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经过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起草需要准确表达双方的意愿和目的。如果你遇到了起草合同时的困惑,不妨看看下面的范文和案例,或许能找到解决的方法。
法律咨询合同篇一
鉴于,甲方作为针对公司项目等的独家投标主体,为更好的推进该项目的运行,甲方拟就招投标事项与乙方合作,故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事项。
乙方向甲方提供公司项目信息和相关咨询服务,以促成投标主体与达成交易。
经甲乙双方友好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为中标总金额的。
若因乙方提供相关项目信息,最终促成甲方与达成交易,在每收到支付的一笔款项后,甲方应当10日内按照支付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
第三条双方责任。
1、乙方负责搜集并及时提供合法、准确、有效的项目组织和运作信息以及该项目其它竞争对手的`相关信息。乙方同时保证所提供的咨询服务信息是适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且对于促成合同是有积极意义的。
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咨询服务信息获得的方式,渠道不会引起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索赔、或诉讼。如果因此发生对甲方的索赔,诉讼,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抗辩,并保证甲方不受损害。
3、甲方负责组织该项目的具体实施、协调、投标、合同签订、设备供货等事项。
4、双方各自承担为承揽该项目所发生的费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二条执行,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拖欠咨询服务费数额的1%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对方提供的企业文件、项目数据、技术秘密、调查方案、投资方案、生产信息、财务数据、商业秘密、谈判内容、相关协议等均须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将上述内容泄漏给协议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甲乙双方有义务要求其参加项目工作的职员及其委托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合作期限。
1、甲方指定投标主体未能得到该项目的设备供货合同,该咨询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2、甲方指定投标主体获得了该项目的供货合同,合同执行完毕且甲方按照要求向乙方支付完毕咨询服务费后,该咨询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第七条仲裁条款。
凡因本协议的执行所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调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
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于签署后即行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法律咨询合同篇二
咨询服务是一种顾问及相应的客户服务活动,其内容是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这种服务的性质和范围通过与客户协商确定,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法律咨询服务。
合同样本。
欢迎参考阅读。
委托方(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受托方(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甲方聘请乙方进行咨询服务,有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咨询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利用其在客户网络、信息渠道、市场操作、专业人员的知识和经验等方面的优势,根据甲方需求,为甲方提供下列咨询服务:
(一)常年投资咨询顾问:为甲方提供常年投资咨询顾问,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及评估、项目经济评价、项目投资估算、项目融资方案咨询、项目建设过程投资管理及咨询、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及审核、项目建设后评价等。
(二)金融与经济信息咨询: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为其提供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和环境、产业发展研究、区域发展研究、市场动态以及相关行业信息等咨询服务。
第二条服务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服务的期限为:
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2.对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建议或报告有审议、修改及最终决策的权利;。
4.配合乙方工作,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甲方应配合乙方现场访谈、勘察等事宜,并提供相关工作便利;。
7.依据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所需的资料;。
3.乙方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有到现场访谈、勘察的权利;。
4.乙方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服务相关的问题进行核对和查问;。
7.依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咨询服务费用;。
8.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乙方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获得且尚未进入公共信息领域的材料与文件。但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有权机关或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披露,也有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及其分支机构进行披露。
第四条咨询服务费用。
本合同项下咨询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甲方应当按照以下第(一)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一)在本合同生效后9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咨询服务费用;。
(二)在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元,余款在本合同项下咨询服务完成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三)其他方式:
咨询服务费用应付至乙方以下账户: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期支付咨询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中止服务,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超过约定付款期限/日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未付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免责条款。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接收或不能正常接收乙方发送的咨询服务方案、建议、报告、信息服务等书面材料,乙方不承担责任;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原因或不可抗力所造成的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合同效力与变更。
(二)本合同的变更,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需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并以书面方式做出;。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八条声明条款。
第九条争议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壹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委托人:咨询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住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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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合同篇三
合肥xx民商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xx年月日订立。
1.2.代理权限。
1.4.服务费。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案件以计件方式收取定额法律服务费,费用总额为元。
1.5.费用支付。
1.6.1.法律服务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根据以上第1.4条所确定的法律咨询服务费,由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
1.6.2.其他费用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时预付其他费用元,结案时据实结算。
(2)本合同生效时乙方一次性支付其他费用元,结案时不再据实结算。
2.1.甲方和甲方指派人员的义务。
(1)应当勤勉尽责,维护乙方的最大利益;。
(2)应当及时向乙方报告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
(3)不得超越乙方授权行事;。
(4)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和其他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项;。
(5)甲方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6)甲方和承办人员应当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和/或个人隐私。
2.2.乙方的义务。
(2)如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3)如乙方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4)按照约定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5)无论何种情况,乙方向甲方和工作人员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2.3.滞纳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本协议项下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项的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2.4.保密责任。
(1)甲方和甲方工作人员对于乙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以下简称乙方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委托人秘密。
(2)以下内容不属于乙方秘密:
a.刑事犯罪证据;。
b.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c.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范围和授权权限的内容。
(3)甲方和乙方另签订有保密协议的,应当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2.5.合同的解除。
(1)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费用和其他费用且延期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损失赔偿额为本协议项下服务费总额的50%。
(2)如果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提出有违法律法规政策等不合理的要求,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向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3)如果甲方接受委托后发现乙方捏造事实或者弄虚作假,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
本合同解除的,乙方仍应按照约定或根据甲方已提供的法律服务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2.6.不保证。
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断和意见,均不可理解为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2.7.争议的解决。
(1)甲方与乙方之间就本合同签订、履行发生争议的,乙方可以直接与甲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选择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8.合同有效期。
2.9.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乙方: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
公司安徽分公司。
代表:代表:
法律咨询合同篇四
咨询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解答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方为解决法律纠纷,了解自身法律责任,遂预约乙方律师,由乙方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服务方式。
乙方应甲方要求,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本次服务采取面谈方式。
第二条:服务地点。
本次咨询服务地点原则上由乙方指定,但甲方预先提出服务地点,乙方同意的除外。
第三条:服务时间。
本次咨询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小时,但因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条:服务费用。
本次法律咨询服务费用采取有偿方式,费用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整),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支付。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按实际情况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不得提供虚假书面材料或夸大案件情节,否则应承担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应认真审核甲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甲方提供合理全面且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法律咨询意见,必要时,可采取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第七条:双方声明。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案件信息,乙方对由此得出的`法律结论不负有任何保证义务,仅作为一种导向性意见供甲方参考。
第八条: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对在本次咨询服务中所得知的商业信息、个人隐私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向第三人进行披露。
第九条: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导致的任何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文本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按捺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律咨询合同篇五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甲方因________需要,意向融资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为实现融资,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事项包括:
2.收集申请融资借款所需资料,策划的融资方案;。
3.以甲方名义与资金出借方沟通借款条件、利息和费用等相关事项;。
4.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达成借款协议、签订借款合同,协助办理借款所需的担保、抵押、质押、保险、公证及评估等法律手续。
二、双方对服务事项的要求:
(一)委托人就委托服务事项对受托人的要求:
2、出借人每30天的借款利率(月利率)不高于_________;。
4、在__________________。
(二)、受托人(乙方)就委托服务事项对委托人的要求:
1、甲方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详细固定住址及通讯联方式、电话等身份信息资料,保证能亲自签署借款文件、办理借款手续。
2、甲方必须向乙方真实提供和陈述资信情况、借款用途、担保方式等。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申请融资所需的相关资料、文件、凭证、权属证书,并保证其提供资料、文件、凭证或权属证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4、甲方必须配合乙方为促成借款协商、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借款担保而实施的行为,应配合乙方与资金出借方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不得推迟或拒绝。
5、甲方据实支付办理借款担保、抵押、质押、保险、公证及评估等法律手续的费用。
1、委托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先行向受托人支付履行本合同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元(小写___元),受托人促成受托人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后,担保金抵作咨询服务费,委托事项未促成则全额无息退还甲方;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委托事项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2、委托人与受托人促成的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时起,受托人的受托服务事项即视为完结,委托人(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受托人全部咨询服务费。
3、咨询服务费按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总额的_____%计算支付,办理借款延期的视同二次服务,需同样再次计算支付咨询服务费。
5、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获得借款之日前。一次性现金支付;甲方或乙方均可以要求出借人(第三人)在出借款中代为支付。
四、其他约定。
1、受托人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第三人)达成借款协议或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后,由于委托人原因(包括但不仅限于反悔、放弃借款、不配合办理担保等法律手续等)而终止委托事项或未履行借款合同的,委托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受托人(乙方)的咨询服务费。
2、受托人促成的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情况(提前或推迟借、还款,履行质量等)不影响本合同的全面执行。
3、没有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的,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咨询服务费,但签订本合同后委托人终止委托事项的,不退换履约保证金。
4、本合同签订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当即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自下列之任一条件满足时自动终止,且双方互不书面通知。
a、合同签订后30日内未能促成与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时;。
b、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二条(二)项的要求履行,致使委托事项无法进行时;。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约定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不足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六、受托人促成的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作为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事项的依据。
七、本合同完全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绝无任何欺诈和胁迫;受托人已就合同内容提请委托人注意,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认识清楚、一致,没有疑义。
八、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合同内容共2个页面,不可分割;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法律咨询合同篇六
咨询服务是一种顾问及相应的客户服务活动,其内容是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这种服务的性质和范围通过与客户协商确定,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法律咨询服务合同模板,欢迎参考阅读。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受托人(乙方):x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甲方因需要,意向融资借款人民币大写元,为实现融资,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事项包括:
2.收集申请融资借款所需资料,策划最佳的融资方案;。
3.以甲方名义与资金出借方沟通借款条件、利息和费用等相关事项;。
4.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达成借款协议、签订。
协助办理借款所需的担保、抵押、质押、保险、公证及评估等法律手续。
二、双方对服务事项的要求:
(一)委托人就委托服务事项对受托人的要求:
1、出借人的出借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大写元,出借期限不少于天;。
2、出借人每30天的借款利率(月利率)不高于;。
4、在。
(二)、受托人(乙方)就委托服务事项对委托人的要求:
1、甲方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详细固定住址及通讯联方式、电话等身份信息资料,保证能亲自签署借款文件、办理借款手续。
2.甲方必须向乙方真实提供和陈述资信情况、借款用途、担保方式等。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申请融资所需的相关资料、文件、凭证、权属证书,并保证其提供资料、文件、凭证或权属证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4、甲方必须配合乙方为促成借款协商、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借款担保而实施的行为,应配合乙方与资金出借方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不得推迟或拒绝。
5、甲方据实支付办理借款担保、抵押、质押、保险、公证及评估等法律手续的费用。
1.委托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先行向受托人支付履行本合同保证金人民币大写x元(小写x元),受托人促成受托人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后,担保金抵作咨询服务费,委托事项未促成则全额无息退还甲方;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委托事项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2、委托人与受托人促成的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时起,受托人的受托服务事项即视为完结,委托人(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受托人全部咨询服务费。
3、咨询服务费按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总额的%计算支付,办理借款延期的视同二次服务,需同样再次计算支付咨询服务费。
4、本合同的咨询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5、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获得借款之日前。一次性现金支付;甲方或乙方均可以要求出借人(第三人)在出借款中代为支付。
四、其他约定。
1、受托人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第三人)达成借款协议或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后,由于委托人原因(包括但不仅限于反悔、放弃借款、不配合办理担保等法律手续等)而终止委托事项或未履行借款合同的,委托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受托人(乙方)的咨询服务费。
受托人促成的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情况(提前或推迟借、还款,履行质量等)不影响本合同的全面执行。
2、没有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的,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咨询服务费,但签订本合同后委托人终止委托事项的,不退换履约保证金。
4、本合同签订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当即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自下列之任一条件满足时自动终止,且双方互不书面通知。
a、合同签订后30日内未能促成与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时;。
b、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二条(二)项的要求履行,致使委托事项无法进行时;。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约定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不足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六、受托人促成的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作为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事项的依据。
七、本合同完全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绝无任何欺诈和胁迫;受托人已就合同内容提请委托人注意,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认识清楚、一致,没有疑义。
八、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合同内容共2个页面,不可分割;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受托人: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作为针对公司项目等的独家投标主体,为更好的推进该项目的运行,甲方拟就招投标事项与乙方合作,故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事项。
乙方向甲方提供公司项目信息和相关咨询服务,以促成投标主体与达成交易。
经甲乙双方友好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为中标总金额的。
若因乙方提供相关项目信息,最终促成甲方与达成交易,在每收到支付的一笔款项后,甲方应当10日内按照支付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
第三条双方责任。
1、乙方负责搜集并及时提供合法、准确、有效的项目组织和运作信息以及该项目其它竞争对手的相关信息。乙方同时保证所提供的咨询服务信息是适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且对于促成合同是有积极意义的。
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咨询服务信息获得的方式,渠道不会引起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索赔、或诉讼。如果因此发生对甲方的索赔,诉讼,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抗辩,并保证甲方不受损害。
3、甲方负责组织该项目的具体实施、协调、投标、合同签订、设备供货等事项。
4、双方各自承担为承揽该项目所发生的费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二条执行,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拖欠咨询服务费数额的1%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对方提供的企业文件、项目数据、技术秘密、调查方案、投资方案、生产信息、财务数据、商业秘密、谈判内容、相关协议等均须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将上述内容泄漏给协议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甲乙双方有义务要求其参加项目工作的职员及其委托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合作期限。
1、甲方指定投标主体未能得到该项目的设备供货合同,该咨询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2、甲方指定投标主体获得了该项目的供货合同,合同执行完毕且甲方按照要求向乙方支付完毕咨询服务费后,该咨询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第七条仲裁条款。
凡因本协议的执行所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调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
本
协议书。
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于签署后即行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肥德律民商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xx年月日订立。
一、专项条款。
1.2.代理权限。
1.4.服务费。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案件以计件方式收取定额法律服务费,费用总额为元。
1.5.费用支付。
1.6.1.法律服务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根据以上第1.4条所确定的法律咨询服务费,由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
1.6.2.其他费用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时预付其他费用元,结案时据实结算。
(2)本合同生效时乙方一次性支付其他费用元,结案时不再据实结算。
二、一般条款。
2.1.甲方和甲方指派人员的义务。
(1)应当勤勉尽责,维护乙方的最大利益;。
(2)应当及时向乙方报告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
(3)不得超越乙方授权行事;。
(4)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和其他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项;。
(5)甲方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6)甲方和承办人员应当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和/或个人隐私。
2.2.乙方的义务。
(2)如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3)如乙方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4)按照约定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5)无论何种情况,乙方向甲方和工作人员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2.3.滞纳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本协议项下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项的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2.4.保密责任。
(1)甲方和甲方工作人员对于乙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以下简称乙方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委托人秘密。
(2)以下内容不属于乙方秘密:
a.刑事犯罪证据;。
b.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c.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范围和授权权限的内容。
(3)甲方和乙方另签订有保密协议的,应当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2.5.合同的解除。
(1)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费用和其他费用且延期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损失赔偿额为本协议项下服务费总额的50%。
(2)如果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提出有违法律法规政策等不合理的要求,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向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3)如果甲方接受委托后发现乙方捏造事实或者弄虚作假,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
本合同解除的,乙方仍应按照约定或根据甲方已提供的法律服务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2.6.不保证。
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断和意见,均不可理解为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2.7.争议的解决。
(1)甲方与乙方之间就本合同签订、履行发生争议的,乙方可以直接与甲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选择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8.合同有效期。
2.9.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合肥德律民商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乙方: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
公司安徽分公司。
代表:代表:
法律咨询合同篇七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上。
法定代表人:李福珍。
帐户:
帐号:
鉴于:
a.甲方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依其法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c.甲方的经营活动将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要求乙方提供常年法律咨询服务;乙方同意接受此要求。为此,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的服务范围。
1.1乙方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1.1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1.1.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1.1.5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1.1.6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1.2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事务。
2.乙方的义务。
2.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常年法律咨询服务。乙方保证根据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和需要委派合格、资深的专业人员提供上述法律咨询服务。
2.2乙方保证在履行其义务时以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为甲方提供优良、高效和及时的服务。
2.3乙方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2.4乙方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2.6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2.8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3.甲方的义务。
3.1甲方应当及时、全面、真实、客观地向乙方提供与咨询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合理方便。
3.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的法律咨询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3.3甲方指定专人为常年法律咨询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
3.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损失,非因乙方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4.咨询。
4.1作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该费用应按以下方式支付:
4.2.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人民币四万元/年,作为第一条第一款(1)、(2)项规定的服务。
4.2.2每年的法律咨询服务费用分两期支付,每期各2万,在每年的1月10日及7月10日之前支付完毕。
4.3此外,乙方依本合同第一条进行甲方委托的诉讼、仲裁、参加项目谈判、翻译法律文件,另行收费。收费标准可按案件标的的一定比例(如代理诉讼或仲裁)或按工作量及工作小时(如翻译合同、参加谈判)计价,或按双方协商议定的其它标准及办法计收。在提供上述收费服务时,乙方应提供一定的优惠,诉讼代理案件暂定为10万以下案件按每件3000元、10万—100万标的案件按每件标的的3%收费,超过100万按标的之2%收费。
4.4双方约定,在每一年度中,甲方案件标的不超过15万之案件5件以内,诉讼地点在上海市范围之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诉讼代理事项,不收取代理费。如上述范围之案件案情特别复杂,反复开庭三次以上的,由双方协商给与乙方一定的费用补偿。
5.工作费用。
5.1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5.1.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5.1.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5.2乙方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6.变更及终止。
6.1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双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体事项签订单独的。
协议书。
或授权书,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则适用于上述协议书或授权书。
6.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在签字或盖章生效后即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可以解除本合同。
7.违约责任。
7.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1.条规定的咨询服务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咨询费。
7.2乙方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争议的解决。
8.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8.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解决方案,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9.有效期。
9.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有效期为常年有效,直至双方协商终止。如一方确定需要终止本合同,应在每一新合同年度开始前1个月提出。
10联系地址:
甲方:
乙方:
12.文本。
12.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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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因需要,意向融资借款人民币大写元,为实现融资,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事项包括:
2.收集申请融资借款所需资料,策划最佳的融资方案;。
3.以甲方名义与资金出借方沟通借款条件、利息和费用等相关事项;。
4.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达成借款协议、签订借款合同,协助办理借款所需的担保、抵押、质押、保险、公证及评估等法律手续。
二、双方对服务事项的要求:
(一)委托人就委托服务事项对受托人的要求:
1、出借人的出借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大写元,出借期限不少于天;。
2、出借人每30天的借款利率(月利率)不高于;。
(二)、受托人(乙方)就委托服务事项对委托人的要求:
1、甲方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详细固定住址及通讯联方式、电话等身份信息资料,保证能亲自签署借款文件、办理借款手续。
2.甲方必须向乙方真实提供和陈述资信情况、借款用途、担保方式等。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申请融资所需的相关资料、文件、凭证、权属证书,并保证其提供资料、文件、凭证或权属证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4、甲方必须配合乙方为促成借款协商、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借款担保而实施的行为,应配合乙方与资金出借方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不得推迟或拒绝。
5、甲方据实支付办理借款担保、抵押、质押、保险、公证及评估等法律手续的费用。
三、咨询服务费用:
1、委托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先行向受托人支付履行本合同保证金人民币大写xxx元(小写xxx元),受托人促成受托人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后,担保金抵作咨询服务费,委托事项未促成则全额无息退还甲方;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委托事项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2、委托人与受托人促成的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时起,受托人的受托服务事项即视为完结,委托人(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受托人全部咨询服务费。
3、咨询服务费按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总额的%计算支付,办理借款延期的视同二次服务,需同样再次计算支付咨询服务费。
4、本合同的咨询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5、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获得借款之日前。一次性现金支付;甲方或乙方均可以要求出借人(第三人)在出借款中代为支付。
四、其他约定。
1、受托人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第三人)达成借款协议或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后,由于委托人原因(包括但不仅限于反悔、放弃借款、不配合办理担保等法律手续等)而终止委托事项或未履行借款合同的,委托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受托人(乙方)的咨询服务费。受托人促成的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情况(提前或推迟借、还款,履行质量等)不影响本合同的全面执行。
2、没有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的,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咨询服务费,但签订本合同后委托人终止委托事项的,不退换履约保证金。
3、本合同签订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当即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自下列之任一条件满足时自动终止,且双方互不书面通知。
a、合同签订后30日内未能促成与出借人(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时;。
b、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二条(二)项的要求履行,致使委托事项无法进行时;。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约定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不足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六、受托人促成的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作为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事项的依据。
七、本合同完全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绝无任何欺诈和胁迫;受托人已就合同内容提请委托人注意,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认识清楚、一致,没有疑义。
八、本合同履行中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合同内容共2个页面,不可分割;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法律咨询合同篇九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解答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甲方为解决法律纠纷,了解自身法律责任,遂预约乙方律师,由乙方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乙方应甲方要求,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本次服务采取面谈方式。
本次咨询服务地点原则上由乙方指定,但甲方预先提出服务地点,乙方同意的除外。
本次咨询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小时,但因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特殊情况除外。
本次法律咨询服务费用采取有偿方式,费用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整),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支付。
甲方应按实际情况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不得提供虚假书面材料或夸大案件情节,否则应承担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
乙方应认真审核甲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甲方提供合理全面且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法律咨询意见,必要时,可采取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案件信息,乙方对由此得出的法律结论不负有任何保证义务,仅作为一种导向性意见供甲方参考。
甲乙双方对在本次咨询服务中所得知的商业信息、个人隐私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向第三人进行披露。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导致的任何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按捺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律咨询合同篇十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上。
法定代表人:李福珍。
帐户:
帐号:
鉴于:
a.甲方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依其法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c.甲方的经营活动将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要求乙方提供常年法律咨询服务;乙方同意接受此要求。为此,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的服务范围。
1.1乙方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1.1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1.1.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1.1.5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1.1.6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1.2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事务。
2.乙方的义务。
2.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常年法律咨询服务。乙方保证根据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和需要委派合格、资深的专业人员提供上述法律咨询服务。
2.2乙方保证在履行其义务时以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为甲方提供优良、高效和及时的服务。
2.3乙方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2.4乙方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2.6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2.8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3.甲方的义务。
3.1甲方应当及时、全面、真实、客观地向乙方提供与咨询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合理方便。
3.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的法律咨询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3.3甲方指定专人为常年法律咨询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
3.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损失,非因乙方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4.咨询。
4.1作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该费用应按以下方式支付:
4.2.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人民币四万元/年,作为第一条第一款(1)、(2)项规定的服务。
4.2.2每年的法律咨询服务费用分两期支付,每期各2万,在每年的1月10日及7月10日之前支付完毕。
4.3此外,乙方依本合同第一条进行甲方委托的诉讼、仲裁、参加项目谈判、翻译法律文件,另行收费。收费标准可按案件标的的一定比例(如代理诉讼或仲裁)或按工作量及工作小时(如翻译合同、参加谈判)计价,或按双方协商议定的其它标准及办法计收。在提供上述收费服务时,乙方应提供一定的优惠,诉讼代理案件暂定为10万以下案件按每件3000元、10万—100万标的案件按每件标的的3%收费,超过100万按标的之2%收费。
4.4双方约定,在每一年度中,甲方案件标的不超过15万之案件5件以内,诉讼地点在上海市范围之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诉讼代理事项,不收取代理费。如上述范围之案件案情特别复杂,反复开庭三次以上的,由双方协商给与乙方一定的费用补偿。
5.工作费用。
5.1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5.1.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5.1.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5.2乙方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6.变更及终止。
6.1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双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体事项签订单独的协议书或授权书,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则适用于上述协议书或授权书。
6.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在签字或盖章生效后即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可以解除本合同。
7.违约责任。
7.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1.条规定的咨询服务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咨询费。
7.2乙方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争议的解决。
8.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8.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解决方案,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9.有效期。
9.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有效期为常年有效,直至双方协商终止。如一方确定需要终止本合同,应在每一新合同年度开始前1个月提出。
10联系地址:
甲方:
乙方:
12.文本。
12.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法律咨询合同篇十一
甲方:
住所: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__律师。
地址:
甲方因房屋交易法律服务事宜,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委托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2.2陪同甲方签订房屋认购书();。
2.3审查、修改甲方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2.5协助(或代理)委托人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2.7协助委托人正当行使合同权利,督促交易相对人履行合同义务();。
2.14其他服务______。
三.乙方必须恪守《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求,全面履行律师职责,为甲方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履行如下义务:
3.1应根据法律规定,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2应遵循诚实用信原则,客观地告知甲方委托事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3.4应及时告知委托工作进展情况,答复甲方的法律问题;。
3.6应在甲方交付律师服务费用后,及时出具由乙方统一签发的收费凭证,律师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向甲方收取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费用。
七.甲方应不附加任何条件地支持、配合、协助乙方律师为完成委托事项而开展的各项工作,并按乙方律师提出的时间、地点、方式接受服务,具体义务如下:
7.4甲方需乙方律师审查房屋交付验收的法律文件的,相关文件应由甲方复制提交给乙方律师。
十一.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用:
11.1甲方向乙方交纳律师费和律师办案费人民币元;。
11.4甲、乙双方关于收费的其他约定:
十二.甲方授予乙方及其承办律师的代理权限;。
十三.乙方及其律师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的代理活动,所产生的委托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四.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14.1委托事项未结束,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14.2委托事项未结束,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的,代理费用不予退还;。
14.3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为达到不法目的侵害国家、第三人合法利益的,有权解除合同,所收费用不退还。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止;。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__律师事务所。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本合同签订的日期:年月日
法律咨询合同篇十二
委托人: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处理债权转股权(下简称“债转股”)事宜,特委托乙方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师组成工作小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二、乙方将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协助______资产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拟定债转股方案;
2.拟定债转股协议草案以及正式协议;
3.根据项目进展需要参加各类中介机构协调会;
4.就债转股方案对甲方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6.起草债转股协议洽谈及履行过程中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7.向______资产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项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和对甲方负责的精神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四、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律师应对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实说明进行法律方面的`尽职审查。
五、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法律事务,并严格保守在提供本协议法律服务过程中所接触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六、双方确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协议法律服务的律师费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分两期支付:
首期律师费人民币______万元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三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人民币______万元于新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三日内支付。
七、如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将不退还。
八、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相关法律业务提供便利,并应承担乙方因办理本协议项下业务所发生的差旅及通讯费用,该费用应由乙方在______元人民币以内向甲方实报实销。
九、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书面协商确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________律师事务所(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咨询合同篇十三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之需要,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指派律师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应当根据事实与法律,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合同约定之顾问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选择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3、为甲方起草或审查重大经济合同、协议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防止或减少潜在纠纷;
4、协助甲方,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5、参与甲方的重大对外谈判与协商活动,协助甲方处理谈判与协商中的有关法律事务;
7、为甲方开展或涉及的重大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提供法律策划方案,这些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包括:
(1)工业产权的取得与保护;
(2)市场占领与开拓;
(3)形象确立与广告宣传表述;
(4)债权债务安排与重组;
(5)侵权损害赔偿与追索;
(6)重大投资决策风险预测与评估;
8、企业改制、公司并购;
9、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联络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机构共同办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联络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机构共同办理)。
11、协助甲方办理涉及调解、仲裁、诉讼和其它非诉讼案件所需要的各种程序性手续。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作为具体参与有关仲裁、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以及承担公司并购、合资、股权转让、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法律风险控制等重大专项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另行与乙方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优惠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即按《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情况,提供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顾问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应按实际情况确认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量记录。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顾问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顾问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第六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顾问费人民币(大写)______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师服务费用。
2、差旅费。
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律师服务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______元。该差旅费包括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不包括文件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民法院等单位收取的.费用。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合同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十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七条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无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上述服务。若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师提供上述法律服务,乙方可以按照律师收费办法优惠10—15%收取律师费用。
第八条乙方律师在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服务过程中,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重大执业过错而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协助向已经为乙方办理了执业保险的有关保险机构索赔。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空白)。
第十一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惟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五条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法律咨询合同篇十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减少甲方法律风险,使其经营管理、投资决策更加科学化、法制化,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律师李振兴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3、根据甲方授权处理其相关诉讼、非诉讼活动等法律事务;
6、涉及委托事项范围内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就其法律事务委托乙方及时处理(一般时限为三个工作日);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了解,提出改进意见及要求;
(4)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等便利条件。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充分履行职责的`权利;
(2)乙方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3)乙方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不得接受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的委托;
(4)由于乙方工作过程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根据造成损失严重程度,甲方将扣除部分法律顾问费用,直至扣完为止。
2、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与甲方商定工作时间,甲方若有临时性法律事务,可及时与乙方联系,由其及时处理。
1、甲方在合同期内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元(大写:人民币元整),支付时间为: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元整,以后每季度支付元整。
乙方代为甲方免费处理起甲方作为被告之诉讼案件(若作为原告,则一起原告案件等同于两起被告案件),对超过约定数量案件代理费用,按《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意见》规定标准优惠50%另行收取费用(见附件)。
2、乙方在为甲方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文印费等差旅费用由甲方负担(郑州市区内全免)。
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完全履行,若其中一方违约,另一方享有合同解除权。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根据需要可在报刊上公告聘请事宜。
甲方:
乙方:
日期:
法律咨询合同篇十五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2.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
3.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
受托方:
法律咨询合同篇十六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地址:
邮政编码e-mail:
乙方:xx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地址:
邮政编码:e-mail:
鉴于甲方建设xxxxxxxxxxxxx项目。为确保该工程依法、高效、顺利地实施,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甲方该项目工程的专项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乙方律师服务内容为就该项目工程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过程中的招标、结算、进度、安全、质量、竣工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具体包括:
(一)建章立制及人员培训。
1、审查修订或协助甲方制订合约管理、质量管理、工期管理、签证管理、造价管理等规章制度。
2、协助组建或完善专门的合约管理部门。
3、参与或协助相关人员的建筑法、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
(二)项目招投标及签约。
2、参与招投标过程并协助监督招标程序的合法性。
(三)完善履约管理。
1、协助甲方进行履约之前的合同分析、论证,进行合同交底。
5、协助或督促甲方对各阶段履约过程作真实、详细、相应的书面记录。
8、协助甲方进行造价管理,严格履行合同文本规定的结算程序。
12、基于维护甲方合法权益的其他非诉讼、非仲裁法律服务。
(四)服务方式。
1、日常咨询类工作采取电话、传真、电邮、在线咨询等方式进行。
2、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应定期或不定期前往甲方处提供服务。
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随时安排人员前往甲方处提供服务。
(一)乙方委派陈子建律师作为甲方该项目工程的专项法律顾问,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根据甲方工作的需要,应及时增加相关专业人员。
(二)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协助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
(三)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四)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五)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六)乙方律师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为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就本案件或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意见或代理。
(七)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一)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资料有延误、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需要乙方律师提供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范围的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律师提出明确、合理、合法的要求。
(三)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四)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
(五)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负责转达甲方的批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接收乙方向甲方送达的通知、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六)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秘密考虑或者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法律顾问费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
(二)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或事后报销: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评估、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因工作而发生的外出广州市区的差旅费及其他超出正常开支的费用。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三)甲方委托乙方律师办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法律事务无须付费但如需代理其诉讼、仲裁或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以外的事务的,则双方需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按委托合同的规定支付律师服务费,乙方应优先办理甲方委托事务并按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的70%优惠收费。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在给予七天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五)至(七)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给予七天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4、由于甲方的不当行为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服务的。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乙方已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或者违反第二条(五)至(七)项规定的义务之一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月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期限为壹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合同期满前30天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专项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又未续签合同,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须延续进行的,视同续签合同。
甲方:
乙方:xx律师事务所。
日期:
法律咨询合同篇十七
甲方为解决法律纠纷,了解自身法律责任,遂预约乙方律师,由乙方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乙方应甲方要求,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本次服务采取面谈方式。
本次咨询服务地点原则上由乙方指定,但甲方预先提出服务地点,乙方同意的除外。
本次咨询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小时,但因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特殊情况除外。
本次法律咨询服务费用采取有偿方式,费用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整),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支付。
甲方应按实际情况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不得提供虚假书面材料或夸大案件情节,否则应承担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
乙方应认真审核甲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甲方提供合理全面且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法律咨询意见,必要时,可采取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案件信息,乙方对由此得出的法律结论不负有任何保证义务,仅作为一种导向性意见供甲方参考。
甲乙双方对在本次咨询服务中所得知的商业信息、个人隐私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向第三人进行披露。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导致的任何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按捺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法律咨询合同篇十八
合肥德律民商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xx年月日订立。
一、专项条款。
1.2.代理权限。
1.4.服务费。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案件以计件方式收取定额法律服务费,费用总额为元。
1.5.费用支付。
1.6.1.法律服务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根据以上第1.4条所确定的法律咨询服务费,由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
1.6.2.其他费用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时预付其他费用元,结案时据实结算。
(2)本合同生效时乙方一次性支付其他费用元,结案时不再据实结算。
二、一般条款。
2.1.甲方和甲方指派人员的义务。
(1)应当勤勉尽责,维护乙方的最大利益;。
(2)应当及时向乙方报告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
(3)不得超越乙方授权行事;。
(4)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和其他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项;。
(5)甲方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6)甲方和承办人员应当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和/或个人隐私。
2.2.乙方的义务。
(2)如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3)如乙方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4)按照约定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5)无论何种情况,乙方向甲方和工作人员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2.3.滞纳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本协议项下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项的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2.4.保密责任。
(1)甲方和甲方工作人员对于乙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以下简称乙方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委托人秘密。
(2)以下内容不属于乙方秘密:
a.刑事犯罪证据;。
b.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c.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范围和授权权限的内容。
(3)甲方和乙方另签订有保密协议的,应当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2.5.合同的解除。
(1)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费用和其他费用且延期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损失赔偿额为本协议项下服务费总额的50%。
(2)如果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提出有违法律法规政策等不合理的要求,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向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3)如果甲方接受委托后发现乙方捏造事实或者弄虚作假,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
本合同解除的,乙方仍应按照约定或根据甲方已提供的法律服务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2.6.不保证。
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断和意见,均不可理解为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2.7.争议的解决。
(1)甲方与乙方之间就本合同签订、履行发生争议的,乙方可以直接与甲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选择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8.合同有效期。
2.9.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合肥德律民商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乙方: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
公司安徽分公司。
代表:代表:
法律咨询合同篇十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聘请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指派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双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就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咨询服务;
4、接受甲方委托,参加甲方各类合同或合作项目的谈判,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时间: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务时,就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乙方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师顾问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五、律师顾问费支付时间: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师顾问费用。
2、分期支付。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师顾问费。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师顾问费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师代理费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余下律师代理费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草拟重大合同及项目谈判,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各类案件的收费标准优惠收取律师服务费。
七、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和其他应当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应当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未在十五日内明确表示终止合同,视为合同继续有效_________年,依此类推。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咨询合同篇二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乙方的义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四、法律顾问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年元(大写)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甲方就第一条所列服务范围以外的诉讼案件需与乙方另行签订专项委托合同,按规定另行支付代理费,乙方可在标准收费基础上优惠15%.
五、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签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兰州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遇、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六、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七、违约责任。
乙方未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年。
合同期满前30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盖章)。
代表:
乙方:(盖章)。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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