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和验证,不能够只停留在理论和计划层面。了解现有问题和需求是制定方案的重要前提。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方案范文,希望可以为大家提供借鉴和参考。
煤矿隐患排查方案篇一
20xx年1月5日县安监局领导到我矿进行安全检查,共查出20xx年12月23日未整改隐患六项11条、20xx年1月5日下井检查隐患5条安全隐患、2015年2月11日矿领导自查自纠隐患12条。针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我矿于20xx年2月11日下午召开全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办公会议,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分析,并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成立安全隐患整改小组,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具体整改方案如下:
一、成立隐患整改小组
1、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职责
(1)组长:为本次整改落实人力、物力,保证本次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组织相关矿领导进行验收。
(2)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和煤炭行业标准编制整改方案和措施,并对整改进行督促检查。
(3)成员:在组长和副组长的领导下,按照整改措施的要求进行整改。
二、整改安全措施:
1、在整改期间,安排好矿级领导值班,严格执行上级监管部门矿级领导带班下井的规定,做到每班有一名矿级领导、每个作业点有一名队长带班,与工人同下、同上,在现场检查、指挥矿井安全整改施工,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在安全整改施工过程中,严格做到一工程一措施。在施工前,把安全措施贯彻到位。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施工要求有序地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
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5、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严格按规定要求检查瓦斯,严禁无风、微风作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6、当班安全员、瓦检员要加强对生产作业的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安全隐患时,要立即督促整改;当发现有危及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7、带班矿长、队长、班组长、安全员、瓦检员和其它特种作业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严禁提前离岗。
20xx年10月28日,六枝特区中寨安监站、中寨煤管站到本矿检查验收,共查出安全隐患9条,责令本矿编制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根据安监管、煤管站领导提出的要求,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10月29日下午曾泳盛召集全矿管理人员会议,布置落实整改任务,制定以下整改方案,贯彻学习后遵照执行。
成立安全隐患整改小组
组长:程发斌
副组长:陈-军、杨朝友、朱辉文
成员:杨学正、罗选德、罗选川
组长负责全面整改工作
副组长负责现场工作
成员配合副组长现场整改管理工作
本次整改的指导思想
本次整改的指导思想是:完善组织机构;强化内部管理;责任到人、严格制度;在整改时间内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整改内容:
1、2181下山有水泵抽水,未安装瓦斯传感器;
2、118′3运输巷维修未执行先支后拆;
3、118′3采面上半段过构造处高度不足0.8米且支护凌乱;
5、无防尘水;
6、118′3采面未正确安装瓦斯传感器;
7、中巷机头在回风流中;
8、118′3回风上山严重失修,多处冒顶,且堆放矸石堵塞断面;
9、风速传感器失修防爆通道内堆积杂物。
四、落实整改责任人及时间
1、2181下山瓦斯传感器由电工安装到位,陈-军负责落实,在11月1日完成;
4、1183′采面上安全出口(有20米长)极不通畅,连续拆梁,高度不足0.8米,断面不足0.5米,由陈-军负责:
(1)先从采面往回风方向卧底清理浮煤浮矸;
(2)每清理一米支护一米;
(3)支护必须按采煤作业规程规定双排十米,单排二十米执行;
(4)清理的浮煤浮矸沿工作面往下放后运出地面;
(5)清理前先打上临时支护预防冒顶堵塞回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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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隐患排查方案篇二
为认真吸取水城矿业集团马场煤矿“3・1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文化煤矿 “一通三防”工作落实到位,防治水工作更好地开展、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相关工作正常开展,经矿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文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机构,明确相关工作职责,望矿属相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1、组长:xx
2、副组长:xx
3、成员:xx、xx、xx、xx。
1、组长职责:负责全矿整改、验收的全面监督管理工作,包括资金、材料、人员到位。
2、副组长:配合组长工作,负责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整改整改期间控制入井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监督检查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快速完成。
3、成员:主要是加强现场管理及巡查,并负责每一项工程在整改期间确保安全及工程质量达到整改要求,并在施工现场督查落实工作的到位情况。
(一)安全生产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监控员3人,无瓦斯抽放工和探放水工。
2、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入井带班制度规定,2月21日煤矿复工以来矿长王伟入井带班1次,工程师未带班。
3、矿井未做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按突出矿井进行管理,未落实区域防突措施。
(二)监测监控:
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针对井下水仓、泵房、变电所等地点设置的瓦斯报警值(0。79)、断点值(0。8)均布符合要求。
2、副斜井挡车栏和防跑车装置不完善。
(三)防突及瓦斯治理
1、1185运输石门掘进工作面、1270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瓦斯抽放管路未安设到工作面迎头。
2、1219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已揭穿m9煤层,该石门从1219车场处施工本煤层瓦斯抽放钻孔,未控制石门揭煤整个断面及范围正迎头未采取先抽后掘。
3、井下各个掘进工作面无局部防突预测预报牌板,且考察临界值指标和钻屑量不符合要求。
4、矿井高负压瓦斯抽放管路在巷道低洼处未安设放水器。
5、矿井各掘进工作面编制石门揭煤消突评价报告无针对性,无相关瓦斯治理参数。
6、矿井未配备测定瓦斯相关参数的仪器仪表。
(四)防治水管理。
1、矿井主排水系统未安装完善。
2、1185运输石门掘进工作面未严格执行“逢掘必探”的规定,现场检查无探放水钻孔。
(四)通风管理。
1、未严格执行测风制度,部分测风牌板填写风量与实际相差较大。
2、1270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导风筒未使用弯管连接装置,转死弯。
20万元。
(一)建立、健全和完善我矿安全管理责任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职责、辅助单位、职能机构的业务保安制和各岗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承担整顿期间的安全生产任务,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达到齐抓共管,共同把整改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
2、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组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领导入井带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障职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落实职工安全培训;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和组织事故抢救;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和维护煤矿安全生产。
3、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我矿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12人,并确保每班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井下跟踪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每周由法定代表人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要明确责任,形成纪要,并在下次会议检查落实,有记录备查。
(二)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建立技术管理体系。
法定代表人负责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我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矿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掘、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
2、加强技术基础工作管理。
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灾害预防处理计划、采掘作业规程、各类安全措施和预案及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确保技术方案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3、严格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认真编制、会审、贯彻、执行和复审环节,增强技术管理的安全保障性。
4、建立、健全和完善矿井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等各专业台账、卡片和记录,完善各类图纸资料和相关技术资料。
5、加强我矿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
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水措施。对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特征分析,查明井田范围内老空水、断层水、导水钻孔、陷落柱水和含水层水等对我矿开采的威胁程度,制定水害防治的专项措施,提出警戒性预测方案,对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况,在未查明水害情况前,严禁从事采掘活动。
一要坚持先探后掘,落实老空(窑)探放的责任和措施。采掘工程施工前,要分析查明老空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二要开展水害预测预报工作,建立班、日报防治水报表领导签阅制度。
三要把好探放水的关口,探水前,要分析老空水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制定探放水措施,由专业人员、专用钻机探放水,严格控制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部位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要认真检查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四要加强职工自主保安意识教育,明确告诉职工,矿井的采掘工作面有突水预兆时,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
6、对所有锚杆支护掘进巷道按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三)加强安全整改现场管理。
1、落实煤矿法定代表人和矿领导入井带班制度。
井下每班必须确保至少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带班矿领导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整改重点环节,督促区队加强现场整改,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2、落实现场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井口检身制度,严禁人员酒后或带火种等下井。要建立各生产、辅助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认真执行现场带班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整改方案组织整改,从严查处“三违”。现场存在安全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上报。
3、加强局部通风机管理,局部通风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功能,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确保掘进工作面连续供风和风量满足规定要求。
4、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合理增设瓦斯检查地点,严禁空班漏检、假检;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5、要牢固树立“煤尘堆积就是事故”的理念,井下所有通风巷道都必须定期冲刷,产尘点、转载点等容易积尘地点必须做到随积随冲。
6、要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要求,配齐各类传感器和加强现场的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运行平稳、数据传输准确。
7、要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发现自然发火、有害气体的指标超过或达到临界值等异常情况时,立即撤出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加强现场的顶板管理。各小班必须解决存在的质量隐患和安全问题,确保采掘工作面支护强度和整改作业安全。
9、加强矿井机电管理。建立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保证设备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保证矿井用电安全。
10、对有水害威胁的地点,坚持“三不”生产,即:“不查明情况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11、加强现场管理,对现场作业不执行相关规程、措施和整改方案的,必须追究处理。要充分发挥当班带班矿领导、安全员、瓦检员的作用,做好各类事故防范工作。
(四)严格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1、加强隐患排查整改。
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负责随时进行隐患排查。对新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进行整改。
2、认真做好停产整顿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及完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隐患整改、验收领导小组,要积极组织落实资金、材料,并限期进行整改。
3、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严禁进行井下整改和采掘活动,但必须保证矿井的正常供电、通风和排水,保证井下监控系统正常,准确、有效监控。
4、每天三班,轮流下井巡查且必须有矿级带班领导。加强对井下各巷道、采掘工作面等地点的巡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根据情况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五)加强停产整顿期间安全教育培训和劳动保障。
1、每天组织对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它作业人员集中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规程、措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学习,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意识,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特殊岗位(矿调度、监控室等)不得空班空岗。
3、领导小组成员、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4、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有事外出必须按照请假办理请假手续,按时认真考勤,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5、地面其他值班人员必须服从值班领导的统一指挥,轮流值班,24小时进行巡查,不得脱岗,必须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尤其是加强夜班对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严防发生偷盗或其它破坏现象,保护矿上财产不受损失,确保矿井安全。
1、停止所有采掘作业,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与工人同上同下,落实好矿领导带班制度,特殊工程现场跟班交接,必须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检查到位,严禁走形式、弄虚作假。
2、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制度,措施编制必须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贯彻到相关人员。
3、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控制每个小班下井人员,每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人数不得超过8人(包括管理人员)。
4、做好交接班工作,开好每班班前会,交待工作任务要明确,安全注意事项要讲清楚,让职工明白,保证整改施工安全,符合质量要求。
5、采掘工作面每次整改前,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施工。
6、卧底、清理文明卫生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人员必须顾前观后,防止工具伤人;
(2)严格按腰线清理,清理后的巷道断面必须设计断面要求;
(3)清理的煤矸及时装入矿车运走;
(4)水沟按尺寸清挖、畅通无阻。
7、推矿车注意事项:
(1)平巷推车人员必须站在矿车的后方,推车间隔距离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过车场、转弯、道岔等处必须向前方发出行车信号,并减速慢行;
(3)严禁放飞车、蹬车、扒车等。
8、每个工作面每小班不得小于3次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严禁空班漏检、虚报乱填数据,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发生瓦斯超限,必须立即撤出所有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挂上警示牌,查找原因进行处理,未处理好前,严禁作业。
9、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先切断源,挂上“禁止送电”牌,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10、斜井严禁行车行人,副斜井有人作业时,严禁绞车运行,绞车运行时,斜井所有人员必须提前撤到躲避硐室内等安全地点并按规定使用阻车器,挡车栏。
11、保证瓦斯监控系统准确、有效正常监控。
12、保证井下通信畅通,加强巡回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13、严格按工程质量和支护质量标准进行整改、检查和验收,如发现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验收并及时返工。
14、跟班矿长每班将整改情况必须向矿整改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及调度室报告并做好记录,确保矿长掌握每天的整改质量、施工进度等。
15、整改期间严格控制下井作业人员不得超过措施规定,除机电设备维修工、通风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及少数整改人员外,其余人员不得下井;特殊工种必须配齐配全,并持证上岗。
16、物资供应部门要确保供给材料满足整改的要求。
17、主扇风机必须正常运转,做到停产不停风,地面主扇因故障停电必须保证在10分中内正常启动,否则值班矿长必须及时汇报有关领导,以便及时有效处理。
18、井下独头巷道必须保证局扇正常运转,并每班安排专职瓦检员检查风筒是否正常供风及检查瓦斯,加强井下各地点的通风、瓦斯情况检查,每班检查瓦斯不少于3次。
(一)矿领导入井带班负责人:xx。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排情况:
1、零点班。
(1)带班领导:xx。
(2)安全员:xx、xx、xx。
(3)瓦检员:xx、xx、xx。
2、八点班。
(1)带班矿长:xx。
(2)安全员:xx、xx、xx。
(3)瓦检员:xx、xx、xx。
3、四点班。
(1)带班矿长:xx。
(2)安全员:xx、xx、xx。
(3)瓦检员:xx、xx、xx。
(三)机电负责人:xx。
(四)通风与防突负责人:xx。
(五)防尘负责人:xx。
(六)施钻及探放水负责人:xx。
各项整改工作必须严格认真落实到位,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由验收领导小组进行整改复查验收,对落实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要严肃追查处理。
煤矿隐患排查方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规范生产经营活动,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望各车间、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和建立安全长效机制为目标。
二、组织领导。
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由安全员具体组织实施。
三、排查形式和范围。
采取定期及随时排查的形式,范围包括全厂、重点部位。
四、排查重点部位及存在危险分析。
1、本企业生产系统包括油罐,电梯、叉车、锅炉,高低压配电系统、加工机床等。主要事故是触电、机械伤害、火灾等。
2、生产车间易发生机械伤害、触电伤人。
3、变、配电室易发生雷击、短路、触电伤人事故。
4、材料库易发火灾事故。
5、夏天若未采取防暑措施,工人易发生中暑事故。
五、排查主要内容及措施。
依据本企业存在的危险隐患及重点部位分析,排查主要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2、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建档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
4、其他情况:企业生产现场实行劳动定员,设立安全标志,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能力和劳动强度要满足机器和人的要求,实行领导带班;加强要害部位的区域重点管理,如机器转动。对要害岗位以及危险区域要有专人管理,采取防范措施,并设有明显标志和警示牌。
5、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如消防器材的投入等。
6、各岗位工种严格按各自的操作规程操作情况。
7、生产车间及厂区环境卫生情况。
8、安全生产其它方面的有关要求。
1、企业法人是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隐患排查负总责。负责隐患排查、登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的落实。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属一般隐患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向区政府及市安监部门报告,其内容包括重大隐患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及治理方案,重大险情随时报告。
3、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隐患排查台帐上登记。
4、定期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做好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5、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6、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
7、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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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隐患排查方案篇四
根据河北省安监局《非煤矿山企业灾害预防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张家口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县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消除我县非煤矿山行业存在的各类致灾因素及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和批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非煤矿山事故的沉痛教训,在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开展致灾因素及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排查致灾因素,及时治理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扎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全县在生产和在建非煤矿山企业、停产但有人员下井进行日常维护的井下矿山、停产露天矿山、运行及四等以上尾矿库。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宣传动员、自查自改、复查验收、抽查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2016。
年
1
月
4
日开始,
3
月
30。
日结束。
县安监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企业也要根据各自的实际制定相应的领导小组及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提出具体要求,并组织非煤矿山从业人员开展事故案例分析,深入学习并掌握专项整治任务要求。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依据有关法规、规程和标准对安全管理、作业现场安全环境和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彻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县安监局。对查出的问题,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期限和责任人,整改完毕后报县安监局验收。县安监局要对企业自查、自改情况实时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
县安监局要认真对企业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并下达验收意见书。
1.
地下矿山要对采空区和地表塌陷区进行详细普查,查清采空区的规模、形态、空间位置和坍塌区范围,完善采掘工程平面图或纵投影图;所有采空塌陷区应设永久性标志,严禁人员车辆进入采空塌陷区,对于受到威胁的房屋建筑一律搬迁到安全地带;要有对采空区的监控监测手段和安全防范措施。
2.
地下矿山应健全完善通风管理机构,确保通风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要完善机械通风系统,确保独头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安装运行局部通风机;每一位入井人员随身携带一台自救器,每一班组有一台便携式气体监测报警仪,要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进行实时监测并记录;严格规定井下动火作业,严禁明火直接加热和采用灯泡、电炉防潮、烘烤和采暖;井下主要进风巷道应淘汰木支护。
3.
地下矿山应严格井下运输车辆管理,按期淘汰井下使用干式制动器的无轨胶轮车、非矿用井下运输车辆。
4.
地下矿山应对坠罐跑车、顶板坍塌、透水淹井等其他事故预防制定有针对性措施。
5.
露天矿山要确保开采方式、各有关参数符合要求,实时对边坡进行监控监测。
6.
企业应对有害风险因素进行再辨识,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修定。
要针对尾矿库企业冬季生产运行中的特点,抓关键、强措施,严防尾矿库在次年解冻期后发生坝体滑坡、渗流出逸、坍塌等事故。要对尾矿库输送管路采取保温措施,防止冻裂、淤堵和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要按生产需要做好尾矿排放作业计划,在上冻前完成子坝堆筑,并满足冰冻期尾矿排放要求,原则上入冬后不得堆筑子坝,如确需冬季筑坝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同意,并落实在日温温度较高的时段筑坝、筑坝前清除筑坝材料中的冻块和杂草、子坝堆筑必须碾压密实、春季化冻后应对坝体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塌陷和松散部位进行修补和压实等方面的施工要求;要采取集中交替放矿,放矿管必须接至滩面,保证矿浆流量,防止滩面大面积冻结,严禁在已结冰的滩面和冰层上放矿。库内全部结冰的尾矿库,在放矿前要在距堆积坝最近的水边线处破冰,使排放的矿浆进入冰下,防止库内结冰;要加强排洪构筑物进、出水口的检查,遇有结冰影响回水时,必须对冰层进行破冰处理,防止形成夹冰层。
重点排查排洪系统、排渗系统、在线监测和各类观测设施、坝体、库区是否符合设计和规程相关要求,检查坝体、排水构筑物和防洪设施是否有因冻开裂、漏水等现象;检查排渗设施出口有无因冻融沉陷造成的折断、堵塞等现象;检查排洪系统溢水塔挡板、排水斜槽盖析有无裂缝及堵塞不严现象;认真分析浸润线观测记录,对比水位变化趋势,发现水位变化异常的要及时查明原因。要对尾矿库坝体和库区周边山体稳定性进行重点巡查,发现出现开裂、滑坡等异常现象和违章爆破、采石等危及尾矿库安全的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治理。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整治行动的领导,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收到通知后立即行动起来,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并迅速传达到每位职工。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要将本矿山企业内部的建筑垃圾、挡土墙、深基坑、危旧房等一并纳入检查内容,对存在垮塌危险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威胁的,要强化监测监控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成立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重点,作出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并组织本企业相关人员学习掌握专项整治任务要求,根据整治内容首先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县安监局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严格执法等多种方式进行督导检查。
通过企业自查和监管部门的检查,要对发现有重大隐患的企业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或停止生产建设行为。
县安监局要突出整治工作重点,将矿山数量多、事故频发、矿业秩序较为混乱的区域作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拒不执行停产整改指令、擅自生产、私挖滥采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要强化部门间的相互协作,用法制手段推进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出的各种违法违规矿山企业要逐一下达整改指令书,对不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并依法实施经济处罚。对长期以整改名义行开采之实的企业,要采取停电、停止民爆物品供应的措施,情节严重的提请县(区)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联系人及电话:张会全。
17603136316。
煤矿隐患排查方案篇五
一般安全隐患就是指在实际生活中一件事情不可避免的会有一定几率发生。下文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条例,欢迎阅读!
一、隐患排查制度。
一我矿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矿隐患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二由我矿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隐患检查记录》。
三日常安全隐患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为主要内容。
(一)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二)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四)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为检查内容;。
(五)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检查。
(一)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二)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噪声等;。
(三)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接地等;。
(四)检查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五)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六)检查运输车辆等安全状况;。
(七)检查环境卫生等;。
(八)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公司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二)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三)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1、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普通物品存放保管情况;。
2、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3、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5、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八各级隐患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二、隐患整改制度。
一、事故隐患范围:
1、危及安全经营的不安全因素;。
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3、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三、对于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四、对于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部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五、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部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
应急预案。
六、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两不交”(即: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八、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安全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九、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列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十、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办法,由安全管理人员填写,经安全管理部门签发,由部门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隐患整改通知单》应存档检查。
十一、各类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其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必须认真保存备案。
十二、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隐患发生部门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三、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一、事故隐患报告。
1、每天工作人员交接班例行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向上级汇报;。
4、各部门负责人将每天的事故隐患处理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5、一旦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部门负责人接到员工报告后,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处理,总经理要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a、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b、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二、举报奖励。
凡工作人员举报,经部门负责人核实的事故隐患,公司对举报人按一般事故隐患100元,重大事故隐患500元进行奖励。
四、事故隐患监控制度。
一、监控点的选择与确定。
1、易燃场所;。
2、有触电伤害危险的场所;。
3、有中毒和窒息危险的场所;。
4、有高处坠落危险的场所;。
5、有机械伤害的场所。
二、管理实施。
1、坚持每一个监控点“有一本台帐”,真正做到检查记录可查,资料台帐存档。
2、搞好“四项管理”,即“监控法”目标管理;“监控法”检查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制管理;监控安全指标奖惩管理。
三、工作程序。
1、召开专门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研讨贯彻落实方案;。
2、由我矿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指挥;。
3、制定有关。
规章制度。
4、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选择并确定“监控点”;。
5、编写“监控点”控制要点,确定责任人和检查周期。
四、监控点检查管理制度。
3、对暂不能消除的缺陷、隐患,除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还需及时合理安排整改;。
6、每月对各监控点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作出科学性的综合分析论证。
五、事故隐患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我矿事故隐患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全矿隐患监控点的档案、日常事故隐患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的档案等文件资料。
三、我矿的隐患档案管理由安全主任负责。
四、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我矿的归档资料实行“月度归档”制度,即:每月的月底为我矿隐患档案资料归档期。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安全主任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一、加强对机器设备的检修、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性能可靠,安全运行。
二、所有电气设备,应做防潮处理,保持良好绝缘,开关、闸刀、保险器应装在安全位置。
三、经营期间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四、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设有明显的消防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设备;。
五、是否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是否熟悉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六、电源插座是否靠近易燃物品;。
七、在营业结束时,要确定专人负责查验水、电、气等安全情况,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上述检查应做好详细记录。
煤矿隐患排查方案篇六
1、宣传。进取宣传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礼貌县城创立工作。
2、协管。跟随执法队员共同巡查管理,协助、配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发现和纠正城市管理领域的各种不礼貌和违法行为,适时参与各类集中整治和专项执法活动。
3、监督。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4、沟通。及时反馈群众在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的需求,向群众传递执法信息,对解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和提议。
5、其他。参与其他城管志愿者服务活动,承担活动安排的其他任务。
1、成立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志愿者大队,负责志愿者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3、各科室(中队)、党工组织应积极参与志愿者队伍建设相关活动,积极参与搭建大众参与城市管理社会实践平台。
1、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对志愿者队伍负责人或主要骨干成员定期开展培训,传达上级精神,部署主要工作,提高服务意识,激发其进取性和主动性。
2、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志愿者的标识、徽章、帽子,服装式样由县城管局统一制定。
(一)招募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必须的活动交际本事;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愿意参与志愿者相关活动;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社会公德意识。
(二)招募范围。
志愿者招募对象为:县城管局干部职工、市容协管员、环卫工人等。根据被录取志愿者的不一样情景进行编组分队,根据活动实施计划告知志愿者其分组情景和活动计划。
(三)招募地点。
招募地点:县城管局办公室。
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法规宣传、劝导教育、义务清扫及协助上街管理等各类公益活动,每年组织2―4次活动。
1、规范管理。建立志愿者服务台帐,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总结队伍运作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志愿者骨干的进取性,努力培养志愿者队伍自我管理本事。开展志愿服务时,穿戴统一的服饰、标志和标识。
2、加强保障。一是奖励保障。为保障志愿者活动的长效性,提高志愿者的进取性,对成效明显、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经过评选年度“十大城市管理优秀志愿者”等形式予以表彰,并给予必须的奖励,对参加活动到达必须时间的城管志愿者授予荣誉证书,以激励志愿者的服务热情。二是经费保障。经费保障以财政补助为主,社会筹集为辅的方式。社会筹集主要向热心城市管理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募捐。三是宣传保障。要加强对城市管理志愿者活动的宣传,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公益广告牌等载体,营造热心公益、热爱城市的社会氛围,发动群众共同创造整洁优美的宜居城市环境。
煤矿隐患排查方案篇七
为深刻吸取省市县“8.29”重大坍塌事故和我省煤矿“8.20”爆燃等事故教训,按照市安委会有关要求,在全县公路、水路、铁路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重点。
重点加强对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超限运输、水上交通、地方铁路设施建设与维护、旅客组织、铁路运输、运营调度等方面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
二、方法步骤。
本次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10月底结束,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开展,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方案制定,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
各成员单位要分行业制定各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县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8.29”坍塌重大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要求,明确专项行动整治范围、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并抓好督导调度。
各成员单位要将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到有关部门和行业,发动各个行业领域深度参与行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和社交平台加强宣传,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形成浓厚安全氛围。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阶段(9月16日-10月中旬)。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针对重点设备设施、重点工艺操作、重点岗位作业等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切实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和清单管理工作的意见》(滨安发〔2020〕14号)要求,建立《企业隐患自查自纠问题、整改、责任清单》,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
(三)总结工作,巩固提升阶段(10月下旬)。
专业委员会会按照《市公路水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要求,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将督导检查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紧密结合,查缺补漏、以查促改,对重大隐患问题挂牌督办,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一律依法依规处理。
专业委员会及时分析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会商研判,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本地区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深入研判分析形势,细化完善实施方案,抓好本行业拉网式大排查的组织推进。有关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二)实行“四张清单”管理。各成员单位要对拉网式大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实行台账管理,建立完善企业、问题、整改、责任“四张清单”,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强化督查落实。10月下旬(巩固提升阶段)。专业委员会按照《市公路水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范(试行)》相关要求,负责市督导组的督导检查。各成员单位要以《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参考目录》(见附件2)为重点,持续推进公路、水路、铁路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化,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地见效。
(含。
工作。
开展。
情况。
存在问题隐患排查数据等)于10月29日前报至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以上信息要求内容详实数据准确。
煤矿隐患排查方案篇八
矿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到超前管理,防患于未然,杜绝井下顶板事故的发生,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我矿将规范顶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顶板隐患排查实行定期排查与日常排查相结合,分为采掘工作面顶板检查和采区巷道、边远巷道顶板检查。
(一)定期排查。
1.每月由生产科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井下巷道进行动态顶板检查,根据巷道性质及用途有侧重地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2.参加巷道顶板检查的人员,由各业务科室安排,每组人员必须有生产、安全参加;涉及到通风、地测、机电、运输等业务科室时,在检查时必须按规定安排人员参加。严禁单独人员进行偏远地带隐患排查。
3.对查出的隐患由每组组长汇总报至生产科,由生产科进行分类汇总,根据责任划分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隐患整改单位应按照整改通知单要求的期限把整改结果反馈给生产科,形成隐患整改闭合。
4.每月巷道顶板检查至少一次,必须做到点、线、面全覆盖,对检查出各类隐患问题汇总为a类隐患、b类隐患、c类隐患问题。
(1)对巷道检查存在的a类隐患问题提出申请,经矿领导审批,报集团公司,作为重点资金、项目解决问题。
(2)对巷道顶板检查存在的b类隐患问题,作为重点项目,经矿领导同意,根据紧急情况分成按计划实施和立即安排队伍进行整改。
(3)c类隐患问题列入作业计划和临时性安排,由划分责任区域的单位进行整改。
5.巷道突发性的b类、c类隐患的处理办法:
(1)b类隐患问题由生产科提出申请经矿领导批示后及时安排队伍解决。
(2)c类隐患问题责令划分责任区域单位及时解决。
(二)日常排查。
1.各队组每天要安排专人对本队所管辖区域巷道顶板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汇报处理;对本队不能处理的隐患,由队组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到生产科,由生产科安排队组进行处理。
2.各队组日常排查的顶板隐患及整改隐患情况在每周一上午以书面形式上报生产科,实行零汇报制度;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隐患自查、自改。
总结。
3.属一级顶板管理区域的队组每天必须指定专人巡查顶板隐患并及时汇报给生产科,实行零汇报制度。
二、顶板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综采工作面主要排查内容:
1.排查乳化液泵站压力值、乳化液浓度;
2.排查工作面液压支架初撑力情况,记录初撑力不足24mpa的液压支架编号;
3.排查切眼顶板破碎和煤墙片帮情况;
4.排查运回巷单体柱支护、柱靴和防护链安装以及切顶住打设情况;
5.排查端头、尾顶帮退丝(锚)以及老塘垮落情况;
6.排查运回两巷超前维护段锚杆、托梁刷漆情况;
7.排查支架放煤情况;
8.排查退锚机具和风动扳手完好情况,做到一用一备;
9.排查运回两巷的安全出口;
10.排查回采面支护材料数量、质量存在的隐患情况。
(二)掘进工作面主要排查内容:
1.排查掘进工作面施工工器具、检测工器具的在、备用完好情况;
2.排查掘进工作面现场临时支护在、备用完好情况;
4.排查掘进工作面现场中腰线、顶底板岩性变化、现场台账填写等情况;
5.排查掘进工作面现场变化区域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执行情况;
6.针对地质异常区域,地测科需提供异常区的具体要素情况。
(三)准备巷道及边远巷道主要排查内容:
1.排查井下巷道有无较大范围锚杆、锚索失效,巷道变形严重失修等情况;
(四)巷道顶板隐患排查必须做到区域覆盖到位、问题排查到位、整改时间到位,提升矿井抗灾减灾能力,确保矿井安全高效发展。
(五)参加巷道顶板隐患排查严禁出现空岗现象,确保巷道顶板隐患排查的时效性、严肃性。
某某煤矿。
2022年3月1日。
煤矿隐患排查方案篇九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指示精神,真正做好运河矿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与责任追究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国务院第446号令《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第156号令《山东省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关于《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运河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 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第二条 运河矿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矿长、党委书记,副组长为总工程师、副矿长(安全、生产、机电、经营),成员为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及安全、生产、机电、调度、工会、企管等科室正、副职。
第三条 矿长对本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四条 各分管副矿长负责组织本职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总工程师负责隐患等级确认工作,对重大隐患治理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抓好隐患治理方案的制定与落实,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安全科长负责监督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统计和上报工作。
第七条 各单位行政主管为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
第八条 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广大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各类隐患标准,发现隐患及时向矿汇报,矿值班领导、工区管理人员或现场管理人员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第九条 每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在隐患排查会上通报。
第三节 安全隐患的分类分级标准
第十条 煤矿安全隐患,是指矿井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有环节和矿井周围邻近地区所存在的危及矿井安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源。
第十一条 按危险程度安全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严重隐患、一般隐患和轻微隐患四等。
(一)重大事故隐患的确认标准: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2.瓦斯超限作业的。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
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6.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7.超层越界开采或者擅自开采保安煤柱、岩柱的。
8.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9.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11.年产6万t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
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13.煤矿实行集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14.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15.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16.受瓦斯、煤尘、自然发火、顶板、水害威胁,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
17.图纸、资料与实际严重不符的。
18.煤矿安全设施、安全保护装置及安全检测仪器仪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
(二)现场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通风、瓦斯、粉尘、火灾、水害、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和其他。
(三)地面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安全管理、电气安全、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备压力容器、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二条 按处理职责安全隐患分为四级,即a级、b级、c级、d级。
a级隐患:治理难度大,须由集团公司归口业务处室牵头治理的隐患。
b级隐患:治理难度较大,由矿负责治理的隐患。
c级隐患:有一定难度,由区队负责治理的隐患。
d级隐患:可以当场或当班进行整改,由班组负责治理的隐患。
第四节 安全隐患的排查
第十三条 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实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逐级负责制,自下而上层层排查治理。
第十四条 各单位行政主管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
第十五条 在每月的生产作业计划下达后,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区队干部,根据本月生产计划和现场条件对本单位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c级隐患在生产过程中要立即解决,b级及以上隐患要上报矿,隐患排查治理必须于每月5日前书面报安全监察科。
第十六条 安全监察科、企管办每月10号、20号、30号组织安全质量验收小组成员开展全矿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并做好记录。每月5号由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会,矿领导班子、生产科室、生产辅助区队单位负责人、技术员参加,对各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确认、汇总(机电科形成会议纪要)。
第十七条 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口副矿长、生产、安全、机电、调度、企管、生产辅助单位人员,对各单位上报的a、b级隐患进行综合分析、审查,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间,并对排查出的a、b级隐患按时上报集团公司(生产科形成纪要)。
第十八条 各单位每班现场发现隐患问题,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整改,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制订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第五节 安全隐患的治理
第十九条 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按照“分级负责、落实责任”的原则,井下安全隐患由归口领导负责组织整改落实。地面安全隐患由各职能部门组织整改落实。
第二十条 隐患整改资金从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中列支,不足部分从维简费中列支。
第二十一条 隐患整改要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每季度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分管范围,由分管的相关业务科室牵头,经过矿重大事故隐患领导小组确认,拿出治理方案,落实治理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时间,报安全监察科备案,由安全监察科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上报工作和措施的现场落实与考核。
第二十二条 对于隐患治理的检查验收,由安全矿长负责组织,生产、安全、机电、调度、企管、生产辅助单位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检查验收要有专门记录,记录存放在安全监察科备查。
第二十三条 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跟踪闭合管理,即隐患的排查、治理、验收和复查情况均实行签字闭合制度,谁排查、谁安排,谁签字、谁负责。
第二十四条 安全隐患治理情况要逐级汇总上报,每月10日前,a、b级隐患及治理情况由安全监察科报送集团公司及上级部门。
第六节 考核处罚
第二十五条 为了便于对现场事故隐患的掌握、检查和考核,按照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对现场查出的隐患,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罚。
(一)每查出一条a级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3000元,对单位管理干部及有责任的班长、责任人罚款500元,对有责任的安全员罚款100元。
(二)每查出一条b级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对单位管理干部及有责任的班长、责任人罚款200元,对有责任的安全员罚款50元。
(三)每查出一条c级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单位管理干部及有责任的班长、责任人罚款100元。
(四)对查出的隐患,必须按标准要求限期整改。对到期不整改或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要分析原因,层层追究责任,限期整改。
第七节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与上级文件、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矿各单位及工程处。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矿安全监察科负责解释。
一、隐患排查制度
一 我矿安全管理 部门是安全 检查管理 的职能部门,负责全矿隐患安全 检查管理 工作。
二 由我矿安全管理 部门组织安全管理 人员进行事故 隐患排查,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 隐患检查记录》。
三 日常安全 隐患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 为主要内容。
四 季节性安全 隐患检查:
(一)春季安全 检查,以防雷、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二)夏季安全 检查,以防汛、防暑、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秋季安全 检查,以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四)冬季安全 检查,以防火、防冻为检查内容;
(五)季节性安全 检查由安全管理 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 员进行检查。
五 专业性安全 隐患检查:
(一)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二)检查安全 设施、人身安全 、劳动保护器具、通风 、噪声等;
(三)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接地等;
(四)检查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五)检查设备、仪表、安全 联锁、报警仪器、安全 状况;
(六)检查运输车辆等安全 状况;
(七)检查环境卫生等;
(八)专业性安全 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 部门组织公司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六 节假日安全 隐患检查:
(二)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 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三)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1、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普通物品存放保管情况;
2、假日生产安全措施 的安排落实情况;
3、劳动纪律、操作规程 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4、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5、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七 不定期安全隐患检查
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八 各级隐患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二、隐患整改制度
一、事故 隐患范围:
1、危及安全经营的不安全因素;
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3、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三、对于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四、对于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部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五、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部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两不交”(即: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八、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安全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九、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列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十、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办法,由安全管理人员填写,经安全管理部门签发,由部门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隐患整改通知单》应存档检查。
十一、各类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其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必须认真保存备案。
十二、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隐患发生部门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三、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一、事故隐患报告
1、每天工作人员交接-班例行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向上级汇报;
4、各部门负责人将每天的事故隐患处理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5、一旦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部门负责人接到员工报告后,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处理,总经理要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a、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b、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c、隐患的治理方案。
二、举报奖励
凡工作人员举报,经部门负责人核实的事故隐患,公司对举报人按一般事故隐患100元,重大事故隐患500元进行奖励。
四、事故隐患监控制度
一、监控点的选择与确定
1、易燃场所;
2、有触电伤害危险的场所;
3、有中毒和窒息危险的场所;
4、有高处坠落危险的场所;
5、有机械伤害的场所。
二、管理实施
1、坚持每一个监控点“有一本台帐”,真正做到检查记录可查,资料台帐存档。
2、搞好“四项管理”,即“监控法”目标管理;“监控法”检查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制管理;监控安全指标奖惩管理。
三、工作程序
1、召开专门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研讨贯彻落实方案;
2、由我矿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指挥;
3、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4、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选择并确定“监控点”;
5、编写“监控点”控制要点,确定责任人和检查周期。
四、监控点检查管理制度
3、对暂不能消除的缺陷、隐患,除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还需及时合理安排整改;
6、每月对各监控点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作出科学性的综合分析论证。
五、事故隐患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我矿事故隐患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全矿隐患监控点的档案、日常事故隐患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的档案等文件资料。
三、我矿的隐患档案管理由安全主任负责。
四、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我矿的归档资料实行“月度归档”制度,即:每月的月底为我矿隐患档案资料归档期。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安全主任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煤矿隐患排查方案篇十
第一条。
为强化现场管理,规范隐患排查,把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纳入从严依法治理的轨道,超前防范,及时排查,使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
第二条。
第四条。
班组长下井前,通过队干部和上个班人员交代,了解工作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心中有数。
第五条。
进入工作现场后,首先安排治理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班组长还必须排查现场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隐患排查必须覆盖所有工作地点。
第六条。
坚持“边检查、边处理”的原则,对作业场所、安全生产设备及各系统进行定时、定点、定路线、定项目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实行分级管理,落实治理责任,隐患没有排除班组长不得组织生产。
第七条。
对限期治理的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现场防范措施。第八条。
发现重大隐患,必须停工处理,同时上报区队和矿生产指挥中心。遇到重大险情要及时报告,并有序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避免事态扩大。
第九条。
对班组解决不了需区队、矿或公司解决的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区队和矿生产指挥中心,并按指示安排下步工作。
第十条。
对已整改的隐患,必须安排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隐患检查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隐患的,实行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
交接班前,班长必须将当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遗留问题填写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填写必须认真、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
班长升井后,填写隐患反馈卡,并向队值班人员说明具体情况。
第十三条。
班组长要组织本班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思想教育、政治学习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作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拒绝他人违章指挥,杜绝人为不安全隐患发生。
第十四条。
班组长必须随班指挥,班前、班中、班后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密监控生产中的每道工序,及时处理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
第十五条。
全员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当班安全班长和安全质量员要进行现场巡回检查,工作中员工必须严格按先检查后开工的程序作业,坚持安全隐患未排除不得开工的原则。
第十六条。
严格按《规程》,措施和规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第十七条。
严格按下列程序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1、查出的一般性隐患,由当班班长安排现场及时整改。
2、查出现场处理不了的隐患,当班班长要安排在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生产指挥中心。
3、检查发现有重大险情时,班组长必须立即组织所有人员有序撤离现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生产指挥中心。
4、当班能整改的隐患,必须在当班处理完毕,不得留给下班处理;并作好隐患整改记录,及时上报安质部汇总。
第十八条。
严格考核、奖惩,对整改不及时或不按规定整改的人员进行处罚,隐患整改及时到位的人员进行奖励。
煤矿隐患排查方案篇十一
近期,省内各地相继发生多起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我市消防安全形势也不容乐观,为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市经信委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委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为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成立以主任任组长,总工程师项中新任副组长,各科室、国资中心负责人任成员的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经济运行科。
20xx年5月25日至9月25日
1、企业是否经过消防行政许可;
2、企业经营部分与住宿部分是否单独设置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4、生产期间是否将疏散通道、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
5、消防器材配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完整好用;
6、是否存在应设置自动消防设施而未设置,或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
7、厂房建设是否采用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8、房内违规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9、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落实,是否落实了防火巡查制度;
10、是否制定应急疏散灭火预赛,并经常组织开展熟悉演练。
(一)要迅速成立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委的火灾形势进行一次深入研判,并立即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制定工作方案,始终坚持查严、查实、查细的工作要求,决不允许出现任何盲点和盲区。
(二)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制订具体的排查方案,确定具体排查对象,安排专人全程参与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集中精力督促整改;对整治不合格、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投入使用;对门窗设备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以及违法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的,坚决予以拆除;对违章用火用电的,坚决重处重罚,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暂时停产、停业在内的紧急措施。
(三)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的作用,通过设立宣传栏、led电子屏、宣传横幅、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典型火灾安全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常识。
(四)各单位要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台帐,做好日常工作痕迹、检查记录的收集整理,要及时将排查方案、排查专班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于4月25日报市经信委经济运行科。
煤矿隐患排查方案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现特制定我公司专项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二、每周进行两次隐患排查,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对本矿井下所有受水害威胁的工作地点进行全面排查,详细登记,检查后要以三定表的形式下发到相关科室,限期整改。排查负责人要按规定时间及时进行回查,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三、对于查出的重大水害隐患,要分类定级,建立档案,按规定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同时要制定专门治理计划,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
五、地测科必须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情况;定期观测矿井涌水量,定期收集、调查核对本矿及相邻煤矿的废弃老窑情况,完善防治水基础资料,准确掌握矿井水患危险的情况,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预防和处理水害的针对性措施。
六、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
七、加强职工对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建立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
八、地测科认真履行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职责,加强本矿的监督检查力度。
九、矿井水害预防、治理的执行措施。
1、机电科要加强矿井排水系统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备运行可靠。
2、地测科、机电科每年在雨季节来临前,对井下进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联合排水试验,确保水泵联合排水的稳定。
3、每年雨季前对井下各水泵房水仓进行一次全面清掏,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储水容积。
4、地测科加强对周边相邻矿井的防治水监测,每月定期对各相邻矿井井下的采掘情况进行交换,时刻掌握第一手资料。
5、加强对本井田包内整合关闭矿井及老窑采空区的提防。在接近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超前钻探,情况不明时,严禁采掘作业。
6、地测科、培训中心负责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灾后自己的行动要求。
7、雨季来临期间地面只要下暴雨,调度室必须通知井下立即停止作业,将所有人员撤出地面。
十、因水害隐患排查不认真,报告不及时,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煤矿隐患排查方案篇十三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和(安监总煤矿字[2019]133号、(2019)134号法律、法规。防止矿井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特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3、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人员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
19.对不能处理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备案制度,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煤矿隐患排查方案篇十四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平安扬州建设总体目标,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等为重点,在园区组织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规范房屋租赁行为,强化治安、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出租房屋的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一)全面摸清底数。摸清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底数,全面、及时、准确采集登记信息,力争信息采集率、准确率达到100%。
(二)突出专项整治。整改、查处房屋违法租赁行为,切实解决出租房屋治安、消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得到全面彻底整治。
(三)健全长效机制。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在全面排查出租房屋底数和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以下内容抓好整治
(一)、群租房排查整治重点
1、擅自分割居住空间的卧室或者起居室(厅)进行出租的。
2、将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过厅、过道、储藏室、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其他非居住空间提供出租的。
3、出租房厨房未单独设置,使用液化气钢瓶的。
4、私拉电线安装单户电表,电线混杂、暴露在外的。
(二)、出租房屋消防隐患整治重点
1、出租房屋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在同一建筑物的。
2、出租房屋与其他场所合用,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未进行防火分隔,生产、仓储、住宿合用场所之间没用使用实体墙进行防火(物理)隔离的。
3、出租房屋未按消防要求配备必要消防设备的。
4、出租房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内堆放杂物,存放电动车充电等问题的。
(三)、违章建筑排查整治重点
1、擅自搭建用于出租的大棚、简易棚的。
2、其他乱搭、乱建等违法建筑用于出租的,或者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其他排查整治重点
1、人均承租面积低于15平米或居住人数10人以上(含),存在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的。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3、没有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或未签订治安责任书的。
4、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8月至9月)。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全面开展信息采集和拉网式排查,根据排查摸底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基本掌握全区出租房屋情况;结合排查情况,开展舆论宣传,积极营造集中整治声势,争取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引导当事人主动自查自纠、配合政府实施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区域逐个攻坚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等问题,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消除隐患。
(三)、巩固深化阶段(11月至12月)。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总结推广出租房屋管理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
(一)、强化宣传,营造声势。
各处室要结合大走访大排查专项行动,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加大集中整治工作宣传为度,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出租房屋管理规定,主动配合集中整治,积极举报出租房屋各类安全隐患和藏匿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发动,动员广大群众和平安志愿者等社采集进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借助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集中整治,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要以各进园企业为基本单元,由各处室负责人牵头,进园企业负责人、社区民警、流动人口协管员等人员配合,深入进园企业单位,开展“逐栋、逐层、逐户”的地毯式排查,确保一个不漏、全部见底。调查摸底工作中要做到“五个清楚”:一是出租房屋底数清楚,全面掌握并逐一登记各种类型的出租房屋;二是居住人员情况清楚,逐人采集登记信息,对可疑情况第一时间核查处置;三是群租房结构清楚,对每个房间结构和居住人员逐一编号、标注、登记;四是违法租赁房屋底数清楚,对发现的违法租赁房屋分类建立台帐并明确整改措施;五是安全风险隐患情况清楚,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
(三)强力整治,消除隐患。对调查摸底发现的各类问题,特别是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对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要责任限期改正,依法予以处罚。对排查发现居住出租房屋的精神病人以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反常等人员,要及时纳入视线,落实帮扶和管控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化解,防止升级恶化,酿成重大案事件。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群租房,要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处理。对非法房屋中介机构以及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行为,要及时查处取缔。对违规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屋中介机构,要限期整改。对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大打击力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督促落实企业和用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积极发挥房屋中介和物业管理等各方资源的作用,推动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标准兼治,注重长效。要在排查整治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突出政策引导,加强源头防控,深入研究推动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各进园企业,逐个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落实人员实体化运作,并按照每500名流动人口、每200户出租房屋配备一名管理人员的标准,配齐配强专职管理队伍,专门负责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日常管理和检查指导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单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务必于9月15日前建成运作。公安分局要制定出台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火灾防控措施,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房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和相关协调工作,建立出租房屋申报登记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完善部门共享机制,实现部门联动管理;全面建立相关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纳入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区有关部门要积极借鉴外地做法和经验,抓紧制定出台出租房屋管理规章,提高依法管理整体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园区成立全区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园区综治办,抽调相关成员单位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实行实体化运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综治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协调职责,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组织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派出所负责居住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书,督促整改出租房屋治安隐患,依法查处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行为;安监站防部门指导并会同派出所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严格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坚决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房管部门负责住房租赁市场管理以及房屋性质界定,严格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掌握出租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服务业发展处负责查处非法房屋中介机构的无照经营行为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的无照经营行为,并依法配合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城管中以负责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出租房屋的查处、拆除,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考核奖惩。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把压力传导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见效。要强化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将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对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重大影响案事件、事故的单位和个人,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加大督促推进力度,并在必要时予以严格的问责、追责。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煤矿隐患排查方案篇十五
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制,认真排查学校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有效防范和遏制学校安全职责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各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2019年6月27日至7月10日。
1、安全监管职责制的落实:是否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相关制度是否健全和完善,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是否明确,是否实行一票否决制和“一岗双责”制等。
2、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彻底,安全隐患登记台账运行是否正常,各种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安排是否科学合理,整改落实到位情景,尤其是学校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食堂、教室、宿舍等,安全隐患整改是否切实到位。幼儿园排查和整治的重点为校舍安全和学生接送车安全。
3、排查整改的方式:以学校自查整改为主,县教育局指导督促检查相结合。
1、强化领导,落实职责。各学校校长要亲自组织这次排查和整治工作,其他副校长分别带队下到辖区(包片挂点学校)认真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职责人和整改时限。
2、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学校在进行“拉网式”排查的同时,要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重点排查整治食堂、教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3、严格整改,确保实效。各学校要根据制定的整改方案,抓住暑假这一有利时机,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取得实效。学校自身无力解决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
煤矿隐患排查方案篇十六
为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矿关于抓好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隐患)主要是: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4、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的排除地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队组(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属地负责原则。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队组负责落实治理措施,具体实施整改方案。安监部门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协助,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2、分级管理原则。一般事故隐患,由队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队组书面报告分管矿长。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治理方案;
3、“四定”整改原则。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时间的“四定”原则。措施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4)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1、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排查管理上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案、管理台帐,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分工实施监控管理。
2.凡是已经下发又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同时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安全评估。
3.队组、业务部门应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职责权限及时予以处理。
4.存在隐患的队组负责任、跟班安监员在规定的隐患整改期限内,要负责组织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
5.队组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停生产。
四、事故报告制度。
队组无法自行解决的重大隐患,要提出专题报告,说明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矿组织研究处理。
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1)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打电话汇报值班队干及区调度。
(2)发生轻伤事故,应立即报告工长(班组长)、安全员、值班队干及区调度。
主管部门;发生伤亡事故,值班队干除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告外,应在2小时内向当地劳动部门、监察部门组织报告。
(3)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在报告的同时,应按《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
(4)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向矿总调度报警;发生生产、设备;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矿总调度报告,并尽快通知马兰矿总调度室和其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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