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方案应该具有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制定方案前,我们需要明确目标,这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把握方案的方向和重点。通过阅读以下方案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方案写作的一些基本原则和技巧,以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
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一
为认真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创造有利于广大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xx学年度,全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重点,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核心,以“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为抓手,坚持教育与管理并重,坚持治理与建设并举,强化宣传教育,强化工作措施,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科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教育环境。
市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综治办、教育、公安、司法、安监、文化、卫生、工商、建设、城管、规划、通信、交通、团委等部门和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市综治办负责协调工作。
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园、区)也要及时调整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的部署、指导、检查、协调等工作。
1、彻底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结合实施“净化校园文化工程”,彻底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清理整顿周边违章建筑,查处取缔违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经营点、小卖部、饮食店等,强化对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屋及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管理。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立即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准的依法予以取缔。
2、加强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道理交通安全教育,及时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的交通安全设施,加强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查处工作,确保校园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
3、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隐患。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各类建筑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尤其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事故多发地区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检查,加强对校园危房、老化电气线路等方面的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处理,限期整改。
4、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队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资质进行一次普查,对违规设立的各类非法办学机构一律限期整改,经教育行政部门验收达到办学条件和标准后再履行合法办学手续,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关闭或限期整改,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进行清理,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坚决调离教师岗位。
5、严肃查处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件。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安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一批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件,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逐一梳理近年来发生的针对中小学生、少年儿童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对影响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坚决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重点侦破、查处伤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1、动员部署阶段(09年9月1日一9月10日):及时动员部署,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校校皆知、人人皆知。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构建群防群治的安全工作体系。
2、自查整改阶段(09年9月11日-10月20日):各地、各学校对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针对存在的隐患,采取整改和保障措施。
3、乡镇和部门复查阶段(09年10月21日-11月10日):各部门、乡镇按照各自职责,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复查。对学校承诺已整改的隐患逐一检查落实,并将自查和复查的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组织抽查阶段(09年11月11日-30日):市组织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部门、乡镇和学校责令其重新整改,如学校确有困难的,及时报所属部门或乡镇协调解决。
5、总结整改(09年12月1日-12月15日)。
6、复查抽查(1月-4月):结合常规检查有选择性地进行复查,对该项工作进行跟踪。
7、第二轮自查整改(5月8日-5月30日)。
8、第二轮验收、年度工作验收(6月1日-6月20日)。
9、全学年度工作总结(09年7月-8月):对该项工作未到位的部门限期整改,汇总资料、总结、评比、表彰。
各乡镇(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处罚到位。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检查、指导,研究协调解决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管理问题。
综治部门:负责专项整治协调工作。
教育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全面排查、限期整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督促学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卫生监督制度、采购索证制度及食品卫生安全月报制度;督促学校加强对门卫的安全保卫意识教育,严格门卫检查、登记制度,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人员,注重加强对维护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安全的社会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自觉关心、积极参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并通过建立心理咨询室对在校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疏导。
公安部门:把侦破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为工作重点,严防事件发生;合理设置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及时排查各种治安隐患;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尤其是对易发案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严密防范各种社会治安问题的发生;加强对接送学生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对机动车的安全检查,保持良好的车辆性能,查禁报废接送学生车辆,确保行驶安全。
司法部门:与教育等部门和学校配合,共同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规范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培训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
安监部门:
1、协助教育部门加强各学校的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2、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3、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学校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
4、根据市政府的授权,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学校安全事故调查。
文化部门:依法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及时查处、取缔非法、违规经营的书刊店、音像店、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卫生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周边饮食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查验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工商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无照网吧的查处和食品销售经营的监管,负责查处取缔学校周边无前置重要条件的无照经营。
建设、规划、城管部门:依法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市政管理,及时拆除各种违章建筑,查处各种占道经营摊点,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环境的整顿和管理;将治安、消防、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学校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通信管理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淫秽网站。
交通部门:加强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查处工作,做好校园周边的道路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
共青团组织:加强对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积极开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一)健全制度,强化组织领导。
l、健全组织领导制度。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征求学校的意见,针对问题,及时组织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学与生活环境。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工作情况和趋势,研究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解决措施,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各负其责、学校教师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
2、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教育部门要与各学校签定《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责任状》,逐步完善检查督促制度、评比奖励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协调例会制度。各学校也要与内部各处、室、班、组签定相应的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教育部门要对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要坚持“一票否决制”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取消学校的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力求防患于未然。要将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工作纳入年度教育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确保各类创建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校园安全,确保师生平安。
3、健全维稳工作制度。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工作原则,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按照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和群体,边处置边上报,避免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要建立分析预测、事前防范、事初化解、事中处置、信息上报、善后工作等一整套运作机制,做好矛盾化解,有效维护社会持续稳定;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细致地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变x为下访,把信访案件和越级x事件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好疏导工作,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突出重点,强化专项整治。
l、开展城区学校门前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组织教育、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对城区学校门前交通秩序进行专项整治,巩固前期整治成果,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2、开展网吧及非法出版物专项整治。组织教育、文化、工商等部门,对网吧、校园书店的非法出版物进行专项整治,遏制在校生“泡吧”现象,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
3、开展校园周边摊点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组织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对校园商店、流动摊点、学校周边的饮食店食品卫生状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校园商店依法进行整治,对影响学校环境的流动摊点坚决取缔。此外,组织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学校周边出租户进行专项检查,彻底排查身份不明人员,消除治安隐患,确保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
(三)拓展途径,强化法制教育。
l、以课堂为主渠道,加强学生法制教育。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加强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积极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防止学龄青少年过早流入社会,进一步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开展法制讲座(每学期上法制课不少于2次),研究探索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的新途径和新措施,增强法制教育工作实效。
2、以活动为主要形式,强化学校德育工作。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宣传法律知识和预防犯罪措施,通过演讲赛、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等形式,开设“青少年模拟法庭”、“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拒进网吧”和“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等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提高法制教育工作实效,从根本上降低在校生犯罪率。
3、以“家长学校”为载体,形成法制教育工作合力。采用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的形式,广泛开展创建平安家庭、平安社区以及青少年维权岗等系列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延伸到每一个社区、家庭,提高家长及社会各界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订工作计划。各成员单位、乡镇(园、区)综治办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能,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考核内容,积极帮助解决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学校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防止重大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为构建和谐校园、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贡献。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正常召开两次会议,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和重要信息。
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二
为扎实推进东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优化环境卫生,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助力我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东区治理要求,我局积极谋划、创新治理举措,通过规范市容市貌,维护市政设施安全,改善环境卫生等专项综合治理措施,以解决东区脏、乱、差人居环境问题为目标,着力提高东区精细化管理水平。现结合东区治理现状,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实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抓住现阶段城市高质量发展关键期,助力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现代化建设进程,突出重点、补齐短板、综合提升,以标准化、规范化、智慧化为着力点,立足实际,聚焦重点、聚焦民生,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主要方向,深入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努力建设秩序优良、环境优美、特色鲜明、和谐宜居的洁净鳌城。
组织实施“市容环境整治、市政设施维护、环卫设施更新”等三个行动计划。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强化东区综合治理专项整治,以市容市貌、市政设施、环卫设施、园林绿地、占道经营、户外广告等工作为重点,以点带面,从细微入手,全面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确保东区市容环境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并紧紧围绕东区整治目标,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夯实工作责任,以“三个”提升行动为主要任务,充分利用3个月时间,构建完善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市政设施配套完善、园林绿化提档升级、行政执法严格高效的城市管理新体系,全面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城市良好环境。
(一)科学谋划,重点整治(20xx年7月底)。制度科学合理有较强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以前期摸排数据为重要抓手,深入开展“五化”提升工程,以“三个”专项行动为重点任务,通过整治占道经营、乱堆放、乱张贴、公共设施损坏、公园绿地杂乱、环卫设施更新等城市管理领域突出现象,补齐治理短板,全面提升东区主次干路管理水平,打造东区精细化管理示范街区,提升城市环境形象。
(二)巩固提升,闭环销号(20xx年8月底)。根据“三个”专项行动成果,发挥样板示范作用,推进精细化管理扩面提质,从主要道路向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延伸,从道路绿化像公园广场延伸,以重点整治问题清单为基础,彻底解决存在问题,实行逐项消除,闭环管理,着力打造东区环境精品亮点,凸显环境治理成效,使城市面貌迈向更高台阶。
(三)总结经验,长效管理(20xx年9月底)。根据前期治理成效,总结经验、推广做法,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智慧化的城市管理工作新常态,以东区为试点向老城区纵深推广,使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升,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高品质发展,逐步形成多元共治的城市治理模式,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一)深入开展“序化”行动,促进交通运行畅通有序。
1.市容环境整治。对东区主要道路沿街店铺进行店外经营、作业、展示商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治理,督促店户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区管理。根据《寿宁县临时“摊规点”实施方案》划定摊贩严管核心区,严禁沿街叫卖、占道摆摊,在巩固现有治理基础上,扩大严管核心区域。疏导区要规范管理,对各类疏导点、便民服务点和马路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按标准规范管理,明确业主单位,落实专项值班人员驻点严格管理,对不符合疏导点设置条件的马路市场坚决予以取缔。
2.城市道路管理。一是加强市政道路维护管理,要积极与国投公司对接,形成联动机制,根据《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组织人员对东区范围内的道路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路面病害,进行快速处置。积极开展精细化管理道路创建,建立长效的养护管理机制,巩固道路整治成效,提高市政设施养护质量。要保障主次道路及背街小巷道路设施完好,确保各类窨井盖并保持与路面平顺相接,逐步规范统一路面材质。同时提高应急快速维修处置能力,强化定期监管力度,及时消除市政道路安全隐患;二是加强道路挖掘审批管理,严格落实《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限制挖掘城市道路,合理组织道路开挖、文明施工,避免重复开挖、野蛮施工,有效维护道路的完好、有序。加强批后监督管理,对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视觉污染的,超范围、超时间的占道、开挖等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处罚。对未经审批擅自违章占道、挖掘的严格管理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深入开展“洁化”行动,促进市容环境整洁清新。
1.提升城市道路洁净。按照“机制健全、资金保障、人员到位”的要求,根据《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寿宁县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及考核实施细则》等规定,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明确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督导第三方服务公司做好保洁工作,全面提升城市洁化水平。
2.完善环卫设施配套。根据东区现有环卫设施配置情况,对不符合《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设置的垃圾桶、烟蒂箱等环卫设施及时进行更新调整,确保满足市民日常生活需要和管理要求。并加大沿街垃圾桶卫生保洁,要将日常保洁全面纳入道路清扫保洁范围,严禁出现垃圾桶垃圾外溢、污损等情况。同时,要规范环卫作业标准,优化垃圾运输路线,提升垃圾运输效能,保障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做好东区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规范垃圾分类容器外观颜色、标识,根据《寿宁县生活垃圾减量分类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对东区垃圾分类亭进行科学谋划,合理布局设置地点,增设相关配套设施,同时做好阳光水岸小区垃圾分类试点监管指导工作。
4.加强公厕治理管护。推行公厕统一分级管理,落实免费开放和专人保洁制度,规范公厕标识标志设置,公厕设施及环卫洁具各项卫生指标符合要求,完善公厕导向牌、电子地图等指引服务系统,提升整体样式,努力打造一批设施先进、示范性强、可复制的亮点公厕。
(三)深入开展“美化”行动,促进城市形象优美靓丽。
1.规范户外广告。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依法设置、规范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根据《寿宁县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促进户外广告健康有序发展。规范道旗(灯杆)广告管理,统筹东区道路综合整治实际,按照道路区域、等级实施东区道路分类设置管理,严格灯杆商业广告审批制度。同时加强日常执法管理,根据《寿宁县城市管理局关于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户外广告设施整治,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设置行为,督促整改残缺污损的户外广告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沿街立面整洁。根据《宁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此次东区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清理违法搭盖、乱挂、乱摆等影响市容市貌的突出问题,加强日常执法管理和监督考核,督促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建(构)筑物的所有者、使用者或管理者,定期对建(构)筑物的外立面进行清洗、修饰。
(四)深入开展“亮化”行动,保障城市景观安全靓丽。
1.加强路灯管理。规范东区各类灯杆管理,对破损杆线、路灯及时进行修复,维护市政路段设施安全,对东区led路灯节能改造,背街小巷、主次干路分期逐步推进实施,并对改造后路灯运行的稳定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估。对东区路灯设施存在安全接地不规范问题,实施tn-s安全接地系统改造,确保路灯安全运行;对部分城市道路、背街小巷存在行道树影响路灯照明效果、安全隐患等情况的,采取行道树树枝修剪或挑灯加长、灯杆改造等方式来提升路灯亮化效果。
2.实施亮化工程。严格执行《城市照明管理办法》规定,强化属地职能,城市功能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按照归口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消除或增亮城区街巷暗区,由相应城市照明专业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开展亮化示范区块建设,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由属地政府或相关业主组织实施。对东区主要建筑物、构筑物、蟾溪河段,进行夜景亮化和照明节能改造,并建立景观照明设施日常养护监督检查制度,督促落实亮化长效管理。
(五)深入开展“绿化”行动,促进城市生态生机盎然。
1.魅力休闲空间。以“城在绿中、绿在眼中”为提升方向,以打造“精、细、雅、洁”城市绿地为目标,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逐步建立高效、完善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运行体系。全面治理东区滨水区域、公园湿地、地质地貌、古树名木、山体植被等具有独特风貌的资源,推进东区魅力空间建设。充分利用河道沿岸现有公园、步道等设施,建设滨河亲水步道、运动慢跑道或休闲栈道。
2.园林绿化提升。加快对东区主次干道景观进行层次梳理,适当疏减行道绿树和彩化补植,营造色彩丰富、季相分明的植物群落。以东区建设发展为着手,合理布局东区周边公园绿地、水系林地等重点区域园林建设,提升城市的绿化、花化、彩化水平,营造“四季有景、三季有花”的道路景观,有效增加城市绿量,拓展城市绿化空间。
(一)落实责任主体。局各负责股室、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行职责,综合统筹、协调安排东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按照城市管理工作规范规程,落实标准化管理,督促解决有关问题,逐项推进行动部署,并推行城市管理网格责任制,建立健全“全面覆盖、分级管理、上下联动、主动高效”的城市管理工作体系。
(二)加强制度建设。要针对序化、洁化、美化、亮化、绿化等“五化”重点内容,分门别类、分区分级逐项制定管理标准,切实做到“可衡量、可操作、可监督”的东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规范规程,从行业角度实施标准化管理。并建立主体规范、责任明确、考核严格、监督到位、责权统一的管理机制,从制度层面保障东区精细化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完善考核机制。把东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列入领域内环卫保洁、园林管护等服务行业的考核范畴,加大考核占比率,以领域监管考核数据为基础,规范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细化考核项目,提高考核标准,严格日常考核,强化约谈制度,注重整改时效,推动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充分发挥考核在城市管理中的导向激励作用。
(四)注重宣传发动。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东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引导提高市民群众文明素质,形成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城市生活。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和导向作用,弘扬社会公德意识,为城市管理提供强大舆论支持。积极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政府官网、单位举报电话等渠道,引导公众主动参与管理,努力营造环境治理齐参与,美化环境共受益的良好氛围。
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镇“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成效,继续控新拆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维护国土空间管控和城乡建设秩序,根据省、市、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我镇20xx-20xx年“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部署和全省城市和农村建设会议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业局联合印发的《关于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xx〕1号)和市、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以及建设高颜值厦门行动的相关要求,聚焦“两违”综合治理重点和难点问题,通过两年时间整治攻坚,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维护国土空间管控和城乡建设秩序,力争实现新增两违“零增长”、历史违建“负增长”,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按照坚决遏制增量、逐步化存量、全力防变量的工作思路,自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通过两年时间整治攻坚,坚决遏制新增“两违”,健全“指挥-防控-执法”三大治违体系,完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推进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积极稳妥化解历史存量违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镇“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成效。
到20xx年底,依托科技手段,确保“两违”综合治理管理平台融合对接、有效运行,实现“发现、核查、处置、检查、考核”闭环管理,“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科技控违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的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全镇统一农村个人住宅数据库,农村宅基地、农村住宅建设审批和监管体系基本建立。
到20xx年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以及自然保护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非法侵占河湖“两违”整治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存量“两违”分类处置办法进一步完善,“两违”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
(一)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攻坚战。根据中央、省、市、区相关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规定,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监管机制,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对顶风违法行为“零容忍”。对20xx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形成住宅类、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层面制定的存量问题分类处置政策,结合我镇实际,分步分类妥善处置存量问题。
责任部门:农口牵头,各村(居)、村居建设办、综合执法办、集美第一自然资源所、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队、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队。
(二)开展自然保护地“两违”整治攻坚战。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对辖区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管理范围内的“两违”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两违”问题,依据环境保护法、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集中推进整治。对已完成整治的,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后续监管,严防问题反弹。
责任部门:林口牵头,环保站、集美第一自然资源所、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队、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队、各村(居)。
(三)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两违”整治攻坚战。对全市已划定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核实是否存在“两违”问题。对排查出的“两违”问题,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推进整治。同时,对属于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以及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依据水法、水污染防治法进行同步查处。健全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严防问题死灰复燃,切实提高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责任部门:环保站牵头,村居建设办、林口、集美第一自然资源所、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队、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队、各村(居)。
(四)开展非法侵占河湖“两违”整治攻坚战。在巩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成效的基础上,加强河湖巡查,对发现的“两违”问题,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分步分类妥善处置。
责任部门:河(湖)长办牵头,环保站、村居建设办、集美第一自然资源所、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队、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队、各村(居)。
(五)开展新增两违整治攻坚战。持续治违控违“严”的主基调,结合开展“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科技控违攻坚战,充分运用科技控违、责任监督、联防联治等手段,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防、严控新增违法建设,加大第五立面占用屋顶和公共空间违章搭盖的查处力度,健全新增两违核查处置机制,力争实现新增两违“零增长”的目标。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办牵头,集美第一自然资源所、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队、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队、各村(居)。
(六)开展农村建房整治攻坚战。加强村庄规划管控,科学规划实施村庄建设,充分尊重村民合理的居住需求,把握新建、严控现状、疏堵结合,实现科学规划、有序建设。加强农房的审批建设管理,切实规范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抓好用地供应、建房审批、建房安全、风貌管控、一户一宅、违法查处。加强存量农房管理,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开展“裸房”整治和风貌改造,积极探索农村老旧、闲置房屋使用权流转办法,分类分步、分期分片,积极稳妥处理好农村历史违建,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村居建设办和农口牵头,集美第一自然资源所、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队、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队、各村(居)。
(七)开展“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科技控违攻坚战。强化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卫星遥感+互联网”等科技手段,依托数据管理平台,建立全覆盖的线索发现机制、“短平快”的核查处置机制、“全程跟踪、实时督办”的监督管理机制,提升“两违”综合治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牵头,集美第一自然资源所、农口、村居建设办、环保站、城市管理局后溪中队、城市管理局北站中队、各村(居)。
(一)部署阶段(20xx年3月中旬)。根据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印发实施方案给各村各部门实施。主动对接、上下结合,确保整治工作按时有序开展。
(二)整治攻坚(20xx年3月下旬-20xx年9月)。各责任部门自3月起全面启动开展各项整治攻坚战,按照省、市、区相关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遏增量、化存量、防变量,形成部门牵头、协同治理、联动执法的治理格局,全面落实各项重点整治任务。
(三)总结评估(20xx年12月、20xx年10-12月)。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持续跟踪相关部门的治理工作进展,收集、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书面材料,做好迎接区治违办、市治违办、省治违办组织开展的各项评估考核工作,强化追责问效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推进综合治理常态化管理。
(一)健全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制。各村(居)是“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巡查责任,做好巡查、劝阻、上报工作,以及组织或协同实施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做好违法建筑拆除善后等工作。
(二)健全防控机制,强化治理措施。一是强化巡查发现。各责任单位、各村(居)要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完善网格化、片区化、责任化无缝对接的“两违”巡查机制,结合航拍、卫星遥感影像、无人机、日常巡查、投诉举报等手段加强日常巡查,加大主动发现力度,及时组织实地核查。
(三)实行联防联治,强化部门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密切协作、相互配合、整合力量,实现部门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两违”综合治理工作。严格执行《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与资源规划、消防、市场监督、供水、供电等部门联动,运用停水停电、停止审批许可等联合惩戒措施,建立失信行为公示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加强“两违”利益链条的施工、设计、监理、供水、供电、建材等全过程监管,实施参与主体倒查追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良性互动机制,营造良好治违法治环境,保障“两违”综合治理行动正常开展。对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职责,及时出警处置,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四)坚持疏堵结合,强化批后监管。严格落实批后监管职责,把好新建农房的审批关、设计关、监管关。建立统一的农村住宅信息数据库、农村宅基地和农村住宅建设网上审批管理平台。加强服务延伸,在合理审批的基础上落实“四到场”、挂牌公示、明确责任人等监管措施,对在建项目按照规定逐一核对、逐一排查、及时跟踪,强化事中过程监督。加强对村民建房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保障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施工单位须严格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由建设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监督指导,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组织依法拆除,有效减少“裸房”,确保村庄风貌完整、美观。
(五)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信息公开。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两违”综合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两违”综合治理对改善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的积极作用,严格落实《厦门市“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实施办法》,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违法性质恶劣的“两违”案件查处的曝光力度,推动形成违建可耻、违法必究、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强化考核督办,完善奖惩机制。强化追责问效力度,上级将组织复核我镇对“两违”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置工作,对复核发现错报、漏报、瞒报、弄虚作假、虚假处置等问题,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严格落实《厦门市治理新增两违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两违”治理履职尽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对应的追责。
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四
为加快推进黄河内蒙古段十大孔兑综合治理,深入推动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围绕十大孔兑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聚焦突出问题、目标要求、工程项目、统筹联动,紧紧抓住水沙关系调节的“牛鼻子”,落实“六大行动”,将十大孔兑打造成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样板区。
(一)主要问题。总体看,十大孔兑流域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禀赋条件较差、水沙关系不协调,近年来虽然进行了大量治理工作,但成效依然不明显。特别是缺乏科技监测手段,入黄泥沙量没有科学统计数据。分区域看:上游水土流失严重,上游沟壑纵横,被有“地球癌症”之称的砒砂岩覆盖,土壤抗蚀能力弱,林草植被结构单一,夏季雨后会形成大量粗砂,随雨水裹挟下泄河道。同时,上游受立地条件限制,农牧业生产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特别是部分上游区域矿山较多,开采活动对生态的破坏更为突出。中游荒漠化严重,库布其沙漠横贯十大孔兑中游,有大面积的流动沙丘和半固定沙地,风力作用使流沙堆积在孔兑两岸,每遇暴雨,大量泥沙冲入河道。同时,沙漠旅游对河道的影响也不容忽视。下游泥沙淤积严重,下泄的洪水泥沙直接进入黄河,泥沙大量淤积在入黄口和黄河河槽内,使得黄河内蒙古段河槽萎缩、河床抬高、河水变稠,流速变缓,主流摆动频繁,形成“游荡性”河道,河岸冲淘冲刷严重,险工险段逐年增加,对河道两岸和下游平原区群众生活和工农业生产形成极大危害,导致每年的防洪防凌形势十分严峻。
(二)目标要求。
到20xx年底,十大孔兑入黄泥沙明显减少,水土流失治理度由32.79%提高到43.6%;泥沙监测能力大幅提升,入黄口泥(风)沙监测站全部建成,监测体系基本形成;重点小流域治理扎实推进,拦沙换水试点工程全面完成,淤地坝体系持续完善,主要河道安全畅通运行。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谋划。加强党对十大孔兑综合治理的领导,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水利局牵头,整合多部门资金和力量,按照系统思维、统筹理念推进综合治理,着力提升十大孔兑治理质效。坚决杜绝多部门各自为政、分头治理,将各部门十大孔兑范围的工程项目真正统筹起来。
2.坚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准确把握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坚决落实四水四定、节水优先,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现代化道路,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3.坚持科学施策、协同推进。优化流域治理空间布局,以小流域为治理单元,推进上游丘陵沟壑区、中游风沙区和下游平原区“三区”分类分区协同治理,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构建“上中下游联动、左右岸一体、干支流统筹”的治理新格局。
4.坚持人民至上、生态惠民。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全力保障黄河安全、能源安全、粮食安全、产业安全。坚持综合治理与农牧民生产生活、乡村建设、产业发展等有机结合,统筹落实惠农惠牧政策,认真实施生态惠民行动,促进农牧民富裕富足。
(一)流域治理和泥沙减量行动。
1.淤地坝体系提升工程。推进淤地坝建设,实施除险加固工程,完善淤地坝“三大件”,提升防洪标准,有效减少入黄泥沙。新建淤地坝30座,除险加固19座。(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水利局)。
2.库布其沙漠锁边固沙工程。坚持乔、灌、草有机结合,推进库布其沙漠锁边林带建设,完善绿色防风固沙体系,形成生物阻隔带,阻止沙漠向北扩展。实施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央财政造林补贴和植被恢复项目,建设库布其沙漠重要节点锁边固沙工程,完成林业生态建设4万亩。(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
3.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推进生态恢复区封禁治理,加强综合治理区治理,有效提高区域林草植被覆盖度。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3条小流域综合治理任务101.1平方公里,晋陕蒙砒砂岩区十大孔兑沙棘生态减沙工程种植沙棘153.3平方公里,实施自治区和市级投资5条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100.1平方公里。(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水利局)。
4.拦沙换水试点工程。加快推进拦沙换水试点工程,有效缓解水资源短缺现状。相关旗区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征地工作,建设单位尽早完成剩余75座拦沙坝和1处引洪滞沙工程。项目建成投运后,通过拦减入黄泥沙,置换黄河水指标2800万立方米。(责任单位: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胜区人民政府、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5.入黄口改造提升工程。推进堤防工程建设,实施河道疏浚,提升两岸防洪标准,控制主槽摆动范围,对4条孔兑入黄口实施提升改造,清理入河口淤积泥沙,疏浚河道4公里,堤防加培0.8公里,迎水侧干砌石护坡3.5公里,种植护堤林4.35万株。(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水利局)。
6.滩区居民迁建工程。持续推进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整治,加快滩区居民迁建进度,启动达拉特旗王爱召镇德胜泰村田家圪旦社674户1561人居民迁建项目。(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水利局)。
7.沿黄生态屏障建设工程。以沿黄高速两侧为重点,推进实施人工造林种草、飞播造林,推进沿黄生态廊道建设。实施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低质低效林改造和植被恢复项目,完成林业生态建设6.55万亩,其中新造林5.25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1.3万亩,争取中央预算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19万亩。(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
(二)“四水四定”和节水推进行动。
1.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程。加强达拉特旗超采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治理成效。推进达拉特旗3个地下水超采区25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减少地下水开采2500万立方米。加强超采区周边违规开垦草原、林地行为治理,压减违规灌溉面积5万亩,减少地下水开采1500万立方米。(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水利局)。
2.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按照“应建尽建”“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地块纳入年度建设范围。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20xx年十大孔兑流域范围内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5.8万亩。(责任单位:东胜区人民政府、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农牧局)。
3.节水社会建设工程。按照“节水优先、量水而行”的原则,重点以滴管、喷灌、沿黄衬砌为主要措施,大力推进节水灌溉、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积极推广畜牧渔林业节水方式,实现农业用水量减少。20xx年实施糜子品种展示示范与推广科技项目4500亩、小杂粮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100亩。持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力争到20xx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非常规水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责任单位:东胜区人民政府、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农牧局、市水利局)。
(三)国土绿化和荒漠化防治行动。
1.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推进黄河流域、城镇村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两侧、重点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造林绿化,重点在罕台川流域、树林召镇、展旦召苏木等城镇周边、重要交通干线开展区域绿化2300亩。(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
2.库布其沙漠治理工程。按照“先易后难、由近及远、锁边切割、分区治理、整体推进”的原则,采取“南围北堵中切割”的方式,持续推进库布其沙漠治理。实施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低质低效林改造、植被恢复项目,开展林草生态建设31.8万亩,其中新造林20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5万亩、森林抚育6万亩、退化沙化草原生态修复0.8万亩,争取中央预算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防沙治沙项目14万亩、欧洲投资银行贷款黄河流域沙化土地可持续治理项目18万亩。(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
3.中上游地质环境修复工程。全面完成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科学谋划和实施矿山修复工程,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纳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提前编制治理方案,积极争取治理资金。(责任单位:东胜区人民政府、达拉特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四)污染防治和环境整治行动。
1.绿色矿山建设工程。持续推进生态修复制度体系建设,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计提使用监督管理,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指导达拉特旗3家矿山企业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2.流域排污口整治工程。推进十大孔兑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监测溯源和治理整治工作,年内完成现场排查和监测溯源工作,推进哈什拉川北郊入河排污口和高头窑煤矿入河排污口水质提标改造和及回用工程,实现水资源高效节约利用。(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实施达拉特旗农膜回收区域补偿制度试点项目。推广全生物降解膜2.1万亩,完成残膜再利用2100吨。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推广5万亩。(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农牧局、市生态环境局)。
4.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尊重农牧民意愿,坚持为民而建、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的原则,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妥善推进农村牧区厕所革命,梯次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持续健全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整治提升村容村貌。计划新建卫生户厕300个,公厕60个,支持配套5立方垃圾收储箱3000个,5立方清运车18辆,垃圾机扫车9辆,对达拉特旗白泥井镇、中和西镇2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嘎查村15个。(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农牧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生态修复和惠民行动。
1.自然生态修复工程。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采取补植补造、封山育林、中幼林抚育、灌木平茬复壮、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草种繁育、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等多种措施,实施退化林分修复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在十大孔兑流域开展林草生态修复12.2万亩。(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
2.林沙产业发展工程。推进林沙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十大孔兑流域建设沙棘、红枣、苹果等林沙特色经济林基地,发展沙柳刨花板和柠条、紫花苜蓿饲草料加工等林产品加工产业。支持发展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推广沙柳种苗基地,支持发展林下经济。(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
3.特色产业培育工程。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原则,推动达拉特旗农牧业绿色化、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重点扶持建设现代农牧业产业园、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嘎查村,积极在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精深加工企业、产业化联合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方面加大对达拉特旗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创建国家级产业强镇1个,实施奶牛饲草料收储补贴项目,扶持建设市级现代农牧业产业园、“一村一品”示范嘎查村等产业联动项目。(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农牧局)。
4.文旅融合发展工程。保护传承弘扬十大孔兑流域黄河文化,围绕十大孔兑综合治理等现实题材,推出一批文艺作品。加大十大孔兑流域文物保护力度,完善非遗传承体系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和旅游业融合发展,提升十大孔兑区域景区品质,打造沿黄沙漠旅游精品线路。推进恩格贝生态示范区内蒙古鄂尔多斯国家地质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责任单位:东胜区人民政府、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恩格贝生态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监督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5.光伏治沙修复工程。采取“光伏遮阴、板上发电、板下种植、板间养殖、光伏组件清洗与电站相结合”的模式,推进光伏治沙,通过实施国家大型基地项目、自治区保障性并网项目、新能源制氢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等方式,争取更多光伏治沙项目。年内重点实施光伏治沙项目5个,总装机规模310万千瓦。(责任单位:达拉特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东胜区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能源局)。
6.林草生态惠民工程。认真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将十大孔兑流域草原划定为禁牧区,实行全年禁牧,持续改善草原生态,增强农牧民草原保护意识,提升草原自我更新修复能力,稳步增强畜产品供给能力。年内争取落实中央财政禁牧补助资金1.36亿元,协调纳入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780万亩,争取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支持的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2亿元。(责任单位:东胜区人民政府、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
(六)科技创新和监管能力提升行动。
1.入黄泥沙监测工程。按照全市入黄泥(风)沙规划设计,规划在十大孔兑每个入黄口建设1处泥沙监测站,沿黄建设11处入黄风沙监测站。聘请水利部泥沙研究培训中心和清华大学分析全市入黄泥沙量和输沙规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2.科技创新支撑工程。以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为抓手,围绕水资源高效集约利用、现代农牧业发展,开展科技攻关和创新平台搭建。成立“鄂尔多斯乡村振兴研究院”(暂定名),持续推动已立项的十大孔兑综合治理、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技术集成示范,现代农业节水和水肥精准调控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黄河南岸灌区高标准农田灌排协同调控和耕地质量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强化同科研院所开展合作,推进十大孔兑水沙机理研究、综合治理、河湖水综合治理研究示范等课题研究,提升科技创新支撑水平。(责任单位:东胜区人民政府、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监督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20xx年,聚焦十大孔兑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全力落实“六大行动”,计划实施重点项目25项,总投资17.7亿(能源局光伏治沙富民工程投资未统计),按资金来源划分:中央5.78亿元、自治区2.26亿元、市本级4.92亿元、旗区1.17亿元、社会投资3.57亿元。按部门划分:水利8.91亿元、林草5.22亿元、农牧1.46亿元、自然资源0.16亿元、生态环境1.19亿元、科技0.3亿元、文旅0.13亿元、住建0.33亿元。按资金落实情况划分:已落实资金17亿元,缺口水利资金0.7亿元。拦沙换水试点工程总投资6.43亿元,其中通过水指标交易筹措4.2亿元,市财政配套解决2.23亿元,市财政已从市级水土保持补偿费中安排1.5亿元,20xx年安排的市级水土保持补偿资金1.6亿元全部用于十大孔兑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需市财政另外安排解决0.7亿元。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2月至20xx年4月)。完成实施方案编制、立项审批、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按照《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规定,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统称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同时,需办理土地、林草、环评、矿产压覆、社会稳定性分析等相关手续。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依法依规简化地方投资项目相关程序,参照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实施淤地坝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做法,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利局联合印发,各旗区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实施范围、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标准等编制初步设计,由市水利局组织审查初步设计,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组建十大孔兑综合治理工作专班,以旗区为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召开十大孔兑综合治理工作动员会议,举行十大孔兑综合治理集中开工仪式。
(二)综合治理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1月)。广泛动员,聚焦重点,集中精力,全面启动十大孔兑综合治理项目。加强日常调度,不定期举办综合治理现场推进会,统筹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认真总结综合治理情况,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同步推进项目阶段性审计验收,总结治理经验,积极推广治理模式。根据十大孔兑综合治理规划,科学制定下一年度工作实施计划和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十大孔兑综合治理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长任组长、各相关市级孔兑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十大孔兑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统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工作。
(二)狠抓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压紧压实责任,各有关旗区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认真编制治理方案和实施计划,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全面加强要素保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同心协力、密切配合,合力推动各项任务扎实有效落实。
(三)拓宽资金渠道。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强化项目包装储备,统筹整合涉农涉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水土保持补偿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资金等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信贷支持,全面保障资金需求,形成资金综合效益。
(四)创新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包联项目制度,组建专班集中办公推进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日常调度、部门协作、联动配合、信息通报等运行机制。充分利用高分卫星中心、信息监管平台等,努力提升监管监测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考核问效。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目标导向,结合实际情况明确考核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将此项工作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五位一体”实绩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指标,压实具体责任,定期公布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六)广泛宣传动员。广泛宣传禁牧休牧、滩区禁限种植等相关政策措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关心、参与综合治理的浓厚氛围。
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五
根据《保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和《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步伐,切实增强广大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和安全出行意识,教育引导做文明人、行文明路、开文明车,着力营造浓厚“创建文明城市人人有责共享文明交通人人参与”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以“文明城市文明行”为主题,以“群众文明意识提升”“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不文明行为曝光”“寻找保山最美司机”四项行动为载体,通过持续广泛宣传,使广大市民文明交通意识明显提升,安全守法意识明显增强,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逐步形成全面宣传、全城动员、全民共建的良好氛围,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围绕“文明城市文明行”为主题,重点倡导“五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五大交通陋习”“抵制七大危险驾驶行为”。一是倡导机动车礼让行人、文明使用车灯、机动车非机动车规范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守交通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行人闯红灯翻护栏、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分心驾驶(开车玩手机、抽烟、乱鸣喇叭、车窗抛物等)等交通陋习;三是抵制酒驾毒驾、改装改型、超员超载、无证驾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危险驾驶行为。
(一)开展群众文明出行意识提升行动。
各县(市、区)交警大队、支队各直属大队负责辖区内的“文明城市文明行”主题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一是要充分发挥各级交安办的职能作用,督促各街道、村社、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认真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广大居民、农村群众、单位员工、师生等安全教育与管理,不断提升广大市民文明出行意识;二是要结合辖区实际,组织举办“文明城市文明行”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组织“文明城市文明行”启动仪式,开展“礼让斑马线——车让人让出安全”“车窗莫抛物——安全文明在细节”“骑乘戴头盔——珍惜生命顾好家”“停车讲规矩——道路畅通靠大家”“红灯停不抢黄——道路安全系万家”“开车不逆行——各行其道最安全”“车辆勿超员——安全隐患需谨防”“行人不跨栏——危险就在一瞬间”等系列主题活动,着力营造浓厚的文明宣传氛围;三是要扎实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组织民警、辅警、交通安全志愿者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络,采取专题讲座、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使广大市民增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逐步养成遵章守纪的交通行为习惯;坚持“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工作机制,抓好新训机动车驾驶人源头宣传教育;四是要借助春运、“12.2”全国交通安全日、5月交通安全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倡导文明交通”“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传播文明交通理念,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常识,增强交通安全守法意识;五是要借助各级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平台,进一步强化重点驾驶人群体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抓实“两客一危”“一微一网一货“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驾驶人、交通肇事驾驶人等警示教育,同时广泛开展“以案析法,现身说法”交通安全宣讲。六是要充分利用商业广场、中心路口、城市公园、文化广场等电子大屏不定时播放文明交通宣传公益片,做到每周至少播出3次,全面搭建社会化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平台。
(二)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
一是逐步完善交通安全志愿者工作长效机制,完成志愿者队伍团队建制工作,完善志愿者服务队伍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的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广大辖区居民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二是结合“文明城市文明行”活动主题,广泛吸纳机关干部、社区群众、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等加入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好形式多样的交通志愿者活动,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和潜移默化的行为,使文明交通文化逐步融入“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社区文化”的建设中,为创造“平安保山、和谐保山”发挥积极作用。三是持续开展好驾校新训学员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服务活动。结合学驾人员的特点,组织参加文明交通劝导的学员开展岗前培训,深入讲解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危害,带领好新训机动车驾驶人共同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规范行人、帮扶群众,营造“人人关注城市交通、人人遵守交通法规”的浓厚氛围。四是组建一支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队。深入各高校,招募一批综合素质强、文化水平高的志愿者服务队,校内她们是文明交通宣讲员,校外她们是文明交通劝导者,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到社会实践中,为全市创文工作服务。五是设立一批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岗。在辖区各街道主要十字路口设立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服务岗,建立交通文明劝导长效机制,每天安排交通安全劝导员协助交警部门开展交通违法的文明劝导活动。并切实加大对文明劝导志愿者的专业知识和安全培训,提升志愿者服务水平。
(三)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行动。
一是严格按照《保山中心城市不文明行为公开曝光实施方案》要求,通过视频抓拍、现场拍摄、发动广大群众等多种方式,征集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逆行;行人不按规定横过马路、随意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不文明礼让;乱闯红灯、随意变道、违法停车以及车窗抛物,驾驶车辆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重点不文明行为发送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曝光;二是要积极联系各县区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紧密结合交通管理工作实际,通过开辟媒体曝光栏、刊播公益广告或专题片、组织巡讲团和广播电视讲座等形式,持续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宣传交通陋习的危害性,点评典型事故案例;三是在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开设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专栏,并通过各级公安机新媒体平台同步曝光,教育引导市民遵守文明礼仪,养成文明习惯,自觉摒弃不文明行为,共同维护城市文明形象,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四是开展“随手拍”活动,充分发挥公众力量,劝导、举报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通过媒体对外曝光,督导广大市民加强出行自律。
(四)开展寻找保山最美文明交通参与者。
一是在各行政单位开展“文明交通——干部职工当表率”主题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交通法治水平,倡导机关干部职工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推动者。同时,全面加强机关单位内部车辆、驾驶人管理,加强公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引导干部积极参与到交通志愿服务中,自觉做到文明礼让、文明行车、文明参与交通。二是在客货运、外卖快递等重点企业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服务向我看齐”主体活动,全面加强重点驾驶人和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杜绝重点车辆引发交通事故,做到文明行车遵法规、文明停车上下客、文明接单不违法、文明服务我争先。三是在各中小学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主题活动,通过“小手牵大手志愿服务”“文明出行主题队会”“少年小交警”等文明交通实践活动,落实社会、学校、家庭三方的`安全监管责任,引导师生文明出行,实现“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的社会效益。四是推荐评选一批“保山最美文明交通参与者”。通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推荐、社会征集等方式,20xx年至20xx年每年推出一批“保山最美外卖骑手”“保山最美公交司机”“保山最美出租司机”“保山最美文明交通志愿者”等,并在各级媒体上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典型效应作用,树立文明交通示范典型,在全民中不断倡导文明交通,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各项活动扎实开展,支队专门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活动领导小组,支队政委蒋澍红任组长,支队宣传大队白明雪、直属一大队教导员字春华任副组长,支队“创文办”宣传教育小组、各县(市、区)交警大队、支队各直属大队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支队“创文办”,由直属一大队教导员字春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各县(市、区)交警大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专人负责,落实细化工作责任,抓好具体组织实施。
(二)营造舆论氛围。各大队要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文明交通的重大意义、具体要求和具体措施,坚持安全宣传、教育引导、违法曝光三管齐下,逐步教育、规范、督促广大市民的出行行为。并充分利用中央、省、市各级媒体,宣传工作亮点和先进典型,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严格督导检查。宣传教育活动办要负责健全完善督查、通报、反馈等制度,加强对县(市、区)交警大队“文明城市文明行”专项宣传活动的督促、指导、检查,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下发整改通知书等有效措施督促限期整改,全面推进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工作落实。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交警大队、支队各直属大队要高度重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材料收集、信息报送、系统录入、总结推广等工作,并于每月20日前报送宣传工作情况至支队“创文办”。
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教育系统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切实减少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金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金安办发〔20xx〕37号)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20xx年6月至12月底。
为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强化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成立由市教育局副局长张志强为组长、县、区教育局、金川总校、市直学校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综科,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本次综合治理的范围为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学校。
(一)杜绝电动自行车在学校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二)提高师生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意识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杜绝因电动自行车故障或自燃引发人员伤亡火灾事故。
(三)严禁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一)明确责任,开展电动自行车摸底大排查。各部门、学校要针对教职工和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立即组织开展一次电动自行车摸底大排查,建立工作台帐,制定工作措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杜绝12周岁以下学生驾驶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要对学校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考评范畴。
(二)加强宣传,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发动师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组织师生参与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专题活动,实现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师生,带动学生家长共同参与。通过国旗下讲话、交通安全课、主题班会等形式,宣传有关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举办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图片展、播放电动自行车安全警示片等活动,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和学生交通安全出行常识。通过家长会、学校网站、校讯通平台、手机短信、qq群、微信群等,警示学生及其家长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做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
(三)营造氛围,确保综合治理深入人心。利用校园内的宣传栏、墙报、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制作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或宣传画(版)报,张贴宣传标语;利用校园广播、户外led电子显示屏播放电动自行车管理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提示语等内容,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校园宣传氛围。拓宽新媒体的宣传覆盖,充分运用微博、微信、qq群等媒体,加强安全教育,加深学生及其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宣传效果。
此次综合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5日前)。
各部门、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全面动员部署落实。并于6月12日前将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市教育局安综科。
(二)重点治理阶段(6月6日至11月底)。
各部门、学校要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进行自查自改,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于每月28日前将本月工作小结报送市教育局安综科。
(三)全面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底)。
各部门、学校要对前期综合治理情况全面总结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于12月25日前将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市教育局安综科。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责任,及时协调,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有效提升学校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二)严格监督检查。各部门、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督促检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至少开展两次综合治理工作督查检查。市教育局将组织督查组适时对各部门、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部门、学校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整改。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七
以突出特色,塑造典型和样板,以点带面,通过创建示范组,实现点上有亮点,有特色,依托(玖瑰园)打造生态人居环境。按照“示范带动”的要求,以“绿化、美化、净化、亮化”为标准,以彻底解决“脏、乱、差”等问题为突破口,以建立(示范组)工作长效机制为着力点,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搞好示范组工作,给广大村民创造一个全新的生活环境。
1、建立管理制度,造册确定卫生保洁员和管理员,挂牌明确责任区域,进一步落实责任。
2、在示范组行人醒目处或交通要道口设立宣传牌悬挂横幅,刷写标语;。
3、家禽家畜实行圈养,严禁散放;。
5、房前屋后堆放整齐,有碍村容村貌的建筑物予以拆除,保持巷道整洁美观;(拟对全组民区进行风貌打造)。
7、做好旱厕改水厕工作。
8、抓好庭院及个人卫生。做到庭院清洁整齐,干净卫生,人人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一阶段:组织宣传动员阶段。主要是召开各种会议,建立健全机构,利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创建卫生示范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做到人人皆知。全面部署创建示范工作,层层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按照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时限全面完成。同时做好日常卫生工作。
第三阶段:自查阶段。搞好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示范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宣传,全民动员。通过召开会议,张贴标语,更新板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形成人人关心、参与治理、支持治理的浓厚氛围。
3、多方投入,保障经费。为了保证治理经费,社区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严格遵循有关程序,在确保一致通过的前提下在农户中收取每人每月1元的.清洁费,以解决资金短短问题,确保治理工作中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同时,积极组织广大群众投身到创建卫生示范村工作中,为创造干净舒适、生态的生活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社区制定出一套科学高效的管护制度,明确包片的主要负责人,卫生保洁员,卫生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并落实好经费和人员报酬,确保环境卫生长期有人抓有人管。
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加快“电动宁德”建设,培育两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换电新业态,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文明出行,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解决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销售、拼改装、上路行驶和合标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行驶、不按规定通行、闯红灯、逆向行驶等突出问题,推广两轮新国标换电自行车,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及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严格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擅自改装原厂配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对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的,执法部门应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申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相关申诉举报,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维护销售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推动换电自行车新业态。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布局新国标换电自行车换电柜,结合换电业务开展情况,适当在全市范围增加自行车换电柜数量。发改、自然资源、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门要简化新国标换电自行车换电柜报建手续;供电公司积极提供电力接入便利支持换电业务。支持地产新能源电池推广使用,培育发展两轮新国标换电自行车换电新业态。通过购车奖补、充电优惠、以旧换新等方式,鼓励消费者使用新能源电池两轮新国标换电自行车。
(三)加强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新国标认真查验电动自行车的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严禁为未获ccc认证车辆登记上牌。对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一律不得注册登记,并将违规生产、销售企业和产品情况通报工信、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简化办理程序、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等方式,为群众办理注册登记提供便利服务。
(四)抓好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大力保障非机动车通行路权,提升非机动车道建设改造标准,明确城市新改建道路非机动车道宽度,确保非机动车道的平整性和延续性。加强道路交叉口交通渠化设计,完善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过街设施,设置足够面积的非机动车过街囤积区,保障和引导非机动车路口规范通行。公安部门要集中整治非机动车逆行、走机动车道、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城区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电动三轮车违法上路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电动自行车假牌套牌和非法改拼装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行为。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大对非机动车道上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出行效率。
(五)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督促村(局)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要发动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法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离;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并严格倒查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责任。
(六)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要通过媒体、微博、微信、门户网站、户外led、手机app等媒介,曝光电动车典型事故案例和交通违法乱象,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要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住宅区、出租屋集中区域等场所和快递、外卖企业及其配送人员,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和交通事故案例,张贴发放标语图册,引导群众和快递、外卖企业购买并安全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一)宣传准备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
各责任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稳步推进,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正面引导、案例宣传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教育。
(二)全面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按照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量化工作任务、分步推进,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集中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通行、停放、充电和管理违法问题,依法督促整改。
(三)规范管理阶段(20xx年1月1日—长期)。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日常管控,对综合治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电动自行车销售、通行、停放、充电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巩固工作成果,建立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把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要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抓推进、抓落实、抓效果,确保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要明确有关负有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推诿扯皮,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形成监管合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建立联合检查处理机制,形成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通行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九
以“除陋习、树新风,还我美好生活环境”为主题,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对场镇通过治理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乱象,使场镇环境面貌有明显改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场镇区域内所有街道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挂、乱堆乱码等违法违章行为。
成立场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环境卫生整治小组、宣传报道小组。
(一)镇容镇貌整治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街道“骑门”摊点、占道经营、以街代市、乱张、乱贴、乱挂等影响镇容镇貌的现象进行整治,负责对农贸市场的规范管理,做到行商归市、坐商归店。
(二)交通秩序整治小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街道车辆乱停乱放进行整治,场镇各种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停车区域,做到按规定停放,停放有序。
(三)堆码占道整治小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街道乱堆乱码进行清理,对施工场地进行规范管理,做到街道无堆码,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围挡规范,堆码有序。
(四)环境卫生整治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街道环境卫生的'整治,垃圾清扫清运,全天保洁,彻底消灭卫生死角,保持街道和人行道的干净、清爽、整洁。
(五)宣传报道小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4月10日至4月20日)。遵循宣传在先、执法在后,劝告在先、处罚在后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为集中顺利推进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和舆论环境。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4月21日至5月21日)。集中精力重点进行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骑门摊点、占道经营、车辆停放和建筑工地的整治,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高阶段(长期)。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定人、定岗、定时、定责”措施。各单位、门市、住户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各单位实行镇容区域负责制(具体责任区域见附表),每周星期一下午4:00-6:00为义务劳动时间,组织干部职工对责任区域进行清扫保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场镇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场镇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实行“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居民参与、各方联动”的方法,城镇综合整治小组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各单位要按照划分的责任区域搞好整治工作,各单位、门市、住户要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二)广泛宣传、全民动员。通过宣传车、标语横幅、车载广播,公开信及会议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场镇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门前三包”的内容,开展集中整治的时间、内容,场镇综合治理的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夯实整治工作基础。在中小学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和“小手牵大手”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居民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良好氛围。
(三)逗硬督导、确保效果。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镇长陈尚文任组长、人大副主席杜孝斌、党委副书记杜浩为副组长,杜射、王亮、熊中利、陈力为成员的场镇综合整治督查督办领导小组,负责对“门前三包”及各单位责任区域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实行一周一评比,一周一通报。
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十
为使学校安全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得到落实,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现就认真做好二〇一三年学校安全综治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化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学校管理,共建平安和谐校园为重点,牢固树立安全管理理念,紧紧围绕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这一根本目标,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六有”措施,做到力戒侥幸乐观、力戒疲劳厌战、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校园安全,为教育的改革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力防范学校重特大事故,减少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确保完成与中心学校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目标。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管理,全面落实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成 员:贾存 孟令云 于海娜 侯振田 张学国
1、认真落实校长负责制。学校校校长是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学校安全综治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认真落实安全综合监管职责。分管安全综治工作的人员要切实履行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综合监管的职责,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抓好安全综治管理工作基础工作、专项督查等。
3、认真落实学校管理人员安全工作职责。学校在开学时必须与各班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落实管理责任。
4、认真落实教职员工“一岗双责”制。学校在开学时必须全面落实每一位教职员工岗位安全工作责任,将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项细化像排课那样分解落实到人,有案可查,做到学生在校期间全程管理、全程服务。
5、认真落实学生监护人的管理责任。要按照《义务教育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与每位学生监护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以班会、家长会等形式使学生监护人明确学校对学生的安全管理要求:如课间活动要求、学校作息时间、特殊体质学生管理要求、家校联系方式等),认真落实学生监护人的管理责任。
(二)立足长远,切实抓好学校安全法制教育
学校要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开展学校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大力开展学生安全教育。要采取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形式广泛组
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向学生广泛宣传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做到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有计划、有内容、有检查,努力实现“人人学安全、人人懂安全”的工作目标。今年要进一步开展好学生应急自救教育,提高学生自身安全素质,树立安全意识,熟悉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营造良好的学校安全文化氛围。
2.深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周”活动。要在总结近年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周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教育局、省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新的精神、要求,立足实际,注重实效,联系各有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利用多种形式,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学校安全的氛围。
3.认真上好安全法制教育课。落实安全、法制课堂教学。每学期,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至少为师生上一堂安全、法制教育课。学校在年度内至少开展两次师生安全法制考试和逃生自救演练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师生自身安全素质。
(三)求真务实,持续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学校要认真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基础工作。
1、认真落实安全工作“六有”措施。一是要有警钟长鸣的安全工作意识,二是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制度,三是要有认真负责的安全工作人员,四是要有明白无误的安全工作重点,五是要有稳定可靠的安全工作保障,六是要有顶格逗硬的安全工作查处。
2、认真执行安全工作“三个原则”。(1)文件签收原则。中心学校
下发的安全方面的文件、通知等必须及时下载并送到校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签收,抓落实,并装订成册。(2)当事人签字原则。排查的安全隐患必须由当事人签字负责,并及时落实学校整改方案。(3)投入到位原则。从2015年起,在每学期初预算中必须安排整治安全隐患专项经费。
学校综治办和年级组责任人的主要责任为
1、加强防范。及时清除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积极疏导,调解各种矛盾和纠纷;建立内部安全防范制度和群防群治机制;责任落实到人。
2、加强教育。把育人的任务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加强对教职工、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学生自防自护、遵纪守法的安全教育,加强对校园秩序的管理。组织专门力量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建立起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有效地预防学生违法犯罪。3、按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防范制度,推行目标管理,实行综合治理责任制。
4、学校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2015.3
为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教学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续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争创平安校园。
2、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师生对学校及周边环境满意率达98%以上。
3、深入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将在校生的违法犯罪率保持为零。
4、加大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力度,全面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不发生重特大事故、恶性案件、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工作重点
1、继续开展好“除隐患、保平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消防器材齐全有效、应急疏散通道畅通。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安全工作督查小组要经常对学校及周边进行检查,并及时整治不安全隐患(每周至少一次)。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2、加强学校治安防控,确保校园的安全。值班、值宿人员要落实好责任,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外来人员的盘查与登记。学校安全领导要精心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类安全措施,禁止师生员工带火种进入校园,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应急疏散通道确保畅通,消防器材确保完好有效。校领导对值班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每周不得少于2次。
3、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严防教职工和在校生违法犯罪。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分析研究新形势、新环境下学生思想和行为活动规律,探讨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办法。加强人民内部矛盾的调处,努力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不发生越级上访和“民转刑”案件。
4、加强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杜绝恶性案件的发生。学校必须在原有防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学校实验室和图书室等要配齐防盗、防火设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查堵漏洞,确保安全。
5、加强外来人员的管理,切实做到人员来历清,身份明确,严防不法分子流入。做到定期排查及时上报。
6、加强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与使用,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切实做到账物相符,确保不丢失不外流。
三、具体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学校把安全与稳定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坚持每周一次的综合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分析综治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因校制宜,因人而异,科学决断。
2、加大投入,推进平安创建。学校多渠道筹措资金,精心设计,合理布局,尽早将校园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在抓好“技防、物防”的同时更要抓好“人防”。
3、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防火安全、一氧化碳中毒的科普知识的宣传。严禁学生在校、在家使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从而提高学生安全自我保护能力。
4、巩固整治成果,实行长效管理。上半年学校大力开展了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活动,成效显著。下半年学校将继续抓住关键环节,做到环环紧扣,巩固并扩大集中整治的成果,在长效管理上取得突破。
5、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保持信息畅通,遇有事故案情,要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教育局、公安部门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隐匿不报现象,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主动与辖区派出所沟通联系,经常通报情况,促进警校共建,真正做到学校治安状况领导放心、师生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学校要以对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保证安全、保持稳定,为民族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续写新的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5年3月
黄泥河镇第一小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方案
(2015年度)
为进一步贯彻市教育局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指示精神,全面部署《敦化市教育局2015年工作要点》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综合治理工作,优化育人环境,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黄泥河镇第一小学2015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部署《敦化市教育局2015年工作要点》通知要求,以“做好学校治安及保护全体师生安全”为目标,以“保障校园安全”为主线,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及其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健全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强化法律教育,保持稳定大局,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通过上下共同努力,为学校创设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为师生创设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二、工作目标:
或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无重大伤亡及伤害事故、无重大火灾隐患及火灾事故、无责任交通事故、无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及无传染性疾病流行事故、无人员违法犯罪案件发生。进一步加强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探索学校安全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切实做好学校的综治工作,建立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同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减少师生违法违纪现象。为学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创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学校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迟庆丽、宋立平
副组长:汪春丽
成 员:李 波、徐国臣、李海燕、高明芝、
李娜丽、张 鹏、盛玉文、刘玉发 领导组织机构职责:
1、研究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分析研究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部署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推动“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3、研究、制定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的重大决策,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的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
4、检查、督促、指导校内各部门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管理的各项同措施,形成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5、总结、推广工作的先进经验,树立、表彰先进典型,推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开展。
2
6、时时对校园及周边治安问题进行巡视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治或上报配合学校整治。
领导组织机构分工:
1、组长负责全局工作,对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汪春丽负责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全面工作, 及时与派出所、辖区综治办和教育局联络。
3、李 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工作
4、高明芝:负责有关学校的师训活动和教学活动安全工作
5、李海燕:负责学生安全教育,组织师生开展安全知识、法制教育活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
6、徐国臣:负责学校房屋、围墙、线路、消防设施及专业教室、财务室、库房等重点部位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李娜丽:负责食堂工作,防止引起学生食物中毒发生。
8、张鹏:负责安全具体工作的开展,制定各项安全方案、预案和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内外部的安全保卫。
9、盛玉文:负责学生卫生检查和学生卫生保健工作,防止引起学生食物中毒和流行性疾病的发生。
10、刘玉发:负责学校周边治安安全工作,并协调辖区派出所做好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治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汪春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全面工作。
四、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
3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部门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指示精神,认真制定切合我校实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方案,把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学校工作重点,确保学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学校要牢固树立稳定第一的责任意识,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定期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健全信息网络,及时全面掌握师生动态、校园周边社会环境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解决,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校内、化解在于状态,全力维护学校的稳定。
4、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风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5、加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力度。
学校要通过心理健康课,强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教育、矫治和挽救。大力实施“关爱”工程,加强对孤儿、“留守儿童”的关爱和扶住以及管理。要严厉打击和查处侵害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活动,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预防和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使学校学生违法犯罪率为“零”。
6、深入推进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学校要继续加强与综治、公安、司法、文化、工商等有关部门的联动,认真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成效治理工作,建立良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全力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充分发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机构的作用,从整治工作、提高效能出发,加强化解、处置学校及周边的社会矛盾和纠纷工作,完善排查、疏导、调处机制。严厉杜绝“黄、赌、毒”进入校园,促进学校治安明显进步,树立健康文明的校园风尚,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7、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消防安全教育、防溺水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禁毒教育等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充分利用综合实践课等时间进行课堂教育,组织师生开展“4.17防火宣传日”、“5.12防灾减灾日”、“反邪教警示教育”、“6.26禁毒日和禁毒宣传月”、 “新学期安全第一课”、“3.28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4.28和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综合治理、安全宣传月”、“119消防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实际,开展一些有特色的、形式多样活动的以提高学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演练活动。大力实施第二课堂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制知识竞赛、法制手抄报、法制绘画展等活动,切实加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水平。
8、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学校要全面实施“一岗双责”制,进一步强化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一岗双责”既一个具体工作岗位兼有本质工作职责和综治安全工作职责。学校要认真制定不同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责任书,充分体现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处理,谁有责,全员管理,层层签到签到形成全员参与,全全面管理,层层联动的安全管理、综治工作体系。
五、工作要求
1、深化认识,落实综治工作责任。
入一线,亲自指挥、亲自部署,认真加以解决。要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长期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工作档案,细化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奖惩措施,并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签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与全局工作统一安排、统一考核、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学校工作重点,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2、强化措施,健全综治工作常规。
为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学校继续实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评估制度,通过实地检查与查档,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于年底前认真进行总结。进一步健全综治和校园安全检查等制度,强化学校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学校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人意识。举办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全校教职工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稳定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建立预警和应急机制,完善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要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3、创新举措,积极创建“平安校园”。
学校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创建的各项工作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薄弱环节的.
工作,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的防范体系,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确保校园平安,师生安宁。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通过校园网、宣传栏、团队活动等多种宣传渠道,定期组织开展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维权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生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制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努力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建立经常性对学生心理状况摸底排查机制,充分发挥学校少先队和心理疏导室作用,加强对学生的心理疏导,杜绝事故苗头和影响社会治安及学校安全的事件发生。
4.齐抓共管,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学校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行动,齐抓共管,营造良好育人环境。要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和周边治安方面出现的新问题,大力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协调当地相关部门,努力消除学校及周边各种不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学校内部管理,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与严格科学的管理结合起来,建立整治和管理并重的长效工作机制。要确保校内及周边地区秩序良好、健康文明,全校年度内无严重治安问题发生。
2015年2月18日
黄泥河镇第一小学
2015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安排 一月份:
1、做好2012年度学校“综治及平安创建”工作总结;
2、拟定2015年度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方案。 二月份:
1、制定2015年度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方案;
2、开学初学校安全大排查,上报学校安全隐患和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有关情况;
3、开学初安全教育第一课;
4、学校与年级安全责任人、班主任、科任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
5、学校下发《告学生家长书》,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6、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报。
三月份:
1、开展春季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日”、防灾应急演练活动;
2、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3、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报。
四月份:
1、进行安全知识、法制教育讲座,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进行一次联合整治行动;
2、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
3、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报。
五月份:
1、联合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一次联合整治行动;
2、开展“防灾减灾日”教育活动;
3、学期中学校安全大排查,上报学校安全隐患和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有关情况;
4、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报。
六月份:
1、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禁毒日和禁毒宣传月”教育;
2、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
3、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报。
七、八月份:
1、联合卫生部门对校园周边卫生环境环境进行联合;
2、对学生进行暑期安全教育,学校下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家校配合做好暑假学生安全教育。
3、学期末学校安全大排查,上报学校安全隐患和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有关情况;
4、安全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安全巡查。
5、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报。
九月份:
1、邀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上一堂法制教育课;
2、新生安全知识、法制教育;
4、开展秋季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活动;
5、学期前学校安全大排查,上报学校安全隐患和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有关情况;
6、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报。
十月份:
1、联合公安部门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进行联合整治;
2、开展国庆主题教育活动活动;
3、学期中学校安全大排查,上报学校安全隐患和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有关情况;
4、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报。
十一月份:
1、入冬前对校舍、校园进行安全大排查。
2、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联合整治;
3、开展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防冰雪等安全教育;
4、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报。
十二月份:
1、做好2015年终工作回顾与总结;
2、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3、迎接敦化市安全、综治、平安创建等工作检查评估;
4、学期末学校安全大排查,上报学校安全隐患和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有关情况;
5、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报。
方案一:太吉河镇中心
为了扎实推进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教育大局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理念,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进一步落实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构筑防、管、控一体化的治安格局。
二、实现四无工作目标,即:无校园内刑事案件,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引发慌恐的社会治安案件,无师生伤害事故。努力探索学校综合治理和安全稳控的新路子、新经验,逐步实现学校综合治理和安全稳控制度化、规范化,建立矛盾化解、治安防控、综治责任三大体系,为学校创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成立太吉河镇中心小学综治稳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上官忠军(副镇长)
副组长:陶成才(派出所所长)
柴棋(交-警中队队长)
操勇(中心小学校长)
成员:(工商所所长)
张忠富(卫生院院长)
陈大财(司法所所长)
刘秀琴(毕家湾村村委会主任)
晏根才(中心小学副校长)
中心小学校委会成员,村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晏根才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工作职责。
1、组长和副组长对全镇小学及周边综治及维稳工作负总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2、各村完小校长负责本校及所辖初小综治维稳工作,认真排查本片(校)师生之间、教师之间、学生之间和学校与周边群众之间有无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矛盾,消除安全隐患。
3、公安派出所职责。
1、摸清全镇刑满释放人员等有既往违法犯罪行为人员底子并做好监控工作,及时处理镇区范围内的打架斗殴以及违法犯罪案件,协助各村摸清精神病患者和有暴-力倾向的高危人群底子,并严格监控。
2、做好校园保安的培训、管理工作。
3、做好治安环境的整治、巡查,学校受骚扰时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严厉打击不法分子违法活动。
4、严查校园周边聚众赌博事件和黑网吧。
5、做好全镇学校周边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
6、做好学校师生的安全、法制专题教育活动。
7、安排民-警协助学校做好学生上下学、尤其是周五放学、周日上学时段的安全防控。
4、交-警中队职责。
1、负责落实交通安全各项规定,严查农用车、无照车辆搭载学生和一摩多载、黑车拉载学生、客车超载学生现象。
2、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在学校路口及周边公路进行巡查,严厉打击过往车辆超速、超载现象,协助各校管理好学生上、下学安全。
3、做好学校师生法制、交通安全教育。
4、在学校学生出入路口设立警示牌。
5、工商所职责。
1、具体负责校园周边小卖部、流动摊点、饭店食品检查工作,严禁三无食品和垃圾食品出售给学生。
2、依法取缔黑网吧。
6、卫生员职责。
1、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堂卫生检查、查处工作。
2、指导、协助学校做好卫生防疫、消毒工作,杜绝各种传染病在校滋生和蔓延。
3、做好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健康体检工作。
4、做好高危人群的心理疏导工作和学校健康教育工作。
7、中心小学职责。
1、做好各村小安全检查、督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负责所辖学校落实门禁制度、家长接送制度。
3、协助各村委会、公安派出所做好高危人群的摸排、监控工作。
4、做好学生在校常规安全管理教育工作,严格落实学校门禁制度、家长接送学生制度、安全三个一制度和学生安全应急演练制度。
5、建立家校联防安全管理体制,下发《安全告家长书》,与学生家长签订各种《安全责任书》,明确家长安全职责。
6、学生在校反常现象要及时反馈家长。
7、做好校园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严防食品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
8、毕家湾村委会职责。
1、摸清本村精神病患者和有暴-力倾向的高危人群底子,并严格监控。
2、做好属地学校治安保护工作。
3、对学生家长及周围群众进行爱校护校教育。
4、及时化解本村范围内的各类矛盾纠纷,尤其是村民与学校之间的矛盾纠纷,防止出现上访或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5、督导学生家长按时接送孩子上下学。
6、做好节假日学生在家安全监控工作,严禁学生私自下河洗澡。
7、保护、管理、监督好学校水源。
协助公安机关及时处理本村范围内的打架斗殴以及违法犯罪案件。
9、办公室主任责任相关台账、信息、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四、几点要求
1、抓好学校综治稳控工作,不仅是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需要,而且是保一方社会和政治稳定的大事。相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要从讲政治、促发展稳定的高度,把学校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扎实按排,狠抓落实。
2、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多方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为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追究制度,群防群治,着力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预防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建立学校安全联系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交流信息,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与措施。
方案二:龙川县黄布镇小学及幼儿园综治维稳工作方案
应市发《关于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及5月4日县召开的学校综治维稳工作指示精神,为保护我镇小学及幼儿园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特制订综治维稳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黄布镇小学及幼儿园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5月5日,我镇召开了各校长、园长会议,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学校安全防范的紧急通知》及县会议精神,成立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培常
副组长:邓秋权 黄志辉
成 员: 张东生 黄辉明 梁 敏 张海平 黄日贤
曾碧伟 邓海强 黄泉林 方奕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研中心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黄志辉 电话:1382788xx-xx
办公室副主任:张东生 电话:13829xx-xx
二、综治维稳工作措施
1、各校及各园相应成立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学校领导为综治维稳工作负责人。
2、各校及各园悬挂综治维稳工作标语,出版黑板报,深入宣传。
3、加强安全防范,维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各校及各园要吸取几起安全事故的教训,切实加强教师轮值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外来人员准入登记制度,了解陌生人进校的意图和动机,防止无业人员、精神病患者、来历不明人员等进入校内;要切实加强校园特别是教学楼巡逻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教研中心。
4、各校及各园要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从即日起,立即对校园及周边安全进行地毯式排查。边排查,边整治,彻底消除校内及周边安全管理的盲区、死角。因各种原因暂时无法整改的,要及时报告教研中心或当地村委,请求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各校及各园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司法、安监、卫生、工商等部门的配合,争取对校内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5、各校及各园要建立健全校内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健全和完善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6、各校及各园要把综治维稳工作当学校工作的首要任务。利用晨会、班队课进行宣传教育,请派出所、司法人员为学生重点讲对地震、火灾、防洪、抢劫等突发性灾难的应急处理,增强学生、儿童自我防护意识。
7、切实加强校园安防建设。各校及各园要尽快建立健全人防、技防、物防三结合安全防范体系,中心小学要尽快开展校园安防建设,争取期末在校门口和校内重要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同时,各校及各园与派出所要紧密联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派出所能够快速反应,迅速行动。
8、各幼儿园必须加强教师轮值,强化校车、周边环境及食品卫生管理。
9、切实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各校各园要认真落实校园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凡是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校园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三、综治维稳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维稳第一。
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是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必然要求,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稳定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各校各园要从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高度来认识,从创造良好育人环境的认识出发,从教育自身的特点和实际出发,把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放要第一。
2、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各校各园要结合本校的实际,树立平安的观念,按照确保稳定、安全的要求,对带有普遍性的热点问题予以高度重视,统筹考虑,既要全面抓,更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
3、立足经常,重在落实。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需要长期抓,经常抓,既要有长期的计划,又要有短期的安排。各校各园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通过多种手段,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务求实效。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造福师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需要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一项重要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激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浓厚氛围。
方案三:流涧小学安全综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治安安全工作,杜绝校园治安案件的发生,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山西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中央、省、市、区、镇综治维稳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市、区、镇综治维稳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协调配合镇党委政府、镇职能部门彻底解决当前影响我校治安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遏制校园恶性伤害案件发生,为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1、坚决遏制学校师生伤害事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学校长治久安;
2、着力解决学校及周边的治安问题,整治存在治安隐患的校园周边环境;
3、进一步加强师生的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活动,达到教育为先、防范在前的工作要求。
4、大力开展平安学校创建活动,以此次集中整治为契机,将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把学校建设成为安全文明示范单位,让学生及家长满意,让领导、社会各界放心。
5、进一步落实学校内部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学校自身安全防范能力。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使学生法治安全意识得到增强,学校周边环境得到改善,青少年违
法犯罪现象得到遏制,学校校风校纪得到根本好转。
三、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红生(校长)
成 员:班主任 任课老师 门卫 保安
四、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环境
整治重点:
1、全面排查校园内打架斗殴、偷、盗、抢、以大欺小等危害校园治安的安全隐患。
2、排查校园周边治安安全的不安定因素,上报、请求区教育局、北格镇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化解。
3、净化学校周边地区治安环境,清理违法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和违法摊点,上报、请求区教育局、北格镇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取缔,严厉整治校门内外车辆乱停乱放行为。
4、学校建立治安安全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构建完善安全责任网络,细化落实各级各人安全责任。
5、加强安保队伍建设,充实安保力量,增设安保设施。
6、定期召开家长会,邀请民-警配合对学生、家长进行法制安全教育,明确学校与家长的安全管理责任。
五、整治措施:
1、召开师生大会传达流涧学校安全综治稳定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学校召开好三个会议,一是全体教师会,使老师明确学校的《学校安全综治稳定工作的实施方案》;二是由班主任分班召开家长会,使家长懂得孩子安全教育的重要性,明白自己的职责,配合学校的工作;三是班主任召开法制安全主题班会,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安全知识的教育,懂得保护自己。
3、充实安保力量,强化安保工作。
(1)按规定配齐达标保安人员、保安器械及服装。明确保安职责,建立无事故奖励机制。
导汇报情况。
(3)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出示身份证、请示登记准入制度,随时关注、揣摩外来陌生人员精神神态及动机,做好应急准备。
(4)校园实施封闭式管理,通学生上、放学凭胸卡入、出校门,平时学生必须出示班主任准假条,登记后尚可离校。控制时段,严防无业人员、精神病患者、流窜人员闯进入校内。
(5)安装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监控情况,作好记录。
4、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好校舍档案。
5、协调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6、教师较上课时间提前30分钟到岗,村校有学生到校前老师必须到校。值周老师起床铃响之前必须到岗,轮流巡查校园情况。学生午休,值周教师至少有一人在宿舍楼值班。值周教师晚上10点才能离岗下班。
7、学生上、放学时,值班门卫、保安、值周教师和值周领导要到校值班巡查,安全执勤教师按时到岗。
8、强化班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1)班主任必须落实六到位工作制。
(2)班主任每周至少对学生进行一次法制安全教育,有教案。抓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每位学生要自觉地写内容为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回家,不私自下河、塘、堰、库、池等洗澡、不进网吧的保证书。
(3)班主任充分利用家校通保持与家长的信息畅通,随时向家长汇报学生的情况,交流对学生的管理。
(4)班主任对问题学生进行摸底建档,制定帮教措施,进行心理疏导。
(5)班主任对问题家长要心中有数,多与他们进行沟通,使他们了解老师,理解老师、支持老师,达到共识,产生共鸣。
(6)班主任写班级综治稳定承诺书,切实担当起本班的安全教育管理的责任。
9、德育处强化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娱乐、教育活动,把学生的精力引导正道上来。
极性。对问题教师进行摸底,多于他们交心,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正确对待他人。
11、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
(1)使学生懂得饮食卫生的安全常识,养成不吃零食或少吃零食的良好行为习惯;
(3)定时或不定时对食堂进行食品质量、卫生,环境卫生、消毒督查,杜绝剩饭剩菜卖给师生。
为扎实推进校综合治理工作,切实解决我校当前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努力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保证我校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2015年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上级部门学校综合治理和创安工作意见的精神,以保一方平安为目的,以创建“平安学校”为载体,积极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责任制,积极开展普法教育,着力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守法观念,加强治安管理和防范,预防为主、打防结合,搞好安全文明活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学校创造安定的环境,巩固我校综治稳定成果。
二、工作目标:
实现“五无”工作目标,即:无校园内刑事案件,无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造成严重影响国-家-安-全或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无引发系统恐慌的重特大恶性案件或社会治安案件,无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师生伤害事故,努力探索学校综合治理和创安工作的新路子、新经验,逐步实现学校综合治理和创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构筑矛盾化解、治安防控、综治责任三大体系,为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三、主要工作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综治工作
(1)、认真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综治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各处室要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好本校和本处室的综合治理工作。要进一步明确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将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学校各处室的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努力形成全体教职工参与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局面,为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方针,把矛盾调处的重点放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上,依法妥善地处置群体性事件,确保学校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最大限度地确保社会稳定。学校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现倾向性苗头及时报校长办公室。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凡发现教师家长上访、、火灾、重大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和严重疫情以及群体闹-事等,在最短时间里报告校长室。
2、强化社会治安防控机制,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要加强校园治安防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措施。
(1)、增强治安保卫力量。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相应保障制度。
(2)、提高技防水平。学校各处室要切实将人防、物防和技防三者有效结合起来。将高档物品存放好,特别要加强对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偷盗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财务室、微机房等重要部位的安全管理。
(3)、整治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要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依靠公安、文化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防止网吧和淫秽书刊对少年儿童的侵害,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努力形成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要发挥政教主任的作用,切实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增强法律意识。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和少先队组织的作用,抓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要认真总结校园和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的经验,积极探索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法,建立保持学校校园和周边良好治安环境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为师生员工创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源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规范,应急处置设备必须齐备,确保安全有效。学校要在节假日建立值班制度,同时向家长发出有关安全的公开信,学校的值班安排及时上报农场综治办公室。
(5)、加大创建力度,争创“平安校园”。进一步提高“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根据上级部门的精神,组织师生参与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形成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相关处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大力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切实加大“平安校园”的创建力度。
3、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杜绝在校学生违法犯罪。
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充分利用法制副校长、德育基地等教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法制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方面的教育和引导作用。
(1)、继续加强师生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强化自护教育。要大力加强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把预防青少年学生犯罪教育纳入学校法制教育计划,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要加强与法制副校长的联系,每学期请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讲座,并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法制知识和预防犯罪常识,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和自我教育、自我保护能力,使法制、预防犯罪教育活动真正收到实效。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和自护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规范学校、师生的行为,切实杜绝教职工违纪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师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制观念、政策水平、道德水准,在社会上树立教师良好的形象。
(2)、深入开展“热爱生命、珍惜时光、拒绝网吧、做文明学生”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3)、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和防范活动。要经常开展各种适合不同层次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丰富学生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护自救的能力。要经常开展“防火、防盗、防中毒、防爆炸、防诱发不稳定因素”的“五防”教育活动。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的管理和治安防范,严格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确保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4)、加强思想后进生的帮扶工作。要建立健全学校德育工作网络,不断完善学校德育工作考评方案,改进对学生品行评估制度,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要大力倡导“爱心”教育,树立“转化一个后进生与培养一个优秀生同样光荣”的观点,要通过专人负责、动态管理、定期家访,结对帮扶等措施,切实开展好思想后进生的帮扶工作,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好学校综治工作,不仅是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需要,而且是保一方社会和政治稳定的大事。我们将进一步认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切实加大“平安校园”的创建力度,以“实、高、全”为创建要求,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具体措施,认真做好学校综合治理和创安工作,切实维护校园的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光辉小学
2015年3月1日
光辉小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光辉小学
2015年3月1日
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一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xx-20xx年)及20xx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民发〔20xx〕24号)自治区民政厅《20xx年全区社会救助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内民政发〔20xx〕52号)和《关于印发兴安盟20xx年社会救助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民发〔20xx〕93号),结合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有关情况,特制定20xx年乌兰浩特市社会救助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有关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大决策部署和盟委、行署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以整治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矛盾为重点,持续整治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纠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全面有效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社会救助兜住底、都准底、兜好底,切实推进全市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全面整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发现问题。
1、狠抓临时救助规范管理。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呼和马场对照国家、自治区和盟级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措施,细化对象类别、优化临时救助程序,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分类分档确定临时救助标准,切实强化政策供给。要深入开展临时救助资金给付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救助对象不精准、救助程序不规范、档案管理粗放、救助时效性不强、资金发放不合规等问题,确保临时救助公平公正实施。
2、坚决杜绝“政策保”。要全面梳理低保建制以来未经审核确认将特定群体整体纳入低保保障有关情况,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有关要求履行审核确认手续,完善低保档案;对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动态清退保障范围。不得以行政命令确定低保对象。
3、严防重复享受待遇人员。严把审核入口关,精准实施社会救助。建立社会救助对象定期交叉比对长效机制,及时纠正同时享受城乡低保、同时享受低保特困、异地重复纳入低保、死亡人员享受低保、同一年度同一事由多次重复享受临时救助等情况。
4、及时清退收入、财产动态超标人员。采取上下联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措施,加强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对象定期核对,规范疑点数据核实处置工作。及时清退收入、财产超标的低保等对象,按规定落实违规领取资金的追缴工作。
5、建立社会救助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加强与审计部门沟通,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判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细化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有关措施,从落实法规政策、完善制度机制等方面推动整改,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保持过渡期内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持续落实低保边缘家庭重病重残等特殊群体“单人保”政策,规范、分类实施低保渐退政策、落实就业成本扣减和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不计入家庭收入等政策。开展数据比对、走访摸排,将符合条件的易返贫致贫人口纳入低保、特困救助供养范围,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2、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要定期与乡村振兴部门进行数据交换,通过数据交叉比对加强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对经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同步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算,通过日常监测、重点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和兜底保障范围。
(三)切实做好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1、督促落实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健全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及时掌握辖区内受疫情灾情影响群众生活状况,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应对举措,并抓好落实。加大对因疫因灾遇困群众的救助力度,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情况紧急的可实行“先行救助”,对受疫情影响外来务工人员、因交通管控暂时滞留人员和户籍不在本地的基本生活困难人员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要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按照部门责任,做好受灾人员救助与社会救助政策衔接。
2、持续完善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措施。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呼和马场要制定本地区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应急预案,根据当地疫情灾情情况及时启动预案。要健全疫情防控期间低保对象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和疫情防控电话抽查询问告知机制。
(四)规范社会救助信息公示公开工作。
1、严格落实社会救助信息公示公开有关政策要求。对社会救助政策要及时进行公示公开,对新申请的社会救助对象初审情况、审核确认情况进行公示,对在享社会救助对象通过门户网站、蒙速办app、兴安盟低保微服务平台等进行长期公示,切实加大政策知晓度,确保政策操作规范运行。
2、严格规范公示内容。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检查并整治低保等救助信息公示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做好救助对象个人信息公示公开工作和个人信息保护,不得公示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数量、保障金额、所在地以外的其他信息,不得公示未成年人有关信息。
(五)严格落实经办人员近亲属申请社会救助备案制度。
1、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嘎查村(居)干部近亲属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备案制度。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呼和马场要规范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登记范围、备案内容、登记备案程序,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监督监管。
2、开展近亲属备案全面检查。对20xx年以来嘎查村(居)干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备案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优亲厚友等违规纳入低保问题。对于镇、街道(园区)、呼和马场单独登记备案的低保等社会救助申请,要全面核查并加强日常监督监管。严肃纠治应备案而故意隐瞒不备案、备案后应核查而没有及时核查的、核查后不符合条件而纳入救助范围等情形,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探索开展社会救助数字监督。
1、加大主动发现力度。坚持线上线下联动工作机制,通过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民政协理员与工作人员日常走访摸排等多种途径,及时发现需要救助帮扶的困难群众,帮助其申请救助,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
2、开展重点对象比对摸排。按月开展社会救助对象数据交叉比对工作,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和边缘易致贫人口、20xx年以来高额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低收入人口、20xx年以来新增未纳入低保(特困)保障的重度残疾人(含智力、精神三级残疾)对象、20xx年以来社会救助信访对象、“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求助对象、登记失业人员、20xx年以来因新冠肺炎疫情或自然灾害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对象,发现问题及时排查核实,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相关救助范围。
3、加强数字监督。每月发放前要加强低保、特困供养和殡葬信息的比对工作,重点监督低保对象重复纳入特困供养,以及殡葬信息显示死亡人员未退出社会救助等,确保精准救助。
(七)集中化解社会救助领域重点信访案件。
1、健全完善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机制。加强《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规范信访工作流程,完善信访受理、登记、移交接收、调查核实、答复、结果上报等程序,确保信访工作合规开展。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逐级建立信访包联制度,实行责任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信访案件,提高信访办结质量和结案率,减少重复信访率,提高群众满意度。
2、认真处置重点信访案件。全面梳理20xx年以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实名反映的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人情保”、“关系保”、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全面细致梳理,逐一调查核实,确保全部处置完毕。
3、集中化解20xx年重复信访案件。创新重点信访案件处置方式,运用“四不两直”等办法加大办理力度。完善信访事项综合联办机制,加强与信访部门沟通,强化与专项救助部门协同,实事求是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坚持政策宣传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加强对缠访闹访人员的政策宣传。
(八)持续整顿社会救助领域作风问题。
1、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的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2、持续规范完善社会救助经办操作流程。要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要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树立严实细的工作作风,确保社会救助规范精准。
3、及时受理困难群众诉求。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已并入兴安盟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呼和马场民政部门要及时受理困难群众诉求,及时处置反馈,确保困难群众第一时间获得救助。
(一)部署阶段(7月7日前)。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呼和马场要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综合治理重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7日-11月)。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全面整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等8个重点任务,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治,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确保于8月底前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要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跟踪落实、持续推进,切实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
(三)全面总结阶段(12月)。组织开展20xx年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抽查评估,并根据抽查检查情况,全面总结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形成报告报乌兰浩特市民政局。有关情况纳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
为推动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乌兰浩特市民政局建立按月调度工作机制,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呼和马场于7月7日前首次上报《乌兰浩特市20xx年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台账》《乌兰浩特市20xx年社会救助综合治理情况统计表》,以后每月7日前填报进展情况。市民政局将适时开展调研督导,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的旗县市进行通报,保质保量完成综合治理各项任务。
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做好辖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按照《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不、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汉应急〔202x〕97号文件要求,我镇立即在本辖区内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充分认识开展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时完善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以镇长张雄飞为组长、副镇长石家伟为副组长,镇安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真正做到行动迅速、执行坚决,确保各项措施稳步推进。
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努力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认真贯彻落实综合治理行动部署,确保电动车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坚持整治和宣传相结合,组织开展全方位等的宣传发动工作。发动辖区居民做好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临时标志申领以及保险购置等工作,积极开展交通、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利用微信、qq、短消息等媒介,广泛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对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电动车火灾事故进行曝光,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车产品,停放时远离可燃物,落实电动车充电过程防护措施,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发动各村网格员村组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重点突出对电动车发生火灾的原因及自救技能方面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问题和困难。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提高业务素质,确保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做到责任到人,加强任务针对性、有效性。
我镇将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继续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文明交通素质,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根据林州市交通运输局工作安排,特制订林州市交通路政管理所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努力提高职工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大力开展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文明交通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交通安全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并以此为契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思想道德建设。
文明交通行动的工作目标: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全所干部职工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长效机制更加健全,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广大干部职工对交通出行安全感和交通环境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文明交通行动的主要内容: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这一主题,重点组织开展四项活动: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三是“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林州市交通路政管理所建设文明交通行动方案分三个步骤实施:20xx年积极营造良好的文明交通环境;20xx年重点解决交通痼疾问题;20xx年巩固、深化文明交通行动成果。(一)宣传造势阶段(20xx年)。
1、开展“文明交通,平安出行”大型公益宣传活动。通过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大力宣传“平安交通,禁止酒驾”、“文明交通,健康运动”、“交通安全,全民联动”、“文明交通,温情感动”等系列公益活动,让文明交通观念深入人心,促进我市建立和谐、文明、安全的交通大环境。
2、开展“改变陋习,珍惜生命”宣传行动。发挥黑板报、橱窗、网络等媒体优势,继续开展以“文明礼让斑马线”、“车辆各行其道”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公务用车及公务员私家车文明礼让斑马线活动。
3、开展对单位工作人员,重点是公务用车的文明倡导和宣传。对单位工作人员要提倡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单位工作人员的文明程度和素养,树立交通路政的良好形象,旨在倡导全社会共同创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二)解决痼疾阶段(20xx年)。
1、进一步加强全所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2、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
3、在全单位大力提倡文明交通行动,从每个人做起,促进我市的文明交通行动更好的开展,促进我市建立和谐、文明、安全的交通大环境。
(三)巩固成果阶段(20xx年)。
对两年来的文明交通行动成果及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检验。通过对全所推荐的优秀个人,对酒驾宣传、文明礼让斑马线、遵守标志标线、非机动车/行人遵章、驾驶人车内违法行为等宣传活动的成果进行检查,认真总结三年文明交通行动的'成功经验,适时召开现场会,表彰先进科室,对下一步文明交通行动进行部署。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省部署用3年时间在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一次全省性的大型交通安全社会活动。各科室、中队要高度重视,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我所成立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由所领导任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本单位工作。各科室、中队要做到组织、人员、职责、措施到位,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细化方案,加强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确保行动计划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各科室、中队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协作配合。要将本单位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与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相结合,做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三)加强检查,狠抓落实。要根据行动计划制定相应的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将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督促做好全体干部职工的文明交通安全教育,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
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十四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全国保有量已突破3亿辆,由于产品质量不过关、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电动自行车火灾呈多发频发趋势,且火灾致死率高,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来福州闽侯“3·18”火灾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莆田荔城“5·29”火灾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根据省、市、县领导批示和上级部署要求,为切实加强全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严格落实《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附件1),注重从源头上解决根本问题,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力争通过半年的综合治理,建立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流通、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非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
镇综治办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黄炎锋任组长,镇副镇长陈思泓任副组长,镇综治办、安办全体人员担任小组成员,负责部署、组织、协调全镇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中心,承担日常工作,镇党委副书记黄炎锋兼任办公室主任。
20xx年6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6月底前)。各村根据镇综治办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
(一)严格执行标准规定。参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等技术标准要求,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蓄电池密封性以及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的相关技术标准。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和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积极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二)规范停放充电行为。积极推动居民住宅区、群租房密集区、工业集中区、办公集中区、村民自建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新建建筑要从源头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设施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与其他功能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鼓励配置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灭火器、可视监测系统等技防措施。
(三)紧盯重点场所人员。紧盯快递、物流、外卖等重点领域,部署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组织岗前教育培训、加大投入硬件设施,强化仓储物流、分拣中心、中转站点安全管理,落实作业区、生活区、住宿区与仓储区防火分隔。紧盯群租房、沿街商铺等场所,推动落实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措施、清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并加强日常和夜间巡查值守。
(四)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各村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附件1)职责分工,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各村要集中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和清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的“砌墙清人”行动,强化源头防范。各村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要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各村应每月定期开展“纠违停、清飞线”集中整治行动。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村委会报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居民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各村要高度重视,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各村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分析研判,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20xx年8底前,各村要按职责分工摸清本村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点及生产、销售、回收、改装、修理等场所数量,完善基础台账。12月底前,各村推动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成率应达到50%以上。
(三)要加强情况报送。各村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
请各村于7月份起每月14日前报送当月工作进展及相关表格(附件2)。
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五
20xx年以来,龙岩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3起,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暴露出了电动自行车在生产标准、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着突出问题。为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通知》(岩教综〔20xx〕163号)及《龙岩市新罗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罗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消安委办〔20xx〕14号)要求,结合我区学校实际,现就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自7月开始,通过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在停放、充电等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及时发现整改各校可能存在的电动车使用管理不到位问题,清理学校建筑物内或其他重点场所电动车违停、违规充电情况,提升校园电动车安全使用管理水平。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校园内电动自行车有否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非标蓄电池。
(二)加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校园内电动自行车是否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
(三)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各校要通过微信、微博、班会、黑板报、校园网、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危害,切实增强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适时邀请专业人员进校园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7月底前)。各校要结合实际,出台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让广大师生家长充分认识到不按规停放、违规充电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和严重火灾后果。
(二)集中整改阶段(20xx年8月至11月)。各校要认真排查校内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数量及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建立底数台账;要全面摸排停放违规占用消防车道、楼梯间或门厅、图书馆、宿舍楼等共用通道、违规拉线充电、违规长时过充以及充电场所未配备灭火设备等问题。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各校要结合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学校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人员排查校园内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问题。电动车集中充电需求量大的学校建议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具体标准参考《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
(二)严格督查问责。区教育局将适时开展实地抽查,一旦发现学校思想不重视、电动车安全使用管理宣传不力、停放场所设置不规范、违停违充问题排查不细致、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并导致发生校园内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学校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做好情况报送。请各校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情况于8月10日前书面报送区教育局安监办,从8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附件)的纸质盖章版,20xx年12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局安监办邮箱(xxx@)。
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十六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全国保有量已突破3亿辆。全省约有1100余万辆电动自行车,且每年有10%以上的增加量。由于产品质量不过关、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电动自行车火灾呈多发频发趋势,且火灾致死率高。20xx年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4·25”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xx年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9·25”火灾造成11人死亡,20xx年广东省英德市“4·24”火灾造成18人死亡。我省电动自行车火灾也多发频发,今年福州闽侯“3·18”火灾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莆田荔城“5·29”火灾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根据省、市、县领导批示要求,为切实加强华丰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严格落实《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附件1),既着眼治标、也放眼治本,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力争通过半年的综合治理,建立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
华丰镇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消防办,承担日常工作,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陈旅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流通、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非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
20xx年6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6月底前)。各村(社区)委会、镇直相关单位根据镇消防办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
(一)严格执行标准规定。参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等技术标准要求,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蓄电池密封性以及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的相关技术标准。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和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积极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二)规范停放充电行为。积极推动商业区、居民住宅区、群租房密集区、工业集中区、办公集中区、村民自建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新建建筑要从源头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设施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与其他功能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鼓励配置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灭火器、可视监测系统等技防措施。
(三)紧盯重点场所人员。紧盯快递、物流、外卖等重点领域,部署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组织岗前教育培训、加大投入硬件设施,强化仓储物流、分拣中心、中转站点安全管理,落实作业区、生活区、住宿区与仓储区防火分隔。紧盯群租房、沿街商铺等场所,推动落实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措施、清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并加强日常和夜间巡查值守。
(四)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各村(社区)委会、镇直相关单位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附件1)职责分工,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要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委会、镇直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led、微信、海报、社区宣传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居民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指导物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各村(社区)委会、镇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要加强联合执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社区、深入企业、深入相关单位和场所,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镇消防办将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纳入对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内容。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委会、镇直相关单位要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
(三)要严格督导问责。镇要加强本地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镇消防办依托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省级指导服务组开展督促指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要加强情况报送。各村(社区)委会、镇直相关单位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
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十七
近年来,我省发生多起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的亡人火灾事故,今年福州闽侯“3·18”火灾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莆田荔城“5·29”火灾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安委办〔20xx〕40号)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严格落实《南平市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附件1),既着眼治标、也放眼治本,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力争通过半年的综合治理,建立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
市安办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胡大宝、副教导员姚利民任组长,市应急局副局长张宜端、市消防救援大队十级助理工程师贺军涛任副组长,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市人防办分管领导担任成员,负责部署、组织、协调全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大队,承担日常工作,市消防救援大队十级助理工程师贺军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流通、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非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
20xx年6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6月底前)。各地各部门根据市安办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按照《南平市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
(一)严格执行标准规定。参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等技术标准要求,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蓄电池密封性以及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的相关技术标准。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和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积极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二)规范停放充电行为。积极推动商业区、居民住宅区、群租房密集区、工业集中区、办公集中区、村民自建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新建建筑要从源头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设施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与其他功能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鼓励配置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灭火器、可视监测系统等技防措施。
(三)紧盯重点场所人员。紧盯快递、物流、外卖等重点领域,部署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组织岗前教育培训、加大投入硬件设施,强化仓储物流、分拣中心、中转站点安全管理,落实作业区、生活区、住宿区与仓储区防火分隔。紧盯群租房、沿街商铺等场所,推动落实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措施、清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并加强日常和夜间巡查值守。
(四)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南平市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附件1)职责分工,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要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利用城市户外视频、公交移动电视、楼宇视频系统、社区报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居民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要加强联合执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社区、深入企业、深入相关单位和场所,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市安办将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纳入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分析研判,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督促指导、监管执法,强化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三)要严格督导问责。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市安办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督促指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要加强情况报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
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十八
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根据《银川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90号),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7〕4号)精神,深刻汲取近年重特大电气火灾事故教训,部署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治理责任,确保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1、强化局属各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各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各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严查各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各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2、加强文物古建筑单位电气火灾防控。各级文物古建筑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文物、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有关要求,密切合作、联合执法。根据《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积极指导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风险评估工作,加大检查督察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力度,采取有效的电气火灾防护技术措施,切实增强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防控能力,减少火灾危害,全面加强文物古建筑电气防火工作,确保文物古建筑安全。
3、加强文化经营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充分发挥“一户一档”监管措施,将电气火灾隐患检查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当中,严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各文化娱乐场所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4、强化电气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聘任持证电工上岗。将电气安全知识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当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正面引导和典型案例警示宣传,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及张贴电气火灾防范常识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电气火灾防范意识。
2017年5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底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本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组织对单位责任人、相关工作负责人、文物古建筑看护人员等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使用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各单位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五)督促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电气安全作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填写后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备案,督促单位、企业邀请具有相关电气资格证书的人员或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电气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测,检测记录由单位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二)银川文化艺术中心负责局机关、文化艺术中心大楼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三)银川市图书馆、银川市文化艺术馆负责本单位办公场所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四)文物局、文物管理处负责国家级、自治区银川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五)银川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负责全市所管辖区域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六)银川市图书馆、银川市文化艺术馆、银川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单位组织承办和参与演出活动中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文广局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局长刘涛任组长,副书记郑强任副组长,各处处长、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统筹安排部署各单位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下设至局综合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检查小组,并明确责任人、管理人、联络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保检查工作认真负责,杜绝出现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全员参与。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和发动广大职工参与到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中,对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追究责任。
(三)严明纪律,畅通渠道。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期间,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29251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