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为未来的发展提供借鉴。如何培养良好的写作习惯?让我们一起探索吧。如果你还对总结写作有些困惑,不妨参考以下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总结范文。
可转换债券协议篇一
债券承销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采用招投标方式发行“_________金融债券”(以下简称债券),负责债券招投标发行的组织工作;乙方自愿成为该种债券承销商,承诺参与投标,并履行承购包销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项下债券指甲方按照20__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债券发行计划采用招投标方法发行的债券。甲方根据其资金状况,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分批确定发行数量。乙方承销数量包括中标数量和承销基本额度。
乙方采用承购包销方式承销债券。
每次债券承销期由甲方在债券发行公告和/或发行说明书中确定。
乙方应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将债券承销款项及时足额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异地承销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划款,同城承销商以支票方式支付。
甲方按乙方承销债券总额的一定比率(由甲方在发债说明书中确定)向乙方支付发行手续费,该笔费用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承销款后十个营业日内划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债券采用无纸化发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债券的登记托管。
甲乙双方均认可,通过债券招标系统在招标期间按规定格式传送和给出的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协议项下附属协议。
二、甲方应在发债说明书中公告每次债券发行的发债条件和发债方式;。
三、甲方应在发债说明书中公布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四、甲方应按年披露其财务状况及其他有关债券兑付的重要信息。
甲方的权利如下:
一、甲方有权按债券发行条件和乙方承销额向乙方收取债券承销款项;。
三、债券发行的招投标条件、程序和方式等由甲方确定;。
四、按照国家政策,自主运用发债资金。
甲方的义务如下:
一、甲方应依约履行归还本息的义务,不得提前或推迟归还本金和支付利息;。
二、甲方应按债券发行条件向乙方支付发行手续费;。
四、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披露信息。
乙方的权利如下:
一、有权参与每次债券发行承销投标;。
二、向甲方收取其持有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兑付本金时向甲方收取兑付手续费;。
三、有权向认购人分销债券;。
四、按甲方的发债条件取得发行手续费;。
五、可获得承销期内(发行起始日至缴款日之间)分销认购款的暂存利息;。
六、有权参加甲方举行的发行预备会议,有权获得甲方招投标发债的`所有应依法公告的信息。
七、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可在同业债券市场进行债券交易,甲方参与同业债券交易时,乙方可与甲方进行对手交易。
八、有权无条件退出承销团,但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的义务如下:
应以法人名义参与债券承销投标;。
应按时足额将债券承销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应按债券承销额度履行承购包销义务,依约进行分销;。
应严格按承销额度分销债券,不得超冒分销;。
如甲方在招投标发债中确定了每个承销商的基本承销额度,乙方应承担该基本承销额度的承销义务。
乙方应将发行经办部门、人员授权或变更等情况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和中央结算公司。
甲方如未依约履行债券还本付息义务,则应按未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如未按发债条件承担分配的基本承销额度,或连续三次不参与投标或未按规定进行有效投标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承销商资格。
本协议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如本协议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一致时,甲乙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一、本协议项下附件包括:
1.发债说明书;。
3.甲方出具的招标书。
二、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其他补充协议。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正式文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中央结算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适用于甲方__年发行的债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可转换债券协议篇二
法定代表人:××。
乙方:×××有限公司。
住所地:香港新界×××路。
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的.“杭州×××××酒店”项目中的部分物业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位于杭州市×××路609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土地使用年限自200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规划用途为。
甲方经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在上述地块建设酒店,暂定名为杭州×××××酒店。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酒店中的部分商铺,具体为:
1.第一、二层的西北独立尖角沿街商铺(具体见附图1)。
2.第一、二层的西南独立尖角沿街商铺(具体见附图2)。
3.酒店服务式公寓第三层(但不含酒店宴会厅及附属物业)(具体见附图3)。
第三条:商铺面积的约定:
1.第一层西北向的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平方米;
2.第一层西南向的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平方米;
3.第二层西北向的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平方米;
4.第二层西南向的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平方米;
5.第三层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平方米;
以上暂定建筑面积总计为平方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正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以预测面积为准。乙方承诺在购买的以上商铺中,将一层部分用于品牌女装或女性用品,二层为特色餐饮中的无污染、无油烟快餐厅及比萨饼类型餐饮配套,第三层商铺部分为特色鲍翅餐厅。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支付的总价以本条确定的单价为唯一依据:
1.第一层西北向的商铺单价为元/平方米;
2.第一层西南向的商铺单价为元/平方米;
3.第二层西北向的商铺单价为元/平方米;
4.第二层西南向的商铺单价为元/平方米;
5.第三层商铺单价为元/平方米;
根据上述第三条暂定建筑面积计算,乙方应支付的总价暂定为元。
第五条:定金及其价款的支付。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定金;
2.乙方应在x年x月x日之前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房价款。
3.乙方在双方签订预售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至一、二层商铺总价的50%及第三层除按揭款以外的所有价款。
4.一、二层商铺总价50%的按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甲方提供的按揭银行为中国银行。第三层商铺余款的按揭由乙方自行寻找银行办理按揭或由甲方提供的按揭银行办理按揭,由甲方提供银行办理按揭的比例为第三层总价款的50%。
第六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在洽谈及签订预售合同时,就本合同未约定的内容(包括但并不限于合同价款及支付的期限、方式,商铺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供水、电、热、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和公共设备的交付承诺,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违约责任等)进行全面的磋商,双方均不得以不合理的要求拒绝签订预售合同。
第七条:鉴于乙方所认购的商铺是应乙方的要求对原有建筑物进行修改,现该修改后商铺已得到设计单位及甲、乙双方的书面确认(见附件),并符合乙方独家使用条件,故由乙方承担由于设计修改而引起的建造成本增加。(具体数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第八条:由于本合同项下标的物具有乙方独家使用的特性,乙方不得以预售合同中的其它条款达不成协议为由,放弃购买本合同项下标的物,拒绝与甲方签定预售合同。否则,乙方除承担工程造价增加部分的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万元的赔偿金,并不得向甲方主张收回定金,已支付的定金作为乙方的违约金。
第九条:本合同签订后至预售合同签订前双方就有关本合同项下标的物达成的合同均作为预售合同中的内容,对此,双方均不得违反。甲、乙双方签订的预售合同作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依据。
第十条:与乙方认购的商铺有关卫生间、厨房的排污、排水烟系统、空调管线、间隔墙体和外墙面装饰等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补充合同。
第十一条:鉴于第二层二处商铺的特殊位置,与之相邻的外露台部分(附图4)将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五年,但乙方得缴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及维护费。乙方承诺,不得干扰其它业主和经营户的经营;甲方如遇临时需要而使用的,乙方应无条件撤除相应家具、用具,并将场地及时交付甲方使用。乙方承诺按甲方统一开业时间准时开业,除非甲方许可,乙方推迟开业每天按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通过仲裁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并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
x年x月x日。
附图:(略)。
附件:(略)。
可转换债券协议篇三
法定代表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__号。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申请其发行的债券在甲方上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甲方业务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及甲方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甲方其他相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债券上市申请进行审核,认为符合上市条件的,同意乙方债券在甲方上市。
本协议中上市债券的基本情况如下:
简称:
代码:
信用评级:
担保人(如有):
债券面额:
期限:
利率:
发行价格:
发行总量:
交易平台:
募集资金数额:
主管机关批准文号:
第二条乙方承诺按照债券有关募集文件的规定,按时还本付息。
第三条甲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甲方其他相关规定对乙方发行上市的债券实施监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监管。
第四条乙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承诺并保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甲方其他相关规定。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缴纳的上市费用及其标准,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可以对上述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乙方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交纳上市费用,双方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第六条乙方应当于上市前五个交易日内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上市公告书和甲方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七条乙方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
第八条乙方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九条甲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甲方其他相关规定对乙方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核,对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应当及时将债券评级机构对债券信用等级的评定情况以及债券信用跟踪评级的变动情况报告甲方。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聘请董事会秘书或者相应专职人员一名,负责与甲方联系,并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或者专职人员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甲方其他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四条与本协议有关或者因本执行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纠纷,甲乙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自争议发生日之后的三十日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项争议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当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出修改或者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文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可转换债券协议篇四
一、上市申报材料的纸张、封面与份数。
(一)纸张。
应采用规格为209×295毫米的纸张(相当于a4纸张规格)。
(二)封面。
1、标有“××债券上市申请材料”字样;
2、债券发行人名称。
(三)份数。
发行人向本所提交申请材料二份,其中一份为原件。
二、上市申请材料目录。
(二)有权部门批准债券发行的文件;
(五)公司章程;
(六)公司营业执照;
(七)债券募集办法、发行公告及发行情况报告;
(八)债券资信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九)债券实际募集数额的相关证明文件;
(十)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见附件2);
(十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
告;
(十二)担保人近三年资信情况与担保协议(如有);
(十三)发行人最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的说明;
(十四)债券持有人名册及债券托管情况说明;
(十五)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可转换债券协议篇五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国,比较典型的政府债券是国库券。人们对债券不恰当的投机行为,例如无货沽空,可导致金融市场的动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债券认购协议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行长: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经洽商,乙方决定通过甲方购买____________银行______年第_____期金融债券。为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金融债券购买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债券品种及认购价款。
乙方向甲方认购的债券品种为:____________银行______年第_____期金融债券,面值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万元整),认购总价款为30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三百万元整)。
第二条债券认购款的支付。
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认购总价款300万元足额划入甲方指定帐户,并于汇款凭证上注明“购买债款”字样,款项以甲方指定帐户收妥为准。
甲方指定收款帐户为:
户名: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债券的交付。
甲方应于乙方认购款到帐后,在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内将乙方认购债券过户至乙方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托管帐户上,乙方债券托管帐户为:
户名:_____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债券认购手续费。
本期国债的发行手续费为缴款额的1‰。甲方应将乙方认购的本期国债的发行手续费的百分之0.5‰返还给乙方。兑付手续费全额归乙方所有。
在财政部将本期债券发行手续费划入甲方帐户后,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划付乙方手续费分成。乙方收取发行手续费的指定帐户为:
户名:_____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属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5.1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20日之前仍未将协议债券过户至乙方指定债券托管帐户,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将已经收到的认购款全额退还乙方并每日按认购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5.2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仍未将认购总价款足额划入甲方指定收款帐户(以甲方帐户收妥为准),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将已收到的债券退还甲方,并向甲方支付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违约金。
第六条保证条款。
6.1甲乙双方取得了一切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6.2双方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和将要采取的债券认购行为不违反任何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损害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不与任何依据法律或合同一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相冲突。
6.3双方保证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下规定的义务。
第七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债券认购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观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双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协议附件。
9.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双方营业执照及其他许可证。
9.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10.2遭受不可抗力的—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能继续履行的,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协议的履行。不能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终止本协议。
10.3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瘟疫流行等,客观事件包括战争、民众骚乱、罢工等。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本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11.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权利的保留。
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2.如果本协议任何约定依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规定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第十三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双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通知。
14.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4.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4.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和乙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七条其他。
本协议—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壹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本协议于_____年___月____日签订于__________。
债券发行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券承销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采用招投标方式发行“_________金融债券”(以下简称债券),负责债券招投标发行的组织工作;乙方自愿成为该种债券承销商,承诺参与投标,并履行承购包销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债券种类与数额。
本协议项下债券指甲方按照2000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债券发行计划采用招投标方法发行的债券。甲方根据其资金状况,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分批确定发行数量。乙方承销数量包括中标数量和承销基本额度。
第二条承销方式。
乙方采用承购包销方式承销债券。
第三条承销期。
每次债券承销期由甲方在债券发行公告和/或发行说明书中确定。
第四条承销款项的支付。
乙方应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将债券承销款项及时足额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异地承销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划款,同城承销商以支票方式支付。
第五条发行手续费的支付。
甲方按乙方承销债券总额的一定比率(由甲方在发债说明书中确定)向乙方支付发行手续费,该笔费用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承销款后十个营业日内划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第六条登记托管。
债券采用无纸化发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债券的登记托管。
第七条附属协议。
甲乙双方均认可,通过债券招标系统在招标期间按规定格式传送和给出的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协议项下附属协议。
第八条信息披露。
二、甲方应在发债说明书中公告每次债券发行的发债条件和发债方式;。
三、甲方应在发债说明书中公布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四、甲方应按年披露其财务状况及其他有关债券兑付的重要信息。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如下:
一、甲方有权按债券发行条件和乙方承销额向乙方收取债券承销款项;。
三、债券发行的招投标条件、程序和方式等由甲方确定;。
四、按照国家政策,自主运用发债资金。
甲方的义务如下:
一、甲方应依约履行归还本息的义务,不得提前或推迟归还本金和支付利息;。
二、甲方应按债券发行条件向乙方支付发行手续费;。
四、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披露信息。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如下:
一、有权参与每次债券发行承销投标;。
二、向甲方收取其持有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兑付本金时向甲方收取兑付手续费;。
三、有权向认购人分销债券;。
四、按甲方的发债条件取得发行手续费;。
五、可获得承销期内(发行起始日至缴款日之间)分销认购款的暂存利息;。
六、有权参加甲方举行的发行预备会议,有权获得甲方招投标发债的所有应依法公告的信息。
七、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可在同业债券市场进行债券交易,甲方参与同业债券交易时,乙方可与甲方进行对手交易。
八、有权无条件退出承销团,但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的义务如下:
应以法人名义参与债券承销投标;。
应按时足额将债券承销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应按债券承销额度履行承购包销义务,依约进行分销;。
应严格按承销额度分销债券,不得超冒分销;。
如甲方在招投标发债中确定了每个承销商的基本承销额度,乙方应承担该基本承销额度的承销义务。
乙方应将发行经办部门、人员授权或变更等情况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和中央结算公司。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依约履行债券还本付息义务,则应按未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如未按发债条件承担分配的基本承销额度,或连续三次不参与投标或未按规定进行有效投标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承销商资格。
第十二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如本协议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一致时,甲乙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协议项下附件包括:
1.发债说明书;。
3.甲方出具的招标书。
二、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其他补充协议。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正式文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中央结算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适用于甲方2000年发行的债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第一条为维护回购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回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及规章,参加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交易的参与者(简称参与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签定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所称回购双方包括债券回购交易中的正回购方和逆回购方;本协议所称债券、回购、正回购方、逆回购方均按《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定义。
第三条除签定本协议外,回购双方进行回购交易应逐笔订立回购成交合同,回购成交合同与协议共同构成回购交易完整的回购合同。回购合同在办理质押登记后生效。
第四条回购成交合同是回购双方就回购交易所达成的协议。回购成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参考文本附后),其书面形式包括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简称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单、电报、电传、传真、合同书和信件等。
回购成交合同的内容由回购双方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成交日期、交易员姓名、正回购方名称、逆回购方名称、债券种类(券种代码与简称)、回购期限、回购利率、债券面值总额、首次资金清算额、到期资金清算额、首次交割日、到期交割日、债券托管帐户和人民币资金帐户、交割方式、业务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等;以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单、电报和电传作为回购成交合同,业务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可不作为必备条款。
第五条回购双方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办理债券的质押登记。
质押登记是指中央结算公司按照回购双方通过中央债券簿记系统发送并相匹配的回购结算指令,在正回购方债券托管帐户将回购成交合同指定的债券进行冻结的行为。
第六条成交日期是回购双方订立回购成交合同的日期。
第七条交割日分首次交割日和到期交割日。首次交割日是办理债券质押登记和逆回购方据此将资金划至正回购方指定帐户的日期;到期交割日是正回购方将资金划至逆回购方指定帐户并据此解除债券质押关系的日期。
第八条回购期限是首次交割日至到期交割日的实际天数,以天为单位,含首次交割日,不含到期交割日。
第九条回购利率是正回购方支付给逆回购方在回购期间融入资金的利息与融入资金的比例,以年利率表示。计算利息的基础天数为365天。
第十条资金清算额分首次资金清算额和到期资金清算额。到期资金清算额=首次资金清算额*(1+回购利率*回购期限/365)。
第十一条回购交易单位为万元。债券结算单位为万元;资金清算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
第十二条回购双方可以选择的交割方式包括见券付款、券款对付和见款付券三种。
见券付款是指在首次交割日完成债券质押登记后,逆回购方按合同约定将资金划至正回购方指定帐户的交割方式。
券款对付是指中央结算公司和债券交易的资金清算银行根据回购双方发送的债券和资金结算指令于交割日确认双方已准备用于交割的足额债券和资金后,同时完成债券质押登记(或解除债券质押关系手续)与资金划帐的交割方式。
见款付券是指在到期交割日正回购方按合同约定将资金划至逆回购方指定帐户后,双方解除债券质押关系的交割方式。
第十三条回购双方应按回购成交合同约定,向中央结算公司及时发送内容完整并相匹配的回购结算指令。回购双方在接到中央结算公司关于回购结算指令不匹配的信息反馈后,应及时沟通,并修改重发。
第十四条正回购方的权利和义务。
正回购方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获得债券出质融入资金款项;。
(2)收取回购期间所出质债券的发行人支付的债券利息;。
(3)在到期交割日,按合同约定购回同品种债券。
正回购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及时发送内容完整的回购结算指令;。
(2)在首次交割日,按合同约定的券种和数量出质债券;。
(3)在到期交割日,按合同约定的到期资金清算额支付款项。
第十五条逆回购方的权利和义务。
逆回购方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的券种、数量取得债券质权;。
(2)回购期间拥有债券质驻;。
(3)在到期交割日,按合同约定获得到期资金清算款项。
逆回购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及时发送内容完整的回购结算指令及相关的确认指令;。
(2)在首次交割日,按合同约定的首次资金清算额支付款项;。
(3)在到期交割日,按合同约定的券种和数量返还用于质押的债券。
第十六条违约及其定义。
回购双方中任何一方没有履行回购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所称违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回购成交合同订立后,未按合同约定发送回购结算指令;。
(三)到期交割日,正回购方没有足额资金用于清算或未按合同约定将资金划至逆回购方指定帐户,或者逆回购方收到款后未按合同约定发送收款确认指令。
第十七条因不可抗力造成债券或资金交割的延误或中断,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赔偿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发出债券或资金交割的延误或中断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可抗力情况,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本款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回购一方不能预见并且无法防止的外因,包括地震、台风、水灾、山洪等自然灾害,以及罢工、政治**、战争等。
第十八条违约处理。
回购双方就一方不履行回购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认定违约责任;回购双方自接到中国人民银行作出的违约责任认定结果起三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自第四个工作日(含)起的三个工作日内按以下相应的违约处理条款执行:
(一)回购成交合同订立后。
(3)逆回购方未按合同约定发送回购结算指令,发生违约行为的,正回购方有权要求逆回购方继续履行回购合同,也有权终止回购合同,并通知逆回购方,同时,正回购方有权要求补息,并在补息基础上向逆回购方加收罚息。
(二)首次交割日,在办理债券质押登记后,逆回购方未按合同约定将资金划至正回购方指定帐户,发生违约行为的,正回购方有权书面要求逆回购方继续履行回购合同,也有权书面终止回购合同,并要求逆回购方最迟于合同终止日的次一营业日解除债券质押关系,同时,正回购方有权要求补息,并在补息基础上向逆回购方加收罚息。
(三)到期交割日,正回购方没有足额资金用于清算,或未按合同约定将资金划至逆回购方指定帐户,发生违约行为的,逆回购方有权要求正回购方继续履行回购合同义务,有权要求补息,并在补息基础上向正回购方回收罚息。
(四)到期交割日,逆回购方收到款后未按合同约定发送收款确认指令,发生违约行为的,正回购方有权要求逆回购方继续履行回购合同义务,有权要求补息,并在补息基础上向逆回购方加收罚息。
补息按合同约定的资金清算额、回购利率、资金(或债券)延迟到帐天数计算;罚息以合同约定的交割日资金清算额为基数,罚息利率按回购双方的约定利率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准备金帐户透支利率,回购双方没有约定的,罚息利率按日利率万分之二计算。
本款所规定的各种违约赔偿可以单独或合并适用违约方。
第十九条接到中国人民银行作出的违约责任认定结果起三个工作日内,违约的正回购方不执行第十八条第三项违约处理条款,守约的逆回购方有权要求由中央结算公司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生系统组织拍卖回购合同项下的债券;拍卖债券所得款项按照第十八条约定计算补息和罚息,先还利息、补息和罚息,后还本金,在补偿利息、补息、罚息和本金后,将剩余部分返还给正回购方,不足部分向正回购方追索。
第二十条违约方执行违约处理条款后,回购双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违约责任的认定与违约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二十一条回购任何一方如对中国人民银行的违约责任认定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接到中国人民银行作出的违约责任认定结果起三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异议,自第四个工作日(含)起的三个工作日内,违约方不执行本协议相应违约处理条款时,守约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回购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属协议,共同遵照执行。补充协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并不得与本协议相冲突。
第二十三条回购交易中的任何一方被终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资格,应继续履行已达成的回购合同,并执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条款。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为开放式协议,由参与者签署后生效。
可转换债券协议篇六
第一条为维护回购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回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等有关法律及规章,参加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交易的参与者(简称参与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签定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所称回购双方包括债券回购交易中的正回购方和逆回购方;本协议所称债券、回购、正回购方、逆回购方均按定义。
第三条除签定本协议外,回购双方进行回购交易应逐笔订立回购成交合同,回购成交合同与协议共同构成回购交易完整的回购合同。回购合同在办理质押登记后生效。
第四条回购成交合同是回购双方就回购交易所达成的协议。回购成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参考文本附后),其书面形式包括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简称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单、电报、电传、传真、合同书和信件等。
回购成交合同的内容由回购双方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成交日期、交易员姓名、正回购方名称、逆回购方名称、债券种类(券种代码与简称)、回购期限、回购利率、债券面值总额、首次资金清算额、到期资金清算额、首次交割日、到期交割日、债券托管账户和人民币资金账户、交割方式、业务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等;以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单、电报和电传作为回购成交合同,业务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可不作为必备条款。
第五条回购双方在中xx公司(简称中xx公司)办理债券的质押登记。
质押登记是指中xx公司按照回购双方通过中央债券簿记系统发送并相匹配的回购结算指令,在正回购方债券托管账户将回购成交合同指定的债券进行冻结的行为。
第六条成交日期是回购双方订立回购成交合同的日期。
第七条交割日分首次交割日和到期交割日。首次交割日是办理债券质押登记和逆回购方据此将资金划至正回购方指定账户的日期;到期交割日是正回购方将资金划至逆回购方指定账户并据此解除债券质押关系的日期。
第八条回购期限是首次交割日至到期交割日的实际天数,以天为单位,含首次交割日,不含到期交割日。
第九条回购利率是正回购方支付给逆回购方在回购期间融入资金的利息与融入资金的比例,以年利率表示。计算利息的基础天数为365天。
第十条资金清算额分首次资金清算额和到期资金清算额。到期资金清算额=首次资金清算额*(1+回购利率*回购期限/365)。
第十一条回购交易单位为万元。债券结算单位为万元;资金清算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
第十二条回购双方可以选择的交割方式包括见券付款、券款对付和见款付券三种。
见券付款是指在首次交割日完成债券质押登记后,逆回购方按合同约定将资金划至正回购方指定账户的交割方式。
券款对付是指中xx公司和债券交易的资金清算银行根据回购双方发送的债券和资金结算指令于交割日确认双方已准备用于交割的足额债券和资金后,同时完成债券质押登记(或解除债券质押关系手续)与资金划帐的交割方式。
见款付券是指在到期交割日正回购方按合同约定将资金划至逆回购方指定账户后,双方解除债券质押关系的交割方式。
第十三条回购双方应按回购成交合同约定,向中xx公司及时发送内容完整并相匹配的回购结算指令。回购双方在接到中xx公司关于回购结算指令不匹配的信息反馈后,应及时沟通,并修改重发。
第十四条正回购方的权利和义务。
正回购方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获得债券出质融入资金款项;。
(2)收取回购期间所出质债券的发行人支付的债券利息;。
(3)在到期交割日,按合同约定购回同品种债券。
正回购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及时发送内容完整的回购结算指令;。
(2)在首次交割日,按合同约定的券种和数量出质债券;。
(3)在到期交割日,按合同约定的到期资金清算额支付款项。
第十五条逆回购方的权利和义务。
逆回购方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的券种、数量取得债券质权;。
(2)回购期间拥有债券质驻;。
(3)在到期交割日,按合同约定获得到期资金清算款项。
逆回购方的义务:
(2)在首次交割日,按合同约定的首次资金清算额支付款项;。
(3)在到期交割日,按合同约定的券种和数量返还用于质押的债券。
第十六条违约及其定义。
回购双方中任何一方没有履行回购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所称违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回购成交合同订立后,未按合同约定发送回购结算指令;。
(三)到期交割日,正回购方没有足额资金用于清算或未按合同约定将资金划至逆回购方指定账户,或者逆回购方收到款后未按合同约定发送收款确认指令。
第十七条因不可抗力造成债券或资金交割的延误或中断,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赔偿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发出债券或资金交割的延误或中断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可抗力情况,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本款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回购一方不能预见并且无法防止的外因,包括地震、台风、水灾、山洪等自然灾害,以及罢工、政治动乱、战争等。
第十八条违约处理。
回购双方就一方不履行回购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认定违约责任;回购双方自接到中国人民银行作出的违约责任认定结果起三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自第四个工作日(含)起的三个工作日内按以下相应的违约处理条款执行:
(3)逆回购方未按合同约定发送回购结算指令,发生违约行为的,正回购方有权要求逆回购方继续履行回购合同,也有权终止回购合同,并通知逆回购方,同时,正回购方有权要求补息,并在补息基础上向逆回购方加收罚息。
(二)首次交割日,在办理债券质押登记后,逆回购方未按合同约定将资金划至正回购方指定账户,发生违约行为的,正回购方有权书面要求逆回购方继续履行回购合同,也有权书面终止回购合同,并要求逆回购方最迟于合同终止日的次一营业日解除债券质押关系,同时,正回购方有权要求补息,并在补息基础上向逆回购方加收罚息。
(三)到期交割日,正回购方没有足额资金用于清算,或未按合同约定将资金划至逆回购方指定账户,发生违约行为的,逆回购方有权要求正回购方继续履行回购合同义务,有权要求补息,并在补息基础上向正回购方回收罚息。
(四)到期交割日,逆回购方收到款后未按合同约定发送收款确认指令,发生违约行为的,正回购方有权要求逆回购方继续履行回购合同义务,有权要求补息,并在补息基础上向逆回购方加收罚息。
补息按合同约定的资金清算额、回购利率、资金(或债券)延迟到帐天数计算;罚息以合同约定的交割日资金清算额为基数,罚息利率按回购双方的约定利率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准备金账户透支利率,回购双方没有约定的,罚息利率按日利率万分之二计算。
本款所规定的各种违约赔偿可以单独或合并适用违约方。
第十九条接到中国人民银行作出的违约责任认定结果起三个工作日内,违约的正回购方不执行第十八条第三项违约处理条款,守约的逆回购方有权要求由中xx公司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生系统组织拍卖回购合同项下的债券;拍卖债券所得款项按照第十八条约定计算补息和罚息,先还利息、补息和罚息,后还本金,在补偿利息、补息、罚息和本金后,将剩余部分返还给正回购方,不足部分向正回购方追索。
第二十条违约方执行违约处理条款后,回购双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违约责任的认定与违约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二十一条回购任何一方如对中国人民银行的违约责任认定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接到中国人民银行作出的违约责任认定结果起三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异议,自第四个工作日(含)起的三个工作日内,违约方不执行本协议相应违约处理条款时,守约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回购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属协议,共同遵照执行。补充协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并不得与本协议相冲突。
第二十三条回购交易中的任何一方被终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资格,应继续履行已达成的回购合同,并执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条款。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为开放式协议,由参与者签署后生效。
可转换债券协议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由乙方安装部分产品,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书:
一、安装的项目名称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二、安装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安装报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合计。
三、完成安装的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安装的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
六、安装报酬的结算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八、如因本协议书发生纠纷的,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交由_____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裁判。
九、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厂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可转换债券协议篇八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规范股票上市行为,根据《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证券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乙方符合上市条件,批准其股票上市。
第三条乙方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乙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了解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
第四条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
第五条乙方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其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乙方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另外委任一名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其职责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六条乙方董事会秘书和授权代表应当将其通讯联络方式报告甲方,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其它通讯联络方式。
第七条乙方解除对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或董事会秘书辞去职务时,乙方董事会应当向甲方报告并说明理由。同时,乙方董事会应当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乙方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第九条乙方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其它报告为临时报告。乙方应当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及第七章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十条当乙方上市股票成交量或交易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或者甲方认为有需要,需向乙方查询有关问题时,乙方应如实答复甲方的查询,并按甲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乙方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对其内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向其他证券市场公开的信息,应同时向甲方市场公开。若乙方向境内外其他证券市场公开的信息与其向甲方市场公开的信息有差异,应向甲方说明并公告。
第十三条乙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牌与复牌原则上由乙方向甲方申请,并说明理由、计划停牌时间和复牌时间;对于不能决定是否申请停牌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甲方。甲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亦可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决定或自行决定乙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复牌事宜。
第十四条甲方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的规定处理乙方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复牌事宜。
第十五条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上市初费为3o,00o元人民币,上市月费的标准为:以5o0元人民币为基数(按5000万股股本计),每增加100o万股股本,月费增加100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2500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上市初费应当在上市日前三个工作日交纳。上市月费自上市日起第二个月至除牌的当月止,在每月5日前交纳,也可以按季度或年度预交。逾期交纳上市费用,甲方按应交金额的0.03%收取滞纳金。
第十七条乙方的上市股票暂停上市后复牌交易,乙方不再交纳上市初费;乙方的上市股票被甲方除牌,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
第十八条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处分。
第十九条若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的内容有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
第二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本协议中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协议双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可转换债券协议篇九
丙方:重庆**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丁方:哈尔滨**工贸有限公司。
甲、乙、丙、丁四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确认并签订此协议。
一、截至xx年1月1日,丁方欠甲方货款为70553.80元人民币。
二、因经营需要,甲、丁双方于年月日终止合作,丁方业务由丙方接替。故此,丁方于年月日依法将欠甲方的上述货款一次性转入丙方账户,对此,甲方予以同意。
三、自丁方将欠甲方的上述货款一次性转入丙方账户之日起,甲、丙双方发生的业务往来与丁方无关,丁方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四、乙方是甲方的子公司(或直属销售机构),负责向丙方订购并销售其产品,对甲、丙双方的业务往来有审核、督促的权力和义务。乙方与丙方核对账目的行为,甲方予以承认并提供协助,丙方应积极配合。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
家电商场。
丙方:重庆**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丁方:哈尔滨**工贸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
盖章日期:年月日
可转换债券协议篇十
根据国务院证券委员会颁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公司财务状况及投资发展需要,制订本条款。
1.发行总额: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债券期限:________年,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并非可转债上市交易所的交易日,则于该日的下一个交易日止。
3.票面金额:_________________元/张。
4.发行数量: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数量为:发行总额/债券面值,共计1500万张。
5.票面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首年票面利率为______%,以后每年增加______个百分点。可转债期限内每年票面利率如下:
上述起止日均为计息日。
6.利息支付:可转债期限内的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付息登记日,付息登记日及到期日后的_______个交易日内完成付息工作。已转换为股票的可转债不再支付利息,但根据下述第12条,于到期日当日被公司强制转股的可转债,仍可获得当年的利息。利息计算公式如下:
i=b×i0。
i:为支付的利息额。
b:为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0:为按第5条款规定的执行利率。
7.发行价格:按面值发售。
8.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上网按面值定价发行。
一旦本公司a股发行并上市,初始转股价格将按照上列条件之一计算确定,在以后的可转债存续期内不再根据折扣率变化。
10.转换期: 本公司可转债的自愿转换期为本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可转债到期日之间的交易日内,但本公司股票因分红派息、增资扩股而调整转股价格公告暂停转股的时期除外。
11.转股价格的调整:当本公司首次发行a股后每分红派息或增资扩股时(不包括用可转换债券转换的股本),自增加股本、分红派息之日起,转换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调整:
(一)派息:p=p0-v;。
(二)送股:p=p0/(1+n);。
(三)增发新股或配股:p=(p0+ak)/(1+k);。
(四)三项同时进行:p=(p0-v+ak)/(1+n+k)。
12.强制转股条款:到期无条件强制性转股。
a.本次可转债到期日前尚未转换股票的可转债,将于到期日强制地转换为本公司股票。可转债持有人无权要求本公司以现金清偿可转债本金,但转股时不足一股的剩余可转债,本公司将兑付剩余的票面金额。
b.转股价的调整。
实施到期无条件强制性转股时,转股价将进行 调整,即以可转债到期日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 收盘价的平均值及当时生效的转股价两者较低的作为转股价格。若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低于当时生效转股价格的_____%,则以当时生效的转股价格的_____%作为实际转股价格。
13.回售条款。
a.回售条件。
若本公司股票未能在距可转债到期之日_____个月以前(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上市,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予本公司。
b.回售价格。
回售价为可转债面值加上按年利率_____%(单利)计算的四年期利息,减去本公司已支付的利息。即:
回售价格=100×(1+4×5.60%)-100×(1.3%+1.6%+1.9%+2.2%)=115.4元/张。
14.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集团公司。
附注执行可转债条款的有关事项。
1.付息时债权登记日:
每年7月27日为付息登记日,付息将以该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可转债为基准。若该日并非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则以下一个交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可转债为基准。
2.申请转股程序:
(1)转股申请的手续及转股申请的声明事项。
转股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可转债持有人可将所持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申请转换的股份数额须是债券交易单位手(即1000元面值)的整数倍,转换成的股份其最小单位为一股,出现不足转换成一股的零债部分,将按照附注第5条处理。转股申请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2)转股的申请时间。
自愿申请转股时间为可转债条款第10条规定的转换期内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3)可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投资者的债券数额,同时记加投资者相应的股份数额。
(4)股份登记事项及因转股而配发的股份所享有的权益。
可转债经申请转股或强制性转股后所增加的股票自动登记入投资者的股票帐户。因可转债转换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本公司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并可于转股后下一个交易日与本公司已上市交易的股票一同上市交易。
3.转股价格调整的手续。
因分红派息、增资扩股而调整转股价时,本公司将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止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调整后的转股价。
4.回售手续。
在本次可转债合约中第13条第a款回售条件满足后5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上刊登公告提醒可转债持有人。如可转债持有人决定行使回售权,应当在公告后10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通过托管券商正式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在接到回售通知后10个交易日内,按第13条第b款规定的价格买回可转债。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根据本公司的支付指令,记减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可转债数额,同时记加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交易保证金数额。
可转债持有人的回售通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且相应数额的可转债将被冻结。
5.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或被强制性转股后,所剩可转债面额不足转换一股的部分,本公司将于到期日后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这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
可转换债券协议篇十一
甲方:
乙方:
丙方:
协议签订时间:20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点:
为妥善解决甲、乙、丙三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务转移协议:
一、根据甲方与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合同编号:),截止年月日,丙方尚欠甲方货款共计元。
现三方同意将丙方应付给甲方的部分债务(金额:人民币元)转移。
给乙方承担。
二、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的日内直接向甲方偿还上述元债务,并承担法律规定的债务人的相关义务。
三、除上述元债务由丙方转移给乙方承担外,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
承担对甲方的其他债务的偿还义务。
四、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丙方仍需按与甲方签订的原合同及其附件约。
定的相关条款履行付款义务。同时,乙方承诺对丙方的上述债务(金额合计人民币元)向甲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五、甲方同意在本协议上签字以确认乙丙双方对上述债务的转让事宜。
六、如有未尽事宜,三方应按相关法律规定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
九、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诉讼,均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可转换债券协议篇十二
本期国债的发行手续费为缴款额的1‰。甲方应将乙方认购的本期国债的发行手续费的百分之0.5‰返还给乙方。兑付手续费全额归乙方所有。
在财政部将本期债券发行手续费划入甲方帐户后,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划付乙方手续费分成。乙方收取发行手续费的指定帐户为:
户名:_____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属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5.1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20日之前仍未将协议债券过户至乙方指定债券托管帐户,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将已经收到的认购款全额退还乙方并每日按认购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5.2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仍未将认购总价款足额划入甲方指定收款帐户(以甲方帐户收妥为准),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将已收到的债券退还甲方,并向甲方支付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违约金。
第六条保证条款。
6.1甲乙双方取得了一切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6.2双方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和将要采取的债券认购行为不违反任何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损害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不与任何依据法律或合同一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相冲突。
6.3双方保证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下规定的义务。
第七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债券认购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观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双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协议附件。
9.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双方营业执照及其他许可证。
9.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10.2遭受不可抗力的—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能继续履行的,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协议的履行。不能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终止本协议。
10.3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瘟疫流行等,客观事件包括战争、民众骚乱、罢工等。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本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11.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权利的保留。
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2.如果本协议任何约定依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规定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第十三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双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通知。
14.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4.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4.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和乙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七条其他。
本协议—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壹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本协议于_____年___月____日签订于___________。
可转换债券协议篇十三
债券承销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采用招投标方式发行“_________金融债券”(以下简称债券),负责债券招投标发行的组织工作;乙方自愿成为该种债券承销商,承诺参与投标,并履行承购包销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项下债券指甲方按照20__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债券发行计划采用招投标方法发行的债券。甲方根据其资金状况,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分批确定发行数量。乙方承销数量包括中标数量和承销基本额度。
乙方采用承购包销方式承销债券。
每次债券承销期由甲方在债券发行公告和/或发行说明书中确定。
乙方应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将债券承销款项及时足额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异地承销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划款,同城承销商以支票方式支付。
甲方按乙方承销债券总额的一定比率(由甲方在发债说明书中确定)向乙方支付发行手续费,该笔费用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承销款后十个营业日内划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债券采用无纸化发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债券的登记托管。
甲乙双方均认可,通过债券招标系统在招标期间按规定格式传送和给出的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协议项下附属协议。
二、甲方应在发债说明书中公告每次债券发行的发债条件和发债方式;。
三、甲方应在发债说明书中公布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四、甲方应按年披露其财务状况及其他有关债券兑付的重要信息。
甲方的权利如下:
一、甲方有权按债券发行条件和乙方承销额向乙方收取债券承销款项;。
三、债券发行的招投标条件、程序和方式等由甲方确定;。
四、按照国家政策,自主运用发债资金。
甲方的义务如下:
一、甲方应依约履行归还本息的义务,不得提前或推迟归还本金和支付利息;。
二、甲方应按债券发行条件向乙方支付发行手续费;。
四、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披露信息。
乙方的权利如下:
一、有权参与每次债券发行承销投标;。
二、向甲方收取其持有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兑付本金时向甲方收取兑付手续费;。
三、有权向认购人分销债券;。
四、按甲方的`发债条件取得发行手续费;。
五、可获得承销期内(发行起始日至缴款日之间)分销认购款的暂存利息;。
六、有权参加甲方举行的发行预备会议,有权获得甲方招投标发债的所有应依法公告的信息。
七、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可在同业债券市场进行债券交易,甲方参与同业债券交易时,乙方可与甲方进行对手交易。
八、有权无条件退出承销团,但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的义务如下:
应以法人名义参与债券承销投标;。
应按时足额将债券承销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应按债券承销额度履行承购包销义务,依约进行分销;。
应严格按承销额度分销债券,不得超冒分销;。
如甲方在招投标发债中确定了每个承销商的基本承销额度,乙方应承担该基本承销额度的承销义务。
乙方应将发行经办部门、人员授权或变更等情况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和中央结算公司。
甲方如未依约履行债券还本付息义务,则应按未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如未按发债条件承担分配的基本承销额度,或连续三次不参与投标或未按规定进行有效投标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承销商资格。
本协议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如本协议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一致时,甲乙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一、本协议项下附件包括:
1.发债说明书;。
3.甲方出具的招标书。
二、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其他补充协议。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正式文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中央结算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适用于甲方20__年发行的债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可转换债券协议篇十四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经洽商,乙方决定通过甲方购买____________银行______年第_____期金融债券。为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金融债券购买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乙方向甲方认购的债券品种为:____________银行______年第_____期金融债券,面值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万元整),认购总价款为30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三百万元整)。
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认购总价款300万元足额划入甲方指定帐户,并于汇款凭证上注明购买债款字样,款项以甲方指定帐户收妥为准。
甲方指定收款帐户为:
户名: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债券的交付。
甲方应于乙方认购款到帐后,在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内将乙方认购债券过户至乙方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托管帐户上,乙方债券托管帐户为:
户名:_____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本期国债的发行手续费为缴款额的1。甲方应将乙方认购的本期国债的发行手续费的百分之0.5返还给乙方。兑付手续费全额归乙方所有。
在财政部将本期债券发行手续费划入甲方帐户后,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划付乙方手续费分成。乙方收取发行手续费的指定帐户为:
户名:_____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属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5.1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20日之前仍未将协议债券过户至乙方指定债券托管帐户,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将已经收到的认购款全额退还乙方并每日按认购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5.2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仍未将认购总价款足额划入甲方指定收款帐户(以甲方帐户收妥为准),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将已收到的债券退还甲方,并向甲方支付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违约金。
第六条保证条款。
6.1甲乙双方取得了一切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6.2双方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和将要采取的债券认购行为不违反任何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损害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不与任何依据法律或合同一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相冲突。
6.3双方保证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下规定的义务。
第七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债券认购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观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双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协议附件。
9.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双方营业执照及其他许可证。
9.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10.2遭受不可抗力的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能继续履行的,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协议的履行。不能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终止本协议。
10.3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瘟疫流行等,客观事件包括战争、民众骚乱、罢工等。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本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11.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权利的保留。
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2.如果本协议任何约定依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规定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第十三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双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通知。
14.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4.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4.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和乙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七条其他。
本协议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壹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本协议于_____年___月____日签订于___________。
可转换债券协议篇十五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协议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书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债券担保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甲方为筹集_________工程建设资金,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同意,决定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_证券公司承销,向社会发行公司债券_________元,期限________年,年利_________%,到期本利一并还清,不计复利,逾期不计利。甲方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手续合法,发行工作能如期完成,如因手续不合法或发行工作不能如期完成时,乙方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二、乙方愿就本次发行充任甲方保证人,当甲方不能如期偿还本息时,乙方代甲方偿还。乙方保证责任为不可撤销责任。乙方不履行保证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三、乙方代甲方支付公司债券本息后,有权要求甲方于乙方付清本息日起____月内,偿还乙方代付本息总额并按月息_________%利率加算利息,甲方迟延偿还时,应按每日_________‰比例,另向乙方偿还迟延利息。
四、公司债券偿还期届至____月前,甲方应向乙方通报自己偿还能力。甲方逾期不通报,致乙方不能代偿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五、甲方如期通报后,乙方应作好代偿准备。乙方不能如期如数代偿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在不妨害公司债权人前提下,协商解决。
七、乙方同意甲方将本合同(本合同主要条款)写入其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八、甲乙某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应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或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可转换债券协议篇十六
鉴于乙方申请其债券在甲方上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和《__________________》等业务规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中上市企业债券的基本情况如下。
债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券面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行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发行总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募集资金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机关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上市通知书,确定上市日期。
第三条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授权及业务规则对上市债券实施日常监管。
第四条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的各项规则、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乙方在接到甲方签发的《上市通知书》后,须于上市日前五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登载上市公告书,并将上市申请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上市公告书必须在明显位置注明下列文字:本债券发行人对以下刊出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以下资料如有不实之处,本债券发行人当负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证券交易所对本债券上市申请及有关事项的审查,并不构成对本债券信用的保证。
第六条乙方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其它报告为临时报告。乙方应当依照《__________________》第五章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七条乙方对于债券评估机构对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的评定情况,以及企业债券信用跟踪评级的变动情况应及时地报告甲方。
第八条乙方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第九条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乙方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对其内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应聘请董事会秘书或相应专职人员一名,负责与甲方联系,并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或专职人员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乙方向甲方缴纳债券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上市初费按上市总额的0.01%缴纳,最高不超过______元,上市月费的标准为:以债券上市总额_________元为基数,每月交纳_________元,每增加_________元,月费增加_________元,最高不超过_________元。乙方最迟须于上市日前三日向甲方缴纳上市初费,并自上市日的第二个月起至终止上市当月止,按年预交上市月费,每年在收到交款通知后,划交甲方指定帐号。
第十二条甲方在债券本息兑付日前一周终止债券交易。乙方如通过甲方兑付该债券,应在派息兑付前4日将兑付款项划交甲方指定帐号,同时须向甲方支付兑付费用,具体金额另行商定。
第十三条乙方的上市债券暂停上市后复牌交易的,无须再交纳上市初费;上市债券被除牌的,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
第十四条甲方无须对债券上市交易所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可视其情节轻重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警告;
2.征收五万元以下惩罚性违约金;
3.责令限期改正;
4.停牌或除牌;
5.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授权甲方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十六条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业务规则处理。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没有规定的,当事人双方可协商补充本协议。补充协议属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仲裁。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文本一式四份,当事人各执二份,每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可转换债券协议篇十七
转换债券是一种具有特殊特性的债券,它不仅可以给投资者带来固定的利息收入,还具备了可以将债券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权利。对于投资者来说,可转换债券是一种既能享受固定收益又能参与公司股权增值的理财工具。在我个人的投资经历中,我对可转换债券有着一些独特的心得体会。
首先,可转换债券的弹性投资特性使其成为我的首选。相比于传统债券或股票投资,可转换债券提供了更为灵活的投资方式。当市场行情不好时,我可以享受到稳定的利息收入。而当市场行情好时,我可以选择将债券转换成股票,从而获得更大的增值空间。这种灵活性不仅为我的投资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也降低了我对市场波动的敏感性。
其次,可转换债券具有较高的收益回报率。由于可转换债券兼具债券和股票的特点,其收益通常会高于传统债券。尤其是在市场行情好的时候,可转换债券的股权部分有着更大的增值潜力,进一步提高了收益回报。相较于纯粹的债券投资,我个人更加倾向于持有可转换债券,以期望获得更为丰厚的报酬。
第三,可转换债券还有助于风险管理。对于我这样的中小投资者而言,在进行投资时要平衡收益和风险是非常重要的。可转换债券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股票投资的风险,因为我可以将可转换债券转换成股票,从而参与公司的股权增值。这意味着,即使我的债券不能在市场上以较高价格出售,我仍然可以通过持有转换后的股票来分享公司增值带来的利益。
此外,可转换债券在提供稳定收益的同时,也增加了我的投资乐趣。相比于纯粹的固定收益投资,可转换债券给了我更多与公司发展相关的机会。我可以通过对公司基本面的研究,结合市场走势,进行投资决策。当我持有可转换债券的同时,也有机会参与到公司事务中来,了解行业动态和公司发展,这让我对投资更加感兴趣并愿意持有可转换债券。
总之,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复杂而又具备高回报潜力的投资工具,对于我个人而言,有着独特的吸引力。它的灵活投资特性、高收益回报率、助于风险管理的特点以及增加了投资乐趣,让我在投资中不仅可以享受到固定的收益,还可以参与到公司的股权增值中,获得更大的回报。因此,我会继续保持对可转换债券的关注,并将其作为投资组合中的一部分,以期望实现更好的财务增值。
可转换债券协议篇十八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符合上市条件的,接受其证券上市。
本协议所称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
第三条乙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理解并同意遵守甲方不时修订的任何上市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并交纳任何到期的上市费用。
第四条乙方同意以下有关涉及终止上市的安排,承诺将其载入公司章程并遵守:
(一)乙方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二)乙方不对载入公司章程的前项规定作任何修改。
第五条乙方承诺在其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一旦乙方股票终止上市,该证券公司立即成为其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上述协议于乙方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
乙方未在终止上市前确定主办券商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在作出乙方股票依法终止上市决定时,即代其指定临时主办券商,为乙方提供股份转让代办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承诺在其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监督、核查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八条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规定,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
第九条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
股票上市初费为30,000元。上市月费的收取以总股本为收费依据,总股本不超过5,000万的,每月交纳500元;超过5,000万的,每增加1,000万,月费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2,500元。
可转换债券上市初费按可转换债券总额的0.01%缴纳,最高不超过30,000元。上市月费的收取以可转换债券总额为收费依据,可转换债券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每月交纳500元;超过1亿元的,每增加2,000万元,月费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
其他衍生品种的收费标准由甲方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后予以实施。
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可以对上述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十条上市初费应当在上市日前三个工作日交纳。上市月费自上市后第二个月至终止上市的当月止,在每月五日前交纳,也可以按季度和年度预交。逾期交纳上市费用,甲方每日按应交纳金额的0.03%收取滞纳金。
第十一条乙方证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不再交纳上市初费;乙方证券被终止上市后,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任何导致乙方不再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行为或其他事件。
第十三条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四条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纠纷,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自争议或者纠纷发生日之后的三十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项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当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出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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