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内部检查自查报告(实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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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内部检查自查报告(实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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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内部检查自查报告篇一

1、严格执行财政业务工作规程,制定了所长、会计、出纳工作岗位职责权限,岗位设置分工合理权责明确。

2、乡财政资金账户预留印章都是分开管理并做到人走章锁,相互制约和监督。资金收付相关票据都是专人管理并建立了严格的领用和核销制度。

1、按照规范程序开立了代管资金专户,原基本账户变更为零余额账户,按照规定撤销了财政专户。

2、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选择代理银行;与代理银行签订了规范的委托代理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责、利等事项。

1、建立了规范的资金收付管理流程;对用款计划按预算和项目进度等进行审核;对直接支付款项按照规定提供票据、合同等相关附件;建立严格的额度控制机制;各类凭证及附件的所有要素全面规范。

2、报销各种费用严格按照财务双签制度执行,单笔支出1000元以上的,一律采用公务卡结算或银行转账结算。

3、大额资金支付都是通过开党委会议决定,办公室出会议纪要财政所再安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1、按相关规定审核原始凭证、生成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并采用信息系统进行账务处理。

2、对会计财务凭证及时装订归档,其他财务资料及时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并归档,配备了保险柜和档案室。

3、严格执行对账制度,财政所每月按时与银行对账,与预算国库定期对账,会计、出纳每月月末对现金总账、日记账、库存现金,账面余额进行核对,并要核查实际库存现金是否与现金总账、日记账、库存现金,账面余额一致。

总之,结合我乡当前财政管理现状,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对财政财务管理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可能存在的漏洞并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内部监控,坚持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财政所内部检查自查报告篇二

我局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持有执法证的干部职工有19名。

(二)制度建设情况。

自去年启动州财政系统“三化”建设以来,我局积极响应,在制度方面废止、修订、新定43余条,并结合今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时制定了《县财政局制度建设计划》,进行再清理、再修改。

为更好的管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我局制定了《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县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

我局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备方面遵从《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

在行政处罚文书档案规范方面,我局于去年专门设置了了档案室,并邀请县档案局到我局就档案工作进行了指导,对不规范的'情况也已进行整改。

我局制定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单位职工有依法行政的意识,但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运用不到位,导致有心无力,依旧按照老方法、原有经验来处理。二是依法理财做得不到位,固有观念一时难以转变,认为依法理财麻烦、浪费时间,尽管知道这样存在极高的风险点,但偶尔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三是除我局干部职工外,服务对象的法制意识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往往存在不懂法而凭借主观臆断来办事情的现象,办不成就认为财政慢作为、不作为。四是监督制约机制欠缺,行政权力运行的环境也需进一步营造。

我局狠抓培训教育,高度重视法治思维培养,在单位内部创建“财政大讲堂”以提升业务素养,邀请结对帮促县财政局专业人员到进行授课。今年以来,我局以正风肃纪活动的开展为契机,联合纪检监察、审计组成专门工作组,就“三公经费”、“乱发钱物”等进行了专项监察。

做好“两依”工作是做好财政工作的保障,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整合力量,切实把“两依”工作理顺并落到实处,让“两依”工作真正为财政工作服务。

财政所内部检查自查报告篇三

接到xx编办下发的《关于开展财政供养(救助)人员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20xx]5号)文件后,我镇领导对此十分重视,庚即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召开清理工作会议,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对清理自查工作进行了统一布置。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通知精神,首先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相关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此次自查活动的行动方案作了统一安排。并强调各部门要把清理工作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务求工作落实。

在自查工作中,我镇注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把清理自查工作溶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当中,利用机关学习讨论的机会进行自查工作宣传,使大家充分了解文件精神,深刻理解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了思想上的认识统一。整个清理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对此次清理工作的范围、清理对象、部门责任人都作了明确的规定,镇人事办、财政所、人才服务与劳动保障所、民政办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协作,保证了全镇清理自查工作的有序开展。

整个清理工作严格按要求进行,镇纪委对清理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设立了清理工作举报电话,并要求相关人员为举报人做好保密工作。各部门工作也按分工协作的要求,根据按清理范围和清理对象认真开展工作。整个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现隐瞒真相、弄虚作假、蒙混过关、工作不力的现象,经过认真清理自查,全镇清理出在编不在岗人员一名,圆满完成了全镇清理自查工作,严肃了我镇的人事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收到了良好的工作实效。

财政所内部检查自查报告篇四

1-8月份“三公经费”合计支出11.48万元,是xx年“三公经费”控制数的68%。其中:公务接待费4.98万元,比xx年同期节约2万元,是xx年“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控制数的125%;会议费0.82万元,是xx年“三公经费”会议费控制数的13.67%;车辆运行费5.68万元,是xx年“三公经费”车辆运行费控制数的81.14%。

无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等情况发生。

(一)公务接待费超出了年度控制标准。超标主要原因:xx年度控制数指标太低。我室xx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1.16万元,xx年公务接待费控制数为4万元,控制数仅为xx年的35.84%,指标数偏低。

(二)车辆运行费指标数偏低。xx年决算数为6.86万元,xx年控制数为7万元。相比xx年,车辆运行费略有增加,原因是xx年1-3月份实有车辆数1辆,xx年全年2辆车。

今年以来,我室高度重视,召开了主任办公会议及全体会议,专题部署安排了“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一)提高工作效能,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成本意识,超前谋划,保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尽量简化。

(三)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区外参加会议及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识的考察学习活动。

(四)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每月对公务车耗油、修理、过路过桥等费用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按时审核车辆外出情况,加强车辆使用监督,最大限度提高单车使用效率。

财政所内部检查自查报告篇五

(一)预算、国库、综合三股室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逐步完善,基本实现了风险点的控制,达到了相互管理、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的目的。

(二)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进一步规范,并认真按照《预算法》编制了四本预算,专项资金使用和重大民生执行有理有据;国库股建立健全了国库管理制度,制定了全面、系统、规范的操作规程,合理确定各项业务活动的风险环节,并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执行标准统一的业务流程,确保国库所有资金的安全,会计科目核算规范,保证金额准确,会计信息无误,落实收入核算,复核的双岗责任制,严格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退付管理,加强对预算支出的审核,严格审核拨款依据和拨款信息,确保拨款合规、及时和准确;通过检查财政专用票据,财政专用票据管理规范,特别是进一步规范了非税收入在保管、发放、购领、使用、核销等日常管理,坚持分次限量、验旧换新、票款同步的原则,加强了非税收入专户的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财政所内部检查自查报告篇六

针对今年上半年,我省的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为全面贯彻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由公司决定组织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全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发现备案存档工作较好,各制度健全,应急预案完整,演练可行,各项操作规程公布考核成果较好,制度得到落实,并在实践中得到不断更新,各级机构及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制度和规程内容,无违章现象。

公司生产部门每周开展安全总结会议,分析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的成绩和问题,公司每月对各部门进行安全考核与教育,实际制度落实较好,对突出问题敢于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安全教育上墙公司情况良好,警示教育时刻长抓,教育注重成效,不达标准不放过。

消防栓有部分没有水龙带或个别没有喷头,个别消防箱陈旧,没有人看管,分部职工对消防器材使用不熟悉。安全防护用品配备较充足,可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现场施工标志牌缺少,介工人对标志牌的使用摆设较熟悉。水厂氯气消毒车间已安排专职人员看管操作,配电设备良好,没拉乱接现象。矿泉水厂臭氯发生器操作配备专职人员,并配有防护用具。电厂对高压源按规范设置有效的`隔离措施。但电厂的陂头挡土墙出现下陷断裂,存在安全隐患。

各部门的安全意识较以前有所加强,粗心大意现象较少,杜绝了盲目作业现象,操作记录较齐全,对问题的存在有记录,并存整改意见与成效记录。

各部门对安全生产职责和责任制有较深认识,落实各制度、规程的自觉性较强,监控框架结构健全,操作效用性较强,并有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危险源认识和处理机制,处理能力得到加强,监控工作较以前成效较好。

财政所内部检查自查报告篇七

根据县纪委办《关于当前切实做好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乡自查自纠及开展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自查,乡政府机关,乡直各部门均能主动严格遵守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通过会议、板报和标语等方式认真抓好了各级《规定》的宣传和学习,有效增强和规范了党员干部自觉贯彻落实各级《规定》的`意识和行为。制发了“四大考核到户”制度并作为乡村干部工作绩效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以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即“挂帮包”考核到户,实事目标考核到户,矛盾化解考核到户,作风建设考核到户。对照《规定》要求重新修改和完善了乡干部管理制度,从纪律、作风、作息、学习、公务接待等方面详细规定了干部廉洁履职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今年以来全乡没有发生一件干部违反规定的行为,全体乡村干部均能自觉遵守各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没有出现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接待超标准,超范围等违规现象。

乡成立了由乡纪委书记任主任,乡纪委委员,党政办、财经办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督查办公室。督查办公室坚持通过专项检查、调查走访和“一事一督”等方式深入开展检查。实现来人来客接待申报制,对每次公务接待均进行了登记管监督理。坚持落实“三走访”制度,即对群众、干部和职工三类对象必访,通过访谈了解相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坚持到位督查,对乡直机关单位改会风,改文风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重点针对密切联系群众、改进会风文风和公务接待等方面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县十项规定进行深入宣传教育,确保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财政所内部检查自查报告篇八

根据省社保局《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湘社险函71号)文件精神,按照组织机构、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控制、内部控制的管理和监督等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我局不断细化内容,一一对比,详细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在进一步建立健全队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机构职能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业务经办、基金财务、信息系统等内部控制活动全过程的岗位设置及其职责范围。

二是各个股室之间的内部控制职责明确、业务信息传递、反馈、监控流程规范。各项待遇支付时,首先业务审核、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签字,做到了各个环节互相监督制约。

三是多年来,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业务培训、学历培训、规范业务流程、优化岗位设置等措施,切实加强了社保经办队伍尤其是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有力地促进了领导班子及经办人员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是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年检、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待遇计算、基数核定、基数增减核定、补缴、缴费基数修改管理、欠费数据库管理、帐户管理、基金收入记账与对账管理、领取待遇资格认定、待遇支付、系统口令管理、系统软件维护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数据库安全管理,稽核监督等主要岗位做到了各岗位之间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制约。

二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在我局“社保信息网”及公告栏上公开社保局服务工作内容和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流程图、收费项目及标准、办理各项业务需提交的主要资料、违规违纪的投诉、追究办法及咨询电话等公诸社会,提高办事的透明度。

三是各种人事、文书、业务、财务档案及时留存、归档保管,做到建档有规定、调档有制度。原始档案、资料由专人管理,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持介绍信或相应的证明。

一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分别设立财政专户、支出户,地税征收的养老保险费及时拨付财政专户,按月申请资金及时拨付到支出户,确保足额发放。对存入银行的沉淀或当期基金,按其存期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并入了基金。

二是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地核算和反映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

三是基金的预算管理严格按《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规定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编制、审批、执行,在分析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测算下年度基金收支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基金下年度收、支预算,做到了认真、科学、合理。

四是基金的决算报表由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统一设计、统一布置,我们根据统一规定的报表格式、时间和要求编制年度决算报表,认真填制、审核,确保有关数据一致。

五是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审核的原则,设立了原始资料审核、出纳、记帐、凭证审核、登帐、会计资料归档、会计负责人等财务岗位。

开展网络技术信息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隐患。一是对本单位信息系统的帐户、口令等进行了一次专门的清理检查,并及时将软件更新和升级,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对全局计算机按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重新统计备案,对所有接入局域网的设备进行了全面安全检查,对发现有操作系统存在漏洞、防毒软件配置不到位的计算机进行全面升级,确保网络安全。三是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确保所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四是严格禁止办公内网与互联网相连,为了防止人为的或其它意外事件发生,使致信息系统的数据丢失,采取了异地备份等有效的措施,保证了各项基础信息的安全。

目前我局稽核审计配备2名专职稽核人员,每年按照市局任务要求及社会保险稽核审计程序,编制稽审工作计划,对享受待遇人员组织实施稽核,通过查阅社会保险个人帐户手册、单位参保人员花名册、缴费基数核定表、核实参保时间、缴费年限等情况,核查职工个人档案和待遇资格条件证明原件,核实享受待遇标准,并不定期对各项业务进行抽查,及时反馈主要领导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虽然我局经办流程及程序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建立和制定,但有些环节还是存在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缺陷。

一是优化队伍结构,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干部培养、考核和监督,加大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力度。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全面提升经办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构建学习型、服务型单位。

二是进一步规范网络管理工作制度。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对上网计算机严格把关,工作需要时连上网线,不用上网时物理隔离。内部电子文档传送,使用移动硬盘、u盘、软盘等存储介质完成,不能随意使用电子邮箱、网上共享等手段。

三是实地稽核与专项稽核相结合,确保养老保险工作的平稳运行,防止基金流失。同时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确保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全程监控。

财政所内部检查自查报告篇九

根据延财发〔2009〕019号文件以及延川县财政局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切实堵塞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漏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所在县财政局的正确指导下,对我所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结合延川县财政资金安全自查内容对照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1、组织领导方面。

(1)我所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比较重视,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不能做到及时了解掌握专项资金管理人员的思想动态以及对资金安全造成潜在风险的不良嗜好。

(2)能把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做为党风廉政教育和法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也开展过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的教育培训,和对专项资金管理进行了安全检查。

2、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方面。

(1)我财政所按照县政府发有关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文件精神,制定了财政专项资金报账流程及报账凭据方面的相关要求,也制定了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

(3)建立了规范的内部制衡和纠错机制。

(4)没有建立相关岗位的考评制度、奖惩制度和轮岗制度。

(5)没有建立资金收付岗位人员回避制度,但相关人员之间无亲缘关系。

3、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

(1)按规定的业务流程设置了满足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需要的岗位。

(2)资金的拨付管理执行严格的拨付、复核、稽核等制度。

(3)明确了各自岗位职责权限。

(4)明确规定了拨款人员不得同时负责稽核、账务和档案管理工作。

(5)财政总预算会计岗位设在县财政局,我所预算管理岗位人员任用经过了严格的考评。

(6)预算岗位人员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4、资金收付管理方面。

(1)建立了规定的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流程。

(2)对用款计划按预算和项目进度进行审核。

(3)对财政支出业务要求计算单位提供票据、合同等相关附件。

(4)对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建立严格的额度控制机制。

(5)拨款人员对各类请款凭证的所有要互不进行全面审核,复核人员也对提交的凭证单据条进行全面复核。

(6)未将会计核算实有资金账户改为零年额账户。

(7)我所未设立非税收入归依性账户,不存在对收缴资金及相关审核流程的制定问题。

5、账务处理方面。

(1)相关原始凭证及报表能及时转交记账人员,记账人员能全面核对后按日及时记账。

(2)相关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能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3)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工作移交手续,并制定规范的移交清册。

(4)按规范化要求进行年终结账。

6、对账务管理方面。

(1)有财政所内部相关岗位之间定期不定期对账制度。

(2)各会计岗位定期进行账证、账账、账实核对。

(3)财政所与各报账单位和相关开户行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对账。

7、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方面。

(1)财政资金都在当地农信社开设,符合相关规定。

(2)新增的财政资金专户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

(3)按照相关要求对财政资金专户进行清理、归并。

(4)财政资金专户全部纳入了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

(5)建立了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档案制度。

(6)未建立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年度报告制度。

8、印鉴和票据管理方面。

(1)建立了严格的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

(2)拨款印章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实行了分人分印管理。

(3)对印章的保管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

(4)资金收付相关票据、凭证,安排专人负责、保管,采取了严格的安全保护和领用核销制度。

9、代理银行管理方面。

(1)能严格按采购方式和程序选择代理银行。

(2)政府采购业务中能与代理银行等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3)并就相关凭单据的传递有专人送取交接。

(4)与代理银行之间可以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纠销。

(5)设有要求代理银行对经办国库收付业务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10、信息系统管理方面。

(1)资金的收付管理尚未全面纳入信息系统管理。

(2)设有明确规定系统维护人员办理资金收付业务。

(3)根据岗位分工情况,设置了不同的系统权限。

(4)信息系统相关操作环节,设置了安全密码,安全密码由专人保管。

(5)制定了安全密码的定期更改措施。

1、成立贾家坪镇财政所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所长任组长,副组长、专户会计、预算管理,经费会计、出纳为成员。负责在规定时限内对贾家坪财政所资金安全管理工作的整改。要求各会计及财政资金管理人员要结合自查的问题,抓紧研究整改方案,针对问题和隐患制定整改措施,以及对检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财政处理。

2、具体整改要求。

(1)制定详细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会计核算要求和内部稽核和制衡机制。

(2)将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作为法制教育的一项内室,定期开展有关岗位对资金安全管理的教育和培训活动。

(3)建立专户会计、经费会计,预算管理岗位的考评制度和奖惩制度。

(4)将财政资金收付管理全面纳入系统管理。

(5)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流程,对用款单位的用款计划按预算和项目进度审核,并要求提供规范、完整的票据、合同等相关附件。

财政所内部检查自查报告篇十

根据市社保局《关于转发省社保中心〈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的通知》(赣市社险字23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检查评估小组,认真自查评估,现就自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是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本质要求,也是规范经办机构各种行为,实施自动防错、查错和纠错,实现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我局从社会保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出发,形成了一套事事有复核、人人有监督,行之有效、科学规范的社保工作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建立对社保基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不相容岗位不能一人兼任的原则,设置了财务、业务、稽核和待遇审批等部门。在各部门内部再进行岗位细分,财务部门要求会计与出纳分设,业务部门要求设立业务受理、复核、系统管理员等岗位,待遇审批部门要求设立受理、复核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形成责任明确,相互制约的内部制衡机制。

突出加强对资金结算过程的监督。一是靠财务部门内部的监督,出纳经手的每一笔资金收付业务必须经另一财务人员复核,每天下班前,另一财务人员对出纳当天收缴的社会保险费存入开户银行的情况要再次进行复核;二是靠对账制度来约束,每天、每月、全年都要进行对账,业务部门每天开出的票据与财务部门实际收到的资金核对一致,不一致的查明原因及时解决,月份、年度终了,财务和业务部门分别由不同的人员核对月份和年度发生额,确保月发生额与当期日发生额累计数核对一致;三是靠内部稽核来监督,充分发挥稽核部门职能作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社保基金的运行进行稽核,提出稽核意见和改进建议,促进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形成了对社保基金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按照既高效、便捷又安全、严密的原则,建立涵盖社保基金从进口到出口,涉及财务、业务、待遇、稽核等各部门的。要求加大复核、审核、稽核作用,强化内部控制功能,最终达到一个人不能办理社保业务的要求。

参保单位到业务部门办理缴费基数调整、社保待遇调整等业务,受理人审核后,必须经复核人复核,并经稽核部门稽核后,方能办理;业务经办人每月都要对社会保险待遇本月发放情况与上月发放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并经复核人、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复核,稽核部门稽核,局领导审核后转财务部门办理支付。财务部门出纳收取社会保险费、拨付社保待遇必须经另一财务人员复核;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名章由两人分开管理;安排专人从源头抓好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的管理;每月与开户银行和财政部门对账,财务负责人对对账情况进行复核。待遇审批部门应建立档案联合审查制度,审批社保待遇必须经四人审核小组共同审查档案,经稽核部门稽核后,报局领导召开办公会审批。

有了好的规范和流程是做好工作的基础,但把规范和流程贯彻落实好则是关键所在。根据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对照《内部社会保险业务规范和流程》,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法,对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待遇审批部门执行社保政策和工作流程情况进行稽核。稽核完毕后,向单位领导汇报、分析稽核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向被稽核部门反馈稽核情况,促进社会保险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财政所内部检查自查报告篇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财政帐户规范和财务制度的落实,根据《xx市xx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泸龙财库[]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财政资金进行了全面的彻底清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责任,摸排自查。

我局财政资金支付的主要环节在预算科、国库科与国库支付中心,对照此次检查内容梳理如下:

(一)制度建设及基础管理工作。

1、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财政资金支付暂行办法》、《财政资金银行清算办法》、《国库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2、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严格财政资金收付、调度管理,加强会计监督。

3、制定出台《xx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不断加强和规范财政专户管理,提高财政专户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岗位人员管理和内控机制。

1、国库支付中心岗位设置。

按照国库支付中心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支付中心设主任、审核、资金、核算4个工作岗位。

2、财政总预算会计岗位设置。

3、国库财政专户统管资金会计岗位设置。

根据国库财政专户岗位要求,遵循财政专户资金拨付快捷高效及安全性的原则,设置财政专户统管资金会计1名,复核岗1名。

(三)业务流程控制与帐务管理。

1、国库集中支付一体化管理系统业务流程。

2、国库支付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

根据业务股室、支付中心批复的预算单位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专户资金、往来资金用款计划,审核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及时办理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发送预算内资金用款额度。每日根据代理银行确认支付金额,及时导出用款额度发送区级金库,便于支付资金清算,定期与其核对用款额度余额。

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往来清算账户的账务核算。对发生的资金收付业务进行核算,填制并分解单位往来资金收款记账凭证,每月终了与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单位往来清算账户存款余额,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按时打印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送区级金库和代理银行实现清算。

3、国库统管财政专户业务拨付流程。

我局国库统管财政专户资金大部分为直拨模式,由预算科下达专项指标,通过人行、代理银行系统清算到各财政专户,各业务科室根据业务实际进度需要,填制专项资金拨款凭证,经业务科长审核,分管局长、局长审批后交国库科统管资金会计,经审核后严格按照《xx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拨付各专项资金。

(四)对帐及印鉴、票据管理。

严格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xx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国库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每月与相关业务科室、预算单位、人民银行、代理银行核对资金帐,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严格执行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分人分印管理,同一经办人员不得管理全部印鉴。相关票据、凭证专人保管,重要单据建立严格领用和核销制度。

二、查找问题、积极整改。

1、岗位职能设置及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优化。

我局高度重视国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工作,以今年整改工作为契机加强了国库财政专户人员配备,国库管理工作更加趋于规范管理。但国库支付中心人少事多,存在一人多岗现象。

2、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随着现代国库管理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现行的国库管理相关制度已不适应改革的需要,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及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财政所内部检查自查报告篇十二

接县纪委关于《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通知后,我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并对文件中所规定我单位相关内容进行了分析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主要负责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及其经费的`管理使用。

近几年来,我局对上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和经费进行了严格管理和监督。在项目申报上,严格按照上级标准要求进行筛选和初审,并组织上报。在下拨经费的管理上,及时与财政部门联系,不管是财政部门拨至我局的资金还是通过财政部门直接拨付企业的资金,都做到了按照规定程序即到即拨,不存在私自截留和挪用现象,使资金在第一时间到达有关企业和部门,实现了资金的使用能够及时有效的得到实现。在资金的具体使用上,我们也安排单位有关部门到企业进行了实地调查和监督,力使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20xx年我局共申报完成新型环保高温抗咬合剂等省、市科技计划项目7个,至目前为止上级共拨付专项资金175万,已经全部拨付项目承担企业和部门。

存在问题:由于人员技术水平和时间关系,在对相关企业在各种专项资金的的使用的监督上,监管还不是十分到位。我们也已经与县财政局进行沟通,计划在近期对所有下拨资金进行一次全面和审查,力争使资金在最大程序上发挥其作用和效能。

财政所内部检查自查报告篇十三

今年xxx市财政局对xxx县财政局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1.岗位与人员管理方面:未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进行岗位涉置,存在1人多岗的情况,如:国库总会计岗位中支付与记账未实现分离;部分乡镇存在所长和会计、所长和出纳员一肩挑现象(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不足);岗位职责未明确分工,如:国库总会计岗位职责未分工(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不足);未建立规范的ab角替岗制度,因人员缺乏,无法严格执行岗位协调工作(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不足)。

2.账户管理方面:未严格按照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如:按照核准,社保专户只能开设3个,自查发现目前共有6个社保专户。

3.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方面:部分财政专户未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单据传递未严格实行交接登记(主要原因是未设立专人负责管理);未严格建立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主要原因是未设立专人负责管理)。

4.会计核算方面:部分股室未按规定配置保险柜(如:国库股和支付中心未配置保险柜)。

5.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方面:部分单位账务未按规定实行转轨(主要原因是单位暂无会计人员);部分单位资金支付未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主要是部分省管单位、专户和所有企业单位仍在实行实拨);未对仍保留核算中心代理计账的单位签定代理记账协议。

6.财政对外借款方面:对非临时急需、超过约定还款期限或借款时超过1年的对外借款未严格按要求催收还款、补列预算等方式妥善处理(主要原因是历史往来,因企业破产、机构改革等原因无法核销);未严格按规定对未履行审批程序的对外借款补办审批手续(主要是历史往来,因企业破产、机构改革等原因无法办理)。

1.向财政局作好汇报,并争取增大人员配备,充实岗位人员。

2.对未严格按照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设立的3个社保专户已向财政局和县政府作出书面汇报,争取尽快以取消归并多设立的专户。

3.向财政局作好汇报要求财政局将财政专信息系统管理、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和单据传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该项工作交由专人负责管理。

4.对部分股室未按规定配置保险柜已向局领导作出汇报,请尽快安排人员予以采购落实。

5.对部分未按规定实行账务转轨单位已向财政局作出汇报,由财政局向单位作出书面通知,要求单位尽快落实会计人员作好账务交接;对仍在实行实拨部分省管单位、专户和企业单位已停止拨付,并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6.认真组织清理往来借款,及时向局领导作出汇报,提出整改方案,争妥善处理。

(1)岗位与人员管理方面:未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进行岗位涉置,存在1人多岗的情况,如:国库总会计岗位中支付与记账未实现分离;部分乡镇存在所长和会计、所长和出纳员一肩挑现象(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不足);岗位职责未明确分工,如:国库总会计岗位职责未分工(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不足);未建立规范的ab角替岗制度,因人员缺乏,无法严格执行岗位协调工作(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不足)。

(2)账户管理方面:未严格按照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如:按照核准,社保专户只能开设3个,自查发现目前共有6个社保专户。

(3)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方面:部分财政专户未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单据传递未严格实行交接登记(主要原因是未设立专人负责管理);未严格建立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主要原因是未设立专人负责管理)。

(4)会计核算方面:部分股室未按规定配置保险柜(如:国库股和支付中心未配置保险柜)。

(5)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方面:部分单位账务未按规定实行转轨(主要原因是单位暂无会计人员);部分单位资金支付未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主要是部分省管单位、专户和所有企业单位仍在实行实拨);未对仍保留核算中心代理计账的单位签定代理记账协议。

(6)财政对外借款方面:对非临时急需、超过约定还款期限或借款时超过1年的对外借款未严格按要求催收还款、补列预算等方式妥善处理(主要原因是历史往来,因企业破产、机构改革等原因无法核销);未严格按规定对未履行审批程序的对外借款补办审批手续(主要是历史往来,因企业破产、机构改革等原因无法办理)。

1.财政局已制定财会人员两年培训和考试计划,争取在两年内完成和充实一批财会队伍,从而严格岗位人员管理,加大人员配备力度。

2.对未严格按照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设立的3个社保专户已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汇报,争取在6月前予以取消归并。

3.财政局已将财政信息系统管理、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和单据传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已将该项工作交由专人负责管理。

4.对部分股室未按规定配置保险柜已责成有关人员予以采购落实。

5.对部分未按规定实行账务转轨单位已向单位作出书面通知,要求单位尽快落实会计人员作好账务交接,该项工作争取在6月份完成;对仍在实行实拨部分省管单位、专户和企业单位已责令国库股立及整改,停止拨付,并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6.认真组织清理往来借款,加大催收力度,对因特殊原因造成的不良借款按照程序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作好汇报,争妥善处理。

(1)岗位和人员管理方面:存在1人多岗的情况,如县国库股4人,总会计6岗1人;未建立规范的ab角替岗制度,无法严格执行岗位协调工作;经抽查,县财政局2人不具备会计证,乡镇财政所财务人员7人不具备会计证。

(2)账户管理方面:未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开设、清理归并和撤销财政专户。根据县财政提供的资料反映,截止20xx年末国库股管理的专户27个(上报18个,不含定期),其中:核定12个,未上报应撤未撤15个,20xx年1月初撤销1个,截止检查日未上报应撤未撤14个,涉及余额297,595,394.47元;未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采购、清理归并和撤销财政专户。社保专户按规定20xx年应采购招标3个,实际只采购招标2个,截止检查日社保专户还有6个;对原开设的财政专户,未按照新的选择办法选择开户银行以及签订新的账户管理协议,无法按照现有管理模式全面清晰界定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和定期进行业务评估,以便有效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3)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方面:有系统直接对1、2级预警冻结计划,无专人监控;资金管理存在安全隐患,支付中心印鉴和票据由1人保管使用;20xx年除县工商局外,所有工资发放均未通过大平台,由国库股开设5个银行账户实拨资金支付,20xx年累计发放209,929,543.50元。

(4)会计核算管理方面:支付中心不能提供所有银行存款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明细账;且没按开设的银行账户设立对应的银行存款明细账;支付中心不能提供代理记账的凭证、账簿及报表;根据支付中心提供的资料反映,该中心管理的资金之间长期相互拆借、挪用,且未按检查组的要求提供详细情况(检查组已口头责成县监督局彻查);国库股和支付中心未配置保险柜;支付中心未严格执行对账制度,截止检查日存在未达账且原因不明。

(5)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方面:未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资金支付未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部分单位、专户及企业仍实行实拨;未完全恢复预算单位核算权和财务管理权,且无代理记账的相关文件资料,代理记账员未与支付岗位分离;支付中心提供的20xx年末银行存款明细余额反映部分余额为负数,未提供会计账进行核对。

(6)财政对外借款管理方面:截止20xx年末,全县财政累计借出款项318,090,025.17元(属1985年至20xx年产生的,由于时间关系未查看原始凭证)。

责令xxx县财政局按照财库【20xx】1号、财库【20xx】175号、财库【20xx】46号、财库【20xx】167号、财库【20xx】32号、财库【20xx】17号、x财库【20xx】7号等文件相关规定,以及市局核查组核查报告提出的意见,迅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立即整改纠正,同时做好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工作,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制定各种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排查内控风险,定期轮岗换岗,足额配备人员,规范岗位设置。

1.严格岗位管理。按照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要求,县财政局对局机关相关股室和乡镇财政所作出了岗位和人员调整,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

2.认真清理归并和撤销财政专户。因20xx年3月的第二次社保专户采购流标,采购未能成功。致使部分未按规定开设的专户没有及时清理归并,目前,县财政局第三次采购计划已启动,将从银行招标和账户撤销两方面入手,对应当撤销、归并的专户予以撤销,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财政支付管理。切实实行印鉴、票据分离管理,落实专人保管;定期进行对账工作,把定期对账行成一种管理制度;全面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立健全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和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4.经核实,支付中心各银行存款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明细账较齐全;国库股和支付中心已配置保险柜。

5.对部分未按规定实行账务转轨单位已向单位作出书面通知,要求单位尽快落实会计人员作好账务交接,该项工作争取在6月份完成;对仍在实行实拨部分省管单位、专户和企业单位已责令国库股立及整改,停止拨付,并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6.扎实开展财政对外借款清查工作,截止20xx年末,全县财政累计借出款项318,090,025.17元(属1985年至20xx年产生的)。通过催收还款、补列预算等方式妥善处理已经发生的财政借垫款,对非临时急需、超过约定还款期限或借款时间超过一年的对外借款,未能通过催收还款、补列预算等方式妥善处理;特别是历史往来,因部分企业破产、机构改革等原因无法收回,现正在由审计牵头处理之中。

通过整改,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资金管理运行机制,强化了内控制度,杜绝了财政资金安全各项风险的发生,确保了全县财政资金的健康运转。

财政所内部检查自查报告篇十四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专人对我局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及时自查。召开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会议,研究自查方案,由局长亲自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财务人员具体操作,对20财政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自查。

二、切实落实好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主体责任,严格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建立重大支出必须坚持集体研究决策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全年无截留、侵占、挪用财政资金(包括灾后重建资金和捐赠资金)现象发生。

三、严格执行《会计法》、新《预算法》等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定期对资金支付流程、对账制度、岗位权限、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梳理、对照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规定要求办理。建立严格的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拨款印章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实行分人分印管理,资金收付相关票据、凭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加强对本单位账户的管理。全年无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和将资金从国库存款账户和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清算到单位零余额账户沉淀现象发生。

四、加大财政资金使用公开公示力度,完善公开制度,定期对财政资金信息进行公开,采用网站公示和张榜公示等方式进行公开公示。

五、加强资金使用和支付退票的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部门的主体作用,定期对下发到乡镇的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进行抽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及时与各乡镇办理资金结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财政直接支付与财政授权支付的退票行为,无直接支付退票资金留存财政零余额账户沉淀、将授权支付退票资金留存单位零余额账户作为自有资金支付的现象出现。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资金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预防和防止腐朽现象的出现,进一步规范我局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

财政所内部检查自查报告篇十五

县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2014〕9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合情况。

2014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201423人,参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2014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2014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

二、基金使用。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2014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

2014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540.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531人次,2208.04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23.37%,补偿金额961.92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50%;县级医疗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

本年度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三、加强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

(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二)从补偿方案测算上确保基金有效使用。

2014年,国家对农民群众医疗补助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测算,因地制宜,制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青川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提高报销比例及封顶金额,降低起付线,有效提高农民受益度:乡镇卫生院起付线80元,补偿比例为75%;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6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例为4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为35%;区外其它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例为25%。并将重大慢性非住院性疾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从全年补偿情况看,农民受益与2014年相比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率达90%以上。

(三)从有效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中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成立稽查与审核科,配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二是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逗硬奖惩,保障基金安全;三是根据广元市医疗服务收费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状况及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出台《青川县新农合住院费用控制指标》、《青川县新农合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次均费用控制指标》等一系列规范行文件,让新农合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多措并举,监管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通过系统监管与核查两种方式,审核稽查人员可通过系统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情况进行监管,也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下乡核查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2014年,我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下乡核查共计50余次,核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报销费用2万多元,惩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3000元;五是民主监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设立新农合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新农合费用报销情况,让新农合基金运转公开透明,广泛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监督。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医疗机构客观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服务行为。对新农合基金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我中心工作人员少,编制不够,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2、近年来因自然灾害频繁,部分新农合基金支出凭证因灾损毁。

3、基金管理使用模式缺乏创新,基金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4、缺乏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专项经费,新农合基层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5、部分乡镇新农合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卫生院由于工作人员匮乏,加之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导致管理较差,住院病人管理不规范,存在登记不及时,病历建立滞后等现象,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滞后,导致新农合门诊与统筹基金沉淀过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力量。

2、加大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大对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力度,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提高实际补偿比,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

4、加强与乡镇合管办联系,强化宣传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对乡镇医院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5、全面推开门诊统筹工作,减少新农合基金结余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率。

6、结合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进一步提高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群众受益率。

财政所内部检查自查报告篇十六

按照绵竹市财政局文件精神,我局在近日对局内财政资金和财务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成立了以招商局局长王道彬为组长,分管财务、纪检工作的.副局长罗雪菲为副组长财务人员为成员的财政资金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一)内部控制制度。

1、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招商局财务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资金管理制度》《经费、物质、固定资产、票据管理办法》《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财务印章管理》《财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

2、财政票据专人管理,建立了台帐,年底清零并按财政票据管理要求进行注销。

3、印鉴按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4、财政、财务机构职能职责和岗位设置明确、完善。岗位与岗位之间形成相互协调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

5、监督检查机制健全。

(二)财务管理。

1、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和管理。

2、现有账户按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无违规开设账户现象。坚持每月对账制度落实有效。

(三)资金管理。

1、财政资金严格按相关规定管理和实用;

2、财政资金拨付流程严格按照要求科学、规范和完善;

3、财政资金审核到位,资料齐全、完善。

4、无财政自己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现象。

财政所内部检查自查报告篇十七

按照绵竹市财政局文件精神,我局在近日对局内财政资金和财务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成立了以招商局局长王道彬为组长,分管财务、纪检工作的副局长罗雪菲为副组长财务人员为成员的财政资金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一)内部控制制度。

1、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招商局财务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资金管理制度》《经费、物质、固定资产、票据管理办法》《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财务印章管理》《财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

2、财政票据专人管理,建立了台帐,年底清零并按财政票据管理要求进行注销。

3、印鉴按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4、财政、财务机构职能职责和岗位设置明确、完善。岗位与岗位之间形成相互协调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

5、监督检查机制健全。

(二)财务管理。

1、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和管理。

2、现有账户按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无违规开设账户现象。坚持每月对账制度落实有效。

(三)资金管理。

1、财政资金严格按相关规定管理和实用;

2、财政资金拨付流程严格按照要求科学、规范和完善;

3、财政资金审核到位,资料齐全、完善。

4、无财政自己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现象。

财政所内部检查自查报告篇十八

感谢财务处在8月中旬组织对大江传媒下属相关单位在财务管理制度及帐务处理上的内部审计工作,通过这次内审,网站充分认识到了平时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对于这次内审结果,我们虚心接受财务处的指导意见。现结合各分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此次内审工作中指出的问题做如下阐述:

1、网站会计人员因不了解母公司在固定资产处理上采取的相关制度,导致固定资产实际入帐时,存在起始计量金额的确定,残值率的估算上存在与母公司计算口径不一致的情形。内审工作结束后,网站已在8月份按财务处的意见对所有入帐的固定资产统一改按3%的残值率追溯调整累计折旧金额。

2、赣州、上饶、宜春、吉安四家分公司都于今年3月份左右成立,分公司出纳岗位由行政人员兼任,工作之初都缺乏基本的财务理念,甚至个别分公司财务岗还出现离职现象,导致一些费用在报销上缺少必要的附件,如办公用品的零星采购无对应的采购清单;招待餐费无事先申请的用餐单;大额的办公设备采购只有相关领导的审批报告。内审工作结束后,网站会计对财务凭证进行了仔细自查工作,结合内审中指出的问题凭证,完善领导审批手续,尽量补齐附件。对于各分公司负责人产生的费用,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先经分管编委领导审批后再做报销处理。

3、南昌房网科技公司及大江电子商务公司因属大江传媒的控股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上没有完全按事业单位的财务政策进行管理,南昌房网科技公司在今年2月份的费用中有零星的烟酒类发票。

4、对于江西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6月份收取江西大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20万元款项事宜,内审工作结束后,经相关领导商酌,决定按网络服务内容拟定合同,并计提相关税费。

5、利润反映不真实。由于20xx年审计提出不允许计提当期分成成本,故大江传媒及下属分、子公司都未做此项工作,所以导致利润虚增,收入与成本不配比的情况。

通过此次内部审计,网站会计认识到自己在工作中的不是,希望财务处平时能加强对网站会计人员的内部培训,提高财务核算水平。网站会计人员也会加强自身学习,逐渐提升业务水平,及时了解财务处相关管理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及时发现反映问题,加强与母公司财务总监的沟通。

财政所内部检查自查报告篇十九

根据县局《印发全县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xx〕38号文件要求,xx乡财政所从本乡实际情况出发,明确职责,积极开展了一系列乡镇财政资金安全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xx乡财政所共有在岗在职人员5名,岗位设置情况为:所长一名,负责财政所全面工作;会计一名,担任单位会计兼预算会计;出纳一名,涉农会计一名,档案管理一名。岗位设置坚持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如会计岗和出纳岗的设置;不存在交叉、重复设置岗位;足额设置配备了岗位工作人员,目前我所岗位齐备,人员在职在岗;建立岗位责任制,通过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岗位工作人员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质条件;所有岗位工作人员不存在任何违纪违法行为记录;岗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不存在夫妻、直系亲属关系;已建立规范的ab角替岗制度,如会计岗位;工作人员离岗按规定程序办理交接,如会计岗位的交接、出纳岗位的交接。

以上都从各个方面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健康运转。

由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同时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财政专户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文件精神,xx乡财政所按上级要求,同时按照规范程序开立、变更、撤销和管理财政零余额账户;严格按照上级规章制度规定执行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严格按照财政部发文规定清理归并或撤销财政专户;与财政专户开户银行签订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已将财政专户全部归口财政局国库制度中心统一管理;已将财政专户资金首付纳入信息系统管理。

xx乡财政所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财政资金支付流程规范支付财政资金,财政资金支付审核实行乡级初审县级复审多岗审核;支付印章严格按规定启用或更换,安排专人负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资金收付相关的票据和凭证,如现金支票、往来资金结算票据等严格按照规定领取、保管、使用和核销;单据之间的传递实行交接登记制度;已建立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目前xx乡财政所没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

xx乡财政所自xx年使用乡财县管系统以来,一直采用乡财县管账务系统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岗位工作人员每月月终及时审核原始凭证,并据此生成记账凭证,复核无误后登记相应的会计账簿;会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保管全年会计档案,保险柜保管会计档案,并及时送档案室进行妥善保管;已建立并严格执行对账制度,如会计与出纳的现金及银行存款对账、出纳和县财政局相关股室的对账、会计或出纳与财政专户银行之间的对账等。

xx乡财政所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来,财政资金的支付一直严格按照规范化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来,我单位已恢复会计核算权和财务管理权;目前xx乡作为一级预算单位,一直实行本单位独立记账,不存在核算中心代理记账。

xx乡财政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行自查,在自查的过程中没有发现存在违规问题,在岗位及人员管理、账户管理、资金收付管理、会计核算管理、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等方面制度规范、程序合理。

xx乡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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