办案责任。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紧紧抓住落实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始终坚持以公正高效廉洁司法为导向,坚决贯彻“权力落实、责任到位”的权责一致原则,积极推行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构建了彻底放权、严格监督、科学追责三位一体的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一是落实审判、检察责任,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倒查制,法官、检察官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二是划清权力界限,细化了法官、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了自身的职责权限。三是改革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工作制度,减少审委会、检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将审判和检察权充分下放给法官、检察官。如2016年1月以来,门源县法院共召开审委会3次,同比下降**%。海晏县检察院共召开检委会14次,同比下降**.*%。四是法官、检察官员额实行动态管理,制定法官、检察官考评办法,考核不达标的,退出法官、检察官员额。五是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积极推进“四大公开”、网上立案等信息化平台,全面运用互联网、微博、微信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手段,加强对办案过程和结果的监督,案件办理及监督全程留痕,主动把案件的相关信息晾晒在人民群众面前,让审判权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推进职务序列改革,落实职业保障。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根据省院法官、检察官职务套改有关要求,按照省下达的员额比例和数量,推行员额法官、检察官、司法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套改工作。2016年3月起,按照“三类人员、两种待遇”的制度安排,先后给予不同标准的增资预发,新的单独职务序列工资制度即将实行。

(五)及时清产核资,完成财物省级统管。实行省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的预算管理体制和资产管理机制,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完成了资产清查登记、资产债务核实、资产划转、专网安装测试、财务人员培训、编报预算等工作,人员工资、办案经费、差旅费报销均通过省财政集中支付系统发放,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

经过两年多时间的探索实践,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也为全省牧区法院、检察院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积累了可复制的成功经验,概括起来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成效:一是人力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全州“两院”把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作为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石,通过严格、公平、公正的考试考核,先后完成了三批员额法官、检察官遴选和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定岗定位工作,促进了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初步构建起了以法官、检察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检察工作为重心的司法人员配置模式,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程度得到有效提升。二是司法责任制体系不断完善。围绕司法体制改革,出台了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配套制度,一方面大胆放权、各尽其能,另一方面着力构建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初步建立起权力、责任、监督制约“三位一体”的新的司法权运行机制,基本实现了责权一致。一线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得到确立,消除了部分法官、检察官的依赖、推诿心理,办案责任心和自律意识明显增强,有效防止了法官、检察官对审判权、检察权的滥用,防止冤错案件的发生和当事人权益的损害,法官、检察官肩上的责任更重,工作的热情更高,职业尊荣感更强。三是法官、检察官自我充电意识进一步提高。司法责任制、绩效考核、员额动态管理、随机分案等制度的落实,使广大法官、检察官都感受到不学习就会落伍,不钻研就会办错案,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得到进一步增强,办好案、办铁案成为大家的共识。四是领导回归一线办案提高了办案质量。全面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法院确定正副院长按法官人均办案数的**%和**%的比例参与办案,检察院确定正副检察长按检察官人均办案数的**%和**%的比例参与办案。院领导回归一线办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也有利于发挥院领导业务知识较强、审判经验丰富的优势,增强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掌控,有利于提高案件的整体质量和审理效果,同时也实现了审判资源和检察资源的优化配置。

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州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和破解的难题。

(一)司法体制改革政策宣传不够到位。目前,司法体制改革政策宣传工作仅停留和局限在法检内部,社会知晓面不广、知晓度不高,对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宣传、解读不到位,致使不少人误以为改革就是给司法人员涨工资、提待遇,从而对改革的认识产生偏差。

(二)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存在。法官、检察官员额比例实行后,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入额法官、检察官数量有所减少,但近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外来人口逐年增多,立案数每年大幅度增长,员额法官、检察官面临的办案压力增大,案多人少问题突出,既影响案件办理效率,也不利于法官、检察官身心健康。

(三)辅助人员配置不尽合理。按照法官、检察官、助理法官、检察官、书记员3:1:1和1:2:1的比例,司法辅助人员配置较少,且在实践中由于人员缺少,甚至连规定的比例都未达到(基层检察院基本是1:1:1),难以充分发挥协助和保障作用,法官、检察官仍然置身于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中,无法专心从事审判、检察业务工作。同时,目前法官、检察官助理的职业预期模糊,晋升途径不明,如果与法官、检察官的收入差距过大,极有可能出现法官助理留不住、干不久的问题。此外,由于配套制度建设滞后,检察院内设机构尚未批复,有的顶层设计与地方实际不尽切合,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院司法体制改革进程。

(四)司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现有员额法官、检察官业务素质和信息化能力与其承担的职责有一定差距。部分法官、检察官法律水平有限,办案实际经验不足,不能主动适应司法责任制和随机分案的要求,独立承担办案的信心不足,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感到压力巨大,一定程度上影响办案进度甚至办案质量。二是人员进入渠道不畅通,法官、检察官断层问题日益凸显。有的院员额法官、检察官年龄偏大,加之法官、检察官职业准入门槛较高,致使法官、检察官后备人才严重不足,尤其是基层院“双语”法官、检察官紧缺问题十分突出。三是专业技术人员缺少。随着“两院”信息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审判、检察工作及政务工作都要通过信息化应用系统进行,而基层院网络管理人员缺少(四县都只有1名),影响了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四是司法行政人员配备过少(专项编制的**%),基层院司法行政人员只有1~2名,不能满足正常的政工、纪检、党务、行政事务、维稳、扶贫等众多工作的需要,导致后勤保障工作压力越来越大。

(五)基建资金及各项经费保障不畅。人财物省级统管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保障机制滞后,后续资金迟迟不能到位,如州检察院、门源县法院建设项目迟迟不能下达批复,现有业务用房面积过小,达不到规范化建设要求,配备的各类信息化设备“休眠”于仓库,发挥不了作用。而刚察县法院审判大楼已竣工两年,但因后续建设资金不到位,部分业务用房、辅助设施、办公桌椅等无法落实,至今不能搬迁,办公大楼闲置。全州“两院”办公楼取暖费用拨付标准低,无法保障正常的取暖需要,尤其是各项经费及司法救助基金申请程序繁琐、审批周期长,不能及时到位,难以保障正常办案的需求。同时,地方享有的各种奖励性待遇难以落实。

(一)强化思想教育,进一步增强司法体制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司法体制改革是司法领域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司法不公、司法腐败、司法公信力低等问题。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到制度机制的完善健全、资源的重新配置以及利益格局的深层次调整,其深度、广度、难度都是空前的。为此,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坚持改革方向不动摇,坚定改革信心不动摇,持续做好广大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着力凝聚改革共识,勇于自加压力、攻坚克难,破解司法体制改革中面临的诸多体制、机制难题,坚定不移地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当好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要坚持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创新相结合,认真做好总结可复制经验和做法,及时向上反映我州试点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多争取上级机关给予政策层面的支持,保障司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舆论引导,进一步加大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尤其是互联网和新媒体,讲清楚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性质、目标,增强群众的知晓度、认可度,推动全社会形成拥护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加强改革成果和经验的正面宣传,为司法体制改革营造积极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建议把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政策的学习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认识,凝聚改革共识,加大对司法改革的支持,形成改革合力。

(三)强化司法公信,进一步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要着力在提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综合素质和办案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社会治理水平上取得突破,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通过交流挂职、实务培训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大对现有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专业理论、法律适用、办案技能、司法能力等方面的培训,注重拓宽人权保护、公共安全、社会管理、信息技术、舆情应对等知识领域,培养一批审判、公诉和调解能手。广大法官、检察官要自我加压,切实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主动性,尽快适应随机分案要求,拓宽学习范围,提升素质能力,公正高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以每起个案的公正来确保司法公正,切实守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司法体制改革的获得感。要积极向省院反映,充分考虑农牧区办案半径大等因素,科学确定员额法官、检察官比例,适当增加政法专项编制,在空编内按规定及时补充专业人员,解决一线办案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和双语法官、检察官紧缺的问题。要完善司法辅助人员的配置与保障,尽快建立一支保障合理、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地方党委要加强对“两院”司法行政人员的关爱,将“两院”司法行政人员的教育培训纳入党委组织部门的教育培训计划。同时,建议省院在法官、检察官的招录、遴选和退出机制以及司法人员的职业保障等顶层设计上要给予支持,确保边远牧区基层院引得进、留得住优秀法律人才。

(四)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司法责任制是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重要举措,是司法工作去地方化、去行政化,保证司法公正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全州两级法院、检察院要切实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和“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监督、侵权须赔偿”的要求,完善法官、检察官、合议庭、审判(检察)委员会的办案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序监督、有效制约。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立足实际综合测算法官、检察官的工作绩效,合理体现法官、检察官工作量与工作奖励的对应关系。要进一步探索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方法,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同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有效建起“防火墙”、划出“隔离带”,为真正落实司法责任制、排除各种干扰提供制度保障,构建权责统一、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要正确处理好完善司法责任与保障审判权检察权独立的关系,既严格依纪依法追究法官、检察官违法办案责任,又要充分保障法官、检察官依法独立履行审判职责;既要明确违法办案责任追究情形,又要明确司法豁免原则和免责事由,实现司法责任与司法豁免相统一。

(五)强化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人财物省级统管机制。要加强汇报衔接,及时向上级院反映试点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逐步解决基层院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结合信息化建设新要求,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办公用房,为履行审判检察职能提供良好的物质装备保障。要抓紧解决人财物省级统管后财务报账手续繁琐、周期长等问题,为正常开展工作及时提供经费保障。

(六)强化协作配合,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公正高效司法的外部环境。州县两级法院检察院虽然实行了人财物省级统管,但维护地方稳定、惩治犯罪、化解纠纷、保障权益等方面的司法责任和服务功能没有变,尤其在案件办理、干部管理等方面与地方联系密切,各相关部门要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法检“两院”工作,关心司法队伍建设,力所能及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事务性任务,共同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水利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篇十五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体系,保障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它为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新领域提出了要求,提供了空间。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面对改革大趋势,基层法院的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由于没有经验可循,司法体制改革更需集思广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根据县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院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盐山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正确监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参与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一)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为群众畅通诉讼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5%。

一是为群众诉求敞开大门。不论案件大小,只要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围,且当事人诉求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一律接受诉状,即刻登记立案。对材料有误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导当事人及时补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案登记制扩大了法院受案范围,为配合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和缓解审判工作压力,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一乡一庭等纠纷解决机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缓解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骤增问题。

三是依法严惩诉讼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行为的相关举措,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

(二)以员额制法官改革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

牢牢牵住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以员额法官作为重点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实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圆满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法官工作实施方案》和《首次入额考核方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宁缺毋滥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条件,经过报名、审查、考试、考核、考察、遴选委员会审议等严格程序,公平择优遴选22名具有较好法律素养和较强履职能力的一线办案法官入额。法官员额制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了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初步完成人员分类定岗管理。根据省高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的意见》,将法院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相应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经过双向选择和业绩考核,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法警等审判辅助岗位人员和行政岗位人员,定人定岗,较好的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级确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县委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建立与法院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2016年10月份开始预发增资工资,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发放到位。

(三)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重心,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院严格贯彻上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一是强化案件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出台《审判管理流程规范》,依托数字法院、移动办案和oa办公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网上实时监控办案流程,坚持每月评查卷宗、庭审和审判委员会专题讨论制度,对案件办理全程实行无缝隙、全方位的跟踪管理;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和过渡期全员办案机制,出台《员额法官考核方案(试行)》,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进一步明晰审判权运行规则。

二是完善法官办案责任制,实现权责统一。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实施法官办案痕迹化管理,明确法官应当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严格落实错案及瑕疵案件责任追究,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违法审判责任;严格落实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增强法官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健全审判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廉洁司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开展审务督查活动,出台《纪检监察全程介入审执工作规定》,实施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机制,由纪检组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监督评估拍卖、列席审判委员会以及会同审判管理部门联合评查等手段,对案件办理实施提前介入、重点监控、全程监督,切实建立“告廉、问廉、访廉、督廉、查廉”监督问责机制。2016年,随机抽取270余件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向当事人寄送《案件回访征求意见表》600余份,监督评估、拍卖程序120余件次,杜绝司法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廉洁的违规行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一是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整合立案导诉、司法公开、信访投诉等工作职能,通过服务窗口实现人性化、前置化和集约化办理,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设置专人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诉语音便民服务290人次;充实和完善便民自助服务终端系统内容,当事人可凭身份证、短信密码自助实现案件各阶段的信息查询,当事人自助查询案件信息2100多人次;实行院领导代班接待当事人和中层干部轮值导诉制度,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导引27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670余人次,收转诉讼材料520余份,查阅案卷和电子卷宗130余卷,免费发放《诉讼指南》、《诉讼明白纸》等法律资料1600余份。

二是依托司法公开平台全面打造“阳光司法”。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以“三大平台”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将5010件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和执行案件信息录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和“河北法院司法公开平台”,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将1241份案件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加大庭审直播力度,新建数字化法庭2个,依托本院庭审网络直播系统,同步直播837起案件的庭审实况,方便群众“围观庭审”;全面升级数字化法庭,实现实况同步转播、庭审证据展示、同步录音录像、电子记录打印、光盘刻录备存功能,通过“每庭必录”提高审判活动透明度;要求案件纸质卷宗同步生成电子卷宗,扫描生成电子卷宗4218卷,实现诉讼档案的数字信息化应用,方便律师和当事人查询调阅;进一步完善我院官方网站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法官信息、陪审员信息、拍卖公告、评估机构、诉讼指南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运用司法公开新渠道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注重发挥司法公开新渠道和新媒体作用,运用官网、官博、官微及时公布审判动态、执行动态、案件信息、裁判文书、庭审公告、庭审实况等内容,当事人可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和获取司法服务,有效树立司法权威;运用办公楼前全彩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系统,滚动播出开庭公告1560件、庭审实况449件、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26名、法律宣传片7部、工作动态50余篇,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全面的司法公开新载体;向社会各界寄送《盐山法院》报刊、《盐山法院》画册2000余份,提升审判工作透明度;开展“司法公开集中宣传周”活动,举办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法制宣传等活动10余次,多渠道展示法院审判工作情况,拉近法院与群众距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20多件,感受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

(五)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

2016年4月,依照法定程序增选人民陪审员8名,使现有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103名,满足了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法官数量两倍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方式、专业性较强案件相对固定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和参审范围;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定期考核和考评通报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构建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案件执行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一线,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便于同当事人沟通交流的优势,协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让人民陪审员用平静的心态、拉家常的方式化解各种社会矛盾。2016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0余件,保障了公民陪审权利。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了双重压力。盐山法院2014年受理案件数量为3438件,2015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022件,2016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519件,较2014年增幅31.4%。盐山法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75人,实有人员69人,员额法官22人,办案法官数量较以前进一步减少,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另一方面,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对审判质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坚定不移的推进改革,又能解决好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证法官队伍稳定,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司法改革的目标在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还权于法官和合议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善处理法官依法独立履职与院、庭长管理监督之间的关系,成为司法改革实践操作中的难题。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能力独立审理好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纷止争还有待实践检验。另一方面审判权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很有可能会带来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审理质效下滑、廉政风险等问题。

三是个别法官的综合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越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个别法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审判职责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四是部分改革事项尚无经验借鉴,实践探索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司法体制改革现已迈入深水区,随着人员分类管理的进一步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执行体制改革、职业保障制度也在逐步推开。相应的改革机制尚无经验可以借鉴,需要法院自身逐步摸索,破解改革过程中遇到的藩篱。

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员额制法官管理,确保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进一步完善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和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效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

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法官业绩的综合考评。依托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治院,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确保司法廉洁。

四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而紧迫。要切实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坚持顶层设计指导,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的机制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和落实审级制度、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全局高度,全面擘画司法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福建是中央确定的全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省委高度重视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省委常委会、省深改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作出部署。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监督指导,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给予大力关心支持。省委政法委及省司法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加强组织协调,9月25日省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工作小组对省法院开展改革督察。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大力支持配合,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环境,凝聚改革创新的强大合力。

我省法院于2015年9月在福州、厦门、南平三地9个法院启动改革试点,2016年8月在全省法院全面推开。省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履行改革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正确把握改革方向,坚定改革定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新需求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成果的获得感;始终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融合、依法有据遵循规律与体现福建实际相契合,保持速度、对标高度、健全制度,锲而不舍、蹄疾步稳推进司法改革。省法院先后召开92次党组会和司改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司法改革文件220余份,开展4轮专项督察。今年以来,着眼于“巩固、深化、拓展、提升”,部署推进10个党组重大调研课题和53项改革重要举措,坚持“完善提升一批、复制推广一批、创新推进一批”,推动改革持续深入发展。全省法院多项改革创新成果入选全国法院改革典型案例或在全国复制推广。

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全省法院各项改革任务深入推进、全面发力、多点突破,取得显著成效。依法公正高效审判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符合审判特点和司法规律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逐步形成;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稳步实施,司法效能和审判质效不断提升。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审执各类案件50.88万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32%,一、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7.91%。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一步提升。法官员额制改革全面完成,全省现有员额法官3976人,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7.62%;人员分类管理逐步深化,85%以上人员力量向办案一线集中,一线办案人员较改革前增长13.98%;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员额法官平均年龄45周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8.14%,具有10年以上办案经验的达76.50%。今年1至8月,全省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20.4件,同比上升57.39%。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实施,跨域立案全省推行,让“告状难”问题真正成为历史;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打出声威,成效显著;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司法公开民主持续深化,人民群众有了更多公平正义获得感。

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基础性作用。省法院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统筹兼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出台《福建法院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31份指导性文件,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着力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确立法官办案主体地位,推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取消层层请示、逐级审批案件的传统做法,除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外,院庭长不再签发本人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独任法官、合议庭自主签署签发的案件裁判文书达99%以上;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审判委员会审判管理、审判指导和统一法律适用职能。着力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制定审判人员依法履职“一规定”“两清单”“三指引”,厘清职责权限。坚持“入额必办案”,建立院庭长办案刚性约束和监督保障机制,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2017年1月以来,全省法院入额院庭长审结案件637041件,占结案总数的45.97%。全面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强类案指引与质量评查,严把二审、再审关,统一司法尺度,确保裁判质量。推进业绩考评制度改革,树立正确激励导向。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惩戒机制,明确追究法官违法审判责任的7种情形,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着力把该严的监管严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治院贯穿改革全过程,推动审判执行与队伍建设、廉政监督与执法办案、作风建设与法院管理有机融合,审判监督与纪律监督、“数据铁笼”与“制度铁笼”有机结合,构建以院党组统一领导、审判委员会统筹管理为统领的“六位一体”新型审判管理格局,完善以作风建设、效能检查、纪律监督为主体的“大督察”工作新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深入开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以员额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为重心,将司法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注重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全省法院共组建以法官为核心的新型审判团队1648个。坚持以案定额。把员额向基层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法院倾斜,不搞“平均分配”。基层法院、中院和省法院法官员额比例向上逐级递减,思明、晋江等6个案件数量较多的基层法院法官员额比例最高核定为42%,较好体现了三级法院职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坚持好中选优。经过严格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先后三批择优遴选4205名员额法官,既保证高素质优秀法官进入员额,又注意保护各年龄段和各层级人员的积极性。坚持有进有出。出台员额退出管理办法,有229人因转岗、辞职、退休等原因退出员额。特别是对只拿待遇不愿尽责、担当不够不敢尽责、能力不足不能负责、违纪违法惩戒问责的法官,坚决退出员额。坚持分类定责。出台人员分类定岗实施办法,让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首批招录1920名聘用制书记员,探索引入在校大学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实习书记员,创新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与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相同步,着眼优化协同高效,2016年9月起在9个基层法院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先行启动内设机构改革试点,优化审判职能,简化管理层级,强化司法效能。

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全面完成员额法官等级确定和按期晋升工作,逐步落实与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职业保障制度。全省法院按期晋升法官等级1694人次,择优选升高级法官398名。落实“三类人员、两种待遇”工资改革政策,建立以工作业绩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机制,充分调动一线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积极适应司法改革新任务新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能力提升行动和“四个人才工程”建设,加快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和司法人才库建设,规范法官职业操守和司法行为。加强司法人员权益保障,全面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严格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制度。

稳步推进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如期实现省以下法院人员编制和经费统一管理。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法院机构编制上收省级统管,各中院和基层法院院长全部由省委组织部管理。省以下法院(不含厦门,下同)全部作为省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纳入省级财政保障。今年省以下法院财政年初预算24.89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3.77%。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省法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等7个规范性文件,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确保司法公正。

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会同检察、公安机关出台28个常见疑难罪名类案证据册和《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证据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全面试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案件597件,排除非法证据64件,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率达77.90%。在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下,福州中院和鼓楼、福清法院开展“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广应用试点工作。

认真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福州、厦门18个基层法院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宽严得当。2016年9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18个试点法院共审结认罪认罚案件12004件13557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44.27%,其中判处缓刑的占43.89%。

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015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宣告94名被告人无罪。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公正和司法统一。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保障律师依法履职。

推进司法审判与监察程序有机衔接。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抓好工作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出台《福建省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办法(试行)》,做好法法衔接。

改革和信息化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省法院坚持创新引领,强化信息化支撑,改革完善体制机制,释放司法生产力,增强队伍战斗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以高质量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着力完善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和营商环境的司法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我省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目标的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为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等,健全案件审判和司法服务机制,创新府院联席互动新模式,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善金融案件集中管辖、纠纷预警和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执转破”等机制;聚焦精准脱贫,加大司法精准帮扶力度;聚焦污染防治,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创新完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福建样本”。

着力完善涉台、涉自贸区和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审判机制。创新推进涉台司法工作,完善特邀调解员和台胞陪审员制度,推广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连续成功举办十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设立自贸区法庭和审判庭,完善涉外、涉港澳、涉侨等审判机制,健全域外法查明机制,平潭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创新企业信息共享机制被国务院列入第四批全国复制推广的自贸改革试验成果。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设立福州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管辖和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构建现代海事审判体系,完善涉外海事诉讼与仲裁良性互动机制,首次发布双语《海事审判白皮书》。

着力完善行政案件跨域管辖和民生权益保障机制。2015年9月起,在全省范围对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更好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引入心理疏导、家事调查员等制度,推进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创新。联合省14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37个法院成立独立建制的家事审判机构。深化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等制度。

着力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创新跨域立案和诉讼服务司法协作,在全国7家高院和14个中院推行。出台《关于深入开展精准服务便捷服务品质服务全面推进全省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整合诉讼服务资源,打造诉讼服务大厅、itc自助服务终端、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掌上诉讼服务帮手、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五位一体”的现代化、智能型诉讼服务体系,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简案快审、普案标审、难案精审。全省法院设立速裁团队612个,今年1至8月,通过“分调裁”结案的占结案总数的53.56%。贯彻执行《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省法院与27家部门行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894个特邀调解组织、3689名特邀调解员进驻各级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全省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办结各类案件116845件。推广道路交通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一键式理赔,完善金融等纠纷案件在线化解平台,高效便捷化解纠纷。

着力完善司法民主、司法公开机制。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健全选任、参审和履职保障机制,龙岩中院等5个全国试点法院探索推进实质陪审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6729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2722件。构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监督管理“五大公开平台”,做到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全省法院全部开通互联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形成自媒体阵地集群效应。优化代表委员监督联络工作手机应用系统,运用福建法院庭审直播网、微博发布厅、视频演播室,打造“阳光司法”。截至今年8月,全省法院累计公开裁判文书189余万份,庭审直播4.5万场。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庭审公开情况第三方评估中,省法院位列全国高院第7位。

着力完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健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上下一体、内外联动的执行管理体制和指挥系统。各地成立执行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区)委书记、政法委书记赴一线指挥督战258人248次。去年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听取审议执行工作专项报告,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执行联动专项检查。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2017年7月率先在全国建成全省失信联合惩戒平台,截至今年9月1日,省级100家单位全面对接,联合限制、惩戒失信被执行人5.05万多次,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10多万被执行人慑于压力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从今年7月起开展“亮剑八闽、百日决胜”统一行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与税务机关建立执法协作机制,与保险公司建成“法院保险”合作平台,与新闻宣传部门、文明办合力推进执行攻坚宣传和文明创建,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执结案件16.14万件,执行到位金额901.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22%和131.77%。

着力完善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体系。坚持“互联网”“标准化”“数字化”,制定福建智慧法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构建司法权运行现代化新模式,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科技支撑和强劲动能。建成福建智慧法院管理中心,汇集全省法院各类案件信息2.45亿余条,加强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实现从“司法数据”到“数据司法”的模式转换。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构建“智审”业务平台,实现案件“网上录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全省法院建成标准型科技法庭808个。省法院被评为全国“智慧法院”建设先进单位。在今年4月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我省法院执行信息化等“四个展位”亮相,受到好评。

对标对表改革任务,对照人民群众需求期待,我们清醒看到,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仍然存在差距短板,面临一些问题困难。

一是司法改革推进不平衡,力度还需加大。有的法院对改革认识还不够到位,对改革政策学习不够、理解不透,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不够;有的法院改革思路不够开阔,司法理念、运行机制、办案方式等还跟不上、有差距;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法院之间在推进深度、落实力度、见效程度上不够平衡。

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亟需根本性解决。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数连续13年呈现正增长态势,年均增幅近10%,人案矛盾日益突出。基层法院特别是有的沿海法院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量高达300件以上,法官办案强度和工作压力持续加大,法院干警长期超负荷加班成为常态。

三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仍需做深做细做实。新型办案机制加快推进,但有的法官还不能完全适应,“受权不敢用”;有的院庭长“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放权与监督的关系还需理顺;适应改革的审判监督指导机制需要完善,司法不严格、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审判辅助人员缺口较大,新型办案团队高效顺畅运行受到影响;新型审判运行模式与智能化办案处在接驳换档期,增益效果有待提升。

四是综合配套改革有待大力协同推进。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相应的配套政策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尚未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后,涉及干部管理、经费保障、“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法官职业待遇保障等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需进一步理顺落实。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总体战略,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点难点问题上来,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以优异成绩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为加快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提升改革站位,增强新时代深化改革责任感使命感。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新思想引领司法改革新使命新征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狠下气力推进有利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改革、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改革扎实推进。

二要狠抓改革深化,推动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构建权责一致、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体系。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司法职业保障,健全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立体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体系。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司法机构职能体系。

三要强化改革督察,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加强领导,科学统筹,务实戒虚,着力把改革重点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到大局小局一盘棋和全省法院一盘棋。加强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拉链式检查,严抓实推,以钉钉子精神抓改革督察,以督促改,以察问效。

四要发挥改革效应,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福建发展大局和特色优势,加强司法保障机制和服务举措的改革创新,及时把创新实践和改革成果转化为公正为民司法的制度规范,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建经验、福建样本、福建品牌,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聚焦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以改革精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改、马上改。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致力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专项报告,既是监督更是支持。全省法院将在省委领导和省人大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定信心、坚持不懈,敢于担当、开拓创新,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福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面对改革大趋势,基层法院的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由于没有经验可循,司法体制改革更需集思广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根据县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院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盐山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正确监督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参与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一)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为群众畅通诉讼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5%。

一是为群众诉求敞开大门。不论案件大小,只要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范围,且当事人诉求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一律接受诉状,即刻登记立案。对材料有误或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导当事人及时补正。

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案登记制扩大了法院受案范围,为配合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和缓解审判工作压力,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一乡一庭等纠纷解决机制,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缓解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骤增问题。

三是依法严惩诉讼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行为的相关举措,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秩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

(二)以员额制法官改革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

牢牢牵住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积极稳妥推进以员额法官作为重点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实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圆满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结合本院实际,制定《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法官工作实施方案》和《首次入额考核方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宁缺毋滥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条件,经过报名、审查、考试、考核、考察、遴选委员会审议等严格程序,公平择优遴选22名具有较好法律素养和较强履职能力的一线办案法官入额。法官员额制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了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初步完成人员分类定岗管理。根据省高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的意见》,将法院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相应确立了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员额制管理。经过双向选择和业绩考核,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法警等审判辅助岗位人员和行政岗位人员,定人定岗,较好的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任务。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基本建成。目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级确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三是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县委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建立与法院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自2016年10月份开始预发增资工资,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发放到位。

(三)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重心,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

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我院严格贯彻上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和过渡期全员办案机制,出台《员额法官考核方案(试行)》,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进一步明晰审判权运行规则。

严格落实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增强法官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健全审判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廉洁司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开展审务督查活动,出台《纪检监察全程介入审执工作规定》,实施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和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机制,由纪检组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监督评估拍卖、列席审判委员会以及会同审判管理部门联合评查等手段,对案件办理实施提前介入、重点监控、全程监督,切实建立“告廉、问廉、访廉、督廉、查廉”监督问责机制。2016年,随机抽取270余件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向当事人寄送《案件回访征求意见表》600余份,监督评估、拍卖程序120余件次,杜绝司法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廉洁的违规行为。

(四)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法院工作新常态,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设置专人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诉语音便民服务290人次;。

实行院领导代班接待当事人和中层干部轮值导诉制度,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导引27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670余人次,收转诉讼材料520余份,查阅案卷和电子卷宗130余卷,免费发放《诉讼指南》、《诉讼明白纸》等法律资料1600余份。

将1241份案件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进一步完善我院官方网站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法官信息、陪审员信息、拍卖公告、评估机构、诉讼指南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20多件,感受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

(五)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

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定期考核和考评通报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

构建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案件执行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一线,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便于同当事人沟通交流的优势,协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让人民陪审员用平静的心态、拉家常的方式化解各种社会矛盾。2016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0余件,保障了公民陪审权利。

一是案件大幅上升和改革任务繁重带来了双重压力。盐山法院2014年受理案件数量为3438件,2015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022件,2016年受理案件数量为4519件,较2014年增幅31.4%。盐山法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75人,实有人员69人,员额法官22人,办案法官数量较以前进一步减少,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另一方面,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和对审判质效的高要求,如何既坚定不移的推进改革,又能解决好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保证法官队伍稳定,确保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是要急迫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是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司法改革的目标在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还权于法官和合议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但在改革中,如何妥善处理法官依法独立履职与院、庭长管理监督之间的关系,成为司法改革实践操作中的难题。一方面每位法官是否有能力独立审理好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真正做到定纷止争还有待实践检验。另一方面审判权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很有可能会带来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同案不同判、案件审理质效下滑、廉政风险等问题。

三是个别法官的综合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和人民对公正司法的要求,需要法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司法改革后法官的权力越大,责任更大,对法官的素质要求将更高。但个别法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与其承担的审判职责尚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健全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四是部分改革事项尚无经验借鉴,实践探索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司法体制改革现已迈入深水区,随着人员分类管理的进一步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执行体制改革、职业保障制度也在逐步推开。相应的改革机制尚无经验可以借鉴,需要法院自身逐步摸索,破解改革过程中遇到的藩篱。

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员额制法官管理,确保入额法官一律在审判一线办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进一步完善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和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效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法院、智慧法院,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

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审判权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对审判权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促进司法公正。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法官业绩的综合考评。依托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队伍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官的选拔、遴选和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培养法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职业操守等为重点的法官教育培养机制,努力提升法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治院,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确保司法廉洁。

四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而紧迫。要切实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坚持顶层设计指导,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的机制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和落实审级制度、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改革是十二五时期的重要任务,完善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内不合理的成分,进而建立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非常重要。对照上级的要求,丰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以丰县检察院为例,该院共有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侦监科、办公室、研究室、政治处等16各科室,另外还有3个驻镇检察室。这些内设机构共同构成了丰县检察院这个组织,推动检察工作的正常运转。

在这些内设机构中:权力过于集中的岗位是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侦查监督科四个科室。这些科室具有法律赋予的重要权力,用之不当增会给当事人造成重要的损失,对其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要的威胁。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两个科室承担者自侦案件的查办,享有侦查权,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稍不注意可能会侵犯嫌疑人、证人等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是高危岗位。侦查监督科承担者对嫌疑人的批捕职能,稍有疏忽则有可能错捕、滥捕,严重侵害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后果严重的有可能会造成国家赔偿,造成不良的影响。公诉科承担着审查起诉职能,享有不起诉权,若审查起诉不当则会严重损害被告人、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损害法律的权威和检察机关的形象。

(一)合并现有主要部门,合理划分综合部门。

一是成立职务犯罪监查局。将现行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控申四个部门整合成统一的检察机关反腐败职能机构。受理公民控告(举报),是反腐执法的基础和前提,办理贪污贿赂案件和渎职侵权案件是反腐执法的直接体现,预防则是通过反腐执法的适度延伸,铲除诱发犯罪的病灶,实现反腐败执法功能、效果的最大化。“四位一体”的反腐败机构设置模式,正是反映了这一客观规律。

二是成立公诉局。将现行侦查监督、公诉两个机构整合为一个具有追诉性质的法律监督职能机构,行使目前由公诉、侦查监督和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履行的部分职能。检察机关不仅应当享有刑事案件的公诉权,而且也应当享有代表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而行使的民事公诉权与行政公诉权。公诉局的机构设置,为民事、行政公诉的司法实践提供了探索空间。反映了公诉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的趋势。这样,更能从整体上凸显公诉职能的"客观性义务"和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法律监督性质。

三是设置诉讼监督局。将现行民事行政检察、监所检察等部门职权予以整合,除继续履行上述机构的职能外,应增加从公诉局分离出来的诉讼监督职能和内部执法监督职能,以行成对外(公安、法院)对内(检察执法)同时并举的全方位诉讼监督。具体职权是:负责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事项;负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抗诉;对侵害公益的案件以国家代表人的身份提出诉讼;以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民事抗诉程序中的当事人和解等方式实施民事行政监督;负责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对检察机关自身的办案活动和办案质量实行监督。

四是设置行政部门机构。根据现有的机构具体可整合为三个部,即人力资源部、业务调研部、行政事务部。(1)人力资源部是政治部门的改称,仍然主管政治工作、宣传教育、司法警察和干部管理。(2)业务调研部是研究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和检务督察部门的结合体,具体职责包括按照《人民检察院政策研究室工作规则(试行)》规定的职责范围工作并负责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检察业务调研;负责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提交检委会研究的案件进行会前审查;对检察机关业务部门的工作进行督察。(3)行政事务部。行政事务部是办公室和行政装备部门合并成立的,仍然主管文件、信息、行政后勤、财务、统计等工作。

(二)规章立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要进一步后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通过各种规章制度强化对内部监督。

一是明确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内容。在执法监督工作中,明确监督的对象和重点,可以避免盲目性,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对象是反贪污贿赂部门、渎职侵权检察部门、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监所检察部门、控告申诉部门等行使检察权的主要业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重点是当事人不服不立案、不批准(决定)逮捕、不起诉和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撤销案件、错案赔偿的案件;上级或其他专业部门否定检察技术部门鉴定的案件;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下级院提出请抗诉,上级院决定不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本地区办理的大案要案;上级批转、领导交办、人大转办、新闻媒体曝光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等。

二是明确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方式方法,正确处理程序和实体监督的关系。依据上级检察院颁布出台的《检察机关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办法》,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在把内部执法监督延伸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的同时,正确处理好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的关系,既要重点监督办案程序,及时预防和纠正检察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又要注意监督案件实体,及时发现案件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把两者有机的统一到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中来。

水利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篇十六

杨陵区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9所,其中初级中学5所(城区1所、农村4所),小学24所(城区3所、农村21所);在校学生12951名,其中初中学生5715(城区1524名、农村4191名)名,小学生7236(城区2484名、农村4752名)名;农村中小学教职工823名,其中农村初中教师356名,农村小学教师467名。

自xx年以来,根据国家、省、区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的相关通知和要求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关心指导下,我区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工作已逐步得到了实施,取得了较明显的收效。xx年6月10日至7月10日我对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广泛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1、“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全面实施。全区从“以乡(镇)为主”转变为“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现了“四个统一”,即教师工资由区财政统一发放;学校和教师队伍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公用经费和危房改造资金由区财政统一安排;学校领导班子的选拔、配备、使用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避免了原体制财权与事权分离,学校和教师队伍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更有利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区教育教学实际,对教育资源进行宏观调控,优化配置现有教师资源,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公用经费和危房改造资金由区财政统一安排,打破了乡(镇)界限,使经费投入更加合理,避免了部门重复建设,对教育的投入有所增加。

2、进一步理顺了农村中小学管理体制。xx年8月,经区委会议研究,撤消了4个乡镇教育组,农村普通小学划归乡镇中心校管理,农村初中由区局直接管理。精简了人员,简化了办事机构,提高了工作效率。xx年6月,按照区委安排农村中小学党组织归属区局管理,彻底改变了学校党政管理两张皮的管理模式,提高了教育自主权,便利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教育工作,促进城乡教育人事合理流动、均衡发展。

3、学校领导和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xx、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区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教育工作实际调整了中小学领导班子,一批年富力强、业务精良、作风正派的年青同志走上了学校领导岗位,为学校管理工作注入了活力,学校工作有了较大起色。与此同时,顺应教育发展趋势,结合教师队伍现状,区局制定了教师队伍建设五年规划,出台了学校领导干部管理规定、学科骨干教师、带头人暂行管理办法等制度,使学校人事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培训学习工作常规化,有效的促进了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为教育质量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学校网点调整工作逐步落实,办学条件得到提高。自xx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村组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先后撤并了杨村乡乔家底小学、李台乡杜家坡小学、五泉镇汤家小学、大寨乡杜寨小学等10所小学,优化了教育配置,整合了教育资源。新建了杨村乡川口小学、李台乡陈小寨小学、杨村乡中心小学、五泉镇茂陵小学、王上小学等5所学校。抢抓机遇,利用上级项目支持,新建、改建、维修了部分学校教学楼或办公楼;农村中小学全部实施了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建设,建成了18所农村中小学新农村卫生新校园。“两基”工作中,全区共配制课桌凳2200套,价值40万元,购买价值78万元的实验器材,添置30万元的各类图书。办学条件和校园环境得到了彻底改善,促进了我区义务教育办学水平的整体提高、发展。

5、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区上设立了基础教育资金管理专户,教育经费拨付达到了三个增长中的“预算内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教师工资、学校办学经费、农村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等到了落实。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实行区级预算管理、分期拨付经费、严格审批报帐、审计监督制度,理顺了新机制运行下的上下级财务关系,保证了各项资金按时拨付、合理使用,增强了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二、存在问题。

1、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宣传力度不够、责任不明确。虽然“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施了三年多,但社会对这种管理体制的形式和职责了解不多,习惯于多年来的老管理模式。乡镇对此认识不够,认为目前学校的管理是教育部门的事,与乡镇无关,办学积极性不高,责任不强,缺乏支持、监督和指导。在学校建设、合校后的学校资产处置等问题上常常出现扯皮、推诿等现象,个别学校用地产权不明,存在租用关系等问题,影响了学校发展。

2、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影响了教育发展。随着农村教育体制改革的实施,教育经费的投入主要是区本级,而区本级财力不足,难以足额拨付教育经费。如工资改革后,教师工资的津贴部分不能得到落实,直接影响了教师的工作热情,不利于教育系统稳定。学校维修、改造资金难以保证,上划之前乡镇、村对学校都有不同程度的投入,现在没有了,学校维修、改造给教育部门、学校带来了较大困难。

3、教师队伍建设跟不上教育形势发展的需要。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小学教师年龄结构老化(45岁以上占40%),薄弱学科无专职教师(体、音、美等学科);初中教师专业结构不合理,非专业代课现象严重(占34.4%)。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实施,学科门类增加,教师培训经费不能保障,普遍存在教师课业负担过重,工作量大、知识老化等现象,给教师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影响了新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

4、学校硬件设施跟不上教育发展的步伐。虽然,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学校办学条件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学校信息技术教育相对滞后。目前,21所农村小学除李台乡永安小学外(购置22台微机,配置偏低,需更新)均没有微机室,信息技术课程无法开设,影响了新课程改革的实施。

5、义务教育债务化解任务艰巨。我区学校多年来因“两基”达标、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危漏校舍改造和“两基”提高等共举债1666.8万元。近几年在上级的大力支持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过努力以偿还655.5万元,尚欠债务(含利息)共计1123.9万元。债务化解任务给本来就经费紧张的学校和教育部门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影响了教育工作的稳定和发展。

三、几点建议。

1、提高认识、加大宣传,营造全社会齐抓教育的良好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要从科教兴国的战略高度认识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宣传。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教育内部管理,建立乡镇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制度,增强责任感,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2、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农村教育体制改革后,乡镇、村对教育的投入相对减弱,学校本身又无造血功能,教育行政部门无力投入,影响了教育发展。因此,区政府应积极执行上级相关精神,保证教育政策得到落实,教育经费足额拨付,特别是教育建设资金要纳入财政预算。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减少浪费,保证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到位,真正体现“以县为主”,促进全区教育发展。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结合课程改革,进一步加大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在职培训工作力度,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设立教师培训专项基金,保证不同形式的教师培训活动顺利实施。充分发挥现有教育资源的作用,办好杨凌教育网站,利用远程教育资源,为教师提供培训、教学和交流服务。完善教育人事体制改革,加大教师合理流动,整合师资结构,科学配套师资,解决教师结构性短缺,充实紧缺教师。强化教师队伍考核,完善用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转变观念,充分发挥每个教师的专长,使每个教师都成为教育和教学的中坚力量。

4、加快农村小学合校并点步伐,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完善学校网点调整布局,科学制定学校发展长远规划。将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与学校布局调整结合起来,与灾后重建结合起来,建立“以县为主”的学校危房改造和新建规划的长效机制,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整合教育资源,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效益。

5、统筹安排专项资金,逐步化解义务教育债务。“两政一教”债务化解情况复杂,牵扯面广,欠债年限较长,数额较大,要一次性解决存在一定难度。建议政府成立清欠小组,制定清欠计划,采取多种方式积极筹措资金,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各部门协调一致,分批次逐步化解债务,彻底解决教育所面临的巨大困难。同时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制定配套制度,杜绝新的教育债务发生,给教育创造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水利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篇十七

眼下正值初冬时节,行走在**镇今冬水利冬修丁家导托整治工地现场,却情不自禁让人心头一“热”,这项被广大干群称为三个“15”工程(即全长15公里,总土石方15万方、总投资150万元)的重大公益事业,让我们感受到了**镇党委、政府执政为民的情怀。透过这份情怀,我们又感受到了他们想干事、会办事、办成事、干大事的气魄,感受到了他们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巧于运作的实干精神。推磨转圈,办成了“一事一议”办不成的大事农村税费改革后,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所需投入,已不能再固定向农民收取,必须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筹资筹劳解决。而“一事一议”的范围仅局限在村内,而且必须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的原则。这样一来,对一些跨村跨乡的公益事业建设是个极大的制约。尤其是农田水利工程具有流域性、整体性不可分割的特点,“一事一议”根本议不了、议不到。

“议”,就是协会成员集体议事,讨论某项工程该不该修、什么时候修、资金怎么筹、工程怎么建,特别是涉及到筹资的问题,各村协会根据工程量的大小、人口数量,集体讨论筹资办法,计算人均集资数额,并将每家每户所应缴交的资金数量、用途等张榜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定”,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对个别情况特殊、生活确实有困难以及老、孤、寡、残等群体进行减免,然后敲定集资方案。

“收”,就是由用水协会专门负责,会员逐家逐户上门收取,开具盖有协会印章的收据。

**镇党政一班人不等不靠,自力更生,放手发动群众,对工程全线进行改造,在短短时间内建设了一条让当地群众在十年时间可保无忧的“民心渠”。当地群众高兴的说:“现在再也不用为放水发愁了,再也不用提心吊胆过日子了”。这一实际行动,赢得了老百姓的拍手称赞,赢得了比金杯银杯更加难得的口碑。2005年1500亩的田园化建设、2006年的2000亩的田园化建设,今年15.05公里的丁家导托全线改造,三年三个大项目、大工程,都顺利完成,引发了我们更多的思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农业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取消农业税后,特别是取消“两工”后,应该如何来解决?**镇的做法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丁家导托的建设预算达150多万,用水协会筹集仅60万,仍有90多万的资金缺口需要由镇政府自筹或想办法解决。在上级没有列项的情况下,相对于一个乡镇来讲,无疑是个大项目,是等到上面支持,有了资金来建设,还是顺应群众的要求现在就做,**镇选择的是“先把事情办好,再来寻求支持”。**镇党委书记肖海泉说:“90万元的资金缺口,我们准备一方面靠集镇土地运作解决一部分,另一方面准备积极向上争取支援一部分。”探究**镇的经验,我们发现不单是该镇“推磨转圈、轮流受益”的办事原则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民间运作的办事方法使事情变得更加合情合理合法,特别是他们先把事情干得漂漂亮亮,再来寻求上级支持的干事理念,值得各地学习。只有把事情做起来了,做好了,上级支持才有更充分的理由,上级支持才会更心甘情愿,心服口服。

水利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篇十八

(一)“十二五”时期财政收支总量、增幅取得新突破。“十二五”时期,财政工作经历了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的严峻挑战,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鼎力支持下,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坚持在困境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突破,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圆满完成了县委、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年累计完成财政收入110.5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86亿元,基金预算收入56.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的7.5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3.81亿元(预计),年均增幅15%以上,财政收入增幅位居全区各县区前列。

随着财政收入规模的不断壮大,财政支出规模也逐年上升。年-2015年累计完成财政支出177.4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9亿元,基金预算支出56.52亿元。财政支出从2011年的24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52亿元,年均增量7亿元,年均增幅20%以上。

(二)2015年1-11月财政收支情况。1-11月完成地方财政收入385225万元,同比增长51.23%。其中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733万元,占年度预算任务的93.22%,同比增长16.43%;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56492万元,占年度预算的169.97%,同比增长77.92%,预计可完成今年收入目标任务。同时相关部门及时把握政策,主动捕捉项目信息,时申报项目,继续抓好节能环保、“一事一议”、特色小城镇中心村及棚户区改造、交通及城市基础建设项目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政府投资大、社会效益明显的项目资金争取工作,截止目前已到位17.8亿元,全年力争项目资金20亿元,增长30%。

(三)2015年1-11月政府融资情况。为了解决重点项目建设、兑付农户征地补偿款及归还银行贷款等资金不足的困难,通过融资平台向金融机构贷款,努力提高融资工作实效,全力争取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截止目前到位贷款28.8亿元。积极申请自治区政府债务置换资金,截止目前三批共到位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资金514822万元。

(四)2015年1-10月各项存、贷款情况。截止2015年10月底,永宁县辖区内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103.19亿元,同比增长4.41%。辖区内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贷款余额118.63亿元,同比增长4.55%,其中长期贷款余额55.18亿元,短期贷款余额60.46亿元,行政事业及企业贷款余额73.59亿元,基本达到货币政策与地方经济发展目标的融洽统一。

(五)“四个清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按照银川市的统一部署,从3月至6月下旬,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地方政府债务清理、政府存量资金清理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理四个专项行动,清理结果为:

一是闲置土地清理方面:对认定的7宗部分建设土地,下发限期开工通知,按期进行开工建设;对认定的因征地拆迁、规划调整等原因造成的9宗土地闲置(面积为933.48亩)。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县与用地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了开工、竣工时间。

二是政府债务清理方面:截至6月30日,全县共有36个单位上报了政府债务,上报总额共计1799009.5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共计346290万元,涉及9个单位、部门;地方政府债券(含国债转贷)33071.28万元,涉及1个单位;外国政府贷款3013.6万元,涉及1个单位;企业债81976.37万元,涉及5个单位、部门;应付工程款1334658.67万元,涉及29个单位、部门。通过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政府债务的总体情况。

三是政府存量资金清理方面:截至6月30日,核查清查工作结束,全县133个账户余额为88511万元。依据核查情况,全县各单位账户按原用途继续留本单位使用金额18903.8万元,财政收入上缴财政金额16.4万元,财政拨款资金结存退回财政国库金额264.8万元,财政专户余额为7221万元,贷款户62105万元。依据核查情况,县财政已将拨款资金结存应退回财政国库金额264.8万元全部收回统筹安排。其余资金继续按原用途留用。

四是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理方面:截至6月30日,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实有固定资产价值达67962.19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4728万元,通用设备16160万元,专用设备12451万元,图书、档案类459.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638.35万元,文物和陈列品194万元,无形资产334万元。通过清理核查,我县固定资产盘亏786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8万元,通用设备3539.9万元,专用设备1429.1万元,图书、档案类34.18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705.8万元,文物和陈列品2.27万元。

(六)推进财税体制机制改革情况。一是为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和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出台了《永宁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我县实际建立综合治税“三个一”工作机制,主抓七项重点工作,形成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长效机制。二是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出台了《永宁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及《永宁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已下发各单位执行。三是推行国有资产动态管理,开展经营性资产专项整治,建立设施园艺贷款清收工作长效机制,截止目前共收回设施园艺贷款本金857.37万元,利息162.04万元,本息合计1019.41万元。

二、财税工作运行情况分析。

一是我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所占比例较小(截止11月底为66.57%),税源结构存在不合理现象。一方面从行业角度看,房地产建筑业税收比重进一步加大,占总体税收收入的80%以上,另一方面从政府协税角度看,收入比重也在加大,占总体税收收入的`39%。二是定期召开的综合治税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收效果明显。三是财政部门加强对非税收入、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管,截止11月底,完成非税收入4.3亿元,超收2.3亿元。四是全县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小微企业、“三农”和民生等薄弱环节发展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存款、贷款持续增长。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财政收入质量不高。受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我县支柱产业减收严重,特别是房地产业成交萎缩,造成税收增长乏力。我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所占比重较小(截止11月底为66.5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靠非税收入拉动,非税收入所占比重较大(截止11月底非税收入为4.3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33.43%)。今年我县虽能完成今年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目标任务,但收入质量不高,可用财力较少,造成年初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不能及时保障到位。

二是偿债压力较大,国库资金调度困难。由于历年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贷款逐步到期,还本付息压力困扰着财政工作正常运行,加之兑付农民征地拆迁安置等支出无资金来源,维护稳定任务较重,今年还本付息等支出占用大量国库资金,造成部分中央和区市专项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加之上年结转专项资金数额较大,造成财政支出矛盾突出。

四、2016年财税体制改革工作思路。

(一)培植财源抓增收。一是配合税务部门,积极培植财源,切实加强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不断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对水资源费、排污费、人防费、交通罚没等非税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形成税收和非税收入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2015年增长7%。二是对全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从立项开始进行跟踪服务,实施优惠政策促进新开工项目加快建设速度,尽快形成有效税源。三是继续加大项目和资金争取力度,及时把握政策,主动捕捉项目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及时申报项目,继续抓好节能环保、“一事一议”、特色小城镇中心村及棚户区改造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交通及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等财政投资大、社会效益明显的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增强县级可用财力,支持全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力争2016年比上年增长20%以上。四是落实各项支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设立小微企业发展专项基金、科技后补助资金、创业就业担保基金等各类基金,创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涵养有效税源,支持鼓励全民创业就业。五是设立永宁县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加快推进各行业快速发展。建议以永宁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平台,县财政每年注入1亿元(三年共计3亿元),委托一家商业银行,引入社会资本,放大若干倍,作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同时对现有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扶贫产业扶持基金、妇女创业基金、劳动就业创业基金、木兰村村级互助基金等各类基金进行整合,设立若干子基金,聘请先进经营管理团队,提高运营效率,为全县工业、农业、服务业等产业发展提供融资担保。

(二)完善制度抓征管。一是为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破解由于经济下行影响导致财政收入增长缓慢的难题,根据《永宁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继续深化社会治税工作,建立综合治税“三个一”工作机制,主抓七项重点工作,实现“政府领导、部门共管、财税主办、社会参与、司法保障、信息化支撑”的综合治税新格局,形成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二是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动态管理制度。将原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统计报表系统由单机版升级为网络版,改变以前年底集中报送为即时报送,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实行网上填报、统计,实现实时检查,实时更新,随时监控各单位的固定资产变化情况。三是完善建立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经营性资产管理主体,完善建立经营性资产统一管理、公开招租制度,出租价格、出租期限等,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防止经营性资产随意出租出借,甚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加强经营性资产收入管理,做到经营收入应收尽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四是研究制定政府性资金竞争存储管理办法。加强政府性资金管理,规范各部门在金融单位存储资金的行为,探索建立政府性资金引导银行信贷资金投放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政府性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三)搭建平台抓融资。为进一步增强我县投融资能力,更好地发挥融资平台公司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融资、建设、经营的引领和主导作用,对我县现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组建政府经营性平台公司,实现国有资本、产业资本、金融资本、风险资本的有效结合,进一步拓宽融资通道,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1、划分三大类资产。根据我县债务系统锁定的债务及“四个清理”专项行动中的国有资产清理结果,将所有债务和资产对应划分为非经营性资产(如学校、医院、城市公用基础设施、道路、水系、林地等资产)、可转换经营性资产(如城市综合管网、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路灯维护、绿化管护等资产)、经营性资产(如国有土地、增减挂钩土地、黄河公路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小城镇中心村配套营业房、新建学校、医院等资产)三大类。

2、组建五个平台公司。一是组建两个经营性资产公司,对经营性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发挥国有资产经营效益,解决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问题,同时为控股公司新的融资模式提供有效担保。二是组建一个可转换经营性资产公司,将所有可转换经营性资产及对应的债务全部纳入该公司管理,通过ppp经营模式,进一步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将经营效益前置,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局面。三是组建一个非经营资产管理公司,将所有非经营性资产即对应的债务全部纳入该公司管理,负责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并承接政府现有债务。四是组建一个国有控股公司,从银川市收购一个国有控股公司,将以上四个公司的有效资产以股份的形式全部纳入控股公司管理,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私募债券、项目收益债等融资手段奠定基础。

3、建立六个偿债主体。一是以新组建的五个公司作为五个偿债主体,分别就各自资产和债务,承担各自相应的债务,在正常经营条件下,自身作为偿债主体承担相应的债务,如遇中央、自治区等上级政府债务化解时,自动纳入政府债务,进行化解。二是县财政作为另外一个偿债主体,将以上五个公司新增债务报请政府,政府经人大决议后批复列入财政预算管理,为五个新公司融资提供偿债保障。

(四)规范市场防风险。严格执行新《预算法》,硬化预算约束,切实推进财税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严格执行新《预算法》,推进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细化财政预算编制,减少财政代编预算规模,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切实做到“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同时加强对全县财政干部、各预算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的宣传培训,以增强其预算法治意识,把新《预算法》的要求落实在实际行动上,贯彻到具体操作中,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二是根据新《预算法》要求,全面公开全县118个预算单位(县武装部不公开))的部门预算、决算及及财政总预算、决算(政府公众网公开)。同时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统一安排,按照“先行试点、同步完善、普及实施”的总体思路,积极推进项目及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永宁县政府公众网、乡镇民生服务中心电子屏、村队公示栏等方式公开公示各类项目及涉农资金信息,推进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是根据《永宁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规定,不断规范地方政府债务举借、资金使用、偿还和担保行为的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心中有数、底数清楚”(全区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确认的政府债务余额为159.71亿元,截止目前,政府债务余额18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余额53亿元,征地拆迁补偿35亿元,工程及其他97亿元);积极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和债务偿还预算保障机制。将偿债准备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偿债准备金为99487万元,2016年根据财力情况继续按规定在预算列入;积极申请自治区政府债务置换资金,截止目前三批共到位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资金514822万元,2016年继续申报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政府存量债务。通过政府债券置换、财政预算保障、拆迁安置结算、土地收益及拓宽融资渠道等方式,积极化解政府债务,维护政府信誉,有效降低政府性债务风险。

四是规范资金管理程序,修改完善《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宁县财政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办法的通知》(永政发〔〕144号文件),项目建设资金由用款单位提出资金申请,县财政局业务主管人员核实预算资金安排及项目实施情况,提出审核建议,经主管局长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五是继续完善预算管理体系,编制“三公”经费预算预算控制,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国库集中收付、国库动态监控、预算绩效评价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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