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能源工作总结大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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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能源工作总结大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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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能源工作总结篇一

我市农村环保能源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全市农村环保能源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履行职责艰苦努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各项计划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任务完成情况。

1、农村沼气建设。

20,省政府已是连续二年、市政府已是连续四年把农村沼气建设列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民心工程”。按照玉农发〔〕46号《玉溪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04年农村能源建设计划的通知》,今年全市的沼气池建设任务是30000口。截止11月30日,全市共新建沼气池29460口,占计划任务数的98.2%,其中达到“三配套”的有27799口,占计划任务数的92.66%。各县区的完成情况为:澄江完成“三配套”沼气池1553口,占计划任务的103.53%,新平完成5872口,占101.24%,元江完成4014口,占100.35%,华宁完成6089口,占99.82%,红塔区完成1465口,占97.67%,易门完成3371口,占84.28%,峨山完成1980口,占79.2%,江川完成3011口,占75.28%,通海完成444口,占74%。预计到年底,各县区皆能够圆满地完成计划任务。截止2004年10月,全市有8个乡镇,116个村委会,1413个村民小组实现沼气化。截止11月底,市财政共投入沼气建设资金1260万元。详见附表1。

2004年,农村沼气建设迎来了又一个发展机遇,今年中央安排10亿元国债资金,启动农村沼气建设项目,这个项目涉及全国24个省的540个县。我市易门、江川、华宁、元江、峨山、新平6个县争取到这一项目,占全省23个县的四分之一多,内容为每个项目县建设3000口“一池三改”沼气池。该项目从11月启动实施,目前,已按规定完成对沼气建设物资的招投标工作。

2、山区改灶工作。

2004年,省能源站下达我市的山区改灶任务为眼,截止10月30日,全市共完成3745眼,占计划任务数187.25%,各县区皆超额完成任务。

3、太阳能热水器推广。

全年计划数为8000m2,截止10月30日,共推广3411户,共计10939m2,占计划数136.74%。

4、沼液浸种。

2004年,有58450户农户应用了沼液浸种技术,推广面积达8948公倾。

(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2004年,农村面源污染在停顿了1年多后取得了新的进展,在日本协力银行贷款的抚仙湖治理工程项目中,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已作为重要治理工程经国家发改委立项,项目总投资为30923.6万元人民币。除此以外,《抚仙湖径流区澄江代头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星云湖径流区双桥营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市计委批复立项,进入初设阶段,每个村市级投资200万元;《东风水库径流区大矣资村委会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评审,与《2004~玉溪市“三湖一海”水污染防治农村面源治理实施方案》一起被列入市计委建设计划。

(三)农业环保。

今年我市农业环保工作的重点有3个方面,一是组织好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申报工作;二是完成好农业部第一批农业类野生植物保护品种:元江普通野生稻原生境地的保护区建设工作;三是农业部农业环境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玉溪工作站的建设工作。此三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如下:

1、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截止11月30日,全市共有3家企业3个产品取得绿色食品认证,32家企业的49个产品取得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家家企业取得无公害产地认证,其中2004年新认证的有23家,已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认证任务(10家)。目前,玉溪市取得无公害农产品证书的企业数量位居全省第一。目前,在办理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有10家,产品有14个(已全部通过环评);在办理无公害认证的企业有10家,产品有11个。我市的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涉及米、面、油、肉、蛋、菜、果、糖、酱菜等各类产品,总产量达12万吨,总产值达3.5亿元。

2、元江普通野生稻原生境地保护区建设。10月,根据农业部农办科〔〕53号《关于印发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元江县普通野生稻列为农业部第一批野生类植物保护品种。按照《云南省元江野生稻原生境保护示范点项目实施方案》和《元江野生稻保护项目协调会议纪要》,该项目于今年4月开始组织实施,项目计划总投资为70万元。目前资金到位35万元,完成的工程项目为核心区土地征用(2.678亩),核心区、缓冲区生物围栏(一层铁丝网,1253米;两层龙舌兰,1907米),保护区大门建设等。

3、农业部农业环境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玉溪工作站建设。建设农业环境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农业环境和农产品中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全面开展检测,是我市农业环保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我站在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的支持下,培训人员2名,经考核合格,取得了省站授予的“玉溪市农业环境监测检验测试中心(昆明)玉溪工作站”牌子,并开始着手配备与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大型仪器设备相应的农残分析前处理仪器设备,依托省站强大的仪器,整合资源,为我市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开发与生产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指导。

二、经验与体会。

(一)领导重视,认识统一,目标明确。玉溪市党委、政府、业务建设部门高度重视农村沼气建设工作,充分认识到发展农村沼气池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将农村沼气建设作为一个产业来发展,提出?quot;山区农村沼气化,坝区农村燃气化“的农村能源发展方针,计划到建设30万口沼气池,实现全市宜建池农户沼气化,认识统一、认识到位。在思想和行动上让我市的沼气建设步伐始终走在了全省前列。

(二)加大扶持,争项目、争资金,促发展。今年,在市级财政收支紧缺的情况下,市政府将沼气池建设任务增加到30000口,拿出1800万资金,每口补600元,保障我市沼气池建设的进程。市农业局作为沼气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将沼气建设作为农业局重要工作来抓紧抓落实,积极抓住机遇,争取中央建设项目。在全省申报成功的23个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县中,我市占了6个,易门、江川、华宁、元江、峨山、新平成为首批”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县“,每个项目县取得了300万元的国债建设资金,有力地促进了玉溪市的沼气建设。

总结。

六是与”三湖一库“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相结合,达到既解决农村生活用能,又保护生态环境和推动农村文明建设的综合治理目的。在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集中为主“的农村沼气建池方针,集中人、财、物力,以实现沼气化村为目标,逐村逐乡地连片建池,充分发挥沼气的规模效应和示范效应。

(四)加强宣传,搞好协调。2004年,我们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沼气建设的氛围,让沼气建设做到家喻户晓。并继续组建沼气建设指导组,协助各县区开展沼气池建设。同时,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共同促进沼气发展。今年我们与市妇联和团市委合作,在全市各县区各分别建设9个沼气村。玉溪市的沼气建设已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形成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注重质量,不断规范质量体系建设。为了确保沼气池质量,保障广大农户的利益,弘扬”民心工程“,我们不断完善和规范质量体系建设,一是严格按国标《户用沼气池标准图集》(gb/t4750-2003)和《户用沼气池施工操作规范》(cb/t4752-2003)施工,严把建池质量关,并严格按《户用沼气也质量检查验收规范》(cb/t4751-2003)进行试压验收,做到不试压不验收、不产气不交付使用,对因施工质量和物质质量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抓好队伍建设,一方面认真抓好沼气建池技术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施工技术水平,提升他们的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三是实行沼气建设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今年2月起,市农业局制定和下发了”玉溪市农业局关于在全市农村沼气建设中推行沼气生产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在全省第一家全面推进持证上岗制度,对沼气建设行为作出强制性规定。四是在沼气建设中坚持沼气池、猪厩、厕所、”三位一体“同步建设,做到布局合理,标准规范,达不到”三配套“的不予验收。

(六)强化服务,建管并重,发挥沼气建设的综合效益。为保证已建沼气池正常使用,发挥综合效益,我们十分注重建池后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坚持沼气池、畜厩、厕所”三配套“建设,保证沼气池有充足的发酵原料,达到较好的产气效果;同时,严把各类沼气建设物资进货关,沼气建设所需的各类管线、灯具、模具、灶具统一由能源部门组织供应,保证产品质量,杜绝不合格产品,发现质量问题的无条件更换和修理。避免因发酵原料不足和建池物资引起的”质量“问题。二是制定了沼气池巡回检查制度,除对一些农户反映的问题安排人员检查外,每年安排1-2名人员对建设规模较大村寨进行巡回探访,了解和解决出现的问题。三是对实现沼气化和沼气普及率较高的村组,把安全使用沼气、沼气池的管理维护、科学养猪、综合利用等实用知识培训到农户,提高沼气综合利用效益,实现能流物流的良性循环和转换,促进了”猪-沼-粮“、”猪-沼-菜“、”猪-沼-果“等生态农业模式的发展。

(七)以奖代补,鼓励企业认证绿色食品与无公害农产品。月,为鼓励企业申报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分担申报企业的申报负担,由农业局、市产业办代表市政府对14家取得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的企业进行了表彰,每家绿色食品企业奖励5万元,每家无公害农产品企业奖励2万元。今年初,在农业产业化资金中,预留了55万元资金,继续对取得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证书的企业进行奖励。该扶持政策极大的鼓舞了农产品生产与加工企业的申报积极性,到目前为止,我市已成为全省申请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最多的地州市。

三、存在的问题。

(一)沼气建设工作经费不足。每年建设30000万口沼气池,工作量较大,农村能源建设部门任务与责任巨大,随着沼气建设向边远山区发展,各项支出都在增加,而农村能源部门工作经费没有增加,严重地制约了沼气池的推广工作。今年市县两级为申报农村沼气池建设国债项目,付出了较大的人力与财力,项目报下来了,但却没有相应的前期工作经费,损失巨大,严重影响了农村能源部门的工作,影响了今后的申报积极性。建议市县两级财政追加农村能源建设部门的工作经费,追加国债项目申报的前期工作经费。

(二)各县区、乡镇、村社发展仍然不平衡。农村沼气建设”民心工程“已连续实施了四年,累计建池11.5万口,在全市已有8个乡镇、116个村委会实现沼气化,但依然有个别县、乡、村存在认识不到位、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沼气建设启动晚,年底赶任务,工作被动,差距明显。

(三)沼气池后续管理工作依然滞后。目前,农村沼气建设已深入到广大乡村,点多面广。我市自市财政停止了沼气池维护经费(0.5元/口)后,由于现有的聘用建池技术人员实行的`是计件(建池)工资,建池时为降底农户建池成本,也未在建池费用中预留有维护费用,各基层农村能源建设部门缺乏专门的维护经费,要在所有建设区全面开展并做好后续管理维护工作,不具备相应的条件,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建设轻管的现象。建议市财政每年按全市沼气池保有量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沼气池的后续管理经费。

(四)安全故事时有发生。

由于管理、使用、维护的知识和技能不到位,造成今年出现死亡5人的事故,玉溪市沼气建设发展至今,已死亡23人。

(五)沼气综合利用率低。开展沼气综合利用,充分发挥沼气的综合效益,是沼气的生命所在,可以有效地延伸沼气产业链,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到今年底,玉溪市沼气池保有量将达到14.5万口,沼气池建设已遍布全市各个乡村,但广大建池农户缺乏综合利用方面的知识,沼气综合利用工作发展滞后。建议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农户培训,由农村能源部门组织,对农业生产骨干开展沼液浸种、沼液喂猪、沼液养鱼、沼液叶面施肥、沼液(喷施)防治病虫害、沼气保鲜、沼气保温、沼气灯光诱虫等适用科技的培训。建议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对开展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和生态家园(庭园生态)建设给予扶持。

(六)缺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经费。我站承担着玉溪市绿色食品与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咨询、考查、指导、申报管理、材料初审及采样、送样等工作,办理过程中不向申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两年来,此项工作成效显著,企业满意度较高,但我站却没有相应的工作经费,严重地影响了认证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四、2004年工作安排:

(一)沼气建设。计划任务数30000口,其中完成2004年国债沼气建设项目18000口,”八个一“工程涉及的116个贫困村建池8500口,一般地区3500口。具体计划见附表2。在国债项目、”八个一“沼气建设项目实施中,要特别注意补助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但禁止出现国债资金、”八个一"工程建设资金、市级财政一般补助资金(600元)双重和多重享受的情况发生。

(二)国债沼气建设项目申报。组织好20澄江、红塔区、通海三县区的国债沼气建设项目县的申报工作,力争立项。

(三)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认真做好《抚仙湖径流区澄江代头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星云湖径流区双桥营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和《东风水库径流区大矣资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工作,根据项目的批复和要求,组织和实施好治理工程。

(四)绿色认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质量,组织和完成好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申报企业的考察、申报管理、培训和材料组织等工作,严格按照标准把好申报企业整改关和材料的审核关,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准。年的目标为认证20家绿色食品或无公害农产品。

(五)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按照项目规划方案和实施方案,继续建设和完善元江野生稻原生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地保护和管理运行体系和制度,切实保护好野生稻这一珍稀植物。

(六)农业部农业环境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玉溪工作站建设。积极争取资金,按照省站要求改造实验室,配置与省站仪器设备与分析方法对应的前处理仪器设备,尽早开展起农产品农残定量分析工作。

附:1、二00三年沼气池建设进度统计表。

2、二00四年玉溪市农村沼气建设计划表。

农村能源工作总结篇二

第一条为了促进农村能源合理开发、科学利用,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能源开发利用与节约、生产经营、产品使用、技术服务、监督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农村能源,是指沼气、秸秆、薪柴等生物质能和用于农村生产生活的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微水能等能源。

本条例所称农村能源产品,是指沼气及其他生物质燃气、生物质成型燃料等农村能源制成品和农村能源的开发利用与节约所使用的设备、器材等。

第四条开发利用与节约农村能源应当坚持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和开发与节约并举的方针,与村镇基础设施、畜禽规模养殖、现代农业设施建设相结合,遵循政府扶持、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能源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政策制定、资金扶持、项目安排、创新奖励等方面支持农村能源的开发利用与节约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能源事业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省农业行政部门是农村能源建设及其管理的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能源管理机构负责本条例的具体实施,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实施农村能源法律、法规;。

(二)编制农村能源发展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农村能源资源调查与评价、农村节能工作监督管理及宣传教育;。

(六)指导农村能源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监督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的实施;。

(七)依法查处违反本条例的行政案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城乡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能源建设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能源开发利用与节约的组织、推广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章开发利用与节约。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挥本地资源优势,优化用能结构,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农村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加大节能技术推广力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农村地区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引进外资及社会资金开发利用农村能源,创新节能技术,研发节能产品,提供技术服务。

第十条鼓励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业等单位和个人,通过技术转让、入股、咨询与服务等形式开展农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支持用能单位和个人引进、开发、使用农村能源新技术、新产品。

第十一条鼓励开发利用下列农村能源技术、产品:

(二)秸秆等生物质的气化、液化、固化、炭化;。

(三)能源作物的种植及其合理利用;。

(四)高效低排节能炉、炕、灶;。

(五)太阳能热水、采暖、干燥、种植、养殖以及太阳能光伏电源利用;。

(六)地热能、微水能和风能利用;。

(七)其他先进适用的新能源、可再生能源。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乡村兴建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生产生活污水沼气净化工程,因地制宜开展户用沼气建设。

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农村生产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场(区)排放的有机废弃物、秸秆等生物质原料,建设沼气集中供气、沼气发电工程。

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沼气生产单位和个人对沼渣、沼液实行综合利用,生产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扶持政策,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推广秸秆气化、固化、炭化等技术。

禁止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

第十四条风、光、热等资源富集地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风、光、热等能源的开发利用与节约纳入现代农业设施建设、村镇规划。

牧区、林区以及林缘地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点推广节能设施,利用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和沼气等能源,解决农牧民生产生活用能。

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农村住宅、校舍、医院等建筑,应当优先采用建筑节能技术、太阳能利用技术、新型节能建筑材料、节能炉和节能炕灶等设施。

第三章保障与服务。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支持农村能源建设发展,并逐年增加。

第十七条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农村能源和农村能源产品的开发利用与节约,需要使用集体土地的,按照国家关于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定办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经济主体、个人合作进行农村能源和农村能源产品开发,所需土地按前款规定办理。

农村居民利用住宅院落空闲地建设户用沼气池,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农村居民利用太阳能供水供热或者购买高效低排节能炉具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利用沼气、秸秆气集中供气、发电以及应用固化、炭化、液化技术开发利用生物质能所购置的设备,可以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

第十九条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秸秆等原料制取沼气并向农村居民集中供气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费用,并对产品给予补贴;其工程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

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沼气发电的,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能源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农村能源开发利用信息系统,为农村能源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市场供求、新产品及新技术推广、科研成果和农村能源管理等信息服务。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组建农村能源利用服务平台,鼓励社会力量向农村能源用户提供物资、技术及劳务等服务。

第二十二条省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省农业行政部门建立农村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制度,省农村能源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农村能源碳排放交易工作。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本省农村能源工程和产品的技术标准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省农业行政部门制定。

农村能源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无以上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报所在地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引进推广农村能源新技术、新工艺,应当持有国家或者本省有关部门出具的评价证书。

生产、销售农村能源产品,应当持有法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从事农村能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物管、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资格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

第二十五条从事农村能源工程建设、产品生产经营、技术推广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对其工程或者产品质量、技术安全负责。

使用农村能源产品及其设施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使用制度。使用农村能源产品及其设施的个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安全使用规程与制度,定期检查维护,确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规模化沼气、秸秆气供气,坚持谁经营、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制定沼气、秸秆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对维护人员沼气、秸秆气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定期组织演练;应当定期对供气设施维护维修,对用户用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沼气、秸秆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沼气、秸秆气燃烧器具和管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沼气、秸秆气燃烧器具、管件。

第二十七条兴建农村能源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定执行,其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第二十八条农村能源生产、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向农村能源管理机构提供有关数据和资料。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持有国家或者本省有关部门出具的评价证书引进推广农村能源新技术新工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持有法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农村能源产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资格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从事农村能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物管、维修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可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农村能源工程和产品不符合标准或者质量要求的、农村能源技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从事农村能源工程建设、产品生产经营、技术推广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农村能源产品及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未严格遵守相关安全使用规程与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和经营规模化沼气、秸秆气供气的单位和个人未定期对供气设施维护维修、未对用户用气设施安全检查的,责令改正,可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安全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沼气、秸秆气用户未遵守安全用气规定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沼气、秸秆气燃烧器具和管件,未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沼气秸秆气燃烧器具和管件,造成安全事故和他人伤亡、人身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村能源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9月28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6月4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一次修正,9月23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正,9月29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的《甘肃省农村能源建设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农村能源工作总结篇三

20xx年上半年,湘潭市农村能源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农委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抓手,大力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开发与利用,促进我市“两型社会”建设。在全市农村能源战线广大干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促进了全市农村能源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20xx年,我市农村能源工作,主要以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沼气项目建设、“两型”项目建设、生态绿心建设及能源示范项目建设为重点,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1、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任务完成60%以上。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沼气项目建设户用沼气池500口,小区联户41处,大型沼气工程4个、服务网点15个。总投资2360万元。截止6月底,新建户用沼气池303口、小区联户25处、服务网点和大型沼气工程建设已全面启动。同时,按照《关于加强全省农村能源建设的意见》主要目标任务,对接“湘潭市现代农业规划”,做好湘潭市农村能源建设规划。

2、全面落实生态绿心项目建设内容。今年,根据《湘潭市生态绿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推广太阳能热水器400台、节柴省煤炉灶250台。已与岳塘区、昭山示范区进行项目对接,结合省级农村能源示范项目建设,在岳塘区荷塘村、正江村推广太阳能路灯100盏、太阳能热水器100台;在昭山示范区马鞍村、石金村推广节柴省煤炉灶250台,正在做好摸底统计工作,已在石金村完成第一批推广示范。

3、推广低碳清洁技术,新建大型沼气工程4处、扫尾2处、提升1处。根据《湘潭市推广低碳清洁技术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的要求,全力做好沼气化推动农村畜禽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一是新建大型沼气工程4处。新建湘潭友辉畜牧、湘乡佳和农牧、湖南长盛科技、湖南科星生态农业大型沼气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1514万元。目前,友辉、长盛、科星已完成项目招投标,长盛科技已动工建设。二是扫尾去年大型沼气工程2处。20xx年新建湘河寨农业科技、三旺实业大型沼气工程,目前2处大型沼气工程的主体已竣工,湘河寨农业科技项目更改设计,以秸秆为原料,已完成工程建设,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三旺实业项目正在试水试压,下一步将做好产气运行工作。三是提升大型沼气工程1处。全面提升伟鸿杨嘉桥养殖基地大型沼气综合利用项目,重点做好集中供气50户以上,实现沼渣、沼液循环利用,发展绿色生态种养业。目前已完成30多户集中供气。

4、抓好示范项目落实与申报。积极做好省级农村能源示范项目的申报与对接,争取到20xx年第一批省级农村能源示范3个,分别为湘潭县伟鸿杨嘉桥大型沼气工程综合利用、湘乡市雄心村和韶山市如意村农村能源多能互补项目,获得省农委以奖代投资金75万元。同时,做好第二批省级农村能源示范项目的策划、包装、申报工作,涉及1处大型沼气工程、6个农村能源示范村、2处基地综合利用等9个项目,申报资金295万元,等待省农委的审定。积极组织各县市区申报“湘潭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项目”,其中湘潭县申报了郭家桥集中供气项目、湘乡市申报了农村沼气后续管理物业化模式、韶山市申报了顺康大型沼气工程综合循环利用模式。根据《湘潭市创建国家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要求,多次与市发改委、财政局衔接节能减排示范市创建工作,草拟了《湘潭市20xx年太阳能热水器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和《湘潭市农村太阳能利用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5、切实做好沼气安全生产与管理工作。根据省应急办、省农村能源办相关要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湘潭市沼气安全生产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户用沼气池、大中型沼气工程、服务网点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产排查,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同时,在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上,与各县市区签订了《湘潭市20xx年度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与管理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具体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分解任务,确保安全生产。

以申报“湘潭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项目”为契机,重点打造湘潭市农村能源建设“四种”新模式。

1、打造农村能源后续服务的物业化管理模式。不断进行农村能源后续服务体系创新,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推广“财政补贴+农户自筹+技术服务”的农村户用沼气原料配送服务模式,重点培植湘乡市乡村服务网点针对目前散养户减少、沼气原料不足、劳动力外出打工的现状,推出的物业化管理和原料配送模式,采取每年用户自筹200元、财政补贴200元,由网点技术员每月配送沼气原料2次,并负责沼气户故障维修、维护,维护老百姓的长远利益。

2、打造“三沼”循环利用模式。结合绿色环保的有机食品生产,积极开展沼渣沼液的综合利用,切实提高沼气工程综合利用水平,通过与蔬菜基地、果园、苗木基地等签订供肥合同,使沼渣沼液得到充分利用,推广“猪—沼—稻(菜、果、林)”等循环利用模式。扶持湘潭顺康大型沼气工程通过与湖南宏发农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永红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发展“猪—沼—菜”(苗木)生态农业模式。

3、打造有机废弃物循环利用模式。通过整合大型沼气工程、养殖基地、果蔬基地等资源,推介有机废弃物循环利用。一是雨湖区振兴、宏宇等大型沼气工程与三益葡萄园、隆平高科实验田等基地对接进行“三沼”循环利用,提供沼渣、沼液等有机肥。二是仙女蔬菜基地,利用菜叶喂猪,生猪产生的粪便作为沼气原料,产生的沼气用于基地的生活用能、沼液用于喂猪和洗猪舍,减少病毒侵害,沼渣作为蔬菜的生长的肥料,生长出天然、绿色、无公害的蔬菜。三是绿丰农场采用烂菜叶和污泥混合发酵产生沼气,一部分用于发电、一部分提纯变成天然气,该项目市两型办已初步审核、发改委下达了可研批复,等待立项。

4、探索秸秆等柴草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一是支持迅达集团研发秸秆成型燃料;二是大力扶持郭家桥秸秆集中供气项目;三是培育湘潭县护湘环保以竹木屑、秸秆等为原料,生产机制节能环保型竹木炭典型,实现作物和柴草等有机废弃物的固化、气化和碳化。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为保障工作推进力度,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督查力度,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市农村能源工作全面发展。

1、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我们坚持抓项目建设,全力抓进度,加大对农村能源项目的督查力度,确保全年农村能源建设目标100%完成,质量100%完好,后续服务100%到位。要求各县市区定期上报项目实施进度,确保11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与两型办衔接好低碳清洁技术、生态“绿心”考核指标,争取绩效考核达到优秀等次。同时,积极与省可再生能源处做好衔接工作,申报好20xx年中央预算内的投资项目计划。

2、完善省级示范项目。根据省农委示范性项目建设要求,做好项目对接,完善好项目建设,培植好示范项目,迎接省办考核验收。一是抓好农村能源示范村创建工作,让农村用能由单一向全方位使用沼气、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与产品,树立农村能源建设的典型,打造出一批美丽乡村示范点;二是抓好省级示范网点创建工作,扩大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机制,进行原料调剂,创造经济效益,保障网点长远利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推广循环利用新模式,进行“三沼”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充分发挥农村能源的经济社会效益;四是打造大型沼气示范工程,重点抓好郭家桥秸秆集中供气工程、顺康牧业、杨嘉桥基地大型沼气工程集中供气工作,力争全市集中供气农户达到400户以上,发挥循环利用的效益。

3、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下半年,市局将组织一次全市农村沼气物管员、技术人员、农户的技能与使用常识的培训,使管理人员学会管理知识、技术人员掌握技能、用户熟悉基本使用常识,稳定和壮大技术骨干队伍,保障用户的正常使用。

4、协调项目资金下达。农村能源项目建设需要资金做保障,我们要克服任务重、难度大的现状和没有落实引导资金无从下手的难处:一是向领导汇报争取重视;二是要加强与市财政部门的衔接争取支持;三是及时足额下达项目资金,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

农村能源工作总结篇四

本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能源办的指导下,街镇和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下,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

市上下达我区今年农村能源建设目标任务为:新建或改建省材节煤炉灶500台;太阳能利用装置600m2;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600m3。

2、完成情况。

全区今年已完成省材节煤炉灶485台,为目标任务的97%;太阳能利用装置570m2,为目标任务的95%;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564m3,为目标任务的94%。另完成了农村户用沼气296口。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区政府领导和各级部门高度重视,制订保障措施加大项目管理力度。

1、加强目标考核管理。

为确保今年农村能源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建设任务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年初,区政府与各项目街镇签订目标责任书,街镇与项目村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任务,确保任务完成。

为了解掌握进度,我区农村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实行月报制。街镇每月19日前向区农能办上报建设进度。同时区农村能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农村能源建设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加强对各街镇政府农能工作的考核。

2、制定了保障措施。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实施好20xx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的通知》。下达了目标任务,明确了建设标准、资金使用管理、验收办法、建后管理,公示制度、质量保证金制度,加强了组织管理,保障了工作经费,确保了项目和农村能源建设任务超额完成。

3、加强建设质量管理。我区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建设实行职业准入制度并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凡参与项目建设的技术员,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和区农能办统一培训考试考核后放给的上岗证。由骨干技术员牵头组成施工队开展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技术要求》施工。区政府与街镇签订施工质量安全责任书,街镇与施工队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施工队同项目户签订建池用工合同和质量承诺书和安全责任书。

4、加强物资管理。项目建设所需沼气灶具及配套产品按照相关管理要求,由区发改局统一组织进行采购,由各街镇专业施工队统一安装。各项目户使用招标产品,严格按招标价格结算,统一在补助资金中抵扣。

5、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退耕还林沼气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退耕还林沼气项目资金用于购沼气配件、沼气灶等关键设备后,余额直接足额补助给项目建池农户。补助资金实行区级报账制,项目建设竣工后,先由街镇初验,再由区农能办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区发改局审核,财政局报销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直接划拨到农户粮食直补“一卡通”,确保资金安全。实行专户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单位和个人无贪污、挪用、挤占、截留、置换、滞留和套取项目资金的'行为。

6、项目监督实行公示制度。项目实施前,在项目村村务公开栏张贴公示书,对项目建设的目的、要求、内容与标准、计划任务、资金补助标准与使用范围、物资采购政策与价格、举报电话、确定的项目户名单进行公示。全面完成任务后,对项目户名单、资金补助、完成时间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验收程序,按规定程序认真验收,严把质量验收关。

坚持逐户验收,项目验收程序为街镇初验、区农能办验收。初验时按统一格式填写项目户档案卡、初验表,经项目户、施工队长和街镇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加盖项目街镇政府公章,初验表及验收申请的电子文档一并报区农村能源办公室。区项目验收组对项目街镇上报的项目户的硬件设施和软件资料逐户验收,验收时项目户须出示户口簿和身份证。街镇初验人员和区验收组人员在初验表和验收表上签字,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三)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1、建立了安全责任制。区政府与各项目街镇签订了质量安全责任书,街镇与项目村和施工队签订了质量安全责任书,村委会和建池农户、街镇沼气安全物管员和建池农户也分别签订了安全管理责任书和管护合同,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2、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区发改局召开沼气安全培训会3次,对各街镇从业人员进行沼气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同时各街镇召开培训会对村社干部进行培训。

3、加强沼气安全宣传。技术人员向建池农户传授安全使用基本常识;同时,区发改局印制了沼气使用十不准、沼气安全使用挂图和沼气安全使用管理手册、沼气安全告知书共4万余份,分发到各街镇农村沼气用户手中。

4、落实沼气安全物管人员。根据区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能源建设及强化沼气安全管理的意见》(泸龙府办发[20xx]28号),严格督促了各街镇按照文件要求聘用专业的沼气安全物业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和落实了安全物业管理人员待遇。

5、认真开展了农村户用沼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我区一直很重视农村沼气安全工作,把农村沼气安全工作列入了农村能源工作考核重要内容之一。今年3月,区发改局印发了《龙马潭区深入开展农村沼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全区农村沼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进行了安排部署。6月,启动了全区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印发了活动实施方案。近日,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农村能源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当前农村能源安全管理工作。并在节假日、省(市)气象预警时及时向我区区域内的各小水电站业主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告知提示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四)搞好农村沼气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增加农民收益。

在无公害蔬菜、水果生产上推广“三沼”综合利用5万余亩,其中:推广沼液生姜浸种1万余亩,沼渣用作生姜、甜橙、龙眼生产底肥3万余亩,甜橙叶面施肥1万余亩,充分发挥其优质肥料功效,又提高生姜甜橙、龙眼等作物的抗病、抗虫能力,提高了生姜作物产量和品质,从而增加农民收益。

二、存在问题。

1、适宜建池农户少。随着泸州市城镇化、工业化的进程加快,以及天然气在农村的推广,我区农村适宜建池农户正在迅速减少,加之20xx年发展沼气项目以来,全区累计项目建池1.2万口,因此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项目难度非常大。

2、建后服务体系建设亟待加强。虽然我区现已建32个村级服务点,形成了区、街镇和村沼气服务网络。制作了服务网络图、服务网点牌匾和墙上制度,即区、街镇和村服务站、分站和点的安全责任制度、工作职责、服务承诺、菜单式服务价目,落实了网点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新建的每个村级服务网点配套了沼气分析仪、抽渣泵、维修工具箱,使沼气服务网点真正做到了“六有”,但各级服务站、点由于赚不到钱,没人经营,不能开展正常的服务,各服务网点也没有专业人员服务,影响了项目的效益发挥,不利于以后项目的实施,而且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市、区政府加大投入加强建后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农村沼气持续健康发展。

三、20xx年工作计划。

1、继续完成好市上下达我区农村能源建设目标任务。

2、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培训和管理工作。

3、加大建后物管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物管体系建设,落实好管理队伍,及时为沼气用户提供必要的服务,确保建设户正常使用沼气,长期受益。

4、继续认真抓好技术培训工作,确保建设质量。技术培训是沼气建设的相当重要的工作,质量的好坏,沼气池使用效果,都是以技术作为保证。全区将继续培训一批高素质的技术队伍,进一步提升整体业务水平,确保建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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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6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农村能源工作总结篇五

1、扎实抓好大型沼气项目建设,以项目促发展。积极主动对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在xx县做好规模养殖场大型沼气项目业主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衔接协调工作,加快实施抓好大中型粪污处理设施(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在湘乡市做好中小型粪污处理设施(小型沼气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和验收工作。通过项目建设,促进xx农村能源事业的发展。

2、全力抓好省级示范项目建设,打造特色亮点。根据省农委示范性项目建设要求,做好项目对接,完善好项目建设,迎接省处考核验收。一是抓好农村能源示范村创建工作,让农村用能由单一向全方位使用沼气、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与产品,树立农村能源建设的典型,打造一批农村能源示范点,助推乡村振兴;二是推广循环利用新模式,积极开展“三沼”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充分发挥农村能源的经济社会效益;三是打造大型沼气示范工程,重点抓好xx县新红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大型沼气工程的提升工作,发挥项目最大的效益。

3、积极开展“三沼”综合利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沼渣沼液是上等的有机肥,要积极鼓励大型沼气项目业主,为大型沼气项目为纽带,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沼气用于企业生产生活用能,多余沼气进行发电;沼渣沼液与大型蔬菜基地和苗木基地签订供肥合同,实现沼气全利用,沼渣沼液全消纳。积极引导伟鸿农牧杨嘉桥养殖基地、兴龙公司、科星公司进一步抓好“三沼”综合利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4、狠抓沼气安全生产与管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落实好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开展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5、服务全市中心工作。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两型”社会建设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促进xx生态文明建设。

农村能源工作总结篇六

1、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今年xx市2个大型沼气项目建设任务,xx县和湘乡市农村能源部门,积极做好相关工作,按期开工建设。其中xx县新红公司大型沼气项目,从设计、招投标、开工建设等环节,均按省处的要求如期进行,项目建设进度在全省处于领先。目前已全面完成主体工程,安装调试基本完成,即将投入运行。湘乡新博公司大型沼气项目,自今年2月开工以来,抓住天气晴好的有利时机,加快项目建设,现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进行安装调试。6月上旬,省发改委组织对项目进行稽查,该项目远超过上级规定的30%以上建设进度,得到省发改委的肯定。目前项目正在进行安装调试,很快将投入运行。

2、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加大。一是xx县伟鸿农牧公司杨嘉桥三合猪场大型沼气项目,在今年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发酵池外墙脱落,并有开裂现象,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xx县农村能源部门及时组织方达服务公司到现场进行察看,并积极协调伟鸿农牧公司与方达公司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目前,方达公司已进场施工,预计7月底前可完成整改任务。二是湘乡市宏达公司大型沼气项目,由于“金花线3.5万伏”高压线横穿整个养殖场,项目建在高压线的正下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项目于2020年建成,至今无法运行,为充分发挥中央资金效益,同时确保安全运行,湘乡市能源部门多次组织召开相关单位参加的协调会,最终确定采取迁移高压线的整改方案。宏达公司投入70多万元,对横穿养殖场高压线移至场外安全区域,7月份整改到位,8月份项目投入运行,目前项目运行状况良好。

农村能源工作总结篇七

按照《xx省农村能源建设扶贫专项20xx年实施方案》和《xx市农村能源建设扶贫专项20xx年工作计划》要求。现就20xx上半年农村能源建设扶贫专项工作作如下总结:

20xx年,新建新村集中供气工程1处,供气61户;强化沼渣、沼液综合利用;巩固20xx年农村能源扶贫项目建设成果,提升全县农村能源项目建设质量。到20xx年底,农村能源扶贫效果进一步显现,贫困地区农村沼气工程快速发展,农村沼气安全进一步保障,农村沼气信息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农村用能结构得到优化,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农民增收节支效果明显。

xx县竹园镇银沙社区集中供气工程1处,供气61户。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的40%。

强化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日常监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狠抓重点环节、重点人群、重点季节和高风险时段安全监管;开展农村沼气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提高农村能源项目建设质量;推进《四川省农村能源智能化监管平台》应用,提高农村沼气智能化信息管理水平;截止目前,已经完成2次农村沼气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行动,安装安全警示标志8000张,发放安全警示案例1万份。

xx镇银沙社区集中供气工程项目总投资39.6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31.72万元、县级财政资金3.05万元、农户自筹4.88万元。项目资金已到位,待项目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拨付。

(一)加强组织保障。加强对农村能源扶贫工作的领导,层层分解农村能源扶贫任务,建立工作台账,落实扶贫工作责任,整合现有技术和人才等各种要素和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推进扶贫方案实施。

(二)狠抓督查检查。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及时开展农村能源扶贫项目督查、安全检查。制定农村能源扶贫项目月报制度,按月填报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完成率等。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质询和评议。

(三)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组织实施项目。项目财务实行工程建设预算制、报账制和决算制;项目建设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管理实行项目公示、合同管理、招标采购、档案管理、监督检查等制度。

由于目前雨水较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进度。下一步,加快工作进度,积极争取县级资金投入,配套相关经费推动沼气日常管护工作落实落地。

农村能源工作总结篇八

1、农村能源建设任务圆满过半。年初,市下达我县能源建设任务为:小区联户沼气30处;完成大型沼气工程2处;培训技工50人次。截至6月底,完成小区联户沼气23处,完成大型沼气工程2处。

2、积极申报佳和养殖有限公司大型沼气20xx立方扩容工程以及**镇**养牛场和北山镇八一三养牛场600立方新建工程工作。

3、完成山界**乡**村10千瓦、原**乡**村100千瓦的光伏发电试点工作,做好全县扶贫村光伏发电的前期准备工作。

4、完成20xx年度各农村服务网点建设的考核工作。年初,我办由副主任**带队,组成考核小组,对全县19个乡村服务网点建后服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按100分制计分,严格按方案兑现20xx年度农村能源乡村服务网点方案,并出台20xx年度服务体系建设具体实施办法。

5、开好20xx年沼气技工和沼气专干工作部署会议。6月23-24日,在隆回县花瑶印象大酒店召开沼气技工和沼气专干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xx年的农村能源工作及部署了20xx年的农村能源服务工作。

6、全面做好各项中心工作。做好**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计划生育、建整扶贫、群工站、特色产业示点工作等中心工作。做好油茶、辣椒两大产业示点工作,安排专门的油茶生产专干和辣椒生产专干具体负责,全办人员共同参与,确保两项产业任务完成。4月上旬开始,我办分成6个小组,各负其责,在梨子园社区深入开展民意调查走访工作;计划生育春突任务圆满完成,春季妇查到位率100%。

1、完成养殖小区联户沼气工程7处。督促各项目乡镇加快建池进度,确保11月前全面完成任务。

2、搞好20xx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项目太阳能热水器的验收和报帐工作,计划7月底完成。

3、做好**大型沼气工程的验收审计工作。

4、完善好光伏发电的前期准备工作。

5、做好**乡**村的油茶、原**乡**村的辣椒示范点的有关工作。

6、其他各项中心工作。

农村能源工作总结篇九

(一)加强组织保障。加强对农村能源扶贫工作的领导,层层分解农村能源扶贫任务,建立工作台账,落实扶贫工作责任,整合现有技术和人才等各种要素和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推进扶贫方案实施。

(二)狠抓督查检查。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及时开展农村能源扶贫项目督查、安全检查。制定农村能源扶贫项目月报制度,按月填报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完成率等。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质询和评议。

(三)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组织实施项目。项目财务实行工程建设预算制、报账制和决算制;项目建设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管理实行项目公示、合同管理、招标采购、档案管理、监督检查等制度。

农村能源工作总结篇十

20xx年是“十二五”承上启下之年,也是我县农村能源实现跨越的关键年。上半年,我们认真贯彻省、市、县有关农村能源文件精神,将农村能源建设与县政府提出“提振信心、不甘落后、抢抓机遇、跨越发展”等精神相结合,狠抓户用沼气池建设、清洁能源“大回访大服务”、沼气“综合利用”及大型沼气工程、养殖小区小型沼气工程通气到农户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目标任务。现将上半年农村能源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根据省农业厅《湖北省20xx-20xx年农村能源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鄂农函【20xx】11号文件,对我县20xx至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能源项目,包括户用沼气工程、养殖小区小型及联户沼气工程、乡村服务网点、大中型沼气工程等7个项目建设、管理、资金使用及公示等情况进行了整理归档,针对每个项目形成了详细的情况说明,较好的通过了省检查小组验收。

二是组织召开了20xx年农村能源工作会议,会议对我县20xx年农村能源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同时,对20xx年清洁能源入户工程建设任务进行了安排和部署,通过以会代训对建池、维修和后续服务管理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

三是根据省农村能源办公室《关于开展清洁能源“千乡万户大回访大服务”活动的通知》鄂农能办【20xx】5号文件,组织各镇沼气施工队与维修服务人员开展了清洁能源“千乡万户大回访大服务”活动。截至目前全县参加此次活动的专干、技术人员达84人,以农技小报和沼气安全出料知识手册等形式发放农村能源相关资料共24万余份、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39份、诊断和排除故障沼气池1450口、完成进、出料2520户。

四是根据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中央投资项目检查督办工作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函[20xx]12号)有关精神,对我县20xx年以来的13个农村能源中央投资项目进行了自查自纠,针对在自查自纠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制定出了整改措施并落实了整改责任。

五是对20xx年第二批农村养殖小区小型沼气工程项目进行了邀请招标,招标确定了工程建设施工方,明确了监督方与施工方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养殖小区小型沼气工程建设任务能按期完成。

六是对湖北省科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沙洋分公司、荆门市仙羽禽业有限公司、沙洋县瑞达养殖场大型沼气工程项目及养殖小区小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督办。

七是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118户(国债户用沼气1012户、退耕还林106户)。

八是申报了沙洋县“三沼”综合利用规模化示范项目(猪-沼-油(油菜)10000亩)。

1、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完成今年我县农村能源建设任务,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安排部署建设任务。为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农村能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的宣传、规划、实施及协调工作。县委将农村能源建设列为一把手工程,同时明确各镇镇长为第一负责人,分管农业工作的领导具体抓,农业局股室以上的干部包项目村,能源办工作人员分线负责技术指导。

2、深入调查研究。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既要加快发展又要扎实稳妥,根据农户和养殖业主的需求和建设条件,合理安排建设规模。坚持进村入户,实地调研,考察论证;一是考察镇村领导认识是否到位;二是项目建设是否符合条件;三是农户、业主是否主动申请;四是自筹资金是否能够到位;根据调研考察结果,选优确定、逐级申报,为项目实施建设奠定了坚定基础。

3、扎实推进项目实施。抓紧对20xx年第一批农村户用沼气国债建设项目、20xx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7处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项目及2处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同时整理完善项目档案和验收申报工作,确保沼气项目建设按时完工。

4、严格资金管理。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投资计划,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湖北省农村能源建设专项资金暂行办法》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专班、专人、专账,并成立了资金监督领导小组,对整个项目资金的使用实行监督管理,以保证项目资金及时、足额补助到农户,在项目村对补助标准、建设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布监督电话,保证项目建设的真实性、可靠性。

一是使用率不高和不平衡的问题。据今年“农村能源项目竣工验收和中央投资项目检查督办工作”两项检查情况看,仍存在使用率不高不平衡问题。二是“三改配套”因群众认识有限、缺乏专项资金和原材料价格及施工人员工资上涨等原因,进展较慢。三是部分村级服务网点资金缺乏,服务人员积极性不高,为农户维护维修意愿不强。

1、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合作,首先对乡镇农技人员实行严格分工,各司其职,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二是充分发挥沼气技工人员的积极性,把责任和目标层层分解并共同努力。

2、积极推广“三沼”综合利用。充分利用现有沼气,实施“三沼”综合利用规模化示范项目。大力宣传“三沼”综合利用知识,积极推广沼液沼渣施用技术,充分提高“三沼”综合利用效益。

3、抓好乡村服务网点建设。在现有乡村服务网点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全县13个镇24个乡村服务网点建设的规范运作,使农村沼气建设真正实现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

4、进一步抓好沼气工程的规划和实施。除积极主动争取国家项目资金以外,对大中型畜禽养殖场,配合环保和畜牧部门认真做好沼气工程的规划和实施,为节能减排奠定良好的基础。

农村能源工作总结篇十一

201x年,省委、省级政府继续把农村新建沼气池作为为民办实事。我市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把农村沼气建设作为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民心工程”来抓。今年以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和为民办实事考核办等有关单位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大会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质量为目标,按照“突出重点,集中连片;统筹兼顾,点面结合;统一规划,配套建设;保质保量,安全生产”的原则,坚持技术规范,整合资源,配套建设,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把农村沼气建设与乡村的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与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和旧村改造相结合、与加快畜牧业发展和适用科技措施推广相结合。切实加强领导,努力培训力量,抢抓建池。

今年,我市农村能源工作的主要特点是:“四早”,即早计划。年初,我们在总结工作的同时就将今年的任务分解到了、、镇、乡、乡、镇、乡、龙塘镇等乡镇。春节前我们把建池模型运送到了计划建设沼气池的村组,与第一批拟建农户签好了《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农户自愿申请表》、《201x年市农村沼气项目建池合同》,并且将建池任务落实到每个技术员。1-6月份累计建成沼气池51口,为全年任务100口的51%。正在开工和准备开工的20户,四个大型沼气工程项目已经进入招投标的工作中,预计在今年下半年会如质如量的.完成该项目。在巩固退耕还林的项目中,的任务我们已经完成,目前已经做好201x的规划。我们的做法是:我们的做法是:

一是深入宣传。省委、省级政府把沼气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我们深感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为抢抓机遇,加大农村沼气推广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农民参与沼气建设的积极性,我们采取了不同的宣传形式。三月份专门组织人员深入到、、镇、乡等乡镇村组农户中,分发沼气建设宣传资料,跟农户算经济帐,通过对比算帐,激发了群众发展沼气的热情。同时组织了、、镇、等乡镇的一些村组干部和农户到沼气生态农业搞得好的县的示范村进行参观学习,然后通过村组干部和农户进行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的效果。

二是加强领导。沼气生态农业是一项造福于民的“民心工程”和“形象工程”。农办成立了由农办主任资威如为组长,能源办主任谢孟秋主抓,办公室曹健为资料员领导小组。为保证建池的顺利推进,我们优先选择那些班子好、工作力度大、自筹能力强、群众认识高的村先进行建设,进而引导其他村的沼气建设。

三是突出重点。我们根据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按照“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各项目村选择了3—5户自然条件和家庭经济条件较好、文化素质高、科技意识强、建池愿望迫切的农户,作为示范对象,高标准建设示范样板。

近年来的工作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沼气建设工作经费不足、各乡镇、村发展仍然不平衡、沼气池后续管理工作较为滞后、沼气综合利用率相对较低。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继续加强宣传,为今后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做好已建沼气池的后续服务工作。有计划、分区域力争11月份完成全年工作。

农村能源工作总结篇十二

能源生态农业作为一种比较新型的生态模式,在整个现代农业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能源生态农业是在解决农村生活用能的基础上与农业科技相结合的一种能实现生态良性循环的农业模式.其模式之一就是利用人、畜粪便和生活废弃物为原料人沼气池生产出沼气--沼气人室作为炊事燃料--沼液、沼渣入地入田作为肥料--农产品产量增加、质量提高--农民收入增加--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养殖业--能提供更多产生沼气的原料.仅从以上这一个周而复始循环的链条可以看出,其着眼点就是能把人、畜粪便既能产生可作燃料的沼气,又能转变出优质肥料的一个转换设备--沼气池.沼气池是这一链条不可或缺的一环.能源生态模式是当前农业发展的一种非常实用的生产模式,不但能为农民增收获益,而且对农村环境保护也起到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

作者:韩初强作者单位:刊名:广西林业英文刊名:guangxiforestry年,卷(期):“”(6)分类号:关键词:

农村能源工作总结篇十三

一、重点工作情况:

(1)协助完成财险能源险facility的建立:facility于5月1日起正式生效。facility的搭建既提升了承保能力,也实现了风险的合理转移和风险控制,适应了财险能源险业务快速良性发展的'需要。

(2)编写《能源险核保指引》。

(3)配合完成财险能源险业务的核保工作,包括业务沟通和风险审核、定价、保险安排等工作。共完成业务审核30余笔,实现保费约1000余万元。

2、签约客户工作:

(1)跟踪、推动江西省签约工作。

(2)其他负责的签约客户日常维护。

二、需要改进提高之处:

1、从事能源险核保工作时间较短,对个别险种的核保技术有待提高,特别是对市场变化的敏感度仍需进一步提高。

2、加强与渠道和业务部门的沟通。

三、需要重点开展的工作:

1、继续深入做好能源险核保工作,积极拓展优质业务、控制核保风险。

2、服务好集团签约客户。

3、增加对团队同事的财产保险业务技能培训。

农村能源工作总结篇十四

按照省政府下达我州“十一五”末期单位gdp能耗下降17%,平均每年单位gdp能耗下降率约为3.7%;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25%,平均每年下降5.6%。红河州正处于工业化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工业结构以资源型、耗能型和初级产品型为主,能源需求持续较快增长,消耗规模逐渐扩大,节能降耗任务十分艰巨,形势十分严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节能减排工作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工作方针政策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工作布置,红河州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力推进全州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国家和省人民政府(云政发[xx年]113号)(云政发[xx年]141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红河州成立了由州人民政府州长任组长,分管工业副州长任副组长,以州经委、州发展改革委、州环保局等1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经委负责节能管理日常工作(其中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由州环保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加强协调和督促,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分解节能减排指标,全面落实责任。

为确保节能降耗任务顺利完成,认真贯彻落实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的精神,我州在xx年年7月23日召开了红河州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紧急会议,向我州10个涉及淘汰落后产能的县市传达了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对省下达我州xx年年单位gdp能耗下降4.0%,节约能量40万吨标准煤,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电力10万千瓦、铁合金6.764万吨、水泥32万吨、黄磷2.1万吨的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下达,要求各县市严格按照要求淘汰落后生产装置,切实加强节能减排管理,实现我州xx年年和"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红河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了《xx年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责任书》。红河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人民政府及重点耗能企业签订了《xx年年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xx年年环保目标责任书》。红河州工业能源消费占全州全社会用能比重大,而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又占到了全州工业7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对gdp能耗影响较大,为此,以红经济[xx年]269号文印发了《关于下达红河州规模以上工业分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的通知》,把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县市政府及重点耗能企业,通过层层抓落实,确保节能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从资金上对节能工作给予保证。

我州财政每年安排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资金200万元和工业技改资金6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企业节能降耗和技术改造。今年州财政在原预算的基础上又增加100万元工作经费专门用于节能减排工作。政府对节能减排不断加大对资金的投入,促进了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收到一定成绩。

(四)突出重点,以抓工业节能为突破口,确保全州节能目标的落实。

针对红河州能源消耗总量的80%以上是工业企业消费的实际,我州以抓工业节能为突破口,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节能降耗工作,为全州节能目标的实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降低企业能耗,降低污染物的排放。

云锡集团公司冶炼分公司的锡粗炼车间的反射炉熔炼系统,经过近50年的超负荷运行,劳动强度大、污染严重、能源消耗高、锡金属回收率93%、热利用率仅为31.5%。引进澳斯麦特强化熔炼技术对粗炼系统进行了改造,以及通过节能、环保等自主创新,各项技术指标超过设计水平,直接金属回收率达96%以上。澳斯麦特炉不仅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可观,而且节能环保效果显著。与原反射炉相比每年节约燃煤11000多吨,热利用率提高到53.6%,提高了22.1个百分点,配套的6000kw余热发电机组充分利用余热,年发电量3500万kwh以上,年创效益1400多万元。

开远国资水泥公司根据国家提出的"总量控制、结构调整、鼓励技改、淘汰落后"的发展方针,投资1.76亿元,采用当今世界最先进的水泥生产工艺,代替落后的湿法生产工艺,建成一条xx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同时建成4mw的纯低温余热电站,吨水泥综合能耗由191千克下降到142千克,下降51%,大量减少了二氧化碳的排放,xx年年1-9月节能量5220吨标准煤,节能环保效果十分明显。

小龙潭发电厂、巡检司发电厂用30万千瓦大型联合循环机组取代老旧机组,每千瓦时发电煤耗大幅下降。以小龙潭电厂计算,原煤消耗下降了150克,年节约标煤就可达28.7万吨,节能效果十分显著。

2、加大高耗能、高污染落后产能淘汰力度。

为全面推进我州的节能减排工作,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我州已于xx年年6月初提前关闭巡检司电厂台2.5万千瓦的火力发电机组,每年可减少原煤消耗68.3万吨,折合标准煤为29.7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3万吨;在水泥市场供不应求的情况下,xx年年2月开远国资水泥公司提前关闭了两条湿法水泥生产线,淘汰落后产能24万吨;与此同时,今年还关闭了变压器装见容量小的黄磷炉装置7台(套),产能2.1万吨、淘汰能耗较高的铁合金炉19台(套),产能6.76万吨,年可节能约标准煤6.9万吨。按照省政府的要求,20xx年-20xx年逐步关闭小龙潭电厂6台10万千瓦高耗能发电机组和滇能弥勒电厂13.5万千瓦机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水泥45万吨、钢铁7万吨、铁合金2.8万吨。

3、发展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通过提升产品附加值实现节能减排。

延伸产业链,加快精深加工业的发展。红河州工业中重工比重较大,原料型的产品居多,产品耗能高,附加值低,高耗能产品向精深加工发展是实现单位产品能耗下降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我州在加快工业发展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延长产业链的工作,通过发展精深加工,大幅提高产品附加值,降低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如云锡公司通过发展锡材、锡化工产品,蒙自矿冶公司通过建铜锌冶炼生产线,石屏前隆公司发展黄磷精深加工产品,提高了产品附加值,降低了单耗,取到了较好的节能减排效果。

4、加强引导,加快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

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节能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引导企业有重点地开发和应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投资方向。在红河州工业发展规划中加大对重大节能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在财政资金的使用上,明确地提出要向节能型项目上倾斜,从导向上加强对节能降耗工作的引导。

针对我州工业能耗最大的是发电企业这一实际,我州积极鼓励企业发展3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联合循环机组;采用高效、洁净发电技术,改造在运火电机组,提高机组发电效率;实施"上大压小"淘汰能源消耗高的小火电机组,提高单机容量。同时,鼓励企业发展热电联产,综合利用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余气联产发电,回收部分能源,如开远国资水泥公司、红河钢铁厂、弥勒锦东化工厂、建水群星化工厂等利用余热余压发电,减少了原煤消耗,同时大量减少了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的排放。

5、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竞赛活动。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云政发[xx]120号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节能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完成省政府下达红河州"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源消耗下降17%,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5%(平均每年下降5.6%)的目标,结合红河州的实际,制定了《红河州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竞赛活动方案》,通过开展活动,提高企业的节能意识。

6、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认真落实国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和《节约用电管理办法》,加强对年耗能一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和监督。要求重点用能单位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机制;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用符合条件的能源管理人员,加强对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健全能源计量管理、能源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促进企业节能降耗上水平。

(四)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推动全州工业企业上水平上台阶。

为鼓励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促进全州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我州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钢铁、有色、水泥等高耗能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加大淘汰力度。严格执行峰谷、丰枯电价和可中断电价补偿制度,对国家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及高耗能企业按国家产业政策实行差别电价,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采用节能节电设备,提高终端设备用电效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通过认真严格地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促使企业尽快淘汰落后产能,同时进行节能技术更新改造,降低产品单位能源消耗,提高能源效率。

(五)强化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企业节能意识。

工业企业是我州能源和资源消耗的主要大户。我州从抓工业企业入手开展好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工作,积极组织年综合能耗在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参加省节能中心举办的4次节能培训班。同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节能管理和统计工作,今年10月24日,州经委和州统计局在蒙自共同组织了一期规模较大的节能统计培训班及节能降耗工作会,由省节能办和省统计局的老师授课,培训了全州经委系统、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和全州171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统计人员300多人,为节能减排工作的全面开展打下了基础。12月4日组织召开红河州重点耗能县市经贸局、统计局、重点耗能企业参加的节能降耗工作会,进一步落实节能降耗目标。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意识和节能意识,今年内对列入全州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为广泛宣传节能降耗,增强全民节能意识,在"节能宣传周"期间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活动。采取在工厂、社区等人群聚居地粘贴宣传标语,组织州内重点耗能企业召开节能降耗工作做座谈会,组织职工开展节能降耗知识竞赛活动等多种形式,使节能减排活动深入人心。积极参加由省经委举办的《xx年年中国昆明国际节能新能源环保博览会》(xx年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从工业、建筑、交通、农业、污染减排等方面对近年来红河州在节能减排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进行了展示,宣传红河州的同时,进一步推动了全州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加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力度及未达标企业整改措施的落实。

全州高耗能高污染10个重点行业的137户企业均严格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并且按照国家相关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通过了省、州xx年、xx年及xx年的"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达标排放"再提高工程"及"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等考核验收。

(七)制定下发《红河州节能减排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云南省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稳定发展,我州制定并下发了《红河州节能减排实施意见》,加强对全州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八)对节能降耗工作开展督查督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我州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我州工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完成省人民政府下达我州xx年年的节能降耗目标任务,10月26日,州政府办以特急明传电报下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州节能降耗及工业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按通知要求,六个督查组于10月30日分赴十三个县市对全州节能降耗工作及其它工作进行督查督办,有力地促进我州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节能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节能管理机构不健全,能源统计体系不完善。

目前州及各市县节能管理工作机构不健全或未建立,缺乏节能减排工作管理人员;节能管理的核算系统尚不完善,不能对全州、全社会用能情况,特别是企业用能情况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而大部分工业企业也无专门的节能机构和人员,节能措施难以落实。

(二)产业结构不合理。

红河州轻重工业发展比例不协调,轻工业发展缓慢,而高耗能的重工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轻重工业的比重由xx年的39.9:60.1调整到xx年的25.2:74.8,轻工业比重下降了14.7个百分点,重工业比重进一步上升,而重工业中以高耗能产品居多。从目前红河州工业发展的态势和"十一五"期间的工业项目发展情况来看,重工业特别是高耗能工业的比重还会进一步增加,能源消费的总量还将逐年上升,特别是由于重工业产品比重大,产品附加值低等,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难以大幅度降低,节能降耗工作困难较大。

(三)红河州作为全省重要的火力发电基地,在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能源的同时,也加大了我州节能工作的压力。

我州火力发电量占到了全省的三分之一左右,消费的一次能源占全州能源消费比重较大,消耗的煤炭转换成电能后,一部份在本州内消耗,而一部份输出州外消费。由于火力发电总能耗及单耗较高,撑大了我州能源消耗总量,单位gdp能耗下降难度加大,使得我州的节能降耗任务加重,难以实现单位gdp能耗的大幅下降。

(四)部份企业对节能减排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

由于长期以来一些企业在发展思路上存在重生产、轻节约,重速度、轻质量的倾向,对节能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缺乏足够的认识,节能意识不强。因此,在节能工作上普遍存在对节能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的现象,节能还没有成为绝大多数企业和公民的自觉行动。

(五)国家节能降耗政策不配套。

国家在对企业节能改造、节能设备研制和节能新技术的应用方面没有相应的财税鼓励政策,对能耗指标较好的企业也没有相应的用能奖励政策,对能耗超标的企业也没有较全面的处罚政策,没有建立有效的节能激励机制,企业及广大群众的节能积极性和主动性普遍不高。

(六)资金投入不足,节能技术开发和应用不够。

节能必须依靠技术进步,但从总体上看,企业普遍投入不足,创新能力弱,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特别是一些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共性和关键技术开发应用不够,节能技术推广应用难。

五、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一)尽快建立完善省、州、县三级节能统计核算体系。由于现在的节能统计核算体系不健全,统计指标单一,不能涵盖全社会用能情况,在计算gdp能耗指标时,州、县市对节能降耗情况不能及时进行监测和管理,使节能工作受到极大影响,因此,有必要加快建立并尽快完善省、州、县三级节能核算体系。

(二)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产业结构决定了能源消费结构,目前红河州的工业以资源型的重工业为主,电力、化工、有色冶金、黑色冶金和建材工业能源消费占到了全州规模以上工业总能耗的93.3%,能源消费不合理。从今年1-9月情况看,单位增加值能耗分别为:电力11.23吨标准煤/万元(含水电)、化工17.88吨标准煤/万元、有色冶金1.47吨标准煤/万元、黑色冶金24.37吨标准煤/万元、建材15.91吨标准煤/万元,除有色冶金行业外,其它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均高于全州3.75吨标准煤/万元的平均水平。因此,只有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才能有效降低单位gdp能源消耗。

(三)制定合理科学的用能鼓励和处罚政策。政府有关部门应研究制定对用能单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在税收、用能方面的鼓励政策和对用能单位超单耗的处罚政策,利用经济杠杆,为节能工作的推动和实施从制度和政策上提供保证。

(四)加大政府贴息资金投入,改造现有生产工艺和装备。红河州的工业企业以高耗能企业为主,能源消费高,而企业在节能技术改造方面的投入较为困难,政府要加大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资金贴息的力度,使企业尽快使用现有的一些先进的节能设备,改造传统工艺和设备,降低工业企业的能耗,为全社会总的节能目标的实现提供可靠的保证。

(五)建立淘汰落后产能的退出机制。为进一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政府需要制定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在新上项目、职工安置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从政策上为淘汰落后产能提供政策支持。

(六)制定鼓励企业通过技改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的优惠政策。为鼓励企业在节能降耗减排方面积极工作,加大投入力度,用先进的节能工艺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工艺技术和生产装备,政府应对企业在申报项目、新上项目、技改贴息等方面将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从政策上为节能工作提供保证。

(七)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以产业结构优化为突破口,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带动产业升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地方标准或总量排放超过稳定限额的企业,强制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扶持清洁生产项目,突出对节能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绩效考核。

(八)加快推进节能减排技术进步。积极推动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对企业进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采用节能环保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政策扶持力度。

(九)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钢铁、有色、水泥等高耗能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加大淘汰力度。严格执行峰谷、丰枯电价和可中断电价补偿制度,对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及高耗能企业按国家产业政策实行差别电价,促使企业尽快淘汰落后产能,同时进行节能技术更新改造,降低产品单位能源消耗,提高能源效率,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采用节能节电设备,提高终端设备用电效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1、加强重点行业、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

我州重点耗能行业主要为电力、黑色冶金、有色冶金、化学工业等。开远小龙潭电厂、解化集团、红磷公司、云锡公司,泸西伟洪吉宇公司和润鑫铝业公司是我州的重点耗能企业,其能耗占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能耗的70%,因此,以上企业仍然是红河州节能降耗的重点企业,必须继续抓好节能管理工作。

2、按省的要求,继续组织州重点耗能企业管理人员参加省节能中心举办的各类节能培训班学习,在红河州举办两期节能培训班,不断提高企业节能岗位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知识水平。积极组织各县市做好节能宣传周有关工作,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

3、按省里要求做好节能指标的分解落实,明确目标、明确责任,与各市县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4、继续贯彻落实好省人民政府云政发[xx年]113号、云政发[xx年]141号文件精神,制定更加有效的节能减排措施,确保“十一五”末期我州节能减目标任务的完成。

5、做好xx年年计划用电工作,做到有序用电。按照“先生活、后生产”,“保人民生活、保效益、保重点、保增长、保行业整合”,保地方经济发展、保农特产品加工的原则,统筹兼顾,认真做好计划用电工作,做到用户不强超强用电力电量,不危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做到以人为本、生活用电不受影响,最大限度地发挥有限电力资源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确保党政机关、市政公用、学校、新闻媒体、国防军工、交通运输、煤矿、医院、供水、供油、电信、重要基础设施等重要单位的用电。

6、加强电煤协调工作,做好电煤和非电煤的协调平衡,确保电煤的有效供应,同时基本满足化工、制糖、建材以及居民生活等非电煤的需要,确保地方经济平稳发展。

农村能源工作总结篇十五

20xx年区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化工作中“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项目已完成。现将具体完结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全省机关事务“九统一”管理专项试点工作职能,根据《市落实全省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专项试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相关精神,结合我区公共机构能源消费实际情况,目标完成对我区20xx年度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并上报至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平台;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

我中心已将全区141个公共机构的能耗消耗数据收集完毕并录入至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平台;全区共有18家单位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利用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行绿色办公,使用节水器具、推行无纸化办公,实现高效照明等宣传。

同时我中心加快建设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定额管理、节能、节水及用能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等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等方面职能建设,逐步规范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作。

农村能源工作总结篇十六

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我站按上级能源部门和农业局的工作安排,结合本县实际情况,遵循“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农村能源工作方针,本着“节能减排”尽可能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原则,以保护森林资源和维护农业生态环境为工作目标。现将20xx年上半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农村能源沼气国债项目实施情况等作如下总结:

20xx年,省共向我县下达农村能源国债沼气建设投资计划128万元,项目建设任务为:建设户用沼气池1600户。材料已全部发放完毕,截止6月15日,已经完成1517户,其余正进入验收阶段,力争年底完成项目任务,申报省厅验收。

20xx年,省共向我县下达农村能源国债沼气建设投资计划84万元,项目建设任务为:建设户用沼气池700户。项目于20xx年8月启动实施,共计发放材料700套,竣工验收564户,其余正进入紧张施工中。

上半年全县完成了2处小型联户沼气工程,总容积150多立方米,实行联户建池,惠及农户28多户,有力的减轻了生猪养殖对环境的污染。户用沼气28户,全面控制了农业面的污染。

一、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局领导高度重视农村能源建设工作,由局长直接负责,分管能源副局长监督实施,能源站具体落实。

三、部门协作,促进发展。与县畜牧站协助督促生猪养殖农户,每户必须建沼气池,解决生猪养殖排污问题,确保每户生猪养殖户在养猪的同时不污染环境。

四、规划合理,标准建池。因地制宜,严格督导建池技工按照国家《户用沼气池标准图集》和《户用沼气池施工操作规程》统一建池标准,为建池户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把住建池质量关,坚持"三结合"的原则,做到建池合格率达100%。

五、建精品抓示范。在认真抓好工程质量的同时,坚持与示范村、文明村、新农村、扶贫村建设相结合,在龙勾、扬眉、等地建立“猪-沼-果”示范工程。铅厂镇新型“保温沼气罐”示范点。

六、抓安全管理,搞好后续服务。积极对建池技工实行“谁建池、谁负责、谁服务”的工作原则即:跟踪服务、上门服务、无偿服务,解决建池农户的后顾之忧。

一、我县的'农民群众仍存在对沼气使用认识不足,对沼气池建设积极性不高,有的村民不配合投入,等靠要思想严重,影响建池进度;再是由于养猪的农户不多,即使是建了沼气池,因产气原料缺少,沼气池也不能正常使用。

二、乡镇领导部门对沼气建设工作的认识、宣传的力度不够,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农户的联系片面性;使农民群众的建池积极性没有很好地调动起来。农户对沼气池的使用管理的基本技能低,缺乏相关管理体系及操作经验。由于沼气网络欠缺及地理困素的制约,农户对沼气配件无法及时购买更换,降低了沼气池的正常使用率。

三、建池技工仍显不够,一定程度上导致建池进度缓慢;同时“三沼”综合利用仍需加大工作力度。

一、努力争取完成20xx年20xx年下达的农村能源国债沼气建设任务,并做好其它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继续抓好监督、管理、宣传工作。

二、加大培训力度,下半年举办“沼气池与后续服务”至少5期,培训农户100人以上,建池技工50人以上,切实解决农户对管理、维修沼气池知识缺乏;沼气建池技工匮乏的状态。

农村能源工作总结篇十七

xx年根据省州有关电煤协调工作会议精神和州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开展了电煤协调相关工作。

(一)加强电煤生产供应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电煤生产及协调的领导工作,州政府专门成立了电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亲自任组长,并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大局意识,把电煤、电力供应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抓出成效。电煤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多次组织召开电煤协调工作会,解决电煤生产运输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促进了电煤的生产和供应。

(二)积极推进小龙潭矿务局五期扩建工程。

为切实推进小龙潭移民搬迁工作,州委、州政府把小龙潭矿务局五期技改扩建工程作为州重点产业建设的一号工程来抓,由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挂钩,开远市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加大项目的推进力度。小龙潭矿务局打破常规工作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五期扩建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土方剥离进度。同时,按省政府要求,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多产原煤,尽可能满足电厂电煤的需要。预计xx年年小龙潭矿务局可生产原煤1076万吨,其中电煤880万吨。

(三)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调整用煤结构。

为减轻小龙潭矿务局电煤供应压力,调整全州用煤结构,州政府与开远、弥勒、泸西和建水四个主要产煤县、市签订了《原煤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了电煤生产供应奖励办法,鼓励各产煤市县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要加大煤炭的生产力度,多产煤,多供煤。要求各重点产煤县市尽快进行技改扩能,努力提高原煤产量,缓解全州供煤不足的局面。

同时也要求各火电厂也主动积极寻找煤源,做好掺烧试验,加大小龙潭矿区以外煤种的掺烧量,争取多发电,多供电,为全省全州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加快地方煤矿扩能技改步伐。

今年7月2日省经委召开电煤协调会议后,州经委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又多次带领科室相关人员分别到开远、泸西、弥勒、建水等主要产煤市县调研,推动煤矿加快整合步伐,使我州有更多的煤矿符合省政府支持的政策,得到省级更多的资金支持,通过技改扩能挖掘现有矿井潜力,并要求凡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及开工条件的煤矿要尽快验收和开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增大产煤量。

(五)建立电煤运输绿色通道。

为保证大唐电厂、华电巡检司电厂、小龙潭电厂电煤运输畅通无阻,州经委与交通、交警、开远高速公路管理段等部门协调,建立了电煤运输绿色通道,由州电煤协调办专门为电煤运输车辆发放绿卡,确保了电煤公路运输的通畅。

(一)红河州是云南省煤炭生产的大州,但同时也是煤炭的`消费大州,州内自产的原煤均不够用,还需从州外购进部份原煤。其次,按省政府的要求,今年全州将关闭19对煤炭矿井,减少产能57万吨,将会使今冬明春红河州电煤及社会用煤供应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

(二)小龙潭矿务局目前月产煤已达90多万吨,由于五期技改扩建工程进展缓慢,如果明年超产能力下降,按省经委的发电计划安排,电煤与非电煤供应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对全省以及红河经济的发展都将产生不利的影响。

节能减排是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重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全州电力、化工、有色、钢铁、建材等行业占了全社会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大头,有效遏制这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是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当务之急。

农村能源工作总结篇十八

十一五期间,在州、市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领导统一领导部署下,我们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利用,讲究效益”的农村能源工作方针,高度重视农村清洁能源工作,积极争取农村清洁能源项目,扎实开展农村户用沼气普及、大中小型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和秸杆综合利用等工作,以改善农村

生活

用能结构,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重点,切实开展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全乡农村清洁能源事业呈现出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xx乡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基本情况

xx乡农村清洁能源建设主要从2015年开始,十一五期间,全乡积极改善能源结构,大力推广使用电、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鼓励使用液化气,提高能源利用率。新建农村户用沼气共计140只,并在全乡境内通过“一池二坝五改”工程,有效处理人畜粪便。

二、主要做法

发展循环经济中的作用,宣传沼气建设的新技术、新工艺,逐步改变农户对沼气的看法,形成了从不认可到认可的根本转变,为沼气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乡党委政府还专门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及经济发展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农村清洁能源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乡清洁能源建设的组织协调、规划制定、政策扶持、技术指导、设计施工等,形成了农村清洁能源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精心实施,规范运作,扎实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建设。按照省市清洁能源工作的要求,制定一整套“一池二坝五改”实施方案,严格项目建设的操作流程,配强配齐

专业

技术人员,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建立健全责任网络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项目建设的质量。

(三)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切实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农作物秸秆是重要的生物质能源产品,用途广泛,经济价值高。我们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理,实行“禁用结合,以用促禁”的思路,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依法处罚相结合,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三、下一步打算

沼渣)利用文章。把沼气建设与发展生态养殖业、生态农业结合起来,大力推广养殖—沼气—种植“三位一体”的生态能源模式,集中建设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提高农产品质量,带动产业调整,振兴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利用当前畜禽养殖业逐步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有利条件,大力发展中小型沼气工程,集约开发利用沼气。

(二)加大培训力度,挖掘农村中有经验、懂技术的泥瓦工农民,组织参加沼气技术知识培训,择优筛选。鼓励创建农村沼气协会,充分发挥其民主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及时向建池农户提供技术服务,强化后期管理,实行全程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

xx乡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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