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协议书(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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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协议书(精选16篇)
时间:2023-11-16 06:04:10     小编:雨中梧

总结是思考的过程,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深刻地理解所学知识。总结应该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并给出解决方案,具备实际操作性。以下是科学界对于环境保护的研究成果和建议,让我们一起关注环保事业。

监理协议书篇一

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中已经已经工作了几个年头了,回首过去几年工作,平下心来,总结自己工作成绩和收获,找出工作中的不足和失误,以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或汲取教训总结经验,下面是我的工作总结:

一、协助做好信息收集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资料的搜集和管理是一项非常琐碎的工作,尤其是在施工单位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整的情况下,催促施工单位完善施工资料并上报监理部是每一个监理人员应尽的职责。

为了更全面的编写会议纪要,在出席监理例会的情况下,都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是会议内容的精辟阐述和高度概括,高于会议纪录,这中间涉及至口头用语向专业术语的转化问题和必须全面的概括,因此认真做好记录更好的查漏补缺,更有利于会议纪要的精辟阐述和全面高度概括。

监理月报的大部分数据来源于施工当月各方面实际情况,其中包括:工程进度过程中各种工、料、机动态情况;工程质量方面检验批质量验收及分部工程验收情况;安全文明方面当月施工安全存在问题及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和预控等。在做月报之前,我都会认真的总结当月各种实际情况,反馈给资料员,只有这样监理月报才能更准确无误的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二、对工程施工建设的质量控制。

做好充足的事前控制工作。认真熟悉工程图纸,了解设计意图,明了施工过程的主要工艺流程、工程特点,以在各种验收过程中做到未雨绸缪,能够及时的发现并纠正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工程的总体概念,要多方对照建施图和结构图才能全面的把握施工状态,才能少出或不出纰漏,才能真正的做好事前控制工作。

在事中控制中所做的工作。针对所有进场材料、半成品等,我除了做好对照标准和设计要求核查由施工方提交的相关报验资料进行核查外,还做好对材料进场时进行必需的其外观质量目测检查,对有在外观质量上不符合要求杜绝用入工程中。

针对在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时,做到提前到达旁站位置,检查施工准备工作,并旁站施工全过程,及时、完全真实地作好书面的旁站记录;对一般施工的各道工序作业,做好日常的巡视、巡检、检查工作。工程监理个人工作总结对各施工过程中的巡视、巡检、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及时采用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工程项目管理部,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监代表汇报,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及进行再次的复核检查,尽自己最大努力做好质量的事前与事中的控制,尽职尽责地做好我应该做的工作。

三、对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方面的工作。

在安全管理过程中,我深深地体会到安全要以预防为主的观点,就是要工作做在前,因为事故是不可预测的,但是是可以预防的。建立相应的健全的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于安全有不可推卸的职责,我除了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及监督和管理(相关资料记录存档整理)工作外,坚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要求做好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岗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检查,每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进行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全方位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台帐存档,并在每季度组织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

针对公司对工程安全控制所提出的要求,加大了监督管理的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督促整改,及时进行再检查。

总之,对于工程施工建设监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尤其是对安全文明生产控制的具体工作做法,我的体会是必须做到“四勤”制:眼勤,要能提前发现问题;脚勤,多在现场转、巡、查;嘴勤,对发现问题要多讲;手勤,及时做好相关记录下达书面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加强巡视工作,加强过程中的控制,才能更好地保证工程的安全生产。

1.监理年终总结。

3.安全监理年终总结。

4.装修公司年终总结。

5.监理项目经理年终总结。

6.监理员年终总结。

7.2017有关于监理年终总结精选。

监理协议书篇二

监理公司:-------监理中心有限公司

乙方于 200--年 -- 月 -- 日与 -----有限公司(甲方更名前公司) 签订了-----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本协议书前甲、乙双方针对本工程签订的所有合同、补充协议书等合法有效文件(以下统称为“原合同”),现甲、乙、丙、监理公司四方就解除上述合同、补充协议书等原合同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均自愿同意解除“原合同”。

二、甲方、乙方和乙方的关联方针对本工程所签订的涉及到甲方义务等,包括但不限于执行中甲方的担保责任等内容,由乙方负责自行解决,并承担因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及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三、乙方、丙方必须按业主、监理要求无偿提供完整符合工程竣工验收要求的承包范围内已完成部分的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资料:乙方负责完善20xx年1月21日前施工工程部分的资料,丙负责完善20xx年1月21日后施工工程部分的资料,乙方整理完善的资料由丙方负责检查和接受,并负责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监理公司对乙方、丙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四、乙方“原合同”完成工作内容(-------------等)工程造价:

1、200--年---月---日前完成部分: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司--------造价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结果下浮5%,作为乙方“原合同”此期间完成工作内容的结算。

2、20---年---月28日至20---年--月---日期间完成部分: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审计结果,作为丙方完成乙方“原合同”此期间完成工作内容的结算。

五、工程款支付:

1、乙方、丙方必须对甲方前期已支付各项工程款(含针对本工程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20---年---月--日甲方给乙方冷却塔工程前期施工单位------工程有限公司的借款人民币-----万元)按其财务要求予以确认,并按要求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有关工程款项。

2、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乙方“原合同”完成工作内容结算款的支付:

2.1该部分工程现存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整改。整改费用合计----万元(小写:------元),由甲方从乙方结算款中扣减后代为支付给相关单位。

2.2本协议第2.1条质量整改工作完成,并通过有关质量检测部门验收后,支付至最终结算款95%(本款项分两个月支付,每月支付一半);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在整体工程验收完两年后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余款无息返还乙方。质量保证金在乙方提供等额银行保函后,甲方可予先行支付。

3、本协议第五条第2款丙方完成乙方原合同工作内容结算款的支付:

3.1按甲、丙双方新合同及联合声明等约定支付条款支付。

3.2乙方承诺一次性返还丙方前期管理费、钢筋、资料完善等有关费用---万元(小写:----元),并由甲方从乙方工程款扣减后直接支付给丙方。

4、工程款支付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财务规定进行前期已支付工程款的确认并提供发票,且必须在乙方补齐前期已支付的各项工程款发票后才予支付后期各项工程款。

八、“原合同”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甲方财务要求确认并完成本协议约定内容后,与工程结算款一并无息返还。

九、乙方前期代付临时场地租赁费人民币-----元(小写:----元)由乙方提供相关票据后同工程结算款一并支付;乙方前期代付司法鉴定费用人民币-----元(小写:----元)按甲、乙双方于20---年----月21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承担比例(即双方各承担一半)同工程结算款一并支付。

九、20---年---月21日后,施工的------等工程所涉及的债权债务由-----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担,并承担因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及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十、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书一式十二份,甲方五份,乙方三份,丙方三份,监理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乙方(盖章):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订时间:

监理协议书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监理项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____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

第二条期限费用。

服务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总费用为:________万元。

监理协议书篇四

根据贵州科尊实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特给予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以下权利:

一.监理人员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及义务:

(1)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审查承包方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2)监督承、发包方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有关工程技术规范、标准。

(3)抽查、核验工程使用的建材、构配件和机械设备的数量及质量。

(4)协同甲方组织工程设计、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分项、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及工程竣工预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5)参与工程验收。

(6)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7)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有对施工单位违反工程治理相关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罚建议的权利。

(8)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9)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设计标准、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10)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事先应向委托人报告。

二.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执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定,公正的进行协调。

贵州科尊实业有限公司。

20__年_月_日。

监理协议书篇五

乙方:__________(绍兴县___________进出口公司杭州分公司承包人)

地点:杭州

甲乙双方就绍兴县________进出口公司杭州分公司的继续承包运营及双方的责任和利益分配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1.甲方继续支持已在杭州组建的绍兴县________进出口公司杭州分公司, 由乙方承包。在甲方的支持,指导和监督下,乙方从事甲方法定登记范围内的各项经营活动,独立操作进出口业务,并承担全额业务风险。如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的业务风险,应由甲方承担相应损失。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外贸政策经营,甲方有权抽查乙方出货及制单情况,如发现乙方有违法行为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解除本协议,如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经营上享有自主权。甲方有义务在乙方的对外经济交往中所发生各种法律诉讼时,_______出面并帮助和协助乙方。

第二条

1.乙方的营业场所暂设在甲方在杭州凯旋门商业中心的分公司办公室内。 乙方在甲方杭州分公司办公期间需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和场地费等合计人民币________万/年, 乙方承诺争取在每年的六月底前付清。

2.甲方对乙方的经营应及时提供相应的出口配套服务;甲方及时提供给和办理乙方所需的出口用核销单、发票、商检证、产地证等各种进出口单据及相应证章使用。

3.乙方的出口创汇额计入甲方的出口统计。

4.乙方可自主按需招收单据操作、财务及各类业务人员、管理人员,其报酬由乙方支付。

5.甲方设出口收汇奖。 按乙方出口收汇每美圆________分人民币按结算单计提给乙方。

第三条 结算方式  2.乙方在吸引代理出口时,如遇有代理委托方提出的代理结汇率高于上述的, 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 如同意可单独确定规定的委托代理方的结汇率,甲方可与乙方单独就此核算,乙方与此类代理委托方的代理监理承包协议书备份给甲方,以备遵照。

3.甲方凭乙方出口结汇水单和相应的出口产品完税发票,在3个工作日内给付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收款单位对应的人民币款项; 由于非人力不可抗拒原因拖迟付款而造成乙方或乙方吸纳的委托代理方的经济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4.乙方须负责在________天内退回给甲方报关单,核销单。逾期未回收核销单,甲方按每笔每天人民币________元向乙方计费,超过________天按每笔每天人民币________元计扣; 但该核销单所对应的出口发票项下未发生垫付退税款的,则不计该项费用扣款。

5.甲方按本协议应结汇人民币金额在扣除支付货款、运保费、直接费用、委托代理方的利润等后的余额,为乙方可结取的利润。 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单后在一周内审核确定, 如无问题, 在二周内支付该利润给乙方指定帐户。甲方将按乙方每出口________万美圆计提________万人民币现金(凭现金收据)的比例给乙方提现利润。其余部分的利润,乙方应尽量向甲方提供足够的各类税务发票, 以便甲方减少税赋损失。

7.乙方认为有必要凭信用证打包贷款付预货款的业务,贷款额度限于该笔信用证金额的________%,并由甲方视具体业务确定同意后,由乙方办理借款手续并承担还款责任。

甲方以每月________%按实际借款数向乙方计收利息,该利息以乙方在甲方帐户内的'收汇总额减扣人民币支出总额的负额为计息基础。

第四条

具体业务及单证操作基本按照_______年做法不变。双方将尽力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流程时间,并根据国家退税新政策的相关规定,调整退税上报备案时间的程序。

第五条

1.甲方积极向乙方介绍甲方已有的收费优惠的运输、保险公司。如有乙方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参加甲方确定的保险公司的出口收汇险, 并享受甲方同等的费率和回扣及赔偿。

2.甲方将尽力为乙方安排广交会交易馆摊位一个; 甲方将尽力积极介绍组织和安排出国推销团组。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3.甲方确认若________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成功,乙方可从甲方购得该上市公司壹拾万股或以上的股权。

本协议双方签章生效,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和解除协议。

协议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如遇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政策为准, 如因该类抵触的调整涉及本协议的根本原则, 双方将以积极的姿态另行商议解决办法, 不能解决的, 本协议终止。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___集团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监理协议书篇六

本合同书委托方为:______(以下称“甲”方)。

被委托监理方为:_______工程咨询监理公司(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服务期限为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总费用为:____万元。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签定本合同书。

本合同书(协议书连同合同一般条款、特殊条款与附录,称为“本合同书”)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壹份和副本四份,副本报送监理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

本合同书签于:____年__月__日   地点: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合同一般条款。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_________。

第二条。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书,并按本合同书开展监理工作。

第三条。

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甲方赋予的权力并对甲方负责。

第四条。

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服务范围与内容中详细说明。

第五条。

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在附录d中详细说明。

第六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

第七条。

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7.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7.2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7.3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内完成服务。

7.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7.5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7.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八条。

甲方的权力与责任。

8.1甲方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

8.2甲方若认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进展,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直至解除合同。甲方主张解除合同,应通知乙方。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乙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效力。

8.3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方最后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

8.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证乙方责任和权力的统一。甲方应按附录c按时向乙方提供规定的设备、设施和材料。

8.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监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同时应在特殊条款中明确提供的方式、份数与回收、保密等办法。

8.6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外部条件及与地方的关系。

8.7甲方应在特殊条款中双方订明的期限内,对由乙方提交给他的需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作出决定。

8.8甲方依据附录d按时支付乙方监理费用。

第九条。

乙方权力与责任。

9.1乙方拥有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并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9.2乙方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书所需的技能、谨慎与勤奋,必须按照监理的职业准则完成其全部职责。

9.3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服务责任以内的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监理服务责任并发生费用,应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担费用。

9.4乙方按附录c按时自带规定的设备、材料和设施。具体使用协议在附录c中规定。

9.5乙方必须按附录e规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其主要人员资格和服务条件须经甲方审查同意,甲方不得无理由地拒绝。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监理目标需要提出的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并确认总监理工程师。

9.6监理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各规定期限内进行。为保证利于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这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员,其中主要监理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同意,乙方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应连续稳定,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9.7乙方有本监理项目的质量否决权、签发付款凭证权和开工、停工、返工和复工令权。

9.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报酬,是其关于本合同书的唯一报酬。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接受与本合同书有关的或与其承担义务有关的其他津贴、回报等报酬和非直接支付。

9.9乙方在监理的过程中,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承包等单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十条。

调解与仲裁。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监理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任何一方均可依法要求仲裁。在调解和仲裁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违约。

由甲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至少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至少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十五天内没有答复,可视本合同终止。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由甲乙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不影响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利。

第十二条。

甲方可视乙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

第十三条。

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解决,签定补充文件,作为本合同书的一部分。

业主:(签章)________   监理单位:(签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监理协议书篇七

承包方:_________。

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进行_________勘察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议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该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__勘察设计阶段的工作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发包方给承包方的委托书或勘察设计中标文件。

2、发包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3、承包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

构成本协议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协议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2、中标函(文件);

3、发包方要求及委托书;

4、投标书。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

4、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

5、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

6、承包方式:_________。

7、预计勘察设计工作量:_________。

附件。

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期为_________天。由于发包方或承包方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资料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1、本工程收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计取;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方、承包方另行议定。

2、本工程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协议生效后3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预算工程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协议履行后,定金抵作工程费)。

3、本协议生效后,发包方按下表约定分_________次向承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费,发包方不按时向承包方拨付工程费,从应拨付之日起承担应拨付工程费_________%的滞纳金。

1、本工程进行中,发包方对工程内容与技术要求提出变更,发包方应在变更前_________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接通知后于_________天内,提出变更方案的文件资料,发包方收到该文件资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如不确认或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变更文件资料自送达之日起第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顺延外,因变更导致承包方经济支出和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2、变更后,工程费按如下方法(或标准)进行调整:_________。

1、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按本协议规定的内容,向在承包方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发包方委托勘察工作的,在勘察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

(3)发包方委托初步设计的,在初步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选厂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勘察的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

(4)发包方委托施工图设计的,在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5)发包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承包方按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承包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

(6)发包方变更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承包方勘察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所耗工作量向承包方支付返工费。

(7)在未签订协议前发包方已同意,承包方为发包方所做的各项勘察设计工作,发包方应支付相应勘察设计费。

(8)在协议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承包方未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发包方应根据承包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发包方必须按协议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承包方勘察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承包方有权推迟勘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10)发包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承包方支付勘察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承包方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承包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的上级或勘察设计审批部门对勘察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协议项目停缓建,发包方均应支付应付的勘察设计费。

(11)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比协议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须征得承包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勘察设计周期,且发包方应支付赶工费。

(12)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13)发包方应当将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委托给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且与其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相符的承包方。

(14)发包方原则上应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委托给一个承包方,也可以在保证整个建设项目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前提下,将设计业务按技术要求,分别委托给几个承包方。发包方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分别委托给几个承包方时,必须选定其中一个承包方做为主体承包方,负责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的总体协调。

(15)发包方在委托业务中不得收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16)发包方不得指使承包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程序进行勘察设计。

(17)发包方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支付勘察设计费或不按协议约定支付勘察设计费。

(18)未经承包方许可,发包方不得擅自修改勘察设计文件,或将承包方专有技术和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

2、承包方责任。

(1)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协议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2)勘察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

(3)负责对外商的勘察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协议项目的勘察设计联络工作。

(4)承包方对勘察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承包方勘察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

(5)由于承包方原因,延误了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勘察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协议生效后,承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承包方应双倍返还发包方已支付的定金。

(7)承包方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勘察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承包方按协议规定时限交付勘察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方及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交底、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承包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8)承接部分设计业务的承包方直接对发包方负责,并应当接受主体承包方的指导与协调。

(9)承包方必须持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接勘察设计业务,并对其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10)承包方应当自行完成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不得接受无证组织和个人的挂靠。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也可以将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中的一部分委托给其它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承包方,但须签订分委托协议,并对分承包方所承担的业务负责。分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所承接的业务再次分委托。

(11)承包方可以聘用技术劳务人员协助完成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但必须签订聘用协议。

(12)外国勘察设计单位及其在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不得单独承接中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业务。承接中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业务,必须与中方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合作勘察或设计,也可以成立合营单位,领取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按国家有关中外合作、合营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规定和本规定开展勘察设计业务活动。

(13)承包方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进行不正当竞争承接勘察设计任务。

(14)承包方不得采用行贿、提供回扣或给予其它好处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15)承包方不得违反规定程序修改、变更勘察设计文件。

(16)承包方不得使用或推荐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或设备。

(17)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擅自将勘察设计业务分委托给第三方,或者擅自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发包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1、发包方不履行协议,无权请求退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协议,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发包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承包方勘察设计进度或造成勘察设计修改,承包方除可推迟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日期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_元计算,增补勘察设计费。

3、发包方因故要求变更勘察设计,经承包方同意后,除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勘察设计费。

4、发包方因故要求停止勘察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应立即停止勘察设计,发包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勘察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发包方报请初步勘察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协议自行失效,承包方已收的定金和勘察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承包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发包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承包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发包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发包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1%,提前时,发包方付给承包方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_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发包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1%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

9、承包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勘察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勘察设计费1%。

1、发包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勘察设计,经承包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__元增付勘查设计费,或按勘察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勘察设计时,须具有勘察设计审批机关或勘察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协议。已经进行了的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发包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承包方,已付勘察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勘察设计费,同时结束协议关系。

1、发包方、承包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经发包方、承包方代表共同验收认可,如与勘察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经发包方、承包方代表重新验收认定,各自承担发生的费用。若造成停、窝工的,原因是承包方的,则责任自负;原因是发包方的,则应向承包方支付停、窝工费。

2、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减的费用由发包方、承包方商定。

1、由发包方负责组织对承包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验收。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后_________天内检查验收完毕,并出具检查验收证明,以示承包方已完成任务,逾期未检查验收的,视为接受承包方的报告、成果、文件。

3、隐蔽工程工序质量检查,由承包方自检后,书面通知发包方检查;发包方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验合格,发包方、承包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检验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补后重新检验,直至合格;若发包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仍未能到现场检验,承包方可以顺延工程工期,发包方应赔偿停、窝工的损失。

4、工程完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治理工程的原始记录、竣工图及报告、成果、文件、发包方应在_________天内组织验收,如有不符合规定要求及存在质量问题,承包方应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5、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和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并以发包方开始使用日期为完工日期。

6、完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协议要求和质量标准,自验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移交完毕,如发包方不能按时按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方承担,如承包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完工处理,发包方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承包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______%奖励承包方。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协议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保密期限_________年。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解决方式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申请调解;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

(一)勘察设计协议一旦订立,双方当事人均应恪守协议。当因一方当事人责任使另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受损方可以向责任方提出索赔要求,以补偿经济上遭受的损失。

(二)承包方的索赔。

1、发包方不能按协议要求准时提交满足设计要求的资料,致使承包方设计人员无法正常开展设计工作,承包方可提出协议借款和协议工期索赔。

2、发包方在设计中途提出变更要求,承包方可提出协议价款和协议工期索赔。

3、发包方不按协议规定支付价款,承包方可提出协议违约金索赔。

4、因其他原因属发包方造成承包方利益损害时,承包方可提出协议价款索赔。

(三)发包方的索赔。

1、承包方不能按协议约定时间完成设计任务,致使发包方因项目不能按期开工造成损失,可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2、承包方的堪察、设计成果中出现偏差或漏项等,致使项目施工或使用时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发包方可向承包方索赔。

3、承包方完成的勘察、设计任务深度不足,致使项目施工困难,发包方也可提出索赔。

4、因承包方的其他原因造成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可提出索赔。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执行。

2、本协议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

1、本协议需经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协议生效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2、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勘察设计协议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协议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3、因发包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勘察设计工作进行相应勘察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勘察设计阶段的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勘察设计阶段的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费。同时,按本条第2项办理,结束本工程双方协议关系。

4、本协议以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本协议中规定的全部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发包方按本协议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协议关系,本协议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协议规定的义务后,本协议即行废止。

本协议未言明事项,一律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议条例》规定执行。

本协议附件:《建设工程勘查勘查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设计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_________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分别报送_________备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理协议书篇八

双方经反复协商一致,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写清情况)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二、双方协商确定,甲方投资x万元,乙方投资x万元,共同经xxxx。

三、双方协商确定,甲方负责技术工作,乙方负责业务开展。

四、双方协商确定,在经营期间所取得的利润占投资比例进行分红。

五、_________。

六、以上事实清楚,甲乙双方无异议。

七、(以后操作的想法)____。

八、支付方式:__银行转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

十、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甲方:(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监理协议书篇九

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与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方),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为汉语文。

第三条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四条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范围: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方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方结算支付。

第五条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合同条款。

五、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六、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第六条通知与联系。

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并通知监理方。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方。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七条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方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方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5.如果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八条监理方的义务和责任。

1.监理方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方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方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方人员的名单、简历。

2.监理方应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方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方,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3.在监理期限内,监理方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方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方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方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方备案。

4.监理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5.在监理期间,监理方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发包方的利益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监理方人员不得受雇于承包方或接受其利益。

6.现场监理方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

7.监理方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8.监理方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9.监理方所使用的发包方提供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发包方。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发包方。

10.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方同意,监理方和所有监理方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方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11.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监理方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发包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12.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方应按本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监理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14.监理方对承包方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发包方的义务和责任。

1.发包方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2.发包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方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

3.发包方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方。超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方未收到发包方的书面决定,监理方可认为发包方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4.发包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监理方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设的承包方。

5.发包方应向监理方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发包方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条件的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

6.如双方约定,发包方免费向监理方提供工作人员,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所有这类人员均应被视为监理方的成员并接受监理方的统一安排和使用。

7.发包方应当维护监理方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方监理业务的开展。

8.如因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发包方应接受监理方相应增加监理报酬的要求,并就服务期的延长和增加的监理报酬尽快签订补充协议。

9.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监理方的权利。

1.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2.对承包方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3.协助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4.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方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6.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

7.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

8.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的主持权。

9.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

10.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构件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权。但上述的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有关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11.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

12.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3.对承包方设计和施工的临时工程的审查和监督权。

14.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方签确认,发包方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15.有权要求承包方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16.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第十一条发包方的权利。

1.有权依据本合同对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

2.有权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

3.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权。

4.有对工程款支付、结算的最终决定权。

5.监理方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前经发包方同意,并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方人员,直至合同终止。

6.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正常的监理业务报酬,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发包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监理方根据发包方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应按监理补充协议或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应按正常监理报酬的规定进行。

发包方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还应支付滞纳金或利息。

发包方对监理方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方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方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异议,按约定支付。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四条合理化建议。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合同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五条发包方可视监理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

第十六条特殊条款。

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发包方。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的需发包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8.违约金。

(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合同,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合同,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9.奖罚。

(2)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

第十七条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监理方: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监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八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监理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

监理协议书篇十

(甲方)

(乙方)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规范,保证甲方与建设单位(投资人或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全面履行,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的经济关系,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同时也为贯彻落实工程项目责任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下列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名称: ;

第二条 工程质量要求: 。

第三条 工程施工期限: 日历天。

第四条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同意乙方同志为负责人,对该工程的质量、人身

安全

、工程进度、工程保修及费用、上缴管理费、交纳工程税金、该项目工资及工程相关债权债务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于规定要求项目总监到现场的,由乙方支付总监工资,缴纳总监使用费,但总监到场并不减轻该乙方负责人同志的管理责任。

第五条 该工程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内部工程承包责任制,在监

1

理过程中无论有何变化,乙方必须保证完成国家税金和各项规费。

第六条 工地监理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在工地开工前报甲方备案。

第七条 工程监理费必须由建设单位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建设单位每期监理费后,扣除应收的费用和代缴的各项税金。再拨付给乙方使用。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专款专用,乙方原则上不得与建设单位发生任何形式的监理费收付。

第八条 乙方应上缴甲方管理费用标准:比例为工程总监理费的百分之 ( %)。

第九条 乙方在监理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工工资、材料费、设备费、材料试验费、资料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协助乙方完成工程开工、竣工手续。

2、负责代扣代缴营业税及其相关税费。

3、对乙方宣传和贯彻上级机关发布的规范、标准及相关方针政策。

4、乙方若丧失对项目的管理能力或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不能正常履行本协议所明确的责任和义务时,甲方有权更换承包人,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程进展,遗留问题待工程进展正常后再做处理。

5、支持乙方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正常职权,维护乙方的正当权益及经营活动,做好服务工作,以上各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经营证件,办理委托证书及相关手续。

7、监督乙方进行合法经营,对乙方的监理和经营活动有检查、监督、管理和指导的权利,如发现乙方有违法经营,超出授权范围和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8、对乙方在监理过程中所形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债权债务、民事、刑事纠纷等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果甲方已经为乙方承担了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同时因乙方引发的一切后果,甲方有权通过司法程序追究民事、刑事责任。

2

9、因乙方原因有损甲方声誉时,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整顿,直至终止协议,并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他人。

2、该工程应支出的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等由乙方支付。

3、建设单位及工程所在地的政府行政部门对该工程及甲方进行的.奖惩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遵守甲方的财务管理规定。

5、所有工程款要专款专用,保证不拖欠监理人员工资。

6、建立健全施工技术资料档案,工程竣工后整理好各项监理资料,并将工程验收证书报送甲方,以存档备查。

7、施工经营期间不能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担保或借贷款项。

8、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文件,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

9、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指导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维护甲方的信誉。

10、严格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创造工程荣誉,每创一个市文明工地甲方将奖励所交管理费 %,每创一个省优杯甲方将奖励所交管理费的 %。

11、乙方自主决策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12、乙方所签工程承包合同必须有甲方法人委托书,否则为无效合同,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3、乙方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搞好监理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在监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4、在监理过程中所形成的一切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1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一切技术资料(包括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承

包合同、施工图纸、竣工资料、验收证书、结算审计报告等)原件必须报送甲方一份存档。乙方若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拒绝为乙方提供服务,收回一切证照,停止办理一切签字、盖章手续,并有权对其提出经济赔偿要求。

16、甲方只提供技术资料专用章,盖章只能用于工程技术资料的使用,合同用章需到公司核盖。对于私刻公章的,一旦引起经济纠纷,公司将追究负责人私刻公章罪,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直接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甲方职能管理部门不定期到施工现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 工程涉及的补充协议或

其他

与甲方有关的权利义务必须经甲方或甲方书面办理委托手续的本工程负责人(须在代理权限内)签字盖章有效,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任何经济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委托或盖章确认之合同,视为未取得甲方之授权,后果乙方自负。

第十三条 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监理合同中的履约保证金,由乙方支付,因乙方违约而造成履约保证金的扣罚,乙方不得向甲方追偿。

第十四条 乙方郑重承诺

因该项目的一切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人自愿全部赔偿甲方,并以本人的全部资产和全部有价证劵作为担保(包括房屋、交通工具、股票、现金、存款等),以确保该项目的正常开展和企业健康发展。(附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五条 甲方法人委托乙方代理人,必须在甲方法人的授权范围和委托权限内依法行使代理权,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超出委托权限和范围的一切活动。如借款、借物、贷款等,否则甲方概不负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鉴于甲方收入只是微薄的管理费,无能力承担民事经济责任的事实,因此,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如发生诉讼,应承担民事经济责任。按法律规定必须由甲方起诉应诉时,甲方法定代表人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的承诺,乙方必须接受执行。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 因乙方原因在经营期间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 若发包方违约需以甲方名义追索监理费,乙方应承担所有追索时产生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4、 若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对发包方违约,法院等司法机构判决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的,乙方应全部予以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花费的差旅费、律师费等费用。

5、 工程完工后乙方若不履行保修监理责任,甲方派人的,发生的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一经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中止或解除,必须变更终止或解除时,应有要求一方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中止或解除协议。但乙方应对在协议期内工程监理、法律、民事等时效期间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因违法经营,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承包合同。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年 月 日

甲方:河南科扬工程监理责任有限公司

乙方:卢氏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部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发挥甲方的宏观调控和管理职能,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甲方经与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在甲方项目监理部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书:

一、工程项目名称: 卢氏污水处理工程

二、承包工作内容:

监理合同内包含的所有监理工作内容。

三、承包期限:监理合同内要求的工期以及经建设单位同意延长的工期。

四、工程质量:实现监理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

五、工程安全管理:实现监理合同要求的安全标准。

六、费用及税金的计取与缴纳: 

1、乙方按本项目总监理费用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留在甲方账上,工程完工后全部退还乙方。

2、甲方提取“委托监理合同”中总费用的20%作为管理费。税金部分由乙方承担,若乙方缴纳,可凭税票冲抵,否则甲方从监理费中扣除,剩余监理费全部归乙方所有。

金后一周内支付给乙方(或打入乙方帐户),乙方应提供相应款项的票据。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编制监理规划,并审核项目部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

2、甲方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发现项目部有违法乱纪,不按国家有关法律、公司有关规定实施监理,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协议,并对该项目部严加惩处,公司及项目部的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3、公司将定期不定期地对各项目部进行检查,检查中如发现应形成资料而未完成的,发现一份,公司将从监理费中扣留5-10元,逾期不提交资料的,公司将对该项目停止办理一切盖章、签字,开具发票等手续。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各监理项目部在合同签订前,需将合同内容填写完整,特别是工程名称、工程规模、总投资、监理报酬及付款方式,工期等填写详细,并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后,方可签字盖章。

2、在工程监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合同、监理规范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认真履行监理合同。

3、项目部监理人员,要团结协作,认真负责,严格监理,发现质量和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如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必要时上报建设工程有关执法部门。

4、监理费支付,必须由公司出具盖有河南科扬监理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或发票,并将监理费支付到甲方指定帐号,否则我公司对委托人所付款项不予承认。

5、乙方各项目部人员配备要齐全,

专业

要满足所监理工作的需要,总监必须是国家级,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是省级监理工程师,但都必须有有效证件,见证员要经培训取得见证资格的人担任。

6、按照监理规范对工程监理资料的要求和内容及时编制、收集、整理。

7、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与编写范例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资料,合格后方可签字或盖章,要求施工单位内容完整、签字齐全,日期明确,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签字及时,不得故意拖延。

8、工程竣工前15天,应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进行资料归档、整理,工程竣工后15天内将归档资料交回公司备案。

9、各项目部要在每月30日前向公司提交一份当月工程监理月报,报表格式由公司统一提供。

10、若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或及其它与监理方有关的责任事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被列为黑名单等影响甲方声誉的情况,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接受甲方的处罚。 11、甲方为乙方提供有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督监理,总监理工程师费用为2000元/月。

12、投标及监理期间若需甲方人员参与,乙方应承担差旅费及相应外勤补助等。

九、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按有关法规办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约完成,监理费余额付清后失效。

甲方:河南至正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字盖章)

乙方:

负责人:(签字盖章)

2015年

日 月

甲方:山西德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工程监理项目部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与壮大,公司的业务也在迅速增加。为了加强公司的管理,使各项目部能够正常、有效地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承包工作内容:

监理合同内包含的所有监理工作内容。

三、承包期限:监理合同内要求的工期以及经建设单位同意延长的工期。

四、工程质量:实现监理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

五、工程安全管理:实现监理合同要求的安全标准。

六、管理费的计取与交现:

按照监理合同金额15-20%上缴公司,监理合同金额小于5万元的按10000元收费(注:不包括税金),在合同签字盖章时一次性-交纳,合同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按比例随监理费付款逐次扣回。

根据以上规定计算,本项目应上缴金额为 万元.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编制监理规划,并审核项目部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

对该项目部严加惩处,公司及项目部的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3、公司将定期不定期地对各项目部进行检查,检查中如发现应形成资料而未完成的,发现一份,公司将从监理费中扣留5-10元,逾期不提交资料的,公司将对该项目停止办理一切盖章、签字,开具发票等手续。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各监理项目部在合同签订前,需将合同内容填写完整,特别是工程名称、工程规模、总投资、监理报酬及付款方式,工期等填写详细,并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后,方可签字盖章。

2、在工程监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合同、监理规范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认真履行监理合同。

3、项目部监理人员,要团结协作,认真负责,严格监理,发现质量和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如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必要时上报建设工程有关执法部门。

4、监理费支付,必须按照合同要求凭具盖有山西德圣咨询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或发票,并将监理费支付到指定帐号,否则我公司对委托人所付款项不予承认。

5、乙方各项目部人员配备要齐全,专业要满足所监理工作的需要,总监必须是国家级,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是省级监理工程师,但都必须有证方可签字,见证员要经培训取得见证资格的人担任。

6、按照监理规范和山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中对工程监理

资料的要求和内容及时编制、收集、整理。

7、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与编写范例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资料,合格后方可签字或盖章,要求施工单位内容完整、签字齐全,日期明确,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签字及时,不得故意拖延。

8、工程竣工前15天,应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进行资料归档、整理,工程竣工后15天内将归档资料交回公司备案。

9、各项目部要在每月30日前向公司提交一份当月工程监理月报,报表格式由公司统一提供。

九、其它事项

1、各监理部要及时认真地

学习

贯彻与执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及相关的政策和文件。

2、要求各项目部均应配备下列资料丛书: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__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__山西人民出版社;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与编制范例__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试验等。

4、其它未尽事宜执行公司有关标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约完成,监理费余额付清后失效。

甲方:山西德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监理协议书篇十一

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总投资:_________;监理范围:_________。

二、本协议中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的监理协议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4.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协议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业主同意按照本协议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协议的监理业务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_份。

业主(盖章):_________监理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监理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资源共享、互利互惠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国信证券大厦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开展合作事宜并签订以下协议:

乙方以甲方上级公司(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的名义接洽项目前期工作,组织该项目的投标和监理实施工作。

1、甲方责任:

(1)负责投标期间与招标方的联络;

(2)负责标书封装、上传和递交;

(3)负责安排总监答辩。

(4)配合乙方资信标编制过程中的原始资料提供。

2、乙方责任:

(1)负责组织该项目的投标工作,包括方案标、资信标编制工作;

(2)负责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向甲方提出人员配置、标书编制的需求;

(3)负责总监答辩提纲的准备。

1、甲方责任:

(1)负责签订该项目监理合同;

(2)负责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本公司相关文件;

(3)负责对该项目的检查和指导。

2、乙方责任:

(2)负责催缴监理费;

(3)负责完成相关监理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竣工后移交甲方;

(4)对该项目的监理合同约定及法规规定的责任认真实施并随时接受甲方检查指导;

(6)每周需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及监理例会纪要;

(7)负责该项目的前期、监理过程、人员培训、人员薪金、奖罚费用。

(8)负责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把监理机构所需相关注册人员由变更注册到甲方。

从该项目的监理投标开始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并结清监理费时终止。

1、项目承揽过程中发生的业务费、所有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招标文件的购置费、监理招投标交易费、投标文件(方案标除外)的编制费由甲方承担。项目中标后项目运行成本由乙方负担。

1、甲方义务:

(1)及时报送相关资料,进行项目的投标报名及投标前的准备工作。

(2)投标期间负责编制投标文件配合工作、递交投标文件、总监答辩等投标工作。

(3)甲方收到监理费后 日内按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将乙方应收的酬金支付给乙方;如果逾期未付,甲方除每日承担逾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外,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该项目投标的协调工作,确保甲方中标。

(2)乙方负责编制本项目全部标书的编写工作以及总监答辩准备和配合;,

(3)投标期间负责与业主的沟通,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

(4)在参与项目监理的业务活动中依法行事,并按本协议保护甲方利益,不得从事有损甲方的活动。

(5)项目中标后乙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派驻监理人员,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工程图纸、业主的委托合同进行监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不得再与其他方联合进行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如果违反本条款须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单方参与该项目的监理投标,中标后甲方不得无故单方解除和不按照前述约定履行本协议,如甲方无故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中标合同总金额25%的违约金。

5、注册人员未按甲方要求及时转注册并在建设局备案的,没人罚款5万;

7、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和市场标准为现场人员提供工资及相应福利待遇,为现场人员缴纳社保、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现场人员工资、福利进行审查,不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的,视情节要求整改并予以相应处罚。

8、本条(第八条)处罚总额不超过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报酬的总额。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和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合同履行地(即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双方均有互相保守对方经营业务秘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联合经营期间了解到的对方的经营业务的有关情况透露给第三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项目中标后应根据需要签订详细的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在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监理协议书篇十三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方抚顺市泰为实业有限公司将抚顺泰为国际汽车文化城工程2、3、8~15、17楼工程全面委托给抚顺诚信石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工作,并已签定了监理合同。

一、委托监理工程范围和内容:

抚顺泰为国际汽车文化城工程2、3、8~15、17楼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等施工图所明确的建筑施工内容。

施工各方要自觉接受项目监理部的协调与安排,接受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与监督。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监理部的监理工作的开展与实施,并对该监理工程项目全权负责。

二、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监理单位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并监督实施。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参与工程结算的审查。

3、选择工程总承包的建议权。

4、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5、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7、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8、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9、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10、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11、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2、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五、建设单位赋予监理工程师的权力是:

1、发现建设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2、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或者可能产生工程质量或安全隐患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单位改正。

3、对影响建设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和安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签字认可,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其他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程费用,须报建设单位审核,并由建设单位代表与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认可。

5、建议撤换不合格的承接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

6、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并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7、计划进度与建设工期上的确认与否决权。

8、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与结算上的确认与否决权。

9、施工组织协调上的主持权。

在特殊情况下,如出现危及生命、工程或财产安全的紧急事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承建单位实施解除这类危险的作业,或必须采取的其他措施。

抚顺市泰为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20__年_月_日。

监理协议书篇十四

监理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方),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协议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协议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协议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协议”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协议。

11.“工程建设协议”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议。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本协议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第三条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适用于本协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协议文件和本协议文件。

第四条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按本建设监理协议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协议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_元,由发包方按本协议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方结算支付。

第五条建设监理协议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五、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六、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协议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协议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第六条通知与联系。

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并通知监理方。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方。

在协议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七条本协议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协议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协议书立即生效。

2.监理方应按本协议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方应按本协议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协议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5.如果如本协议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协议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协议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八条监理方的义务和责任。

1.监理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方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方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方人员的名单、简历。

2.监理方应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方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方,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3.在监理期限内,监理方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方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方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方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方备案。

4.监理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5.在监理期间,监理方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发包方的利益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监理方人员不得受雇于承包方或接受其利益。

6.现场监理方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

7.监理方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8.监理方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9.监理方所使用的发包方提供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发包方。在本协议终止后,应按照协议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发包方。

10.在本协议期限内或协议终止后,未征得发包方同意,监理方和所有监理方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协议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方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11.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协议约定的期限,监理方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发包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12.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方应按本协议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监理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14.监理方对承包方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协议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发包方的义务和责任。

1.发包方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2.发包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方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

3.发包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方。超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方未收到发包方的书面决定,监理方可认为发包方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4.发包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监理方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设的承包方。

5.发包方应向监理方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协议条款中明确。发包方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条件的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应在协议条款中明确。

6.如双方约定,发包方免费向监理方提供工作人员,应在协议条款中明确。所有这类人员均应被视为监理方的成员并接受监理方的统一安排和使用。

7.发包方应当维护监理方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方监理业务的开展。

8.如因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发包方应接受监理方相应增加监理报酬的要求,并就服务期的延长和增加的监理报酬尽快签订补充协议。

9.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协议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监理方的权利。

1.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2.对承包方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3.协助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协议。

4.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方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6.按照协议条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

7.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

8.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的主持权。

9.按工程建设协议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

10.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构件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权。但上述的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有关协议规定应负的责任。

11.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

12.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建设协议工期的签认权。

13.对承包方设计和施工的临时工程的审查和监督权。

14.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15.有权要求承包方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16.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第十一条发包方的权利。

1.有权依据本协议对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

2.有权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

3.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权。

4.有对工程款支付、结算的最终决定权。

5.监理方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前经发包方同意,并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方人员,直至协议终止。

6.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第十二条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正常的监理业务报酬,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发包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监理方根据发包方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应按监理补充协议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应按正常监理报酬的规定进行。

发包方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还应支付滞纳金或利息。

发包方对监理方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方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方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异议,按约定支付。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协议,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协议,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协议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协议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五条发包方可视监理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

第十六条特殊条款。

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协议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协议范围以外的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协议。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协议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协议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协议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协议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发包方。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的需发包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8.违约金。

(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协议,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协议,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9.奖罚。

(2)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

第十七条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监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八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

第二十条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解释。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监理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监理协议书篇十五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于20xx年xx月xx日与“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包括本协议书前甲、乙双方针对本工程签订的所有合同、补充协议书等合法有效文件(以下统称为“原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合同解除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同意解除“原合同中所有承包的施工项目”。

二、乙方的关联文件及对本工程所签订的涉及到甲方义务各项合同、还包括在执行中甲方所担保的责任项目同时解除。

三、乙方在本项目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自行解决、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四、乙方必须完善己完成的工程项目验收工作、如未达到验收标准、必须急时采取相关措施、至到验收合格为准。

五、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监理公司、职能部门的要求提供完整的工程验收资料(承包范围内已完成部分的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资料)、经监理和职能部门审核签章后、于年月日前将所需的资料整理成册(不装订)、移交给甲方。

六、乙方“原合同”中所承包的工作内容中已完成工作量经甲、乙双方现场实测后以文书形式双方签字确认为准。

七、工程结算按原合同所议定的条款执行、以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审计结果,作为乙方“原合同”此期间所完成工作内容的最终结算。

八、最终结算报告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同后、再签订甲、乙双方欠款还款协议书、确定还款时间。

九、工程款支付:甲、乙双方对本工程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甲方担保费用、按财务要求对帐并予以确认、并按要求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有关工程款项。

十、“原合同”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甲方财务要求确认并完成本协议约定内容后,与工程结算款一并返还。

十一、解除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应先行无条件退场、同时移交符合档案要求的全部资料、已完成的工程量由双方在场外进行结算。

十二、解除合同签订后,甲方重新安排施工单位进行本项目继续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施工现场干扰、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十三、解除合同后并不免除承包人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和保修责任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

十五、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监理公司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20xx年x月xx日签订。

监理协议书篇十六

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进行_________勘察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议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该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__勘察设计阶段的工作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发包方给承包方的委托书或勘察设计中标文件。

2、发包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3、承包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

构成本协议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协议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2、中标函(文件);

3、发包方要求及委托书;

4、投标书。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

4、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

5、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

6、承包方式:_________。

7、预计勘察设计工作量:_________。

附件。

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期为_________天。由于发包方或承包方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资料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1、本工程收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计取;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方、承包方另行议定。

2、本工程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协议生效后3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预算工程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协议履行后,定金抵作工程费)。

3、本协议生效后,发包方按下表约定分_________次向承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费,发包方不按时向承包方拨付工程费,从应拨付之日起承担应拨付工程费_________%的滞纳金。

1、本工程进行中,发包方对工程内容与技术要求提出变更,发包方应在变更前_________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接通知后于_________天内,提出变更方案的文件资料,发包方收到该文件资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如不确认或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变更文件资料自送达之日起第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顺延外,因变更导致承包方经济支出和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2、变更后,工程费按如下方法(或标准)进行调整:_________。

1、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按本协议规定的内容,向在承包方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发包方委托勘察工作的,在勘察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

(3)发包方委托初步设计的,在初步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选厂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勘察的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

(4)发包方委托施工图设计的,在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5)发包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承包方按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承包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

(6)发包方变更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承包方勘察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所耗工作量向承包方支付返工费。

(7)在未签订协议前发包方已同意,承包方为发包方所做的各项勘察设计工作,发包方应支付相应勘察设计费。

(8)在协议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承包方未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发包方应根据承包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发包方必须按协议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承包方勘察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承包方有权推迟勘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10)发包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承包方支付勘察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承包方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承包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的上级或勘察设计审批部门对勘察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协议项目停缓建,发包方均应支付应付的勘察设计费。

(11)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比协议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须征得承包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勘察设计周期,且发包方应支付赶工费。

(12)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13)发包方应当将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委托给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且与其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相符的承包方。

(14)发包方原则上应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委托给一个承包方,也可以在保证整个建设项目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前提下,将设计业务按技术要求,分别委托给几个承包方。发包方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分别委托给几个承包方时,必须选定其中一个承包方做为主体承包方,负责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的总体协调。

(15)发包方在委托业务中不得收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16)发包方不得指使承包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程序进行勘察设计。

(17)发包方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支付勘察设计费或不按协议约定支付勘察设计费。

(18)未经承包方许可,发包方不得擅自修改勘察设计文件,或将承包方专有技术和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

2、承包方责任。

(1)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协议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2)勘察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

(3)负责对外商的勘察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协议项目的勘察设计联络工作。

(4)承包方对勘察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承包方勘察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

(5)由于承包方原因,延误了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勘察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协议生效后,承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承包方应双倍返还发包方已支付的定金。

(7)承包方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勘察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承包方按协议规定时限交付勘察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方及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交底、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承包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8)承接部分设计业务的承包方直接对发包方负责,并应当接受主体承包方的指导与协调。

(9)承包方必须持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接勘察设计业务,并对其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10)承包方应当自行完成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不得接受无证组织和个人的挂靠。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也可以将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中的一部分委托给其它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承包方,但须签订分委托协议,并对分承包方所承担的业务负责。分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所承接的业务再次分委托。

(11)承包方可以聘用技术劳务人员协助完成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但必须签订聘用协议。

(12)外国勘察设计单位及其在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不得单独承接中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业务。承接中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业务,必须与中方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合作勘察或设计,也可以成立合营单位,领取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按国家有关中外合作、合营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规定和本规定开展勘察设计业务活动。

(13)承包方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进行不正当竞争承接勘察设计任务。

(14)承包方不得采用行贿、提供回扣或给予其它好处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15)承包方不得违反规定程序修改、变更勘察设计文件。

(16)承包方不得使用或推荐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或设备。

(17)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擅自将勘察设计业务分委托给第三方,或者擅自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发包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1、发包方不履行协议,无权请求退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协议,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发包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承包方勘察设计进度或造成勘察设计修改,承包方除可推迟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日期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_元计算,增补勘察设计费。

3、发包方因故要求变更勘察设计,经承包方同意后,除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勘察设计费。

4、发包方因故要求停止勘察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应立即停止勘察设计,发包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勘察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发包方报请初步勘察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协议自行失效,承包方已收的定金和勘察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承包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发包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承包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发包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发包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1%,提前时,发包方付给承包方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_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发包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1%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

9、承包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勘察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勘察设计费1%。

1、发包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勘察设计,经承包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__元增付勘查设计费,或按勘察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勘察设计时,须具有勘察设计审批机关或勘察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协议。已经进行了的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发包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承包方,已付勘察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勘察设计费,同时结束协议关系。

1、发包方、承包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经发包方、承包方代表共同验收认可,如与勘察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经发包方、承包方代表重新验收认定,各自承担发生的费用。若造成停、窝工的,原因是承包方的,则责任自负;原因是发包方的,则应向承包方支付停、窝工费。

2、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减的费用由发包方、承包方商定。

1、由发包方负责组织对承包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验收。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后_________天内检查验收完毕,并出具检查验收证明,以示承包方已完成任务,逾期未检查验收的,视为接受承包方的报告、成果、文件。

3、隐蔽工程工序质量检查,由承包方自检后,书面通知发包方检查;发包方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验合格,发包方、承包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检验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补后重新检验,直至合格;若发包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仍未能到现场检验,承包方可以顺延工程工期,发包方应赔偿停、窝工的损失。

4、工程完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治理工程的原始记录、竣工图及报告、成果、文件、发包方应在_________天内组织验收,如有不符合规定要求及存在质量问题,承包方应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5、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和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并以发包方开始使用日期为完工日期。

6、完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协议要求和质量标准,自验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移交完毕,如发包方不能按时按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方承担,如承包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完工处理,发包方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承包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______%奖励承包方。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协议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保密期限_________年。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解决方式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申请调解;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

(一)勘察设计协议一旦订立,双方当事人均应恪守协议。当因一方当事人责任使另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受损方可以向责任方提出索赔要求,以补偿经济上遭受的损失。

(二)承包方的索赔。

1、发包方不能按协议要求准时提交满足设计要求的资料,致使承包方设计人员无法正常开展设计工作,承包方可提出协议借款和协议工期索赔。

2、发包方在设计中途提出变更要求,承包方可提出协议价款和协议工期索赔。

3、发包方不按协议规定支付价款,承包方可提出协议违约金索赔。

4、因其他原因属发包方造成承包方利益损害时,承包方可提出协议价款索赔。

(三)发包方的索赔。

1、承包方不能按协议约定时间完成设计任务,致使发包方因项目不能按期开工造成损失,可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2、承包方的堪察、设计成果中出现偏差或漏项等,致使项目施工或使用时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发包方可向承包方索赔。

3、承包方完成的勘察、设计任务深度不足,致使项目施工困难,发包方也可提出索赔。

4、因承包方的其他原因造成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可提出索赔。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执行。

2、本协议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

1、本协议需经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协议生效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2、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勘察设计协议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协议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3、因发包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勘察设计工作进行相应勘察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勘察设计阶段的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勘察设计阶段的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费。同时,按本条第2项办理,结束本工程双方协议关系。

4、本协议以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本协议中规定的全部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发包方按本协议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协议关系,本协议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协议规定的义务后,本协议即行废止。

本协议未言明事项,一律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议条例》规定执行。

本协议附件:《建设工程勘查勘查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设计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_________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分别报送_________备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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