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 保障粮食安全的总结(模板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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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 保障粮食安全的总结(模板12篇)
时间:2023-11-15 03:43:04     小编:雨中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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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篇一

全县现有国有粮食企业x家,储粮站点x个,主要承担国家政策性粮食、省级和县级粮食储备工作。现有政策性粮食x万吨,其中,省级储备x万吨,县级储备x万吨。

1、严格执行政策性粮食收购政策。小麦收获前后,我县国有粮食企业认真分析小麦产量、品质,进行预产预购分析,通过挂网销售等办法,积极腾仓并库参与国家政策性储备粮收购工作。

2、加强粮食监管检查。今年以来,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领导每月分别带队对国有粮食企业进行巡查督查,并结合六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春季粮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20xx年六安市春季粮油安全大检查交叉复查工作方案》和《六安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对国有企业和政策性粮食租仓库点认真查找储粮安全上的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核实问题整改情况,评估整改成效,促进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有序开展。目前,我县政策性粮食储存安全、质量稳定、数量真实。

3、完善应急体系和粮食价格动态监测体系。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我县已发布《xx县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霍政办秘(2015)216号)。目前,全县共建应急供应网点x个,建设应急加工企业x个,落实粮食应急加工能力x吨。全县共落实x个粮食价格动态监测点,配备价格监测员x名,重点监测面粉、大米、食用油的批发价和零售价,每周采集x次数据,全年监测上报x次,定期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总,及时反映我县粮食市场的供需动态。

4、加大仓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在我县最大限度地收购国家政策性粮食,解决农民卖粮难和收储矛盾问题,我们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项目补助资金,加大仓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目前,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安徽皖粮购销有限责任公司长集储备库x万吨仓库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正在紧张施工中。同时,我们正积极向省财政申报x万吨仓库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xx县虽然是全国著名的产粮大县,但仓储网点多而分散,仓容严重紧缺,收储矛盾十分突出,仓储设施条件极其落后,仓房和水泥晒场等陈旧破损,大部分仓库建设年代久远,许多仓库“超期服役”或者“带病工作”,老仓库仓容占总仓容量一半以上,既不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更不能保护农民利益,基础设施急待改善。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保粮食安全工作,强化监督检查。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加大仓储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应急保障体系,加大对储存粮食安全的监管力度,确保我县储存的国家政策性粮食安全,质量可靠、数量真实。

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篇二

1、走土地流转发展粮食生产之路,扶种粮大户增创粮食生产之益。

2、作田种粮是农业之根本。

3、做好土地流转,制止耕地抛荒。

4、家中有粮心中不慌。

5、精耕细作为荣,弃耕抛荒可耻!

6、作田种粮是农业之根本

7、自备碗筷,保护环境。

8、知青的年代已过去,请勿再“插队”。

9、古诗《锄禾》你我读,盘中餐苦当记住。

10、盘内一分钟,厨内更多功。

11、即使饥肠辘辘,也要风度依然。

12、留住绿色,留住美丽,为了我们的'家更美好,请不要用一次性筷子。

13、食不净则多病,食不尽则多蝇。

14、相互谦让,亲如一家。

15、粒米虽小犹不易,莫把辛苦当儿戏。

16、珍惜粮食,远离浪费。

17、米饭粒粒念汗水,不惜粮食当自悔。

18、文明礼貌,秩序井然。

19、饮食是文化,请从窗口文明做起。

20、《锄禾》不止是诗,知辛苦,更需要行动。

21、干净、卫生,你我共同努力。

22、食堂饭菜香,买饭多谦让。

23、粒米虽小君莫扔,勤俭节约留美名。

24、节约光荣,人见人赞;浪费可耻,谁闻谁恶。

25、请大家保持餐桌卫生,给我们一个干净的用餐环境。

26、学校食堂可真大,干净整洁靠大家,来买饭时请排队,争先恐后真不对。

27、天地“粮”心,珍食莫蚀。

28、粮食就是生命,知识拯救灵魂。

29、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恒念物力维艰。

30、尊敬他人就是尊敬自己,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

31、不用方便筷,植树造绿荫。

32、饮水要思源,吃饭当节俭。粒粒盘中餐,皆是辛苦换。

33、倒下的是剩饭,流走的是血汗。

34、珍惜粮食就是热爱生命。

35、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36、爱粮节粮,建设节约型社会。

37、爱惜粮食,从娃娃抓起。

38、爱惜粮食,从我做起。

39、爱惜粮食,节约资源,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40、爱惜粮食,人人有责。

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篇三

在饭馆的饭桌上,有些人为了要面子,炫耀自己有多大方,订了一大桌饭菜请朋友吃,可到最后大量饭菜几乎没动筷子。这些吃不完的菜便被店老板倒掉了。其实这种事情完全是可以解决的。我们可以少点一些,吃完了再点,或打包回家都是很好的节约方式。只要有节约的意识,其实做起来很简单,只需举手之劳。

为了提醒人们节约粮食,为了避免更多人饥饿和营养不良的问题,将每年的10月16日定为“世界粮食日”,让人们珍惜粮食不剩下一口食物,不把吃不下的食物扔掉,不挑食偏食,不浪费食物。让每一个人都珍惜粮食。

从古至今,勤俭节约是我们中华民族得以生生不息的根源之一。作为新世纪的我们,更要节约粮食,爱惜粮食。我会这样做:每天吃饭时,吃多少盛多少,不剩饭菜,吃干净盘子里的每一粒米饭、每一口菜;如果有剩饭剩菜放进冰箱,明天再吃;在饭店里请客吃多少点多少,不铺张浪费、不摆阔气......这些都是节约粮食的好方法。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必须要从小处着手,从珍惜一粒米开始,从小养成节约粮食的好习惯,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珍惜粮食吧!

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篇四

敬爱老师,亲爱同学:

早上好!

每年10月16日是世界粮食日,今年是世界第--个粮食日。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每个人每天都要吃饭。但是,你们知道吗?小餐桌,却显示着大文明,餐桌文明是社会文明重要体现,它不仅关系着每位同学生活,而且直接体现了一个人良好整体形象。

你想拥有一个舒适清洁就餐环境吗?你想塑造一个高尚文明自身形象吗?你想为校风文明建设贡献自身力量吗?那就用文明演绎自己生活,用实际行动来积极响应吧!

一、进餐厅

1、下课铃响先洗手,然后在教室外集合,集合时做到“快静齐”。

2、各班应由任课老师或正副班主任带领下进餐厅就餐。

3、队伍按规定路线行进,不奔跑不推挤,不说笑,上下楼梯靠右行,别班队伍交汇时自觉谦让,听从护导老师安排。

二、进餐

1、在护导老师指引下有序进入餐厅,进餐厅后服从餐厅内护导老师指挥下,依次在指定窗口安静有序地领餐。

2、领餐后慢慢行走到指定餐桌就餐,不私自调换位置。

3、用餐时不咂嘴,不口含食物说话,也不要让匙筷碰到碗而发出声音。

4、不要用匙筷翻腾饭菜,不要挑出自己不吃食物佐料。

5、用餐时,不要让食物粘在匙筷上。

6、用餐时,不能咽骨头或鱼刺,避开旁人包在纸上扔到垃圾桶。

7、用餐咳嗽或打喷嚏时,把脸移开后用手或手帕捂着嘴,以免失礼。

8、用餐不要太快,也不要太慢,别人统一步调。

9、自觉养成不偏食不挑食不浪费好习惯,以保证均衡营养,身体健康成长。

10、如果不小心打翻饭菜,应自觉清理干净。

11、饭汤不够吃,自觉有序排队添加,端放小心。

12、长辈一起用餐时,长辈先动筷子后晚辈才能动筷,等长辈放下汤匙筷子以后再放下。

13、用餐后,时清理餐桌,轻轻起身,小心端盘,以防把汤汁洒到别人身上;对准残饭桶倒掉吃剩饭菜,以防洒在外面;轻轻将餐盆勺子汤盆摆放整齐放在指定地方。

三、出餐厅

1、用餐完毕,漱口洗手后自觉回到餐桌就坐,听到护导老师命令再起身排队。

2、队伍整齐后,再在护导老师或班干部带领下轻声慢步离开餐厅。

3、不将食物带出餐厅边走边吃水果允许在教室吃,但果皮等不乱扔。

文明就餐环境需要广大师生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共同努力。请大家文明就餐,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播种是一种习惯,收获是一种品格”。让我们争做一个文明用餐扬帆娃吧!

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篇五

1.粮食监管人人有责,消费安全家家夙愿。

2.粮食安全关系你我他,安全粮食惠及千万家。

3.粮食生产根本在耕地,命脉在水利,出路在科技,动力在政策。

4.粮食安全关乎生命,安全重于泰山。

5.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

6.长一份知识求放心,积一份公德拒黑心。

7.给粮食多一点关注,对生命多一份负责。

8.一心一意关注粮食安全,十全十美创建和谐社会。

9.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基础产出水平。

10.粮食安全齐监督,健康生活同构筑。

11.协力抓粮食安全,真心实意保群众健康。

12.不吃饭就不能生存,悠悠万事,吃饭为大。

13.千好万好粮食安全为好,金贵银贵生命平安最贵。

14.食者无虑、饮者无忧、监管有法、安全有保。

15.家家关注粮食问题,人人阻截问题粮食。

16.实施粮食安全放心工程,促进浙江和谐发展。

17.建粮食安全体系,保千家万户健康。

18.粮食安全从严把关,关爱生命责任如山。

19.引导农民多种粮种好粮,促进增产又增收。

20.大力实施主食产业化和"放心粮油"工程,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21.想要健康活到老,粮食安全不能少。

22.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

23.安全粮食联万家,粮食安全靠大家。

24.手牵手维护粮食安全,心连心构筑和谐家园。

25.美丽河北我的家,粮食安全靠大家。

26.粮食安全,你我共同的责任;安全粮食,你我共同的心愿。

27.人人关心粮食安全,家家享受幸福生活。

28.家事国事天下事,粮食安全是大事。

29.想要健康活到老,粮食安全不能少。

30.少一份粮食隐患,多一份生活平安。

31.人品、粮食,品品相照;苍生、民生,生生相联。

32.安全粮食为大家,粮食安全靠大家。

33.粮食安全个个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受益。

34.粮食安全齐监督,健康生活同构筑。

35.家家关注粮食问题,人人阻截问题粮食。

36.协力抓粮食安全,真心实意保群众健康。

37.手牵手把好粮食质量关,心连心守好粮食安全门。

38.少一份粮食隐患,多一份生活平安。

39.开展"节约一粒粮"行动,在全社会营造爱粮节粮浓厚氛围。

40.对粮食安全多一点关注,为有限生命多一份负责。

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篇六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金风送爽,丹桂飘香,我们上了一上午的`课,又到了午餐时间。大家秩序井然的排着队伍,来到食堂用餐。

我们虽然有“鱼米之乡”的美称,可是大家也不要过分浪费粮食。节约光荣,浪费可耻。自己不想吃了可以不再去盛,没有人去强迫你。我浪费点粮食算什么,反正又没说我,反正我又没留一点汗。虽然这么想,这样不关你的事,但是大家想想,为我们做饭的这些阿姨,奶奶,在我们还在熟睡时,就已经到批发市厂去买菜,当我们做早操回教室时,他们就开始做饭,在我们上第三节课时,就可一以闻到香喷喷的饭菜味。这就是食堂阿姨和奶奶们忙活了一上午的杰作呀!

虽然有些同学嘴边天天说着,节约光荣,浪费可耻,可他的行为真的这样做了吗?我们要节约每一粒米,把自己盘子里的饭菜吃光,尽量不要有剩菜,剩汤,剩饭。在饭店里吃不完的打包带回家,能吃完的尽量吃完,是先少点几个菜,不够可以再点。有些地方的孩子们还没有像我们这样的学习环境,但是他们懂得节约,相信同学们还记得汶川大地震吧!在那里救出来的人只能喝米粥,那个时候根本吃不到大米饭,吃不到菜。

请同学们爱惜粮食,节约粮食,每人节约一点点,成千上万的人就是非常多的,节约粮食是从小要养成的好习惯,让我们一起来吧!

谢谢大家!

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篇七

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制定了《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下面是详细内容。

8月9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现在省人大常委会公开征求《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意见,市民有什么好的建议,可以在网上给人大提意见。

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促进社会和谐,省人大常委会拟制定《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从家庭保障、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参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规定。

据悉,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对《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现已在省人大常委会网站全文公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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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篇八

粮食安全问题是关系到国家政治经济稳定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也是国内外学者关注的热点问题。下文是贵州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粮食安全,确保粮食有效供给,规范粮食流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粮食安全保障有关的粮食生产、储备、流通以及调控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粮食,是指稻谷、玉米、小麦、杂粮及其成品粮。

本条例所称粮食安全保障,是指保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粮食供求基本平衡,市场粮食价格基本稳定,人民生产和生活对粮食的需求基本满足,粮食质量安全符合国家规定。

第三条粮食安全保障实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的目标绩效考核。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粮食安全保障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安全保障的行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粮食安全保障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倡导科学用粮,鼓励节约用粮,增强单位和个人的爱粮节粮意识,避免损失浪费,提高粮食综合利用率。

第六条对在粮食安全保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危害粮食安全保障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二章生产保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粮食生产发展规划及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对基本农田实行保护,确保耕地保有量,提高耕地质量和利用率。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粮食生产的科技投入,鼓励研究和推广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培养粮食科技推广人员,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发布信息、给予种粮者种粮补贴等方式,引导和鼓励粮食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扶持种粮大户、粮食生产合作社和有关企业,发展优质粮食订单种植。

第十二条当粮食出现严重紧缺或者可能出现严重紧缺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将生产其他经济作物的基本农田用于粮食生产,并组织落实种子、肥料等生产资料,给予农户适当经济补偿。

第三章储备保障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行分级负责的政府储备粮制度。

第十四条政府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轮换、动用,实行计划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农业发展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制定并下达政府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轮换、动用计划,农业发展银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信贷资金。

第十五条政府储备粮规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省粮食市场调控需要核定。省人民政府核定省级和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的政府储备粮规模;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核定县级人民政府的政府储备粮规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核定规模,组织落实本级政府储备粮。政府储备粮应当根据储存年限规定和质量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轮换更新,并根据公众的消费需求和市场调控的需要,合理调整品种结构。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一定规模的成品粮及食用植物油储备,以保障应急调控。

第十七条政府储备粮的收购和轮换,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公开招标、竞价方式进行;采取其他方式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政府储备粮的轮换费用补贴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协商确定,并根据物价水平适时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政府储备粮实行逐级动用原则。下一级人民政府需要动用上一级人民政府储备粮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府储备粮管理制度,加强政府储备粮数量、质量以及收购、储存、轮换、动用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府储备粮规模落实、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和储存安全。

第二十条政府储备粮因自然损耗、水分杂质减量以及应急动用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承储政府储备粮的企业可以申请同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核销,同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应当会同财政部门予以核销并依法接受审计。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农业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粮油仓储企业和农户推广运用先进储粮技术,改善粮油仓储企业和农户储粮条件。

第二十二条承储政府储备粮的企业,应当具备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粮食仓储设施设备,具有必要的粮食保管检验、防治等管理技术人员。

承储政府储备粮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质量安全标准要求,对储备粮出入库质量和存储期间的质量进行自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储存粮食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者超量使用化学药剂,粮食不得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害物质混存。

第二十三条承储政府储备粮的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销售政府储备粮;

(二)虚报、瞒报政府储备粮的数量;

(三)在政府储备粮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

(四)擅自变更政府储备粮的品种、比例和储存地点;

(五)延误轮换或者管理不善造成政府储备粮霉坏变质;

(六)利用政府储备粮及其贷款资金从事与政府储备粮业务无关的经营活动;

(七)以政府储备粮对外进行担保或者清偿债务;

(八)以低价购进高价入帐、高价售出低价入帐,以旧粮顶替新粮、虚报损耗、虚列管理费用、虚增入库成本等手段套取差价,骗取政府储备粮贷款及利息、管理费用和价差亏损等财政补贴。

第四章流通保障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管理,支持和鼓励发展现代化粮食物流。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资金支持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并由同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粮食等部门负责落实。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多种所有制主体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提高粮食生产和经营的组织化程度,逐步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推动粮食生产经营一体化。

第二十七条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接受相关行政部门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从事粮食收购、加工、储存、销售等活动的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应当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粮食经营者保留粮食经营台账的期限不得少于3年。

第二十九条粮食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和价格等规定,不得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

第五章调控保障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统计和信息发布、粮食供需平衡调查体系制度,对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和消费环节进行统计调查和分析。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价格等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粮食市场进行监测、分析和预警,及时提出粮食市场调控措施。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财政部门应当按照粮食风险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补贴资金。

省级粮食风险基金规模按照国家核定的规模确定,市、州、地和县级粮食风险基金规模,由同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和受灾村(居)民粮食救助保障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财政、粮食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资金、粮源的筹措和救助保障工作。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粮食监督检查综合协调机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和消费环节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粮食

应急预案

,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因素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和供求失衡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按照规定提请启动粮食应急预案。

第三十六条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粮食经营者应当按照政府要求承担应急任务,服从政府的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应急工作的需要。

粮食经营者因承担粮食应急任务遭受损失的,下达粮食应急任务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三十七条当粮食价格显著上涨或者可能显著上涨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程序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稳定市场粮食价格,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利益。

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情形消除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程序及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宣布解除价格干预措施。

第三十八条在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时,由省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收购企业组织收购,所购粮食主要用于充实地方政府储备粮。受委托企业应当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和等级差价等收购政策。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违反本条例规定,未落实粮食安全保障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核定储备粮的规模、计划,造成政府储备粮规模不落实的;

(二)未按照规定建立粮食风险基金的;

(四)其他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行为。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未按照规定及时下达政府储备粮收购、储存计划,造成政府储备粮规模不落实的;

(三)未按照规定及时下达政府储备粮轮换计划,造成政府储备粮霉坏变质的;

(四)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政府储备粮的;

(六)其他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二、三、四、五、六、七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政府储备粮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八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退回骗取的政府储备粮贷款及利息、管理费用等财政补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政府储备粮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粮食经营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或者拖延承担粮食应急任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贸易自由化

加入wto后,我们将不得不放弃非关税壁垒,逐步降低关税及国内农业支持水平,国内农产品市场终将被迫逐一开放。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尤其是粮食生产和贸易大国,将不可避免地受到贸易自由化政策的影响。

一方面,加入wto有可能对中国粮食生产和粮食市场产生严重冲击。世界主要粮食出口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由于人少地多、种植规模大、科技含量高,无论是质量还是价格与我国相比均 具有明显的优势,而我国农村受大量农业人口的约束,粮食规模化生产程度低,加之技术条件限制,短期内提高人均粮食种植面积,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的可能性不大,降低流通环节的费用开支也存在较大难度。所以,国内粮食价格下降的空间很小。这样,在粮食进口逐年增多的情况下,我国粮食生产和粮食市场将面临严重的冲击和挑战。

另一方面,加入wto有可能对中国粮食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国外优质低价粮的涌入,对中国粮食生产和供给能力冲击巨大。国内粮食将因生产成本高而缺乏竞争力,从而导致农民种粮收益下降。在利益驱动下,农民会进一步减少粮食种植面积,从而降低我国粮食生产能力,这一结局对我国粮食安全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自给自足

wto框架下中国粮食安全模式选择:“自给自足”与“贸易自由化”引结合。

粮食安全的“自给自足”模式是指一国粮食的需求完全通过国内粮食生产来满足,即粮食自给率为100%。粮食安全的“贸易自由化”模式,是指一国完全按照比较利益的原则,选择进口或是国内生产粮食来满足国内需求。也就是说根据国际粮食市场价格和国内自产价格的高低来随时调整粮食自给率。只要前者低于后者,就完全通过对外贸易来满足国内粮食需求。粮食自给率随着价格因素的变化而随时变化。

“自给自足”模式过分强调安全目标的重要性,忽视了一国的资源禀赋条件能否具备经济高效地满足粮食自给的可能性,极有可能造成该国农业整体效率的损失。况且,要维持高度的粮食自给率,需要对国内粮食生产实行高度保护和强制,这都是不适应wto规则和为其所不允许的。而“贸易自由化”模式似乎也不可行。

因为它过分强调市场和贸易的作用,却忽视了单纯按照比较优势原则来安排粮食生产和贸易会给一国粮食安全带来潜在的威胁。在现实中,完全绝对的“自给自足”或“贸易自由化”模式其实并不存在。我国粮食安全模式应该是介于二者之间的一个均衡模式,即“自给自足”与“贸易自由化”相结合。

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篇九

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为保障粮食安全,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等定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全文,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第一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粮食生产、经营、储备以及调控、应急等粮食安全保障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粮食安全保障是指保证粮食供求基本平衡,市场粮食价格基本稳定,居民生活和社会生产对粮食的需求得到基本满足,粮食质量安全符合国家规定。

本条例所称粮食,是指稻谷、小麦、玉米、杂粮及其成品粮。

粮食的质量安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县级以上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粮食安全保障工作。

县级以上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粮食安全保障的行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政府财政、国土、农业、价格、工商、质量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粮食安全保障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和监督管理责任制。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制定粮食生产、流通、储备的发展规划,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

第五条 对为粮食安全保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粮食安全保障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危害粮食安全保障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六条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对基本农田依法实行特殊保护,确保粮食生产的播种面积达到政府下达的指标,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第七条 县级以上政府采取发布信息、调控储备和给予种粮者种粮补贴等方式,引导和鼓励粮食生产。可能发生粮食严重紧缺情形时,经政府批准,县级以上政府可以依法将当期生产其他经济作物的基本农田用于恢复粮食生产,并组织落实种子、肥料等生产资料。

第八条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大对粮食生产、储存、加工的科技投入,鼓励研究和推广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粮食产量,提升粮食储存、加工品质。

第九条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采取多种形式,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粮食生产和流通基础设施。

鼓励粮食经营者到外地投资建设粮食生产基地,与粮食产区建立长期粮食产销合作关系,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

第十条 从事粮食收购、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第十一条 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其粮食库存量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从事粮食收购、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的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粮食价格、质量安全等规定。

第十三条 从事粮食收购、加工、储存、销售的粮食经营者,应当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如实记录粮食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流向、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粮食经营者保留粮食经营台账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第十四条 从事粮食储存的经营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执行国家和省的粮食储存管理制度、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超过国家和省规定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出库前应当经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政府实行分级负责的政府粮食储备制度。

政府储备粮的收储、轮换、动用,实行计划管理。县级以上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政府储备粮的收储、轮换、动用计划。

第十六条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和本省粮食市场调控的实际需要,政府核定省和市(不含县级市,下同)政府的政府储备粮规模,市政府核定县级政府的政府储备粮规模。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按照核定规模,组织落实本级政府的政府储备粮储备,并根据政府储备粮储存年限规定和品质变化情况按时或者定期进行轮换更新。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政府的政府储备粮,由本级政府直属粮库储存,需要委托其他具备条件的粮食企业承储的,应当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

承储政府储备粮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仓库容量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四)有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粮食保管、质量检验、虫害防治等管理技术人员;

(五)经营管理和信誉良好,没有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政府的政府储备粮收储和轮换应当由同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公开招标、竞价方式进行,招标、竞价底价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采取其他方式的,应当报同级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政府的政府储备粮未经本级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但上级政府根据粮食市场调控与应急的需要调用下级政府储备粮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动用政府储备粮:

(一)本行政区域市场粮食供给明显紧张,或者市场粮食价格出现异常波动;

(二)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动用政府储备粮应急的;

(三)县级以上政府认为需要动用政府储备粮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需要动用政府储备粮,采取县、市、省逐级动用原则。市、县政府需要动用上一级政府储备粮的,应当向上一级政府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承储政府储备粮的企业应当健全财务制度,按照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政府储备粮所属政府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承储政府储备粮的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虚报、瞒报政府储备粮数量的;

(二)在政府储备粮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

(三)擅自变换政府储备粮品种、变更政府储备粮储存地点的;

(四)违规销售政府储备粮的;

(五)延误轮换、管理不善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政府储备粮霉坏、变质的;

(六)利用政府储备粮及其贷款资金从事与政府储备粮业务无关的经营活动的;

(七)擅自更改储备粮入库成本的;

(八)以政府储备粮对外担保或者抵偿债务的;

(九)其他对政府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造成影响的。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储备粮的数量、质量以及收储、轮换、动用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府储备粮规模落实、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

第二十四条 政府储备粮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由所属政府按规定予以核销。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根据社会发展和粮食安全保障的需要,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政府直属储备粮库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维修。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价格等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粮食市场形势进行监测、分析和预警,及时提出粮食市场调控和应急保障措施,报本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采取动用政府储备粮等有效手段调节市场粮食供求。

第二十八条 政府应当根据市场粮食价格波动情况,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稳定市场粮食价格,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利益。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政府实行粮食风险基金制度,粮食风险基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省粮食风险基金规模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落实,市、县粮食风险基金规模由上一级政府核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按照核定的规模落实资金,制定本级政府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加强对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督管理,防止挤占、截留、挪用。

粮食风险基金按规定用于种粮直接补贴、政府储备粮利息费用开支和轮换差价补贴、粮食政策性挂账核销等。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粮食

应急预案

,报本级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

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因素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和供求失衡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按规定提请启动粮食应急预案。

第三十一条 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所有粮食经营者必须按要求承担应急任务,服从政府的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应急工作的需要。

第三十二条 有关单位和粮食生产、经营者因承担粮食应急任务遭受损失的,下达粮食应急任务的政府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低收入群体和受灾居(村)民粮食供应救济制度,保障其基本的粮食需要。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政府未按照本条例规定落实粮食安全保障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政府通报批评,对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采取措施保护基本农田,致使粮食播种面积未达到当年政府下达的指标的;

(二)粮食储备和粮食风险基金未达到上级政府核定规模的;

(三)挤占、截留、挪用粮食风险基金的;

(六)玩忽职守等渎职行为的。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政府或者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和处理的;

(二)委托不具备条件的企业承储政府储备粮的;

(三)未按照规定及时下达政府储备粮收储计划,造成政府粮食储备规模不落实的;

(四)未按照规定及时下达政府储备粮轮换计划,造成政府储备粮霉坏、变质的;

(六)挤占、截留、挪用粮食风险基金的;

(七)玩忽职守等渎职行为的。

第三十六条 承储政府储备粮的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健全财务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财政资金的,由政府储备粮所属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依法予以没收,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承储政府储备粮的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政府储备粮所属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依法予以没收。对违规销售政府储备粮的,视情节轻重并处以出库粮食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其他违法行为,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粮食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或者拖延承担粮食应急任务,情节较轻的,由县级以上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篇十

1、有荒节约度荒,天荒节约备荒。

2、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恒念物力维艰。

3、粮食生产不容易,颗颗粒粒要珍惜;粮食生产不简单,丝丝缕缕要爱惜;粮食生产费时日,点点滴滴要怜惜。世界粮食日,惜粮光荣,杜绝浪费。

4、人人节约一粒米,拯救世间千万人。

5、食堂饭菜香,买饭多谦让。

6、倒下的是剩饭,流走的是血汗。

7、爱惜粮食就是爱惜生命!

8、饥饿是痛苦的,饥饿的来临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为了不挨饿,所以我呼呼地球村的村民们,请珍惜每一寸土地,请节约每一粒粮食,每餐吃个七八分饱就可以了,浪费是有罪的!

9、粮收万石,也要粗茶淡饭。

10、请记住:粮食来得不容易!

11、古往今来,粮食安全都是治国安邦的首要之务。

12、少一份粮食隐患,多一份生活平安。

13、健康大厦始于一砖一石,食品安全凝聚一点一滴。

14、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促进河北和谐发展。

15、保障粮食安全,共建和谐社会。

16、生命诚可贵,粮食价更高!

17、安全粮食为大家,粮食安全靠大家。

18、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促进浙江和谐发展。

19、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20、家事国事天下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21、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篇十一

加入wto后,我们将不得不放弃非关税壁垒,逐步降低关税及国内农业支持水平,国内农产品市场终将被迫逐一开放。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尤其是粮食生产和贸易大国,将不可避免地受到贸易自由化政策的影响。

一方面,加入wto有可能对中国粮食生产和粮食市场产生严重冲击。世界主要粮食出口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由于人少地多、种植规模大、科技含量高,无论是质量还是价格与我国相比均具有明显的优势,而我国农村受大量农业人口的约束,粮食规模化生产程度低,加之技术条件限制,短期内提高人均粮食种植面积,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的可能性不大,降低流通环节的费用开支也存在较大难度。所以,国内粮食价格下降的空间很小。这样,在粮食进口逐年增多的情况下,我国粮食生产和粮食市场将面临严重的冲击和挑战。

另一方面,加入wto有可能对中国粮食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国外优质低价粮的涌入,对中国粮食生产和供给能力冲击巨大。国内粮食将因生产成本高而缺乏竞争力,从而导致农民种粮收益下降。在利益驱动下,农民会进一步减少粮食种植面积,从而降低我国粮食生产能力,这一结局对我国粮食安全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自给自足

wto框架下中国粮食安全模式选择:“自给自足”与“贸易自由化”引结合。

粮食安全的“自给自足”模式是指一国粮食的需求完全通过国内粮食生产来满足,即粮食自给率为100%。粮食安全的“贸易自由化”模式,是指一国完全按照比较利益的原则,选择进口或是国内生产粮食来满足国内需求。也就是说根据国际粮食市场价格和国内自产价格的高低来随时调整粮食自给率。只要前者低于后者,就完全通过对外贸易来满足国内粮食需求。粮食自给率随着价格因素的变化而随时变化。

“自给自足”模式过分强调安全目标的重要性,忽视了一国的资源禀赋条件能否具备经济高效地满足粮食自给的可能性,极有可能造成该国农业整体效率的损失。况且,要维持高度的粮食自给率,需要对国内粮食生产实行高度保护和强制,这都是不适应wto规则和为其所不允许的。而“贸易自由化”模式似乎也不可行。

因为它过分强调市场和贸易的作用,却忽视了单纯按照比较优势原则来安排粮食生产和贸易会给一国粮食安全带来潜在的威胁。在现实中,完全绝对的“自给自足”或“贸易自由化”模式其实并不存在。我国粮食安全模式应该是介于二者之间的一个均衡模式,即“自给自足”与“贸易自由化”相结合。

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篇十二

1、安全粮食为大家,粮食安全靠大家。

2、粮食安全牢记心,健康幸福伴你行。

3、法行天下,食者无忧。

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5、群策群力共创食品安全,互助互爱同筑和谐家园。

6、人品、食品,品品相照;苍生、民生,生生相联。

7、粮食安全天天讲,健康生活岁岁享。

8、欲食天下鲜,安全记心间。

9、增强粮食安全意识,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10、严把食品安全关,共谱和谐社会曲。

11、保障食品安全,建设经济强省。

12、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

13、选购放心粮食,吃出健康体魄。

14、食品初始模型,人命关天。

15、美好生活,从饮食卫生开始。

16、安全食品联万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17、营造食品安全大环境,呵护幸福健康小家庭。

18、粮食安全齐监督,粮食安全靠大家。

19、食品安全天天讲,健康生活岁岁享。

20、关注粮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21、家家关注粮食问题,人人阻截问题粮食。

22、全面实施粮食放心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23、手牵手把好粮食质量关,心连心守好粮食安全门。

24、食品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

25、粮食安全系万家,监督管理靠大家。

26、少吃一口垃圾食品,多享一年幸福人生。

27、安全食品连万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28、开展"节约一粒粮"行动,在全社会营造爱粮节粮浓厚氛围。

29、家事国事天下事,粮食安全是大事。

30、食品安全共同的心愿,社会和谐快乐的家园。

31、粮食安全联万家,健康幸福你我他。

32、生命诚可贵,粮食价更高!

33、美丽河北我的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34、对食品安全多一点关心,为有限的生命多一份责任。

35、保障食品安全,共建和谐社会。

36、大力推广旱作节水农业技术,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

37、勤查狠抓严把关,食品安全重于山。

38、食品安全,百姓安康。

39、少吃一口垃圾粮食,多享一年幸福人生。

40、开口吃个爽,莫把安全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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