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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扫黑除恶工作制度篇1
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卫生计生系统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涉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涉医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医院正常秩序,保障医务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总体要求,通过涉医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使医院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医闹”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建立健全涉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三、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
***纪委书记
***副院长
***副院长
***工会主席
***院长助理
***副院长
***院长助理
***:程时德医务科科长
***保卫科科长
***监察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
***护理部主任
***人事科科长
***科教科科长
***药剂科科长
***总务科科长
***物资供应科科长
***财务科科长
***宣传科科长
***信息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医务科,***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院内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四、工作举措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1.在医院门口等醒目位置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利用各种电子显示屏、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对涉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形成震慑。加强正面宣传,动员医院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院上下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2.在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活动中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在全院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格局。
3.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活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突出反腐宣传教育,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涉医黑恶势力的氛围。
(二)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
1.畅通举报途径。院内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如有情况及时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深入走访服务。各科室深入服务对象中开展问卷调查,从服务对象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医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3.集中研判深挖。协同配合**街道、**社区、**派出所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涉及医疗行业的信访案件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医涉黑涉恶线索。
(三)突出重点深挖,依法严厉打击
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对医疗行业内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特别是近年来医疗纠纷案件的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医疗领域涉黑涉恶六类问题:
1.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耗材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2.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医院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3.寄生在医院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4.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其他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院干部职工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规范线索管理。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各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填报,严守工作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对隐瞒不报,不移送或私自损毁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医院综治工作(平安医院)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
(四)加强内部管理。要以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加大职工思想、法制、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建立问责机制,重点整治“庸、懒、散、软”行为。
(五)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体责任。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在医院年终考核及“五比考核”中,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院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卫生院扫黑除恶工作制度篇2
为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和中省相关会议精神,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通过集中攻坚,巩固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效,把打击与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坚持边扫边治边建,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加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易肇事肇祸行为是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问题,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加强辖区精神病人的管理,特别是肇事肇祸及倾向的精神病人员的管理,全面落实精神病疾病防治康复工作,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维护公共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政安全、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对确诊精神病人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开展危险性评估,落实监管级别,按监管级别要求定期开展随访:掌握辖区内精神病人的基本情况,定期梳理动态,摸排线索,发现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病人要随排随报,精神卫生机构和派出所,因人施策,采取应急措施,减少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做好公安管控精神病人和重点人员的随访工作,关注动态病情,及时发现潜在危害,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落实双向转诊制度,配合精神卫生机构做好精神病人免费施药工作;利用精防网络做好精神卫生工作的宣传。(牵头股室:疾妇股,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二)坚决整治职业“医闹”乱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建立医疗纠纷化解台账,主动对涉医投诉、医疗纠纷处理情况进行排查,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设立专门部门受理群众投诉,有固定投诉窗口和接待场所,并在门急诊、住院病房等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公示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认真落实“首诉负责制”,耐心接待咨询和投诉,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定期开展职业“医闹”线索摸排,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分子,要固定证据,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移交相关线索。区卫计局将对久拖未决、反复投诉的医疗纠纷挂牌督办。(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三)坚决整治医疗卫生机构“贩子”乱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将整治“贩子”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对“号贩子”、“血贩子”、“床贩子”、“手术贩子”、“建卡贩子”、“回收药贩子”等谋取暴利、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发现即打、稍乱即整,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贩子”的高压态势。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特别是区级医疗单位,要全面排查并及时整改可能存在的被“贩子”利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对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参与“倒号”、“倒床”、“倒药”、私卖药品耗材等现象“零容忍”,一经查实要给予调离岗位、降职、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四)坚决整治“医托”乱象。区卫计局认真履行医疗监管工作职责,将涉嫌雇佣“医托”的机构作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行医和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坚决打击通过宣传免费体检、诊疗推销保健品或诱骗患者手术等变相“医托”行为。定期梳理分析接到的投诉举报信息和“网络医托”监测信息,发现涉嫌“医托”诈骗案件线索的,及时汇总通报公安机关。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切实提高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为,不得未经审查或与审查内容不一致的医疗广告。要在挂号处、候诊区域等醒目位置设置张贴警示牌、警示标语,通过广播、滚动电子屏宣传,提醒患者防范“医托”诈骗。要加强保安人员巡逻频次,震慑“医托”。(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五)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建设,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监控、一键报警等设施设备,确保门急诊、产科、新生儿科等重点科室、重点区域监控全覆盖,切实做好消防和医院安全防范工作。要从非正常刀枪伤就医人员中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配足配强保安员,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守护夜间值班科室,加强夜间急诊巡逻。二级以上医院还应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建立应急安保队伍,开展安检工作。对多次反映诉求且有过激言行或扬言伤医等有较高安全风险的人员,及时向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发生伤医事件时,安保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现场保护并立即报警。遇有持刀、持械或其他危险物品伤害、劫持医务人员或患者的,应急安保队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手段果断制止,迅速控制行凶者,救助受伤人员。(牵头股室:政法股,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8月)。各单位按照当地党委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周密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第二阶段(9月-10月)。全面摸排梳理整改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存在的行业乱象,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集中力量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整治乱象、打击黑恶,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移交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终达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目标。
(三)第三阶段。(11月-12月)。巩固并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将专项斗争中一些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固化成为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区卫计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工股(见附件)。各单位要参照局机关工作模式,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是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每项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切实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三)部门协同,健全机制。各单位要加强与公安机关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对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完善监管制度,对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四)强化督导,严格追责。区卫计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纳入平安医院建设考核体系。对群众反映突出、关注程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事项,依法挂牌督办、及时解决。区卫计局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平安医院考核予以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卫生院扫黑除恶工作制度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卫计局统一安排部署,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维护和巩固社会的和谐与安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奋斗目标,在区委、区政府、卫计局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既要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省、市、区总体要求,通过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彻底清除安次区医院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医闹”等涉黑涉恶问题,使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从而实现全院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安次区医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附件1)。为此项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四、工作职责
全院各科室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及时反映职责范围内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对政法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要及时整改完善,加强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严防黑恶势力滋生。
五、摸排重点
(1)对近年来各科室信访投诉中问题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事件,进行全面梳理,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2)干预、操控、把持、破坏医院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3)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4)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黑恶势力。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全院各科室职工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7)医院工作人员在日常管理、医疗工作所涉及的所有领域中,所遇到的医疗活动、暴力抗法的涉黑涉恶线索。
(8)其他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院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的重大意义,成立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医院法定代表人或主任负责人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推动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向纵深发展。
(二)做好线索摸排。
1.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要对医院各科室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拓宽线索摸排方式。通过监督检查、暗访检查、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收集医院涉黑问题,把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找准,通过双向快速移动反馈机制报送黑恶线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逐一落实责任机构、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办。
3.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医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对其业务范围内或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严格按照保密制度要求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通报涉黑涉恶线索。
4.建立信息报送机制。指派专人将发现的信息报送区卫计局。
(三)扩大宣传范围。医院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信息工作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宣传活动。通过医院微信群、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将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精神传达到全院每名党员及职工,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要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附件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连军
副组长:何忠培,邵兴波,翟德林,汪书兵,王佳星,徐方伟,陈明雷
成 员:代起新,仇建龙,韩蕾,冯国香,王平,张宝静,施昌,李淑敏,邓文卓,段燕兵,朱玉伟,高建春,张申,侯琪峰,赵晨旭,张广和,孟凡君,李永柏,孙爵瑞,鲁丽,康静,赵晨霞,秘鹏,马靖文,张建桥,田苏淮,王薇,李军,贺鹏芳,李凤楼,裴金霞,李泽勋,丁颖,荆学军,丁珊,何二淼,宋凯,张绍玲,纪芳芳,王洁,韩艳鹏,张晓辉,梁淑虹,陈海静,孟庆祝,李牧村,王彩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物业科,由王宗成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范围及线索举报电话
一、受理范围:
(1)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2)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3)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4)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5)医院内部职工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6)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卫生院扫黑除恶工作制度篇4
根据自治区和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的部署要求,以及《河池市卫生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卫生计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卫办发[2018]34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除黑恶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也为我院营造平安幸福,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河池市中医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组长:谭翱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蒙恩绩党委委员、副院长
韦承生党委委员、副院长
罗建木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河宾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成员:各科室、部门主任或负责人、护士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余乐周同志为联络员。
三、工作步骤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系统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19年,组织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方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打击重点和整治重点
根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打击,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突出打击以下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3.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4.医院内医务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5.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医疗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6.在医疗纠纷协调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7.寄生在医院内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8.在医疗卫生单位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9.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我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10.其他影响系统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扫黑除恶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医院网站、微信平台、电子屏、宣传横幅等悬挂、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通告,动员全院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全院干部职工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营造全院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二是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突发安全事件依法应对能力。(党政办牵头,医务科、信息科配合)
(二)强化线索摸排管理,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1.将医院投诉电话、投诉信箱对外公布,畅通群众来信、来电和互联网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畅通无阻;同时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对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排查,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党政办、纪检监察室、医疗服务协调办公室根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
2.提高纠纷处置能力,推进医患纠纷妥善化解,进一步完善医院医疗投诉管理和纠纷处理机制,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力争把医疗纠纷化解在医院内部,从源头上防治医疗纠纷的升级。 (医务科牵头,医院各科室、部门配合落实)
3.加强与辖区派出所联动,形成“扫黑除恶”工作合力,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要规范移送反馈程序,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办理。对涉及“保护伞”或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保卫科、纪检监察室根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
(三)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纪检部门加强对我院医务人员的监督力度,严禁出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对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将依法依纪处理。(纪检监察室牵头,党政办配合落实)
2.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行政执法“十不准”》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纪检监察室牵头,党政办配合落实)
(四)强化督导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强化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强烈,组织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将严肃处理。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将严肃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纪检监察室牵头,党政办配合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加强办案纪律,注重协调配合。参与办案人员严守保密纪律,坚决不准向无关人员透露任何案情信息。各科室、部门要积极配合扫黑除恶工作排查整治,有效整合我院干部职工共同推进专项斗争。
(三)加强督导检查。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从而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打击不彻底的,或因为整改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发展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导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卫生院扫黑除恶工作制度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增强患者及医护人员的安全感,保持卫生工作大局稳定。根据市卫计局《共青城市卫计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卫计系统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卫生院法制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涉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查处涉及黑恶势力的医闹、伤医事件,铲除医疗机构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医疗机构和谐稳定,保护患者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医护人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卫计系统决策部署,在卫计局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努力办好群众满意卫生院为出发点,根据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式和广大患者和医护人员的要求,解决医疗机构扫黑除恶突出问题,维护卫生工作大局稳定。
三、目标任务
通过严厉打击盘踞在医疗机构附近,长期以来为非作歹,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和患者、医护人员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重点打击干预、操控、把持、破坏卫计系统的基建项目、设备药品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使卫生院就诊患者及职工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平安医院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
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第一阶段(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建立台账。
第二阶段(2019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对干扰医疗卫生工作、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村霸、地痞;干扰医疗机构周边环境,危害患者、医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全面梳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第三阶段(2020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卫生院党支部号召力、组织力、战斗力明显上升,管控责任落实到位。
五、重点打击对象
1、干扰医疗卫生工作、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村霸、地痞
2、干扰卫生院、村卫生室周边环境,危害就诊群众及卫生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
3、欺凌医护人员甚至暴力伤医的违法、犯罪分子。
4、院职工迟到早退,医疗处置、行为不规范等乱象
5、新建村卫生计生室闲置,无证行医,违规骗保,违规套取新农合资金,涉嫌虚假宣传保健类食品用品对疾病的功效等乱象。
六、
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
深入宣传发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政策,打造斗争声势,弘扬正气,震慑犯罪,并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箱、收集线索,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斗争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
组织扫黑除恶专门力量的深控细查。积极与派出所等执法部门配合,抽调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专门组成工作组,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加强调查取证,打击处理。确保一查到底,打击彻底。
(三)
加强横向联系,形成斗争合力。要坚持以政法部门为主,加强联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法部门为主、合力配合的工作格局,统一认识和行动,形成打击合力。
(四)
加强信息整理与上报,做好经验总结工作。 针对扫黑除恶斗争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定期向卫健委及乡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建立卫生院安全防范的长效机制。
卫生院扫黑除恶工作制度篇6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和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增强 “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在院内广泛发动群众,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院职工及病患广泛参与的扫黑除恶良好氛围,提高全院职工的法治观念,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用实际成效增强我院职工及病患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保证医院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卫健委、西安交通大学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坚持人民主体、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动全院职工及家属、病患及陪护,实现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员参与、成效全员评价、成果全员共享。
(三)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保障,充分发挥上级公安机关、医院各科室的作用,调动全院职工参与的积极性,明确政策界限,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涉及我院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做大成势。
(四)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和良好治安环境的黑恶势力。
三、工作重点
结合医院实际,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如下:
(一)欺骗患者诱导消费、强制消费、倒卖号源、医托、号贩子、术中加价、欺诈医疗、非法采供血、血头血霸、非法行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黑救护车”等行业乱点现象;
(二)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敲诈勒索、欺凌、暴力、性骚扰等侵害职工的违法犯罪行为,威胁职工安全的“地痞”及寻衅滋事、无理缠访的黑恶势力;
(三)干扰医院正常秩序、扰乱医疗秩序的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及黑恶势力;
(四)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操纵、破坏医院正常決策和业务开展的行为;
(五)干扰医院工程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围标串标、阻工扰工、强装强卸、恶意讨薪的黑恶势力;
(六)在医院设备设施、医疗器材、生活物资采购等方面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七)借医疗纠纷干扰医疗秩序、阻塞通道、损坏医院财物、威胁医护安全的黑恶势力;
(八)职工陷入“套路贷”“裸贷”等非法高利货以及传销组织等情况,职工遭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暴力讨债情况;
(九)内部工作人员放任或参与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或与黑恶势力之间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十)侵占医院公有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二)涉及医院的其他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十三)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其他涉黑涉恶问题。
四、组织领导
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医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明确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成立交大一附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
办公室主任:王xx
成 员:党院办保卫部总务部宣传部医务部门诊部
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工会招采办国资办基建办
五、工作措施
(-)丰富安全教育形式,夯实医院安全基础。切实加强安全培训等传统形式的安全教育,加强“交大一附院安全员群”微信平台建设,不断更新安全教育内容。加强安全宣传培训,以实践演练来提高职工的安全素养,真正让职工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反应以及逃生等最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
(二)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各部门各科室要在开展“平安医院建设”活动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职责任务,积极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及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内部防控体系。保卫部要加强医院安保队伍建设,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三)广泛发动,全面进行线索摸排。充分利用医院报刊、电子屏幕、标语、横幅宣传栏、科室书报架等传统媒介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动员发动广大职工、病患及家属等参与医院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鼓励检举揭发涉医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
(四)加强与驻地政府执法部门联系,建立院地联动机朝。加强与驻地综治、公安、交巡警、城管、食药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大对医院及周边安全检査措施和密度,确保职工人身财产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履行职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团结协作。
医院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医院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各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本科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要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本科室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召开本科室教职员工大会进行专题部署,按照医院统一要求并结合本科室实际落实工作措施。持续不间断地开展内部排查,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形成工作合力。医院各科室要按照职能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注重加强协调配合,结合本科室的实际,主动承担起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要开展好医院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及时报送相关线索,确保工作开展不留死角。积极鼓励职工及病患行动起来,检举掲发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形成全院职工积极参与专项斗争的洪流,给黑恶势力强烈的震慑与打击。
(三)畅通举报渠道。医院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xxxxxx)和邮箱(xxxxxxx),举报地址:交大一附院保卫部内勤办公室。
(四)完善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及时报送信息。工作小组成员科室要确定一名专职信息员。自20xx年3月起,专职信息员每月15日前向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涉黑涉恶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卫生院扫黑除恶工作制度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省委十二届三次、州委七届七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 XXX扫黑除恶暨政法信访维稳安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人民安居乐业,维护我镇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紧紧围绕义龙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要求,切实把专项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人文、开放、创业、平安、幸福新义龙,谱写宁静致远、都和民安的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通过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医闹”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三、组织保障
为保障此次全区对辖区内各乡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特成立扫黑除恶摸排调研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生院办公室,由 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成员 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四、工作步骤
1.2019年1月:对影响我镇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开展摸排调研,卫生院开展深入摸排调研工作,并将调研情况上报区卫计局汇总。
2.2019年2月至6月:积极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支持,会同公安部门、市监部门开展联合打击行动。
3.2019年7月初至12月底:开展回头看,对已打击的非法行医窝点跟踪复查,防止死灰复燃。
五、打击重点和整治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并深挖其背后“保护伞”,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结合行业特点,突出打击以下重点:
1.强行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2.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3.寄生在医疗机构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许勒索的黑恶势力。
4.在医疗卫生单位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疗卫生单位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其他影响系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统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扫黑除恶摸排调研工作小组,我院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组织开展好摸排调研工作。
(二)强化线索摸排管理。
1.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精准驻村点等所辖区域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规范线索管理。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对隐瞒不报,不移送或私自损毁的,严肃追究责任。
3.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摸排调研工作小组成员在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时,要规范移送反馈程序,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办理。对涉及“保护伞”或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及时上报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三)采取线索摸排与及时打击相结合。我院摸排出来的非法医疗机构及时核查,及时打击。
(四)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
(五)把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我院要加强对本单位医务人员、辖区内医疗机构监督力度,严禁出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工作不力,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将依法依纪处理。
2.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六)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坚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选树典型、总结经验,大力宣传和推广,为全区稳定发展传递正能量。在单位门口张贴宣传标语,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七)强化督导考核。
把组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情况纳入年终工作考核中,把及时发现、及时打掉“黑恶势力”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强烈,组织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将严肃处理;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将严肃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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