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交易双方之间承诺和约束的法律文件。合同中应包含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下面是一些合同的范例,供您参考和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协议出让合同篇一
受让方:(以下称甲方)。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经双方约定价格为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订合同同时一次性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元后,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甲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六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设备一经转让,由此设备引发的一切事宜包括维修、安全事故、经济事件。
3.设备明细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设备明细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协议出让合同篇二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项目开发权之状况
(一)土地使用权状况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_________
5.土地规划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现状:_________
(二)项目开发权状况
1.甲方已领取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甲方已经市政府批准在拟转让的地块上取得单项开发权,并领取了单项开发资质证;
3.甲方已按土地规划用途委托了设计并办理了报建手续,缴纳了报建所需费用。
(三)其他权利状况
2.承担形成转让款的现状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
第二条 本协议之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转让价格以甲方已获得批准的可建筑面积为计价面积,转让价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他: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三条 转让价款之支付
(一)支付: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_________%给甲方。
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4.在乙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5.在乙方获准开工后三十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余下转让价款给甲方。
(二)甲方收取本协议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帐号:
(三)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 资料的交付及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协议生效后三十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及项目开发权的更名过户手续。
第五条 税费之负担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第六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状况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甲方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设定或债务,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第八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的相应变化和调整。
第十一条 管辖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方式第种方式进行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送达方式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用于办理变更、转让手续之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 甲方以现状(或几通一平,注:根据具体情况定)出让给乙方的宗地位于 ,宗地编号 ,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及现状(或几通一平)的具体情况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条 (略)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 年,自领取该宗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宗地,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 项目。(注:根据具体项目、用途情况定)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并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六条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七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费(税)。
第八条 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额为 元人民币。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 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 %共计 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60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 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 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规定的出让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宗地的使用权,该宗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由甲方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使用证。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宗地,须在期满 日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获准续期后确定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重新签订续期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因调整城市规划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宗地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三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且投资必须达到总投资(不包括出让金)的 %(或建成面积达到设计总面积的 %)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额使用权转让、出租。
本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但该抵押贷款必须用于该宗地的开发建设,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利益受到法律保护。
第十四条 在土地使用期限内,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对出让宗地使用权的开发利用、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除出让金外),从滞纳之日
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缴纳滞纳金。
第十六条 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合同规定建设的,应缴纳已付出让金 %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七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让金 %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九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该出让宗地方案经有权一级政府依法批准后,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份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共 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签订。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土地管理局(章)_____(章) 市(县)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 法人住所地:
银行名称: 银行名称: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甲方:朱泽雪
乙方:陈永刚
一、 甲方在龙华镇南外环路东头路北东至秦旺地交界处,面积东西长43米,南至外环路路中心,北至秦旺村地界,东至秦旺村地界,西至张金荣承包地,现甲方出让乙方。
二、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万元)包括地上物,以交款收据为准。
三、 乙方日后在此地改变用途,甲方提供证据,办理各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 乙方首付甲方40万元,剩余20万元乙方墙头全部盖完与四邻和村委会无任何争议,一次性付清。如有任何争议甲方全部负责承担所有费用。其他事项不负责。
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一方违约赔付另一方违约金60万元整,立协议为证,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
协议出让合同篇三
争议问题。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协议?
2
民事合同。
抚顺市国土资源局与抚顺融信置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上诉案。
案号:(2017)最高法民辖终89号,最高人民法院。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解释》规定,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发生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原审法院按民事案件受理本案,并无不妥。抚顺国土局上诉主张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十一条、第十六条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于行政协议,本案属于行政纠纷案件,理由不能成立。
3
行政协议。
协议出让合同篇四
为了搞好经济合作,甲方将********煤矿出让给乙方,为明确有关事项,特订立本协议。
甲方(出让方):******煤矿。
合伙人:****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号。
合伙人:****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乙方(受让方):********公司。
法人:****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一、协议标的物:
1、********煤矿。
2、以取得采矿许可证的(证号:********)采矿权。
3、********煤矿井田范围内的矿业权:(井田面积16平方公里,储量1818万吨)。
4、营业执照的变更。
5、甲、乙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二、协议价款:协议总价款为人民币捌仟玖佰万元整。
三、付款办法:
1、协议总价款人民币捌仟玖佰万元整分三期支付。
2、本协议双方签字后3日内,乙方向双方指定的帐户存入人民币柒佰万元整(含原交已交拾万元订金)。待移交手续办理后甲方方可使用首付资金。
3、首付资金到达指定帐户后,甲方即应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手续的变更。变更内容以乙方指定的内容为原则。
4、一旦营业执照及相关手续变更完毕,同时并移交相关的证件和资料(包括矿井立项报告、采矿许可证、税务证、矿井地质报告、矿井可行性研究报告、矿井安全专篇、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等图纸资料、包括报批及批复、公章、和地方签署的协议及资料等)给乙方,乙方应在3日内支付陆仟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5、余款自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证件、资料、文书等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矿业权未进行任何抵押担保等。
3、甲方承诺转让的煤矿资源、采矿权及有关证件已向有关部门缴纳了法定足额的费用,若欠交由甲方负责。
4、保证移交资料界定的矿井范围与实际相符(以采矿证为准)。
5、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好矿用土地、供水、供电、矿区道路、矿井排污、炸药库、税务等手续并协调好地方关系。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协议约定条款向甲方支付协议总价款。
2、积极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手续。
六、债权、债务的处理:
1、原********煤矿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因甲方债权、债务等原因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本协议签定后,乙方经营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担。
七、证照变更的费用负担。
1、营业执照变更、采矿许可证备案费用由甲方负担。
2、出让手续移交后乙方依据自身的要求作其他项目的变更,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3、出让所产生的所有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本着诚信理解,友好合作,信守承诺的基本原则,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一方违约时,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乙方能正常生产经营,否则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以出让金和个人资产负责赔偿。
3、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原则上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申请协议签定地---********市中院调解和判决或申请乙方所在地---********市中院调解和判决。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协议出让合同篇五
乙方(土地受让方)与________镇________村委会(土地出让方)协商拟在________镇________村流转土地________亩,进行优质苜蓿种植,已初步达成合作意向。为确保合作事宜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预付定金,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交付定金30万元整。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应督促下________村委会(土地出让方)立即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并完成有关土地流转合同及附件文件的签订工作。
二、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三、乙方(土地受让方)履行约定义务,同东寨镇下________村委会(土地出让方)达成合作,并支付第一年流转费的70%后,甲方应返还定金。
四、因东寨镇下________村委会(土地出让方)原因未能达成合作,甲方应将定金返还乙方;因乙方(土地受让方)原因未能达成合作,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协议出让合同篇六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_________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据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安确认。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_年,自颁发该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_________项目。(注:根据具体情况定)。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甲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七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八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九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60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_________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____日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从_____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土地使用费用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条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注;根据具体情况定)美元(港元等)与人民币的比价,以合同签定当天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值计算。
第十四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账户号_________。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本合同规定的出让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该地块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由甲方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使用权济销登记手续。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前___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与甲方签订续期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七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_____%缴纳滞纳金。
第十八条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或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九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应相应推延.同时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一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_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能知另一方。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采用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协议出让合同篇七
土地产权证证号:_____________。
现委托乙方联系客源转让此地块,该地块整体出让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元陆亩_________________每亩_____万元整,另外捌亩__________万元整。甲方承诺该地块无任何经济纠纷,无查封,无抵押,因种种原因可能实际成交价格比现价格偏高。多出部分作为乙方用于该地块操作过程中的各项费用,与甲方无关,甲乙双方需积极配合地块成交如有分歧,协商解决。因各种原因成交价若是每亩__________万元整,则有__________万元整的差价归乙方,若成交打入乙方指定账户。其中__________万元整的差价,崔洪利占_____%,张德刚占_____%,张福成占_____%。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协议出让合同篇八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v^土地管理法》、《^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确认其已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取得相应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有偿方式受让该土地使用权及该用地上的投资。
1、甲方所有土地位于;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该宅基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2、该宅基地的地上附着物有。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该用地上附着物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该用地上附着物的投资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
1、甲方愿将本协议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永久转让给乙方使用。
2、在转让期限内,甲方不得对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1、甲乙双方商定本协议的转让价格以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土地面积为m2为计价面积,乙方以甲方土地面积交换商品房一套面积m2,甲方交换商品房位置由乙方决定。乙方愿意以上述方式取得该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
1、乙方建设完工后,按本合同第五条转让方式于甲方兑现。
2、甲方在交付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于乙方的同时,将该宅基地使用权证及地上附着物产权证书的原件全部交予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及该用地上的投资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债务、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六条,按期收取转让费用。
2、甲方将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转让给乙方后,甲方及其继承人不得再对该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行使任何权利。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与本协议所涉及土地的相关手续。
4、甲方放弃该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变更、转让、出租、征收与拆迁所产生的全部补偿与收益。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取得土地的补偿与收益,费用由乙方承担,所得利益归乙方所有。
1、乙方不承担甲方以该转让土地担保、抵押、质押、转让、继承所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
2、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有权拆除、处分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并且根据乙方意愿建造新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3、乙方享受未来该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变更、转让、出租、征收与拆迁所产生的全部补偿与收益。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取得土地的补偿与收益,费用由乙方承担,所得利益归乙方所有。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五日的,视为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返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赔偿转让款两倍的违约金,如果造成乙方其他经济损失,还须赔偿因违约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主张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为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l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将来乙方无法行使或消灭土地权利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利时,须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市场价值的两倍赔偿给乙方,如乙方已经投资建造建筑物或地上附着物的,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还须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的,迟延一日应赔偿转让价款的`2%,如延迟一个月未支付的,甲方可解除协议。
2、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土地使用权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1、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使得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本协议中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双方当事人仍应按照协议的约定诚信地履行。
2、本协议非因双方当事人的原因不能履行的,各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协议解除后,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所付款项。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还须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本协议与补充协议前后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年____月____日。
协议出让合同篇九
我国土地性质按所有权分类,分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按获得途径分类,国有土地又分为国有划拨跟国有出让两种。国有划拨土地是国家无偿划拨给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土地。
1
合同的效力。
2
最高院判例。
案号:(2016)最高法民再121号,最高人民法院。
【争议焦点】。
本案再审的争议焦点是:一、二建公司与阳光壹佰公司签订的《土地有偿转让协议书》的性质与效力;二、二建公司应否返还阳光壹佰公司款项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院认为】。
关于《土地有偿转让协议书》的性质与效力问题。本院认为,案涉刘长山路17号地块系划拨用地,二建公司与阳光壹佰公司签订《土地有偿转让协议书》转让的刘长山路17号土地使用权性质上属于转让划拨用地使用权。《^v^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v^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因此,案涉《土地有偿转让协议书》是否有效,取决于协议约定转让划拨用地使用权是否经过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济南市人民政府按照^v^和^v^要求,对于案涉刘长山路17号地块,采取先由济南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从二建公司收回,再由济南市国土资源局通过招拍挂方式与阳光壹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向阳光壹佰公司出让案涉刘长山路17号地块使用权。该事实也表明济南市人民政府实际同意二建公司将案涉刘长山路17号地块使用权转让给阳光壹佰公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关于“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并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的规定,二建公司与阳光壹佰公司签订的《土地有偿转让协议书》性质上转化为补偿合同,协议约定转让的划拨用地已经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故案涉《土地有偿转让协议书》合法有效。
根据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与阳光壹佰公司2011年5月23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向阳光壹佰公司出让其他普通商品房用地98421平方米。该合同第六条约定出让宗地交地时间为2011年12月23日前;第七条约定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至2074年7月12日)63年,按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v^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居住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据此可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实际在2004年就已经将包括案涉刘长山路17号地块在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了阳光壹佰公司。只是因为^v^、^v^联合下发国土资发[2004]71号令,未能办理协议出让手续。虽然济南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在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案涉刘长山路17号地块使用权后与二建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购)合同》,但本案并无证据证明济南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向二建公司支付了合同约定的收购补偿费用。
故综合本案证据可以认定,在^v^、^v^联合下发国土资发[2004]71号令之后,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与阳光壹佰公司2011年5月23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对出让包括案涉刘长山路17号划拨用地在内的土地使用权补办的出让手续。阳光壹佰公司主张其2011年受让包括案涉土地在内9842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与案涉《土地有偿转让协议书》约定转让的刘长山路17号地块没有任何关系,2011年政府的招拍挂行为不是对案涉《土地有偿转让协议书》的追认,不符合本案事实,不能成立。
协议出让合同篇十
在现在社会,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____市(县)国让(合)字()第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第四十五条的约定,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局,与受让人____,双方就合同中有关土地开发利用等未尽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受让人除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三条第一款约定日期动工建设外,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受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三条第二款约定提出延建申请,并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和申请竣工验收日期可按同意延建的时间相应顺延。
第二条受让人同意《出让合同》项下受让宗地的投资总额不低于____万元人民币。属于工业建设项目的,受让人同意《出让合同》项下受让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万元人民币,单位用地面积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公顷____万元人民币,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设备投资和地价款等。
第三条受让人除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一条各项约定履行外,同意该受让宗地容积率不低于____%,建筑系数不低于____%。
第四条属于工业建设项目的,受让人同意该受让宗地中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____%,即不超过公顷。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第五条受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三条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已开发建设面积占建设总面积比例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也视为土地闲置,出让人有权向受让人征收土地闲置费。
第六条出让人、受让人双方同意将《出让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土地闲置费标准定为相当于出让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即人民币______元。
第七条受让人因自身原因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向出让人提出终止履行《出让合同》并申请退还土地的,出让人报经原批准土地出让方案的人民政府或机关批准后,区分情况分别按以下约定退还除《出让合同》第八条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计利息),收回土地使用权,但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出让人还可要求受让人清除已建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场地平整。
(二)受让人在合同约定的动工建设日期超过一年但未满二年,并在届满二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应在扣除《出让合同》第八条约定的定金,并按照本补充协议第六条约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后,将剩余的已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退还受让人。
第八条因自身原因减少项目投资规模,而导致部分建设用地空闲,且具备分割条件,并能重新用于开发建设的,受让人须在项目完成建设前90日向出让人提出退还相应面积建设用地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出让方收回相应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将所收回土地对应的土地出让金在扣除相应比例的定金后,退还给受让人。
第九条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三条第一款约定日期或第二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__‰的`违约金;造成土地闲置的,还应当按照本补充协议第六条的约定支付土地闲置费。
第十条受让人未能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日期或第二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完成项目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在项目竣工验收后60日内,受让人应向出让人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及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等有关资料,由出让人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一条及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投资额、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指标,对该宗地的实际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进行复核。
受让人实际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不能满足双方约定的指标的,属于违约,出让人有权收取违约金,并可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第十二条项目投资总额、固定资产投资额和单位用地面积投资强度未达到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约定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项目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项指标低于《出让合同》第十一条和本补充协议第三条约定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工业建设项目的绿化比例以及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等任何一项指标超过《出让合同》第十一条和本补充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的,受让人应当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__%的违约金,并自行拆除相应的绿化和建筑设施。
第十五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要求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双方同意按照本条第__款规定办理:
(一)由出让人收回土地使用权后,依法重新出让。
(二)按照《出让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办理改变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批准手续后,由受让人按照批准变更时新旧土地使用条件下该宗地的土地市场价格差额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六条[其他事项]
出让人(章):______受让人(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
(签字):______(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协议出让合同篇十一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受让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须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房产(或部分房产),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产使用土地位于总用地面积为。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乙方领有该房产使用范围内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批准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乙方出售(出租;抵押)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房产总用地面积,即_____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与房产使用范围内未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为一整体,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邻各方必须相互合作,并根据需要为对方提供便利的条件。
第五条房产使用范围内的土地,按原批准文件为用地,乙方须按国家确定的用途、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使用土地。
乙方如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重新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额为元人民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_________,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支付占出让金总额%共计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合同签字后_______________(或乙方出售房产后_______________)乙方应付清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或:乙方出租房产,每年应以租金的_%抵交出让金,至抵交完全部出让金为止。或双方抵押房产后_______________,以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完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八条乙方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__________,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变更登记,换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九条乙方同意从________年开始按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的时间为当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元人民币。
第十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一切费用汇入甲方开户银行帐号,银行名称:______银行分行,帐户号。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依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转让、出租、抵押。
房产所有人出售(出租;抵押)部分房产时,亦就同时转让(出租;抵押)整栋房产使用土地中与出售(出租;抵押)房产占房产总建筑面积比例相同的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或在房产买卖合同中设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章节,但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本合同规定。并依照规定办理转让(出租;抵押)登记。
第十三条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重新与甲方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土地使用者不再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应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五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缴纳滞纳金。
第十六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七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请仲裁机购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中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签订。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省乙方:______(章)。
(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协议出让合同篇十二
甲、乙方经协商,就转让甲方位于农村土地亩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支付万元土地使用费受让现有甲方所有土地使用、经营权年。
2、甲方在出让该土地使用、经营权后,应按立即将该土地交付乙方。在现有甲方使用年限内,全部转让给乙方.使用年限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甲方继续与村委会签定土地使用合同时,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乙方不再支付相关费用.
3、今后乙方需要甲方协助办理该土地所有相关的事宜时,甲方均不得推诿、拒绝、拖延等情况,否则必须支付该转让金双倍的罚款给乙方,并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4、甲方向乙方承诺,现转让的土地属于基本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出现第三人追索的事宜出现,需双倍支付乙方给付的土地转让金及赔偿相关损失。
5、农村土地买卖协议书签定后,乙方先支付万元给甲方。余款在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好相关转让手续后,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
6、农村土地买卖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民委员会存档一份。农村土地买卖协议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协议出让合同篇十三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____%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___%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权。
2、乙方愿意以万元的价格受让甲方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权。
3、乙方同意在本协议书成立时,一次性将股权受让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或银行户头。
4、甲方转让股权应得价款所涉甲方税负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当及时依法办理。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1、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2、本合同的违约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损失仅指一方的直接的、实际的损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公司、公证处各执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协议出让合同篇十四
土地出让协议书范本,土地出让要写土地交换协议书范本,下面带来土地出让协议书范本,欢迎阅读参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 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号和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 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 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______点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 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 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 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 )字第__________号和成国用( )字第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 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 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 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 代表:____
乙方(盖章):____ 代表:____
丙方(盖章):____ 代表: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农村土地转让协议。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地块
名称 坐落(四至) 地块数(块) 面积(亩) 质量等级
(肥力水平) 备注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 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 。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 。(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 。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协议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协议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协议出让合同篇十五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理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省(市)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定义
第四条本合同所使用的特殊用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区域。
2."土地使用权抵押"指乙方为筹集资金开发全部或部分出让地块向抵押权人(即贷款人)提供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利益作为还款保证的一种物权担保行为。
3."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开发区域的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4."成片开发规划"指由开发企业依据总体规划编的,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和安排。
5."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土地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设施。
6."不可抗力"指双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以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火灾、雷电、洪水、台风、爆炸、战争。
第三章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地块编号为.(见附件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或地籍图)
第六条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年,自颁发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对资企业主为的工业区(综合区)开办和经营重化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亦准许开办一些与工业项目(建设项目)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
(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在出让期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征得甲方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第五章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和国家规定的有关土地税费。
第十二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港元),总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港元)。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四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日内,依照规划向当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乙方同意从____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月____日。
第十六条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向甲方支付土地费用。
美元(港元)与人民币的比价,以付款前一天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值计算。
第十七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账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分行,账户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银行账户如有更变,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负责。
第六章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八条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或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并建成了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面建筑物,或投资额达到投资总额的____%,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二十条乙方在作出转让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____日内,应将经公证的转让合同的真实、完整的副本送交甲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费。
第二十一条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转让方即丧失被转让地块的使用权,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本合同规定的权利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分别办理转让手续。
第七章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担人使用。
第二十四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应当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权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鉴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每一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地块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十八条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签字后____日内应将经公证的抵押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贷款协议的真实、完整的副本送交甲方,办理抵押登记。
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
第二十九条依据第二十八条而取代乙方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和承担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期限届满
第三十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该地块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要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前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与甲方签订续期合同,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三条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造成延误,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因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四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三十五条除国家法律本身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签字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如果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从另一方收到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通知后应在____日内纠正该违约。如____日后,违约没有纠正,则违约方应向一方负责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预见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产生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应相应推延。
第三十八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缴纳滞纳金。
第三十九条乙方在该土地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或连续两年不投资开发建设,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四十条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则应在规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认为必要,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完成日期:如果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认定上述延期由无法成立并不批准延期,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占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比例与未开发的公用设施占全部要求开发的公用设施比例相等。
第四十一条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乙方在____年内未能招引并安排该地块内所有兴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未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任何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方:乙方:
法定名称;法定名称;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编码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
传真;传真;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四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项解决:(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采用中____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于年____月____日在中国签订。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出让合同篇十六
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二、乙方愿意将甲方现在所种植玉米,以每亩1000市斤的产量,付给乙方当前市值1.2元/市斤,1200元人民币的包产补偿,乙方并且以自己的壹市亩个人口粮田作为交换。
三、乙方在此修建房屋,或转让该土地,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不得干涉乙方。甲、乙双方若因集体土地,或村委会争议等原因,甲方立场不坚定,承认该地块为非甲方所有,则甲方退还乙方所交换的'个人口粮田。
四、合同签订后,如若因政府或政策性,对土地进行调控及管理(大动地)等方面所涉及的政策性问题,都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担任何责任。
五、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要共同遵守以上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将承担赔偿给另一方相关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至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中证人各执一份。
以下三方共同签字、签章:_______。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中证人:_______。
协议出让合同篇十七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确认其已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取得相应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有偿方式受让该土地使用权及该用地上的投资。
1、甲方所有土地位于;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该宅基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2、该宅基地的地上附着物有。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该用地上附着物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该用地上附着物的投资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
1、甲方愿将本协议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永久转让给乙方使用。
2、在转让期限内,甲方不得对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第五条转让方式。
1、甲乙双方商定本协议的转让价格以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土地面积为m2为计价面积,乙方以甲方土地面积交换商品房一套面积m2,甲方交换商品房位置由乙方决定。乙方愿意以上述方式取得该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
1、乙方建设完工后,按本合同第五条转让方式于甲方兑现。
2、甲方在交付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于乙方的同时,将该宅基地使用权证及地上附着物产权证书的原件全部交予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及该用地上的投资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债务、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六条,按期收取转让费用。
2、甲方将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转让给乙方后,甲方及其继承人不得再对该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行使任何权利。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与本协议所涉及土地的相关手续。
4、甲方放弃该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变更、转让、出租、征收与拆迁所产生的全部补偿与收益。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取得土地的补偿与收益,费用由乙方承担,所得利益归乙方所有。
1、乙方不承担甲方以该转让土地担保、抵押、质押、转让、继承所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
2、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有权拆除、处分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并且根据乙方意愿建造新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3、乙方享受未来该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变更、转让、出租、征收与拆迁所产生的全部补偿与收益。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取得土地的补偿与收益,费用由乙方承担,所得利益归乙方所有。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五日的,视为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返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赔偿转让款两倍的违约金,如果造成乙方其他经济损失,还须赔偿因违约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主张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为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l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将来乙方无法行使或消灭土地权利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利时,须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市场价值的两倍赔偿给乙方,如乙方已经投资建造建筑物或地上附着物的,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还须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的,迟延一日应赔偿转让价款的2%,如延迟一个月未支付的,甲方可解除协议。
2、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土地使用权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1、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使得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本协议中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双方当事人仍应按照协议的约定诚信地履行。
2、本协议非因双方当事人的原因不能履行的,各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协议解除后,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所付款项。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还须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本协议与补充协议前后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年____月____日。
协议出让合同篇十八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受让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定义。
第四条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范围。
2.“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_______开发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安排,以及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设施。
第三章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见附件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略)。
第六条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年;自取得该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___%用地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税(费)。
第十二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共计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四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乙方同意从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银行______分行,帐号为_______。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七条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除土地出让金外项目连续投资必须达到投资总额的____%,或建成面积达到设计总面积的_____%,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十九条乙方在作出转让_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___日内,应将转让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条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章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二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每一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的地块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十七条乙方在作出抵押___日前应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签字后___日内应将抵押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贷款协议)及有关附件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实现抵押权后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八条依据第二十七条而取代乙方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无偿取得地块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__天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甲方同意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签订续期出让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让金__%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该地块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应缴纳已付出让金___%的违约金;连续两年未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七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出让金除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缴纳滞纳金。
第三十八条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则应在规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认为必要,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完成日期;如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认定上述延期理由无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占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比例与未开发的公用设施占全部要求开发的公用设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条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乙方在____年内未能招引并安排该地块内所有兴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___日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并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采用中____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中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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