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督查方案(热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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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督查方案(热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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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定期评估和调整方案,以适应环境和需求的变化。制定方案时,要充分调动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以促进方案的实施和改进。大家可以参考以下范文,了解如何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制定出优秀的方案。

专项督查方案篇一

为加强全区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和驻矿安检站队伍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创新驻矿包矿管理机制,决定对辖区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和驻矿安检站履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1年6月1日--8月31日。

二、组织领导。

为使专项督查取得实效,全区成立专项督查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主要负责专项督查组织协调工作。

组 长:xx。

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

区应急管理局总工。

成员:纠察队相关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纠察队,主要负责专项督查日常工作(方案制定,现场督查,材料收集、汇总、上报等)。

三、督查内容。

(一)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履职情况。

1、小组人员出勤、入井次数和学习笔记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是否定期召开小组会议,研究包矿巡查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任务,针对性开展包矿巡查、检查工作;是否按规定要求完成包矿巡查、检查任务,每月对所包煤矿检查零点班和四点班是否不少于一次,是否规范填写检查指令书,是否按规定期限对指令书记录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复查,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隐患是否进行跟踪落实;住宿、办公场所,办公设备设施和交通工具是否满足工作需要等。2、随机抽取所包煤矿进行对照检查:检查是否在规定周期达到全覆盖;是否存在监管盲区,存在该发现而未发现隐患,存在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汇报等情况;是否按期完成上级部门委托的隐患整改复查任务,隐患整改复查是否严格根据整改情况进行填报等。

安检员出勤、入井次数和学习笔记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是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驻矿检查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任务,针对性开展跟班检查任务;是否按规定要求跟值班,是否规范完整填写四卡一台账(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卡、隐患落实登记卡、汇报传真卡、隐患落实反馈卡和隐患登记台账);跟班检查是否按规定达到全覆盖,是否对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进行重点检查,每班是否检查探水情况和瓦斯探头显示瓦斯最大数据情况;是否存在监管盲区,存在该发现而未发现隐患,存在发现隐患不及时汇报等情况;是否按期完成上级部门检查提出隐患整改复查任务,隐患整改复查是否严格根据整改情况进行填报;住宿、办公场所,办公设备设施是否满足工作需要等。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检查煤矿安全监察专员的工作运行情况。

(四)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四、督查方式。

(一)辖区各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和驻矿安检站对照督查内容进行自查自改。

(二)潞州区应急管理局对辖区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和驻矿安检站履职情况全方位全覆盖督查。

(三)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对辖区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和驻矿安检站履职情况同步进行督查,比例不低于20%。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合理安排。

要认真领会上级关于此次专项督查的重要精神,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保证频次,按照督查内容不定时间,持续开展巡查、突查,确保此次专项督查按期完成。

(二)严格督查,严厉处罚。

要重点检查两支队伍是否按照规定检查频次、内容、覆盖要求进行驻矿检查和包矿巡查工作;是否存在监管盲区,存在该发现而未发现隐患,存在发现隐患不及时汇报等现象;是否存在对所驻(包)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建设或存在重大隐患仍冒险组织生产不制止、不汇报、不釆取措施现象;对存在上述行为的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和驻矿安检站要依照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对存在上述行为的煤矿企业要启动事前责任追究制度进行问责处理。

(三)专人负责,及时上报。

辖区各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和驻矿安检站要指定专人负责,将每周督查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局,由区局纠察队汇总上报市局。

联系人:xx。

话:xx。

箱:xx。

专项督查方案篇二

为扎实推进省、市、县基层党建示范创建点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开展,近期将组织一次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年5月21日—25日。

省、市、县党建示范创建点(46个)。

第一组:

督导单位(12个):

镇新店坪村、泸阳镇卫生院、下坪乡桥上村、聂家村乡中村村、龙场乡龙场村、花桥镇梅树冲村、花桥镇车坪村、金大地党委、环龙公司、县审计局党支部、县财政局机关党支部。

第二组:

督导单位(12):桐木镇大松坡村、牌楼镇冯家湾村、铜湾镇麻溪江村、铜鼎乡张家溪村、蒋家乡水仙村、蒋家乡坳头村、袁家乡上炉村、县残联、县卫生局机关党支部、县畜牧局、县司法局、铜电公司。

第三组:

督导单位(11个):新建镇黑禾田村、蒿吉坪乡洞门口村、活水乡龙星村、锦溪乡金坪村、接龙镇桥头村、石宝乡双溪村、新路河乡板栗坪村、铁坡镇团一村、丁家乡团山村、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运管所。

第四组:

督导单位(11个):镇乌溪村、镇莉坪社区、镇荆坪村、镇溪房村、炉亭坳乡炉亭坳村、县一中、牌楼镇卫生院、怀化市百草园印务有限公司、怀化亚信电子有限公司、湖南兴龙玻璃有限公司、湖南万欣生物有限科技公司。

1、基层党组织示范创建“十化”内容。按照党组织“五个好”(即:一个好的支部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的要求,努力达到基层党建示范创建“十化”(融入中心高效化、组织构建系统化、基本队伍先进化、党建活动多元化、运行机制规范化、工作载体品牌化、阵地建设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基础工作精细化、服务群众常态化)的标准。具体见《县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方案》。

2、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活动开展规定动作、活动主题、活动载体、活动特色情况,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情况,干部联村工作情况,密切联系群众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等情况。

3、创先争优活动专项表彰推荐情况及相关考察。

4、村级组织场所建设进展情况。

(可墙体书写或固定式架子);每个示范点都至少有一个创先争优活动宣传专栏。

2、查看资料:查看村级班子建设(包括村级绩效考核工作运行、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及民主决策情况)、党员教育管理资料(重点是党员和流动党员管理、设岗定责、发展党员、党员服务站服务党员群众等工作台帐)、党建示范点建设资料、党内开展活动资料(重点是以下发的《创先争优活动资料归档目录》为准,查看创先争优活动资料,主要包括活动主题及活动载体,公开、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比表彰规定动作,密切联系群众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各环节工作均要求逐一建立台账,资料归档整理完善,党组织和党员的参与面做到全覆盖,具体活动要求有影相资料)。

交督导组带回)。督导组人员按照党建示范创建要求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求,逐一进行规范指导。村级座谈对象为乡镇驻村领导、组织委员和村“两委”干部;企业座谈对象为企业负责人及党支部成员;学校座谈对象为校长及党支部成员、创先办工作人员。

1、督导完后,县委组织部将对本次督导结果予以通报,并将督导结果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范畴,请各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引起重视。

2、村级活动场所建设任务的乡镇和行政村做好相关准备。

3、各督导组同时将对本年度“七一”申报表彰对象的基层党组织和个人进行实地考察。

专项督查方案篇三

1.除外事接待外,公务接待一律严禁公款饮酒,也不得私带酒水饮用。

2.在干部交流、提拔、调整中,严禁用公款安排迎来送往性质的聚餐。

3.严格执行差旅费、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因公出差严禁不交或少交按国家及学校规定应自理的伙食费和住宿费。

4.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不得将接待费“化整为零”、长期挂账,不得以虚假名义报销或其他经费渠道冲抵、转嫁吃喝费用。

5.严禁同城公务宴请。接待对象为长沙市区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不得安排宴请、住宿等公务接待。

6.严禁违规接受请吃。不得接受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活动。不得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

(二)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1.党政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南大学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六条细则》,对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一律整改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2.严禁虚假整改,不得以“只加桌子不加人”或临时隔断应付检查等弄虚作假方式搞整改。

(三)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含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下同)。

1.严禁违规收礼。不得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不得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违规收受红包礼金。

2.严禁违规送礼。不得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得用公款送礼或以各种名义使用公款报销、冲抵送礼费用。不得用公款送土特产。

3.严禁“收多交少”。对送红包礼金的人要严肃批评;拒收不了的要及时上交组织并报告送礼人情况,不能把廉政账户当“挡箭牌”,不得“收多交少”。

(四)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专项督查方案篇四

7月9日晚-7月10日,督查组对赛湖堤和长江堤防汛责任单位人员到岗、履职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责任单位防汛巡查总体情况比较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现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7月9日晚发现的问题。

1、带班领导不到位。督查组晚9:32到达赛湖堤邮政局值守点时,未见其带班领导;公路局由股长带队。

2、值班纪律不严守。督查组晚9:00到达党校赛湖堤值守点时,2名值班人员在巡堤范围外的其他棚内;邮政局棚内有钓鱼竿;晚9:19赛湖堤到达新华书店值守点时,1名值班人员在睡觉。

3、巡堤记录不规范。部分单位记录时间与实际不相符,督查组22:34到达公路局值守点时,其最新记录为22:30;督查组22:44到达环保局值守点时,其最新记录为23:00;督查组22:47到达交通局值守点时,其最新记录为23:00;督查组21:33至武蛟3号亭点督查时,发现21:00点的巡查记录还未填写。另外,老干局、发改委、烟草公司等单位交接班无双方签名及交接情况记录;林业局、财政局巡堤记录内容简单,仅记录“正常”或“无异常”;移动公司对重点部位的后续观测、处理情况无记录。

二、7月10日发现的问题。

1、到岗人员不齐全。督查组10:42至武蛟2号亭点督查时,李汉友脱岗;督查组11:00至白杨1号和2号亭点督查期间,白杨镇共应到18人,实到16人,存在2人脱岗。

3、带班领导不到位。15:03审计局无带队领导,在岗人员解释带队领导脚扭伤了,但没有安排其他领导替换;16:27移动公司无带队领导,在岗人员解释领导有事不在,但没有安排其他领导替换。

瑞昌市防汛抗洪督查组。

专项督查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浙江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中共温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温州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和中共瑞安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瑞安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巩固我市前一阶段“双减”工作成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双减”工作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0xx年10月18日—10月27日。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重点督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情况、作业时间控制达标情况、家长参与课后作业情况、校内课后服务时间达标情况、课后服务师资待遇保障情况等五项内容。

(二)校外培训机构,重点督查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情况、机构师资配备情况、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情况、培训时间控制情况、培训机构广告营销管控情况等五项内容。

(一)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要分别对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减”工作督查要点》、《校外培训机构督查情况记录表》的内容认真进行自查逐项抓好落实。各学校要将温州市“双减”工作举报、建议平台(二维码)由各学校向家长公布,确保知晓率100%。

(二)各责任督学要针对前期督查发现的问题对学校进行跟踪督导。

(三)各督学责任区要对所属学校及辖区内培训机构进行督查,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

(四)市教育局组织专项督导组进行实地督查(具体安排见附件),抽检暗访重点学校和培训机构。

专项督查方案篇六

按照中央、省、市、县相关决策部署,我县深入开展“双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持续有效发挥教育督导在“双减”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巩固“双减”成果,结合我县教育督导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通过“双减”督导,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坚持以学生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坚持依法依规督导,标本兼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强化政府统筹推进,落实部门职责;坚持稳步实施,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相关决策部署,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深入推进。

(一)强化教育督导责任。继续把“双减”督导作为20xx年教育督导的“一号工程”,摆在突出位置,以“问题清单”和“回头看”为抓手,突出督导实效。持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从监督角度推进“双减”政策落实落细。

(二)强化学校(机构)主体责任和主阵地作用。将学校“双减”工作落实情况纳入20xx年度办学质量督导评估体系,重点考核评估学校“双减”工作宣传教育情况、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方式、提高作业效能和课后服务水平及家长、学生、教师的满意度情况。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提升校外培训机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与治理。

(三)强化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责任。将“双减”督导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责任督学的管理,发挥责任督学在“双减”工作中的保驾护航作用,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按照《蓝田县责任督学管理办法》进行问责。

(一)督查范围。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

(二)督查内容。

以《中共蓝田县委办公室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的通知》(蓝办字〔20xx〕54号)为指导,重点查看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双减”建章立制、工作落实的过程性材料及社会满意度等情况。

采取专项督查、责任督学经常性督查和职能部门常态化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专项督查。成立由各职能科室、责任督学组成的“双减”督查组,依据督查内容,对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实地督查。

(二)经常性督导。责任督学通过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每月到校督导一次,查找问题,发现亮点,做好工作记录,认真关注学校“双减”工作推进落实及问题整改情况,推动学校不断规范办学行为,提高作业效能和课后服务水平,强化学校主阵地作用。

(三)常态化监管。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强化教育与行业主管部门共管共治,通过联合执法检查和常态化随机检查,持续开展培训机构治理,规范办学行为。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双减”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当前教育突出问题的重要手段。局机关各科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责任督学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此项工作作为20xx年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宣传教育,确保国家教育政策落地生根。

(二)建章立制,压实责任。各学校(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双减”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师生、家长和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和日常跟踪管理,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导,狠抓整改。各责任督学要坚持每月一次“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做到认真履职,摸清实情,找准问题,现场反馈,建立问题清单,同时做好业务指导,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进行跟踪督查。每月督导结束后,对督查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形成督导报告,于每月25日前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四)从严考核,形成常态。各学校(机构)要根据督查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规范管理行为。各督查组、责任督学对学校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

专项督查方案篇七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预防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事故,根据《xxx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13]1号)、《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安委[2013]2号)和《衡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安l2013]2号)、《武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

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包括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及其他餐饮场所等。

(二)主要任务。

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治理餐饮行业安全环境,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和餐饮行业落实安全供气和用气贵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饮场所,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1.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

2.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

(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4)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5)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带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

(6)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米到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4.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

7.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8.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9.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0.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为加强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

有关部门的职责是:

(一)派出所: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质监部门:邀请县质监部门对餐饮场所使用的判废、超期未检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出具查验证明,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充装企业责任。

(三)镇安监站: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负责对经有关部门确定,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餐饮场所,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或者立即停止使用供用气设施、设备。

(四)工商所:负责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五)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

有关部门要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广播、字报宣传燃气安全用气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应急常识,加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燃氕管理部门要组织燃气经营企业深入现场,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要对辖区内的`餐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数量、种类、重大隐患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帐,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工作。餐饮场所要对液化气瓶组间、厨房用气设备、燃气管线、就餐场所的用气安全状况及员工用气安全知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违章操作行为要立即纠正,发现尚在使用的报废、超期未检或不合格气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强化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整改期间可能危及安全的,应当主动停业整改。未与供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协议的应当补签协议。餐饮场所要于5月15日前将执行燃气防爆有关规定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报当地燃气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二)督促整改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组织公安、质监、安监、工商、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对餐饮场所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餐饮场所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改以及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责令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要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对非法餐饮扬所,申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逾期未整改的,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拒不整改的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抽查和总结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要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开展专项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于6月底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餐饮场所量多面广,绝大多数规模小,安全生产条件差,容易发生燃气泄漏爆炸事故;且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巨大。因此,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坚决依法取缔淘汰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餐饮场所,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要深刻吸取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喜羊羊火锅店“11?23”重大液化气爆炸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认真分析本地餐饮场所实际情况,研究制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培训。在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要结合实际,抓紧建立健全具有针对性的燃气防爆相关规定和标准,并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要如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精心组织编写安全培训教材,充实师资力量,改进培训形式,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覆盖面。

(三)加强协调配合,行政监管合力。要针对治理检查涉及面广、餐饮场所数量多的情况,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包村工作人员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餐饮场所。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健全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向有关部门移送。要大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案件查办的部门联动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四)坚持统筹兼顾,实施标本兼治。要把餐饮场所非法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以落实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小型餐饮场所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行政。要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的要求,坚决依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餐饮场所。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推动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

专项督查方案篇八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督查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

(二)主要督查内容:

1、学校作业负担。

(1)作业管理机制。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2)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3)作业设计质量。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4)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5)课余时间利用。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控制使用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家长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生活。

2、课后服务水平。

(1)课后服务时间。学校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2)课后服务质量。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3)课后服务师资。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担任。

(4)严查教师参加校外有偿补课行为。

(5)线上学习服务。学校的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应免费向学生提供。

3、校外培训行为。

(1)坚持从严督查机构审批手续。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要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经查后,一律提交业务审批股室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icp)。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

(2)坚持从严督查培训服务行为。重点督查培训教材、课程设置、培训时间、培训师资及收费等。

(3)坚持从严督查运营情况。督查资本涌入培训机构的情况,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情况,广告宣传情况,查处培训机构产业链、利益链,线上培训要督查培训时间和学生儿童视力保护情况。

本次专项督查自8月25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专项督查分自查、实地督查两个阶段进行。实地督查实施前,各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须按照上述内容组织开展自查,逐项检查、落实相关规定要求。区教督委和区教育局基教股、民管办、秘书股等相关股室组成联合督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实地督查。

1、问题线索查找。

一是发布督查举报电话,

二是组织学生填写“双减”调查问卷。

2、核实有关情况。根据问题线索,督查组将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展开重点核查。

3、结果运用处理。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一经发现,列入违反师德师风予以顶格处理。坚决查处学校作业负担过重、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等不规范行为,一经查实,教育督导股将对问题学校、机构下发整改督办函,学校和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将移交业务审批股室进行处理。

1、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学校、机构要高度重视学生“双减”工作专项督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自查等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开展督查。

2、公布电话,畅通举报。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在本单位公众号、班级微信群及时公布督查举报电话。

专项督查方案篇九

根据蓬江教政〔x5〕1号《关于印发蓬江区教育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我校决定集中开展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进依法治安、实现安全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和对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安全检查督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彻底排除重大隐患,有效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为保证“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行动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里村小学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时间:即日起至x5年2月下旬;

(二)范围:全校(含学校周边)。

(一)学校安全防范、应急机制建立情况;

(五)校内校舍、围墙等建筑的安全情况;

(六)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七)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情况;

(八)学校开展各类应急逃生演练的情况;

(九)学校食堂、学生午托管理情况;

(十)节假日期间安全教育计划和实施情况,值守工作落实情况。

(一)学校自查。学校对安全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重点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全面排查隐患,对排查的隐患和问题要做到100%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落实整改措施。

(二)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做好记录,并督促立即整改,力求工作有实效,实现“消除隐患、防范事故”的根本目的。

(三)成立督查组对学校进行检查。在检查督查期间,学校将采取抽查形式对全校进行督查,主要通过看现场、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进一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检查作为查找问题、加强管理、促进工作的重要途径,做到真抓、真查、真改,确保校园安全。

(二)周密部署,全面检查。学校结合实际,迅速制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学校的工作方案于1月14日前报环市街中心校备案。同时对本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档、不走过场。

(三)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学校在持续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对本次检查的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提炼,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为学校安全工作大环境打好扎实基础。学校于2月22日前将总结情况(纸质档、电子稿)报环市街中心校。

专项督查方案篇十

是在新常态下取得新突破的关键之年,扎实做好今年的工作,对推进嵩山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推进“嵩山发展,我的责任”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全体机关干部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境界,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大力提升工作效率,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在全体机关干部中开展作风整顿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xxx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两学一做为总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xxx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和区党工委、管委会确定的任务目标,立足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为主线,以创建“纪律严、效率高、服务优、作风硬、形象好”的机关为目标,紧密联系当前机关干部的思想和作风实际,坚持自学、自查、自纠的原则,认真解决机关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庸懒散浮”等突出问题,强化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机关作风和干部精神面貌的新转变,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这次机关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围绕建设“综合实力更强,发展活力更足、民生事业更好”新嵩山的目标,以“抓学习、强素质,严制度、守纪律,提效率、树形象”为主题,重点解决“四个问题”,强化“三种意识”,达到“两个目的”,促使区全体机关干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能力素质,振奋精神状态,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机关干部队伍。

(一)解决“四个问题”

一是解决“庸”的问题。一要解决在学习上要求标准低,流于形式,走过场,“水过地皮湿”,或照抄照搬,本本主义,学不到真本领的问题;二要解决工作要求标准低,做事拖拖拉拉、潦草应付、效率低下的问题;三要解决做人标准低,党员干部混同于一般群众,缺乏高尚的情操,没有高远境界的问题。

二是解决“懒”的问题。重点解决少数干部懒散懈怠、不求上进、混天熬日,工作存在等待、观望思想,消极应付、得过且过、宁推勿揽、拈轻怕重、不负责任;进取精神较差、开拓精神不强,缺乏加快发展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安于现状、意志消沉等问题。

三是解决“散”的问题。突出解决少数干部大局意识较差,不讲规矩、不守制度,松松垮垮、我行我素;不讲团结,工作协调配合差,各扫门前雪;工作纪律涣散,上班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工作不在状态,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法纪意识较差,组织纪律涣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存有自由主义,热衷于传播小道消息,甚至乱发牢骚等问题。

四是解决“浮”的问题。着重解决少数干部工作作风漂浮,华而不实、眼高手低、落实不力,习惯遥控指挥,凭经验、想当然干事,心浮气躁,亲力亲为少;工作不切实际,不能、不愿、不敢解决具体问题,不愿下基层,不能深入一线,不敢面对面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问题;工作效率低下,服务意识不强,工作“耍滑头”,办事“踢皮球”,该办不办、急事慢办,能缓则缓、能拖则拖,办事流程不规范,相互推诿扯皮,解决群众正当诉求不及时,导致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

(二)强化“三种意识”

一是强化担当意识。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机关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是干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事不避难,勇于担当。”全体机关干部要克服工作态度消极、主动落实少、敢闯敢试意识不强等问题,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敢抓敢管,敢作敢为,切实做到不怕事、不误事、干成事。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有责任才有动力,有动力才有作为。“居其位,要谋其政。”全体机关干部要牢固树立尽责光荣、失责可耻的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学习,提升综合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干好本职工作。

三是强化标准意识。“谋其上,得其中,谋其中,得其下,谋其下,无所得”,只有标准定的高,才能工作干得好。全体机关干部要着力解决做事起点低、要求低、境界低的问题,牢固树立创先争优、事竞一流的意识,着眼于全县、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谋划,努力用新思路、新方法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打造叫得响、拿得出、过得硬的工作品牌和亮点,推动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达到“两个目的”

一是遵守工作纪律。通过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使全体机关干部都能讲规矩、守纪律,始终与区党工委、管委会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党工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自觉维护机关形象,服从领导,促进团结;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有效杜绝各类违法违纪事件发生,营造风清气正、气顺心齐的良好发展环境。

二是提高工作效率。通过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使全体机关干部都能时刻保持积极进取的工作状态,高标准、创造性、精细化的开展各项工作;时刻保持迎难而上的积极心态,从眼前的事情做起,列出线路图、时间表,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项工作一项工作地推进,提高执行力,加快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要坚持结合实际。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针对区工作实际和干部职工的作风现状,在学习教育、查找问题、集中整改、完善制度中做到实事求是,求真务实。

二要坚持教育为主。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把学习教育、提高认识贯穿于作风集中整顿全过程,确保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牢记责任,爱岗敬业,凝聚起推动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

三要坚持领导带头。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加强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动解决思想作风中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切实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工作执行的能力,以领导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全体干部职工。

这次机关干部作风整顿活动,集中利用1个月的时间,从2016年9月1日开始,到2016年9月30日结束。

第一阶段:加强学习,提升素质。(9月1日至9月10日)。

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重点学习《xxx选集》有关篇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xxx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县政府工作报告,区机关日常行为管理规范,涉及本职工作的有关业务材料等。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法,区党工委组织2次以上集中学习,各管区、站所自行组织2次以上学习交流,做好交流发言记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活动办公室。每个管区、站所根据区党工委、管委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对照学习内容和工作实际,加强思考,深化执行,对区确定的工作思路和各自承担的业务工作,进行量化分解,责任到人,倒排工期,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每名机关干部写出不少于3000字的学习笔记和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心得。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讨论交流、撰写学习体会等多种形式,切实抓好集中学习,提高学习效果。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集中整改。(9月11日至9月21日)。

重点对照“四个问题、三种意识”,结合工作分工、岗位职责,从区领导班子、中层干部、一般干部等不同层面,分类梳理“庸懒散浮”的具体表现,查问题、找原因、定措施,每名机关干部都要针对自身在业务学习、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深刻查摆剖析,认真加以整改。大力开展承诺践诺活动,设立专栏对承诺内容进行公开。承诺之后,以管区、站所为单位召开座谈会,使全体机关干部真正明白“我的责任是什么?”、“工作质量不高、效率不高、落实不够的原因在哪里?”、“对于存在的庸懒散浮问题怎么改、承诺的事项怎么去实现?”等等。要将践诺贯穿全年,贯穿工作全过程,对整改内容实行“项目化管理”和“销号制度”,定人、定责、定时间、定进度,一月一回头看,一季度一总结,年底对践诺情况进行公示、评议。通过查摆整改、承诺践诺,切实解决少数干部身上存在的“庸懒散浮”问题。党政办、纪委办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不定期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机关干部在遵守工作纪律、贯彻落实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等方面的情况,并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违反工作纪律和贯彻落实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不力的,按照规定严肃查处。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巩固提升。(9月21日至9月30日)。

在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党政办牵头修改制定区机关管理规定,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作风建设、学习、考勤、值班、财务、物资采购等制定出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管理制度,使区机关各项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各管区、各站所要针对各自岗位实际,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法律法规和区机关管理规定,重新梳理制定好本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细化岗位责任,针对不同岗位实际,把目标任务责任到岗、压实到人。结合社区建设,全面落实一线工作法,把办公场所推到一线、放到现场,在谋划发展思路、解决实际困难中,实现工作作风和工作落实上的大转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党工委成立机关干部作风整顿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建办,具体负责活动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等。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抓好分管管区、站所的作风整顿活动。各管区、站所负责人是本部门作风整顿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模范带头作用和领导职责,认真抓好各项活动内容的落实。

二是强化督查指导。活动办公室要采取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对思想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加强对干部的学习、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抓好工作结合。要紧紧围绕区发展大局开展活动,把活动与推动区中心工作、本管区、站所具体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以活动开展促进工作落实,努力实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作风整顿的成效来推动工作,以优异的工作成绩来检验作风整顿的成效。

专项督查方案篇十一

各二级党组织要将教育部党组、湖南省委省政府、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及学校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相关文件精神传达至每一位教职工,并结合实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在行动上。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校纪委将依托“清风中南”微信公众号,重点推送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典型案例;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关键少数,及时发送廉政提醒短信。

(二)全面自查自纠。

全校各二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以上述突出问题为重点,对照上级和学校相应管理制度,深入开展自查。要对每一张公务接待票据、每一间办公用房、每一笔红包礼金,逐一清理核实,必须严格标准、动真碰硬,把专项治理抓深抓细抓实,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以上率下,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抓、主动查、坚决改。纪检委员要履行好监督责任,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自查期间,对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纠正。对违规公款吃喝的,必须在问题发现之日起一周内将相关费用追缴到位,并上交财务;对超标准的办公用房必须整改到位,整改应采取“以大换小”“人员调配”“整合办公”等方式为主,不能简单进行“工程隔离”;对已违规收受的红包礼金,之前未上交的,必须按规定上交学校廉政账户,并到学校纪委办公室如实登记并报告送礼人情况。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6月30日前,各二级党组织需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纪委监察处。

(三)强化监督检查。

全校上下要深刻领会以xxx同志为核心的xxx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要以本次专项治理为契机,探索形成常态化的作风建设工作机制,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落地生根。

相关职能部门每年要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并根据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由计划财务处、学校办公室牵头对违规公务接待开展检查;

由人事处牵头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开展检查;

由房产管理处牵头对违规配备使用行政办公用房开展检查;

由学校办公室牵头对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检查;

由机关及直附属单位党委牵头对机关作风建设情况开展检查;

由纪委监察处牵头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开展检查。

上述牵头单位需根据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于每年11月底前汇总至纪委监察处。学校党委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情况纳入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检查和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纪委监察处将及时向学校专题报告,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切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严肃执纪问责。

凡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对自查中发现的以往的问题,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视为拒不整改,一律顶格处理。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对收送双方都要处理。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论职务高低,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专项督查方案篇十二

为抓好上级关于党建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根据《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全县党建工作常态督查指导组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制定本督查方案:

通过开展党建工作督查,促进各项党建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推动作风转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抓好党建是做大的政绩”的责任意识,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形成“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为实现我镇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全镇各党支部。

1.单、双月督查制。单月由支部送检,镇党建办检查指导。双月督查组实地检查。督查组将完善工作督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下发问题台账,督促各支部及时整改。

2.季度督导评估。对各季度的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回头看”,督查各支部的任务落实与整改情况,进行党建季度考核评估。

3.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由镇督查领导小组牵头,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现场观摩、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明察,具体时间由镇联席会议确定。根据工作需要或领导的指示精神,暗访各党(总)支部就某一项或几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1.基层党建日常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四议两公开”制度、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认真做好远教设备的运行与维护等基础性工作。

2.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程序开展党建工作,并按要求填写《支部标准化纪实手册》。

3.专项党建工作任务。本年度重点抓好基层党建“城乡结对共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

4.镇党委或上级部门交办的党建工作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

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四个党建督查小组,分别由党委主要领导带队,党政办、办公室干部为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2.严格督查考核。

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原则,真督实导,做到“四有一明确”,即有台账、有问题清单、有通报、有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季度有督导评估结果,并作为当年检查验收和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3.认真履行职责。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切实加强对支部党建联络员的管理与指导,确保工作实效。

4.注重工作实效。

镇督查组开展经常性督查、一名党委班子联点负责指导、镇党建业务指导员和支部党建联络员负责落实,形成“分层分级负责、齐心齐抓共管”的格局。注意以下率上,充分考虑人员安排的合理性。要形成常态化督查机制,做到真督实导,确保工作时效。

专项督查方案篇十三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环境。根据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整顿纪律、转变作风”效能督查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计划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范围内开展“整顿纪律、转变作风”督查活动,特制订此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中心工作,认真对局党组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效能督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整改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了解各单位实际情况,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三)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日常工作任务,把抓落实、重实效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督查的全过程。

二、成立组织。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中心所和局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为办公室成员。效能督查工作在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效能办公室负责实施。

各中心所,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各单位。

(一)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1、签到考勤制度是否落实。

2、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落实(包括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ab”岗制、失职追究制)。

3、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纪律松散问题(包括工作时间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中午饮酒、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网上炒股等)。

4、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作风松弛问题(包括服务意识差,对群众态度冷漠;责任心不强,遇事相互推诿;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局利益等)。

(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1、政务公开制度是否完备。

2、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

3、工作人员的去向是否明确。

4、政务公开的内业资料是否规范、全面。

(三)各所节假日值班情况。

1、是否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2、是否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

3、是否认真落实电话变更和外出报告制度。

(四)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工作内容。

20xx年6月1日一20xx年xx月31日。

督查采取不定期督查,每月不少于2次。

七、督查结果运用。

对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全局通报,并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被通报一次的扣发当月各项补助,被通报二次的扣发半年各项补助,被通报三次的扣发全年各项补助,已领取的将予收回。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年终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专项督查方案篇十四

为确保《xx市“五城联创”工作实施方案》、《xx市“十大特色镇”创建实施方案》、《xx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督查方案:

围绕“五十百千”活动的目标要求,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加大创建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和部门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努力破解城乡创建中的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推动“五十百千”活动的深入开展。

活动期间,每月的1—日。

根据我市“五十百千”活动工作实际,围绕《xx市“五城联创”工作实施方案》、《xx市“十大特色镇”创建实施方案》、《xx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开展督查。具体为:

(一)安排部署情况。主要包括动员会召开情况、实施方案制定、领导机构建立以及按时间段进行专题部署情况等。

(二)资料统计情况。主要包括台帐建立、整改清单等档案建立情况,整改任务的落实,资料和表格的上报情况等。

(三)任务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按照国家、省创建标准、各项指标和各《实施方案》目标任务、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

(四)建立长效机制情况。边整边改建立长效机制情况,特别是目标任务完成后,分县、乡、村,分类型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五)宣传报道情况。主要包括各单位通过电视、网络、电台以及版报等宣传工具,对好经验、好典型的宣传报道、后进曝光的情况。

(一)实行“周督周清月汇报”制。各督查组实行一周一督查、一汇总并填写问题清单。本周督查问题清单,一般下周全部办结清账。一月向市领导组汇报一次督查情况。每周五将台帐报领导组办公室。

(二)合理安排督查程序。

一是听取汇报。每周听取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二是查阅资料。查阅、台帐、问题清单等相关档案资料。

三是实地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整治现场,一线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填写问题清单,提出整改目标和时限。及时向本县市区整治领导组反馈,并上报市领导组办公室备案,逐项建帐。

四是边整边改。对问题清单要逐项检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对落实的要销帐。对不落实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如属主观因素,要提交有关单位问责。

五是打分排队。每月各县市区的创建整改工作督查结果要一条龙排队。排队的分数构成:进度任务落实率和整改问题落实率两项相加。

设立7个督查小组。

第一小组:负责督查全市环保模范城创建和离石区“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二小组:负责督查全市卫生城市创建和方、临县“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三小组:负责督查全市森林城市创建和石楼、交口“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四小组:负责督查全市明城市创建和孝义、汾阳“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五小组:负责督查全市园林城市创建和柳林、中阳“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六小组:负责督查全市“百村示范”和兴县、岚县“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七小组:负责督查全市“千村整治”和交城、水“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每个小组由领导组办公室从市卫计委、住建局、林业局、农委、环保局、明办抽调组成,组长由副县级领导担任,组员由相关部门业务科长担任。

(一)坚持问题导向。督查组要敢于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确保督查任务落实。

(二)实行专职专责。督查期间,原则上与所在单位脱沟,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工作任务。

(三)严格纪律要求。督查组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遵守工作纪律,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专项督查方案篇十五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九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县镇党代会、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生态环保、脱贫攻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项目建设、产业培育、民情民生等重点工作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焦点难点热点问题,集中优势资源,整合督查力量,持续开展明查暗访,下功夫解决担当意识不足、压力传导递减、形式主义抬头、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着力提高各项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和落实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组织领导。

全镇“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石门镇“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智文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文辉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韩天灵镇党委副书记。

成员:索占军镇纪委书记。

张志强镇党委组织委员、党建工作站站长。

赵虎忠镇武装部长。

杨永胜镇政府副镇长。

陈兵镇政府副镇长。

迭目江俊镇政府副镇长。

王临文镇政府副镇长。

鲁绍安镇科技副镇长。

刘占纬镇党政办主任。

马格年草党政办干部。

华琴镇组建干事。

宋金海镇纪检专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由韩天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全镇“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的组织、统筹协调工作,宋金海同志负责活动具体开展过程中相关文件、表册资料的起草、报送、搜集以及服务保障工作,同时完成镇“明察暗访督查年”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做好市、县“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的督查配合和联络工作。

三、督查重点及责任分工。

1、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整改落实。对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整改落实、水源涵养林保护与建设等情况进行督查,督促严格贯彻落实《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武威段建设项目清理排查及整改意见》,落实祁连山生态保护工作领导责任、主体责任、保护责任和监管责任,全面做好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石门段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

牵头单位:华隆林场。

配合单位:华藏中心土管所、金强水管处石门水保站、畜牧兽医站、各村、各护林站。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起持续跟进督查。

2、主体生产模式提质增效。深入开展设施农牧业提质增效,积极推动设施农牧业健康发展和整体升级,完成养殖暖棚310亩建设任务,设施农牧业提质增效350亩。

牵头单位:农技农经站。

配合单位:畜牧兽医站、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起持续跟进督查。

3、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1+17+3”规划方案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村、各相关站所加快完成各项脱贫指标,提高脱贫质量,杜绝“数字脱贫”,巩固提升已脱贫的贫困村、贫困人口的脱贫成效,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年内完成减贫任务409人,组织劳务输转1631人,实现劳务收入3869万元,培训271人。

牵头单位:扶贫工作站。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起持续跟进督查。

4、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对县、镇列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分期分批进行督查,加快马营坡村基础设施建设、集中供暖建设、村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建设进度工作的督查,督促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具体问题,确保按计划进行。

牵头单位:项目办。

配合单位:财政所、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5、提升招商引资效益。对落实招商引资任务,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推进签约项目落地开工,切实提高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开工投产率,着力解决用水、用电、用地及手续办理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到任务数。

牵头单位:项目办。

配合单位:财政所、各村。

6、保障性住房建设。对全镇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收缩居住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年内完成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以及收缩居住后续工作的任务。

牵头单位:项目办。

配合单位:财政所、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7、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对全镇各村及天互公路沿线、村组巷道、河道沟渠、田间地头和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确保所有村建成环境整洁村,上级督查不出问题。

牵头单位:环境整治领导小组。

配合单位:各村、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起持续跟进督查。

8、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全镇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颁政、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等工作进行督查,督促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供给体系。

牵头单位:农技农经站。

配合单位:各村。

9、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大力推进特色中药材种植,加强优质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稳步扩大中药材种植成为新的收入增长点,全面推广马铃薯脱毒技术,年内完成马铃薯种植4600亩(其中:旱作农业2200亩),中药材种植750亩,高原有机绿色蔬菜种植6110亩,高效农田节水技术推广7100亩,饲草料种植14010亩。

牵头单位:农技农经站。

配合单位:畜牧兽医站、各村。

10、完成“下山入川”工程。对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再摸排、再动员,积极协调完成在建的移民住宅,确保年内完成25户81人的搬迁任务。同步抓好产业培育,紧盯户均3亩棚的目标,实现搬迁入住农户富民产业全覆盖。

牵头单位:移民办。

配合单位:项目办、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11、“生态文明”建设。对推进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工程、生态公益林补偿等生态治理项目,实施人工造林1200亩,义务植树9万株,通道绿化5公里,禁牧9917亩、草畜平衡127568亩等工作进行督查,督促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水源保护和水土流失等水生态治理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华隆林场。

配合单位:各村、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12、社会民生保障。严格程序要求,规范农村低保动态调整以及民政急难救助等资金的评审工作,结合精准扶贫相关政策,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救助。积极宣传新农合和新农保政策,动员群众参与新农合、新农保,确保完成参合、参保任务。严格执行现行的生育政策和技术服务政策等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基础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

牵头单位:民政办。

配合单位:合管办、计生站、财政所、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起持续跟进督查。

13、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进行督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相关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放心。

牵头单位:安委办。

配合单位:食药所、各村、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14、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对各党支部学习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落实“4883”主体责任体系、细化实化“866”衡量检验标尺、开展“四述”约谈等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以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情况进行督查,督促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各党支部、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长期持续督查。

15、维护社会稳定。对各村、各单位综治(平安建设),综治维稳网格化管理和“十户联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反邪教工作、禁毒工作、宗教工作、依法治镇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落实政法委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扎实推进“两个共同”示范县建设。

牵头单位:综治办。

配合单位:各村、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16、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对各村、镇属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双十条”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各村、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长期持续督查。

17、基层党组织建设。对支部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从严治党各项制度情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创建党建示范村、“五好党支部”、实施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双带”工程、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等工作进行督查,全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牵头单位:党建工作站。

配合单位:各党支部。

四、方式方法。

(一)强化信息收集。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镇党政办设立举报电话(电话:3185271),在镇政府门口设置固定信箱,各村、镇属各单位也要向全镇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镇党政办、纪检监察室每周对收集到的信息和线索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汇报镇“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后,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摸排核查,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据准。

(二)深入明查暗访。紧扣省、市、县、镇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督查重点,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联查、专项督查、部门督查、随机抽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加大督查频次,全年度全方位盯紧看牢抓落实。通过开展“群众监督随手拍”活动,拓宽信息搜集和抓督查促落实的社会参与度。充分调动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村联络员联系面广、接近群众的优势,及时掌握中央和省、市、县、镇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拓宽眼神抓落实的广度和深度,切实保障督查工作出结果、有效果。

(三)狠抓整改落实。坚持边查边改,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建立督办清单制度,对省、市、县、镇明查暗访转交的问题要即知即改,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全面整改。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情况复杂、矛盾突出、涉及面广的'问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确保整改到位。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弄虚作假、庸政懒政、不作为、慢作为和贯彻落实决策部署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考评问责。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把明查暗访督查情况列入年度政绩考核范围,细化量化考核指标,作为评价班子和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对督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庸政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怕担当、选择性落实和工作进展缓慢、整改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村和部门、站所有关负责人,由镇纪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营造浓厚氛围。各村、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横幅、公示栏、手机短信、“两微一端”平台广泛宣传“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大力宣传在“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对发现的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力、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典型问题,要及时汇报活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及时研究,依纪依规作出处理,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营造真抓实干的鲜明导向。

五、具体步骤。

镇“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从20xx年2月开始,20xx年12月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20xx年2月至3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下发活动实施方案;分解全面任务,确定总体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

第二阶段:督查推动(20xx年4月至10月)。紧紧围绕督查工作重点,协调调动各方力量持续开展大范围、高频次、强力度明查暗访工作,督促各村、各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建立长效机制。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20xx年11月至12月)。结合年终考核,对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同步考核,抓好成果运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是推动中央、省、市、县、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的重要部署,是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幸福美丽石门进程的重大举措。各村、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努力在抓执行上下功夫,在抓落实中求实效,真正把压力传导到位、把问题排查到位、把整改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分工。镇党委、政府以及各村、各单位是抓好“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的责任主体,“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是实施主体。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将亲自带头督促抓落实,各村、各单位主要责任人都要亲自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工作抓在手上,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各村、各单位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破题指向,切实做到在明查暗访和推动整改落实上积极主动上手、不消极被动应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制止正在发生的问题、整改已经发生的问题、关注长远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大范围、深层次、多层面的排查整改,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

(四)强化保障支撑。督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双十条”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于律己,注意保密,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开展暗访督查不得提前告知被查村和单位及有关人员,不得泄露暗访工作有关内容。

专项督查方案篇十六

六月份上半月,福建省电力行业安定出产百日督查专项举动的各项工作稳步、结壮、有序促成,获得精良的结果。各单位各部分在按原定筹划展开工作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推行好的做法,再策动,再安排,再举动,呈现出繁怒放展、自动有为的精良态势。

1、福州电监办展开工作环境。

(一)构造召开例会。6月13日,福州电监办构造召开福建省电力行业安定出产百日督查专项举动带领小组办公室第二次例会。集会注重报告请教了各单位各部分组建督查专家组深切一线开显现场查抄的环境,对现场督查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题目和不敷进行了深切的交换和总结,致力于互助做好福建电力行业的安定出产工作,为福建电力的安稳运行保驾护航。

(二)做好信息宣扬。福州电监办指派专人当真信息的编纂和报送工作。现已在福州电监办的流派网站上登载相干的信息共30条,编发福建省电力行业安定出产百日督查专项举开工作简报和工作简讯各3期,周全报导福建电力行业展开安定出产百日督查专项举动的阶段性进展和结果。

(三)展开“安定出产月”宣扬询问日活动。福州电监办构造有关电力企业联合展开“办理隐患、防备变乱”为主题的“安定出产月”宣扬询问日活动。共发放《停电应急知识手册》、《电力办法保卫条例》等各种宣扬材料数千余份,接纳询问数百余人次,参加有奖问答大众千余名,免费派发印有安定知识的怀念品千余件。活动当天,福州电监办带领亲临活动现场查抄教导宣扬活动展开环境,并亲身派发宣扬材料,当真讲解安定用电等相干知识,吸引多量现场大众立足参加有奖问答活动,掀起了本次“安定出产月”宣扬询问日活动的`高涨。

2、福建电力企业展开工作的环境。

福建省电力公司“多管齐下”展开安定出产百日督查专项举动。一是构造施工机器专项整治初次复查。6月3日-5日,安监部构造施工机器专项整治复查组,对宁德福安220kv韩阳变、宁德霞浦220kv树兜变、大唐宁德电厂项目工地进行了查抄,要求美满施工机器的现场安定办理规程。二是强化出产一线现场办理的督查。5月30日—6月4日,安定出产督查组对福州超高压局500kv莆田变,宁德电业局,福清、升天、福安、霞浦、福鼎供电公司等单位进行了安定督查。督查组反馈了57个题目,发出《现场安定查抄整改关照书》7份。三是细化紧张客户隐患办理履行方案。印发《关于对紧张客户展开供用电安定隐患办理的履行方案》,对隐患排查、隐患梳理、隐患办理三程序发起细化工作要求。四是促成配电现场标准化功课。联合配电gis配网标准功课办理模块的验收安排,落实各单位配电标准化功课利用流程的分工,典范现场功课程序和人员行动,包管人身安定和功课质量。五是展开“奥运保电”信息安定查抄。6月2日—10日期间,构造了四个信息安定查抄组,对九大电业局、两个超高压局、5个直管县电力公司、水口发电公司、部分县电力公司等单位的奥运保电信息安定工作进行查抄,确保公司信息系统安定巩固运行和信息内容安定。六是强化员工安定技巧培训。6月份上半月共构造展开各种技巧培训班总计9期,共269人参加。七是构造展开“安定出产宣扬询问日”活动,紧张宣扬安定成长的理念、电力办法保卫和安定用电、科学用电、停电应急处理的政策和知识。

华电福建公司根据福州电监办专项举动重点单位督查安排,订定了公司6月份“飞翔”查抄筹划,前后深切可门电厂、湄洲湾火电厂、安砂水电厂、贡川水电公司、闽东水电公司、永安发电公司、白沙水电厂、万安溪水电有限公司、棉花滩水电厂、南靖水电厂等一线企业进行安定出产督查,重点查抄安定规行工作展开环境,“两票三制”履行环境,防汛及二十五项反措查抄整改环境,化学危机品办理、隐患排查办理、无违章建立工作等。督查组经过议定查阅资料、现场查抄、询问现场人员等方法,对上述企业的安定出产百日督查展开环境进行了当真的督查,使得安定出产从严办理的长效机制连续获得夯实。根据当前迎峰度夏和防台防汛的局必将要,湄洲湾电厂加强自查应急办理近况,美满应急办理机制,典范应急办理工作,切当进步集体综合应急本领。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对安定出产百日督查专项举动进行再策动、再安排,要求基层各单位、班组当真落实反措查抄及安定专项查抄整改工作,进步配置健康程度。

福建省煤炭集体公司经过议定展开充裕多彩“安定出产月”活动来鞭策安定出产百日督查专项举动。6月2日至6月8日,集体公司构造“安定出产月”活动演讲团,对所属龙岩发电公司、安溪煤矸石发电公司、石狮热电公司、晋江热电公司、晋江天然气发电公司、石狮鸿山热电公司和莆田风电公司等7家控股电力企业,进行以“办理隐患,防备变乱”为主题的安定出产巡回演讲,共有826名办理人员和出产(基建)一线员工听取演讲,使电力企业员工遭到了一次深入的安定警示教诲。集体公司还将经过议定深切展开“安定出产月”的其他系列活动,如安定签名、主题大评论辩论、安定征文、安定出产知识有奖比赛和安定出产办理人员岗亭技巧比赛等,自动营建浓厚的安定出产氛围,进一步增进了安定出产百日督查专项举动深切地展开,到达以月促年,兑现全年安定出产的结果。

总的来看,六月份上半月各单位各部离展开的督查工作亮点频出,结果突显,为福建省电力行业安定出产百日督查专项举动的顺利进展打下了很好的根本。下一阶段,各单位各部分将一如既往高要求高水准地抓好安定出产百日督查专项举动,为迎峰度夏和奥运期间的安定巩固供电创设一个精良的氛围。

3、现场督查发觉的题目及各单位信息报送环境传达。

从现场督查反馈的结果来看,紧张存在以下几个共性题目:一是安定办理的根本还不敷结壮,个别违章现象仍存在;二是自查工作展开较为自动,但对付发觉的隐患未及时进行总结分析;三是应急预案系统较为美满,但贫乏有针对性的培训和练习练习。

《福建省电力行业安定出产百日督查专项举动方案》明了法则:在专项举动期间,省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和督查重点电力企业应于每个月2日、16日前向省电力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本单位工作进展环境。华阳后石、华能福州、嵩屿、南埔、大唐宁德、江阴、福建省亿创电力工程总公司、厦门电力工程构筑总公司、泉州市德化源益电力工程公司等单位均未按相干法则及时提交半月报,特予以传达责怪。

专项督查方案篇十七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xxx《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燃气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力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对燃气安全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三)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等非法行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燃气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行动。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和设施维护,强化安全使用知识入户宣传。做好燃气企业危险源监控工作,加强对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实行持证上岗,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开展打击“小瓶倒灌”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专项行动。整顿燃气市场以次充好的不良行为,严厉查处小瓶倒罐、倒残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的行为,严格禁止使用超期未检、检测不合格的钢瓶。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8月31日)。各燃气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20日)。各燃气企业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及时书面上报。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经营户做一次全面摸底,摸底情况书面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三)集中检查阶段(9月20日-10月10日)。组织相关职能单位,按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对燃气管道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查资料,现场检查),全面查处、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户。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各单位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并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底前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局纪检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住建局安全科负责人担任,成员安全科科员,具体负责燃气安全日常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对抓得好的企业及时进行正面宣传表扬,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从严监督检查。严格开展检查,广泛开展明查暗访,深查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并逐级上报。对没有开展专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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