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浪费,使我们的工作更有条理。好的计划需要经过反复修改和优化,以适应实际情况和需求的变化。在制定计划前,您可以先了解一下计划的一些基本原则和方法。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一
采取以自学为主,定期集中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检疫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动物性食品卫生学》等相关业务知识,使大家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扎实抓好全县规模养殖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把动物性食品安全风险消灭在生产环节上。
一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积极配合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关于规模养殖场的管理工作,确认我县已备案的规模养殖场(只有经过畜牧部门备案的规模养殖场才列入监管范围),将已备案的养殖场进行分类,即,一及、二级、三级。
二明确各规模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一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必须是县监督所的分管副所长和执法骨干;二、三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是当地畜牧兽医站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同时明确监管责任人的任务和责任: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每月必须到场检查一次,二、三级监管的规模场,每两个月要到场一次。
三、加强一级监管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力争在20年,我县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全部达到《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四、为了使养殖业主深入了解肉食品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计划搞一期养殖业主培训班。
五、完善各规模养殖场的各种台账和检查记录。
六、加强我县屠宰场(点)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动物入场查证验物工作。凡是无证或无标的动物(特别是生猪)、证物不符的,一律不得进入屠宰场。
二严格宰前检疫工作。凡是有染病或疑似染病的动物,一律不得进入屠宰环节,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急宰或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宰后同步检疫工作。1、必须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操作;2、生猪必须按农业部规定进行5%“瘦肉精”抽检。
四督促屠宰场完善各种动物防疫设施,更换、重修不合格的设备。
五加强检疫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检检疫员检疫操作、是否按规定着装持证上岗。
六进一步完善屠宰场的工作台账。年初要有独立的工作室和独立的休息室,各种证章的存放要符合相关要求,不得随意摆放。
七、加强兽药经营的市场的管理工作。
一重点检查无证经营的兽药经营店,严肃处理无证经营兽药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兽药经营企业gsp整改后日常管理工作,重点检查经营假劣兽药、过期兽药行为,
三加快速度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安装电子台账的软件安装工作,日常督促业主进行兽药购销台账登记。
八加强学校食堂和酒店、快餐店等人群集中用餐地方的肉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检查。
这些地方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钻监管工作的漏洞,病死动物的死尸、屠宰环节的一些废弃物,往往在我们监管疏忽的时候流入食用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在这些人群集中用餐的地方,我们要求食品加工业主要建立台账,详细登记肉食品进购情况。肉食品的进货渠道必须是正规的屠宰加工企业,必须是经过官方兽医检疫合格的动物或动物产品。
燃气安全工作计划(三)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加快建立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燃气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订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村居供气、用气安全。二、目标任务深化专项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由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我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整治重点(一)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落实各相关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二)依法查处燃气企业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充装不合格钢瓶、缺斤少两、掺杂二甲醚等违规行为;查处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查处销售不合格钢瓶等违法行为。(三)依法查取小液化气供应网点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取缔不符合规划、无证照小液化气供应网点;查处价格欺诈、强买强卖、违章倒灌、倒残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规行为;查处超范围经营、擅自在未经核准场所经营、非法改装液化石油气钢瓶、超量存放实瓶等违法行为。(四)规范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等用户的燃气采购、储存和使用安全管理。查处使用不合格燃气和不合格燃烧器具、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瓶库使用行为;查处不规范瓶组、擅自改装燃烧器具、液相直烧、管道瓶装气混用等违法使用燃气行为。四、职责分工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组织、有效开展燃气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各村居,机关各办、服务区、镇属各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新河派出所、新河交警中队:负责依法查处禁行区域内未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进入禁行区域时间、路线规定”的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查处液化气运输超载行为;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擅自从事液化气运输的行为;负责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清理整治工作;规范“三车”(三轮车、电瓶三轮车、三轮摩托车)运送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协助质监、行政执法中队做好对运输途中的气瓶检查工作。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村居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做好日常检查管理工作,确保站内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加强应急救援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安监中队: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镇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燃气安全纳入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内容。行政执法中队: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经营单位和个人、燃气用户(重点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消防中队:负责对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等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提出整改意见,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单位和经营者,报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工商分局: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不按照营业执照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被依法吊销、撤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各办、服务区:将燃气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负责本服务区的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配备专兼职燃气安全管理员;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每月配合执法中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宾馆、饭店、小餐饮、小液化气供应站等经营场所;负责重点单位隐患整改跟踪和督查,对治理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机关各办、服务区,镇属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燃气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燃气经营违规、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为加强对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各办、服务区、镇属有关单位要抽调精干人员成立监管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二
20xx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推动晋江在高起点上实现新发展、再上新水平的关键一年。财税部门要按照市第十二届党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贯彻执行新预算法,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防范财政风险,实现有效监督,提高资金效益。
一是要抓好组织收入工作,按照财政总收入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的目标,分解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二是坚持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在促进工业稳定增长、培育产业龙头、强化创新驱动、发展互联网经济和服务业上下功夫,积极发现培育新增长点。三是贯彻《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完善财政投入激励机制,设立战略性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灵活运用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风险补偿、企业技改、贷款贴息等科技金融、市场化扶持手段比重,巩固总部经济和龙头税源。四是加快滨江商务区、金融广场、智能装备产业园、经济开发区“一区多园”等专业园区建设和项目落地,完善的金融、物流、资讯等商业支援服务体系,打造公平的竞争平台和优越的营商环境。
构建“政府引导推动有力、投资主体丰富多元、项目管理精细规范、资金要素保障到位、社会经济效益良好”的新型投融资体制。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平等协商、风险分担、互利共赢”的原则,建立规范的项目抉择论证和监管机制,完善项目合同文本和财政补贴管理,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运营。有节奏加快土地招拍挂出让,及时盘活回笼资金滚动发展。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梳堵结合分清责任,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健全政府债务运作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
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完善城乡居民养老、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等制度。重点建立绩效激励机制和落实设备购置、药品供应补助,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支持社会福利中心、殡仪馆、疗养院及市医院等惠民、利民项目建设,大力实施交通便民工程、城市自行车租赁站点、公共停车场等便民建设。支持举办优秀文化活动、体育赛事,构建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文化软实力。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晋江”建设。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安排美丽乡村、农村排污设施建设、绿化造林、镇村卫生保洁补助4亿元,建设晋江美丽新农村。
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建立健全覆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探索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健全预算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完善科学合理、完整规范、符合实际的公务支出标准体系,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剔除体制下划因素实现同比下降。扩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的覆盖面,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积极稳妥推进预算公开,提高财政预算透明度。重点加强征迁款、企业补助、种粮直补和重点国企等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检查机制。
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国有企业全面预算,按照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原则,建立灵活高效的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实行国企经营班子分类管理,探索国企与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双向交流制度,政府任命、双向交流和社会公开招聘相结合,培育经营管理人才和优秀团队。建立以“绩效挂钩、总量控制”为主要内容的薪酬激励机制,健全国企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加强国企成本效益和费用控制,激发企业经营活力,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实现保值增值。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安置房等资产信息化管理,安置余房、店面、车库严格实行全市统筹调度,确保公开规范处置和有效盘活利用。
深入开展“马上就办”等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建立政令畅通、行为规范、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重点工作督导,梳理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创建活动,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强财政干部业务法规知识培训,提高依法理财能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强化镇级财务管理,加强业务指导,推进财政所标准化建设。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三
安全工作一向是幼儿园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同时也是幼儿园正常开展工作的前提与基础。在接到教育局关于开展20__年^v^安全教育月^v^活动的通知后,根据《___中小学幼儿园^v^安全教育月^v^活动进程表》具体安排,我园结合自身实际情景开展了一系列活动,经过悬挂横幅、宣传牌、板报、园内广播等形式,大力营造^v^安全教育月^v^活动氛围,为全园师幼创造了安全、和谐的工作和学习环境,并将安全教育活动渗透到各科课堂和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当中。现将活动情景评价如下:
为了让小班新入园幼儿尽快适应幼儿园生活、家长配合幼儿园做好工作开学报名第一天,就给小班幼儿家长发放《致小班新生家长的一封信》,共计142份;针对家长九月接送孩子需注意的事项,给全园家长发放了514份《接送孩子告家长书》;为了让家长配合园内做好安全工作,园内同514个家长签订了《幼儿园安全工作告家长书》。确保幼儿在家、在园的人身安全。
三、资料丰富形式多样1、因为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涉及幼儿园工作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幼儿活泼好动的天性和是非确定力差、好奇心强等特征,更增加了此项工作的难度。所以幼儿园从上到下,从一线到后勤,安全之弦从没有一丝一毫的松懈过,从不敢有一点一滴的疏漏。凡事有据可依,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督导,凡事有人负责的管理机制,在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管理中得到了具体表现。园内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安全职责书》,修订完善了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应急预案。
2、各班以^v^安全伴我行^v^为主题,开展了相应的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如大班以消防安全、中班以交通安全、小班以自我保护等主题各自开展了安全教育活动。
在每周一升旗仪式上对全园幼儿进行了以安全为主题的知识普及,资料包括交通安全、地震逃生、自我保护、自救本事、防火、防水电、防暴力、防偷、夏季防雷击等话题,并针对各班安全工作情景,评选^v^安全礼貌班团体^v^。
4、将安全工作融入到班级的主题活动中。结合此次^v^安全教育月^v^活动,幼儿园的教师们开展了各类安全教育活动,以到达教育幼儿的目的。包括有:陌生人来了,怎样办、走丢了怎样办、安全小卫士、安全教育你我他(交通安全与消防安全)同时组织幼儿观看安全教育专题片。学会拨打特殊电话号码:110、119、120等。
5、班上教师严把晨检、午检关。严格按^v^一摸、二看、三问、四查^v^来进行,并杜绝危险品的带入,同时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保育员严格执行消毒操作常规,每周一检查卫生,评选^v^班级卫生流动红旗^v^。
6、炊事员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范操作。采买员采购新鲜食物,炊事班长严把食品验收关,杜绝不新鲜食物进入园内,确保食品、饮食安全。
7、在本次^v^安全教育月^v^过程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对全园各处进行了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包括园舎、教室与活动室的设施设备、大型玩具、食堂的水、电、煤等,还有灭火器械以及走廊,保证各设施设备都处于完好状态,走廊通畅无障碍。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四
建筑用砖是建筑行业常用的主要建筑构件之一,其质量状况关乎建筑工程安全程度。近来,富起来的平和农民迫切希望改善居住条件,平和县掀起新一轮房屋建设高潮。为防止不合格建筑用砖流入市场,提高全县建筑用砖产品质量水平,近期,县质监局执法与帮扶相结合,采取多项举措加强建筑用砖市场监管。
局积极落实建筑用砖质量区域监管责任制,将全县分成东部县和西部县两个县区,由监督稽查股和综合管理股两个股室分片包干负责,并发挥乡镇协管员作用,加强信息反馈,实行动态监管。
通过日常监督和巡查发现,平和县建筑用砖的不合格项目集中为吸水率、风化度和耐压强度等,其主要原因为生产企业不按照标准严格组织生产或者生产工艺落后。为此,平和局组织标准化、质检方面的工作人员深入建筑用砖生产企业,免费开展培训班,指导工人如何按照标准组织生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质量控制,改进生产工艺。
对一些生产条件差、生产设备落后的企业,引导其抓紧技术改造,引进先进生产设备,逐步淘汰烧结普通砖,生产烧结多孔砖。
对个别为牟取暴利故意偷工减料,生产不合格建筑用砖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目前已查处2起此类案件,并要求其按照规定限期整改。
经平和县质监局采取多项举措大力整治与帮扶以后,目前,平和县建筑用砖质量水平已经有了质的提升,近一季度的抽查表明,平和县仅有2家砖企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全县建筑用砖合格率达到93.33%。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五
20__年一年来,我们临武县商务局紧密团结在县委、县政府周围,在县食安办的精心工作指导下,积极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执行^v^《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及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以加强对我县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酒类市场秩序为重点,坚持强化管理,严格执法,使全县酒类流通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有效遏制了假冒伪劣酒品泛滥。高标准严要求完成了我县新建牲畜定点屠宰厂在今年开始投产运营的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做好检查工作,打击屠宰违法违规行为。
1、临武县民生牲畜定点屠宰厂于今天年三月份开始试营业,我局针对定点屠宰厂建成投产建立了执法人员值班制度,重点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场进场生猪是否经过检疫、是否索证索票、肉品出场是否通过检验、病死猪病害猪肉是否进行无害化处理,是否建立登记台账等。对各种不合规范要求的其限期整改,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2、建立完善定点屠宰企业内部约束机制。要求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健全各环节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严格的肉品流通市场准入机制,对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予以无害化处理。杜绝病害肉、注水肉上市销售。同时,加强对活体流通环节的监管,要求进厂生猪必须佩带有防疫耳标。对进厂屠宰的生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要求进行规范屠宰。指导定点屠宰企业改进经营理念,认真做好肉品流向登记,加强产销衔接,保证市场供应,稳定猪肉价格。
3、完善屠宰检验检疫制度管理。对厂方检验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全面提高生猪定点屠宰水平。严厉把控病死猪肉、注水肉等劣质肉品从屠宰企业上市的关口。
4、在整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动中,我局下达了《关于加强县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规范肉品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并对私宰点业主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警告。日常与所属乡镇、村委干部多次上门做法律法规宣传。同时采取电视宣传与街头公告的方式在城区进行大力宣传屠宰法规。联合县工商局、公安局等职能单位对私设宰点和销售“白板肉”违法行为进行警告。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262人次,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6家次,取缔私屠滥宰窝点4个,查处各类肉品违法案件6件,涉案肉品1969公斤,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县城区生猪定点屠宰肉品市场占有率为90%左右,牲畜定点屠宰场屠宰出场的猪肉产品质量合格率100%。目前我局已经就下一步打击私屠滥宰整治行动拿出了一整套的整治方案及行动预案,上报县政府及县食安办。在县政府的组织领导下重点打击屠宰监管领域中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酒类监管,严格执法行为。
首先是在执法队伍建设上,我们积极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对日常执法实行了“三个统一”即:统一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提高了屠宰和酒类执法力度。二是畅通监督渠道,发动社会,群众齐监督,向外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引导城乡居民大胆投诉举报,起到很好监管效果;三是加大了节假日市场监管力度,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期间,我们都会同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县域内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36人次,出动车辆87台次,检查酒类经营户642多个次。没收各类假冒伪劣酒类商品386瓶,有效规范了酒类市场流动秩序,促进了全县酒类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及20__年工作思路。
1、针对我县屠宰企业规章制度不够完善的现象,建立健全生猪定点厂销售台账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招回制度、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十项规章制度。
2、结合我县新定点屠宰场开业,大力宣传定点屠宰工作,针对我县存在的私屠滥宰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4、针对我县米酒市场较为混乱的现象我们要加强对散装酒的管理,注重日常巡查抓实薄弱环节确保我县酒类消费的安全。
5、依法实施酒类批发许可证和经营备案登记制度,认真把好经营资质关。
6、继续加大酒类打假整治和检查力度,把好监督关。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六
在市委、市政府、市安监局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为全面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创造和谐社会环境,根据市《—20xx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规划》以及市安监局“五五”普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道德教育、法治文化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依法治安,为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市公民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管理安全生产的自觉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法治氛围。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工作重点,服务大局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始终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和促进“平安”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的深入实施,保障和促进我市“”规划的顺利实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是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群众的安全法律素质和安全意识为目标,从群众实际需要出发开展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三是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从实际出发,按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针对经营者、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法律知识的现实情况和存在问题,有的放矢,因人施教,真正把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安相结合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注重学以致用,坚持法制教育与依法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化管理水平。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七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省安监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冀安监管办30号)精神和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编制,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提高监管质量,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支撑,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推动各相关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通过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重点镇街、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各镇街、领域、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我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任务完成。
三、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总局24号令)、《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发183号)、张家口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张安监96号)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四、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我局内设机构及人员情况。
目前,我局在册人数7人,具有执法资格7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办公室1名,监管科2名(其中包括危化科和科技培训科),监察大队2名(其中包括职业卫生科和应急救援科)。
(二)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1、我局在册人员7名。
2、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780%=6人(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总法定工作日,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
4、总法定工作日:2506=1500日。
(三)总执法检查工作日的确定1050日(即总法定工作日70%)。
1、对四镇、两办所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督导:390日。
沈家屯20家50%23人=60日(检查1次,复查1次)。
老鸦庄30家50%23人=90日。
姚家庄15家50%23人=45日。
姚家房20家50%23人=60日。
马路东15家50%23人=45日。
南站30家50%23人=90日。
2、元旦、春节、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执法工作日:50日。
3、危化、烟花爆竹检查:166日。
(1)危化企业24家50%3次3人=108日。
(2)烟花爆竹经销点30家,培训检查:58日。
4、其它执法日:444日。
(1)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10日。
(按最近3年平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计算)。
(2)参与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工作日:15日。
(按最近3年平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计算)。
(3)参与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日:20日。
(4)开展机动执法工作日:69日。
(5)文书送达工作日:10日。
(6)案件处理工作日:20日。
(7)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工作日:20日。
(8)案卷整理工作日:20日。
(9)参加会议工作日:80日(按年平均3人参加会议)。
(10)教育和培训工作日:180日(3人60日)。
五、执法检查方法、内容和要求。
(一)采取日常监管和重点执法并重、综合执法和专项执法相结合、日常执法和重要时段执法相结合,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实际进行执法检查,由于我局没有明确直管单位,所以以督导抽查各镇街为主。
(二)监督检查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内容的规定执行。
(三)对高危行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每年不少于一次。
(四)监管执法工作落实由局领导负总责,区管委会或安委会领导每月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若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需按规定程序报局领导审核批准,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计划,确保计划的严肃性。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八
20xx年,嘉兴市质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和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坚持服务发展主线、坚守安全底线,全力开展“转型发展服务年”和“队伍建设提升年”活动,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全面推动质监工作适应新常态、构建新体系、取得新业绩。
1、顺利通过“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省级预验收。积极筹备“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省级预验收工作并如期顺利通过。
一是做好会议部署准备,先后三次召集四大质量牵头部门和南湖区、秀洲区市场监管局召开迎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省政府预验收筹备会议。
二是做好验收资料准备,整理十大系列台账,制作《质量故事》宣传画册和工作汇报片。拟写《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汇报》。
三是举办首次“市民代表观察团”活动,组织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领域市民代表了解我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进展。推进嘉兴市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嘉兴市金都南德大院和嘉兴市96345社区服务中心等3个创建示范点筹备工作。在此基础上,市政府于7月上旬向省政府提出预验收申请。9月10日,嘉兴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经省级预验收并获得通过。9月18日,嘉兴市政府副市长柴永强、嘉兴市质监局局长沈建法出席国家质检总局召开的全国建设质量强市提升城市发展座谈会,嘉兴市示范创建工作经验被列入《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经验汇编》。目前,已提交国家质检总局验收申请,力争今年“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通过创建验收。
2、大力实施全民质量素养提升工程。积极推进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质监局、市总工会、市科协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嘉兴市全民质量素养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实施。
一是以市政府隆重举办“质量月”启动仪式为契机,公布聘任嘉兴“质量智囊团”成员,举行“打造先进制造促进质量发展”联合倡议活动,邀请专家作质量发展与建设专题报告。
二是协调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浙江大学管理研究中心、嘉职院,建立“嘉兴质量学院”“嘉兴质量实训基地”“浙江大学管理研究中心嘉兴分中心”三大质量教育、培训平台。
三是围绕“四个面向”,开展全民质量素养提升工程。面向青少年,加强质量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普及《探寻质量的基因》等质量读物;面向企业经营管理者,开展“质量大讲堂”“质量沙龙”活动,与嘉职院、浙江大学三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质量课题研究,形成智库示范效应;面向产业工人,联合嘉兴教育学院组织全市25所职业学校校长(负责人)开展质量素养知识讲座,设立“质量素养与职业发展”公共选修课,100多名学生选修并于新学期开课;面向公众居民,推进市质量协会自编20种质量科普教材进行宣讲。
1、大力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提请市政府出台《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协调召开全市质量强市创建暨浙江制造推进工作会议,积极争取将“嘉兴制造业加快质量品牌建设的思考与建议”纳入嘉兴市政府“嘉兴制造”7+1子课题并完成调研课题初稿。全市已有集成灶、丝绸服装、黄酒、冰箱压缩机、玻璃纤维、旅行箱包等产品列入省认证产品目录,推荐21家企业申报“浙江制造”认证试点产品。平湖、桐乡列入全省“浙江制造”县域培育试点并积极开展工作,通过政策扶持、部门协同、培训引导等举措带动该区域制造业向中高端提升发展。全市所辖5县(市)均出台“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巨石集团通过“浙江制造”现场认证,旅行箱包、压缩机等5个“浙江制造”标准通过审定。
2、积极实施政府质量奖励推进“三名”工程。中国质量奖申报方面,指导帮扶加西贝拉做好第二届中国质量奖申报工作。省政府质量奖方面,广泛发动企业积极申报省政府质量奖,向省政府推荐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申报20xx年度浙江省政府质量奖。目前,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入围现场评审。市长质量奖方面,在修订出台《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20xx年修订)》的基础上,启动20xx年嘉兴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通过企业申报、征询意见、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等程序,9家企业入围现场评审。目前正在现场评审中。浙江名牌方面,全市共推荐92个产品(服务)申报浙江名牌及2个区域块状产业申报浙江区域名牌。其中新申报37个工业产品、2个农产品、15个服务产品。
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市质监局积极沟通协调,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1、积极推动,强化工作领导。市政府成立相应的集聚区创建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与整体推进集聚区建设与发展,负责落实创建集聚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和相关配套政策,具体协调资源配置。
2、积极筹备,通过专家评审。围绕将集聚区打造成为“立足浙江、辐射长三角、服务全国”的高端检验检测产业基地的目标定位推动市科技城起草集聚区发展规划。20xx年7月8日,浙江(国家级)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集聚区发展规划》顺利通过专家评审。目前正在按照专家的评审意见组织修改和完善。同时,市科技城已与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上海科学仪器联盟、上海食品安全检测中心等单位进行了合作意向洽谈。
3、积极协调,增强工作合力。一是在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就关于设立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嘉兴)的请示给予复函后,局分管领导赴省质监局作专题汇报和交流沟通。同时借助国家质检总局来浙江调研之机,专题汇报集聚区发展建设情况。二是注重与海宁、桐乡市政府和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充分听取对《浙江(国家级)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集聚区发展规划》的修改建议。三是多次与市科技城管委会共商集聚区发展工作,并成立中国检验检测全产业链发展研究课题组,提供集聚区建设技术性研究支持。
4、积极调研,开展课题研究。省质监局高度重视集聚区建设,将“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全产业链研究”列入20xx年度全省质监系统重大科研拟申报项目,嘉兴市局作为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并完成“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全产业链研究”重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目前已正式获批。该项目在借鉴目前检验检测集聚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就覆盖上、中、下游全产业链的检验检测集聚区建设进行研究,以期对集聚区的建设、发展提供理论基础,推进集聚区建设再上一个新高度。
1、全力维护特种设备安全。着力围绕群众关注热点设备、易发生事故领域完善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全市累计出动检查人员3630余人次,检查使用单位2513家,排查隐患20xx项,已落实整改20xx项,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615份,查处并结案69起。一是下发《关于明确20xx年度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控制指标的通知》,明确各县(市、区)特种设备事故率和死亡率的控制指标,督促各县(市、区)不断提升事故防控能力。二是高度重视湖北荆州等地电梯安全事故引发的强烈社会反响,组织全市系统开展以公共场所电梯为重点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现场安全大检查,对涉及荆州事故同类型的41台自动扶梯立即停用。就近期电梯安全工作情况向市政府柴永强副市长、盛全生副市长进行专题汇报,盛全生副市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积极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全市2。9余台电梯自查完毕,其中,主动停用289台,发现存在隐患电梯875台,已全部完成整改。市电梯应急公共救援平台完成救援276起,解救被困人员637人,平均用时12。6分钟。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10·10”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燃烧爆炸事故发生后,按照市政府分管领导要求,及时协调安监、建设等部门召开会议,并联合下发紧急通知,开展全市餐饮行业燃气专项治理工作。三是全力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探索“两单一预警”、构建“433”监管模式,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特种设备综合整治,重点突出对危化品相关企业用于生产、存储压力容器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着力降低发生重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的风险。
产品节前检查回访、电商产品落地查处工作。20xx年全市共出动稽查执法人员5645人次,检查企业20xx家,查处案件232起,结案案件138起,移交公安办理案件5起。受理各类举报、申诉、咨询共计1851起,调解涉及家用汽车消费纠纷51起。
1、发挥质监技术优势,着力推进服务企业助力“众创”活动。制定下发《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服务企业助力“众创”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技术机构实验室开放平台运行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提供专业化实用性技术指导和帮扶,市质检院组织技术专家深入羽绒服装产业集聚区对200多家羽绒服装企业开展标准培训,市计量院组织流量、精密测量、电学等技术人员进行入企帮扶。截至目前,全市19家技术机构累计已建设智慧检测项目22个;专业实验室开放服务3131批次;组织专家专场报告17场;组织技术咨询服务25场;惠民利众收费减负468万元;组织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驻企帮扶26人;联系服务对外贸易企业198家次;科研成果转化应用项目7项。
2、加强质监科技创新,着力推进核心技术能力建设。一是抓好国家、省级质检中心筹建。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浙江桐乡)毛针织品分中心已于5月20日被批准正式成立。国家中低温太阳能光热利用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浙江)于4月1日正式启动土建工程,计划至20xx年春节前投入使用。浙江省智能集成家居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获批筹。二是抓好科研项目建设。今年以来,全市质监部门获省级质监科研计划项目立项9项,其中重大项目2项;20xx年省级质监检验检测技术装备补助项目立项2项;20xx年质检总局科技计划项目立项1项。申报中国专利奖1项;推荐3个项目参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科技兴检奖;推荐浙江省电子电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申报国家质检科普基地。
3、强化人才队伍支撑,着力提升各类专家和专业人才力量。一是树好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从基层一线、重点岗位、重大任务推进中选人用人,加大干部选拔培养力度和重点岗位人才充实。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和重点岗位、基层一线、窗口部门实践锻炼,提升干部能力素质。二是抓好人才建设。贯彻落实“人才强检”战略,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考、到重点院校直接引才、特殊紧缺专业人才特招等方式,引进各类人才。20xx年度直属事业单位通过考试公开招聘录用专业技术人员5名。注重以项目带动人才,加强现有人才培养力度,目前市局本级新增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名,高级工程师19名,工程师42名。三是加强能力素质提升。始终把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作为首要任务,提出了集中领学与自主选学并行、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并重的干部教育培训思路,开设政治理论、质监业务学习课堂,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截至目前各类干部教育培训达800余人次。四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全面巡查特种设备超期整治工作,防止失职渎职行为发生。认真准备并配合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工作。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市质监局在整改落实过程中突出精准服务促进企业转型发展》获市委整改办肯定推广。
1、推进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扁平化管理。完成行政审批委托下放事项的移交、承接工作,市质监局共承接省局下放事项13项,县(市、区)局共承接省局委托事项10项。五个县(市)试行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事项下放到部分乡镇(街道)。同时,加强行政审批受托和委托事项的承接、督查工作,加强对县(市、区)行政审批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2、推进行政审批能力建设。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发证等领域积极探索“先证后核”“当场发证”工作,开展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再优化、审批再提速,规范涉审中介机构行为。构建行政审批与业务处室的信息通报机制,推动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要求,总结“五证联办”试点工作经验成果,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市局驻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在市级单位行政审批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多次被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评为“红旗”示范窗口称号。
3、按照“职权法定”原则,组织做好本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共涉及行政权力366项,现都已通过市政府的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公开。
“两富”现代化建设和“三城一市”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1、深化“质量强市”,巩固创建成果。
一是继续巩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成果。以谋划质量强市“十三五”规划为主导,健全质量发展长效机制,促进质量强市建设持续深化。继续推进“政府主导、部门监管、行业自律、企业主体”四位一体责任体系,由市质监、建设、发改、环保分别牵头四大质量建设,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认真梳理和整改创建验收发现的问题,把“质量强市”建设推向更高水平。
二是继续推进“全民质量素养提升工程”。以《嘉兴市全民质量素养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为目标,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全民质量素养提升工程。继续通过加快建设质量教育实践基地、加强中小学生质量初始教育、加强企业质量安全教育、广泛开展各类技能培训、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群众性质量活动等八项举措,全面推进中小学生质量素质、企业质量意识、产业工人质量技能和市民质量常识提升。
三是继续做好质量工作考核。强化规划引领,开展嘉兴市“十三五”质量建设规划调研和起草工作,强化当年度全市质量状况分析。加强指导督查,完善考核体系,开展对各县(市、区)质量工作考核,协助市政府积极做好省对市质量工作考核。
2、深化“品牌强市”,助力提质增效。一是深入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以“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为引领,大力实施《关于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抓紧推进桐乡、平湖两地首批省级试点县(市),以点带面,并争取在全市层面出典型、出成果、出经验。按照三年培育计划,积极推进培育工作,争取更多企业参与“浙江制造”标准制订,更多产品纳入省级认证产品目录。二是深入推进“三名”工程实施。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三名”工程的实施意见》,以“名品”建设为核心,着力提升我市名牌创建水平,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驱动力。强化品牌营销,运用多种手段推进企业名牌创建、发展、保护、交易活动,支持企业依托品牌知名度的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利润空间。推进品牌自主培育、开放引进与合作嫁接,以多元举措扩容嘉兴品牌库。
3、深化“标准强市”,驱动产业升级。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措施,结合嘉兴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支持企业以参加标准化会议、承担标技委秘书处、提升主导产品采标率等方式,带动产业发展。开展20xx年启动的省级标准创新基地创建的验收准备工作。推广普及农业标准化生产,做好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分析。根据产品升级换代和块状产业发展需求,制定实施企业标准、联盟标准,进一步上升为地方、国家或行业标准,提升每千个国家标准为主制定率,抢占产业话语权。进一步推进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相关改革。
4、组织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实质性启动国标委、国家发改委立项的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以全市域统筹规划、产业优化发展、城乡统筹发展、新型城镇化投融资改革、社会治理等5个试点领域为重点,开展20项以上重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并力争将研制的标准上升为省级地方标准或国家标准。通过培训指导等形式,推进标准实施。选取基础较好、条件较为成熟的领域建立一批示范点,由点到面推进工作。同时,重视标准化手段运用,强化标准化项目建设,实现项目区县全覆盖,并及时总结推广项目经验。
1、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加大校准机构监管力度,建立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民生计量监管,对加油机、加气机、计价器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对法定计量机构的日常监管,以确保计量检定工作的公信力。选择社会关注热点和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行业和机构为监管重点,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弄虚作假、违反程序、降低质量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落实机构分类分级管理要求,探索提高检验机构准入门槛,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
2、进一步推进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根据认监委、省质监局统一部署,严肃查处认证违法行为。围绕强制性产品认证,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认证机构督促获证企业严把认证质量关键控制点。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和假冒伪造认证标志、证书行为,进一步落实自愿性认证领域监管机制,确保认证质量。
料研发制造等关联产业。
4、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市场改革。在海盐国检公司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嘉兴实际,对质监系统内现有检验检测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加快全市技术机构市场化研究。推动检验机构依法监督检验和委托检验服务逐步分离,做好全市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指导。
1、持续保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
一是建立完善特种设备综合协调机制。争取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质监部门牵头,各涉及特种设备使用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县(市、区)政府属地具体负责的安全监管综合协调机构。
二是强化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及各类专项检查,保持对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倒逼企业提高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意识。积极推进县(市、区)、镇(街道)政府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力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责任。
三是切实开展安全督查考评工作。加强与县市区、镇街道政府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问题。针对不同时段特种设备工作重点,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按照市安委会考核要求,对各县(市、区)政府特种设备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考核。
四是突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超期未检整治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对人员聚集公共场所、涉及民生等领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突出做好g20峰会及“两会”等重点时段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加强对危化品、医药化工等行业压力容器、锅炉以及人员聚集公共场所电梯等易引发重特大事故、重大影响设备的隐患排查。通过联合检查、联手整治、联动执法,着力解决一些行业和领域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
2、扎实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以建设“国家级质量提升示范区”为抓手,做到狠抓一类产品、整顿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带动一个区域。二是以消除“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为关键,加强对县级质监部门监督抽查工作和后处理结果指导和督查,加大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目的的专项监督抽查、“风险监控”监督抽查、采用市场(网络)买样的监督抽查力度。三是以实施“工业产品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全面完善工业产品(包含食品相关产品)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继续开展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批的督查;继续推进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分类监管,食品相关产品分级监管;全面开展工业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监管督查。四是以提升“纤维制品产品质量安全”为契机,巩固纤维制品和纺织服装标识标注整治工作成果,有序促进整体产品质量的提升。
3、巩固提升稽查执法工作水平。结合嘉兴产业特点,严抓区域内传统重点产品稽查执法,促进区域产业发展。加强大案、要案、有影响力案件办理,加大违法企业曝光力度,以点带面促进良好诚信的生产经营环境形成。加强12365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平台的多项功能,增强家用汽车三包纠纷调解能力,积极做好产品召回的监管工作。积极探索互联网技术在稽查执法中的作用。
1、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工作。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和行政审批“六统一”标准化要求,加快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实施工作,全面提升审批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完善“管办联动”运作机制,促进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有效对接。
2、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目标责任考核,确保落实有计划、工作有质量、考核有标准。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强化依法决策。三是坚持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法制审查制度;推进说理式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报和整改力度,强化依法办案。
3、进一步完善处置行政争议。加强沟通、联动和工作指导,最大限度减少行政风险。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行政调解、和解有效结合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九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非税收入政策规定,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坚持依法征收,努力提高非税收入质量。
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着重加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重点项目的征管;争取将非税征管的范围延伸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项目,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非税收入预算任务。
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的改革精神,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非税征管新模式,继续全面落实并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分离制度,不断提高非税收缴管理水平;加强非税收缴账户管理,继续优化收缴流程,加强银行代收工作管理,提高代理业务水平。
加强非税收入资金管理。加强非税收入会计核算工作,确保非税收入资金安全;加强非税收入入库管理,严格按规定及时划解,妥善处理好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户)与均衡入库的关系,继续完善非税收入退还操作规程,严格退还程序,确保规范退还。
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功能。在确保非税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基础上,根据非税征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持续进行非税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不断完善非税信息系统单位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代收管理、报表分析等模块功能,规范非税收入项目库管理,不断巩固非税征管信息化建设成果。与软件服务商联系,帮助解决目前系统功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必要时请他们来一趟。
二、加强非税征管监督检查。
开展非税代收业务检查。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和非税代收协议的有关规定,督促代理银行认真执行代理协议,以解决执收单位在下午4点以后就无法缴款的问题。同时解决银行数据审核较慢,不能与上传数据同步的问题。不断规范非税代收行为。
三、加强非税收缴情况分析。
完善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分析报告制度。按照财政厅的统一要求,每季度定期分析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完善非税收缴情况报表体系,多维整理数据,全面反映情况,准确剖析原因;加强沟通,及时监测非税收入收缴进度及其变化趋势;努力提高数据加工和文字分析的能力,不断拓展分析深度,提高非税收缴情况分析的整体水平,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开展非税征管专题调研(走访)活动。通过开展走访活动,加强与执收单位、代理银行交流,了解非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开展公共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益管理、非税收入征管激励约束机制、非税信息化建设等专题调研。积极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不断深化非税征管改革。
四、加强自身建设。
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深入开展学习提升年活动,坚持以深入学习为基础,以解决问题为途经,以提升干部能力为目的,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业务与思想相结合,自学与培训相结合,精心组织实施学习提升年活动。切实增强全局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法制观念、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廉政意识和节约意识。
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以规范管理为主线,全面落实、梳理和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现行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探索建立沟通协调、激励约束、工作评价等内部管理机制,努力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局面。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十
紧紧围绕“决战决胜达小康”主旋律,以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抓手,履职尽责、担当奉献,全力以赴提升质量、优化环境、促进发展、规范竞争、守住底线。
深化质量提升行动。聚焦提升市场主体内生动力,认真落实《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引导企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开展管理体系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和服务认证,督促企业严格依照认证目录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推进质量整治行动。全面整治危化品、危化品包装及容器生产企业以及烟花爆竹、防爆电气生产销售企业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从严从实、从紧从快化解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多方面考虑、多举措发力,跟踪监控现有发明专利,保持存量;激励高企新增发明专利,创造增量;利用平台引培发明专利,增加总量,力争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等指标有所突破。发挥标准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开展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着力提升标准水平、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确保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
聚焦食品生产、流通、经营环节,常态化开展米面油、肉蛋奶等重点品种和学校、食堂、乡村等重点区域检查,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底线,筑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制度机制防线。组织精准抽样,提高抽检命中率,并围绕抽检不合格率背后暴露出的问题,有的放矢开展监管、堵塞漏洞。
把无照、无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列为防控重点,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取缔。开展疫苗、执业药师挂证、违规网络销售药械、违规使用化妆品原料等问题专项整治,净化药品生产经营秩序。
开展智能化规范化监管,运用技术手段提高监管精度。开展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排查率、事前处置率和整改率达到100%。完善应急预案、优化应急队伍,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进一步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减少提交材料、简化审批环节,提升便利化水平。
纵深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互联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和信用监管。突出价格监管、网络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和不正当竞争监管。
强化平台应用,积极推动地理空间可视监管、分级分类靶向监管、依法依规综合监管、高效便捷移动监管、社会共治协同监管、大数据智能化监管等监管方式和系统功能有机融合。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十一
xx月份,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场监管重点任务,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市场主体活力强劲,目标提前完成。
进一步加大“调转促”推进力度,深化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举措,加大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力度,提前完成年度市场主体发展目标任务。xx月份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312户,其中企业53户,个体工商户259户。截至xx月末,全市累计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3138户,其中企业538户、个体户2600户,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4.4%、119.5%。
二、“三小车”整治城乡联动,开局良好。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我局立足职能,全面开展“三小车”源头治理。由“一把手”动态督查,分管领导全程参加,城区及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全面铺开,城乡联动,针对经营户有无营业执照、所售非机动车辆有无3c认证、生产许可证等情况进行排查。截至目前,检查各电动车经营户32户,涉及40余型号的电动车187台,查扣三轮载人电动车24台。
三、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
为保障校园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食品消费环境,我局开展了“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选派专业人员向广大师生讲解食品安全知识。目前已在2所中学开展了“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受众师生达1500多人。今后该项活动将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面开展。
四、快速推进“规范药房”创建,提前完成创建任务。
省局要求在20xx年底前完成70%的乡镇级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创建目标,在20xx年底前完成100%目标创建任务。截至目前,我市4家市级以上医疗机构、17家乡镇卫生院药房100%达到“规范药房”标准,提前完成目标任务。
五、在全市开展特种设备检查。
进一步加大特种设备检查力度,开展全市范围内的特种设备检查工作。检查各类涉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5家,共检查特种设备70台套,下发特种设备监察指令29份。并对上月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查,共回查15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整体情况良好。开展电梯年度检验工作,检验电梯35台;办理电梯使用登记证22份。
六、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
xx省从20xx年xx月1日起,正式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我局通过举办市场监管所登记注册专管员“两证整合”专题培训班,在全市全面实施了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xx月份新办和换发“两证整合”营业执照511份。
七、食品药品风险分级评定工作扎实推进。
为有效利用监管资源,进一步压实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xx月份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xx省食品药品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快食品药品风险分级评定,本月已完成88户餐饮单位、95户食品流通经营单位、112家零售药店及2家县级、17家乡镇和131家医疗机构药品风险分级评定工作。
八、综合监管强力推进,多项工作齐头并进。
(一)网络订餐监管进一步加强。在建立613户次网络订餐经营户监管统计台账的基础上,组织大润发的餐饮经营户以及百度外卖等第三方网络平台负责人于润溪城市广场二楼大润发员工会议室内召开关于小餐饮(网络订餐)示范街创建会议,督促未办证照的餐饮经营户在规定的期限内尽快办理证照,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20余份。此后,辖区市场监管所跟踪推进,制定制度规范,强化监管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食品安全监管综合监管工作紧抓不懈。全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2人次,执法车辆18台次,检查餐饮单位144家,食品流通经营户186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
(三)洋酒市场突击专项整治效果显著。联合上海、广东等洋酒代理公司对全市洋酒市场开展专项检查,经过前期摸底、全面排查,我局收网迅速,突击查扣涉嫌假冒洋酒36瓶。
(四)其他常规监管有序推进。我局在开展各类专项整治的同时,常规工作有序推进。检查各加油点、烟花爆竹市场、农资经营市场等16次,出动执法人员124人次,检查各类经营门点185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2份,立案查处6户存在问题的经营户。
九、招商引资工作。
xx月份先后5次请进、等地客商来明考察,宣传、推介;外出赴开展招商引资活动1次。
1.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继续开展特种设备集中整治;。
2.全面完成20xx年度食品药品风险分级评定工作任务;。
3.完成20xx年民生工程食品安全快检室验收;。
5.开展网络商品质量检测;。
6.开展电子秤专项执法检查。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十二
逐层分解任务,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以下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提高我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的综合成效,真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和完善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的监管委托执法机制,各镇人民政府: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基层公安派出所在农村客运安全、秩序、规费、站场和市场监管以及农村公路管理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强化农村客运市场有效管理”各镇人民政府务必尽快建立与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的监管委托执法机制,切实担当主体责任,认真加强我区农村客运的安全监管。
坚决查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区公安分局、区交警支队:要认真指导基层派出所搞好农村客运安全执法。并及时将查处情况抄告行业主管部门和客运企业,责令企业内部通报,达到警示教育的作用。
认真指导各镇安监人员依法开展客运市场整治和管理。区交通局:要负责农村客运经营许可和资质管理、从业人员市场准入、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道路运输经营行为检查、年度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同时。
将农村客运安全监管纳入区政府对各镇年度安全工作的考核内容。区安监局:要抓好全区农村客运安全的综合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认真落实客运车辆例检、趟次临检及出站、进站登记制度,客运企业:要充分发挥客运企业车辆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切实开展客运驾驶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进一步创新宣教方式,区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社会公众交通安全的教育和对非法客运的抵制,营造安全监管舆论氛围。同时,公安、交通、安监、税务、物价等有关部门要会同各镇人民政府和基层公安派出所一并开展农村客运市场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安全监管联席制度,形成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跨线营运等违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十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惩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加强监督与规范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以省级为主,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公开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组织协调,依法监督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正确履行职责,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药品集中采购的决策部署,检查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调查处理药品集中采购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基本职责。
第六条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参与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察,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或选聘的其他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执行入围结果、采购用药及履行合同等行为。
第八条价格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的价格、收费行为。
第九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应的财政监督。
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商业贿赂、非法促销、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资质,依法对集中采购的药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监督管理的对象、内容和方式。
第十二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对象是:。
(一)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和公务员;。
(二)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
(三)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执行上级部署、相互协作配合的情况;。
(二)执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的情况;。
(四)相关单位和个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从业的情况;。
(五)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中采购并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入围药品的情况;。
(六)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参与竞标和履行采购配送合同的情况。
第十四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是:。
(一)组织网上监管、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
(二)受理投诉、申诉和举报;。
(三)纠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通报典型案件;。
(四)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可以依法查阅、复制相关文件、资料、账目、电子信息数据等,要求有关单位或人员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给予协助。
第四章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
第十五条负责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和纠风办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拒不执行上级机关依法作出的决策部署的;。
(二)违反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规定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的;。
(三)违反决策程序和规定,决定药品集中采购重大事项的;。
(四)违法违规进行行政委托,或者设置歧视性规定、条款的;。
(五)违反回避规定,或者操纵、干预药品集中采购的;。
(六)泄露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秘密,或者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
(七)违规设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或者摊派的;。
(八)索取或收受钱物,谋取单位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
(九)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负责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和纠风办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二)在文件材料审核、药品评审遴选等方面疏于监管或设置歧视性条件的;。
(三)违反规定建设、管理和使用专家库的;。
(五)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违约情况调查处理不及时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规避药品集中采购,擅自采购非入围药品,或者不按规定程序组织选购药品的;。
(二)提供虚假药品采购信息的;。
(三)不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按时回款的;。
(五)在药品采购、销售、使用和回款等过程中收受回扣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三)公布药品采购品种后,非因不可抗力撤标或拒绝与医疗机构签订采购合同的;。
(四)不通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的;。
(五)在采购周期内,擅自涨价或者变相涨价的;。
(六)擅自配送非入围药品,不按合同约定配送药品,或者违反有关规定配送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政府部门、单位和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的,应当责令其纠正错误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行政机关公务员、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或选聘的相关人员、医务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纠办发〔〕17号)同时废止。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十四
为了加强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政行为,增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时效性,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计划编制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发展理念统领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研究制定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通过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不断加大安全投入,改进生产设备设施,改善作业环境,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自主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的工作目标。
(三)主要任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检查),联合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检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二)安全监察(检查)预计共占用工作日150天,以2-3名工作人员每天检查1家测算,150天监察(检查)工作日(包括部分企业复查)可以安排70家/次企业左右。
(三)其他监察工作预计共占用工作日455天,包括:
1.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180天;
2.实施行政许可30天;
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15天;
4.安全生产举报查处10天;
5.参与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30天;
6.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40天;
7.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15天;
8.开展机动监察20天;
9.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55天;
10.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管理工作任务60天。
(四)非监察工作日预计共占用工作日365天,包括:
1.机关值班50天;
2.安委会办公室事务30天;
3.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等共计160天;
4.病假、事假20天;
5.检查指导下级安全协管员工作40天;
6.参加党群活动和街道中心工作65天。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6家。
(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长期经营户6家。
(三)非煤矿山企业2家。以上企业具体名称见附录。
(一)执法检查事项。根据我街道安全生产特点,确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企业、特种设备使用企业、重点消防隐患企业、食品加工单位和20xx年度工伤事故多发企业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监察检查对象,依据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第八条第一、三、五、六、十五、十六项规定内容开展执法检查。即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的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实施和备案情况。详见岳林街道20xx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表。
(二)行政许可事项。协助市安监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有需要街道安监所配合的事项。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事项。开展企业负责人、安管员培训复训,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教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周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广大市民和群众的生产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四)综合监管事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根据职责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安全。
(五)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安监部门规定的工作事项。积极完成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任务。
(一)企业用电安全检查;
(二)企业消防安全检查;
(三)机械防护罩专项检查;
(四)矿山安全检查;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
(六)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检查;
(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
(八)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取证情况检查。
(一)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安监所人员要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对列入计划的监管对象必须检查到位,不得缺位。同时,要根据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细化月度工作计划,明确当月要检查的监管对象和具体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对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覆盖一次,其他直接分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两年覆盖一次。
(二)总结评估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年底,安监所要对执行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及时发现问题,查漏补缺,以便进一步完善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促进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十五
20xx年是我局贯彻落实自治区集贸市场免费检定的计量惠民政策的第四年。四年来,这项政策得到了集贸市场经营户的大力支持,累计免费检定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xx00余台,免收检定费用约6万余元。今年,我局又对全区5家集贸市场近500台在用计量器具进行了免费检定,报检率达到100%。此次免检也惠及集贸市场周边商店在用计量器具,更好地维护了我区公平交易环境。20xx年我局下达计量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整改率达100%。
20xx年我区计量诚信体系建设有了很大程度的进步,辖区相关计量器具使用单位积极签署了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书,反应出了各企业、单位对诚信计量的重视。在20xx年,我区计量诚信体系建设重点在集贸市场、餐饮业开展,争取集贸市场和餐饮业等相关单位实现诚信计量自我承诺。
推进落实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免费检定等计量惠民政策,夯实兴业诚信计量承诺。继续加强对各集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全年对集贸市场开展不少于2次的执法检查,维护公平交易,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公平和权益。
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集贸市场,将按《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理。加大对辖区各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使用未经检定、称量不准或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的计量违法行为。各集贸市场主办方(管理方)应继续落实对市场内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公平秤配备工作,确保每家市场至少配备2台公平秤,其中至少有1台专用于清真食品称量,公平秤要始终如一地摆放好位置、标识应显眼醒目,不能只为应付检查才摆放,要求各摊位在用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摆放到易于消费者查看的地方,对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能重视并及时解决,并根据实际情况向我局及时反馈。
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眼镜店在用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提高眼镜店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和检定合格率,避免因计量器具失准给老百姓带来的财产损失,各眼镜店在设备检定完成后应及时向我局报送计量器具检定台账。
因为计量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稍微的一点不合格,便会给群众带来物质或其他方面的损失。所以各单位务必要做好强制检定工作及向我局进行台账报备工作,出现的计量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厉打击。
督促生产、销售定量包装产品的单位对自我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自查。不定期核对定量包装产品的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对于有问题的产品及时下架。我局也会不定期对销售定量产品的单位进行抽检,以保证定量包装产品符合包装标准。
同时,强化计量惠民工作,7月份开展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免费检定工作,力争使检定率达到100%。积极处理计量投诉举报案件,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维护公平交易。
在接受到群众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切实有效的保障群众的利益。同时妥善保存各项检定手续、文书,在用计量器具检定合格后须尽快将检定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上报我局留存备案。检定合格后保护好张贴在计量器具上的合格检定标识,若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无相应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或者计量器具上无在有效期内的检定合格标识,我局将按照未经检定依法处理。
最后,要求以上各单位认真做好计量器具台账自查清理工作,请各单位根据各自计量器具检定周期认真做好计量器具台账更新工作,及时向我局报送存档。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十六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保障我县肉食品卫生安全和养殖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20__年监督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20__年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如下:
一、抓好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采取以自学为主,定期集中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检疫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动物性食品卫生学》等相关业务知识,使大家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扎实抓好全县规模养殖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把动物性食品安全风险消灭在生产环节上。
一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积极配合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关于规模养殖场的管理工作,确认我县已备案的规模养殖场(只有经过畜牧部门备案的规模养殖场才列入监管范围),将已备案的养殖场进行分类,即,一及、二级、三级。
二明确各规模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一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必须是县监督所的分管副所长和执法骨干;二、三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是当地畜牧兽医站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同时明确监管责任人的任务和责任: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每月必须到场检查一次,二、三级监管的规模场,每两个月要到场一次。
三加强一级监管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力争在20__年,我县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全部达到《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四为了使养殖业主深入了解肉食品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计划搞一期养殖业主培训班。
五完善各规模养殖场的各种台账和检查记录。
三、加强我县屠宰场(点)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动物入场查证验物工作。凡是无证或无标的动物(特别是生猪)、证物不符的,一律不得进入屠宰场。
二严格宰前检疫工作。凡是有染病或疑似染病的动物,一律不得进入屠宰环节,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急宰或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宰后同步检疫工作。1、必须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操作;2、生猪必须按农业部规定进行5%“瘦肉精”抽检。
四督促屠宰场完善各种动物防疫设施,更换、重修不合格的设备。
五加强检疫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检检疫员检疫操作、是否按规定着装持证上岗。
六进一步完善屠宰场的工作台账。年初要有独立的工作室和独立的休息室,各种证章的存放要符合相关要求,不得随意摆放。
四、加强兽药经营的市场的管理工作。
一重点检查无证经营的兽药经营店,严肃处理无证经营兽药的违法行为。
三加快速度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安装电子台账的软件安装工作,日常督促业主进行兽药购销台账登记。
五、加强学校食堂和酒店、快餐店等人群集中用餐地方的肉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检查。
这些地方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钻监管工作的漏洞,病死动物的死尸、屠宰环节的一些废弃物,往往在我们监管疏忽的时候流入食用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在这些人群集中用餐的地方,我们要求食品加工业主要建立台账,详细登记肉食品进购情况。肉食品的进货渠道必须是正规的屠宰加工企业,必须是经过官方兽医检疫合格的动物或动物产品。
六、完成县食安委下达的各项任务。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十七
突出企业市场属性,积极推进国有企业自主经营和市场化运作。加快落实相关举措,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科学设置指标体系,细化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经营业绩分类考核工作。围绕就地城镇化发展思路,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优化国有资源配置为重点,积极探索城镇化模式下多渠道融资方式。积极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加快中欧产业园区建设。研究和推进ppp融资模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努力打造“借得进、用得好、管得住”的经营主体。
在科学界定企业基本职能、明确企业发展方向的基础上,通过归并职能相近企业、整合优化资源闲置企业、调整部分出资人和清退国有参股企业股权等途径,适度缩小国有资产参与面,减少国有资产管理层级,有效集聚国有资源,提升国有资产效益。积极探索并建立国有企业资金适度集中管理机制,在确保企业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整合归集闲余资金,调剂缓解融资困难,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充分发挥国资部门专业化优势,探索实现国有资产监管的全覆盖,为进一步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加快资源资产整合创造条件。
充分利用现有国内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我县国家标准件检测中心相关资产的整合、调整进程。按照县里的工作计划,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认真做好职工股和其他社会法人股的增资扩股审核、上报工作,协调国有控股股份公司年度财务管理及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以国资监管重点为基础,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进一步扩大国有企业nc管理系统的应用范围。结合现有系统承载量,确定系统扩容工作方案,推进县级国有公司全面深化应用。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积极开发引进包括资金集中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和融资债务管理等管理模块,进一步实现“以制度管人、以科技管事、以信息管资”的管理目标,努力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研究县级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规律,进一步规范企业人力资源配置。培养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勤于思考、严于律己的企业管理团队。积极推进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大力培养懂经济懂业务的国企管理经营人才。加强对人才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注重人力资源的培养梯次,使单一型向专业型、复合型和创新型转变。不断培植创新理念,发挥国企工作人员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为我县国有企业有序发展、国有经济持续壮大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屠宰厂监管工作计划篇十八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巡查。重点巡查农贸市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
加强对“元旦”、“春节”节日市场巡查。重点巡查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安全、节假日食品安全。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种子、农药、化肥、农业机械及零配件、农用薄膜等经营主体资格,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帐、产品销售台帐情况、种子经营户建立种子经营档案制度情况,查处农资经营违规行为。
生猪定点屠宰及肉类食品专项巡查。重点查处违法销售注水猪肉、牛肉和家禽以及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白板肉”和家禽的`行为。
烟花爆竹专项巡查。重点查处无照经营烟花爆竹和销售违禁烟花爆竹的行为。
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和宣传落实情况,办理情况。
粮食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粮食、饲料生产加工企业合法经营情况。
鼠药市场和春季灭鼠工作巡查。
结合验照、年检工作开展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督导巡查,不松动、不反弹确保监管效果。
成品油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成品油经营主体资格。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和信息化建设巡查,重点巡查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和信息化建设推进落实情况。
“五一”黄金周旅游市场及专业市场安全、经营秩序等情况巡查。
煤炭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煤炭经营主体资格。
危化品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危化品经营主体资格,打击违法经营、储存、运输危化品的行为。
汽车市场专项巡查。按照、和,重点巡查汽车经营主体资格、二手车交易行为,打击非法拆解旧车的行为。
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饮料、奶制品、儿童食品等。
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液化气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液化气经营主体资格和液化气经营场所的安全。
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和学校后勤服务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学校后勤服务经营主体资格和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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