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总结,我们只能在经历中迷失,总结可让我们从失败中汲取教训。写总结时,要注重突出重点和亮点,对于次要内容可以简洁处理。以下是一些精心策划的市场调研报告,供大家在制定市场策略时参考和借鉴。
不同意调解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____一案,向镇(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经镇____调解组织依法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纠纷各方达成共识内容,各方当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履行协议的期限等)。
本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收之日起生效,各方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
调解员:_________________
镇(村)调解组织盖章
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不同意调解申请书篇二
尊敬的人民政府:
住址:xx。
法定代表人:xx。
按规定足额发放申请人产假期间工资共计人民币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xxxx年x月x日入职被申请人处,担任xx一职,月薪6000元。工作一直至今,今年xx月,申请人因怀孕待产获批三个月的产假,但申请人产假只休了二个月就被被申请人要求去上班。因此实际只休产假2个月。
被申请人虽为申请人购买了部分社会保险,但并未购买生育保险。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产假期间的待遇由被申请人负担。产假后,申请人一直向被申请人要求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但被申请人一直不予答复。直至今年10月9日才收到人事部经理口头通知。通知说工厂所有产假均只发两个月工资,而且工资标准是月薪1130元。这明显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
1、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女职工产假在90天以上。而被申请人规定只发两个月的工资。
2、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被申请人故意规避本条“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的规定,一律按东莞市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30为基数是明显违法的。按本人每月工资6000元计算,生育津贴远远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因此被申请人应按6000元的标准支付。
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国和谐的劳动关系,特向贵委提出调解申请,请依法调解。
此致
日期:xxxx年x月x日
不同意调解申请书篇三
委托代理人:李泉。
被申请人名称:乐山市恒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长清。
委托代理人:黄伟。
争议的主要事实:
申请方与被请方于20xx年9月10日签订棉纱购销合同,总价款30万元。双方各存封样。申请方按封样组织生产,被请方按封样验收。20xx年10月,申请方发送到被诉方的棉纱经被申请方验货后,以其中价值1千元的产品含有化纤成份,颜色不符,要求退货。申请方认为,产品与封样相符,不同意退货。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协商不成,乐山市金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提出调解申请。
经查明:此产品与双方封存的样品相符,应视为合同约定的质量。经本局主持调解,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申请方所发棉纱中除含有红颜色部分价值1千元的货品应退回申请方外,其余货品由被申请方收购。
二、20xx年9月10日双方所订购销合同,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终止。
三、被申请方所欠申请方货款二十九万九千元于20xx年11月底前付清。
四、其他无争议。
本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请方代理人: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不同意调解申请书篇四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合计18000元人民币.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合计xxx00元。
三、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26000元(xxx6年1月至今)。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x6年3月8日开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现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
申请人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而被申请人却一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保险,此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保险,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致使申请人的保险费用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保险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
此致
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xxx。
20xx年x月x日。
不同意调解申请书篇五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杨_______________,曾用名杨_____,女,白族,农民,1969年07月01日生,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人,住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委会_____________号,身份证号5329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138872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杨__________,男,白族,农民,1942年08月生,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人,住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委会_____社_______________号,联系电话136_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市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委会_____社原社长,申请人杨_______________之父亲。
案由: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仲裁请求:
请求被申请人返还其依职权强占的属于申请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份额0.80亩,并独立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杨_______________系被申请人杨__________的女儿。1992年11月13日,申请人嫁到__________市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与李__________结婚,1993年离婚后回到__________市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委会__________社娘家。1994年01月24日,申请人与赵__________结婚,1995年07月14日协议离婚后回到娘家。由于父亲杨__________重男轻女,多次逼我离家出走,无奈之下,我只好离开家到__________市__________镇打工为生。1999年04月21日,我与牛__________登记结婚,至今一起生活。期间,我的户口一直和被申请人杨__________及弟弟及弟媳、侄儿在一起,直到现在。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涉及的土地也和在被申请人承包经营权范围内。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不同意调解申请书篇六
申请人姓名(或用人单位名称):
性别:
地址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
性别:
地址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
事由:因xxxx(事由)产生争议,申请调解。
事实与理由:
为此,向xx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请依法调解。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不同意调解申请书篇七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华域大厦a座21楼。
被申请人:王xx,男,1977年12月3日生,汉族,云南省昆明市人,住昆明市五华区xx村二组,身份证号码:530xxxxxx。
一、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王xx按照(20xx)五法黑民初字第3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支付所欠债务的余款50000元人民币,并支付违约金30000元。
二、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自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2月10日的逾期还款利息共计人民币2800元。
三、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自(20xx)五法黑民初字第3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四、强制执行由申请人预交的诉讼费人民币1232元。
五、案件执行费由被申请人王xx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xx)五法黑民初字第365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中确定被申请人应偿还的借款金额为680000元,被申请人王xx应于20xx年11月30日前偿还400000元,并于20xx年12月10日前偿还余款280000元,逾期不履行还款义务的,需另行承担违约金人民币30000元,未按期偿还的本金按月利率21‰支付还款利息。调解书生效后,被申请人王xx在20xx年11月30日前并未偿还欠款,之后于20xx年12月10日向申请人偿还欠款人民币630000元。余款50000元人民币至今未付。
综上,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致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二〇xx年三月七日。
不同意调解申请书篇八
患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请调解的纠纷事实: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患者目前状态患者当事人与患者关系。
申请调解的争议要点、医疗损害责任及理由:
申请调解的'索赔金额:
特申请xxx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
申请人:
申请日期:
20xx年x月x日。
不同意调解申请书篇九
xx县公安局xx派出所:
本人李xx,系永建辖区xx村委会xxx村村民,20xx年12月26日21时许,本村村民杨xx及家人因口角和我发生争吵,随后,杨xx及家人用木棒将我打伤,导致我受伤。受伤后我被送到巍山民康医院和大理州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87911.04元,还产生了其他相关费用。经大理滇西司法鉴定中心(20xx)临床鉴字第339号鉴定意见书及(20xx)临床鉴字第340号鉴定意见书鉴定,我的伤情为轻伤,后续治疗费4500——5000元。
鉴于对方的犯罪行为给我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侵害,导致我产生了巨额医药费,对方至今也未积极垫付或赔偿任何相关费用。为定纷止争,顺应目前我国的“大调解”居民,构建和谐社会,我恳请你们帮助,对本案的医疗费及其他费用及相关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特此申请。
xx县公安局xx派出所。
20xx年02月27日。
不同意调解申请书篇十
甫甸村委会:
我是石城村的村民白凤芬,我因与甫甸村的村民李宝琼发生柑桔地租赁纠纷,曾与她多次协商无结果,现特申请村委会进行依法调解,为便于表述事情的原由,我把双方的称呼简称为甲乙。
甲方:甫甸村委会石城村村民:白凤芬。
乙方:甫甸村委会甫甸村村民:李宝琼。
甲方和乙方是熟人,平时的关系也处得融洽,双方一见面都要互相问候或谈论一些家常事。大概是20xx年的时候,甲方到大平滩学校宿舍里拿东西,遇到乙方后又在一处闲聊,乙方就问甲方:你家河对面的地给有租给哪家栽?甲方说:没有租。乙方说:拿来租给我家栽。甲方说:可以的嘛,你给多少钱?乙方说:你要多少钱?甲方说:我要6000元。然后甲乙双方就围绕着租金问题讨价还价,过了几天后,最后5200元成交,当时乙方就要付钱,甲方说:要们写写纸,再给钱。乙方说:我们熟来熟去的,不用写了,我们栽几年就赔你们了。就这样,甲方开了一个收条,收了乙方5200元钱,乙方就开始种甲方河那边2亩多的山地。当时我回家后告诉老周说,河对门的地被我租了,老周说:租几年,多少钱?给有写个合同?我说5200元块,还是我挣来的,宝琼说了,合同不消写了,他们栽几年就赔我家了,老周还说:租了就算了,反正自己已经老了,栽也栽不动了。
今年4月,因老周身体不好,不能再继续栽种柑桔,他决定把村子周围的柑桔田租赁给别人栽种,在签订合同时发现对方对合同的字眼抠得非常死,字甄句酌,并要在正文开头写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等字眼,这引起了老周的注意,他找了合同法和农村土地流转等有关规定来仔细研读了以后,告诉我,我将我家河对门的承包地不明不白,无凭无据租赁流转给李宝琼家栽种是违法的,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我非常的`后悔,当时认为我们关系处的好,签不签合同关系不大。
20xx年4月25日,我写了一封信当面交给李宝琼,说明不签合同是违法的,不符合农村土地流转的有关规定,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要求她与我商定一个合同,明确双方当事的人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发租方与承租方关系。李宝琼对我的要求不作正面回答,只是一味的乱骂一气“什么眼睛小,眼睛烂,人家苦着们眼睛瞎,现在挂果们又来要了”等等,我不愿意与她对骂,也就走了。
20xx年5月30日,我又写了一封信当面交给李宝琼,一是表达了我不愿意吵架,只想心平气和解决问题的愿意;二是指出李宝琼不要合同规定就想将我家2亩多的承包土地不明不白永远栽下去是于法于理都说不过去的行为。三是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两个办法:(一)、签订一个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我家河对门的承包地给李宝琼家栽10年,10年到期后必须无条件的还给我们,不得损毁土地和村木。(二)、甲方还乙方5200元钱,乙方还甲方的土地,以后甲乙双方各不相干、互不干扰。四是我们拟定了一个租赁合同草案,同时递给李宝琼,要求李宝琼同意就签名后作为双方信守的合同执行,不同意就不签,同时表示了我们要寻求法律帮助,希望村委会帮助我们调解的决心。
从5月30日我写信给李宝琼到现在已经50多天,李宝琼对我提出的解决办法不作应答,我现在只有请求村委会帮助调解解决。
(一)请村委会领导出面或委派村调解主任将甲乙双方当事人叫到村委会,各自陈述自己的理由和要求,进行调解,甲方要达到的调解目的是,在村委会有关领导或调解主任的主持下,根据合同法和土地流转有关规定签订一个租赁合同,明确甲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土地租赁的期限,经营方法,租金,违约处罚等作明确的规定。
(二)请村委会的领导出面或委派村调解主任单独约见甲乙双方或电话单独与甲乙双方商谈调解,把协商结果告诉对方。
(三)请村委会采取其它常规的或特别的调解方式调解。
(四)如果经过村委会调解,甲乙双方意见一致,双方顺利签订租赁合同,即村委会调解成功。如果经村委会反复做工作,双方意见不一,不能签订合同,请村委会作出一个调解决定,并形成文字,证明村委会作了努力,调解不开,甲方还要继续向上级申诉。
此致
申请人:石城村村民白凤芬。
20xx年7月26日。
不同意调解申请书篇十一
申请人:xx,男,1956年9月3日出生,汉族,广西宁明县人,个体户,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荷城街二里37号。
申请事项:申请调解期限。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本人、广西锦绣装饰工程有xx责任公司与被告方-胜、龙州县龙鼎大酒店有限责任xx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本案各方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特向法院申请调解期限,申请期限为:20xx年2月9日至20xx年5月10日。盼批准!
申请人:
不同意调解申请书篇十二
地址:济宁市市中区建设南路70号(太白西路)。
请求被申请人依法支付装饰工程欠款148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2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20xx年2月22日申请人派施工人员进驻微山西部热点歌厅装饰工程工地开始施工,于20xx年5月1日按期竣工,由被申请人验收合格。按照合同约定:合同价款总计:86万元,应分三次付清,但被申请人没有按约履行。微山西部热点歌厅20xx年5月15日开业后,申请人多次派人要求被申请人结清余款,截止20xx年8月4日,被申请人累计支付712000元,至今尚欠申请人148000元未付。
因此,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申请依法调解。
呈致。
微山县付村镇人民的政府(人民调解委员会)。
代理人:满忠琪。
20xx年3月2日。
行政调解。
【精选】转学申请书锦集五篇。
不同意调解申请书篇十三
地址:济宁市市中区建设南路70号(太白西路)。
请求被申请人依法支付装饰工程欠款148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2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20xx年2月22日申请人派施工人员进驻微山西部热点歌厅装饰工程工地开始施工,于20xx年5月1日按期竣工,由被申请人验收合格。按照合同约定:合同价款总计:86万元,应分三次付清,但被申请人没有按约履行。微山西部热点歌厅20xx年5月15日开业后,申请人多次派人要求被申请人结清余款,截止20xx年8月4日,被申请人累计支付712000元,至今尚欠申请人148000元未付。
因此,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申请依法调解。
呈致。
微山县付村镇人民的政府(人民调解委员会)。
代理人:满忠琪。
20xx年3月2日。
不同意调解申请书篇十四
申请人:
地址:
申请事项。
请求被申请人依法支付装饰工程欠款148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2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20xx年2月22日申请人派施工人员进驻微山西部热点歌厅装饰工程工地开始施工,于20xx年5月1日按期竣工,由被申请人验收合格。按照合同约定:合同价款总计:86万元,应分三次付清,但被申请人没有按约履行。微山西部热点歌厅20xx年5月15日开业后,申请人多次派人要求被申请人结清余款,截止20xx年8月4日,被申请人累计支付712000元,至今尚欠申请人148000元未付。
因此,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申请依法调解。
呈致。
xx县付村镇人民的政府(人民调解委员会)。
申请人:
20xx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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