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买卖合同(专业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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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买卖合同(专业18篇)
时间:2023-11-14 15:10:27     小编:雨中梧

合同可以是口头约定或书面约定,但书面合同更具法律效力。合同的要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主体、目的、交付方式和付款条件等。以下是一些成功撰写合同的经验分享,供大家参考。

墓地买卖合同篇一

陌生人匆忙收拾蒿草。

垫窝。

几扇虚掩的.石门。

在西岭重新被扶正。

剥落的那些灰尘。

一片一片一篇一篇。

如朱颜般精明。

一切成熟与否。

最后都归于仓。

都归于乡。

黎明证书与船票。

高尚路过与挂灯笼的柿子树。

都在西岭。

墓地买卖合同篇二

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充分协商,就山荒地经营使用权转让事宜,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有承包山荒地一处,东西长16米,南北宽11.5米,总面积184平方米。四至分:_____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界,西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地,北至__________。经双方协议,甲方同意将该山荒地转让给乙方作墓地使用,并协商转让费用为贰万贰仟元,乙方同意接受并使用,从协议签定之日起,该山荒地乙方有权做墓地永久使用,甲方不准干涉。乙方埋葬坟墓时,如甲方树木或农作物有妨碍,甲方应无代价的提供一切方便,该墓地如国家建设占地,甲方无权过问并不承担一切补偿费。附着物及迁坟补偿归乙方所有。

该山荒地种植作物权一切都由乙方所有,如乙方不种,甲方可与乙方协商使用,乙方因自身需要可随时收回甲方山荒地的经营使用权。

乙方所取的该山荒地如发生边界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义务。

口说无凭,立此协议为证。整平、施工费元。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墓地买卖合同篇三

身份证号码: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殡葬改革的条例法规、法律法规及规定。为保障本公司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管理的稳定和发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购买_________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管理部门对殡改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_________及有关规定。

第三条、乙方根据甲方的'统一规划,选择购买了甲方_________号的墓穴,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币别:_________)。

墓穴(地):_________元整。

管理费(类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墓碑(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其它:_________元整。

合计:_________元整。

上述费用在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

第五条、乙方在获得甲方核发的《墓地使用证》后,即获得该墓穴的永久使用权。

第六条、乙方所购的墓穴由甲方负责绿化、清洁、保安等管理工作,并负责对乙方购置的墓面及小件的看护、保管。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

第七条、乙方应爱护甲方墓园内的设施(包括墓园、小件及墓穴绿化),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八条、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提供定期供奉服务,客户如需要须另行缴交服务费。

第十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送达方式。

1、甲方。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2、乙方。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3、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协议附件。

_________为协议附件,效力同于本协议。

第十四条、本协议合约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墓地买卖合同篇四

然而我来看坟的真正原因是:在那么多的坟墓中,有一座埋着我最亲最想看的奶奶。奶奶的坟很容易找到,因为只有奶奶的坟前立着一座高大的墓碑,上面除了立碑日期,奶奶的名字外,还有一大串立碑人,当然是奶奶的亲人。但你在那一大串人名中,永远找不到我的名字,我不是奶奶的孙女?不!我是!我是她唯一的孙女!

仿佛我的出生就是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人出生了就是一个事实,没有辩驳的余地,可是我还是忍不住要问:既然它是一个事实,那么它又在证明什么呢?记忆中,我从来都没有和奶奶单独吃过一顿饭,我从来都没有和奶奶一起像别人家的奶奶和孙女一样去打牌,当奶奶赢了,我可以在一旁拍手大喊:“奶奶真棒,”从来都没有!我甚至从来都没有得到过奶奶的一个关爱的眼神,一个慈爱的笑,她甚至从未正眼看过我!是我不愿意吗?不,我愿意,我打心眼里愿意,我连做梦都想。

大年三十晚上,外面下着大雪,屋里却喜气洋洋,奶奶的家里,一家团圆。奶奶坐在沙发上,看着忙碌的儿女,一脸的幸福,饺子出锅后,妈妈盛了第一碗端给了奶奶,奶奶却慢慢的站起来,颤颤巍巍地走到一张桌子前,把那碗饺子端到上面,桌子上放着一个陌生女人的照片。我很奇怪,便也来到桌旁,踮着脚看;“奶奶,这是谁呀?”手不禁去摸那张照片,突然一双比我还快的手把我的手狠狠地打了下去,“谁让你动的!”奶奶喝斥的声音好大,我吓坏了,惊恐地看着她,奶奶的脸上再没有先前的笑容,脸色变得发青,她拉起我的胳膊,用力推我出门:“你出去”,这一举动,让屋里所有的人都静了下来,目光齐刷刷的朝我这聚。我站在门口面对着屋里所有的人,而我的背后就是铺天盖地的大雪,就是天寒地冻的世界。

沉默它让人喘不过气来。我抬起头,用孩子的眼光去看每一个人,我看见我的伯母们都转过脸,爸爸低着头和奶奶说着什么,哥哥们朝我做鬼脸,只有妈妈仍然用那种充满无限怜爱的眼睛看着我,我就像我做错了事时,妈妈看我的那种眼光,但又不全是。我只是在心里一遍又一遍的自问“我错在哪里?我错在哪里呢?”我用充满疑问、不解与泪水的眼睛去看每一个人,祈求着她们能给我答案,我清清楚楚的知道,她们在可怜我,我也知道,那一刻我的心在流血,但这一点,她们甚至我的母亲都不曾看到……最后,我在众人的注视下,一步步的退出了房门,又一步步地走出了大门,然后不顾一切的疯跑在漫天风雪中,让风,让雪进入我的身体,让她们同我的心,比寒……那一天,我才六岁!

那是生命中最大的一场雪,最冷的一个冬天,在那年的雪地里,你会发现一串长长的、小小的但深深的脚印,它们组合起来就是这样的一句话:就在这一年,一个孩子的心被扼杀并流干了血。

这就是我的童年,在我的童年里,你找不到快乐以及映在眼中的美好世界,当她只有六岁时,命运便让她的眼中充满泪水,不解与疑问,命运达到了目的,没有任何理由摧残人的目的,然而命运在它享受这一成就感时,它不知道它这样做会让这个童年早衰的孩子怎样步入少年、青年……一直到死亡,它不知道的是它这样做,会剥夺这个孩子一生的幸福,它更不知道的是它这样做,会让这感饿孩子去厌恶整个世界。

小时候的我没有得过什么大病,可那一次,我却与死神擦肩而过。

那年我出麻疹,高烧不退,父母着急了,要带我去城里看病。那些天,暴雨一直下个不停,街道泥泞不堪,一不小心,就会有翻车的危险。但父母为了我,还是决定要租车进城。奶奶听说了,便冒着大雨火速赶来。她进门后,不是直接问我的病情,她甚至未正眼看过我,而是劈天盖脸的数落爸爸。奶奶呀,去看看你的孙女吧;虽然你的一句话。一个怜悯的眼神不能够给她减轻痛苦,但那至少能让她知道:奶奶是关心她的奶奶;去看看你的唯一的孙女吧,她高烧不退,她正在与病魔抗争着,如果她失败了,那就意味着你永远失去了她,永远失去了一个有多么爱你的孩子。

迷迷糊糊中,我听到了奶奶训斥爸爸的声音和妈妈低沉的缀泣声:“你们怎么就因为一个孩子就不顾整个家呢?这天气出车不是自寻死路吗?反正我是不会同意的,再说她的命不是很硬吗……?”后来,我又睡着了。

值得庆幸的是,我没有死,我硬是咬着牙熬了过来。我不知道我是怎样死里逃生,但决不是我的命硬。从那以后,我便落下一个毛病,每当我独自一人睡觉时,我便会做恶梦。

年幼的我不曾懂得什么是残忍,可悲的是我在懂得之前便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可当我懂得什么是残忍时,我又不愿意承认它可以用来形容我的奶奶。

尽管这样我仍想说一下奶奶对我的好,奶奶有一次赶集回来,买了几串糖葫芦,分给哥哥们一人一串,当然没有我的。当奶奶分完后,哥哥说了一句:“怎么没有妹妹的?”奶奶看着我的好像有些不自在,她从哥哥的那一串口摘了一个放到我的手上。当时,我如获珍宝,看着手心里晶莹通红的糖葫芦,我仿佛感受到了只有在梦中才能感受到的奶奶的爱,我知道一串糖葫芦上有九颗,而我只得到了一颗,但是我却很满足,当一个孩子深切的渴望得到满足时,她不在乎数量的多,而只在乎能够拥有。

生长在无人知晓的地方的小花,有机会也能得到雨水的滋润,即便是有一天它枯萎了,它也会笑着死去的。

我知道奶奶在买糖葫芦时,就没有想到我,她已经习惯了给孩子买东西只买五份,而我也习惯了没有的感受,即便给她一块蛋糕,让她任意去切,她也只能切成五块。但我不怨她,真的不怨,我只怨命运的不公,不能让我得到奶奶的爱,更怨自己的无能,不能讨奶奶的欢心,我宁愿把所有的不是都归罪自己。我一直认为自己曾经做过让奶奶不能原谅的事,我这样说,是在自慰,是不承认奶奶从不爱我,我就一直这样想,奶奶训斥我的时候我这样想,奶奶抛下那句话时我这样想,我甚至永远希望都这样想。但是我错了,大错特错,错得一塌糊涂,错得不可收拾。

我知道你们一定会有许许多多的疑问,可我却不想告诉你们答案,但我又不能不说,要不然我会对不起我早衰的童年。

就在我那年发高烧又奇迹般的醒来时,我看见坐在床边的妈妈,正对上妈妈那双哭得红肿的眼睛——忍受着难以言喻的揪心与痛苦,她竟然守了我整个晚上。妈妈见我醒来,愣了一下,便高兴的一把搂住我,但随后不久的便是放声大哭:“妈妈不相信是你克死了奶奶的女儿,可正是因为你让妈妈差点失去了女儿……”

所有的一都明白了,如果你们还不懂,我就转述给你们听:

就在我的妈妈添女儿的时候,奶奶失去了她唯一的女儿!

这就是我不该出生的原因,这就是我的出生是不可饶恕的错误的原因,这就是我所要的答案,这就是能够解答眼中曾有过的所有不解与一切疑问的答案!

积聚几年的泪水在那一刻全部涌了出来,巨大的痛苦让我连呼吸都变得艰难,我有一种即将被毁灭的感觉,一直探到我的内心深处。我不该出生,不该在姑姑走的那一天出生,不该让我的生日变成姑姑感的祭日,这就是我的错,这就是我的错吗?我终于鼓起勇气喊了出来:

我没有错,错不在我,错在命运,天意弄人。

寒冷的冬天,奶奶去了,她是抱着姑姑的照片去的,她生前的遗嘱是:墓碑上不能有我的名字。奶奶至死也不会原谅我。我怎么会让我恨的人陪伴我呢。奶奶下葬的那一天,我就是站在房顶上远远地看着,时间也是黄昏。

太阳又要落山了,我又站在房顶上看夕阳下的坟,看那座我所熟悉的坟,看高大的石碑上没有我的名字。明天又是奶奶的祭日,我会等爸妈他们祭完后去的,我知道奶奶不欢迎我,她的灵魂也仇视我,可我仍然要去,因为我有信心,我相信有一天,天堂中的奶奶会原谅,会理解天堂外的孙女,因为我有自己的逻辑推理:她是我的奶奶,奶奶会原谅儿孙所有的过失。因为在天堂外与天堂中打着一个结,用亲情打成的结,它的名字叫:墓地情结。

墓地买卖合同篇五

朱然家族墓地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南郊安民村马沿岗。朱然(公元182-公元248年),是三国东吴左大司马右军师。

目录墓群介绍墓群发掘朱然生平考古发现收缩展开墓群介绍。

朱然家族墓地墓群面积约1万平方米,由封土、墓道、墓坑、前后墓室组成,南北总长9.1米。前室近方形,内置祭台和陪葬者漆棺;后室长方形,内置墓主漆棺。出土文物140余件,其中漆木器80余件,漆器上多有精美的彩绘图案,如“童子对棍图”、“贵族生活图”等,是三国时期美术史实物的重要发现。漆木器中的两件犀皮黄口羽觞,工艺精湛,是罕见的文物精品。墓中出土的木刺和谒是迄今所见最早的名片。出土的.6000多枚汉代和三国时期的铜钱,品类繁多,为研究三国时期的币制和社会经济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墓群发掘。

朱然墓位于市区南部的雨山乡安民村林场境内,1984年6月市纺织厂基建时发现。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会同马鞍山市文物普查队对墓葬进行了发掘。发掘资料证明,墓主为三国东吴左大司马右军师朱然。经考古鉴定,朱然墓是迄今为止长江中下游区域已发掘的300多座东吴墓葬中最能反映东吴最高统治集团墓葬特点的一座大墓。墓室虽早年被盗,但许多随葬的精美漆器幸免劫难。在140余件出土文物中,有部分被列为国家一级珍品。

朱然生平。

朱然(182-249),字义封,汉丹阳故鄣(今浙江安吉县西北)人,出身东吴豪族,13岁过继给舅父朱治为子,少时曾为孙权同窗好友。三国争雄,朱然北抗曹魏,西拒蜀汉,一生屡立战功,官左大司马、右军师。

考古发现。

1986年,朱然墓被列为安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文化局拨款1万元,市地方财政拨款4万元修建朱然墓文物陈列馆。陈列馆为一座汉代风格的仿古建筑,由南京工学院古建筑研究所刘叙杰教授设计。馆以墓体为基础,古朴凝重。馆内大厅中央部分是墓穴,穴中置棺木一尊。四周陈列有墓中出土的文物和有关朱然墓研究的图片、中外文献资料等。游客在参观中,可以领略到1700多年前三国时代的社会风貌。墓道位于墓坑正南,为阶梯式,共26级,坡度19度。墓道长9.10米,土色与封土相同。墓坑在封土下,上口距地面深35厘米,墓坑形状不甚规则。坑底稍小于坑口,距墓上口深3.60米。墓壁不甚光滑,墓坑内填有灰白色土。墓室位于墓坑正中,用砖砌造,由南至北依次为甬道、前室、过道、后室。从外部测量,总长8.70米,宽3.54米。内铺地砖,都作人字纹铺砌,墙体为“三顺一丁”的砌法。“四隅券进式”穹降顶,左右两侧各用两层砖垒砌祭台。室中置一漆木棺,为其妻妾的葬具。前后室之间的通道,位置偏左,形状、砌法同甬道。后室中置一较前室稍大的漆木棺,为墓主朱然的葬具。木棺内外表面贴有一层麻布,上涂漆腻。棺外用黑漆,内用朱漆。朱然墓内共出土随葬器物140多件,有漆木器、瓷器、陶器、铜器等,其中漆木器约占57%。许多漆器上彩绘人物故事和动植物纹图案。

墓地买卖合同篇六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殡葬改革的条例法规、法律法规及规定。

为保障本公司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管理的稳定和发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购买_________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管理部门对殡改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_________及有关规定。

第三条乙方根据甲方的统一规划,选择购买了甲方_________号的墓穴,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币别:_________),下述费用在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

1、墓穴(地):_________元整。

2、管理费(类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墓碑(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其它:_________元整。

5、合计: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乙方在获得甲方核发的《墓地使用证》后,即获得该墓穴的永久使用权。

第六条乙方所购的墓穴由甲方负责绿化、清洁、保安等管理工作,并负责对乙方购置的墓面及小件的看护、保管。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

第七条乙方应爱护甲方墓园内的设施(包括墓园、小件及墓穴绿化),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八条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提供定期供奉服务,客户如需要须另行缴交服务费。

第十条后继立法。

1、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

2、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送达方式。

1、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4、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三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

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三条本协议合约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墓地买卖合同篇七

张九龄墓位于广东韶关市北郊罗源洞山麓。张九龄是唐玄宗开元年间丞相,开元二十八年(公元740年)春,回乡扫墓,因病逝世于其家中,享年63岁,被溢为“文献公”。开元东南方二十九年葬。

墓地环境。

张九龄家族墓地是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墓地前面是张文献公祠,祠堂后山约120米处是张九龄及其妻卢氏、弟张九皋、九章的墓冢,是广东省具有代表性的唐代大墓。张九龄为砖室结构,座北面南,平面呈“古”字形,分墓室、甬道、耳室三部分。墓室为主体建筑,成四角攒尖式顶,长7.98米,宽4.8米,高5.35米,四壁及甬道均有侍女蟠桃园等壁画,是广东境内最早出土的、绝无仅有的唐代壁画。墓前神道原有石座像分立于两旁,今有唐岭南节度使、著名书法家徐浩撰写的《神道碑》和杜甫作诗的《故右仆射相国张九公龄诗碑》。墓下有飨堂。今飨堂内还保存着明清以来的碑刻。1960年7月,经文物管事委员会愈墓。

张九龄及其家族墓地位于韶关市武江区墩子头村翠珠岭。为唐开元二十九年(741年)迁葬墓。墓面为半圆土堆构筑,是座砖室墓,平面“古”字形,通长8米,分墓道、耳室和棺室,墓道和耳室皆为券顶,墓道长3.18米、宽1.09米、高1.70米,两个耳室分别长0.80米、宽0.52~0.54米、高0.33米;棺室为锥形尖顶,长4.82米、宽4.80米、高5.35米,有残存人物壁画。墓曾多次被盗,残存随葬品有陶罐、滑石器具、“张拯”陶砚和一方墓志铭(见第五章第二节墓志)。墓侧有神道碑1通。墓前现存石羊三只,二进深院落张文献公祠一座,硬山顶,面积约200平方米。墓中出土一批滑石佩饰和两件玉器,较为珍贵。1962年7月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墓主。

张九龄出生于官宦世家。少聪慧能文,弱冠参加科举考试获中进士,为秘书省校书郎、右拾遗。又登“道侔伊吕”制科,为左拾遗。他曾上书唐玄宗李隆基,主张重视地方官人选,纠正重内轻外风气;选官应重贤能,不循资历。后因与主政者不合,一度辞官返回家乡。期间,主持修筑梅关古道上的大庾岭驿道,保障了南北交通要道的畅通。唐开元六年(718)返回京城,宰相张说重其文才,称为“后出词人之冠”。开元十一年(723)被任为中书舍人。及张说罢相,因受权力斗争**的牵连而被调往外地任官。开元十九年,玄宗召为秘书少监、集贤院学士,再迁中书侍郎。由于他才学超群,风度亦甚佳,因而颇受玄宗的'赞赏。开元二十一年,被任为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丞相),主理朝政。他建议于河南屯田,引水种稻,遂兼河南稻田使。

其时,唐朝处在全盛时期,但却又隐伏着种种社会危机。张九龄针对社会弊端,提出以“王道”替代“霸道”的从政之道,强调保民育人,反对穷兵黩武;主张省刑罚,薄征徭,扶持农桑;坚持革新吏治,选贤择能,以德才兼备之士任为地方官吏。他的施政方针,缓解了社会矛盾,对巩固中央集权,维护“开元盛世”起了重要的作用,因而被后世誉为“开元之世清贞任宰相”的三杰之一。

在主理朝政时敢于直言向皇帝进谏,多次规劝玄宗居安思危,整顿朝纲。玄宗的宠妃武惠妃,欲谋废太子李瑛而立己子时,命宫中官奴游说九龄,九龄叱退使者,及时据理力争,从而平息了宫廷内乱稳定了政局。而对安禄山、李林甫等奸佞所为,张九龄更痛斥其非,并竭力挫败其阴谋。

玄宗欲以范阳(今北京)节度使张守圭为相,以朔方(今宁夏灵武南)节度使牛仙客为尚书,九龄都反对,玄宗不悦,唐玄宗被李林甫的谗言所惑,玄宗遂于开元二十四年迁九龄为尚书右丞相,罢知政事。罢相后不久又因他荐举的监察御史周子谅弹劾牛仙客,触怒玄宗,坐“举非其人”,贬为荆州长史。

开元二十八年(740),张九龄因病在韶州曲江逝世。

初,安禄山讨奚、契丹,战败,被执送京师。九龄主张按军法处以极刑,玄宗不从。

开元二十四年(736),安禄山任平卢将军,在讨伐契丹时失利,张守珪奏请朝廷斩首。此前安禄山入朝奏事,宰相张九龄对侍中裴光庭说:“乱幽州者,必此胡也。”这次作战失利,他遂提笔批示奏文说:“穰苴出军,必斩庄贾;孙武行令,亦斩宫嫔。守珪军令若行,禄山不宜免死。”唐玄宗不明华夷之辨,看了批文后说:“卿岂以王夷甫识石勒,便臆断禄山难制耶?”终未准奏。

之前,安禄山曾入京朝见,拜见过时任宰相的张九龄。张九龄颇有识人之道,明察秋毫,看出安禄山是奸诈之徒,断定日后此人必会作乱。此次适逢安禄山干犯军法,被押送京城,奏请朝廷判决。张九龄毫不犹豫在奏文上批示,为严肃军纪,将安禄山斩首。可惜,唐玄宗没有最终批准,却为示皇恩,将安禄山释放。最终安禄山反叛,重演了西晋末年,羯族石勒反晋乱华的一幕。

在他死后不久,曾被其断言“必反”的安禄山果然掀起了“安史之乱”,从而导致唐朝迅速从“全盛”走向没落。唐玄宗奔蜀,因追思张九龄的卓见而痛悔不已,遣使至曲江祭九龄。

墓地买卖合同篇八

你好,农村墓地买卖合同的范本如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相互支持、相互帮助、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将属于自己的位于出让给甲方用于安葬墓地使用(即:_________________墓地后后坎抵达承包地,前坎抵达承包地,长大约,左右宽),并且保证今后甲方对该地的永久使用权,且保障甲方安葬时用地及人员进出墓地通行,今后甲方任何时间前往墓地(包括修造墓地,扫墓活动),乙方无权干涉。

二、甲方取得使用权后,可以为其营造坟墓,乙方或他人不得干涉和阻挠。

三、墓地出让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交付土地出让金)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者,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另一方墓地出让金的三倍即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中证人各执一份。特此协议。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墓地买卖合同篇九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乙方家乡因大布上政府征地开发市场和修高速公路没有墓地,经双方商量甲方愿将下雷布凤形立自留山出卖肆穴墓地给乙方。每穴宽3米长4米,价格每穴仟元,合计元整。

自签字之日起,地款两清,并再协议如下。

1、位置:第一只在右边隔碑石2尺处。第二只、第三只在巫母下面一横中间。右边靠古墓,下面并要用砖搏坑。第四只只在再下面一横坐向右边。

2、自付款之日后,无论是葬墓之前,或葬墓以后如果有其它纠纷由甲方出面负责解决。并且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拦乙方葬墓。

3、恐今后生端,特此为凭,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中人要签字。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签订日期:

墓地买卖合同篇十

甲方(出卖方):

乙方(购买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购买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管理部门对殡改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墓地面积壹亩。签订协议后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墓地费用。

第三条甲方保证,本墓地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无任何土地所有权争议及其它经济纠纷,否则对乙方造成所有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保证,乙方使用范围不得超出购买的土地范围,否则造成的纠纷及损失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墓地买卖合同篇十一

流水墓地位于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阿羌乡昆仑山深处流水村附近的阿克布拉克台地。―,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边疆考古研究中心对这一墓地进行了连续发掘,揭露面积约4000平方米,共清理各类墓葬65座。均为石堆竖穴墓,墓坑上层通常有填石。墓中单独埋入的一次葬现象较少,大多数墓葬为一次葬人骨与多具二次葬人骨共存,一次葬人骨葬式皆为仰身高屈肢姿式。在墓坑内接近人骨处多陪葬有家畜头骨和四蹄,一般以山羊为主,个别规格较高者用马。出土随葬品中,独具特点的陶器刻划纹饰,斯基泰文化样式的金属装饰物,风格不同于中原和北方草原地带的刀、斧、矛、马镳等铜器,昆仑山地区目前发现时代最早的玉器,以及具有新疆地区特点的石器等,显示出该墓地的独特文化面貌。对墓地所出人骨所作的碳十四测年数据为距今2950±50年。

流水墓地是首次在昆仑山北麓发现的青铜时代墓葬,也是迄今在昆仑山北麓地区所发现年代最早的古代文化。这种在新疆首次发现的'以陶器刻划纹为代表的文化类型,与西藏、甘青地区的某些古代文化有相似之处;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出土的铜或金质耳环的样式与西伯利亚地区早斯基泰文化中的耳环样式极为相似。流水墓的的考古发现为探讨当时昆仑山北麓地区古代居民的文化面貌提供了科学资料,尤其是能够系统地提供研究克里雅河上游古代文化的准确材料。对出土人骨的初步鉴定结果表明,30前昆仑山北部地区的种族混杂程度已经很高。蒙古人种、欧罗巴人种在墓地中均占有一定比例,蒙古人亚种(西藏人)的发现则说明当时青藏高原南北的文化交流已经明显存在。

另外,在墓地之下的地层堆积中,还发现了较厚的炭灰层,为大面积古代生活用火遗迹,碳十四测年为距今4400年。说明这是一处古代人类活动持续时间相当长的重要遗址,对探索昆仑山地区早期文化具有重要价值。

墓地买卖合同篇十二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补充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街_________小区_________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出卖给乙方,乙方对此房产现状无疑义。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_________;即人币小写_________元整。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整,即小写_________元整。

四、乙方自支付定金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房款(定金从中扣除)。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无任何产权及经济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七、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后,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

八、甲方应在房产交易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产交付乙方。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乙方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退还;如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甲方应退还乙方定金,并赔偿给乙方与定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加条款:

身份证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身份证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墓地买卖合同篇十三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移动手机号码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移动手机号码以_____元整人民币转卖给乙方。

二、甲方从合同生效时不得以各种理由,收回,使用此手机号的所有功能。

三、合同生效时,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_____元人民币。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五、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和管辖。

六、本合同由双方签字有效,需要留下姓名、联系电话、qq、身份证号。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墓地买卖合同篇十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小区________栋________号拥有的房产,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房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_________________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公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产权人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公证人各_______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墓地买卖合同篇十五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殡葬改革的条例法规、法律法规及规定。为保障本公司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管理的稳定和发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购买_________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管理部门对殡改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_________及有关规定。

第三条乙方根据甲方的统一规划,选择购买了甲方_________号的墓穴,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币别:_________)。

墓穴(地):_________元整。

管理费(类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墓碑(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其它:_________元整。

合计:_________元整。

上述费用在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

第五条乙方在获得甲方核发的.《墓地使用证》后,即获得该墓穴的永久使用权。

第六条乙方所购的墓穴由甲方负责绿化、清洁、保安等管理工作,并负责对乙方购置的墓面及小件的看护、保管。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

第七条乙方应爱护甲方墓园内的设施(包括墓园、小件及墓穴绿化),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八条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提供定期供奉服务,客户如需要须另行缴交服务费。

第十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送达方式。

1.甲方。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2.乙方。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3.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协议附件。

_________为协议附件,效力同于本协议。

第十四条本协议合约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墓地买卖合同篇十六

甲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方式: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取得最大经济效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合同指定产品的区域经销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经销产品。

甲方授权乙方销售产品为:系列葡萄酒。

第2条经销区域及渠道。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其产品经销商的经销区域为:地区。

乙方保证在其授权区域、渠道内进行封闭式销售,不向其授权区域、渠道外供货,并接受甲方监督与管理,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保证上述区域、渠道不直接开发其他经销商,确保乙方为合同产品在上述区域、渠道的独家经销权。

第3条价格体系。

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价格如下。乙方应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价格标准,严禁低价销售,如果甲方产品价格有任何变化,甲方将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品名。

规格。

裸瓶经销价。

建议供终端价。

备注。

乙方如需要甲方提供包装,包装价格见表格中备注,特殊需要另议。

第4条销售任务与支持返利。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期内销售本合同产品的总销售回款为万元,销售回款目标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其中:普通系列万,比诺系列万。

第5条往来结算。

甲方实行款到发货,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交纳人民币作为窜货保证金,并开具收据给乙方,终止合同退还给乙方。

第6条货物运输及交接。

乙方需提前1天向甲方申报发货品种及数量,甲方安排发货。

甲方负责将乙方《订单》产品运抵乙方指定地点,乙方验收后的货物风险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订货时,应提供准确无误的收货地址和收货人及其相关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甲方延误交货,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7条产品质量。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和卫生标准。

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停止销售,经甲方确认后配合甲方予以回收。

发现产品内在质量问题,二件以下且情况简单的由业务人员验收签单并报甲方“销售部”确认后报损退赔。二件以上且情况复杂,由甲方派质监人员核查并给出处理结果,予以赔偿或退换。乙方不得将问题产品私自处理,否则甲方将不予赔偿或退换。若发现乙方弄虚作假,虚报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按照乙方虚报产品价款的'倍支付违约金,直至终止本合同并取消经销商待遇。

由于乙方保存货物问题导致产品变质,甲方不予赔偿或退换。

第8条市场开拓与渠道管理。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铺市及销售进度、销售价格、网络建设等与甲方产品销售有关的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乙方有权对甲方业务人员监督与管理,并有权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9条区域责任与价格控制。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具有良好终端控制能力的分销体系,明确分销商的责任销售通路。

乙方及其分销商不得在渠道上低价倾销,未经甲方许可以低于甲方规定最低限价进行销售的行为均视为低价冲击市场行为,一经甲方查实,乙方同意承担相当于所销产品货值一倍的违约金。

乙方承诺对其经销的合同产品实行封闭式销售,而不流向其他区域、渠道。否则,乙方同意按照当地经销商的零售价予以回收,并自行承担运费。

乙方须做好市场销售预测,确保二周的最低销售库存,以防止市场断货事件的发生。

第10条法律效力。

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形成合同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1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本合同期满并且双方决定不再延长本合同的期限。

双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彼此同意解除本合同。

乙方连续个月未能完成协议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和终止合同,并退还保证金。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约。

第12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如通过协商无法解决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争议由省市人民法院管辖。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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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买卖合同篇十七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依据国家有关殡葬改革的条例法规、法律法规及规定。为保障本公司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管理的稳定和发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购买_________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管理部门对殡改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_________及有关规定。

乙方根据甲方的统一规划,选择购买了甲方_________号的墓穴,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乙方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币别:_________)

墓穴(地):_________元整。

管理费(类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墓碑(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其它:_________元整。

合计:_________元整。

上述费用在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

乙方在获得甲方核发的《墓地使用证》后,即获得该墓穴的永久使用权。

乙方所购的墓穴由甲方负责绿化、清洁、保安等管理工作,并负责对乙方购置的墓面及小件的看护、保管。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

乙方应爱护甲方墓园内的设施(包括墓园、小件及墓穴绿化),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本公司提供定期供奉服务,客户如需要须另行缴交服务费。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送达方式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协议附件

_________为协议附件,效力同于本协议。

本协议合约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墓地买卖合同篇十八

9.1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9.2不可抗力的后果:

(1)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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