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助于规范经济交往,维护市场秩序。合同的格式和布局也应当符合规范,便于理解和使用。在商业合作中,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合同的范本是必不可少的,以下是一些常见合同范本的介绍和使用方法。
小型建筑施工合同篇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执业实务过程中,碰到建筑施工企业咨询工程项目纠纷的处理问题时,我们所想到的第一个问题往往是合同的效力问题,特别是诉讼过程中,合同是否有效决定了官司是否打不打,如何打的,直接影响了诉讼最终效果。
执业实务过程中,碰到建筑施工企业咨询工程项目纠纷的处理问题时,我们所想到的第一个问题往往是合同的效力问题,特别是诉讼过程中,合同是否有效决定了官司是否打不打,如何打的,直接影响了诉讼最终效果。结合执业实践,本博主将常用有关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法律法规列举如下,供各位建筑界及相关法律界朋友参考。
一、《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利益;分析:理解该条的要点在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法律条文散见于《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
二、《建筑法》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分析:《建筑法》上述的一系列规定,主要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建筑工程的承建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是不能承建相关工程的;二是对合法承包、违法挂靠、联营、非法转包、合法分包、违法分包等一系列建筑合同行为进行了法律上的界定。
三、《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益、公众安全的项目;资的项目;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第五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第五十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____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分析:《招标投标法》的上述规定明确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必须招标的范围(第三条),对该条的理解必须结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来理解;二是在法律责任章节里用六条规定来明确了招投标后合同无效的情形。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质等级的;工企业名义的;效的。
第四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分析:该司法解释是目前为止我国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最全面、最权威的司法解释,对建筑施工合同的热点争议问题作了较全面的解答。稍有遗憾的是该解释对合同效力的规定范围较前述几个法律的规定来说是缩小解释,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其它情形能否认定为无效?该解释的出台在这方面引起了不必要的分歧。
小型建筑施工合同篇二
进入大学已经快两年了,马上要走向社会,我们都在争取每一分每一秒强大自己,去武装!在选取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时候,我就对这门课程拥有着很大的兴趣,用法律的手段去维护自己以后在工程,招投标,与生活的利益,这是对将来很有帮助的!
本课程主要学习了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概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开标、评标、定标与签订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程施工索赔共八个项目内容。
第一项目建筑市场主要阐述了建筑市场是建筑商品和服务交换关系的总和,招标是市场是商品交换和服务交易的主要场所的概念与性质,介绍了建筑产品与去他商品的区别与工程建设的程序分为哪些阶段。建筑市场主体与客体有的定义,以及建筑市场的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的性质、作用和基本功能以及其运行的原则、运作的一般程序。
第二项目工程招标概述介绍了工程招投标是采购人事先提出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的概念,和工程招投标的概念,并对工程招投标的现状与未来的发展进行了一定的描述。对工程招投标进行了分类与特点的分析。还介绍了招投标公正、公平、公开、诚实信用的4项原则。与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描述招投标的基本程序、当事人和监督管理的情况。
第三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主要介绍了工程招标的组成与内容,工程招标招标段的划分。诠释了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招标工作的保密要求。第四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投标主要介绍了工程施工投标的各个顺序,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投标报价的技巧。
第五项目开标、评标、定标与签订合同主要详细描述了招投标顺序中开标、评标、定标和签订合同的内容。
第六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介绍了建设施工合同的概念、特征、作用及种类;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应用做了全面的阐述,包括《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和复合式合同的内容。
第七项目主要是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做了详细的阐述。其中包括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概念、承包合同各方的合同管理以及合同管理的任务和主要工作。
第八项目主要讲述了索赔的概念和索赔在当今市场的方式,以及索赔的流程。
我认为招投标工作的主要工作流程如下:招投标可大致依次分为招标准备阶段、招投标决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四大阶段。
其中招标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为编制招标方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准备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完善招标文件;对于没有资质的业主在编制招标方案前委托招标代理,签订代理合同。
招投标决标阶段的主要工作有办理招标备案,发布招标公告,报审招标文件,接受投标人报名,发售文件、图纸和资料组织踏勘现场,组织招标答疑,报审招标答疑文件,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开标、评标文件,召开标前会议,接受投标人投标,最后开标。
决标阶段的主要工作有评标,定标,中标公示,编制资料汇编并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发放中标通知。
合同签订阶段主要工作有合同交底与谈判,签订合同,施工合同备案。
建设工程合同就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不是一般买卖、销售、加工和服务合同,它是庞大的建筑产品,是按照发包人对其功能、规模、标准、工期及中标价格的要约,在指定地点,由承包人承诺并通过承包人进行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接收工程、竣工后试验与考核等实施阶段逐步完成,发包人按照实施阶段逐步支付合同价款的建筑产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涉及范围广、实施阶段复杂、施工时间长及标准要求高的合同,合同履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才能够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对参与主体的资格要求严格,合同签订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实施阶段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的成立要件相当复杂。
具体说来,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达到生效的程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第一、合同的当事人即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要规定的条件,即合同的主体要件。
目前来看,我国没有对发包人的资格等作出非常严格的规定,发包人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户或自然人。但必须具有通过合法、完备手续取得的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的资格。而作为承包人的条件则十分严格。
第二、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核心条件。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可分为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非故意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和不自由的意思表示不一致三种情况。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和不自由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如果构成欺诈,并损害了国家利益,属于合同法定无效的范畴。对于非故意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的情形,如果具备了“重大误解”的条件,则属于《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的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对于不自由的意思和表示不一致,可分为受欺诈和受胁迫所为的意思表示,则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这两种行为如果损害了国家利益,均构成合同无效的.法定原因,否则构成合同可撤销的原因。
这一条件是建设工程合同所特有的条件。如前所述,建设工程往往涉及到国计民生而且一般投资规模较大,所以国家对建设行为予以更多的关注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来进行约束和规范。
第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五、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在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司法解释先后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界定: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而最高人民法院则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认定无效的标准再次严格界定为五种情况。对于这样规定的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友是这样解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受到不同领域的多部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调整。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颁规章中调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强制性规范就有六十多条,如果违反这些规范都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而认定合同无效,不符合《合同法》的立法本意,不利于维护合同稳定性,也不利于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破坏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我们认为,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有的属于行政管理规范,如果当事人违反了这些规范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但是不应当影响民事合同的效力。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内容看,可分为两类:一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的规范,二是维护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规范。这两大类分为以下五种情形: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是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四是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五是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当然,《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基本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也应当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让我认识到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的重要性,也懂得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基本条件,让我认识到很多以前完全不了解的东西,为以后得生活,工作打下了坚固的基础!
小型建筑施工合同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的支付。
1、发放材料按材料单计算;3、押金数额由双方自行商定;3、租赁设备返还时结清所有租赁费用。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赁设备的交货和验收。
1、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在交货地点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设备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设备已在完整状态。
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设备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六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设备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维修一次使用的配件__________元以下由乙方负责承担,在_______元以上由甲方负责承担。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租金。3、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
租赁设备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____%的违约金。
2、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署附属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预付定金后生效,至租赁设备全部返还、租金等费用全部结清之日终止。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合同签署地点:合同签署时间:年月日。
小型建筑施工合同篇四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工程面积:
5、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
第二条、工程项目价款。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第三条、工程图纸。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材料供应。
本工程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经甲方按预算材料及乙方提供的样品标准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对与甲方认可的材料,乙方使用后,如甲方提出更换或提高标准,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增加的施工工费及材料费。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按项目报价执行。
(1)工地开工前付_____元。
(2)工程进行一半时付_____元。
(3)工程结束付_____元。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_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第六条、工程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范本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在1、条件下,本工程合同范本施工期约定为______工作日。
3、本工程合同范本约定施工期以收到第一期工程款当天起计算_____工作日。
4、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5、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6、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
2、本工程以施工图纸、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特殊施工做法及质量标准、设计变更和______省地方标准《______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3、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甲方对工程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乙方工程部反映投诉,以免给双方造成更大的返工或损失。
乙方工程部电话:________________。
7、乙方自检合格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材料进场的验收、各个节点完工的验收,由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若不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第三人进行验收确认,且甲方认可该验收结果。甲方未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且未委托第三人进行验收,延误工期由甲方承担。
8、工程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后,乙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七日内须参加验收,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参加验收,视为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供工程质量合格证明(含试水记录)和第三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证书。
甲方对室内空气质量有异议时,可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予以认证并自负费用;若检测不达标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需负责治理工作及承担治理费。(由于甲供材料、配饰等原因引起的由甲方承担所有费用)。
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隐蔽工程图。双方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双方未办理竣工合格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或更换钥匙视同验收合格;甲方确需提前入住的,由双方以其他事项书面约定。
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且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甲方可先行入住。
第八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因甲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维修责任。
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2年的保修(凭签发的工程保修单为准),保修范围: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
第十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范本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本合同范本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合同范本签约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施工图纸共_____张。
2、装修预算书(经甲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共_____页。
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5、其他:本合同共_____页。
(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装修预算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合计。
材料及共计说明(包括备注)。
1
2
3
4
5
6
发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金额单位:________元。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供应时间。
供应至的地点。
发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型建筑施工合同篇五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承建危房改造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1工程名称:危房改造工程。
1.2工程地址:正安县粮食车队门口上面周碧芬的老房后面处。
1.3承包内容:砌砖原定后壁已原有石坎子代墙,现因情况改变需另加一壁墙身,浇板、粉湖、包括所需用的材料及做工,下从地面起,上为浇板止,两个门窗,门为钢模门、(无基础工程,不包括钢化、水电安装等二次装修)。
1.4质量等级:合格。
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负责施工过程协调工作,保证水电供应。
2.2如果有关部门阻止修建不成功时,甲方承担所用去的材料和工资。
3.2乙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以及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人身安全。
3.3不得损坏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
3.4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清洁。
4.3本合同所约定的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均参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的版本,并赋予他们相同的含义和词义。
4.4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5.1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应全面关照施工现场成员的安全,以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工程变更后上次合同无效,本合同签字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工程竣工完成,付清款项后终止。
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本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任一方式解决:
7.1向正安县人事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7.2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小型建筑施工合同篇六
小型建筑施工企业,以其自身机动、资金周转灵活的优势,在建筑市场异常活跃。小型建筑。
怎么写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型建筑施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发包方:
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20xx年9月5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20xx年9月25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0天。
2、工期奖罚:本工程以发包方验收通过为竣工。分承包方不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时,每推迟一天罚款元。
3、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发包方签证,工期可以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影响开工。
(2)工程量有较大的增加。
(3)不可抗力。
(4)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标准。
2、承包方应按照施工图及说明、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经发包方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承包方应对现场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其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负,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时办理质量检验手续。承包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过程检验资料。
5、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发包方罚承包方总造价的。
四、过程结算、工程款支付。
1、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计价方法:按固定价格计价。
(3)合同价款(大写):壹拾万元整。
(4)结算方法:分期拨款。
2、工程款支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甲方拨付工程款的%即:整,余款竣工验收完成后3日内付清。
五、材料供应及设备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经发包人认可后使用。
2、机械设备由承包方自备。
六、发包方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建设手续。无约定。
2、审查承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各种技术资料和工程预决算。无约定。
3、提供施工图纸套。
4、负责组织工程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5、发包人指派同志为工地代表。无约定。
七、承包方的责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配备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场管理班子。
2、遵守发包方的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指挥、检查和监督。
5、承包方指派王跃民同志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派专人对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进行管理,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
3、承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一切费用和善后问题的处理,均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它。
1、本合同双方约定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无份(发包方执,承包方执)。
十、补充条款。
发包方(签字盖章):
承包方(签字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年月日
发包方:
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论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商住楼两栋。
2、工程地点。
二、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20xx年9月
竣工日期;20xx年10月
三、过程结算、工程款支付。
(1)承包方式:包工。
(2)计价方法:每平方米260元。
(3)合同价总价;260平方米x10层x260元=676000元。
四,付款方式。
(1)开工预付176000。
(2)竣工:付清余款。
2、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2份(发包方执1,承包方执1)。
发包方:承包方:
合同订立日期:年月日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结合天津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承包范围:
1.5合同价款:本工程造价元。金额大写:。
第二条工程期限。
2.1全部工程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2.2全部工程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2.3全部工程总日历天数天。
第三天工程延误。
3.1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五天,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书面答复乙方。甲方同意延期要求或三天内不予答复,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理由不充足,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3.2暂停施工。甲方代表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时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在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应及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提出处理意见,或受到乙方复工要求时限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时,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3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3.3.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3.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8小时。
3.3.3施工中遇到不可预见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沙等需处理时。
3.3.4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供应材料,甲方未按时拨付工程款及甲方代表签认同意给予顺延的情况。
3.3.5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气飞行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五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清理现场,修复现场干道,保证运输畅通。
4.2将施工所需水、电源、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双方商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3将水准点与坐标制点已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4.4甲方在开工前15天将工程施工图八份及有关技术资料提供乙方。
4.5组织设计院、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并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4.6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施工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按双方约定日期,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计划。
5.2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交与甲方,甲方应在3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即可认为已经批准。
5.3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5.4已竣工程在验收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系乙方责任由乙方负责维修,系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5.5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5.6严格执行我市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
第六条付款支付与调整。
6.1工程付款:在工程竣工且甲方验收完毕后,甲方应在日内将全部工程款的﹪支付给乙方,金额:元,大写:
6.2工程进度款按天津市关于工程进度款拨付办法的规定。
6.3合同价款的调整。在合同签订后,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调整。
6.3.1甲方同意的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减。
6.3.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6.3.3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6.4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拨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发出拨款要求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3天内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时,甲方应承担从拖欠之日起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材料设备供应。
7.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供材料设备产品合格证及材质证书。
7.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按双方约定时间、地点供应,未按要求时间供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材料设备品种、数量、规格与清单不符时,由甲方重新采购补齐数量。
7.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附有合格证。
7.4根据工程需求,经甲方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
7.5甲方委托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采购前,在价格、质量方面应取得甲方同意签证。
第八条质量与验收。
8.1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乙方应按规范要求,承担返修工作及费用。因甲方原因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甲方要求优良工程,其增加费用双方商定纳入补充条款。
8.2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埋条件或达到条款约定的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前24小时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8.3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双方根据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8.4乙方在工程验收前5天见验收报告送甲方。甲方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组织验收,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批准。
8.5已竣工未验收工程,交工前乙方保管,甲方不等动用。甲方如需提前使用,即视为通过竣工验收。
8.6乙方在验收后。
第九条设计变更。
9.1施工中如需设计变更,须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后,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9.2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正式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
9.3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
第十条竣工结算。
10.1已完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在核完毕,并签署审核意见。双方无争议时,甲方负责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3天内将工程交付甲方。如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可报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若甲方在收到结算书后3天内未提出审查意见,工程结算视为批准。
10.2甲方无正当理由在批准竣工报告后30天内部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工程保修。
11.1保修金。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款内,按合同工程价款的﹪预留工程保修费用,金额:20xx元。待保修期过后,退还乙方本金。
11.2保修期限:一年,自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1.3保修期间,因施工质量问题,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和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如工程未能按照合同工期竣工,除根据本合同第3.3款甲方已经给予确认的工期顺延外,每耽误一日,乙方应承担所延误部分工程款金额的0.3﹪的违约金。
12.2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害的,乙方须赔偿因此而发生的损失。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13.1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14.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15.1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工程。
协议书。
15.2招标文件。
15.3工程项目一览表。
15.4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15.5全部施工图纸。
15.6有关协议条款及补充合同:
第十六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16.1由甲方送经办银行,合同管理办公室一份备案。
16.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小型建筑施工合同篇七
出租方:
承租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吊篮租赁事宜商量如下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承租方清楚并承认本合同所有条款。
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后,须向出租人交付押金元,从起租日期开始每天结算一次租金,如使用租金超过押金50%时,承租方应补齐至全额押金。租用结束后,租金、押金及设备损坏、丢失,赔偿金在退场时一次结清。
承租方负责进场时的运费,出租方负责退场时的运费。
吊篮运至现场后第二日开始起算租金,至承租人施工结束将吊篮拆卸后送至出租方仓库或指定地点日结束(节假日计算在内),遇下雨日吊篮工作4小时以上,按正常使用,4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下雨时双方确定后应作好相关记录)。因承租方因素未用吊篮则按正常台班计算,十五天起租,不足十五天按十五天计算。
1、出租方责任、权利。
(1)负责吊篮的指导安装、调试、维修工作,并定期检查,以保证吊篮正常工作。
(2)助承租方培训操作人员和技术指导。
(3)吊篮如有故障,承租方应及时通知出租方现场负责人,出租方接通知后,应及时修复。
(4)出租方人员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责令整改,对承租方违章所发生的后果,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如果承租方不能按时交纳租金,经双方协商无效,出租方有权在无需通知承租方的情况下,终止承租方的吊篮使用,收回吊篮,并有权从承租方的押金中扣除所欠租金、丢失损坏赔偿金。
2、承租方责任、权利。
(1)承租方所租设备不得转让、转租和转借他人。只限在本工地使用,不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转移到别的工地进行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2)承租方负责设备在工地使用时安监部门的检测费用。
(3)承租方应严格按照出租方所培训要求及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设备的安装、使用、保养,设备出现任何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状态,承租方应立即停止设备使用,并通知出租方,直至故障排除后,方可恢复正常使用。
(4)除因设备自身故障造成停工外,乙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扣除甲方设备租金。
(5)承租方必须指定明确的负责人及安全员,负责吊篮的装卸及正常使用、安全检查,监督操作人员安全带和安全帽的佩带,并负责出租方的发货清单、验收合格证、维修单的核对认可工作。
(6)吊篮运至现场后,承租方负责卸车、搬运和保管,并尽快组织人安装,如因承租方组织不利安装迟缓,影响使用,责任自负。运至租赁处,经出租方管理员验收清点后承租方方可回收清单,租用结束。如当日不送,视为继续使用,租金照付。
(8)承租方在发生设备事故工伤时,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并有责任保护好事故现场。
(9)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吊篮操作规程,由于违章操作及操作不当造成的吊篮停用,损失由承租方自负。
(10)承租方负责保管好施工现场的吊篮及配件,如有丢失、损坏,照价赔偿(祥见厂家清单)。
(11)承租方应经常检查、保养、维修设备,归还时保证吊篮正常使用,各部位构件完好无损,整体整洁。
3、解决合同纠纷的办法。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如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出租方所在地方诉讼解决。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型建筑施工合同篇八
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南湖影视基地。
二、价格。
三、工程范围。
南湖影视基地大观众厅所有木工工作范围,包括顶面开灯孔。
四、付款方式。
1、工程完成工程量的30%,付全款的10%,工程完成工程量的50%,付全款的30%,工程完成工程量的90%,付全款的7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发生收量,结算费用。
2、按施工总额的3%作为保修金,从竣工之日起________年后支付。
四、设计与施工。
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如发现图纸与实际不符,应通知甲方项目颈部,协商后再行施工,不允许自作主张更改设计,如自行更改,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施工前应与甲方项目经理部确定施工进度计划表,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
五、材料。
1、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如遇所购材料需要一定工期时,需乙方根据材料制作工期提前申请材料清单。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4、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6、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7、乙方根据工程量开出所需材料清单,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开具的材料清单量进行审核其合理性,根据施工工艺要求规定其料损不能超出3%,如超出,按市场价扣除超出部分费用。
六、工期。
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按照损失扣除费用。
七、垃圾清运。
垃圾应由乙方清运堆放一起,保证进出方便。
八、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每月向甲方报工人工资表。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吃住。。
4、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怠工。
九、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甲方承担。
十、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及随地大小便。
3、每一位现场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爬高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帽及安全带由乙方自己负责。
4、乙方要严格注意施工安全,如因违反操作规范出现工伤,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
十
一、维修。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两年内无偿维修。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两天内及时维修。
3、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十
三、装修要求。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甲方或监理单位提出施工不符或不合格之处,乙方应马上更改。
2、乙方完工后,必须保证符合甲方及监理单位的施工要求。
十
四、其它说明和要求:
1、工程为清包,甲方只提供材料。施工工具等设备由施工承包人自备自理。
2、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予以改正。如竣工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予以改正,在未达到甲方的整改要求前甲方有权拒付人工费。
3、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禁止野蛮施工。要爱护现有成品,造成现有成品破坏,由施工队赔偿。
4、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至规定位置,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负责场内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后方可立离场。
5、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十
五、如有违约,乙方将按照工程款双倍赔付。
十
六、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小型建筑施工合同篇九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分析:理解该条的要点在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法律条文散见于《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
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分析:《建筑法》上述的一系列规定,主要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建筑工程的承建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是不能承建相关工程的;二是对合法承包、违法挂靠、联营、非法转包、合法分包、违法分包等一系列建筑合同行为进行了法律上的界定。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xx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分析:《招标投标法》的上述规定明确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必须招标的范围(第三条),对该条的理解必须结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来理解;二是在法律责任章节里用六条规定来明确了招投标后合同无效的情形。
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四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分析:该司法解释是目前为止我国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最全面、最权威的司法解释,对建筑施工合同的热点争议问题作了较全面的解答。稍有遗憾的是该解释对合同效力的规定范围较前述几个法律的规定来说是缩小解释,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其它情形能否认定为无效?该解释的出台在这方面引起了不必要的分歧。
小型建筑施工合同篇十
根据双方签署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本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工程保证金的支付达成补充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机械设备(包括塔吊安装)进场,支付首期保证金人民币_____万元整。
二、工程项目完成招投标程序,甲乙双方签署正式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支付剩余保证金人民币_____万元整。
本补充合同只是对工程保证金支付时间节点的补充说明,关于工程保证金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仍以双方签署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双方遵守执行。
本补充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等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小型建筑施工合同篇十一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把_______市_______花园住宅小区经济适用房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致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花园经济适用房。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市_____道。
4、总建筑面积约_____(以施工图纸为准)。
5、给排水做到外墙_____米,室内给水,到入户水表后安装_____个阀门;。
6、承包方式:一次性固定单价合同,包括一切不可预见费用;。
7、承包单价:_____元/每平方米,工程款预计:_____万(含税金);。
8、强弱电工程;设计包括的强、弱电,配电箱、配电柜、入户进入端子箱等均由乙方负责。弱电部分只预埋不穿线。
9、防水、保温、楼梯、栏杆、铝合金等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标准施工;公共部分电梯间及楼梯间地面为防滑地砖、墙面为白色仿瓷涂料;入户门价格必须达到每樘_____元;品牌由甲方确定。
1、甲方。
(1)负责做好水通、电通和道路通;。
(2)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3)派为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签证,核实工程量及进度报表以及负责甲方应该承担的有关部门事宜。
2、乙方。
(1)负责红线内的临时设施、水、电接入及运料道路;。
(2)现有板房使用,按原价折给乙方所有,从合同生效开始办理交接手续;。
(3)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机械进场;。
(4)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内业资料,确保达到交工验收标准;。
(5)派为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提供工程进度报表以及负责乙方应该承担的有关部门事宜。
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总工期_____天。(如台风、暴雨等非乙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原因,需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开工日期,以甲方确认的开工时间为准,共计_____个月时间,总工期_____天。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2)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驻工地代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规定进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验收之日起为_____年。
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由施工方全面负责,必须按《_____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和_____省建设工巢全施工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并且与公司签订安全管理责任协议。
2、如因违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安全管理条例而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按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及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听从甲方工地负责人指挥,配合施工,碰到问题,随时商量解决。
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包干合同:承包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含税金)_____万元;承包人自行垫资完成_____层_____栋主体框架到第_____层时(_____层顶楼板),发包人按承包人总造价的的_____%(_____万),支付工程进度款给承包人,且在次月_____日前支付;承包人完成_____层_____栋到封顶时,发包方按承包人总造价的_____%(_____万),支付工程进度款给承包人,且在次月_____日前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_____日内支付总工程量的_____%(_____万)工程款给承包人,且在次月_____日前支付;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发包人在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计总造价的_____%给承包人;剩余_____%作为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_____年后_____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合同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人民诉讼解决。
1、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_____日内乙方交纳保证金到甲方指定账户后生效。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后_____日内,乙方支付壹仟万保证金到甲方(松涛管理局)指定账户后合同生效。退保证金的时间,按支付工程款的时间每次退还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小型建筑施工合同篇十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为了确保甲方房屋施工顺利进行,为明确双方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双方“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甲方以包料不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按甲方提供施工图,乙方负责所有施工机械(木模,钉子,铁丝,脚平架等),从基础土方工程到房屋竣工中的瓦工,木工,钢筋工等所有施工内容。外墙正立面贴外墙砖,其它墙面为水利砂浆。五层楼地面贴地面砖,卫生间,厨房,楼梯踏步所有贴墙地砖。
1、价格: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按照国家规定计算方式计算,增减工程量按照市场行情,双方协商解决。
2、基础竣工后付款人民币5000元整;每一层主体盖板完工后付款人民币4000元整,内外粉刷完工后付款_____元整,春节前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性付清,(如有质量问题返工达标后,另外赔材料)。
工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推迟一天罚款____元/天,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施工期间:
1、本工程所有安全事项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工程的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因乙方及其员工原因造成的一切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第三人造成乙方及其员工伤害的,由第三人负责,与甲方无关。
2、施工中乙方不得从事与施工无关的事,专业施工人员持证上岗;高空作业部分必须在采取切实可行的安装措施下方可施工,地面必须安排适当监护人员,电焊作业注意防火等。
3、施工过程中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乙方不得转让给第三人,特别是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慨不结算,乙方无条件赔偿。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邀请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型建筑施工合同篇十三
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就甲方所属的_建筑物拆除工程承包一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1条、拆除工程基本情况及要求。
1.1、项目座落:
1.3、乙方拆除的时限为20_年元月20日前;。
1.4、乙方对本工程的拆除期间为20_年×月×日至20_年×月×日,拆除后应将所拆除的物料全部运走,将土地平整清楚,按约定时间交由甲方。
第2条、拆除工程承包费交纳。
乙方交纳的拆除工程承包费为_元,于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缴清,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拆除工程承包费时,应出具正式票据交乙方收执。
第3条、拆除工程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当日即向甲方交纳拆除工程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在约定的时间内拆除完成,该履约保证金如数退还;若拆除超过时限,每拖延一天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拆除超过_天取消保证金。
第4条、特别约定。
4.1、乙方在进行拆除时应按安全规范进行作业,其工人的安全保护措施等要到位;乙方对工程拆除的安全责任负全责。
4.2、甲方应免费提供拆除现场用电电源、用水水源给乙方使用;乙方应自行连接;乙方用电要注意安全,要节约用水;若乙方不安全用电、不节约用水,甲方有权停止供给,其责任乙方承担。
第5条、其他事项。
5.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章后即时生效。
5.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用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小型建筑施工合同篇十四
施工协议书武阳xx丽园小区四角亭景观工程190000.00元(十九万元整)。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承德xx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一、xx工程内容:_________。
平米等xx工程(详见施工图纸)。
以上项目均按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二、xx工期:_________。
1、xx开工日期:_________本项目工程工期从年月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始正式施工开始算起。
2、xx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xx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4、xx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三、xx工程合同价款:_________。
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_190000.00元(十九万元整),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际发生结算。
四、xx承建方式。
1、乙方对建筑工程包工、包料、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2、甲方对乙方所进场材料进行确认核准制。乙方对其提供所承。
建工程的饰面样板材料,必须经双方共同确认方可进行施工。
3、xx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现场内发生的水电费用。
五、xx工程付款办法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_________。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时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_________支付次数分三次支付。
1、四角亭a亭完工后,经业主、甲、乙三方验收合格,付给。
该项工程款合同金额60%。四角亭b亭完工后,经业主、甲、乙三方验收合格,付给该项工程款合同金额60%。四角亭c亭完工后,经业主、甲、乙三方验收合格,付给该项工程款合同金额60%。廊架c完工后,经业主、甲、乙三方验收合格,付给该项工程款合同金额60%。防腐木地板完工后,经业主、甲、乙三方验收合格,付给该项工程款合同金额60%。
2、工程全部完工后,付单项工程总费用(工程总价)的20%。
3、工程全部完工后三个月内,付工程总费用(总价,包括业主。
认可的签证、变更)10%。
4、扣留工程总费用(含业主认可的签证、变更费用)10%为质。
保金,工程全部完工并已验收合格为时间节点计算,一年后支付。
3、此合同所描述款项含税金(即税金由甲方代扣,扣除税率为。
3.41%)。
六、xx工程质量要求:_________。
1、xx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
及有关古建筑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xx施工过程必须作好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采用视频资料)。
七、xx工程竣工验收结算:_________。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申请,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
八、xx延期违约责任:_________。
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
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500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九、xx质保内容。
质保内容按有关建筑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十、质保期限。
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工程质保期,质保期为十二个月。质保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xx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十一、双方在施工中的几项规定:_________。
1、施工期间,甲方因故进行修改调整,应提前二天通知乙方,向乙方发出修改书或修改图纸。如乙方发现有不妥之处,应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及设计部门处理后再行施工,所有修改调整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安。
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安全施工责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
3、甲方负责现场工地的关系协调,以确保乙方施工进度。
4、乙方派出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络,协调现场施工。乙方承建。
的土建项目,应与相关安装工序密切配合,要求应用书面联系。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期满,甲。
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十三、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可补签有关协议,xx补签有关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一:_________。
1、工程图纸2、工程预算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小型建筑施工合同篇十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三)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工程实行双包(包工包料),含框架及内外粉,门窗和水电安装,综合单价为500元每平方米,工程量为按实际收方结算,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20xx年5月20日起至20xx年6月5日止。乙方必须在双方约定期限完成施工,超过期限则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因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引起误工则工期顺延。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共同校定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按实际签证结算。
(二)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第二层完工付第二层工程量的80%,第三层完工后付第三层工程量的100%,所有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清尾款。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负责施工现场周边邻居关系协调,以保证施工材料、设备等能顺利进出场。
2、甲方应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电接口。
3、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______日内进行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
2、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3、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应由乙方自行负担。
4、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5、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种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本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签证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型建筑施工合同篇十六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抗字第10号案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理由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收缴或者没收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非法所得,充分体现了法律对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否定性评价,立法目的在于规范建筑业市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进而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体到本案,十六化建公司依据无效的《设备租赁合同书》取得的105万元管理费,系违法分包所得,是典型的非法所得,无论是判归十六化建公司还是返还胡某,都没有法律依据,应当予以收缴。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上述司法解释通过对“非法转包”等无效行为取得的“非法所得”规定“可以”进行收缴,目的在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及时制裁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进而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民事违法行为是否惩罚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当事人违法情节而定,不能因为适用惩罚措施而导致当事人利益严重失衡。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判决十六化建公司全额返还已收取的管理费。
上述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在认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依据《解释》第四条对定,将非法转包人已经取得的管理费,认定为“非法所得”。但是对该“非法所得”最高人民法院没有采取收缴的方式,而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以公平公正原则为基础,以平衡各方利益为标准,做出了符合“个案平衡精神”的合理判决。
(二)法院酌定管理费支付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申字第1277号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所涉及《工程施工合同》因属非法转包而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该合同中约定腾达公司转包后可向实际施工人姚汉昭、姚汉林收取施工管理费的条款亦无效,故腾达公司根据合同中约定请求姚汉昭、姚汉林支付管理费用,不予支持。腾达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派出了工作人员参与管理和协调,原审判决酌情确定姚汉昭、姚汉林向腾达公司支付施工管理费55.6241万元,并无不当。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申字第1635号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鉴于教育公司对工程进行了施工管理和组织工作,依照公平原则,酌定以工程款8236363.09元为基数,参照教育公司发包小额工程按照造价2%收取管理费的实际情况,按照工程价款1.5%的比例确定管理费公平合理。
上述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在确认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根据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认定合同中的管理费条款亦无效。但是上述案件中,违法分包人或非法转包人实际上进行了施工管理和组织工作,依据民法中的公平原则,酌定实际施工人管理费支付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并未将管理费视为工程价款的一部分,从而参照合同约定确定管理费数额,而是将管理费确定为违法分包人或非法转包人实际进行的管理和组织工作的劳务费用,从而酌定实际施工人管理费数额。
(三)根据过错原则确定管理费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申字第861号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20xx年12月30日《工程施工承包协议》约定:乙方(余松坚、黄泽喜)按工程实际结算总价的22%扣缴甲方(中太公司)的工程管理费、税金。如前所述,20xx年12月30日《工程施工承包协议》性质为转包合同,应认定为无效,中太公司与余松坚、黄泽喜对合同无效均有过错。此笔管理费、税金的法律性质主要是转包诉争工程渔利费用,属违法所得,不宜认定为合同无效后应当据实结算的工程款;尽管此约定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如何分配此笔费用属审判权即自由裁量权调整范畴;一、二审判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决定各半分配并无不当。中太公司再审主张按照无效合同约定收取此款,法律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上述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在确认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上述案件中,非法转包人和实际施工人对涉案承包协议的无效均有过错,最高人民法院根据过错责任原则,依据法院自由裁量权确定管理费数额。
(四)根据合同履行情况结算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申字第1078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对管理费,从二审查明的案件事实来看,双方在有关会议纪要中明确路航公司按工程造价的5.5%比例向谢剑标收取。对此,实系路航公司为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必需的开支,属于工程价款的一部分,即使合同无效,双方亦应根据合同情况按实进行结算。因此,二审判决认定谢剑标应按工程造价的5.5%比例向路航公司支付管理费,并无不当。
上述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在认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认定涉案管理费属于工程价款的一部分。《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上述案件中,涉案合同虽然无效,但是路航公司实际履行了管理义务,该管理义务对应工程款中的一部分。涉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参照合同结算工程价款时,亦应当参照合同约定按实结算管理费。
(五)尚未支付的管理费无需再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申字第1522号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收缴当事人非法所得的前提条件为当事人已经实际取得。本案中,因当事人未实际取得分包合同中约定的10%管理费,且华隆公司未能提交对此项工程进行过管理并支付相应管理费的证据,二审法院对此处理并无不当。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的具体项目有:企业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绿化费、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等。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小型建筑施工合同篇十七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名称:兴建公司指挥部(其中职工宿舍9间,建筑平方面积218㎡,四合院办公室建筑平方面积为389。6㎡)。
1、由乙方包工包料,并负责所有施工用具设备;
3、工程承包内容: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及房屋装饰装修;
4、乙方在施工时出现工程增减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后增减工价,待完工后一并纳入结算。
1、甲方规定动工时间为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乙方不得提前和推后。
2、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建筑材料原因交房日期可顺延,若因乙方人为原因工期延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施工费。
1、整个工程必须按国家施工规范要求施工;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负责。
2、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以上约定的付款方式,不到付款时间,乙方不得违反上述付款方式向甲方提前付款要求,如果中途退场视为违约,按进度款30%付款。
在施工中,要把安全施工放第一位,抓好施工用电,用水安全,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倘若发生病、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节,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湖北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小型建筑施工合同篇十八
甲方xx改造,现委托乙方施工承建,甲方以大包干的形式,即包工包建筑材料。为确保质量,按时完成任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xxxx。
二、工期:xx年xx月至xx年xx月。
三、工程议价:xx元。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工程内容:大门拆建,门卫房拆建,围墙拆建,硬化篮球场,排球场,操场垫高整平铺石粉,教学楼内外粉,校路铺花砖,楼前区铺花砖等。
六、乙方在建设施工时,一定要保证质量,如有不符合质量问题,要求翻工,造成的浪费由乙方负责,并负责翻工费用。
七、乙方在施工期间要做好安全措施。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在改造期间,任何一方修改施工内容,增加工程项目,必须甲乙双方商量,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施工。
九、甲方需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保证施工期间施工场地通水通电。
十、付款方式:完工后,经甲方或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后可作补充条文。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确认后,双方法人签字即可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十三、结算付清工程款后,本合同书自然终止无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20xx年x年x月。
小型建筑施工合同篇十九
发包单位:(甲方)。
法人代表;。
承包单位:(乙方)。
法人代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并达到双方同意,有甲方在开发的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而乙方同意承包本项工程,为了双方在承包工程施工期间内责、权、利,经双方同意按照合同法、建筑法及国家有关相关的法律条款之规定,特定立如下本合同条款: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必须按照国家建筑收规范标准和地方有关强制标准施工,必须达到合格工程,争取优良工程;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必须按照甲方下达的工期要求完成,施工工期为天,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经双方确定,本工程合同造价暂定元,作为拨付工程款的依据。按20xx版《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相关配套解释和有关文件,自行计算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量、材料价格按《信阳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为准计入合同总价,人工费按20xx年第三季度河南省标准定额站发布的人工指导价66元/工日计入固定合同总价,此部分材料及人工价差计入税前。
1、甲方在乙方进入工地时,保证三通一平;组织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十套。
2、负责办理施工前、后的有关所有手续;。
3、各职能部门和四邻关系协调;。
4、按本合同支付工程款如期如数付给乙方;。
5、交户结算和决算按本合同规定如期办理决算;。
6、派出驻工地代表同志负责与乙方的日常工作联系,及时办理工科济、技术签证,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工程技术问题,按国家的验收规范进行竣工验收。
7、负责协调处理乙方与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矛盾。
1、乙方在承接本工程时,必须按时支付工程保证金元;开工前10天认真细致地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并报有关部门及甲方审核批准。
6、工程保证金在乙方基础工程到正负零时甲方如数退给乙方保证金;。
8、严格按设计图纸、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所有隐蔽工程项目必须经甲方及质监部门验收,及时办理经济、技术签证。
9、严格施工遵守操作程序,做好施工成品的保护工作。
10、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验收之日算起。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套。
11、乙方委派同志为现场代表。负责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施工,提供工程进度报表以及负责乙方应该承担的有关事宜。
2、经双方确定本工程从基础到二层主体完工,甲方应支付实际完成的工程款60%,主体工程按每二层支付均同1-2层,主体工程全部完成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按主体工程总款支付到60%,进入内外粉刷完成后,经验收合格甲方支付15%,进入水电、门窗和消防安装完毕,甲方支付总款15%,主体装饰安装全部完成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工程总造价支付到95%,下余5%作为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再全部无利息清付给乙方。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变动,经甲、乙双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增减。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连续停水、停电每次二小时以上累计8小时以上;。
3、由于甲方资金和安装工程影响的时间;。
4、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型建筑施工合同篇二十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订____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条、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凭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份。本合同附件____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____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____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____电话:
电挂:____电挂:
邮政编码:____邮政编码:
开户行:____开户行:
帐号:____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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