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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配件管理制度篇一
在生产矿长、分管副总工程师的组织领导下,全面搞好矿井巷道维修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科负责修复方案的制定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巷修单位按标准与要求搞好井巷工程的施工。
在分管副总工程师的具体领导下,生产技术科、调度室等部门必须准确及时了解井下巷道变形情况,对需要维修的巷道及时安排维修计划,消除安全隐患。
巷道维修工作要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严禁无措施施工。要强化对巷道维修作业规程以及补充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程序的管理,巷道维修作业规程应纳入采掘作业规程管理程序。
对于时间紧、工程量小的零星巷道维修工程,需编制临时性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队组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传达贯彻,队组跟班领导当班必须跟班作业,确保施工安全。
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要调整好采掘关系,防止因接续紧张等原因恶化巷道维修作业环境。在采煤工作面回采动压进入稳定阶段之前,避免任何巷道维修施工队伍进入动压峰值影响区进行巷道修复工作。
巷道维修工作面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巷道维修替棚要坚持先支后回、由外向里的原则逐架进行,采用机械回棚或人工回棚必须分别制定施工措施,除加强顶板管理外,必须有切实有效的防倒棚措施。
巷道维修工作面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执行文明施工,巷道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巷道经修复后,其有效断面在行车安全间隙、管线吊挂、通风断面等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施工单位要强化对巷道维修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严格贯彻执行现场工人自主保安的“六项权利”,不断提高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和能力。当现场不具备施工安全技术条件时,工人有权拒绝进入施工现场,干部违章指挥时,工人有权拒绝作业。
由于巷道施工作业地点分散,因此要求队组跟班领导在当班必须对巷修施工地点至少巡视一次,安监员要对主要巷修施工地点加强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维修配件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条:计划检修分为大、中、小修,由厂(车间)、部门编制大、中检修计划,报生产部汇总,平?后,请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由生产部下达检修任务书给负责检修的机修车间或动力车间等,同时将交检修任务书抄给财务部及供应物流部。
第二条:小修任务书,由生产部下达。
第三条:计划外的检查项目,原则上与计划检修同样处理。
第四条:经批准的检修计划,应该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凡是具有二人以上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第五条:负责检修的机修车间负责人等,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并对参加检修的人员交好任务,交好安全措施。
第六条: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器具准备,做到器具齐全、安全可靠。
第七条: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槽罐、罐车、装置、塔釜、管道、沟道);清洗置换、分析检验、办理动火证手续等,由设备所属厂(车间)、部门负责进行,具体工作程序、标准、审批等,按第八章“防火、防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生产车间大、中修,必须将所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原料、中间体、成品清除并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存放。
第九条:设备必须由设备所属车间负责进行清洗、置换,直到达到动火要求为上。
第十条:上述(八、九)条任务完成后,由生产单位负责人,将设备交给检修人员,并派熟悉情况的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护。
第十一条:检修完毕,负责检修的部门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要清点人员,检查检修工具、器材有否遗留在设备、管道内,有没漏掉的检修项目、设备上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以及盖板、栅栏、栏杆等是否按要求复原,场地是否已清理等。
第十二条:在具备试车的条件下,由生产部组织生产车间及检修部门有关人员进行试车和验收。根据生产要求,分别进行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试运转、负荷试车等。如情况正常、合格,由生产车间接收,转入正常生产。
第十三条:焊接动火,必须按本制度第八章“防火、防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焊接动火,看火人由设备所属车间指派。在槽罐内、潮湿的地沟内,金属构架天车上焊接作业,由检修单位指派监护人。
第十五条: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合乎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压力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mpa(20大气压),乙炔软管需耐压0。5mpa(5大气压)。
第十六条:使用溶解乙炔钢瓶,应按安全生产基本规程“溶解乙炔钢瓶安全管理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电弧焊接(电焊)工具设备要符合标准。
(1)电焊机电源要按设独立电闸;
(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接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善,并易辨认,绝缘要良好;
(4)焊夹绝缘要好,必要时要有护手挡板。
第十八条: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第十九条:电焊作业,在地面上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在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第二十条: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防护用具,必要时应备好防毒面具或口罩。
第二十一条: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第二十二条:进入容器(槽罐、罐车、反应釜、塔釜、沟道等)内作业,必须办理入罐作业许可证,不通风处作业,要报请安技处检查同意。
第二十三条:在进入罐内作业三十分钟前,要取样分析,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
第二十四条:检修人员在进入罐内检修前,要全面进行一次检查,做到以下四不进:
(1)清洗、置换分析不合格,不进;
(2)电源及物料管道不切断,不进;
(3)安全设施、工具、行灯不合格,不进;
(4)没有监护人,不进。
第二十五条:对一般罐内检修,必须由检修单位指派专人监护,重要危险性作业,安技处要派人到现场检查、监护。
第二十六条:罐内作业要根据设备深度,搭设安全梯及架台,配备救护绳索,以保证应急撤离。在作业中,严禁内外投掷材料、工具,以保安全作业。
第二十七条:罐内作业中,可视具体作业条件,采取通风措施。对通风不良的以及容口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应采取间歇作业,不得强行连续作业,禁止向罐内输灌纯氧气。
第二十八条:一般情况下,禁止进入罐内清理有毒及有腐蚀性残留物,如确有必要,需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罐外必须有人监护。
第二十九条:作业因故中断,安全条件业已改变,需继续入罐作业,应重新补办“入罐作业证。
第三十一条:作业竣工时,检修人员及监护人员共同检查罐内外,在确认无疑时,方可封闭各入孔。
第三十二条:在不通风处及较深的池、坑、沟、井内作业,必须防止人员中毒及窒息,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通风或排毒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第三十三条:电器检修,要按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第三十四条:凡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
(1)供电单位供电设备,线路检修,工作票由指定签定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
(2)厂(车间)所属电气检修,工作票由车间电工办理,厂委会审查批准。
第三十五条: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工作(不论高、低压),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把上挂有“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除专责挂牌人外,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或送电。
第三十六条: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认无电方可接线。
第三十七条: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第三十八条: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第三十九条:禁止带电检修作业。
第四十条:外线、杆、塔电缆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疑方可进行作业。
(1)变电所出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塔。
(2)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点的线路检修时,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误送电。
(3)对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4)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坑及在杆、塔上作业时,必须认真检查并防止倒杆和滑梯事故。接地线拆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攀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第四十一条:下述作业属于高处作业均应执行高处作业制度。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含两米)以上的高处作业。
(2)在两米以下作业,但有下述情况者,应视为高处作业。作业地段附近有洞、坑、井、升降口、沟的;作业地段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上;受风雪袭击,机械震动或设备、管道易泄漏即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溶融物的场所。在有转动机械及其它易伤人的物体。
(3)凡框架结构化工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场所的作业。
(4)在无平台,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架空管道上的作业。
第四十二条:对高处作业人员的要求。
(1)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作业时应按规定栓好安全带,严禁使用不合格或未定期检验的安全带。
(3)严禁酒后登高作业,严禁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乘吊笼上下。需在吊笼内作业时,应事先对吊笼拉绳进行检查,吊笼所承受的负荷,应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要有人监护。
第四十三条:对高处作业场所的安全规定。
(1)高处作业场所的洞、坑、井、孔、池等危险地段,都必须有栏杆栏护,或坚固和盖板盖严,并要悬挂明显标志。
(2)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轻型材料),塑料屋项作业前,必须戴好安全帽,设置安全网,护防栅或其它安全防护措施。
(3)在化工危险品生产区内或化工危险部位作业时,应设置突然发生异常现象所带来危害的防护用品,建立联系信号,并有专人监护。
(4)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代,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上下抛丢物件,需要时应使用绳索捆扎牢吊运。上下大型物件,必须采取可靠的起吊措施。
(5)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件、零星材料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
(6)冬天及雪雨天登高作业,要有防滑措施,六级以上大风暴雨、雷电、大雾等恶劣气候,应停止室外高空作业,如抢修抢险需要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公司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亲监现场指挥。
(7)登高作业严禁接电线。作业范围应距离低压线一米以上,距离高压线二点五米以上。
第四十四条:审批程序。
(1)由各生产单位,根据作业要求,制定并落实安全作业防护措施,然后向生产部部申请高处作业许可证。
(2)高处作业及监护人员,对有关防护措施业已确认,并经厂委会检查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3)十米以上的高处作业,由生产部审批,十米以上的高处作业,由生产部检查,主管副总长审批。
第四十五条:以下作业属动土作业,应遵守动土制度。
(1)挖土、打桩,埋设接地极或浪风桩等,入地一定深度,有可能触及地下电缆,管道设施安全的作业。
(2)绿化植树,设置大型标准牌,宣传画廊,以及其它可能影响地下设施安全的作业。
(3)除正规道路以外的厂内地上,堆放物料荷重在5吨/米2以上,或包括运输工具在内物件运载总重在3吨以上的作业。
第四十六条:审批程序。
(1)动土作业负责人,在动土前要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手续,写明作业地点、时间、内容、范围、施工方法、挖土堆放场所和参加作业的人员,安全负责人及安全措施。
(2)动力设备部负责审批一般动土作业许可证,应会同基建部门,仔细审核,并提出补充的安全措施。
(3)重大动土作业,由生产部提出意见,主管副总批准。
(4)动土作业中如要超出审批范围,或延长作业期限,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四十七条:动土作业安全规定。
(1)动土作业中接近地下电缆、管道及埋设物的地方施工时,不准用铁镐铁撬棍、铁楔子等工具进行作业,也不准使用机械挖土。
(2)在挖掘地区内发现事先未预料到的地下设备、管道或其它不可辨别物体时,应即停止工作,报告生产部处理,严禁随意敲击或玩弄。
(3)开挖没有边坡的沟、坑、池等,必须根据挖掘深度装设支撑,防止坍塌伤人。
(4)人工挖土的各种工具必须坚实,把柄应用坚硬的木料制成,外表要刨光,锹、镐、锄等应有倒楔子,使其安装牢固,在挖土的工作面上,工作人员应保持适当的间隔距离,避免工具、机械伤人。
(5)挖掘的沟、坑、池等,应在其周围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夜间设经灯警,工人下沟、坑、沟等,应铺设钉有防滑的跳板。挖土坑中留作人行道的土堤,应保持有足够稳定的边坡,或加适当支撑,顶宽至少大于70厘米。
(6)在有可能出现有毒有害气体的地点作业时,应预先通知工作人员,作好防毒准备,遇有可疑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撤离全部人员,并报告生产部处理。
(7)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
(8)如需进行动火作业,应按第八章“防火、防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厂暂时尚无起重班及专职起重工,对于一般起重作业,由生产部请厂外起重队进行。
第四十九条:对于厂内零星物件的起吊,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工作前,必须带好安全帽,严格检查各种设备、工具、索具是否安全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麻绳不准用于机械转动。
(2)起吊工作物,应先检查捆绳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然后试吊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可靠后,方能起吊。
(3)使用起重扒杆,定位要正确,封底要牢靠,不许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4)使用千斤顶时,底基要坚实,安放要平稳,顶盖与重物间,应垫木块,缓速顶开,随顶随垫。多台顶开时,要动作一致。
(5)使用缆风绳应不少于三根。固定位置要牢靠。不准系结在电线杆,机电设备和管道支架等处。缆风绳拉紧后与地面夹角应少于45度。需要固定在现场建构件上,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6)卧式滚移重物时,地面必须平整,枕木垫要硬,钢管要圆、需要用手扳动钢管时,手指应放在管内,物件前后不准站人。
(7)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情况下中断工作。
(8)吊物悬空时,禁止在吊臂或吊物下停留或通过。在卷扬机、滑轮前及索引钢丝边不准站人。
(9)高处吊装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规定。
(10)在化工装置间进行吊装,应防止损伤其它设备、管道。
第五十条:检修后的现场清理工作,原则上由负责检修的部门进单位行,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生产车间协助进行清扫工作。
第五十一条: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零星材料、工具、管道、阀门、保温材料等。保确有必要,必须设置围栏,布置警戒线,有专人负责警戒,防止坠物伤人。
第五十二条:在清理现场时,应特别注意防止铁器(工具、管道、钢材等)触及带电体(裸露电线等)发生触电事故。
维修配件管理制度篇三
一、学校新建改建项目应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所有基建维修项目必须遵循满足使用功能,节约建设经费,应先做维修项目预算审核,后组织施工的程序。
二、10000元以下维修项目由基建科负责询价比价,询价的施工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写询价记录,推出信誉好、质量优、价位低的施工单价,报校长审批后组织施工。
四、30万元以上项目必须进入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五、基建科应加强施工项目质量、进度等监督管理,并做好工作日志,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工作变更需双方协商,并有书面同意书,方能变更,否则视作违约,应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六、基建科应会同学校其它部门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遵纪守法。
七、基建维修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提交工程决算进行予审核,经审计部门审计报告交校领导审批。
八、学校一般安排在暑假对学生公寓、教学、实训场馆水、电进行集中维修,基建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维修计划,编制工程预算,报校领导审批,并组织施工。
维修配件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供水维修服务过程的有效管理,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维修服务部门的绩效管理机制,规范服务人员的服务行为,尽心尽力为用户服务,全面提升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蓄水池周围10m以内不得有渗水坑和堆放的垃圾等污染源,水箱周围2m内不应有污水管线及污染物。
对供水设备维护采取定期巡回检查,维修人员一般两个月对每个泵站供水设备巡查一次,对循查期间发现隐患,要及时自理解决,对各泵站水池,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并对水质进行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保证居民饮用水的卫生安全。
(b)在供水期间,用户出现跑水情况电话通知维修公司,管道工(24小时值班)保证在最短时间赶到现场,关闭供水范围最小阀门,尽最大量减少用户损失。
运转工在交接班或上岗前要提前十分钟到达,要对设备进行巡视,确保设备没有异常情况,才能启动设备,填写设备运行记录时,认真填写水泵开机、停机时间,要分阶段填写好水泵运行时间,压力mpa、电流a、电压v等仪表指示,记好每班供水水量,如有其他情况填写备注一栏。
3、规范:。
(1)维修完工时要求“工完料净场地清洁”;。
(2)维修时限,从服务处到顾客时间10分钟/公里。
3、管道安装完毕后,进行通水试验,查看有无渗漏;。
4、安装完成后,管道要整洁。打扫好工作场地,达到顾客满意。
首先,由“三来”接待员详细了解记录顾客维修任务(三来处理单),然后再填写维修任务单,维修任务单要填清顾客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维修任务、来电时间。在下达给维修队长由维修队长指派具体维修人员维修。维修过程要填写维修任务、维修时材料消耗量,完成工作时,请顾客填写维修时间和顾客对维修工作意见,回到服务处将工作任务单交给维修队长,维修队长签属意见,在将任务单交给维修处长签字,反馈给三来接待员存档。
维修人员在维修供水设备及用户维修所需材料,要详细填写材料单,经理签字后,由材料员报给公司主管经理,经理审批、签字后,转呈给物资管理部,领取材料维修后,所剩余材料,由材料员认真点清,填写退料单,把材料返还公司材料库。
1、三来处理。
(a)“三来”就是客户来信、来访、来电话;。
(b)“三来”接待员接到客户来的电话(来访、来信)时,要做到文明礼貌用语,热情周到服务,耐心解答客户的疑难问题,对有的客户需要服务时,要详细记录客户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所需服务的内容,填好任务单,交给维修主管经理,由维修主管经理指派维修人员,到客户家进行服务。
2、服务承诺。
(b)在接到客户服务时,市内每公里不超过10分钟,郊区每公里不超过5分钟。
3、客户满意调查。
供水维修服务办公室人员及10名职工代表,定期对各居民区居民进行调查,对运转工优质服务、对维修人员优质服务是否满意以及对供水的水质、水压、时间有什么要求,调查完以后,统计居民对供水服务的一些焦点、难点问题,进行针对性解决,以便更好地对客户进行优质服务。
4、维修服务过程的检查,按《维修公司职工奖惩办法》规定执行。
1、泵房运转工必须认真执行公司和维修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泵房运转工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和开泵。如有指令变更,必须在运转记录中记收银制度。
维修配件管理制度篇五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采购物资入库、贮存、包装、防护及发放等管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物资仓库管理现场的全部过程。
2 引用文件
3 仓库管-理-员职责
3.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和规章制度,确保生产所需仓贮物资的各项管理工作。
3.2树立优质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遵守制度,接受配件经理的领导。
3.3负责经验证合格的配件及附件按区号、位号、层号合理摆放,清楚标识,摆放顺序是从后到前,从下到上,从右到左,出库顺序是从前到后,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确保配件先进先出。
3.4严格按规定办理配件的出入库手续,记录准确,做到帐物一致。
3.5加强贮存配件管理,定期检查库存配件质量,包括包装质量、防护质量贮存期限等。发现问题应及时记录、及时处理,并报告配件经理。
3.6创造和维护良好的仓贮环境,做到库内通风、整洁,安全设施齐全、通道畅通,环境卫生达到“5s”标准;安全措施符合消防要求。
4 配件入库管理
4.1配件的入库
a仓库管-理-员按照《配件订单》,核查《到货清单》与实物品种、数量、包装及供货单位,按照《配件进货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并作好检验记录。
b配件计划员对配件实施全检。
c超出《配件订单》的`配件不予入库。发现不合格品应填写《不合格配件处置记录》,做好标识,及时隔离,并立即向配件经理报告。
4.2其他车型配件的入库
a仓库管-理-员按照《零星采购单》,核查《到货清单》与实物品种、数量、包装及供货单位,按照《配件进货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检验,并作好检验记录。
b配件计划员对该类配件进行全检。
c超出《零星采购单》的配件不予入库。发现入库清单与实物不符的应作不合格品处理,并马上向配件经理报告。
4.3对入库配件做好标识。
4.4关键件和安全件的标识内容必须包括进货批次、进货日期。
5 配件仓库管理
5.1按配件、附件类别建立电脑台账。根据《到货清单》认真核对,防止错、漏、缺、锈蚀品入库。仓库管-理-员对入库配件的数量和质量负责。配件、附件的帐面数任何人不得涂改,更不得销毁,保证任何时候帐物相符。
5.2配件、附件入库必须经仓管员验证,做好记录,并分别将其放置在合格品区。仓库应设置不合格品区和待检区。
5.3仓库内所有配件应有配件标识,并置于明显位置,易于识别,配件标识应牢固、可靠。
5.4仓管员应依据《入库单》、《领料单》等有效凭证记录配件出入库和库存情况,做好日报、月报表报配件经理和财务室。
5.5配件按总成分列分设货架,原则上分发动机系、底盘系、变速箱系、车身系、电器系等若干分列。另散配件按五五堆放原则。
5.6仓库重地禁止无关人员擅自进入,更不允许无关人员私自提取配件附件。
5.7仓管员应对配件进行日常巡检,配件计划员每季抽检配件质量情况,填写《定期库存检查记录》,发现有不合格品应马上隔离并及时向配件经理汇报处理。发现帐物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调整,确保帐物相符。
5.8仓库内严禁烟火,按消防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
5.9配件实行“先进先出”原则。对将要或已超过贮存期的配件应由仓管员及时出具清单向配件经理汇报,配件经理及时与质量总监进行验证、评审和处理。
5.9做好仓库的贮存环境、卫生工作,做好文明、清洁、整齐、标志明显、过道畅通,达到“5s”标准。
5.10每年底进行一次清仓盘点工作,将盘点报告及时上报财务室和总经理核批。
5.11塑料件、橡胶件、油漆等有质保期的配件应规定储存期限,规定橡胶件保存期为5年,塑料件保存期为3年,油漆原料保存期为2年。
6配件发放管理
6.1配件发货交付:仓库管-理-员凭《领料单》,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货。
6.2所有的配件发货都必须与领料员核对名称的规格、型号、包装、数量、质量状况,由领料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库。
6.3仓库管-理-员都必须妥善保管所有《领料单》,不得丢失,《领料单》的保存期限为一年。
7旧件回收管理
7.1维修旧件由配件部负责回收和报废处理。
7.2配件部对维修旧件(不包括易损件、覆盖件)进行标识,并放置在规定区域,防止非预期使用。
8本标准由公司配件部制定,解释权属配件经理。
为加强物业公司成本管理,提高基础管理水平,规范维修设备、维修材料、维修工具、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及日常运营设备的保管和控制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好保管工作及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品的安全保管,杜绝事故发生;
4、做好各类物品的日常核查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如有误差、立即查明原因迅速上报;
8、所有库存物品均由物业公司办公室组织,进行一年一度的物品盘点,以确保账物的准确性。
维修配件管理制度篇六
为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坚持“预防为主”和“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别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专机专责制度或包机制度,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二、所有设备都要有维护保养规程,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人员要达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实行操作合格证制度,无证者不准上岗操作。
三、认真执行设备润滑制度,坚持五定(定质、定量、定时、定点、定期对润滑部位清洗换油)和三级过滤(向固定油桶经过滤、由油桶向油壶装油经过过滤,由油壶加入到加油点经过过滤),保证油质、工具清洁好用,润滑效果良好。
四、操作工人对本岗位范围内的设备管道、仪表盘、支架、地面等应保持整洁、油漆、保温完整,加强静密封点的管理,消除跑冒滴漏,努力降低泄漏率,搞好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五、备用设备应处于良好状态,停用、闲置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加强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的管理,对于传动设备要定期进行盘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六、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严格按操作程序与规定步骤进行设备的启动与停车,做到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
2.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执行五字操作法(听、摸、查、看、闻),定时定点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
3.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发现设备缺陷能处理的应主动进行消除,脏、松、缺、乱、漏等举手之劳可以解决的问题,应随时在检查中进行解决。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实行十交五不接。十交即:交任务、交指标、交原料、交操作指标、交质量、交问题、交经验、交工具、交安全卫生、交记录;五不接即:设备润滑不好不接、工具不全不接、操作情况交待不清不接、记录不全不接、卫生不好不接。交接双方要在现场逐项交接,在操作日记上正式签字。
七、生产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发现特殊响声、振动、漏气、火花等紧急情况,应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车,并上报和通知值班长及有关岗位,不弄清原因不得盲目开车。已处理和未处理的缺陷记录运行记录本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八、厂房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处管道及支架,应有专人经常维护,保持完整,定期检测。采取防潮、防汛、防冻、防尘、防腐蚀措施。设备管道的仪表和安全装置要齐全好用,定期进行检查和调整。
九、维修工人(机、电)对包机的设备负有维修好的责任,对包机的设备需定时上岗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人们解决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易处理的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解决的缺陷要详细记录,结合中小修或停车机会处理。
维修配件管理制度篇七
为健全我司物业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维修行为,提高维修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适用范围物业部全体员工。
三、职责。
1.物业部主任负责日常维修的统筹、指导工作。
2.物业部主管负责日常维修工作的执行、跟进、检查、监督、考核,及维修管理制度的落实。
3.物业部员工负责进行日常维修工作。
4.物业部内勤负责每月日常维修记录资料分类、归档工作。
四、维修流程。
(一)接报修部门维修任务处理流程(见附件1)。
1、报修部门物品、设施、设备损坏(故障),填写《维修单》一式两联,报送物业部主任。
2、物业部主任接到《维修单》后,转交当班主管。3、物业部当班主管收到《维修单》后,根据维修任务情况及时安排人员维修。
4、维修分类:一、简单小修:物业部员工接到维修任务后,准备维修工具、材料,并填写《领物本》,无材料汇报分管主管,非紧急维修项目在2日内修复,紧急项目接到维修任务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当日内进行修复。二、复杂、专业维修项目:接到维修任务后,由分管主管汇报部门领导,并及时联系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并对报修部门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
5、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应在《维修单》上填写维修时间、维修人、维修解结果,并请报修部门人员在《维修单》上签字验收。
6、验收不合格的,应在《维修单》上注明原因,应及时安排人员再次维修。
7、报修部门对维修结果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维修单a交保修部门保留存档,维修单b交物业部办公室存档。同时,登记《维修记录表》及《物料消耗本》。
(二)巡视发现维修任务处理流程(见附件2)。
1、在巡视过程中发现有需要维修的设施设备,汇报当班主管。
2、根据维修任务情况,当班主管安排人员及时进行修复。
二、复杂、专业维修项目,由分管主管汇报部门领导,并及时联系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5、维修完毕后,应让分管主管或部门主任进行验收。
6、验收不合格的,阐明原因,应及时安排人员再次维修。
7、验收合格后,及时登记《维修记录表》及《物料消耗本》。
五、维修时间安排。
1、物业部原则上定于每周二、四,针对各部门报送的非紧急维修任务进行集中维修,(可以灵活处理,不限于该时间),如无特殊情况在2日内修复。
2、对于紧急维修任务,在接到《维修单》当日内进行修复;对不能及时修复的,对报修人做出合理解释,并做出限时承诺。
六、维修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及本制度规定,不准违反公司规定,私自行动。
2、维修人员在物业日常检查、维修、保养时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在和保修部门人员接触时言行举止要得当。
3、维修人员在维修电器、电路或高空作业等特种作业时,必须穿戴好相关防护设备、严格按相关作业规程操作,严违规、违章操作。
4、接到急维修任务时,维修人员无特殊情况下在15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单日进行维修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时间,不准刁难相关部门人员。
5、日常检查维修时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修复,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或故意推脱延误,维修设备设施时潦草了事等。
6、维修人员必须做好维修验收之后,及时在《维修记录表》上登记。
7、物业部员工平时要对所辖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多了解、多研究,熟练掌握设备设施的原理和运行状况,以防发生故障时能快速解决处理。
8、物业部员工要主动学习各方面技术知识和业务知识,多学习、多掌握,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
9、在维修期间不得与报修部门员工长时间私聊,不得长时间打私人电话,更不得借维修之名外出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部门领导不定期查看《维修记录表》的相关记录情况;不定期抽查我司阁内、周边及报修部门设施设备的维修情况。
2、当班主管在所值班中,可以不定时抽查相关维修情况。
3、报修部门可对维修工作的各类情况向物业部领导直接反应。
4、本部门同事间对相关维修情况有相互提醒告知义务,有直接向部门领导反映相关维修状况的权利。
八、处罚规定。
1.无特殊情况,对维修不及时、故意拖延的,扣6分;维修设备设施时潦草了事的,扣6分;故意刁难报修部门人员的,扣7分;。
2、对不服从当班主管或部门领导安排的维修任务的,扣10分。
3、对维修验收之后,不及、如实在《维修记录表》上登记的,扣5分。
4、对在巡视过程中发现有需维修的设施设备,故意隐瞒不汇报的,扣8分。
5、不积极配合协助同事做好相关维修工作的,扣5分。6、在维修过程中,出现不穿戴必要防护设备,违规、违章操作的,扣10分;违规私自行动的,扣20分。
7、在维修过程中出现不雅现象,不当行为的,扣10分。8、在维修过程中与报修部门人员长时间私聊,长时间打私人电话的,扣8分;借维修之名外出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扣10分。
9、维修完后工具未归位者每次扣2分。工具遗失的照价赔偿。
10、维修当班主管监督不到位的,扣5分。
接报修部门维修任务处理流程。
维修配件管理制度篇八
1、电气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按照国家颁布的《电气安装工作规程》标准作业。
2、电气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同时配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
3、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的组织和技术措施,维修班班长应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人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4、在配电干线、变压器、低压配电箱上作业时,至少设二人进行专人监护。
5、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专业,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采取必要隔离措施,并有专人进行监护。
6、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标记牌。
7、维修或保养后的电气设备或线路,在经检查无误,拆除所有安全隔离,全体维修人员撤离现场后,方可送电。
维修配件管理制度篇九
一、严格电教器材的保养、维护、维修制度,确保电教器材的完好率达到95%以上。
二、电教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维修,同时填写维修记录手册,以便于保管和使用人员掌握设备的完好情况。
三、投影机、幻灯机应从防污染、防霉变、防震动、防腐蚀、防高温五个方面保养、维护。
四、录音机、录像机应从经常清洗、及时注油、注意消磁三个方面保养维护。经常使用的录音机、录像机磁头应坚持每月清洗一次。
五、摄像机、电视机要注意防尘、防潮、防震、防腐蚀。不用时均要加防尘罩,电视机应坚持定期清除内部积垢。
六、为保证设备的完好、延长使用寿命,除尘、清洗、注油、消磁等工作要经常进行。
七、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坏,应及时维修。维修时购件所需费用及来回车票均由使用者承担。
八、分管校长、分管主任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电教器材保养、维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向上。
一、所有电教器材、教材原则上只供本校教师在开展电化教学、电教研究、电教第二课堂中使用。
二、使用前,要仔细阅读各项使用说明书,了解设备性质,熟悉操作方法。
三、使用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填写使用记录。
四、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并坚持与管理人员一起对归还设备进行检查验收。
五、严格借用和归还手续,坚持对发放和归还设备的.检验制度。
六、电教器材原则上当天借、当天还,随借随还。如借用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应由分管主任签字批准;借用三天以上,一周以内,应由分管校长签字批准;借用一周以上,应由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七、通用电教教材原则上当天借、当天还。专用电教教材可由教研组向电教处办理长期借用手续,但学期末必须归还。
八、凡在借用过程中,因使用不当、保管不当而造成的损坏、丢失均按《电教器材损坏赔偿制度》执行。
维修配件管理制度篇十
为健全我司物业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维修行为,提高维修工作效率和质量。
物业部全体员工。
1、物业部主任负责日常维修的统筹、指导工作。
2、物业部主管负责日常维修工作的执行、跟进、检查、监督、考核,及维修管理制度的落实。
3、物业部员工负责进行日常维修工作。
4、物业部内勤负责每月日常维修记录资料分类、归档工作。
(一)接报修部门维修任务处理流程(见附件1)。
1、报修部门物品、设施、设备损坏(故障),填写《维修单》一式两联,报送物业部主任。
2、物业部主任接到《维修单》后,转交当班主管。3、物业部当班主管收到《维修单》后,根据维修任务情况及时安排人员维修。
4、维修分类:一、简单小修:物业部员工接到维修任务后,准备维修工具、材料,并填写《领物本》,无材料汇报分管主管,非紧急维修项目在2日内修复,紧急项目接到维修任务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当日内进行修复。二、复杂、专业维修项目:接到维修任务后,由分管主管汇报部门领导,并及时联系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并对报修部门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
5、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应在《维修单》上填写维修时间、维修人、维修解结果,并请报修部门人员在《维修单》上签字验收。
6、验收不合格的,应在《维修单》上注明原因,应及时安排人员再次维修。
7、报修部门对维修结果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维修单a交保修部门保留存档,维修单b交物业部办公室存档。同时,登记《维修记录表》及《物料消耗本》。
(二)巡视发现维修任务处理流程(见附件2)。
1、在巡视过程中发现有需要维修的设施设备,汇报当班主管。
2、根据维修任务情况,当班主管安排人员及时进行修复。
二、复杂、专业维修项目,由分管主管汇报部门领导,并及时联系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5、维修完毕后,应让分管主管或部门主任进行验收。
6、验收不合格的,阐明原因,应及时安排人员再次维修。
7、验收合格后,及时登记《维修记录表》及《物料消耗本》。
1、物业部原则上定于每周二、四,针对各部门报送的非紧急维修任务进行集中维修,(可以灵活处理,不限于该时间),如无特殊情况在2日内修复。
2、对于紧急维修任务,在接到《维修单》当日内进行修复;对不能及时修复的,对报修人做出合理解释,并做出限时承诺。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及本制度规定,不准违反公司规定,私自行动。
2、维修人员在物业日常检查、维修、保养时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在和保修部门人员接触时言行举止要得当。
3、维修人员在维修电器、电路或高空作业等特种作业时,必须穿戴好相关防护设备、严格按相关作业规程操作,严违规、违章操作。
4、接到急维修任务时,维修人员无特殊情况下在15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单日进行维修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时间,不准刁难相关部门人员。
5、日常检查维修时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修复,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或故意推脱延误,维修设备设施时潦草了事等。
6、维修人员必须做好维修验收之后,及时在《维修记录表》上登记。
7、物业部员工平时要对所辖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多了解、多研究,熟练掌握设备设施的原理和运行状况,以防发生故障时能快速解决处理。
8、物业部员工要主动学习各方面技术知识和业务知识,多学习、多掌握,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
9、在维修期间不得与报修部门员工长时间私聊,不得长时间打私人电话,更不得借维修之名外出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部门领导不定期查看《维修记录表》的相关记录情况;不定期抽查我司阁内、周边及报修部门设施设备的维修情况。
2、当班主管在所值班中,可以不定时抽查相关维修情况。
3、报修部门可对维修工作的各类情况向物业部领导直接反应。
4、本部门同事间对相关维修情况有相互提醒告知义务,有直接向部门领导反映相关维修状况的权利。
1、无特殊情况,对维修不及时、故意拖延的,扣6分;维修设备设施时潦草了事的,扣6分;故意刁难报修部门人员的,扣7分;。
2、对不服从当班主管或部门领导安排的维修任务的,扣10分。
3、对维修验收之后,不及、如实在《维修记录表》上登记的,扣5分。
4、对在巡视过程中发现有需维修的设施设备,故意隐瞒不汇报的,扣8分。
5、不积极配合协助同事做好相关维修工作的,扣5分。6、在维修过程中,出现不穿戴必要防护设备,违规、违章操作的`,扣10分;违规私自行动的,扣20分。
7、在维修过程中出现不雅现象,不当行为的,扣10分。8、在维修过程中与报修部门人员长时间私聊,长时间打私人电话的,扣8分;借维修之名外出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扣10分。
9、维修完后工具未归位者每次扣2分。工具遗失的照价赔偿。
10、维修当班主管监督不到位的,扣5分。
接报修部门维修任务处理流程。
维修配件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市局机关车辆维修管理,节约车辆费用,根据《萍乡市工商局财务体制改革方案》和《萍乡市工商局机关机动车辆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维修按照确保运行安全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
二、为确保车辆维修质量,指定2家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并由市局办公室每年年初与其签定当年维修合同,按合同规定维修车辆。
三、凡有车辆的科(室、局、事业单位),驾驶员要经常加强对车辆的保养与维护,确保车辆完好。
四、各单位的车辆维修费用根据品牌、购买年限及往年修理费情况实行年度包干(不含车辆保险、养路费),超额经费不补,节余部分5%予以奖励,5%即留转下年度使用。包干维修费每年核定一次。
食品检验车的维修费单列,修理费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报批,并从严把握。
五、车辆报修程序:
1、凡机关各单位的车辆进厂维修保养、购置零配件和车辆辅助用品,不管金额大小必须由本科(室、局、事业单位)负责人(驾驶员)向办公室提出具体项目清单;由办公室根据提出的项目及实际情况开具《车辆派修单》,办公室主任签字确认;分管领导签署维修保养等意见;报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厂维修保养、购置零配件和车辆辅助用品。
2、驾驶员持《车辆派修单》到定点的修理厂修理,凡未按指定的修理厂维修保养、购置零配件和车辆辅助用品,所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修理完毕,车主验收合格后,应对修理所用材料进行核对,查验是否更换配件,必要时,还应将调换的配件交办公室核对。并在所用材料、工时费等验车单上签字确认。
六、在城外执行公务或异地出差的过程中遇特殊情况必须修车的,经随车或分管领导同意,并电话向市局主要领导报批同意后,方可就近维修,但仅以恢复车辆运行为限,同时上报办公室备案。
维修配件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规范公司各类物资的仓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类物资及成品的入库、存放、发放,及仓储管理部门与人员。
三、验收。
物资到货后,仓库管理员须检查物料的外包装情况并协助公司有关部门进行质量等方面验收:。
(二)一般材料无质量异议的要在当日内验收完毕并及时填写相关记录和凭证;。
(三)在遇特殊情况时视具体情况确定验收时间。
四、入库。
(二)对于有包装的到货物资,要将包装物拆除后清点,成套机电设备(包括附件)要按件进行认真、准确的清点。
(三)对于有毒物品的入库验收,必须由两人以上同时进行。
(四)质量不合格物资严禁入库,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五)仓管员在物资入库时,对物资名称、型号等必须保证齐全正确,同种物资不同型号分入不同帐。
(六)实物与送货单不相符的物资一律不得办理入库手续,仓库管理员要及时反馈进货相关人员,并报上级主管。
五、存储。
(一)存。
1、存放应遵循三项基本原则。
a、防火、防水、防压;。
b、定点、定容、定量;。
c、先进先出。
2、为方便存取物料,将仓库分区、分道、分架、分层、定点管理,并根据划分情况作出仓库平面示意图、物料存放分布示意图等。发生调整时,应及时修正相关示意图。
3、物料存放要分门别类,按“先进先出”原则堆放物料,做好相应标识,并有相应帐、卡以供查询。
4、对可疑物品等须分开摆放。
5、物料存放要尽量做到“上小下大,上轻下重,不超安全高度”,同规格物料要放一起,物料标识一律朝外。
6、物料不得直接置于地上,必要时加垫板或置于容器内,予以保护存放。
7、任何物料不得堆放仓库通道上,以免影响物料的收发。
8、不良品与良品必须分开存放、管理,并做好相应标识。
9、存放场地须适当保持通风、通气、通光,以保证物料品质不发生变异。
10、对于有特殊保管要求的物料应考虑适当的防护措施,如危险品、贵重物品、易变质物料、有保存期限的物料,以保证物料的安全性与品质不受到影响。
11、仓库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物料散乱等情况,必须及时按整包装数量整理。
12、物料登记卡必须填写开卡时间,如数量有修改必须由责任仓管员签名。
13、物料登记卡填写完毕后必须收回并存档,新老卡交接数据必须衔接。
(二)盘点。
1.按盘点发生的'频次将盘点分为:。
1.1日常盘点:日常盘点不仅是物资管理的需要,同时也是仓管员开展自检自查的过程。
1.2月度盘点:每月月底进行盘点,逢法定节假日顺延。
1.3年中。
年
末盘点:根据财务年度的要求对库存的各类物资作定期盘点。
1.4其他事项盘点:根据特殊情况的需要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如仓库相关人员离职或工作调动时组织盘点。
1.5按需要对仓库的抽盘。
2.核对。
2.1盘点后按实际盘点数量填写“盘点表”,并进行存档。
2.2将“物资盘点表”的盘点数量与账面数量核对,若有差异即出具盘点异常报告单,并计算其盘点盈亏数量,提出整改措施呈上级领导审批。
2.3由财务部主导的盘点时,盘点差异须按财务部要求调整系统库存。
六、出库。
(一)物资出库均以正式领料单为准,领料单据必须有部门有效负责人签字,手续必须齐备,缺一不可,如有不符,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
(二)仓管员按单据实际写明的名称、规格、数量发放物资,不允许多发或欠发,严禁先发货后补手续。
(三)严禁发生无手续出库现象。
(四)严格按照先进先出原则发放物资。
七、仓库安全、防火、卫生管理。
仓库管理员需要做好安全、防火、卫生工作,树立“安全防范、常备不患”的思想。
(二)仓库安全管理。
1、仓库系物资保管重地,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2、出入库物资有关手续的办理须在仓库办公区域办理,不得在仓库内进行。
3、因业务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时必须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仓。
4、一切进仓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背包、手提袋等物进仓。
5、仓库范围及仓库办公地点不准会客,其他部门职工更不准围聚闲聊,不准带亲友到仓库范围参观。
6、仓库不准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7、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要,不准把仓库商品物资试用试看。
8、下班后关闭门窗、电源、水源。
9、仓储物资保管要达到“十不”,即不丢、不腐、不锈、不冻、不潮、不霉、不变、不坏、不漏、不爆。
10、仓库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仓库设备,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处理。
(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
1、仓库管理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树立防火观念,学习安全防火技术,熟悉防火工具。
2、仓库人员一律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动用明火,仓库电源使用后及时关闭。
3、各仓库要严格按标准配备防火器材,并设有专人负责,保证防火器材状态良好,所有防火工具、器材不准随意动用。
4、仓库应定期每月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接受安全员的检查监督。
5、仓储易燃、易爆物资必须设有防火标牌和醒目防火标志。
6、如发现火情要立即上报并及时做出处理。
(四)仓库卫生环境管理。
1、保持库房整洁,做好防潮、防霉变措施,保证仓储物资状态良好,并经常清理仓库内外,保持仓储环境良好。
2、每日对地面、货架、物资进行清洁,保持地面无废弃物,仓库货架、货位清洁、无灰尘、油污。
3、物资入库所拆除的包装物要及时清理、回收,集中存放。
4、物资入库后按规定进行摆放,及时上架,做好货区管理。
5、保持库房周围环境清洁,做到无杂草、无废弃物。
八、工作纪律规定。
(一)仓管员应服从上级安排,做到令行禁止。
(二)仓库人员应有良好的配合、服务意识,按要求做好备料、发料工作,及时为相关部门提供准确的库存资讯。
(三)仓库人员不得监守自盗,严禁公物私用。
(四)仓库人员不得收受供应商礼金与物品,更不能因此损害公司利益。
(五)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仓库。
(六)仓库人员有责任对违反仓库管理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不听的报上级处理。
(七)仓库必须随时保持洁净,物料摆放必须整齐。搬运物料要做到轻拿轻放。
(八)仓库主管应随时巡视仓库工作纪律情况,对违纪现象予以制止纠正,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一)未按以上规定者行者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改正,严重的处以罚款。
维修配件管理制度篇十三
1、因生产需要借用常用工具的,一律凭工具卡向仓库借用,无工具卡一律不借。工具卡应妥善保管,因遗失工具卡造成损失,由本人负责。
2、因工作需要借用精密仪器和专用工具的,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并应当日归还,需要连续使用的,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3、配备班组或个人的生产工具(用具),由班组指定人员妥善保管,正常损坏的,填报报损单,由生产部审批,交旧换新。
4、领用设备零配件要办理领用手续,报生产部审批。因产品质量问题损坏,填报报损单,由生产部审批,以旧换新。
5、凡因私要求借用工具(含配备到班组),必须出具借条,经中转库领导批准方可借用。
6、工具(含配备到班组、个人生产工具)、设备零配件因保管不善丢失或人为损坏,论质照价赔偿。
维修配件管理制度篇十四
为了加强配件采购、储存、发放的管理,保障汽车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措施:
1.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和规章制度,确保生产所需仓贮物资的各项管理工作。
1.2树立优质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遵守制度,接受配件主管的领导。
1.3负责经验证合格的配件进行合理摆放,做好清楚标识。
1.4严格按规定办理配件的出入库手续,记录准确,做到账物一致。
1.5加强贮存配件管理,定期检查库存配件质量,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报告配件主管。
1.6创造和维护良好的仓贮环境,做到库内通风、整洁,安全设施齐全、通道畅通,环境卫生达到“5s”标准;安全措施符合消防要求。
2.1配件的入库
仓库管理员按照《配件订单》,核查《到货清单》与实物品种、 数量、包装及供货单位,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报告配件主管。
2.2 对入库配件做好标识。
2.3关键件和安全件的标识内容必须包括进货批次、进货日期。
附件的账面数任何人不得涂改,更不得销毁,保证任何时候账物相符。
3.2配件、附件入库必须经仓管员验证,做好记录,并分别将其放置在合理位置。
3.3 仓库内所有配件应有配件标识,并置于明显位置,易于识别,配件标识应牢固、可靠。
3.4 仓管员应依据《入库单》、《领料单》等有效凭证记录配件出入库和库存情况,做好登记、每月做好月报表报配件主管和财务室。
3.5仓库重地禁止无关人员擅自进入,更不允许无关人员私自提取配件附件。
3.6仓管员应对配件进行日常巡检,每季抽检配件质量情况,发现有不合格品应及时向配件主管汇报处理。发现账物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调整,确保帐物相符。
3.7仓库内严禁烟火,按消防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
3.8配件实行“先进先出”原则。对将要或已超过贮存期的配件应由仓管员及时出具清单向配件主管汇报,配件主管应及时进行验证、评审和处理。
3.9做好仓库的贮存环境、卫生工作,做好文明、清洁、整齐、标志明显、过道畅通,达到“5s”标准。
3.10每年底进行一次清仓盘点工作,将盘点报告及时上报财务室和总经理核批。
3.11塑料件、橡胶件、油漆等有质保期的配件应规定储存期限,规定橡胶件保存期为5年,塑料件保存期为3年,油漆原料保存期为2年。
4.1配件发货交付:仓库管理员凭《领料单》,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
发货。
4.2所有的配件发货都必须与领料员核对名称的规格、型号、包装、数量、质量状况,由领料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库。
4.3仓库管理员都必须妥善保管所有《领料单》,不得丢失,《领料单》的保存期限为一年。
5.1 维修旧件由配件部负责回收和报废处理。
5.2 配件部对维修旧件(不包括易损件、覆盖件)进行标识,并放置在规定区域,防止非预期使用。
维修配件管理制度篇十五
为了加强配件管理工作,适应生产需要,切实供好、管好、用好配件,搞好设备维修工作,提高设备完好率,确保机电设备安全运转,并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要求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1、每月15日由机电科召开一次配件会议,各单位的机电包机组长、设备管理员参加,并报下月配件需用计划。
2、凡全矿停产检修需要的配件,有关单位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计划。
3、严格按机电科长审批后的计划进行配件的购置、发放,无机电科长审批签字,不得随意发放。
4、要充分利用库房,严格执行“三不申请”的原则,即:库存配件规格能代替不申请、能改制利用的不申请、有超储积压的.不申请。
5、订购配件应本着“择优”的原则,必须认真考虑价格因素,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订购价格较低的厂家(包括自制)的配件。
6、若确应安全生产急需,使用单位来不及审批计划时,必须在次日申请补充计划,否则对使用单位材料员处罚50元/次。
7设备随机配件,机电科设备组件组,按装箱单查点入库上帐,并建立随及配件发放台帐。
1、全矿各采、掘、开、辅助队组在领用配件时,必须有专人带上队组主要负责人印章,到分配员处开具配件出库单,经有关考核单位加盖印章后,方可到配件库领取。
2、各生产、辅助队组因生产急需使用配件时,无论节假日必须经本单位主管、机电科科长签字后方可到配件库办理使用手续,三天内办理正式出库手续(夜间使用配件经有关负责人电话通知保管员,第二天办理正式出库手续)。
3、所有配件出库超出500元的由机电科长审批,超出1000元的由机电科长、分管领导审批方可办理出库;特殊情况需使用配件,必须经机电科长、分管矿长审批后办理借用手续。
4、所有配件出库必须根据各单位申请使用配件计划和本单位定额资金计划到分配员处办理出库手续(包括自制修复件)。
5、保管员在接到配件出库单时,要认真查对数量,没有出库单一律不准发放,因生产急需必须经有关领导批示后办理借用手续,次日补办出库手续。
6、各用料单位要加强配件领取和使用全过程的管理,严格交旧领新制度,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不能按规定比例交旧的配件,要按丢失照价赔偿。
1、配件库管理员要严格执行配件验收制度,货到后立即组织验收。对损坏的、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数量超缺的,应先口头通知有关主管人员,并尽快提出验收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2、库管员要熟悉设备型号,配件属性,图号及主要规格,做到按机型、图号,规格入帐。对配件要精心保管,摆放整齐,通风涂油,防止氧化、锈蚀和绝缘老化变质。对不能上架的配件要上盖加垫,严禁拆套。要保证帐、卡、物奖金四对口。
3、严格执行配件分配领发制度,对不按规定履行领发手续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
1、机电科、机分厂要贯彻以“修配为主”的方针,要面向生产,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逐步扩大自制范围和修理项目,不断提高产品和修理质量。
2、机电科回收的废旧配件,能改制和复制的,一定要改制修复,以降低成本消耗,每月机电科给机分厂下达修复计划。
3、凡经机分厂改制和修复的旧配件,按机分厂计件工资考核。
4、经机分厂改制修复的旧配件,按原价的40%向队组发放,但不二次进行矿成本,此费用可冲销机分厂材料费用和配件费用。
1、严格按霍煤供字[20xx]27号文件《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废旧物资回收按规定品种回收比例执行。
2、大力开展回收复用和修旧利废工作,是降低消耗,节约资金的重要措施之一。机分厂应加强领导,发动职工,因地制宜,逐步开展“喷、镀、焊、铆、镶、补、胀、缩、改、粘、接、配”十二字修旧利废方法,节约配件资金,降价配件成本。
3、所有液压配件交回后,保管员必须开具回收配件验收单,并交机分厂液压修理组修复,胶管交胶管组。
4、各领用配件单位在领取配件后,五天后必须交回废旧配件,否则按100%进行丢失赔偿。
5、机电科要加强配件的动态管理和使用过程管理,经常深入井下对配件的投入、回收进行跟踪调查和规范管理,凡发现虚报冒领,野蛮拆装造成损坏或跑、冒、滴、漏现象,要视情节轻重给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6、要建立健全回收配件管理台帐,实行正规票据出、入库管理,回收物资专库保管,分品种存放,专人负责,月末出具正规余额表。
1、风违反上述规定者,按规定给予罚款。
2、各单位严格按指标控制配件费用,超耗100%处罚。
3、机电科每月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企管财务部执行。
维修配件管理制度篇十六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现行有关法规,结合中南花园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主要是应付xxxx花园共用设施设备的非预见性故障以及使用时间过长所发生的设施设备损坏所用的巨额费用的支出。
共用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所有,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保证共用基金的使用正当。中南花园的基金款必须在银行设立专户帐号存款,专款专用,严禁任何人以及任何单位私自挪用。
1、基金的使用必须由物业公司提出使用方案,报由业主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方案认为可行属实,由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进行讨论决定是否使用,讨论通过后,由业主委员会向房管所递交使用方案,接受房管部门的监督及指导。
2、当发生设备损坏,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情况比较紧急时,业主委员会可代替全体业主行使权利,可免除举办业主大会议事,但事后要在业主大会中将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向全体业主报告,接受业主监督。
3、共用维修基金只用于区内设施设备的改造及更换,不得挪用他用。
4、维修基金的使用范畴;日常的维修保养不属维修基金使用范畴,此费用如物业公司负责。
5、维修基金适用于区内的大中修及改造更新的使用,中修;既是一次性设备设施的维修费超过5000元。大修;既是一次性设备设施的.维修费用超过10000元。更新改造;即是一次性的更新改造费用超过5000元的设施设备改造。
6、电梯的维修基金使用与小区的维修基金独立使用,当电梯发生故障,需要大中修、改造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本座楼的所有业主按产权面积承担,可用业主购房时所缴的维修基金,不够时按一定比例筹款。
1、当储备的维修基金不够维修改造时,可按20元/平方米,由业主委员会向广大业主筹集。
2、当电梯房业主的维修改造电梯时,基金不够使用时,可由业主委员会向本座电梯业主按实际所需款与住房面积的比例收取。
某花园业主委员会。
二00五年一月一日。
维修配件管理制度篇十七
(1)、库房内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米。
(2)、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码放,垛与灯距、垛与墙距不应小于0.5米。
(3)、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管保护,电源开关应设在库房外,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4)、库房内不准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
(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熨斗,电烙铁等表面炽热的电器。
(6)、库房内禁止存放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在专用的独立库房内,严禁带火种进入库房。
(7)、库房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或留宿住人,库房内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8)、库房内整洁无其它杂物。
(9)、配备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10)、库房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进行检查,下班前进行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时才能下班。
(11)、库房管理应账、物相符。
(12)、对易碎物品,应轻拿轻放,和不可倒置等。
(13)、物品不宜码放过高,以免倒塌伤人。
(14)、使用梯子时,应放稳防滑。
维修配件管理制度篇十八
一、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和必要的管理制度及工作程序,如备品配件的加工订货管理制度,备品配件质量检验制度。
二、有关单位根据所使用的设备运转部件磨损及腐蚀规律,合理编制备品配件的消耗和储备定额。生产部要编制出本单位备品的消耗定额,并每2-3年修改补充一次,新增设备的备品配件消耗储备定额,也要在调整定额时补充进去。
三、有关单位要按检修计划和储备定额定出年、季、月备品配件需要计划,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汇总,经平衡库存后进行订货,既要保证生产的需要,又要防止积压。
四、车间要做好备品配件的管理工作,搞好备件的管理和供应工作。
五、在保证设备技术性能和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开展修旧利废、节约、代用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单位要制定修旧利废管理办法,切实抓好修复品的管理和使用,并严格控制修理质量。
维修配件管理制度篇十九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部电检班物资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气检修班备品备件管理工作人员。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定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20xx、标准化工作导则。
电力工业发供电设备事故备品管理办法。
物资管理办法(试行)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
备品配件管理办法(试行)、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标准、管理标准(第一分册)。
为保证发电机组的稳定运行,当设备发生事故时,能在极短的时间更换配件,使设备能恢复正常运行,设备所需的配件即是我们要储存的备品备件。以保证发供电生产。
4.1、班组要搞好备品配件的管理工作,是保证安全生产、设备检修及缩短事故抢修时间,提高机组经济效益的一项重要工作。
4.2、班组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责任制。把备品配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4.3、班组要设有备品配件专责人。
4.4、负责备品备件、图纸的相关管理工作。
4.5、协助物资部门做好备品备件的加工订货工作。
5.1、物资定额管理:
5.1.1、班组技术员要依照电力部《电力生产设备事故备品配件管理办法》结合本专业所管辖的设备运行状况及检修经验,编制班组备品配件储备定额(定额中包括事故备品配件定额及常用易损件定额)。班组要建立事故备品配件储备定额及台帐。
5.1.2、根据备品配件定额的标准进行备品配件的储备工作。同时建立本班组备品配件台帐。将本班组物资库储备的备品配件分门别类的一一登记入帐。
5.1.3、备品配件的储备要经班组技术员进行质量验收。主要备品配件的储备要经专业主管验收后进行储备。对不合格产品应及时返厂,备品配件要根据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做好交接试验,同时做好记录。
5.1.4、已储备的备品配件要有卡片。卡片包括:设备标志、技术规范、检修记录、试验记录。做到随时好用。
5.1.5、备品配件的保管采取集中与分散的原则来进行储备。大型备品配件集中存放在物资公司库或分场仓库。小型备品配件放在班组仓库。
5.1.6、班组应设有备品配件台帐、消耗统计台帐,要标明物资名称、型号、规格、储备定额、入库时间、数量、存放地点、验收人、出库时间、消耗部位、数量及备品配件出厂合格证。
5.2.1、每月20日前班组技术员根据设备运行及检修状况,提出配件加工计划,并经专业主管专工审核后报物资部。
5.3、电机的修理管理。
5.3.1、电机修理,由于技术、设备条件等原因,分场内部不能承担时,送外单位修理,要在分场进行登记。送电机厂修理也要在分场登记。电机修理后取回要有电机修理报告。包括检修及试验报告。同时分场要登记验收。
5.3.2、电机部件外单位修理完毕,验收合格后,在条件允许情况下2天内必须组装、试转完毕,达到备用条件。
5.3.3、建立健全备用电机台帐,及时进行检查试验,备用时间、试验时间、试验人、检查时间、检查人、出库时间,对备用电机应进行编号管理。
5.4、物资使用管理。
5.4.1、根据储备定额的标准,班组技术员要适时的提出备品配件计划,逐级上报,保证有充足的备品备件储备。
5.4.2、由班组技术员负责备品、配件的统计和登记工作,以便及时提出计划购买或加工。对已储备的备品配件技术人员要经常检查,防止锈蚀、损坏、丢失。
5.4.3、由班组材料保管员负责材料消耗统计台帐的填写,要求及时、准确。对消耗的材料要及时通知班组技术员或班长提出计划购买。
5.4.4、检修、安装、开工前,工作负责人负责、材料保管员配合,将工作所需用的备品、配件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是否好用。
5.4.5、备品、配件应按定置管理图摆放,做到整齐、美观。
5.4.6、对备品、配件应按规程规定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好用。
5.4.7、备品、配件专责人应熟悉有关备品、备件的用处和保管常识(如:备品、配件的存放环境、防震、放置方法,防止阳光直射、干燥、通风良好等)。
6.1、对备品备件管理因人员过失,没有达到备用条件而影响设备正常运行,考核当事人50―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厂部考核标准严格考核。
6.7、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经营计划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维修配件管理制度篇二十
(1)库房内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米。
(2)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码放,垛与灯距、垛与墙距不应小于0.5米。
(3)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管保护,电源开关应设在库房外,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4)库房内不准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
(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熨斗,电烙铁等表面炽热的电器。
(6)库房内禁止存放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在专用的独立库房内,严禁带火种进入库房。
(7)库房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或留宿住人,库房内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8)库房内整洁无其它杂物。
(9)配备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10)库房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进行检查,下班前进行检查,确认无任何隐患时才能下班。
(11)库房管理应账、物相符。
(12)对易碎物品,应轻拿轻放,和不可倒置等。
(13)物品不宜码放过高,以免倒塌伤人。
(14)使用梯子时,应放稳防滑。
维修配件管理制度篇二十一
规范对业户房屋设施的养护和修缮管理,保持并恢复房屋使用功能。
2、工作职责。
2.1管理处工程、维修主管确定维修方案,并安排实施。
2.2维修调度及值班人员接到投诉或维修通知后,及时安排维修人员上门服务,疑难问题及时报告工程维修主管。
2.3管理处操作员工实施对房屋维修,保证其使用完好。
3、工作指引。
3.1管理处工程维修主管工作。
3.1.1执行管理处经理指示,确保房屋完好及使用。
3.1.2根据维修、保养计划以及业户的.投诉,确定维修方案,并及时安排操作员工进行维修,并作好监督跟进工作。
3.1.3督促检查下属员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员工守则,上门服务时按照规定的服务标准并遵守'六要八不准'。
3.1.4负责管理业户的投诉,调度以及回访的服务工作,以保证及时率和满意率达到要求。
3.1.5负责外包维修项目的联系和组织工作,协调好维修单位之间关系,监督跟进维修过程,要求各维修单位遵守小区管理规定,保质、保量、保工期地完成维修工作。
3.1.6督导下属员工要不断提高维修技能,以保证对业户提供及时、快捷的服务。
3.1.7经常巡视所辖区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安排相关人员解决,以求减少投拆。
3.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2管理操作员工工作。
3.2.1接到维修调度或班长通知后,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3.2.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六要八不准'规定,做好维修服务。
3.2.3遇有维修困难时,及时向领导报告,寻求公司或外委单位帮助解决。
4、质量记录。
4.1《业户维修投诉登记表》。
4.2《维修服务单》。
4.3《维修记录表》。
5、参阅文件、资料。
5.1《维修操作规程》。
5.2《六要八不准规定》。
5.3《维修服务规范用语》。
5.4《维修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维修配件管理制度篇二十二
为了适应我矿目前的管理体制,使机电材料、配件管理制度化、程序化、高效化,特制定本制度:
机电材料、配件管理是我矿机电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从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至使用报废等一系列活动的全过程的受控管理,目的是能够满足机电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及时维护和检修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机电管理部是全矿机电材料、配件管理的牵头单位,负责机电材料和配件的选型、计划的审批、到货的督促与考核、质量问题的裁定和分析事故、修复的鉴定,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等工作。
(二)各使用单位负责编制月计划,办理耗料单,领取和回收机电材料、配件以及质量问题的信息反馈。
(三)物资供应部负责按计划汇总、采购、入库保管、发放、到货验收、质量索赔。
(四)计财部对全矿机电配件、材料资金的结算进行管理。
(一)机电材料、配件月度计划编制。
1、各单位的计划必须有专职的计划员编制汇总,于每月27日12:00前报机电管理部审批,若遇周六、周日则周五必须上报;特殊情况下,各单位当月需追加材料、配件计划时,必须于当月15日12:00前报送机电管理部审批。
2、机电材料、配件计划要符合生产实际要求,内容要全,必须明确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单位、单价(计划价)、数量、金额等,配件计划还需明确主机型号、生产厂家及图号等,有编码的必须准确填写对应的编码,如有特殊要求的还需注明生产厂家、质量要求、技术数据或附图纸、样品及到货时间等。
3、月度计划要经使用单位分管机电的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盖单位公章。
4、电缆、五小、专用工具、胶带、皮带保护由机电管理部统筹管理。上述五类物资实行报废补充制。
5、用料计划和实耗名细要字迹工整、内容齐全,严禁出现勾画涂改。确需更改时,要在更改处划单横线,并加盖编制人手章。
6、凡属国家标准系列的、有厂家配件规格明细或图号的外购件,使用单位不再提供图纸,只作计划。其它情况由各使用单位提供图纸和计划,图纸要按机械制图国标绘制,并标注技术要求。图纸必须由机电部技术负责人或主任工程师、机电副总、机电副矿长审核签字。
7、各单位必须将审批完后的计划于当月30日前报送物资供应部,同时必须在两日内向机电部报送已审批的计划及相关加工图纸的复印件一份。
(二)、机电材料、配件的领取。
1、各使用单位必须有专职的领料员,根据计划凭耗料单领取,耗料单必须由领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经由机电部相关负责人根据该单位月度计划,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签字后,方可到库房办理领用手续。
2、所领机电材料、配件必须有月度计划,否则不予审批,特殊情况下,经机电部部长批准后,方可审批领用,但同时要对无计划领用材料、配件的单位进行处罚。
3、电缆、钢材、水泵(7.5kw以下)、矿用隔爆电磁起动器(200a以下)等周转性机电材料的领用,领用单位必须出具图纸,且图纸必须由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并经机电部技术负责人或主任工程师、机电副总签字后,方可按图领用。
4、各单位领用的机电材料及配件,必须在机电部登记备案。
5、机电部将不定期对所领机电材料、配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机电材料、配件领用后不正确使用、不维护、不管理的,将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6、各单位材料、配件耗料单的审批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上午12:00以前,其它时间原则上不审批。若遇周末批料人员不在矿,由机电部当日值班领导审批。
7、机电材料具体包括:电缆、胶带、轴承、截齿、五小电器、风水管路、监测监控、立井提升钢丝绳、高压胶管、油脂、设备专用工具等。
(四)其它。
1、使用单位如果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填写质量跟踪信息反馈卡,交机电管理部分析事故,不得隐瞒不报。经矿有关部门参加分析鉴定,做出退货、索赔等处理。否则,因质量造成的费用超耗,由使用单位承担,并根据情节给予罚款。
2、机电材料、配件如有变更或改进,图纸要经机电管理部技术负责人认可。
3、周转性机电材料及所有配件若因非正常使用而损坏的,机电部要对责任单位进行事故分析。
4、周转性机电材料及配件回收入库后,回收单位材料员必须持库房开具的收到证明,一日内到机电部登记备案。
(一)计划不规范一次扣50元,计划不准确每次扣100元。
(二)未根据实际生产情况编制用料计划,而造成材料积压达90天以上的,配件积压达180天以上的,或超过存储期限无法使用的,则对该单位计划员及单位负责人罚款200―20xx元,对责任单位处以物资原价值50%的罚款。
(三)图纸失误一次扣50元,造成损失按损失的50%加扣。
(四)违犯本办法程序操作一次罚款100元。
(五)机电材料、配件用料计划、明细以及其它相关表单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机电部或单据不够,对责任者罚款50元。弄虚作假,伪造单据,每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六)无计划耗料和透支耗料对责任者,根据情节每次罚款200―500元。
(八)对机电材料、配件领用后不正确使用、不维护、不管理的,将对责任单位罚款200―1000元,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500元。
(九)机电材料、配件若是因为非正常使用而损坏的,机电部分析事故划定责任后,将对责任单位处以不低于材料或配件原价值10%的罚款,同时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1000元。
(十)领取及回收入库的机电材料及配件,未按时到机电部登记备案的,对责任单位材料员及其单位负责人各罚款100元。
维修配件管理制度篇二十三
为了加强备品配件的集中统一管理,做好备品配件的储备、供应工作、抓好用、管、修、供四个环节,以保证设备正常维修和检修计划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基础管理各企业应根据本企业情况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如备品配件加工订货管理制度、备品配件质量检验制度、备件图纸修改审批制度以及备件管理工作程序等。
2.定额管理生产车间根据设备运转部件磨损、腐蚀规律,合理编制备品配件的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设备动力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和同行业先进消耗水平,编制企业备品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并每2至3年修改补充一次。新增设备的备品配件消耗、储备定额也要在调整定额时补充进去(储备定额计算公式附后)。
3.计划管理及加工订货生产车间按检修计划和储备定额订出年、季、月备品配件需要计划(非定额备件需同时提供图纸和留有一定的加工周期)。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汇总,经平衡库存后,分自制、订货、外协、修旧和从国外进口等不同渠道申请解决。备品配件的加工订货要严格按《经济合同法》执行,同时又要保证生产需要,防止积压。对已积压过剩的备品配件,应及时采取措施调剂处理。备品配件必须专用,不得组机。
凡使用期限在60个月上以的配件列为事故配件,事故配件要列出明细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按国务院国发〔1977〕51号文件规定,事故配件不包括在库存周转定额内。储备定额资金不应超过本企业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2~4%。
4.生产车间管理生产车间应做好备品配件管理工作,防止只要备件、不管备件的现象。各企业应根据情况在生产车间设立专职或兼职备件员,搞好备件管理和供应工作。
5.备件图纸管理图纸是进行设备维修、备件加工的技术依据,是取基本的基础资料。应加强对备件图纸的管理。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测绘人员,负责备件图纸的测绘、整理、修改和归档工作。做到有物有图,图物相符,并掌握一套完整的制造图纸,备件底图修改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车间设备员要掌握设备零部件结构、尺寸、材质的变更情况,并及时报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审批后修改底图。设备停用或零件已做很大改动,要及时修改底图和蓝图。
6.修旧利废在保证设备技术性能和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开展修旧利废、节约代用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企业要建立修旧利废管理办法,切实抓好修复品的管理、使用,并严格控制修理质量。
7.国外订货申请国外订货的配件、仪表、特殊材料应由厂(矿)设备动力科(或备件科)会同有关单位审查汇总,经主管厂(矿)长审批后上报。各企业要在消化吸收国外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备件的国产化工作,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8.仓库管理备件仓库由厂(矿)一级统一管理,车间不设库房。备件仓库要按照部颁一类库标准管理,仓库管理要科学化,备件收发要做到帐、卡、物、线四对口。每月初统计出前一月备件储备情况,由设备动力管理部门汇总上报。自制或外订备件均应办理检验、放库手续,入库备件要符合质量要求,并有合格证。重要备件要加强重点管理,所有备件入库后应采取防锈、反腐措施,对存放年久、无合格证的备件,经检验、鉴定后方可发出。
9.各企业要结合工业普查和清仓查库工作认真清理整顿仓库的备件,对已淘汰设备的备件、质量低劣以及年久锈蚀严重的配件应认真处理。需要处理或报废的备件须经技术鉴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削价备件应按质论价,削价后损失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如一次报废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配件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10.备件财务管理要加强备件的资金和财务管理,各企业要建立备件明细帐册和严格备件订货合同及付款手续,合理使用流动资金,加快流动资金周转速度。
11.要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逐步在备件管理中运用现代化手段进行管理,逐步推广abc分类法、量本利分析以及备件的微机管理等。各企业还应结合推广设备综合管理开展备件管理标准化工作,尽量采用应用范围广的标准,减少备件储备品种,提高备件资金利用率。
附:储备定额计算公式。
n=akat/p。
式中n——储备定额(件);。
a——同类设备台数(台);。
k——每台设备同种备件数(件);。
a——不平均系数,由a、k的乘积而定:。
t——备件制造或订货周期(月)(本厂加工为6个月,外购为12个月;。
p——备件使用期限(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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