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者阅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后的感悟和思考,是对所读内容的理解和评价的书面材料。读后感可以是对作者观点的赞赏或质疑,对情节的感动或震撼,对人物形象的喜爱或厌恶,对语言表达的欣赏或批评等等。读后感可以帮助读者巩固对所读内容的理解,加深对作品主题的认识,同时也是一种表达自己思想和情感的方式。读后感有助于拓宽视野、提升审美能力、培养思辨习惯,对个人的成长和人际交往都有积极的影响。写读后感时,可以从多个角度和层面进行分析和评价,以展示自己全面而深入的思考能力。以下是一些读后感示范文章,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一
暑假,我看了许多书。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数《红麦田》。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红麦田》是一篇优美散文。作者是著名作家董宏猷。他把文章写得非常精彩、仔细而且全面。他用真挚的情感、纯真的美文,去回忆童年的成长和往事。
《红麦田》是一本写了一个家境清贫、渴望读书的小学生,长大后是怎样成为一位著名作家故事的一本书;也是一本写了一个从小就在长江边“拉纤”的小男孩,是怎样成为一个长着大胡子、充满阳刚之气的男子汉的一本书。
作者董宏猷从小就爱读书。儿时的作者,最美的梦,就是当一个图书馆理员。所以,作者从八九岁开始,就每天放学后,便“长途跋涉”,到武汉古旧书店去看书。后来,作者靠暑假“拉纤”的钱买来了许多书,装起来就有几大箱。
光阴似箭,作者从一个小男孩长成了一个大人。他长大后当上了一名乡村教师。作者曾为了给学校每一名学生、每一名教师都买上一盏煤油灯,而跑遍了武汉三镇、所有的大超市、小超市还有小杂货铺,然而在霓虹灯闪烁的大都市里,煤油灯早就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煤油灯竟成了难以寻觅的文物。对于一名乡村男教师来说,这究竟是喜还是忧呢?
城里难寻,作者便向县城挺进。他和妻子寻遍了县城,终于买到了一百盏煤油灯!
我认为《红麦田》这本书是一本与读者朋友娓娓谈心,呼唤独立自信、敢于担当精神的一本好书。这本书既是作者成长之路的大揭密,又是一曲高亢的男子汉之歌,一壶清心明志的心灵茶汤!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二
在小学的时候我就读过《红麦田》,在我的记忆中,这是一本很美的散文集。如今,当我再拿起这本书,我看到的是作者炽热的`心,真挚的情感。这本书,又再一次温暖了我的心。
这本书记载了一个人的成长,而这个主角,便是董叔叔。在这本书里,他不仅写了他成长的故事,他还教会了我们要怎样去学会成长。
在我的记忆里,那个在红麦田成长的小男孩是天真烂漫的,他有着一颗执着的心。他喜欢趴在床上看“娃娃书”;他渴望当图书管理员,满足他那“书虫”的小心愿;他为了给学校的学生和老师都配上煤油灯,他跑遍了无数个角落,这就是他。
后来他长大了,成为了一名乡村教师。其实以他的资历可以在大城市里工作,但他选择去乡村里帮助那些好学的孩子们。那时的乡村环境是十分艰苦的,当要上晚上的课时,都是靠一盏自制的煤油灯陪伴着大家。因为煤油也不便宜,所以也要省着用,一到不用的时候,就会把它熄灭。
乡村的教师们,在深夜里都会点着灯,埋头批改作业、备课,就是这微弱的灯光陪伴着他们度过一个又一个晚上。那是,董叔叔热爱写作,但又由于煤油不够而常常作罢。后来,学生们一个接一个地为他送来蜡烛。自此,他就便点燃着蜡烛,继续忘我地看书、写作、备课。就是这一点光,陪伴这他走向黎明,走向朝霞。
如今的我们,生活在五光十色的大都市里,到处都是霓虹灯、led灯的踪影,早已不见煤油灯的痕迹。虽然我们有充足的光线,但我们却不如乡村里的学生,我们没有那种刻苦求学的精神,我们还会经常去抱怨身边的不足。所以我们需要做的便是要学会成长,学会热爱自己的生活。
成长两字,说便容易,做却难。我再一次翻开了《红麦田》,细细体会其中的“成长”。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三
头在云端,脚在泥沼。
——题记。
离开了生活三年的大学,初入职场感到有些迷茫,于是开始寻找一部文学作品洗涤心灵,问朋友最近有什么书最值得读?他说有一本书他看了几遍——《出麦田记》正巧的是男友也向我推荐了这本书,我好奇了,非得看看这是一本怎样的书,令两位文学青年极力推荐。拿到书那一刻心里很欣喜,翻开精美的扉页,注意到了作者写的一句话,“我最敬佩为崇高理想而暂时卑微活着的人”,下面还有作者的邮箱,带着疑惑揣度这个作者是一位怎么样的人又写了一部关于什么的故事?开始了边工作边看书的历程。
“麦田”便指农村,“出麦田”是指农村人想要走出农村融入城市的艰难。麦田围绕农村,包围着城市,城市在麦海之中如一个小岛,我们都是岛上的生物。
小说里的三个男主人公,分别是八十年代的夏念祥,他走出了麦田,实现了人生价值,但却迷失在麦田之外,找不到了自我;九十年代的许运动则没有走出麦田,最终搁浅在麦田里面,被世俗的麦芒刺穿,成为一个疯子;而二十一世纪初的许依桐,参加高考却落榜,是属于想出麦田而不得,想回麦田也不得的尴尬处境。三个年代,三种命运,三悲合一。
等不及看完我怀着激动和忐忑的心情冒昧的给作者写了一封邮件,出乎意料的是作者与我取得联系了,他问我看完有何感觉?一下子感觉自己词穷了,我简单的回答:厚重、纯洁、干净、找不到更适合的词汇,在华丽的词藻面前顿觉黯然失色。大学三年在图书馆没有找到一本能使我沉浸其中的书,而今在办公室读《出麦田记》如无人之境。《出麦田记》把我带进了麦田,又带出了麦田,时而又感觉在麦田徘徊,时而却被麦芒扎着疼,时而被麦穗的金黄闪烁刺眼,时而被风吹麦浪的感觉吸引。未成熟的麦穗直刺刺地向上伸长而成熟的麦穗总是低着头。
随着小说里人物的喜怒哀乐自己也跟着悲欢不已。我迫不及待想知道故事的结局,初次读时对里面人物形象印象以及心理变化把握不深,所以看到后面又忘记前面又翻到前面,很难将故事和人物联系起来。确定里面的人物主要人物有夏念祥、端木钰晴、胥水儿、许依桐、许依禾。我为胥先重敢于承担守护哑巴女人的行为刮目相看,我为夏桂花的刁钻蛮狠感到唏嘘不已,我为傻运动无忧的躺在麦垛上望着蔚蓝无垠的天空,深夜受冻捧着河水充饥在麦田游走的黑影感到悲悯。
我知道我已被这片麦田深深淹没。但是有一点很疑惑,我始终没有找到故事里谁是绝对的主角和配角,虽然看似没有联系却又有脉络使他们紧密相连。也许主角是端木钰晴和夏念祥,也许是依桐和水儿,也许是依禾或许是许运动,总之,侧重点各有不同,当中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是主角。之所以说它厚重是因为这是作者呕心沥血之作,写作长达六年之久。悉闻这还是一部删减之后的作品,不知道潘沈斌花了多少个日夜去构思,当中一些婚嫁的风俗习惯又是他走访了多少民间去记载。记得他所说的一句话,心之所向,笔之所往。对于文学功底深厚的作者来说应该信手拈来吧!
《出麦田记》里面写了三种最平常最美丽的花,油菜花,桐树花,槐花,它们没有牡丹花的雍容华贵,没有玫瑰花的娇艳欲滴,没有君子兰的芳香淡雅。这三种花把本来枯藤老树昏鸦的南许村点缀得格外鲜亮,尤其通过端木钰晴那乌黑的双瞳看这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景象更平添了几分色彩。只可惜,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不同人,一个在天堂观望一个在人间欣赏。
描写依桐的部分则重点侧重于写小时候与水儿青梅竹马,相互依存,其次是描写他高三后半学期的生活与学习。这使得我深受其感,高考倒计时,堆积如山的习题和试卷,把考生弄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焦虑不安,直至黑色的六月六日,拿准考证就好像拿到斩首令牌。宣布刑期将至只等到午时三刻问斩了。
高考时有人怯场晕倒,有人浑身发抖,令人窒息的感觉直到高考结束,又像宣布无罪释放的囚犯一样把书抛上天空欢呼雀跃,感觉整个人被抽空了一样,回到宿舍躺了半晌午,什么都不想,什么也不做。看着里面的情节好像重新经历了高考那样真切,对小说里描写祝效华高考发挥失常而坠楼一事感到触目惊心,他母亲几次哭晕倒而休克,让我看到了高考的弊端给一个时代的人造成的伤害。
在《出麦田记》里许运动是一个铁铮铮的好汉,他是南许村第一个走出麦田的人,他利用智慧与谋略为村民出了一口恶气,使得洛宁镇的人闻风丧胆。他创造了一个小村官胆敢与乡长叫板的神话,敢于站出来说话,可是却没有人听,到最后当南许村民拔掉药材种庄稼的时候才意识到原来那“傻子”说的是对的,多么滑稽,因为他重情义把自己在城市打拼的机会让给了弟弟许运亮,回家照顾妻女,而一九九八年的一个秋天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情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当他面临巨债到城里向弟弟借钱却吃闭门羹,许运动虽捉襟见肘却有骨气,铁青了脸给了那顿酒肉钱。
许运亮的忘恩负义使他精神受了很大刺激,甚至感到绝望,加之村民的冷嘲热讽,后来宁自强的拳脚相加再到后来妻子在集会时一去不回与别人私奔,留下年迈的老母亲和两个嗷嗷待哺的幼女,回来离婚时,他真的一无所有了,等法院宣判时,他脸上有些迷茫,显得有些高兴,在他眼里已经没有爱也没有恨了。也许只有蓝天最真实,所以他总是没事坐在齐渡河河岸的麦垛上仰望天空,也许在别人眼中他就像林场一样就是个傻子,但是在许运动眼中所有的人不过是浮云而已。
水儿的出生就意味着她要受苦,她的母亲以生命换来了她的降临,世界上有多少人如端木钰晴死去,又有多少人正陪同水儿诞生,谁的悲喜与谁相关,谁正缓步朝谁走来?谁正无情离开?可惜上帝并没有对这个水灵灵的女孩垂怜,让她饱尝世间所有的痛苦和折磨,性格忧郁。
水儿受到夏桂花的虐待即使浑身伤痕累累却从来不流一滴泪,只有看到她钟情的依桐哥时才会委屈的流泪,水儿仿佛一出生就被抛弃,她是孤单的,但是想到她的依桐哥她便觉得等待也是幸福的。造化弄人,偏偏在依桐高考时她却无奈的嫁给了一个不爱的陌生男人,水儿出嫁时,唢呐声摧心肝。
她知道再也等不到危难时挺身而出守护她的依桐了,今日她便已为别人的新娘。她仿佛如一个被抽空灵魂的木偶任人摆弄,此刻她已泪眼婆娑,心灰意冷,万念俱灭。当依桐得知水儿出嫁的消息骑着自行车淋着雨一路狂奔到夏桥村找水儿时,她没有选择见依桐,因为感情应该不留痕迹,不负于人。她爱过,等过,找过,世俗注定她无缘与心爱的人相守。
两代美人,同病相怜,始终没有和相爱的人在一起,文天说只要时间走着等待就不是问题。可端木钰晴等来的是别人成为他的新娘,而水儿等来的是她成为别人的新娘,端木钰晴红颜薄命,水儿痛不欲生。
结尾作者笔锋一转写到工业区开发砍掉了南许村的梧桐树,从此便不会再看到凤凰,更没有《凤求凰》了,结局虽然有点突兀,留下了不少悬念,也许这是作者的别具匠心,可以让读者有更多的空间去想象。
合上书那一刻,我长舒了一口气。感叹这部经典之作。希望夏天能和依桐在一起,因为依桐是在夏天出生的。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四
而我的故乡,是一个不出众的海边小村庄,没有竹林,没有山茶,也没有晒场,更没有牛铃。尽管它是如此平凡,也总会有那么一些人和物让我深深惦记着,或许永远也忘却不了。在海边的故乡,让我一辈子忘却不了的,自然是父亲的鱼。
父亲每次出海都是在天还未亮的凌晨,那时昏暗的天,就连一盏星星也看不到,把大地盖得黑泱泱的。海面上渔船点着灯光,那光一下子逃窜到天边尽头的海水下面,又一下子又沁入了船棱上黑得发潮的帆布上,当儿间又坠入了海底,怎么捞也捞不起来,等到静默时分,又晃的浮了上来,就这样在摇摇晃晃的海面上忽明忽灭。
父亲每次都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出海打鱼的,而我们兄妹几人也就一直在海边沙滩上苦苦等待父亲的船只的安全归来。有时心中也暗想,等父亲归来时,又是什么鱼会成为我的盘中餐?其味不知鲜美否?故乡的鱼,是极其美味的,况且父亲对鱼的喜爱已经到达了极致,我们家的菜桌上必定是有鱼的一席之地的。
父亲也很会煮鱼,无论是多么腥臭的鱼,只要经由父亲之手,都会成为一道美味佳肴,慢吃的人一般只剩下一些肉末能过过口福了。然而,最慢吃饭的人往往都是父亲。反倒是我们兄妹几人吃得最多。
有时候,让父亲吃鱼肉是一大难事,父亲仿佛只对那鱼骨头情有独钟。而他总是为我们轻轻拨开鱼鳞,挑上一瓣鲜美的鱼肉,送入我们的碗里。有一次,我们故意不吃鱼肉,吃完了米饭便休息了,遭得父亲一顿斥骂,说我们不爱惜粮食,可是我们只是想让父亲多吃一点而已,那是他最爱的鱼啊,这么多年来,父亲辛苦操劳,却不曾好好品味他自己亲手捕捞、亲手烹制的美味的鱼!
搬离故乡已经好多年了,而父亲也早已不打鱼了。尽管现在的菜桌上仍然还会有父亲亲手烹制的鱼,尽管还是一样的美味可口,只是似乎缺少了当年的那种在海边苦苦等待父亲归航后一起吃鱼的满足与幸福。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五
为改变命运,一代代的青年“理性”地选择走出麦田。然而,在他们人生或近或远的某个阶段中的某一天里,他们会发现自己已经无法回头,而自己生存曾经依附过的整个世界,以及所有那些过去,却已失落。
曾经幻想得到的那一切在真正得到之后,总是会显得那么样的平淡无奇,而我们所失去的却如此的宝贵。这让我们不禁问自己,当初走出麦田的选择是否是对的。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六
《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一个令我产生憧憬的书名。怀着一颗真切期待的心情我打开了这本书。
杰罗姆・大卫・塞林格,美国作家,1919年1月1日生于纽约。父亲是犹太进口商。他的这篇著名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认为是二十世纪美国文学的经典作品之一。而文中的小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他在文中满口污言秽语给了我很大的触动。他几次被学校开除,然后又被潘西中学开除,他不敢贸然回家,便一个人在美国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他住在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抽烟酗酒,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他在电影院里消磨时光,与虚荣庸俗但颇具美色的女友搂搂抱抱。霍尔顿的生活环境深深震撼了我的内心,而我对于这样一个社会最大的感触就是虚伪。学校里有着装模做样的老师,假仁假义的只会巴结开汽车的家长的校长,星期天家长来接送孩子便在星期六准备一道好菜――牛排,电影院的妇女会一场虚情假意的电影哭得死去活来。而霍尔顿内心也是苦闷,他企图逃出这种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诚的经历和感受。这种内心的矛盾使他彻底的崩溃,躺在精神病院里。
虽然霍尔顿不文明,生活环境糟糕得要命,但是他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他恨人不用真皮箱子,因为他恨自己的真皮箱子会让别人自卑,甚至藏起来;他尖酸的嘲讽所看到的一切,但又由衷地为所看到的'一切感到害怕和难受;为他衰老的历史老师的沉闷生活,为旅馆里为他抬行李的老头的潦倒职业,为他死去的弟弟,为他妈妈向店员问了“百万个愚蠢的问题”后为他买了冰鞋而他被开除,甚至为受人宠爱的钢琴手欧尼永远无法知道自己的钢琴其实弹的很糟糕,这一切让他感到难受。他憎恨没脑子的姑娘,但却比谁都尊敬她们,他爱那些真正聪明的姑娘,用心去爱,爱到让我无法去相信一个青春期的男生会有这么细腻和温柔的情绪。
而这篇文章中还有一个小女孩,她的出现就像是一片灿烂的阳光打破阴翳的天空,她是霍尔顿的妹妹菲比,她是一个天真且淳朴的女孩,她喜欢和霍尔顿在一起。也许是因为菲比的率真,让霍尔顿最想见她,他给菲比买音乐盒还悄悄回家见菲比。霍尔顿想要离开,菲比听说以后便放弃自己的表演和霍尔顿一起走。小女孩的懵懂总会带来那么些温馨的画面,让人心中有一丝温暖在这个虚伪的世界中。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七
《麦田里的守望者》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
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
主人公霍尔顿是四门功课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5岁少年。他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满嘴“他妈的、混帐”。因被开除而又不敢回家而开始了他维持几日的流浪生活。他厌恶这个世界,他认为大人叫他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自己却挥霍无度,说自己“不是把钱花了就是扔了,是个十足的败家子。讨厌别人谈论酒和女人,自己却醺酒、恋美色,并且在流浪的几天里糊里糊涂地找来了妓女。自己想的和做的无法统一使他痛苦万分,他所唯一敬爱的老师也竟是个同性恋。就在这重重矛盾中,他无法自拔,最终躺在了精神病医院中。
表面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纯净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就在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这段话:“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理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使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八
我是在大学的最后一段时光里读到这本书,彼时夏风轻拂杨柳梢,窗户正对着的那拱小桥上熙熙攘攘。也许是因为我自己尚是一名学生,所以我对于端木与夏的故事最为痴迷。端木是水而夏为天,如他们自己所说,秋水与长天本为同一。秋水印着长天,天空包容水面。然而水与天之间相隔的是整个世界,当他们相遇时整个世界为之起舞,而当他们分离时整个世界又为之色变。他们在最美的年华里彼此相爱,又在黑夜来临时渐行渐远。他们从晨曦中徐徐走来,又在晚霞中终归于殊途。而这也大概就是所有美好事物的宿命吧。
夏初的风光无限好,女孩的裙裾被风扬起,在擦肩而过的瞬间,在街角回眸的刹那,在夜晚浅浅的思念,我始终说不出一句话。她终将在这盛大的夏天里踏入另一片繁华的沃土中,而我却只能在这夏末的火焰中烧为余烬。我不如夏念祥,我甚至找不到勇气去倾诉我的爱恋。也许只有以后老了再回忆这一段时光,咀嚼其间的酸楚与甜蜜。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九
读完《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的感触很深。
主人公霍尔顿在被学校开除,于室友打架,独自在外流浪等多方的因素下萌生了一个当麦田的守望者的想法。或许所有正处于青春期的孩子都想远离这个假模假式的世界,守在一块麦田里,守护着那些玩耍中的尚还纯真无邪的孩子。或许,霍尔顿所说的“悬崖”就是大人的世界。霍尔顿不愿纯洁的孩子堕落成所谓的“大人”。
而让我们想远离大人的,是大人们的假模假式,是大人们挂在嘴边的客套话。童年期的我们太小,成年期的我们以“腐烂”,只有现在的我们最清醒。我们能看清这个世界的肮脏,我们不愿染上那些污秽。我们只想找一块净土,一块没有陋习,没有大人,只有纯真的孩子的净土。
可也许这净土并不存在,大人们以污染了整个世界。于是,我们只得开始反抗,努力保持自己心灵的净土。当大人们要我们对丑的事物说恭维话时,我们说出事实;当大人要我们学习他的假模假式,并将其称为“礼貌”时,我们仍直言不讳。于是大人们说我们叛逆,于是便多了许许多多“别人家的孩子”。
他们威逼利诱,直到我们妥协,任他们将我们改造成一个个“家人”,还美名其曰:“为你好!”。
我们好像不可能战胜大人,改变在他们心中早已根深蒂固地虚伪。而且,我们似乎也无法坚持到底,工作上不会拍几句马屁,就没法讨老板欢心;交际上,不会几句客套话,注定要被排挤……总之,不虚假就没法在社会上混!
大人们正是靠着这些理由,“名正言顺”地在我们刚学会说话的时候,就要我们对所有人,哪怕是讨厌的人也要笑脸相迎,用最甜的声音打招呼,还得称之为叔叔或阿姨。还要求我们在客人来的时候一动不动地坐着,这样父母就会听到客人的恭维话:“你家孩子好乖哦!一定是你们教育的好!”父母这是就会忍住满心的窃喜,佯装满不在乎的来一句:“哪里哪里,一般般啦!”然后与客人“呵呵”的客套半天。哎,人性虚伪哦!
这奉承话估计是针对人们爱慕虚荣的特点而产生的。不论在什么场合,说给什么人听,被夸的人都会红光满面,笑的朵花似得。也不想想别人说的是真是假,心里又打着什么主意。一夸就忘形,人的致命弱点!
在我看来,人似乎在某些方面还不如狗。狗爱憎分明,喜欢,它就会冲你摇尾;厌恶,它就会冲你吼叫。而人呢,总是口是心非。哪怕厌恶,也要为了利益去讨好。那满脸堆笑的模样实在让人作呕!
放弃那些假模假式吧,大人们!对于这个世界,孩子们看的比你们清楚多。去做孩子吧,做纯洁的孩子。孩子的世界里没有勾心斗角,没有为利益而不顾一切。你们不必讨好谁,孩子不需要那些恭维;你们不必拘束言行,生怕得罪人,孩子是世界上最宽容的的人。
让孩子净化你们的心灵,洗去世间的肮脏。让孩子擦亮你们的眼,去看这世间尚存的美丽。
一起去做孩子吧,做充满童真的孩子,还世界一片净土!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十
升入初中以后,有一段时间总是会因为一个人一件事甚至一句话而无由来的烦躁。我知道这是青春,我总为无人了解我而心烦,霍尔顿就在此时进入了我的世界。
霍尔顿的发型很干净,是水兵型的,他满头的褐色乱发却不服这发型的管理,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我也想像霍尔顿那样,头发不服学校管教,可是不能,留个长一点的头发还要我苦口婆心和我妈说个半天,但是不到两个星期,我那刚刚有些长的头发又要遭受“身首分离”的痛苦遭遇了。真搞不明白为什么要规定我的发型,我的青春不是我做主吗。
霍尔顿在经历遭受了一连串失败的打击之后,满怀希望的去了安东里尼老师家去寻求帮助,但是安东里尼却劝告霍尔顿“一个不成熟的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在他眼里霍尔顿是不成熟的人,但是不然,我认为真正不成熟的人是他自己,他浑浑噩噩,无所追求,顺应了时代。而且他只是站在大人的立场上劝告,我们的青春叛逆,孤独是因为大人们并没有站在我们的角度上来考虑问题。霍尔顿发现了他最最尊敬最值得信赖的老师竟又这样教育他,他感到非常地困惑,非常地失望,尤其是当他在睡梦中惊醒,发现这位师长有可能是同性恋者时,他立即寻找借口逃也似的离开了安东里尼的家,偶像在顷刻间轰然倒塌后,他所有的希望也全都破灭,这个世界带给他的只有彻底的绝望。于是他决定前往西部。
霍尔顿要去西部了,他要去那里闯荡。我也想离开父母,去外面闯荡,因为每次遇到想要的东西了,妈妈不喜欢我就不能要,要拿我自己的私房钱,他就说要我挣钱了再去花钱,我就想出去挣钱了,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但是就如书中的霍尔顿那样出行遇到了阻碍,我也如此,每次想要出行才发现心中有着牵挂。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书到霍尔顿回家后,生了场大病,就结束了。他出院后将被送到哪所学校,是不是想好好用功学习?我们不知道,但我想他依旧是那天真单纯的“坏”的男孩。
霍尔顿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他希望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即使他的梦想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所谓的守望是霍尔顿的一种坚持、勇气和期待,他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守护孩子们的单纯、天真不让他们误入歧途。
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是他的理想挽救了他。生活的路上我们会有迷惘和彷徨,但一切都是暂时的,都会过去,我们需要理想。
我们的青春会困惑,会挫败,会让我们灰心,但是我们都不要绝望,我们在生活的道路上挫折不断,但我们的梦想是要有的,快乐是会有的,成功和理想也会有的。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十一
我听着我自己的声音;禁不住微笑,不得不微笑,面对同样的世界。
那个世界,几十年后依然一样,我们和霍尔顿同时代、同地域,这是反人类,这是爱人类,只要有人类,你都可以看麦田里的守望者,你都会觉得那是你自己在和你自己讲话,就是这样,心中永远有个霍尔顿,从此以后,在悄悄地和你说话。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是我们身边随时可见的孩子,也是凤毛麟角的孩子,16岁的他抽烟,喝酒,与自己不能接受的轻浮女子交往,四次被学校开除,让很多正派人对他的优点也嗤之以鼻了。
然那颓废,灰冷的态度源于失望,开除他的那算什么混帐学校?!”他不愿长大面对泥沙俱下的社会,他唯一抱有好感的老师也告诉他世界多么残酷:
“一个不成熟的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是的,他究竟要长大,与这个世界妥协的啊,时光是某种节制而无情的东西,宇宙间最大的暴君,不必敬畏却必须服从。
下面的这段话我收藏了这是霍尔顿的理想——“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
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_-----除了我。
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
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
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
我只是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很喜欢这样的话,这样的理想也许不远大,可是我们的生活中难道不是真的需要这样的守望者吗?而我们每个人其实也就是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吧。
这样的工作虽然会枯燥,但是我们首先得把这样的小事情做好了才是啊——虽然每个人的心中或许会有一种一剑寒九州的英雄主义情结——但还是象霍尔顿这样做一件真正有意义的事情吧。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的`一部长篇小说,该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中学生,出生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
他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出一头,整日穿着风衣,戴着猎帽,游游荡荡,不愿读书。
他曾经三次被学校开除。
之后一个学期,他又因为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
他丝毫不感到难受。
他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深夜离开学校,回到纽约城。
他抽烟、酗酒、打架、调情,甚至找妓玩。
从这些看来,霍尔顿不是一个好学生,而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一个混混。
但是他回到纽约城后,不敢冒然回家,是因为他不想让他的父母担心。
之后他住进了一个小旅馆。
在这里,他看到了成人世界的污浊。
第二天,他在街上游荡遇到两个修女,捐了10元钱,这是因为他善良。
之后他和女友看电影,他看到了她的虚伪、假情假意,与她吵了一架后分手了。
他又偷偷回家,想和妹妹菲苾道别。
霍尔顿对他的妹妹关怀备至、百般呵护。
找到菲苾后,他向菲苾诉说自己的苦闷和理想。
他的理想就是想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想去关心孩子、保护孩子。
他不想让孩子沾上成人世界的污浊,他要把那些不知往哪里跑的孩子抓住,不让他们冲进成人的世界。
了解妹妹的情况,说明了他对父母是有孝心的,对妹妹有关爱之心,他注重和亲人的感情;他,讨厌嗜酒的人,擦掉墙上下流的话,说明了他有辨别能力,对成人世界的污浊的厌恶。
这些都是他的优点,他的心,他的本质。
正是这种正直、善良,才能让他发出:只愿做“麦田的守望”的呼声。
虽然他有种种的缺点,但这些都不能掩盖他的那份纯,真,善。
通过阅读这篇名著,让我懂得了很多,我知道了:做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要有一颗孝心,要正直。
但是学习是为了自己,让自己以后有好的前途,而不仅仅是一辆“凯迪拉克”。
学习的过程就是成长的过程,学习才能开拓视野。
学习也是一种乐趣,在学习中可以和朋友一起分享快乐。
所以,学习是一个快乐的过程。
我要好好学习,在学习中找到乐趣。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十二
前几天,我读了《蓝色的海豚岛》这本书。
书里的女孩叫卡拉娜,她生活在太平洋里的一个岛屿上。岛屿的形状像一条侧躺着的海豚,所以,人们把它叫做海豚岛。岛的周边有许多海豚在游泳,海獭在嬉戏,海象在争雄,野狗在决斗……岛上住着印第安人,生活自由自在。后来,他们遭到了捕猎海獭的阿留申人的杀害,决定离开这个岛到东方去生活。离开的那天,卡拉娜和弟弟因为没有赶上离开的船只,不幸被留在了岛上。
独自在岛上生活的日子,卡拉娜自己动手制造工具、编织裙子。就这样,她在岛上生活了十八年。十八年来她经历了重重困难:与野狗决斗,与海啸、地震抗衡……生活虽然艰难,但卡拉娜始终没有放弃希望,一直坚信总有一天救援船会来的。
在卡拉娜的身上,我更敬佩的是一种令人惊叹的顽强意志。在漫长的18年中,卡拉娜一个人就是凭着这种顽强的意志,坚持活了下来。看着她躲避野狗的袭击;一人抓捕凶恶的'大章鱼;看着她自己疗伤,自己做衣服……都让我非常的感动又敬佩。想起自己在学骑自行车时,开始爷爷教我先坐上去.然后他一边扶着把手,一边扶着坐骑,我就试着用脚踩.可是,车轮头却像一个调皮的小孩子,它总是不听我的使唤,它一会自动向左,一会自动向右,害得我差点摔了下来。几个重复动作过后,爷爷已经满头大汗,走不动了。
我只好学溜车,溜车就是两只手扶住把手,一只脚踩踏脚,另一只脚缩起前进。一遍、两遍,慢慢地,我很快学会了溜车。可我总是不敢上车,这时,爸爸回来了,他见我学会了溜车,就带着神秘的微笑说:“能自己溜车了,骑起来就容易了呀。”听爸爸一说,我的劲头来了,眼望前方,双脚用力踩。不好,一棵树正等着我撞上去,我得大叫一声,想拼命调转车头,可惜已经来不及,单车和大树来了一个热烈的亲吻,而我,则是躺在地上,后来又几次不是与大地接吻,就是与路边的别的东西接触,因为摔了几跤就再也不敢去学了,真是很惭愧。我的困难和卡拉娜比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啊!
卡拉娜的故事让我感慨万千:一个小女孩居然能自己在荒岛上生活十八年,生活中的我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所以我决定向这个开朗乐观、勇敢的小女孩学习:热爱生命,坚强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做一个自强自立的小女孩。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十三
读后感。
主人公霍尔顿在被学校开除,于室友打架,独自在外流浪等多方的因素下萌生了一个当麦田的守望者的想法。或许所有正处于青春期的孩子都想远离这个假模假式的世界,守在一块麦田里,守护着那些玩耍中的尚还纯真无邪的孩子。或许,霍尔顿所说的“悬崖”就是大人的世界。霍尔顿不愿纯洁的孩子堕落成所谓的“大人”。
而让我们想远离大人的,是大人们的假模假式,是大人们挂在嘴边的客套话。童年期的我们太小,成年期的我们以“腐烂”,只有现在的我们最清醒。我们能看清这个世界的肮脏,我们不愿染上那些污秽。我们只想找一块净土,一块没有陋习,没有大人,只有纯真的孩子的净土。
可也许这净土并不存在,大人们以污染了整个世界。于是,我们只得开始反抗,努力保持自己心灵的净土。当大人们要我们对丑的事物说恭维话时,我们说出事实;当大人要我们学习他的假模假式,并将其称为“礼貌”时,我们仍直言不讳。于是大人们说我们叛逆,于是便多了许许多多“别人家的孩子”。
他们威逼利诱,直到我们妥协,任他们将我们改造成一个个“家人”,还美名其曰:“为你好!”。
我们好像不可能战胜大人,改变在他们心中早已根深蒂固地虚伪。而且,我们似乎也无法坚持到底,工作上不会拍几句马屁,就没法讨老板欢心;交际上,不会几句客套话,注定要被排挤……总之,不虚假就没法在社会上混!
大人们正是靠着这些理由,“名正言顺”地在我们刚学会说话的时候,就要我们对所有人,哪怕是讨厌的人也要笑脸相迎,用最甜的声音打招呼,还得称之为叔叔或阿姨。还要求我们在客人来的时候一动不动地坐着,这样父母就会听到客人的恭维话:“你家孩子好乖哦!一定是你们教育的好!”父母这是就会忍住满心的窃喜,佯装满不在乎的来一句:“哪里哪里,一般般啦!”然后与客人“呵呵”的客套半天。哎,人性虚伪哦!
这奉承话估计是针对人们爱慕虚荣的特点而产生的。不论在什么场合,说给什么人听,被夸的人都会红光满面,笑的朵花似得。也不想想别人说的是真是假,心里又打着什么主意。一夸就忘形,人的致命弱点!
在我看来,人似乎在某些方面还不如狗。狗爱憎分明,喜欢,它就会冲你摇尾;厌恶,它就会冲你吼叫。而人呢,总是口是心非。哪怕厌恶,也要为了利益去讨好。那满脸堆笑的模样实在让人作呕!
放弃那些假模假式吧,大人们!对于这个世界,孩子们看的比你们清楚多。去做孩子吧,做纯洁的孩子。孩子的世界里没有勾心斗角,没有为利益而不顾一切。你们不必讨好谁,孩子不需要那些恭维;你们不必拘束言行,生怕得罪人,孩子是世界上最宽容的的人。
让孩子净化你们的心灵,洗去世间的肮脏。让孩子擦亮你们的眼,去看这世间尚存的美丽。
一起去做孩子吧,做充满童真的孩子,还世界一片净土!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十四
这本书分成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讲偏态,偶然事件。还谈了很多与概率相关的问题。
第二部分是讲存活着偏差,由于我们只看到了成功者,而因此形成了对机遇的歪曲看法。
第三部分是讲路径依赖的,人们过去做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及未来可能的选择。
三部分内容的划分是明确的,但是作者的很多想法则在其中不断重复和穿插着出现。
1.作者的投资策略:
谨慎投资,防止“炸毁”。真正优秀的交易员不在于在短期赚钱,而是要让自己活下去,警惕偶然事件稀有事件。不让那些稀有事件毁了自己,在稀有事件发生的时候,要及时调头。不要执迷于一些错误的信念。这些信念可能来自于经济学或者统计学,但这是很可怕的。因为经济学、统计学总结的规律是基于历史事件,有些则是巧合。并不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关于归纳问题,塔勒布也引用休谟在人性论中那个著名的例子:我们看到白天鹅的数目再多也无法推论所有天鹅都是白的,但是只要看到一只黑天鹅就可以推翻这个推论。不对称性存在于知识的基础中。
既然我们身处一个充满随机性的世界,那我们能做些什么呢?可以利用统计学和归纳的方法积极下注,但是不会用它们管理承受的风险。积极止损,以免受到黑天鹅的冲击。
则作者更绝的是他的反向投资策略:
在稀有事件上赚钱,他认为稀有事件因为出现的可能性小,所以价值往往被低估!“固定收益的债券往往有这种机会,以反向稀有事件为生的交易员,平时可能赔钱,但是一遇到稀有事件则能大大的赚一笔。”
我认为的确很多时候,很多机会会被低估,因此存在套利空间。
这里说点题外话,我认为套利的空间始终都是存在的。通过经验,我们的确可以判断是否存在套利空间,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套利空间,套利空间会消失,交易者会修正预期。但是套利空间还是不断会涌现。隐藏的机会总是多过我们掌握的信息。不过是商业还是资本市场。塔勒布能不能长期靠这个漏洞赚钱,其实也不一定。因为有些套利空间是明确的,比如同一个商品在不同市场的价格不同。(同一个时间);而大部分的套利空间只存在于人的预期之中,预计这么做会赚钱,举个商业上的例子,比如现在是冬天,我以低价收购空调;等到夏天,我再高价出售(现在与未来)。塔勒布的策略也属于这种情况。
除此之外,塔勒布的投资策略还有:看好后市的情况下,还是放空一些,因为如果跌会跌得很惨。因为他认为投资人要赚的不是概率,而是钱。利润的大小比出现的概率更重要。不过我倒觉得这和大部分的策略一样,很难评价,就让市场来评价它吧。
2.吐槽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有用吗?我去年年初的时候就想过这个问题?风险管理是必要的,但是专门弄个人来控制风险,我也觉得挺可笑的。
要赚钱就要冒风险,但是风险控制往往失去很多赚钱机会,尤其是事后看来。而且很多风险,你无法计量,大多还是凭借经验。我靠,问题来了。每个人的经验都不一样,你怎么知道你的经验就比别人的经验正确?当然这不是最大的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权责不对等。出现风险问题,责任是交易员承担还是风险管理者?这是所有设立风险管理官的企业在机制设计的时候都会遇到的问题。由于无法解决这个问题,于是出现政治手腕,既不错报也不漏报,看起来合理,其实只是官僚病罢了。最终企业会毁在这种官僚病上。最好的办法还是交易员来承担风险。
当然对于风险控制的管理手段无法面面俱到,就像是资本市场上所有的策略都无法屡试不爽,终究还是要取决于市场的检验。
3.我们总是盲目的:
我们总是盲目的,被现实的假象所迷惑。存活者偏差里说了挺多的。例如,我们总是看到周围的人混得好,就以为自己混得很差。其实比自己混得还差的人要多得多。要看清真相很难,在怀疑论者的眼中,我们无法看清真相,我们以为我们不那么无知了,或者以为自己比过去不那么无知。但是开启上帝视角后,会发现人类始终还是无知的。作者举了个俄罗斯转盘的例子。我们往往只看到成功的人,但是对失败的人则无意或有意地忽视了。而如果用“俄罗斯转盘”来做类比的话,这些所谓成功的人,只不过是运气好罢了。同一事件随着时间重复发生,通过运气得来的东西迟早会被运气拿走。而现实生活比“俄罗斯转盘”,更为复杂,你无法了解它运作的原理,也无法精确计算概率,粗略计算也很困难。而很多时候人受着赌徒心态的驱使,会本能拒斥随机性。也就是说,不认为自己的成功是运气带来的,或者忽视了未来发生的事件中的随机性。
不过我们的成功真的完全靠运气吗?至少现在我不这么认为了。作者估计也不认为都是靠运气,经验还是有用的,至少从作者以历史为师的看法中,他至少不反对这个说法的。虽然,作者不认为凯撒的胜利,与他们谋略有关。只承认他们聪明、高贵,但认为他们的命运完全取决于外部力量。
把预测和预言混为一谈,是人类对随机性的无知。人类可以预测,但无法预知和预言未来。大部分的概率结果往往违背直觉,所以大多数的时候,人们都会忽视概率。而作者也谈到认识到概率,其实不是谈机运的问题,而是我们相信有另类的结果、原因和动机的存在。
4.作者如何屏蔽噪音?
处于不确定的决策者应该少接触媒体。注重老思想,注重与那些存活下来的老交易员交流。人存在情绪上的缺陷,所以少看盘比多看盘要好。太密切注意随机性的人,会在情绪上精疲力尽。
5.进化论:
作者认为新事物未必就比旧事物好,人们吹捧新事物,往往看到成功者,却把失败者给忽略。所以说新的未必就是好的。认为进化论是事物朝着完美方向发展,(也就是承认存在即合理)会导致对进化论的误用。达尔文学说的适应性是用于长期发展的物种,而不是短期观察到的现象。时间积累消除了随机性的大部分效应,噪音互相抵消而取得均衡。进化只能是存在于某一时间序列,而不是所有可能环境的平均值。
6.概率和期望。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十五
《麦田的守望者》刚刚看完,我觉得名着当中,只是我觉得风格比较迥异清新的了,大概也是因为是现代经典的缘故,总之,在看书之前,我总觉得书的大部分都是有点乌托邦的感觉。
起初我有些失望,书的整篇是些上世纪中期战后美国迷惘一代的生活,充满了世俗。然而后来我又觉得惭愧,我想书的成功其中一点就在于关于麦田守望者只是迷惘一代代表人霍尔顿一种乌托邦式的幼稚理想。不管怎么样,我老是想像一大群小孩儿在一大块麦田里玩一种游戏,有几千个,旁边没人――我是说没有岁数大一点儿的――只有我。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但这是我惟一真正想当的。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是我们身边随时可见的孩子,也是凤毛麟角的孩子,16岁的他抽烟,喝酒,与自己不能接受的轻浮女子交往,四次被学校开除,让很多正派人对他的优点也嗤之以鼻了。然那颓废,灰冷的态度源于失望,开除他的那算什么混帐学校?一个光鲜外表内里已经腐烂的苹果,在那里找不到一个支点,学校里的老师都是势利的伪君子,而同学聚在一起谈的就是女人,酒和性,这个迷茫的孩子在希望中看出无所有。――其实他也是很有灵性的孩子,他可以说出“天气冷得像巫婆的奶头”这样让人大吃一惊又拍案叫绝的话,他在描述周遭时是多么犀利的冷嘲,说到自己纯真的弟妹时又怎样在玩世不恭的话语里透出无往不在的温柔。学校和家庭对他的希冀不过是“出人头地,将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不愿长大面对泥沙俱下的社会,他唯一抱有好感的老师也告诉他世界多么残酷:“一个不成熟的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是的,他究竟要长大,与这个世界妥协的啊,时光是某种节制而无情的东西,宇宙间最大的暴君,不必敬畏却必须服从。
文首那段话是霍尔顿对小妹妹发自肺腑的话语,那是多么明朗又纯美的画面呵,金色的浪潮柔柔滑过幼小的孩子们的身体,他们自由自在地奔跑,而霍尔顿则守护着他们,不要再让这些孩子如他一样堕入深谷般的虚无,他们不会忧伤,不会有阴翳的绝望,永远不会在暗中挣扎,渴求光明又遥不可及,永远不会让率真的天性蒙上伪善,谁能说这不是黄金世界呢?如果真有天堂,它就应该让我们有条出路啊!
霍尔顿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从他在宿舍里看到贫穷的同学拿了一个破旧的皮箱来装东西,为了照顾同学的自尊心而把自己的好的皮箱放在了床下;在纽约流浪的时候,看到几个修女募捐,他为自己捐了很少的钱而惭愧(其实他捐的并不少。);()即使在空虚无聊的时候为了表明自己是个大人,他在旅馆里招来一位妓女,他也因为那个女孩身上穿的漂亮衣服而感伤――他想到的是这个女孩去买这件漂亮的衣服的时候,别的人或许认为她是一个善良纯洁的女孩,而其实她却以这种方式来谋生――他为此而感伤。我们不难发现,霍尔顿的心灵深处有很多柔软的善良的东西在。所以虽然他很颓废,所看到的都是一些黑暗的东西――这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所生活的那个环境的错。所以霍尔顿拥有那样的理想一点也不让人觉得奇怪,这正是他的可爱之处。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新生力量,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从小我们就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憧憬,想当科学家、医生、护士、老师……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难道我们年轻人就该让生活变得如此混沌?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把握好自己的生活吧!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十六
读了这篇泊桑写的短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我感受深刻。
在这篇小说中,在听说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都盼望他早日回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
可在一次旅行中,当“我们”全家乘船旅游时见到了他,他并没发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在船上当一个卖牡蛎水手时,“母亲”和“父亲”却像看见瘟神一样尽量躲开他,为什么呢?我想时因为他没钱的样子,还又老又穷,怕他缠这我们,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认出自己的哥哥和侄子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认出来了,可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会自己的家乡呢?答案从船长口中得知:“据说他再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这样说来,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我的母亲”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我们,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个见钱眼开的市井妇女,而“我的父亲”也和“母亲”一样的“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出息了。
如果我是他们,我就会和他相认,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们身边也有人做了错事,但不知道去弥补,就像我班的施健安,他把我妈妈给我新买的铅笔盒弄坏了,说赔,可到现在也没赔给我,真希望他也看看《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金色的麦田读后感篇十七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红麦田。这本书十分好看,不信的话,我就给你讲讲吧!
红麦田作者:董宏猷。现任武汉市文联副主席,武汉作家协会主席。国家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创作委员会委员。曾三次获得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
他的作品红麦田用真挚的情感、纯真的美文来回忆并记述了他的童年和成长故事。
呼唤是红麦田里的一篇故事。它写到了作者发烧后,路人们说让作者的母亲去把他的魂给叫回来。他的母亲便踏破深山为儿子喊魂,希望让自己的儿子把高烧退了。表现了母亲对作者的爱。红麦田是本书书中唯一一个与书同名的文章。它讲到作者第一次读安徒生童话时的情景,他把他自己比喻成一个麦田的耕耘者兼守望者:有一天,他在梦中梦见一大片红麦田,他看见每一粒麦穗都是一粒粒金色的金粉,洒落在一大片红麦田,这,让他想到了那个姓“安”的叔叔,想起了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
我读了这本书后,知道了以前的生活是多么艰苦,知道了以前挣钱有多么辛苦,知道了以前的每一个农村小孩子是多么渴望拥有一本属于自己的书……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所以就更加要珍惜父母的钱去好还读书,好好学习,来报答父母对我们的养育之恩。
与这本书相遇是在一个明媚的下午。老师把它递给我,这本书的封面鲜艳而明亮:在金黄色的麦田上,哦,是橙红橙红的麦田上站着几只小兔子。天上的白云又软又大,像一大朵棉花糖,真想抓一大把尝一尝,想必定会充满蓝天的气息吧!
不仅封面好看,内容更为丰富!在充满童真的语言里,作者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又一个动人的画面。这本书中,无论是写自己,还是写身边的人,作者董宏猷都能把人物生动地描绘出来,使我感受到自己就像走进了书中,那一个个片段都生动地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在所有的。
散文。
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一篇名叫红烧肉的感觉的文章,里面讲述了学生们在演歌剧时,舞台上有一大盘红烧肉,其中一个演员唱一句词就夹一大块红烧肉,引起了作者的不满,真的与他展开斗争,却更贴合主题,令观众大拍手掌。文章给人的感觉轻松愉快。今天,大家对红烧肉可能不稀罕,但在作者那个年代,红烧肉是许多人都吃不上的佳肴。作者用幽默的语言组织成了一篇充满童趣的散文,令人捧腹大笑之余更让人深思:以前的生活实在太艰苦了。
迎着温暖的阳光,我又一次翻开了红麦田,这一次的阅读体验,说不定又有什么新的感悟。
红麦田这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四门功课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5岁少年。他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满嘴“他妈的、混帐”。因被开除而又不敢回家而开始了他维持几日的流浪生活。他厌恶这个世界,他认为大人叫他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自己却挥霍无度,说自己“不是把钱花了就是扔了,是个十足的败家子。讨厌别人谈论酒和女人,自己却醺酒、恋美色,并且在流浪的几天里糊里糊涂地找来了妓女。自己想的和做的无法统一使他痛苦万分,他所唯一敬爱的老师也竟是个同性恋。就在这重重矛盾中,他无法自拔,最终躺在了精神病医院中。
表面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纯净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就在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这段话:”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理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使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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