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教帮扶方案(实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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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教帮扶方案(实用16篇)
时间:2023-11-16 17:26:20     小编:琴心月

方案是指根据具体问题或需求制定的解决方案,它是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步骤的集合。在面对各种挑战和任务时,我们需要一个明确的方案来指导我们的行动和决策。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时间、成本、风险等,以确保最终的实施效果和目标达成。方案的制定需要明确时间和预算等限制条件,确保能够在规定的范围内完成任务。制定方案还需要充分考虑风险和挑战,以下是一些关于方案风险管理和应对策略的建议。

支教帮扶方案篇一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创建国家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xx〕5号)精神,为深入推进“五进一巡”活动,助力“海推海选联展联销”深圳消费帮扶好产品评选推介活动产生的“百强好产品”、消费帮扶产品中的“圳品”进入千家万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进一步擦亮“百强好产品”“圳品”品牌,推出一批品质优良、价格合理,深受市民群众信赖的好产品;通过整合挖掘社区“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打通消费帮扶产品销售“最后一百米”;通过终端采购和消费,进一步促进消费帮扶产品品质提升和产业链完善;进一步营造“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良好氛围,实现消费帮扶由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过渡,将创建国家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工作重心转向基层社区,体现“感恩改革开放,回报全国人民”的特区责任和担当情怀,以先行示范标准打造消费帮扶工作的“深圳样板”。

(一)优选好产品。

从消费帮扶“百强好产品”“圳品”中优选出一批品质优良、价格合理,适合家庭消费、市民群众信赖的好产品。试行一段时间后,扩大选品范围,从“入围好产品”及其它具有良好的帮扶效应、取得一定帮扶成效,并能体现当地区域特色,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促进作用的联农带农产品中遴选。好产品应具备完善的生产、供应、配送条件,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使用价值和价格均适合市民家庭。(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市市场监管局、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各区(新区)消费帮扶中心)。

(二)整合好渠道。

市商务局负责引导、协调商超、电商平台等上架消费帮扶好产品;市住建局负责发动组织小区、城中村物业公司参与活动,销售消费帮扶好产品,并进行广泛宣传;市国资委、驻深中央企业负责引导自有物业企业和自营门店、加油站开设消费帮扶好产品展销区;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协调各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性协会、商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商业资源,发动会员企业在自营门店开设消费帮扶好产品展销区;市交通运输局引导物流企业与消费帮扶好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消费帮扶产品物流、仓储等服务给予一定优惠,切实降低消费帮扶产品运输成本;市总工会负责发动各级工会和会员,积极参与活动;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市政数局、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负责加快推进“圳帮扶线上商城”与“i深圳”进行链接,发挥平台引流作用;所有终端销售渠道,统一设置活动标识,标明“消费帮扶好产品”;稳步推进社区消费帮扶“专区”、“专柜”、自营店、专营店建设,推动其持续健康发展。请各责任单位于20xx年6月2日前填写渠道推荐表(附件3),并做好组织发动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政数局、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驻深中央企业、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

(三)提升好品牌。

市商务局指导、协调活动品牌创建工作,将活动纳入“促消费”有关工作中: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组建消费帮扶专家顾问团和专家库,菜单式、组团式为活动提供咨询、策划等服务;引入专业的品牌策划和营销推广机构、售后服务和履约服务机构,助力消费帮扶好产品树立区域产品品牌;鼓励消费帮扶好产品申报“圳品”,提升产品品质;充分发挥前方派驻机构的作用,加强与当地和后方在消费帮扶好产品进社区工作上的协调联系和工作调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前方派驻机构、各区(新区)对口办、深圳标准促进会、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各区(新区)消费帮扶中心)。

(四)营造好氛围。

市委宣传部统筹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动员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公共交通设施、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等做好活动宣传,在地铁、公交等载体公益广告时段,安排播出消费帮扶好产品进社区相关内容;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组织策划一批宣传海报、宣传画,设计活动标识;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业务职能,协调活动宣传海报、宣传画等进社区、进楼栋;各区(新区)对口办、各区(新区)街道、社区负责做好宣传海报、宣传画分发、张贴,配合协调各类进社区展览展销和宣传推广活动;各区(新区)对口办、各区(新区)消费帮扶中心、消费帮扶企业、深圳市消费帮扶直播互助社成员企业负责运用各类电商平台、社交新媒体、网络直播平台,“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美食品鉴、产品展销、社区购物团等消费帮扶好产品社区推广宣传活动;报业集团、广电集团负责发挥自有媒体矩阵,积极参与消费帮扶好产品进社区宣传报道和互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报业集团、广电集团、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各区(新区)对口办、各区(新区)街道、社区、各区(新区)消费帮扶中心)。

(五)开展好监测。

发挥深圳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的信息化优势,优化升级深圳消费帮扶大数据管理平台,开发消费帮扶“百强好产品”及“圳品”认证的消费帮扶产品单项统计功能,对社区生鲜门店、社区服务超市、社区邮政网点、自营店、电商专区等渠道,采购销售消费帮扶好产品和通过“圳品”评定的消费帮扶产品数据进行统计监测。对纳入活动的产品价格、质量进行跟踪、监测,保障价格合理、质量稳定,对借机虚抬价格、以次充好、冒名顶替和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将其从好产品名录中移除,并视情况作出进一步处理。(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深圳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各单位和前方派驻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应于20xx年5月30日前将责任人报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详见附件2)。

(二)加强考核激励。

将深圳消费帮扶好产品进社区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并定期公布排行榜,对表现突出的单位授予“消费帮扶爱心单位”,同时作为典型案例宣传推广。

(三)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参与活动单位、企业联系机制,建立粤政易专项工作群,密切协作配合,加大活动推进力度,及时协调活动中产生的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配套支持。

支持消费帮扶产品物流集中打包签约承运。对符合条件的采购深圳对口帮扶地区农特产品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按照市商务局有关补贴政策给予奖励。

支教帮扶方案篇二

紧紧以国家课程改革纲要为指导,以全面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为目的,以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为手段,以抓会课式研究和课堂教学为工作重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丰泰外国语学校、御花苑外国语学校。

三、帮扶目的。

1.丰泰、御外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提高方案,实施近期目标、中期目标、远期目标的策略。

2.帮助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3.探究“会课式”的方法,提高教师的备课质量。4.提高教师的科研理论水平,确立研究课题。

四、工作内容。

1.深入课堂听课,摸清教学状况,肯定成绩,找准问题.2.对教师进行专题辅导,辅导力求讲求实效,有指导意义;3.开展教师论坛活动;4.召开教学研讨课活动。

五、工作原则。

1.坚持查找与鼓励的原则;2.坚持继承和发展的原则;3.坚持培训与研讨结合的原则;4.坚持总结与提高的原则。

六、工作安排。

1.2016年下半年深入所帮扶的学校进行听课指导,写出评课报告,进行教学指导。

2.2017年下半年深入开展各种教学活动(方案另拟)。

八、几点工作要求。

1.行政领导要明确职责,经常跟踪指导听课;2.行政领导要结合学校教学实际,定期开展教研活动;3.行政领导要写出一份阶段性总结材料;4.行政领导要有务实的工作作风,脚踏实地工作。

立生知行教育集团2016年8月。

支教帮扶方案篇三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组织开展“消费帮扶月”活动,对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凝心聚力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系列活动,进一步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社会各界参与乡村振兴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人人关心、关注、支持、参与乡村振兴的氛围,凝心聚力带动农民稳定增收,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自贸建设守底线消费帮扶促振兴”

20xx年5月30日至6月30日。

(一)发挥消费平台功能。

充分发挥好海南乡村振兴网、海南爱心大集市两个重要消费帮扶平台作用,主动谋划、积极参与消费帮扶月活动。

1.举办消费助农大集市分会场,丰富线下消费帮扶氛围。(牵头单位:市供销社、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各镇(区))。

2.积极举办线下集市分会场活动,组织各镇(区)推荐具有本镇(区)特色的品牌产品参与消费助农大集市活动。(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配合单位:各镇(区))。

3.组织各帮扶单位参与海南乡村振兴网满减促销、产地直销等形式的线上活动,营造活动期间内良好的消费氛围。(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全市各帮扶单位)。

4.指导各镇(区)在活动期间开展“一村一品”品牌推介活动,由各镇(区)收集上报优质农产品品牌,在活动会场预留展示场地进行集中展示。(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配合单位:各镇(区))。

5.协调社区、商超、军营、企业等人流量密集区域,打造活动分会场,引导全员参与。(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市供销社)。

6.持续推动消费帮扶“三专”工作,引导相关企业积极销售消费帮扶重点产品,推动布设消费帮扶有人专柜。(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配合单位:各镇(区))。

(二)组织定点帮扶活动。

7.各“双联双帮”单位要指派专人对接消费帮扶工作,并做好消费帮扶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有食堂、餐厅等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与脱贫户或带贫合作社签订认购协议。各“双联双帮”单位、帮扶联系人开展走访帮扶活动,以线下消费、集中采购、订单预定等形式在定点帮扶村和帮扶对象家庭做好消费帮扶工作。(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各“双联双帮”单位)。

(三)积极动员社会力量。

8.协调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民政局、团市委等有关部门策划活动,积极开展帮扶产品采购活动,引导民营企业、志愿者、社会组织参与线上线下活动。(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市供销社、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民政局、团市委、各镇(区))。

(四)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10.各“双联双帮”单位要全面掌握定点帮扶村现有扶贫产品信息,充分利用各自资源,发挥干部职工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为定点帮扶村农产品进行代言,拓宽销售渠道,确保所帮扶村无大规模产品滞销。各镇(区)要组织协调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乡村振兴的先进典型、工作成效、经验和做法,通过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各“双联双帮”单位、各镇(区))。

11.开展户外宣传活动。各镇(区)通过led电子显示屏等滚动播放乡村振兴公益广告;在主要路段和脱贫村挂横幅、贴标语、刷口号,启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册、开展政策咨询等活动。(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各镇(区))。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消费帮扶月活动由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负责牵头工作。各镇(区)要积极配合,指定专人抓好落实。

(二)做好疫情防控。

根据自身疫情防控实际情况,鼓励以线上活动为主、酌情开展线下活动,线下活动期间要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保障工作,避免因线下活动开展增加疫情防控风险。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认真统计消费帮扶月活动成果,重点是各级领导、“双联双帮”单位、帮扶责任人活动情况以及各级媒体宣传报道情况,于7月11日前分别报送市乡村振兴局和市供销社。

(四)强化督促落实。

为完善消费帮扶工作长效机制,我市将把各单位开展消费行动的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每月将根据各单位食堂采购情况和在编在岗干部消费帮扶工作情况进行统计。

各“双联双帮”单位要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消费帮扶统计工作,统计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线上线下消费数据,每月20日下午下班前定期将本单位消费帮扶数据(即“琼海市爱心消费帮扶信息统计表”)报送至市乡村振兴局汇总,逾期未报视为本时间段内未有消费帮扶行为,以最近一次报送的数据作为其工作进展情况。

支教帮扶方案篇四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执行南阳市文明办要求,按照《宛城区201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安排,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两校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城乡学校之间的交流合作,致力宛城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工作时间:

2007年1月—2007年12月。

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

四、活动安排。

1、两校结对帮扶、对口支教工作以月为单位,分段实施。

2、南阳市七小学在双月选派优秀教师工作组到茶庵乡老秦营小学开展帮扶、支教工作。工作组由一名校领导任组长,1~2名中层领导任副组长,组员为学校骨干教师。茶庵乡老秦营小学在单月选派优秀教师到南阳市七小对口交流、学习。

4、活动形式。

南阳市第七小学。

2007年2月。

南阳市第七小学结对帮扶、对口支教工作方案。

南阳市第七小学2008年3月。

南阳市第七小学结对帮扶、对口支教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宛城区201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精神,本着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原则,形成团队合力,整体提升办学水平、教师队伍素质和学生综合素质,从而促进学校间可持续发展。

二、领导小组。

经两校协商,成立“校际结对互相促进”活动领导小组:组。

徐辉。

李良先。

曹珂立。

智(老秦营小学主任)。

三、具体工作及措施。

1、每学期初两位校由组长召集召开协调会,总结上学期活动情况,制定新学期活动计划,做到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成效。

2、两校根据自身的教学优势,优势互补。两校在语文、数学、英语选择年级成立备课小组,一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集体备课,对教材进行分析、共同备课,并在三校分别进行上课、听课及评课,找出差距,共同提高。充分利用市区骨干教师的引导、辐射作用开展结对互助活动。

3、两校至少每学年开展一次联合教学研讨活动,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分别开展市区骨干教师教学展示课、校骨干教师教学研讨活动,并邀请区教研室有关人员参与评课、指导。

4、每学期各校组织一次德育观摩活动,如晨会、班队活动、主题队会、学生“手拉手”活动、小记者活动、学生书信交流活动等。

5、各校进行定期的教育教学信息交流,两校通过网络等形式公开各校的教育教学资源,使大家进行资料共享,携手前进。

6、对科学、艺术、品德、体育等综合学科进行不定期的教学研讨活动,切磋教艺,共同上好开门课和出门课。

7、两校共同组织一学期一次的理论学习活动。两校就一个专题,精心准备,选派教育、教学骨干担任主讲人,到其他两校进行讲座,强化教师的学习行为,提升反思力。

8、关注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生成长、家庭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中提炼出每学期中的核心问题,举行教育沙龙活动,通过思维的碰撞,树立正确的教育教学观,明确具体的教育教学及管理方法。

南阳市第七小学。

2008年3月。

南阳市第七小学城乡学校联谊帮扶工作的方案。

南阳市第七小学2009年3月。

南阳市第七小学学校联谊帮扶工作的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宛城区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和《宛城区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本着共同促进、共同提高的原则,共走“科研兴校”、“科研兴师”之路,共同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双赢”。深化城乡各中小学之间的联谊帮扶,促进城乡学校之间的交流合作,致力宛城教育的均衡发展,全力提升宛城中小学整体办学水平,南阳市第七小学对2009年学校间的联谊帮扶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总体目标:

南阳市第七小学与茶庵乡老秦营小学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学校之间的友谊,坚持“新、实、活”的工作原则,以教育科研为主要途径,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通过多种形式的帮扶,帮助老秦营小学形成比较浓厚的教育科研氛围,帮助教师了解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态势,增强教师教育教学的创新意识,共同促进两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学校联谊帮扶内容。

1、课堂教学。

2、教师队伍建设。

3、校本研训工作。

4、教育科研工作。

5、学校党支部建设。

6、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7、校园文化建设。

8、学校宣传工作。

9、后勤服务工作。

10、学校其他工作。

三、学校联谊帮扶形式。

1、送课到校。

2、案例研讨。

3、经验交流。

4、理论培训。

5、技术支持。

6、实践锻炼。

7、现场指导。

8、任教服务。

9、教学研讨。

10、资源共享。

11、改善装备。

12、结对帮教。

四、主要措施:

1、互相切磋,创新学校管理模式。主要帮助老秦营小学确立明确的办学思路、完善学校制度、改善教师培训方式、更新教师教学理念、探讨学校办学特色。

2、多管齐下,落实帮扶的责任。主要通过成立领导小组,确定结对工作联络员,确定结对教师。

3、以活动为载体,搞活帮扶工作。主要举行集中教研活动、科研知识专题讲座、课题指导、师徒结对、业务竞赛等活动,形成“学习、研究、实践”为一体的科研氛围。

4、检查考核,保障帮扶计划的贯彻落实。主要包括检查资料、成果展示及其奖励制度。

五、两学校联谊帮扶要求。

1、两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学校联谊帮扶工作,要动真格、来实的,不走过场。

2、两学校要注重联谊帮扶过程,在帮扶工作上要有计划、有行动、有效果、有宣传。开学初,各联谊学校要联合制定活动计划。

3、扎实开展联谊帮扶工作。根据联谊帮扶活动计划,两学校要开展一些实效性强的帮扶工作,取得实质性的效果,帮扶的内容不在于多,在于学校需要,在于实际效果。

4、两学校在本学期结束时,要做好阶段性小结。把各学校联谊帮扶工作的情况纳入学校工作考核之中。

南阳市第七小学。

2009年3月。

支教帮扶方案篇五

按照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要求,根据《许昌市商务局关于安排全市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的通知》(许商流通〔xxxx〕9号)和《许昌市财政局关于xxxx年全省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的通知》(许财预〔xxxx〕102号)要求,为切实加强防汛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使用和管理,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党中央防汛救灾工作指示精神为指导,合理利用防汛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积极支持和帮扶受灾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灾后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对于因灾造成经营困难、停产停业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采取给予一定时期房租补贴等方式,支持受损严重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尽快恢复生产、渡过难关。

(一)本方案所称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以下简称帮扶救助资金)是指许昌市财政局下达的专项用于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

(二)采取公开征集方式组织帮扶救助资金申报,按照企业、商户申请;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审核的'程序进行。帮扶救助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一)申报条件。

1、因灾造成经营困难、停产停业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3、在经开区行政区域内办理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4、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材料。

1、经开区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申请表(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受灾受损情况图片或影视材料;

5、受灾受损物品发票、收据等佐证材料,无法提供发票、收据等佐证材料的,由所在村(社区)定损并提供情况说明(注:非必须项)。

(三)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在xxxx年8月13日前向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提交申报材料,由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会同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进行审定,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负责拨付帮扶救助资金。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对专项帮扶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截留、挤占、挪用、骗取专项帮扶救助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收回已安排的专项救助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支教帮扶方案篇六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根据我县2013年关于开展脱贫对接帮扶活动实施意见,结合我乡2013年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脱贫对接帮扶活动,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协调、科学全面发展、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关心贫困家庭的发展,切实帮助解决贫困户在生活、思想、创业、种植、养植等方面的困难,努力使他们有更好的发展思路、发展平台,让他们更好更快地脱贫致富达小康。紧紧围绕“党建统领,区域统筹,兴业富民,和谐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总体目标。

三、家庭基本情况。

家庭人口6人,户主蒲承光,1954年10月出生,在家务农;配偶欧凤云,1952年9月出生,在家带孙务农;大孙女蒲超艳2002年8月出生,在村读书;次孙女2011年9月出生,留在家奶奶带;子蒲启文,1979年7月出生,媳妇龙见竹1978年12月出生,两人长期在外务工,村里没有集体企业,没有经济来源,发展的后劲不足,以至于年轻人都外出务工,造成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加上交通不便使家庭更加贫困。

四、具体工作计划。

(一)组建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我们乡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各村四大员和帮扶班干部为成员,联系固本乡八一村进行一对一帮扶工作。

(二)深入了解掌握帮扶地区基本情况。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部深入村、社区开展帮扶工作调研,通过征求意见,与村干部群众座谈,与帮扶户沟通,摸清当地产业,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基本情况,致贫原因,明晰帮扶工作基本思路,确定帮扶工作措施。

(三)大力开展“四帮四促”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针对帮扶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经济困难的原因,不仅要从生活上予以捐助,还将从思想上鼓励,技术上予以帮扶,促进其自觉自愿地发展产业、增收致富。

(四)协助帮扶户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强化扶贫解困,把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针对帮扶户经济发展需要,引导其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使当地农村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更趋合理,优势更加突出,带动其从根本上走上致富之路。

(五)把定期走访落到实处。每月到帮扶户入户不少于2次,了解他们的现状,宣传国家的惠民政策,帮助他们理清思路,帮助学习领会精神,促进解放思想。

(六)让帮扶工作取得实效。要积极采取措施,摸清村情民意,解决帮扶户迫切需要的现实困难,每年真正为所帮扶户办好几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实事,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口碑。

(七)做好帮扶工作记录。对帮扶走访的对象、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的情况做好登记,按时向相关部门汇报情况。

支教帮扶方案篇七

为深入学习实践“三严三实”,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推动和谐家园建设和农村扶贫工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决定在全行范围内开展“建设和谐家园,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活动,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推进扶贫解困。按照涟源市委、政府扶贫工作要求,重点帮助实施好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群众安居、劳务开发“四项扶贫”,使农村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农民收入进一步增加、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同时,为行内困难员工提供尽可能的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转变干部作风。党员干部要带头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开展访贫问苦。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开展结对帮扶,认真落实帮扶承诺制,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建设“五个好”党组织要求,努力把帮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引领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稳定的骨干力量。

(一)明确帮扶责任。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调查研究,帮助解决突出问题,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帮扶工作;做到帮扶规划到户、帮扶项目到户、干部结对到户,关怀温暖入户,帮助解决帮扶困难户1至2个具体困难和问题。

(二)党员干部结对帮户。在挂点扶贫村内,采取“一帮一”、“几帮一”等形式,支行班子成员牵头每人帮扶至少一户困难户;对行内困难员工及家属实行集体帮扶,尽可能解决其实际困难,以充分体现建行“和谐家园”的温暖。

(三)募集帮扶资金。在全行发起“和谐家园,奉献爱心”捐款活动,倡议全行员工特别是党员干部,积极为身患重病的员工及扶贫村困难群众献爱心,倡议捐款标准为:副科以上(含六级)党员干部400元/人,党员及中层干部200元/人,一般员工100元/人,今年新入行员工自愿。募集资金50%用于行内困难员工,50%用于扶贫村结对帮扶困难户。

(四)实地指导帮扶。“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活动实行一定3年制,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实地帮扶指导。支行将组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深入贫困村、深入困难户访贫问苦,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开展结对帮扶,为困难群众提供解除贫困的长远发展途径。

支教帮扶方案篇八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改善民生,切实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不断提高区域经济社会运行质量,深入开展扶贫帮困工作,现制定20xx年全区扶贫帮困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重点,以实现城乡贫困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为目标,以统筹经济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统筹各项社会保障事业的协调和持续发展为途径,不断提升扶贫帮困整体工作水平,使全区人民共享振兴发展成果,为推进沈阳大工业区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完善城乡保障救助制度,提高保障救助标准

1、提高“两节”临时救济标准。20xx年新年、春节期间,对全区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特重灾民和城市低保边缘户,每户按800元的救济标准发放款物(城市低保边缘户480元)。对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由各街道(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救助。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和各街道(乡)负责。

2、将城市低保标准从月人均收入260元提高到300元,将农村低保标准从年人均收入1500元提高到1800元。进一步落实分类救助政策,将重度残疾人、学生、重病特病人员和老年人等特殊困难低保对象的保障标准上浮20%。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负责。

3、建立完善城乡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提高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标准,由月260—300调整到月300—340元。建立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救助标准为年人均收入1800—2200元。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负责。

4、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分散供养标准由年人均20xx元提高到260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年人均4000元提高到5200元。要切实保障农村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每个敬老院办公经费每年由区财政拨付20000元。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和有关街道(乡)负责。

5、提高90岁以上老人补助标准和百岁老人补助标准,由现在的月340元,提高到500元,为90岁以上老人提高补助标准,由现在的月100元提高到200元。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负责。

6、对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实施专项救助。对人均生活水平低于社会平均消费水平的一级智力、一级精神、一级瘫痪肢体残疾人实施特殊救助,城市对象每月补助100元,农村对象50元。此项工作由区残联、财政局负责。

(二)落实配套政策措施,健全保障救助体系

1、对全区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每年进行一次免费体检,标准为每人150元。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2、实现扶贫超市乡街全覆盖。各街道(乡)要建立1个以上扶贫超市,区投资50万元为14个乡街扶贫超市提供物资,为困难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救助服务。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和各街道(乡)负责。

3、深入开展助学活动。继续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城市贫困家庭学生免收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和课本费,并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住宿学生每人每年给予300元的生活补助;对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按照统招公费生杂费标准减免;对考入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的在校一年、二年级低保家庭的学生,每人每年给予1500元资助;对当年考入大专全日制的低保户家庭的学生,每人一次性给予4000元补助;对当年考入大学全日制的低保户家庭的学生,每人一次性给予6000元补助。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困难职工子女就学为重点的“金秋助学”活动。各级共青团组织开展“走进青年,关爱成长”系列活动,对贫困家庭子女提供就学援助,对贫困地区妇女实施脱贫致富技能培训。此项工作由区教育局、财政局、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残联负责。

4、进一步完善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对城市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参加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给予参保补助。市区财政列支160万元,对参保后仍有困难的对象给予医疗救助,最高救助限额是4000元,特殊情况可以实行第二次救助。门诊救助每人80元并通过银行直接发到个人帐户。建立农村大病救助基金80万元,作为农村特困居民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对农村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参合后给予大病救助,最高限额分别是20xx元、3000元和5000元,特殊情况可以实行第二次救助。门诊救助费低保对象每人60元、五保对象每人120元、以及优抚对象每人300--500元分别通过银行直接发到个人帐户。进一步完善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衔接的农村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切实提高救助效果,进一步解决农村贫困居民医疗难问题。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5、依法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扎实推进新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使之解除养老后顾之忧。

此项工作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

6、实施物价补贴。继续对城市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实施每人每月25元物价补贴;对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在春节、元旦期间每人给予25元的一次性物价补贴。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和各街道(乡)负责。

7、提高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户非集中供暖的补贴标准。对城市非集中供暖的城市低保户的供暖补贴标准由100--140元提高到500元,低保边缘户的供暖补贴标准300元。对农村低保户的供暖补贴标准200元。此项工作由区房产局、民政局、财政局和各街道(乡)负责。

8、做好救灾救济工作。根据我区受灾情况,做好今冬明春期间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切实做到灾民口粮、住房、烧柴、衣被和子女就学的“五个保障”。区和乡(街道)两级财政在20xx年财政预算中的救灾科目中,设立救灾应急储备金100万元。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财政局和各街道(乡)负责。

9、建立健全临时救济的长效机制。区财政按不低于上年度财政一般预算收入0.5%的比例,建立临时救济基金60万元,并列入20xx年度财政预算,滚动使用,重点解决贫困群众因意外灾害和其他特殊情况造成的临时困难。此项工作由区财政局、民政局负责。

支教帮扶方案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关于全面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川双联办发〔20xx〕8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妇联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尽快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致富,确保帮扶任务如期实现,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积极动员妇联干部参与驻村帮扶工作,围绕落实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要求,认真梳理帮扶思路,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改革帮扶机制,拓展帮扶群体,深化帮扶内容,创新帮扶载体,最大限度地帮助困难妇女儿童,为建成富裕美丽幸福和谐新夯实基础。

(一)帮扶对象:县镇村(5个镇36个村)

(二)帮扶任务:以扶贫攻坚为主要目标,通过选派干部驻村帮扶,办实事、解民忧、推动发展,扎实落实四个一要求,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帮扶形式:建立1+1+n(帮扶工作组+机关妇委会(妇代会)、对口联系部门、辖区内企业等)的联动工作机制,做好一个摸底、两个对接、多点帮扶(即:摸清困难妇女儿童数量、与对口帮扶部门和贫困村做好对接、工作组联系2个以上帮扶点实行多点帮扶)。

(一)积极发动群众。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法律法规,积极了解掌握群众思想动态,积极帮助群众转变观念、增强群众法制意识、发展意识。

(二)建立帮扶台账。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及时找准和发现问题,收集民意和掌握干部群众发展意见,填写帮扶台账。

(三)制定帮扶计划。把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立足联系村实际,摸清当地产业、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基本情况,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按照规划到村、帮扶到户原则,帮助村两委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作规划。

(四)发展项目,落实发展资金。因地制宜助推驻点村特色产业发展,培育致富带头人。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致富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增加经济收益。

(五)加强组织建设。协助上级党委、政府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采取思想上帮、方法上教、行为上带、制度上管等方式,加大对农村党组织、村委会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村级民主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党组织、村委会班子达到五好要求。

(六)注重民生工作。帮助解决贫困村上学难、行路难、就业难、养老难等问题,主动关心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伤残群众,积极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提供服务。深入排查农村矛盾纠纷问题,加大调处化解力度,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领导干部要带头下乡驻村,调研指导帮扶工作。制定本单位定点扶贫和干部下乡驻村工作方案,建立住村干部工作档案,完善考核、奖惩制度,逐步形成长效机制。要根据所驻村实际情况,保障工作经费,加大资金、项目协调力度,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严肃纪律。驻村妇联干部要坚持与一三五下乡驻村,真正解决各镇村的实际问题。要轻车从简,不给基层增添负担。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当地乡规民约,严禁参与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吃请收礼和索要土特产品,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支教帮扶方案篇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xx〕4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陕政办发〔20xx〕43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设立1亿元中小企业纾困专项资金,重点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减轻中小企业投资、运营、融资、用工、房屋租金、水电费等负担。(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县(市、区)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对承租市级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房屋租金。积极争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对在疫情期间给予中小企业房租、标准化厂房租金、物业费用减免的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大力争取省级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支持,对小微企业购买约定的社会化服务给予补贴。(市资源规划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贯彻落实中央、我省和我市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等政策。疫情期间,榆林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免收担保费政策,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贴。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落实“4321”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生的代偿损失,代偿率不超过5%的部分,财政部门给予10%的风险补偿。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主动作为,创新担保模式,积极开发批量化担保产品,实现担保业务“见贷即担”,发挥融资担保作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局、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格落实中央和我省税收优惠及进出口关税调整的相关政策。将20xx年第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对符合政策适用范围的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均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022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对给承租人减免房屋租金的房产业主,缴纳出租房产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向财税部门提出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的,财税部门应予核准。(榆林市税务局、市财政局、榆林海关,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清理涉企收费,深入推进转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环节价格监管工作,开展“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至2022年6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信用贷款投放,继续做好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争取并用好中央新增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利用《榆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办法》《榆林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服务质效考核评价办法》等,鼓励金融机构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比例,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县域特色产业信贷产品,对服务中小微企业成效好的银行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和表彰。提高“绿票通”再贴现服务质效。深入开展“银税互动”活动,按季召开政银企对接会,及时梳理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畅通政银企对接渠道。持续提升榆林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信易贷)服务效能,有效解决银企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积极发挥《榆林市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实施办法》的政策引导作用,鼓励商业银行扩大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规模。(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榆林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局、榆林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按规定落实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临时性、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洪涝灾害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影响较大,暂遇困难的小微企业,加强流动资金贷款支持。(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榆林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开展“促融资纾企困”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倍增专项行动,指导金融机构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在中征平台进行全量登记,促进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持续推广和利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中征平台开展业务,以供应链融资支持重点产业链发展。(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能力提升工程”,督促金融机构落实“五个机制”,实施“五项公示”,强化“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加强融资对接服务,加大对经营困难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榆林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健全大宗商品监测监管和预警引导机制。加强大宗商品价格监测,严格落实抑制煤价过高上涨七条举措。发挥价格监测预测预警作用,定期(按月)在市发改委官网发布主要能源及能化产品、重要商品、农资、建材、生猪、玉米价格监测情况,加强市场价格透明度,合理引导生产消费预期。强化市场供需调节,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扰乱市场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涉企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工作,开展重点领域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根据市内相关政策,协调市内国有大中型企业与下游企业全面推行中长期供应合同,协调无配套煤矿的化工企业与辖区煤炭企业建立“点对点”长协供应机制。鼓励非涉能县积极协调涉能县市区,帮助辖区内用能企业与能源生产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能源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售价,涉能县市区政府要协调优先保障市域内用能企业能源供应,确保能源供应企业正常生产,实现产品稳定供应。支持行业协会、大型企业搭建重点行业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做好保供稳价。鼓励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联合行业内企业,集中采购原材料,提高企业议价能力。鼓励中小企业运用期货套期保值等衍生金融工具应对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风险。(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金融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能源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严格落实中央和我省出台的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继续推广差异化收费,规范交通建设领域涉企收费政策,促进物流降本增效。鼓励发运“榆西欧”中欧班列、陆海新通道、金属镁出口海铁联运本地货物专列,并按国家中欧班列补贴政策给予运费补贴,降低企业运费成本,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对外贸易。(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建设规模合理、分层分区、安全可靠的电力系统,着重提升全市中小企业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水平。梳理产业链龙头企业上下游重点企业名单,保障产业链关键环节中小企业用电需求,确保企业已有订单正常生产。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和增量配电试点建设,平稳有序引导市内企业参与全省电力直接交易。2022年,以县(市、区)为单位统计小微企业清单和用电量,参与新能源市场化交易,力争成交电价在原目录电价基础上下浮0.05-0.1元/千瓦时。(市发改委、国网榆林供电公司、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要求,市政府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全市中小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培训,提升中小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对新引进企业与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新吸纳就业人数达到50人以上(不含引进人才已奖补人员),按照高级职称、中级职称、技术工人分别给予用工企业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补贴。单个企业累计补贴三年,每年最多补贴100人。(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鼓励中小微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获得相应等级证书的按照《榆林市职业培训补贴本地标准(20xx-1)》予以补贴。同时将中小微企业一并纳入就业援助基地范围,对就业援助基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和城乡低收入劳动力就业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按每新吸纳1人2000元的标准核算(同一企业每人只能核算1次),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继续组织开展选聘大学生到民营企业工作,每年选聘人数不少于500人,市财政给予聘用人员每人每年2.4万元的薪酬补贴,补贴期限3年。(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全面推广“秦云实名制动态就业服务平台”,积极开展“春风行动”等人才招聘会,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加强人岗对接,帮助企业招引急需的各类人才。开展多层次用工培训,优化劳动力供给。鼓励社会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人才培训和招聘引进等服务,加强中小微企业人才对接。提供优质高效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清欠长效机制建设,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要求,积极应用法治化、市场化手段化解拖欠账款。加强审计监督,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逾期占用、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加大联合惩戒力度。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采购账款,从源头防范层层拖欠形成“三角债”,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持续加大企业投诉查办力度,核实核清投诉事项,制定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大民生领域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加大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力度,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我省相关实施细则,因地制宜细化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降低投标成本、优先采购等支持措施。(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组织召开市内产品对接会、产业链上下游衔接会、订单签约会、工服展演会、产业博览会、扬州推介会等供需对接活动,畅通我市中小企业产品销售渠道,打通区域内产品供应链条,鼓励市内大中型企业扩大向市内中小企业采购规模。积极组织我市中小企业参加线上、线下举办的国际展会和经贸对接洽谈会,开拓国际市场。由政府牵头组织的展会,对参展企业的产品运输费、展位费等给予全额补贴。(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能源局、市外事外经局,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强中小企业品牌培育力度。继续开展“首位产业支持行动”,由市财政安排400万元,对各县市区非能化首位产业的重点企业给予奖励,支持全市首位产业做大、做强、做优。鼓励市内企业在市内外设立“榆林名优特新产品”展销中心,并评定挂牌,对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至1000万元、1000万元至2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展示展销中心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认定为“榆林好产品”的,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商会协会组织企业到国内外中心城市推销产品,并给予一定补贴。(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设立市级促销奖励资金,对当年全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2000万元)、5000万元至1亿元(含5000万元)、1亿元以上(含1亿元)且较前一年同期增长20%及以上的非煤非油气民营企业,每户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上一年度工业总产值10亿元以上且当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非煤非油气工业企业,每户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励。上述两项促销奖励资金由市县财政各承担50%。(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推进榆林国际航空口岸建设,启动建设陕西自贸区榆林协同创新区,大力支持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靖边能化园区等园区打造综合保税区、物流保税中心,设立东部地区商品榆林中转仓,支持重点企业、行业协会设立海外仓和境外商品展销中心,鼓励中小外贸企业借助公共海外仓扩展国际市场。发展壮大特色农产品、羊毛防寒服等外贸出口基地。加大贸易救济工作力度,为进出口企业维权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支持企业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外事外经局、市邮政管理局、榆林海关,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深入推进“小升规”培育行动,建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培育库,强化跟踪服务、要素协调保障,每年对首次入统的“小升规”和新进规上企业给予每户10万元奖励。建立企业梯度培育储备库,构建梯度培育体系,提升企业竞争力。加快培育一批转型升级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制造业龙头企业。对认定为市级转型升级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制造业龙头企业的,每户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奖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奖励补贴,对首次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给予补助10万元。对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引导企业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组织认定一批市级重点新产品,每项产品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对民营企业独立或联合有关方面建立科技创新平台、产教融合基地(联盟等),给予实际投入50%补助,上限为500万元。推动产教融合、校企联合,培养一批实用型技能人才,对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业科技特派员给予专项资金补贴。(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组建“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小分队”,加速优质中小企业上市培育。通过政府采购模式,聘请专业人员,组成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小分队,通过法务和财税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通过对企业进行跟踪指导、把脉问诊、业务培训等,指导我市中小企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优化企业管理模式,培育一批上市后备中小企业。对纳入市级上市后备库管理的上市后备企业,处于培育阶段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处于辅导阶段的,奖励补足至5万元;处于审核阶段的,奖励补足至10万元。(市工信局、市金融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严格区分失信与丧失履行能力,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因经营失利丧失履行能力且不具有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规避、抗拒执行等违法情形的,不得以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义务为由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列入被执行人的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司法机关未穷尽财产执行措施的,而非规避、抗拒执行的,不得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市中级法院、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做好信用修复和异议申诉工作。确保信用修复工作公开、透明,简化信用修复和异议申诉流程,提高信用修复效率,缩短受理时间至3个工作日。扩大信用修复培训范围和规模,全年组织召开市县两级信用修复培训会议10场以上。大幅提升失信企业修复退出数量,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要加强政策宣传,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作用,推动涉企事项“一网通办”、政策“一网通查”,打响“榆快办”品牌。优化办理程序,推广“免申即享”“无纸申报”等方式,降低政策获取成本。(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市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局)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协调,并组织开展全市中小企业纾困政策执行情况及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工作,对评估结果(排名)进行通报。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建立政策落实台账,加强对中小企业面临困难和问题的调研,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市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健全科学规范的绩效管理制度,将纾困帮扶资金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按照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及时将绩效自评结果上报财政部门,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财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改进管理、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同一类项目每个法人单位只能申报一次,2022年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杜绝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多次申报或拆分申报。(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教帮扶方案篇十一

为及时协调解决当前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纾困帮扶工作力度,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更好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力打通制约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帮扶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一)工业领域。

1.实施精准防控政策。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要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及时科学研判,有序调整防控措施,统筹解决好企业职工出入厂区、小区问题,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尽快恢复和保持正常市场经营秩序。(责任单位: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

2.加强保通保畅工作。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工业企业复工达产,将处于产业链关键节点的中小微企业纳入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重点加大对企业物料运输难等阻碍复工达产突出问题的协调解决力度。(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交通运输局)。

3.强化用电用能保障。加强中小企业用电保障,科学实施有序用电,合理安排错峰用电,保障对中小企业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推动产业链龙头企业梳理上下游重点企业名单,保障产业链关键环节中小企业用电需求,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确保企业已有订单正常生产,防范订单违约风险。落实好对小微企业用电、用水、用气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

4.扶持优强企业发展。加大国家、自治区、包头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政策的兑现力度,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内市场领先的“小巨人”企业,建立三级“专精特新”企业重点培育项目库,全年遴选培育企业50户以上,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30户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5.推进企业数字化改造。落实工业企业数字化评估诊断和降低宽带、专线平均资费支持政策,推动工业企业在不同领域、不同层面全面展开数字化改造。鼓励支持“生产管理系统上云”“购销业务上云”“工装设备上云”等发展模式,降低企业数字化建设成本、拉近市场供需距离。(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6.开展集中帮扶。深入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和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组织和汇聚各类优质服务资源进企业、进园区,加强政策服务,及时了解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困难和诉求,“一企一策”帮助中小微企业降本增效。(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工商联)。

(二)商业领域。

7.加大促消费力度。结合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产业优势、消费热点和风俗文化特色,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费促进活动,指导企业举办美食文化节、休闲购物节等各类活动,增加商品和服务供给,促进市场消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

8.建设特色街区。集中资源要素打造昆区包百步行街、青山区正翔国际、东河区乔家金街、九原区横竖街、稀土高新区稀土路汽车一条街5条特色街区,发展“夜市经济”“后备箱经济”等新业态,培育形成新的消费增长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住建局、文旅广电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

9.增加餐饮网上消费。鼓励餐饮企业自建集点餐、优惠派送、资讯发布、结账于一体的消费平台、配送平台,推动数字化营销,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三)农牧业领域。

10.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深入落实“我帮企业找市场”工作,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加快推进与邮政集团合作,搭建优质农产品销售平台;与邮储银行、蒙商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推出更多订单式金融产品。(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11.扩大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依托包头惠农app“农畜产品展示模块”,集中展示我市优质农畜产品,繁荣发展电商业务,扶持培育互联网畅销品牌,帮助农牧业企业实现线上线下同步销售、提质扩量。(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12.加强农牧业物资运输保障。建立快速通行保障机制,将各类农牧业企业生产物资纳入重点应急物资范围,为相关企业开通绿色通道,保障运输畅通,确保物流保通保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农牧局、交通运输局)。

(四)文化旅游领域。

13.适时调整疫情防控监管措施。推动文化娱乐场所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条件下有序复工,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全额暂退保证金或暂缓交纳,缓解旅行社资金压力。(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14.促进文旅市场复苏。开展包头文旅商品伴手礼评选活动,举办黄河“几”字弯内蒙古文旅商品大赛,组织企业参加国家、自治区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申报国家、自治区级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a级景区、星级酒店等品牌,支持文创企业进京开设品牌店和参加各类文旅商品大赛。(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15.创建国家文化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加快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建设秦长城、黄河湿地国家文化公园。鼓励市内游、短途游,打造青山区东达沟、九原区新河村、石拐区青山村、土右旗西湾村、达茂旗套马沟村5个乡村旅游示范村。(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五)交通领域。

16.保障重点物资运输通畅。加强对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管理调度,全力保障货运物流运输畅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7.优化防疫通行管控措施。解决好“客停货不停”问题,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在做好车辆和司乘人员行程管控的前提下,适时放开客运市场,提高通行管理精准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8.解决运输企业资金困难。积极推动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争取为因疫情停运车辆提供停运期保险后延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金融办,包头银保监分局)。

(六)个体工商领域。

19.适时调整疫情防控状态。及时公告餐饮企业大型聚餐活动时间,尽早放开宴会酒店正常营业,减少企业损失。(责任单位: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市市场监管局)。

20.落实核酸检测补贴政策。加强商贸餐饮企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点布局规划,对应检尽检人员免费检测,费用由市、旗县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卫健委、财政局)。

(一)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纾困专班,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助企纾困支持合力。进一步加强运行监测分析和工作督导,实行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日调度和周调度、半月汇总工作机制,密切关注中小微企业面临的成本压力和经营困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

发挥“企业服务联络员”“企业管家”“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群”作用,对困难大的行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大帮扶力度,动态调整工作方案,及时推出更加精准有效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元气,切实筑牢经济稳的根基。(责任单位: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

(二)强化政策落实兑现。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工信部企业函〔2022〕103号)、国家发改委等1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国家发改委等12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产业〔2022〕27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接触性聚集性服务业精准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22〕4号)、自治区发改委等12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内发改产业字〔2022〕678号)及《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扶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奖励办法的通知》(包府发〔2022〕17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包府发〔2022〕19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疫情期间促进困难企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包府发〔2022〕23号)、《包头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深化“我帮企业找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包工商联发〔2022〕2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精准实施疫情防控,进一步落实防疫支出补贴、保险稳岗返还、延缓缴纳水电费、减免“六税两费”等税费扶持政策,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建立政策兑现督导检查组,持续跟进政策兑现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执行到位。(责任单位: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加大信贷支持,扩大担保贷款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服务覆盖面,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纾困解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包头市中心支行、包头银保监分局)。

(三)保障用工需求。

落实《破解企业“用工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企业用工联动对接、点对点送岗位、“四上企业”用工服务等机制,创新招聘工作方式,实时开展线上招聘;通过包头就业招聘网、旗县区招聘平台广泛开展“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等网络招聘会,持续开展招聘信息进社区、进乡村、进高校推送活动;精准监测企业用工情况,广泛征集新开工项目、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等用工需求信息,组织开展跨区域赴外招聘工作,进一步缓解我市重点企业、项目用工需求;搭建市、旗县区两级“1+10”人力资源供需对接信息化平台,多层次开展线上线下系列招聘活动,全方位、多渠道缓解企业用工压力。(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四)优化发展环境。

全力以赴建设好“四个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畅通拓宽群众意见收集渠道,依托企业微信高管群、12345热线、民意调查中心、惠企利民平台等,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快速处置、一抓到底。(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开展全市民营经济固定观察点工作,定期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主要预期以及发展环境评价等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加大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治理力度。认真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长效机制,集中化解存量拖欠,实现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确有支付困难的应明确还款计划,对于有分歧欠款要加快协商解决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规范收费主体收费行为,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

(五)强化舆论引导。

加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政策和发展成果宣传。针对中小微企业面临的阶段性困难,持续向社会释放积极信号,及时通报中小企业运行情况、宣传典型,调动企业真抓实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定全市上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理念,激发全市各级干部“干就干一流、当就当先进、争就争第一”的奋进意识,全面提升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支教帮扶方案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活动要求落到实处,把乡党委和村委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自然村贫困群众中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田心寨村民委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新气象,努力构建和谐新农村,促进民生协调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结合乡党委学习实践活动中开展的“转变作风抓落实、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农村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帮助贫困弱势群体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确保扶贫帮困工作的长效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核心,以关爱弱势群体为重点,通过乡机关各党支部、部门(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参与,进一步完善扶贫帮困工作机制,关心弱势群体,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努力营造扶贫帮困、团结互助、奉献爱心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新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扶贫帮困工作坚持总支党委统一领导,各支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建立乡村联动、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帮困工作的领导与贯彻落实,对村委会扶贫帮困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2)各自然村成立相应的“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由村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要负责本村的扶贫帮困工作,积极主动协助村扶贫帮困领导小组工作,引导贫困户依托上级部门(单位)帮扶自主创业,支持和帮助贫困户提高自主创业致富能力,做好帮扶工作的正面宣传工作,转变贫困户等、靠、要的依赖思想。

(一)扶贫帮困机制

在村委会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建立总支领导班子、自然村各支部、党员干部多措并举的帮扶机制,深入开展“一帮一”和“多帮一”结对工作,采取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帮扶、各支部联系户帮扶、党员干部联系孤寡老人、孤儿帮扶的形式,深入贫困村、困难户认真了解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解决他们眼前的困难,制定长期有效的脱困措施和帮扶制度,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逐步使“空壳村”集体经济稳步增长、贫困户脱贫解困、贫困辍学儿童复学、孤寡老人生活有保障。

(1)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帮扶。通过总支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联系一个村,以所联系村的集体经济发展与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为帮扶重点,分阶段、有步骤的引导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帮助解决村民就业问题,促进村民增收,使所联系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经济收入有明显改观。实现“两个增长”,即:集体经济收入增长、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

(2)对有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资金扶持、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多种形式,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长期帮助与临时救济相结合、物质帮助与精神鼓励相结合,帮助提高生产技能、提供致富信息,帮助解决生产资料,引导和支持其依托旅游脱贫致富。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家中;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家庭,由村委会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的信心;对有望康复的残疾人员,要积极开展医疗救助活动,切实保障残疾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救助。

(3)党员干部联系孤寡老人、孤儿帮扶。通过机关党员干部与景区孤寡老人、孤儿结对进行救助帮扶,以党员干部为主体,本着自愿、自觉、主动的原则,可以一位党员干部或多位党员干部联系一名孤寡老人、孤儿,开展“一帮一”或“多帮一”帮扶活动,发动广大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同贫困儿童、孤儿、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结对子,区别不同情况展开帮扶救助活动。对贫困儿童、孤儿,建立长期助学计划,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孤寡老人,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的信心。通过组织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二)扶贫帮困工作制度

1、定期走访制度。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每个季度至少定期走访两次帮扶联系点,深入村、户、点,了解实际情况,认真细致地搞好调查摸底,及时掌握贫困村、困难家庭、孤寡老人、孤儿情况,做好基础性服务工作。

2、帮困协调制度。在全面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帮助结对村、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儿认真分析贫困主要原因,理清扶贫帮困工作思路,根据实际及时采取扶贫帮困措施,并及时向扶贫帮困小组汇报情况,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广大党员干部相互协调,积极争取和利用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及民政救助政策等通过多种渠道帮助贫困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儿,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家庭的实际困难。

3、工作例会制度。扶贫帮困工作要纳入村委会领导班子、各支部工作的重要议程,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分析所联系贫困村、困难户、孤寡老人、孤儿的生产生活状况,审核扶贫帮困对象及资金补助的金额,安排部署扶贫帮困工作,遇到重大事项要随时召开紧急会议。

4、长效管理制度。扶贫帮困要改变以往单一的阶段性或节日性捐助形式,要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引导和帮助帮扶对象逐步提高生产自救能力,形成一个长效、稳定的脱贫机制,使扶贫帮困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

(三)扶贫工作措施

村委会扶贫帮困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搞好扶贫帮困工作,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有力保障贫困人群的生活。

(1)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贫困村联系帮扶工作要始终把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强化发展意识,要依托旅游发展,支持和鼓励农牧民开展特色产品种养殖、种植,帮助村党支部提高市场经营能力,鼓励村党支部牵头成立各种农民合作产业协会,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更好带领农民脱贫致富。

(2)建立就业救助机制。帮助困难家庭人员提高技能,促进就业与再就业。村委会各支部要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切实解决所帮扶对象的困难。一是增强综合素质。要把提高贫困人群技能和文化素质作为重要突破口,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广泛组织开展免费的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乃至多种技能,帮助贫困群众转变就业观念,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贫困人群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强其就业竞争力。二是要积极协调,深入各自然村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牵线搭桥作用,为贫困人群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推动贫困人群的就业再就业工作。三是鼓励自主创业,各支部要积极主动为有创业愿望的困难群众提供创业信息,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各项优惠措施,加大对困难群体自主创业的帮扶力度。

(3)实施生活救助机制。各支部要最大限度地解决所帮扶对象生活救助问题,扶贫帮困小组要主动与农户沟通协调,尽可能的把家庭人均生活标准低于当年最低生活标准的困难群众都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支教帮扶方案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强攻工业百日大会战精神,推动我县强攻工业百日大会战顺利实施,积极帮助企业应对当前困难,确保实现全年工业经济目标任务,扶优扶强企业,推动我县工业经济实现新突破,特制定本方案(草案)。

20xx年10月至20xx年2月。

1、扎实有效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把任务落实到部门、把责任落实到人。

2、确保实现全年工业经济目标任务。

3、确保年内工业经济总量和增幅在全市排位靠前,保持第一方阵,进位赶超,力争20xx年获全省全市工业发展先进县。

4、确保培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家,力争8家。

5、培植税收过百万元企业5家,税收过千万元企业2家。

6、为明年全县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围绕上述工作目标,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突出产业政策扶持,帮助企业申报各类项目资金,积极做好企业立项、备案等服务工作,积极帮助海能实业申报省级技术中心,日增电子新产品认证,发明专利认证等;重点做好帮扶企业技术改造,其他专项资金申报和争取工作;尤其要加大扶持战略型新兴产业发展力度,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扶优扶强骨干企业。

2、加大力度帮助和推进唯冠油压、海能电子、德鑫矿业、金色时代等企业做好上市的准备工作。

3、积极协调解决有产品、有市场但流动资金不足、融资困难的企业度过难关,努力在中小企业担保贷款、申请专业银行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支持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开拓市场,扩大销售;协调部分经营困难的重点企业走出困境,扭亏转盈。在政府招标采购中,优先采购本地产品,如宇财生物的勃客酒,黄金甲门业的防盗门、固欧家居的办公用品、家俱、建鹏公司的建筑设备、群安护拦的产品等,扩大本地企业产品的销售量。

4、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一方面,加快推进职业技术学校、廉租房、公租房、小学、幼儿园等配套设施建设,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园区客运交通需求,拓展公交车运营范围,调整公交车运营时间。优化用工环境,千方百计挖掘本地劳动力潜力,想方设法引进外来务工人员。

5、帮助企业解决用地难题。切实抓好一批工业项目的包装申报,力争有更多的项目进入省重点调度,为企业争取更多的用地指标。

扎实推进帮扶工作,县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帮扶工作组(具体见附表一)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抓好生产,扩大销售,拓展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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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教帮扶方案篇十四

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完成义务教育,对控辍保学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坚持多措并举,不断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溪湖区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共6所,其中,普通小学5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现有教职工498人,在校学生2583人。

近年来,我区一直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成立了以区教育局局长为组长,主管教学副局长为副组长,义教科、党办、督导办公室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控辍保学领导小组。明确职能分工,落实各自职责,坚持综合依法治理,坚持联控联保,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推进教育公平,努力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一)明确责任,建立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落实政府控辍保学主体责任,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分工,建立控辍保学联保机制。

(二)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积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督导到位,实时监控。

(三)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断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时间,严格控制作业量,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减负和控辍工作做到有机结合。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稳步推进基础课程改革。依托组建集团办学,积极探索集团办学新模式。坚持推进特色化办学,努力打造“一校一品”。

教育局根据学籍系统,由学校建立辍学学生台账。责任到人,逐户落实。

1.建立易辍生档案。通过谈心和单独辅导对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学困生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

2.与扶贫和资助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解决易辍生就学问题。

3.关注残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教育部门与残联组织和特殊教育学校沟通,共同做好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

4.因家庭变故等原因易辍,由教育、团委、妇联等单位,依法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各学校要利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每学期核查一次实际人数与学籍人数情况,并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及时掌握学生在校状态,发现疑似辍学要责令学校立即入户调查、查明原因、立即劝返。

不断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学校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教育督导部门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和巩固水平开展专项督导,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支教帮扶方案篇十五

根据“乌鲁木齐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帮扶工作,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现制定辖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措施如下:

一、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到辖区居民家中宣传就业优惠政策并进行讲解,发放有关政策宣传册。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空岗信息、等就业优惠政策服务。同时对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成员进行就业情况、身体健康情况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了解。积极宣传培训补贴政策,提供培训学校,培训补贴政策的`服务。

二、讲解宣传政策并提供服务。向就业困难人员及家人讲解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可享受的就业优惠政策,并提供免费复印资料和认定手续办理服务。

三、提供认定服务。社区劳动保障站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建立台帐并录入信息。在五个工作日报送街道劳动保障所。街道劳动保障所对社区报送来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进行审核后,在五个工作内建立一人一档,在申请认定证明上填写就业困难人员复核意见后报送区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定。

四、“一对一”帮扶。对认定后的就业困难人员要量身定做具体的“一对一”帮扶计划,指定专人进行帮扶,签订帮扶协议,对“零就业家庭”人员要在24小时内安置就业,对“4050”人员要在一周内安置就业。对大中专毕业生要在一个月内安置就业。但对社区提供了三次就业岗位拒不接受者视同就业。

五、跟踪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要跟踪服务,至到稳定就业:对“零就业家庭”人员要在刚安置的一周内每天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其后每周进行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对大中专毕业生要在一个月内进行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对“4050”人员要在一周内进行一次跟踪询问服务。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宣传社保补贴,就业援助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并对其提供办理服务。同时对企业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要到吸纳企业进行就业政策宣传,提供社保补贴政策宣传、指导服务,直至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

(一)查看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就业稳定情况及家庭成员就业稳定情况和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定期对就业后人员情况摸底,掌握其工作待遇、参保情况、工作表现和工作学习情况及就业后家庭生活水平是否有所提高。

(二)对回访服务中发现有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工作不稳定倾向的,要查找原因,提供政策援助和就业岗位援助。

(三)对回访服务中发现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后,用工单位有违法违纪现象的要及时给予政策宣传,要求其整改并上报有关部门。

(四)对回访服务中发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后没有用足政策的要提供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和服务。

六、服务监督。社区领导要负责在给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服务、跟踪服务的整个过程中,落实服务人员的满意程度,做到跟踪服务到位,满意率达100%以上。

支教帮扶方案篇十六

为了切实改变xx村村民xxx的贫困现状,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与全县人民一道共同达到小康水平,根据省市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有关文件要求,我于20xx年2月29日,深入xx村x组村民xxx家了解情况,现根据西关村发展规划、结合xxx家庭实际,特制订如下帮扶计划:

贫困户xxx,xxx镇xx村x组村民,全家6口人,房屋10间(其中新建房屋5间,尚未搬迁),住房面积100平方米,耕地面积2.8亩,人均耕地面积0.56亩,家庭简单实用家具及生产用具基本齐全。现有主要劳动力2人,家庭经济收入主要依靠儿子在外打工获取。户主:xxx,47岁,小学文化程度,长期在县城干零活以贴补家用。妻子:xxx,46岁,文盲,在家务农。儿子:xxx,27岁,高中文化程度,常年在广东东莞打工。儿媳:xxx,23岁,患有病,长期在家疗养。孙女:xxx,两岁;xxx,4个月。

1、家庭整体文化素质不高,接受农业科技和新生事物的能力较弱;

2、家庭劳动力少,经济收入主要依靠种植或外出务工为主;

4、儿媳常年患病,医药费用支出较大,家庭主要因病致贫;

5、两个孙女均年幼,家庭拖累较重。

经过前期的入户对接、建档立卡,初步了解了家庭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具体困难,并对20xx年的帮联任务进行了梳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月6月:深入帮扶农户,了解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帮扶计划;

6、经常入户了解家庭的变化及发展情况,做到及时排除家庭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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