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潢设计合同(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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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潢设计合同(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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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签署应当当面进行,并由双方在文书上签字确认。在合同中,双方应该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违约后的赔偿方式。以上合同范文仅供参考,具体合同的草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调整。

装饰装潢设计合同篇一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内容如下:

一、委托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环境景观设计。

项目地点:

二、委托范围及面积。

整个项目的景观设计。项目总体景观设计面积为约1.6万平方米。

三、委托服务范围。

3.1设计方案。

3.1.1总体景观设计概念方案。

3.2总体景观初步设计方案。

3.2.1总体景观设计总平面方案图。

3.3.2总体景观设计景点意向图。

3.3总体景观施工图设计。

3.3.1总体景观设计总平面图。

3.3.2总体景观设计总放线图。

3.3.3总体景观设计高程图。

3.3.4总体景观设计坐标定位图。

3.3.5总体景观设计植物种植图。

3.3.6总体景观设计给排水图。

3.3.7总体景观设计电路图。

3.3.8分项景观设计图。

3.3.9委托设计所需出具的其他设计材料。

乙方应保证所出具设计及施工图纸能保证甲方能够依照图纸正常施工,设计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四、委托服务收费。

总价:元,大写:元整。

五、委托设计时间。

5.1乙方于年月日前提交提交委托服务范围3.1项,即环境景观设计方案。

5.2乙方于年月前提交提交委托服务范围3.2项,即环境景观设计初步设计。

5.3乙方于年月日前提交提交委托服务范围3.3项,即环境景观设计施工图。

六、设计成果提交。

6.1乙方完成3.1既总体景观初步设计方案,经签定认可的设计成果,3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大图展板一套(设计文本电子版全套)。

七、付款方式。

7.1签定合同后7天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元(大写:元整)。

7.2乙方提交完全部设计文件资料,并提供全部发票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用元(大写:元整)。

7.3工程施工完成2/3,设计效果甲方满意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部分设计费元(大写:元整)。

八、甲方责任。

8.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按时支付设计费。

8.2甲方在景观施工过程中如需设计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方可执行。

8.3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印乙方交付的设计图纸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索赔。

九、乙方责任。

9.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

9.2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交付的文件及图纸等技术资料,否则甲方有权索赔。

9.3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设计标准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并达到甲方满意为止。

9.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及份数提交设计文件给甲方。

9.5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或施工方)发现有设计缺陷或错误,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二日内应通过传真或邮件或现场解决等方式及时进行更改与补充完善。

9.6非乙方原因延误提交时间时,乙方须有甲方顺延时间书面证明。

9.7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等服务内容,必须经甲方认可。

9.8乙方提交图纸后在甲方施工的过程中应派人参与工程施工的技术交底、技术指导及工程工程验收。

十、违约责任。

10.1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由违约方承担责任。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按照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0.2乙方如果未经甲方同意,而因自身原因延迟提交设计成果,甲方每天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对乙方进行违约处罚。乙方擅自解除合同,除返还已经支付的设计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10.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损失,除返还设计费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十一、其它。

11.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仲裁。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

装饰装潢设计合同篇二

委托人:(以下简称“业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设计方”)

鉴于业方请设计方就“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室内装潢设计服务,而设计方亦同意就以下所述条款与条件,担任本项目所委托之设计方。业方及设计方兹就本项目之室内装潢设计服务,同意订定下列条款以资遵循:

1.委托及工作内容

1.1业方委任设计方担任本项目之专任室内装潢设计方,并指定本项目主设计师由设计方的__ ___先生担任,设计方同意接受此项委任。

1.2合同工作内容将限定以下范围内之室内装潢设计:

1.2.1行政楼1f、2f、3f、4f、5f及顶层。

首层

门庭、过道、消防门及通道

接待前台

会议室、洽谈室、音控室、茶水间、产品展示区

宾客电梯厅、玻璃旋转楼梯

男女卫生间

第2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洽谈室、办公室、茶水区

男女卫生间

客用楼梯、玻璃旋转楼梯及公共区域

第3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会议室、办公室、茶水区及公共区域

男女卫生间

第4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办公室、茶水区、弱电间及公共区域

男女卫生间

第5层及顶层

宾客电梯及通道及公共区域

会议室、董事办公室、董事长办公室、茶水区

男女卫生间

1.3设计方就前述工作位置进行之工作应尽量与业方之项目协调员完全配合,一切工作计划亦需要完全配合业方之规划时程、设计整合及施工顺序。

2.服务范围

2.1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电气设计、平面配置及空间分隔规划、色系及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范围、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项目协调员及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与咨询。

2.2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包括参加由业方或其委托之项目协调员及其它顾问在任何工地所召集之一般会议。

3.内装设计

业方本着对设计方的完全信任,同时在对设计方的设计成果给予高度期望的前提下委托设计方担当的室内装修整体设计。设计方承诺明了业方的标准,富有特色,环境高雅的的整体意图及要求,对业方所有的项目进行内部装修整体设计。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之中,设计方应本着节省项目业方用于装修成本投入的原则,在不影响设计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投入的装修成本。同时在物料的选择,施工工艺的运用上都应尽量考虑其经济效益并保持设计的独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以减少本项目本身投入使用后的经营成本压力。

a.家俱配置图。

陈述所有固定装置、家俱图样上配合每件家俱和装饰拟定规格表标明编号,以便查阅材料规范说明。

b.建筑资料图

陈述关键性地点构形,如间隔墙位置,标明尺寸等资料以供建筑师使用。

c.天花图

陈述所有有关天花资料如物料、造型、饰面、颜色、灯具铺设、灯具之选择、机械资料,以供特聘之专业顾问,如灯光设计人员,综合于其设计内。

d.配电图

陈述有关电器/设备所需之机电插座位置、机械设备构形及位置等

e.地坪饰面图

陈述所需地坪饰面、颜色、材料规格、地台高差、新地坪标高。所有项目将配合材料规格编号。

3.3施工图说与施工规范

3.3.1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业方或其委任的其他顾问应已提供所有设计方认为必需的数据、图说等,使设计方能够着手进行最后细部设计、绘制图说和施工规范的准备工作。

3.3.2设计方需将用于施工中所需之所有材料和家饰,制作成图表及详细清单。

(a)图说清册及详细目录。

(b)图表详列家饰、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

(c)在需要时,为不同装修材料和装修方式提供颜色样式和材质样品。施工图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室内立面图

陈述墙身高度、饰面、保安系统位置、机电资料及固定装置项目、艺术摆设位置资料、配合材料规格及施工规范、标明编号。

(b)施工大样图

陈述所有固定位置详细资料及配置。

(c)客房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规格说明、图样、家具详图、数量、相片、物料样板资料。

(d)公共区域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窗帘、地毯、艺术品摆设之规格说明。

3.3.3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邀请承包商投标或对内装设计工作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惟所有承包商之选定均属业方的权责,设计方对承包商之任何举措、疏忽或不履约的行为不负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3.4协调与检验

3.4.1设计方需定期视察施工场所,并需与业方、其建筑师或项目管理单位要求时到场,惟本项要求需于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设计方。业方于提出要求后,设计方应在合理时间和间隔下依工作的进展。关切业方的承包商或次承包商之合同执行,以确保所有室内装修工作均已照施工图说、规范与设计之理念进行。为避免双方于设计工作之进行过程中对本案的服务范围有任何疑义,以下条款规范双方之功能及其责任与义务。

5.1设计方需提供所规定之设计图说与进度表和服务。

5.2所有计划方案、草图、报告与规范应以中文制作,以方便业方人员理解设计方的全部设计意图,且可在任何工作地点为之,设计方必须时时配合与业方或其项目管理单位之核定时程与进度表提送。

5.3所有内装设计图说、家具和照明设施之设计与图说,均属设计方的著作,在合同双方履行本合同后,业方享有设计方提供给业方的所有文件、文本、图册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5.4设计方除了提供材料的样品外,不得对任何人、团体和公司发布任何命令以承接任何工程、提供货物、代表业方接受任何的投标,或提供其它服务。

5.5所有施工场所及其它所有的会议记录均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制作。所有会议记录均需发送给设计方。除非因为修改而变更,否则此记录均视为在会议中正式确认的决定。

5.6于业方自付的成本和费用下,业方需指示其建筑师派用所有必要的绘图员和绘图办公室之设备以能将设计方的图说汇入业方的建筑图上,设计方亦需自行提供为达成服务范围所需之绘图设备和所有耗材及纸张之一切费用。

5.7业方需应设计方的请求,供给设计方所有关于设计需求上所必需的书面数据,让设计方创造一个整合的内装设计。

5.8设计方可应业方的请求,提出艺术师/技工或专家,以执行特殊内装或工程,例如马赛克、雕塑、壁画、雕刻的玻璃和绘画等。本项艺术师/技工或专家等的聘用需为业方认可,且其一切费用或津贴需由业方另行商议后由业方支付。

5.9设计方需在下列项目中作出建议并协助业方选择:

(a)灯具开关、插座和电话接点。

(b)装饰的门把和五金配件。

(c)卫浴器具和五金配件。

用于前述第1.2条中规定的区域。

6.费用

6.1本合同之设计服务费为_ __人民币(__人民币)其中包括设计方在工作期间为本项目的原因所花费的具设计资质图纸及审图配合、旅差、通讯费、邮递费、光盘制作、出图费用、印刷费用、文具用品等相关的所有杂费。

6.2付款进度为:自合同签订七天内应付款元人民币

第一、二阶段完成应付款(施工图出图完毕)元人民币

第三、四阶段完成应付款(竣工图出图完毕)元人民币

7.终止合同及部分服务

7.1业方可予设计方__10_天的书面通知以终止本合同。__10_天书面通知期满后,本合同将被终止而不影响业方继续支付以下费用的义务:

(a)所有应付而尚未支付于设计方之款项。

(b)所有已完成且应付之各阶段的设计服务费用。

(c)所有对正在进行中的各阶段或多个阶段应付的费用。为免产生争议,进行中的各阶段或多个阶段应付的费用将如同已完成该阶段或该等阶段而应付的费用。

(d)本合同规定应付的协议费用余额的百分之_叁拾____的损害赔偿金。由于设计方的原因引起的业方终止本合同,本条不适用。

(e)所有应偿还及实付费用和支出。

7.2如因业方的下述各项情况,设计方可在予以业方____10____天的书面通知后终止本案:(a)业方表现出有意放弃此项目。

(b)业方无法或拒绝或疏于支付到期之费用给设计方。

(c)业方在司法审判的管理,或遭清算管理,或遭破产管理的状况下。

(d)业方不履行本案服务范围需配合设计方的义务或干扰设计方的工作。

8.转让条款

8.1业方及设计方之任一方如未经其另一方书面之方式同意,不得转让本案予第三方。

9.合同之变更或修正

9.1本案内之所有规定对双方均具约束力。除非以书面之方式并经双方签认,否则,任何对本案之条款及条件的变更或修正均属无效。

10.合同解释与仲裁

10.1于合同执行间,所有发生于业方和设计方间对合同内任何事务之争议或差异,则应提交上海仲裁部门处理,若双方无法就单一仲裁人之选定取得共识,则应提交三名仲裁人决定,其中双方可各选定一名仲裁人并由此二名仲裁人共同推举第三名独立之仲裁人。

10.2本合同之解释及裁定均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或事项拥有审判权。

11.本合同一式四份,设计方、业方各持两份。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时生效。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日期:_年_月_日 日期:_年_月_日

装饰装潢设计合同篇三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本旅游团团号为:_____。旅游线路为:_____。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年月日,结束时间为年月日,共计天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_程表》。《旅_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日付讫。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第五条〔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年月日时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第八条〔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_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4、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应当按照《旅_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旅_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负责人:

电话或传真:电话或传真: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装饰装潢设计合同篇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印制。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装饰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装饰工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章、条例。

3.建设过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设计要求,设计内容:

1.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过程内容:

造价或面积:

2.设计内容:

3.设计要求: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详见附件)。

1.本次合同的设计费为(币)元。

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2.设计收费服务内容:(a:量房b:平面布置方案及报价c:设计施工图全套d:陪同甲方全程采购e:配合现场施工五次以上)。

第五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天内,甲方付给乙方总设计费的30%,即元。

2.交施工设计图天内,付总设计费的70%,即元。

第六条甲方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必须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根据乙方已完成的设计量向乙方支付费用。(按深圳市装饰设计收费标准规定)。

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金额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逾期天以上来时,乙方有权终止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发生项目停、缓建,甲方仍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的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者转让、转卖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则乙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三。

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负责向施工方做设计交底,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意见。

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4.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八条各设计阶段文件的确认。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甲方应尽快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超过下列期限后不给予回复,视为确认。乙方交付方案设计后天,扩大初步设计天,施工图设计天,甲方审查设计文件的时间及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修改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设计工期内。一般方案修改不再绘制效果图。方案阶段发生整体修改或者重新设计,按以下办法处理:(a)乙方无偿负责整体修改二次方案,二次以上的整体修改,乙方另收取工本费。(b)在上条(a)的基础上,方案仍不满足甲方要求,双方可以在甲方支付设计方案及修改工本费的基础上协商解除设计合同,设计成果归甲方所有。

第九条施工技术配合。

1.甲方如需乙方提供施工技术配合,甲方应支付乙方施工技术配合费。施工技术配合费元。

2.施工技术配合费支付方式:

3.乙方提供施工技术配合应负责下列事宜:

(a)协助甲方招标及签订施工合同;。

(b)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c)指导施工,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第十条其他。

1.如甲方中途变更设计或要求增加设计内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签订合约(为合同附件)。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3.本设计合同在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6.甲、乙方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通讯地址为准。

甲方:

乙方:

若通讯地址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之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委托方:承接方: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装饰装潢设计合同篇五

委托人:(以下简称“业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设计方”)。

鉴于业方请设计方就“”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室内装潢设计服务,而设计方亦同意就以下所述条款与条件,担任本项目所委托之设计方。业方及设计方兹就本项目之室内装潢设计服务,同意订定下列条款以资遵循:

1.委托及工作内容。

1.1业方委任设计方担任本项目之专任室内装潢设计方,并指定本项目主设计师由设计方的_____先生担任,设计方同意接受此项委任。

1.2合同工作内容将限定以下范围内之室内装潢设计:

1.2.1行政楼1f、2f、3f、4f、5f及顶层。

首层。

门庭、过道、消防门及通道。

-接待前台。

-会议室、洽谈室、音控室、茶水间、产品展示区。

-宾客电梯厅、玻璃旋转楼梯。

-男女卫生间。

第2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洽谈室、办公室、茶水区。

-男女卫生间。

-客用楼梯、玻璃旋转楼梯及公共区域。

第3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会议室、办公室、茶水区及公共区域。

-男女卫生间。

第4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办公室、茶水区、弱电间及公共区域。

-男女卫生间。

第5层及顶层。

-宾客电梯及通道及公共区域。

-会议室、董事办公室、董事长办公室、茶水区。

-男女卫生间。

1.3设计方就前述工作位置进行之工作应尽量与业方之项目协调员完全配合,一切工作计划亦需要完全配合业方之规划时程、设计整合及施工顺序。

2.服务范围。

2.1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电气设计、平面配置及空间分隔规划、色系及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范围、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项目协调员及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与咨询。

2.2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包括参加由业方或其委托之项目协调员及其它顾问在任何工地所召集之一般会议。

业方本着对设计方的完全信任,同时在对设计方的设计成果给予高度期望的前提下委托设计方担当的室内装修整体设计。设计方承诺明了业方的标准,富有特色,环境高雅的的整体意图及要求,对业方所有的项目进行内部装修整体设计。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之中,设计方应本着节省项目业方用于装修成本投入的原则,在不影响设计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投入的装修成本。同时在物料的选择,施工工艺的运用上都应尽量考虑其经济效益并保持设计的独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以减少本项目本身投入使用后的经营成本压力。

a.家俱配置图。

陈述所有固定装置、家俱图样上配合每件家俱和装饰拟定规格表标明编号,以便查阅材料规范说明。

b.建筑资料图。

陈述关键性地点构形,如间隔墙位置,标明尺寸等资料以供建筑师使用。

c.天花图。

陈述所有有关天花资料如物料、造型、饰面、颜色、灯具铺设、灯具之选择、机械资料,以供特聘之专业顾问,如灯光设计人员,综合于其设计内。

d.配电图。

陈述有关电器/设备所需之机电插座位置、机械设备构形及位置等。

e.地坪饰面图。

陈述所需地坪饰面、颜色、材料规格、地台高差、新地坪标高。所有项目将配合材料规格编号。

3.3施工图说与施工规范。

3.3.1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业方或其委任的其他顾问应已提供所有设计方认为必需的数据、图说等,使设计方能够着手进行最后细部设计、绘制图说和施工规范的准备工作。

3.3.2设计方需将用于施工中所需之所有材料和家饰,制作成图表及详细清单。

(a)图说清册及详细目录。

(b)图表详列家饰、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

(c)在需要时,为不同装修材料和装修方式提供颜色样式和材质样品。施工图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室内立面图。

陈述墙身高度、饰面、保安系统位置、机电资料及固定装置项目、艺术摆设位置资料、配合材料规格及施工规范、标明编号。

(b)施工大样图。

陈述所有固定位置详细资料及配置。

(c)客房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规格说明、图样、家具详图、数量、相片、物料样板资料。

(d)公共区域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窗帘、地毯、艺术品摆设之规格说明。

3.3.3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邀请承包商投标或对内装设计工作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惟所有承包商之选定均属业方的权责,设计方对承包商之任何举措、疏忽或不履约的行为不负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3.4协调与检验。

3.4.1设计方需定期视察施工场所,并需与业方、其建筑师或项目管理单位要求时到场,惟本项要求需于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设计方。业方于提出要求后,设计方应在合理时间和间隔下依工作的进展。关切业方的承包商或次承包商之合同执行,以确保所有室内装修工作均已照施工图说、规范与设计之理念进行。为避免双方于设计工作之进行过程中对本案的服务范围有任何疑义,以下条款规范双方之功能及其责任与义务。

5.1设计方需提供所规定之设计图说与进度表和服务。

5.2所有计划方案、草图、报告与规范应以中文制作,以方便业方人员理解设计方的全部设计意图,且可在任何工作地点为之,设计方必须时时配合与业方或其项目管理单位之核定时程与进度表提送。

5.3所有内装设计图说、家具和照明设施之设计与图说,均属设计方的著作,在合同双方履行本合同后,业方享有设计方提供给业方的所有文件、文本、图册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5.4设计方除了提供材料的样品外,不得对任何人、团体和公司发布任何命令以承接任何工程、提供货物、代表业方接受任何的投标,或提供其它服务。

5.5所有施工场所及其它所有的会议记录均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制作。所有会议记录均需发送给设计方。除非因为修改而变更,否则此记录均视为在会议中正式确认的决定。

5.6于业方自付的成本和费用下,业方需指示其建筑师派用所有必要的绘图员和绘图办公室之设备以能将设计方的图说汇入业方的建筑图上,设计方亦需自行提供为达成服务范围所需之绘图设备和所有耗材及纸张之一切费用。

5.7业方需应设计方的请求,供给设计方所有关于设计需求上所必需的书面数据,让设计方创造一个整合的内装设计。

5.8设计方可应业方的请求,提出艺术师/技工或专家,以执行特殊内装或工程,例如马赛克、雕塑、壁画、雕刻的玻璃和绘画等。本项艺术师/技工或专家等的聘用需为业方认可,且其一切费用或津贴需由业方另行商议后由业方支付。

5.9设计方需在下列项目中作出建议并协助业方选择:

(a)灯具开关、插座和电话接点。

(b)装饰的门把和五金配件。

(c)卫浴器具和五金配件。

用于前述第1.2条中规定的区域。

6.费用。

6.1本合同之设计服务费为___人民币(__人民币)其中包括设计方在工作期间为本项目的原因所花费的具设计资质图纸及审图配合、旅差、通讯费、邮递费、光盘制作、出图费用、印刷费用、文具用品等相关的所有杂费。

6.2付款进度为:自合同签订七天内应付款元人民币。

第一、二阶段完成应付款(施工图出图完毕)元人民币。

第三、四阶段完成应付款(竣工图出图完毕)元人民币。

7.终止合同及部分服务。

7.1业方可予设计方__10_天的书面通知以终止本合同。__10_天书面通知期满后,本合同将被终止而不影响业方继续支付以下费用的义务:

(a)所有应付而尚未支付于设计方之款项。

(b)所有已完成且应付之各阶段的设计服务费用。

(c)所有对正在进行中的各阶段或多个阶段应付的费用。为免产生争议,进行中的各阶段或多个阶段应付的费用将如同已完成该阶段或该等阶段而应付的费用。

(d)本合同规定应付的协议费用余额的百分之_叁拾____的损害赔偿金。由于设计方的原因引起的业方终止本合同,本条不适用。

(e)所有应偿还及实付费用和支出。

7.2如因业方的下述各项情况,设计方可在予以业方____10____天的书面通知后终止本案:(a)业方表现出有意放弃此项目。

(b)业方无法或拒绝或疏于支付到期之费用给设计方。

(c)业方在司法审判的管理,或遭清算管理,或遭破产管理的状况下。

(d)业方不履行本案服务范围需配合设计方的义务或干扰设计方的工作。

8.转让条款。

8.1业方及设计方之任一方如未经其另一方书面之方式同意,不得转让本案予第三方。

9.合同之变更或修正。

9.1本案内之所有规定对双方均具约束力。除非以书面之方式并经双方签认,否则,任何对本案之条款及条件的变更或修正均属无效。

10.合同解释与仲裁。

10.1于合同执行间,所有发生于业方和设计方间对合同内任何事务之争议或差异,则应提交上海仲裁部门处理,若双方无法就单一仲裁人之选定取得共识,则应提交三名仲裁人决定,其中双方可各选定一名仲裁人并由此二名仲裁人共同推举第三名独立之仲裁人。

10.2本合同之解释及裁定均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或事项拥有审判权。

11.本合同一式四份,设计方、业方各持两份。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时生效。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装饰装潢设计合同篇六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方”)。

受托人:______,注册办事处位于_____(以下简称“设计方”)。

鉴于业方请设计方就“__________假日酒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室内装潢设计服务,而设计方亦同意就以下所述条款与条件,担任本项目所委托之设计方。

业方及设计方兹就本项目之室内装潢设计服务,同意订定下列条款以资遵循:

1.委托及工作内容。

1.1业方委任设计方担任本项目之专任室内装潢设计方,并指定本项目主设计师由设计方的__________先生担任(...),设计方同意接受此项委任。

1.2合同工作内容将限定以下范围内之室内装潢设计:

1.2.1酒店区域(指除酒店内的厨房、机房等专业封闭场所外的所有客用区域,如餐饮场所、客房、健康中心、俱乐部,公共区域中的大堂、门庭、楼梯、浮廊通道、消防楼梯间、后台等整体酒店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场所)。

地下层2。

地下停车库客用区域、电梯间、相应走廊及消防楼梯间。

地下层1。

-男女员工更衣室。

-员工餐厅。

-员工通道及相应电梯间、楼梯间。

地下层1。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男女更衣室。

-健身房。

-室内游泳池。

-美容院。

-康乐中心。

首层。

大堂门庭、过道、消防门及通道。

-酒店大堂及接待前台。

-大堂休息厅。

-宾客电梯厅及内装。

-前台办公室。

-一组男女卫生间。

-大堂客用扶梯及浮廊。

第2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全日营业餐厅(西餐厅、咖啡吧)。

-主题餐厅。

-一组男女卫生间。

-客用楼梯及浮廊。

第3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商务中心。

-宴会前厅。

-宴会厅。

-___间会议室。

-设有____个贵宾的中式餐馆。

-行政休闲厅。

-_____组男女卫生间。

第4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间(其中包括所有豪华标准间、套房)。

-行政办公室。

-一组男女卫生间。

第5至9层。

-宾客电梯及通道。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_间(其中包括豪华标准间、套房、行政楼层、总统套房)。

-9层上达10层城市俱乐部的客用楼梯间、楼梯及浮廊。

第10层。

-宾客电梯及通道。

-城市俱乐部及水疗中心。

-一组男女卫生间。

﹡﹡本项目中的酒店服务式公寓区域。

﹡﹡本项目中的国际女装中心商场区域。

﹡﹡本项目中的建筑外立面。

﹡﹡本项目中的外围景观设计。

1.3设计方就前述工作位置进行之工作应尽量与业方之项目协调员完全配合,一切工作计划亦需要完全配合业方之规划时程、设计整合及施工顺序。

2.服务范围。

2.1设计方的服务分为四(4)个阶段完成。此四段如下页第3.0条中之说明。

2.2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设计、平面配置及空间分隔规划、色系及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范围、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项目协调员极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与咨询。

2.3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与业方或其委任之顾问的咨询与协商,以获取致一经过整合之设计方案。

2.4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包括参加由业方或其委托之项目协调员及其它顾问在任何工地所召集之一般会议(请参照本案第5.13、6.9、8.1及8.1条款)。

2.5对与本案标有(*)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需包括色系与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规范、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但不包括任何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该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应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委任之顾问提供。

2.6对本案标有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将只限于为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方案的咨询服务。

业方本着对设计方的完全信任,同时在对设计方的设计成果给予高度期望的前提下委托设计方担当杭州____________假日酒店的室内装修整体设计。设计方承诺明了业方的建设杭州西湖畔高标准的,富有特色,环境高雅的五星级酒店的整体意图及要求,对业方所有的杭州____________假日酒店项目进行内部装修整体设计。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之中,设计方应本着节省项目业方用于酒店固定成本投入的原则,在不影响设计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投入的装修成本。同时在物料的选择,施工工艺的运用上都应尽量考虑其经济效益并保持设计的独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以减少本项目本身投入使用后的经营成本压力。

3.1第一阶段:空间设计与家具陈设配置。

3.1.1与业方举行前置作业会议或讨论会,确认并建立所有设计与功能之需求内容、设计程序、进度时程及发展各楼层之平面配置大样。

3.1.2与业方及其项目协调员或受其委任之其它顾问分别协商以建立内装之设计范围及内容。

3.1.3针对上述第1.2条中指定之所有区域的概要平面设计的发展整合建筑师之设计理念、业方之需求,以及作出推荐。

3.1.4设计方依据第1.2条约定,与提送所有区域之概要平面设计予业方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一阶段的完成。平面配置大样应能反映功能需求、空间规划,包括地面标高、天棚净高、平面家俱配置、隔断位置等。

3.2第二阶段:理念。

3.2.1第二阶段需于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二阶段也可在业方的指示之下开始。于此阶段,设计方需发展色系及配色系统之规划和家具之遴选、地面墙面天花布置、初期施工图、立面图和透视图之描绘(请参照8.1条款)以便清理室内装潢的基本理念。

3.2.2设计方需送交一份执行内装设计所需包含内部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固定式之内装,其估计费用应由业方的建筑师或经业方任命的估算师决定。设计方需协助提供估算师所有估算费用所需之装修配置计划以及建议单价。

3.2.3设计方于提交业方本阶段所需完成之设计图说、装修材料及内部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二阶段完成。

本阶段设计方提交的成果应充分考虑到结构、水、电、暖通、照明、音响等其它专业的需求,并按4.0条款给出意见。

家俱配置图。

陈述所有固定装置、家俱图样上配合每件家俱和装饰拟定规格表标明编号,以便查阅材料规范说明。

建筑资料图。

陈述关键性地点构形,如间隔墙位置,标明尺寸等资料以供建筑师使用。

天花图。

陈述所有有关天花资料如物料、造型、饰面、颜色、灯具铺设、灯具之选择、机械资料,以供特聘之专业顾问,如灯光设计人员,综合于其设计内。

配电图。

陈述有关电器/设备所需之机电插座位置、机械设备构形及位置,如地台电制、墙身风冷系统、出回风隔栅等。

地坪饰面图。

陈述所需地坪饰面、颜色、材料规格、地台高差、新地坪标高。所有项目将配合材料规格编号。

3.3第三阶段:施工图说与施工规范。

3.3.1第三阶段需于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三阶段亦可在业方的指示之下开始。于次阶段,业方、其内装协调员或其委任的其他顾问应已提供所有设计方认为必需的数据、图说等,使设计方能够着手进行最后细部设计、绘制图说和施工规范的准备工作。

3.3.2设计方需将用于第1.2条之区域中所需之所有材料和家饰,制作成图表及详细清单,并需列明合格供货商之材料。本项图表或可提供为未来采购和安装之基本数据,其方式如后述:

图说清册及详细目录。

图表详列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

在需要时,为不同装修材料和装修方式提供颜色样式和材质样品。

施工图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室内立面图。

陈述墙身高度、饰面、保安系统位置、机电资料及固定装置项目、艺术摆设位置资料、配合材料规格及施工规范、标明编号。

施工大样图。

陈述所有固定位置详细资料及配置。

客房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规格说明、图样、家具详图、数量、相片、物料样板资料。

公共区域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窗帘、地毯、艺术品摆设之规格说明。

设计方无需为电力、机械系统设计出工程图纸,但需提供图纸显示出器具位置使用系统回路设计图,并注明水、电、空调等动力需要量及正确位置并配合专业设计师的要求提出自己所知的建议。

3.3.3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邀请承包商投标或对内装设计工作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惟所有承包商之选定均属业方的权责,设计方对承包商之任何举措、疏忽或不履约的行为不负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3.3.4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审批承包商标单或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估算师,以确认投标者之投标案均符合设计之设计图与规范的要求及选定之材料。任何与设计图说、规格不同或使用替代之同级材料,均需经设计方审验同意。

3.4第四阶段:协调与检验。

3.4.1设计方需定期视察施工场所,并需与业方、其建筑师或项目管理单位要求时到场,惟本项要求需于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设计方。业方于提出要求后,设计方应在合理时间和间隔下依工作的进展。关切业方的承包商或次承包商之合同执行,以确保所有室内装修工作均已照施工图说、规范与设计之理念进行。

3.4.2设计方需在业方的要求和指示下依本案第7.0条提供一名全职的工地协调员(以下称为“工地协调员”)在施工现场对关于室内装修之工作进行检验,联系并与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它顾问、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进行协调。工地内装协调员应逐日核对数据并提供此数据予任何需要单位,以利室内装修施工与安装作业进行。

3.4.3工地内部协调员应遵照设计方的指挥并使用设计方之技术协助以利协调与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3.4.4工地内装协调员需有必要只授权和责任,以能代表业方接受或拒绝任何室内装修工作之成品以维持室内装修工作成果能达到合理的标准与品质。

3.4.5工地内装协调员应在设计方的指挥下针对第1.2条中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编列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

3.4.6假使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自行雇佣工地内装协调员,其内装协调员应接受来自设计方的指挥,惟本项工地内装协调员的所有薪水、红利和费用均由业方负责。

3.4.7设计方(在工地内装协调员之协助下)针对1.2条款中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完成提送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视为本设计合同第四阶段的完成。

4.除外之合同服务项目。

前述条款所述之设计方工作范围与责任并不包括合同没有具体提及的,酒店以外的其它工作范围及责任。所有未提及之项目均应适用本条款并认定为合同外之工作范围。有关该等除外工作包含下列各项:

4.1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酒店所有工作区域外,属业方的建筑师极其它顾问之专业及责任范围的所有区域。

4.2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所有工作区域外,所有与室内装修工作无关的建筑或其它专业工作项目,惟任何影响到客房结构、户型设计及组合调整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应针对装饰设计及酒店运作的需要及时提出相应的书面调整要求,以便建筑设计师进行相关的调整。

4.3所有照明、电器或机械项目和其它同类项目安装图或配线图或设计图等。惟任何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仍会依业方的要求给予书面的建议。

4.4空调系统设备的设计。但所有空调出风口及回风口等设施之整合应依照业方顾问的要求包含在工作范围内。

4.5非装饰设计的施工图说或计算数量,或场地钢筋混凝土、一般性结构工作、给排水配管、照明与所有机械的服务。

4.6厨房和洗衣房设备的设计和规范。

4.7研究调查业方整体项目预算之可行性。

4.8因遵照当地法令之规定而需与地方当局协调,而致需配合修改设计,或任何为配合取得执照或认可等之申办所需用之特别图说。

4.9任何为与前述合同条款规定之服务区域毫无关联区域所需之设计及咨询工作。

4.10投标和合同文件的准备。然而,设计方需提供业方所有其于本案范围内之详细设计图说和规范,以为据以包含在其投标/合同裆中。价目及数量表,招标和合同文件以及合同管理均非属设计方的责任。

4.11制服、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术品之咨询及采购。然而。设计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就制服、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术品之咨询和采购阐述与设计意图及主题相关的意见,并予业方委任之专家密切配合以适切反映专业顾问的设计理念于设计之中,最终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成果。

4.12施工/制造图或竣工图均由业方、其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提供。

5.设计工作之执行。

为避免双方于设计工作之进行过程中对本案的服务范围有任何疑义,以下条款规范双方之功能及其责任与义务。

5.1设计方需提供如第3.0条之第一至四阶段所规定之设计图说与进度表和服务。

5.2所有计划方案、草图、报告与规范应以中、英文对照制作,以方便业方人员理解设计方的全部设计意图,且可在任何工作地点为之,惟设计方必须时时配合与业方或其项目管理单位之核定时程与进度表提送。

5.3所有内装设计图说、家具和照明设施之设计与图说,均属设计方的著作,在合同双方履行本合同后,业方享有设计方提供给业方的所有文件、文本、图册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业方承诺在未经设计方的同意下,业方不得或同意它方使用于本案范围以外之用途,除非是业方用于本项目内的替换、对外宣传推广或扩充方面。

5.4设计方除了提供材料的样品外,不得对任何人、团体和公司发布任何命令以承接任何工程、提供货物、代表业方接受任何的投标,或提供其它服务。

5.5所有施工场所及其它所有的会议记录均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制作。所有会议记录均需发送给设计方。除非因为修改而变更,否则此记录均视为在会议中正式确认的决定。

5.6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需提供所有悬挂框架、托座、挂钩或其它设备之图说及规范,以为设计方就其木造或装潢固定物之设计整合人建物主结构,例如梁柱、楼地板、墙壁和楼梯间。

5.7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甚或建筑师在设计方的要求下,需提供存有所有(公制)图说的计算机磁盘。设计方为第一阶段提供的图说将为1:100的比例,而第二及第三阶段的图说将视各区域的情况为1:50、1:25和1:20的比例,并将由设计方指定。

5.8于业方自付的成本和费用下,业方需指示其建筑师派用所有必要的绘图员和绘图办公室之设备以能将设计方的图说汇入业方的建筑图上,设计方亦需自行提供为达成服务范围所需之绘图设备和所有耗材及纸张之一切费用。

5.9业方需应设计方的请求,供给设计方所有关于设计需求上所必需的书面数据,让设计方创造一个整合的内装设计。

5.10设计方可应业方的请求,提出艺术师/技工或专家,以执行特殊内装或工程,例如马赛克、雕塑、壁画、雕刻的玻璃和绘画等。本项艺术师/技工或专家等的聘用需为业方认可,且其一切费用或津贴需由业方另行商议后由业方支付。

5.11设计方需在下列项目中作出建议并协助业方选择:

灯具开关、插座和电话接点。

装饰的门把和五金配件。

卫浴器具和五金配件。

用于前述第1.2条中规定的区域。

5.12为避免产生争议,在第3.0条中规定的阶段设计工作,或可在任何次序或以反向顺序或同时进行,但设计方相关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将不受应依原时间顺序完成各阶段之付款的限制。

5.13若业方有所指示,且在获付按6.9条规定可征收的每日视察费用及按第8.1和8.1规定的“需补还开支”的前提下,设计方可在前述任何阶段定期到业方/顾问的办公室或项目施工地进行海外探访,出席任何协调或检验会议。

6.费用。

6.1本合同之设计工作的协议服务费为__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美元)其中包括设计方在工作期间为本项目的原因所花费的通讯费、邮递费、光盘制作、出图费用、印刷费用、文具用品等相关的所有杂费。但未包含设计方因本项目所发生的出差时的人员交通、食宿等需补还开支由条款8.0单独规定。除此之外业方不再承担其它费用。

(以下称之为“协议费用”)需依下列方式支付:

一笔__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美元)或相等于协议费用的百分之十(____%)的款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或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以书面指示设计方动工时立即支付。

第一阶段-(___%)____________美元。

第二阶段-(___%)____________美元。

第三阶段-(___%)____________美元。

第四阶段-(____%)____________美元。

6.2若业方于设计方已经开始的任一阶段或任几阶段的工作期间,要求依以下第12.0条终止本案,业方需为已开展工作的任一或任几阶段支付全额费用予设计方,即使该阶段或该等阶段的工作尚未完成。

6.3为免产生争议,纵使业方并未要求或不需要设计方至工地做检验及协调之工作,但是业方仍应支付设计方所有第四阶段和所有本条款前列各项所约定的费用。

6.4为免产生争议,完成一个阶段或几个阶段之计价款的支付将可不受原依时间顺序完成各阶段之付款限制。所有到期之应付款项应自设计方寄发请款凭证寄达业方之日起日内支付。

6.5所有协议费用应为給付设计方的净费用,且必须是已扣除所有当地必要的所得税、附加费、代扣缴所得税、罚款、规费或其它捐税或因其他原因的扣减。若有类似前述之税赋或扣减的情况,业方需自行与税务机关协商办理,并仍需支付设计方有关上述之协议费用。

6.6自请款凭证寄达业方之日起,超过天仍未支付者,将以每月%的利率核算利息。若超过天未支付者,设计方可保留暂停工作的权利。

6.7业方同意设计方于一个阶段或几个阶段设计同时进行的方式下,可依各阶段完成之进程开立请款凭证予业方请示付款。设计方在开立各阶段请款凭证予业方前,可不受其它阶段设计的完成与否所限制。

6.8业方同意设计方费用的协议费用自本合同日期或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指示动工的信件日期起,含盖(3)年的时间。若项目有所延误或超过工期,业方应在三年期满后付清协议费用予设计方。对于设计方在项目中的继续参与,业方将按第9.3条中规定适用的时薪或双方可协议的总额款项,支付设计方项目超时服务的费用。

6.9除了协议费用以外,业方应就设计方在办公室以外所花的时间支付每日计算的出差费用。该费用将从设计方离开办公室之日期和时间开始到回返办公室的日期和时间为止,以每日计算。适用收费率如下,计算方法按8.1条款规定的内容执行:

项目设计师每日美元。

业方同意上述每日出差费用的请款凭证应在每个历月底开立。

7.全职工地内装监理员(一或多位)(如适用)。

7.1业方可要求设计方聘雇一位或多位工地内装协调员。在此一状况下,业方同意对设计方除了上述协议费用之外,每月另行支付聘雇一位或多位协调员的工地内装协调员费用,另加该总费用的(%)之管理费。本项费用需预先支付且不含中国当地的所得税、附加费、代扣缴所得税、罚款、规费或其它税捐或因其它原因的扣减。若有类似前述之税赋或扣减的情况,业方需自行与税务机关协商办理,该期间业方仍需支付设计方有关工地协调之协调员的费用另加(%)之管理费(不含前述一切扣减)。

7.2设计方应于每月计价时开立工地内装协调员服务费用的请款凭证予业方,业方需于接获该请款凭证天内,支付该笔费用(不含一切扣减)。工地内装协调员于完整的提供一整月之服务后,业方需按1/12之比例提拔工地内装协调员奖金。奖金必须于服务期满个月后的当月底支付,或在工地内装协调员的服务终止付清,以先发者为原则。本项奖金不含前述之一切扣减。

7.3于业方指示聘用工地内装协调员后,设计方应即指派一名工地内装协调员担任前述第3.4.2、3.4.3、3.4.4条之职责,并提供所有的技术支持、绘图设备及文具用品。而业方必须自费负责之项目如下:

一间具空调的办公室;。

办公室家具、打字机或个人计算机及打印机;。

电话、传真机以及复印机设备;。

文秘服务;。

事务杂费;。

当地交通费;。

经济舱机票;。

三星级饭店或租赁之居所。业方应负责所有租房及水电设施之押金及居所租金;。

医疗或医护之费用;。

个人及意外保险。

为免产生争议,设计方应与土地内装协调员约定,每完成四(4)个月之工地内装协调工作可返家探亲一(1)星期,业方变认同此条件。本项返家探亲假期可以累积或按比例计算。

8.需补还开支。

8.1设计方根据本项目的需要,计划在未来的工作中由主设计师、项目设计师分别到现场视察指导九次,设计方应就以下招致或将招致的开支获得业方的补还。业方承诺按未来实际发生的次数及合同条款规定的费用标准范围结算,设计方承诺为减少业方的开支及节省时间,在此范围内尽量通过其他的方式如互联网、传真、电话进行沟通,减少出差的次数。

来往飞机票。

项目设计师__________美元/每次往返共九次计:__________美元。

在设计方或其职员在代表业方出差时的五星级或四星级酒店住宿、膳食及当地交通费。

现场视察费。

透视图费用。

计划本项目设计费以外的需补还开支费用总计为_________。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项费用至装修完成并得到业方认可时,控制在总计为$__________范围内。

8.2如设计方同时为处理其他业务而出差,以上差旅和生活费用将按比例分配。

9.设计方额外的服务。

9.1业方要求增加本案外之设计服务,或要求对第1.2条以外之其它地区提供设计服务,业方必须依本案第6.0条的方式和形式支付额外服务的一切费用。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其中的酒店服务式公寓、国际女装中心商场、建筑物外立面设计要与设计方的室内设计风格、主题保持一致。设计方承诺在以上区域免费向业方及业方聘请的其它顾问提供指导,提出建议,提供咨询服务。设计方有关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图说、文档、材料、设计规范、材料样品及其它设计作品可以作为业主方在本项目其他区域的范本使用。

9.2项目设计及图说一经业方核定后,业方若要求设计方修改设计、内容、范围、图说、样品、细部或其它与本案有关之工作等,业方需按本案第9.3条时薪之计费方式,再依本案第6.0条的方式和形式支付额外服务的一切费用。本项费用于计价时,设计方需提送详细工时报表以为对本项目执行服务的左证。业方若不同意以时薪之方式计费,双方需另行协议以固定总价之方式办理。

9.3第9.2条所述之时薪计费需遵照下列不同职级人员之单价.设计方需另提送祥细工时报表以为对本项目执行服务的左证。

9.3.1总设计师每小时_________美元。

9.3.2项目设计师每小时_________美元。

9.3.3助理设计师/绘图组长/资深管理职员每小时_________美元。

9.3.4绘图员/一般职员每小时_____美元。

10.文档所有权及著作权。

10.1所有设计、图说、文档、材料、设计规范、材料样品及其它设计作品之著作权,属设计方所有(以下简称“著作权材料”)。所有未经设计方同意而擅自在本项目以外使用著作权材料,均视为未经授权而侵犯设计方之著作权。业方在本项目范围内享有著作权材料的所有权,可以用于指导施工、对外宣传、出版相关的宣传品、刊物。除非事先获得设计方之书面同意且符合双方可达致之条件,业方不得擅自将本著作权材料用于其它项目。

11.归功及刊物。

11.1在适合可行的情况下,为本项目所准备的相关规格书目、绘图表及施工地标志上,应适当地并入“.+”字样的归功词。

11.2所有公开发布将列明.+为项目的室内设计顾问。

11.3设计方有权发表其与本项目相关的作品。

12.终止合同及部分服务。

12.1业方可予设计方__________天的书面通知以终止本合同。__________天书面通知期满后,本合同将被终止而不影响业方继续支付以下费用的义务:

所有应付而尚未支付于设计方之款项。

所有已完成且应付之各阶段的设计服务费用。

所有对正在进行中的各阶段或多个阶段应付的费用。为免产生争议,进行中的各阶段或多个阶段应付的费用将如同已完成该阶段或该等阶段而应付的费用。

本合同规定应付的协议费用余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的损害赔偿金。由于设计方的原因引起的业方终止本合同,本条不适用。

所有应偿还及实付费用和支出。

12.2如因业方的下述各项情况,设计方可在予以业方__________天的书面通知后终止本案:

业方表现出有意放弃此项目。

业方无法或拒绝或疏于支付到期之费用给设计方。

业方在司法审判的管理,或遭清算管理,或遭破产管理的状况下。

业方不履行本案服务范围需配合设计方的义务或干扰设计方的工作。

12.3依以上第12.2条终止本案后,业方必有以第12.1、及条规定之细项支付费用于设计方。

13.转让条款。

13.1业方及设计方之任一方如未经其另一方书面之方式同意,不得转让本案予第三方。

14.合同之变更或修正。

14.1本案内之所有规定对双方均具约束力。除非以书面之方式并经双方签认,否则,任何对本案之条款及条件的变更或修正均属无效。

15.合同解释与仲裁。

15.1于合同执行间,所有发生于业方和设计方间对合同内任何事务之争议或差异,则应提交单一仲裁人处理,惟若双方无法就单一仲裁人之选定取得共识,则应提交三名仲裁人决定,其中双方可各选定一名仲裁人并由此二名仲裁人共同推举第三名独立之仲裁人。

15.2本合同之解释及裁定均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或事项拥有审判权。

16.本合同一式四份,设计方、业方各持两份。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时生效。

兹双方在见证下签署本合同: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装饰装潢设计合同篇七

设计方无需为电力、机械系统设计出工程图纸,但需提供图纸显示出器具位置使用系统回路设计图,并注明水、电、空调等动力需要量及正确位置并配合专业设计师的要求提出自己所知的建议。

3.3.3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邀请承包商投标或对内装设计工作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惟所有承包商之选定均属业方的权责,设计方对承包商之任何举措、疏忽或不履约的行为不负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3.3.4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审批承包商标单或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估算师,以确认投标者之投标案均符合设计之设计图与规范的要求及选定之材料。任何与设计图说、规格不同或使用替代之同级材料,均需经设计方审验同意。

3.4第四阶段:协调与检验。

3.4.1设计方需定期视察施工场所,并需与业方、其建筑师或项目管理单位要求时到场,惟本项要求需于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设计方。业方于提出要求后,设计方应在合理时间和间隔下依工作的进展。关切业方的承包商或次承包商之。

合同。

执行,以确保所有室内装修工作均已照施工图说、规范与设计之理念进行。

3.4.2设计方需在业方的要求和指示下依本案第7.0条提供一名全职的工地协调员(以下称为“工地协调员”)在施工现场对关于室内装修之工作进行检验,联系并与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它顾问、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进行协调。工地内装协调员应逐日核对数据并提供此数据予任何需要单位,以利室内装修施工与安装作业进行。

3.4.3工地内部协调员应遵照设计方的指挥并使用设计方之技术协助以利协调与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3.4.4工地内装协调员需有必要只授权和责任,以能代表业方接受或拒绝任何室内装修工作之成品以维持室内装修工作成果能达到合理的标准与品质。

3.4.5工地内装协调员应在设计方的指挥下针对第1.2条中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编列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

3.4.6假使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自行雇佣工地内装协调员,其内装协调员应接受来自设计方的指挥,惟本项工地内装协调员的所有薪水、红利和费用均由业方负责。

3.4.7设计方(在工地内装协调员之协助下)针对1.2条款中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完成提送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视为本设计合同第四阶段的完成。

4.除外之合同服务项目。

前述条款所述之设计方工作范围与责任并不包括合同没有具体提及的,酒店以外的其它工作范围及责任。所有未提及之项目均应适用本条款并认定为合同外之工作范围。有关该等除外工作包含下列各项:

4.1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酒店所有工作区域外,属业方的建筑师极其它顾问之专业及责任范围的所有区域。

4.2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所有工作区域外,所有与室内装修工作无关的建筑或其它专业工作项目,惟任何影响到客房结构、户型设计及组合调整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应针对装饰设计及酒店运作的需要及时提出相应的书面调整要求,以便建筑设计师进行相关的调整。

4.3所有照明、电器或机械项目和其它同类项目安装图或配线图或设计图等。惟任何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仍会依业方的要求给予书面的建议。

4.4空调系统设备的设计。但所有空调出风口及回风口等设施之整合应依照业方顾问的要求包含在工作范围内。

4.5非装饰设计的施工图说或计算数量,或场地钢筋混凝土、一般性结构工作、给排水配管、照明与所有机械的服务。

4.6厨房和洗衣房设备的设计和规范。

4.7研究调查业方整体项目预算之可行性。

4.8因遵照当地法令之规定而需与地方当局协调,而致需配合修改设计,或任何为配合取得执照或认可等之申办所需用之特别图说。

4.9任何为与前述合同条款规定之服务区域毫无关联区域所需之设计及咨询工作。

4.10投标和合同文件的准备。然而,设计方需提供业方所有其于本案范围内之详细设计图说和规范,以为据以包含在其投标/合同裆中。价目及数量表,招标和合同文件以及合同管理均非属设计方的责任。

4.11制服、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术品之咨询及采购。然而。设计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就制服、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术品之咨询和采购阐述与设计意图及主题相关的意见,并予业方委任之专家密切配合以适切反映专业顾问的设计理念于设计之中,最终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成果。

4.12施工/制造图或竣工图均由业方、其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提供。

5.设计工作之执行。

为避免双方于设计工作之进行过程中对本案的服务范围有任何疑义,以下条款规范双方之功能及其责任与义务。

5.1设计方需提供如第3.0条之第一至四阶段所规定之设计图说与进度表和服务。

5.2所有计划方案、草图、报告与规范应以中、英文对照制作,以方便业方人员理解设计方的全部设计意图,且可在任何工作地点为之,惟设计方必须时时配合与业方或其项目管理单位之核定时程与进度表提送。

5.3所有内装设计图说、家具和照明设施之设计与图说,均属设计方的著作,在合同双方履行本合同后,业方享有设计方提供给业方的所有文件、文本、图册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业方承诺在未经设计方的同意下,业方不得或同意它方使用于本案范围以外之用途,除非是业方用于本项目内的替换、对外宣传推广或扩充方面。

5.4设计方除了提供材料的样品外,不得对任何人、团体和公司发布任何命令以承接任何工程、提供货物、代表业方接受任何的投标,或提供其它服务。

5.5所有施工场所及其它所有的会议记录均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制作。所有会议记录均需发送给设计方。除非因为修改而变更,否则此记录均视为在会议中正式确认的决定。

5.6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需提供所有悬挂框架、托座、挂钩或其它设备之图说及规范,以为设计方就其木造或装潢固定物之设计整合人建物主结构,例如梁柱、楼地板、墙壁和楼梯间。

5.7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甚或建筑师在设计方的要求下,需提供存有所有(公制)图说的计算机磁盘。设计方为第一阶段提供的图说将为1:100的比例,而第二及第三阶段的图说将视各区域的情况为1:50、1:25和1:20的比例,并将由设计方指定。

5.8于业方自付的成本和费用下,业方需指示其建筑师派用所有必要的绘图员和绘图办公室之设备以能将设计方的图说汇入业方的建筑图上,设计方亦需自行提供为达成服务范围所需之绘图设备和所有耗材及纸张之一切费用。

5.9业方需应设计方的请求,供给设计方所有关于设计需求上所必需的书面数据,让设计方创造一个整合的内装设计。

5.10设计方可应业方的请求,提出艺术师/技工或专家,以执行特殊内装或工程,例如马赛克、雕塑、壁画、雕刻的玻璃和绘画等。本项艺术师/技工或专家等的聘用需为业方认可,且其一切费用或津贴需由业方另行商议后由业方支付。

5.11设计方需在下列项目中作出建议并协助业方选择:

(a)灯具开关、插座和电话接点。

(b)装饰的门把和五金配件。

(c)卫浴器具和五金配件。

用于前述第1.2条中规定的区域。

5.12为避免产生争议,在第3.0条中规定的阶段设计工作,或可在任何次序或以反向顺序或同时进行,但设计方相关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将不受应依原时间顺序完成各阶段之付款的限制。

5.13若业方有所指示,且在获付按6.9条规定可征收的每日视察费用及按第8.1(a)和8.1(b)规定的“需补还开支”的前提下,设计方可在前述任何阶段定期到业方/顾问的办公室或项目施工地进行海外探访,出席任何协调或检验会议。

6.费用。

装饰装潢设计合同篇八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方”)。

受托人:______,注册办事处位于_____(以下简称“设计方”)。

鉴于业方请设计方就“__________假日酒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室内装潢设计服务,而设计方亦同意就以下所述条款与条件,担任本项目所委托之设计方。

业方及设计方兹就本项目之室内装潢设计服务,同意订定下列条款以资遵循:

1.委托及工作内容。

1.1业方委任设计方担任本项目之专任室内装潢设计方,并指定本项目主设计师由设计方的__________先生担任(),设计方同意接受此项委任。

1.2。

合同。

工作内容将限定以下范围内之室内装潢设计:

1.2.1酒店区域(指除酒店内的厨房、机房等专业封闭场所外的所有客用区域,如餐饮场所、客房、健康中心、俱乐部,公共区域中的大堂、门庭、楼梯、浮廊通道、消防楼梯间、后台等整体酒店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场所)。

地下层bm2。

地下停车库客用区域、电梯间、相应走廊及消防楼梯间。

地下层bm1。

-男女员工更衣室。

-员工餐厅。

-员工通道及相应电梯间、楼梯间。

地下层b1。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男女更衣室。

-健身房。

-室内游泳池。

-美容院。

-康乐中心。

首层。

大堂门庭、过道、消防门及通道。

-酒店大堂及接待前台。

-大堂休息厅。

-宾客电梯厅及内装。

-前台办公室。

-一组男女卫生间。

-大堂客用扶梯及浮廊。

第2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全日营业餐厅(西餐厅、咖啡吧)。

-主题餐厅。

-一组男女卫生间。

-客用楼梯及浮廊。

第3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商务中心。

-宴会前厅。

-宴会厅。

-___间会议室。

-设有____个贵宾的中式餐馆。

-行政休闲厅。

-_____组男女卫生间。

第4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间(其中包括所有豪华标准间、套房)。

-行政办公室。

-一组男女卫生间。

第5至9层。

-宾客电梯及通道。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_间(其中包括豪华标准间、套房、行政楼层、总统套房)。

-9层上达10层城市俱乐部的客用楼梯间、楼梯及浮廊。

第10层。

-宾客电梯及通道。

-城市俱乐部及水疗中心(spa)。

-一组男女卫生间。

﹡﹡本项目中的酒店服务式公寓区域。

﹡﹡本项目中的国际女装中心商场区域。

﹡﹡本项目中的建筑外立面。

﹡﹡本项目中的外围景观设计。

1.3设计方就前述工作位置进行之工作应尽量与业方之项目协调员完全配合,一切。

工作计划。

亦需要完全配合业方之规划时程、设计整合及施工顺序。

2.服务范围。

2.1设计方的服务分为四(4)个阶段完成。此四段如下页第3.0条中之说明。

2.2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设计、平面配置及空间分隔规划、色系及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范围、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项目协调员极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与咨询。

2.3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与业方或其委任之顾问的咨询与协商,以获取致一经过整合之设计方案。

2.4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包括参加由业方或其委托之项目协调员及其它顾问在任何工地所召集之一般会议(请参照本案第5.13、6.9、8.1(a)及8.1(b)条款)。

2.5对与本案标有(*)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需包括色系与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规范、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但不包括任何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该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应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委任之顾问提供。

2.6对本案标有()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将只限于为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方案的咨询服务。

业方本着对设计方的完全信任,同时在对设计方的设计成果给予高度期望的前提下委托设计方担当杭州____________假日酒店的室内装修整体设计。设计方承诺明了业方的建设杭州西湖畔高标准的,富有特色,环境高雅的五星级酒店的整体意图及要求,对业方所有的杭州____________假日酒店项目进行内部装修整体设计。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之中,设计方应本着节省项目业方用于酒店固定成本投入的原则,在不影响设计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投入的装修成本。同时在物料的选择,施工工艺的运用上都应尽量考虑其经济效益并保持设计的独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以减少本项目本身投入使用后的经营成本压力。

3.1第一阶段:空间设计与家具陈设配置。

3.1.1与业方举行前置作业会议或讨论会,确认并建立所有设计与功能之需求内容、设计程序、进度时程及发展各楼层之平面配置大样。

3.1.2与业方及其项目协调员或受其委任之其它顾问分别协商以建立内装之设计范围及内容。

3.1.3针对上述第1.2条中指定之所有区域的概要平面设计的发展整合建筑师之设计理念、业方之需求,以及作出推荐。

3.1.4设计方依据第1.2条约定,与提送所有区域之概要平面设计予业方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一阶段的完成。平面配置大样应能反映功能需求、空间规划,包括地面标高、天棚净高、平面家俱配置、隔断位置等。

3.2第二阶段:理念。

3.2.1第二阶段需于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二阶段也可在业方的指示之下开始。于此阶段,设计方需发展色系及配色系统之规划和家具之遴选、地面墙面天花布置、初期施工图、立面图和透视图之描绘(请参照8.1(c)条款)以便清理室内装潢的基本理念。

3.2.2设计方需送交一份执行内装设计所需包含内部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固定式之内装,其估计费用应由业方的建筑师或经业方任命的估算师决定。设计方需协助提供估算师所有估算费用所需之装修配置计划以及建议单价。

3.2.3设计方于提交业方本阶段所需完成之设计图说、装修材料及内部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二阶段完成。

本阶段设计方提交的成果应充分考虑到结构、水、电、暖通、照明、音响等其它专业的需求,并按4.0条款给出意见。

a.家俱配置图。

陈述所有固定装置、家俱图样上配合每件家俱和装饰拟定规格表标明编号,以便查阅材料规范说明。

b.建筑资料图。

陈述关键性地点构形,如间隔墙位置,标明尺寸等资料以供建筑师使用。

c.天花图。

陈述所有有关天花资料如物料、造型、饰面、颜色、灯具铺设、灯具之选择、机械资料,以供特聘之专业顾问,如灯光设计人员,综合于其设计内。

d.配电图。

陈述有关电器/设备所需之机电插座位置、机械设备构形及位置,如地台电制、墙身风冷系统、出回风隔栅等。

e.地坪饰面图。

陈述所需地坪饰面、颜色、材料规格、地台高差、新地坪标高。所有项目将配合材料规格编号。

3.3第三阶段:施工图说与施工规范。

3.3.1第三阶段需于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三阶段亦可在业方的指示之下开始。于次阶段,业方、其内装协调员或其委任的其他顾问应已提供所有设计方认为必需的数据、图说等,使设计方能够着手进行最后细部设计、绘制图说和施工规范的准备工作。

3.3.2设计方需将用于第1.2条之区域中所需之所有材料和家饰,制作成图表及详细清单,并需列明合格供货商之材料。本项图表或可提供为未来采购和安装之基本数据,其方式如后述:

(a)图说清册及详细目录。

(b)图表详列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

(c)在需要时,为不同装修材料和装修方式提供颜色样式和材质样品。

施工图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室内立面图。

陈述墙身高度、饰面、保安系统位置、机电资料及固定装置项目、艺术摆设位置资料、配合材料规格及施工规范、标明编号。

(b)施工大样图。

陈述所有固定位置详细资料及配置。

(c)客房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规格说明、图样、家具详图、数量、相片、物料样板资料。

(d)公共区域样品规格。

装饰装潢设计合同篇九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方”)。

受托人:______,注册办事处位于_____(以下简称“设计方”)。

鉴于业方请设计方就“__________假日酒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室内装潢设计服务,而设计方亦同意就以下所述条款与条件,担任本项目所委托之设计方。

业方及设计方兹就本项目之室内装潢设计服务,同意订定下列条款以资遵循:

1.委托及工作内容。

1.1业方委任设计方担任本项目之专任室内装潢设计方,并指定本项目主设计师由设计方的__________先生担任(mr.h.l.lim),设计方同意接受此项委任。

1.2合同工作内容将限定以下范围内之室内装潢设计:

1.2.1酒店区域(指除酒店内的厨房、机房等专业封闭场所外的所有客用区域,如餐饮场所、客房、健康中心、俱乐部,公共区域中的大堂、门庭、楼梯、浮廊通道、消防楼梯间、后台等整体酒店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场所)。

地下层bm2。

地下停车库客用区域、电梯间、相应走廊及消防楼梯间。

地下层bm1。

-男女员工更衣室。

-员工餐厅。

-员工通道及相应电梯间、楼梯间。

地下层b1。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男女更衣室。

-健身房。

-室内游泳池。

-美容院。

-康乐中心。

首层。

大堂门庭、过道、消防门及通道。

-酒店大堂及接待前台。

-大堂休息厅。

-宾客电梯厅及内装。

-前台办公室。

-一组男女卫生间。

-大堂客用扶梯及浮廊。

第2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全日营业餐厅(西餐厅、咖啡吧)。

-主题餐厅。

-一组男女卫生间。

-客用楼梯及浮廊。

第3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商务中心。

装饰装潢设计合同篇十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5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三条:质量要求。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日期:

装饰装潢设计合同篇十一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安装任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依照(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尚水龙城售楼中心装修工程

2.客户名称:江西水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工程施工安装内容以双方签认的工程报价单中的项目为准,总工程造价预计为叁拾肆万元整。施工单价以双方签认的工程报价单中单价为依据,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增减设计或增减施工、安装项目,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4.双方商定本工程工期为完成全部施工及安装项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至月

1.开工前,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提供可供乙方施工用的必须场地。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

3.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缴纳物业管理处报批的一切费用。

4.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结算。

5.甲方指派人员参与或监督工程施工的,甲方所派人员的行为,甲方应予以承认。

6.及时履行乙方的其它协助义务。

1.乙方派出专职工地工程人员,负责合同的履行,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负责。

3.严格按照双方签认的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1.乙方施工队进场一星期内,甲方预付报价单中工程款总额的30%。

2.施工及安装竣工后,以实际发生工程量并且按照预算项目报价结算,甲方再给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50%;总体验收合格后给付至总工程款的95%,余款5%做为质保金,一年期满无异议后结清。

3.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调整后的施工图纸所提供的报价单为本工程单价及数量的基础约定。结算时以经甲方认可并有甲方代表签证的现场施工签证单的工程量为准。

本工程所需应由乙方自购的施工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且必须是由甲方指定和认可的品牌方可施工。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2.乙方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属于乙方施工安装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乙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害,责任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

3.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进行合同终止协商,并由责任方赔偿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给对方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代表签字):

盖章:

年月日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年月日

装饰装潢设计合同篇十二

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必须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根据乙方已完成的设计量向乙方支付费用。(按深圳市装饰设计收费标准规定)。

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金额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逾期天以上来时,乙方有权终止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发生项目停、缓建,甲方仍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的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者转让、转卖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则乙方有权索赔。

装饰装潢设计合同篇十三

1、甲方如需乙方提供施工技术配合,甲方应支付乙方施工技术配合费。施工技术配合费元。

2、施工技术配合费支付方式:

3、乙方提供施工技术配合应负责下列事宜:

(a)协助甲方招标及签订施工合同;。

(b)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c)指导施工,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装饰装潢设计合同篇十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华新(南京)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江苏省邮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担小区驻地网通信管道工程设计任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合同订立依据。

1、合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通信行业有关合同管理规定。

2、设计依据。

(1)立项文件;。

(2)甲方提供的工程勘察设计委托;。

(3)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图纸;。

(4)乙方现场勘察得到的相关数据及资料。

1、根据“设计委托书”中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

2、设计文件交付时间:20xx年5月1日前。

四、质量要求。

乙方应严格执行部、省、集团等相关通信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及甲方对工程设计的特殊要求。

五、合同价款。

1、合同设计费根据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按照。

在江苏通信协会20xx年共建管道设计投标中报价,勘察设计费的收费为计价格20xx(10)号文标准收费。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工程设计所需图纸和资料。

(2)监督协调设计单位工作,及时组织设计会审。

(3)在设计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工程设计要求,应提前通知乙方,并给予乙方变更设计的必要时间。

(4)提供固定资产分类目录表一份。

2、乙方责任。

(1)根据设计任务委托书、部颁设计文件编制办法、概预算定额等建设标准和批准文件进行设计,按期交付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设备材料清单、施工图纸等),并对设计质量负责。

(2)根据工程设计委托范围和设计会审后的审查意见,及时修改设计文件。

(3)按照甲方提供的固定资产分类目录表编制设备器材概(预)算表。

(4)配合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进行现场设计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问题;参加工程设计会审、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

(5)为甲方工程保守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工程设计文件和甲方提供的工程资料泄露给第三方、如因乙方泄密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应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周付款,甲方应按设计费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总金额的5%。

2、乙方未按期交付设计文件、设计质量不符合相关要求或拖延工期、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继续完善设计,减收或免受设计费,并赔偿损失;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交付设计,每延迟一周乙方按设计费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总金额的5%。

3、甲乙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八、设计文件数量。

乙方提供给甲方设计文件4份,全套电子文档(说明、预算、图纸)1份(要求可读可写文件)。

九、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于发生战争、严重的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其他公认的不可抗拒的灾害,受灾方应在灾害发生后七日内,尽快以传真或挂号信的形式,将由相关单位签发的灾害证明通知对方。合同履行时间可以合理的延长。当灾害终止后,受灾放应尽快通知对方。如果灾害延续发生超过120日,双方应友好协商决定是否决出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争议的解决。

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先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宿迁市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生效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

2、除正在仲裁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本合同项下的其余权利,并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一、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装饰装潢设计合同篇十五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项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四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成果。

第五条设计费用及支付方法。

5.1甲方应支付本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5.2支付方法为: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本合同总价的20%首付款,即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乙方在完成本项目设计并得到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本合同80%的尾款,即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6.2.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

6.2.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百分之一。

6.2.4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6.2.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解决,双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自年月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装潢设计合同篇十六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设计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设计规格。

一、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二、本工程设计费按:每平方米设计费_________元。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3天内应付首期款合同总额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2、乙方提交设计方案,甲方3天内应付款合同总额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3、设计图纸完成提交后,甲方3天内付清设计余款合同总额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4、如有增加设计项目,设计费另计。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须另行协商,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如果逾期付费超过10天以上,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通知甲方,直至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

4、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逾期完成委托任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额的_________%。

5、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应付还甲方双倍设计费。

1、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2、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

装饰装潢设计合同篇十七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附件即经双方当事人签确认的《承包人/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 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____________内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1。 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

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扫做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 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

5。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 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1。 工程期限____________ 天,开工日期 年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 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 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天灾、战争等不可抗力的;

(2)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4)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

(5)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 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提供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验收签确认。

2。 对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有提供方承担。

3。 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1。 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xx)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甲、乙方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验收的,工期应予顺延。

3。 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验收通知后 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5。 验收时,工程项目合格率达到____________ %时(以上程价款比例为准),其他不合格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未完成或成品程序未完成的项目)的维修或返工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立,甲方对此应予以确认。

6。 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 年。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8。 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

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___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第四次____________ 工程验收后 天 工程总造价的5%,约____________ 元。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双方同意工程的结算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___ 种进行结算: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

(2)单价不变,按实际数量加损耗率计算,但是总价不得超过____________ 元。

a。 乳胶漆和油漆类为:墙面面积(减门不减窗)+顶面面积+6%×拼花部分面积;

b。 瓷砖面积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

e。 其他按项项目按项计算;

f。 其他按平方米计算的项目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

g。 估价项目测量后再具体报价;

h。 经甲方同意代购的项目按预算内造价购买,经甲方同意可以调整。

3。 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缴交。

(4)物业管理机构收取超过正常的物业小区内运输费用的,由甲方负责交涉或向乙方补贴差额。

4。 乙方按双方签署的预算附件项目执行。如甲方增加新的工程项目,另行签署合同。其中涉及款项,甲方应按预付50%、项目完工50%的办法在工程验收前支付给乙方。如其中物料款项大于该项目的50%,则甲方应按实际比例先支付给乙方备料。

5。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按照该资料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甲方应按照前述期限约定付清乙方工程款。

(表)属于本合同附件,所列工程项目除经过甲乙双方同意外,不得随意添加、更改、删除。

1。 施工调度、安全管理等事务由乙方负责,其他人事包括甲方均不得无理干涉。甲方擅自指挥工人或亲自进行任何操作,由此引起的损失和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2。 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 的违约金。

3。 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人工费损失。

4。 甲方不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应当按照____________ 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6。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7。 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对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如对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个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__________ 年 ____月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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