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法制宣传演讲稿(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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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法制宣传演讲稿(精选15篇)
时间:2023-11-17 04:02:03     小编:GZ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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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法制宣传演讲稿篇一

法治社会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其中包括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各种因素。而在这其中,法律文化的影响力也是至关重要的。

倡导法律文化,可以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帮助人们树立起正确的法治信仰。例如,在学校、街道、乡镇等地开展法律教育和宣传活动、让广大人民了解和了解我们的法律,进一步倡导法律规范,增强法治信仰和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

另外,我们还可以培养一些文化人、极职提高法律素养,从而在社会管理和政府决策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通过举办法学讲座、开设法学专业等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学素养和法律意识,从而进一步促进法治文化的发展。

总的来说,倡导法律文化是加强法制宣传的一个核心内容,是努力打造一个和谐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

民族法制宣传演讲稿篇二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演讲是《网络游戏——一朵带剌的玫瑰》。 2003年7月的一个深夜,一个令人难以忘却的深夜,山西一名16岁的中学生,为了筹集上网的费用,潜入叔叔家中,几十分钟以后,包括爷爷、奶奶以及叔叔在内的五条鲜活的生命,转瞬便离开了美丽的人世,一个花季少年几乎是一夜之间蜕变成了一个杀人恶魔。

无独有偶,天津一名年仅13岁的少年,以前在班里学习总是保持前几名,去年暑假期终考试成绩却排在全班三十几名。经父母盘问,原来是儿子贪恋上网所致。为了让孩子的成绩及时补上去,暑假期间,断了家里的网线,不让孩子去任何地方玩,让他在家复习功课,可是孩子仍然在他们上班后偷偷地到外面网吧上网。事发当晚,当孩子想溜出去上网时被他的母亲给撞上了,便阻拦他,不让他去上网。可谁知孩子不但不听,反而跑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逼他母亲,说如果不同意,就砍断自己的手指。孩子的母亲以为是吓唬她的,说什么也不同意,没想到孩子情急之下,真的拿着菜刀对着自己的左手就是一刀……原本美满的家庭,从此留下了一道抹不去的阴影。

故事读完了,但是我的心情却变的更加沉重了。我想,大家的心情也如同我一样。这一幕幕触目惊心的场面,这一个个令人发指的事件,无不带给我们以心灵的震撼,它值得我们每一个青少年进行深刻的反思。

众所周知,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更新,更多的新事物涌入了我们的世界,其中也包括了互联网。自90年代后期互联网进入我国以来,网络犹如雨后的春笋一般,发展迅速,如今已遍布城乡,飞入寻常百姓家。作为一种新的传媒手段,互联网在经济建设和人们的各项活动中起着积极而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时也为青少年朋友的学习、交流及娱乐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天地。但是,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互联网则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一朵带刺的玫瑰。很多青少年朋友正是因为过度地沉迷于互联网,沉迷于网络游戏,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对危险的预防能力,对其学业、健康和思想都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网络游戏是网络发展的产物,但由于网络管理的不规范和监控得不到位,网络成了一个个美丽的陷阱,吞噬着一个又一个有志青年。许多学生因此耽误了自己的学习、废弃了美好的前程。据一项调查显示,上网学生中超过80%是在打游戏,15%左右是在交友聊天,真正查询资料用于学习的人数少之又少。网络游戏开发商为了牟取暴利、吸引更多的无知少年,游戏的内容多以暴力和赌博为主。中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尚在形成,自我克制能力还不高,在进行这类游戏的过程当中既容易上瘾,影响身体影响学习,更会在不知不觉中留下暴力的影子,为自己的人生埋下隐患的种子。如今的中学生,大多数孩子是独生子女,他们本来就比较缺乏与他人的沟通,如果再沉迷于网络游戏,就会使他们减少和人交流的愿望,甚至会患上“电脑自闭症”,处于亚健康状态或直接导致心理障碍。在学校中,因迷恋网络游戏造成学习成绩下降,乃至旷课、逃学的现象日益增多。暴力互动游戏还极易引发青少年道德失范,行为越轨,甚至犯罪。而且由于习惯了网络游戏中的残暴行为,许多未成年人的犯罪手段也越来越令人发指。

沉迷于网络游戏,不但可以诱发学生走上犯罪的道路,而且极易伤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据报道,有个少年因五天五夜泡在网上,血液未能正常流转,致双脚麻木浮肿不能行走;有个少年在网吧玩游戏,剧烈的打斗场面,使他过度激动,心脏病突发,骤然死亡。

由此可见,网络游戏已成了青少年教育的一大障碍。

那么,如何防止因上网而上瘾,真正做到远离网络游戏呢?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自己严格要求自己,真正重视自身的身心发展,把学习尤其是课堂的学习放在首位,端正拖拉的心态,按时按质完成相关作业,多参加一些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把有限的时间和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学习和服务当中去。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携手,树立坚定的信念,告别网络游戏,做文明健康的中学生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民族法制宣传演讲稿篇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同仁:

大家好!

我是小美。很荣幸能够站在那里。这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践行三个依法,法律在我身边》。

法律,由国家制定认可;法律,由国家保证实施;法律,规范着整个社会的运行;法律,时刻在我身边。

如今,法律以各种方式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依照法律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方式被称为法治——古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曾说过:“法治比任何人治做的更好。”因为民主的立法、公正的司法和负责的行政让我们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执法者能够保障法律不折不扣地执行。我们烟草人,对法律有一份独到的理解和感情,因为我们就是执法者,因为有一部专门为我们的工作而设立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法律与我们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影响着我们日常行为的点点滴滴。一个法治国家,法律威严公正,守护着人民群众;法网疏而不漏,震慑着不法分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此,我们白天能够安心工作,晚上能够安然入眠,不用担心自己生命健康受暴力威胁,不必害怕个人权益被强权侵占。

遵法、守法、学法、用法,对我们烟草人来说个性重要。作为一个有执法权,却缺乏强制力的单位,用篇幅有限的《烟草专卖法》和实施条例支持自己的工作,我们唯有做到更理解、更深入、更精通,方能承担日益紧迫的专卖工作,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

初到__,在特情中队的那段时间,我亲身经历了落实依法办案的苦累与艰辛。为了搜集证据,我们全天候监视嫌疑人,几乎呆过了附近所有能隐蔽的地方:高速公路隔离带的冬青丛,废弃破旧的砖房,蚊虫横行的麦田蹲守时间一长,附近住户怀疑,询问我们只能编造理由,叫来警察我们只能匆忙离开,换地点继续蹲守。全队稽查员每个人都有几十天的待休假期,队长更是多达一百多天,他曾半开玩笑地说,我退休前这假是补不完了——但是我们明白,那不是玩笑。这一切,只为烟草专卖工作取得成绩;只为烟贩不能继续逍遥法外;只为卷烟市场秩序更加井然;只为守护着这部为我们而设立的法律!法不容情,人却有义。近年五月,稽查中队在一个零售户家中查到了假烟100多条。年过半百的店主痛哭流涕,说明自己并不清楚这些是假烟,一再央求执法队员网开一面。法律就是法律,虽然当时的.状况让稽查员动容,但是按照规定,假烟还是罚没了。工作没有结束——法律的落实并不是为了让困难群体的境遇雪上加霜,净化市场正是为了让他这样的零售户能够脱贫致富。几天后烟草公司用心地向老人讲解政策法律,并向领导申请让他破格参加零售户营销技能培训、协助办理了小额融资贷款。老人激动地不知说什么好,我们的执法队员却坦然地说,这,和稽查一样,都是我们就应做的。

有的人遇事也爱讲情、理、法,但是他们心中法律总是排在最后一位,似乎不到万不得已不至于闹到法律层面上。也因为有这些托朋友、找关系的习惯,烟草专卖系统自身的遵纪守法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有了内管科,对行业内的工作严守规章,层层把关;因此,我们有了法制科,力保专卖工作程序合法、规范进行。如今,构建法治烟草的活动蓬勃开展,我们探索着民主管理,阳光透明,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生产经营的理念已经深入到每一个烟草人的心中。

是的,我们仍在探索,我们仍在努力,我们仍在坚守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和权力,用崇实尚德的工作诠释——法律在我们身边!

民族法制宣传演讲稿篇四

法制宣传日作为我国法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其实现需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理念和途径:

一、落实宣传与推广工作的主体责任:在法制宣传活动中,各级政府是组织和管理宣传工作的重要主体,应该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适当的法制宣传方案,提供更有效、更广泛的法律知识宣传和普及。

二、突出“普及+深化”的特点:在宣传过程中,要注重通过举办各种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让公众了解和认识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法律知识和法律文化,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同时深入了解法律的实践应用和相关案例,推动司法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全面推进数字化法律宣传: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将法律宣传与数字化技术结合起来,可以极大地有助于推广法律知识、提升公众法律意识。例如,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短信群发等方式推送法律普及、典型权利保护案例等信息,在传播和推广方面发挥更加广泛的作用。

总之,要提高法律宣传的.质量和水平,需要通过细化工作计划,突出产生典型事例,使法制宣传日的工作有系统性和长效性。通过持续推广,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会进一步迈上更加稳健、更为快速龙飞凤舞的发展之路。

民族法制宣传演讲稿篇五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昨天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邓小平爷爷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现在,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的进步,各种思想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你们可知道有多少孩子因此而荒废了学业,有的甚至走向犯罪吗?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的同学爱打架,偷东西,甚至抢其他同学的东西吃,敲竹杠等,小小的年纪,就粘上了许多劣迹。走出校园,有的也许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对于我们现在的`一些坏的习惯,我们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真正做到懂法、守法,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人,不可能自然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同学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民族法制宣传演讲稿篇六

尊重法律、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在这样一个法治社会中,法律是所有人的保护伞,也是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然而,要让每个人都能真正理解这一点,需要通过加强法制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法律的重要性。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进行宣传,例如在社区、学校、企业等地开展讲座、宣传活动、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媒体平台的推广等等。同时,还可以借鉴外国经验,积极构建一些法律网站、app等数字化信息平台,方便公众进行法律查询、咨询、服务等操作。

在宣传的过程中,我们还需要注意让法律反转到生活中来,真正让人们认识到法律与个人、家庭和社会的联系。例如,在日常生活中,积极引导大家树立起财产法律知识、婚姻法律知识、劳动法律知识等方面的意识和责任感,让人们知晓自己在生活、工作、经营中的各种权利和义务。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加强法制宣传,创建和谐法治社会,从而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构建美好生活的未来。

民族法制宣传演讲稿篇七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xx周年,也是五五普法的第四个年头,同时又是上海筹办世博会的冲刺年。学校抓住这一契机在12月举行“学法守法促和谐礼仪文明迎世博”的主题活动。

众所周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法治作为人类创造的政治文明成果,在社会发展中越来越显示出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古希腊时期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就提出了“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的思想。春秋时期著名政治家管仲在其思想中也提出了“君臣上下不分贵贱都要遵从法令”的思想,战国时期的商鞅、韩非等人又在此基础上发展了“法治”思想。历经千年,法制思想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各国的法制体系也越来越加完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到处都有法的影子,到处都要受到法的制约。由于一些人对法律、规则的漠视,无视道德的谴责,导致了一些不良现象随处可见。小到闯红灯、轧黄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大到随意违约、坑蒙拐骗、。中央电视法制频道每天都会播放一些刑事案件节目,其中不乏就有一些是我们中学生利用自己高超的网络技术,在网上进行诈骗、盗窃等案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他们还是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联系我们在学校的生活,学校的校纪校规虽说不上法,但同学们能否严格遵守也体现了同学们是否具备法制意识。以小见大,只有时时处处都能严格要求自己,才能逐步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同学们,就从认真听课做起,保证每一节课的纪律,相互督促,严格自律,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统可以维护国家的稳定、保障社会的安宁、提高公民的生活质量,但如果有法不依或知法犯法则会破坏社会的和谐,最终害人害己。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迎接xx年世博会的成功举办,让外来朋友感受到我们中国不愧为礼仪之邦、文明古国。上海不愧是海纳百川的文明城市。为着这一目标我们共同努力!

谢谢大家!

民族法制宣传演讲稿篇八

同学们:

你们生活在这繁花似锦、多姿多彩的世界,可以走进lntemet里笑谈天下,可以尽情地享受亲人、朋友百般呵护与关爱。世间的爱都留在你们身边,你们生活得自由自在、快乐、幸福!而有一位失足的青年,曾经像你们一样的快乐幸福。但现在他一无所有,他只有每天面对四面高高的围墙,住在狭小的牢房中,吃的是极为素淡的饭菜,含着泪水面对众人的指责、漫骂与埋怨,他是罪人,他失去了亲人和朋友,荣耀与名誉,自由和青春,太多的东西。只有失去了,才懂得它们的珍贵,他在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切应有罪责。

我就是这位失足的青年,一名大学生。今天,我用泪的教训向你们诉说我的悲剧。

面对突如其来的苦难,我内心充满着绝望,是监狱的干警给了我关怀、给了我教化,是几十年来含辛茹苦的亲人给了我生活的动力,让我有勇气面对现实,接受改造,为我思想补上法制意识这一课。

而今,当我回想起这不堪的历程,仍心有余悸。xx年我以优秀的成绩大学毕业后,抱着报效社会,打拼未来的壮志与希望,从郑州来到南方的城市,凭借我的学识与才干很快就在一家外企找到了工作。我吃苦耐劳,精明能干,深得老板赏识。不到一年,就从一名职员挤身领导阶层,月薪数千元。那时,我满心欣喜,因为从升学到就业,生活一帆风顺。可慢慢的,我的思想与学识中的弱点开始暴露。记起在学生时代,我总是重专业技能轻觉悟,重知识本身轻法律,重时效轻原则,对学习以外的东西漠不关心,认为只要学习成绩好,其它的无所谓。走入社会后,我的道德观念和法制意识非常的薄弱。记得,有一天,公司部门经理找我,同我讲了很多很多,他说出他现在的艰难处境,让我帮他。他让我多发货少报帐,我开始有些犹豫,但还是答应了他。当时,我意识不到这已触犯了国家律法,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却还心存一些饶幸。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去年10月,事情终于败露。庄严的法律给了我应有的惩罚,同时给亲人和自己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伤害,我后悔万分。人生是短暂的,拿自由、拿青春、拿生命、拿亲情作为代价来渎法律是何其的卑微、愚蠢和可耻。

我现在才终于明白,犯罪行为往往是一时冲动。同学们,你们有讲过恶意的流言吗?你们有给别人恶意的伤害而高兴吗?你们有拿了别人的一点东西没被发现而暗自庆幸吗?你们仅仅在为优异的学习成绩而漠视其他吗?如果有,这将是危险的。一个人在成长中,如果没有完好的道德修养,没有健全的人生观、法制观,如我一般的悲剧依旧可能上演,等到像我失去了太多才懂得后悔,就不太值了。

请记住我,一名大学生悲痛的教训,在学习中,一定要好好培养用道德的眼光、法律的意识看待周围的事物,审视自己的行为,你才能成为真正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民族法制宣传演讲稿篇九

同学们:

你们好!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月,今天,我们借给大家讲讲这方面的话题。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

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

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

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

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在我们的校园内同学们,有的同学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

下面给大家介绍自我保护12法。

小学生自我保护12法

1、课间活动切勿因开玩笑、恶作剧而引起打架、翻脸,损坏公物,造成伤害事故。

2、行走时,不以跑代走,防止跌倒或碰撞。如有急事可快步走,注意来往行人车辆。

3、携带劳动工具或用具,应注意误伤他人。

4、不拿石块、硬棍丢人,不小心摔、砸、碰伤流血时应迅速报告,及时到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处理。

5、离校没有家长接着的要结伴回家,途中不随意逗留,以免受诱骗。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不贪小便宜。不因贪吃、贪玩上当受骗。

6、当路遇他人索要钱财,要留心坏人的特征,尽量拖延时间,巧设计谋,瞅空溜走报告老师或家长,也可向路人呼救。看到同学被威胁利诱,随行同学应主动迅速报告。

7、遇到电线断头,切不可随意拉、拔。不熟悉的电器不乱摸,以免危险。

8、若遇闪电打雷,刮台风,要尽量避开大树和危险建筑物。平时不到建筑工地手脚架下或危墙、广告牌下玩耍。

9、没有家长带领,不能擅自游泳。

10、自行参加社会活动,要注意安全,防止被人挤伤踩伤。

11、不在公共场所、校园内放鞭炮,也不围观他人放鞭炮。

12、不在楼梯、栏杆旁、阳台上拥挤、打闹、捉迷藏或探头捡东西。不从楼梯栏杆上往下滑。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民族法制宣传演讲稿篇十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教育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关爱生命。

同学们听说过“阴阳棒”的故事吗?说的是有个神仙,他有个阴阳棒,用一头可以把活人点死,另一头可以把死人点活。当然,这只是个神话故事,在现实生活中,人只有一次生命,人死了再也不会复生,我们应该珍爱我们的生命。可是,有的同学却因为不能很好地遵纪守法,无辜地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看,他们有的不遵守交通法规,闯红灯,或在公路上乱跑,被汽车碾在了车轮底下;有的不听大人劝告,下河游泳,就再也没有上来;有的攀高爬下,从高墙上摔得体残肢断;有的玩电玩火,无端地丧失了自己的生命。这些活生生的事实,血淋淋的教训,一次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次次在提醒我们,作为少年儿童,必须遵纪守法,否则,就会酿成大祸,就会失去自己宝贵的生命。遵纪守法,首先要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追逐,不打闹,不做危险的游戏,不玩对自己对别人有害的东西,在学校做个守纪律的好孩子;遵纪守法,要遵守社会公德和各种法规,不在马路上玩耍,不随便下河游泳,不破坏公共设施,不玩火,不玩电,不做危害社会的事情,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如果我们每个同学都能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孩子,那么,危险就会远离我们,我们的家庭就会更加幸福,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安定。

同学们,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的世界更加美好,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灿烂辉煌。

民族法制宣传演讲稿篇十一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同学们:

你们的寒假就要开始了,为增强少年儿童的安全法制观念,平安度过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要求同学们做到以下三点: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班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fromend#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我给大家举个例子:4月份的一天下午,一个城区小学的女学生张某由于经常的受到同桌男生的欺负,就决定报复一下,将同桌买来牛奶袋子咬破一口,再灌入上点老鼠药,而后放回抽屉里,下午,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牛奶后,很快就有了中毒反映,幸亏被送到医院及时抢救,这才避免酿成大祸。这起案件侦破后,投毒学生后悔不已,她说自己没有想到会出那么大的事情,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她照样受到了处罚。

二、帮助他人抵制不良诱惑。

有人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如果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阻止,给他们讲解法律,让他们认识到违法的后果,那你就立了大功,就为社会做出了贡献。比如:有的家长晚上喝酒回来,把音响打开,乘着酒劲拼命地唱歌,影响到楼上楼下,你呢可以好好劝劝家长,告诉他夜深人静的时候,这么大的声响会搅得邻居不安的,同时也是违反《条例》的行为,如果人家打了110,民警来处理多不好啊。这样你的家长可能就会及时改正。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诱惑,有金钱、物质,还有一些奢侈享受,我们呀一定要顶得住诱惑,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决不放松自己的防线。

首先是交朋友要慎重,拒绝不良交往。交往对同学们的成长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现在社会上有些人,他们抽烟喝酒、打牌跳舞、打架斗殴、追求低级趣味等等,还利用同学们好奇心强、社会经验缺乏、辨别力、控制力薄弱等特点,以物质引诱、暴力威胁等方式,使少数抵抗力薄弱的学生误入歧途。例如,学生吴某,初中毕业后未考上高中,本想去当兵的,但自从在舞厅跳舞时认识曾犯过盗窃罪的罗某后,一来二去,二人搞得火热,罗某便向吴大谈“盗经”,说作案时如何刺激,如何过瘾,最终吴某在罗的教唆下走上了盗窃犯罪道路。被判刑八年,葬送了自己的前程。

其次是尽量避免涉及成人误乐场所,避开不良环境的影响。现在的成人娱乐场院所如歌舞厅、酒吧、迪吧、网吧特别多,由于那里人员成分复杂和流动性大,许多违法犯罪人员混迹其中,寻衅滋事,你们在这样的场所很容易受腐蚀。

三、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入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对于这一点,我们办理的几件案子很有代表性,有一天,住在集镇附近的小女孩娟娟放学后往家里赶,罪犯王某看见她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不在家,我就跟着她待她开门后冲进她家抢点东西。于是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男青年一直跟着,心里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她就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娟娟去开门,她立即打110报警。等娟娟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正在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人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尊敬的程校长、老师们、同学们:

你们好!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观念多元的态势日趋明显,尤其是各种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相互碰撞,由些带来的相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向学校教育提出了挑战。小学生的生理和心理正处于发育阶段,身体及心智等各方面并不成熟,是非观念和善恶标准也正在建构之中。因此,加强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建设尤为重要和紧迫。小学生通过学法律、讲道德可以约束自己,也可以保护自己。小学法制教育主要是使小学生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逐步培养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让他们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辨别美丑、善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为他们将来成为合格的公民打下基础。

法制教育是一项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不仅要有明确的目标,规范的内容和相对稳定的教育渠道,而且必须有符合小学生认知规律,适合小学生口味的教育资料。市教育局委组织部分一线的老师,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车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通过图书阅览、上网等方式了解立法背景等知识,提高大家的认识水平。在此基础上,选择小学阶段法制教育的重点和切入点,结合本地的具体实际,用“以案释法”的方式,用平和生动的语言,编写出小学生易于接受的法制宣传讲稿,为法制教育在我市深入开展创造了条件。

小学生是民族的未来,祖国的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希望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动脑筋,发掘社会资源,强化法制教育,为构建法制社会、和谐社会,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一代新人作出应有的贡献。

民族法制宣传演讲稿篇十二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全国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十一个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

同学们知道吗?国家确定每年12月4日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日,意义重大,目的是让大家在12、4前后集中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活动,从而不断提高每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作为新时代的高中生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自己。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外出春游、秋游等活动时,《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制定过四部宪法,现行的第四部宪法在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它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优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同学们,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是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让我们桥中的每一名高中生都能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

民族法制宣传演讲稿篇十三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中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民族法制宣传演讲稿篇十四

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们演讲的主题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踏实少年》。

今天是12月4日是我们国家操作方法的普法日,也是为了能有效地做到法律的普及教育和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更好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并不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末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严重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为难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作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省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编出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维护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校园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非常基本的素质。

毛泽东爷爷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领域信息领域高新科技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展示出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焦躁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难以忍受、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幼儿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产品服务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入口处在营业场所应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安全管理保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积极推动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做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心人,持之以恒法制法纪宣传教育。了解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法规,争当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我们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民族法制宣传演讲稿篇十五

同学们: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仍然突出,是现阶段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今天要讲的就是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题目是《力行"十戒",预防犯罪》。

什么是"十戒"呢?第一是戒"贪"、第二是戒"奢"、第三是戒"骄"、第四是戒"假"、第五是戒"黄"、第六是戒"毒"、第七是戒"赌"、第八是戒"惰"、第九是戒"散"、第十是戒"妒"。这十种需要"戒"的,都是同学们容易沾染的不良习惯、不好的性格,或不健康的东西,这些不良习惯、性格或不健康的东西如果让它在你身上滋长、蔓延,或不能有效地远离它,那么就会从"量变"到"质变",最终就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成为人民所唾骂的阶下囚。人们常说"科学与谬误只有一步之遥",违法犯罪与否我认为也只是一念之差,两者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但是同学们应该明白,这个犯罪之"念"的产生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它多方面、多层次的原因,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只要同学们加强自身的修养,理解并确实做到"十戒",时刻预防犯罪之"念"的产生,自然就能够预防犯罪。

第一戒"贪"。所谓的"贪",是指对某种事物欲望老不满足,有很强的物质占有欲。表现在行为上,就是爱占小便宜、小偷小摸、拾到物品不交。如果这种占有欲膨胀,以非法的手段将他人的财物占为已有,严重危害了社会,那就是犯罪。据我统计,在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中,与"贪"字沾边的罪,约占30%。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的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或者将他人的遗望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侵占罪,以及贪污、受贿等等。因贪而被判刑的人非常之多,小的在你们学生当中、大的到高级官员都有,因"贪"最终被执行死刑或被判无期。从我县来说,盗窃、抢劫、诈骗、贪污等案件占了总案件数的65%以上,他们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刑罚制裁。有一个女姓少年犯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值得我们深思:陈某3岁时被亲生父母从福州卖到尤溪县洋中镇某村,由于养父家庭经济十分困难,陈某从小对邻居的宽裕生活十分羡慕;其养父在陈某14岁时为了贪图1000元钱,狠心地把陈某卖到我省莆田市给他人当童养媳。陈某在莆田忍受不住给别人当童养媳的生活,曾勇敢地只身偷跑回养父家。

当然,从莆田到尤溪的路费是陈某靠在路上乞讨筹集的。这个经历使陈某深深感到"钱"的重要性,物质占有欲开始强烈。第二年即1999年,陈某到尤溪县某帮忙公司,当打扫卫生钟点工,一个月收入达到500元。但是陈某不满足,时常乘房东不注意之机将小件物品占为已有。公司老板发觉后,陈某被赶出公司。20xx年7月间,陈某以该公司的名义窜入水东电站一住宅打扫卫生,见房间无人,顺手牵羊,把手现金、人参蜂王浆、手表、照相机、外币等窃为已有。在对陈某审判的时候,我问她为什么要盗取别人的财物,她说,那些东西她家里没有,实在太诱人,东西就象磁铁一样,不自觉地把她的手吸引过去。陈某原来的经历固然值得人们同情,但她不甘清贫而用盗窃的钱财满足自己的欲望却是可耻的,因她构成了盗窃罪,被判处了徒刑。某初中学生入室抢劫案也是一个因贪而犯罪的例子。陈某是某初中三年级学生,他平时贪图享乐,时常乘市场里一开食杂店的名叫"拐脚瓮"的人不注意之机,将小样食品偷来。后被"拐脚瓮"发现,告诉了陈某的父亲。陈某的父亲为此对陈某进行严历的看管,放学回家后就不让陈某上街闲逛。陈某人虽在家里,心却飞到了"拐脚瓮"店里的食物。20xx年间11月间的一天晚上凌晨2点,他携带一把水果刀和一块蓝布,窜至"拐脚瓮"的食杂店,用蓝布蒙面,踢门入店,把正在熟睡的"拐脚瓮"揪起来,把水果刀架在"拐脚瓮"的脖子上,要"拐脚瓮"拿出钱来。陈某抢得人民币155元。第二天,陈某把抢劫的事告诉了同学刘某、陈某、朱某和林某,并用抢来的钱买了鸭头、鸡爪和啤酒请刘某等四人。刘某等四人发现陈某得钱这么容易,于是四人就共同用同样的手段抢劫"拐脚瓮"的钱,共抢得人民币920元及香烟、高梁酒等,四人分赃后将赃款、赃物挥霍掉。后这五个人因犯入室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八年、六个六个月。

那么,我们怎么戒"贪"呢?我认为首先要培养正确的消费观,抵制畸形消费,不能染上吸烟、喝酒等不良习气;其次要通过正当途径,获得合法利益,禁止采取如上所述的偷、抢、贪污等手段取得财物。

第二戒"奢"。所谓"奢"是指花费大量钱财,追求享受。表现在行为中如:出手大方,生活奢侈,经常出入高消费场所、住的追求豪华,穿的追求名牌,讲攀比,附风雅等。一"奢"之下,钱财滚滚出,父母亲辛辛苦苦赚来的钱被你奢得干净,尔后怎么呢?只好孤注一掷:去偷、去抢!以满足你的奢侈!当然这种行为最终逃脱不了人民对你的审判。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讲,"奢"比"贪"更可怕,"奢"是温柔之刀,在无形中致你于死地。因此要戒"奢"。因"奢"而走上犯罪道路的,也不乏其例。如少年犯许某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许某祖籍莆田,其父母在尤溪经商,许某的家庭十分富裕。他平时只知玩乐,不思念书;上初中时就经常邀集一群狐朋狗友上馆店吃喝,还时常到麻将馆里小赌一番。被其父亲发觉后许某确实被父亲打了一顿,并且断了财源,没有了零花钱。但父亲的教育丝毫没能改变许某奢侈、高消费的习惯,于是在20xx年8月间与同伴们乘夜深人静,采取撬门、爬窗入室的手段,进入西滨镇多家饮食店、批发部盗取香烟、啤酒、卤味及猪脚等,价值人民币1600元。后许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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