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交易中,合同的签订是保障双方权益的基础,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当我们需要与他人进行经济往来、合作或交易时,签订合同是必要的。合同的签订有助于规范行为,保护双方的权益,并预防纠纷的发生。因此,我们需要学会如何起草和签订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请注意,这仅是一份范本合同,不能完全适用于所有情况,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直播艺人签约合同篇一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应有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劳之情况时,乙方同样在收取酬金后两周内主动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乙方收取税后酬劳的30%,剩余70%由甲方支配,该70%包括乙方演艺事业运作费用和甲方的经纪人代理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合同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及违反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
2)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4)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100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北京市公证处保存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北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效力溯及至xxx年xxx月xxx日。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日 期:
x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 先生/小姐(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 立约人:
1.1 邢台天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登记地为:
1.2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合作,具体如下: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独家及唯一经纪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被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
2.3本条演艺业务的内容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电影、电视、录像、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裁、广播、灌录唱片、登台演出、模特、电视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三、签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及顺延期,甲方为乙方提供经纪人服务,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演出及有关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艺服务,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具体包括:
3.1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一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3不论有无报酬,在合约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其他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存在、产生或出现。
3.5乙方同意为证明甲方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3.6乙方自备有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并负责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3.8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
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合同内的其他责任外,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4.1甲方
1、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2、负责乙方在中国境内、外工作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歌唱、舞蹈及形体等专业训练及其他各种训练,其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训练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甲乙双方具体商定。
6、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7、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8、负责办理乙方委托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甲方安排参加任何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5、遵守甲方与其他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接受甲方认为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负责办理甲方交办的其他合理事项。
五、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
5.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5.3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须以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乙方接洽任何有关演艺事项的事宜。
5.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5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姓名或艺名。
5.7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5.8乙方确认甲方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甲方拥有安排、洽谈乙方演艺事业的决策权。
六、乙方报酬
6.1甲方对乙方在合约期内的演艺收入做出保证,负责合约的第一年全薪酬(含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不低于 元人民币,第二年全年薪酬(含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不低于 元人民币,从第三年起,往后每年的`全年薪酬收入(含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不低于 元人民币。甲方同意并保证乙方收取的保底薪酬为完税后的净收入。乙方每年演艺收入,没有达到甲方承诺的保证薪酬金额,不足部分由甲方支付,以上有关演出收入在每年结束后的第一个月结算。
1、上述收入的30%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于推介;
2、上述收入的40%份额由乙方获取;
1、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
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3、在履行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
费用及税费后),甲乙双方按3:4:3的比例分配,其中:
1、上述收入的30%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于推介乙方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
2、上述收入的40%份额由乙方获取。
3、上述收入的30%用于乙方的服装、化妆、摄影机宣传广告费用,该笔款项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双方按比例分配的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包括:
1、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裁、广播、灌录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儿工作、电台、电视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介、创作及其他台前幕后工作。
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3、在履行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4、各项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预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
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支付时间:每半年支付一次。
6.3乙方按6.2条获得的收入超过甲方承诺的最低年薪酬,超出部分乙方应当依法纳税,因缴纳税费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乙方负全部责任。
6.5乙方保证并承诺不擅自或经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演艺收入,乙方承诺以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七、转让
7.1经双方协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转让、授权甲方在合同
中的权利和义务。
7.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八、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尽职责,违背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所列有关事项。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纠纷而严重影响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工作地区。
九、违约
9.1由于一方的损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9.2过失方应当赔偿无过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十、不可抗力
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唯一全部关于甲乙双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甲乙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十周年。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直播艺人签约合同篇二
法人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二、签约类型:____________
1、歌手
2、演员
3、模特
4、主播
5、舞团
6、主持人
甲方与乙方签订类型职业。
三、签约内容:____________
本条内容适合第二条所有职业,演艺业务的内容包括:____________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电影、电视、录像、广告、舞台、演唱、制作音乐、录音、剪裁、广播、灌录唱片、登台演出、模特、电视访问或录音以及各种包装,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四、签约期限:____________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________________公司《经纪部》
1、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一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不论有无报酬,在合约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4、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其他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存在、产生或出现。
5、乙方同意为证明甲方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6、乙方自备有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并负责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8、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合同内的其他责任外,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
1、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2、负责乙方在中国境内、外工作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歌唱、舞蹈及形体等专业训练及其他各种训练,其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训练由乙方自理。
4、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5、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6、负责办理乙方委托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甲方安排参加任何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5、遵守甲方与其他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接受甲方认为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负责办理甲方交办的其他合理事项。
五、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____________
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2、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3、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须以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乙方接洽任何有关演艺事项的事宜。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姓名或艺名。
六、乙方报酬
甲方对乙方在合约期内的演艺收入做出保证,舞台演出除去必要费用剩余给予乙方%5,不参加演出活动则给予乙方%0。
双方按比例分配的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包括:____________
1、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裁、广播、灌录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儿工作、电台、电视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介、创作及其他台前幕后工作。
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3、在履行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4、各项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预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
5、乙方保证并承诺不擅自或经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演艺收入,乙方承诺以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七、转让
1、经双方协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转让、授权甲方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八、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尽职责,违背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2、一方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
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所列有关事项。
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纠纷而严重影响工作。
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工作地区。
九、违约
1、由于一方的损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2、过失方应当赔偿无过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十、不可抗力
由于伤残、战争、天灾人祸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是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旅行时,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知会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唯一全部关于甲乙双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甲乙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周年。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直播艺人签约合同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经纪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e_mail: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艺员)。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e_mail: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纪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代言、电影、录音、录像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为期十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像、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业等情况下发生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乙方的受赠、继承、买卖有价证券、个人投资等。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取得联系。
7、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的领域内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对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如果因为演艺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乙方在向新闻媒体以及任何个人、机构公布自身的隐私、立场、观点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的经纪人。
11、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2、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13、乙方如果因为不可抗力退出演艺事业,复出后应继续聘请甲方担任经纪人,除非甲方拒绝或因个人问题不能继续胜任。
五、酬金、税费: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应有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
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劳之情况时,乙方同样在收取酬金后两周内主动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乙方收取税后酬劳的3%,剩余7%由甲方支配,该7%包括乙方演艺事业运作费用和甲方的经纪人代理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合同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及违反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
2)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3)罚款,罚款金额按照签约以来历年累计收入总额的3%计算,并继续履行合同;。
4)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1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北京市公证处保存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北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效力溯及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以下无正文。
直播艺人签约合同篇四
本合约以下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订立。
甲方:_________公司(下称"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下称:_________"艺人")
住所: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双方合约如下:_________
1.1在本合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否则:_________
"合约"指本合约与任何及所有附加在本合约或因加入本合约的附件、附表。
"佣金"指按本合约的第7条所指示的总收入的百分比。
"聘用合约"指任何关于艺人于世界各地的服务,或艺人提供服务的产品的合约。
(1)电视、电影、广播、登台演出、模特、电台访问;
(2)歌唱、演唱会;
(3)创作、编排及制作音乐;
(4)填写歌词;
(5)电影配乐;
(6)创作、安排和制作歌曲;
(7)拍照或出任模特;
(8)录音或音像制作;
(9)各类电视或舞台表演;
(10)各类广告、剪彩、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
(11)各式各样互联网的娱乐活动。
(12)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指天灾,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地震、暴风或其他天然灾害;以及在公司控制范围以外的任何其他意外事件。
"总收入"指按照所有有关艺人的任何聘用合约,直接或间接支付给艺人的或其他代表人、或艺人的经理人或任何艺人的委托人或代表或在世界各地与艺人有联系的公司的所有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薪金、收入和来自录音的合约、唱歌、音乐创作和/或填写歌曲的任何预付、表演或服务费、现场表演的演唱会费用、红利分享或其他的酬金及/或任何艺人服务所赚到的其他任何的金钱。
"管理服务"指公司就以下事项的辅导和指示:_________
(1)艺人的聘用;
(2)文学、戏剧音乐的选材
(3)公共关系和广告的安排
(4)预订及舞台表演代理的选择
(5)艺人的服装及形象包装
(6)艺人才华的发展及演出
"选择期限"最初期限结束后的最多_______个月。
"专业的名字"指在合约期限里(艺人的名字)或其他公司适合的名字。
"服务"指任何及所有艺人有关于娱乐行业提供的服务。
"地域"指整个世界。
2.1.1作为艺人唯一及独家代理,代表艺人商议、订立及签订聘用合约;
2.1.2代表艺人在所有娱乐行业的分别执行所有的个人代表的任务。
2.2艺人不可撤回地赋予公示唯一及专有的权利;有权在期限内代表艺人收集及接受所有有关聘用合约的总收入及在合约期限之后,由公司于合约期限内替艺人商议的聘用合约的总收入。
2.3艺人同意不会自行商议聘用合约,并将所有兴趣或询问提交公司处理。
2.4艺人承诺向公司即_________就聘用合约已接收及将接收的所有款项。
2.5公司将有权代表艺人以任何行为和采取任何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艺人的名义及/或公司的名义执行法律行为以及聘用合约内任何的条文或收取任何亏欠的数目或保护任何权利。
2.6艺人承诺就有关本合约所授予公司的权利,应按公司的需要作任何及所有的事情及签订任何及所有的文件及履行任何及所有行为和文件里所指的职责。
2.______公司有权就为提供的服务及有关产品及推广项目的销售和发行使用艺人公众名誉的名字及艺人的相片或肖像。
3.1基于公司在本合约所载的担保,艺人不可撤回地授予公司唯一及专有的选择权:_________有关期限终结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以选择时期(后称"选择")延长最初期限。公司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行使选择权。
3.2如公司在到期当日或之前未能行使该选择权,本合约的效力及力量将维持不变,直到公司获收艺人签署的书面通知书要求公司行使该选择权。公司于接收该通知书后,将有45天行使该选择权。
4.1在整个合约期限内,以艺人的合法权益为依据,为艺人提供管理服务及以合理的努力代表艺人订立聘用合约及提高收入。
4.2于正常的工作时间在合理的时间及地方,就本合约所涉服务作为艺人的经理及顾问。
4.3在艺人同意下委任任何公司为必须得代理,帮助艺人进一步发展其事业及以支出形式缴付所有该代理人的佣金及费用。
4.4全力协助艺人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艺人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4.5负责艺人在中国境内、外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4.6向艺人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其它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请确定是否给艺人上保险)
4.7向艺人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双方具体商定。
4.8负责艺人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基本人身安全。
4.9维护艺人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4.10负责办理艺人委托的其它合理合法的要求。
5.1艺人年满十八(18)周岁。
5.2艺人自愿签订本合约及授予公司本合约所载的权利;艺人并无任何资格限制或禁止或妨碍艺人履行及遵守本合约所载之责任。
5.3艺人不应当且不会订立任何有可能与本合约冲突的合约。
5.4在未获得公司的书面同意之下,艺人不得自行或代表公司招致任何责任、支出及费用。
5.5在未获得公司的书面同意之下,艺人不得向公众透露或公开任何有关公司商业或者本合约条文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料。而艺人须承诺对上述资料的绝对保密。
5.6在未获得公司的同意之下,艺人不得进行宣传服务,或参与任何访问或宣传。
5.7在本合约期限内艺人不能根据任何非由公司商议的聘用合约,提供任何服务。艺人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有关该等事宜,艺人需以第一时间知会公司,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艺人接洽任何有关艺人演艺事项的事宜。未经公司同意,艺人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为艺人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8艺人应尽力以艺人的所有能力及技巧,以专业、准时、熟练的方式,及愿意与他人合作的方式,根据聘用合约提供所有服务。
5.9艺人须在任何时间留意并保持其个人的仪表及化妆等对外形象的良好状态。艺人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10艺人将在整个期限内在任何时候采取所有实际的步骤保障及维持其健康及遵守对公司的承保的有关要求,以便公司可按基本的保费一般的条文及条件以及因艺人未能执行服务而招致的损失进行投保。
5.11艺人将向公司透露并提供所有任何有关艺人服务而先前已订的合约及安排。
5.12艺人将不做任何可能损害或影响公司名誉的或可能阻碍限制或干扰成功地利用服务的事情。
5.13艺人在合约期限内,将不会参与或是自行承担任何有危险的事情。
5.14艺人将接受公司因履行任何聘用合约,公司认为合理的训练及指示,或公司在任何时候向艺人建议应做的所有的合理的行为及事项。
5.15艺人将遵守所有生效的有关一般行政或安全的规定、守则及协定。
5.16根据本合约,艺人在任何地方提供服务,应在本合约期限内把所有有关聘用艺人为表演者的垂询转交由公司处理。
5.17在未得到公司同意下,艺人不得更改其专业名字,无论是部分或所有或以任何其他名字表演。
5.18在整个合约期限的任何时间内,艺人应保证让公司随时知晓其行踪及电话号码,并随时、有效地联络到艺人本人。
5.19公司已告诉艺人,艺人有就本合约内容寻求法律意见的权利,公司已给予艺人寻求该等意见的时限,艺人已阅读及完全明白本合约内所有条文德实质含义。
5.20就所有因艺人违反或未有履行本合约所载的艺人的承诺、保证及义务而以任何形式产生(无论直接或间接)的诉讼程序、索偿、费用(包括律师费)、裁定额及赔偿等,艺人应对公司作出补偿及使公司在所有时候得到补偿。
5.21在未得到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下(就该项同意公司有绝对酌情决定权),艺人不得转让、许可、抵押(质押)、按揭任何本合约所载艺人的权利。
5.22艺人自备各种有效旅行证件,公司协助并负责办理艺人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5.23艺人遵照公司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性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5.24艺人在公司的要求下,应就促使本合约的履行、改善或完善或令公司及其受让人完全享有本合约及本合约所载的权利而需做的事情及事项给予所有的允许及签订所有契约及文件。而有关费用将由作出此要求的一方负责。
6.1 提供任何服务(无论付钱与否)给第三者,包括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艺人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它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它事宜。
6.2更改任何聘用合约内的条款、条件,无论口头上、书面上或是行为上,包括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与本合约有抵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6.3就艺人在娱乐行业的工作聘用或雇佣任何人。
6.4做出任何影响公司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6.5确认公司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公司拥有安排、洽谈艺人演艺事项的决策权。艺人向公司提供演艺服务,遵守公司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全心全意贯彻执行公司委派的工作。
6.6在合约有效期内,艺人同意公司拥有一切有关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及声音的专有使用权,艺人同意公司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它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实际存在、产生或出现。
6.7艺人同意为证明公司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6.8全力配合公司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公司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艺人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公司参考,公司应考虑艺人的合理要求,但公司拥有最终决定权。
6.9了解及遵守公司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公司安排参加任何与艺人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6.10按照公司安排,在指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公司指定的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6.11向公司提供艺人所在地的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公司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艺人联络并发出通告。
6.12遵守公司与其它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13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艺人应继续为公司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公司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艺人争取合理补偿。
6.14接受公司认为有利于艺人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公司支付,但由艺人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艺人自理。
6.15负责办理公司交办的其它合理事项。
7.1甲乙双方的可分配收益包括:_________
7.1.1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彩、广播、灌录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儿工作,电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介,创作及其它台前幕后工作。
7.1.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7.1.3在履行本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7.1.4各项其它收益,但非合约约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
7.2公司对艺人在合约期内的演艺收入做出保证,负责合约的第一年每场演出费用(扣除佣金外)不低于人民币伍仟元,第三年起每场演出费用(扣除佣金外)不低于人民币两万元,从第五年起,每场演出费用(扣除佣金外)不低于人民币伍万元_______元;公司同意并保证艺人收取的薪酬为完税后的净收入。
7.3.1上述收入的30%作为公司辅助艺人并致力推介艺人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艺人安排工作事项的公司佣金。
7.3.2上述收入的70%份额由艺人获取。
7.4艺人保证并承诺不擅自或经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艺人给予任何形式的演艺收入,艺人承诺以第一时间通知公司。
7.5艺人应收取的对外演出及有关工作酬劳,公司代艺人收取,并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支付给艺人。
8.1公司须在每年的6月30日及12月31日之后的九十(90)天内向艺人提交相关财务账目,列出有关先前六个月内所有根据本合约需缴付艺人的款项连同该账目所列出公司所亏欠艺人数目的付款。
8.2公司将在本合约日期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内按上款所述期限提交第一份账目而该账目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艺人于接收账目的三十(30)天内要求由公司的查账员证明。而该证明将是最终的及对本合约双方具有约束力。
8.3若公司没有支付或公司错误地计算应付的款项数目,艺人须就该等遗漏或错误书面通知公司。公司在接收通知后的三十日内,缴付应缴付的款项或错漏的付款而毋须缴付利息,而该时段内公司不可被视为不履行本合约的责任。
8.4艺人以本合约书形式特此正式批准公司对合约应付的款项,根据公司支付到或送至以下地址:_________ 。该收款到达该地址时,将视为公司已完全及充分的履行了该等付款义务及责任。
9.1经双方协商,公司在征得艺人同意后,可全部或部分转让、授权公司在合约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9.2艺人无权转让艺人在本合约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本合约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构成公司行使任何选择权的责任。
在任何情况下因艺人的损失、提升其知名度的任何机会造成的索偿,公司均不需负责。
12.1若艺人违反本合约内任何约定,公司除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及本合约的约定要求艺人立即采取救济等补救措施及予以赔偿外,艺人还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即:_________合约期未超过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合约期未超过二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合约期未超过三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以此类推,各年度违约金标准以前一年度违约金2倍递增。
(a)公司赔偿给第三者的赔偿,而该等赔偿是直接或是间接由艺人的违反所引起的;
(b)所有其他赔偿,包括惩罚性的赔偿。
(c)利息;
(d)律师费。
公司有权通知暂停本合约期限及雇佣服务,若:_________
13.1艺人拒绝或未能履行任何服务或拒绝未能履行或遵守或在其他方面违反任何本合约的义务或保证。
13.2艺人未能根据第十九条所载,按照公司或任何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交医学报告,或就保险计划书艺人给予失真或错误的回应,或公司未能以一般的条款、条件及保费取得保险。
13.3在公司要求服务当日之后连续七天,不管是因伤患、疾病、精神或心理障碍或其他缘故,艺人被停止执行服务或公司认为艺人没有能力执行服务。
13.5有不可抗力等意外事件阻止公司利用艺人服务。
14.1公司按第十三条所列的事项所发出得通知,暂缓时期为有关事项剩余的时间加上公司就恢复艺人提供的服务所需的时间。
14.2若因不可抗力等意外时间持续了连续三个月或以上而暂缓,艺人有权以书面通知公司终止本合约,除非公司在接收该通知的十日内发出抗辩通知书,艺人的书面终止本合约的通知书则发生法律效力。
14.3在任何暂缓时间,公司可被解除任何向艺人支付任何酬金的责任,而就将来付款,可根据第八及第九条的日期顺延至相等暂缓时间的日期。
14.4整个暂缓期内,艺人须持续遵守所有在本合约所载的艺人责任,该等责任均不受暂缓影响,艺人须承诺在未得到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下,不得与任何人签订任何于本合约有关的服务合约。
14.5在暂缓期内,公司依然享有所有艺人授予及转让给公司的所有权利。
14.6公司的暂缓将对公司在法律上的任何权利及赔偿不作附加、分割及损害。
公司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本合约及接受艺人不履行合约书,若因第13.1、13.2条公司通知艺人或因第13.3至13.5条公司发出(两者包括在内)暂缓通知的十四天后任何时间终止本合约。
在公司发出终止通知书当日或之后,以下条款将被开始适用:_________
16.1艺人将持续遵守本合约中约定的艺人所有不应受终止影响之责任。
16.2所有依本合约授予或转让予公司的权利及有关服务与服务产品的所有有关权利将继续为公司所有。
16.3艺人只享有直至终止当日或暂缓当日所累积而需缴付的报酬。
16.4任何一方就本合约内任何约定有任何违反或不履行或废除,而享有对另一方的索偿将不受该终止或暂缓影响或损害。本合约内的所有暂缓或终止的权利是附加于且与公司在法律上所享有任何其他的权利相分割的。
由于伤残、战争、天灾人祸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约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知会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约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合约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约,或者部分免除合约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约。
本合约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所有通知、要求、索取同意请求及同意事宜(包括结单及付款),必须以书面进行,并必须以下列方式送交本文所载地址或一方不时通知另一方的地址。
公司以自己或其他的名义就公司所需替艺人购买的人寿、意外、医疗及任何其他保险,艺人确认及同意对该保险艺人并不享有任何权利或利益。艺人承诺协助取得该等保险单及同意在保险公司的要求下,准时进行所有惯常及普通的医疗或其他检查,及承诺在公司不时的要求下,填写所有计划、表格及签订任何文件或文书以使公司可依赖该保险索取相关赔偿。
如本合约任何条款将被制止或被法院认定不合法、无效,在尽可能不修改本合约其余的条款下,限于所需用的程度,可把该条款于本合约其他条款分割,则该条款亦属无效,并在任何情况下不影响本合约其他条款的效力及执行。
为免存疑,艺人特此确认,在艺人订立本合约之前,公司已通知艺人有权对本合约的条款及条件寻求独立法律意见,亦给予艺人充分机会寻求有关独立法律意见。
本合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凡因执行本合约所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3.1本合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2本合约附件作为本合约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3本合约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4本合约为唯一全部关于双方于本合约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约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23.5本合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约有效期为八周年。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并另行签订协议。
公司:_________
艺人: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直播艺人签约合同篇五
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 立约人:
1.1 (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1.2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二、 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参与演艺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
合作,具体如下: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独家及唯一经纪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被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
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三、签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及顺延期,甲方为乙方提供经纪人服务,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演出及有关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艺服务,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具体包括:
3.1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一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3不论有无报酬,在合约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其他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存在、产生或出现。
3.5乙方同意为证明甲方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3.6乙方自备有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并负责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3.8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合同内的其他责任外,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4.1甲方
1、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2、负责乙方在中国境内、外工作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歌唱、舞蹈及形体等专业训练及其他各种训练,其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训练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甲乙双方具体商定。
6、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7、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8、负责办理乙方委托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甲方安排参加任何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5、遵守甲方与其他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接受甲方认为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负责办理甲方交办的其他合理事项。
五、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
5.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5.3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须以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乙方接洽任何有关演艺事项的事宜。
5.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5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姓名或艺名。
5.7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5.8乙方确认甲方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甲方拥有安排、洽谈乙方演艺事业的决策权。
六、乙方报酬
6.1乙方参与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净收益(扣除甲方支付的有关费用及税费后),甲乙双方按5:5的比例分配.
1、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2、在履行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3、各项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预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支付时间:每半年支付一次。
七、转让
7.1经双方协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转让、授权甲方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7.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八、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尽职责,违背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所列有关事项。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纠纷而严重影响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工作地区。
九、违约
9.1由于一方的损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9.2过失方应当赔偿无过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十、不可抗力
10.1由于伤残、战争、天灾人祸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是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旅行时,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知会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唯一全部关于甲乙双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甲乙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十周年。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明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就签约代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二、 甲方负责乙方的艺术形象、艺术定位、宣传定位等总体包装的设计策划;
三、 甲方负责乙方创作作品的出版、各种演出活动的联系、以及全面代理事宜;
十二、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违约三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演出资格和合约规定的其它资格。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六、乙方被甲方吸收为专(兼)职艺员后,应向甲方交纳x/年人民币为管理费、建档费和存档费,x元人民币的艺术照和生活照(由专业摄影师统一拍照),乙方交纳的管理费一经鉴定,甲方不予退还。 七、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签约费元,抵押金元,抵押金在合同期满甲方将如数退还(凭本公司所开的收据)。 注1: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甲方将不予退还抵押金:
1)演出期间迟到或不到,造成损失者;
2)演出期间无故离开,影响演出者。
注2: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将扣除抵押金x元人民币:
1)在演出期间给本公司带来声誉及利益损害者;
2)在组织演出和排练期间无故不到或早退者;
3)在演出或排练期间损坏道具者(道具按实际价格赔偿)。
附则:
3、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影视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乙 方: (签章)
经 办 人: 签 约 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直播艺人签约合同篇六
手提电话: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手提电话: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合约:
一、合约范围:
甲乙双方签订合约,乙方即为甲方的签约艺人,甲方即为乙方唯一的独家经纪人。
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双方共同发展,共同获益。
乙方一切与演艺活动和所有的商业行为,均应完全依照本合约的相关约定。
合约有关的名词解释:
演艺活动:本合约特指一切与商业或非商业行为有关的,在公开或公共场合有关乙方形象、声音、歌唱、舞蹈等活动,及其在舞台、电视、电影、广播、现场、演出、表演、录音、录像、出版、广告、因科技发展而产生的新的形式等各种场所及载体中的应用,及与上述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务。
二、合约期限:
自合约签订之日起,本合约有效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年_月_日合约终止。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负责本合约范围内乙方的全部市场运作,同时在本合约音乐的全部版权和邻接权的使用和转让权利。
未经双方许可,任何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
2、甲方作为乙方的唯一经纪人,有权使用或授权其他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使用乙方声像权力,但授权或使用的方式必须告知乙方,并向乙方及时出具详细的费用产生帐目,并按照本合约的利益分配原则与乙方进行分配。
3、合约期内,甲方作为乙方全世界范围内演艺活动的唯一全权代理人、经理人、经纪人,出版发行及代理乙方舞台演出、广告、影视演出、以及由现代科技发展而带来的其他演艺形式以及与上述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务,即甲方全权处理乙方所有有关演艺活动的一切事宜,并就上述事宜甲方有权以甲方或乙方的名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有关的法律文件。
4、甲方安排乙方所参加出席的所演艺有及宣传活动相关食宿行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5、在本合约有效期内甲方为宣传、促销的目的,有权使用乙方姓名、肖像、简历等有关乙方的演艺资料及记录有乙方的姓名、肖像、简历、表演及有关资料的录音、录像、电影、照片、文稿等。
6、甲方有义务定期每月向乙方公布由于本合约合作所产生的全部资金收支状况。
并以月为
单位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得的收益。
7、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凭证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复印件。
8、合约期内,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从事与本合约无关的,与演艺活动无关的,对甲方声誉无关的,以及对双方履行本合约不会产生任何影响的所有事情。
9、甲方不得随意更改乙方作品的名称及内容。
10、在全世界范围内,对侵犯甲乙双方本合约限度内任何权限的第三方行为,甲方有权代乙方行使所有的法律权限和义务。
11、
由于甲方在经营中出现的、与乙方无关的、违反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的行为,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必为此承担任何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作为艺人,乙方将参与本合约合作范围内音乐的全部策划、创作和制作工作,但需采纳甲方对乙方的合理化建议。
2、合约期内,乙方不得与除甲方外的第三方签订任何与演艺活动相关的合同。
不得另外委托代理人、经理人、经纪人或其他从事类似工作的公司或个人代理甲方的演艺活动。
3、乙方将所有有关演艺活动的一切事宜交由甲方全权处理,并接受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及与演艺有关的活动。
乙方在无不可抗力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之安排,给甲方造成包括可期望利益在内的任何损失。
同时,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可参加任何第三方安排的演艺活动及与演艺活动相关的事宜。
4、接受甲方安排的演艺培训,协助甲方办理培训所需的任何手续。
5、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6、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专辑、单曲、宣传及与乙方有关的一切演艺活动方面的必要资料,负责向甲方提供办理与演艺活动事务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
7、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完成甲方为乙方安排的演艺活动,如乙方变更地址、联络方式或外出,应提前通知甲方。
乙方如有相关的个人活动安排与甲方演艺活动安排发生冲突,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
8、乙方作为甲方签约艺员,应积极维护甲方之声誉,与甲方共荣辱,并遵守本和约之规定。
9、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安排和设计的形象接受广播、电视、期刊、杂志、报纸等媒体的采访,维护双方方声誉。
10、乙方作为甲方签约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保护自己的公众形象。
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令,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
在公众面前行为不端、言语不检点,严重损害本人和经纪人形象的行为和语言;
不尊重歌迷,严重伤害歌迷感情,造成恶劣后果的。
11、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以后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作废。
五、利益分配原则:
多于1万少于2万人民币的部分,甲乙双方按照甲:乙=的比例进行分配;
2万以上的部分,甲乙双
方按照甲:乙=的比例进行分配。
2、上述分与甲方的收入,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推介乙方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
3、双方各自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税金;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由本合约所产生收入的所有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凭证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复印件。
结算时间,双方共同确定每月结算的具体时间,在甲方收到合作所产生的收益后,按月结算甲乙双方应得的收益。
六、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的其中任何一方如因违反本合约的相关条款,提出提前终止本合约或违约一方造成守约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约,守约一方不得不提前终止本合约,违约一方等于自动放弃合约期间所有相关权利。
七、合同的解除:
1、甲方若违反本合约第三款项中的任何一项相关规定,乙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约,在甲方没有正当合理理由的前提下终止本合约,而不按违约处罚。
2、乙方若违反本合约第四款项中的任何一项相关规定,甲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约,在乙方没有正当合理理由的前提下,终止本合约,而不按违约处罚。
3、如乙方因为疾病或伤残、毁容、失声等,无法继续进行演艺事业的,甲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约,而不按违约处罚。
4、经乙方同意,甲方可将乙方转签给其他唱片公司,所得转让费用,由甲方所得。
5、在甲乙双方共同自愿无条件解除本合约的条件下,本合约方可提前解除。
八、其他条款:
甲乙双方由于合作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流程、商业计划、系统设计、技术等,双方均需为对方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信息。
2、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约,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约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具有续约的优先权。
4、此合约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各持一份。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直播艺人签约合同篇七
__________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________先生/小姐(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 立约人:____________
1.1 __________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登记地为: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为: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独家及唯一经纪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被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
2.3本条演艺业务的内容包括:____________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电影、电视、录像、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裁、广播、灌录唱片、登台演出、模特、电视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3.1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一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3不论有无报酬,在合约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其他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存在、产生或出现。
3.5乙方同意为证明甲方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3.6乙方自备有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并负责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3.8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合同内的其他责任外,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4.1甲方
1、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2、负责乙方在中国境内、外工作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歌唱、舞蹈及形体等专业训练及其他各种训练,其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训练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甲乙双方具体商定。
6、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7、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8、负责办理乙方委托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甲方安排参加任何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5、遵守甲方与其他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接受甲方认为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负责办理甲方交办的其他合理事项。
五、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____________
5.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5.3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须以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乙方接洽任何有关演艺事项的事宜。
5.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5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姓名或艺名。
5.7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5.8乙方确认甲方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甲方拥有安排、洽谈乙方演艺事业的决策权。
六、乙方报酬
1、上述收入的30%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于推介乙方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
2、上述收入的40%份额由乙方获取。
3、上述收入的30%用于乙方的服装、化妆、摄影机宣传广告费用,该笔款项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双方按比例分配的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包括:____________
1、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裁、广播、灌录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儿工作、电台、电视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介、创作及其他台前幕后工作。
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3、在履行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4、各项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预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
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支付时间:____________每半年支付一次。
6.2乙方按6.1条获得的收入超过甲方承诺的最低年薪酬,超出部分乙方应当依法纳税,因缴纳税费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乙方负全部责任。
6.5乙方保证并承诺不擅自或经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演艺收入,乙方承诺以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七、转让
7.1经双方协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转让、授权甲方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7.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八、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尽职责,违背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所列有关事项。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纠纷而严重影响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工作地区。
九、违约
9.1由于一方的损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9.2过失方应当赔偿无过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十、不可抗力
10.1由于伤残、战争、天灾人祸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是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旅行时,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知会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唯一全部关于甲乙双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甲乙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十周年。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直播艺人签约合同篇八
甲方:(经纪人)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艺员)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济艺人签约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艺人签约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艺人签约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象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二、艺人签约合同期限
为期十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艺人签约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艺人签约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艺人签约合同,但艺人签约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艺人签约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四、艺人签约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在艺人签约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业等情况下发生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乙方的受赠、继承、买卖有价证券、个人投资等。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取得联系。
7、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的领域内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对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如果因为演艺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乙方在向新闻媒体以及任何个人、机构公布自身的隐私、立场、观点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0、在艺人签约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的经纪人。
11、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2、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13、乙方如果因为不可抗力退出演艺事业,复出后应继续聘请甲方担任经纪人,除非甲方拒绝或因个人问题不能继续胜任。
五、酬金、税费:
后,乙方收取税后酬劳的30%,剩余70%由甲方支配,该70%包括乙方演艺事业运作费用和甲方的经纪人代理费。
六、艺人签约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艺人签约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艺人签约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艺人签约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艺人签约合同。
5、艺人签约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艺人签约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艺人签约合同。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艺人签约合同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艺人签约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艺人签约合同及违反艺人签约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
2)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4)终止艺人签约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100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艺人签约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九、本艺人签约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北京市公证处保存一份。艺人签约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北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艺人签约合同效力溯及至xxx年xxx月xxx日。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
直播艺人签约合同篇九
甲方: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
身份证明号码:____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就签约代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二、甲方负责乙方的艺术形象、艺术定位、宣传定位等总体包装的设计策划;
三、甲方负责乙方创作作品的出版、各种演出活动的联系、以及全面代理事宜;
十、甲方根据乙方个人情况和要求,负责安排乙方进入艺术院校继续深造;
十二、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违约三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演出资格和合约规定的其它资格。
一、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五、乙方依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自行交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六、乙方被甲方吸收为专(兼)职艺员后,应向甲方交纳____/年人民币为管理费、建档费和存档费,____元人民币的艺术照和生活照(由专业摄影师统一拍照),乙方交纳的管理费一经鉴定,甲方不予退还。七、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签约费元,抵押金元,抵押金在合同期满甲方将如数退还(凭本公司所开的收据)。
注1: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甲方将不予退还抵押金:
1)演出期间迟到或不到,造成损失者;
2)演出期间无故离开,影响演出者。
注2: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将扣除抵押金____元人民币:
1)在演出期间给本公司带来声誉及利益损害者;
2)在组织演出和排练期间无故不到或早退者;
3)在演出或排练期间损坏道具者(道具按实际价格赔偿)。
附则:
3、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
乙方:____
经办人:____
签约人: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日期:____
日期:____
直播艺人签约合同篇十
乙方: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一:合同内容及期限:
甲方与乙方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签定本合同,协议期间乙方属甲方正式签约艺人,在合同期内,一切由甲方安排,所做的每一次演出和拍片的收入,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__比例分配以下收入:
1、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所做的每一次活动的收入由甲方获取。
2、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所做的每一次活动的收入份额由乙方所获取。
二: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当乙方学业与公司安排的演出或拍摄撞期时,应当以乙方学业为重。(如需要乙方提供考试,班主任证明,证明该活动影响学生学业,乙方可不参与演出或拍摄,不属违约行为。)。
2、甲方安排一名专业经纪人员负责管理乙方,包括负责乙方的一切经纪业务,安排乙方每天的工作安排等等。
3、甲方提供乙方演艺工作的内容包括:各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允许的电视、电影、广告、模特、会议,演出等相关的活动。
4、甲方作为乙方的代言广告、演出活动及拍摄承接代理公司即经纪公司,代理乙方与客户公司进行沟通、宣传、谈判、代理签约,并协助处理乙方代言广告、演出活动的各类电视及拍摄事宜。
5、在甲方安排给乙方活动的前提下,甲方负责乙方在演出及拍摄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并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如乙方人身安全、经济利益和名誉受到不合法侵害属甲方严重违约。
6、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杂志及电视节目等方式和其他方式正面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一切对外媒体的推广宣传前知会,并与乙方协商宣传内容,获得乙方认可后方可进行宣传事务。
7、甲方应努力尽可能的在合同期内安排乙方其拍摄,演出等工作,但不限次数。
8、甲方有尽可能将乙方资料(包括:个人图片、个人资料、影像资料)发到各同行内,以使乙方接到更多的演出活动。
9、甲方有权将乙方资料(包括:个人图片、个人资料、影像资料)发布到甲方所属网站以作推广与宣传,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及甲方所属网站的名誉。一切网络的推广宣传前知会并与乙方协商宣传内容,获得乙方认可后方可进行宣传事务。
1、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三、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有权拒绝拍摄违法、色情、暴力及其它有损乙方人格、名誉、身心的演出活动及其他工作。
3、乙方应全力配合完成甲方提出的各方面的合理建议,尽量配合完成甲方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及建议(包括:___发型、服装、化妆等),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4、乙方应保持较好的身材,不能暴饮暴食,注意休息时间。乙方应保持最佳的工作情绪和状态,不能受感情以影响工作。乙方结婚等可能产生影响的.个人因素应提前通知甲方,以使甲方第一时间知道乙方状态。
5、不论有无报酬,在一般情况下未告知甲方且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歌曲,代言广告、演出活动和拍摄的事宜,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违反该条款第一次处以口头警告;再次违反甲方有权扣除参与活动所获费用.若该活动严重影响甲方形象,属于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6、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定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与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拍摄,演艺事项。
7、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不会向任何人、机构、公司订力如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和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和口头承诺),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甲方对乙方在本合同签定之前产生的任何第三方合同或承诺不具有约束力。
8、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签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的经纪人或经纪公司。
9、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1、乙方应严格履行艺人的责任和义务,服从甲方安排的各类演出及拍摄活动,不得做出任何影响甲方的声誉、商誉、形象和信誉的行为或言论。一经发现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1、根据甲方的拍摄或演出时间,甲方主要通过电话等联系方式通知乙方拍摄地点及活动时间安排,在合同有效期间将不定期安排各类活动或拍摄等工作,为确保甲方能及时联系到乙方,乙方必须保持手机的畅通。如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无法接到通知,属乙方自动放弃当次活动,甲方将不负任何责任。由于甲方负责乙方拍摄的安排,乙方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证件及详细的个人资料(内容:___照片、个人简历、三围、身高、体重、鞋码等)以供甲方客户的挑选和参考。
12、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拍摄或演出通告并确认接单后,必须准时无误的到达拍摄现场,不得出现迟到、无故缺席、早退等不良信誉现象发生。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3小时以上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安排。如乙方在活动中出现中途早退现象,本次活动的酬金将不予支付,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要相关赔偿。
13、乙方在演出活动及拍摄现场应听从负责人的安排,遵守现场纪律,如由于乙方个人原因造成的意外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在演出活动及拍摄中必须爱护好甲方和主办方及剧组提供的服装、道具、布景等物品,一旦发现有肆意破坏者,将按报价赔偿。
14、根据1995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36号发布的《经纪人管理办法》中第四章第十四条"经纪人依法进行经纪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第四章第十五条"经纪人完成经纪活动后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经纪人从事经纪活动所得佣金是合法收入"等有关规定。
15、乙方在和甲方签定本协议后,如出现诚信问题,如:___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有损主办方、剧组及甲方的信誉,对其客户、剧组及甲方造成的经济、信誉、商誉等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及赔偿责任,并终止本合同。
16、乙方参与的每一次活动的总收入,乙方有知情权,以确保收入的公平性.
17、在甲方的责任范围内或工作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导致乙方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或生命安全,属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追究包括合同范围内外的合理赔偿。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必须双方同意,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个人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个人原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协议。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属甲方严重违约行为。
7、因甲方没有取得工商管理部门的合法权宜,或使用虚假经营证件,导致的合同终止,一切责任和赔偿由甲方自行承担。
7、因伤残、战争、天灾人祸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如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量立即知会对方,如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而需要延期履行的,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有效的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协议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协议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艺等运作活动;。
2)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4)终止协议,严重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1万元整。
六、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法律效力。
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通过仲裁机关调解;调解失败,则提交广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在平等、公正的原则下签署,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履行。有效期限为第一项签订时长。如甲乙双方合同到期后甲方拥有优先续签权,双方协商后,可延长合作期限。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身份政号码: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直播艺人签约合同篇十一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1、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1、甲方根据本公司需要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1、甲方根据国家和单位的有关规定,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2、基本工资每月。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披露、使用、重制、公开、散布或以其他方式透露机密信息。鉴于工作需要,必须进行披露时,应第一时间及时通知甲方,在得知甲方的书面授权后方可进行披露,并负有对披露信息所造成的直接或者间接损失负责。
3、即使在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披露、公开、散布有关甲方经济利益的商业机密信息。
4、甲方所披露机密信息的一切权利、利益,皆属于甲方所有。甲方于本合同书中,并未授权或赋予乙方有关机密信息的任何权利。
5、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乙方应按对甲方所造成损失的十倍予以赔偿。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备注: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
直播艺人签约合同篇十二
甲方:(经纪人)。
乙方:(艺员)。
性别: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济艺人签约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艺人签约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象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为期十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艺人签约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艺人签约合同,但艺人签约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艺人签约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1、乙方在艺人签约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业等情况下发生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乙方的受赠、继承、买卖有价证券、个人投资等。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取得联系。
7、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的领域内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对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如果因为演艺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乙方在向新闻媒体以及任何个人、机构公布自身的隐私、立场、观点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0、在艺人签约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的经纪人。
11、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2、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13、乙方如果因为不可抗力退出演艺事业,复出后应继续聘请甲方担任经纪人,除非甲方拒绝或因个人问题不能继续胜任。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应有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劳之情况时,乙方同样在收取酬金后两周内主动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乙方收取税后酬劳的30%,剩余70%由甲方支配,该70%包括乙方演艺事业运作费用和甲方的经纪人代理费。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艺人签约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艺人签约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艺人签约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艺人签约合同。
5、艺人签约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艺人签约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艺人签约合同。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艺人签约合同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艺人签约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艺人签约合同及违反艺人签约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
2)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4)终止艺人签约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100万元整。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艺人签约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九、本艺人签约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北京市公证处保存一份。艺人签约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北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艺人签约合同效力溯及至xx年xx月xx日。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
直播艺人签约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具备媒体营销能力以及丰富的推广艺人直播、组织宣传等活动资源和能力,乙方自身拥有良好的条件和天赋,具有成为直播达人的重要潜质,认同甲方理念,双方为共同实现在各大电商直播平台共同发展、共同获益的目的,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甲乙双方签订合约,乙方即视为甲方的签约艺人,甲方即视为乙方唯一的独家经纪公司。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共同发展、共同获益,建立如下合作内容:
1、乙方抖音、拼多多、淘宝、快手、等账号同意绑定甲方公司旗下。
2、乙方月直播有效天数不得低于25天,不得低于时长80个小时,
3、甲方将为乙方寻找直播带货商务合作资源,并协助乙方在直播平台上获得商业化变现收益,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直播带货、视频广告、视频制作及发布等。
4、甲乙双方就客户资源达成合作后,乙方按照甲方及客户要求完成直播带货需求。
1双方的合作期限为1年,即从年月日起年月日至止。
2乙方充分考虑自身情况后,将第一年的预期收入确定为万元(大写:拾万元整),如果乙方的年收入超过预期,合约期自动延期为2年。
1.甲方为乙方直播提供用户资源、技术支持,广告承接,商演以及影视等资源。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开播培训、直播流程跟进处理、直播问题咨询解答。
3.甲方可根据自身运营需要及乙方直播表现情况,提供抖音平台推广资源或其他合作媒体资源对乙方进行市场推广。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抖音广告资源、抖音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官方合作媒体宣传、地面活动等。
4.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制定或调整抖音平台规则,乙方对此充分理解和认可,保证遵守相关规则。
5.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播情况进行监督,并根据本协议约定或抖音平台规则做出相应处理。
6.对乙方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视频内容或衍生作品,者须为乙方,乙方承诺以账号收到甲方付款项为准,不论此款项是甲方支付或甲方指定其他第三方银行账号支付。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支付宝账号:
去除平台,推广,退货,团队开支等各项费用后,盈利部分按以下方式分成:
(一)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到其他平台进行电商直播带货或未经甲方允许私自解除与甲方的账号捆绑关系进行任何形式的直播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50000元(大写:伍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因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二)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单方无故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否则应退还甲方在合作期限内向乙方所收取的所有项目的分成费用,并赔偿甲方及客户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不服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主播资格,当月佣金、奖金不予结算发放。
(四)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违约方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在七(7)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守约方有权利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向违约方发送要求其纠正违约的书面通知。如违约方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满15天或自收到守约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7日仍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仍不履行其义务的,守约方除有权得到因此所受到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外,亦有权以书面通知违约方的方式提前终止本协议。
(五)本合同系独家、排他合约,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本合同所涉及的范围及内容进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安排和签署任何协议。乙方不得在未经公司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或者授权第三方使用和处置本合约的相关权益,进行业务安排或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合约及安排。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过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本协议的内容。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经双方书面同意根据实际需要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的修改和补充,双方应另行达成书面协议,该等书面协议将被视为具有与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3、在签订合同期限内,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的调整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友好协商本合作协议的善后事宜。
4、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岀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其所有经确认的附件均为不可分割之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妥善商议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直播艺人签约合同篇十四
甲方(雇主)。
单位名称:
经济类型:
注册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雇员)。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就签约代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2、甲方负责乙方的艺术形象、艺术定位、宣传定位等总体包装的设计策划;
3、甲方负责乙方创作作品的出版、各种演出活动的联系、以及全面代理事宜;
1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违约三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演出资格和合约规定的其它资格。
1、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5、乙方依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自行交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如一方违约,则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如在执行合约期间出现纠纷,由双方协商,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则由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代理人: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仪式致辞。
签约协议书模板。
关于签约邀请函三篇。
企业合作签约仪式主持词。
签约后中考生如何做好学习规划讲稿。
直播艺人签约合同篇十五
甲方:
法定住址:
住宅电话:
手提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法定住址:
住宅电话:
手提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合约:
一、合约范围:
甲乙双方签订合约,乙方即为甲方的签约艺人,甲方即为乙方唯一的独家经纪人。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双方共同发展,共同获益。乙方一切与演艺活动和所有的商业行为,均应完全依照本合约的相关约定。
合约有关的名词解释:
演艺活动:本合约特指一切与商业或非商业行为有关的,在公开或公共场合有关乙方形象、声音、歌唱、舞蹈等活动,及其在舞台、电视、电影、广播、现场、演出、表演、录音、录像、出版、广告、因科技发展而产生的新的形式等各种场所及载体中的应用,及与上述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务。
二、合约期限:
自合约签订之日起,本合约有效期年月日,至年_月_日合约终止。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负责本合约范围内乙方的全部市场运作,同时在本合约音乐的全部有关演艺活动的一切事宜,并就上述事宜甲方有权以甲方或乙方的名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有关的法律文件。
4、甲方安排乙方所参加出席的所演艺有及宣传活动相关食宿行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5、在本合约有效期内甲方为宣传、促销的目的,有权使用乙方姓名、肖像、简历等有关乙方的演艺资料及记录有乙方的姓名、肖像、简历、表演及有关资料的录音、录像、电影、照片、文稿等。
单位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得的收益。
7、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凭证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复印件。
8、合约期内,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从事与本合约无关的,与演艺活动无关的,对甲方声誉无关的,以及对双方履行本合约不会产生任何影响的所有事情。
9、甲方不得随意更改乙方作品的名称及内容。
10、在全世界范围内,对侵犯甲乙双方本合约限度内任何权限的第三方行为,甲方有权代乙方行使所有的法律权限和义务。
11、由于甲方在经营中出现的、与乙方无关的、违反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的行为,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必为此承担任何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作为艺人,乙方将参与本合约合作范围内音乐的全部策划、创作和制作工作,但需采纳甲方对乙方的合理化建议。
2、合约期内,乙方不得与除甲方外的第三方签订任何与演艺活动相关的合同。不得另外委托代理人、经理人、经纪人或其他从事类似工作的公司或个人代理甲方的演艺活动。
3、乙方将所有有关演艺活动的一切事宜交由甲方全权处理,并接受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及与演艺有关的活动。乙方在无不可抗力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之安排,给甲方造成包括可期望利益在内的任何损失。同时,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可参加任何第三方安排的演艺活动及与演艺活动相关的事宜。
4、接受甲方安排的演艺培训,协助甲方办理培训所需的任何手续。
5、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6、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专辑、单曲、宣传及与乙方有关的一切演艺活动方面的必要资料,负责向甲方提供办理与演艺活动事务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
7、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完成甲方为乙方安排的演艺活动,如乙方变更地址、联络方式或外出,应提前通知甲方。乙方如有相关的个人活动安排与甲方演艺活动安排发生冲突,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
8、乙方作为甲方签约艺员,应积极维护甲方之声誉,与甲方共荣辱,并遵守本和约之规定。
9、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安排和设计的形象接受广播、电视、期刊、杂志、报纸等媒体的采访,维护双方方声誉。
10、乙方作为甲方签约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保护自己的公众形象。
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a/触犯国家法律、法令,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
b/在公众面前行为不端、言语不检点,严重损害本人和经纪人形象的行为和语言;c/不尊重歌迷,严重伤害歌迷感情,造成恶劣后果的。
11、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以后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作废。
五、利益分配原则:
方按照甲:乙=的比例进行分配。
2、上述分与甲方的收入,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推介乙方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
3、双方各自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税金;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由本合约所产生收入的所有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凭证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复印件。结算时间,双方共同确定每月结算的具体时间,在甲方收到合作所产生的收益后,按月结算甲乙双方应得的收益。
六、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的其中任何一方如因违反本合约的相关条款,提出提前终止本合约或违约一方造成守约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约,守约一方不得不提前终止本合约,违约一方等于自动放弃合约期间所有相关权利。
七、合同的解除:
1、甲方若违反本合约第三款项中的任何一项相关规定,乙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约,在甲方没有正当合理理由的前提下终止本合约,而不按违约处罚。
2、乙方若违反本合约第四款项中的任何一项相关规定,甲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约,在乙方没有正当合理理由的前提下,终止本合约,而不按违约处罚。
3、如乙方因为疾病或伤残、毁容、失声等,无法继续进行演艺事业的,甲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约,而不按违约处罚。
4、经乙方同意,甲方可将乙方转签给其他唱片公司,所得转让费用,由甲方所得。
5、在甲乙双方共同自愿无条件解除本合约的条件下,本合约方可提前解除。
八、其他条款:
1、合约期内,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经另外一方同意,均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向第三方进行披露;甲乙双方由于合作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流程、商业计划、系统设计、技术等,双方均需为对方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信息。
2、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约,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约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具有续约的优先权。
4、此合约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约仪式致辞。
签约协议书模板。
企业合作签约仪式主持词。
关于签约邀请函三篇。
签约后中考生如何做好学习规划讲稿。
直播艺人签约合同篇十六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聘用乙方担任__________职务,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完成甲方布置的工作任务。
二、聘用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乙方工资:月薪__________元/月。
四、主要工作内容:__________。
五、甲、乙双方都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卫生等规定,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六、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的内容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到期,自行终止。六、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由过错一方承担相关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相关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以不承担相关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直播艺人签约合同篇十七
甲方:
乙方:
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歌唱、表演等方面的才艺和经验,甲方系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示展览服务以及文化演出策划等为营业范围的公司,为各展其长,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于xx年xx月xx日在省市区达成以下网络表演合作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1甲方为乙方设立网络视频直播间账号与后台,为其指定网络展示平台由乙方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向观众展示自己唱歌、主持、表演等方面的才艺,以获取观众的支持和肯定。
1.2甲乙双方合作经营,以观众对乙方的肯定和支持为前提,由观众在观看视频过程中进行礼物充值刷出礼物获取收益。
2.1合作期限为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合同所约定的期限届满,如甲乙双方有意续签,应在本合作合同期限届满之前日内向对方发出通知,经协商一致,双方可重新签订合作合同,继续合作。
3.1甲方在与乙方签订本合作合同后,应当对乙方进行系统的培训和帮助,直至乙方熟悉并可独立胜任视频直播,该培训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2甲方须在聘请专业形象团队,对乙方妆容、造型、服饰进行指导搭配。
4.1合作期间内,由甲方代为收取和管理双方合作经营所获取的收益,按月结算和分配。
4.2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合作期间的经营收入按照比例进行分配,其中甲方占__%,乙方占____%。
5.1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分配经营收益。
5.2合同签订时,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的身份情况,以确认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签订本合同。
5.3合作期间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查,一旦发现乙方不符合视频主播条件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4合作期间内,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要,安排乙方参与相关视频活动,如无特别情况,乙方必须参加。
5.5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积极为乙方寻找视频直播的机会,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乙方。
5.6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为乙方设立进入网络视频直播间的账户以及后台,并对该账户以及后台享有所有权。
5.7甲方应当根据市场需求以及业务发展之需要,采取有效方式对乙方进行包装和推广宣传。
6.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订立本合同时提供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6.2乙方只能通过甲方设立并指定的账户进入网络视频直播平台,不能自行申请账户或者通过其他形式进入该平台进行合同所约定的合作事项。
6.3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分配经营收益。
6.4乙方在直播期间享有在甲方设立和指定的直播平台的直播大厅置顶宣传位置不低于分钟的权利。
6.5在合作期间内,甲方为乙方的唯一合作伙伴,乙方不得自行私自进行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合作事项,也不得就本合同所约定的合作事项与其他自然人、公司或者工作室进行合作。
6.6乙方每天的直播时间不得少于小时,每月休息天,乙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自行安排直播时间和休息时间。
6.7合作期间内,乙方应听从甲方的安排,在甲方的监督与审查下进行视频直播展示,严禁在直播过程中发表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言论、图片和动作,并保证在直播过程中不涉毒、不涉赌,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作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6.8乙方应当维持视频直播间的正常直播秩序,进行歌唱、表演、主持等特长演出,活跃直播间气氛、满足观众需求。
7.1乙方保证对在与甲方讨论、签订和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薪金收入来源、薪金收入分配、运营活动模式等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信息和资料予以保密。
7.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信息和资料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签订本合同后年。
8.1合作期间,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所确定之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前期培训费用并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元。
8.2合作期间,如乙方单方面无故解除本合同或者怠于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之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前期培训费用并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元。
8.3乙方应当对其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的义务,并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年后不得从事网络视频主播业务,如违反上述之内容,乙方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应当返还甲方前期培训费用并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元。
8.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原因导致对方损失时,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全部损失,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的`可得利益损失、利润减少、商誉降低、对方支出的所有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调查费、差旅食宿费、对方向其他第三方的赔偿或补偿、所遭受的处罚等。
9.1本合同的签署不构成甲方与乙方形成《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关系,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的劳务合同关系,乙方无需遵守甲方劳动守则,甲方亦不负责乙方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宜。
9.2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自行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位于合同首页的双方联系方式,系双方沟通联络、发送通知的指定信息送达方式;涉及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同时以电子邮件通知方式和邮寄纸质版通知方式送达,方为有效送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0.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因仲裁而产生的律师费、受理费等维权成本由失败方承担。
10.2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而产生的律师费、受理费等维权成本由败诉方承担。
11.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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