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成功与否,往往会决定工作的成败。方案制定后,我们需要充分考虑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并准备好应对措施。针对不同情况和问题,小编为大家提供了多种方案供大家选择和参考。
居家养老食堂实施方案篇一
近年来,我国老龄化问题引起了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如何解决我国庞大的老年人群体的养老问题成为一个社会难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进取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方案服务体系,发展老年服务业”。《规划纲要》更是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几项具体的政策措施。"十二五"期间是应对老龄化制度建设的重要窗口期,要抓住机遇,加快相关制度建设,加大对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支持力度,加快在养老保障、医疗、就业等领域的制度建设,加快发展智能化养老,进取应对人口老龄化。
以家庭和社区为依托,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网络为纽带的服务形式,进取发挥政府社区作为社会和家庭之间的中介纽带的作用,加强社区老年人的社区服务网络建设,对于改善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支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为服务对象,以企事业服务机构为网点,以信息化平台为支撑",构建全方位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要切实做到:“让老年人生活得舒适、安心、放心、省心”,从而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和谐,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方案体系的核心资料。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组成居家养老服务方案模式依靠政府主导、街道主导、社区依托、网络服务平台扣扣等手段,构成了“系统+服务+老人+终端”的智慧养老服务模式。在“建设信息化、智能化呼叫服务和支援中心”的基础上,以“建立老年人信息数据库”为基础,以“供给紧急救助、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关怀、健康服务等基本服务资料,以有效地“整合社会服务资源”为服务主体,实现老人、子女、服务中心、政府等多方互动、主动监控;经过平台支持智能化居家养老,实现养老服务供需信息无缝对接,为老年人供给全方位的养老服务。
一、建立档案:将老年人的个人档案信息输入居家养老服务系统,对老年人的个人、家庭、健康、兴趣爱好等信息实行动态统一管理。
二、sos精确定位:为老年人购买腕表等硬件设备,配有gps定位功能,老年人能够经过仅用通信终端一键拨打服务热线寻求帮忙,平台地图能够快速定位老年人位置。
三、呼叫中心:软式电话技术,免安装即插即用,耳麦,手机转接均可,自动识别来电,显示忙,显示闲,录音功能,通话报告。
四、居家安全:接通各种防盗装置,如烟感、红外线、照相机等,发生意外事故时,可先报警的是社区及老人的亲属。
五、.远程监测:经过智能健康监测仪器(如血压仪)自助监测健康参数,使数据自动上传到平台,经过分析,对异常数据自动报警。
六、自动关怀:修改群发信息,向老人发送天气状况、健康照顾、疾病预防、政府养老政策、吃药提醒等信息。
七、企业服务:服务商信息管理,服务项目管理,服务人员管理,工单接收,发单处理,都能够经过手机app来完成。
居家养老食堂实施方案篇二
为构建协调发展的社会化养老助残服务体系,促进老年人和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石景山区制定居家养老办法。
一是建立石景山区“孝星”评选表彰制度。为弘扬孝敬父母、关爱老人的传统美德,促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礼貌建设,在全区开展“孝星”评选表彰活动,推选出尊老、敬老、爱老、助老、孝老的“孝星”,对既能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又能体现关爱老人、共建和谐时代精神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组织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推广,用心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
二是建立居家养老(助残)券服务制度和百岁老人补助医疗制度。为满足老年人和残疾人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等方面的基本生活需求,向贴合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发放养老(助残)券。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补贴经费由福利彩票公益金、区财政按1:1比例分担,16至79周岁残疾人补贴经费由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
三是建立百岁老人补助医疗制度。为进一步提高百岁老人的医疗福利待遇,由区民政局向具有石景山户籍的100周岁及以上人员发放市老龄办统一印制的《北京市百岁老人津贴和医疗补助领取证》,老年人凭证享受百岁老人补助医疗待遇。
四是建立社区养老(助残)餐桌。为解决老年人、残疾人的用餐困难,利用社区公益性用房、单位内部设施、居民空闲房屋等社会资源建立养老(助残)餐桌。为老年人和残疾人带给安全的配餐、就餐服务,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带给家庭送餐服务。
五是建立社区托老(残)所。为解决老年人、残疾人日间生活照料困难,利用现有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星光老年之家”(老年活动站)、社区“残疾人温馨家园”、职业康复中心等服务场所和社会空闲房屋及家庭空间建立社区托老(残)所,带给老年人、残疾人的日间托管服务。
六是招聘居家服务养老(助残)员。为推进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工作,街道聘用5至7名养老(助残)员,社区至少聘用1名,宣传居家养老(助残)政策;对老年人、残疾人进行巡视探访,了解服务需求,收集、汇总、整理、反馈老年人和残疾人的需求信息及对服务质量的评价信息;组织、监督服务工作;负责养老(助残)券的发放、回收、结算;负责老年人优待卡、高龄津贴的发放。
七是配备养老(助残)无障碍服务车。为方便组织老年人和残疾人参加社会活动,统一为街道配发一辆具有无障碍功能、带有全市统一标识的养老(助残)无障碍服务车,主要用于社区托老(残)所、社区“星光老年之家”(老年活动站)、社区“残疾人温馨家园”、职业康复机构和扶贫助残基地开展活动。
八是开展养老(助残)关怀服务。为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精神慰藉需求,开展精神关怀服务,整合和开发辖区心理咨询服务资源,依托“96156”社区服务热线,发挥各类心理咨询专业组织和社区市民校园、老年校园的作用,组织专业人员为老年人、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带给心理咨询服务和相关知识培训。
九是实施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为给居家生活的老年残疾人带给在洗澡、如厕、做饭、户内活动等方面的便利,逐步对有需求的老年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该项工作纳入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工程,所需经费由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
十是为老年人(残疾人)配备“小帮手”电子服务器。为使老年人和残疾人享受生活、就医、交通、购物、社交等电子信息服务,在个人自愿申请、购买的基础上,采取政府前端价格适度补贴方式,有计划地向具有石景山区户籍、有使用需求并具备使用潜力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和16至64周岁重度残疾人带给便携式“小帮手”电子服务器。
居家养老食堂实施方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以及结合xx市、xx县安监局对工业企业职业卫生健康工作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生产情况,特制订职业卫生三年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要求,杜绝职业病例。
(一)生产性粉尘治理方面。
1、改革工艺过程。通过改革工艺流程使生产过程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从而消除和降低粉尘危害。
2、密闭·抽风·除尘。对本企业粉碎、拌料等容易造成粉尘飞扬的场所和工艺环节,采用密闭·抽风·除尘的方法,加设密闭设备、吸尘罩、通风管、除尘器等设备。
3、个体防护和个人卫生。
4、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现场的安全检查以及对防尘的综合管理。
(二)生产性毒物治理方面。
1、通过“密闭化、自动化”解决供气车间荒煤气、煤焦油、氨水的泄露。
2、对于粗镁精炼过程产生的有毒性气体,采用局部排气并对有毒气体进行沉降、降温、凝聚、洗涤、中和、吸收和脱水处理,以实现安全排放。
3、为员工配备个体防护设施。
(三)物理因素危害治理方面。
2、缩短接触噪音、高温等物理因素从业人员的作业时间;。
3、加强个人防护和监护。
二、完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制度,坚持不懈搞好“三级培训教育”。
三、坚持职业病“三级预防”原则,搞好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四、合理安排具有职业禁忌症员工的岗位,以免引发职业病。
五、对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每年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一次检测,及时整改不符合项目。
居家养老食堂实施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使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城乡居民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
基本原则。
区城乡独居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以街道为主体,社区参与,由专业服务组织为贴合条件的老年人带给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服务经费由政府财政拨款,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规范审核审批程序,由街道办事处核定,区民政部门核准。
服务对象。
具有区常住户籍,60周岁以上的城市“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独居老人。
独居老年人是指与子女不在同一社区居住或虽与子女在同一社区居住,但子女因病、残等原因,不具备照料老人潜力。
服务资料、方式。
(一)服务主要资料。
为老年人带给日间生活照料服务;为半失能、失能的独居老年人带给做(买)饭、代购物品、扶助户外活动服务;为老年人带给送水、换煤气、洗涤衣被、缝纫修补、整理卫生等家政服务,并为老年人整理卫生、心理咨询及心理疏导,了解记录老人的身体和生活状况。
(二)服务形式。
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由街道统一招聘具有法人资格,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职责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或家政服务公司,分片包干,按照规定的服务资料每一天定时上门,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开展服务。对个别服务组织无法覆盖的社区,服务方式由街道根据实际状况研究确定,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各街道居家养老服中心在搞好上述服务的同时,根据本街道其他老年人的需求,指导各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活动。
服务时间及类别。
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一天享受1.5小时服务,失能老年人每人每一天享受2小时服务。
贴合居家养老服务条件的老年人,本人要求增加服务项目的,超出指定服务范围部分所需费用,由本人负担。
人员类别认定。
各街道成立人员类别认定评估小组,由社会事务办公室牵头,街道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参与,负责对社区提报的辖区内老年人进行核定并报区民政局核准。
办理程序。
(一)申请。贴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自愿申请居家养老服务的,由街道委托社区受理申请,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低保家庭老人须提交:
(1)《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
(2)《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与子女不在同一社区居住的证明。
2.低保边缘家庭老人须提交:
(1)《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
(2)《城乡居民低保边缘家庭资格认定审批档案》;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与子女不在同一社区居住的证明。
3.城市“三无”老人须提交:
(1)《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
(2)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道出具的“三无”人员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审核、核准。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按季度办理,批准后次季度享受服务。
1.社区居委会接到申请人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根据申请人的身体状况和家庭状况进行初评,提出初评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报街道办事处审核。
2.街道办事处逐户进行审核。经街道核定,贴合条件的报区民政局核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3.区民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抽查,对贴合条件的人员核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三)服务。各街道招聘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或家政服务公司服务从业人员,依据相关管理规定经卫生防疫部门体检合格后,持健康证方可持证上岗,并佩带《居家养老服务资格证》,按规定的项目为老年人分别带给服务。
(四)结算。居家养老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小时15元标准拨付,由区民政局将经费明细报区财政局审核后,按照实际审批人数和标准会同区财政局按季度向街道拨付。由街道配套资金后透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养老服务组织或家政公司。对个别服务组织无法覆盖的社区,由街道另行确定服务方式的,其服务经费支付由街道根据实际状况支付。
贴合居家养老服务条件且入住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由所在养老机构每季度向其户籍所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提交确认名单,经审核后,将补助金直接拨付养老机构。
(五)变更。服务对象项目提出变更要求的,按照申请程序重新办理。
(六)撤销。老人去世或出现其他不贴合服务条件的状况后,街道办事处应立即变更和停止带给服务,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居家养老服务经费补助金标准与资金来源。
居家养老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小时15元,所需经费由区与街道两级按6:4比例分担。
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落实。街道、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监督。
(二)加强服务人员管理。居家养老服务实行合同化管理,各街道要与养老服务组织或家政服务公司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各方职责义务及服务项目标准。街道、社区要建立回访制度,定期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并将相关状况通报养老服务组织或家政服务公司。
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在一个月内有3次被服务对象投诉,或一周内连续两次服务对象不满意的,由街道协调服务组织予以查实后更换服务人员。
(三)强化监督检查。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立即停发并按规定追回骗取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职责。区民政局要加强对服务工作的监督,每季度对居家养老服务状况进行抽查;各街道、社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各街道每月应走访一次服务对象,社区居委会每周应走访一次服务对象,检查服务质量,保证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本办法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6月30日。2月10日公布的《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居家养老食堂实施方案篇五
社区的居家养老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和关爱老年弱势群体,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原则,进取探索居家养老服务的新路子,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鼓楼区金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开展工作,我们社区今年主要做以下几项:
(一)大力宣传居家养老工作,使社区居民更了解这种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养老服务所等专业机构为服务实体、以老年人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资料,专业化服务为依靠、社会各界与志愿者广泛参与,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供给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资料的社会化服务新模式。
(二)进一步完善老年人生活照料网络,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使居家老人能获得生活上的照料和便利、精神上的关爱和慰藉。
(三)保障特殊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对辖区内的孤寡老人、空巢高龄老人、特困老人、残疾老人、老模范等五类服务对象,视不一样情景给予更为进取和加倍的照顾和服务。
(四)探索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方式。根据不一样对象、不一样需求的老年人,进取探索福利化、社会化、市场化服务和无偿、低偿、有偿相结合的服务方式,使广大老年人得到更为实惠、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突出生活照料网络的覆盖和完善,为有需要的老年人供给托老、购物、配餐、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各种生活上的服务。
(六)关注老人健康问题,开展社区老人健康体检活动。定期上门走访,为老人测血压,测血糖,免费按摩,免费保健,进取开展老年人保健宣传。
(七)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为老年人带去精神上的享受,进一步丰富老年朋友的日常生活。
在上级各部门的支持下,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必须在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居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立足实际,依托居家养老服务站平台,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不断提升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满意度,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跃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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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食堂实施方案篇六
为了推进我区社会福利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步伐,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满足社会养老需求,提高社区老年人口生活质量。为全区老年人带给方便、快捷、周到的社会化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建立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家庭养老社会化为目的,根据老年人自愿选取的养老方式,构筑以市场为主体、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服务呼叫中心为纽带,以居家照料服务为主要资料,面向全区老人的区、街、社区三位一体的居家养老新模式,促进全区社会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本着“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信息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原则,成立“文圣区虚拟养老院”,为全区孤老户、60岁以上低保老人、60岁以上优抚对象、低收入独居老人、一等以上伤残军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百岁老人及有居家养老需求的老年家庭全部纳入虚拟养老院服务范围,满足社会老人居家养老需求,为他们带给有偿、低偿、无偿的养老服务,使全区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三、基本原则。
(一)运行机制市场化。居家养老事业要按照产业化运作和市场化经营的思路发展。在管理方式、用人制度、分配(补贴、工资)制度、“合同”职责制度等方面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努力实现全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二)服务对象公众化。居家养老院在确保国家供养的“三无”对象(无劳动潜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无子女享受“低保”老人需求的同时,面向全区老龄人口带给有偿和低偿的居家养老服务。
(三)服务方式多样化。以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资料为基础,根据不同老年家庭的需求,带给完善的个性化服务。开办以日间照料为主要资料的日托所,让需要日间照顾的老年人得到照料;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因地制宜、人户制宜开展集中、分散、包户、联户、家政、“小时工”等多种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老年人养老意愿,构成完整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四)服务队伍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新兴的社区服务产业。虚拟养老院要在劳动保障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支持下,根据需求有计划地优先在大龄失业人员中培训养护员,逐步建立职业资格和职称序列等级管理制度,提高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用心组织开展“养老”志愿者服务活动,扩大志愿者队伍,为志愿者和需要照顾的老人牵线搭桥“结对子”,使志愿者找到奉献爱心的舞台,使老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关爱,推动社会主义精神礼貌建设。
四、服务资料。
(一)医疗服务: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依托,以社区医疗服务站为基础,建成养老服务的医疗网络,开展医疗、康复、护理、健康教育、健康体检、保健咨询、心理咨询、建立会员健康档案等。
(二)家政服务:以广民家政服务公司为依托,向会员带给家政服务。如保洁、洗衣、采购、送饭、洗浴、理发等。
(三)饮食服务:由虚拟养老院成立餐饮配送中心,向会员带给个性化、家庭化的三餐饮食服务。
居家养老食堂实施方案篇七
(试 行)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照料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为加快我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根据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宝安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深宝民[2007]46号)精神,结合我街道社会福利社会化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满足我街道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年人群体中的高龄老人(80岁以上)和特殊群体老人(包括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下同)为重点,坚持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的改革发展方向,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参与,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福利机构养老为重点,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引入社会资源,鼓励养老服务市场竞争,从而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我街道社会福利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我街道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先重点保障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
三、服务对象、内容
我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向具有松岗户籍60岁以上的居家老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分为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无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松岗户籍的“三无”老人;低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松岗户籍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有偿服务的对象为有经济来源并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或者社区居民。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载体实行多元化。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法,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之一,为有需要的老人或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福利性社区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
四、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松岗户籍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政府实行货币化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享受补助的条件、标准如下:
(一)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下同)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介护),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即享受定期补助的优抚对象,含“五老”人员)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80岁以上老人按人均2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上述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服务补助只能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药费或购买其他商品等。
五、服务补助申请程序和审批程序
(一)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亲友,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未设社区工作站的,由居委会负责,下同)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并分别提交如下材料:
1、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深圳市、区、街道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2、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供:(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区、街道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五保供养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4、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5、60岁以上重点优抚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6、80岁以上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以上所有提交的资料应按a4纸张规格,并真实可靠,由社区工作站查验并盖章。
(二)审批程序。
1、社区工作站初审。社区工作站收到相关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予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含公示时间)。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申请人应予配合。社区工作站须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监督。经核实无误后,由社区工作站上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2、街道社会事务办复审。街道社会事务办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不同意补助的,书面说明理由。
六、服务机构、方式
(一)服务机构: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区民间组织。
(二)服务机构的确认:由街道办在辖区内选定1–3家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三)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在这些机构内自行选定服务机构。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可自行选择解决方式,如双方协调解决、或者向辖区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七、拨付方式和资金渠道
(一)拨付方式。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街道社会事务办将服务记录本和服务消费卡发给其本人,将工时记录表发给服务机构,根据服务记录本和工时记录表记录的服务时间和应付金额,在补助资金额度内,每季度拨付补助资金给服务机构。本季度内没有用完补助资金额度的,下季度按上季度实际发生金额给予补助。
各社区和服务机构应及时将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情况汇总后(包括核准各类补贴的人数、标准、补助总额等)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二)资金渠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资金来源按“三个一点”的方式筹集,即市福彩公益金出一点,区财政出一点,社会和个人出一点。补助对象超出补助额度部分的服务费用,由补助对象个人支付。
八、监督与考核
(一)管理监督。社区工作站每季度检查一次申请人的居家养老服务记录本,检查补助资金是否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并将检查情况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街道社会事务办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申请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如发现有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应立即停发并追回已骗取的补助金,同时取消当事人享受补助金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考核评定。街道办每年对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及群众满意度进行一次考核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级别。评定级别为合格的,责令其进行整改,在限期内达到优良水平;评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作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资格(考核评定制度另行规定)。
九、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街道办事处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委员彭奕文担任,副组长由社会事务办主任文凤英、财政办主任文伟雄担任,成员由各社区党支部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由文凤英兼任。
(二)实施步骤。
1、前期工作:
(1)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2)各社区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进行调查核实;
(3)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宣传工作,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和各项内容家喻户晓。
2、实施阶段:2007年4月,委托花果山老年人协会在全街道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街道社会事务办和各社区工作站要做好具体组织、审核把关、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加强监督。街道社会事务办和各社区工作站要认真履行职能,既要严格把好补助对象资格的审核关,又要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督,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和质量。
(三)加大力度做好宣传工作。各社区、单位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
附件:《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近日,深圳市民政局修订了2010年印发的《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失能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推进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方案》明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载体实行多元化,政府不直接提供服务,鼓励、推动民间化市场的发展,由市场根据老人需求提供服务。
《方案》明确,对具有深圳户籍老人群体中的失能老人、特殊群体老人(以下简称“受助人”),政府实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享受补助的条件、标准如下:60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60岁以上“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此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普惠的原则,对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老人制定补助标准更高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其所需经费由各区财政列支。
《方案》明确规定了服务补助的申请程序、审批程序和拨付方式,同时明确,为保证专款专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以居家养老消费券形式发放给受助人,由各区民政部门负责本区消费券的发放和管理。
《方案》要求,市、区民政部门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申请、管理使用情况、服务机构的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各区民政部门根据《深圳市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服务机构进行申请受理、评估、签约等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各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市民政局要做好相关政策的制定工作,做好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整体发展规划;区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要认真组织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严格把好受助人资格的审核关;要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督,对服务质量进行适时评估,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和质量。市民政局将适时组织对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检查,以保证该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方案》要求,建立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受助人的动态管理机制,随时调整受助人,实现应补尽补。加快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全市网络化覆盖,建立全市老人信息档案,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为老服务水平。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在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有效对策和措施,以推进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方案》指出,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2008年12月1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的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深民〔2008〕213号)同时作废。
居家养老食堂实施方案篇八
为用心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解决有限的养老资源与急剧增长的养老、托老需求之间的矛盾,有效破解“养老难”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切实提高他们的生活、生命质量,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沈家门街道新街社区进行试点,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带给借鉴,有效推进居家养老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以人为本,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用心探索养老服务新途径;建立完善“以政府为主导,街道、社区为依托,民间服务组织为实体,社会各界与志愿者广泛参与”的居家养老新模式,有效破解我区老年群体“养老难”问题,扩大养老覆盖面,为全面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构筑和谐社会,带给有力支持。
居家养老服务是新形势下我区养老福利模式的新探索,对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养老服务社会化具有重要好处。一是贴合我区人口老龄化“未富先老”的社会特点,在政府拿不出足够的资金创办养老机构的状况下,由政府牵头,选派服务人员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带给养老服务,具有成本低、覆盖面广、服务方式灵活等优点。二是满足了老年人传统的生活和心理习惯,使老年人在自己家里和社区就能理解各种生活照料服务。三是为下岗失业人员,个性是为“4050”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开辟了新的渠道。透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能够使老年人得到妥善照顾,使子女得到必须程度解脱,缓解社会养老压力,减轻政府负担,进一步拓展社区服务功能,使社区与居民之间的联系得以增强。
一是先试点后推广,循序渐进的原则。二是个人自费购买服务与政府补贴服务相结合原则。三是政府主导与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四是居家养老服务与推进再就业相结合原则。
居家养老服务采取区、街道、社区与民间服务实体三级管理、四级运作的方式进行。区政府成立居家养老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居家养老的领导。区民政局和区老龄委办公室是居家养老工作的指导管理机关,负责制定相关政策与方案措施,并主导其运作和走向;各街道办事处是居家养老工作的主管单位和实施部门;各社区配合所在街道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民间非营利性服务机构是承接居家养老各种服务功能的实体,对确定的服务对象实行上门服务和日托照顾。区、街道、社区与民间服务实体的具体职责如下:
1、区民政局和区老龄委办公室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搞好指导协调、安排分配资金,并在局(办)内设立居家养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出居家养老服务的原则意见,确定服务对象的补贴标准;建立信息库,汇总有关数据,并负责对街道、社区、民间服务实体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评。
2、街道办事处负责居家养老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实施细则。街道在社发科设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对社区申报服务对象的资格确认和补贴标准的审核,并对社区和民间服务实体机构进行检查与监督,负责服务补贴经费的结算和发放,负责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社区居委会设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建立为老服务队伍(下岗职工、外来人员)和义工志愿者队伍(低龄老人),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动员,受理服务申请,搞好入户调查,初步确定服务对象及所需服务时间、补贴额度或补贴比例;负责服务时间、服务经费的`初审,协助街道对服务实体、服务质量进行跟踪和监督;按区、街道的规范标准分门别类建立居家养老工作服务信息。
4、服务实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对服务对象实施上门服务日托照顾。服务项目包括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根据服务需求变化,规范服务资料,开发新的服务项目,带给专业化、人性化的优质服务。
1、服务资料:
以生活照料为基本服务,以医疗保健、法律维权、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等为专项服务。具体分为六大类:
(1)生活照料类:为老年人带给托老、购物、配餐、送餐、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特殊照料的服务。
(2)医疗保健类:为老年人带给疾病防治、康复护理、心理卫生、临终关怀、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档案、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3)法律维权类:为老年人带给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维权及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婚姻等合法权利等服务。
(4)文化教育类:为老年人带给老年电大、老年校园、知识讲座、学习培训、书法绘画、图书电子阅览等服务。
(5)体育健身类:为老年人带给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健身团队等服务。
(6)志愿服务类:为老年人带给邻里互助、谈心交流、精神慰藉等服务。
2、采取上门照料服务和日托服务为主的两种形式:
(1)上门照料服务: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居住在自己家中有部分生活潜力但又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长期生病卧床及无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带给照料服务。
同时,还可由120与110结合起来,以方便老人在碰到突发状况时随时呼叫。
(2)日托服务:透过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为老年人带给生活照料、休闲娱乐、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服务。
(三)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及运作方式:
1、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为城市社区75周岁以上需要服务的老年人。重点对象是高龄、独居、经济特困老人且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人。
2、收费方式:根据老年人的年龄、身体状况、家庭经济条件等多种形式,采取无偿、低偿、有偿、义工、社会力量为老服务五种方式。
3、运作方式:以政府购买服务、发放服务券的形式为老年人带给养老支持。不以现金形式发放,而是采用记名“服务券”形式发到老年人手中,专业人员透过带给服务,然后向服务对象收取同等价值的“服务券”再到居家养老指导中心兑换现金。
(1)无偿服务(政府购买服务):三无老人(不适宜去福利院居住的)、75周岁以上独居、空巢老人中享有低保、低保边缘、特困残疾证、特困职工证、国家定补精减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部门先进)称号、老居委干部、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经济困难的,每人每月补贴服务券200元。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补贴服务券100元。
(2)低偿服务:独居、空巢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并且经济比较困难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服务券50元。
(3)有偿服务(自己购买服务):有经济潜力、需要专门上门服务的老人。
(4)义工服务:低龄老人担当起义工的职责,为服务对象带给服务。社区服务中心逐一记录义工的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统一入档,若干年后,当义工本人需要服务时,由社区服务中心为其带给养老服务。
(5)动员社会力量为老购买服务:针对特殊困难老人的需要,实行企业或社会个人为其认购服务。
五、工作方法和步骤。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采取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方法进行。整个工作能够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8月上旬—10月上旬)。
主要完成外出考察、工作方案、补贴标准制定、成立区居家养老领导小组、确定试点社区等。
(二)试点阶段(10月上旬—2月底)。
1、调查摸底(09年4月上旬—8月中旬)。对试点社区的老年人家庭状况进行调查摸底,摸清老年人家庭的底数和真实需求,建立老年人数据库。
2、开展试点(09年8月中旬—10月底)。对试点社区进行重点指导、重点跟踪。
(三)总结阶段(11月上旬—12月底)。总结试点社区工作经验,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带给借鉴。
经费的筹措采取区、街道二级负担为主和社会各界及热衷慈善事业人士“捐一点”,经济条件许可的老人“筹一点”的办法,保证“居家养老”服务有必要的经费,并逐年有所增加。
居家养老食堂实施方案篇九
(试行)。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照料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为加快我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根据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宝安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深宝民[]46号)精神,结合我街道社会福利社会化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满足我街道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年人群体中的高龄老人(80岁以上)和特殊群体老人(包括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下同)为重点,坚持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的改革发展方向,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参与,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福利机构养老为重点,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引入社会资源,鼓励养老服务市场竞争,从而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我街道社会福利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我街道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先重点保障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
三、服务对象、内容。
我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向具有松岗户籍60岁以上的居家老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分为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无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松岗户籍的“三无”老人;低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松岗户籍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有偿服务的对象为有经济来源并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或者社区居民。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载体实行多元化。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法,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之一,为有需要的老人或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福利性社区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
四、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松岗户籍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政府实行货币化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享受补助的条件、标准如下:
(一)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下同)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介护),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即享受定期补助的优抚对象,含“五老”人员)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80岁以上老人按人均2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上述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服务补助只能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药费或购买其他商品等。
五、服务补助申请程序和审批程序。
(一)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亲友,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未设社区工作站的,由居委会负责,下同)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并分别提交如下材料:
1、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深圳市、区、街道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2、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供:(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区、街道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五保供养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4、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5、60岁以上重点优抚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6、80岁以上老人提交:(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以上所有提交的资料应按a4纸张规格,并真实可靠,由社区工作站查验并盖章。
(二)审批程序。
1、社区工作站初审。社区工作站收到相关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予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含公示时间)。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申请人应予配合。社区工作站须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监督。经核实无误后,由社区工作站上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2、街道社会事务办复审。街道社会事务办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不同意补助的,书面说明理由。
六、服务机构、方式。
(一)服务机构: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区民间组织。
(二)服务机构的确认:由街道办在辖区内选定1–3家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三)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在这些机构内自行选定服务机构。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可自行选择解决方式,如双方协调解决、或者向辖区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七、拨付方式和资金渠道。
(一)拨付方式。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街道社会事务办将服务记录本和服务消费卡发给其本人,将工时记录表发给服务机构,根据服务记录本和工时记录表记录的服务时间和应付金额,在补助资金额度内,每季度拨付补助资金给服务机构。本季度内没有用完补助资金额度的,下季度按上季度实际发生金额给予补助。
各社区和服务机构应及时将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情况汇总后(包括核准各类补贴的人数、标准、补助总额等)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二)资金渠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资金来源按“三个一点”的方式筹集,即市福彩公益金出一点,区财政出一点,社会和个人出一点。补助对象超出补助额度部分的服务费用,由补助对象个人支付。
八、监督与考核。
(一)管理监督。社区工作站每季度检查一次申请人的居家养老服务记录本,检查补助资金是否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并将检查情况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街道社会事务办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申请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如发现有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应立即停发并追回已骗取的补助金,同时取消当事人享受补助金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考核评定。街道办每年对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及群众满意度进行一次考核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级别。评定级别为合格的,责令其进行整改,在限期内达到优良水平;评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作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资格(考核评定制度另行规定)。
九、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街道办事处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委员彭奕文担任,副组长由社会事务办主任文凤英、财政办主任文伟雄担任,成员由各社区党支部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由文凤英兼任。
(二)实施步骤。
1、前期工作:
(1)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2)各社区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进行调查核实;。
(3)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宣传工作,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和各项内容家喻户晓。
2、实施阶段:4月,委托花果山老年人协会在全街道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街道社会事务办和各社区工作站要做好具体组织、审核把关、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加强监督。街道社会事务办和各社区工作站要认真履行职能,既要严格把好补助对象资格的审核关,又要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督,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和质量。
(三)加大力度做好宣传工作。各社区、单位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
附件:《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近日,深圳市民政局修订了印发的《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失能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推进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方案》明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载体实行多元化,政府不直接提供服务,鼓励、推动民间化市场的发展,由市场根据老人需求提供服务。
《方案》明确,对具有深圳户籍老人群体中的失能老人、特殊群体老人(以下简称“受助人”),政府实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享受补助的条件、标准如下:60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60岁以上“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此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普惠的原则,对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老人制定补助标准更高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其所需经费由各区财政列支。
《方案》明确规定了服务补助的申请程序、审批程序和拨付方式,同时明确,为保证专款专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以居家养老消费券形式发放给受助人,由各区民政部门负责本区消费券的发放和管理。
《方案》要求,市、区民政部门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申请、管理使用情况、服务机构的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各区民政部门根据《深圳市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服务机构进行申请受理、评估、签约等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各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市民政局要做好相关政策的制定工作,做好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整体发展规划;区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要认真组织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严格把好受助人资格的审核关;要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督,对服务质量进行适时评估,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和质量。市民政局将适时组织对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检查,以保证该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方案》要求,建立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受助人的动态管理机制,随时调整受助人,实现应补尽补。加快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全市网络化覆盖,建立全市老人信息档案,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为老服务水平。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在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有效对策和措施,以推进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方案》指出,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12月1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的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深民〔〕213号)同时作废。
居家养老食堂实施方案篇十
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5号)和《安徽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20民生工程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16〕3号)要求,现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民生工程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
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团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健全服务网络,提高管理水平,为参保居民供给方便快捷的服务。
2016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标任务为:当年参(续)保人数达2910万(其中当年缴费人数万),贴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84号),进取引导贴合条件的城乡居民踊跃参保、持续缴费,对贴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能够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资金筹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团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1.个人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
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2.团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团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
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团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
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供给资助。
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目前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3.政府补贴。
(1)政府对贴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中央财政按照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贴,目前为每人每月70元。
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可适当提高养老金水平,提高的部分由各地财政承担。
(2)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
每人每年最低缴费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及以上的补60元。
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省级财政目前承担20元,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承担,市、县承担比例由各市确定。
有条件的市、县可在省里规定统一补贴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补贴,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负担。
(3)对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县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在缴费档次范围内确定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代缴养老保险费档次给予补贴。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父母参保缴费,各地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三)保障水平。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为每人每月70元,各地能够根据实际情景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三、重点工作。
(一)切实抓好政策宣传工作。
各地要继续广泛宣传国发〔2014〕8号和皖政〔2014〕84号文件和本地区配套政策,充分展示“十二五”以来城乡居保工作取得的成效,着力营造浓厚的参保氛围。
以推动参续保缴费、提高参保质量等为重点,以低档次缴费人员、断保人员、外出务工人员为重点对象,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宣传活动。
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异常是乡村兼职人员宣传政策的本事水平,不断增强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严格落实财政补贴资金。
各地在管好用好中央和省相关补贴资金的同时,及时落实本级补贴配套资金,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所有政府补贴资金用在城乡参保居民身上,绝不允许截留或延期拨付,更不允许挤占挪用。
同时,要努力拓宽筹资渠道,进取发挥有条件的村团体经济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的作用,鼓励这些组织经过各种渠道补助城乡居民缴费参保。
(三)全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大力推进经办管理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
全面实施《城乡居保经办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强力推进业务档案达标,不断扩大视觉识别系统行业标准试点范围。
完善城乡居保业务、财务信息系统,推进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和统计工作信息化。
加快业务系统向村(居)联通和村(居)金融网点建设,扩大“四不出村”服务范围,方便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
(四)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专户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确保专款专户、专款专用。
进一步建立健全基金管理的内控、稽核制度,规范业务流程。
严格实行保费预存代扣制度,加大个人账户检查力度,对基金使用管理重点环节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基金安全。
严格基金收支和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的约束力,提高基金收支的执行力。
强化生存资格认证工作,健全数据比对体制机制,遏制重复、冒领养老金问题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层层压实职责,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落实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景和新问题。
(二)合理分解任务。
各地要严格按照省里下达的目标任务,科学测算相关数据,合理分解任务,不得层层加码。
要高度重视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确保相关数据及时、准确、真实。
(三)协调配合推进。
人社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争取相关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建立切实可行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构成工作合力。
公安、民政、计生、残联等部门配合人社部门做好人口信息比对、资源共享等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要坚持定期报告和指导检查等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狠抓任务落实。
要加强平时督查,重点督查任务完成情景和资金落实情景,对发生违规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要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定期披露相关信息。
要深入调查研究,注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居家养老食堂实施方案篇十一
(一)建设探访服务圈。
实施方式:通过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再由承接主体就近发展留守人员、物管员、网格员、村组干部、家庭医生等老人身边的人员,为老人展开定期探访服务,提供包含关心关怀、信息咨询、精神慰藉、助洁、助行、助急等就近的基础养老服务。探访人员每月入户探访次数不低于3次,每次探访服务费4元。
服务对象:提出申请的独居、高龄、留守及其他困难老年人。主要包括:
(2)80岁及以上独居老年人;
(4)仅与重度残疾的子女或配偶共同居住的老年人;
(5)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老年人。独居是指不与子女及其他家属共同居住,且子女不在同一镇(街道)居住)。
实施方式:由政府打造居家养老服务圈,有意愿并具备营业资质。
的服务单位(如家政公司、物管、理发店、卫生站等)经审核后加入。
签订服务协议,老人持服务卷自主选择服务方式(定点或上门)接受服务,满意后付卷。服务分两个档次,一档享受标准为500元/年。
二档享受标准为300元/年。
服务对象:试点区域内提出申请的居家困难老年人,主要包括。
(1)散居特困供养对象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听力言语出外)、独居、80周岁以上老年人;
(3)居家养老困难的80周岁以上独居老年人;
(4)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老年人;
(5)四类人员中一、二级残疾和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一档标准享受服务,其他的按二档享受服务。
资金预算25万元,由市级财政拨款。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20xx年9月)展开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调研,研究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改革试点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5月)。全面展开试点工作,定期召开改革试点工作推动会。建立督办机制,制订任务清单,增大督办、检查和年终考评力度。
(三)验收评估阶段(20xx年5月—20xx年6月)。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展开总结提炼,形成书面总结,接受验收评估。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6月—长期)。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梳理好的方法措施,健全落实长效机制,巩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成果。
(一)提升理解,增强领导。成立以镇分管领导为组长,社事办主任为副组长,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协调推动机制,定期分析试点工作推动情况和出现的问题,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研究决定项目实施中的相关事项,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动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台账,强化监管。各村(社区)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落实,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动。领导小组要增强对试点工作的考核和监督检查,强化问责机制,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三)统筹资金,保障运行。相关职能部门要统筹资金管理,保障改革试点资金落实到位、使用规范。对改革试点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改革试点专项资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招标采购程序,坚持资金使用公开、建设单位公开、项目决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四)增强宣传,营造气氛。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增强对展开改革试点工作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调动广大社会力量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民参与共建的环境气氛。广泛宣传在改革试点工作中涌现出的“敬老孝星”和“敬老文明号”等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良好气氛。重点宣传一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提升社会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识和水平,让更多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中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居家养老食堂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了更好地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省三项评比工作在我中心扎实开展,提高军休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化、精细化服务,更好地发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作用,拟建立“居家养老呼叫系统”,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省厅“关于开展第二届星级服务管理机构评比”要求为指针,深入研究新时期军休工作特点,用心利用社会服务力量,丰富军休服务资料,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社会化军休工作机制。
二、服务目标。
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搭建居家养老服务现代化信息平台,引进社会优质资源和服务力量,构建军休二中心社会化服务网络,促使军休服务工作形态由条块式转转成网络式,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能。
三、服务对象。
中心全体军休干部,重点是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半失能的军休老干部。
四、服务资料。
秉承“爱心、孝心、贴心”的服务原则,坚持“以服务树形象,以真情暖人心”,针对我中心军休干部的实际需求,居家养老呼叫系统着重做好以下几项服务:
(一)24小时紧急求救呼叫服务。
军休干部身体如突然感到不适,需要急救服务,可按“紧急求救键”(配备的“一键通”专用呼叫器、老人手机或升级版的固定电话终端),在120呼叫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同时自动弹出求救信息,军休干部可直接与120通话,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会显示出其详细资料,中心值班人员会主动与军休干部通话,了解状况,并可在第一时间帮忙其联系子女(可进行“三方通话”)。如军休干部因病已不能正常通话,居家养老中心系统平台可按照居家养老服务协议规定的程序启动紧急救助方案,即一方面与120急救中心进行沟通,另一方面通知居家养老服务站、小区物业、邻里互助小组或社区人员上门查看并处理。
(二)生活求助类“一键通”服务。
军休干部有生活服务方面的需求,可按“生活求助键”(配备的“一键通”专用呼叫器、老人手机或升级版的电话终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系统会自动弹出求助信息,客服人员可根据军休干部的服务需求建立工单,并派发到中心居家养老服务员或其他专业服务加盟商手中。在相应的服务人员按约上门带给服务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会对该项服务进行跟踪回访,记录服务质量和用户反映。服务数据管理系统会对每一个求助服务从呼叫发起到结束进行记录和统计。
(三)信息咨询、处理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网络信息平台能够透过“有线、无线、网络”三种形式理解军休干部的信息咨询服务,如养老政策、火车车次、便民服务热线等,中心平台都能及时给予答复(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可向专业机构了解后再予以回复)。对于接收到的各项信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网络信息平台能够自动处理,并构成表格、图例等统计资料,便于相关部门统计、上报。
(四)健康管理、康复训练服务。
健康管理,主要就是定点或上门对军休干部进行身体健康“微体检”。平台利用健康体检设备定期为军休干部进行身体检测,并同时将检测数据上传至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的健康管理系统中,健康管理系统会自动对其各类身体指标进行建档,并构成波型、柱型分析图。当军休干部血压、血氧、血糖、心电、体脂、体温等任何一项数据与历史检测数据发生较大差别时,系统就会自动报警,这时平台就会与该军休干部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或相应的医疗机构联系,对老人进行深入的身体检测和治疗。
康复训练,主要是在健康管理的基础上对军休干部进行身体功能性康复练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理解专业培训后,指导有肢体病症的军休干部进行针对性的康复训练,或在专业治疗师的治疗期间,在可代替的状况下按照治疗要求和方法对军休干部进行康复治疗的介入。
(五)gps、gis老年人位置服务。
为保障军休干部外出时产生的服务需求,便于军休干部家人随时了解老人所处方位,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网络信息平台能够透过支持gps定位的手机,对军休干部进行具体位置定位服务。
(六)心理慰藉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带给主动关怀服务,针对军休干部需求开展心理慰藉。中心平台可透过语音、信息给老人发送语音、文字消息,资料包括:谈心聊天、生日祝福、备忘提醒、保健养生、天气预报、政策法规、老年活动等。平台还能够根据中心的要求发送诸如节日团拜、活动通知、要事通报等服务。
(一)场地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信息化网络平台办公地点拟设在中心四站,利用站内闲置的办公场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筹建。
(二)设备购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信息化网络平台所需要的软硬件设备,由社会化部列出清单,上报市财政,透过政府采购进行配置。
(三)人员配备:中心需指派专人负责网络平台的运行、维护、监测及反馈,可探索以聘请专业社工、发动社会志愿者等方式,充实服务人员队伍,为中心军休干部带给更加细致、专业的服务。
(四)网络搭建:协调社会资源与中心共同搭建、管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信息化网络平台,吸引更多的机构和组织加入网络平台,逐步扩大网络平台的覆盖面,为军休干部带给更加科学、高效、全面的服务。
以上是我们社会化服务部关于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的设想方案,具体状况还有待于进一步落实。我们相信,透过一系列的居家养老措施的推动,后期运行标准的制定,监督机制的完善,在中心的领导下,大家齐心协力,必须能让军休工作再跃新台阶。期望此方案能为军休服务事业的发展增添些许助力。
居家养老食堂实施方案篇十三
根据区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独生子女奖扶金、残疾人等级评定”三领域专项治理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切实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研究制定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规范管理,认真防范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的履职风险和廉政风险,严肃查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和制度,全面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水平,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养老科、财计科、各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民政负责人为成员的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科室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一)全面排查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切实防控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的履职风险。
对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查纠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政策宣传不到位、对象认定不精准、资金使用不规范、工作流程不合理、动态管理不及时、台账资料不完备、信息公开不充分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盲区,制订扎实可行的管控措施,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形成完整的风险防控链条。
(二)深入核查腐败和作风问题,从严查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对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全过程进行深入核查,看在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资金使用、养老服务组织履行合同、第三方机构考核评估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程项目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虚列套取、私分贪污等行为。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根据问题情节和性质,及时移交镇(街道)纪检监察部门或区纪委监委严肃问责。对核查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情节严重的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督促各镇(街道)及时调整岗位。
(三)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监督管理服务,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信息化、精准化。
充分发挥“泰有福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社会救助综合平台”的作用,开展“线上+线下”监督管理服务,督促各镇(街道)、村(居)依托“泰有福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及时做好服务对象的录入、核销和督查工作;督促养老服务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上门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督促区老龄协会以信息化督查、人工抽查核实相结合,加强对养老服务单位督查评估,进一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x月x日前)。
制定《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明确工作纪律和要求,并通过广播、网络、村(居)务公开栏等方式,大力宣传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引导公众关注、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行动。
(二)自查摸排阶段(20xx年x月x日前)。
各镇(街道)、村(居)和养老服务单位对照工作重点,认真开展自查,一查工作制度执行中的风险点,提出风险防控的建议和要求;二查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主动上报的,根据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自查自纠情况x月底前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核查督查阶段(20xx年x月x日前)。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抽取相关人员组成核查组,会同区老龄协会将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各镇(街道)、村(居)、养老服务单位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情况分组进行核查督查。
(四)成果运用阶段(20xx年x月x日前)。
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规定及时移交镇(街道)纪检监察部门或区纪委监委严肃问责。全面梳理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风险点、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完善居家养老规范管理工作流程。对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长效化机制。
各镇(街道)、村(居)和养老服务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今年一项重要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区民政局将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督查情况将纳入年底对镇(街道)的民政工作考核,也纳入对养老服务单位费用结算和合同续签的依据。对督查中发现的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专项整治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居家养老食堂实施方案篇十四
重阳敬老月,情满养老院。
通过活动,为园区老人共度佳节,给老人们带来心灵上的慰藉,感受温暖,分享快乐。
20xx年x月x日上午x点。
养老院二楼餐厅。
养老院二楼。
1、园区入住老人:xx人。
2、演出队:x人,其他家属按x元/人收费。
(一)前期准备。
1、联系义演人员,确定演出节目内容、确定活动主持人。
2、确定用餐标准为三荤两素(比平时多加一荤一素)。
3、养老院每位老人发放:桔子1个、苹果1个。
4、音箱设备、话筒。
(二)活动过程。
1.x月x日上午x点组织社区员工准备会场;
2.x点分护理人员组织老人到二楼餐厅,安顿好,维护好现场秩序;
3.x点分,主持人宣布活动开始;
5、其它工作人员帮忙收拾碗筷,等老人离开后再用餐。
1、食堂——保障用餐质量及用餐时间;
3、服务保障——x月x日早上全员待岗,不做其它安排,食堂帮厨每一桌人落实到具体服务的人员,负责上菜和收碗筷。
九、其它注意事项。
3、会场座次安排。
居家养老食堂实施方案篇十五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科学发展”为统揽,以“满足社区老年人养老需求”为目标,以“政府主导,社区牵头,全民参与”为方针,以“以人为本、服务老人、关爱家庭、回报社会”为服务宗旨,以“立足社区、提升服务、打造品牌”为服务理念,以保障高龄老人、空巢老人、残疾老人、困难老人为重点,以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拓展服务网络、丰富服务内容、培育服务队伍、规范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扎实有序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推动和谐xx建设深入开展。
按照有机构、有阵地、有人员、有制度、有队伍、有服务、有台帐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平台,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标准的社区为老服务队伍,按照不同养老需求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保健、安全保障、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全方面服务,实行有偿服务、低偿优惠服务与志愿者队伍无偿服务相结合,构建街道为老年人组织服务、社区为老年人联系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工作格局,积极在老年人和社会爱心服务机构及各类志愿者之间搭建沟通平台,努力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放心、安心、称心、舒心”的温馨服务。
(一)搭建服务平台。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利用社区现有办公条件,在社区设立独立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桌椅、电话、文件柜、饮水机等硬件办公设备,设立兼职机构,设立专职工作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职责、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标准、服务流程、监督办法等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服务行为。开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网站,印制便民服务手册,公开服务热线,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创造必备的条件和良好的环境。
(二)组建服务队伍。由政府主导组织,吸纳全社会参与,打造专兼职结合的为老服务队伍:一是在社区成立专门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组织机构,中心主任由各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抽调社区2—3名同志担任专职工作人员,并组织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建立一支专业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二是整合辖区服务资源,与相关服务单位联系,包括小商店、卫生服务站、餐饮店、水电维修、家庭小饭桌、米面油、瓜果蔬菜店等,签订长期服务协议,建立固定的服务网络和队伍;三是组织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无业人员、公益岗位人员、低保家庭成员,开展家政技能培训,建立一支多层次、宽领域的邻里互助服务队伍;四是通过网络平台等多种途径,常年定期面向社会招募社区服务自愿者,建立稳定的自愿者服务队伍;五是通过各级党组织在辖区党员中招募一支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常年为老人开展无偿服务;六是和师范学院合作,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利用实习和节假日时间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各类服务;七是在辖区建立一支老年志愿者服务队,组织有爱心的身体健康的老人为贫困、高龄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无偿服务,并建立“爱心储蓄银行”,保证老年志愿者在高龄时也能享受到社会的无私关爱。
(三)拓展服务内涵。以老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送餐、保洁、医疗保健护理、日间照料、长期陪护、保姆等服务,同时兼顾老人文化娱乐、学习培训、体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咨询等服务,服务内容可先易后难,逐步拓展。服务按对象实际情况,分别安排给予有偿、低偿、无偿服务:一是对残疾老人、孤寡老人、特困老人通过自愿者结对帮扶的形式给予无偿服务;二是对有一定经济能力的老人,通过与服务机构或人员联系,签订长期服务协议或组织小区内居民不出小区,有针对性地为老人提供有偿或低偿服务;三是开展低龄老人帮高龄老人工作,挑选一批有能力的低龄老人,组建低龄老人服务队,为高龄老人提供无偿服务,并为他们建立服务档案,作为他们将来优先享受无偿服务的依据,充分调动社区内的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爱心接力活动,实现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的良性循环和长效机制。
(四)建立信息台账。一是基本信息台账,主要包括:1、社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信息库(包括社区老年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联系电话、生活状况、健康状况、服务需求、爱好专长等);2、社区助老签约服务机构基本信息库(包括服务机构名称、负责人、服务项目、服务方式、优惠内容、联系电话等);3、志愿者(义工)等基本信息库(包括各类志愿者、义工基本情况、专业特长、联系电话等)。二是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信息台账,包括社会组织服务、社区专项服务、志愿者服务、邻里互帮互助服务等。三是老年志愿者“爱心储蓄银行”台帐,主要是老年志愿者为社会提供爱心服务的时间、方式、内容等。
(一)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参照办事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社区实际,成立专门组织机构,认真制定社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细则。
(二)加强指导,精心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照先试点、后推广两个阶段实施,试点工作先在福安路、七里铺、中华三个社区中开展。办事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指导小组将按照本实施方案,指导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及工作开展,试点社区要有效整合辖区内现有的为老服务资源,拓展为老服务项目,扎实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确保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经验推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指导小组要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周汇报、月通报制度,要组织对新成立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检查验收,党工委、办事处将对成效较好的、有典型示范作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并将先进经验在全办进行推广。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顺利实施并顺利运行、办事处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区建设考核范畴,要求各试点社区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立即组织实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长期坚持开展服务,全力做好此项工作。
居家养老食堂实施方案篇十六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xxxx服务中心为依托,以义务(志愿)服务和便民利民网点为服务资源,以上门服务和日托护理为主要形式,使在家的老年人获得社会化的养老方式,是新时期新阶段党和国家一项得民心、恤民情的新举措。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积极建立健全社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创造了条件。根据xxxxx号文关于印发《xxx市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结合xx社区孤、老、困、残较多的特点,制定《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xx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长”为目标,结合xx实际情况和社区再就业工程,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互助参与;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社会化服务为依托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动员社会力量,运用市场机制,完善社区为老服务功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按照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立足长效的发展思路推进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工作中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与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二)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原则;
(三)为老服务与推动再就业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先对特殊群体后逐步扩大的原则;
(五)坚持根据不同需求,提供相应养老服务原则;
(六)坚持无偿、低偿和有偿相结合原则。
为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成立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科,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xx同志、xx同志兼任,成员由x个社区居委会xx专干组成,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建立x、xx两级工作机构:
人员由xx科、xx社区服务中心有关人员组成xx居家养老服务站协助民政局确定该站的承办形式,并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接受服务申请,对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服务的对象进行评估和资格初审,协助开展服务技能培训,组织服务队伍开展上门服务。
主要由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出租屋管理员组成。根据社区服务对象的分布,确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小组的设置。该小组协助受理政府资助对象的服务申请,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监督、反馈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的情况,负责对服务员日常工作进行评估、协调和指导。
xx60岁以上的老年人,要求户籍与居住地均在xxx辖内,根据规定,目前暂定三大类9种人员:
a类:享受免费服务(每月可享受折合价值xx元的服务时间)。
1、在册救济的“三无”孤老;
2、低保户里60岁以上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3、优抚孤老;
4、一等以上伤残军人;
5、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获得全国单项先进荣誉称号的);
6、百岁老人。
b类:享受补贴服务(每月可享受折合价值xx元的服务时间)。
1、低收入困难户里x岁以上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2、民政、社保代管退休人员中月退休金x元以下,x岁以上的独居及生活自理困难的老人。
c类:享受补贴服务(每月可享受折合价值x元的服务时间)。
民政、社保代管退休人员中月退休金x元以下,x岁以上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除上述对象外,其他本辖区内的老人经自愿报名后,均可以“就近便利”的原则,享受有偿或低偿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主要依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社区组织,对服务对象提供如下服务:
1、全托服务: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起居、生活照料、专业护理、康复理疗、精神文化服务。分为全护理、半护理、一般护理。
2、日托服务: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不住宿的日间护理照顾服务。
3、上门服务: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为主。
结合xx的实际情况,首先在x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启动上门服务,待下一步各方面条件成熟,再逐步开展日托和全托服务工作。
从xx的实际出发,调动社会力量,构建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支撑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倡导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社区照料服务为辅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1、开展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导向的居家养老服务。
依托xx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组建服务队伍,对特殊并需要生活照料的救济对象老人、独居老人、特困家庭老人、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的老人等,依照特定评估程序提供数额不等的政府购买服务,对其他老人提供自费购买服务。
2、提供多层次、多种形式的社区生活照料服务。
一是对高龄和不能自理生活的老人,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家务等全方位服务;二是对生活能基本自理的中高龄老人,运用日托中心、康复站等形式开展服务;三是对救济对象、特困、独居、高龄和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等特殊老人,提供低保救助、政府购买服务、义务服务、互助服务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服务;四是为低龄、健康老人,特别是“空巢”家庭老人提供文体娱乐、医疗保健、家务料理等社区服务,并鼓励支持他们参与社区公益活动。
3、为老年人家庭成员提供辅助,积极协助和鼓励家庭成员承担对老年人的照料责任。
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为老年人家庭成员进行护理等方面的相关培训和指导,提供方便家庭照料使用的设施。通过帮助家庭成员来满足老年人在家庭的照料需求,巩固和加强家庭养老功能。
4、有效利用、整合现有社区服务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养老服务作用。
xx社区服务中心必须设置为养老服务窗口;有条件的社区“星光老年之家”要为老年人开设日托、上门照料、送餐、陪护等服务项目,强化文娱、保健等服务功能,并搭建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义务工作基地。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有重点地稳步推进,要着眼于长远发展,着力于建立长效机制。
(一)调查确定服务对象。组织专门调查人员开展对居家养老对象的摸查、归类、审核、统计工作,及时掌握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动态,建立健全老年人信息库。
(二)服务内容评估。由评估队伍确定服务对象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时间。
(三)组建服务队伍。
1、组织服务评估队伍。评估队伍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与xx中医院医生共同组成,负责上门对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居家环境进行评估,确定老人需要护理的等级并确定需要服务的项目,建立老人个人居家档案。
2、组织服务员队伍。服务员队伍由各社区提供,xx居家养老服务站进行筛选、录用。结合xx再就业工作,重点吸纳社区下岗职工,尤其是40—50岁的下岗职工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岗位上,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有组织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使之具有职业责任感和组织归属感,形成专业化队伍,持证上岗。
着力开展以政府购买为导向的居家养老服务,目前xx需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有110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区老龄人口的比例不断增长,为使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持续健康运作,现所需启动经费约xx万元。主要来源有:
2、低偿收取有一定经济能力的老年人除补贴外(政府购买部分养老服务)自负部分费用。
3、少部分由社会募集方式筹集的资金。
居家养老食堂实施方案篇十七
为认真贯彻民政部《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和xx《关于实施改善民生十大工程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开展村(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立足村(社区)实际状况,以保障社区老年人为重点,以满足社区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康复医疗、体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援助等需求为出发点,组织发动各方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20xx年,已经建成的14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要继续按既定职能正常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并且不断扩大服务对象,创新服务内容、方式和机制;20xx年在全市所有的村和社区都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为社区的老年人及老年人家庭开展福利服务,并适当兼顾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努力建成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一)建立组织网络。
每个村(社区)都成立由村(居)委会主任任站长,负责民政或老龄工作的村(居)委会成员、村(社区)居民小组长、义工代表为成员的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领导小组,负责村(社区)的居家养老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服务站及时发放招募倡议书,组建居家养老义工服务队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并根据队员的特长、职业、年龄等分类登记造册。
(二)调查服务需求。
居民小组长对居民小组内的各类老年人发放《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表》,对老年人的需求进行调查,并按照年龄分类汇总(如60周岁至69周岁、70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至89周岁、90周岁以上不同类型),对不同类型老人的基本需求有大致了解。同时将空巢独居老人、困难老人、残疾老人、百岁老人的服务需求单独汇总。
(三)广泛宣传发动。
各居家养老服务站要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向居民发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公开信和招募志愿者义工倡议书等形式,使广大居民了解开展居家养老的目的和意义。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健全管理制度。
各服务站要根据实际制定《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计划》、《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职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承诺》、《社区居家养老考核制度》等各项制度,确保居家养老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运行规范。
(五)明确服务对象和内容。
各服务站必须根据老年人需求合理确定服务内容,与参加居家养老服务的单位、个人签订服务协议书。义工、志愿者服务队员认领服务对象后,要签订服务承诺书。居家养老服务站要及时向村(社区)公示结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收费方式和服务电话等。每次服务后填写服务情况反馈表。
(六)加强指导和监管。
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业务指导和监管,督促各服务站正常、规范开展服务。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管理水平和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通过走访调查、电话询问等多种形式了解服务站开展服务的情况,确保资助资金全部用于设施改造和养老服务等方面。建立年检制度,对符合受助条件的继续完成资助,对不符合受助条件的,停止资助或追回已资助的资金。
居家养老食堂实施方案篇十八
根据安排,现将《市20xx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精神,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创新发展我市智慧养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另外,此项工作是省政府确定的20xx年民生工程之一,通过实施此项民生工程,有利于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丰富我市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增强老年人养老服务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助力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民政力量。
(二)文件出台的依据。
1.《省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xx-20xx年)行动计划》;
2.省民政厅、财政厅《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
文件的制定是为了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着力补齐城市居家养老和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大力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和医养结合深入发展,创新发展智慧养老,加快建设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在多次赴省内外先进地区考察学习、调研及与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多次征求意见和协商的基础上,完成了《市20xx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的初稿,而后又以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书面征求了各县、区及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局等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意见。最终形成了此方案。
提出了以下四项目标:
一是完成城乡三级中心建设。到20xx年底,县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到xx%。同步在乡镇辖区内,建设x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已建成的城乡三级中心要实现正常运营,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二是老年人补贴制度建立健全。高龄津贴和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全面建立,其中,高龄津贴惠及所有xx周岁以上老年人,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范围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不低于xx%。
三是促进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应补尽补。
四是智慧养老创新发展。20xx年底前,全市建设5家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遴选打造5个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
1.城乡“三级中心”建设。按照2020年实现全覆盖的目标,今年要完成的建设任务具体为:xx个乡镇、xx个城市社区、xx村。
2.城乡“三级中心”运营补贴。符合《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规范(试行)》的县级养老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应补尽补。
3.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范围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经评估确定为轻、中、重度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分档提高补贴标准,用于护理支出。
4.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运营公办养老机构补助。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及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在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的各类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日常运营补贴、贷款贴息补助等应补尽补。对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的,每个医务室(护理站)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5.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参保补贴。补助范围为购买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各类养老机构。保费、赔付标准按照招标结果执行。各级民政部门结合辖区内养老机构实际情况,制定综合责任保险实施方案,对参保机构给予参保补贴。
6.推进养老智慧化建设。对通过验收的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及符合《省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建设规范》要求的养老服务三级中心给予补贴。补助方式及标准为:对创建达到省级示范标准的智慧养老机构和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创建达标的社会力量运营的智慧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其一次性建设补贴和日常运营补贴标准可适当提高,市、县将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智慧养老若干政策的通知》有关精神确定具体标准。
1.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补助范围。对xx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范围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经评估确定为轻、中、重度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分档提高补贴标准,用于护理支出。补助方式及标准。高龄津贴,按月打卡发放至个人,原则上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xx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xx岁以上老人按原标准执行;养老服务补贴,原则上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服务网络不健全的农村地区可以惠农“一卡通”方式支付。
2.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运营公办养老机构补助。补助范围。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及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在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的各类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日常运营补贴、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参照社会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医养结合,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的,给予一定补助。
1.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明确了市民政局负责编制规划、制定标准、项目实施督导;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市级财政资金,督促县区级财政部门落实补助资金。
2.多措并举,保障资金。明确了资金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一般预算安排的资金、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资金、社会捐助资金、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各县所需资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县财政承担,x桥区、市经开区、市高新区、宿马园区所需资金按照市、区级财政4:6比例分担。
3.部门协作,严格检查。要求各级民政、财政等部门应加强协调,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4.规范管理,严格监督。要求各级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
根据《市20xx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各县、区根据任务分工、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加大督导力度,每月督导一次,现场调度、指导工作推进。
居家养老食堂实施方案篇十九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
全面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当前日趋突出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升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动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动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创建和谐社会、和谐社区为目标,以家庭养老社会化为目的,根据老年人自愿选择的养老方式,构筑以市场为主体、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服务热线为纽带,以居家照料服务为主要内容,面向全县老年人的县、乡镇(办事处)、社区三位一体的居家养老新模式,促动全县社会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本着“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信息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先期在桃林铺镇、双柳树镇、仁和镇、黄寺岗镇、张集乡、白店乡、定城办事处7个乡镇办事处各选择一个社区(村)展开试点,并在乡镇敬老院的基础上成立本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下设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四个服务项目,在定城办事处中山等社区率先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为本辖区有居家养老需求的老年家庭纳入服务范围,满足老人居家养老需求,为他们提供有偿、低偿、无偿的养老服务,使老年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老有所助、老有所乐。在试点探索、示范带动基础上,逐步在全县铺开。构建覆盖全县老年人口的居家养老体系。
(一)运行机制市场化。居家养老事业要按照产业化运作和市场化经营的思路发展。在管理方式、用人制度、分配(补贴、工资)制度、“合同”责任制度等方面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努力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二)服务对象公众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确保社区(村)60周岁以上生活困难的高龄老人、失能老人、空巢老人、优抚对象、伤残老人、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父母老人、国家供养的'“三无”对象(无劳动水平、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无子女照顾的居家高龄困难老人提供无偿和低偿的居家养老服务。
(三)服务方式多样化。以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内容为基础,根据不同老年家庭的需求,提供完善的个性化服务。开办以日间照料为主要内容的日托所,让需要日间照顾的老年人得到照料;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因地制宜、人户制宜展开集中、分散、包户、联户、家政、“小时工”等多种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老年人养老意愿,形成完整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四)服务队伍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新兴的社区服务产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在县、乡镇民政部门的指导下,根据需求有计划地优先在“4050”大龄失业人员中培训养护员,逐步建立执业资格和职称序列等级管理制度,提升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积极组织展开“居家养老”志愿者(义工)服务活动,扩大志愿者(义工)队伍,为志愿者(义工)和需要照顾的老人牵线搭桥“结对子”,使志愿者找到奉献爱心的舞台,使老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关爱,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一)医疗服务:以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为依托,以社区医疗服务站为基础,建成养老服务的医疗网络,展开医疗、康复、护理、健康教育、健康体检、保健咨询、心理咨询、建立健康档案等。
(二)家政服务:以家政服务公司为依托,向会员提供家政服务。
(三)饮食服务:由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居家老人餐饮配送分中心,向会员提供个性化、家庭化的三餐饮食服务。
(四)游艺服务:在社区星光老年之家(老年活动室)为会员提供棋牌游戏。组织各类比赛活动。
(五)精神服务:由乡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选派志愿者(义工)到会员家中陪同聊天、读报、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服务。
(六)服务:有条件的社区(村),由各社区服务站负责,将会员相关信息输入电脑,接受会员的服务,同时,每天由接线员在约定时间内向会员拨打问安。
(一)建立组织。县、乡镇(办事处)成立领导机构,民政部门为居家养老的具体管理机构,负责居家养老政策、规章、制度的标准建设,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划运行情况实行指导和监督。
(二)调查摸底。对有居家养老需求的老年家庭由个人申请,经社区(村)调查摸底,对符合居家养老条件经初审合格,报乡镇办事处民政部门审批。
(三)明确分工。组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体,在县、乡镇(办事处)民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负责居家养老工作的组织和具体实施。选聘身体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老龄工作的退岗下岗失业职工,培训合格后,上岗为会员提供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规范化管理,做到“四统一”,即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标识。为提升服务效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配备必要的服务工具,为会员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四)选聘人员。县、乡镇(办事处)和社区(村)负责为居家养老工作选聘人员,根据实际需要,选聘不同层次、不同年龄、不同技能的服务人员,并确定服务人员的补贴标准,规定服务的内容和服务项目、时间等。
(五)面向社会。有居家养老需求的老年家庭个人申请,由社区(村)组织申报,经乡镇(办事处)民政部门初审,报乡镇(办事处)审定后,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派服务员展开服务。
(六)增强保障。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为老年人服务,分为有偿(含低偿)和无偿两局部。家庭经济条件较好能够付一定的服务费。
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经批准,分别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个人付费服务和局部付费等方式,解决服务人员报酬问题。同时,对社区(村)展开和成立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由县给予一定的支持,各乡镇也应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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