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顾问服务合同范文(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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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顾问服务合同范文(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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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基于信任和共识的产物,双方应当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签署合同。在合同撰写中,应注重用简单明了的语言,避免术语的滥用和复杂的句子结构。在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促进长期合作和共赢发展。

营销顾问服务合同篇一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电话:

为使甲方产品和服务能够获得市场认可,并从战略设计、产品创新、到品牌和推广运营、市场维护都能按照正确的方向进行发展,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创业,就服务平台的战略设计和运作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聘请顾问。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公司的创业顾问,以协助甲方开展公司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团队搭建、业务战略设计和市场运营等工作。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顾问,将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和能力协助甲方开展上述行动。

第二条乙方的服务内容和工作方式。

乙方为甲方提供较为全面的公司创业工作指导,服务内容以整个公司运营为核心,而不以某项目为标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协助管理层设计总体业务战略和核心制度。

2.协助创始人搭建公司核心管理和技术团队。

5.协助营销和运营团队,进行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6.必要时,为团队提供业务培训和指导。

7.必要时,为公司对接适当的外部资源,如人才、媒体、渠道或资金等。

8.必要时,代表甲方参与外部谈判或沟通。

9.其它服务内容,通过口头或书面进行约定。

乙方工作方式为顾问,定期或不定期为甲方提供指导服务,但针对甲方口头或书面提出的公司具体经营问题,乙方应及时协同甲方出具口头或书面解决方案。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名义。

乙方在开展上述工作的过程中,可以根据情景需要以甲方或其关联方的代表身份对内或对外活动。必要的时候,甲方或其关联方应出具工作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但乙方不得将该等身份或文件用于任何与上述工作内容无关的场合,乙方将独自承担因使用该等身份或文件不当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及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四条工作组织。

乙方须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2日内,开始正式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以个人身份为甲方提供服务,必要时,乙方组织成立专门的专业人员工作组,人数视需要而定。

第五条顾问费用与顾问期限。

乙方依照本协议为甲方提供服务签订期限为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如双方均没有异议,则合同顺延。

顾问费为每年12万元人民币整。若发生因甲方事宜而专门出差异地(指北京市以外的地点)的情况,则差旅费用(交通和食宿费用)由甲方报销,但每次这样的出差,必须事先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认可。除此以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付款方式为: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合同金额的10%,即1.2万元人民币顾问费划入下列乙方指定帐户;在合同期间,每月5日支付合同金额的6.66%,即8000元人民币;合同到期日前5天内支付余下的10%。

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其它费用事项:

甲方承诺乙方本合同执行后三个月内,若甲方认可乙方服务,应另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甲方以1元价格转让给乙方2%左右的公司股权,股权以大股东代持的方式生效。

第六条服务内容之变更。

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提出变更乙方的服务内容。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必须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具体的变更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共同确认变更后的服务内容及其相应的费用调整后,双方依变更后的服务内容和费用标准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保密。

有严格保密义务。凡甲方提供的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外泄露,但甲方的广告及宣传材料除外。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解决方案或操作方案等,甲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提供给甲方之外的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

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凡涉及保密需要者,甲、乙双方知情人必须严格保密。

第八条声明和保证。

甲方、乙方声明与保证以下各项:

2、无任何其自身的原因阻碍本协议的生效并对其产生约束力;。

3、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义务,不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作为合同一方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或任何一方作出虚假的声明与保证,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的另一方的一切直接、实际的损失,并承担由于其违约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

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适当减少合同金额或延长服务时间。

第十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国现行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相应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第十一条补充、修改和终止。

1、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2、如果由于如遇到火灾、洪水、罢工、暴乱、战争、封锁、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双方无法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时,双方可协商免除各自的义务。

3、当协议到期或协议内容完成时,协议自然终止。需续约时,应重新签订协议。

第十二条协议生效和文本。

1、本协议在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本协议中使用的标题仅用作对内容的提示而不作为对条款的解释。

【以下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营销顾问服务合同篇二

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请乙方税务顾问提供专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专人为甲方提供税务专业服务。指派人员应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师职称或其他等同资格)、拥有相关从业经验,以税务顾问的身份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税务服务。如被派的税务顾问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税务顾问暂时代替职务。

双方同意,税务顾问的全部职责在于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工作贯彻“预防为主,补救为辅”的原则。同时,甲方有义务为税务顾问全面、客观、及时地提供有关情况,以便保持税务意见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税务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税务事宜。

4.双方商定的其他税务事宜。

三、税务顾问应享的权利。

2.了解甲方在企业税务和投资融资等业务方面的实际情况;。

3.列席甲方领导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税务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履行税务顾问职责的差旅费和调查取证等必要费用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四、税务顾问应尽的责任。

1.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税务事宜,认真履行职责;。

2.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赿委托代理权限;。

4.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5.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五、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税务顾问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应予满足。

六、甲方遇有紧急税务事宜,可随时与税务顾问联系处理,关有责任向税务顾问详细真实地介绍有关情况,乙方应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

七、经双方协商,由甲方每年(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的重大的税务事宜,如涉税刑事案件、民事争议、行政争议代理,出具《税务审计报告》、根据甲方企业情况制作《税务备忘录》等,如需委托税务顾问参与的,应办理委托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另行收费。

九、合同变更、中止和解除。

本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进行修改、变更,以及中止和提前解除;。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合同可提前解除且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根据税务、法规、规章、行政命令规定和实施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由于订立本合同时所处的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由于战争、自然灾害和其它不可抗力而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十、合同争议与解决。

合同双方就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当无法协商一致时指定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从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税务效力。本合同规定内容之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务规定及行业惯例执行。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营销顾问服务合同篇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开发的位于绍兴柯桥“xxxxx”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销售顾问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利于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同意乙方以销售顾问的方式与甲方现有销售团队合作销售本项目。具体的工作范围包括项目营销策划、案场人员补充、案场体系建设、外拓建议及执行等部分。

2、在本协议期内(即xx年7月1日至xx年6月30日),乙方作为甲方的销售顾问同时执行该项目营销策划,为甲方销售执行提供营销参考。

3、案场人员补充:在合作期间乙方向甲方派驻总监和1名具备较强工作经验的策划总监,负责对本项目各销售节点提供营销建议。同期,乙方指派1名项目专案与甲方现有销售团队组建“xxxx”新销售团队,案场新团队由甲方统一管理。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另配备1名项目文案专员、1名项目平面设计具体跟踪、联系、对接本项目营销策划工作(备注:该两位人员不驻场)。

4、案场体系建设:甲方在执行案场管理的同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必要的管理制度,包括接待流程、销售流程、考核制度等,同时,作为甲方的销售顾问,乙方每月对甲方新销售团队进行一次系统性的综合培训,以及日常不定期的临时培训。

5、外拓建议及执行:在合作期间,甲方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向乙方要求开展外拓工作,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及市场情势制定外拓方案(包括外拓形式、内容、规模、人员、费用预算等),报甲方同意后开展执行,具体执行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现有销售团队需对其工作进行配合。

6、甲、乙双方将xx年销售额3亿作为统一的合作目标(xx年销售指标6亿元,xx年销售指标3亿元),对全年销售目标进行分解,进行销售资源的整合,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在项目销售工作进行各方面资源的投入,与甲方共同实现销售目标。

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至xx年6月30日止。

1、甲方提供本项目开发、建设、销售等合法证明(复印件)给乙方,并对所提供文件证书的真实性及法律效力负责。

2、甲方书面提供本项目开发的详细时间表以及房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交房时间等一系列本项目硬件设施及软件配套情况,供乙方制订营销计划作为参考。

3、甲方委派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商品房销(预)售合同》《购房定金合同》审核盖章,并收取诚意金、定金、房款等一切款项,及开具收据、银行按揭送审、房管备案、变更等工作。

4、甲方有权制订每期销售房源的销售方案,根据乙方的销售建议进行最终执行。

5、甲方有权对包括乙方向甲方提供人员在内的案场新销售团队成员进行考核、测评。

6、甲方负责项目对外推广所需宣传广告、销售物料等的发布和制作,承担推荐会、开盘等费用,甲方承担乙方外拓工作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场地、物料、人员等开支。

7、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外拓方案进行审核,外拓工作结束后有权对其进行效果评估,有义务支付经其认可的相关外拓费用。

8、在合同期内,甲方授权指定人xxxx负责本项目营销策划与乙方接口相关工作。由其代表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各方面工作建议进行审核和确认。

9、甲方负责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关销售顾问合作费用,以便乙方工作正常展开。

1、在合作期内,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成立专门的团队进行销售顾问工作,确保本项目销售工作快速顺利开展。

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所提供的有关项目的准确的销售额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和文件保守秘密。

3、乙方有义务每周对本项目的营销策划、销售情况、广告效果、市场分析及下一步销售计划与甲方进行沟通、协商,以利于甲方各类营销、销售执行的调整与落实。

4、乙方对案场新销售团队进行每月一次系统性的集中培训和日常不定期的临时培训,以提高销售团队的综合能力。

5、乙方按合作协议的约定取得销售顾问费用及销售提成,乙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员的工资、社保、住宿费用。

6、乙方在开展外拓工作前,必须向甲方提交外拓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外拓形式、规模、内容、人员及相关费用预算。各期外拓工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交效果报告及费用决算。对外宣传推广时,dm、短信、报广、横幅、项目统一说词、销售政策等相关文字图片资料、必须经甲方审该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策划工作方面,乙方及时按照甲方的布置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对各类推广载体、销售物料进行提供。乙方应提供合理意见、建议,协助甲方做好宣传资料的制作工作。

8、在合同期内,乙方委派项目总监xxxx负责与甲方对接相关工作。

9、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必须按约定口径向购房者介绍本项目相关情况,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或甲方认可的其他销售文件对外宣传,也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向购房者提供超出甲方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之外的书面承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一)费用构成及结算方式

乙方在与甲方的合作期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销售资源,收取相关费用,其中费用形式分为销售顾问基本月费、销售额提成两部分。

1、销售顾问基本月费:按照每月x万元的标准收取。

2、销售提成:该费用根据项目销售额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乙方完成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阶段性销售目标则以0.1%进行结算,未完成双方共同确定的阶段性销售目标则以0.1%进行结算。

3、车位销售提成:车位销售提成按照500元/个计算佣金。

(二)结算时间

1、销售顾问基本月费:于乙方服务次月10日前进行支付。

2、销售提成:每月销售回款实际金额按照相应销售提成比例经核算后,于次月10日前进行支付。

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届时,乙方除仍可收取已售房屋代理佣金外,不得要求收取任何其他费用或补偿。

2、如甲方未能完成履行其义务时,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改正,并给予10天的修正期,若修正期满仍未改正,则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届时,甲方仍须支付于代理期间乙方应得之销售代理佣金。该笔款项支付的期限不得迟于乙方书面通知终止合约后的7个工作日。

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的期限,迟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的将视为违约,迟延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甲方认可的销售额提成。

2、乙方不得向购房者收取任何费用,否则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并承担相应产生一切责任。

3、本合作协议签定后,如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向项目所在地区的法院提请诉讼。

1、本合作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作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作框架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营销顾问服务合同篇四

二零零x年x月。

【项目名称】前期/筹备期/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xxxx法人代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乙方:xxxxxx。

x法人代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名称】项目实行专业化之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1章本合同中有关定义。

【物业类型】。占地面积:x平方米;总建筑面积:x平方米。以上各项指标以政府审批文件中记载的数据为准。

1.3[交付使用之日]指甲方发出首份业主入驻(住)通知单上所载明的入驻(住)日期。

1.4[业户]指本物业内各单元的业主、租客和住户及其合法授权人。

2.1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项目交付使用之日前x个月止。项目交付使用之日暂定为x年x月x日,且甲方需提前45天书面通知乙方。

2.2筹备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自项目交付使用之日前x个月至项目交付使用之日止。

2.3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自项目交付使用之日至x年x月x日止,计x个月。

2.4如项目交付使用之日提前,则按实际日期计算;如交付使用之日推迟,唯最迟不超过x年x月x日,如超过,则x年x月x日为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起始日期,且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顺延。

费用服从本合同第3.3条的规定。

第3章物业管理顾问酬金及相关条款。

3.1物业管理顾问酬金标准:

3.1.1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每月人民币x元整(rmbx元)。

3.1.2筹备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每月人民币x元整(rmbx元)。

3.1.3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每月人民币x元整(rmbx元)。

3.2酬金支付时间和方式:

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顾问酬金:

x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季度酬金。

3.2.2.筹备期顾问酬金按季度支付,甲方应在每季度首x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季度酬金。

3.2.3甲方于发出首份入驻(住)通知单后x个工作日内支付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酬金(第一季度),合计人民币x元整(rmbx元);其余部分酬金将按季度支付,甲方应在每季度首x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季度酬金。

实际月份数量支付。

3.3乙方驻场顾问人员费用:

3.3.1乙方驻场顾问人员费用金额为每月人民币x元整(rmb元)。

派驻人员驻场之日起,往后的十日内向乙方支付首期驻场顾问人员费用,即人民币x元整(rmbx元),其后每x个月结算一次;甲方须于每x个月的首月十日前支付给乙方x个月的驻场顾问人员费用。

3.4上述款项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以支票的形式支付。乙方提供发票。

3.5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项管理顾问费用,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为:

帐户名称:x。

帐号:x。

银行帐户:x。

4.1.5评估影响物业管理运作及收费之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物业之整体功能设计、公共区域/各单元内装修标准及选用之材料、工程设施/设备规格、员工编制及薪资福利水平、能源消耗指标预期等,对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进行测算。

4.1.6配合销售宣传活动,提供销售期间涉及物业管理方面的培训(包括销售人员及物业管理人员);协助销售期间的物业管理形象策划(包括但不限于制服的款式选定);厘定销售中心及样板区物业管理方案等。

4.2.1协助甲方制定《物业管理规约》。

根据国家建设部及x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草拟一份《x物业管理规约》供甲方参考。

4.2.2物业管理组织架构。

提供对本物业管理处各部门组织架构、基本工作职责之专业建议,协助设计人力资源组织架构。

4.2.3物品采购计划。

协助审订或编制项目物品采购清单,指导项目物业管理单位采购物业管理运行所需用。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营销顾问服务合同篇五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

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乙方表示同意;。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顾问小组担任甲方的企业法律顾问。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4、根据甲方具体项目情况,乙方可委派具有专长的其他律师承担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业务。

1、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生产经营维持正常发展;。

2、协助企业申办有关的业务经营许可证书、执照;。

4、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经济合同,参与重要合同谈判;。

5、参与策划企业资金的筹集与运作;。

7、参与制订投、融资计划;。

8、对甲方的合作方进行资信调查;。

9、为甲方招标、投标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1、提供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和商业信息;。

15、协助企业整合专业经验和人际资源,提供可操作的资源整合方案;。

18、拟定企业经营服务场所警示标识的内容;。

19、为企业经营服务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提供法律建议;。

20、及时协助处理企业与消费者的纠纷;。

22、应甲方的要求,组织关于甲方发展、运作等方面的专题研讨会;。

23、及时协助处理企业经营服务场所失窃、致人损害等突发事件;。

24、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

25、建立甲方的法律档案、业务档案,防止公司合法权益因疏忽而受损失;。

27、为甲方提供其他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二)税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税务顾问”)服务。

1、为甲方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2、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3、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4、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5、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6、指导、协助或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指导、协助或代为审查纳税情况;。

8、指导、协助建账建制和办理账务;。

9、代为税务听证、税务行政复议、税务国家赔偿;。

10、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税务培训,普及税务知识;。

11、为甲方进行纳税筹划;。

12、为甲方提供其他税务顾问服务。

(三)财务会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财务顾问”)服务。

1、指导、协助甲方建账建制;。

2、指导、协助甲方进行会计核算;。

3、指导、协助甲方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7、为甲方所涉诉讼等各种或有事项提供法律和会计处理意见,必要时代为办理;。

8、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财务会计培训,普及财务会计知识;。

9、为甲方提供其他财务顾问服务。

三、法律顾问费用。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上述法律顾问费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

3、法律顾问专项服务应当另行收取费用,可以在乙方常规服务收费的基础上给予特定优惠。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四、工作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条的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办案中必需的费用,甲方同意每年一次性预先为乙方报销_________元,多退少补。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由乙方事先从甲方预支,事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4、法律顾问不应追求奢侈享受,而应注意节约,合理安排实际办案费用的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五、聘请年限。

本合同每期届满后七日内,若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变更或终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条款自动续展一期,其后每期类推。

六、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不坐班,有事随时联系、及时协商;。

2、每周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3、每月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4、在甲方正常全职坐班。

七、甲方权利义务。

1、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往来情况;。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1)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2)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3)按照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他费用;。

6、不得向乙方和律师提出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的要求。

八、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2)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2、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及时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宜,确保服务质量,若确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决措施。

(1)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4、可以指派业务助理人员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1)乙方律师有权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乙方律师有权全面了解甲方有关业务情况。

(3)乙方律师有权列席甲方相关会议。

(4)乙方律师有权获得履行法律服务职责所必需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

5、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6、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7、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有权拒绝聘方要求为其违法行为及违背事实、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等的事项提供服务,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的非法干预。

8、受聘律师因故不能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时,乙方应当与甲方协商,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9、法律顾问的报酬,由乙方统一收取,指派律师不得直接从甲方收取任何报酬。

10、顾问律师应当建立为甲方服务的工作日记,原则上做到一次一记,一事一记。

九、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5、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法律顾问费。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营销顾问服务合同篇六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负责人:

地址:

一、序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乙方”)与(以下简称“甲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乙方接受甲方的邀请,担任甲方的常年财务顾问。双方对下述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协议,共同恪守和执行。

二、信息咨询顾问。

1.宏观经济研究产品:乙方定期对宏观经济运行、国家经济政策进行分析、预测和评论,利用信用社的信息资源和研发成果,为甲方资本运营提供相关的宏观经济状况、国家经济政策、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

2.行业发展研究产品:乙方利用信用社的信息资源和研发成果,为甲方提供产业发展、行业竞争的最新动态以及行业分析报告等相关产品,提供行业内重大政策分析和行业发展信息。

3.金融市场研究产品:乙方利用信用社的信息资源和研发成果,为甲方提供金融产品、资本市场、投资机会等,并为甲方所需金融服务提供咨询建议。

三、专项咨询服务。

1.企业投融资咨询:甲方进行项目投资与重大资金运用时,或者企业直接融资时机成熟以及产生间接融资需求时,乙方可提供基本的投/融资咨询建议服务。

2.企业战略咨询:乙方利用行内信息资源在不违反商业银行对其他客户应有的保密义务的条件下,根据甲方需要为其提供区域内、国内乃至全球的竞争对手的企业信息和分析建议。分析企业市场地位、竞争对手、市场份额情况和产品竞争力,为甲方发展和管理提供咨询服务。

3.企业财务咨询:为甲方提升财务管理能力、降低财务成本、税务策划、融资安排等提供财务咨询,推介银企合作的创新业务品种,对甲方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诊断工作,提出专业的观点和建议。

4.业务知识培训:根据甲方人力资源部门的要求,乙方组织安排人员对甲方的中层以上人员进行有关公司设立、资本运作、集团管理、投融资创新、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上市公司规范、投资管理、企业理财、收购兼并以及其它感兴趣的相关内容和热门话题进行培训或者交流。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向乙方提供常年财务顾问业务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3、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乙方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获得的材料和文件。

五、收费及其支付。

1、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财务顾问服务,常年财务顾问费每年为人民币万元,包括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而付出的资料费、报告印刷费、报告撰写的人工费等。

2、若乙方为甲方去外地工作,差旅费、食宿费等由甲方承担。

3、双方认为需要进行实地调研、定期培训、聘请专家会晤等服务方式,由甲方负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六、违约责任。

1、双方中任何一方均不得恶意串通第三方或以欺诈、胁迫等其他非法手段损害对方利益。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应遵重对方的合作地位,任何一方在与第三方商洽涉及本协议事项时,不得忽视和损害随访在本协议中的地位和权益。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对乙方提出可能导致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或提示,乙方有权予以审慎提示,若甲方对此置之不理,则应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责,乙方并有权解除协议,顾问费不予退还。

七、履行期限。

本协议履行期限自生效之日起年内有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八、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签字之日起即具法律效力。本协议生效后,除协议另有规定或双方协商一致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擅自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九、不可抗力与情事变更。

本协议效力存续期间,如发生政治、经济、金融、法律或其他方式的重大变故,继续履行协议将会对甲方或乙方或对甲、乙双方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公司前景等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双方可协商暂缓或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应提交潍坊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规则和有关规定进行仲裁。

十一、未尽事宜。

本协议以中文为准,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人):

____年__月__日。

营销顾问服务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乙方是一家从事融资服务的专业商务咨询公司,公司管理团队长期从事资本市场运作,融资经验丰富,专业尽责。并与国内外特别是香港、新加坡的风险投资公司、专业投资基金有广泛、良好的合作,且尤其擅长于项目的包装、判断、操作。曾成功地为来自于香港、美国及国内的项目筹集资金。

本着互惠互利、建立长期战略性合作关系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确定由甲方聘请乙方为企业顾问。双方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提供的顾问业务包括以下内容:

1、协助甲方分析研究机构的项目和企业的现状,提出推进其产业化的建议和意见;。

3、协助甲方寻找资本合作及技术合作伙伴;。

4、协助甲方就成熟技术项目作价值评判;。

5、针对甲方的发展战略,为甲方提供商业方面的咨询服务;。

6、甲乙双方同意的其他合作项目。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承诺:

三、为支持乙方顺利开展工作,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本协议的有效期限:由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若有继续合作意愿可续签协议。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未尽内容,由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营销顾问服务合同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请乙方税务顾问提供专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专人为甲方提供税务专业服务。指派人员应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师职称或其他等同资格)、拥有相关从业经验,以税务顾问的身份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税务服务。如被派的税务顾问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税务顾问暂时代替职务。

双方同意,税务顾问的全部职责在于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工作贯彻“预防为主,补救为辅”的原则。同时,甲方有义务为税务顾问全面、客观、及时地提供有关情况,以便保持税务意见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税务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税务事宜。

4.双方商定的其他税务事宜。

三、税务顾问应享的权利。

2.了解甲方在企业税务和投资融资等业务方面的实际情况;。

3.列席甲方领导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税务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履行税务顾问职责的差旅费和调查取证等必要费用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四、税务顾问应尽的责任。

1.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税务事宜,认真履行职责;。

2.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赿委托代理权限;。

4.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5.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五、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税务顾问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应予满足。

六、甲方遇有紧急税务事宜,可随时与税务顾问联系处理,关有责任向税务顾问详细真实地介绍有关情况,乙方应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

七、经双方协商,由甲方每年(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的重大的税务事宜,如涉税刑事案件、民事争议、行政争议代理,出具《税务审计报告》、根据甲方企业情况制作《税务备忘录》等,如需委托税务顾问参与的,应办理委托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另行收费。

九、合同变更、中止和解除。

本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进行修改、变更,以及中止和提前解除;。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合同可提前解除且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根据税务、法规、规章、行政命令规定和实施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由于订立本合同时所处的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由于战争、自然灾害和其它不可抗力而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营销顾问服务合同篇九

鉴于:

3、甲方已获批准开发商业项目权利;。

5、甲方欲将商业项目予以整体转让,独家委托乙方提供特定的项目咨询服务服务;基于此,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乙方同意向第三方介绍推荐商业项目信息并促成该项目转让成功签约的服务。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和资源优势,积极认真地把甲方商业项目推介给有实力的第三方公司,并及时跟踪洽谈。

2、乙方协助甲方做好该商业项目的前期介绍及沟通工作,协调有关矛盾,促成甲方与第三方签订转让合同,确保本项目的顺利转让。3、为本商业项目转让后的实施所需要的其他咨询服务工作。

三、咨询服务费支付。

1、咨询费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分为两部分:

(2)按甲方在该商业项目中所拥有干股的百分之作为该商业项目部分的咨询服务费。

乙方同意在双方签署合同后即开始启动该商业项目咨询服务工作。

2、甲方同意应于签约成功后,第三方公司支付甲方应得回报的同时,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咨询服务费。双方同意以人民币形式付款。

3、乙方同意开具相应发票并自行承担相应税金。

4、乙方将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范围内合理的差旅费用。

四、甲方承诺。

甲方无条件且不可撤销作出承诺:一旦第三方公司与甲方签订商业地产项目转让合同、甲方获得土地溢价回报后,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五、诚信条款。

1、若甲方与第三方公司未能达成商业地产项目转让协议,在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情况下,甲方不应再与第三方公司进行协商并签订相应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支付服务费。

2、若甲方以关联企业或其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

第三方公司签订本合同项目标的物的转让合同,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支付服务费。

六、合同解除。

情况一:违约。

双方同意任一方不得随意终止该合同,除非任一方有下列实质性的违约事件发生。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1)甲方未按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并经乙方书面催讨后仍不支付的;。

2)乙方未按约定标准提供服务,并在甲方书面提出后仍无法进行合理性补救的。

情况二:房地产项目转让失败。

若甲方未能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商业地产项目转让合同,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确认该项目转让失败的正式宣布之日起的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七、保密条款。

为本合同之目的,“保密信息”包括:

1、甲方为本合同而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材料;。

2、本商业项目材料及其本项目的基本概况、转让价格;。

3、一方在另一方接触之前特别指定为保密的口头和书面信息;。

6、接受方按理应当视为保密的口头和书面信息,而不论该等信息是否被指定为保密的。

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无权单方面对媒体公开合作内容。

合同双方将尽其合理的努力,促使其各自的代理人和代表尽量减少对另一方保密信息的散发和复制,并防止作出未经授权的透露。合同双方同意,只有有必要知悉另一方保密信息的该方代理人和代表才会得到该等保密信息。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另一方的保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保密信息不包括下述任何信息:

(1)并非由于接受方的过错而属于或者成为公众普遍可得的或知悉的信息;。

(2)在另一方透露之前已为接受方知悉或可得的信息;。

(3)对透露信息的一方未承担任何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后来向接受方透露的信息;。

(4)在不违反与信息透露方的任何保密合同或者对其承担的其他义务的情况下,接受方已经或在此后独立获得或开发的信息。

(5)如果作为司法程序、政府调查、法定程序或其他类似程序的一部分而要求某一方透露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则该方将把此项要求事先书面通知另一方。该方将作出合理的努力,提前足够的时间发出该通知,从而使另一方能够寻求适当的保密合同、保护令或对任何透露的更改,而披露方将在此方面予以合作。

八、通知。

本合同项下要求的任何通知,按照甲、乙双方地址以特快专递邮寄,即视为履行通知义务:

九、其他规定。

1、本合同中所用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而不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2、本合同仅为甲方和乙方的利益而签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因本合同而创设任何第三方权益或义务。

3、本合同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被视为或解释为为任何目的而在双方之间建立合营或合伙关系。

4、双方明示谅解和同意,本合同关于保密、违约责任等规定,均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5、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其任何部分被宣告无效,则其余条款仍然充分有效。

7、本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本合同以中文签署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于下列日期签署本合同,以资证明,共同遵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营销顾问服务合同篇十

乙方:xxxxx。

二零零x年x月。

【项目名称】前期/筹备期/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xxxx法人代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乙方:xxxxxx。

x法人代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名称】项目实行专业化之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1章本合同中有关定义。

【物业类型】。占地面积:x平方米;总建筑面积:x平方米。以上各项指标以政府审批文件中记载的数据为准。

1.3[交付使用之日]指甲方发出首份业主入驻(住)通知单上所载明的入驻(住)日期。

1.4[业户]指本物业内各单元的业主、租客和住户及其合法授权人。

2.1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项目交付使用之日前x个月止。项目交付使用之日暂定为x年x月x日,且甲方需提前45天书面通知乙方。

2.2筹备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自项目交付使用之日前x个月至项目交付使用之日止。

2.3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自项目交付使用之日至x年x月x日止,计x个月。

2.4如项目交付使用之日提前,则按实际日期计算;如交付使用之日推迟,唯最迟不超过x年x月x日,如超过,则x年x月x日为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起始日期,且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顺延。

费用服从本合同第3.3条的规定。

第3章物业管理顾问酬金及相关条款。

3.1物业管理顾问酬金标准:

3.1.1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每月人民币x元整(rmbx元)。

3.1.2筹备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每月人民币x元整(rmbx元)。

3.1.3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每月人民币x元整(rmbx元)。

3.2酬金支付时间和方式:

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顾问酬金:

x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季度酬金。

3.2.2.筹备期顾问酬金按季度支付,甲方应在每季度首x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季度酬金。

3.2.3甲方于发出首份入驻(住)通知单后x个工作日内支付运营期物业管理顾问酬金(第一季度),合计人民币x元整(rmbx元);其余部分酬金将按季度支付,甲方应在每季度首x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季度酬金。

实际月份数量支付。

3.3乙方驻场顾问人员费用:

3.3.1乙方驻场顾问人员费用金额为每月人民币x元整(rmb元)。

派驻人员驻场之日起,往后的十日内向乙方支付首期驻场顾问人员费用,即人民币x元整(rmbx元),其后每x个月结算一次;甲方须于每x个月的首月十日前支付给乙方x个月的驻场顾问人员费用。

3.4上述款项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以支票的形式支付。乙方提供发票。

3.5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项管理顾问费用,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为:

帐户名称:x。

帐号:x。

银行帐户:x。

4.1.5评估影响物业管理运作及收费之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物业之整体功能设计、公共区域/各单元内装修标准及选用之材料、工程设施/设备规格、员工编制及薪资福利水平、能源消耗指标预期等,对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进行测算。

4.1.6配合销售宣传活动,提供销售期间涉及物业管理方面的培训(包括销售人员及物业管理人员);协助销售期间的物业管理形象策划(包括但不限于制服的款式选定);厘定销售中心及样板区物业管理方案等。

4.2.1协助甲方制定《物业管理规约》。

根据国家建设部及x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草拟一份《x物业管理规约》供甲方参考。

4.2.2物业管理组织架构。

提供对本物业管理处各部门组织架构、基本工作职责之专业建议,协助设计人力资源组织架构。

4.2.3物品采购计划。

协助审订或编制项目物品采购清单,指导项目物业管理单位采购物业管理运行所需用。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营销顾问服务合同篇十一

委托方:(甲方)。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受托方:(乙方)。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作为其【】领域的咨询顾问,乙方愿意接受这一委托。

第二条、委托事项。

乙方作为甲方的顾问,将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其他甲方认为必要的服务。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2、为乙方顺利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与便利;。

5、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应谨勉尽责,及时有效地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各项服务;。

2、乙方对在本合同履行中了解到的和获得的有关甲方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资料、信息、数据以及本合同执行中所形成的有关方案、资料、数据;乙方不得将之提供或传播给任何第三方;除了履行本合同约定工作职责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并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责之外使用上述秘密信息。

3、双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终止之后仍对其在本合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本合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上述信息的义务,而无论双方因何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4、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为止。

5、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地向甲方收取顾问费;。

6、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方式和工作时间提供顾问服务;。

7、乙方承诺其具有履行本合同的必要资格及能力,能够全面及时履行本合同。

第四条、顾问费金额与支付办法。

一、双方约定顾问费总额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顾问费用总额为每年人民币【】元整(人民币【】万元)。

二、顾问费用支付时间【】。

三、顾问费支付办法:【】。

四、乙方在每次支付日前应向甲方提供应支付顾问费数额的合法票据,甲方应在收到票据后以转账方式支付乙方的每次顾问费。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帐号:。

银行名称:。

五、乙方为甲方开展顾问活动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方依法承担法律规定的税费等。

第五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个月,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约;如续约,应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尽职尽责提供本合同约定的顾问服务,甲方有权即时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约定顾问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乙方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按根据本条第一款承担违约金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损失。

二、如果甲方未能依本合同约定日期支付有关款项,每逾期一周,应按照应付款项的2%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约定,应承担【】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

第七条、合同解除。

在本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所有与甲方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资料、数据及文件等向甲方移交完毕并不得保留任何复印件及电子文档,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八条、非伙伴关系。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中亦不构成任何合股、合营、合伙等关系,甲方与乙方彼此之间亦非对方之代理人。

第九条、通知与送达。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双方之间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亲自送达、邮递和传真),并按照本合同首页处写明的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并注明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7天内通知对方,否则对方对于其原通讯方式的通知视为有效通知。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信寄出或者快递投邮当日起2日后视为送达。

第十条、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合同各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优于本协议中相关条款的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服务顾问简历封面。

营销顾问服务合同篇十二

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专人为甲方提供税务专业服务。指派人员应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师职称或其他等同资格)、拥有相关从业经验,以税务顾问的身份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税务服务。如被派的税务顾问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税务顾问暂时代替职务。双方同意,税务顾问的全部职责在于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工作贯彻预防为主,补救为辅的原则。同时,甲方有义务为税务顾问全面、客观、及时地提供有关情况,以便保持税务意见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税务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税务事宜。

4.双方商定的其他税务事宜。

三、税务顾问应享的权利。

2.了解甲方在企业税务和投资融资等业务方面的实际情况;

3.列席甲方领导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和调查取证等必要费用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四、税务顾问应尽的责任。

1.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税务事宜,认真履行职责;

2.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赿委托代理权限;

3.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4.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五、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税务顾问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应予满足。

情况,乙方应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

七、经双方协商,由甲方每年(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的重大的税务事宜,如涉税刑事案件、民事争议、行政争议代理,出具《税务》、

根据甲方企业情况制作《税务备忘录》等,如需委托税务顾问参与的,应办理委托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另行收费。

九、合同变更、中止和解除。

本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进行修改、变更,以及中止和提前解除;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合同可提前解除且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根据税务、法规、规章、行政命令规定和实施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由于订立本合同时所处的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由于战争、自然灾害和其它不可抗力而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十、合同争议与解决。

合同双方就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当无法协商一致时指定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从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人民共和国有关税务规定及行业惯例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营销顾问服务合同篇十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负责人:

地址:

一、序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乙方”)与(以下简称“甲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乙方接受甲方的邀请,担任甲方的常年财务顾问。双方对下述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协议,共同恪守和执行。

二、信息咨询顾问。

1.宏观经济研究产品:乙方定期对宏观经济运行、国家经济政策进行分析、预测和评论,利用信用社的信息资源和研发成果,为甲方资本运营提供相关的宏观经济状况、国家经济政策、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

2.行业发展研究产品:乙方利用信用社的信息资源和研发成果,为甲方提供产业发展、行业竞争的最新动态以及行业分析报告等相关产品,提供行业内重大政策分析和行业发展信息。

3.金融市场研究产品:乙方利用信用社的信息资源和研发成果,为甲方提供金融产品、资本市场、投资机会等,并为甲方所需金融服务提供咨询建议。

三、专项咨询服务。

1.企业投融资咨询:甲方进行项目投资与重大资金运用时,或者企业直接融资时机成熟以及产生间接融资需求时,乙方可提供基本的投/融资咨询建议服务。

2.企业战略咨询:乙方利用行内信息资源在不违反商业银行对其他客户应有的保密义务的条件下,根据甲方需要为其提供区域内、国内乃至全球的竞争对手的企业信息和分析建议。分析企业市场地位、竞争对手、市场份额情况和产品竞争力,为甲方发展和管理提供咨询服务。

3.企业财务咨询:为甲方提升财务管理能力、降低财务成本、税务策划、融1。

资安排等提供财务咨询,推介银企合作的创新业务品种,对甲方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诊断工作,提出专业的观点和建议。

4.业务知识培训:根据甲方人力资源部门的要求,乙方组织安排人员对甲方的中层以上人员进行有关公司设立、资本运作、集团管理、投融资创新、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上市公司规范、投资管理、企业理财、收购兼并以及其它感兴趣的相关内容和热门话题进行培训或者交流。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向乙方提供常年财务顾问业务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3、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乙方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获得的材料和文件。

五、收费及其支付。

1、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财务顾问服务,常年财务顾问费每年为人民币万元,包括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而付出的资料费、报告印刷费、报告撰写的人工费等。

2、若乙方为甲方去外地工作,差旅费、食宿费等由甲方承担。

3、双方认为需要进行实地调研、定期培训、聘请专家会晤等服务方式,由甲方负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六、违约责任。

1、双方中任何一方均不得恶意串通第三方或以欺诈、胁迫等其他非法手段损害对方利益。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应遵重对方的合作地位,任何一方在与第三方商洽涉及本协议事项时,不得忽视和损害随访在本协议中的地位和权益。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对乙方提出可能导致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或提示,乙方有权予以审慎提示,若甲方对此置之不理,则应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责,乙方并有权解除协议,顾问费不予退还。

七、履行期限。

本协议履行期限自生效之日起年内有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八、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签字之日起即具法律效力。本协议生效后,除协议另有规定或双方协商一致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擅自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九、不可抗力与情事变更。

本协议效力存续期间,如发生政治、经济、金融、法律或其他方式的重大变故,继续履行协议将会对甲方或乙方或对甲、乙双方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公司前景等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双方可协商暂缓或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应提交潍坊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规则和有关规定进行仲裁。

十一、未尽事宜。

本协议以中文为准,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人):

营销顾问服务合同篇十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了更好的塑造符合企业的视觉形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企业的标志设计工作,甲乙双方秉承相互促进,相互信赖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内容。

企业标志。

标志墨稿。

反白效果稿。

标准化制图。

企业标准字体。

企业全称中文字体(简体)。

企业简称中文字体(简体)。

企业全称英文字体。

企业简称英文字体。

标准英文字体坐标制图。

企业标准色(印刷色)。

辅助色系列。

名片。

便签。

合同书封面。

手提袋。

形象墙。

名牌。

二、费用。

设计(不含税)总费用为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此费用不含甲方申请商标注册费用,及不含与商标注册相关的所有费用。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50%,即人民币元整)作为预付款;。

2、项目设计完成经甲方认可确认,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乙方在收到款项的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电子文件光盘。

四、设计时间。

商标设计系统设计工作分为二个阶段完成,共14个工作日(不含甲方校稿时间)。

第一阶段:乙方收到甲方所支付预付款后7天,设计标志初稿交甲方认可。

第二阶段:7天,修改标志及完成应用设计。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设计更符合甲方企业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商标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3、甲方须积极地对乙方提供的设计进行审核,审稿时间不得超出三个工作日(从乙方提交设计稿的次日开始计算)。三个工作日后没有明确回复的,乙方视为甲方对方案认可。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本合同内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在甲方未认可的情况下,乙方需要提供不少于。

三款新商标设计思路方案,供甲方挑选;。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3、如甲方在申请商标注册期间,由于设计问题,影响甲方注册,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修稿设计,配合甲方商标成功注册。

六、知识产权约定。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3、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对应款项给甲方,协商无效,视同违约,合同终止;。

4、由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后果。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传真件、复印件同样有效),生效日为双方最后签字日期。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其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如仲裁不能予以解决,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营销顾问服务合同篇十五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聘请乙方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派出服务的律师。

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按照合法、公正、独立、优质、高效的原则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期限。

暂定为壹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再议是否续约。

1、就甲方经营中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及指导,尽可能防范经营风险;。

2、协助甲方起草及修改各类法律文件;。

3、代表甲方向债务单位及个人发出催款律师函或致电;。

4、协助甲方完善对内的规章制度;。

5、为甲方处理劳资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6、为甲方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7、进行必要的工商、产权专项调查;。

8、对于顾问单位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出具见证书;。

9、为甲方安排举办每月一次的专题法律讲座;。

10、提供最新法律、法规;。

11、每年上门服务不少于10次。

四、报酬。

乙方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元(大写)外,另支付签约费元(大写);顾问费和签约费于本协议订立之日一次性付清。

五、特别约定。

乙方严守甲方机密,涉及甲方的纠纷案件及甲方的一切相关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和公布。

六、工作联系方式。

双方约定,双方的业务联系一般情况下应通过双方所指定的工作联系人进行,具体为:

(一).甲方指定的工作联系人为:

姓名:

手机:

电子信箱:

(二).乙方指定的工作联系人为:

律师。

电话:

电子信箱:

七、其他约定。

(1)承办法律事务需要向有关机关、单位或部门交纳的费用,如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等,由甲方负担。律师在承办法律事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如调查费、交通费、食宿、通讯、材料打印费用等,亦由甲方负担。承办律师应当尽可能节约开支。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以书面形式商定。

八、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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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顾问服务合同篇十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就甲方委任乙方为企业顾问一事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委任事项。甲方委任乙方担任本公司的顾问,负责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及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服务等。

二、时间:为期1年,自20xx年月日开始起算至年月日止。

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期满双方重新签订,另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合同期满双方未能重新签订合同、协议的,本合同自期满之日自行失效,任何一方不得经任何理由或借口要求另一方就本顾问合同的聘用关系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三、顾问费。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万元)。支付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或由双方另行商定。

1、根据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建立科学规范化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3、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的相关事项;。

4、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投标前的考察工作;。

5、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信息收集等工作;。

8、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实施进行管理;。

10、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工程结算的各项事项;。

11、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联接监理公司对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相关事宜的沟通及其他工作。

12、处理公司或董事长交付的其他事项。

五、保密责任。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乙方除了履行顾问服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顾问服务无关得商业秘密;。

2、本合同解除之后的保密义务。

六、其他约定:

1、乙方确认,乙方与甲方之间的关系仅属于提供顾问服务,甲方与乙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及聘用关系。

2、甲方除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顾问费外,无需额外向乙方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甲方无需为乙方购买社会劳动保险。

3、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因意外事故、乙方自身身体原因等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交通费用、误工费、伤残赔偿等均与甲方无关。

4、因本合同的特殊性,不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本合同期满终止,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款或补偿款。

七、本合同解除、终止。

1、因如下事项之一,任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顾问服务事项;。

(2)因乙方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相关的顾问服务;。

(3)因甲方工程项目的调整或因甲方内部的调整;。

(4)因其他事项的发生,导致不需要继续执行本合同。

2、因任一方的原因需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有权提前30天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不再执行。

3、本合同解除的,双方办理相关的资料移交手续,且对相关的顾问费进行结算。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该按照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顺德区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服务顾问简历封面。

营销顾问服务合同篇十七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的黄华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继续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履行常年法律顾问应尽的义务,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一般性的经济合同谈判。

4.应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培训服务。

5.为甲方了解债务人及业务相对人的资信和履约能力提供服务。

6.为甲方行使股东权利,对其参股、控股公司进行法律监控提供服务。

7.接受甲方委托,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1.乙方指派的律师不定期或者定期到甲方集中办理法律事务,如遇紧急情况,乙方律师随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有关服务情况,每年年终和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提供书面情况报告。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律师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保证不再给甲方诉讼、仲裁相对人提供法律服务。但该诉讼、仲裁相对人在本协议签订之前与乙方已经签订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的,则应另行议定。

1.甲方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一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人员负责与乙方律师联系。

2.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如因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虚假或者不充分,虽经乙方律师应尽谨慎义务而仍未能避免出现的结论性错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律师办理甲方的事务时,甲方应无偿向乙方律师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用品等必要的办公条件。

1、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顾问费__万元,付款时间为:__付款方式为:__。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所列服务不再收费。

3、乙方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需另行收费,但应给予相应优惠:

1)为甲方收购、兼并等资本运营行为提供服务。

2)重大项目的商事谈判、资产重组、产权界定,企业改制、转股权、项目融资等非诉讼业务。

3)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1.法院或仲裁机关收取的诉讼受理费、处理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以及该部门工作人员的差旅费。

2.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离开深圳市区赴外地的差旅费。

3.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师调查取证时支付的调查费。

4.受甲方委托经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的必要的费用。

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理每一具体法律事项,需由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办理相关代理手续,涉及甲方实体权益的重大事项,乙方须取得甲方书面特别授权后方可实施。

1.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接触到的甲方经营管理情况,相关资料(含电脑信息资料)以及甲方其它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案件需要外,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免除。

2.乙方在服务期间,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方案,专业论证方案以及提供的专有服务方式均为乙方商业秘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透露给任何其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甲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免除。

乙方: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

营销顾问服务合同篇十八

甲方:

联系地址:

乙方:

联系地址:

本合同书签署日期: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1、合同有效期:。

2、甲乙双方共同合作,由乙方通过网络营销的方式,为甲方完成你我贷数据调研服务工作。

1、甲乙双方本次是以cps引流作为合作方式,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依法依约进行网络营销服务,将合法调研结果中客户授权信息提供给甲方。

1.1甲乙双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经双方友好协商后要求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时间、衡量标准等,但应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同意后,依照变更后内容执行,涉及该项目合作内容、付款方式、服务费用等内容的变更,甲、乙双方必须另行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盖章确认后方可执行。

1.2甲方有权规定乙方导流服务范围及所使用产品展示素材,并应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形式)提供给乙方;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安排配合进行导流及调研服务。乙方获取上述客户信息应采取合法方式,不得出现违法、侵犯他人隐私等合法权益的情形。

2、乙方需保证获取客户名单数据应采取合法方式,不得出现违法、侵犯他人隐私等合法权益的情形。

3、双方约定在合作过程中重要的来往文件包括:双方或各方盖章的书面文件、双方以邮箱形式发送的电子邮件。上述文件均可作为合作执行的依据(乙方以甲方“”邮箱发出和接收的电子邮件为有效,甲方以乙方“”邮箱发出和接收的电子邮件为有效,若一方联系邮箱发生变更,该方必须及时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另一方,以更改后的邮箱发出和接收的电子邮件为有效)。

1、乙方有义务提供满足甲方项目所需的信息;并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数据整理后将数据提交给甲方。

2、乙方在营销推广过程中,需要以友善的、合法的、能够被信息联系人接受的方式,获取调研信息。乙方应严格遵守新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借款客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等。如因乙方违反广告法招致行政处罚、第三方向甲方索赔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如甲方已支付有关罚款、对第三方赔偿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款项。

3、甲方有义务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乙方服务费用,乙方服务费用的产生以通过乙方提供的有效名单数据后,该名单中的客户在甲方网站合法有效地进行业务活动为前提,不包括甲方现有客户数据及无效名单。

4、乙方不得以甲方或其关联企业的名义从事非法吸存、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等内容,自行或授权或指使任何第三人经营甲方公司业务。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向乙方索赔。如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第三方或国家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5、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客户授权信息,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信息与用户向甲方提供的`信息无重大偏差,乙方不得伪造用户信息或诱导、协从用户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虚假资料。

6、乙方保证其具有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资质、网络营销领域的合法和适格,拥有其推广渠道“”的所有权或已获得其合法授权,并已获得客户关于其个人信息供乙方和甲方使用的授权,对乙方所经营业务独立承担责任,不使任何第三方因与乙方的权利争议而对甲方有任何请求或诉求,否则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所有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7、若乙方开展网络营销及调研服务需要甲方提供广告素材,则乙方须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对与甲方及甲方产品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程序、文案、banner图、屏幕截图、宣传材料)做任何技术、文字等方面的改动,亦不得将上述材料复制、销售、出租、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产品推广、宣传外的任何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乙方平台只能以法律法规、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或其他经双方协商一致认可的正确方式推广,乙方不应以任何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损害甲方和用户的合法利益,不得以各种恶意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伪造或帮助客户伪造进件资料、虚构资料等)骗取有效cps或有效名单量而获得不合法收益,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违法违约期间的服务费,并要求乙方按乙方违法获得的相应服务费的2倍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9、甲方仅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负责,向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甲方不对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第三方推广渠道合作商)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乙方采用广告嵌入等方式在其他第三方运营的网站为实现本合同之目的为甲方进行推广的,该责任由乙方承担。此种情形下,如第三方网站运营方向甲方追责而导致甲方向该第三方进行了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0、未经乙方或客户本人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客户信息提供、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个人或机构。甲方有义务保护客户信息的隐私,保护客户信息安全。

1、结算方式:

甲方按照实际放款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费用,即:结算金额=实际放款金额*3%。

2、付款方式:甲方于项目执行次月的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核对上月实际放款金额,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核对结果存在异议,乙方应在收到核对文件2日内提出,否则视为对甲方的核对结果无异议,以甲乙双方确认后的实际放款金额结算。乙方应当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的合法有效发票后于当月底前依据双方确认的实际放款金额向乙方支付上月服务费。

甲方开票信息:

名称:xxxx。

纳税人识别号:xxxx。

地址、电话:xxx。

开户行及账号:xxxx。

3、银行账号:

4、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格。

1、甲乙双方仅为合作关系,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合作内容外,非经双方书面确认或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对方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甲乙双方必须积极维护双方的利益和声誉,不得泄露对方的商业机密;本条款不以合同终止或解除而无效。

2、双方对于因为履行本合同而交换的各种对方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一方根据本合同获知或获准使用的另一方的文件、图片、屏幕截图、宣传物料、商标、标识、域名、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技术知识和经验过程),均负严格的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上述保密信息或用于其他目的。

3、有关本合同内容,未经双方书面同意,双方不得公开、传播或向任何第三人透露。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企业名称、域名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如导致甲方向第三方赔偿,概由乙方承担。

1、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条款,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对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合同执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但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履行合同的一方,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向对方提供有权机关出具的关于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对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发生其他重大事故,以致一方履行合同与其签订合同的目标相悖,则双方可协商暂缓履行或者终止履行本合同。

3、未尽事宜,需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裁决。

4、乙方应确保提供的客户名单不违反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如因乙方违规违法造成甲方对外承担经济赔偿或者政府罚款、罚金,甲方有权追偿。

5、如双方合作的市场效果不佳或遇p2p行业监管政策变化或政府等行政机关要求限制等不可抗力情形,甲方有权提前三个日历天通知暂停、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此时,甲方不构成违约。

6、甲乙双方及其雇员不得以非法骗取融资为目的,编造虚假客户、项目等;不得以非法骗取融资为目的,串通客户,使用虚假合同、证明文件等;不得单独与第三人约定损害对方利益的条款;未经对方许可,夸大宣传,虚假宣传,造成不良法律后果的,由一方自行承担;若误导他人,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一方可要求违约方退还已收取的相应客户服务费,并消除影响;造成直接实际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有权国家机关举报。

本合同壹式贰份,自双方盖公章后于本合同第一条第1款约定的起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反商业贿赂条款是本合同之必备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双方认真阅读本条款,双方同意签订并遵守如下反商业贿赂条款:

1、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合同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3、双方严格禁止双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双方经办人或者其他任何人发生本条第二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双方公司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都将受到双方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

4、双方郑重声明:双方均反对对方或对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本条款第二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

5、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最低为任何一方金额的十倍最高以一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为限。

6、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

7、双方公司员工,如发现对方或者己方合同有关人员存在商业贿赂的,均可向己方以及对方公司举报。双方举报联系方式为:

甲方举报邮箱:

乙方举报邮箱:。

8、受理举报的一方或者双方,必须就收到的举报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互相向对方公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营销顾问服务合同篇十九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正文。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济宁市雅居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现就甲方开发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合作问题,达成如下共识:双方愿以战略合作伙伴的方式,针对此项目进行前期顾问阶段的合作:

双方基于充分合作共识,特签订此顾问委托合同。

第一条: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顾问服务的物业为“l”,本物业位于。

项目净用地面积:。注:本项目案名为暂定名,经济技术指标,以政府规划部门最终审批为准。规划意向:。项目规划指标:。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向乙方保证与承诺,在签署本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做为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如甲方通过乙方协助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甲方承诺委托由乙方进行其独家全案招商运营顾问。

2.乙方向甲方承诺与保证,在签署本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做为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第三条:前期顾问工作内容与方式。

(一)前期顾问服务期限、内容、工作范围:

乙方提供从签订本合同至甲方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后终止服务。

1.项目概念性规划。

工作内容:市场研究,项目概念定位,市场定位,客群定位,商业总体定位,定位的可行性研究。

2.项目规划诊断及调整建议及建筑产品细节策划。

3.项目的业态定位:

工作内容1:

业态定位——要根据市场、消费、客群、竞争这四大属性,分别解决我们的商业业态中的服务档次与品质(在市场中的品牌地位)、服务项目、业态比例(体量与配比)。

工作内容2:

业态落位——主力店与次主力店落位,业态布局与分割,空间规划与动线规划。

(二)前期顾问工作方式:

2.动态资料;

4.配合甲方获取地块——我方不定期的派专业人员配合甲方与政府、土地所有者等相关方面进行协作;。

第四条:顾问费用标准及付款方式。

收费标准:项目策划顾问收费为每月7万元(rmb70,000)即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日内把首月费用打入乙方账户,以后甲方每月10日前定期将顾问费打入乙方账户。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根据乙方需要,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2.甲方有义务全面支持乙方在项目定位、产品规划及市场推广方面的工作,并给予必要的知情透露。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在顾问服务过程中,应着力于所服务项目为甲方塑造品牌形象,提高项目未来的市场价值和知名度,增加甲方的无形资产,为甲方赢取最大的收益。

2.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负责合同所规定的服务内容的保质保量完成。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如甲方未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本合同自动终止。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除自然力、政府政策变动、甲方项目进程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合同约定之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终止继续执行本合同。

2.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如甲方无故单方面中途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则视为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承担10万的违约金,乙方有权终止继续执行本合同。

3.上述“一切经济损失”由双方共同认可,且经过仲裁机构、提起讼诉的法律机关所承认的评诂机构进行的经济损失评诂为准。

4.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

5.滞纳金: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一周内付款,则须自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其它事项。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争议产生后,双方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或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问题引起的争议,均应提交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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