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承包土地合同(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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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承包土地合同(通用16篇)
时间:2023-11-17 17:39:06     小编:ZS文王

在商业交易中,合同是保障各方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协商合同条款时,要尊重对方的意见,争取达成共识。附录中包含了多种类型的合同样本,可供大家在实际操作中使用。

苗木承包土地合同篇一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已经将位于面积为亩农用地承包使用,现将土地转租给乙方使用。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土地为空白地,无任何地上附着物。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承包期限内总计元。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5.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6.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不得隐瞒与此处土地有关财务纠纷和债权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土地赔偿款归土地所在村集体所有,地上物赔偿和青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拿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苗木承包土地合同篇二

第一条:承包果园的地点和数量,甲方将座落在的果园亩承包给乙方,土地所有权归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

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数额、交款日期、交款方式

(一)承包费数额:每亩________元,共________亩,合计________元。

(二)承包费交款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费交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拥有承包果园的土地使用权。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3、在承包期间,如果此果园被征用,甲方拥有该果园的征地款及地上附着物的赔偿款,若此时果树正在盛果期,甲方将给予乙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1、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

2、加强果树生长期内的修枝抚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树势树形,以延长果树的结果期。果树修枝材归乙方。

3、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有水果销售权。

4、在承包期内,如遇征用此块土地,征地款及地上附着物赔偿款归甲方所有。

1、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买卖、转租、转让果园,否则甲方收回果园,乙方无条件执行。

2、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若想终止合同关系,须提前半年通知对方,并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解除合同。

法律责任: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方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协议附表说明。补充规定条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可生效。

苗木承包土地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为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拥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发包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

三、承包费为每年 元,共计 元整(小写: 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四、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总承包费用。

五、甲方保证该荒山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

六、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四邻商议,同意四至界限无纠纷。

七、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用途(可以种树、开荒、开采石子、石渣等);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

2、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

八、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 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并全额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方一份,乙方三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木承包土地合同篇四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泉太镇新农村一组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东起:,

西至:,

北至:,

南至:,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1、土地用途为:。

2、承包形式:。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地上的电力、水利设施的维修、维护、保管有甲方负责,甲方的现有农机设施的使用、维护问题。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8、在合同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元。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附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 (甲方)(盖章)

承包方: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苗木承包土地合同篇五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__乡林业管理站(或县林业局),以下简称甲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植树造林事业,加速绿化速度,满足对苗源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苗圃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__树苗、__树苗、__树苗……的栽培发包给乙方承担,乙方根据承包任务划出__亩__分土地作为__苗圃,地点在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零__月,从__年__月__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为甲方栽培__树苗__株,树苗__株,__树苗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树苗__株,__树苗__株,__树苗__株,……;第二年出圃……。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树种__斤,__树种__斤、……,树种的出苗率应达到__%以上;__树__秧__株,__树秧__株,……,树秧长__寸以上,不得有黑根、烂根的树秧。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__元,其中,第一年拨给__元,第二年拨给__元,……;甲方每年为乙方提供化肥__斤。甲方向乙方拨款和提供化肥时间,均为每年__月__日以前。

3.甲方应向乙方无偿传授各种树苗的栽培技术、提供有关育苗的参考资料,每季度派技术员指导不少于__次。

4.苗木出圃时,乙方应保证__树苗高不低于__米,地表直径不少于__厘米;__树苗高不低于__米,地表直径不少于__厘米,……。各种树苗均不得有烂根、黑根,无严重病虫害。

5.乙方负责按品种、按量、按质、按时出圃树苗,由甲方于每年的__月__日以前负责包销完。每株树苗价格为__树苗__元,__树苗__元,__树苗__元,……,价款由甲方与购方统一结算,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发苗提单向购方发苗,出圃树苗的包捆由乙方负责。

6.购方购买数量较多的树苗时,由甲、乙、购三方对出圃树苗作抽样检验,对质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补齐。

7.树苗销售完毕,双方应于__天以内办完结算手续,销售树苗款按__:__分成,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位于吉木萨尔县二工乡八队的苗圃地8亩及白榆苗木及土地承包权一次性出售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承包内容:承包土地8亩及地上所有白榆苗木。

二、苗木款及土地承包费:苗木款7.02万元,土地承包费每年600元/亩,每年4800元。

三、付款时间:乙方在本协议签字生效时即一次性支付苗木款及2015年土地承包费给甲方。

四、承包期限:2015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5日。

五、甲、乙双方权力及义务:

1、甲方无偿保证该林地的灌溉用水,并且保证享受同村同等价格水费,水费由乙方承担,苗木因缺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在苗木未销售完之前,苗地必须按原承包价继续承包给乙方。

3、如遇征迁苗木受益者为乙方,土地收益者为甲方。

4、甲、乙方如有违约,违约金为 ,并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5、甲方允许乙方带土起苗。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七、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家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苗木种植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__乡___________村面积_______亩家用耕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 土地用途为林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 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方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 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

2. 每年______月____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侠客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 保障乙方自主经营权

4. 按照合同约定,无偿提供通往的道路

5. 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合同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 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很可能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 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 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 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 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沙地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 本合同履行期,如因不可搞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

方互不承担责任。

4.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重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

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 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访求无法经营时,乙方有

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 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俦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

包合同。

八、违约责任

1.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珏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

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发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

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哪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

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十二、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双方各____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甲方: 县 乡 村 组户主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证方: 县 乡 村

依据国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承包经营及新农村建设政策,乙方通过发展,对周边的用地调查和自身发展需要,同意接受村民户主的引进,并规划在村民组所属范围内的黄桥头地段种植大树、花卉苗木和水草养殖,蔬菜药材按国家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土地位置及面积:

乡 村 组 户主 ,水田 丘,田亩名称

面积 亩。

二、 承包土地经营期限:

甲方同意将自家所分包的责任田在本轮三十年责任制所剩年限约 16 年,(即*年 3 月 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流转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

三、 承包土地经营价格:

承包价格按每亩每年人民币 1400 元。每4年递增200元亩/每年,即2011年至2015年为每年1400元,2015年至2018为每年1600元;2019年至2022为每年1800元;2023年至2026为每年2000元。

四、 承包土地经营费付款方式

第三条之规定,四年期满后即向甲方付第五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第五年期满向甲方付第六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往后依次类推不得拖延。

四年期满后,每年付款的时间定为11月—12月之间。最后2年的田租一次性付清。过期不付甲方有权处理苗木。

五、甲、乙约定事项

1、乙方在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期内,有规划、必须的建设、开发、投资、经营、填土、管理等自主权,并独立核算,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及责任,乙方必须合法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的方式进行干涉和另立项目收取乙方不合理的费用。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需增加的税收概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的征地,按国家征地标准将各项征地补偿费甲、乙双方分划收取,即:

(1)土地、劳动力安置补偿费、原有的农田建设和原有的水利设施等全部归甲方的村民组及甲方所有。

(2)土地上国家有水稻田补偿费用全部归甲方所有。

(3)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花卉苗木、树木、构建物、置景、置物、填土、挖鱼塘补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企事业单位征用地,按本合同第五项第二条执行外,甲、乙双方必须协商一致方可实施。

4、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围内所有构建无偿给甲方,其他置景、置物、花卉苗木、树木和可移动产归属乙方,由乙方自行处理。

5、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如甲方土地不再对外承包,则由乙方的土地还原费抵给甲方作为土地还原费用。如甲方同意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6、乙方承包土地经营期内保证周边的水源、道路畅通。甲方现有水利设施乙方只能搞好

不得损坏,甲方协助维护乙方所建园内的安全设施。

7、乙方承包土地经营开发在新改革、新发现、新技术等各种创新,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但一切开支费用全部归属乙方。

8、在稻田公路两边预留 米的路面到乙方田地的过路通道。

9、乙方在生产种植过程中,树苗要带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扰干涉。

六、甲、乙双方责任

1、对于**年新租土地甲方保证合同签定生效之日**年 3 月 日前不得在已承包处的耕地内继续种作物,合同前已经种植了过期作物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确保乙方进场使用,但不得超过**年 4 月 31 日。

2、甲方及甲方村民组提供现有的用水水源不变,用电杆点不变给乙方,机械设备、电费由乙方自负。

3、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期内,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及时配合乙方解决周边环境矛盾及相关问题。如乙方需劳动力做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甲方及当地村民,但必须遵守乙方的劳动制度。

4、乙方必须在承包期内合法经营,遵守当地村规民约,按时缴纳甲方及甲方村民组的费用。

5、乙方在承包期内如造成水土流失责任自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6、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维护乙方合法经营、合法利益,支持协助乙方各项工作。

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流转土地乙方可采承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需甲方同意;但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条款,不得因双方法人代表的变动而变动。如一方违约,承担赔偿对方双倍经济损失。

九、其他:

本合同在乙方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责任田农户全部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一份,其余的归甲方。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到期满甲、乙双方处理好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物后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苗木承包土地合同篇六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位于富裕村范围内的集体林地承包给乙方,其四至为:东至自然道路;南至公路;西至坑边以外300米南北一线;北至山顶分水岭以北200米。

2、乙方承包经营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xx年一月起至二o六一年一月终止。

3、乙方所承包的荒山(林地)使用权总价款为人民币元10000.00元整,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结清。

4、乙方承包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搞多种养殖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

5、乙方对所承包的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转让转卖权和继承权。

6、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7、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一次性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8、甲方保证该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9、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购买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荒山款。

10、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11、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在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1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ox年x月x日。

苗木承包土地合同篇七

发包方(甲方):

身份证;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合同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土地承包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承包土地位于705基地谢磊土地,共口水井,承包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土地亩数为亩,(以实际测量的亩数为准,(实际亩数:另有林地亩)。

二、种植林地的权属:产权归甲方所有,第一年由乙方出资进行种植,在生长期间,乙方负责进行浇水管理,水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监督浇水管理工作,并在甲方的指导下进行管理林带的工作;如在乙方的日常管理中,(按照甲方的指导下)林带的树木不能成活的.,甲方返还乙方对树林的投入,在种植期间,乙方的费用由甲方确认(树苗、树坑)。

三、种植林带费用的返还:乙方在第一年种植树木成活后,第二年成活在80%的,甲方按照每棵树木返还给乙方:第二年2元/棵、第三年2元/棵,第四年以后1元/棵。

四、土地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10年(二零年一月至二零年一十二月、20年1月至20年12月)。

五、乙方承包费支付方式:自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纳水井的承包抵押金,共口。每口井的抵押金为壹万元整(10000.00元),如果乙方在冬季没有进行冬灌的前期工作,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土地承包权利,并不返还乙方交纳的水井承包抵押金。

六、土地承包费在每年十一月三十一日前一次性交清。

20xx年至20xx年免费。

20xx年支付给甲方每亩400元;

20xx年支付给甲方每亩500元;

20xx年支付给甲方每亩600元;

20xx年支付给甲方每亩700元;

20xx年支付给甲方每亩800元;

20xx年支付给甲方每亩800元;

20xx年支付给甲方每亩800元;

20xx年支付给甲方每亩800元;

水费按每月20日前交纳给甲方,如在每月20日前没有缴纳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供应电力,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其它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甲方安装的现场电表度,由甲乙双方认可的数字度数为准,水电价格按照甲方总表收取的电费为准。

七、甲方权利及义务。

1、指导乙方对土地的管理,包括林带、毛渠、埂子、土地的平整规划;

2、在承包期间,协调乙方的用电用水事宜;在水利设施交给乙方使用前,安装完成水井的滴灌打水设备设施,在水井及滴灌打水设备使用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对水井及地灌设备进行完好交接。

4、甲方在乙方承包土地期间内,不能擅自提高承包费用及无故收回乙方的土地使用权(除国家政府征用外)。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所承包土地上全部种植农产品,不得弃荒,如有弃荒现象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期内的所有土地。

2、在承包期内地面上水利配套设施及附属设施(井房)由乙方负责使用维护,在承包期间,水利配套设施及附属设施的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水利设施包括:水井、潜水泵及电缆、配电设施、滴水灌溉设施、变压器及引线、水利设施附件)注明: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间,如国家征收地下水自然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水利配套设施由甲方安装。

5、承包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6、乙方在签订承包土地合同3年之内,如水井坏了由甲方维修,3年以后水井出现问题,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七、合同的解除:

1、乙方在承包期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造成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在承包期间收集整理弃荒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事项的。

八、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方自愿按照承包当年约定的承包费30%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九、争议解决方式: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

十一、附则:本协议共三页,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承包土地的滴灌、林业补贴归甲方所有。其它的农业补贴归乙方所有(包括甘草、小麦、棉花等)。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苗木承包土地合同篇八

一、为发展我县的水果生产,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承包甲方土地进行业生产, 地名、面积亩(具体面积、地点见附表)。

二、承包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期限

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年。

四、承包交付时间及方式

实行先交承包费后使用承包土地的原则。双方商定:第一、土地租金每亩为__________元/亩(每年4月1日前交租金)。第二、承包完第一年以后第二年起每亩升_____元/亩。(第一年__________元,第二年__________元,第三年__________元,照此累计)。

五、如果遇到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面附着物赔偿费及青苗费归乙方所有。

六、为方便生产,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围内修建电灌站、工房道路、围墙、排洪沟等,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所有投入均归乙方所有。

七、承包期间乙方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甲方村民。

八、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信守合约,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违约,否则将追究违约方的责任,违约按每亩赔偿__________元计算。

九、乙方所建房子、电灌站、道路、水井、水池、围墙、排洪沟等,到期后,如果甲方不需要留用的,乙方一定要还原耕作面积为了保障复耕,承包满五年,第六年4月1日乙方交复耕押金壹万元,到各组组长妥善保管,承包满十年,第十一年4月1日,再交复耕押金贰万,耕作面积还原后,组长把押金退还乙方。

十、承包期间,乙方不得随意转让,不得种树,不得挖鱼塘。

十一、此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双方签字生效,以后所签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苗木承包土地合同篇九

发包方:×××市×××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订立本合同的背景:

______年,由______镇农工商总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实际上由乙方承包经营,并且得到了发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时也取得了______镇人民政府的批准。现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政策之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标的、数量及四至范围

乙方承包的土地为甲方拥有的______亩土地,其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年,但因乙方已于______年实际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项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于种植葡萄、水果、种苗、绿化苗木等其他农作物。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2.义务

(1)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为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4)依据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安排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

经营和处置产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乙方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

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转。

2.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六、承包金的数量及其支付期限

承包金为每年______万元,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付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否则,乙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的投入和违约金______万元。

2.乙方如违反了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要求乙方赔偿给土地造成的损失;乙方超出合同规定付款期限的,则按每天万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2.甲方保证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内无故干扰、侵犯乙方的自主经营活动,如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必须予以赔偿。

3.承包期内,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乙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4.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强迫乙方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更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也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5.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须配合乙方土地流转事项,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内若遇政府征用,则除土地补偿金归甲方外,其余款项一律归乙方所有,未征用部分则继续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调整。

九、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有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柒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壹份用于向有关部门申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另贰份分别报南浔镇人民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特别条款: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发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报请南浔镇人民政府批准。如甲方未履行以上义务导致本合同无效,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投入和违约金______万元订约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苗木承包土地合同篇十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协商,甲方将工程以包工包料包活方式承包给乙方种植,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及内容。

1.工程名称:

2.施工内容:

二、施工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该时间包含一年的养护期。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养护管理的形式由乙方组织施工。

四、种植范围。

1.在甲方指定地点种植相应苗木;。

2.对养护期内死亡的和成长性能差的苗木进行替换补植。

五、种植要求(品种及价款)。

六、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

1.按甲方现有绿化面,乙方组织人员挖穴、施肥、种植,确保苗木长势良好,无病虫害。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绿化材料应符合甲方指定的品种、规格和等级。

3.工程质保期: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一年中乙方负责绿化苗木的养护管理,并须保证成活率达到100%。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于一周内支付工程总价的%,即人民币(大写):元;质保期满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余款。

八、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苗木浇水水源,协调施工环境;。

4.乙方负责派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对工程实施全面负责;。

5、乙方负责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有意外事件与甲方无关。

九、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收取合同额%的违约金;未按期竣工,每延长一天,应收取合同金额%违约金,遇有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

十、工程分包。

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包转包给他人。特殊情况需转(分)包,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十一、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约定的自然灾害。

十二、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中如产生争议且双方无法自行调解时,双方同意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苗木承包土地合同篇十一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苗木承包土地合同篇十二

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养护成活、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元日。

六、工程期限: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竣工。(如遇不可抗剂因素和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甲方可从乙方的工程款内扣付)。

第二条:甲、乙双方代表。

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第三条:施工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1甲方:。

一、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临时用房。

二、提供水、电,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三、提供施工现场的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等有关资料,并协调、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不可预见问题。

3.2乙方:。

一、必须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苗木种植工程)。包括起苗、包装、运输、挖坑、换土、采购杂肥、栽种、绿化土方平整及换、填土,渣土外运、清场,直至养护期间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等包种、包活、包养护等全部内容。

二、工程负责养护个月。苗木成活率保证达到90%。乙方应向甲方递交个月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计划书》。

三、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苗木种植工程及养护期间应教育本单位所有人员爱护花草树木,如因人为损伤,损失的苗木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六、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七、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个月,养护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必须经双方共同商定后,方可按修改后的设计组织施工,并调整相应投资,签定补充协议。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一、栽种完成后,乙方自检并通知甲方一起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养护期满,甲方再次验收,苗木成活率达到90%即为合格。若达不到合同要求,乙方负责补种或甲方按苗木单价扣款。

二、养护期满,甲方应于当日组织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2验收致使乙方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工程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即为对工程的养护管理;包括绿化苗木、花卉、草坪及园林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具体质量保修内容约定如下:按设计图纸栽植清单,做好绿化修剪、除草、浇水、防虫等养护及管理。

第五条: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签定后,由甲方预付工程投资总额的%,共计元。

二、工程养护期满后,甲方应于年月日前付清全部余款,共计元。

第六条:附则。

一、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二、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所订条款内容不得与本协议所订条款内容矛盾;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常州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七条:违约。

甲、乙双方不能按本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致使发生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5%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并应继续履行合同,除非双方协议中止合同。

本合同签定日期:年月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

苗木承包土地合同篇十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为了发展经济,甲方有大约280亩土地对外承包,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二、合同承包期限为十二年,现有的枣树从_____年开始按当年的卖枣总收入,甲方得30%,乙方得70%,现需要补栽的新苗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底前补栽补架完成,费用由乙方承担,买苗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不得在枣树地种高杆作物,应保证一年灌两次大水,粘土地的枣树每年要在阳历9月15日前停水,沙子地里的枣树要在每年阳历10月5日前停水,为保证果树生长不受影响,枣树的浇水和停水时间由甲方确定,经甲方嫁接完后出现死亡;如该抹芽不抹芽,该浇水不浇水枣树出现死亡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承包期限内滴灌、井、水泵、房子等出现问题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地下井水经乙方加管子还不够用,需要打井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井水不够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在承包期限内要爱护果树,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破坏果树及防风林,防风林也要视同果树同样管理,防风林树木的出售收入由甲方得,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五、乙方当年收获的水果全部交由甲方,按当年的市场价进行统一销售,乙方不得私自出售,否则当年收入甲方不再给乙方,乙方出售价格高于甲方时,乙方有权出售。

六、在合同履行期间,因政府搞建设需占用、征用该土地或因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该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甲方向乙方赔偿12年之内共计每亩1500元。

七、乙方打药时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对果树及防风林有害的农药。

八、甲方负责嫁接并承担嫁接费用。抹芽、补地面管、插竹杆、扒土费用由乙方承担,果树修剪由甲方同意安排,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每包一眼井的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三间住房。

九、地理的苇草明年甲方买药乙方负责找人打药,买药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在不影响果树正常生长的情况下,果树里面可以套种其他作物,但必须是低杆作物,收入归乙方所有。

十一、属于乙方用电线路包括电力设备不经其它方,如果出现自然损坏由包地方负责承担,电费每月22号上交(含损耗费用)逾期不交者,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就此土地承包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均与乙方无关,全部责任由甲方负责,否则造成乙方损失时,甲方需按乙方投资全部金额的50倍赔偿给乙方。

十三、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对该承包土地开始投资管理,甲方需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0天内将上届承包合同追回并将本合同进行公证,否则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必须按乙方先期总投资的50倍金额给乙方。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五万元整),_____年枣收完为止。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苗木承包土地合同篇十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和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属土地约_____亩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二、租赁期限、租赁金额及支付办法:

1、租赁期限为______年,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付款方式: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十年的土地租金。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出租给第三方使用。

3、甲方应保证乙方在合同期限内进出生产主路的使用权。

4、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因人事或其他的任何变动影响此协议的执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策划。

3、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4、承租期满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

六、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认真组织实施苗木产业发展,根据国家《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苗木种植田土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县土 亩租赁给乙方用于种植苗木。租金标准为:田每亩 元,土每亩元,田土共计租金:元。

二、租赁期限为 年(从农历201 年 月起至农历201 年 。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每年农历12月1日-30日前付清明提(也就是第二年)的租金。

三、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除非双方协商自愿)要求乙方在租赁田土期间提供务工条件,租种期间甲方不准在租赁给乙方的田土进行擅自使用。

四、乙方签订合同后有自主生产经营权,在经营期间甲方无权干涉。

五、合同期未满甲方如果要求解除合同,必须以国家林业部门、物价局规定的价格赔偿给乙方(以每株单价计算赔偿乙方)。

六、如遇国家征用土地时,由国家购买的土地款属甲方所有,由国家赔偿的苗木款属乙方所有。

七、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手印后生效,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委托: 委托:

年 月 日

苗木承包土地合同篇十五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西边;。

南至: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苗木承包土地合同篇十六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增加土地数量及经济收入,我申请将琵琶沟(东至野场沟,南至琵琶节山,西至白肚子腰,北至现有土地边缘,全部治理成耕地。

为了稳定农村荒山、荒沟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四荒承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四荒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荒山、荒沟的用途。

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沟治理成耕地,再植树造林。

二、承包时限:

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合同时限20xx年。

三、荒山、荒沟承包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琵琶沟约100亩的山沟承包给乙方治理、经营。山沟承包费以现金方式支付,共计贰仟陆佰元,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合同约定收取荒山、荒沟承包费;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荒山、荒沟。

2、义务: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治理,使用承包的荒山、荒沟,帮助协调本村内与其他农户之间发生的纠纷;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治理、生产及经营活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承包的荒山、荒沟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置权和受益权;承包的山沟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荒山、荒沟承包费。

3、承包的山沟被国家或本村集体占用,乙方应积极配合。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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