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供应合同大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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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供应合同大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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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签订需要各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确保合同中的条款合理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保护双方的权益。对于涉及重大利益的合同,建议找专业律师进行咨询和审查。

粮油供应合同篇一

供货方:(甲方)采购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在甲、乙双方共同议定地价格,数量及供货方式上,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纂改,撕毁合同,损害对方利益,均视为单方违约。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制纸剩下的塑料边角料。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供应给乙方。甲、乙双方暂定每车不少于。

1、甲方提供给乙方无偿上车服务,运输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2、乙方在上车完毕后,验完货方及产品质量后应立即将货款支付给甲方。

3、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原因将塑料边角料销售给其他客户,否则视为违约。

4、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原因中断购买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5、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再行约定。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责任金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有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约责任金元。

本合同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原则,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议定协议。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粮油供应合同篇二

乙方:

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作内容。

乙方向甲方洞泾厂区、九亭厂区的职工食堂提供大米、食用油、食用盐、味精等食堂用材。

二、合作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为:xx年。期满后双方要求续签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三、结算方式。

甲方每月中旬付乙方上个月的货款,遇节假日则自动顺延。如遇甲方特殊状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货款进行延期。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供货进行检验,被判为不合格者,乙方需无条件更换货物,此检验无论是在甲方收货时或收货入库后,都为有效。

2、甲方有权随时指定或更改乙方提供货物的品牌、质量标准,乙方不得有异议。

3、甲方可不定时对乙方进行相关考核,不合格不达标的要求及时改正,连续两次考核不符合甲方指定之标准,可视情况对乙方进行罚款,罚款数额直接在乙方货款中扣除。连续三次考核不达标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追究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4、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双方合同,但需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5、乙方负责运送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

6、乙方所送货物的品牌、质量、价格等须事先在甲方备案,经甲方审核通过后,非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否则,乙方将最近一个月的货款作为违约赔偿交由甲方扣除。

7、乙方同意对其提供的货物承担无限期的质量保证责任,若甲方因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而引起相关的安全事故,无论双方是否处于合作期限中,乙方都需承担全部责任,并将最近一个月的货款作为对甲方损失的补偿,且甲方获得合同的无条件解除权。

8、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漏任何甲方信息。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一个月的货款作为违约赔偿。

五、纠纷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签订的条款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章):xxx有限公司乙方(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粮油供应合同篇三

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欲购甲方生产的服装。

1、合同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付款方式:甲方应该将检验合格的产品及时、准确地提前给乙方,并遵守对用户的售后服务承诺,到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在90天内以转帐方式支付给甲方指定的帐号上。

3、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承诺不将该产品用于非法的盗版活动。

4、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顺利实施,如出现问题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工商管理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5、本合同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法律为准。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粮油供应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兹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本着互相信赖及诚信原则订立本合同,约定条款如下:(零部件订购)。

第一条:本合同适用于甲乙双方订立的所有零部件。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本合同的零部件订购是指乙方生产制造的各种零部件,包括:甲方提供原材料,半成品委托加工的零部件。

第三条:甲方评估乙方的经营业务、技术水平、生产规模及服务质量后,向乙方订购各项零部件(以下简称订购零部件)或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半成品在乙方工厂加工制造成零部件后,交付甲方指定之受货人及地点。

第四条:甲方定期以采购单、请购单寄送或传真向乙方订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拒绝或停止供货。

第五条:采购单内所载[预示量]系指当期应交数量;[预示数量]系指甲方授权乙方预先制造之订购数量;[预计数量]仅供参考,不视为正式订购。

第六条:甲方应于合理的时间内将采购订单寄送或传真乙方,交货数量调整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并由双方协商交货时间。

第七条:甲方应提供乙方制造订购零部件所使用之技术资料,技术资料包括图纸(零部件图、装配图、工程图、检验规范或承认图)详细规格、标准及样件等,必要时甲方可追加或删减之,乙方不得拒绝。

第八条:乙方对甲方供给之技术资料应妥善管理,不得遗失或将内容外漏第三者,若因此造成甲方之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在合同终止或解除或经双方协议认为已无需要时,乙方应无条件将该资料归还甲方,倘若乙方遗失图纸,每张应赔偿甲方人民币60元,甲方有权并迳自从货款中扣抵。

第九条:乙方对甲方供给之技术资料应做必要的校核,倘有疑义或相互抵触时,应即向甲方提出,并以甲方的书面解释为准。因甲方供给之技术资料失误而造成乙方严重损失,则根据乙方的请求,经双方协商后由甲方补偿。

第十条:甲方必要时得供给乙方制造订购零部件需用之合格原材料、半成品(以下简称委外物料)。

第十一条:委外物料供给的方法、时间、场所、价格、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定之。

第十二条:乙方委外给物料时,应依通常程序从速检查其质量及数量,如发现有瑕疵或数量短缺时,应即通知甲方。甲方对前项通知怠于处理者,视为承认其通知。乙方怠于前项之检查及通知者,除隐藏性的瑕疵外,视为承认受领客供物料。隐藏性的瑕疵于日后发现者,应即通知甲方;怠于通知者,视为承认受领委外物料。

第十三条:乙方对甲方指定之其它供应商直接交付的委外物料,需依前条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乙方为加强对客供物料的管理,应设账册详实登录。客供物料除用于制造加工甲方订购零部件外,不得移作他用。

第十五条:乙方对无偿客供物料之剩余材料、废料等,需依甲方指示处理。

第十六条:乙方倘有客供物料加工不良时,应即与甲方共同分析原因,并做防止再发生之必要处臵。倘加工耗损率超过双方约定,而其责任在乙方时,乙方需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倘因委外物料的瑕疵造成订购零部件的不良,乙方应即通知甲方并采取处理措施。

第十八条:甲方得派员每年定期实施委外的物料进行盘点对账,乙方需提前准备,盘点日期由双方协商,盘点当日乙方应派员共同确认。

第十九条:乙方因保管不周造成客供物料之数量短少或质量变劣时,乙方需照价赔偿(价格依照事先约定合约书书面资料实施)。

第二十条:乙方制造订购零部件必须的生产模具,倘系由甲方向乙方订购而借予乙方使用者,其所有权属甲方。

第二十一条:模具的订购、验收、借用之管理,依甲方《模具合约书》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可按实际需要自制或委托制造检验量具,费用负担另行协议。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自行制造或委托制造与甲方产品相同之模具、检验量具……等,移做未与甲方有相关的生产上。

第二十三条:甲方因设计变更不得不终止或解除个别合同之一部分或全部,此时甲方需向乙方提出合同变更的书面通知,乙方必须同意。

第二十四条:因设计变更使乙方受损时,得根据乙方的请求,经双方协商后由甲方补偿之。

第二十五条:设计变更时,甲方须以正式修改图纸或规格,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即通知各有关单位修正相关资料、废弃或缴回旧图纸或规格,并依据双方协商的新图纸或规格生效日期(或以数量决定)停止制造旧件。

第二十八条:为有效管制质量、改善产品及降低成本,乙方相关于图面要求之变更,需提出[设计、规格变更申请书];对非相关于图面要求之变更,需提出[工程变更预定实施连络单]。上述之变更均需经甲方核准后始得进行。

第二十九条: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货源、设计变更或工程变更,甲方将依据《违约变更零部件索赔及罚款作业标准》(附件一)中规定向乙方索赔因此造成甲方的所有一切损失,同时视违约状况向乙方处以5万元或5万元以上的罚款。

第三十条:订购零部件价格系依据乙方向甲方提出的报价单或附属文件,经双方协议决定者;所定价格除另有约定外,系指乙方在甲方指定场所交货,并含包装、运费在内的价格。

第三十一条:订购零部件因设计变更而变动成本者,视实际情况重新议定价格。

第三十二条:每期货款应于验收合格月份之次月一日起计算60天内(若60天遇假日则顺延),由甲方选择以支票、汇票、电汇……等方式支付乙方;以甲方汇出、转账之日为准。

第三十三条:订购零部件应适当包装及标示,除应具备包装牢固能防损伤及质量劣化、便于搬运,看管,点收等原则外,并需符合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之约定。倘乙方未按协议书约定内容交货时,甲方有权拒收。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须负责赔偿;反之,甲方不得拒收。

第三十四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采购订单指定之日期、时段、交货地点、交货形态、包装规格等配合交货。

第三十五条:乙方需按照甲方规定之交货手续、批量及包装方式交付订购零部件,并提交有关单据(包括进料验收单、检验记录表或材质证明)。未按前述规定者,甲方可拒收,若因此而造成甲方之损失,乙方应负赔偿之责。反之甲方不得拒收。

第三十六条:乙方如需提前或延迟交货或数量不足等异常情况时,应事先与甲方协商并取得甲方同意,并需采取善后补救及防止再发生之适当处臵。

第三十七条:甲方接收订购的零部件时,应即核对交货单据,必要时会同乙方代表检查外观、包装及交货标签、清点交货件数,并于交货收料单上签收存证。

第三十八条:若因乙方交货短缺,造成甲方生产受损等,甲方将根据《交货短少罚款作业标准》(附件二)中规定对乙方进行罚款。

第四十条:因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致交货之料架及零件变形或损坏,甲方可拒收,乙方按延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若因而造成停工待料,甲方可请求赔偿损失。因可归现于甲方之事由致交货之料架及零件变形或损坏,甲方应负责修缮并支付乙方货款。

第四十一条:质量检验应由甲方依检验标准迅速执行,并将合格与否之判定结果通知乙方,前项检验标准结果作为质量及数量的最后认定标准。

第四十二条:质量检验标准(含抽样数量、检验方法、限度样件等)依据甲方规定或双方的检查协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乙方需依甲方的验收通知,将超交或不合格的订购零部件,遵照甲方的通知于指定日期前加以处理(收回并补交合格品或将瑕疵矫正等)。

第四十四条:乙方若不遵照前条规定,于指定日期前处理,则甲方不负保管责任,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进行处理,乙方对于处理的方式不得提出异议。

第四十五条:若甲方急需使用订购零部件时,乙方应派员对交货之不合格零部件进行全检,选用其合格品或加工予以矫正;若乙方无法派员处理时,甲方得派员对交货之不合格品或加工予以矫正后使用。因全检或加工矫正所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负担,并直接从货款中扣抵之。

第四十六条:倘订购零部件不符原订规格,但在结构、性能上尚无妨害时,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后,得经照甲方《特认处理作业标准》(附件三)特认验收并扣减价款。

第四十七条:若因初次制造之零部件(含新开发零部件及设计变更零部件),需经甲方书面确认质量合格后方可量产。

第四十八条:若因乙方交货欠交或交货不良,造成甲方生产全线停工,甲方将根据《停工待料索赔作业规范》(附件四)规定向乙方进行索赔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八条:乙方需参照甲方提升品质的质量要求,建立建全质量保证体系,以完成生产及检查的作业。

第四十九条:乙方应保证所交付的订购零部件为全新制品,质量符合甲方供给或认可之图纸、规格、样件及技术指导的要求。

第五十条:订购零部件虽经检验,但有隐藏性的瑕疵未发现或此项瑕疵并未在检验项目内,而于甲方受领后始发现,经双方判定其责任若属乙方,且甲方于合理时间内向乙方提出者,乙方仍需对瑕疵矫正或补偿合格品或扣减价款,同时若因此瑕疵使甲方遭受损失时,乙方应负赔偿之责。

第五十一条:甲方通常只对订购零部件抽验,若于甲方受领后,工厂作业中发现不合格品,且证明其责任应属乙方者,乙方须于接获甲方通知后,依甲方规定限期取回不合格,若未依期限更换或取回而造成甲方停工的损失时,甲方有权从乙方下批交货中扣抵或扣减价款。

第五十二条:在甲方产品正常销售之保证期限内,若有不良零部件发生,其责任属乙方时,乙方应补偿相关零部件,若必要时需更换总成件,乙方应予以配合,并补偿因零部件不良甲方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第五十三条:甲方向乙方订购之产品销售后,若因乙方产品之瑕疵所产生任何损害,乙方应负赔偿之责。上述之赔偿,乙方接到甲方提出的索赔要求后,应在10日内答复处理,如不予以答复处理,则视为认可。乙方并在15日内支付赔偿费用。若乙方对于索赔费用有异议时,可与甲方协商解决,但在提出一个月后,如未达成协议,则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支付索赔的全部费用。

第五十四条:甲方在办理索赔时,原则上不向乙方退还索赔零件。若乙方认为需要退回索赔零件时,可向甲方提出要求,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判定乙方责任,乙方应承担相关运杂费用。

第五十五条:双方对本合同有关业务、技术上的机密事项应切实保密,不得泄漏予第三者;即使在合同终止后,仍需负保密的义务。若一方违反保密规定致对方利益遭损时,应负赔偿之责。

第五十六条:依本合同第九条规定,乙方委托第三者制造时,应仅告知必要范围内之机密,并使该受托人保证履行保密的义务。若受托人违反保密义务,乙方应与其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乙方依甲方图样、规格制造之零部件,如发现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时,应速通知甲方处理。其法律责任应由甲方进行处理。

第五十八条:乙方自行设计之零部件(含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绘制承认图经甲方认可者在内),乙方需负责因侵范他人知识产权所发生之一切后果。

第五十九条:除甲方订购或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销售、使用依甲方规格制造之零部件及模具,夹具,治具。

第六十条:乙方应保证在甲方产品结束后,继续供应甲方承制之零件五年以上,以保障售后服务市场之需求。

第六十一条:乙方将零部件委托第三者制造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并得到甲方的允许,但乙方仍需按合同规定对合同履行承担责任。

第六十二条:甲方或乙方除事先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将本合同或其权益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者。

第六十三条:甲方于必要时如要求乙方提出其设备、材料来源、生产管理、质量保证及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乙方必须提供。

第六十四条:甲方于必要时访问乙方工厂,并调查乙方有关订购零部件的工厂设备、生产管理、质量保证、技术能力、制造产能及经营管理等实务,乙方要予以配合。

第六十五条:乙方接获甲方前二条要求时,除不得已的理由经甲方同意外,应给予甲方必要的协助。

第六十六条:因地震、火灾、战争、骚动、封锁等不可抗力事故发生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不承担法律责任。但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应在事故发生后14日内将合法有效证明事故发生或存在的文件寄给另一方。双方根据事故影响程度协商确定合同顺延或变更解除。

第六十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双方经协商同意。

2、一方陷于解散、破产或停业整顿等状态下不能履约。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第六十八条:甲方因生产变更,经确认及订购零部件已无需求时,有权终止合同,但乙方之库存品在甲方订购量、授权量之范围内,甲方应于生产变更后6个月内负责处理或赔偿。但存在如下情况时,甲方不负处理或赔偿:

1、有违法行为经查属实且有影响甲方权益之虞者;。

2、经调查报价不实,显有图谋暴利时;。

3、连续逾期交货或交货质量有重大瑕疵,严重影响甲方生产时;。

4、因故无法如期交样合格,经甲方同意顺延三个月,期满后仍无法交样合格时。

第六十九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七十条: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如不愿协商或协商调解不成,一方可以向订购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第七十一条:依本合同规定所有之任何正式通知或请求,均应以书面为之。无论面交或邮寄对方本约所列地址或经对方书面另定之地址,均为本合同之附属文件;对方如有异议,应于收到后十日内提出反对理由,否则将视为默认。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合同有效期间自生效日起算为期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延长一年,但一方不同意续约,应至迟于合同期限届满之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提出,否则视为同意续约。(合同份数)。

第七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壹份。零部件订购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壹份,

并各自贴用印花。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地址:

法人代表:

地址:

公司电话:

公司电话:

税号:

纳税人代码:

开户银行:

帐号:

开户银行:

帐号:

粮油供应合同篇五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解除劳动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2、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进入甲方公司工作,乙方不适应公司现阶段的工作要求,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提出辞职,甲方同意乙方辞职。

3、乙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归还甲方所有或提供使用的工作物品并共同书面确认。

4、甲方于乙方办理完交接手续之日一次性支付乙方工资补偿和其他经济补偿(包括保险、福利补偿)共人民币______元。乙方收款时应向甲方出具收条。

5、劳动关系解除后,甲方不再负责为乙方办理社保手续、交纳社保费用。

6、本协议为对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最终处理,乙方收取补偿后,不得再以劳动关系为由追究甲方的任何法律责任,或因此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如有违约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7、乙方离开甲方的公司后,乙方对其知悉的甲方尚未公开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如乙方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因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粮油供应合同篇六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大米给甲方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一、购销大米名称:五常贡米。

二、合同数量及价格:

三、质量标准:

四、包装标准及作价办法,新编织袋包装,包装物不计价不返还。

五、结算方式:货到付款。

六、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前大米全部抵达甲方指定地点,货款两清止。

七、违约责任:乙方不能因大米涨价为由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大米质量检测以甲方为主,若有异议三日通知对方,甲方拆样后并保留小样。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履约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履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

粮油供应合同篇七

供方:

需方:

合同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石佛寺镇政府同意,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供需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货种类:

砂、碎石。土方工程(另附施工合同)。

第二条价格(含一切费用):砂:元/m3碎石(0.5-2cm):/m3。

第三条质量标准:

双方当事人对货物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砌筑砂浆用砂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jgj52。

第四条要货计划和货物交付:

1.需方在使用前8小时向供方提交地材要货计划(供方在现场指派一名负责人)。

2.供方按照需方的要货计划安排生产,按时向需方供应合格的货物。供货前应即时告知需方供货的时间、数量、车号、运输承受人等。

3.装车费、地材税费等含在合同单价中。

第五条交货地点:

玉文化博物馆工地,按需方指定的地点卸货。

第六条验收:

1.数量确认:

数量确认的方式为现场钢尺实测。

需方指定收货人、技术负责人进行初验,必要时送公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县质监站实验室)进行检验。进场材料同时必须接受监理和业主方的检验,对初验不合格的直接清除出场;对卸车后需方、监理、业主发现有不合格的,在收货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供方材料合格。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供方应清除出场,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价款结算:

1.双方按照约定的价格,确认的数量进行价款结算,每月办理一次完善的付款签字手续。供方出具符合财务要求的发票。

第八条违约责任:

1.质量不符合要求,又不按需方、监理、业主要求处理,出现两次,自动解除合同。

2.数量、单车实测标准后(只计算车数),若查出两次数量不够或不接受实测,强行卸车两次,解除供货合同,并承担以前相差的数量。

3.供货时间延误半天(六小时)以上三次,自动解除供货合同。

4.村民在供货时,不听从需方指挥、不按时规定办理、无理取闹,由村委全权负责。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河南派普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部工程全部完工为止。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双方其他约定:无。

供方:供方(章):监督人:需方:需方(章):

粮油供应合同篇八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装潢材料(以下简称为货物)采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使用货物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xxxxxx。

2.工程地点:xxxxxxxxxx。

第二条付款方式。

1.按供货量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每供货货款达十万元人民币后xx日内,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xx日内,甲方一次付清所有货款。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

1.交(提)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

2.甲方指定的货物签收人:

姓名(房屋维修合同)。

电话。

身份证号。

第四条货物的验收及检测。

1.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出示生产许可证;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材料供应合同。

2.甲方应当在货物交接时对货物的品种、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对货物有异议的。

3.甲方有权要求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

第五条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提前xx日就送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货人等情况与乙方进行确认。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2)乙方应当对货物的保管及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材料供应。

(3)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保质期限或有效期限。

第五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xx份,甲方xx份,乙方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

粮油供应合同篇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承建的xxxxx施工标砂砾料供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___________沿渠道路回填用砂砾料;。

供货期限:自20xx年11月24日起,满足甲方现场指挥人员现场要求。

乙方料源所在地(王营)。

乙方提供料源,挖、装、运由甲方自行实施,砂砾料计量以甲方现场过磅的重量计量,结算时重量按1.58的系数折算成方进行结算。由甲方材料设备部按统一格式与甲方现场人员、乙方指定人员联合进行计量收方并经签字确认后,将相关单据交甲方相关部门进行结算支付(单据一式四联,原件交财务,第二联交经营管理部,第三联由材料设备部留存,第四联作为乙方计量依据)。

砂砾料单价:18元/m。

1、材料价款在供应完成后一次性进行结算。结算前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报表格式和要求填报所完成的工程量,同时附上由甲方有关部门签字认可的附件资料交甲方经营管理部开具结算单。

2、支付给乙方的合同价款一律经双方开户银行转帐支付。

1、必须满足甲方进行施工便道回填的质量要求。

2、质量经现场验收不合格的,当车砂砾料不予计量且由乙方自行处理。

1)若乙方无故中断为甲方供应合格砂砾料达两次及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协。

2)乙方应作好当地居民协调工作,保证甲方施工用材料顺利进场,若因乙。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中止合同的,解除合同后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阻碍甲方施工生产。

1、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其它未言明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合同价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3、本协议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粮油供应合同篇十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友好协商,特制订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质量要求。

甲方提供产品必须保证质量。无假冒的产品,证件齐全。乙方自购酒水,客人自带酒水,不在甲方保证质量范围内,发生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

二、价格的要求标准。

1、甲方所供给给乙方的产品品种价格必须低于市场价不得随意调价,否则按照超出部分10倍罚款。

2、遇有涨价或降价提前半个月通知,否则损失由供货商承担。具体产品见附件1。

三、供货时间的要求。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订单后,保证早24小时内把货送到。甲方将货送到后经乙方相关工作人员验收后如无质量问题,乙方出具入库单。

四、结账方式。

甲方提供正规发票,乙方于每月月底结清当月货款,每月的三十号为结账的最后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合同期限为一年。

六、违约责任。

1、如中途双方合作不成,乙方应按送货单子最后一次日期退还甲方余下货款。

2、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五日内结清所有货款或者退货。(货物必须完好无损,不影响正常销售)。

3、本合同履行中的问题由双方友好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粮油供应合同篇十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装潢材料(以下简称为货物)采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使用货物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xxxxxx。

2.工程地点:xxxxxxxxxx。

第二条付款方式。

1.按供货量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每供货货款达十万元人民币后xx日内,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xx日内,甲方一次付清所有货款。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

1.交(提)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

2.甲方指定的货物签收人:

姓名(房屋维修合同)。

电话。

身份证号。

第四条货物的验收及检测。

1.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出示生产许可证;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材料供应合同。

2.甲方应当在货物交接时对货物的品种、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对货物有异议的。

3.甲方有权要求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

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

第五条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提前xx日就送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货人等情况与乙方进行确认。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2)乙方应当对货物的保管及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材料供应。

(3)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保质期限或有效期限。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xx份,甲方xx份,乙方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粮油供应合同篇十二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就产品供销事宜正在协商谈判,为进一步谈判,现就已经达成一致的事项,签订本意向书。

一、 甲方每月需供应乙方符合约定要求的 ,常年供应。

二、 甲方供应乙方的产品价格依据即时市场价格。。

三、 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无论价格如何涨跌,甲方均不得中断供货。

四、 甲方供应乙方的产品由 方以运输方式运到乙方指定场所,运费由甲方承担。

五、 甲方供应乙方的产品运抵乙方指定场所后,由乙方指定人员进行检验,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产品,乙方为甲方出具收货单,甲方凭收货单结算货款;不符合约定质量的标准,退回甲方,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 甲方的货款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收货单结算,并为乙方开具发票。

七、 违约责任

1. 正式供销合同签订后,非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供货或者停止供货的,甲方须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 甲方每月供应乙方的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数量不足的,甲方应在下一月的前天内补足。甲方连续个3月供应乙方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数量均不足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 乙方未按期向甲方结算货款的,每延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当期未结算货款8‰(或万分之几)的利息。

八、 本意向书为双方达成正式供销合同之基础,双方在本意向书基础上协商签订正式供销合同。正是供销合同签订后,本意向书效力即行终止。

九、 本意向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签订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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