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我们从书中获取价值的途径之一,也是提高自己写作能力的重要方式。写读后感时,可以与他人交流分享,倾听他人的看法和观点,拓宽自己的思维。如果你想了解如何写好读后感,不妨阅读一下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例文。
天狼读后感篇一
天狼。
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天狼》的小说,故事情节曲折而生动,让我回味无穷。
讲述的是人、狗和狼之间的较量。猎人杜仲杀死了狼族的三代,逃走的独眼母狼珍珍为了爱,为了亲人,走上了漫长的复仇之路。而杜仲因为收留了白狗雪玉,雪玉出于对主人的忠心,誓死救主。后来白狗雪玉有五个子女:李逵、花脸、白脖、侠客、小斑点。雪玉把自己的本领都传授给了他们,为了保护杜仲全家的生命安全,带领孩子们和独眼母狼珍珍一家进行数次的决斗,虽然他们没能使主人幸免于难,但是最终在被误解曾被赶出家门的小斑点的帮助下消灭了母狼珍珍。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族中仅存的山妖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如愿以偿地成为了新一代”狼王“。它上任后第一个命令就是浩浩荡荡的杀奔兰花坳……。
冤冤相报的复仇之战还将会在兰花坳继续上演……。
读完这个故事以后,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它因瘦弱不被重视,更重要的是因没有帮主人杜仲脱离险境,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这是多么的伤心和无助。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如果换位是我们,又将如何面对?他虽然被驱赶出了家门,但是它一直偷偷的关心着主人家的财产和安全,及家人与狼族之间的战况,特别是在妈妈雪玉与独眼母狼珍珍决斗的生死安危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帮助妈妈战胜并杀死了独眼母狼珍珍。他短暂的一生是在委屈、误解和对亲人的思念中度过。
我理解到,人要有爱,有爱才是力量的源泉。
天狼读后感篇二
《天狼》这本书的名字十分威风,有一种威严的气魄。整本书记录了狼、狗与人类之间发生的令人荡气回肠的故事。
我看书时,仿佛身临其境。我跟着“雪虎”一齐在“鬼跳崖”意外见到失散多年的老主人后激动地哭。当它发现老主人变成一名罪犯,想从“鬼跳崖”逃跑时,身为警犬的它心境十分矛盾。但当狱警向老主人举起枪的时候,毫不犹豫的扑向狱警,甩掉了他手中的抢,和老主人一齐冲出了监狱,我震惊了,没想到狗对老主人的感情竟这样深厚。当“雪虎”的`孩子“小斑点”被雪虎误以为临阵脱逃咬下了“小斑点”的一只耳朵并赶走了他,我心里难过极了。当雪虎与独眼狼珍珍撕咬搏斗,眼看就要没命的时候,小斑点不知从什么地方冲了出来,用自我的生命救了妈妈。雪虎失声痛哭,我也跟着不由自主的流下了眼泪。我被“血杜鹃”与“侠客”狼犬之间相爱的感情所感动。这之间一个个离奇的故事使我入迷。狼犬、犬类与人类间的关系是那么复杂矛盾。它记载着一场战斗,一场搭上了无数条生命的战斗,一场几代狼与人之间恩怨的战斗。
造成这一切后果的,都是“仇”“恨”造成的,使动物与人结下恩怨冤冤相报何时了呀!而化解仇恨的仅有爱,就如同“血杜鹃”“和侠客”,本来是仇人,结果却结成了伴侣。白狗雪玉(虎)与独眼狼珍珍,独眼狼珍珍与人类,他们之间的关系注定是你死我活,你杀死我的母亲,我杀害你的命。你杀死我的儿子,我杀死你的孩子。一命还一命,最终,人类死了一位父亲,也是一位好猎手。,犬类只活了白脖和雪玉。而狼类,一心只想着复仇,最终却只剩下了山妖。山妖几经周折当上了狼王,并率领狼群攻击小村,最终留下的仅有人类、狼类、狗类的一堆白骨……。
那狼类与人类间的仇报了,狗类与狼类间的仇也报了,换来的却仅有一堆白骨,……爱!是多么的重要,它能把人与兽之间紧紧的联系起来,仇恨最终只能带来两败俱伤。让我们记住这个故事,时刻提醒自我,爱是永恒的!是最伟大的!
天狼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在书店买来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天狼》。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流浪的军犬和一只狼在绝情谷狭路相逢,打成了平手。这只狗无意中来到了杜仲的家里身下了四批小狗。而那只狼的两代八匹狼都死于杜仲之手,狼来到了险恶的红石滩与黑森林磨练自己,而后母狼独眼也加入了一个狼群,和狼王魔鬼生下了四匹狼。三番五次的骚扰兰花坳。母狗的次子侠客阴差阳错的爱上了母狼的女儿血杜鹃。母狼这次趁母狗雪虎不在,杀了杜仲。母狗的长子李逵伤心地独闯狼穴,送了命。而侠客与血杜鹃结为伴侣的事被雪虎发现了,雪虎便杀了下课,上山杀死了母狼的长子黄风。血杜鹃知道侠客死后殉情自杀。雪虎和前主人杜伯上山杀了独眼,却放走了灰妖,灰妖的睾丸被咬掉了,无法生殖,就像狼妈一样训练自己,打败魔鬼成了狼王。当春天来临时,灰妖就可以率领狼群浩浩荡荡地杀奔兰花坳。一场人狼之斗,犬狼之战将会继续在蓝花坳中上演。
人性之光辉,犬性之忠诚,狼性之原始。人之爱,犬之爱,狼之爱。人,犬,狼。
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爱。
天狼读后感篇四
雪玉原名雪虎,因从鬼跳崖监狱救了自己的老主人杜伯,触犯了规则,便与杜伯一起逃出了鬼跳崖。在深山老林中离别,又遇见了珍珍,撕杀一场以后,来到了杜仲家,又生下了李逵,花脸,侠客,白脖,小斑点儿。受到珍珍的欺侮,在孩子们的要求下,讲出了那段被珍珍颠倒黑白的历史。
而珍珍,也有了自己的孩子——灰云,黄风,山妖,血杜鹃。在讲述往事时,她过于悲愤,在尖石上撞瞎了一只眼睛,改名独眼。
几天后,侠客爱上了独眼的女儿——血杜鹃。在黑森林里碰到了她,协力打败了一只老熊,以后便经常和她约会。
主人杜仲死后, 雪玉对小斑点儿的胆小极度不满,将其赶出家门。李逵因愤怒独自进山报仇,却被独眼杀害。侠客他们知道后,预想报仇,被雪玉制止,侠客却疯疯癫癫,把一切透露了出来,终极被母亲雪玉正法。侠客死后,血杜鹃则也由于爱情而被独眼正法。
一切结束后,雪玉独自进山干掉了黄风。又与杜伯团圆。几天后,杜伯带着雪玉外出打狼,杜伯用枪打死了灰云,雪玉重逢小班点儿,独眼却将小斑点儿杀害,这使雪玉心中的新仇旧账化做怒火喷涌而出,杀死了独眼。却一不留神让山妖逃跑。
山妖不惜一切代价当上了狼王,毁了深山里的小村——兰花坳小村。
这是一部动物小说。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人类的远远的故事。
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名叫雪玉的狗,五只忠诚仗仪的小狗,
一匹叫珍珍的独眼狼,四匹心中布满仇恨的小狼,
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
演绎远远的恨,演绎永恒的爱``````
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气力。
这就是作品所揭示的主题。
天狼读后感篇五
《天狼》这本书主要记载了一个有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荡气回肠。
在《天狼》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白狗雪玉了,喜欢它的机智、英勇和冷静。就拿鬼跳崖救主来说,白狗雪虎(那时它还不叫雪玉)为了把自己的老主人杜伯救出,不顾自身的生命安危,拼死把老主人送出了监狱。
我也非常喜欢山妖这只狼。山妖是母独眼狼的儿子,它有一身惊人的武艺,在与狼王魔鬼搏斗的时候,虽然它处于险境,但还是用自己苦练的“左前爪”至狼王魔鬼于死地,成为了新一代的狼王。
我很讨厌侠客这只狗,在主人被狼包围的时候,它不但没有保护好主人,还偷跑去和血杜鹃谈情说爱。至使主人遭遇了不测。
读了《天狼》这本书后,让我知道了不管做什么事,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对自己有信心,要对自己说“我能行”,有了信心,就成功了一半!
天狼读后感篇六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天狼》的小说,故事情节曲折而生动,让我回味无穷。
冤冤相报的复仇之战还将会在兰花坳继续上演……。
读完这个故事以后,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它因瘦弱不被重视,更重要的是因没有帮主人杜仲脱离险境,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这是多么的伤心和无助。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如果换位是我们,又将如何面对?他虽然被驱赶出了家门,但是它一直偷偷的关心着主人家的财产和安全,及家人与狼族之间的战况,特别是在妈妈雪玉与独眼母狼珍珍决斗的生死安危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帮助妈妈战胜并杀死了独眼母狼珍珍。他短暂的一生是在委屈、误解和对亲人的思念中度过。
我理解到,人要有爱,有爱才是力量的源泉。
天狼读后感篇七
《天狼》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这本书讲述的是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荡气回肠。
全书分为16章,基本上有三条线索贯穿全书——人,犬,狼。主要讲述了母狼珍珍一直在向杀死自己母亲、祖母、哥哥的猎人杜仲报仇,却因为警犬雪玉的存在而屡次失败。后来犬、狼都分别有了狗崽、狼仔,在一次又一次的交锋中,男主人杜仲终未能幸免遇难。
在我眼中,杜仲不愧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的遇难使我感到悲伤,然而若是从狼族的角度思考就不是这样了——大仇终报,杜仲,你害死我的至亲,如此偿命也算便宜了你!金谷园这件事使得后来雪玉等犬类的复仇显得顺理成章,然而,复仇心切却并不意味着取得成功,李逵孤身闯入山中被害,侠客因为爱慕红狼血杜鹃而背叛犬族并因此被母亲雪玉亲自咬死……终于,在老主人也是杜仲的哥哥的杜伯以及曾被自己赶出家门的小狗小斑点的帮助下,雪玉相继杀死黄风、黑云以及死敌母狼独眼,大仇终报。
我觉得这篇小说写得非常地生动、有趣。以前狗也是属于狼的,因为八千年前狼类分为三种,一种是葵姓狼家族,另一种是以犬姓而诞生的狼家族。那时它们的气味非常相似,还有一种是狈姓狼家族。可是自从犬姓家族被人训养后,它们的气味就明显地变了。所以狗类就被狼抛弃了,它们成了森林的叛徒。其他的狼类就向狗发起了攻击。就这样,他们就从同类,变成了仇敌。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一件事:有一次,我看见一只蚂蚁正在搬一堆小木屑,我想:这根本不可能,一个小木屑比它还大一点,它背的时候,腰都弯下去了,走都很吃力,更别说是搬回去了。这时,妈妈叫我吃饭。我只好走开了,我边走边想,它肯定不可能搬回去,说不定还会累死呢。终于我吃完了饭,当我再去看蚂蚁的时候,没有看见木屑和蚂蚁。我并不惊讶,自言自语到:木屑被风吹走了,蚂蚁也累得回洞里去了。忽然我又看见了那只蚂蚁,就在蚂蚁洞口它已经把木屑运回去了,我大吃一惊。
小小的蚂蚁竟有这样的魄力,它和珍珍有着同样的精神。看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收获。它告诉我们,想要完成一件事情就要坚持到底,不怕困难,就像珍珍一样不达目的不罢休。我想这本小说真的是一本不错的书。人性之光辉,犬性之忠诚,狼性之原始。
人之爱,犬之爱,狼之爱。
人,犬,狼。
刻骨铭心的恨,永远不变的爱。
爱,终会将恨抹去,就如同将天空上层层的阴云洗净,回归到一碧万顷。
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这本书,它还告诉我们,想要完成一件事情就要坚持到底,不怕困难,就像珍珍一样不达目的不罢休。
天狼读后感篇八
贝尔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火、烧水求生,夜晚在梦中时不时被野兽惊醒,在沉船、坠机、沙漠、雨林等多种危险环境中,生动地展现了上百种简单而又实用的求生技能。我对他在困难面前沉着冷静、毫不畏惧、自做工具进行自救的精神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是我在朋友家发现的一本书——《荒野求生》中的情节。一看见封面上那张脏兮兮的脸上露出的笑容,我就知道这是电视上正在播放的有关贝尔求生的故事。我万分惊喜地把它借回了家。
暑假里,我带着《荒野求生·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参加了“中国强,少年强”夏令营活动。特种兵夏令营的活动艰苦而又紧凑,我只能用饭后的一点点时间来看书。
在第一天的活动中,我们进行了枯燥的队列训练。大家一动不动地站着。十分钟过去了,腿开始发酸了,真想偷偷地休息一下。但是,我想起了书中主人公贝尔鼓励同伴的话:“战胜你自己的疼痛,你会发现自己还可以再迈出一步,然后还能再迈出一步。很快,你的身体就会适应这种节奏。”我坚持着站完了队列。回到了休息大厅,发现墙上挂着一块黑板,上面写着“逃兵名单”四个大字,下面是十几个“逃兵”的名字。我庆幸自己坚持了下来,没有当逃兵,否则也一样上墙了。
在拓展训练中,一看到操场上八米高的圆柱子时,我的心就凉了一大截,那么高怎么爬呀!教官给我们戴好安全帽、系上安全带,开始一步一步地往上攀爬。手心开始冒汗了,腿在微微发抖,大家在下面的呐喊声激励着我只有向上攀登。到了顶端,我用力一蹬,伸手去抓三脚架。架子没抓着,我“摔”下来了,荡在半空中。
虽然没有成功,但我努力去做了,克服了害怕的心理。就像学习一样,功课越来越多,但只要我们认真、坚持,就能战胜自己,取得一个良好的成绩!
天狼读后感篇九
关于“天狼”,你都知道什么?以前我知道《哈利波特》里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还知道在天空上,天狼星是冬季夜空里最亮的恒星,还知道苏轼的一首词中有提到过“射天狼”这三个字。
现在我还知道有一本小说叫做《天狼》。
在我看来,这部小说有一个十分有阴森气氛的题记,我摘取其中的一句话大家便会知道了——“有的房子倒塌了,有的房子没了房顶,只剩下木桩钉成的框架,遍地都是白森森的完整的骨骸骷髅,多是兽骨(似狼骨或狗骨),也有人骨,相压相叠,姿态各异。”是不是有一种恐怖小说的感觉?作者在题记中交呆了创作这部小说的缘由——原稿是由一位隐居深山老林中的“须发拖地状若枯树”的老人写就后因一偶然巧合交给作者的。想来想去,我越来越佩服作者刘学林,因为他能将一部常人看后甚至不知是何物的书稿经过数年的潜心研读编译后向读者呈现出一部气势恢宏,情感细腻的动物小说。
这是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男主人杜仲曾是猎人,女主人菊秀勤劳温柔,儿子小磊生龙活虎,女儿杏儿天真可爱。他们在这个原本静谧的小村庄里过着近乎于“男耕女织”的生活。他们善良,不顾家中的拮据毫不犹豫地收留了流浪中的雪虎;他们勇敢,面对狼类的寻仇毫无惧色,反而勇敢地与雪玉等一同与狼斗争;他们淳朴,总是自给自足;他们充满孝心,不顾千里跋涉之苦毅然启程探望生病的母亲……他们身上展现的是原原本本的伟大的人性的光辉。没有尔虞我诈,没有矫情做作,他们,是大写的人,是人性本善的写照,是值得我们去感悟学习的高标!
人性之光辉,犬性之忠诚,狼性之原始。
人之爱,犬之爱,狼之爱。
人,犬,狼。
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爱。
爱,终会将恨抹去,就如同将天空上层层的阴霾洗净,回归到一碧万顷。
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读后感篇十
和一只狼共度一天一夜,这怎么可能?我好奇地看了这篇文章的标题,心想:人和狼不可能和平在一起!因为不是狼吃人,就是人杀狼。所以说,这篇文章的名字让人感觉很奇怪,不由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也想要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当我看完这篇文章后泪流满面,因为我看到了一只不一样的狼,有野性,也有人性。文中“我”的哥哥病倒了,需要狼心才能治好。“我”为了拿到狼心,听了镇上老人的抓狼方法,准备了门板和匕首。在一个漆黑的夜晚,“我”鼓足勇气来到了荒漠里,挖了一个坑,把木板放进去,在木板上挖了两个洞,木板放在头顶自己跳进去并把鸡血抹在脸上,等待狼的来临。
真有狼来了,“我”用老人教的方法并利用好时机,果真抓住了它,可是在回家的路上却迷路了。文中的“我”带着狼走在沙漠中,却不小心走进了流沙。在与流沙的搏斗中,“我”和狼中间发生了很多波折,最后主人公把狼从流沙中救出来那段情景最令我感动。文中的“我”本来在木板上滑几下就可以逃脱流沙,可看见狼快要被流沙吞没,尤其它的眼睛里充满了绝望、愤怒和悲伤,“我”心里涌起了一股同情心,不由自主地向狼伸出了援助之手,扑上去把狼救上岸。当时“我”已经几乎虚脱,狼也是站都站不稳,可就在这样的困难之下,一人一狼和平相处,并且狼还帮助人找到了回家的路。其实“狼心”是一种草药,“我”后来才知道,当然也没有再杀狼了。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动物是通人性的,只要你爱护它,保护它,它也会对你表示尊重。文中令人感动的是在生死边缘,人性的伟大,人不顾自己的安危依然救出了狼,狼最终也没有恩将仇报吃了人,而是帮助人找到回家的路。这让我感受到无论是人还是动物,也无论语言是否相通,心灵和心灵之间总是存在最后一丝本能,那就是信任。如果人不相信狼,总是害怕狼吃他,他就不会救狼;如果狼不相信人,总是害怕人杀狼,狼就不会帮助人找到家。
信任是人与人、人与动物之间交流最基本的条件,没有信任就没有这美好的世界。
天狼读后感篇十一
假期里,妈妈给我借了一本《天狼》,我一看题目,还以为是天上的狼呢,便迫不及待地翻开看看到底是怎样一回事,两篇小读后感。原先这是一本关于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杜仲收养了一只名叫雪虎的以前是高级警犬的白狗,给他改名叫雪玉,雪玉勇猛无比,有人一样的智慧、祖先狼一样的凶狠。在深山里还有一匹十分狡猾的独眼狼。由于雪玉的主人杜仲杀了独眼狼的八位亲人,独眼狼领着四个孩子去骚扰杜重的村庄――兰花拗,最终独眼杀了杜仲,经过激烈紧张的战斗后只剩下了独眼、山妖、雪玉、小斑点。
小斑点最终给了山妖致命一咬,独眼和雪玉打得难分上下,最终还是雪玉杀了独眼,受到重创的山妖带着复仇的计划进山准备去争狼王的位置。他费劲心机练就了一招“左式爪”一把把老狼王抓死了,当了狼王,然后率领群狼杀进了兰花坳……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要爱护每种动物,人类如果不杀狼,狼也就不回来复仇。从此刻开始,爱护动物,保护生态平衡吧。
天狼读后感篇十二
我与这书有缘,在一堆令人眼花缭乱的书里,唯独相中这一本,那简洁的封面和标题,令我感受到了一股来自荒漠的肃杀之意和苍凉,因为它与我投缘,我便买下了它。
看到题记,我便知道了,这本书讲的是人、狼的世仇。要知道,狼是一个完美的种族,但自从我们人类进化完成后,就一直与狼作对,自远古开始,我们的祖先就开始捕杀狼了,这让骄傲的狼受到了挫折,所以它们开始反击,人和狼的大战,直至今天,从未停歇过。
一口气看完这本书,颇有一种荡气回肠的感觉。我想到了以前看过的《狼图腾》《小狼小狼》,同样体现出了狼从古至今未变的狼性和与生俱来的骄傲。而《天狼》中的狼更有情有义,更人性化,甚至,狼性更突出。想着想着,我想到了一首歌,歌里讲了从前的狼,有着自己的帝国,如今却被人压迫着,不得不去流浪。从这远古的狼性中回味过来,我又有了一丝迷茫,因为人虽然比狼更加强大,却没有狼一样的性格。《天狼》中有一只独眼母狼珍珍,她在自己的母亲和祖母被杀时,没有红了眼,没有立刻上前与敌人搏杀,葬送自己的性命,她含着泪,完成祖母和母亲的遗愿,把她们葬在悬崖上,在悬崖上果决地刺瞎了自己的一只眼,以提醒自己,此仇不报,誓不为狼!多么果决、果断、狠辣啊!而此后,她不断地训练自己,黑森林、红石滩,这些艰苦的地方,都是她训练自己的好地方,与老虎搏斗,在危机重重的石滩上以跑步的速度追上马鹿、羚羊,弄得自己遍体鳞伤,却从未放弃过自己的信念。看着看着,我的眼睛湿润了,虽然珍珍是一条狼,但是她的这份卧薪尝胆的勇气,这种不畏艰险的毅力却深深地打动了我。我试问自己,有多少次,面对挫折,我选择了放弃!面对困难,我躲进了爸妈的保护伞!在失败面前,我止步不前;遭遇冷眼,我畏惧退缩。如果真与珍珍相比,我还不如一只狼!
拥有傲骨的狼不会像书中的狗一样,献媚地把自己的尾巴摇成一朵花,来乞讨食物。他们是团结的,一个群体亲密无间地合作,没有欺诈、没有虚伪、没有算计,为的只有一个目标。团结的狼让我看到“人心齐,泰山移”“众人拾柴火焰高”这些人们口中传诵的俗语的真实存在。以往人们往往用“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等词来形容某些人的狠毒、残忍、无情无意。而现在,因为《天狼》,颠覆了我对狼的片面认识,他们不再残暴、嗜血、冰冷无情,而是有感情,敢爱敢恨,恨要恨得光明正大,爱要爱的惊天动地。
《天狼》真实的演绎着人、狼的故事,而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在为此故事感慨不已的同时,也明白了,狼性是一种比人性更加强大、强悍的存在,狼,终究是大自然的宠儿,天的使者。
《天狼》,荡气回肠,让人久久回味在那原始的狼性和那跌宕起伏的故事里,独眼母狼珍珍更是令我难忘,她的勇气与毅力,深深印入我的脑际,久久挥之不去,给我无穷的力量。
天狼读后感篇十三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天狼》这本课外书,读过之后我很受感动。
我觉得这篇小说写得非常地生动、有趣。它的主要内容是写一只狗和狼的故事:以前狗也是属于狼的,因为八千年前狼类分为两种,一种是狼姓家族,另一种是以犬姓而诞生的狼家族。那时它们的气味非常相似。可是自从犬姓家族被人训养后,它们的气味就明显地变了。所以狗类就被狼抛弃了,它们成了森林的叛徒。其中有一只名叫珍珍的狗,它决心要攻进狼的老巢,方式都是对方的身份是大方向着狼的老巢前进。它勇敢不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这使我想起了另一个故事。有一个小孩射箭,别人欺负他,打了他并且抢了他的弓,小孩很生气想:“哼!我一定要拿回我的弓。不管有多少困难,我都要坚持到底。”小孩和珍珍有着同样的精神。
看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收获。它告诉我们,想要完成一件事情就要坚持到底,不怕困难,就像珍珍一样不达目的不罢休。我想这本小说真的是一本不错的书。
天狼读后感篇十四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流浪的军犬和一只狼在绝情谷狭路相逢,打成了平手。这只狗无意中来到了杜仲的家里身下了四批小狗。而那只狼的两代八匹狼都死于杜仲之手,狼来到了险恶的红石滩与黑森林磨练自己,而后母狼独眼也加入了一个狼群,和狼王魔鬼生下了四匹狼。三番五次的骚扰兰花坳。母狗的次子侠客阴差阳错的爱上了母狼的女儿血杜鹃。母狼这次趁母狗雪虎不在,杀了杜仲。母狗的长子李逵伤心地独闯狼穴,送了命。而侠客与血杜鹃结为伴侣的事被雪虎发现了,雪虎便杀了下课,上山杀死了母狼的长子黄风。血杜鹃知道侠客死后殉情自杀。雪虎和前主人杜伯上山杀了独眼,却放走了灰妖,灰妖的睾丸被咬掉了,无法生殖,就像狼妈一样训练自己,打败魔鬼成了狼王。当春天来临时,灰妖就可以率领狼群浩浩荡荡地杀奔兰花坳。一场人狼之斗,犬狼之战将会继续在蓝花坳中上演。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动物的伟大,他们起而不舍的精神,他们的忍耐精神值得人类学习。同时也明白了我们应该给动物们一个空间,不应该去侵占它们的生活、繁殖的地方,我们不应该去砍伐森林里的树木,给森林里的动物——个地方生活。否则,动物们也有可能像母狼它们一样反抗我们。动物们也有生活的权利,不应该去伤害它们。我们人类实在是太贪婪了。为了自已的一私望而去伤害它们这些无辜的生命。感受到了人性之光辉,犬性之忠诚,狼性之原始。人之爱,犬之爱,狼之爱。人,犬,狼。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爱。
天狼读后感篇十五
在暑假里,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如:《天狼》、《黄瓜国王》、《没有秘密长不大》、《最亮的-盏灯》……但是我认为最好的,最深刻的,也正是《天狼》这-本书了。《天狼》这本书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的是狼、狗和人类之间的故事,故事+分令人感动,我觉得它非常的好看,令我百看不厌。
故事里的主角是-条母狗,它的名字叫雪虎和-匹名字叫珍珍的母狼。雪虎是-条雪白的警犬,在鬼跳崖监狱工作。但因为见到他的老主人杜伯,它想放走他,结果也成了一个逃犯。在逃出后也无处可藏,后来在-个山洞内与珍珍相遇,大战了一场,后来不相上下,又约定在四天后再战-场。结果又是一样,雪虎倒在兰花坳的一户人家门外。那户人家十分友好,还给它起了个名字:雪玉。后来,它有了五个孩子:李逵、花脸、侠客、白脖和小斑点。但因为它们认为小斑点很儒弱,就驱赶它走,还咬断了它的耳朵。小斑点十分伤心。
母狼也有三个儿子和-个女儿:灰云、山妖、黄风和血杜鹃。它们的目的是要血洗兰花坳。结果,母狼和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死了,只剩下山妖。雪玉也只剩下一个儿子了。后来山妖成了狼王,决定血洗兰花坳,故事就是这样结束了。
在这一个故事中,我知道了。原来狼和狗是同一个祖先的',后来因为它们的分岐,分成了狼和狗两大类别。其实,我们也而许许多多的侮辱过我们忠心的狗的成语:狼心狗肺、猪狗不如……其实,我想,我们应该给动物们一个空间,不应该去侵占它们的生活、繁殖的地方,我们不应该去砍伐森林里的树木,给森林里的动物-个地方生活。否则,动物们也有可能像母狼它们一样反抗我们。其实,动物们也有生活的权利,不应该去伤害它们。我们人类实在是太贪婪了。为了自已的一私望而去伤害它们这些无辜的生命。哎!
读了《天狼》这一本书后,我真是受益良多啊!我知道了,动物们也有自己生活的地方,我们不应该去侵犯它们,不应该去伤害它们这些无辜的生命。这本书真是让我受益匪浅啊!
天狼读后感篇十六
纷争,仇恨,感情,在人,狼,狗之间发生,种种杯具幸福一一演绎。
因杜仲杀害了母狼一家,母狼为了复仇开始处心积虑,准备杀害杜仲,而杜仲和母狗雪虎为了保护家人,开始和母狼抗争……母狼家死亡惨重,只剩山妖一狼,山妖为了复仇,千方百计当上了狼王,又准备新一轮的复仇。人,杜仲一家是大写的人,人格的写照,他们善良的性格获得白狗雪虎的帮忙,共同对抗母狼。杜仲勇敢,大胆,为村里消灭了恶狼,同时也获得雪虎的信任。菊秀同样善良,勇敢,同时热爱动物,是个有血有泪的人。
小磊勇敢,不畏困难,有男子汉的毅力,父亲死后独自担当家里的任务。杏儿天真可爱,热爱动物,也视雪虎为一名知己。狗,白狗雪虎一家具备所有狗的优点,勇敢,忠诚,骁勇善战。雪虎为了主人不惜牺牲自我的生命,勇敢和母狼作战,也为了主人牺牲了自我的子女。雪虎的行为就似古代岳飞为国家忠心耿耿。就像一对父母,为了家庭无条件付出,无条件给予。狼,母狼珍珍一家心狠手辣,手段卑鄙,为求复仇不惜牺牲自我的子女,和子女的.所有,同时也利用子女的感情,到达目的。古时赵高便是如此,为求到达目的,牺牲任何人,任何物,只要自我幸福欢乐。当今社会也有许多人也是如此,指示人心隔肚皮,仅有在患难之时,才会看到谁是奸人,谁是知己。社会就似天狼,有人为了权力,利益战斗,有人为了子女,平安而战。
天狼读后感篇十七
在这个暑假里,我走进了阅读的花园,饱食着清甜的花蜜,其中,最闪亮的一朵——《天狼》,更是令我回味无穷。
狗,在人的印象里,一向是最忠诚的。而狗,在狼心里,是山林的叛徒,是人类的走狗,是人类的帮凶。两代八匹狼的仇恨,黑狼独眼将它们放在了狗与人的身上,并一次又一次的复仇,黑狼独眼立誓:此仇不报,誓不为狼!在残月形绝情谷与白狗雪玉狭路相逢,一狼一狗便从此成了敌人。在绝情谷的一场激战使得雪玉身负重伤。好心的杜仲一家收留了它,细心为它疗伤,雪玉便从此效忠于杜仲一家。为了杜仲一家,雪玉又多次因与黑狼独眼交锋而受伤,并前后失去了自己的四个儿女,最后终于将独眼母狼杀死。
作者把自己隐身到各种狼、狗的身上,以狼的角度来看待问题,缔造了一个残忍无道、弱肉强食的狼世界、狗世界。
《天狼》这本书演绎了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和光辉的人性,讲述了一种永恒的爱,它凝聚着一种不可战胜的力量。爱,是这世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这正是文章所揭示的主题。
天狼读后感篇十八
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令人荡起回肠。在小山村里,一个叫杜仲的猎人,一只叫雪玉的狗和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齐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原始的狼性与忠诚的狗性构成了鲜明的比较。
独眼母狼为了给家人报仇,经历了种种磨难,受到很多的欺凌,但它仍然不肯放弃仇恨,觉得除非杀了杜仲才能解心头之恨。白狗雪玉忠诚、勇敢,自从杜仲救了它,它就十分感激杜仲,无时无刻都在报答它的主人。所以一匹狼和一只狗就结下了深仇大恨。
在最终一次战争中,白狗雪玉带着它的四个儿女团结起来,最终战胜了独眼母狼。最终动物界又恢复了和平,世界永远没有了战争,仅有爱。
啊!这是一本多么好的书呀!虽然讲述了一个有些残忍的故事,但文中的“爱”和“忠诚”还是表露无疑。我从这本书中懂得了很多道理,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如果人类少一点捕杀,就不会引起独眼母狼的愤怒;如果母狼能放下仇恨,也不至于送了性命。
我觉得值得表扬的是白狗雪玉,它懂得知恩图报。它的故事也在教导我们做人不能忘恩负义,受人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即使这个回报过程中有可能受伤,但我们依然要敢于应对挫折,不能放弃。
同时我想呼吁人类要珍爱动物,此刻很多动物都变成了濒危动物,它们需要大家的保护,我们要懂得与它们和平共处,这才是动物界需要的爱,这才是全世界的爱。
天狼读后感篇十九
《天狼》的作者是刘学林,书中介绍了中国东北有一座云雾山,山中有一个小村庄,它的附近有一匹叫珍珍的独眼母狼和它的四个孩子:黄风,血杜鹃,灰云,山妖。人与狼经过多年的交战,双方都受到了伤害。在一年的冬季,人与狼再次展开一场恶战,独眼母狼和它的三个孩子都战死了,只剩下了山妖。怀着复仇信念的山妖逃到了红石滩,历尽千辛万苦,锻炼成一匹出类拨萃的.狼。他成功地当上了狼王,最终带领着狼群与村民同归于尽了。
书中描述的狼深深的吸引了我,心想:狼还有这么大的本领?山妖心里埋藏着几代狼的仇恨,复仇占据了他整个的生活空间。不管天气如何恶劣,它每一天在红石滩练习扑、咬、撕等动作,把老虎、豹子作为练习的对象,提高实战的搏击本领,最终成为一匹骁勇善战的独眼狼。
想想自我很难过,狼都很勤奋,我却十分懒惰。暑假中,按照自我制定的锻炼计划进行晨炼,有一次,爸爸叫醒我,说:“出去跑步啦!”我却不起床,继续睡懒觉,爸爸又说:“不锻炼,你要变胖并且体质会变差。”听到那里,我急忙穿上衣服,洗刷完毕,和爸爸去跑步了,因为我已经六十七斤了,不想再胖下去了,并且体质也不好,我不想再听到“胖”这个字,所以要坚持锻炼。
在我的生活、学习中应向山妖学习,学习它那种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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