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承租合同(模板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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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承租合同(模板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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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合法约束双方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如何起草一份完善的合同呢?首先要对涉及的事项进行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包括各方的需求和条件,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约束。在起草过程中应该准确、清晰地表达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并注重用词准确、条理清晰。此外,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和细则都应该经过双方的协商和确认,确保公平、合理、有保障。此外,应该遵循合同的基本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合同起草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所用语言的精确性和规范性,避免模糊其含义,以免发生纠纷。合同的起草应该细致入微,全面考虑各方的权益和问题,尽可能符合实际情况。我们需要合理、合法、合规地起草一份完善的合同,才能确保各方的权益。以下是一些合同范本,供您参考和借鉴。

船舶承租合同篇一

船舶承包合同范文一发包方:____县航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所属船舶赣九江货(船吨马力)号,现承包给乙方经营。双方就承包经营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经营遵守的原则甲、乙双方必须执行____县航运公司________年经职代会通过的《企业管理制度》(下文简称《制度》),并按该《制度》及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二、承包形式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个人承包,自负盈亏,定期定额向甲方上交承包额。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和转包。

三、承包范围乙方在承包期间承担下列成本和费用:船员工资、各种补贴、旅费、杂费、燃润料费、劳保及降温费、烤火费、医药费、春节值班费、交通费、大小型工具费、航运规费、业务费、船检换证及补办费用,船员审验费、考试换证费、违章罚、责任事故应负费及水运、航管、航监部门所收取的费用船体大修以外的各项小修费用及修理时间的承包费,承包经营中的货差货损赔偿费用。

四、承包经营期限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从________年元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________年。

五、承包标的(上交额)乙方在承包期间,每年每吨按元计算上交额,合计上交元。

六、付款结算方式本合同签订生效的同时,承包上交额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1、40马力60总吨以上的须配备正、副驾驶、正副司机、水手各一名。

2、40马力60总吨以下的须配备驾驶、司机、水手各一名。

3、船员配备须在本单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单位或其他人员,严禁带家属及小孩上船,否则,出现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4、未按本规定配备船员发生的.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一、本合同到期未续订合同擅自营运者,按侵占公共财产论处。甲方(公章):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船舶承包合同范文二发包方:____县航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所属船舶赣九江货(船吨马力)号,现承包给乙方经营。双方就承包经营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经营遵守的原则甲、乙双方必须执行____县航运公司________年经职代会通过的《企业管理制度》(下文简称《制度》),并按该《制度》及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二、承包形式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个人承包,自负盈亏,定期定额向甲方上交承包额。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和转包。

三、承包范围乙方在承包期间承担下列成本和费用:船员工资、各种补贴、旅费、杂费、燃润料费、劳保及降温费、烤火费、医药费、春节值班费、交通费、大小型工具费、航运规费、业务费、船检换证及补办费用,船员审验费、考试换证费、违章罚、责任事故应负费及水运、航管、航监部门所收取的费用船体大修以外的各项小修费用及修理时间的承包费,承包经营中的货差货损赔偿费用。

四、承包经营期限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从________年元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________年。

五、承包标的(上交额)乙方在承包期间,每年每吨按元计算上交额,合计上交元。

六、付款结算方式本合同签订生效的同时,承包上交额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1、40马力60总吨以上的须配备正、副驾驶、正副司机、水手各一名。

2、40马力60总吨以下的须配备驾驶、司机、水手各一名。

3、船员配备须在本单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单位或其他人员,严禁带家属及小孩上船,否则,出现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4、未按本规定配备船员发生的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一、本合同到期未续订合同擅自营运者,按侵占公共财产论处。甲方(公章):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船舶承包合同范文三发包方:____县航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所属船舶赣九江货(船吨马力)号,现承包给乙方经营。双方就承包经营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经营遵守的原则甲、乙双方必须执行____县航运公司________年经职代会通过的《企业管理制度》(下文简称《制度》),并按该《制度》及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二、承包形式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个人承包,自负盈亏,定期定额向甲方上交承包额。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和转包。

三、承包范围乙方在承包期间承担下列成本和费用:船员工资、各种补贴、旅费、杂费、燃润料费、劳保及降温费、烤火费、医药费、春节值班费、交通费、大小型工具费、航运规费、业务费、船检换证及补办费用,船员审验费、考试换证费、违章罚、责任事故应负费及水运、航管、航监部门所收取的费用船体大修以外的各项小修费用及修理时间的承包费,承包经营中的货差货损赔偿费用。

四、承包经营期限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从________年元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________年。

五、承包标的(上交额)乙方在承包期间,每年每吨按元计算上交额,合计上交元。

六、付款结算方式本合同签订生效的同时,承包上交额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1、40马力60总吨以上的须配备正、副驾驶、正副司机、水手各一名。

2、40马力60总吨以下的须配备驾驶、司机、水手各一名。

3、船员配备须在本单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单位或其他人员,严禁带家属及小孩上船,否则,出现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4、未按本规定配备船员发生的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入帐一份。

十一、本合同到期未续订合同擅自营运者,按侵占公共财产论处。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承租合同篇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_____》、《海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_________船_________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工程价款。

根据《修理工程单》,价格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完工后以实际验收项目结算。

第三条?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进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___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______天。

第五条?速修费和奖罚标准:

1.按期完工,委托方付承修方的速修费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__%;

3.延迟完工,由于承修方原因未按期完工,承修方付委托方罚款。每延迟一天的罚款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__%,但最多不超过修费的_________%。

第六条?修费结帐。

1.预付款及进度款。

当本合同签字后,按工程总进度分别由委托方向承修方支付如下预付款及进度款:本合同签字后,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预付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

2.结算。

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委托方应在收到承修方的修理单后,在不迟于七天内将余款一次付清。委托方如对帐单有异议,则应付工程总价的90%,并把异议点通知承修方核对,如委托方需核对项目时,承修方应提供方便。余额应在核对清楚后立即结清。

第七条?质量保证。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八条?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九条?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十条?消防安全工作。

1.船舶进厂、站修理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油船(包括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体船,散装危险化学品液货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制定的《船舶清除可燃气体检验规则》的要求,清除舱内油、气,由船舶检验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检验,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出具检验合格证书。

(2)非油船的燃油、滑油、污油舱(柜)以及与其相连通且无法拆卸的管系,如需动火作业,其要求与油船相同;如不需动火作业,且所装载油料闪点在60℃及其以上的,可不清除存油,委托方应设置明显禁火标志。

(3)船舶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清除干净。

2.修船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承修方须有专人负责管理、监护。

(2)在作业场所周围划定安全警戒区,设置禁火标志。警戎区内严禁使用明火和非防爆插座、开关、电器设备。

(3)当班作业完毕,须将油料、油漆、油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全部带离船舶,不得存留在船上。

3.修船中应当对船舶电气设备和施工用电严格管理。凡临时拉接线路要采用绝缘物架空,严禁拖、拽、挤、压。

4.承修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变船上的防火结构、消防设备和管系。如确需改动的,应当经船舶检验部门同意。

5.船上配置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或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海事_____委员会,按照申请_____时该会现行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委托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检验:承修方提供材料的,承修方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委托方检验。

2.提供材料:委托方提供材料的,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

3.因怠于答复的赔偿:因委托方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因变更造成损失的的赔偿:委托方中途变更承修工作的要求,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协助义务:委托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修工作不能完成的,承修方可以催告委托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委托方逾期不履行的,承修方可以解除合同。

6.监督检验:承修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委托方必要的监督检验。委托方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修方的正常工作。

7.验收工作成果:委托方应当验收承修方提交的工作成果。

8.要求承修方承担违约责任:承修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委托方可以要求承修方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9.支付报酬: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委托方应当在承修方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委托方应当相应支付。

10.解除合同:委托方可以随时解除承修合同,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1.承修方修船时如需借用该船有关图纸和技术资料,应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提供,委托方应大力支持。

12.本船修理期间,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

13.如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和器材不能按期到厂,或者由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有差错而影响承修方施工时,应由委托方承担责任,且修期顺延。

14.本船修理期间,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情况下,承修方支持委托方的船员进行自修,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开工以前,将自修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十三条?承修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完成主要工作:承修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修方将其承修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委托方负责;未经委托方同意的,委托方也可以解除合同。承修方将其承修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委托方负责。

2.提供材料并接受检验:承修方提供材料的,承修方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委托方检验。

4.检验:承修方对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委托方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修方不得擅自更换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5.通知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修方发现委托方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方。因委托方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修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6.接受监督检验:承修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委托方必要的监督检验。

7.交付工作成果:承修方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委托方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委托方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8.保守秘密:承修方应当按照委托方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9.承修方可以将其承修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10.留置权:委托方未向承修方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修方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11.妥善保管:承修方应当妥善保管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修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声明及保证。

委托方:

1.委托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修方:

1.承修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修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修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修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修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____、_____,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承修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承租合同篇三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双方商定甲方将本店出租给乙方经营,并达成下列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租条件。

1、甲方保证本店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营业条件和经营场地(门面)的客观条件。

2、乙方具备经营摄影业的技术和经营管理能力。

3、乙方向甲方交付承租押金壹万元人民币。

4、甲方向乙方收取贵重物品折旧费按其当时价值每年3%-5%的比例计算。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符合法令法规的经营条件,保证各种证照和房租租赁合同齐全。

2、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按规定时间和标准交纳各种税费。

3、监督乙方合法经营,保证服务质量维护影友店得社会的声誉。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遵纪守法,文明经营,优质服务,维护影友店得社会的声誉。

2、按规定的时间和标准交纳各种税费(税金、房租、工商费、水电费、卫生费、治安费、电话费等)并索取和保留票据。

3、每月十五日向甲方交纳租金人民币。

4、维护和保护好店内的物品,对店内的房屋结构和装饰标识物不准擅自更改,如确需更改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贵重物品被损坏应负责赔偿,一般物品应负责维护。

四、共同有关约定。

1、合同有限期为一年,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下可提前一个月续签。合同期内不得向第三方出租或转租。

2、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坚持不改者,对方有权终止合同。在合同期内,非对方原因而单方面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人民币。

3、合同期满后,如一方不再续签,甲方如数向乙方归还押金。

4、在合同期内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应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提交青山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5、本店得物品一览表做为合同的附件,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承租人:

电话:电话;

船舶承租合同篇四

合同编号:

委托方:

承修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船修理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 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___%,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___%,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船修理费(不含加减帐工程)预定为人民币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其最终总价按本船完工出厂的实际修理项目结算。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___年___月___日进厂,___年___月___日开工,___年___月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天。

第五条 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六条 质量保证

1、本船修理完工验收后,经承修方修复的固定部件保修期为六个月,运动部件保修期为三个月。在保修期内,如属承修方的修理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或缺陷,承修方应及时予以免费修复。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七条 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八条 工程付款

1、在本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在___天内即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___%的工程预付款___万元;在修理进度达到二分之一工程期限时,委托方应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___%进度款 万元;余款在完工后___天内一次结清。若委托方逾期付款,则应按中国人x银行逾期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2、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

第九条 速修费和滞修费

在船舶修理工程提前完工或逾期完工时,双方应向对方支付速修费或滞修费,其计算方法如下:

承修方每提前一天完工,委托方按本船总修理费的___%向承修方另行支付速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___%。确属承修方原因而逾期完工,则每逾期一天应由承修方按总修理费的___%向委托方支付滞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___%。承修方应在结帐单中将滞修费自动予以扣除并通知委托方。

第十条 消防安全工作

船舶修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安部、中国x舶工业总公司___年___月___日联合发布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该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其中一份送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备案。若双方要求对合同进行鉴证,应在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办理鉴证手续。

委托方

承修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船舶承租合同篇五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海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_________船_________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工程价款。

根据《修理工程单》,价格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完工后以实际验收项目结算。

第三条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进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___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______天。

第五条速修费和奖罚标准:

1.按期完工,委托方付承修方的速修费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__%;

3.延迟完工,由于承修方原因未按期完工,承修方付委托方罚款。每延迟一天的罚款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但最多不超过修费的________%。

第六条修费结帐。

1.预付款及进度款。

当本合同签字后,按工程总进度分别由委托方向承修方支付如下预付款及进度款:本合同签字后,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预付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元;进度达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

2.结算。

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委托方应在收到承修方的修理单后,在不迟于七天内将余款一次付清。委托方如对帐单有异议,则应付工程总价的90%,并把异议点通知承修方核对,如委托方需核对项目时,承修方应提供方便。余额应在核对清楚后立即结清。

第七条质量保证。

1.本船修理完工验收后,经承修方修复的固定部件保修期为六个月,运动部件保修期为三个月。在保修期内,如属承修方的修理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或缺陷,承修方应及时予以免费修复。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八条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九条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十条消防安全工作。

1.船舶进厂、站修理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油船(包括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体船,散装危险化学品液货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制定的《船舶清除可燃气体检验规则》的要求,清除舱内油、气,由船舶检验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检验,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出具检验合格证书。

(2)非油船的燃油、滑油、污油舱(柜)以及与其相连通且无法拆卸的管系,如需动火作业,其要求与油船相同;如不需动火作业,且所装载油料闪点在60℃及其以上的,可不清除存油,委托方应设置明显禁火标志。

(3)船舶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清除干净。

船舶承租合同篇六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所有皖安庆驳两艘吨级甲驳出租给乙方,由乙方出资改造为机驳,改造机驳后的船舶相关证书、证件由乙方办理,甲方协助。改造机驳费用及证件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期内必须合法经营。

二、改造后的机驳产权归甲方所有。

三、租赁时间:暂定五年,不得提前退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合同到期后(年月日),甲方愿意将皖安庆驳以每艘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出售给乙方,两艘船共计人民贰佰捌拾万元整。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季度(年月日)一次性付清甲方售船款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整。甲方在收到乙方交清购船款后,负责办理船舶产权注销手续。

五、船舶在经营中,甲方船舶保险从年月日起由乙方承担购买,并提供保单发票复印件给予甲方备存。若发生海损及其他事故,应由乙方负责处理,属于保险范围内的应向投保公司索赔。超出保险费用及其他在经营中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若乙方不能购买船舶保险,在经营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船舶的灭失,乙方应赔偿甲方船舶实价每艘佰拾万元整,两艘共计人民币佰拾万元整。

七、乙方在船舶改造期间,甲方认可个月时间,免除乙方租金。

八、船舶租金:每月两艘人民币万元整(年租金拾万元整)。

九、合同签后乙方必须预付甲方保证金贰拾万元整,甲方在合同期满后抵扣乙方购船款。

十、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付一季度租金,以后每一季度末10日前一次性付清下一季度租金。(年月日前付一季度租金)。

十一、交船地点:港。

十二、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违约金人民币万元整。

十三、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船舶每艘估价壹佰伍拾万元整,乙方在生产经营中,如若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船舶灭失,甲方应承担总估价的20%,乙方承担总估价的80%,除船舶灭失以外的海损事故,由乙方承担。)。

船舶承租合同篇七

租船合同即船舶租用合同是船舶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签订的一方支付租金,一方提供船舶的'使用权的合同。

实务中,租船合同主要有三种形式,即光船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和航次租船合同。其中航次租船合同在我国被认为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特殊形式,因而《海商法》将其放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一章中进行规定。

1.船舶租用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在船舶租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之间互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承租人租赁船舶从事海上运输,须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无须实际交付船舶。所以,船舶租用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2.船舶租用合同应当书面订立。根据《海商法》第128条的规定,船舶租用合同,均应当书面订立。可见,船舶租用合同属于要式合同。

3.船舶租用合同的约定具有优先适用性。船舶租用合同的内容完全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法律一般不作强制性规定。即使法律作了规定,也只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没有不同约定时才适用。《海商法》第127条规定:“本章关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权利、义务的规定,仅在船舶租用合同没有约定或没有不同约定时适用。”可见,船舶租用合同的约定具有优先适用性。

船舶承租合同篇八

船舶是一种主要在地理水中运行的人造交通工具。对于船舶承包合同你了解多少呢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船舶承包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发包方:都昌*航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属船舶赣九江货(船吨马力)号,现承包给乙方经营。双方就承包经营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经营遵守的原则。

甲、乙双方必须执行都昌*航运公司一九九八年经职代会通过的《企业管理制度》(下文简称《制度》),并按该《制度》及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个人承包,自负盈亏,定期定额向甲方上交承包额。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和转包。

三、承包范围。

乙方在承包期间承担下列成本和费用:船员工资、各种补贴、旅费、杂费、燃润料费、劳保及降温费、烤火费、医药费、春节值班费、交通费、大小型工具费、航运规费、业务费、船检换证及补办费用,船员审验费、考试换证费、违章罚、责任事故应负费及水运、航管、航监部门所收取的费用船体大修以外的各项小修费用及修理时间的承包费,承包经营中的货差货损赔偿费用。

四、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从一九九九年元月一日至二oo年月日止为期年。

五、承包标的(上交额)。

乙方在承包期间,每年每吨按元计算上交额,合计上交元。

六、付款结算方式。

1、40马力60总吨以上的须配备正、副驾驶、正副司机、水手各一名。

2、40马力60总吨以下的须配备驾驶、司机、水手各一名。3、船员配备须在本单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单位或其他人员,严禁带家属及小孩上船,否则,出现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4、未按本规定配备船员发生的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入帐一份。

十一、本合同到期未续订合同擅自营运者,按侵占公共财产论处。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发包方:都昌*航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属船舶赣九江货(船吨马力)号,现承包给乙方经营。双方就承包经营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经营遵守的原则。

甲、乙双方必须执行都昌*航运公司一九九八年经职代会通过的《企业管理制度》(下文简称《制度》),并按该《制度》及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个人承包,自负盈亏,定期定额向甲方上交承包额。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和转包。

三、承包范围。

事故应负费及水运、航管、航监部门所收取的费用船体大修以外的各项小修费用及修理时间的承包费,承包经营中的货差货损赔偿费用。

四、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从一九九九年元月一日至二oo年月日止为期年。

五、承包标的(上交额)。

乙方在承包期间,每年每吨按元计算上交额,合计上交元。

六、付款结算方式。

1、40马力60总吨以上的须配备正、副驾驶、正副司机、水手各一名。

2、40马力60总吨以下的须配备驾驶、司机、水手各一名。3、船员配备须在本单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单位或其他人员,严禁带家属及小孩上船,否则,出现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4、未按本规定配备船员发生的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入帐一份。

十一、本合同到期未续订合同擅自营运者,按侵占公共财产论处。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发包方:都昌*航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属船舶赣九江货(船吨马力)号,现承包给乙方经营。双方就承包经营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经营遵守的原则。

甲、乙双方必须执行都昌*航运公司一九九八年经职代会通过的《企业管理制度》(下文简称《制度》),并按该《制度》及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个人承包,自负盈亏,定期定额向甲方上交承包额。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和转包。

三、承包范围。

乙方在承包期间承担下列成本和费用:船员工资、各种补贴、旅费、杂费、燃润料费、劳保及降温费、烤火费、医药费、春节值班费、交通费、大小型工具费、航运规费、业务费、船检换证及补办费用,船员审验费、考试换证费、违章罚、责任事故应负费及水运、航管、航监部门所收取的费用船体大修以外的各项小修费用及修理时间的承包费,承包经营中的货差货损赔偿费用。

四、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从一九九九年元月一日至二oo年月日止为期年。

五、承包标的(上交额)。

乙方在承包期间,每年每吨按元计算上交额,合计上交元。

六、付款结算方式。

1、40马力60总吨以上的须配备正、副驾驶、正副司机、水手各一名。

2、40马力60总吨以下的须配备驾驶、司机、水手各一名。3、船员配备须在本单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单位或其他人员,严禁带家属及小孩上船,否则,出现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4、未按本规定配备船员发生的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入帐一份。

十一、本合同到期未续订合同擅自营运者,按侵占公共财产论处。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船舶承租合同篇九

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兹就船舶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船舶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入。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2甲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后记的船舶点交与乙方,并将下列登记文件及使用权文件交付与乙方。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船舶点交及办理船舶所有权、渔业权移转登记完毕并经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机关盖印证明时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合同标的物的全体股东会议记录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鉴证明书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股东名册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誊本三份。

(6)乙方公司执照,营业登记证影本各三份。

(7)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无欠税证明书正本。

(8)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正本。

(9)船舶吨位证书正本。

(10)船舶国籍证书正本。

(11)设备目录正本。

(12)航海记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规定的其它文书正本。

(14)船舶检查簿正本。

(15)渔业执照正本。

(16)渔业权抛弃申请书。

(17)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正本。

(18)合同渔船船图。暨进口器材规格说明书。

(19)船舶勘航力证书正本。

(20)货舱、冷藏室及其他供载运货物部分适合于受载运送与保证书正本。

(21)船舶无共同海损部分担额并不负担救助及捞救报酬额证书正本。

第三条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船舶的所有权及渔业权移转登记与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船舶点交与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有关后记船舶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一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或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或补充完整,而船舶仍然无法维持继续作业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根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船舶。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船舶的时间长短支付船价,每半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三分之一的款项。

(2)退还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应付如前(1)的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与乙方。有关使用船舶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点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船舶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船舶,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合同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船舶移动、航行并停泊于原船籍港。

有关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动、航行费,以及停泊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点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内点交船舶。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点交,则本合同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的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害赔偿。

第十条约定事项:

(1)双方同意以____________港为点处所。渔船内所存燃料油归还甲方。

(2)本合同买卖标的物的保险,其受益人应于点交同时变更指定为乙方,变更后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3)所有甲方雇用的人员(包括船员),于本合同买卖标的物交清楚同时,由甲方负责遣散与乙方负担。

(4)本合同买卖标的物交接前所属的所有费用,包括雇用人员薪资,船员分红,及其他一切所有债务及税捐概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涉。

(5)自交接后有关本合同买卖标的物的一切权责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6)甲方保证本合同买卖标的物毫无产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7)所有甲方负担的应付款项,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权益时,在尾款范围的金额内乙方得代甲方径行垫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额则应由甲方负责处理。

(8)如本合同书涉讼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营业证号码: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营业证号码: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船舶承租合同篇十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

经公开转让,甲方同意将振阳轮、xxx(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号分别为、)转让给乙方,现就有关转让事项协议如下:

一、转让价格。经公开转让,乙方愿意支付________元人民币购买甲方船舶。

二、支付时间。乙方必须在签订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购船款缴到____县信诚产权交易所公告上注明的银行帐号上。逾期作毁约论处,乙方竞价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甲方在收到《产权交割通知书》时,及时向乙方提供现有过户资料,但不负责船舶过户手续的`办理。如发证机关要求,可以派人协助办理船舶过户手续。

2、乙方责任。转让船舶的基本状况乙方已熟知,相关证件资料情况均已知晓,成交后,乙方不得因船舶质量、证件资料问题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并限在合同签订后原则上两周内(不包括船舶需要维修及补办有关证照所需的合理时间)办妥船舶过户手续(具体过户时间要求按国家海事部门的要求规定执行),过户期间,双方不得借故拖延过户期限,须延期过户由双方协商解决。

3、船舶过户过程中,因年检、补办证书所发生的费用及缴纳的滞纳金、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4、船舶按现状予以出售,船舶过户费用、产权交易费、公证费、手续办理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国家税收按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5、甲、乙双方过户过程中产生纠纷的,须自行协调解决或向____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____县信诚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协助调解、解决瑕疵争议等义务和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国资办、交易所、港口管理局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船舶过户手续办妥后自然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承租合同篇十一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号双体钢质客轮的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物名称

停泊在黄埔港的“ ”号双体钢质客轮,该船现有设施有:

a.动力系统;

b.通讯系统;

c.中央空调主机;

d.救生设备;

e.所有随船原图纸。

第二条转让价格

人民币壹佰捌拾 万元。

第三条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作为本合同定金。余款

万元乙方用银行承兑汇票一次性支付。

第四条前期准备

4.2乙方向银行申请贷款,如需甲方提供有关手续,甲方应全力协助。

第五条:移交

5.1乙方应自管理“ ”号轮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无瑕疵的银行承兑汇票,确保甲方收齐余款,以示乙方已付清余款;

5.2甲方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立即与乙方办理“ ”号轮的过户移交手续,过户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甲方违约责任

6.1.2甲方收到定金后,如无正常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6.1.4 “yu”号轮移交前,“ ”号轮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承担。如有遗留债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须尽快解决,否则,甲方直接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6.2乙方违约责任

6.2.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余款,按日

6.2.2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没收定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败诉方除承担仲裁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支付的律师费。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船舶承租合同篇十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 号船舶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船舶概况:

船名:

建造国年月:中国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长: 船宽: 船深:

满载吃水: 船旗船籍港:

参考载货量: 总吨净吨:

货舱舱口: 散货船。

主机功率台数:

付机台数:

二、船舶价格。

本船出售总价为:人民币制 ( )。

三、付款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卖方人民币( )作为定金,否则合同自动失效。在支付定金合同生效后,如卖方变故无法按约定时间出售该船舶,则卖方违约,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考虑到卖方船舶上是否存在银行抵押,双方商定,为维护双方权益,卖方同意解除银行抵押,保证船舶正常交接予。

2、在双方交船签订(船舶实体交接证明)当日内,支付船价款计人民币 ( ),以银行汇票或电汇方式至卖方指定帐户,卖方即可办理船舶交接。可以放船离港,余下10%船款卖方要在七个工作日办理好船舶注销手续后交付,付清10%余款,如卖方没有按时办理好一切手续,如造成损失由卖方负责。卖方保证在船舶交付时,所有船舶债务结清,没有任何形式的抵押及事纠纷,否则有权终止本合同,卖方需向双倍返还金。

3、卖方应于船舶交接后、《船舶国籍》、《船舶营运证》的注销手续及相关过户手续。并将事的注销证明复印和营运证注销的原件交予。若卖方未能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办理好各证的注销手续,则属卖方违约。卖方须返还所支付的全部购船款及相应的利息(利息按支付金额的月息2%计算,不足月按天数计算)以及为收该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的损失,其中包括接船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派上船员工资、路费等。同时卖方尚需向支付相当于船舶总价的30%违约金。

4、购船余款 )将在收到卖方《船舶所有权》、《船舶国籍》和《船舶营运证》注销的证明及原证书的复印件后,一次性支付卖方。

四、船舶检验及证书。

卖方同意按船检证书中的航区的要求,保持证书的有效并在满足适航的状态下现状交接船。

五、交船时间和地点:

1、交船日期订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交船条件。

1、卖方应保持船舶适航、设备良好的状态下交船。船上通讯和等设备的配备应满足船检的要求。签订本合同前,卖方需向提供一份详细的船舶现有全部物品清单,交船时卖方应按清单上全部物品应交付,该份清单应包括所有设备、图纸、说明书、有效船检证书及物料、备件、工具。船员私有物品除外。

2、按本合同条款支付约定款项。

七、文件、手续。

1、交船时,卖方应当向提供船舶现有的全部图纸、技术文件和船级证书。包括在公司留存的技术资料也全部交付。

2、卖方在船舶交接后,须向出具该船舶无债务、无抵押、无事纠纷的公司证明。在船舶交接后,须向提供收到船款的《收款收据》。卖方开具的证明若与事实不符,卖方须返还所支付的全部购船款及相应的利息(利息按支付金额的月息2%计算,不足月按天数计算)以及为购该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的损失,其中包括接船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派上船的船员工资、路费等。同时卖方尚需向支付相当于船舶总价的30%违约金。

3、船舶交接时,由卖各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船舶实体交接证明》。该证明双方各持一份。

八、责任、风险划分。

以该船《船舶实体交接证明》签署之时为界,交船前发生的一切风险、事责任、债务、债权由卖方承担,卖方办理的各种保险终止。交船后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债权、债务由承担。

九、所有权声明。

轮,所有权归属人为 。

十、合同的签署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包括传真签署)。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立补充协议。

2、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不能解决,可提请事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留给公司。

4、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于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承租合同篇十三

一、甲乙双方所确认___________卖渔船为___________号。其船舶所具备条件如下:

1、船舶登记所有人为;所占股权为___________%。

3、随船的有效证书有:渔船所有权登记证书(___________);船舶国籍登记证书(___________);船舶检验证书(___________);船舶捕捞许可证书(___________);船舶捕捞辅助许可证书(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卖渔船成交后,乙方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过户转籍,甲方有义务配合。

四、___________卖渔船交船时间地点;

1、交船时间:___________。

2、交船地点:___________。

五、本渔船___________卖行为和约定合同是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的民事行为和民事合同,受合同法的制约。

六、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如有争议,可向制定法院:大连海事法院。

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留存一份(已备所有权变更登记用)复印件无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船舶承租合同篇十四

邮编:________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

账户:________账户: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___吨位船舶一艘,应甲方要求由____港运至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货物于____天内集中于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第三条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_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四条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起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完毕起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领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第六条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____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时间装货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第七条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船,甲方可派押运员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运送货物的数量的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运输费用。

按____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全船的'运费的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____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依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等部门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__公证处公证。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帐号: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船舶承租合同篇十五

制造商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制造商)

注册地点:_________

代理商名称:_________(简称代理商)

注册地点:_________

1、委任:

兹委任_________为_________地区船舶修理及销售之独家代理商,船舶修理及销售合同。

2、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船主欲购船和修船的询价单并转告制造商;

(2)报导本地区综合市场慨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船厂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厂征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业经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3、范围:

由于个别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制造商应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合同范本《船舶修理及销售合同》。

4、佣金:

制造商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船舶总结算价值_________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_________,余额待修船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当需要由制造商付给业主(即船主)的经纪人及第三方介绍人等佣金的时候,必须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时由制造商决定是否支付。

5、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制造商指定的时间内对制造商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迅费用(长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制造商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6、制造商的职责:

制造商应:

(1)向代理商提供产品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船名录以使其心中有数;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船主直接接洽;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将商业秘密外泄。

7、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格条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商无权对制造商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之决定权属制造商。

8、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厂的代表而损害制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制造商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制造商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损于制造商商业利益的情报。

9、终止:

不论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船舶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10、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11、仲裁:

除第3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人进行仲裁,如对仲裁人达不成协议,则暂由_________船舶工程师协会会长临时指定仲裁人。

代理商(签字):_________ 制造商(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船舶承租合同篇十六

乙方: 身份证号:

经公开转让,甲方同意将“振阳轮”、“腾阳轮”船舶(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号分别为**、**)转让给乙方,现就有关转让事项协议如下:

一、转让价格。经公开转让,乙方愿意支付 元人民币购买甲方船舶。

二、支付时间。乙方必须在签订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购船款缴到射阳县信诚产权交易所公告上注明的银行帐号上。逾期作毁约论处,乙方竞价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甲方在收到《产权交割通知书》时,及时向乙方提供现有过户资料,但不负责船舶过户手续的办理。如发证机关要求,可以派人协助办理船舶过户手续。

2、乙方责任。转让船舶的基本状况乙方已熟知,相关证件资料情况均已知晓,成交后,乙方不得因船舶质量、证件资料问题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并限在合同签订后原则上两周内(不包括船舶需要维修及补办有关证照所需的合理时间)办妥船舶过户手续(具体过户时间要求按国家海事部门的要求规定执行),过户期间,双方不得借故拖延过户期限,须延期过户由双方协商解决。

3、船舶过户过程中,因年检、补办证书所发生的`费用及缴纳的滞纳金、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4、船舶按现状予以出售,船舶过户费用、产权交易费、公证费、手续办理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国家税收按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5、甲、乙双方过户过程中产生纠纷的,须自行协调解决或向射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射阳县信诚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协助调解、解决瑕疵争议等义务和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国资办、交易所、港口管理局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船舶过户手续办妥后自然失效。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见证方(射阳县港口管理局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见证方(射阳县产权交易所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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