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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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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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的格式和结构应该规范统一,以便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内容。其次,我们需要进行充分的预研和数据收集,以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准确、详实。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篇一

为规范和加强不动产登记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全面评价该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宁波市奉化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文件精神,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和绩效相关的原则,对不动产登记印刷类项目专项资金运行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汇报如下: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承担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受理、登记、发证、簿册档案管理等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不动产登记的需求。

根据实际需要,20xx年安排不动产登记工作印刷类专项经费,实际支出档案袋、登记询问表、牛皮封面等费用共计93500元,分别是20xx年11月支付第一笔印刷费51000元,20xx年12月支付第二笔印刷费42500元,目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已全额支付所有款项于宁波市奉化区美时美刻数码影像中心。

该项目到20xx年底已完成了预期工作目标。项目完成质量较好,深入推进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篇二

(一)专项资金概况。

2021。

年县直高中提质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由祁东县育贤中学具体实施,总计金额300.00万元,用于祁东县育贤中学学生食堂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的基本情况:祁东县育贤中学原食堂建于1986年,为钢。

砖木结构,

2014。

年经衡阳市质监部门。

鉴定。

为b级危房。由于年数已久,出现房屋漏水和地面下沉开裂现象,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因此学校于。

2016。

年3月向祁东县发展和改革局申请新建学生食堂,根据祁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对祁东县育贤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祁发改字〔。

2016。

〕22号),项目批复总投资约1800.00万元,项目建于祁东县育贤中学西北地段,批复建设工期为18个月(。

2016。

2017。

年8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学生食堂一处,总建筑面积7409.45平方米,以及绿化、场地硬化、水电等配套工程。工程已于。

2021。

年8月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主体工程还未财政决算。

食堂主体工程建设完成后,依据厨具公司。

提供。

的全套操作间建筑设计图,需对食堂操作间原来的布局进行整体。

架工程改造及墙壁地面防潮防滑装修,学校因此于。

2019。

年7月向祁东县财政局申请了提质改造资金并获批准。后于。

2020。

年3月又向祁东县财政局申请了提质改造资金用于修缮食堂周边道路以及广场附属工程建设并获批准。根据县财局对提质改造资金的批复,该专项资金用于整体。

架工程改造、墙壁地面防潮防滑装修、修缮食堂周边道路、广场附属工程建设。上述工程都已完工并已办理竣工决算。

项目的资金来源: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县财政统筹解决,

其中:已申请。

2021。

年县直高中提质改造专项资金300.00万元,县财政已全部足额拨付到位。

祁东县育贤中学学生食堂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均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建设项目包括食堂操作间改造工程、食堂道路以及广场附属工程、食堂厨具设备购置、食堂周边绿化工程等,其中食堂操作间改造及附属工程建设合同金额总计为241.58万元,厨具设备购置金额为160万元;食堂周边绿化工程金额为10万元。项目建设完成后经学校申请,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县住建局、县质安站、湖南开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共同验收,并由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批做出决算,食堂操作间改造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财评决算总计金额为230.37万元(不包含厨具设备采购款160万元及绿化工程款10万元),已支付相关款项共计337万元,现工程已完工投入使用。

2021。

年祁东县育贤中学对公账户共收到提质改造专项资金300万元,其中6月29日收到祁东县教育局拨入提质改造专项资金200万元,10月29日收到祁东县教育局拨入提质改造专项资金100万元,实际已到位资金3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止。

2022。

(一)绩效。

评价。

目的。

绩效。

评价。

工作中主要考察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项目建设情况和资金的到位使用管理情况和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综合。

评价。

资金的总体情况。通过绩效。

评价。

总结。

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找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不断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绩效。

评价。

工作过程。

我们根据委托事项成立。

评价。

工作组,通过事前电话沟通协调,约定现场绩效。

评价。

工作时间,开展。

评价。

资料收集、资料审核、走访现场、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在此基础上。

整理。

分析有关资料数据、撰写。

评价。

报告,提交。

评价。

报告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部门反馈的意见作进一步核实后,出具正式的。

评价。

报告,将相关资料。

整理。

归档。

(三)绩效。

评价。

指标分析情况。

根据制定的《专项资金项目绩效。

评价。

指标评分表》,我们主要从以下四个指标体系进行绩效。

评价。

工作:

指标为准,结合自评中可量化的指标以支持定性。

评价。

指标的产生。

指标包括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

指标以定量指标为主。

4.项目效益:本指标以项目为。

评价。

对象,主要考察项目的实现与效益情况。项目效益指标主要包括实施效益、社会资本投入、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等绩效目标。

根据上述分析,祁东县育贤中学学生食堂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绩效。

评价。

综合得分为85.80分,财政支出绩效等级为“良”。

项目实施后,食堂规模由原来只容纳。

2000。

人就餐增加到可以容纳4000人就餐,大大缓解了就餐的压力;新购置的餐具及自动洗碗设备,节约了学生就餐时间,整体改善了师生就餐环境,对学校未来发展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

(二)学校师生反映较好,可持续发展效果显著。

保障。

1、绩效目标设立欠明确。

项目实施单位存在未申报绩效目标现象,未针对该专项资金设定绩效目标,资金申请报告中未明确项目改造面积,未设定时效指标和预期效益指标。

2、投资总金额超预算,项目管理欠规范。

根据祁发改字〔。

2016。

〕22号文《关于祁东县育贤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的批复》,祁东县育贤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800万元,而祁东县育贤中学截止。

2022。

年8月31日申报项目总投资约2200万元,其中食堂主体及增加工程约1600万元,食堂附属设施建设工程135万元,食堂操作间改造工程72万元,厨具设备总采购金额385万元,食堂外围绿化工程10万元,预计超预算400万元。项目管控措施不太完善,项目已投入使用,但主体工程仍未做决算。

3、未设置支出专账,会计核算欠明晰。

祁东县育贤中学于。

2021。

年6月29日收到祁东县教育局提质改造资金100万元,于。

2021。

年10月29日收到祁东县教育局提质改造资金200万元,上述专项资金未设置支出明细专账,与食堂工程项目总支出一并核算,专项资金支出在会计核算上欠明晰。

4、财务管理制度欠健全。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欠健全,未制订具体的资金财务管理办法;食堂厨具设备支出较随意,资金使用欠规范,未做到专项资金事前申请、专款专用。

5、自评意识薄弱,未公开绩效自评报告。

6、项目后续管理不完善。

项目实施单位未制定项目后续管理制度和固定资产移交制度,绿化工程无具体修剪保养记录。

1、合理设定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设立应针对专项资金设立,全面反映项目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及预期效益,按明细项目内容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如:操作间改造面积、具体完工时间等。

2、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应完善各项报批手续及相关审计程序,已完工项目及时做好决算,保障项目实施合法合规。同时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超预算支出,尽量杜绝投资超预算的现象发生,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财务核算管理。

项目实施单位应设置项目专账,对工程建设支出类会计科目要进行明细区分,按单个项目进行核算,以便及时掌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4、规范项目资金财务管理。

项目实施单位应制定具体的资金财务管理办法,专项资金应做到事前申请,明确资金用途,严格资金拨付审批程序,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提高绩效自评意识,充分认识绩效。

评价。

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项目效益应细化、量化。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公开绩效自评结果,绩效。

评价。

结果公开的内容必须详实、准确,主要包括绩效。

评价。

的基本情况、绩效。

评价。

结论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根据需要可全部公开也可只就。

评价。

结论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公开。

6、加强项目后续管理。

建立健全项目后续维修保养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管理责任人,落实项目后期维修责任,建立好项目维修保养台账。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篇三

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付绩效评价的通知》(南财绩[20xx]5号)文件要求,现将开展20xx年林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县林业局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县林业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负责和组织全县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督促检查,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负责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任务进行项目预算和执行。

3.资金管理办法。

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xx】36)号、《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xx】22)号、《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资环【20xx】60号)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管理和资金分配。

1.项目主要内容。

20xx年项目建设总投资7932,84.84万元,其中: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951.4万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3566.09万元,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415.35万元。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20xx年度财政林业项目资金下达情况,市林业局下达20xx年度财政林业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我局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做好预算绩效监控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1)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总体目标:加强森林资源管护,落实纳入森林资源管护补助的天保工程区65.0614万亩,天保工程区外森林管护51.7459万亩,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01.3702万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监控1.2万亩,进行森林火灾预防。

(2)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总体目标:对天保工程实施单位人员社会保险给予补助,加强社会保障,确保林区和谐稳定;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给予补助0.3825万亩,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对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给予补助7.5万亩,改善水土流失,保障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落实,提高退耕农户满意度;选聘脱贫地区脱贫人口为生态护林员。

(3)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总体目标:加强森林资源管护,落实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0.8089万亩;推进高质量国土绿化;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火灾预防。

20xx年度项目绩效与年初预期绩效目标一致,各重点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符合项目业务工作要求,目标设定切实可行,经费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内控措施较为健全,工作开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数量、质量完成较好,进度安排合理,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明显,工作轨迹资料齐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合规,财务核算及时,会计信息真实,工作开展成效明显,服务对象当事人双方满意度高,资金使用绩效好。

(一)项目资金计划、到位、使用情况。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重点在抓总体、抓计划、抓资金和抓财务管理等工作方面下功夫,结合项目特点不断完善资金监管措施,完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一是严格项目和资金管理,严控项目成本费用,项目建设按程序实施,制定方案,严格按批复后方案实施,对项目实施中的种苗采购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对成本费用支出等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规范资金管理程序,监督资金支付的合规性,严把项目管理关;二是惠民补助资金兑现项目,实行“一卡通”信息平台管理,严把补助享受对象关,严禁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侵占、滞留、挪用、贪污私分、挥霍浪费等现象的发生。通过这一系列管理措施及手段,基本上杜绝了项目资金的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总体上保障了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合规使用、合理使用、正确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促进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

项目从立项、编制方案、批复、任务分解、造价预算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实施等环节,一律严格执行国家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并强化和落实了一系列管理措施,一是强化项目管理机构班子建设,重大项目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实行“一名领导、一个项目、一套专门班子”的领导挂联项目责任制,为项目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林业项目计划下达、任务分解、申请立项、造价预算评审、招投标、种苗采购等前期工作,一律实行民主决策、阳光操作、先报批后实施制度。杜绝了项目建设中的主观性、随意性,保障了项目按计划、按批复、按程序组织实施。三是加强项目设计与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组织施工,杜绝施工的随意性和盲目赶时间抢项目进度现象。对现有森林资源和新实施的各个林业项目,认真落实后期抚育管护责任制,确保造林和管护质量,努力巩固项目建设成效。四是推行项目质量验收制。按照“谁牵头规划,谁组织实施,谁负责验收”的部门责任制原则,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各项目实施单位(林场、乡镇林业站)年度任务完成后,实行自查验收制度。县林业局由项目牵头部门开展全面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提交验收报告,作为财务报账和兑现工程款的基本依据。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通过以上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杜绝了项目建设中的主观性、随意性,确保项目按计划、按批复、按程序组织实施。

20xx年在牢固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下,坚定“生态立县、文旅强县、绿色崛起、同步小康”发展思路,依托绿色生态优势,加大绿色价值再造,大力发展生态林业、富民林业、民生林业、效益林业和平安林业。现将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兑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697.81万元,执行数为2697.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增加了农民收入,助力扶贫,达到生态富民的目标,实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同时,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农业生产结构调整。

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79.22万元,执行数为1579.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生态效益补偿和生态护林等资金的注入,惠及我县9万多户林农,有效促进了林农增收,对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社会发展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同时改善了生态环境,水质量稳步提升,森林防护功能明显加强。

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84.69万元,执行数为784.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国有林管护职工队伍建设的稳定性,对保护现有森林资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弘扬生态文化、保障民生、构建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00万元,执行数为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精准带动900余户贫困人口脱贫和增收,既解决了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又夯实了林草工作的根基,实现了脱贫攻坚和生态保护“双赢”。

天保工程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05.4万元,执行数为110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国有林职工队伍建设的稳定性,增加了管护人员收入,维持了社会和谐稳定。

20xx年度项目绩效目标与年初预期绩效目标一致,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基本规范,取得了较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1分。

(一)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项目开展中期自评及期末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还存在一些差距,对项目的执行进度管理更新不及时,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追踪管理不彻底。

(二)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篇四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湖南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对20xx-20xx年度全省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邵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亲自主抓并对如何搞好本次评价工作做出批示;邵阳市财政局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绩效管理工作的局总会计师任副组长的政府专项债券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专题会议,布置绩效评价工作。20xx-20xx年度邵阳市市本级共发行政府专项债券739,600万元,涉及项目共计56个。按照要求,本次将以上三年期间发行的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全部纳入评价范围,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债券资金总额的30%筛选7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重点评价的债券资金总额为250,063万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第三方中介机构负责实施。现已按程序完成了评价的各项工作,根据现场评价结果,结合项目单位自评情况,通过综合评议,形成综合评价报告。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邵阳市市本级财政状况与债务管理情况。

20xx年,邵阳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56亿元。20xx年末,邵阳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23.8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7.89亿元,专项债务156.00亿元),债务余额控制在省人民政府核定的债务限额之内。20xx年邵阳市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继续保持市州党政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全省第一;隐性债务化解任务超额完成,市辖三区基本实现了隐性债务“清零”。全市债务还本付息均按期履约,没有出现债务违约和资金断链风险。市本级综合债务率大幅下降,在全省率先退出高风险地区,化债工作绩效考核从全省末尾跻身全省先进,债务管理工作卓有成效。

(二)市本级专项债券发行情况。

1、专项债券发行总体情况。

20xx-20xx年度邵阳市市本级共发行政府专项债券739,600.00万元,其中:20xx年发行53,000.00万元,20xx年发行324,700.00万元,20xx年发行361,900.00万元。20xx-20xx年度邵阳市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情况如下:

20xx-20xx年度邵阳市市本级共发行政府专项债券739,600.00万元,其中:园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金额为278,000.00万元,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发行金额为217,500.00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金额为101,500.00万元,交通基础设施专项债券发行金额为70,000.00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发行金额为34,100.00万元,水务建设专项债券(含两供两治专项债券)发行金额为22,500.00万元,社会事业专项债券发行金额为16,000.00万元。20xx-20xx年度邵阳市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类别情况如下:

20xx-20xx年度邵阳市市本级共申请发行政府专项债券739,600.00万元,发行了七个类别的专项债券,共涉及56个项目;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充分发挥了引导作用,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共带动项目总投资217.48亿元,专项债券资金带动效应明显,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重情况如下:

(三)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情况。

1、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情况。

邵阳市人民政府严格遵循《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xx〕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12号)等管理规定,规范专项债券资金预算管理,强化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严防财政收支混乱,专项债券项目收入、支出、还本付息均分门别类、依法依规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项债券资金严格用于债券发行对应的具体项目,严禁将不同项目资金混用,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用途使用,严禁将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或非公益性项目(特别是房地产项目),严格禁止将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发放工资等经常性支出。

2、专项债券资金拨付情况。

邵阳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督促协调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加快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进度,使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充分及时地发挥效益。一是及时拨付债券资金。在省财政厅对专项债券资金的拨付情况通报中,邵阳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拨付进度居全省前列;二是适时预拨专项债券资金。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市政府对重点建设项目酌情安排预拨部分债券资金,推动项目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截至目前,20xx-20xx年度邵阳市市本级发行的政府专项债券累计完成资金拨付73.96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拨付率为100%,邵阳市财政未截留、挤占、挪用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0xx-20xx年期间市本级发行的专项债券资金已按管理规定及时、全额拨付到项目单位。

3、对专项债券资金的监管情况。

邵阳市政府对专项债券资金建立了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模式,确保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安全、合规和高效。对专项债券资金监督管理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方面措施:一是联合财评压实项目金额。对发行专项债券的项目,引入事先财政投资评审机制,压实核准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避免虚报项目投资;二是实时监控,督促使用。建立资金使用管理台账,动态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三是加强考核,提高专项债券资金绩效。对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实行财政绩效评价,促进专项债券资金发挥良好效益。

(四)专项债券资金支出情况。

1、各年度发行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累计支出情况。

20xx-20xx年度邵阳市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累计发行739,60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已累计完成支出618,912.85万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为83.68%。其中:20xx年发行53,000.00万元,已累计使用44,783.3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为84.5%;20xx年发行324,700.00万元,已累计使用276,192.81万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为85.06%;20xx年发行361,900.00万元,已累计使用297,936.74万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为82.33%。专项债券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2、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分类使用情况。

20xx-20xx年度邵阳市市本级发行的专项债券资金已累计使用618,912.85万元。其中:园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金额为278,000.00万元,已累计使用248,523.3万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为89.4%;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发行金额为217,500.00万元,已累计使用183,894.21万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为84.55%;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金额为101,500.00万元,已累计使用79,289.73万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为78.12%;交通基础设施专项债券发行金额为70,000.00万元,已累计使用56,827.64万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为81.18%;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发行金额为34,100.00万元,已累计使用33,192.17万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为97.34%;水务建设专项债券发行金额为22,500.00万元,已累计使用7,059.9万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为31.38%;社会事业专项债券发行金额为16,000.00万元,已累计使用10,125.9万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为63.29%。专项债券资金分类支出情况如下:

(五)专项债券资金支出管理情况。

邵阳市对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实行支出“双控”监管,对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开展全过程监管。20xx年4月,经邵阳市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决定由市财政局和项目主管部门对专项债券资金采取“双控”监管模式,项目单位支出专项债券资金需由项目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共同签批后才能从资金专户对外付款,从制度和流程设计上杜绝了专项债券资金违规使用或被挤占挪用。邵阳市对市本级专项债券资金全面实行“双控”监管制度,确保了专项债券资金专款专用,大大降低了专项债券资金被违规使用和挤占挪用的风险。

(六)专项债券资金结余情况。

20xx-20xx年度邵阳市市本级发行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尚有120,687.15万元未完成支付,专项债券资金结余情况如下:

邵阳市市本级加强了对短期内尚未完成支付的专项债券资金的管理,形成了安全合规的管理制度,提高了专项债券资金的效益。对暂未使用的专项债券资金,在确保本金安全的前提下,依规开展现金管理,将存款年化利率提高至1.6%以上,达到普通活期存款利率的4倍左右。20xx年下半年对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进行了试点,当年增加存款利息收入570.92万元;20xx年对专项债券资金全面开展现金管理,全年增加资金存款利息收入约3000万元。邵阳市政府明令禁止项目单位将短期内未使用的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本金安全无保障的任何形式的存管与投资(包括购买理财产品)。根据中央和省相关文件精神,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域内银行机构支持政府化债、支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进行量化打分,相应安排市本级债券资金存放,切实有效地激励和引导本区域内银行机构支持地方政府化债,实现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提质增效。

(一)评价政策依据。

1、与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相关的政策和制度。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12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等相关文件。

2、与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相关的制度。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xx〕3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xx〕43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xx〕155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xx〕61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的若干意见》(湘发〔20xx〕5号)、《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xx〕12号)、《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湘财债管〔20xx〕18号)等文件。

(二)评价工作组织与评价步骤。

按照绩效评价要求,市政府组织召开了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评价协调会和推进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20xx年度邵阳市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xx〕20号),明确了绩效评价要求,规范了评价工作流程,压实了各项目单位和财政相关科室的职责,并明确了本轮绩效评价工作的六个步骤:

1、统计汇总基础数据。由市财政局各业务主管科室、专项债券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单位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填报《邵阳市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分配表》和《邵阳市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统计汇总表》,摸清底数,锁定评价范围,做到应评尽评。

2、项目单位自评。由市财政局债务科牵头、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单位具体实施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3、开展现场评价。由市政府选定专项债券重点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市财政局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评价。现场评价专项债券资金总额不低于20xx-20xx年期间市本级累计发行专项债券资金总额的30%。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了南方会计师事务所等三家中介机构分别承担7个项目现场评价工作。

4、出具评价报告。由被委托的中介机构根据省、市财政的通知要求完成现场评价,并按项目分别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在形成正式绩效评价报告之前,由市财政局向被评价单位征求意见。

5、形成综合报告。根据现场评价情况,结合各项目单位提交的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资料,填报《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统计汇总表》;汇总各专项债券项目现场评价资金支出结构性分析情况,形成结构性分析汇总表;对市本级所有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20xx-20xx年邵阳市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价综合报告。

6、评价结果应用。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方式主要包括:结果报告与通报,结果反馈与整改,结果公开,评价结果与债券资金分配相结合,绩效问责等。对于绩效评价中发现的管理不规范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限期完成整改;对于专项债券资金效益低下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绩效问责;对于存在违章违纪情节的,移送纪检部门处理。

(三)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

1、项目决策方面。项目立项批复情况,项目勘察、设计、用地、环评、开工许可等前期工作完成情况,项目符合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情况,项目是否兼具公益性和收益性,项目“一案两书”编制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申请专项债券额度与实际资金需求匹配情况等。

2、过程管理方面。项目单位财务管理与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情况;财务与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项目专项债券资金收支、还本付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情况;债券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情况;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匹配情况;专项债券本息偿还计划执行情况;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期限匹配情况;外部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信息系统使用管理情况等。

3、项目产出方面。项目产出与项目投资备案、融资平衡方案、绩效目标的符合程度;项目建设质量达标情况,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项目建设成本控制情况;项目形成资产情况;项目建成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等。

4、项目效益方面。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实现情况,项目可持续影响情况,社公公众满意程度等。

(四)现场评价开展情况。

三家中介机构按计划和分工开展现场评价,被选取开展现场评价的7个专项债券资金项目情况如下表:

被选取现场评价的7个项目专项债券资金总额合计250,063万元,占邵阳市市本级20xx-20xx年期间发行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3.96亿元的33.8%,现场评价资金比例符合规定。抽选的专项债券项目涵盖了收费公路、园区建设、社会事业、水务建设、棚户区改造和土地储备等主要专项债券大类,现场评价样本具有代表性。

(五)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按照省财政厅评价通知附件1之“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对项目决策、过程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四个维度开展评价评分。由于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评价重心不同,对于尚处于建设期的项目,重点是评价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特别是对过程管理部分应设置较高的分值权重;对于运营期的项目,重点是评价项目产出与项目效益。由于不同类别的专项债券具有不同的特性,对于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在开展现场评价时,可由中介机构在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范围内对部分三级指标进行适当调整设定。

(六)综合评价分值计算。

由于邵阳市市本级20xx-20xx年期间发行的专项债券项目共有56个,专项债券资金总额达73.96亿元,专项债券类别较多,基于时间和成本因素,绩效评价组不能前往所有项目单位对自评报告及自评资料进行情况核实。本轮绩效评价的综合评价评分,是以经第三方中介机构现场评价的7个专项债券项目的评分结果为基础,以现场评价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加权平均计算出综合评价得分。

1、现场评价的两个土地储备项目已完成目标地块土地收储,并已实现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债券项目已按预期实现产出。

2、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按规定完成全部征收程序,征收土地面积35,276.12平方米,征地和拆迁补偿款已支付到位,20xx年12月已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专项债券已实现预期产出。

3、湘中幼儿师范高专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已建成处理能力为2,000吨/天的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项目已实现预期产出。

4、白仓至新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已完成征地290公顷,项目路基建设部分已基本完工,通涵部分工程已完成,桥梁部分和隧道部分已完成过半建设工作量。项目建设进度正常,并有望实现提前通车。

5、中国邵阳特种玻璃谷(一期)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1#厂房、2#厂房、3#厂房、4#综合研发楼、食堂、门卫室的建设与装修,完工建筑面积共计35,004.34平方米;集仙路和29号道路工程已部分完工。

6、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基坑工程和地下室基础浇筑。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经济效益良好:项目累计实现收入437,256.08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436,758万元(含棚改项目土地出让收入),园区资产收入333.2万元,其他专项收入164.88万元。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情况详见下表:

20xx-20xx年,邵阳市市本级加大了对园区建设的投入,申请并发行专项债券27.8亿元支持园区建设,先后安排了五个园区建设项目(邵阳经开区智能终端产业建设项目、邵阳经开区配套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邵阳经开区湘商产业园标准厂房配套及附属工程、邵阳特种玻璃谷项目、邵阳高端显示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五个项目概算总投资80.69亿元,建设力度为前所未有,邵阳市湘商产业园建设领跑全省。现已累计新增入园企业738家,累计实现产值1,420亿元、税收56.8亿元,新增就业6.98万人,在全省“135”工程三年综合评价考核中名列第一,20xx年在全省园区综合评价考核中排名第6位。在专项债券资金的支持下,邵阳市市本级项目建设特别是园区建设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2、项目社会效益显著:专项债券项目建设直接带动项目周边区域居民就业与增收,如白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设期间,为项目建设周边地区提供近千个就业岗位;在项目后期运营期间,仍将长期提供高速公路配套服务、公路养护维保等就业岗位,促进本区域居民就业与增收,助力邵阳县、新宁县在脱贫后产业致富发展。白新高速项目建设将直接改变两县的区位劣势,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与潜力。又如邵阳市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为城中村棚改项目,主要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拆,通过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显著改善了城中村群众居住条件;通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对项目土地进行了二级开发建设,对北塔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良好的带动作用。市本级专项债券项目社会效益显著。

3、项目建设促进生态效益提升:通过发行专项债券筹集水务建设等项目资金,邵阳市市本级截污入网工作已基本完成,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全面完成,全市所有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国家监测断面水质排全国地级市第26位、全省第2位。环保治污有力有效,6项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市水质改善幅度列全省第一。邵阳市市本级专项债券建设项目有效地促进了区域生态效益提升,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一)现场评价项目的评分情况。

三家中介机构对7个专项债券项目现场评价的评分结果如下表:

第三方中介机构对7个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开展了现场评价,有5个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等级为“良”,有2个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等级为“较差”。其中,“湘中幼儿师范高专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得分较低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产出现闲置,产能利用率仅20%左右;“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得分较低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工程建设进度缓慢,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支出率低。

(二)总体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方案确定的综合评分规则,对开展现场评价的7个项目的评分以专项债券资金进行加权平均计算本项目综合得分,邵阳市市本级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价综合评分为84.68分,绩效综合评价等级为“良”。

邵阳市市本级20xx-20xx年度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共计73.96亿元,市财政均已及时、全额地拨付到项目单位专户,并自20xx年起对专项债券资金实行“双控”管理,在制度和流程上保证了专项债券资金专款专用、不被挤占挪用。截至绩效评价日,邵阳市市本级20xx-20xx年度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已累计完成支出83%,债券资金整体支出率正常。邵阳市委、市政府加大了对重点建设项目(如白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邵阳市火车站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宝庆工业园园区建设项目等)的协调力度,除了少数几个项目因客观因素暂未形成支付、建设实施进度较慢以外,其余项目建设进度基本正常。已完工投入运营的专项债券项目整体经济效益显著,社会效益良好,项目建设促进了本区域生态效益提升。

(一)项目前期工作方面的问题。

1、项目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根据《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单位要对政府债务项目全生命周期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事中绩效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等绩效管理活动,对重大项目实行绩效管理终身问责制。邵阳市本级有多个专项债券资金项目未设立绩效总体目标,未对绩效目标分解为具体、量化的绩效指标,也未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价等工作,项目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如白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北塔区资江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桃花新城7-14#土地储备项目、佘湖新城a-05#土地储备等项目,均没有设立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

2、个别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存在不足。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证”办理进度滞后,出现了“资金等项目”的现象,专项债券资金时效受到影响;另该项目施工许可证下发时间为20xx年12月7日,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为20xx年9月,违规提前开工建设;白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于20xx年9月开工,20xx年4月才获得省政府用地审批单,截至绩效评价日,该项目不动产登记证尚在办理中。

3、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科学。部分项目预算编制没有经过科学论证,预算编制与实际不符。如白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融资平衡方案对融资利息测算不严谨,利息资金测算与实际存在较大出入;部分土地储备发债项目和发债额度的精准度方面有待提高,申请的额度和项目需求不够匹配,如桃花新城7-14#土地储备项目申请专项债券额度3,000万元,实际支付拆迁补偿预付款2,5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节余500万元;佘湖新城a-05#土地储备项目发行专项债券资金7,000万元,实际支付拆迁补偿款为4,373万元,项目资金预算精准度有待提高。

(二)项目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1、个别项目资金未能按原计划及时筹措到位。白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按计划应在20xx年底前到位的项目资金为41.21亿元,实际仅到位资金21.75亿元,资金到位率仅为52.8%,且均为专项债券资金,项目资金来源单一。目前项目资金已经面临短缺,亟需落实项目后续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否则将会直接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2、个别项目单位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有待规范。省高速公路集团于20xx年6月、7月分两次从白新高速项目部银行账户调拨归集专项债券资金6.6亿元,截至20xx年10月末,尚有3.55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暂存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账户,项目专项债券资金未能实现专户储存与管理。

3、个别项目专项债券付息资金来源不合规。截至20xx年10月末,白新高速公路项目部累计支付四期专项债券利息(每半年付息一次)共计1.6亿元,由于项目暂无自筹资金到位,专项债券付息资金来源于项目专项债券资金本身。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xx〕155号)规定,专项债券利息不得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归还,该项目专项债券付息资金来源不合规。

(三)项目工程管理方面的问题。

1、个别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湘中幼儿师范高专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从开工到验收耗时两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于20xx年9月开工,截至评价日仅完成土方外运、地下室基础施工,目前尚处于一楼基础施工阶段,晚于原计划进度工期6个月以上;邵阳玻璃谷(一期)建设项目29号道路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20xx年1月30日,工程完成日期比合同约定滞后8个月时间;邵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提标、管网新建及修复工程,原计划建设工期为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项目暂未开工,专项债券资金支付率为0;另有20xx年发行的原邵阳对外经济贸易土特产品有限公司、邵阳湘林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地块土地储备专项债和20xx年北塔区二期控规04-9#地块土地储备项目,截至评价日专项债券资金支出率为0。

2、个别项目工程建设关键管理岗位人员调整变动。白新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标单位履约人员频繁调整,其中一标段承包单位施工负责人已经变更两次;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场质检员、安全员有时未在岗履职,导致有部分材料进场未及时报验、送检。

3、部分项目采购管理不规范。湘中幼儿师范高专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签订日期早于中标通知日期14天,采购及签约流程不合规;邵阳玻璃谷(一期)建设项目中,邵阳经济开发区c-6地块土石方及部分地块场内临时排水工程由邵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合同签订日期晚于中标通知下发日30天以上,与我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规定不符。

(四)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

1、原始凭证不规范。白新高速公路项目2标承包人-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白新项目部开具第2期工程计量款工程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未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也未注明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23号)第四条之规定。

2、个别项目资金管理内部控制有待完善。20xx年6月,白新高速项目部从国开行的银行账户划转至工商银行长沙月湖支行账户金额96,167.12万元,大额资金内部划转无审批程序,不符合“三重一大”管理规定,项目资金管理内部控制有待完善。

(五)项目运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湘中幼儿师范高专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自完工交用以来,产能利用率仅为23.77%,部分设备处于闲置状态,项目资产未能发挥预期效用。

(一)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邵阳市市本级专项债券项目中,有部分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如白新高速项目目前仅通过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筹集了第一期资金,尚未落实其他资金来源,当前项目建设已面临资金短缺的局面。根据省发改委对该项目批复意见,该项目由项目单位通过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和市场化配套融资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建议项目单位按省发改委批复,适度开展市场化配套融资。此外,建议项目单位向省财政厅、交通厅争取中央、省级基础设施预算内拨款,实现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

(二)补足和完善项目前期工作。

项目单位按照《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项目开展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价等系列绩效管理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债务风险。

(三)加强政府债券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债券资金与债券发行项目应严格一一对应管理使用,不得与其他项目混同管理,更不得挤占挪用,严格执行专项债券资金“双控”管理制度,项目主管部门不得单方面强行归集与临时划转专项债券资金,确保专项债券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对于专项债券利息,应通过其他渠道合规解决。

(四)加强已完工项目运营期管理。

对于已完工交用的专项债券项目,一是要做好资产验收与交接工作,明确各时点的资产管理责任,及时办理资产权证和国有资产登记;二是对于已完工资产,要及时充分发挥其效能,对不能达到预期效用的,应深入分析原因,排除影响资产产能发挥的障碍因素,实现资产预期效益;三是要加强专项债券项目运营收益管理,及时与相关受益单位进行结算,严格按专项债券预算管理规定将专项收入缴入财政专户,用于专项债券本息归还。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篇五

下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了省、市、县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尤其是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政策落实到位,发放有序。

(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购买耕整地机械、种植机械、收获机械、动力机械等7大类12个小类26个品目机具。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补贴对象的政策及“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等信息及时向农民公布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让符合条件的农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补贴范围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

2017。

年8月25日至9月20日购机的农牧渔民、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社、监狱农场、县属农场、林场职工。

(三)重点提升玉米、水稻收获等薄弱环节的机械化水平。优先支持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已经申报省级种植专业合作社规范社、示范社,对购置免耕播种机、深松机和带深松功能的联合整地机的用户全部实行优先补贴。

(一)农机、财政部门共同编制《泰来县。

2017。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

方案。

》,确定本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内容,经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领导。

小组集体讨论通过,报市农机办审定后实施,并分别报送省农委、省财政厅备案。本次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一批次实施。10月30日摇号确定补贴对象。

(二)截止。

2017。

年12月30日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任务,实现补贴各类农机具806台套,受益农户797户,使用农机补贴专项资金592.983万元。

(三)制定了《泰来县。

2017。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

方案。

》,成立了以县政府主管。

领导。

为组长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

领导。

小组。建立了县政府的。

站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了农机补贴投诉处理举报电话;成立了农机补贴资格审查组、审核验收组、摇号结算组、复查备案组;健全各项购置补贴工作责任制。

制定、申报手续、机具类别、资金分配、审核验收、摇号结算、复查备案到最终的。

总结。

上报,每一个步骤都考虑到项目成本控制和节约,实施过程做到不重、不漏、不误、不断,特别是审核验收和复查工作为减少农民负担,提高工作效率,与财政部门组成两个验收小组,每个乡镇设2-3个集中点,提前按工作进展时间和路程排序通知,特殊情况遗漏的机具安排就近的验收点补验。

效率性分析: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环节的进度快,。

2017。

年补贴工作经一批次开展,10月30日摇号确定补贴对象。每年我县的补贴工作都抢前抓早,接到省补贴。

方案。

马上拟定我县实施。

方案。

早宣传、早验收、早摇号,今年的补贴目录出台晚,农户急于购车报名,造成车型复杂,报名集中,验收压力大,工作组成员起早贪晚,加班加点,午饭后不休息,特殊情况为农户服务到家,得到村民的一致赞赏。

有效性分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2017。

年度投入594.987万元,从农户报名的情况分析,资金供需矛盾突出,资金缺口338.7万元,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民购机的需求,通过摇号产生的补贴对象只占申请报名农户的.63%,申请补贴的农机具类型多为水田机械,旱田大马力动力机械少,田间工程机械、配套农机具和秸秆收获机械少。从当前的购买力分析看,收获机械趋于饱和,播种机械、整地机械和脱粒机械需求量大。补贴机械设备的投诉问题较少。

可持续性分析:

近几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量逐年增加,补贴的前期准备工作和后续。

整理。

备案复查工作时间紧张时效性长潜在的问题多,责任大,涉及补贴政策落实的部门多,人员机构安排不稳定,实施过程存在的意见和建议需要及时处理,否则会影响农机补贴工作高效持续健康发展。

绩效自评100分,详见自评表。

(一)计划明年农机补贴工作申请资金1689.3万元,重点用于我县水稻和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秸秆机械化收获、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粮食深加工机械设备的购置。

(二)建议一是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纪检监察、预防和防范渎职犯罪部门进一步协调,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和相应的组织;二是协调财政和相关银行尽快结算,将补贴资金打到农民“一卡通”中;三是完善和调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申报、审核、摇号过程存在的具体问题,进一步稳定各项工作组织人员机构,建立责任明晰、奖罚分明、补贴有序的农机购置补贴管理机制,建议县本级财政安排农机补贴工作经费5万元,用于补贴工作中的材料印发(会议材料、宣传单、公示公告)、交通经费、误餐补贴、通讯经费等。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篇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古树名木保护修复,加强油茶产业振兴,推动竹产业和森林旅游康养服务业加快发展,培育一批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产业基地、园区载体、企业主体和新型业态新型经营主体,打造一批特色林业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形成一批特色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林业龙头企业和特色林产品优势区,提升了全市特色林产品的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加强科技创新,增强林产品研发力度和深加工水平。建设一批现代林业示范区,推进林业标准化生产,实施林业产业化转型升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打造林长制改革示范区的六安样板。

2、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根据《六安市林业局、六安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六林〔20xx〕46号),20xx年市级林业改革发展和森林资源培育管护专项资金预算850万元,具体项目内容及资金分配情况如下:

六安市林业局本级:

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30万元,其中:全民义务植树资金30万元。

金寨县:

金寨县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60万元,其中:油茶加工研发及品牌创建试点项目100万元、古树名木保护20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20万元、林长制改革示范点20万元。

霍山县:

霍山县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285万元,其中:森林旅游康养特色村建设项目100万元、竹产业优化转型升级试点建设项目100万元、古树名木保护60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25万元。

舒城县:

舒城县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30万元,其中:油茶丰产高效试点建设项目100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30万元。

霍邱县:

霍邱县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5万元,其中:古树名木保护5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10万元。

金安区:

金安区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60万元,其中:林下生态平衡种植试点建设项目100万元、古树名木保护10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30万元、林长制改革示范点20万元。

裕安区:

裕安区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50万元,其中:古树名木保护5万元、“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25万元、林长制改革示范点20万元。

叶集区:

叶集区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20万元,其中:“留住乡情,美丽乡村”绿化提升项目10万元、林长制改革示范点10万元。

根据《六安市财政局六安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省级和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建〔20xx〕353号)下达我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850万元,全部到位,已拨付85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为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加快林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木本油料、木竹加工、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康养等林业特色产业集群化、组织化发展,促进绿色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农民增收,助推乡村振兴。

2、阶段性目标: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办发[20xx]18号)“四区”总体布局和“五绿”具体任务,20xx年,市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林业改革发展试点项目5个,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建设15个。开展市直机关义务植树活动,完成全市二级古树名木保护修复50株。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认真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通过对20xx年度六安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促进单位预算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对象和范围:20xx年市级林业改革及森林资源培育管护经费项目资金850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原则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重点核查。根据项目设定绩效目标、评价指标和标准,对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通过项目设定绩效评价指标,收集项目评价资料,全面了解项目立项依据、预算安排、组织实施情况,开展分析评价,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20xx年度市级预算项目全面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在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方面规范、合理,按照《六安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进行项目申报管理,实现了年度绩效目标,及时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最终自评结果为100分,综合评定等级为“优”。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林长制考核奖励及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综合奖补管理办法》、《六安市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六安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操作规程》,结合年度林业重点工作任务,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市林业局联合下达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

(二)项目过程情况。

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省级和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健全,绩效目标设定与项目实施相符,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资金使用规范。

(三)项目产出情况。

全市共完成二级古树名木保护修复50株,建设油茶丰产高效试点项目1个、油茶加工研发及品牌创建试点项目1个、森林旅游康养特色村试点项目1个、林下生态平衡种植试点建设项目1个、竹产业优化转型升级试点项目1个,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建设15个。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

全力提升林业经济发展层次,大力实施绿色产业富民工程,加快推进林业特色产业发展,重点实施油茶品牌提升行动、竹产业升级改造行动以及依托国家森林康养基地扩面提质实施林旅融合发展行动,打造林业全产业发展链条,加快国家级林业产业示范区建设进程,20xx年全市林业产业规模和质量效益发展迅速,林业总产值继续保持稳步增长。

2.社会效益指标。

继续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盘活林业资源,激活林业经济,着力打造绿色振兴赶超发展的金山银山,通过项目实施,有力激发了林业发展活力、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3.生态效益指标。

组织开展“互联网+义务植树”系列活动,号召全市人民植树增绿,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5.51%。

(一)健全管理制度。制定了《六安市林业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六林办[20xx]66号)、《六安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财农[20xx]393号),修订了《六安市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

(二)严格申报程序。市级重点林业改革发展试点项目,经县区推荐申报,市级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指导县区督促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建设内容。

(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强与财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按照《六安市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六安市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操作规程》执行,切实加强资金使用和项目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一是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细化、量化,不便于绩效评价开展。二是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偏少,对林业建设投入不足。

一是建议财政部门将林业项目预算绩效指标设定再细化和量化,具有明确的评价标准。二是加大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充分发挥林业专项资金在林业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篇七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xx〕3号)文件要求,县住建委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能职责为: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2.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3.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4.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5.负责住房保障工作。6.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7.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8.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9.指导村镇建设。监督执行村镇建设政策。10.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11.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12.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的责任。

我委20xx年因职能职责所涉及项目共17个,均为财政资金全额拨付。项目资金总额:15757.05万元(其中:中市9681.55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6075.50万元),项目拨付金额:10890.64万元(其中:中市5323.36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5567.28万元),项目结余:1305.98万元(其中:中市797.76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508.22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

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44个农村连片整治站点运行经费:20xx年3月,根据县政府《研究解除桑德合作协议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xx〕第17期)和《研究桑德污水处理厂(站)接管后相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xx〕第18期)精神,环卫集团对桑德公司运营的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44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处理)项目进行紧急接管。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按照《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ppp特许经营协议》13.15条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1.36元/m3、保底水量45%计算运营经费;44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处理)项目按照《丰都县2016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污水处理)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第33条、31条污水处理服务单价1.65元/m3、保底水量75%计算运营经费。该项目根据《丰都县2016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污水处理)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要求,20xx年运营经费为1000万元,已支付926.32万元,余73.68万元未支付。用于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丰都县城区雨污管网日常维护费:随着城区雨污管道的普及率、城市化进程在加快发展,雨污管网老化、破损现象也将日益增多。为避免雨污管道损坏给居民带来各种损失和不便,需要日常运营维护。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市政管理职能职责的通知》(丰都府办〔2014〕51号)文件,每年对城区雨污管网运营维护。确保城区王家渡组团和名山组团290多公里雨污管网运行正常,损毁堵塞及时整治恢复率100%,全年巡查维护5000小时以上,2000人次以上,全年发生零安全事故,不影响城区环境卫生和广大居民正常出行。

20xx年城区雨污管网日常维护费专项资金430万元,拨付370万元,余60万元。

(3)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整改经费:20xx年6月x日,在县政府《研究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专题会议纪要》(〔20xx〕第51期)会议中明确,由丰都环卫集团对管辖的48座污水处理厂(站)和桑德公司28座污水处理厂、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进行了整改。县环卫集团组织南北两岸两个整治工作小组,对管辖的48座污水处理厂(站)和桑德公司28座污水处理厂、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进行全方面摸底调查,排查出各类问题210条,并建立“一厂一册”基本资料。从6月12日至11月中旬,县环卫集团管辖的48座污水处理厂(站)共计铺设人行便道2692米;清理污水调节池781平方;管网维修814米;人工湿地翻池9座(汶溪村、荷花村、弹子台村、石岭岗村、安宁场村、花园村、三抚村、天水村、红岩头加油站片区污水处理站);抽取格栅池人工湿地污水1018立方;新建遮雨棚46平米;人工湿地填碎石950吨;清理人工湿地碎石940吨;冲洗污水池1281平方;恢复人工湿地植物5000盆;清理格栅池杂物201车;清理排水沟污泥211车;打扫厂内及周边清洁卫生4000平米;人工湿地、设备房做防水600平米;挂标识标牌48个厂(站)等。

桑德公司28座污水处理厂和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整改硬化龙河镇、虎威镇、双路镇、青龙镇等乡镇污水处理厂进厂道路约1200米;打扫厂内及周边清洁卫生4000平米;人工湿地、设备房做防水320平米;修复桑德公司兴龙镇污水处理厂围墙85米;整修桑德公司树人、龙河、双龙污水处理厂管网255米;清除桑德公司武平、社坛、汇南污水处理厂污泥810吨;完成桑德公司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内杂草、枯死树枝、建筑垃圾清理;对陈家岩污水处理站的厂区、罐体等进行清理,栏杆、电路、设备、控制柜等更新与修复,设备工艺进行综合调试;完成十直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清理110平米,管网40米;完成采购20套污水处理厂脱泥设备等,购置吸污车一辆,并修建脱泥车间,现都已调试安装到位。该项目专项资金300万元,拨付272.24万元,余27.76万元。

(4)污水处理公共服务费:20xx年6月x日,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专题会议》(〔20xx〕第51期)中明确,将福丰环保公司并入重庆丰都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开展49座污水处理厂(站)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在日常运营维护工作中,对2座污水处理厂采取“6人轮班制、24小时值守制”全天候对厂区开展日常运营维护工作,确保厂区正常运行,对49座农村污水处理站(其中7座因周边农户少和被其他污水处理设施所覆盖导致无污水来源等原因,现已暂停运行)采取“日常巡检制、水质周检制、年终终检制、站点负责制、站点考核制”将每座站点落实到相应的责任人中,做好站点的运营维护工作,确保站点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公共服务费项目纳入20xx的财政预算,共计494.52万元,用于确保49座污水处理厂(站)正常运行,该笔资金已全部用于该项目,无结余。

(5)包鸾镇新台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2018年11月14日,县长罗成通知带领县政府办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就包鸾镇弹子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召开现场办公会。11月21日,县政府办印发《调研包鸾镇弹子台水库、新台完小、龙河河长制推进情况现场会议纪要》,要求“彻底清除水源地保护区周边污水、垃圾,收影响区范围(主要包括齐新村、弹子台村等区域及相对聚集居民点)内,要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力度及垃圾管理、清扫保洁何垃圾处置力度;相对散居群众要按照创建文明家庭、卫生家庭要求,对生活垃圾及污水进行有效管控”。为认真落实罗成县长调研指示精神,11月1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向文明同志带领县政府办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深入包鸾镇弹子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新台村和齐新村,实地调研察看新台村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何新台场镇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排放情况,明确要求在现有的新台村污水处理站附近合理选址,采取新建提升泵何管网改造方式,彻底解决新台村场镇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收集率低、排放不达标问题,并指定重庆福丰环保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单位,抓紧邀请具备资质的`环保工程专业设计机构尽快制定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根据县政府出台专题会议纪要(〔2018〕第37期)会议中明确,由县财政在县环保年初预算中统筹解决(包含青苗补偿费)。后丰都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北京国金汇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预算审核,审核金额为83.71万元。

20xx年包鸾镇新台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审计结算金额为79.73万元,县财政拨付79.73万元,该笔资金已全部用于该项目,无结余。

(6)污泥处置费:为改善生态环境,污水处理稳定持续达标排放所产生污泥处置费;污泥处置费标准按渝府办发〔2016〕208号、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第56期)、县经信委《关于转报东方希望重水环保有限公司以193元/吨价格续签市政污泥处置合同的请示》执行。重庆市丰都县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丰都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重水环保有限公司、丰都县甘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均已签订污泥处置合同,污水处理所产生污泥由重庆重水环保有限公司等协同焚烧处理。

20xx年下达污泥处置费专项资金277万元(中市资金:147万元、县级资金:130万元),拨付154.54万元(中市资金:48.55万元,县级资金105.99万元),结余资金122.46万元(中市资金:98.45万元,县级资金24.01万元)。

丰都县保和、虎威、仁沙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为了完善丰都县保合镇、仁沙镇、虎威镇排水基础设施,提高污水收集率,实现场镇雨污分流,提升碧溪河流域水质。确定实施丰都县保合镇、仁沙镇、虎威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xx年4月30日经丰都县发改委批复(丰都发改委发〔20xx〕113号),概算投资3109.77万元。该项目于20xx年8月开工建设,当前已完工并投入运行。该项目计划建设污水管网20929米,实际已建成污水管网21274米。20xx年10月11日县财政局下达《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通知》(丰财政〔20xx〕76号),金额1270万元,20xx年拨付545.33万元,20xx年拨付258.06万元,结余资金466.61万元。

(8)丰都县社坛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为了完善丰都县社坛镇排水基础设施,提高污水收集率,实现场镇雨污分流,提升碧溪河流域水质。确定实施丰都县社坛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xx年4月16日经丰都县发改委批复(丰都发改委函〔20xx〕39号),概算投资1654.18万元。该项目于20xx年8月开工建设,当前已完工并投入运行。该项目计划建设污水管网11570米,实际已建成污水管网14578米。国家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统筹831.5万元,20xx拨付299.54万元,20xx年拨付285.80万元,资金结余246.16万元。

(9)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运维服务经费:随着丰都县社会和经济的加速发展,人口增加迅速,生产生活废水量的迅速增加,不仅污染了丰都县各乡镇的水环境,也增加了三峡库区入库的污染物负荷,还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12月31日《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2849号)要求,到20xx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不低于85%,建制镇达到70%,其中中西部地区力争达到50%。同时,根据《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必须保持污水处理设施及监控装置的正常运转,保证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的规定,各污水处理厂应严格管理,加强监管和监控。因此,丰都县政府提出了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第23期)和《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项目ppp模式特许经营协议》,该项目于2018年建成。该项目于2017年10月25日立项,目前该项目已全面完工,目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根据《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项目建设专题会议纪要》要求,在线监测系统ppp项目是污水处理厂的配套设施,无法单独、直接向使用者收费,属于非经营性项目,spv项目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是“政府付费”,即通过县政府授权的业主单位按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获得回报。在线监测项目20xx年服务费总金额为584.5万元,已支付386.75万元,余197.75万元未支付。

(10)农村工匠培训: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养一批乡村工匠的精神,认真落实《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渝委发〔2018〕1号)、《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渝委办发〔2018〕1号)工作部署,培养和建设一支农村建设技能人才队伍、落实农村建筑工匠在农房建设、改造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和质量安全方面的责任、提高农房品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xx年,20xx年11月6日至20xx年11月11日,在县贵宾楼二楼,培训全县各乡镇农村建筑工匠84名,现已全部培训完毕,84人培训合格,20xx年,20xx年10月10日至20xx年10月15日,在县匠成学校四楼,培训全县各乡镇农村建筑工匠97名,现已全部培训完毕,97人培训合格。20xx年——20xx年丰都县培训农村建筑工匠工匠181人。

经费下达时间20xx年初,下达金额:17.7万元、使用13.76万元、资金结余:3.94万元。

(11)丰都县综合交通枢纽站项目配套费返还:根据汽车运输公司与县政府签订的《丰都县汽车客运中心及站点建设合作协议》第七条“乙方在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地方性收费实行先缴后返用于客运中心及换乘站基础设施建设”的约定执行,20xx年配套费返还金额为108.32万元。

(12)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按照合同约定兑现重庆恒安实业有限公司2309.17万元,拨付2309.17万元;兑现重庆润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90.116万元,拨付90.116万元。截至目前,资金均已使用完毕,无结余。

(13)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切实保障人民利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北岸城区面貌、消除危房安全隐患为着力点,以打造国际旅游名城为突破口,丰都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北岸城区棚户区进行改造,分别下达了丰都发改发〔2016〕232号、丰都发改发〔2017〕304-305号、关于丰都县北岸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a、b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xx年丰都县北岸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有三笔:(1.渝财建渝财建〔20xx〕356号(183.75万元)、2.丰财〔20xx〕1400号追加购买服务资金(1850万元、3.渝财债〔20xx〕5号支1050万元),共计3083.75万,截至目前资金已拨付完毕,无结余。

(14)住房和建设管理费:为促进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

我委20xx年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13587.71万元,县财政下达非税征收工作经费260万元,该资金已全部用于非税工作,无结余。(在面对经济不景气和疫情的困难情况下,我委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难度大而工作经费远远不足,恳求县财政局增加非税征收工作经费)。

(15)人居环境整治“亮化”项目: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17〕218号)文件要求,为保障三建乡稳定脱贫及完善场镇基本设施,由县政府统筹使用资金,完善相关建设推动脱贫。中市资金下达资金共计:296万元,已使用281.61万元,结余资金14.39万元。结余资金为路灯质保金,需要在20xx年继续拨付。

(16)解决青龙乡等10个乡镇升级改造施工图设计审查费用: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对青龙乡、虎威镇、仙女湖镇、社坛镇、南天湖镇、武平镇、太平坝乡、都督乡、龙河镇、暨龙镇等10个乡镇场镇升级改造施工图设计审查,为以上10个乡镇场镇升级改造打下基础。下达资金共计:19.55万元,已使用17.595万元,结余1.96万元。

(17)危房改造项目: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xx﹞93号)等文件要求,对“四类人群”房屋进行改造,保障住房安全,动态清零全年的危房。中市资金下达资金共计:4305.20万元,20xx拨付2715.56万元,20xx年拨付1498.37万元,结余资金91.27万元。

1.加快城市扩容步伐:加快路网和地下管网建设、城市综合设施配套、背街小巷建设。2.加强村镇建设管理。3.完成中市县下达民生实事指标任务。

20xx年1月11日,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长:付体川。

副组长:赵武、余世平、秦仕军、陈佳。

成员:郎学峰、高应华、张长江、邱军、蓝光明、陈恒、曾艳。

办公室设在财务室。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xx年1月13日——20xx年1月15日,考评工作组到各项目点现场,按照项目批复文件、合同条款、项目设计概算等,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

(一)投入。

20xx年项目拨付资金10890.64万元,其中:中市5323.36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5567.28万元,分别投入到17个项目,投入资金10890.6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争取领导重视,我委先后多次召开专题研究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工作会议,明确绩效管理工作职能小组和职责分工,确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联络员,并将其作为部门日常性重要工作来抓。

2、加强制度建设。根据财政局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标准,进一步明确了绩效考核工作目标,明确了评价管理考核责任,使我委的各项工作有标准、有措施的稳步开展。

(三)产出。

我委加快城市扩容步伐:

1.加快路网和地下管网建设、城市综合设施配套、背街小巷建设。

2.加强村镇建设管理。

3.住房保证工作。

4.完成中市县下达民生实事指标任务。

(四)效果。

1、社会效益:提高人居生活质量,改善民居环境。

2、可持续发展:基础设施项目等可持续发展时限大于等于10年。

3、社会公众满意度:居民满意度100%。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为93分,评价等级为优等级,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1、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探索实施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施行整体支出评价。

2、加强评价指标体系建设。一是汇总梳理以前年度制定的指标,将符合当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行业管理特点的个性指标汇编成库;二是建立指标更新机制,将以后年度新制定的指标及时纳入指标库,做到随时更新、完善。

3、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绩效结果逐步公布,进一步增强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将一些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项目取消,对执行不力的预算要进行相应削减,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4、加强培训和指导。采取集中学习、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对参与绩效评价的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篇八

受贵局委托,我们组成评价组于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6日对涡阳县2020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绩效进行评价(自评报告)。我们的考评工作是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4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增债券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财债〔2019〕84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考评过程中,我们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查阅了与项目有关的工程及财务等相关资料,并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现考评工作已完成,考评情况报告如下:

1、项目立项审批情况。2020年省财政厅共转贷涡阳县新增政府债券资金205226万元,涡阳县财政局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增债券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财债〔2019〕848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分别制定了《关于下达2020年新增债券(第一批)资金的通知》(财债〔2020〕18号)、《关于下达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第2批)资金的通知》(财债〔2020〕63号)、《关于下达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第3批)资金的通知》(财债〔2020〕131号)和《关于下达2020年第4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财债〔2020〕308号),共分配债券资金205226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7626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97600万元。该项目资金计划经涡阳县人民政府同意,报请涡阳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列入县本级财政预算。

2、投资计划下达情况。涡阳县2020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共分配12个项目,其中:涡阳县五馆二中心提升改造项目33000万元、亳州市涡阳县第二中学新区项目18000万元、涡阳县地表水厂建设项目36000万元、涡阳县龙马污水处理厂工程5000万元、涡阳县城区供水全覆盖工程5000万元、2019-2020年棚改项目(涡阳县2019-2020年棚改天静宫街道马棚、桑楼社区等周边地块及涡阳县2019-2020年城关街道东风、紫光社区等周边地块)82000万元、涡阳县社区民政康养服务中心建设项5000万元、亳州市涡阳县中医院新院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4365万元(含中医院新建内科综合楼365万元)、涡阳县中医院医共体应急能力提升工程3000万元、涡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应急能力提升工程6980万元(含县医院改扩建项目一期380万元)、s245线新兴至涡阳城区段公路建设工程3447万元和涡阳县扩面延伸工程3434万元。

3、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涡阳县2020年新增地方债券资金253624万元,于2020年9月已全部到位,资金均通过财政资金管理平台下达项目实施单位或通过国库直接拨至项目单位账户,资金到位率100%。

截止2021年5月31日,使用2020年涡阳县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的12个项目共使用新增地方债券资金163049万元。

4、项目组织管理情况。涡阳县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较为规范,一是纳入地方预算管理;二是注重制度监管,对项目进展及资金支付情况实施月报制,工程类项目实施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制、监理制、质量检测制、竣工验收制、决算审计制,补偿类项目实施第三方机构评估制;三是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所有项目资金按规定实行信息公开,补偿类项目在补偿前张榜公示,补偿对象对补偿评估结果签字认可。

5、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截止2021年5月31日,涡阳县新增债券资金项目产出情况一般,其中:涡阳县五馆二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涡阳县城区供水全覆盖工程和涡阳县扩面延伸工程均已竣工验收;涡阳县社区民政康养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和s245线新兴至涡阳城区段公路建设工程部分子项目完工;剩余项目均按计划实施中。具体产出见下表: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增债券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债〔2019〕848号)的要求,涡阳县财政局制定了《涡阳县2020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财债〔2020〕89号)和评价体系。遵循客观、公正、规范、透明的原则,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进展、财务管理、资金到位、项目产出和效益共4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本次绩效评价以所有子项目的加权平均值作为2020年度涡阳县新增地方债券资金的定性与定量总体绩效评价得分。

2、绩效评价方法的选择。本次评价以涡阳县2020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所涉及的12个项目为评价对象,采用了资料审查、现场查看、综合评价等评价方式,使用了比较法、调查问卷、因素分析法等绩效评价方法。绩效评价工作组先集中审查项目资料,包括项目建议书、资金计划文件、工程建设档案、账务处理资料等。同时,为了了解项目实施进展以及项目使用效果等情况,深入项目区,踏勘12个项目现场,并对项目受益人作了有关项目社会效益和公众满意度的问卷调查。

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涡阳县交通运输局、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和涡阳县民政局、对已完工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按照《涡阳县2020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情况进行了逐一对比分析,通过加权平均数计算,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经综合分析考评,按照新增地方债券资金总额进行加权计算,本次评价得分为91.83分,评价结果为优秀,情况如下:

(一)资金投入指标(满分20分),得分20分。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项目经立项批复后,项目实施基本上公开招标(或按程序实行了政府采购),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法人制、合同制、监理制、质量监督制、竣工验收制、补偿项目第三方评估制执行情况符合要求;债券资金纳入地方预算管理。

1、项目立项合规性(满分3分),得分3分。

涡阳县12个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均严格按照规定实施,由财政部门根据省分配下达的资金额度,组织项目的申报、评审,形成年度项目安排计划,并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建设类政府采购(招标)合法性、补偿类项目第三方评审制执行情况(满分3分),得分3分。

所有建设项目均按要求实行了公开招标(或按程序实行了政府采购),补偿类项目实行了第三方评估制。

3、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4分),得分4分。

涡阳县财政局制定的《涡阳县2020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目标设置相对合理,绩效评价体系较为完整。

4、资金是否纳入地方预算(满分2分),得分2分。

涡阳县2020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均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

5、资金到位率(满分4分),得分4分。

涡阳县2020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自2020年1月至9月全部下达,资金到位率100%。

6、资金到位及时率(满分4分),得分4分。

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拨付及时,未发现拖延拨付的情况。

(二)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指标(满分38分),得分33.48分。

在所有12个项目中,4个项目已按计划竣工验收、8个项目尚未完成,已按项目计划完成时间、进展比例或工期延迟情况扣减得分。

1、项目法人制、合同制、监理制、质量监督、中期检查、竣工决算制执行情况(满分6分),得分6分。

已实施的12个项目基本上按照法人制、合同制、监理制执行,在工程质量控制上采用专业监理机构进行施工监理,同时报请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检验。已竣工项目实行了决算审计制。

2、项目进展情况(满分6分),得分3.51分。

根据已完成的工程投资与计划实施的实际工程总投资的比值,经综合测算,该项扣减2.49分。

3、工期控制情况(满分3分),得分3分。

在所有12个项目中,有4个项目已竣工验收,剩余项目按计划实施中。

4、制度建立情况(满分3分),得分3分。

涡阳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使用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制度,如《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涡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涡政[2016]20号)文等相关制度。

5、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7分),得分7分。

所有项目不存在违反财债〔2015〕673号文件中“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坚决杜绝用于楼堂馆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的规定。

6、政务公开情况(满分3分),得分3分。

新增债券资金安排的项目通过涡阳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并纳入预算管理,并在涡阳县政务公开网公示。

7、投资完成(支付)情况(满分10分),得分7.97分。

根据投资完成情况,各项目资金均按照工程实施进度,依照合同约定、扣除质量保证金后足额支付。

(三)产出指标(满分25分),得分21.39分。

项目基本按照建议书或规划建设,因12个项目中,有4个项目实施结束并验收完毕,剩余项目基本按计划实施。

1、按《项目建议书》建设情况(满分10分),得分10分。

在已实施的12个项目中,基本上按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的内容建设。

2、项目完工与验收情况(满分15分),得分11.39分。

所有12个项目中,因大部分项目尚未完工,但考虑大部分工期在2年以上,参照视同项目完工进行考评,综合该项扣减3.61分。

(四)效益指标(满分17分),得分16分。

涡阳县2020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已竣工项目的效益目标实现情况、工程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公众满意度、相关社会环境改善情况、惠及的.受益人群情况等调查结果较好,基本实现了预期效果。未完成的项目效益按照绩效评价办法酌情扣减得分。项目后期管理有待加强,个别项目管理不到位,已酌情扣分。

1、项目基本目标实现情况(满分3分),得分2分。

根据完工项目建产出情况以及未完工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基本目标实现,该项扣减1分。

2、社会环境改善情况(满分5分),得分5分。

项目的实施强化了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治理了城市水系,完善了县乡交通网络,促进了棚户区改造、提升教育基础设施、社会及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3、受益群体满意度(满分4分),得分4分。

本次评价对受益人群进行了现场调查询访,询访人数为10人,满意程度达到100%。

4、工程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满分5分),得分5分。

已投入使用的项目已建立了依据手续及管护办法。

1.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资金拨付较低,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未能达到计划目标。如涡阳县龙马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中项目建设计划显示项目完工实际2021年3月、竣工验收时间2021年5月,截止2021年5月31日,该项目尚未完工,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4%。

加强项目实施进度管理。建立进度控制的组织系统;监测计划的执行情况;实现项目进度计划的资金保证措施;采取加快项目进度的技术方法;协调参与项目的各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之间的关系,使之有利于项目进展。

2、项目未及时进行财务竣工决算编报。

评价小组以询问各部门财务负责人及抽查项目的方式,确定涡阳县2020年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4个已完工项目均未进行财务竣工决算编报。根据《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的规定,建议各部门在项目完工后,尽快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篇九

我镇环境卫生治理相对困难,为美化城镇环境,预测我镇20xx年环境卫生整治资金61.00万元。

主要内容包括:对我镇16个村、10个社区及多个城乡结合部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聘用贫困户打扫环境卫生,解决部分贫困户就业问题,安排专人清理转运、购买相关的环卫服务及环卫设施、开展环保宣传活动等,实现村社区容村貌整洁,美化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宜居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根据宜县财办(20xx)59号文件要求,通过对我镇城镇环境的实地勘察,发现我镇存在垃圾处理不规范、群众环保意识不高等情况,我镇申报20xx年城镇环境卫生整治资金,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改善我镇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宜居环境,有利于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场镇综合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由于我镇经济落后,财政资金收入困难,所需资金均全部来自区财政局拨款。

总绩效目标:对我镇场镇街道进行维护,安排专人对场镇路灯进行检修、场镇绿化植被的日常管护、美化场镇街道环境,改善场镇居住环境,美化城乡环境,将绿色发展要求贯穿管理、服务、建设绿色生态环境,营造良好的宜居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项目数量指标:保障全镇村社区的城镇环境卫生整治,营造生态良好的宜居环境。

项目质量指标:通过综合治理村社区的环境卫生,美化人居环境,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社会效益指标:聘用贫困户打扫环境卫生,解决部分贫困户就业问题,增加了贫困户收入,维护了社会稳定。

生态效益指标:美化城镇环境,将绿色发展要求贯穿管理、服务、建设绿色生态环境。

满意度指标:通过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整治的投入,力争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1、项目政策依据:我镇政府的职能就包括公共服务职能,为我镇群众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我镇环境卫生存在薄弱之处,维护困难较大,加大资金投入,既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美化了环境,又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减少不必要的上访事件。

2、项目决策程序:对20xx年环境卫生整治所需资金全部由区财政局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拨付到对方单位和个人,用于加强对场镇街道维护,并纳入我镇年度计划目标。

3、制度建设:为规范我镇财务工作,加强会计核算和内部监督,我镇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区财政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关的内部财务控制、财务公开、项目支出管理、会计报销及账户管理等财务制度。

4、过程控制:执行项目前进行预算评审,过程中进行监督监控、事后进行结算评审。在项目实施上,严格相关程序,并安排专人对该项目进行跟踪监控,对突发事件,有应对措施,并上报上级单位,妥善处理。

成立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小组,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流程进行施工及资金的支付。项目实施完成后,将进一步美化我镇环境卫生,既有利于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又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预计我镇20xx年环境卫生整治资金全部通过区财政拨款,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通过转账支付转账给对方单位或个人,禁止现金支付。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篇十

根据《海口市美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美财督〔20xx〕3号)要求,我局扎实认真地开展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重点评价20xx年学前教育助学券专项资金的项目,现自评如下:

一、

(一)项目目标。

对全区具备海口市常住户籍,符合计生政策并在合规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让学龄前儿童人人入得起“园”,让百姓享受到教育实惠。

(二)决策过程。

依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1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xx]405号),及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我市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府办〔20xx〕349号文精神,切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

(三)资金分配。

根据发放实施办法,助学券发放对象为具有海口市常住户口,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具备兑现助学券资格的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培训机构等除外)。助学券兑券资格则需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及中小学依办学许可内设的幼儿部(班);具有编制的公办幼儿园等,且当年度年检合格。此外,农村小学附设的学前班,也具备兑券资格。

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每人每年400元。助学券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55:45比例共同承担,以区为主发放实施。20xx年我区学前教育助学券专项资金市财政安排208.692万元,本级预算安排170.748万元。

(一)资金到位。

20xx年我区学前教育助学券项目资金共计379.44万元,到位率100%,及时拨付到各幼儿园。

(二)资金管理。

20xx年我区共有168家9486名适龄幼儿符合条件享受助学券,共发放资金379.44万。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为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我局所有项目资金的使用都严格按照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我市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和我局的《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严把助学券发放对象审批关,杜绝虚报、多报现象发生,不存在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为了确保项目高效有序实施,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业务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基教股、计财股、教育督导室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目实施的领导,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的具体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制定《美兰区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细则》、《美兰区学前教育助学券资金使用规定》等制度,规范项目的实施。

我局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总体评价为优。具体如下:

1、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使每一位幼儿家长得到实惠,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3、可持续性:虽然“助学券”会增加市区两级的财政支出,但是学前教育是义务教育的基础,抓好学前教育可以从起点上使孩子健康地成长,打好基础。

(一)经验。

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才能使项目真正惠及百姓。

(二)存在问题。

由于项目涉及的幼儿园及适龄幼儿较多,申报助学券条件的审核费时费力,人员不足。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篇十一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xx〕1号)文件精神,我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20xx年度省级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项目资金进行了认真的绩效自评。经相关业务股室全面综合评价,我局20xx年度省级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分为98分,自评等级为“优”,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1、预算支出概况。

20xx年区财政下拨我局第一批省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751100元用于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

2、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根据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林业、财政、审计、纪委4部门联合现场核实22户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动物的数量、品种和标准,做到补偿数据真实可靠,不少补不漏补。我局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12960元到一家企业对公账户,通过区财政乡财局“一卡通”方式刷卡1738140元到21户补偿农户。对核准的22户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退出补偿企业和农户一共发放补偿资金1751100元,预算资金执行率100%。

3、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区财政下拨市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751100元,我局支付抗疫特别国债补偿资金1751100元,资金补偿率100%。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应补偿22户企业和农户,实际补偿22户,实际完成率100%。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退出补偿主体满意度100%。

1、绩效评价目的。

项目支出评价重点是:树立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项目实施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林业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林业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局成立了局长为组长,业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林业局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根据各业务股室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均按要求在部门门户网站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篇十二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临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第三方评价和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临财发〔20xx〕4号)文件,临澧县财政局委托湖南九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临澧县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及立项依据。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村〔20xx〕45号)和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xx〕24号)等文件立项,临澧县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结合县城的实际情况,下达了关于印发《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筹集与发放办法》的通知(临脱贫指发〔20xx〕1号),原则上每户配套标准为2.7万元。

项目资金用于农村危房的修缮或新建,主要为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任务。为其他低收入农户提供基本住房安全保障。项目实施单位临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

2.项目主要内容。

对临澧县范围内的存量危房进行改造,其中包括9个乡镇、2个街道的390户农村危房进行修缮或新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保障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的情况下,对农村经济相对困难、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实施改造,提高农户满意度。

3.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常建通〔20xx〕24号文件,制定了《临澧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本年度对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具体实施步骤:

1.农户申请。

2.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村级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7天。

3.乡镇政府审查。乡镇接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现场核查。审查危改对象条件、审批手续、审定资金补助标准,确认开工时间,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审批。

4.县住建局危改办核准及公示。县危改办接到乡镇上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危房改造方式,并对审批结果及时反馈乡镇公示,公示期至少7天。

5.组织竣工验收。乡镇初步验收合格后向县住建局危改办申请验收,县住建局危改办组织人员现场检查验收。

6.资金拨付。按审批后的名单拨付危改资金。

20xx年,项目资金总投入1005.95万元,截止20xx年1月20日,实际使用资金1005.95万元,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村民自愿、政府引导和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等基本原则,全面落实精准扶贫“两不愁、三保障”,结合农村双改行动和脱贫攻坚战役,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到20xx年前全部解决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问题,实现“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的目标。

通过本项目实施,对农村危房进行合理规划改造,改善区域内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条件,对临澧县9个乡镇、2个街道清查的农村危房进行修缮或新建,有效消除农村危房安全隐患。具体目标细化如下:

(1)数量指标。完成年度危改任务390户。

(2)质量指标。危房鉴定严格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标准执行,鉴定精准率100%。改造房屋符合《临澧县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实施方案》规定标准,均通过现场竣工验收,合格率100%,打卡发放到户率100%,补助对象合规率100%,无一例违规补贴对象。旧房拆除率100%。

(3)时效指标。项目验收、审批、资金支付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补助标准合规率100%。

(5)经济效益。有效减少由于危房问题而导致的农户经济损失,减轻危改户经济负担。

(6)社会效益。提高农房安全质量,保障危改户居住安全,促进社会和谐,无一例农户上访户,危改房利用率100%,相关对象政策知晓率90%以上。

(7)可持续性影响。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政策和社会发展,形成良性循环机制。

(8)满意度。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湖南九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接到临澧县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听取项目单位情况介绍,收集查阅项目相关资料,对项目资金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实;通过现场查勘向受益对象随机发放调查问卷、电话问访、暗访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与项目单位、财政部门沟通交流后,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经绩效评价小组综合评价,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6.5分,评价等级为“良”,得(扣)分情况如下:

详见附件2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项目投入情况。

1.项目立项。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

填报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欠完整准确。

3.资金投入。

项目资金按照乡镇上报的名单及补助金额,补助名单及金额由各村级通过民主评议确定,乡镇审核上报。

(二)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率。

截止到20xx年年底,项目专项资金到位1005.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截止20xx年1月,拨付的专项资金使用1005.9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资金使用时由县住建局向财政提出申请,经层层审批后由县乡财局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资金拨付程序合规,部分资金未打卡到农户本人,签订协议后打卡到村干部或承建施工方。

2.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无补助标准制度,村镇补助标准各地不一致。

(2)制度执行有效性。

11个乡镇的村部档案或台账资料均未按要求留底备查,仅一份交县住建局。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完成了县城9个乡镇、2个街道共390户农村危房的改造工作。完成目标任务。

2.产出质量。农户危房进行鉴定,鉴定精准率100%,改造房屋建立了一户一档资料,填制了现场竣工验收单,验收合格率均达100%。打卡发放到户率100%,补助对象合规率100%,无一例违规补贴对象。旧房拆除率100%。完成绩效目标。

3.产出时效。农村危房改造年内及时完成验收、审批、资金拨付。完成绩效目标。

4.产出成本。新建179户,补助540.7万元;修缮201户,补助445.35万元,置换9户,补助18.5万元,安置1户,补助1.4万元,共390户,合计1005.95万元。补助实行个体差异化,未制定补助标准制度或方案,无统一的补助标准。

1.经济效益。

投入资金对临澧县的农村危房进行改造,促进了建筑业、装修业的发展,有效拉动了内需。同时农房建设机械化水平较低,需要较多的劳动力资源,尤其是农村个体建筑工与小工,可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增加了务工人员的收入水平,农村就业渠道得到拓展。

2.社会效益。

危房改造项目通过政府投入引导,激发了农村困难群众筹集资金改造危房的积极性,大部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受益户不断增加,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汇总统计调查问卷结果,危房改造农户对政策知晓率为75.68%。

3.可持续性影响。

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农村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问题,住上了安全房、放心房,居住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长远意义。

4.满意度。

通过汇总调查问卷结果,危房改造农户满意度为86.49%,未完成绩效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高度重视,确保项目推动。保障“住有所居,住房安全”,保证“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实施进村入户开展调查研究和现场督导。

2.加强巡查管质量。发现房屋改造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未达到入住条件的,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对严重超面积建设的,取消危改补助资格。巡查、排查、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建立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提供的危改户花名册中:电话号码错误115户,如鲁宁东、严奉志等空号、杨梅珍非本人电话、郭家岭为南京的电话号码等;无联系方式45户(叶发奎、黎伏英等);身份证信息与本人不符2户(陈夏林、胡孟均);未填银行卡号11户(周烟珍、叶世来等);四类危改户对象未附确认身份的证明资料和相关部门身份审核信息20户,主要是智障、精神病患者或五保户(刘长江、田林、王作菊等)。

二是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湘建村〔20xx〕45号)文件规定“纸质档案原则上由乡镇负责填报、整理,竣工验收后交县级住建部门保存归档。建立健全全村级、乡镇、县级农村危房改造台账管理制度”,现场调查发现乡镇均未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或台账资料。

三是打卡到村干部或承包方银行账户进行代建的危房,未制定具体的修缮代建实施方案,农户对代建的项目内容和成本不清楚。

2.未制定补助标准。

根据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湘建村〔20xx〕45号)文件规定“制定具体控制标准,并在年度实施方案中明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未制定具体规范的补助或控制标准,无完整的补助金额佐证依据,补助金额差异化未提供差异化依据,如同为修缮补助,刻木山乡肖丕书3.05万元、肖承佑4.05万元,烽火乡徐文虎3.2万元、郑金锋2.9万元,四新岗夏正发3.5万元等,补助标准较高。同为新建补助,太浮镇田林5.7万元、田国大5万元、杨家红4.6万元等。

3.部分危改资金效益欠佳。

空置危改房(原屋主已故)比例较高,财政资金效益欠佳。如分散供养五保户肖承佑、肖承佑,建档立卡户胡必波、蒋秀林等共14套,财政补助危改资金30.45万元。空置房无后续管理制度。

(二)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村镇未将基础工作精细化管理,档案严谨性、真实性、完整性欠缺;二是补助制度未制定,乡镇资金分配主观随意性较大;三是未考虑危改房后续处置问题。

(一)精准完善档案资料。

规范并严格执行危改户的身份审核程序,完善、精准村、镇、县三级危改档案资料,便于备查和核对。各级各层应逐一严格审核从申报到资金拨付等所有的档案资料,并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避免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行为发生。由承包方制定修缮代建的实施方案,农户本人签字确认,知晓代建内容和成本情况,报村镇审批确认,保证支出的真实合理,确保财政资金的效益发挥。

(二)制定公平合理的补助标准。

根据文件规定,对危改户进行准确摸底,针对不同情况的危改户,按类别制定公平合理的补助标准,各乡镇村级参照执行,确保补助资金的对象认定、补助标准公开公平公正,避免资金安排随意性,杜绝关系户、虚报冒领户、吃回扣等违规违纪情况。

(三)制定后续管理制度。

制定危房补助后续管理制度,针对财政资金补助五保户等危改对象,因亡故后房屋空置的情况,建议村镇提出合理化处理建议后报县住建局统一确定处理方案。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篇十三

目前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所有业务系统均部署在局虚拟化平台上。不动产登记业务对云平台软硬件系统需求较大。数据容量占用云平台存储空间较多,目前存储采用存储虚拟化网关下面挂接两台阵列存储。同时,利旧一台阵列存储。通过fc网络互连业务系统。由于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及即将开展的农房登记、林权登记、自然资源登记等业务,数据量的将持续增长,原双活存储空间不足,档案扫描存储老旧,造成:核心业务系统的数据放置的双活存储空间有限,无法承载更多的业务数据;新增业务系统的电子档案放置的档案存储老旧,存在单点故障隐患,一旦出现故障会发生数据丢失,造成重大损失。为了更好解决后期新增业务系统增加的数据容量。对目前双活存储及档案扫描存储进行扩容、更新改造。在原有存储的基础上,新增一套华为oceanstor双活存储承载虚拟化平台的业务系统数据,将存储直接部署在目前的虚拟化层中,通过光纤交换机和虚拟化主机互联,并将部分业务放在新增的双活存储上,可以有效缓解目前系统存储的压力,通过购买虚拟化网关授权对原有存储剩余空间充分利用,使存储数据能力和安全性得到大幅提升。新增的两台华为oceanstor5210v5enhanced存储,每台存储配置12块8t硬盘,存储包括2套基本授权和2套双活授权,还配置一台华为2288hv5服务器作为仲裁服务器,将这些设备与作为深信服超融合的外置存储,实现存储级的双活,任意一台存储损坏或故障都不影响前端业务的数据访问,所有io都会自动引导到另外一台存储上,全程无须人工干预,由存储底层来实现,从而保障了业务连续性,使得业务能永续稳定的运行。

本项目预算资金投入80万元,截止20xx年底已使用项目资金74.58万元,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系统存储项目更新维护。

1.需实现的总体目标。

保障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提速增效。

2.20xx年年初设立的目标。

保障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推进不动产3.0系统的全面实行,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提速增效。

3.完成情况。

截止20xx年底不动产登记系统存储项目更新维护项目已全部完成,各项指标基本达到目标要求,预算执行率未达100%,系项目中标金额与预算金额存在差异。

评价认为,项目实施方通过使用20xx不动产登记系统存储项目更新维护专项资金,已完成了20xx不动产登记系统存储项目更新维护项目的全部任务。同时评价发现,预算执行率未达100%。

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价为74.58万元,年底项目完成支付,支付比率是100%,预算执行率为93.25%。

建议在以后的预算编制工作中,增强部门预算的预见性,进一步提升项目预算资金编制的精准度。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篇十四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市委市政府将其列入了全市十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省级资金集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市、县配套资金用于提高4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和适当支持其他贫困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及解决已脱贫住危房问题。

(一)省住建厅下达任务。20xx年,省住建厅分两批下达农村危改任务16971户,第一批任务8167户,第二批任务8804户,已到位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35411.6万元。赫山区、资阳区任务1829户,按2500元/户的标准,市级配套资金182.9万元(1000元/户),区级配套资金274.35万元(1500元/户)。用于提高4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和适当支持其他贫困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及解决已脱贫住危房问题。

(二)民生实事任务。今年我市重点民生实事任务为9250户,今年安化县脱贫摘帽,省下达任务7791户须全部完成,其他区县(市)完成第一批任务3757户,此项工作已全面完成,并经市统计局和市重点民生实事办公室评估认定。

(三)工程建设进度。第一批任务8167户,10月份已全部完工,竣工率100%。第二批任务8804户于8月份下达,要求年内全部开工,年内竣工4768户,其余在20xx年6月前完成。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年任务已开工16936户,占任务数的100%,竣工16301户,占全年任务应完工数的126%。其中赫山区竣工1231户,占全年任务应完工数的172%,资阳区竣工521户,占全年任务应完工数的104%。

(一)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制定了《益阳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建立了局长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村镇建设科承办的工作机制,按照脱贫攻坚项目总体要求,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区县(市)、相关部门,层层压实了农村危改责任。积极做好与市民生实事办、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残联、市统计局等部门的协调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农村危改对象确定“四原则”,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公示)、镇级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公示)的程序进行对象确定,建立台账,坚决杜绝关系户、权利户,把好对象入口关。同时通过电视、网络,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将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要求、审批程序等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提高村民知晓率、申请率,增加透明度和群众知晓度,并将审批结果在各级政府门户网公示,自觉接收群众监督。

(三)严格质安管理。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规范危改工程建设程序,明确了工作流程、操作要求、工作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等事项。指导和督促区、县(市)住建部门、乡镇管理机构,落实对农村危房改造三次上门(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核查、不定期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了全年农村危改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工程质量安全达到标准要求。

(四)完善台账资料。严格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建立农户纸质档案资料模板,规范入档内容,建立健全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信息系统。

(五)落实配套资金。根据《益阳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要求,市级财政对两区任务进行配套,市、区县(市)原则上每户配套不少于2500元,用于提高4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和适当支持其他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和《关于认真落实20xx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督促配套资金落实。20xx年,市、区县(市)配套资金已全部到位。

(六)认真督促检查。坚持对农村危改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督查、半年总结、年终考核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危改进展情况,采取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对进度慢、基础弱的区、县(市)跟踪督办。

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由赫山、资阳两区对20xx年度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进行了自评,对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进行了具体细化、量化,逐项进行了自评打分(具体见附表)。

一是危改任务仍较坚巨。今年我市仍需完成“四类对象”危房改造6262户。根据省住建厅安排,要求在20xx年底,全面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在任务下达和补助资金等方面,需上级部门大力支持。

二是补助资金仍由差距。我市农村危房改造户均补助标准虽然较往年有大幅提高,但是补助资金仍有差距。我市拆除重建和修缮加固的平均成本分别为每平方米700-800元和300-400元,其领取的补助资金仅能满足部分改造需求。为最大限度解决贫困户住房基本安全问题,我市通过差异化补助、兜底保障、空置房置换、积极推行c级危房修缮加固等方式,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

(一)服务脱贫攻坚大局。深刻领会脱贫攻坚战略布局重大意义,围绕农村危房改造是全省住建系统近两年工作中心的要求,服务市委市政府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围绕中心抓落实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发挥作用,为全面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作出贡献。

(二)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具体措施、阶段目标和完成时限,下大力气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加强协作配合,市住建局是牵头部门,负责指导、统筹、协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民政、财政、扶贫和残联等市直相关部门、区县(市)以及乡镇分别为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承担各自工作责任。

(三)突出重点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关键要抓好重点环节。突出抓好存量危房核查、规范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强化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加强资金配套和严格资金拨付、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经常性的工作调度和监督检查,纠正错误,弥补不足,促进工作有序开展。对工作不扎实、走过场、搞形式、做表面文章或因工作不力受到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区县(市),予以全市通报并约谈区县(市)住建局负责人。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篇十五

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财政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为巩固脱贫成效,按照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坚持精准扶贫基本方略,聚焦深度贫困对象和特殊贫困群体,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摆在突出位置,全面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通过实施危房改造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统筹实施经济相对困难的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切实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现对我单位危房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开展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设立依据。

根据《湖南省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和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县财政安排危房改造专项资金1653.5万元、专项工作经费22.8万元。

(二)设立目标。

2019年,江华县级危房改造专项资金设立以下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577户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2、质量指标:改造后房屋满足基本居住功能需要;改造后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新建类建房面积控制标准为:1人户20-55平方米;2人户30-65平方米;3人户40-90平方米;3人以上户按人均13-18平方米每户增加30平方米辅助性用房标准控制建房总面积,现有安全住房面积不能满足基本住房保障的,建房面积按建房控制总面积核减原有安全住房面积计算。

3、时效指标:当年开工率、完成率均达到100%。

4、成本指标:

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新建类: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4.5万元/户,低保户补助1.5万元/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补助1.3万元/户,贫困边缘户补助1.5万元/户,一般贫困户补助1万元/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统建老年公寓工程造价预算控制在每户4万元以内。

修缮加固类: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1.5万元/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贫困边缘户等补助0.8万元/户,一般贫困户补助0.5万元/户。

5、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改造后房屋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有基本保障,改造后房屋入住率、改造后房屋在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地震中无严重毁损的比例均达到100%。

6、可持续影响指标:改造后房屋保证安全期限20年。

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根据评价标准对抽查项目实施评分。

经评定2019年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满分100分。其中项目立项得分12分,资金落实得分8分,业务管理得分10分,财务管理得分20分,项目产出得分30分,项目效益得分20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

(一)资金落实及支出情况。

本次实际评价危房改造项目,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专项补助资金到位1653.5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到位22.8万元,通过惠农一卡通支付到人到户1653.5万元,支付专项差旅费、办公费、整改经费及其他支出22.8万元。

1.专项资金的组织管理情况。

在住房保障核查鉴定中,经鉴定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且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纳入年度改造计划,按程序进行村级评议、乡镇审核、部门联审和三级公示,并签订危房改造协议及时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房审批制度,拆除新建的要求先拆除危房再实施改造;实施修缮加固的,应及时组织修缮,尽快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危房改造工程进度,分批组织竣工验收并及时拨付资金到户,确保全面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并搬迁入住。

2.取得的实效: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53.5万元全部通过预付乡财政所,发放到577户农村危房改造“一卡通”账户,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22.8万元按实施情况核拨使用,专项用于乡镇危房改造工作、存量危房核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以及县危改办日常工作。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繁杂,需要下村逐户核查存量危房以及基本信息情况,现场监管、系统录入、档案资料审核整理等均需要大量人力与时间,根据县危改办及乡镇危改办现有人员配备情况,工作强度极大。

建议编办增加编制。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篇十六

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市财政通过重点项目预算安排给我单位用于林业产业发展和高效林业建设的专项资金。资金额度为100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通过发展苗木花卉产业,着力培育健康森林,达到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的目标;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为载体,以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为重点,发展生态旅游,秀美乡村建设,传播生态文明,增加林农收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林业产业发展支出绩效评价的目的应包括效果、经济、效率和效益四个方面的内容。效果指的是财政投入的资金是否实现了有效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的目的,是否起到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经济指的是财政资源的配置是否合理;效率指的是资源投入量和成果产出量的关系,项目支出是否以最少的资源投入量取得一定的成果产出量或者以一定的资源投入量获得最大的成果产出量。效益则是指财政支出取得的成果为社会公众所带来的利益,就这个项目而言是否始终坚持加快发展,深化林业改革,在保护好我市生态资源的前提下,紧紧围绕“优化林种树种结构、加强森林经营管理、巩固壮大林下经济、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五个重点发力,全面推进高效生态林业建设,广大市民植树造林,爱绿护绿的意识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20xx年12月市财政下达林业产业发展资金1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共支出经费100万元.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并和市财政联合制定了《益阳市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所有资金均由益阳市财政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按照项目申报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省、市印发的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通过发展苗木花卉产业,着力培育健康森林,达到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的目标;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为载体,以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为重点,发展生态旅游,秀美乡村建设,传播生态文明,增加林农收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三)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我局根据全省、市林业建设工作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高效生态林业这一中心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一系列林业建设工作。一是20xx年,市林业局经过大量调研提出的大力发展高效生态林业的构想,上升为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20xx年底,市委出台了《益阳市发展高效生态林业建设的意见》(益发〔20xx〕14号),市政府印发了《益阳市高效生态林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益政发〔20xx〕19号),并列入全市百件大事之一加以实施。二是积极与市财政沟通,每年从预算计划中申报重点项目,从20xx年起争取市财政林业产业发展资金100万元。三是积极开展项调研调查,对高效林业推广得比较好的县市给予一定的资金,对创新高效林业做得比较好的企业注入引导资金。

(四)项目支出管理情况分析。

本项目支出均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支付。并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项目进行前进行集体研究讨论,项目进行时有负责人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通过积极扩种榉木、楠木、红豆杉、赤稠等珍贵树种用材林,大力发展木本药材、木本粮油等名特优经济林,加快发展苗木花卉产业,着力培育健康森林,达到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的目标;加强森林经营管理。以大力推行森林抚育间伐和发展高效竹林为重点,加大森林经营强度,提高单位面积林木生长量及林产品产量;巩固壮大林下经济。促进长中短有机结合、上中下综合利用、林农牧复合经营,进一步挖掘林地增效潜力,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空间;积极发展森林旅游。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为载体,以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修复生态景观为重点,发展生态旅游,传播生态文明,增加林农收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实施园区发展和龙头企业带动战略,提高林业产业发展竞争力。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益阳市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益阳市林业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益阳市规划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并经局机关、市财政局支付局严格审核使用。完成了整个项目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

林业产业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许多林业企业融资非常困难,他们一旦资金链出现问题,林业企业面临巨大生存危机;政府应加大对林业的扶持力度,把兴林和富民紧密结合;资金过于分散,有时并不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平台应用不够,市场无法全面打开。

从本市现有的发展情况和资源来看,要全面推进高效生态林业建设还需要大量投入。一是要进一步打破企业尤其是林企的融资瓶颈,地方政府应多出台有利于林业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二是要是吸引人才;三是林业企业要加强自身的技术创新;四是充分利用现代的网络平台和电商平台开拓林产品和林企的销售和宣传渠道;五是合理加强资金后续监管;六是政府扶持应扶强,形成优势企业的带动作用,资金应集中不应分散。

根据自评指标和指标完成情况,本次项目综合自评分为93分,自评为优秀等次。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篇十七

根据《亳州市20xx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亳住保组〔20xx〕4号)要求,我局认真对照考评细则,对我局危房改造改造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省级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90户,目前190户危房改造任务数已全面竣工。按照“六类重点人群”应改尽改、动态清零工作要求,我县共完成危房改造户233户,已全部竣工打款到户,共打款557.8万元。

(一)“监督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得6分)。

20xx年以来,我局联合民政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印发了《利辛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申报程序。

印制了《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审批流程图》,采取多渠道进行政策宣传,通过网上公示、镇村广播、入户宣传、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基层政策知晓率、执行力。

我局6月22日组织全县23个乡镇分管领导参加省厅召开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政策解读,农村房屋安全隐患鉴定暨相关建筑工匠技术培训会;7月19日在县委党校由我局对全县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乡村振兴服务站站长、村(社区)书记就住房安全保障实施方案进行政策解读;9月18日召开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建筑工匠培训会,本次培训涵盖了全县23个乡镇的乡村建设工匠、乡村建设管理人员400余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要求和农村建房图集推广应用、建筑施工安全、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等内容对全体学员进行了详细讲授和专业化培训。

我局开展危房改造对象房屋等级逐户鉴定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函〔20xx〕172号),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

(二)“工程实施”完成情况(得25分)。

20xx年省级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90户,目前190户危房改造任务数已全面竣工。按照“六类重点人群”应改尽改、动态清零工作要求,我县共完成危房改造户233户,已全部竣工打款到户,共打款557.8万元。

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强化责任落实,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按照相关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危房改造完工后,验收工作由我局牵头组织,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

(三)“质量监督”指标完成情况(得20分)。

县局专门抽调了村镇股、质建站、设计院等股室(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农村危房改造技术指导组,指导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特别针对农村危房的鉴定分类、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工作开展指导,进一步提高农村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的规范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各乡镇引导农户建房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经过培训的施工队,鼓励农户对施工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及时争取行业部门技术指导同时。下发了安徽省农房设计图集,图集设计充分考虑舒适、经济、实用等要求,供农户改造时选用。危房改造竣工后,我局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质量、资金拨付、档案资料、旧房拆除及群众满意度等。

(四)“信息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得15分)。

20xx年以来,我县危房改造工作宣传信息多次被省、市等相关媒体平台采用。如:省住建厅报道《刘长华组长赴利辛县调研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徽日报报道《利辛县永兴镇:危房改造托起群众“安居梦”》、市民生工程网报道《利辛县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亳州日报报道《危房改造暖人心、提升群众幸福感等》等。

每月及时统计上报改造进度,及时将20xx年危房改造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纸质档案与系统录入信息一致。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举报电话按照相关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及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监督投诉。

(五)“作风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得30分)。

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未发现补助资金未落实打卡发放、克扣、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无省、市危房改造专项督查问题通报或督办。

(六)“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得4分)。

已制定年度任务绩效评价文件,及时公开评价结果,形成自评报告。

综上所述,我县按计划完成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资金执行到位,使用高效,管理规范,项目产出效果明显,自评为“优秀”。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篇十八

项目(政策)概况:为从根本上改善同德县司法局办公条件,有效解决业务功能用房紧张问题,积极适应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新要求,在上级司法部门和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20xx年10月实施了同德县司法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项目投资15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8万元,地方自筹剩余资金。

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同德县司法局。

项目(政策)属性(新增/延续):新增。

项目(政策)绩效目标:本项目同德县办公业务用房缺口资金。目前,主楼主体已封顶,主楼工程款127.45万元,因县财政自筹资金22万元未到位,造成项目资金不足,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16.6万元。

申请资金总额:16.6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资金:16.6万元。

1.总绩效目标。

为从根本上改善同德县司法局办公条件,有效解决业务功能用房紧张问题。

2.产出数量指标。

此次项目建设规模数量456平方米。

3.产出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4.产出进度指标。

拨付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16.6万元。

5.产出成本指标。

总缺口资金16.6万元,合理安排预算支出。

6.效果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办公环境,俱全办公设备。

(2)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调查,使同德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对优化工作环境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一)评估程序。

(1)确定评估对象,同德县司法局办公业务用房缺口资金。

(2)成立评估组。

评估组长:

成员:

(3)制定评估计划,按照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开展评估工作。

(二)论证思路及方法。

(1)组织阶段。

分解并下达评估任务,做好人、财、物方面的资源配置,激励和健全有效的管理措施。

(2)实施阶段。

1.资料的收集与审核。全面收集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影响和政策效益以及与项目有关的数据资料等方面的相关信息。

2.开展综合评估。评估组对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运用具体的评估方法对政策提出公正合理的评估意见,得出评估结论。

(三)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采用召开局务会成员与评估小组成员参与事前评估,对缺口资金问题给予咨询建议及指导。

(一)投入经济性。

投入产出及效果较匹配,成本测算依据较充分,测算相对合理,应补充完善成本控制措施。

(二)绩效目标合理性。

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本着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用款,申报20xx年同德县司法局办案业务用房缺口资金16.6万元。

从根本上改善同德县司法局办公条件,有效解决业务功能用房紧张问题,积极适应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新要求,在上级司法部门和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20xx年10月实施了同德县司法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项目投资15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8万元,地方自筹剩余资金。

目前,主楼主体已封顶,主楼工程款127.45万元,因县财政自筹资金22万元未到位,造成项目资金不足,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16.6万元。

包括: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海南州同德县司法局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的承诺函》同政【20xx】136号文件,海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南州同德县司法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xx】259号文件。重大政策和项目资金预算事前评审意见表。政策预算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篇十九

我市自推行部门预算改革、零基预算改革以来,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仍存在预算申报不实、标准化程度较低、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全面实施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应对财政紧平衡态势,强化重大事项财力保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立完善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机制的总体思路:一是全面推行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将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实质性嵌入部门预算编制流程,使其成为预算编制的必要环节,提高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准确性。二是对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预算评审结果直接服务于预算绩效管理,同时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又指导预算评审,共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三是逐步建立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和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以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为切入点,根据支出政策、项目要素及成本、财力水平等,逐步构建不同行业、分类分档的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和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促进形成预算编制、执行、监管、绩效评价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一)理顺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职责。

市财政局负责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组织管理工作,制定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管理制度,提出加强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点项目评审评估,并根据重点项目评审评估结果安排预算。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自评和事前评估,配合市财政局做好重点项目评审评估,对项目基础信息、相关资料和评审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准确性负责。

(二)明确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范围。

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的范围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拟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包括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预算。其中,按照《天津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津财绩效〔20xx〕19号)有关规定需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项目,出具部门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无需另行开展预算评审。已有明确定额标准、已签订合同明确付款金额(包括债券付息)项目不纳入评审范围。对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要以相关审批部门的批复文件为基础材料,编制自评报告。对于500万元以上项目,以及500万元以下具有可比性、代表性的项目,市财政局将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部分项目进行重点评审和财政事前绩效评估。

(三)规范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流程。

各部门拟纳入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除有明确定额标准、已签订合同明确付款金额(包括债券付息)项目外,均需于10月中旬前出具预算评审自评报告或事前评估报告,无报告的一律不纳入预算。市财政局业务处负责部门预算评审自评报告和事前评估报告的审核,且部门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将审核后的报告留档。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形式包括部门内部集体评议、专家论证评议、聘请第三方评议,或者部门间交叉评议。对市财政局重点评审评估项目,由市财政局业务处提出重点评审评估建议,预算处、预算绩效处审核汇总后统一委托财政投资业务中心进行重点评审评估。财政投资业务中心提出具体评审评估意见,作为审核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四)统一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内容。

预算评审报告包括项目实施必要性、项目方案可行性、项目筹资合规性和资金规模合理性四部分(见附件1)。其中,项目实施必要性至少包括项目概述、项目立项依据、项目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指标等;项目方案可行性至少包括项目实施具体计划、项目执行必备条件评估和执行风险评估等;项目筹资合规性至少包括是否新增隐性债务、是否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规融资、专项债券资金平衡方案、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融资问题等;资金规模合理性要按照“现金流”管理理念,依据项目进度科学预测分年度、分月支出计划,将资金规模拆分为实物工作量和单价,并与市场价格进行比对。其中,科研项目经费无需拆分,只需预测分年度、分月支出计划即可。

事前评估主要从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五方面开展评估(见附件2)。其中,立项必要性主要评估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与现有政策是否重叠交叉等;投入经济性主要评估项目测算是否准确合理,投入产出是否匹配,投入成本是否合理等;绩效目标合理性主要评估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定是否明确等;实施方案可行性主要评估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合理,基础保障条件是否具备,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是否健全等;筹资合规性主要评估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是否符合规定,事权与支出责任是否匹配等。各部门完成事前评估后要形成评估结果,包括发现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评估结论。

(五)实施项目位次排序。

部门要按照以下原则对所有拟纳入预算项目进行统一排序(见附件5),并报送市财政局对口业务处:一是保障其他运转类项目,主要是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等运行维护支出。二是保障基本民生项目,严格对照《关于印发20xx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测算范围和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xx〕98号)或以后年度出台的基本民生目录进行保障。三是保障政府债券还息项目。四是重点保障特定目标类项目中已由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明确议定的项目。五是对其他特定目标类项目,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排序,两个不同项目不得处于同一排位。同时,要标明项目是否开展预算评审或事前评估,确保实现应评尽评。

(六)强化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结果应用。

所有纳入预算评审范围的项目,各部门要根据评审意见确定项目支出预算是否安排,申报预算额度原则上不能高于评审建议数。开展事前评估的项目,评估结论为“建议予以安排”的,可以申报项目支出预算,申报预算额度原则上不能高于评估建议数。对前期资料严重不足,不具备评审评估条件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通过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不得安排预算。建立基于预算评审和事前评估的约束机制,对申报不实、重点评审评估核减率较高的部门,按一定比例扣减该部门公用经费预算。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篇二十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提高预算资金分配决策的科学性、公开性、公正性,切实做好阳宗海风景名胜区20xx年度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63号)、《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xx〕39号)、《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xx〕1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xx〕117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xx〕1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昆明市财政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委托云南华创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对阳宗海风景名胜区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绩效重点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农村公路是服务“三农”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以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为原则,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根据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文件(昆交通〔20xx〕140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xx年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的通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文件(昆交通〔20xx〕26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预下达20xx年昆明市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计划(第六批)的通知》、昆明市财政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阳管财〔20xx〕10号)《关于批复20xx年部门收支预算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给予配套立项。

为扎实推进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为做好阳宗海区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作,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文件(昆交通〔20xx〕26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预下达20xx年昆明市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计划(第六批)的通知》文件中明确了阳宗海区20xx年建制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计划,根据该文件立项、立项依据符合区政府相关规划和政府决策并与部门职责密切相关,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3.项目实施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管理,实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保障通村公路完好畅通,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了《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xx年农村公路公路养护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省、市的工作要求,坚持“建、管、养”并重的原则,明确区、镇(街道)、村三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为了使该项目能够顺利实施,成立了由局长、副局长、项目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密切协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位于阳宗海管委会辖区内,属阳宗海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是沿线居民生活、物资运输的一条重要地方经济通道。项目内容主要涉及阳宗镇。具体项目包括饮马池-杨柳箐线7.252194km,杨柳箐线7.214514km,大山寺线1.384371km、丁家庄线3.408938km。

项目具体目标为:

(1)饮马池—杨柳箐。

项目起点k0+000位于饮马池村口水泥路,路线沿老路布线,止于脚步哨村口。全长7.252194公里。

路面改造类型:20cm水泥混凝土+15cm天然砂砾调型层。

(2)杨柳箐线。

路线全长7.214514公里。

(3)大山寺线。

全长1.384371公里。

(4)丁家庄线。

全长3.408938公里。

路面改造类型:20cm水泥混凝土+15cm天然砂砾调型层。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工期5个月150日历天,从20xx年6月30日—20xx年12月30日,该项目于20xx年12月30日全面竣工。

4.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

依据昆明市财政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阳管财〔20xx〕10号)《关于批复20xx年部门收支预算的通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xx年农村公路省级养护工程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云交规划〔20xx〕11号)、《云南省公路局关于下达20xx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及大中修工程计划的通知》(云路农〔20xx〕170号)等文件资料,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为23,949,523.00元,其中市级资金380万元,其余不足资金由省、市、区级拨付或由其它项目结转使用。资金明细详见下表:

(2)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截止评价日,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项目财政实际到位市级资金38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为38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资金使用明细详见下表:

目前项目已全面竣工,工程款项已全部拨付。

5.组织及管理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主管单位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建设和管理,对项目的实施、质量、安全、进度、效益等总负责。同时制定完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相关制度,统筹做好项目推进协调工作,做好项目建设过程的台账、资料的收集归档,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为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项目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施工建设,与云南晟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友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设计、施工公司签订了委托合同。

(2)保障措施。

为确保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阳宗海管委会明确了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责任制和合同制,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在项目管理上,根据云南省政府、昆明市政府、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的部署和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制定的《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开展项目管理工作,为确保工程质量,并与云南航安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云南云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检测、监理公司签订了委托合同,为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保障措施。并实时对项目推进存在问题及时进行专题研究,对工程中存在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质量、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求执行单位整改,同时要求监理单位做好工程管理、质量整改督促及工程资料整编归档工作,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在资金管理上,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加强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阳综办发〔20xx〕24号)、《昆明市财政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关于印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阳管财〔20xx]59号〕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执行,项目资金开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单独建账、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二)绩效目标。

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

依据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文件(昆交通〔20xx〕26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预下达20xx年昆明市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计划(第六批)的通知》文件中明确了阳宗海区20xx年建制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计划,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涉及我辖区内阳宗镇。具体项目包括饮马池-杨柳箐线7.252194km,杨柳箐线7.214514km,大山寺线1.384371km、丁家庄线3.408938km。由施工单位于规定工期内完成以上范围内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等任务。

项目具体目标为:

(1)饮马池—杨柳箐。

项目起点k0+000位于饮马池村口水泥路,路线沿老路布线,止于脚步哨村口。全长7.252194公里。

路面改造类型:20cm水泥混凝土+15cm天然砂砾调型层。

(2)杨柳箐线。

路线全长7.214514公里,主线路线起点k0+000起于曲者村口,路线由西南向东北沿老路布线,直达主线止点k4+257.772,止于自然村村口。支线一:路线起点k0+000接主线k2+330,路线由东向西沿老路布线至村口,长0.195116公里;支线二:路线起点k0+000接主线k2+330,路线由北向西南沿老路布线至村口,长0.445409公里;支线三:路线起点k0+000接主线k3+560,路线由东向西沿老路布线至村口,长1.520118公里;支线四:路线起点k0+000接主线k3+605,路线由南向东北沿老路布线至村口,长0.796099公里。

(3)大山寺线。

全长1.384371公里,主线路线起点k0+000起于g324国道,路线由西北向东南沿老路布线,直达主线止点k0+957.474,止于自然村村口。支线路线起点k0+000接主线k0+000,路线由西南向东北沿老路布线至村口,长0.426897公里。

(4)丁家庄线。

全长3.408938公里。分为三段,主线项目起点k0+000位于北斗村,路线沿老路布线,止于丁家庄村口,长2.611201公里;支线接主线k2+448.5,路线沿老路布线,止于k0+156.847,支线长0.156847公里,龙泉寺段,起点接阳宗小营村,顺老路至k0+640.89止于龙泉寺,长0.64089公里。

路面改造类型:20cm水泥混凝土+15cm天然砂砾调型层。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从20xx年6月30日—20xx年12月30日。

2.预算批复(申报)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至评价日,该项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为:

(1)项目于20xx年12月30日已全面完工,完成工程量的100%。

(2)项目完成质量:正在申请相关部门验收。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了解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以后年度类似项目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1.前期调研。

通过前期对20xx年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展开调研,向项目相关单位收集所需文件,通过调研会议等工作的相继开展,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

2.研究文件。

通过前期调研结束后所收集的相关项目资料,通过分析研究相关文件资料,进一步了解项目立项背景及依据、组织及管理情况、实施内容、实施计划及完成情况,绩效目标申报和实现情况,结合项目特点制定适用的评价指标体系。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的设计。

项目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包括投入、过程、产出及效益。并根据《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附件项目支出共性指标体系细化评价指标,使设置的评价指标具有可操作性,能系统反应出项目支出所产生的项目效益。指标分值满分为100分。一是项目决策指标:占指标权重20%。含2个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主要从项目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适应性、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及绩效指标设定的明确性等方面对项目决策作出评价。二是项目管理指标:占指标权重20%。含3个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主要从预算编制合理性、预算调整规范性、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财务监控有效性、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政府采购规范性及项目自评等方面对项目实施的过程进行评价。三是项目绩效指标:占指标权重60%。含2个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主要从项目完成情况、完成质量以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群众满意度及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产出及其成效进行评价考核。根据评价得分情况,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档次,具体等级档次划分详见下表: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坚持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等原则。采用以定量评价为主、定性评价为辅、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按照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采取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对比分析法(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对比,分析项目完成程度)、因素分析法(对投入、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方面的各评价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公众评判法(通过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情况),通过与项目单位人员座谈(财务处相关人员、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等)、资料核查(具体核查项目立项、实施方案、批复、合同等相关资料)。

1.数据填报和采集。

向项目实施单位收集相关项目实施进度资料、项目实施情况、完成情况,结合项目现场核实和查阅台账等结果资料进行分析整理。

2.社会调查。

为充分了解阳宗海20xx年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项目实施结果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评价组通过对项目点周边群众进行了问卷调查。共计发放40份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40份,有效回收率100%,问卷相关内容详见附件二。

本次问卷共设置10个问题,每题最高得分为10分,总分为100分,每个题目评价量化分的设定为从左至右依次递减分别为9-10分、7-9分、5-7分和0-5分四个分值区,分别对应优(合格)、良(合格)、中(合格)、差(不合格)四个打分区,问卷总得分为全部有效问卷相加后的算术平均分。

3.数据分析和撰写报告。

将项目实施单位、主管单位填报的数据结合通过现场勘查采集到的基础数据,通过分析整理对应考核指标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投入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逐项考核,并梳理总结相关项目单位的主要经验及做法及存在问题,对应问题给予建议和改进措施,形成最终报告。

(一)评价结论。

本次绩效重点评价运用由项目组设计并经专家论证后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查阅资料、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访谈,对阳宗海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价结果为92.7分,绩效评级为“优”。各部分权重和绩效分值详见下表。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决策类指标包括项目立项和项目目标两方面内容,由10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为20分,实际得分15分,得分率75%。

(1)项目立项。

本项目的设立依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文件(昆交通〔20xx〕26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预下达20xx年昆明市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计划(第六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立项。政府长期发展规划和政府决策与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的部门职责密切相关,与部门长期规划目标相匹配。各年度项目根据项目需求,开展前期调研工作,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制定了项目的总体目标,作为项目方管理部门的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根据目标任务要求,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和相应的绩效指标,但绩效目标缺乏完整性,未设定具体的效益目标,针对于绩效指标制定,缺乏定量指标数据,未分细化分解成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2.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类指标包括投入管理、财务管理及项目实施三方面内容,由15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为20分,实际得分19.7分,得分率98.5%。

(1)投入管理。

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依据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文件(昆交通〔20xx〕26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预下达20xx年昆明市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计划(第六批)的通知》等文件下达的任务指标及预算数据进行申报,具有合理性,且在资金批复到位后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到实施单位,实施单位依据具体的管理办法对项目实施了较为有效的管理,目前项目已竣工验收完成,但预算资金资金缺口大,预算下达资金不足以支付相应工程款,需从相关项目中调配使用,预算执行率为79.88%。

(2)财务管理。

通过对项目单位进行走访、现场调查及察看相关台账资料、管理制度及政府采购相关材料等,项目单位预算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根据项目预算批复及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项目实施。

通过查验主管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定期组织会议解决项目中实际遇到的难点问题,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检查、考核。项目实施单位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制订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项目采购方式合规、采购流程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拨付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实施单位编制了财务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等,并进行了相关交底,确保项目质量管理有据可依、有条不紊。项目已全面竣工,正在申请相关部门验收。

项目绩效类指标包括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两方面内容,由10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为60分,实际得分58分,得分率96.7%。

根据项目主管部门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提供的相关实施方案等文件及实地调查,截止20xx年12月30日,20xx年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已完成了全部工程内容,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工程正在申请相关部门验收。

项目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项目涉及我辖区内阳宗镇。具体项目包括饮马池-杨柳箐线7.252194km,杨柳箐线7.214514km,大山寺线1.384371km、丁家庄线3.408938km。具体为:

(1)饮马池—杨柳箐。

项目起点k0+000位于饮马池村口水泥路,路线沿老路布线,止于脚步哨村口。全长7.252194公里。

路面改造类型:20cm水泥混凝土+15cm天然砂砾调型层。

(2)杨柳箐线。

路线全长7.214514公里。

(3)大山寺线。

全长1.384371公里。

(4)丁家庄线。

全长3.408938公里。

路面改造类型:20cm水泥混凝土+15cm天然砂砾调型层。

1)社会效益。

公路运输在农村地区是一种十分重要的交通方式,农村公路建设和其他交通方式相比具有建设难度小,经济效益高的优点,还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常出行的需要。通过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的实施,一方面改善了基础设施的落后状态,方便了老百姓的出行,另一方面提高了沿线村民的交通出行质量,提高了村民生活水平,为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经济效益。

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的实施是区域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农村公路建设中的重要控制环节,农村道路硬化作为乡村建设中的一环,最近几年一直在推进实行。本项目的实施有效提高了当地村民的交通出行质量,改善了当地农业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也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给村民创造了一个较好的交通经营环境,从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其间接经济效益远远大于工程的直接经济效益。

3)生态效益。

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的实施,通过对公路路面塌方及路面修补建设等项目的整治建设,使农村公路路状和路容路貌得到了较大提升,改变过去泥土路和碎石路的“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淤泥难行”,尽可能降低噪音污染、大气污染、粉尘污染等污染程度,良好的公路路面还能降低环境污染力度,即保护了生态、又改良了环境,尽一步做好平整、滞尘、降噪,防止水土流失,保持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4)可持续性影响。

通过实施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促进公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障和延长了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较大幅度的提升了交通通行质量,改善了道路行驶环境,保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一条路就是一条经济带,良好的道路交通状况可拉动沿路的农村经济,经济要发展,交通要先行。同时,良好的道路状况也为自然灾害救助提供了便利的交通保障。农村公路路面硬化拉近城乡距离,促进城乡融合,沿路良好的生态环境,改善和提高了沿路居民的生活交通质量,带动农村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5)群众满意度。

通过对本项目进行问卷调查,发放问卷40份,回收有效问卷40分,最终满意度=全部有效问卷得分的算术平均分,通过统计得出周边受益群众满意度为91%。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实施管理人员较少。

由于阳宗海区成立时间短,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人员仅有两人,平时不仅要管控工程质量,还要兼顾各个市级对口部门下发的相关任务,包括公路管养、路面硬化、交通安全、公交车开通等工作,有时分身乏术,不能做到多方兼顾。

2.项目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

农村公路路面硬化机制是促进其性能发挥的关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如部分道路存在质量问题,部分道路被村民称作“豆腐工程”,铺设的路面只为好看,实际上偷工减料,质量标准不过关,有些原已硬化的路面经车碾压一段时间就起皮破损,既影响美观,又阻碍车辆平稳通行等问题,加上后期养护和维修意识淡薄,导致已建道路没有很好的发挥其预期的作用。

3.项目没有完善的实施管理措施、项目绩效管理不够重视。

经过查阅项目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访谈,该项目在预算申报时,编制了项目任务目标及指标体系,项目实施也基本围绕着预算申报目标有序开展,但细化绩效指标缺乏具体的数据支撑。主管部门未根据《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要求对项目实施绩效全过程管理,在自评工作中未建立相应健全的绩效指标体系。

(二)建议和改进措施。

1.安排专业的项目实施管理人员。

农村公路的硬化作为乡村建设中的一环,是一项长期的,连续的工作,最近几年一直在推进实行。农村公路路面硬化项目实施起来,工作内容繁杂,点多面广,公路硬化难度大、内容多,对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要求高,因此有必要安排专业的项目实施管理人员进行常年的跟踪管理,以保持良好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2.加强项目管理相关制度的健全。

农村公路路面硬化管理制度是促进其性能发挥的关键。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不足之处,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与养护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路面硬化资金的利用和效果。注重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提升公路路面硬化资金的利用和公路路面硬化的效果。

3.完善实施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绩效目标考核机制。

建议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全面推进预算绩效跟踪及建全实施管理措施,根据具体项目设定相应绩效考核指标,包括项目的进度、成效等,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绩效跟踪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以及阶段性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建全实施管理措施有助于推进项目的有效执行及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加强评价结果应用,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方针,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加强资金拨付合理性的主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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