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股合作经营合同(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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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股合作经营合同(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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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股合作经营合同篇一

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发挥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香港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董事长,国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省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董事长,国籍:中国。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省市建立中外合作经营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有限公司。

外方名称为co.,ltd.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省市。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xx年第10号令《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由乙方收购甲方的部份股权后变更登记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商务部发布的20xx年第57号令《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xx年修订)》的规定,合营企业投资建设经营,属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甲方可以控股。依据上述原则,甲方出资收购乙方的部份股权,占合营公司股权总额的%,乙方占%。合营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按股份比例承担风险。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的愿望,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全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生产经营的规模如下: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亿美元。甲方全部以美元现金作为投资。

第十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万美元,全部由甲方缴付。甲方同意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注册资本金汇入合营公司的账户。

第十一条甲方的其分投资款项,应在不影响合营公司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十二个月内付清,最迟也不得超过十五个月。

第六章股份占有比例及利润分配。

第十二条双方商定不计算双方的投入比例,按照双方商定的比例占有合营公司股份和进行利润分配。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占有%股份,乙方占有%股份。

第十三条利润分配: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后,盈余部份由甲、乙双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须经另一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甲、乙中的另一方有转让优先权。

第七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按时缴付投资款:

及时提供变更注册所需的有关资料(商务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董事会成员的身份证明及。

个人简历。

等)。

乙方责任:

办理合营公司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从注册资金到位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完有关变更工商登记。

第八章董事会。

第十五条合营公司成立董事会,本协议签订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六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担任。财务总监由甲方指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

第十八条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

第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条合营公司归还完甲方的全部借款,甲方即退出董事会,撤回指派的财务总监。但甲方有权每年分配利润时,委托有资格的审计机构对合营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

第九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合营公司设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乙方推荐。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部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四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章筹备和建设。

第二十五条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二十六条(略)。

第二十七条(略)。

第二十八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十一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聘录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罚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方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的订立。

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三十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一条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二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帐薄,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三十五条每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第三十七条合营企业的全部利润,在缴纳所得税、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应按双方确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第十三章合营期限、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八条本合营企业在下述情况下解散:

1、合营期满;。

2、合营期满之前,出现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或事件,经董事会决议,本合营企业也可解散;。

a、合营企业遭受重大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b、任何一方违反经营合同规定,使本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c、合营企业达不到经营目的,投资无法回收;。

d、不可抗力,等。

第三十九条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组织清算委员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03条到108条规定进行。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的期限为20xx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第十四章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合营期满,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十五章保险。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国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六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四十三条对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第四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五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合同,他方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六条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国际惯例赔偿守约方总投资1%的违约金。守约一方有权终止合司,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十九章适用法律。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第二十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仲裁在香港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五十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一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五十一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工程协议、销售协议、利润分配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一并执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十二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五十三条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几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

第五十四条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在中国签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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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股合作经营合同篇二

合伙方(丙):______。

双方经一致协商,决定共同投资________奶茶店事业,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方:

合伙方(甲):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

合伙方(乙):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

合伙方(丙):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

1、合作名称:______。

2、合作地区:______。

三、工商、税务等部门注册登记:

介于工商、税务等机关的注册规定只能由一人担任法人代表,经双方协商决定由_________担任注册法人代表,但实际上________奶茶店所有资产和经营权由合伙人三方共同所有。

四、出资方式和缴付比例:

1、合伙三方均以现金出资入伙,共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出资金额:

合伙方(甲)出资: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合伙方(乙)出资: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合伙方(丙)出资: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处置:

合伙三方盈利、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各占三分之一。

六、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___年(__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到期如双方自愿可续约。

七、入伙和退伙:

1、不允许第四者入伙。

2、三方如有一方退伙,需提前三个月通知另两方,并说明退伙理由;有关事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如有异议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八、解散与清算:

1、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可解散:

(1)三方协议解散。

(2)合同到期。

(3)亏损到无法正常经营。

(4)国家政策性解散或不可抗力的因素。

2、如解散,合伙三方按1:1:1的比例分配资产、利润和承担债权、债务。

九、违约责任:

如有一方(或两方)违反以上任何一条约定,违约方需赔偿给另两方(或一方)因违约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下的申请本地法院受理解决;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三方签字(或盖手印)生效;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应。

合伙方(一):______合伙方(二):______合伙方(二):______。

参股合作经营合同篇三

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发挥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香港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董事长,国籍:。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省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董事长,国籍:中国。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省市建立中外合作经营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有限公司。

外方名称为co.,ltd.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省市。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第10号令《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由乙方收购甲方的部份股权后变更登记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商务部发布的第57号令《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修订)》的规定,合营企业投资建设经营,属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甲方可以控股。依据上述原则,甲方出资收购乙方的部份股权,占合营公司股权总额的%,乙方占%。合营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按股份比例承担风险。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的愿望,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全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生产经营的规模如下:

(一)(略)。

(二)(略)。

(三)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扩大,经营范围可增加,具体的经营项目根据合营公司的发展和市场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和变更登记。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亿美元。甲方全部以美元现金作为投资。

第十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万美元,全部由甲方缴付。甲方同意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注册资本金汇入合营公司的账户。

第十一条甲方的其分投资款项,应在不影响合营公司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十二个月内付清,最迟也不得超过十五个月。

第六章股份占有比例及利润分配。

第十二条双方商定不计算双方的投入比例,按照双方商定的比例占有合营公司股份和进行利润分配。

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占有%股份,乙方占有%股份。

第十三条利润分配: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后,盈余部份由甲、乙双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须经另一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甲、乙中的另一方有转让优先权。

第七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按时缴付投资款:

乙方责任:

办理合营公司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从注册资金到位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完有关变更工商登记。

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八章董事会。

第十五条合营公司成立董事会,本协议签订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六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担任。财务总监由甲方指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

第十八条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

第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条合营公司归还完甲方的全部借款,甲方即退出董事会,撤回指派的财务总监。但甲方有权每年分配利润时,委托有资格的审计机构对合营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

第九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合营公司设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乙方推荐。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部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四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章筹备和建设。

第二十五条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二十六条(略)。

第二十七条(略)。

第二十八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十一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聘录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罚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方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的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三十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一条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二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帐薄,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三十五条每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第三十七条合营企业的全部利润,在缴纳所得税、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应按双方确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第十三章合营期限、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八条本合营企业在下述情况下解散:

1、合营期满;。

2、合营期满之前,出现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或事件,经董事会决议,本合营企业也可解散;。

a、合营企业遭受重大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b、任何一方违反经营合同规定,使本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c、合营企业达不到经营目的,投资无法回收;。

d、不可抗力,等。

第三十九条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组织清算委员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03条到108条规定进行。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的期限为。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延长或缩短合营期限。

第十四章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合营期满,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十五章保险。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国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六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四十三条对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第四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五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合同,他方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六条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国际惯例赔偿守约方总投资1%的违约金。守约一方有权终止合司,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七条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传或电子邮件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章适用法律。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第二十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

参股合作经营合同篇四

第一条 (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签订本合作经营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二条 合作各方

甲方:

注册国家: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

注册地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三条 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条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举办合作经营企业,企业名称为 。

第四条 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经济实体。

第五条 公司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政府法律、法令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保护。

第六条 甲乙双方对合作经营公司的债务、风险、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 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第七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目的:以发展中国的国民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润为目的。其宗旨为,通过双方密切合作,使海洋开发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满足国内外市场对对虾、鳗鱼等水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双方以在济上获得实惠。

第八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国内外市场急需的对虾、鳗鱼等水产产品,争取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第九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规模:年产对虾 吨,成鳗 吨,以及其他水产晶。

第五章 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第十条 甲方提供土地 亩使用;乙方出资金额 美元。

第十一条 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资金,构成合作条件。

第十二条 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现金或实物、设备。

第十三条 乙方投资的实物或设备,应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 由合作企业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经审查批准后,三个月内应由甲方派员实地考察并委托中国银行按其规定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

第十五条 乙方收到甲方银行信用证后, 个月内应将所购全部设备、实物运至 港。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商定的期限,如数划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资金。否则由违约方担负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向中国政府授权机关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2、向有关部门办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关手续;

6、办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员的邀请、居住手续,对其办公、交通、生活等方面进行安排;

7、协助办理产品出口的有关运输、报关等事项;

8、负责办理由乙方发运至 港或 港的全部设备运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项之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该由甲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八条 乙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提供对生产、办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3、提供产品的出口加工标准、操作规程等技术指导和先进的企业管理办法;

4、提供与合作公司产品有关的国外技术情报及市场信息;

5、对技术人员和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6、负责采购需由国外供应的原材料、易损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9、上述各条以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须由乙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义务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时,须负责赔偿损失。

第七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十条 本公司为法人式的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 名,任期均为 年。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业。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 次例会,一般应在 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开,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举行。根据需要,董事长在征得副董事长同意后,也可临时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长应在三周前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日期、地点、议题通知董事会各成员。

第二十四条 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发言权和表决权,但一名代表不能同时担任两名或以上的名额(董事会会议应有包括出具委托书的董事代表在内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举行)。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研究讨论问题。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的终止、解散;

3、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作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其他事项,可根据合作企业的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以中文书写一式四份,经正、副董事长签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执二份。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聘请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并决定任期年限。正副经理要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七条 合作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聘用办法均由董事会任命,任期 年。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1、执行甲乙双方所订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决议;

2、提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招聘工作人员,并报董事会备案;

3、制订本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对各职能部门布置、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会提出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

5、对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购、成品销售及专项协作合同和流动资金的借贷作出决定;

6、审定职能部门制定的内外销产品价格,并对价格作适当幅度的调整作出决定;

7、代表企业接待重要的业务联系单位人员、谈判和签署文件;

8、主持企业行政会议,对行政会议的讨论事项及决议负责执行;

9、解决各职能部门向总经理请示的其他重大问题;

11、对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处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决定;

12、其他由总经理负责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 副总经理职责、权限:

1、协助总经理负责本企业的经营管理;

2、总经理外出时,代替总经理行使职权;

3、代表企业进行业务谈判;

4、处理其他工作矛盾和有关问题;

5、其他应由副总经理负责处理的问题。

第九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在筹建处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负责各项筹建工作。筹建人员的组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筹建期间的各项费用分年摊人生产成本。

第十章 劳动管理、工会

第三十一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劳动工资、劳动纪律、劳保福利等事项。除按《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办理外,根据董事会决议实行。

第三十二条 合作企业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作企业积极支持本企业的工会工作。

第十一章 生产与销售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在每年底以前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制定下一年度生产进度及进口、出口计划、并报主管部门。

计划执行中在保证合作公司一定的经济效益和外汇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据国内外市场情况予以合理的调整。

第三十四条 进口原材料采购对象,参考乙方情报、研究其质量、规格、价格后,由正、副总经理商定,在国内能提供满足需要的原材料情况下,应优先在国内购买。其支付办法,货币按照国内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生产的对虾、鳗鱼等水产品,通过中国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后,根据年度出口计数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参加广交会对外成交出口销售产品。

第三十六条 合作公司原则上规定,凡符合出口标准的产品全部出口,确保公司外汇收支平衡并积极创汇。

第三十七条 出口产品内销部分由甲方负责,外销部分由乙方负责,一切内外经销事项均以公司名义出面。

第三十八条 本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应考虑合作公司的外汇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加以及时调整。

第三十九条 内销产品按中国政府规定的物价政策执行,具体价格由总经理决定,报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外销产品价格根据国家市场或根据国际市场随行就市或根据广交会成交价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十二章 财务、会计、审计

第四十条 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经董事会通过制定的会计制度,付诸实行。

第四十一条 公司各类报表于次月十日前向合作双方报告,年终报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核。各类报表均报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 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用中文书写,会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其他货币属于合作投资的均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换算。属于贸易往来的按贸易汇价结算,外汇往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办理。

第四十三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四十四条 合作公司在中国银行 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账户。

第十三章 税收、利润和亏损

第四十五条 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条例规定交纳各种税金,并参照《关于中外合作经营项目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免税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收申请。

第四十六条 所得税甲乙双方分别缴纳。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乙方按国务院关于华侨投资优惠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会确定提留的储备资金、职工福利资金、奖励资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纳税后,余下的净利润甲乙双方对等分成。

第四十八条 乙方所得的净利润汇往国外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 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按对等比例承担亏损责任。

第十四章 合同的审批、生效、延长和终止

第五十条 本公司合作期限定为 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经营的有关规定申请批准。然后,合作公司持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同时,乙方还要以自己的名义到工商行政机关登记。公司合作期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计算。本公司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条 合作期满前六个月,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申请并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后延长合作期。

第五十二条 在合作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可提前终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业:

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时;

4、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因素已经出现时。

经双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时,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提前终止合作企业。

属于本条第二款情况解散合作企业时,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一方,应对合作企业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 合作期未满,公司解散时,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偿还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支付职工一定的安置费,余下部分双方对等分配,对于剩余财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视同利润,应依法交纳所得税后对等分成。

第五十四条 合作期满本合同自然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资产不附任何条件归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单。

第五十五条 公司解散或终止后,各项账册及文件应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 保险

第五十七条 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分支公司办理。

第十七章 商标

第五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产对虾采用“ ”牌商标,由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后使用。

第十八章 适用法律

第五十九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论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条 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提交仲裁机关解决。

第六十一条 仲裁地点设在北京,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六十二条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三条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四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论的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内容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 其他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向上级审批机关报批,获得批准后,即及时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六十八条 对在合同执行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向中国法院诉讼,对构成的经营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第六十九条 公司发生不可抗力及其他严重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公司总经理应尽快将发生的情况以电报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显示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确认。

第七十条 公司地址:

第七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及发往函电按下列报发对方:

甲方:

法定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地址:

电话:

专用电讯:

电挂:

日期:

参股合作经营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为改变影剧院停车场无人管理、乱停乱放、频频失窃的现象。适应市民停车和商业运营发展的需求,现甲乙双方对该停车场进行合作经营管理,现就合作管理的停车场相关事宜,双方议定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该停车进行经营管理。

二、委托管理范围:(附平面图)。

三、合作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经营利润分配:

五、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向政府管理部门申报停车场备案登记手续和物价部门关于停车收费的价格批准手续,并负责提供备案登记手续所需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2、合作经营期间,甲方不收取乙方任何费用。

六、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停车场设施的.安装和维护。

2、乙方受托期间应保证停车场24小时正常运营。

3、确保停车服务热情周到,客户满意,如出现停车纠纷等现象,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确保停车场内各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和道闸系统等的正常使用。

5、负责安排专门人员对停车场进行管理。

七、对大型活动及领导来访车辆的停泊予以保障并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确保大型活动、突发事件、观看电影和到乙方消费的车辆停泊。该条款下所有停车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八、乙方对社会车辆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乙方对商户和住户户主的车辆应予一定优惠,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参股合作经营合同篇六

限公司,遵照法律注册的公司(简称),地址为甲方与有限公司,遵照法律注册的公司(简称),地址为乙方。

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xx公司)。

xx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诀窍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xx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兹明确如下:

2.1."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三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xx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xx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xx公司负担。

应xx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三名技术专家至xx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xx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xx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xx公司。xx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xx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xx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xx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xx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xx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xx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xx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并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xx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条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xx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xx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xx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xx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xx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条提成费。

5.1.在合同期限内xx公司须向乙方为xx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内xx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

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绿,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xx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条技术培训。

6.1.按xx公司的合同,乙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为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向xx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xx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xx公司与乙方商定。

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xx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xx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按本合同规定,xx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xx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条优先条款。

7.1.合营期间xx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合营期间xx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xx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条保密。

xx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xx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第九条合营期限。

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xx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___年。

9.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六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xx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二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题书面的同意,xx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第十条仲裁。

10.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10.2.若于三十(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暂行规定予以仲裁。

10.3.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4.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者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十五(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六十(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条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份。

13.3.甲、乙方及xx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七(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姓名:______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职务: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传真:______。

见证人:______。

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

日期:______

参股合作经营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协商决定共同经营“xxxxx酒店”,甲方出资75万元,乙方出资25万元。双方各占酒店资产75%和25%。相关协议如下:

一:乙方自20xx年12月23日进入开始,双方共同承担酒店应收和应付账款。

二:在共同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在酒店消费,应从其个人账款中扣除。因业务需要或双方共同朋友来在酒店消费,从公款中扣除。

三:乙方在经营三个月后,无论酒店经营状况盈亏都可随时撤股或增股。

四: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同担的原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应互谅互让、互相配合,有不同意见应及时提出、及时解决。

五:本协议自签字之日开始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如有不尽之处,双方另外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参股合作经营合同篇八

甲方:安运司客三公司乙方:安顺和公司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车辆合伙经营运输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签订本合伙经营合同,以供信守。

一、合伙宗旨甲方、乙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和互惠的原则,现就各自经营的客车联合经营做强做大市场。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合伙经营项目为客运,经营范围为现各自的始发和到达站点。

三、合伙以各自出车数为准。

四、联合组织客源,双方资源共享,协商发车。

五、合伙经营核算组织客源费用双方共同承担,车辆运行成本各自承担,营收按人车计算。

六、车辆运行的责任和风险各自承担。

七、合伙经营的营收按月结算。

八、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后期续签。

九、违约责任。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甲方:安运司客三公司乙方:安顺和公司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伙经营合同篇10乙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甲、乙、两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三条合伙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

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人转让,

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岗位职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

(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参股合作经营合同篇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开发的原则,经协商共同经营张掖路步街53号商铺,建筑面积67.53平方米,在经营期间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合作期间,即自_________年10月1日—_________年9月30日止,每年提前一个月交纳房租。

2、合作期间,乙方享有经营权,甲方无权干涉。

3、每年租金56万元,押金壹万元整,第二年租金不变,二年合同不变,合同期满后,租金随行就市。乙方享有铺面的优先权,租赁期间,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各方面工作,支付租金应在甲方通知十天后付清。

4、合同期满后,如果乙方把所有的费用交清以后,把所有水、电、暖所有费用等等交清以后,甲方应退还乙方押金。

5、办理一切经营证件由乙方出面办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一切证件,办理一切证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经营期内,必须负担工商管理费、税费(国税、地税)、电费、水费,暖气费、中央空调费,房产税及物业管理费等等一切费用。

7、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遵守张诉讼路步行街管理制度,要遵纪守法、照章纳税,合法经营。

8、乙方在经营期间内,如经营不善或改变经营项目,可与其亲戚或者朋友合作,甲方应当给予支持。

9、乙方如装修、而向物业报交装修方案,经物业部门同意后,并发放装修许可证后,方可装修,乙方不能私自拆毁店内原有的建筑,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10、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参股合作经营合同篇十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经营管理承包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就共同经营一事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二、合作期限及方式。

1、双方合作期限为月日。本协议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如有变更,甲方应提前60日通知乙方。

3、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食宿。

三、管理和利润分配。

1、该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和人员的工资分配技师提成由乙方根据甲方的现行模式制定,甲乙双方协商认可后执行,财务部门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2、与经营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和费用由甲方解决。

3、利润分配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时间为当月月底(30日),次月5日前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4、利润分成按每月营业额,营业额的%提成,每10万元为一个百分点。

5、技师分成,技师按,五天结算一次工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资。

四、本协议项下的场地在本协议签订前所涉及的一切债款、债务、人事纠纷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五、本协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自签署之日内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参股合作经营合同篇十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技术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章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明确如下:

2.1“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终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

2.5“技术协助”____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____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____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地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三章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在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章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地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章提成费。

5.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__%。

5.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章技术培训。

6.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__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章优先条款。

7.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章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年。

第九章合营期限。

9.1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___年。

9.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项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第十章仲裁。

10.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10.2若于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予以仲裁。

10.3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4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事项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11.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时间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章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章其他。

13.1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份。

13.3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参股合作经营合同篇十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发挥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香港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董事长,国籍:。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省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董事长,国籍:中国。

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省市建立中外合作经营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有限公司。

外方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省市。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年第10号令《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由乙方收购甲方的部份股权后变更登记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商务部发布的20年第57号令《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年修订)》的规定,合营企业投资建设经营,属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甲方可以控股。

依据上述原则,甲方出资收购乙方的部份股权,占合营公司股权总额的%,乙方占%。

合营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按股份比例承担风险。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的愿望,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全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生产经营的规模如下: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亿美元。

甲方全部以美元现金作为投资。

第十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万美元,全部由甲方缴付。

甲方同意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注册资本金汇入合营公司的账户。

第十一条甲方的其分投资款项,应在不影响合营公司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十二个月内付清,最迟也不得超过十五个月。

第六章股份占有比例及利润分配。

第十二条双方商定不计算双方的投入比例,按照双方商定的比例占有合营公司股份和进行利润分配。

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占有%股份,乙方占有%股份。

第十三条利润分配: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后,盈余部份由甲、乙双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须经另一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甲、乙中的另一方有转让优先权。

第七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按时缴付投资款:

及时提供变更注册所需的有关资料(商务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董事会成员的身份证明及个人简历等)。

乙方责任:

办理合营公司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从注册资金到位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完有关变更工商登记。

第八章董事会。

第十五条合营公司成立董事会,本协议签订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六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

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担任。

财务总监由甲方指派。

董事、董事长和副董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

第十八条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

第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

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条合营公司归还完甲方的全部借款,甲方即退出董事会,撤回指派的财务总监。

但甲方有权每年分配利润时,委托有资格的审计机构对合营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

第九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合营公司设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乙方推荐。

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部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四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章筹备和建设。

第二十五条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

筹建处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

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二十六条(略)。

第二十七条(略)。

第二十八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十一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聘录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罚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方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的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三十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一条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二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帐薄,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三十五条每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第三十七条合营企业的全部利润,在缴纳所得税、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应按双方确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第十三章合营期限、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八条本合营企业在下述情况下解散:

1、合营期满;。

2、合营期满之前,出现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或事件,经董事会决议,本合营企业也可解散;。

合营企业遭受重大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任何一方违反经营合同规定,使本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合营企业达不到经营目的,投资无法回收;。

不可抗力,等。

第三十九条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组织清算委员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03条到108条规定进行。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的期限为20年。

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第十四章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合营期满,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十五章保险。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国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六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四十三条对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第四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五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合同,他方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

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六条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国际惯例赔偿守约方总投资1%的违约金。

守约一方有权终止合司,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十九章适用法律。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第二十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

仲裁在香港进行。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五十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一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五十一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工程协议、销售协议、利润分配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与本协议一并执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五十三条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几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

第五十四条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在中国签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参股合作经营合同篇十三

乙方:区域合作人:______________。

为使新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和专利新产品迅速占领市场,现实行技术入股联营生产和产值提成的方式紧密合作,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专利技术名称为:________,专利发明人:__________。

2、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独家生产_________。其销售权: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销售。

3、甲方有权监督并随时查看工厂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

4、在合同期间允许乙方使用发明人的专利权,其使用的方式必须得到甲方许可。

5、如需扩大生产或建立分厂,可由甲方进行重新授权,其分厂、分公司、集团所得收入甲方提成40%。

6、甲方具体负责新产品的开发、员工的招聘、指导生产、协助销售,并按销售收入的x%提成,结算方式:一月一结。

7、甲方提供技术项目合作期限为一年,合同期间甲方免收乙方技术转让费,以技术入股,并提供入伙保证金10万元。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全权负责产品的生产、经营、销售,并有权分得销售收入的60%。

2、乙方应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及厂房、设备、资金到位。

3、乙方对生产产品的数量应如数报送甲方,应实行财务公开,乙方不得做出对甲方利益有损之事。

4、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有权要求甲方对该产品不断创新和改进,对改进的技术应首先给乙方使用。

5、乙方应负责组建生产公司及工商、税务经营手续和必要的启动资金,并提供厂房、生产人员、水电和生产设备以及扩大生产资金。启动资金(含设备和前期出货费)不低于_______万元。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均由乙方支付并独力承担。

三、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私自设立分厂、分公司和集团,否则按免收的全额技术转让费支付甲方。

2、甲方在签约后应全力配合工厂生产,不得将专利技术它用,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中途退出。

3、乙方收到定金后若不能按时生产或放弃生产,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退还甲方保证金10万元。

四、其它条约。

1、合同期满,甲方不再提成、参股和销售,乙方应退还甲方的10万元保证金。如继续合作,合作方式另行商议。

2、合同期满,乙方如继续使用甲方专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定数额的使用费,费用另议。

3、有效期20xx年____月____日到20xx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

上市公司参股券商现存问题与法律对策经济论文。

贷款合同-借款合同。

融资合同:融资合同。

合同-水电安装合同。

版权登记合同许可合同。

版权登记合同转让合同。

金融合同:还款合同。

设备维修合同-承揽合同。

参股合作经营合同篇十四

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公司(简称_____),地址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公司(简称_____),地址______为乙方。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决议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明确如下:

(1)“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续目录及信息等。

(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5)“技术协助”--按本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薪傣及行为表现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出三(3)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6)“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7)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知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协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并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上销售。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造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1)在合同期限内经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代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额_____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_____。

(4)合营公司在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年___月__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为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5)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有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_年。

(1)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年。

(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二(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题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依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2)若于三十(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暂行规定予以仲裁。

(3)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4)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者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5)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仲裁机构裁决。

(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躁动、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十五(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六十(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1)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1)本合同书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2)份。

(3)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4)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七(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参股合作经营合同篇十五

乙方:区域合作人:______________。

为使新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和专利新产品迅速占领市场,现实行技术入股联营生产和产值提成的方式紧密合作,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专利技术名称为:________,专利发明人:__________。

2、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独家生产_________。其销售权: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销售。

3、甲方有权监督并随时查看工厂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

4、在合同期间允许乙方使用发明人的专利权,其使用的方式必须得到甲方许可。

5、如需扩大生产或建立分厂,可由甲方进行重新授权,其分厂、分公司、集团所得收入甲方提成40%。

6、甲方具体负责新产品的开发、员工的招聘、指导生产、协助销售,并按销售收入的x%提成,结算方式:一月一结。

7、甲方提供技术项目合作期限为一年,合同期间甲方免收乙方技术转让费,以技术入股,并提供入伙保证金10万元。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全权负责产品的生产、经营、销售,并有权分得销售收入的60%。

2、乙方应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及厂房、设备、资金到位。

3、乙方对生产产品的数量应如数报送甲方,应实行财务公开,乙方不得做出对甲方利益有损之事。

4、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有权要求甲方对该产品不断创新和改进,对改进的技术应首先给乙方使用。

5、乙方应负责组建生产公司及工商、税务经营手续和必要的启动资金,并提供厂房、生产人员、水电和生产设备以及扩大生产资金。启动资金(含设备和前期出货费)不低于_______万元。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均由乙方支付并独力承担。

三、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私自设立分厂、分公司和集团,否则按免收的全额技术转让费支付甲方。

2、甲方在签约后应全力配合工厂生产,不得将专利技术它用,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中途退出。

3、乙方收到定金后若不能按时生产或放弃生产,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退还甲方保证金10万元。

四、其它条约。

1、合同期满,甲方不再提成、参股和销售,乙方应退还甲方的10万元保证金。如继续合作,合作方式另行商议。

2、合同期满,乙方如继续使用甲方专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定数额的使用费,费用另议。

3、有效期20xx年____月____日到20xx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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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股合作经营合同篇十六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经营权的林地租赁给乙方用于林业及农业综合开发,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

,林权证登记面积为 亩的林地租赁给乙方。

二、林地租赁期限为叁拾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林地租赁价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 元/亩以实际租赁面积计算;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办法

林地租金采用一年一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于当年农历12月31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赁给乙方后,林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归乙方,林地的规划、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山地上的生产经营活动。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经济林原则上不砍伐(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权进行抚育和管理;当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经济林由甲方砍伐后,在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再种植树木及其他作物,同时交给乙方进行规划和经营。

六林地内原有坟墓保持不变,农户需要在林地内新建坟墓,告知乙方后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协议期内,乙方享受国家有关扶持、补贴、优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林地征用补偿由甲方获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种植青苗和建筑物等相关补偿由乙方获得。

八、协议期满终止时如甲方继续出租或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或受让权。

九、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必须将林权证原件交给乙方。

十、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协议一样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参股合作经营合同篇十七

部门:

负责人:

签定日期:甲方:

乙方: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一、供应商经营品类为品牌为,经营方式为。

二、营业额指标:全年含税营业总额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每月的联营指标(含税)具体约定如下:

三、在本合同签订____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进场费_________元。

四、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按乙方营业额的________%(如乙方实际营业额达不到约定的营业额指标,则按该指标提取),提取联营管理费,于每月付款时一并结算。

六、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人民币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七、因甲方需对乙方委派的驻店营业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乙方同意按驻店营业人员的人数,一次性向甲方按每人人民币_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管理费、按每人人民币_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培训费,按每人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押金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胸牌费、按每人夏装(男装______元人民币套,女装_______元人民币套)、冬装(男装_____元人民币套,女装______人民币套)的标准支付服装费。

八、乙方聘用甲方营业员的,应支付其工资(______元人月)和奖金(月销售额的____%人月),并且应在每月月首____日内,交付于甲方;所聘外来营业员的工资及奖金,由乙方自行负担。如逾期支付甲方店员工资和奖金,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项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联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

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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