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里管理的规划(实用1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4 14:34:16
店里管理的规划(实用15篇)
时间:2023-11-14 14:34:16     小编:笔砚

总结是掌握知识和经验的过程,也是提高自我的机会。如何在新的一年里,做出更大的突破和进步呢?以下是一些有效应对压力的方法,希望能帮助大家保持心理健康。

店里管理的规划篇一

近期有好多大学生毕业后咨询如何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如何尽快地入门,做一个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有的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的大学生,不知个人的职业生涯如何规划?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职业生涯是一个持续累计持续增长的规划,分为四个阶段,每个阶段都着其特定的内容,但却是一个连续的过程。

1.初涉职场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的学生,忙于找到与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工作;有时找到工作或许不会满意,因为找到了和本人意愿不太吻合的职位。比如,初始意愿是想做招聘,却让你负责了薪酬,但是出于找工作的压力,还有刚毕业或者刚从事此工作的激-情,你就接受了不管你喜欢与否,这就为你后期的迷茫埋下了“祸根”。

2.开始了解

在人力资源部呆过一段时间后,你已经大致认识并了解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性质与内容。对每个模块。比如招聘、薪酬或者劳资关系等等都有了认识,但却不深刻,只是了解。由于当初的胡乱入行导致了你现在必须面对如何去选择一个属于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这个阶段属于你的职业调整整合期。

3.发展“瓶颈”

在你有了自己的职业方向发展后,新的问题便又到了你的面前——职业提升。是继续在自己所从事的方向上继续深造发展成为此方面的能手(招聘专员、薪酬福利专员等等),还是向着管理者的角色发展(比如行政事业部的人力资源主管),你开始感到困惑,这个阶段就到了你的职业生涯发展的“瓶颈”阶段。好的目标制定与人生追求是突破此阶段“瓶颈”的最好方法。

4.灭亡与再生

到了此阶段的你,应该在你目前的职业方向上都有了一定的成就,那么你应该对它进行保持和再提升,来实现自己更好更大的职业发展。当然,就如同企业生命周期线一样,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被淘汰出局,慢慢地在职业发展道路上灭亡;一个就是获得再生,成为真正地让人仰望的人力资源管理的精英。

二是从外部发展通路来看,hr管理者可以发展成为: 

(5)企业管理咨询师。成长为专门为企业做管理诊断和组织问题分析的专家 

(6)成长为职业经理人。主要岗位有人事总监、财务总监、企管总监或是ceo 。

最后,希望现代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要学会为自己谋划将来。

不管你现在处于哪个阶段呢?是初涉职场?还是才刚刚开始了解?是遇到了发展的“瓶颈”?还是已经到了灭亡或者再生期?是hr文员,还是hr主管;是主管还是hr经理;关健是你要目标明确,努力学习,用心去悟,就一定能有所收获。

一:如何评估职业发展倾向?

我们都知道,员工的职业发展与组织发展关系密切,相辅相成。培训经理会依据组织发展规划和需要,结合员工个人的职业倾向和发展偏好,做好员工职业规划。

小 a 认为职业发展方向和性格有一定的关系,她通常使用 mbti 模型进行评估,同时借助生命数字学或面相观察作为辅助工具。小 b 同样会先用一些专业的职业倾向测试表,比如性格特质旋律测试问卷、霍兰德人职匹配测试等;然后通过员工为人处事来分析其未来发展潜力等;另外,公司采用技术和管理双通道路线,结合员工的倾向和企业的发展规划合理引导、培育员工,使得员工在各自选择的职业道路上寻求发展。

但是小 c 不太认同企业结合员工个人的职业倾向和发展偏好帮他们设计职业发展规划,他认为企业的职责在于是否给员工提供了多样的职业发展通道和必要的发展路径,至于如何选择和规划员工的职业倾向应当取决于员工本身。

二:职业规划落地的举措

大多数企业都会为员工提供多条职业发展路径,同时让员工明确自己在企业中的职业发展目标。为了帮助员工实现和达到这个目标,企业也会有配套机制。会员“小芳芳做培训”所在公司就在内部为员工提供了三条职业发展通道,结合员工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选择不同的发展通道发展。比如说,对于进入管理通道的员工,首先通过课程培训获得基本技能,其次是小组活动实践,利用工作外的时间去推进部门内一些可优化的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部门缓解或直接解决问题。

你可能认为如果公司有技术、管理职业发展双通道,那么对于技术通道,应该有相应的职称评定考试;而管理通道,建立一七制,依据绩效考核来进行管理岗位的晋升。

但是小 d 公司的 od 部门或 hr 部门在做“职位体系规划和设计”工作,基本根据组织的职位层级需要,而非员工个人需要。他认为员工首先要对自己负责,主动思考适合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等等。其次是其直接主管,对于该员工的发展,要给与一定的支持、鼓励和机会。此二者才是职业规划落地的重要保障。培训,是在这个过程中被应用的手段。

三:你的职业发展是怎么规划的?

大部分培训经理都会为自己制订职业目标,主要有3个方向:1、培训职能的高级别管理人员;2、培训师;3、 hr 职能的高级管理者。小汪目前拥有师范大学的背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经历、职业培训政策的实践等,他的目标是成为一位职业培训师,但目前缺乏企业培训师的系统实践经验,需在职业发展中总结,积累经验。

小丽目前工作的这家公司,组织目标不太清晰。她个人计划下一步将是做 hr 职能的管理者,但最终可能还是回归到培训职能的高级管理人员。她认为,人力资源的六大模块之间相互影响,只有对各模块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后,才有可能把其中一块真正做深做精。小马刚毕业的时候很迷茫,后来机缘巧合进入了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工作。她的目标是慢慢成长为培训职能的高级别管理人员。现在她凭借自己的努力,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案例,希望5年之后能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培训主管。

四:从 hr 转职专门做培训要如何准备?

通过调查来看, 60% 的培训工作从业者都是从其他岗位转做培训工作。小张就是其中一位,他认为培训工作其实资源整合,所以建议案例的主人公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1 、通过员工花名册,了解员工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等,并找资深或优秀员工作为后备培训讲师 ; 2 、尝试组织一两次培训,可邀请公司优秀员工或是管理者来分享,并与其领导确定时间和地点; 3 、发布培训通知,组织报名。 4 、完成后及时总结经验。

小林也是从其他岗位专到培训岗位,他也分享了相关经验: 1 、最初最重要的是做好心理准备,即要转换角色定位。因为培训跟 hr 的其他模块不一样,主要体现在需要了解的需求、沟通方式、工作模式、结果反馈。2 、保持平静的心态,认真的态度,边工作边学习。 3 、多和上级、上上级沟通你对培训的想法,和工作开展思路。 4 、相信自己的直觉,努力坚持。

五:培训管理者一定要会讲课吗?

70% 培训管理者认为“作为培训管理者,上台讲课是基本要求”。小飞就这么认为,另外他自己也会讲课,且负责的课程也比较多。他认为: 1 、培训管理者也是管理者,其基本素质包括培养和培育部属,会讲课是作为管理者的一种能力体现。 2 、培养和培育部属的一种方式是培训,而上课就是培训技能的具体体现。 3、从授课中积累的技巧可帮助培训管理者去培养和评估内部培训讲师 。 4 、实操类培训也是“上台讲课”的一种。小杨认为培训管理者能够讲课是属于加分项而不是必要技能之一。作为管理者,又懂管理又懂专业知识当然再好不过。管理者的工作在于前瞻和规划,要能过预见之后的事情,提前做好规划和安排,要能够第一时间发现部门现存问题,及时改善,及时跟上公司发展速度,因此决断力和前瞻性是管理者的必要技能。当然对本专业的专业性也是必要的,没有专业性就无法找出和解决现存问题,至于授课只是讲自身所有知识进行传播的技能,可加分,不属于基础分。

店里管理的规划篇二

目前国内停车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机械式停车场

指停车场完全由机械停车设备构成,是国内停车场主要的一种。分为升降横移类、垂直循环类、水平循环类、多层循环类、平面移动类、垂直升降类、简单升降类等类型。它的主要优点有占地面积小,选型多样、可具体结合场地特点设计,也可与其他方式相结合来实施,自动化程度高,操作使用方便,管理和维护也较为容易,具有定量存车的特点。

2、平面停车场系统

智能停车场系统平面停车场系统因其主要采取感应式ic卡读卡方式,所以也叫感应式停车场系统。

3、智能立体停车库

智能立体停车库系统又叫垂直升降式停车系统或电梯式立体停车库系统。它是集设备、操作、安全、监控、维护、管理为一体的智能化系统,触摸屏式的人机界面,操作和使用也极为方便,具备智能化管理及收费系统。其高度的智能检测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可实现零障运行。它最大的特点就是独创的分时控制功能,实现分时段、分层停车控制,有效提高车位利用率。可以与城市停车收费系统连接,可实现全市停车收费一卡-通,并可加装监视系统与小区联网。另一种模块化智能型立体车库也开始趋于成熟,不仅实现了全模块化设计,采用了智能控制技术,更是充分利用了太阳能技术、能量蓄积(节能)技术。模块化智能型立体车库不再是一个整体建筑,它由独立的模块组合而成,如停车位、升降装置、智能载车器等分散的零部件,修建时只要像搭积木一样把各个零部件组装起来,就成了一个标准的立体车库,具有节省时间、成本低等优点。

4、遥控停车场管理系统

智能停车场系统遥控停车场管理系统的特点是不受停车位置及方向限制,只要在遥控距离内即可控制开门及抬杆。遥控器携带方便、价格便宜,安装简单。其主要原理是在栏杆机控制箱及电动门控制器安装遥控接收卡及存储器卡,在使用时,只要遥控器的密码正确即可对系统进行控制。其产品经历了由拨码式到脉冲式再到循环式的发展过程,目前已日趋成熟。遥控停车场管理系统被广泛用于欧洲许多停车场及私人住宅。

目前智能停车场市场三分天下:国产的、组装的、纯国外的,价格也分三等,市场占有率方面,大致是国产占市场份额的一半,另外两份占一半;或者说,国产和组装的加起来占市场份额的80%,高端占20%。但是仅就产品总体质量来说,目前国内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成熟度较低,技术水平和可靠性实际上还不能满足更高的要求,设备没有形成主流品牌,能提供成套设备的厂商更少,用户在设备选型时存在困难,一般的制造商生产规模都较小、技术力量弱,在品质管理和生产成本上都有一定难度,目前国产所占份额如此大的原因,主要是由现在国内市场状态决定的,我国业主一般不太注重停车场的质量,建设方和管理方分离,甲方希望越便宜越好,而国产的价格占了绝对的优势;国外的停车场是无人化管理,国内多为人工管理,所以对设备的依赖程度没有国外那么高;国内招揽人们停车,国外是有车找不到地方停,市场需求也不一样。随着我国汽车市场的壮大,国内这方面的理念在逐步改变,市场需求的档次也在逐步提高。

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规划应用

1.车道规划

对于很多停车场,停车用户既有固定用户和临时车用户,大型停车场出入口一般包括多个车道,在停车场规划设计之初,应对出入口车道进行区分设计,将车道分为月票车车道和临时车车道,对车道用不同的标识加以区分。月票车车道和临时车车道分开设置,有效分流车辆,使车辆做到快进快出,提高停车场的使用效率。

2.收费管理

传统的停车场收费模式一般采用出口收费模式,临时车用户需在出口缴费后才能离开停车场,在一些比较繁忙的商业停车场,经常会见到停车场出口车辆排队缴费的现象。为缓解这一现象,可以使用中央收费模式进行管理。在每层停车场设置一个中央收费处,在停车场出口票箱安装自动收卡机,车主在中央收费处缴费后,将停车卡插入出口票箱自动收卡机后即可实现抬闸离场。

对于一些高端的停车场,可以引入自助缴费机进行收费管理。停车场自助缴费机是一个无人值守的智能收费系统,可以代替人工进行收费管理,增强了停车场管理系统的自动化程度,大大节省人力成本并大幅度提高停车场的缴费效率。

http://车辆管理

根据停车场的实际需求,对于vip车辆出入管理,采用远距离读卡器进行读卡识别。远距离读卡器根据卡片的类型分为有源卡和无源卡,有源卡的识别效果和识别距离要优于无源卡,远距离读卡器的识别的距离一般在3~8米。采用远距离读卡器读卡,能让vip车辆做到不停车快速进出停车场。

vip车辆的`另一个功能是vip车位预订功能,vip车位预订功能需结合车位引导系统使用。vip车主可实现停过电话与停车场管理人员联系,预订车位,提前把自己的车辆车牌号码告知停车场管-理-员,管-理-员在车位引导软件中指定某个车位作为预留车位,并自动将该车位与车牌号码关联。当系统未识别到vip车辆进场,而预留车位又被其他车辆占用时,安装在车位上方的车位指示灯将变为黄色,安装车位上方的声光报警器将发出报警,并在车位引导软件界面弹出报警提示。

4.车位引导系统

车位引导系统的应用,能快速引导车主找到空闲车位停车,大幅度提高停车场的使用效率。当前主流的车位引导系统一般采用超声波车位引导系统。超声波车位引导系统的实现方式是在每个车位上方安装一个超声波探测器,监视每个车位的占用情况,并在车位上方安装车位指示灯,当该车位没有车辆停放时,车位指示灯会变为绿色。将各停车层分为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区域,通过设在每个区域内的车位探测器实时监控每个区域内车位的使用状态,并把空余车位信息动态现实与设置在各区域入口的车位引导屏上。司机进入地下停车场后对空车位一目了然,可轻松、快捷、顺利地找到停车位停车,车停稳后,安装在该车位上方的车位指示灯变为红色,显示该车位已被占用。

5.停车定位与反向寻车系统

由于大型的地下停车场面积很大,空间结构复杂,对于临时停车者来说,往往记不住车辆的具体停放位置,寻找车辆需花费很多时间。停车定位与反向寻车系统的应用,有效地解决了找车难的问题。

停车定位与反向寻车系统一般由刷卡定位器、反向寻车终端及相关软件组成。停车定位与反向寻车系统主要利用安装在停车位周围的刷卡器对车辆进行定位,车主停好车后,需在附近的的刷卡定位器处进行刷卡定位,记录车辆停放位置信息。返回时,司机需寻车时,可到安装于停车场电梯厅的反向寻车终端上读卡,显示屏即时显示该车主车辆定位点、停车场地图以及该车主所在位置等信息,并规划一条行走路线,帮助车主快速找到车辆。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停车管理规划。

店里管理的规划篇三

4.参与/协调/管理公司战略级别项目,驱动相关资源,管理过程,并确保目标达成

1. 985/211/海外院校的学士或硕士

2.专业能力

具备专业商业分析、规划能力及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

具备良好的逻辑思维,有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数据分析洞察能力

3.个人素质

具备快速学习能力,结果导向、客观敬业、心态良好,能再压力中突破工作;

优秀的人际沟通、协调、组织、管理驱动相关资源的能力

店里管理的规划篇四

1、搭建集团公司销售管理平台,组织完善公司销售管理制度及体系建设。

2、通过加强各子公司销售协同,提升企业整体销售能力和外部市场竞争力。

3、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提高重点客户订单份额。

4、协同研发公司、子公司销售部门对接,加速公司新品市场推广。

5、多平台、多渠道加强公司宣传,提升品牌形象,增强公司产品竞争力。

6、月度子公司营业指标达成分析及对策。

7、加强应收款管理,提高应收款周转天数。

8、异常逾期账款预警及督促回收资金。

9、协同各子公司进行销售经验、培训。

10、与核技术公司和中广核集团进行业务对接,完成集团和核技术公司要求。

11、与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完成相关工作。

12、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年龄:30岁以上

学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市场营销、国际贸易、高分子材料、化工等。

经验:5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本岗位或相关工作经验3年。

技能:具备较强的市场营销管理能力,较强的分析判断、组织协调、沟通配合能力,较专业的行业洞察力,一定财务、法律能力,明晰的逻辑思维能力。

语言:普通话

店里管理的规划篇五

城市规划条例由国务院1984年1月5日发布,但是1990年4月1日已被废止,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国家领导和管理城市建设的规定,为了合理地、科学地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把我国的城市建设成为现代化的、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城市,不断改善城市的生活条件和生产条件,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城市,是指国家行政区域划分设立的直辖市、市、镇,以及未设镇的县城。

城市按照其市区和郊区的非农业人口总数,划分为三级:

大城市,是指人口五十万以上的城市。

中等城市,是指人口二十万以上不足五十万的城市。

小城市,是指人口不足二十万的城市。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城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城市,都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制定城市规划,按照规划实施管理。

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与城市规划管理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并服从城市规划和管理。

局,统一规划、合理利用城市的土地,综合部署城市经济、文化、公共事业及战备等各项建设,保证城市有秩序地、协调地发展。

第五条城市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城市与乡村、生产与生活、局部与整体、近期与远期、平时与战时、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并且考虑治安的需要以及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因素,统筹兼顾,综合部署。

第六条城市规划必须合理地、科学地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城市建设应当节约土地,尽量利用荒地、劣地,少占耕地、菜地、园地和林地。

第七条城市规划必须切实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城市绿地,搞好绿化建设。

第八条城市规划应当切实保护文物古迹,保持与发扬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第九条城市规划必须因地制宜。确定城市规划的各项定额指标和建设标准,应当考虑城市的长远发展,并同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第十条城市的规划建设必须集中领导,统一管理。市长、县长、镇长领导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第十一条国家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镇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第十三条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同经济、文化、军事等有关部门编制。

第十四条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二十年。

建设规划,确定城市近期建设的目标、内容和具体部署。

第十五条直辖市和市的总体规划,应当把市的行政区域作为统一的整体,合理部署城镇体系。

第十六条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应当继承与发扬其优秀的历史文化特点和传统风貌,并根据确定的保护对象的历史意义、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划定保护区和一定范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保护规划和保护措施,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

民族自治地区的城市规划应当保持和发扬民族特点。

第十七条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当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并组织多方案的比较论证。

第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在上报审批之前,必须提交该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

第十九条城市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市管辖的县城、镇的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二十条城市总体规划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人民政府认为确需修改时,必须提交该城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报经原批准机关同意。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检查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每五年向该城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和批准机关作出报告。

第二十一条直辖市、市、县、镇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详细规划。

第二十二条城市详细规划应当对城市近期建设区域内,新建或改建地段的各项建设作出具体布置和安排,作为修建设计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城市详细规划由该城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二十四条各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规划档案制度。

直辖市、市的城市总体规划文件的副本,报送国家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存档。

市、县城、镇的城市总体规划文件的副本,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存档。

第三章旧城区的改建。

第二十五条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从城市的实际情况出发,遵循加强维护、合理利用、适当调整、逐步改造的原则,统一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第二十六条旧城区的改建,重点是城市的危房区,棚户区,市政公用设施简陋、交通阻塞、环境污染严重的地区。有条件的城市应当尽量实行成片改建。

第二十七条旧城区的改建,要同工业的调整和技术改造相结合,改善工业布局和工业结构。对人口过分密集地区,应当进行用地的调整,扩大绿地和文化体育活动场地,改善居住条件和供排水、供电、供热以及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提高环境质量。

第二十八条旧城区的改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具有重要历史意义、革命纪念意义、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要有计划、有选择地保护一定数量的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街区和建筑物、构筑物。

第二十九条城市人民政府编制城市规划时,应当按照合理布局和有利于规划管理的原则,划定城市规划区的范围。

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建成区和城市发展需要实施规划控制的区域。

第三十条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城市规划,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服从城市规划和规划管理。

第三十一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需要使用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征用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必须持经国家规定程序批准的建设计划、设计任务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的申请。

申请建设用地的组织和个人,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其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和范围,并划拨土地,发给建设用地许可证后,方可使用土地。

第三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临时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临时使用土地的申请,经审查批准,发给临时用地许可证后,方可使用土地。

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第三十三条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征用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建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关于建设征用土地的规定,统一向农村人民公社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征地。农村人民公社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应当服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需要,不得阻挠。

第三十四条获准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从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或者临时用地许可证之日起,闲置超过两年又未经批准延期使用的土地,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有权收回,另行安排。属于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按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人民公社和农业生产合作社,新建或扩大农村居民点和企业、事业单位,其用地位置和范围,应当报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三十六条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侵占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进行建设。

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

第三十八条禁止获得用地许可证的组织和个人任意转让土地使用权、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或者任意扩大土地使用面积和范围。

第三十九条禁止获得临时用地许可证的组织和个人,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的或者半永久性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第四十条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公共绿地和公共体育场地进行建设,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

第四十一条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山岭、荒地、空地、水面、行洪河道、滩地及其他城市建设保留地上,擅自经营挖取砂石、土方,设置废渣、垃圾堆场,或者进行围填水面等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确需进行上述活动的,必须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十二条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服从城市规划和规划管理。

第四十三条根据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项目,应当纳入中长期的和年度的城市建设计划,并按照合理的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城市成片建设的地区,应当按照城市规划,实行综合开发,统一建设。

第四十四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需要新建、扩建、改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敷设道路和管线的,都必须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国家法律另有规定的,按法律规定办。

申请进行建设的组织和个人,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确定其建设位置,提出地面控制标高、建筑密度、建筑层数、建筑立面以及与环境协调等设计要求,并审查其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发给建设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第四十五条获得建设许可证的组织和个人,必须按照建设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活动。

第四十六条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置集市贸易市场,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卫生部门,本着方便群众购销和不影响交通、市容和环境要求的原则,确定地点和范围。

第四十七条在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建设需要确定改建的街区和地段,不得修建与改建目的不符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需要动迁的组织和个人,必须服从城市人民政府的改建规划和拆迁决定,不得阻拦改建拆迁工作。

第四十八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建成竣工后,必须编制竣工图,并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将竣工图报送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作为城市规划档案保存。

第四十九条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可以进入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现场,对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进行检查;受检查者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的资料;检查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的保密制度。

第四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涉及重要军事机密工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处罚。

第五十条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违反本条例的组织和个人,可以分别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一)对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土地的,应当责令其退出违章占用的土地,或者吊销其用地许可证,并可给予警告或者罚款。

(二)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进行建设的,责令停止违章建设行为,吊销其建设许可证,或者责令其拆除违章的建筑物、构筑物,并可给予警告或者罚款。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给予的责令退出违章占地、拆除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吊销许可证和罚款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单独编制城市规划的工矿区、城镇型居民点,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五十五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店里管理的规划篇六

1.利益整合原则。

利益整合是指员工利益与组织利益的整合。这种整合不是牺牲员工的利益,而是处理好员工个人发展和组织发展的关系,寻找个人发展与组织发展的结合点。每个个体都是在一定的组织环境与社会环境中学习发展的,因此,个体必须认可组织的目的和价值观,并把他的价值观、知识和努力集中于组织的需要和机会上。

2.公平、公开原则。

在职业生涯规划方面,企业在提供有关职业发展的各种信息、教育培训机会、任职机会时,都应当公开其条件标准,保持高度的透明度。这是组织成员的人格受到尊重的体现,是维护管理人员整体积极性的保证。

3.协作进行原则。

协作进行原则,即职业生涯规划的各项活动,都要由组织与员工双方共同制定、共同实施、共同参与完成。职业生涯规划本是好事,应当有利于组织与员工双方。但如果缺乏沟通,就可能造成双方的不理解、不配合以至造成风险,因此必须在职业生涯开发管理战略开始前和进行中,建立相互信任的上下级关系。建立互信关系的最有效方法就是始终共同参与、共同制定、共同实施职业生涯规划。

4.动态目标原则。

一般来说,组织是变动的,组织的职位是动态的,因此组织对于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也应当是动态的。在"未来职位"的供给方面,组织除了要用自身的良好成长加以保证外,还要注重员工在成长中所能开拓和创造的岗位。

5.时间梯度原则。

由于人生具有发展阶段和职业生涯周期发展的任务,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的内容就必须分解为若干个阶段,并划分到不同的时间段内完成。每一时间阶段又有"起点"和"终点",即"开始执行"和"完成目标"两个时间坐标。如果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会使职业生涯规划陷于空谈和失败。

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获得持续健康的发展,打造卓越的领导力是关键。培育卓越的领导力,首先要求企业必须构筑一个强有力的核心团队并使它高效运转。其次,作为企业的领导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运用各种领导方式。企业文化和领导力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要想打造卓越的领导力,企业还要必须塑造自己的价值观并始终以这一价值观来指导行动。

优秀管理者应具备的六大能力

1、沟通能力。为了了解组织内部员工互动的状况,倾听职员心声,一个管理者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其中又以“善于倾听”最为重要。惟有如此,才不至于让下属离心离德,或者不敢提出建设性的提议与需求,而管理者也可借由下属的认同感、理解程度及共鸣,得知自己的沟通技巧是否成功。

2、协调能力。管理者应该要能敏锐地觉察部属的情绪,并且建立疏通、宣泄的管道,切勿等到对立加深、矛盾扩大后,才急于着手处理与排解。此外,管理者对于情节严重的冲突,或者可能会扩大对立面的矛盾事件,更要果决地加以排解。即使在状况不明、是非不清的时候,也应即时采取降温、冷却的手段,并且在了解情况后,立刻以妥善、有效的策略化解冲突。只要把握消除矛盾的先发权和主动权,任何形式的对立都能迎刃而解。

3、 规划与统整能力。管理者的规划能力,并非着眼于短期的策略规划,而是长期计划的.制定。换言之,卓越的管理者必须深谋远虑、有远见,不能目光如豆,只看得见现在而看不到未来,而且要适时让员工了解公司的远景,才不会让员工迷失方向。特别是进行决策规划时,更要能妥善运用统整能力,有效地利用部属的智慧与既有的资源,避免人力浪费。

4、决策与执行能力。在民-主时代,虽然有许多事情以集体决策为宜,但是管理者仍经常须独立决策,包括分派工作、人力协调、化解员工纷争等等,这都往往考验着管理者的决断能力。

5、培训能力。管理者必然渴望拥有一个实力坚强的工作团队,因此,培养优秀人才,也就成为管理者的重要任务。

6、统驭能力。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一个领袖不会去建立一个企业,但是他会建立一个组织来建立企业。”根据这种说法,当一个管理者的先决条件,就是要有能力建立团队,才能进一步建构企业。但无论管理者的角色再怎么复杂多变,赢得员工的信任都是首要的条件。

管理者如何提升团队领导力?

构筑企业核心团队

企业要发展,需要一个稳定、可靠的核心团队,这就是平时大家所说的“搭班子”。作为企业领导人,搭建一个优秀的核心团队是第一要务,也是领导力的一个重要体现,一个强有力的核心团队能够促使企业领导力的提升。

选择核心团队成员

如何搭好这个班子,企业领导者首先要面临的就是核心团队成员的选择问题。从来源上看,不外乎有内部培养和外部招聘两种方式。无论是自己带大的还是外聘的,核心团队成员必须拥有不同的层次和特长,才能使成员之间取长补短、互相配合,获得“1+12”的效果。如果在一个核心团队里大家的专长、能力和经验类似,那就意味着整个团队在其它很多重要的地方专长就越少,就会产生管理的“短板”。

除了专长、能力和经验需要互补外,选择班子成员时,还应考虑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企业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对核心团队成员的要求不尽相同。处于创业时期的团队,其核心成员一般都较少,少则三四人,多则十来人,这时候就应该选择相互熟悉的同学、朋友、校友或同乡,有利于迅速形成团队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如位列中国民营企业三甲之一的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其创业团队中的5人均是复旦大学毕业,相互之间知根知底,创业之初就能够根据每个成员的能力特点做出合理分工,形成了一个战斗力极强的核心团队,在10年中创造了近百亿净资产的神话。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核心成员就不能仅仅局限于创业时期的人员,而应该在文化背景、知识结构等方面进行平衡,否则不仅会影响企业的发展速度,而且还可能会为企业长期发展埋下致命的隐患。

建立信任关系

营造互信的氛围需要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考虑。在横向方面,团队成员之间可以通过加强沟通、增进了解、相互支持对方的正确观点等来建立彼此间的信任。在纵向方面,作为企业的领导者,除了可以使用上述方法来增进与核心成员之间的信任外,授权也是建立与下属之间信任关系的有效方式。

从领导者方面来说,有效授权一方面能够让核心团队成员得到锻炼的机会,在实践中培养他们的领导能力;另一方面,能让自己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专注于战略决策等重大事情上来。这两个方面都是直接关系到企业长期发展的大事。从团队成员方面来说,获得授权能让他们确实感受到领导对自己的信任,能够进一步激发灵感和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授权需要讲究一些方法,否则可能会适得其反,不仅达不到增进信任的目的,反而会引出不必要的误会。

授权时要有明确的、具有挑战性的目标,如果目标不明确或没有挑战性,不仅起不到对团队成员的激励作用,不能让团队成员感受到被充分的信任,而且还会使他们无所适从,甚至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例如,如果你对新任的某位产品经理说:“你负责本年度a产品的推广工作,好好干,公司会给你丰厚的奖励。”那他可能就会一脸茫然,不知道自己的努力方向,甚至会怀疑你是否真正信任他。对于同样一个授权,如果你明确对他说说:“你负责本年度a产品的推广工作,如果能够在国内达到30%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将给你50万元奖励。”他可能就会为能得到这个富有挑战性的任务而自豪,把自己的潜能充分调动起来。

千万不要重复授权,授权时也千万不能犹豫不决、反复无常,否则会摧毁团队之间的信任关系。不幸的是,这种随意性的授权在国内企业中经常发生。以前我就职于某软件公司时,总经理将研发部的差旅费审核授权给研发部经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又将审批权收回,使得研发部经理认为企业对他不信任,甚至有受辱的感觉,在审批权回收的第三天就离开了公司。当然,我举这个例子并不是说授权后不能将权力回收,而是要告诫领导者,在授权之前你应考虑清楚可能带来的风险及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这或许会比授权后再回收权力更为有效吧!

有效利用冲突

团队虽然着力使成员形成合作关系,但这并不意味团队中不允许存在不同意见。事实上,团队上的冲突随时都可能发生,有些是显性的,有些是隐性的;有些是建设性的,有些是破坏性的;有些是认知层的,有些是情感上的;有些可能危及企业存亡,有些可能不值一提。面对企业核心团队中发生的冲突,作为企业领导者应该正确面对它、分析它、解决它,从而明朗团队气氛,提高团队的整体绩效。

不同性质的冲突,企业领导者应该采取不同的方法来解决。对于破坏性的、情感上的以及危及企业存亡的冲突,我们应尽量它们避免发生,一旦发现此类冲突的迹象,就应该快刀斩乱麻,将其扼杀于摇篮之中。而对于建设性的、认知层的冲突,则应加以适当的引导,利用冲突发掘不同的意见,激发更多的创意。ge公司前任ceo杰克。韦尔奇就十分重视发挥建设性冲突和认知层冲突的积极作用。他认为,企业必须反对盲目的服从,每一位员工都应有表达不同意见的自由,将事实摆在桌上进行讨论,尊重不同的意见。正是这种建设性冲突培植了通用公司独特的企业文化,使ge在过去的二十多年获得持续、高速的发展。

灵活运用领导方式与领导风格

随着领导学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领导实践的深入研究,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归纳出诸多领导方式与领导风格。例如,丹尼尔。戈尔曼以全球2万个职业经理人数据库为样本,总结了当今全球企业普遍存在的6种领导方式,即强制型领导、权威型领导、联盟型领导、民-主型领导、带头型领导和教练型领导。

就领导方式和领导风格本身而言,并无好坏之分。作为企业的领导者,若能够了解这些不同的领导方式和领导风格的优点与不足,将有助于形成自己独有的领导方式与领导风格,进而可以影响员工潜力的发挥,影响整个企业的绩效。从国内外众多领导者的实践来看,成功的领导者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运用各种领导方式去指导员工、教育员工、激励员工,并在各种方式之间自由地进行转换,以充分发挥卓越的领导力。

与企业的发展相匹配

一个优秀的领导者应根据公司发展的不同阶段、规模大型管理对象,随时调整自己的领导风格和方法。正如松下幸之助所说:“当我的员工有l00名时,我要站在员工最前面指挥部属;当员工增加到1000人时,我必须站在员工的中间,恳求员工鼎力相助;当员工达万人时,我只要站在员工后面,心存感激即可。”

不同的发展阶段和规模应该采用不同的领导方式。比如说,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由于员工数量较少,企业的领导者可以身先士卒,以行动来树立自己的权威和榜样力量,引导员工仿而效之,即采用“以身作则式”的领导风格;也可以结合“耐心说服式”领导风格,注重亲情化管理,倾听每个成员的报怨并加以说服。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和员工队伍的逐步壮大,“耐心说服式”的领导风格也许就不再切合实际,这时就应逐步向制度化方向转移,采用其它更为有效的领导方式。 应逐步向制度化方向转移,采用其它更为有效的领导方式。应逐步向制度化方向转移,采用其它更为有效的领导方式。应逐步向制度化方向转移,采用其它更为有效的领导方式。

不同的行业或产业应该采用不同的领导方式,否则企业的领导力就会大打折扣,甚至会把企业领向死亡的边缘。比如说,高科技企业面对的是一个多变、快速、竞争激烈的环境。这时就需要更多地激发团队活力,鼓励创新,如果企业采用“强制型”的领导方式就可能会抑制创新;而传统企业面对的是相对稳定、发展缓慢的市场,利润空间较小,这就需要深入、全面、严格的管理来减少消耗、降低成本,此时“强制型”的领导方式就可能成为比较理想的选择。

与文化背景相适应

每一个国家或地区都有其独特的文化背景,比如说西方文化很直接,而东方文化则比较含蓄。即使同属东方文化的中国和日本,其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也存在很大的异。因此,对于跨文化管理的企业领导者来说,应该对不同文化背景的团队或人员采取不同的领导方式,否则会影响影响领导力的发挥,严重时还可能会引发文化冲突,后果不堪设想。

例如,企业在做决策时经常采用的“头脑风暴法”。在欧美等国家做头脑风暴时,参与者都把自己的观点写在一张纸条上,当着大家的面说明白己的理念和观点,然后大家再把理念和观点整理到一个框架里面去,针对整个框架进行讨论,效果非常好。但是在日本,用这种方式做头脑风暴却完全行不通,你可以让他们私下里写出自己的想法,但要让他们在大庭广众下说明白己的想法却很困难,更不用说对他人的观点进行客观的评论,因此根本不可能达到应有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必须改变领导方式,比如说把大家所提的想法或观点私下里进行集中整理,这样大家都不知道谁提的什么意见,讨论起来顾虑就会少很多。

建立企业文化来强化领导力

文化和领导力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两者不可分开来理解。一方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企业文化是企业领导者的文化,他们的认可和支持是企业文化建设成功的关键。因此,领导者要有独特的能力来创造、融合、管理文化。另一方面,企业文化的形成,企业价值观得到成员的广泛认同,使企业中的每一位成员产生使命感,又会进一步提升企业的领导力。

企业文化的核心是共同的价值观,不同类型的企业,需要不同的价值观与之相匹配。例如,以研发为主高科技企业,可以将组织创新、技术创新作为企业文化之一,因为只有持续的创新才能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而对于以流水线生产为主的传统加工制造企业来说,就应该提倡严谨、秩序和纪律为核心的企业文化,而不能片面鼓励创新。

一个企业的成功不仅在于拥有一套核心价值观,更为重要的是能够始终以这一价值观来指导行动,这样才能使企业领导力得到升华。如果只是把企业的价值观当作口号,领导人在大会嗅上做做秀,而实际上并没有以企业的价值观来指导自己的行动,那只会给人以虚伪的印象,就会在员工、客户面前丧失威信,久而久之领导力就会荡然无存。

例如,全球著名的鞋类制造商耐克公司有两条基本价值观:一是创新,二是享受毫不留情摧毁竞争对手的乐趣,竞争的准则成为超越其他一切准则的至高无上的信念。这种价值观可能对社会没有多大的贡献,但耐克却始终如一遵循,这使得走向了成功。而曾被誉为美国新经济的楷模的安然公司,虽然曾经塑造了“沟通、尊重、诚信、卓越”的核心价值观,但它并没有始终如一地道循,在高喊诚信的同时采取欺诈的手段谋取暴利,也就是缺乏格守价值观、以价值观来指导行动的能力,因此最终的结局只能是破产。

当然,有些时候死守团队的价值观也可能会给团队带来灾难。如果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与社会的价值观发生中突,这时企业就应认识到顺应社会价值观的战略意义。社会可以给企业施加压力,却不能把价值观强加给企业,作为企业的领导就应充分发挥领导力,发起对企业价值观的修正。例如,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如果你的企业还没有树立环保意识,那么你的产品或服务就不会受到公众的欢迎。在这种情况下,环保的价值观就成为企业发展一种战略需要。

店里管理的规划篇七

《港口规划管理规定》,共七章,五十四条(含附则),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1990年2月4日(90)交计字58号文发布的《港口总体布局规划编制办法》同时废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港口规划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港口规划工作,科学利用、有效保护港口资源,促进港口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港口规划的编制、审批、公布、修订与调整、实施和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交通部负责全国的港口规划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的港口规划管理工作。

港口所在地的市(指设区的市,下同)、县(包括县级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负责特定港口管理的部门具体实施该港口的规划管理工作。

本规定所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包括承担港口行政管理职能的交通主管部门或者与交通主管部门分设的港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港口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统筹考虑产业布局、港口资源条件、综合运输网状况等因素制定,体现贯彻科学发展观、合理利用岸线资源的原则。

第五条港口规划应当符合城镇体系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江河流域规划、防洪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水路运输发展规划和其他运输方式发展规划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规划相衔接、协调。

第二章港口规划的编制

第六条港口规划包括港口布局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

港口布局规划是指港口的分布规划。港口布局规划包括全国港口布局规划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布局规划。对港口资源丰富、港口分布密集的区域,可以根据需要编制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省、自治区行政区内跨市的港口布局规划。

港口总体规划是指一个港口在一定时期的具体规划。

第七条港口布局规划主要确定港口的总体发展方向,明确各港口的地位、作用、主要功能与布局等,合理规划港口岸线资源,促进区域内港口健康、有序、协调发展,并指导区域内港口总体规划的编制。

港口总体规划主要确定港口性质、功能和港区划分,根据港口资源条件、吞吐量预测和到港船型分析,重点对港口岸线利用、水陆域布置、港界、港口建设用地配置等进行规划。

第八条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可不编制港口布局规划,仅编制港口总体规划。

第九条编制和修订、调整港口布局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时,应当根据需要编制相关的专项规划。

港口布局规划的专项规划包括分层次港口布局规划、分运输系统港口布局规划、港口资源整合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

港口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包括港区总体规划、港口集疏运设施规划和港口仓储、保税、物流等园区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港口布局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组织编制港口总体规划的部门应当根据经审批的港口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有关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对港口总体规划中的港区规划的深化方案。

第十一条全国港口布局规划由交通部组织编制;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口布局规划由交通部组织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编制。

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布局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省、自治区行政区内跨市的港口布局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编制。

第十二条主要港口的总体规划由港口所在直辖市、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实施港口行政管理的部门编制。

主要港口以外港口的总体规划,由港口所在市、县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编制。

第十三条编制港口规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效保护和节约使用港口资源,实现港口可持续发展;

(二)适应国家对外开放和东中西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及产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五)依靠科技进步,适应国际国内航运、现代物流等发展的要求,提高港口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水平。

第十四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口布局规划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布局规划应当符合全国港口布局规划。

省、自治区行政区内跨市的港口布局规划应当符合省、自治区港口布局规划。

港口总体规划应当符合相应的港口布局规划。

第十五条编制和修订、调整港口布局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时,涉及新港区开发或者对现有港区功能有重大调整的,应当进行新港区选址论证或者有关专题论证。其中港口总体规划论证完成后应当编制港区总体规划。

第十六条港区、作业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优化港区水陆域总体布局,统筹安排港区内集疏运、给排水、供电、通信信息、安全监督、口岸管理、环境保护等配套设施的布置,并与城市规划的相关设施协调、衔接。

第十七条港口规划的编制部门在编制港口规划时,应当征求同级发展和改革、城市规划、国土、铁路、水利、海洋等有关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以及海事、航道等管理机构的意见。港口管理部门与交通主管部门分设的,还应当征求同级交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八条港口规划应当按照交通部统一制定的港口规划编制内容及文本格式的要求编制。

第十九条编制港口规划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内容及深度要求。

第二十条编制港口规划应当符合港口工程相关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并统筹考虑航道、通航安全与港口规划布置的'关系。

第二十一条港口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港口布局规划、主要港口和地区性重要港口的总体规划(包括相应的专项规划和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下同),应当委托持有港口河海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咨询资格证书或者水运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证书的单位编制;其他港口的总体规划,应当委托持有港口河海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格证书或者水运行业乙级以上工程设计证书的单位编制。

前款所称地区性重要港口,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港口法》的规定确定的本地区的重要港口。

第三章港口规划的审批与公布

第二十二条全国港口布局规划由交通部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十三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口布局规划由交通部征求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批准并公布实施。

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布局规划和省、自治区行政区内跨市的港口布局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书面征求交通部意见。交通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的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交通部同意或者提出的修改意见被采纳或者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未提出意见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依法公布实施。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交通部提出的修改意见有异议的,报国务院决定。

第二十五条主要港口所在城市是直辖市的,其港口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交通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主要港口所在城市不是直辖市的,其港口总体规划由港口所在市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由市人民政府报交通部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港口总体规划范围因特殊原因涉及跨行政区域的,港口总体规划上报前,相关人民政府应当就规划内容协调一致。

交通部会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港口总体规划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经审查予以批准的,由交通部会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第二十六条地区性重要港口的总体规划由港口所在地的市、县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市、县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对上报的地区性重要港口的总体规划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应当书面征求交通部意见。经审查予以批准的,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实施。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公布实施的地区性重要港口总体规划报交通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主要港口和地区性重要港口以外港口的总体规划,由港口所在市、县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港口总体规划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应当书面征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意见。经审查予以批准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并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由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港口总体规划在征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前,应当先征得市人民政府同意。

第二十八条主要港口所在城市是直辖市的,其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书面征得交通部同意后,报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直辖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公布实施的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交通部备案。

主要港口所在城市不是直辖市的,其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港口所在市人民政府书面征得交通部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批准并公布实施,同时报交通部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九条地区性重要港口的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港口所在市、县人民政府书面征求交通部意见并征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批准并公布实施,同时报交通部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由县人民政府审批的地区性重要港口的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征求交通部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意见前,应当先征得市人民政府同意。

第三十条主要港口和地区性重要港口以外港口的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港口所在市、县人民政府书面征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后批准并公布实施,同时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由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征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前,应当先征求市人民政府意见。

第三十一条审批部门在审查港口规划时,应当听取相关专家的意见。

第三十二条审批部门对送审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应当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报审单位应当按照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修改。审查部门对修改后的送审材料可以重新组织审查。

第三十三条交通部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收到港口总体规划和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的专项规划征求意见文件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同意。

第三十四条报批港口规划,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批的文件;

(二)报批的规划报告和规划文本;

(三)征求意见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材料。

规划文本应当基于规划报告编制,是对规划有关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的文件。

第三十五条港口规划经批准后,审批部门应当在其政府信息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上公布规划文本。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除外。

第四章港口规划的修订与调整

第三十六条港口规划经批准后,未经规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十七条组织编制港口规划的单位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和港口发展的需要修订或者调整港口规划。

港口规划的修订是指对规划范围、港口性质及功能、岸线利用、港口布局及水陆域布置等进行重大变更。

港口规划的调整是指对港口规划进行局部修改。

第三十八条修订或者调整港口规划,应当通过编制相应专项规划的方式进行。

第三十九条对港口规划进行修订的专项规划,按照相应港口规划的编制、审查、批准、公布的程序办理。

对港口布局规划进行调整的专项规划,按照相应港口布局规划的编制、审查、批准、公布的程序办理。

对港口总体规划进行调整的专项规划,由原组织编制单位组织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同级人民政府征得原审批部门同意后批准并公布实施。

第五章港口规划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建设港口设施应当符合港口布局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在港口总体规划确定的港区范围内进行。不得违反港口规划建设任何港口设施和其他设施。

需要在尚未纳入港口总体规划的区域建设港口设施或者在港口总体规划中新开发的港区建设港口设施的,应当首先按港口总体规划修订程序编制新港区总体规划,经批准后作为建设港口设施的规划依据。

第四十一条拟建设港口项目的功能及选址与港口总体规划有较大差异,经专题论证认为确需改变港口总体规划按所选方案建设的,应当按规定程序修订或者调整港口总体规划后,方可办理港口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手续。

第四十二条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的,必须符合港口规划,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港口岸线使用审批手续,取得港口岸线使用权。

第四十三条建设码头(包括单点系泊及水上过驳设施)、船坞、船台、滑道等设施的港口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时,应当提交由发展和改革部门、交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出具的港口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交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出具的港口岸线审批文件。海事管理机构在审批上述港口建设项目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时,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依法办理了港口建设项目审批和港口岸线审批的相关手续。未依法办理的,海事管理机构不得批准其施工许可。

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的土地和水域,或者建设任何跨越、穿越港口总体规划区水陆域及其上下部相关空间的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部门审批时应当征求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出具其是否符合港口规划及是否影响港口规划实施的审查意见。

第四十五条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周边建设工程项目,可能引起港口岸线及港区水陆域、通航水域、航道、锚地等水文、地形、地貌变化,从而影响港口规划实施的,建设项目的审批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四十六条交通部和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港口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核查港口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办理了项目审批和港口岸线审批手续,并公布检查结果。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程序取得批准,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码头及其他设施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依法查处,并通报相关部门。主要港口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上述违法情况及处理意见书面报告交通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其他港口书面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交通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书面报告后,对处理意见无异议的,应当检查、督促有关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落实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意见;认为处理意见不当的,应当回复书面意见,并予以督促、落实。

第四十七条任何企业、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经营港口、码头及相关设施的行为涉及港口规划的,应当接受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相关的文件、资料;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有关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港口规划审批部门违反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批准规划,或者在审批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建设项目的审批或核准部门对违反港口规划的建设项目予以批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条未经依法批准,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码头及其他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作出限期改正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设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不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未经依法批准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码头及其他设施的行为不依法予以查处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滥用规划职权导致破坏港口规划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不依法履行职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关部门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对违反项目审批、岸线使用审批规定的建设项目批准其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的;

(四)对港口总体规划区周边可能影响港口自然条件变化的工程项目,负责审批该项目的部门在审批前不征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意见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1990年2月4日(90)交计字58号文发布的《港口总体布局规划编制办法》同时废止。

《规定》作为《港口法》的一个配套行政法规,力求反映我国港口规划建设的发展要求,达到规范港口规划工作,科学利用、有效保护港口资源,促进港口健康、持续发展的立法目的。从内容到形式都有所创新,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规范性。《规定》在制定过程中严格按照《港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港口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做到内容科学、程序规范、权责明确,符合依法管理的要求。

(二)完整性。《规定》适用于港口规划的编制、审批、公布、修订与调整、实施和监督管理等活动,涵盖了港口规划工作的各个方面、各类事项,符合港口规划管理的要求,有利于促进港口健康快速发展。

(三)政策性。《规定》的制定体现国家宏观政策及港口发展的要求。其政策性主要体现在:

3.在规划实施上,《规定》对港口建设、港口规划区内土地、水域使用与港口规划的关系以及监督管理等提出了更加具体规定,突出了规划实施的严肃性,有利于充分发挥规划对港口建设发展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四)科学性。《规定》总结了我国港口规划工作的经验,力求全面、准确反映当前港口规划发展的新趋势。《规定》的科学性突出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确定了我国港口规划体系两大类型、三个层次的总体结构。两大规划类型包括港口布局规划、港口总体规划,三个规划层次包括全国港口布局规划、省级港口布局规划和单一港口的总体规划,以此建立起层次分明、功能清晰、衔接协调的港口规划体系;二是规定了有关规划成果文件的相互关系。《规定》明确规划文本应当基于规划报告编制,是对规划有关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的文件。强调了规划报告是编制规划文本的技术支撑,在此基础上编制的规划文本经批准并公布后成为港口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其性质有别于作为技术文件的规划报告,属于法定文件。《规定》提出通过法制化形式体现规划内容,是实现规划管理法制化的重要途径。

(五)简便性。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上,《规定》根据详细规划的特点明确将审批权限下放到港口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在港口规划修改上,对属于局部修改性质的规划调整,按简化程序办理审批手续,体现了高效、简便的原则。

(六)适应性。技术性强是鲜明特点,编制内容很多。《规定》采取将港口规划编制内容及文本格式等技术性要求以单独规定的形式作出,使《规定》内容更加直观、清晰,有利于保持《规定》的稳定性。《港口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及文本格式》、《港口布局规划编制内容及文本格式》已经以交规划发〔2006〕469号和交规划发〔2006〕470号文印发,根据需要将逐步制定并颁布其它规划的编制要求。

店里管理的规划篇八

第四条  停车场的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城市规划配套建设专用停车场。 

公共停车场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验收时,应吸收市公安机关参加。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凡未按规定缴纳停车场建设费的,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免收城市综合开发费(市设施配套费); 

(二)按划拨方式申请建设用地,或者按出让方式申请减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免收人防工程建设费。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停车场应当按国家标准设置交通标志,划定交通标线和车位。 

停车场的经营权可以有偿转让,产权可以出售。 

公共停车场因管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擅自开办经营性公共停车场的,由市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各县(市)政府所在地停车场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八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店里管理的规划篇九

当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心理越来越理性。虽然日化店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的大街小巷遍地开花,但往往一家新店火爆开业半年后,业绩开始下滑,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缺少或留不住优秀的员工;而有一定基础的老店,尝试着开连锁分店,店主也很难找到得力的店长。店主必须亲力亲为,既劳心又劳力。分店的增加,就需要更多的店员,但店主感到难招聘、留不住人的问题,并且新人很难在店里立足,从入职到辞职,平均期限只有三个月,这种情况如不加改变,就会反反复复的出现。可以说,人力资源管理已经成为当前制约众多日化店健康发展的瓶颈之一。

我们在走访市场的过程中,发现一些成功的日化店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已经做了些初步的尝试,并有了各类解决的方案,现在汇总如下供业者参考:

一、如何让新老员工融合与协调?

在日化店,新员工和老员工很难融为一体,是日化店普遍存在的问题,在新员工入职前,由于店内品牌过多,在培训方法上没有过多技巧的情况下,新员工很难掌握和熟悉店内的业务流程和众多产品的认知情况,并且店内相对封闭,在这一区域客流量有限的情况下,新员工的业绩就造成了对老员工利益的威胁,使老员工对新员工有抵触情绪,不愿帮带新员工,形成了尖锐的矛盾,造成人员管理上的很多问题。福州跳蚤屋化妆品连锁在这个问题上,解决方法如下:

2、把新员工创造业绩的一部分作为带领老员工的业绩提成,老员工带新员工带的越好,提成越多。

通过这些方法就可以造成新员工有归属感和认同度,不会掉头就走,另一方面,也使老员工用心去带,甘心去带。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是非常有效的,使团队具有很强的凝聚力,便于出业绩。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就会造成店内的小山头的问题,而目前这种情况解决之道,将会有更好的办法来解决,它需要领导者有更高明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技巧。

二、如何稳定店内的业务骨干?

一些优秀的店面,如潮州颜妆化妆品连锁,他们在这个问题上的解决之道如下:

1、首先在薪资上进行改革,把基本底薪与服务年限挂钩、把业绩提成与年终奖挂钩。这样调整,可以最大限度地留住老员工,把熟悉管理和业务的骨干人员留下来。这样做,对保持公司整体运转的可持续性发挥巨大的作用。

2、对于大部分的未婚员工,在她们结婚生子期间,可以以停薪留职方式,并且在自己家庭稳定下来,再入职后,她的薪资和停职前一样,而不是以新员工对待。这些措施,使潮州颜妆化妆品连锁机构具有自己独特的经营之处。

3、由于整体的薪资具有不平衡性,会对新员工的工作心态造成一定的影响,使他们的主动性受挫,从而间接影响了工作效率。而像合肥的美洁化妆品连锁机构,他们实行了组长问责制,即店内的组长对业绩负责,所有员工的招募、培训、管理、业绩考核等,由组长承担相应地责任,而不是业主是店内唯一责任人。等组长对一切操作流程掌握后,员工稳定性就会较强,就成为公司一个稳定的赢利点。这是合肥的美洁化妆品连锁机构探索到适合自己的专营店运作模式,适合不适合其他店,还要看各自的实际情况。

三、如何找到并留住适合的店长?

对于这样的问题,一些门店也曾以合作型的方式在本行业里寻找行业精英,来做连锁,在资金上,总部出大头,合作人出小头,来让他们作为合作型店长进行发展。但这种方式在具体细节上也存在很多的矛盾,有时甚至难以调和。但有的专营店采取了不同的管理模式,如福州跳蚤屋化妆品连锁,当店内的员工在为本公司服务五年或八年,对店内的一切操作流程掌握后,就可以入股或由公司扶植直接开店,把此店作为公司的一部分,它就成为一个很好的赢利点。这是福州跳蚤屋化妆品连锁探索到适合自己的专营店运作模式。

以上的人事组织与管理,具有它的实用性,也有它的弊端和不完善的地方,但从长计议,我们可以换一种角度来突破日化店人力资源管理的瓶颈,从品类管理、与厂家伙伴合作的根本面来解决在终端产品推销的难度,形成终端店面销售的拉动力,日化店人力资源管理上不全依赖导购员的素质与技能,提升店面硬件组合,帮助形成简单直接的人力资源产生最大销售效益:

一、从品类管理的角度降低人为因素的干扰,因为好的产品会说话,销售人员减少了推销的难度,从而间接减少了人力成本。

日化专营店在品类管理的选择上有如下方法:

我们从品类管理的角度入手,进行思路上的变通,来降低人为因素地干扰,把专营店的单一利润导向,升级为利润和顾客满意并重的双导向品类管理,就是说店主不能一味追求利润,不考虑其他因素。在进货时,必须考虑到品牌与利润空间之间的关系,即考虑到品牌的知名度、利润空间、又考虑顾客对产品质量的满意度等问题,如果没有现实的利润,企业就无法生存;如果没有顾客的满意,企业未来无法发展。

一种是客源品牌,它是化妆品的主流,具有很高的美誉度和知名度,但折扣高,不赚钱,如玉兰油、欧莱雅、资生堂等。

首先这种品牌必须具有产品力,就是它的品质和其独到的卖点,好的产品,能有人人相传的口碑和较高的顾客满意度,从而降低产品的推广的难度。如娇兰的益肤霜,在祛痘上效果显著,迅速被消费者认同,所以以这样的产品为突破口,带动其他产品的销售,以点带面,以深度带广度,从而带动品牌成长。

其次,代理商的诚信、实力及服务理念及企业对品牌有没有明晰地发展规划等因素也是业主所要考虑的。

当我们清晰地了解到,店内的品牌结构必须由客源品牌及利润品牌相互搭配组成后,我们在品牌结构比例上如何操作,我们在销售比例上又该如何控制呢?在该层面广西惠之林有独到经营思路,并在经过数年激烈竞争的市场中保持了惊人的发展速度,我们总结其操作成功点有以下几个层面供大家探讨:

1、客源品牌与利润品牌比例为7:3,甚至更高,这样做,可以确保门店自身的号召力,从而确保各门店的客流量,同时在门店扩张中,人力培训难度大大降低,新店容易成功。

2、更进一步地控制主推利润品牌数量,并与厂家长期深度配合,将主推利润品牌打造为区域名牌。

3、在业绩考评及销售控制上确保门店收益。虽然利润品牌所占比例为30%以下,然而利润品牌的销量却超过50%,其中主推重点利润品牌仅占10%~15%,其销量所占比例却超过30%。

二、从伙伴关系的处理上,与厂家及代理商同舟共济,共谋发展,借助伙伴的力量来拉动店面的销售拉力,间接降低人力成本,省力省人。

作为一家专营店,与代理商或厂家进行合作,那么合作方式都是相同的吗?肯定不同,因为我们要对其进行筛选,根据品牌对门店的贡献率的不同,给予区分对待。如沃尔玛,他们把供应商分为:全球战略伙伴、区域战略伙伴、重要贸易伙伴、重要生意伙伴、普通生意伙伴五种形式。对于战略伙伴,他们开放相应的空间,提供相应的服务,令这些伙伴清晰地了解沃尔玛的生意意图、发展规划等,从而使两者之间合作更加至善至美。

第一,作为专营店的业主,重点利润品牌的厂家或代理商是我们的区域市场战略合作伙伴,那么我们给其提供相应的空间,进一步加强深度合作,与其定期作中短期的生意回顾,进行数字统计、分析和总结。

第二,作中短期的生意规划,让我们的'战略伙伴在了解我们下一阶段的经营动态及经营调整,并提供相应地操作空间和操作便利,从而使我们的战略伙伴轻松并乐意参与进来,达到共赢发展的局面。

第三,主动与战略伙伴签订销售目标合同,使其无后顾之忧。

三、从人力资源管理角度提高企业凝聚力及个人能力。

1、作为专营店的老板,他把业绩目标分解到每一个员工的身上,这样老板就不是店内的唯一问责人,而是每一个员工都会积极主动地去努力,增强整店的积极主动性。

2、确定店面清晰的目标,考核和及时评估体系。对店内业绩突出的员工,不仅仅有物质上的奖励,更要有精神上赞许,使他们具有一种满足感和成就感,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激-情。例如合肥美洁的五星级评选。

3、门店业绩目标多元化。可以从四个方面的考量指标去分析店面:a、客流量b、客单价c、客忠诚d、客满意。发挥人员的全方位意识,提升人力资源效应。

4、通过集体活动或旅游等方式塑造企业的文化氛围。培养企业内团结、向上的氛围,使员工具有归属感。

5、引导员工与消费者、员工与员工之间建立一种良师益友的关系。店内员工凭借着自己的专业,对顾客用心交流,使其与消费者建立良好的关系;员工之间专业知识和业务技巧的交流及生活之中的相互关心,也是促进他们之间融洽相处的重要因素。

1、做好宠物店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的建立,让每个员工都按照标准来工作,那样宠物店工作起来自然会有秩序,最怕新开的宠物店,工作没有经验,没有标准,大家都不知道如何下手。

2、奖金激励,所谓的奖金激励也就是说可以帮宠物美容师制定一个业绩考核,多干多得,少干少得。根据宠物美容师在店里的业绩贡献从而获得相应的奖金奖励。这也是一种公平的体现,同时可以让没有获得奖金的宠物美容师明白只有通过努力的工作。

3、丰富宠物美容师的工作内容,宠物美容师工作不热情还有一点就是工作枯燥乏味,总是每天重复的做一件事,对此店长可以丰富一下宠物美容师们的工作内容,让员工的潜力得到最大化。比如可以让宠物美容师去学一些新的造型设计,新的技术,甚至是让他们尝试去做一些更难的工作,可以给他们提供一个个人晋升或者成长空间的机会。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宠物美容店里的发展,才能更有效的提高店里的业绩。

4、给予宠物美容师一定的权利和发展空间,多给予支持,保护店员积极进取的精神,能够让他们充分的发挥工作上的主导地位思想,积极床走啊性的工作。同时也让美容师参与到宠物美容店的经营管理当中来,多多沟通一下看宠物美容店该朝着一个什么方向发展,制定一个统一的目标,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5、做好宠物美容店文化的建设,只有大家能融入到宠物美容店这个文化,像一个大家庭一样,那么宠物店气氛自然好,每个人都贡献出来自己的一份力量,宠物美容店赚钱自然会更多,每个人得到的也会更多。

店里管理的规划篇十

工作计划是行政活动中使用范围很广的重要公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各级机构,对一定时期的工作预先作出安排和打算时,都要制定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实际上有许多不同种类,它们不仅有时间长短之分,而且有范围大小之别。

进一步加强学校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学校档案管理的整体水平,促进档案工作更好地为教育教学和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1、提高认识,加强对档案目标管理活动的领导。

学校档案是学校在教育教学、党政管理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实物、声像等各种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的总和,是维护真实面貌的历史记录,是学校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科学管理学校的重要基础。学校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制订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实施计划,确保在今年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完成。

安装遮光窗帘、添置档案柜、除湿设备、温湿度计、灭火器。保持档案库房清洁、宽敞、明亮、通风,并达到防盗、防光、防尘、防潮、防鼠、防火、防腐、防高温等八防要求。

为防止文件在阅办过程中遗失,当文件送达承办人时,请承办人签字,共同承担文件及时、完整归档的责任。对一些特别重要的文件采取先复印,再把复印件送交承办人的办法,教育教学后勤管理方面的资料由档案责任人负责查收交档案室存档。在交接过程中,全面清理资料,对散落在个人手头的`资料由各处室档案责任人负责,追缴资料,确保档案的收集既齐全又完整,避免资料的遗失。

(2)制定符合教育教学管理较为科学合理的分类方案,将档案分为文书档案、音像电子档案、实物档案等几大类。将文书档案按年度―类目―级别―保管期限进行分类,以不同期限按党群类、行政事务类、教育教学类等排列,根据分类方案和保管期限类,切实做好平时的立卷工作。

(3)认真做好日常的档案管理。

各类档案、资料按类别整齐地存放在不同的档案箱内。按要求建立健全宗卷、档案交接登记薄、销毁登记簿、资料定期检查登记簿、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档案移交统计等多种台帐。

档案管理人员要参加教育局档案管理业务培训,档案管理人员平时的工作要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

店里管理的规划篇十一

1、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

2、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城乡局面提供联系、综合、适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一)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1、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其它卫生服务记录。

2、建档工作方式。通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诊、健康体检服务、医务人员入户调查等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3、确定建档对象。以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病人群为重点,逐步为全体居民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4、填写档案表单,发放信息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_版)》填写要求,填写居民基本信息,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详细说明用途与保管要求。初次建档,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表、信息卡。要求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儿童保健科室医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建立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专项档案;妇产科或妇女保健科医护人员在早孕诊断确认后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专项档案;医疗技术人员填写初建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实施健康体检并填写体检表。

5、表单记录归档。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农村可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存放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建立健康档案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定期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送已建立的健康档案,以便归档。按照自治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实施步骤和要求,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电子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使用与居民健康管理。

1、健康档案记录补充更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在居民复诊、医护人员入户服务时,调取、查阅健康档案,由接诊医生或入户服务的人员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及时更新、补充健康档案相应内容。其它医疗机构在居民就诊、转诊、会诊时负责填写接诊、转诊、会诊等服务记录,通过例会等形式定期进行信息沟通,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对需要转诊、会诊的'居民,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负责向社区转诊医疗卫生机构双向反馈。所有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已建档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诊须持健康档案信息卡。

2、及时分析居民健康问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每半年整理、分析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有关信息,列出各类人群健康状况、主要健康问题、生活方式等列为重点管理对象。项目初期以重点人群为主整理、分析辖区居民主要健康问题,书面向旗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至少每半年整理、汇总居民主要健康问题,提出预干建议,报告卫生局。旗卫生局、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半年逐级向上级主管机构报告。

3、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及时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明确主要健康管理对象、主要健康问题、干预措施。

4、实施辖区居民健康问题干预和效果评价。卫生局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有计划有重点地采取相应的技术和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健康问题干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咨询、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等健康管理服务,并及时实施干预、效果评价。

5、农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可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相结合。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民发病情况信息,进行居民健康问题分析和干预等健康管理;利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项目整理分析居民主要疾病发生状况,逐步提高疾病干预能力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配备健康档案管理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要符合《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本项目的培训,并且成绩合格,方可录用。

2、统一居民健康档案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以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码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享奠定基础。

3、严格健康档案使用的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为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健康档案管理者和服务人员、考核人员在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健康档案,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健康档案时,必须向健康档案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管理机构批准并经居民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健康档案要严格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4、严格健康档案保存与保管。要为居民终身保存健康档案,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隐私信息。除法律规定外必须出示或出于保护居民健康目的,居民健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不能用于商业目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故发生变更时,应当将所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完整移交给旗卫生局或承接延续其职能的机构管理,拒不执行并造成档案流失、损毁的,依法追究责任。

店里管理的规划篇十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xx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规划资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应行业的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应行业的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分类和分级。

第五条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部分专业可以设丙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取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专业(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各等级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等级相应专业的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业务。

第六条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级、乙级。

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个别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可以设丙级,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可以设丁级。

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行业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业务及本行业范围内同级别的相应专业、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业相应等级的专业工程设计业务及同级别的相应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取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项相应等级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第七条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和各资质类别、级别企业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章资质申请和审批。

第八条申请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以及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申请资质,应当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日。其中,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资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国务院有关部门在2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第九条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下资质、劳务资质、工程设计乙级(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除外)及以下资质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具体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一份,副本六份,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十一条企业首次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六)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九)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二条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二)、(五)、(六)、(七)、(九)项所列资料;。

(三)原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四)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工程业绩和个人工程业绩。

第十三条企业增项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规定第十一条所列(一)、(二)、(五)、(六)、(七)、(九)的资料;。

(三)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四)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个人工程业绩证明。

第十四条资质有效期届满,企业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

对在资质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专业技术人员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有效期延续5年。

第十五条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取得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以及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企业名称变更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日内将有关变更证明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在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前款规定以外的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后15日内将变更结果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资质的变更,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企业资质变更情况告知国务院有关部门。

第十六条企业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书变更申请;。

(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四)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企业改制的,除提供前款规定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决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改制重组的决议。

第十七条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其申请资质等级最高不超过乙级,且不考核企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绩。

已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首次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可以将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作为工程业绩予以申报。其申请资质等级最高不超过其现有施工资质等级。

第十八条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标准条件。

企业分立的,分立后企业的资质按照资质标准及本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定。

企业改制的,改制后不再符合资质标准的,应按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及本规定重新核定;资质条件不发生变化的,按本规定第十六条办理。

第十九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一)企业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承揽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务的;。

(二)将承揽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三)注册执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在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的;。

(四)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五)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六)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七)设计单位违反规定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八)无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务的;。

(九)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

(十)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

(十一)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二十条企业在领取新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同时,应当将原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企业需增补(含增加、更换、遗失补办)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应当持资质证书增补申请等材料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遗失资质证书的,在申请补办前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2日内办理完毕。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相应的行业资质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相应的行业资质进行监督管理。

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建设主管部门资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资质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二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三)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及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行为。

建设主管部门、有关部门依法对企业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第二十三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并出示执法证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监督检查机关应当将监督检查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企业违法从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其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将企业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处理建议告知该企业的资质许可机关。

第二十五条企业取得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资质。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许可;。

(三)违反资质审批程序作出准予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许可的;。

(四)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资质证书的其他情形。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应当予以撤销。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及时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注销资质的申请,交回资质证书,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办理注销手续,公告其资质证书作废:

(一)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二)企业依法终止的;。

(三)资质证书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吊销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资质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有关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及时告知建设主管部门。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将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资质被撤回、撤销和注销的情况及时告知有关部门。

第二十九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企业的信用档案应当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工程质量和安全、合同违约等情况。被投诉举报和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企业的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该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资质。

第三十一条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依法处以罚款;该企业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资质。

第三十二条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企业未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行政处罚的,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以及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许可的;。

(三)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勘察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测量、海洋工程勘察等。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的设计。

(二)建筑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室外工程设计、建筑物构筑物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包括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

第三十九条取得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可以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20xx年7月25日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号)同时废止。

店里管理的规划篇十三

随着工作经验的增长,我逐渐认识到规划管理在实现个人和组织目标的重要性。在实践中,我积累了一些规划管理心得体会,分享给大家。

第一段:理性分析现实,建立明确目标。

在规划管理时,首先需要理性分析现实情况。只有理性的分析和判断,才能避免盲目行动,确立可行的目标。同时,在目标设置时,需要明确具体、可量化、有时间期限的目标,将长远目标逐步分解成可操作的短期目标,确保整个规划达成的可行性。

我曾经在公司担任项目组长时,在规划项目时,我们首先深入了解现实情况,明确目标,确定了项目的优劣势、分析了潜在风险和机会,最终成功完成了该项目。

第二段:科学设计方案,合理分配资源。

规划管理过程中,为确保目标实现,需要科学地设计方案,并合理分配资源。科学的方案设计需要结合所处环境、实际状况、期望目标等多方面考虑,以确保可行性和高效性。同时,在方案设计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资源的合理分配,包括人力、资金、时间、设备等资源,以满足项目的需要,并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效益。

我曾经参与过一次公司的产品研发项目,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实现,我们设计了详细的研发方案,并在资源上合理分配,最终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第三段:分解任务,合理分配责任。

规划管理中,需要明确定义任务,并将任务分解成可执行的具体任务。分解任务过程中,需要合理分配责任,明确任务的完成期限、完成标准以及责任人,以确保项目进度和成果可控。

我曾经在团队中负责某一项具体任务,由于任务的明确分解、责任人清晰,我们在限定的时间内成功完成了任务,进而促进了整个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四段:统筹调度,全面监控。

规划管理过程中,需要进行全面的监控和调度,确保任务进度和质量可控。对重要的任务,需要列出详细的计划和进度表,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进行调整和协调,避免任务滞后或产生质量问题。

我曾经在某一项工作中担任了统筹调度的角色,在监控任务进度和质量执行中,我们通过及时检查、调整措施、提醒等多种方式,最终确保了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五段:反思总结,复盘提升。

规划管理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提高的过程,在每一次实践中需要总结经验,找到问题,从而进一步完善完整规划管理体系。透过反思和总结,发现规划过程中愈来愈多的细节和差错,将规划改进的方法纳入到规划管理的系统中,不断更新,不断提升。

在项目实践中,我通过对过去的经验进行反思和总结,积累并更新了更多的管理经验。在后续的项目中,我能够更加快速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推进项目的成功实施。

在规划管理过程中,从理性分析现实到目标确定、方案设计、任务分解、监控调度、及反思总结,这些环节都需要不断的调整完善。相信,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我们将逐步提升规划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实现最终的目标。

店里管理的规划篇十四

规划管理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因素的复杂过程,需要协调、安排和掌握各方面的资源和人员。在整个规划管理过程中,因为涉及多方面的因素,因此会遇到诸如目标不明确、资源不足、难以达到时间要求等问题。但是,通过不断的实践和摸索,我深刻认识到规划管理对于一个组织的重要性,也总结出了很多有效的管理心得体会。在本文中,我将分享这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明确目标和规划。

规划管理中最重要的是明确目标和规划。这个过程需要对组织内部和外部环境进行全面的认识和分析。然后,将目标转化为可量化的目标,制定达成目标的行动计划。我们常说的“SMART”目标原则(Specific,Measurable,Achievable,Realistic,Time-bound),也应该遵循。此外,还需要引入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等工具,有效的降低实施计划的风险和成本。总之,明确目标和规划是规划管理中永恒的主题。

第三段:项目管理的重要性。

在规划管理的过程中,项目管理是不可或缺的部分。针对制定好的执行计划、目标以及时间表,建立和实行项目管理,可以使整个执行过程更加清晰和高效。正如JohnC.Maxwell所说,“一个好的计划只是一个想法,如果不能按照一个有效的方式来执行它,那么这个计划就是无用的”。通过项目管理,可以对整个项目进行细致的分解和跟踪,及时掌握项目进度、风险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这可以使得项目执行过程更加可标准化流程化,更好地实现项目管理的目标。

第四段:沟通与领导。

沟通和领导也是规划管理成功的重要因素。一个成功的规划管理团队需要一个能够引领团队、不断鼓励和推动团队成员的领导者。领导者需要具有鼓励团队、协助团队、为团队提供指导的能力和经验。此外,领导还需要注重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通过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源、培训和支持等手段来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相互支持。

第五段:总结。

综上所述,规划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不仅仅涉及到目标和规划,而且涉及到项目管理、沟通和领导力。在规划管理过程中,我们应该综合运用各种有效的工具和手段来制定可行的计划并实施它们。同时,与团队成员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领导团队不断成长和发展,这才是规划管理成功的真正精华。

店里管理的规划篇十五

不少人都曾经这样问过自己: 人生之路到底该如何去走? 记得一位哲人这样说过: 走好每一步,这就是你的人生。 是啊,人生之路说长也长,因为它是你一生意义的诠释;人生之路说短也短,因为你生活过的每一天都是你的人生。每个人都在设计自己的人生,都在实现自己的梦想。

有道是: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千真万确。对自己要做的或是将要做的事没有任何准备就是在为失败做准备。

一直以来自己有一个习惯就是在做任何事情之前,都会考虑一下,有一个小小的计划,当然这并不是预不预的问题,只是我的一个习惯20xx工商管理专业职业规划20xx工商管理专业职业规划。在当前大学生所面对的就业压力十分的大,我们如何在以后严峻的就业形式面前做的更好,在以后应聘时从众多的应聘者中脱影而出?我们以后到底做些什么?我们以后往哪些方面发展?所以我们有必要提前规划我们的未来为我们以后的发展做好规划,也就是我们的职业生涯设计!

下面是我的职业生涯设计书:

一、自我评估(认识自我)

就自身而言,我认为自己的兴趣与爱好其实是比较广泛的,具体的讲自己对电脑、军事文学以及音乐方面比较感兴趣,同时还比较关心体育方面的新闻。而我的爱好也是基于这些兴趣之上的喜欢玩电脑、喜欢看书、喜欢听音乐、喜欢交朋友。

二、认识自己的职业性格

(1)性格的态度特征:我的性格比较诚实、正直的,相对谦虚但不乏张狂,在做事情时认真勤奋责任心强,同时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在自己的生活与同学及其他人的交往中是比较大方的,同时自己做事情虽然细心但还是比较马虎的。

(2)性格的情趣特征:我的性格在情趣上是典型的北方的那种,比较容易冲动,情绪欠稳易波动。

(3)性格的意志特征:我的性格在意志方面是比较果断、顽强、有点倔强,坚持对一些事情不会轻易放手。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意志力控制方面做的不是很好,这或许是我的一个比较大的缺点,在对事物的预知上是属于乐观但同时有比较强的忧患意识。

(4)性格的理智特征在感知注意方面,我是属于那种主动观察的类型;在想象方面,我是属于主动想象的类型,是那种发散型的类型,同时我认为自己在做事情的时候是现实主义与幻想主义的结合。

三、自己的职业能力

在一般能力上,我认为我的智力还是中等偏上的,在注意力上比较集中,善于观察,记忆力较强,思维比较开阔,想象力较强20xx工商管理专业职业规划职业规划。在特殊能力上,也就是我的特长上,我认为自己并没有什么特长,只是自己的兴趣所到对一些东西投入了,或许会做的较好一点。

四、自我潜能

(1)我的个人能力:在能力上我自知自身能力还是比较欠缺的`,但是通过大学近一年的学习生活与锻炼,我认为我的社会交际能力比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实践能力较强。

(2)我的相关经历:我相信我在大一里面,在社会实践方面还是比较强的,我利用双休日时间去做一些各种各样型的大学生兼职活动,一是为父母减轻一些负担,同时锻炼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二是利用这些机会去学习别人家的工作方法和管理经验,同时开阔自己认识社会的视野。

(3)相关知识:通过平时的课堂学习加上课余时间的自我学习,对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特别的深入了解,同时对其他各门专业知识也都稍微略知一二。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1985460.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