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热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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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热门21篇)
时间:2023-11-16 06:28:21     小编:FS文字使者

有效沟通是保持人际关系和谐的重要因素,我们应该学会如何与他人更加有效地沟通。如何培养创新思维,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下面是一些相关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学习和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进行总结。

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篇一

尊敬的爸爸、妈妈,您们好:

《出生医学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制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人口的法定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与父母的亲缘关系和与出生地地缘关系的证明,它记录新生儿出生时的状况,《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申报户口、上学、出国等必备的法律证件。为使您的孩子能准确、及时地打印和领发《出生医学证明》,请各位新爸爸、妈妈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遵循实名分娩制,请您提供真实姓名,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不得使用小名、曾用名,冒用他人姓名、虚假资料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后果自负。

2、新生儿娩出后,母亲在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按手指模确认;住院期间提供新生儿父母相关信息,出院前上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再次核对确认。

3、单亲母亲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未婚者出示当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已婚者出示离婚证件、死亡证明),新生儿母亲必须出示“未婚证明”或“离婚证明”,提供“办理单亲母亲《出生医学证明》书面声明”。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一经打印,不得更改,给新生儿取姓名时请您慎重,认真对待,必须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第十版新华字典为准),不得使用繁体字、冷僻字。

5、提供资料齐全、符合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规定,请于五个工作日后到我院门诊三楼妇幼办公室领取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6、法律规定《出生医学证明》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领取,不得他人代领;领取时请您出示双方有效身份证件,认真核对《出生医学证明》的逐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领取。

7、《出生医学证明》应在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办理。三个月仍未办理,需做亲子鉴定,费用自理,责任自负。我院将不再通知。

8、《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长期有效的法律证件,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妥善保管,不得倒卖、转让、出借。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告知书内容,确认《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填及婴儿姓名正确。

新生儿母亲(父亲)确认签名:联系电话:签名日期:年月日

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篇二

尊敬的爸爸、妈妈,您们好:

《出生医学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制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

生人口的法定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与父母的亲缘关系和与出生地地缘关系的证明,它记录新生儿出生时的状况,《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申报户口、上学、出国等必备的法律证件。为使您的孩子能准确、及时地打印和领发《出生医学证明》,请各位新爸爸、妈妈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遵循实名分娩制,请您提供真实姓名,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不得使用小名、曾用名,冒用他人姓名、提供虚假资料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后果自负。

2、新生儿娩出后,母亲在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按手指模确认;住院期间提供新生儿父母相关信息,出院前上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再次核对确认。

3、单亲母亲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不需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新生儿母亲必须出示“未婚证明”或“离婚证明”,提供“办理单亲母亲《出生医学证明》书面声明”。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一经打印,不得更改,给新生儿取姓名时请您慎重,认真对待,必须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第十版新华字典为准),不得使用繁体字、冷僻字。

5、提供资料齐全、符合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规定,请于五个工作日后到我院二楼孕妇学校领取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领取时间:周二、四下午14:30-17:30。

6、法律规定《出生医学证明》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领取,不得他人代领;领取时请您出示双方有效身份证件,认真核对《出生医学证明》的逐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领取。

7、《出生医学证明》应在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办理。一个月未办理,如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事宜有变更,我院将不予通知。

8、《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长期有效的法律证件,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妥善保管,不得倒卖、转让、出借;如私自涂改、过塑、拆切副页,《出生医学证明》视为无效证件。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告知书内容,确认《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填写无误,请给予打印。

新生儿母亲(父亲)签名:联系电话:签名日期:年月日

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篇三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医院出具的、能够证明婴儿出生时间、性别、出生地、生父母等,并具有一定证明力的书面材料,长期有效,并可做为婴儿登记户口的依据。婴儿出生证明主要是针对医院新生儿的详细情况进行记录。

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

2;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

3、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4、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5、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婴儿父母只来一位办理即可)。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

申请人___________,姓名,性别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身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然后再写关系人,父母,等(同上)。

落款。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盖章)。

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篇四

即《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医院出具的、能够证明婴儿出生时间、性别、出生地、生父母等,并具有一定证明力的书面材料,长期有效,并可做为婴儿登记户口的依据,出生医学证明样本。婴儿出生证明主要是针对医院新生儿的详细情况进行记录。

在办理出国,移民所需材料时,我们用到的出生证明和上面提到的《出生医学证明》有一定不同。

出生证明就是证明一个人来到人世上的证明材料。它是一份证明个人身世来源的法律文件。

出生证明必须证明一个人以及生父,生母叫什么名字,何时何日月以及何地出生。有些出生证明只填有生母的情况,生父不详,但出生人的出生时间和出生地点必须有。

出生证明需到户口所在地的警局(派出所)出示户口本和身份证办理。

出生证明必须证明一个人以及生父,生母叫什么名字,何时何日月以及何地出生。有些出生证明只填有生母的情况,生父不详,但出生人的出生时间和出生地点必须有。

出生证明需到户口所在地的警局(派出所)出示户口本和身份证办理。

办理须知。

一般正常情况下(在家长有准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在医院正规渠道出生的孩子可以直接在医院办理出生证明!如果是偷生,超生,非正规手续领养的孩子无出生证明则需要有一定的关系和经济实力也可以办理,不过出生日期一般只能填写办理出生证明一月以内的!熟人可以从入院证明开始办,有正规的门诊记录,住院记录,病历!也就是说这个孩子等于在医院出生的,办理的出生证明当然也是真的,可以在卫生局查!副作用就是院领导愿意为你冒风险,主管医生不怕负面责任,档案管-理-员....

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样本》。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

2;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

3、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4、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补办。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一)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二)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具体的补发程序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篇五

欢迎报名参加成人高考招生考试!

根据省招考院《成人高考考生报名须知》:

第一条报考医学类(函授/业余)专业的考生毕业后不能凭借函授/业余的毕业证考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4、必须出具考生所在单位及省(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签字盖章的资格审批表。

以上第一条考生必须同意后我确认点才给予考生确认。

以上第二条考生若不提供资格审批表,则考生不能参加考试不被录取以及教育部不予电子注册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承诺书。

本人确认已知晓以上公告内容,并对参加2016年成人高考高起专、专升本报名时所持各类证书的真实、有效做出保证,承诺今后若因报名时所持有证书虚假或无效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负责。

承诺人日期:2016年月日

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篇六

证明: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证号,地址。

然后再写关系人,父母,等(同上)

特此证明

落款

年月日(盖章)

带身份证,户口本,相片,到公证处公证,即可。

出生证明上有两处防伪:

(2)、出生证明在紫外线灯下观察,在母亲身份证号处内隐含“中国妇幼卫生标志”及“五角星”图案。

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

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出生证主要用于: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证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以下出生证不符合标准,将被视为无效证明:

(1)手写出生证未用钢笔或碳素笔;

(2)出生证被涂改,填写字迹不清或项目填写不清,有关项目填写不真实的;

(3)私自拆切出生证副页;

(4)出生证未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5)非法印制的出生证;

(6)出生证用机构公章、财务章等代替。

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篇七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出具、证明新生儿出生状况和血亲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医学证明文书,对保护新生儿合法权利具有重要意义。本人承诺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过程中依法履行相应职责,并终身承担相应责任。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相关管理规定。

2、秉持守法、敬业、诚信的职业精神,尽职尽责完成《出生医学证明》各项管理和签发工作。

3、拒绝和抵制利用职务之便盗取、转卖、签发虚假内容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承担相应行政和法律责任。

4、对工作中知悉的个人信息应予保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承诺书本人留存。一份由承诺人所在机构备案,一份由承诺人所在机构的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存档。

承诺人:

机构盖章:

日期:

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篇八

《出生医学证明》是具有法律效率的医学证明,为确保您宝宝出生证明的完整有效,请您配合做好如下事宜:

一、《出生医学证明》必须要有您宝宝的名字,新生儿出生证明。如果您宝宝的名字尚未取好,请您和家人尽快取好,以便及时办理宝宝的《出生医学证明》。

二、请在您分娩后一月内,由宝宝父亲或母亲携带准生证、双方身份证到宝宝出生医院办理宝宝的出生证明。

三、须填写内容包括:准生证明号码、新生儿姓名、双方身份证号码、新生儿申报户口地址。因《出生医学证明》一旦打印,医院将无权更改,故要求填写字迹端正清楚,并仔细核对院方所填写内容,有疑问及时提出,确保填写内容正确无误。

四、办理出生证明时间:周一至周日正常上班时间。

对于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办理出生登记时通常需要提交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婴儿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婴儿父亲和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当地落户所需的其他证明。

非婚生婴儿随母申报常住户口的,需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及复印件;随父申报常住户口的,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的新生婴儿,不可以随父或随母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出生证明《新生儿出生证明》。父母双方均为本市集体户口的除外。

带上宝宝妈妈的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节省医院,由院方提供出生证草稿,然后到妇幼保健站开正式的出生证明,在带上妈妈的户口不到所辖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这些都要在宝宝出生后一月之内办妥。在宝宝妈妈生完三个月之内到计划生育指导站落实节育措施后,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单位盖章,拿着节育措施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出生证明到计生委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我们这里是走这些手续,可能地区之间会有一定的差别,你要细心一点问仔细了,否则你会多跑很多冤枉路的,祝你顺利!

《出生医学证明》由卫生部统一印制,以盛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卫生部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我国从1996年1月1日开始使用《出生医学证明》。20xx年7月1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用新版。

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篇九

你们好!

恭喜你们添了一位新宝宝,《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时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也是每个新生儿的第一份人生档案。当你们在为宝宝准备一切生活必备品时,请别忘了为宝宝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填报准备。

一、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前必须给新生儿起名,填写要字迹工整,婴儿可以随父姓或母姓,姓名用字必须准确,如需用冷僻字,须事先去申报户口的派出所咨询。《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即产生法律效力,非因法定事由,《出生医学证明》及其记载的内容不予更换或变更。

二、《出生医学证明》必须在一个月内可产妇自行领取或者委托他人办理;因特殊原因,超出一个月需产妇本人领取,三、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请认真核对,如发现有打印错误,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医学证明》严禁擅自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四、《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新生儿出生地和申报户籍的有效法律凭证,请妥善保管。按照国家和本市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儿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为新生儿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五、领证时需提交材料:

(一)新生儿母亲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应提交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并准备复印件,即可办理。

1、新生儿母亲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2、办理出生证所需证件:带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结婚证或准生证原件,并准备复印件,即可办理。

3、授权委托领出生医学证明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每周一下午,周三、四、五早上9:30~11:10,下午2:00~4:30办理地址:门诊大楼6楼624室。

联系电话:88070361。

温州市中心医院出生证。

20xx.10.16。

委托人姓名(新生儿母亲):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授委托人姓名: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人于年月日在温州市中心医院分娩。特授权委托(授委托人姓名)办理(新生儿姓名)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授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受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委托人签字:授委托人签字:

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篇十

即《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医院出具的、能够证明婴儿出生时间、性别、出生地、生父母等,并具有一定证明力的书面材料,长期有效,并可做为婴儿登记户口的依据,出生医学证明样本。婴儿出生证明主要是针对医院新生儿的详细情况进行记录。

在办理出国,移民所需材料时,我们用到的出生证明和上面提到的《出生医学证明》有一定不同。

出生证明一般要有什么内容?

出生证明必须证明一个人以及生父,生母叫什么名字,何时何日月以及何地出生。有些出生证明只填有生母的情况,生父不详,但出生人的出生时间和出生地点必须有。

-到哪里取得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需到户口所在地的警局(派出所)出示户口本和身份证办理。

出生证明必须证明一个人以及生父,生母叫什么名字,何时何日月以及何地出生。有些出生证明只填有生母的情况,生父不详,但出生人的出生时间和出生地点必须有。

到哪里取得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需到户口所在地的警局(派出所)出示户口本和身份证办理。

办理须知。

3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

2;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

3、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4、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补办。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一)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二)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具体的补发程序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篇十一

1.成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与发放。

2.《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统一编码印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倒卖和使用非法印刷的《出生医学证明》。

3.《出生医学证明》实行分级和属地管理,逐级申报订购制度。县妇幼保健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订购、发放和管理。

4.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有关资料,接受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5.助产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使用电脑统一管理及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直接完整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方便群众领取。

6.实行《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制度。在发放和领取时双方核对证件数量及号码,无误后签字登记备案。

7.因意外所致潮湿、破损、丢失或报废的《出生医学证明》做好证件号码、报废原因的登记及核查工作,每季度统一上交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

8.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的收费标准,严禁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

9.每季度对发证质量、使用情况做好自查,县级每季度对发证机构进行1次发证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发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违法违纪行为。

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篇十二

证明:_________申请人,________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民族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身证号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然后再写关系人,父母,等(同上)。

落款。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盖章。

新生儿父母在填写出生证明的相关内容时,一定要注意以下的事项:

1.家长在填自填单的时候,务必要考虑好再填写,一旦填好打印出来,就不可以再改动了。

2.在拿到宝宝的出生证的时候,注意仔细核实,看填写的部分是不是有错误的地方。一旦发现,及时向宝宝出生的医院说明情况,申请重新换一个。该证不允许涂改,如果有涂改的地方,就是不符合标准的,等同无效。

3.家长要重视该证,它是宝宝的有效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要好好保存。

4.在这里要提醒各位注意的是,在给宝宝办理出生证之前,一定要给孩子取好名字,否则很可能无法顺利拿到出生证。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篇十三

亲爱的新爸爸,新妈妈们:

你们好!

恭喜你们添了一位新宝宝,《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时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也是每个新生儿的.第一份人生档案。当你们在为宝宝准备一切生活必备品时,请别忘了为宝宝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填报准备。

一、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前必须给新生儿起名,填写要字迹工整,婴儿可以随父姓或母姓,姓名用字必须准确,如需用冷僻字,须事先去申报户口的派出所咨询。《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即产生法律效力,非因法定事由,《出生医学证明》及其记载的内容不予更换或变更。

二、《出生医学证明》必须在一个月内可产妇自行领取或者委托他人办理;因特殊原因,超出一个月需产妇本人领取,三、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请认真核对,如发现有打印错误,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医学证明》严禁擅自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四、《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新生儿出生地和申报户籍的有效法律凭证,请妥善保管。按照国家和本市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儿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为新生儿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五、领证时需提交材料:

(一)新生儿母亲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应提交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并准备复印件,即可办理。

1、新生儿母亲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2、办理出生证所需证件:带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结婚证或准生证原件,并准备复印件,即可办理。

3、授权委托领出生医学证明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每周一下午,周三、四、五。

早上9:30~11:10,下午2:00~4:30。

办理地址:门诊大楼x楼xxx室。

联系电话:xxxxxxxx。

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篇十四

现有重庆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村(社区)________组居民(女方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与(男方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女方未到医疗保健机构分娩,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生育一(男、女)孩,现取名___________,该小孩出生至今尚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签字):

村(居)民委员会(盖章):

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篇十五

xx县妇幼保健院:

申请人:张三,男,×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女:李四,×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李四于×年×月×日×时×分在×村委会×村家中分娩一×婴,取名:×,当时由于属急产,家离卫生院较远,来不及送医院住院分娩,请×村委会×村×人在家中接生,现要求补办《出生医学证明》,请xx县妇幼保健院给予补办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篇十六

联系电话: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与委托人关系:___。

委托人于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医院分娩,特授权委托___(受委托人姓名)办理___(新生儿姓名)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受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按手印: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按手印: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篇十七

出生年月:______年___月___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受托人:姚____。

性别:男。

出生年月:______年___月_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与委托人关系:夫妻。

姚____的《出生医学证明》。凡由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篇十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关于加强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启用管理的通知》(卫妇社发[20xx]19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有关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具有医学法律效力的证明。

二、必须使用由卫生部,公安部统一制发的新版《出生医学证明》严格发放。由产科到迎泽区妇幼保健院统一购买,产房按规定签发。

三、按照国家规定的印模式样刻制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不得任意改动。

四、《出生医学证明》由专人管理签发。根据婴儿出生状态填写,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涂改和弄虚作假:

1、婴儿姓名根据新生儿父母申报姓名填写,用字必须准确。

2、性别、健康状况、出生地点分类应根据新生婴儿出生时确认情况填写。

3、新生婴儿父母姓名、身份证编号必须依据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填写。

4、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须反复核实产妇姓名和婴儿,严防冒充或填写错误。

六、《出生医学证明》交新生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出卖、转让、出借和私自涂改。

八、本规定中的活产婴儿出生时有呼吸、心跳、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四项生命体征之一的婴儿。

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篇十九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李四性别:男出生年月:1985年4月2日有效身份证件类别:身份证。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与委托人关系:夫妻。

委托人因不能亲自来厅___延庆县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领取事宜,特委托受托人___李四_____代理本人领取婴儿姓名为____李一_____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张三受托人签名:李四。

年月日年月日。

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篇二十

兹我镇____村(社区)组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日与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结婚,于____年____月日(顺、剖)生一____(姓名:____),属政策内生育。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____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篇二十一

一、《出生医学证明》由保健科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负责从财务科领取、填写、盖章,统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二、《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勾画涂改。

三、因我院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应及时换发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因当事人的责任而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可向我院申请换发。无效的《出生医学证明》自换发之日起作废,由保健科存档保留并做好登记。

四、保健科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实行证、章分开,专人分管。

五、若新生儿家属不慎将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持单位(村委会)或公安机关未上户证明、原接生单位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以及遗失证明到保健科进行补办。

六、妇产科出具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材料,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一旦查实,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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