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股本借款合同(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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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股本借款合同(通用17篇)
时间:2023-11-14 08:18:15     小编:BW笔侠

通过签订合同,双方可以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减少交易中的风险。对于复杂的商业合同,可以考虑请律师参与起草和审核。在合同的编写过程中,可以参考现有的范本进行修改。

联营股本借款合同篇一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条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上。

第三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____组建(合作)____厂的投资股本。

第四条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帐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贷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第六条贷款的偿还: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

第七条贷款保证:

1、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折旧、生产发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第八条违约及违约处理: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上一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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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乙方_________型主机零配件的成品,由乙方包装并标贴与原样相同的商标和标签。

3、乙方每月销售不少于_________套/箱。

4、若乙方6个月不能销售双方同意的数量,本合同在任何时候可予以作废。

5、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前,不得指派另一家公司或工厂在_________地区销售_________型主机零配件。

6、若乙方每月销售量达到规定的数量,乙方有权永久担任代理。

7、广告费由乙方负担。

8、经双方同意后,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用中英文签署,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文本与英文本发生异议时,以英文本为凭。

10、本合同遇有修改,需经双方同意。

甲方(盖章):_________公司乙方(盖章):_________

公司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联营股本借款合同篇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上。

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____组建(合作)____厂的投资股本。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帐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

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

1、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折旧、生产发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

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所投资的联营企业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或联营(合作)双方中止联营(合作)。

4、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条款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

(2)对借款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利息100%.

(3)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发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金额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

(5)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6)向担保人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

1、本合同经借款、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解除。

1、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的贷款申请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项解决:(1)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营股本借款合同篇三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上。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____组建(合作)____厂的投资股本。

第四条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帐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贷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第六条贷款的偿还。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

第七条贷款保证。

1.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折旧、生产发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

第八条违约及违约处理: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

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所投资的联营企业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或联营(合作)双方中止联营(合作)。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条款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

(2)对借款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利息100%。

(3)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发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金额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

(5)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6)向担保人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合同经借款、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解除。

第十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的贷款申请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_______项解决:

(1)由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联营股本借款合同篇四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条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上。

第三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____组建(合作)____厂的投资股本。

第四条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帐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贷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第六条贷款的偿还: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

第七条贷款保证:

1.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折旧、生产发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第八条违约及违约处理: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上一页1。

供给乙方_________型主机零配件的成品,由乙方包装并标贴与原样相同的商标和标签。

3.乙方每月销售不少于_________套/箱。

4.若乙方6个月不能销售双方同意的数量,本合同在任何时候可予以作废。

5.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前,不得指派另一家公司或工厂在_________地区销售_________型主机零配件。

6.若乙方每月销售量达到规定的数量,乙方有权永久担任代理。

7.广告费由乙方负担。

8.经双方同意后,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用中英文签署,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文本与英文本发生异议时,以英文本为凭。

10.本合同遇有修改,需经双方同意。

甲方(盖章)_________公司乙方(盖章)_________。

公司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联营股本借款合同篇五

抵押人(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

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地址:邮编:

电话:

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清单(详见及财产有效证书);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实际抵押额为元整。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一、抵押财产中的代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二、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借款。

第五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一、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借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一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由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借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本息。

四、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借款本息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五、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借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第十四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意识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份。

甲方:

代表人:签字。

乙方:

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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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股本借款合同篇六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条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上。

第三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____组建(合作)____厂的投资股本。

第四条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账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贷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第六条贷款的偿还: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

第七条贷款保证:

1.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折旧、生产发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专用基金账户中扣收。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第八条违约及违约处理: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上一页1。

我们猜您还喜欢:

供给乙方_________型主机零配件的成品,由乙方包装并标贴与原样相同的商标和标签。

3.乙方每月销售不少于_________套/箱。

4.若乙方6个月不能销售双方同意的数量,本合同在任何时候可予以作废。

5.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前,不得指派另一家公司或工厂在_________地区销售_________型主机零配件。

6.若乙方每月销售量达到规定的数量,乙方有权永久担任代理。

7.广告费由乙方负担。

8.经双方同意后,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用中英文签署,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文本与英文本发生异议时,以英文本为凭。

10.本合同遇有修改,需经双方同意。

甲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盖章):_________。

公司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联营股本借款合同篇七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上。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____组建(合作)____厂的投资股本。

第四条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帐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贷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第六条贷款的偿还。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

第七条贷款保证。

1.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折旧、生产发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

第八条违约及违约处理: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

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所投资的联营企业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或联营(合作)双方中止联营(合作)。

4.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条款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

(2)对借款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利息100%。

(3)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发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金额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

(5)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6)向担保人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合同经借款、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解除。

第十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的贷款申请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_______项解决:

(1)由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营股本借款合同篇八

联营合同书(2)正文:);联营合同订立合同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促进生产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决定联合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公司),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联营企业名称,性质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产品销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领导经营机构及职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投资金额和方式,时间:(1)投[1][2][3][4][5]下一页

联营股本借款合同篇九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上。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____组建(合作)____厂的投资股本。

第四条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帐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贷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第六条贷款的偿还。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

第七条贷款保证。

1.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折旧、生产发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

第八条违约及违约处理: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

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所投资的联营企业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或联营(合作)双方中止联营(合作)。

4.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条款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

(2)对借款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利息100%。

(3)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发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金额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

(5)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6)向担保人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合同经借款、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解除。

第十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的贷款申请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_______项解决:

(1)由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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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股本借款合同篇十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条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上。

第三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____组建(合作)____厂的投资股本。

第四条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账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贷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第六条贷款的偿还: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

第七条贷款保证:

1.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折旧、生产发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专用基金账户中扣收。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3.乙方每月销售不少于_________套/箱。

4.若乙方6个月不能销售双方同意的数量,本合同在任何时候可予以作废。

5.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前,不得指派另一家公司或工厂在_________地区销售_________型主机零配件。

6.若乙方每月销售量达到规定的数量,乙方有权永久担任代理。

7.广告费由乙方负担。8.经双方同意后,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用中英文签署,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文本与英文本发生异议时,以英文本为凭。

10.本合同遇有修改,需经双方同意。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联营股本借款合同篇十一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上。

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____组建(合作)____厂的投资股本。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帐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

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

1、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折旧、生产发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

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所投资的联营企业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或联营(合作)双方中止联营(合作)。

4、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条款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

(2)对借款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利息100%.

(3)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发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金额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

(5)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6)向担保人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

1、本合同经借款、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解除。

1、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的贷款申请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项解决:(1)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营股本借款合同篇十二

引导语: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联营股本借款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条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上。

第三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____组建(合作)____厂的投资股本。

第四条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帐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贷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第六条贷款的偿还: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

第七条贷款保证:

1.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折旧、生产发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第八条违约及违约处理: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供给乙方_________ 型主机零配件的成品,由乙方包装并标贴与原样相同的商标和标签。

3.乙方每月销售不少于_________ 套/ 箱。

4.若乙方6 个月不能销售双方同意的数量,本合同在任何时候可予以作废。

5.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前,不得指派另一家公司或工厂在_________ 地区销售_________ 型主机零配件。

6.若乙方每月销售量达到规定的数量,乙方有权永久担任代理。

7.广告费由乙方负担。

8.经双方同意后,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用中英文签署,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文本与英文本发生异议时,以英文本为凭。

10. 本合同遇有修改,需经双方同意。

甲方(盖章):_________ 公司乙方(盖章):_________

公司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联营股本借款合同篇十三

联营股本贷款是银行为支持外贸企业建立稳定的出口货源基地在国内组织各种形式的联营而发放的一种占用固定资产指标的融资业务。贷款对象是对外经贸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外贸和其生产企业。

贷款人:

借款人: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法典》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一、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二、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一九年月日起至一九年月日止。

三、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____组建(合作)____厂的投资股本。

四、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为月息‰(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账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

五、贷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六、贷款的偿还。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

七、贷款保证。

1.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折旧、生产发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专用基金账户中扣收。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八、违约及违约处理。

(一)违约。

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能按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

(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所投资的联营企业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或联营(合作)双方中止联营(合作)。

(4)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二)违约处理。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条款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

(2)对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100%。

(3)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金额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

(5)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账户中主动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6)向担保人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合同经借款人、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的贷款申请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借款人公章贷款人公章。

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联营股本借款合同篇十四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条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上。

第三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____组建(合作)____厂的投资股本。

第四条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帐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贷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第六条贷款的偿还: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

第七条贷款保证:

1.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折旧、生产发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第八条违约及违约处理: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

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所投资的联营企业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或联营(合作)双方中止联营(合作)。

4.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条款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

(2)对借款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利息100%.

(3)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发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金额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

(5)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6)向担保人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合同经借款、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解除。

第十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的贷款申请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项解决:

(1)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营股本借款合同篇十五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上。

第三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_________组建(合作)_________厂的投资股本。

第四条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xx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帐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贷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第六条贷款的偿还: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

第七条贷款保证:

1.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折旧、生产发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_____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第八条违约及违约处理: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

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所投资的联营企业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或联营(合作)双方中止联营(合作)。

4.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条款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

对借款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利息100%.

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发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30%.

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金额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

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向担保人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合同经借款、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解除。

第十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的贷款申请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项解决: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营股本借款合同篇十六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条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上。

第三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____组建(合作)____厂的投资股本。

第四条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帐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贷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第六条贷款的偿还: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

第七条贷款保证:

1。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折旧、生产发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第八条违约及违约处理: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上一页1

供给乙方_________ 型主机零配件的成品,由乙方包装并标贴与原样相同的商标和标签。

3。乙方每月销售不少于_________ 套/ 箱。

4。若乙方6 个月不能销售双方同意的数量,本合同在任何时候可予以作废。

5。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前,不得指派另一家公司或工厂在_________ 地区销售_________ 型主机零配件。

6。若乙方每月销售量达到规定的数量,乙方有权永久担任代理。

7。广告费由乙方负担。

8。经双方同意后,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用中英文签署,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文本与英文本发生异议时,以英文本为凭。

10。 本合同遇有修改,需经双方同意。

甲方(盖章):_________ 公司 乙方(盖章):_________

公司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联营股本借款合同篇十七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条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上。

第三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____组建(合作)____厂的投资股本。

第四条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账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贷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同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第六条贷款的偿还: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

第七条贷款保证:

1.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折旧、生产发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专用基金账户中扣收。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第八条违约及违约处理: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上一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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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乙方_________型主机零配件的成品,由乙方包装并标贴与原样相同的商标和标签。

3.乙方每月销售不少于_________套/箱。

4.若乙方6个月不能销售双方同意的数量,本合同在任何时候可予以作废。

5.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前,不得指派另一家公司或工厂在_________地区销售_________型主机零配件。

6.若乙方每月销售量达到规定的数量,乙方有权永久担任代理。

7.广告费由乙方负担。

8.经双方同意后,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用中英文签署,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文本与英文本发生异议时,以英文本为凭。

10.本合同遇有修改,需经双方同意。

甲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盖章):_________。

公司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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