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领域问题整治方案八则大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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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领域问题整治方案八则大全(21篇)
时间:2023-11-18 06:19:09     小编:文轩

方案设计要充分考虑目标的可行性、有效性和实施的可操作性。如何制定一个可行的方案呢?首先,需要对问题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分析,明确目标和需求。然后,可以进行方案的制定和备选,考虑各种可能的因素和情况,挑选出最合适的方案。接下来,需要具体规划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明确责任人和资源投入。最后,要进行方案的评估和调整,及时跟踪进展并进行必要的修正。不同类型的问题可能需要采用不同的方案制定方法,需要灵活运用各种方法和工具。

医疗领域问题整治方案八则篇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严厉打击医疗服务中存在的乱象,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区卫健局、医保局开展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制订派驻纪检监察组医疗行风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

(一)整治违法违规医疗执业行为。

1.医疗欺诈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等方式,欺骗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2.非法行医行为。从严从重查处无证行医、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服务以及未注册或未变更注册医护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

3.不规范转诊行为。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住院、购买医药产品收取提成等不规范转诊行为。

4.超范围行医行为。整治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技术范围开展医疗服务和超出核定床位数量收治病人等行为。

5.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打击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牌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信息。

6.出租证照及承包科室行为。严厉打击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

(二)开展“三合理一规范”整治。

1.合理检查方面。重点规范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整治临床检查不合理、重复检查、以及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等问题。

2.合理用药方面。重点整治临床用药方法、用药剂量、给药时间的不合理、以及重复用药、滥用抗菌药物、辅助用药指征不明确或无指征联合用药等不合理用药现象。

3.合理治疗方面。重点整治临床治疗不合理、以及小病大治、降低门槛住院、违规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患者知情告知不到位等问题。

4.规范收费方面。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等行为。整治未按照规定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财务管理混乱等行为。

(三)规范医疗文书书写。

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病历处方书写和管理。严格执行《江苏省医疗机构处方评价标准(试行)》严禁涂改、伪造、销毁病历或处方,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病历、处方保存,严查病案缺项、信息不全、医师未签名等丙级病历和不合格处方等现象。

(四)规范医疗废物管理。

现场查看医疗废物暂存地贮存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规范医疗垃圾分类处置,查看医疗单位是否与有资质的处置机构签订有效合同等资料,查看医疗机构是否使用专用工具运送医疗废物,查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否开展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培训,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处置登记是否完整,医院污水排放是否经过消毒并开展监测。

(五)整顿行业作风。

严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情况,落实药品公开公示制度,督查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奖惩机制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收受红包、拿回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等行为。查信用体系执行情况,强化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信用体系建设。

(一)动员部署。区卫生健康局成立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政科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各医疗机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全面部署开展此项工作。

(二)自查阶段。各医疗机构要根据要求,组织人员开展自查。要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即查即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三)集中整治。区卫健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实行全覆盖的检查,特别是对不规范行为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成效。

(四)总结阶段。对整治重点落实整改情况回头看,全面总结整治成果,对发现共性问题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规范医疗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

医疗领域问题整治方案八则篇二

针对医疗领域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治方案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一份医疗领域问题整治方案的范文:

1.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监督,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包括医疗事故、虚假宣传等。

2.对医药代表进行严格管理,防止其向医生、药店等提供贿赂、回扣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

3.建立医疗器械和药品的监管系统,严格审查和监管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确保医疗设备和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1.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机制,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进行定期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为患者选择医疗机构提供参考。

2.加强医生和护士等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增强患者安全意识,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3.推行医患沟通制度,建立起医生和患者之间的良好沟通机制,加强医患之间的信任和理解,提高患者满意度。

1.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保覆盖率和报销比例,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2.改革医疗收费制度,建立合理的医疗收费标准,杜绝价格过高、乱收费等现象,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

3.推动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质量和数量,减少患者就医难问题。

1.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子病历和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医疗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方便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就医和查询。

2.加强医疗数据共享和交流,提高医疗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实现医疗信息的互通互联。

3.加强对医疗信息安全的保护,建立完善的医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医疗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综上所述,医疗领域问题整治方案应该从加强监管力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革医疗体制以及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医疗领域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医疗领域问题整治方案八则篇三

1.加强医疗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医疗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对医疗人员的伦理教育和职业培训,提高医疗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2.建立医疗人员绩效评价机制。对医疗人员的绩效进行全面评价,将医疗人员的医德医风纳入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医疗人员自觉遵循职业道德规范。

3.加强医疗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医疗人员的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提高医疗人员的工作条件和待遇,吸引优秀人才进入医疗领域。

1.完善医疗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管理制度,明确医疗机构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2.推行医疗质量评价制度。建立医疗质量评价体系,对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依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3.加强医疗设施建设。增加医疗设施的投资,改善医疗设施的设备和环境,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和品质。

1.健全医疗监督管理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医疗监督机构,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

2.高度重视患者投诉和巡视检查。建立健全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并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充分发挥医疗行业协会和公众监督的作用。加强医疗行业协会的监督和调解职能,鼓励公众参与医疗监督,提供医疗服务质量的信息反馈渠道。

1.推动医疗信息化发展。加大对医疗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推动医疗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2.加强医疗信息安全保护。建立健全医疗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加强对医疗信息的安全管理,保护患者个人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

3.提高医疗信息共享与交流。推广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在医疗领域的应用,加强医疗信息的共享与交流,提高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一体化水平。

通过以上整治方案,我们可以提高医疗领域的整体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提升医疗事业的发展水平。

医疗领域问题整治方案八则篇四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强化廉洁从医、规范执业,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探索建立健全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监管长效机制,树立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新风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含社会办医疗机构)。

(一)加强教育引导,筑牢思想教育防线。通过宣传医疗机构优秀医务工作者典型事迹,引导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塑造和维护良好行业形象。有针对性地开展违法违规警示教育、诚信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主动把行风建设列为从医执业的重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加大医疗服务行业建设推进力度,优化医疗机构行风工作机制,加强医院内部行风管理,强化医德医风监管,惩防并举,进一步构建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工作氛围。

(二)加强行业监管,倡导廉洁从医。严格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和《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行业作风违规问责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将案件问责、不良记分,与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工资绩效相挂钩,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诚信体系与考评体系。举报、投诉渠道,通过举报、部门协作等途径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含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活动中(包括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礼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并根据违规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置.对于收受“红包"等严重损害患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查处典型事例,遏制不正之风。开展打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利用执业之便收取回扣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行为,医务人员接受医药企业为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行为,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的行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的行为,医务人员以商业为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的行为,医务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行为。

(四)坚持纠建并举,规范医疗行为。各单位要努力提升医疗质量,强化医务人员培训,多措并举实施医疗质量控制,规范医务人员用药等诊疗行为。加强对医务人员规范检查、规范治疗、合理用药等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辅助性用药等领域的监管。围绕处方(医嘱)权限、知情同意、批准程序、外购药品院内使用和用药安全保障等方面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纳入行风监管体系,探索建立不规范、不合理诊疗行为约谈机制。将不合理诊疗行为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进行监督评价。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等严重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

(五)加强预警监测,查处违规营销。开展重点药物、高值耗材使用监测,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加大诊疗合理性评估。严肃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在医疗机构门诊、住院部、药房等区域违规向医务人员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进行商业洽谈的行为。医疗机构应当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或信息化手段,对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内部与医务人员接洽营销行为进行预警、监测和及时处理。

专项整治时间为20xx年9月-1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教育自查阶段(20xx年9月10-20日)。各单位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全院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广泛动员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以查促改,教育医务人员不断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医意识,正确约束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规范行风问题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21日-11月xx日)。县卫健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查处本级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查办或转交相关部门查办。联合相关部门对日常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建立举报信息通报制度、大额医疗费用倒查机制和联防联控机制。开展专项巡查暗访,曝光违规违纪案例。集中整治范围实现县级医疗机构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所)覆盖50%以上。

(三)评估总结阶段(20xx年11月16日-25日)。各单位对本单位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各单位于20xx年11月20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会同相关部门对部分单位和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对于整治效果好、群众反映好的单位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典型,弘扬职业精神,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各单位要主动作为,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多部门发挥合力,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遏制“红包”、回扣的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就医环境和医疗事业发展环境。各单位于9月20日前将本单位行动方案报县卫生健康局。

(二)强化监管,严肃追责。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将医疗机构、医疗卫生从业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情况列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等级评审工作和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加大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违规查究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肃问责;对工作不力导致严重问题的,追究医疗机构主要领导和直接领导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三)严格执法,高压震摄。县卫健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规收受“红包”、回扣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综合施治,惩防并进。各单位要加强药品流通、招标、采购、临床使用等环节的综合治理,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引导和约束相关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形成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和举报接待时间、地点,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要确定专门科室和人员,具体负责问题举报受理工作,在门诊大厅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举报箱,对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抓紧进行处理。

医疗领域问题整治方案八则篇五

由于医疗领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存在着许多问题,如就医难、看病贵、医疗资源不均衡等。这些问题导致了群众对医疗服务的不满,也制约了医疗事业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制定一套综合措施来整治医疗领域的问题。

整治医疗领域的问题,旨在满足群众对优质医疗服务的需求,提供公平公正的医疗资源分配,并保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

1.完善医疗资源配置。

(1)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医疗资源的投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

(2)优化医疗机构布局,合理规划医院建设和扩建项目,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3)加强对医疗设备的更新换代,推动医院技术设备的升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强化医疗机构管理。

(1)建立严格的医院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流程和服务规范。

(2)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

(3)推行医院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医务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3.提升医疗费用合理性和透明度。

(1)合理规定医疗服务收费标准,遏制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增长。

(2)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管,严惩虚假医疗服务行为和医药行业的不规范行为。

(3)建立医疗费用公示制度,让患者对自己的医疗费用有清晰的了解。

4.加强医患沟通和医疗纠纷处理。

(1)推行预约挂号制度,提高就医效率,减少患者等待时间。

(2)加强医患沟通和互动,增强医患信任和共识。

(3)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妥善解决医患纠纷,维护医患关系的稳定。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预计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医疗领域存在的问题,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群众就医更便捷,医疗费用更合理,医务人员工作环境更好,医患关系更和谐,医疗事业更加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确保整治方案的实施效果,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督评估机制。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日常监管,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通过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和听取民意,及时了解群众对医疗服务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调整和改进整治方案。

医疗领域问题整治方案八则篇六

坚持以党的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切实解决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医疗行业作风建设,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通过对全院专项整治,强化依法执业意识,坚决杜绝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收受病人“红包、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实现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结合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贯彻落实,切实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全力保证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医院各科室。

(一)医生不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开具大处方的行为;

(三)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收受“红包”的行为。

(一)动员部署(20xx年5月底前)。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县妇保院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xx;电子邮箱:xx)。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把专项治理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工作人员,覆盖面达到100%,营造人人自觉参与,全民共同监督的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20xx年6月底前)。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并对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将附表2于6月30日前上报院办公室。

1、认真开展自查。

(1)个人自查。各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对照《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表1)仔细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进行自我剖析,力求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解决问题。医院领导、科室主任要带头进行自查。

(2)组织排查。按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突出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以及开单提成、开大处方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重点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对药品、医用耗材、仪器设备的购销及使用环节,有重要条件“统方”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高风险岗位人员,要列入重点排查范围。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及时上缴收受钱物。凡是已收受“红包、回扣”的人员要主动上缴。可以真实姓名也可以匿名方式,上缴至xx县廉政账户(户名:xx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开户行:工商银行xx支行,账号:xx)。对在专项治理期间主动上缴的,不作为受贿对待。对确实推辞不掉的“红包”,接收“红包”的人员可将“红包”上缴本单位办公室,办公室(或医务科)要努力做好患者解释,退还红包。个别不能退还的,可充入住院患者住院押金,告知患者(或家属)并将押金收据交给患者(或家属)。

3、签订承诺书。医务人员要签订自查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书要存单位备案或进入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科室要向医院做出廉洁从业承诺。

(三)检查整改阶段(7月底前)。

1、督促检查。医院将不定期对各科室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自查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责令“补课”。

2、完善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从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岗位职责、社会影响以及思想道德观念等方面深入分析、深刻反思,剖析原因,完善制度,提出治理“红包、回扣”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是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重要任务之一,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把专项治理工作列为本单位工作重点内容,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二)严肃工作纪律,务必取得工作实效。严肃整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严肃认真、扎扎实实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注重工作实效。专项治理重在解决问题,完善制度,规范行为。要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卫生行业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治理,使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行业作风有明显好转,医务人员的整体形象有明显提高。

医疗领域问题整治方案八则篇七

1.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建立医疗机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医疗机构进行定期绩效评估,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予以处罚,并适时公布评估结果,增加社会监督力度。同时,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医疗机构人员的培训和监管,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2.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监督,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医疗器械企业和产品,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医疗器械市场的良性竞争。

3.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加强对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建立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建设,提高患者的赔偿能力。

4.加强医疗知识普及:加大对公众的医疗知识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医疗服务的认知水平,增加公众对自身健康的保护意识,减少不必要的就医和滥用药物行为。

5.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加强医疗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推动医疗数据互通共享,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安全性,减少医疗过程中的疏漏和错误。

通过以上整治方案的实施,可以有效改善医疗领域存在的问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行业的良性发展。

医疗领域问题整治方案八则篇八

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全会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新时期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为目标,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坚持纠建并举的行风工作总基调,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权益。

坚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严明行业作风建设要求、严实医疗机构行风制度和组织建设五大方面,围绕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着眼于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痛点、难点、堵点,对本院所有医务人员、具体诊疗行为开展专项行动,实现广覆盖、全参与。

(一)重点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治理。

1.建立工作机制。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医德医风教育和纪律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将医德医风情况列入医师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投诉处理机制。落实财务、基建、药剂、信息、采购等部门负责人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我院党组织主体责任、积极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对20xx年以来市委、县委巡察和大型医院巡查反馈问题进行整改。

3.整治查处到位。大力整治乱收费、重复收费和提高标准收费等问题。要严肃查处“红包”回扣行为。

4.全面贯彻落实“九不准”。不得下达创收指标、将个人收入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开单提成、对介绍患者来本单位给予回扣、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违反规定医疗广告和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

5.落实药品监管制度。落实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按照国家要求落实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购置、保管、处方等管理政策。建立重点品种药物的监测、评价制度,规范临床应用监管,不得无指针开昂贵药、开不适应症药;根据省、市、县要求,落实重点药品监控制度、及时调整目录并落实处罚措施。

6.落实药品采购政策。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不得违规采购或未经平台招标采购药品的行为,医疗卫生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落实基本药物采购制度。

7.规范医用耗材管理。不得违规采购药品器械耗材、未备案采购或线下采购、先使用后备案以及高出批复价采购等;要对医用耗材使用量动态监测,开展医用耗材质量评价。完善医用耗材内部管理制度,不得滥用贵重耗材,重点监控高值医用耗材使用情况。

8.专项整治落实到位。要根据工作要求针对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要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作用,推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一)组织机构。

我院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乡卫生院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

(二)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1.全面自查阶段(20xx年12月4日-20xx年12月xx日)。按照全市行风整治视频会议和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本单位重点环节、关键领域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工作,对自查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立行立改,挂图作战、销号管理。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16日-12月31日)按照本方案内容和视频会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案件线索,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3.深入巩固阶段(2019年1月1日-2019年1月13日)。开展集中整治阶段“回头看”,巩固工作成效。根据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健全科室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

4.总结反馈阶段(20xx年1月14日-2月20日)。20xx年2月中旬前,我院将在集中整治、深入巩固基础上,对各科室专项行动反应问题进行集中反馈,认真总结、及时归纳、有效提炼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

医疗领域问题整治方案八则篇九

按照《20xx年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我委深入学习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部署,全面加强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突出重点,深入解决卫生健康行业作风突出问题,为全面推进医院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现将我县行风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为有序推进行风建设工作,我委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把行风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卫健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将行风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党建工作一起布署,把行风建设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并分解到相关股室,将各项工作同检查、同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一)加强医德医风及党风政纪教育,提高医务人员政治素质。

一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

立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以党建促行风,以行风促医风,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安排部署医疗机构学习法律法规、岗位职责、抗疫一线涌现出的先进事例和开展警示教育、诚信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廉洁观,弘扬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组织学习了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医患沟通相关知识;组织各医疗机构领导干部学习“反腐倡廉精神”,为医务人员敲响警钟,筑牢防线。二是严格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严格落实医德考评,医德、业务两手抓,把医德考评作为职称、职务晋升及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医德考评不合格的,不得晋升职务及年终评优。

(二)深入开展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专项治理。

对管理、医疗服务权力动态监控,对核心科室主要负责人集中学习廉洁自律有关的法律法规或案例和廉洁自律集体谈话。落实高值医用耗材“双十”排名制度,深化落实“三合理一规范”。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药品监控系统,对不同级别医生开药权限进行限定,对超量处方、错误处方进行提醒。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严禁有不良记录企业的行药品、医疗器械及耗材制度,发现违规行为,从严追究违规违纪责任。

二是坚决查处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案件。

建立完善卫生健康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严肃查处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典型案件,认真贯彻落实卫生行业纪律“九不准”,学习教育覆盖面达到100%。今年年以来,无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医务人员拒收红包、礼品现象蔚然成风。

(三)加强行风建设,不断提升行业整体素质。

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工作作风。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找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四风”问题,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活动等,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正风肃纪。严格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严抓工作纪律。

二是深入推进“群众满意医院”创建活动。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积极落实各项医改惠民措施,持续改善就医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在醒目位置放置全院布局图,设立导诊员,方便患者就医。改进服务流程,通过信息化建设,推行就医码,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流程、转科、转诊流程,全面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对急危重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做到先救治后检查、先抢救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推行手机app预约诊疗,减少群众看病就医世间。严格落实医疗服务、药品价格和医保报销清单公示制度,医疗费用实行门诊清单及住院一日清单制,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

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医院质量评价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促进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四)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组织医疗机构参加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强化考评结果应用,坚持问题导向,以评促纠、注重整改,着力补齐短板,探索适应新形势要求的行风评议考核机制,促进医疗机构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落实医院内部沟通调解机制,各医疗机构设置医患矛盾调解部门,公布投诉电话、投诉邮箱,及时化解医患矛盾。二是用好第三方调解。依托许昌市医调委,建设“三位一体”长效化解机制,集医院内部投诉协调、第三方调解、医疗责任险一体的医患纠纷处置机制,有效地化解了医患之间的矛盾,用心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辖区派出所在二级医疗机构设立警务室,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为广大患者创造了良好的就医环境。

以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全面整治问题。广泛动员、深入学习,认真开展好自查自纠,着力深化整改,对发现的问题不姑息、不包庇,出重拳严肃查处;有针对性的完善制度建设。

医疗领域问题整治方案八则篇十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2022年1月18日至27日)。

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或推进会,全面启动自查自纠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1月27日至3月11日)。

(一)全面理清职权。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三定”规定,摸清职权底数。

(二)查找风险点。采取“自己找、企业提、领导评、组织定”等方式,分层面深入查找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每一个具体工作岗位的粮食购销领域风险点,登记造册,建立《粮食购销领域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实行台账管理。

(三)定期调度阶段。专班成员对辖区内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每月巡查一轮,每半个月向专班联络员(徐祖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2022年3月12日至9月)。

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的防控措施。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坚持边查边整边改,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

要在巩固前阶段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健全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及风险点防控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粮食购销领域风险防控的常态化、规范化、程序化。形成责权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管理体系。

医疗领域问题整治方案八则篇十一

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结合我区安全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与“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相结合,围绕企业关心关注、与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领域,立足行业特点、突出重点,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加持久、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整治内容(一)清理行政执法证件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持有的执法证件进行自查,纳入清理范围内的执法证件由所在执法部门统一收缴,上交区司法局集中处理。丢失的执法证件,由所在执法部门出具书面说明,并在区政府门户网公示证件作废相关信息。

清理范围包括:

1.已经过期、作废的卡片式行政执法证件。

2.因离职、退休、调离执法岗位工作的人员持有的电子行政执法证件。

3.不具备办理行政执法证件条件的工勤人员、劳动合同工、临时工及临时借调人员通过伪造信息等方式取得的行政执法证件。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重点自查本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行为过程中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无故拖延,辅助人员任性执法、态度粗暴恶劣,涉企执法中破坏法治营商环境等问题。具体内容为:

11。

严格执法方面。主要包括对执行规定打折扣,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限;案件监管缺位,重大突发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等问题。

22、公正执法方面。主要包括违反规定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透明,以罚代管,弄虚作假等问题。

33、规范执法方面。主要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不准确,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辅助人员随意性执法等问题。

44、文明执法方面。主要包括设置障碍,刁难群众,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对待群众态度冷漠、简单粗暴,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xx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要求,自查本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执法公示内容是否全面及时准确;执法记录仪配备使用是否规范,执法服装、标识是否统一;法制审核机构、人员是否配齐,是否真正发挥审核作用。

三、整治措施专项整治自2022年6月20日开始,到7月13日结束,具体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总结提升等方面开展工作。

(一)自查自纠(66月月020日--424日)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聚焦行政执法领域中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利益和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梳理2021年以来各行政执法部门接到的以及交办、转办的企业和群众涉及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举报案件,重点按照整治内容集中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建立问题台帐,明确整改措施。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于6月24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上报区司法局。

(二)监督检查(66月月727日--77月月88日)区司法局代表区政府负责对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检查内容:抽查执法案卷,检查执法信息公示、执法记录仪配备、法制机构职能发挥情况,开展执法程序测试、排查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检查执法证件发放及日常管理,检查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对于发现的具体问题及拒不纠正违法执法行为的,按照《xx省行政执法与监督条例》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三)总结提升(77月月313日前)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总结,针对本部门行政执法领域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普遍性问题,深入剖析产生根源、查找症结,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切实提升本部门行政执法水平。总结报告于7月13日前报区司法局。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邮箱:xx@四、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保障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完成好专项整治工作,请各行政执法单位安排一名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名单报区司法局。

(二)强化协调配合要建立与纪委监委的沟通协调机制,完善违法案件办理、移送程序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可行性和实效性。

(三)聚焦解决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待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职责作出相应处理。要认真组织办理群众涉行政执法举报案件,致力于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维护行政执法机关权威和形象。

(四)强化监督检查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采取抽查检查、重点案件督办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动态掌握本部门工作进展和成效,重要情况随时报送。要用好通报、媒体曝光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在整治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不作为、组织不力的,依法依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

附件:行政执法单位联络员名单附件::行政执法单位联络员名单单位(公章):

实施方案。

行政执法。

医疗领域问题整治方案八则篇十二

为切实解决教育系统财务、采购和基建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财务、采购和基建管理,依据《关于开展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财务、采购、基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

县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财务、采购、基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财科,何劲松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内容

(一)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收支未全额纳入预算管理,私设“小金库”的。

(二)侵占、挪用公款公物的。

(三)违反支出管理规定,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的。

(四)违反债务管理规定,未经批准举借新债的。

(五)违反资产管理规定,在资产购置、使用、保管、处置中造成浪费和损失的。

(六)违反政府招投标采购制度,有意规避招投标采购,从中谋取利益或收受回扣的。

(七)违反学生资助资金管理规定,虚报、挪用或不及时发放学生资助资金和生活补贴的。

(八)违反基建项目管理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的。

(九)基建项目现场监管不到位,导致影响工程质量和延误工期的。

三、整治方法与步骤

(一)全面开展中小学校财务收支专项检查工作。学校自查自纠结束后,于5月份全面开展中小学校财务专项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1.预算管理。学校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全面、细化,经批复的预算是否严格执行。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有无私设“小金库”。

2.收入管理。学校收入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并及时缴纳财政专户。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有无隐瞒、截留、坐支、挪用,公款私存,谋取私利现象。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3.支出管理。学校各项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原始凭证的取得是否合法、合规,内容是否完整。“三公经费”管理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有无以其他方式虚列现象。代管款项是否按要求列支,并及时结算。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

4.资金管理。备用金管理是否规范,各项往来款项是否及时清理。学校对受助对象评审程序是否到位、资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学校是否存在抵顶、抵扣、强制消费、擅改资助标准等违规现象。

5.债务管理。债务是否纳入预算并逐年偿还,是否做到严禁举借新债。

6.监督管理。学校是否成立民主理财小组,财务收支是否公示,内控制度是否完善。

(二)全面开展固定资产清理工作。7月初至8月中旬,开展中小学校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清理重点是学校固定资产数量和使用状况,对盘盈、报废和盘亏的固定资产分别造册,详细注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各校固定资产做到账、卡、物相符,确保固定资产不浪费、不流失。

(三)全面开展教育基建和装备采购项目专项检查和“回头看”活动。5月中旬至7月底,组织对教育基建、装备采购项目全面开展“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项目学校在项目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方面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在教育装备和物资采购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组织采购工作,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有无以“化整为零”或其他方式规避政府招投标采购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校要深刻认识开展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配合,确定专人负责,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

(二)强化法制意识。各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加强廉洁自律,自觉按照财务、采购、基建管理工作的规章和制度办事。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事项,不得接受施工承包、设备供应等单位、个人的宴请和赠送的礼金、礼卡等,直系亲属不得直接或通过其他挂靠单位承接学校的设计、施工、中介服务等基建工程业务。

(三)完善长效机制。针对目前教育领域财务、采购、基建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内部控制中存在的漏洞等,各校要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资产、采购、基建、后勤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确保教育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四)严明工作纪律。各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弄虚作假、简单应付的,对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在规定时间不能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甚至顶风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从严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医疗领域问题整治方案八则篇十三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精神,切实推动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20〕65号)和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楚办发〔2020〕27号)《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楚办发〔2020〕16号)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开发建设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墓穴,违规建设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私自买卖土地建墓,制造和销售土葬用品和封建迷信用品,宗教活动场所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虚假宣传诱导群众消费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和规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非法买卖土地私自建墓、丧葬服务暴利和骨灰装棺土葬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医疗领域问题整治方案八则篇十四

遵照省交通运输厅晋交政法发(2021)129号文件的通知精神,以及市交通运输局5月18日会议的安排意见,为进一步深化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建设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经研究并通过深入基层、线路及场站督查检查,结合发现和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我县交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关于交通综合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市委“12341”和县委“党建统领、五转一新”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切实落实“推进交通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动力,以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清理不合理行政处罚规定和严禁乱罚款为着力点,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引领,着力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管理粗放等突出问题,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增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二、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机构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员:(道路运政执法负责人)。

(交通质监执法负责人)。

(公路路政执法负责人)。

(城市客运执法负责人)。

(地方海事执法负责人)。

(县局办公室主任)。

(局行政审批股股长)。

(局综合运输股股长)。

(局公路管理股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担任,联络员负责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的日常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以及综合协调等工作。

深刻吸取前一段时期外省市发生的交通执法不严肃、不严格、不规范案例的教训,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摸排、清理、纠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持纠错性、警示性、导向性,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一场正风肃纪、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攻坚战。

(二)执法不廉的问题。重点整治违规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的问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红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内外勾结,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收黑钱、放黑车,背离党纪国法,背离交通运输法规条例的行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牟取非法利益的问题。(牵头领导:局长贾四勇,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三)作风不优的问题。重点是从事道路运政和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因县里“三定”方案没有明确下来,人心不稳、干劲不足、等待观望的问题:重点整治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玩忽职守、尸位素餐: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的问题:纪律规矩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特权思想严重,自律不严、公私不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盛行的问题;执法风纪不严整、语言不文明,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不负责任,敷衍应付的问题。(牵头领导:副局长张尔卫、李瑞喜,责任单位:运政和路政执法部门。)。

(四)本领不强的问题。平时理论、文化、业务学习不够,深入基层不多、不深,思想认识不高,群众观念不强,实际工作能力不足的问题,重点整治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新业态不会管、传统业态管不好的问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适用法律依据错误,执法程序不完整,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处罚畸轻畸重,同案不同罚的问题;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的问题。要强化理论法制和文化业务等知识的学习,并加强集中培训、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和基层实践锻炼,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素质。(责任领导:党组成员郭艳华,责任单位:局行政审批股。)。

(五)担当不力的问题。缺乏工作责任心,出勤不出力,上岗不尽责的问题;重点整治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的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有案不立、立案不及时,办案不完整,随意取舍执法程序,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的问题:以改代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检查不深入、走过程、怕担责,面对复杂问题存在畏难情绪问题。(牵头领导:副局长李瑞喜,责任单位:局综合运输股。)。

(六)管理粗放的问题。工作安排不全面、不细致,责任落实不明确、不到位,管理督查不深入、不认真的问题,重点整治对执法人员监管不,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和执法行为规范不健全,制度执行打折扣的问题:执法精细化程度不高,执法手段和方式落后,人为因素影响较大的问题综合执法改革推进不力,执法队伍组建不到位,执法主体责任不落实,执法监管出现盲区的问题。(牵头领导,党组成员郭艳华,责任单位:局行政审批股。)。

四、全面铺开整治专项行动。

(一)开展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工作。

1.全面摸排行政执法顽瘴痼疾。对照整治内容,对本单位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对照文书案卷,查找证据、程序、法律适用以及以罚代管等方面的问题,对照投诉举报记录,查找是否存在发现问题不处理、不作为、不担当,徇私舞弊等问题,对照执法记录,查找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粗暴执法、简单执法等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要逐项列出整治清单和清理重点,查找问题原因,制定解决措施。

2.坚决整治乱罚款、滥收费、任性检查等突出问题。对于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等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问题,分管领导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对于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3.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组织开展作风整顿,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关键少数,对查出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制定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务实扎实整改。要坚持开门搞清理整治,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社会诉求,诚恳接受社会监督。要坚持边查边治、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

(二)组织开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并规范执法组织机构。在局务会的统一安排下,由局办公室负责,主动与县编办联络,尽快落实“县交通运输行政综合执法队”的人员编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职能,将拟组建的综合办公室(法制及案件管理股)、道路客运执法分队、道路与水路运政执法分队、公路路政执法分队、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分队的具体工作任务与目标一一落实到位,全面步入新的交通综合执法轨道。

2.建立和完善执法管理制度。以制度建设为着力点,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引导执法人员树立良好职业道德,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强化纪律观念、规矩意识,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规范文明执法。

3.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公布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结合“路政宣传月”活动的开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企业、站场、项目建设工地大调研、大走访,与企业、群众互访交流,帮助企业、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了解存在的问题,听取改进执法服务工作意见: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经营,降低法律风险。

4.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执法站所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和媒体参与、观摩、体验执法工作,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提升执法公信力。“擦亮”执法服务窗口,设立便民服务站,发放便民服务卡,设立公示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路政宣传月”等普法专项活动,增强交通运输从业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与认可,优化执法环境,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

(三)开展讲政治、夯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开展讲政治、夯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围绕县委“党建统领、五转一新”的工作思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法治素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增强服务能力。

1.开展法治思想专项学习。利用学习强国、三晋先锋等平台,把学习法治思想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单位法治讲堂、法庭旁听、录制法治学习微视频、撰写法治征文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宪法、民法典和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书籍,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2.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执法人员观看警示廉洁教育视频,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阅读警示教育读本,以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镜鉴,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强化执法人员廉洁、纪律、规矩意识,引导执法人员严守党纪国法,知敬畏、存戒惧、守住底线。

(四)组织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

1.梳理摸排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深入到基层和群众中间,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聚焦一线执法人员在基层执法实践中面临的困惑和问题,加强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制定预警、防范、化解处置措施,减少执法中的矛盾和冲突。

2.梳理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对于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不一致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对于制度缺失和制度中存在的漏洞,要依法加以修订、完善和规范。

3.挖掘和分析主要问题、突出矛盾,提出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对于矛盾的特殊性、突出性和尖锐性问题,要深入地挖掘和分析,对不合理的行政处罚等条文,研究论证后提出清理意见,从源头上堵截乱罚款、滥收费漏洞,推动执法与业务融合,更加注重日常监管和源头治理,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五)组织开展执法队伍轮训。

加强系统内执法队伍的轮训工作,聘请法律人士、行业专家讲课培训,采取法制讲座、集体学法、业务培训、剖析典型案例和参加法律学历教育等多种形式,分期、分批对执法人员进行全员轮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六)组织开展综合执法”三基”建设。

1.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大力加强执法基础管理。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巡查制度、执法文书管理制度、执法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内业管理制度、执法考核讲评等基础管理制度,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坚持双管齐下,大力加强基层执法基本能力建设。首先积极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比武,提高一线执法人员实战能力。同时加快推进执法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立综合执法管理系统和指挥平台,为一线执法人员逐步配备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采集工作站、执法应急救援交通工具、安全防护用具等执法装备,不断改进执法手段和方式,提高执法工作精细化、执法管理精准化水平。

五、安排好整治的时间与进度。

专项整治行动从2021年5月份开始,至10月底基本结束。要把以下六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部署,压茬推进,有序有效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一)部署动员(5月中旬)。按照省厅的文件和市局的会议安排,5月中旬起全面部署动员整治行动,继续按照现阶段各单位运行的职责职能机制与模式,对照整治内容、行动安排,对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二)自查自纠(5月中旬至6月底)。要把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推进,认真对照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对所有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自查、逐一检查分析,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主动整改。要在6月中旬前完成本单位顽瘴痼疾自查工作,聚焦制度不合理、执法不规范、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整治工作。

(三)深入整改(7月初至9月底)。要认真梳理总结行政执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方法。对属于制度不健全导致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时间表,通过健全制度、规范行为,逐步整改到位。同时,要建立健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长效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于2021年7月15日前将本单位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情况、整治的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上报县局。要统筹组织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活动、讲政治、夯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执法隐患排查防控和执法队伍轮训工作,要将隐患防控措施和完善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于2021年8月10日前上报县局。

(四)总结提升(10月)。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加强统筹衔接,将相关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等长效工作纳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中持续推进。

六、严格并严肃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党***决策部署、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结合起来,与清理乱罚款滥收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教育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运政、路政等执法主体,要按照局里的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并及时报县局,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研究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扎实推进落实。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注重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执法工作互融互促,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局领导组及整治办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推动作用,定期调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印发专项整治行动简报,总结成效、推广经验、通报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并向县局报送行动开展情况。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深入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工作部署,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充分展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全面建设创新、开放、绿色、文明、幸福的新而努力奋斗。

医疗领域问题整治方案八则篇十五

共包括七个方面16项问题。

(一)检查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

1.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着力纠正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监管监督长期严重缺位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在粮食购销领域履行领导、管理、监督责任情况,着力纠正放松粮食购销监管、忽视涉粮重大隐患纠治问题。

(二)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3.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内部管理混乱、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

4.重点检查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

5.重点检查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

6.重点检查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三)检查解决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靠粮吃粮”问题。

检查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全覆盖、无遗漏,重点检查基层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情况。

7.收购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价格和数量与实际不符,低价入库、高价报账;压级压价,多除皮或有意压秤,虚增粮食收购价格;对收购的质量、标准把关不严,入库粮食水分、杂质超标,造成库存短少、质量下降;入库粮食以次充好、以旧当新,用新旧粮差价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故意拖欠粮款、冒领补贴,或者先收后转等问题;在粮食化验、检测、司磅、验收过程中故意降低要求和标准,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造成国有资金浪费等问题。

8.销售出库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出库时,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或者拆分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违规加收出库费用、虚列运费、装卸费等支出项目;空进空出、掺假使假、吃拿卡要,私自出售“升溢粮”,通过虚假销售合同,销售不存在的“空气粮”等问题。

9.存储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多报粮食损耗、虚报瞒报库存;亏库短量、擅自动用置换、盗卖储备粮等靠粮吃粮问题;以虚报粮食数量、账上序列库存等手段搞“转圈粮”,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在粮食仓储设备等购买、维护、维修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报高价套取公款,通过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问题。

(四)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10.重点检查国有粮食企业落实粮食政策执行责任情况,从严从重查处乱投资,乱担保,钱权交易等问题。

11.结合早稻收购专项检查、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中晚稻收购专项检查开展专项执法,从严从重查处不严格执行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不及时支付售粮款、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未按规定备案等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等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推动完善体制,加强监管,健全长效机制。

12.重点检查《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xx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xx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政策落实情况及具体执行情况,深化粮食购销、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等问题。

(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5.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七)粮食仓储项目建设问题

16.重点检查粮食仓储设施等项目建设情况审核把关不严,即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等,将仓储维修项目直接指定承揽,并放任其利用职务之便做生意等问题。

医疗领域问题整治方案八则篇十六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殡葬改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和治理方式,建立长效机制,统筹部署推进;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同,强化目标考核,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依法依规,惩防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对散埋乱葬、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欺行霸市、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重拳出击、坚决整治,严禁以罚代管、放任不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立足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大局,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法规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健全殡葬服务体系,保障和改善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形成规范有序的殡葬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分类施策,积极稳妥。对于殡葬领域存在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整治重点,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和防范化解,做到分类施策、依法依规、不搞“一刀切”。坚持殡葬基本服务的公益属性,既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也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医疗领域问题整治方案八则篇十七

根据《全县安全生产领域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宜作风整治办〔2020〕5号)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我委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着力解决全委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中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以及国家安监总局、省、市安监局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构建全县安监系统干部队伍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以下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具体为: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乏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

隐患排查治理有漏洞、有盲区,没有做到全覆盖;

督促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没有严格执行隐患整改销号制度。

有时对上级暗查暗访行动通风报信,怕上级查出问题、怕被问责。

4.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力度不大。实施行政处罚时顶不住说情风干扰;

担心影响xx发展环境,对招商引资的工业园企业轻处罚甚至不处罚;

有的执法人员与执法对象存在利益关联,与企业负责人不能建立健康的“亲”、“清”政商关系。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追责,安监干部在位不安心,在岗想换位;

安监工作专业性较强,许多干部履职尽责能力有待提高。

部门联动机制有待完善。

三、

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共分动员部署、查摆问题、限期整改、

总结。

评估、建章立制等五个阶段进行,其中把整改贯穿始终,即知即行、即查即改,使集中整治各个阶段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底-3月中旬)。

通过召开动员会、组织专题学习、组织参加业务培训、搞好宣传造势四大形式,认真传达学习县委、县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充分做好全委安监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发动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全体干部的合力。重点培训干部作风整治的重点内容把握、工作方法和工作成效控制等内容,提高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查摆问题阶段(3月中旬-4月)。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开展自查、深刻剖析原因等方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及个人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针对查摆出的问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按照“问题-原因-整改措施”的要求,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三)限期整改阶段(5月-9月)。

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明查暗访、开展家访、整改落实、建立签字背书制度。针对征求意见和自我查摆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实行销号整改,并通过单位网站和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总结评估阶段(10月-11月)。

对把关不严的,及时提醒;

对情况严重的,及时通报曝光,并视情启动问责程序。同时对各股室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

(五)建章立制阶段(12月-2021年1月)。

要着眼于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从制度建设上查找漏洞及薄弱环节,以提高制度执行力、公信力、约束力为重点,在加强教育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健全和完善局机关日常管理规定,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保障机制,确保作风建设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具体抓落实。同时成立全委安全生产领域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2.强化监督检查。要采取“每周一检查、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讲评”的方式,对本系统、本单位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其背后的违纪违法、腐败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严谨细致认真核查,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3.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完善责任压实、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医疗领域问题整治方案八则篇十八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增强制度保廉、“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力抓手。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整治行动要求,进一步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规范权力运行,推动我市国有粮食企业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市委xxx精神,以制约和监督粮食企业内部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力争用三年时间,紧紧抓住“找、防、控”三个环节,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逐步建立起与粮企经营发展相适应的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的防控廉洁风险的新机制,实现全市粮食购销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全覆盖。使制度建设成为保证清正廉洁的保护伞、远离腐化的“防火墙”,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

1、xxx年,承储省级、市级储备粮的粮库全面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部分数字粮库,探索建立网上电子监察系统。

2、xxx年,各中心库、骨干库、军粮供应站全面建立起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3、xxx年,全市粮食购销领域全面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并与市、县(区)各粮食行政机关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对接。全市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基本实现电子监察全覆盖。

1、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动员会、座谈会、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使广大职工干部充分认识到做好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防控工作的基本要求,提高全员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深化廉政教育。结合“学习伟人践行五德作表率”主题教育,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勤廉文化进粮库活动,把崇高品德内化为全体干部职工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提倡高尚的精神追求,营造浓厚的勤廉文化氛围。

3、明确查找方向。明确重点部位,全面查找风险。全市各国有粮食企业要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重点对象,以主管人、财、物、资金、项目分配处置等为重点岗位,以资金项目安排、粮食购销、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资产处置等工作为重要环节,逐一分析查找岗位风险。要突出找准由于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自由裁量幅度过大,可能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要找准粮食企业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

4、多种方式查找。通过自查、互查、专项查等方式,全面排查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按照职能分工和工作范围,查找风险点,分析存在或潜在的风险点及其表现形式,对风险系数较大的职权、岗位、工作事项、工作环节进行专门的摸底清查。认真排查和分析履行职能过程中廉洁方面存在的个性和共性问题,查清廉洁风险的来源,增强对风险的掌控度。

5、优化工作流程。结合粮企实际,认真梳理与工作相关的业务流程以及管理制度,要着力从储备粮轮换、存储、贸易、计量检验、财务、实物资产、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等重要方面实施风险评价,梳理出需要重点进行廉政风险防控点,结合粮食行业实际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优化工作流程,制订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各项管理制度。

6、建立防控制度。按照省粮食局《廉政风险防控规范》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参照刘桥库、洪泽粮库等内控手册,通过对流程图、制度及风险点、防控措施的汇编整理进一步编制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企业内部权力运行机制的《粮库内控手册》,形成缜密完善的内控机制。

7、推进厂务公开。对企业干部任用、财务报销、工程建设、经营决策、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大公开力度。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单位内部人、财、物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有风险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按照省粮食局要求,今后在粮食物流园建设、数字粮库和中心粮库建设等项目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试点单位在创新项目评选、达标粮库评选等问题上,明确提出企业要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对承担国家和地方储备粮的所有企业,没有按序时进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将取消该企业承储国家和地方储备粮资格。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县(区)粮食主管部门要把推行国有粮食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和勤廉文化建设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落实;粮食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

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总体要求,突出部门职能,把廉洁风险防控融入工作流程,与加强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深化各种形式公开、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实现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有机结合起来,深查细找,建章立制,努力形成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专项检查,务求实效。聘请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了解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干部职工勤政廉洁情况,市局牵头成立检查评估小组,定期对该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各县(区)粮食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指导和推进工作,确保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医疗领域问题整治方案八则篇十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教育系统扫黑和突出问题整治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宁教工委函〔20xx〕13号)、《关于印发海原县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扫黑组〔20xx〕3号)精神,持续深入开展教育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现结合红羊乡中心小学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县扫黑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要求,在去年扎实开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持续营造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

二、(一)校园意识形态领域乱象治理

任务目标:建立防范抵御校园非法传教长效机制,严密防范和抵御宗教极端思想对在校师生的侵害,切实维护校园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党员管理,提高党员党性修养。组织全体党员教师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党员党性修养。深化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对老龄、患病、空巢党员和生活孤寂的老党员关心关爱,强化精神关怀,解决党员特别是老党员思想空虚、精神寂寞等问题,使全体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加强师生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精神,通过政治学习、教职工大会等途径切实加强教师思政教育,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同时,要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以开展主题活动为抓手,多渠道、分阶段加强学生德育工作。重在启蒙道德情感,引导学生形成爱党、爱囯、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的情感,具有做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美好愿望。

三是持续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充分利用班会、队会活动、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报、板报、课堂教学等多种方式,持续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到小学至高中教育阶段的教学、育人全过程中。重点通过地域性民族特点的介绍,使学生知道家乡的民族特色、风俗文化,关心本地区民族的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变化,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同时,通过对本地区民族特点和发展现状的了解,振奋民族精神,凝聚各民族人民的力量,不断增强不同民族学生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认同,不断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责任单位:学区党支部

责任人:xxx

配合单位:教导处、各学校

(二)校园欺凌专项整治

任务目标:完善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机制,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

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制度。学校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二是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各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长期设置预防校园欺凌举报电话(主要包括:报警110;学区办公室xxxxxxxxxxxx;xxx校长电话xxxxxxxxxxx;xx副书记电话xxxxxxxxxxx及学区扫黑办xxx电话xxxxxxxxxxx),畅通举报途径。

三是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将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有机融合,通过案例教学强警示教育,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四是定期开展违禁物品排查活动。对校园内携带、存放的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进行认真排查收缴,登记后予以集中处置。

五是依法开展校园欺凌行为排查处置工作。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实施欺凌情节较为严重的学生,学校要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对实施欺凌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学生,交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牵头单位:扫黑办

责任人:xxx

配合单位:后勤处、各学校

(三)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任务目标:建立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具体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三防”能力建设。配备专兼职保安加强门卫管理,加大“三防”设施资金投入,配足配齐安防设施设备,严格落实出入校园登记及学生请假外出登记制度,有效维护师生生命安全。

二是坚持做好校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每学期开学初围绕学校门卫保安、交通出行、食品卫生、宿舍管理、消防安全、校舍及教学设施等方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责任落实、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化、常态化。

三是巩固“控辍保学”成果。建立“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学生流动动态监测,严防新的辍学现象发生。

四是加大校园周边重点对象排查工作。各学校重点排查学校周边的精神病人、易肇事肇祸人员、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人员;以及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流动摊点,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区域、路段等,对排查出的情况,建立专门工作台账,摸清底数,掌握情况。

五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协同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职能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研判,采取有力措施,消除潜在的不稳定因素,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

牵头单位:扫黑办

责任人:xxx

配合单位:后勤处、各学校

三、实施步骤

(一)及早谋划,科学安排(20xx年2月至4月下旬)。各学校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提前熟悉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及早谋划、科学安排工作。

(二)集中整治,健全机制(20xx年5月至10月)。各学校要在落实整治工作的同时,把建章立制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补齐短板弱项,实现长效常治。

(三)评估总结,验收上报(20xx年11月)。专项整治成果评估工作按照自查自评、日常检查、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教育系统年终考核中。学校扫黑办要于11月15将学校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报告上报教体局扫黑办。

四、工作要求

(一)合理分工,周密部署。各学校要合理进行工作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紧盯目标,突出实效。各学校要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围绕服务教学中心任务推进工作开展,争取通过专项整治使学校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医疗领域问题整治方案八则篇二十

组长。

成员:。

1、违反任人唯贤原则,任人唯亲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违规提拔任用干部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谋取利益、收受好处的。

2、在教师选招、调动以及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工作中,不公正,暗箱操作,捞取利益的。

3、对干部教师在编不在岗视而不见,缺乏监管,纵容“吃空饷”、无病装病和小病大养现象的。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0日至3月31日)。

组织教职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规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有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让干部人事工作相关规定深入教师心中,使教师能依法从教、依法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二)专项整治阶段(4月1日至8月31日)。

1、自查自纠。各校对照干部人事工作相关规定,在校内、镇内就以下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着重查找有无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违规提拔任用干部现象,对发现违反规定的要逐级上报;二是教师选招、调动以及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方面:着重查找违规招聘工作人员、教师调配不合理或暗箱操作、职称评聘不公正、评先评优不客观现象,对存在上述情况的,能自行纠正的要立即纠正,不能纠正的'要逐级上报;三是清理教师不在岗方面:重点整治在编不在岗、吃空晌、无病装病和小病大养现象,发现一例,立即上报处理,对监管不严、包庇纵容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2、专项督查。对学校自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查看会议录、课程表等原始资料,着重督查干部选拔任用是否保障广大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招聘工作人员、教师调配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职称评聘、评先评优是否做到客观公正,有无对在编不在岗视而不见,缺乏监管,纵容“吃空饷”、无病装病和小病大养现象。

3、销号整改。对各单位上报的问题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做到落实一件,销号一件。

(三)建章立制阶段(9月1日至12月底)。

1、建立责任追究制。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干部人事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现象隐瞒不报、整改不到位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完善规章制度。各校要依据干部人事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扬民主,抓紧修订相关制度,健全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彻底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从教环境。

1、开展自查自纠。干部人事工作涉及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感,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坚决及时纠正。

2、明确工作职责。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干部人事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现象隐瞒不报、整改不到位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完善规章制度。各校要依据干部人事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扬民主,抓紧修订相关制度,健全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彻底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有效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教育人事工作环境。

医疗领域问题整治方案八则篇二十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全县安全生产领域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宜作风整治办〔2020〕5号)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我委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着力解决全委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中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以及国家安监总局、省、市安监局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构建全县安监系统干部队伍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以下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具体为:

“重发展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现象依然存在,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依然存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有时变通应付;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乏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

加强摸清本行业、本辖区企业底数,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有待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漏洞、有盲区,没有做到全覆盖;督促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没有严格执行隐患整改销号制度。

检查督查总要发通知、听汇报,热衷于看下级或企业提前安排好的“门面”和“盆景”,不能真查问题,查真问题;有时对上级暗查暗访行动通风报信,怕上级查出问题、怕被问责。

实施行政处罚时顶不住说情风干扰;担心影响xx发展环境,对招商引资的工业园企业轻处罚甚至不处罚;有的执法人员与执法对象存在利益关联,与企业负责人不能建立健康的“亲”、“清”政商关系。

安监工作压力大、风险大、难度大,安监干部有畏难情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追责,安监干部在位不安心,在岗想换位;安监工作专业性较强,许多干部履职尽责能力有待提高。

对“打非治违”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打非治违”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来抓,工作仅仅停留在文件和一般性的布置要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涉及面广,涉及单位多,地方与部门、部门与部门、条条与块块之间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部门联动机制有待完善。

三、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共分动员部署、查摆问题、限期整改、总结评估、建章立制等五个阶段进行,其中把整改贯穿始终,即知即行、即查即改,使集中整治各个阶段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底-3月中旬)。

通过召开动员会、组织专题学习、组织参加业务培训、搞好宣传造势四大形式,认真传达学习县委、县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充分做好全委安监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发动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全体干部的合力。重点培训干部作风整治的重点内容把握、工作方法和工作成效控制等内容,提高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查摆问题阶段(3月中旬-4月)。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开展自查、深刻剖析原因等方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对本单位。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及个人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针对查摆出的问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按照“问题-原因-整改措施”的要求,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三)限期整改阶段(5月-9月)。

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明查暗访、开展家访、整改落实、建立签字背书制度。针对征求意见和自我查摆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实行销号整改,并通过单位网站和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总结评估阶段(10月-11月)。

(五)建章立制阶段(12月-2021年1月)。

要着眼于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从制度建设上查找漏洞及薄弱环节,以提高制度执行力、公信力、约束力为重点,在加强教育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健全和完善局机关日常管理规定,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保障机制,确保作风建设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四、工作要求。

要采取“每周一检查、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讲评”的方式,对本系统、本单位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其背后的违纪违法、腐败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严谨细致认真核查,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要进一步建立完善责任压实、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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