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喊第一章读后感(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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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第一章读后感(通用18篇)
时间:2023-11-18 07:25:09     小编:翰墨

通过撰写读后感,我们可以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和写作水平。怎样写一篇有深度的读后感是每位读者都需要面对的问题。这些读后感范文不仅涉及了对书籍的评价和解读,还融合了读者自身的生活经验和感悟。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篇一

我已经很久没哭了,应该差不多快半年了。

不哭,总觉得有点不踏实(特别是像我这种爱哭的人),它也许让你太过于理性,似乎把所有的事情都看得一清二楚,而缺少了那份属于自己的感性认识,不恰当的比喻一下,有点像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

下午,我看了《呐喊》,从《狂人日记》到《社戏》,看是说看完了,可觉的没有老师的讲解,心里总是空空的,只把它当作一片普通的小说在进行阅读。

晚上,我一个人看了《十月围城》,也许有了下午的铺垫,晚上不知怎的,竟然哭了。

革命,是十月围城的背景,在革命的道路上,一位位战士牺牲的场景历历在目,他们有的怀揣梦想,和孙中山先生“医治”中国人腐朽的心灵;有的虽不知道自己做的是国家大事,但为了报答恩情,他们义无反顾的走向了革命这条不归路。他们的作用和鲁迅是相同的。他们呐喊,希望腐朽的中国人站起来说不;他们牺牲,为了新中国更美好的明天。一切的一切,文人和武士都是为了两个字——国家。

“吃人”是狂人日记中的一个关键词。主人公认定这个世界是一个吃人的社会,他勇敢发出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容不下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心声。十月围城中的李少白就像是其中的主人公。他教书,教给学生先进的西方思想,创立《中国日报》,带领学生上街发报纸,搞游行,告诉人们封建的君主专制需要改革,中国人民需要一个新的中国。

然而,麻痹的中国人没有觉悟,吃人的社会在继续蔓延。在这样的社会中,滋生出一种叫做看客的一群人,他们更加可怕,不但数目庞大,而且人数增长极快。他们不动手杀人,用的只是一双眼睛和一张嘴。

在观看日本人残害中国人时,中国洋留学生在笑,他们是一群看客;在看到八大义士在奋力脱险时,他们围成一个圈,指手画脚,似乎这不是一场拯救中国的行动,而是一场“精彩绝伦”的功夫表演。

《药》是最能揭露这群看客真面目的一篇文章,华老栓用被统治阶级杀害的革命人夏瑜的鲜血蘸成八血馒头治病。一个革命者为群众解放慷慨牺牲,他的鲜血却被人们当作治病的良药,这种强烈的反差让我意识到了长期的封建统治对人们的伤害有多大,他们渐渐变得麻木而愚昧。

“今天,如果再道何为革命,我会说:欲求文明之幸福,不得不经文明之痛苦。这痛苦,就叫作革命。”八大义士至今还让我震撼。如今的我们虽已不在生活在封建专制的制度下,但再读鲁迅的《呐喊》,你会感受到一种精神叫——爱国。

虽然只有简短的两个字,但它所包含的内容是有些人一辈子也不懂的东西。“爱”是生活中最常见的一个字,家庭成员间,情侣间……但却很少提到我与国家之间。我认为我们现在中学生的爱国绝不是停留在表层面上,而是真正的参与者,虽不至于为国家献出你那条“龙子”命,但也要你在异国他乡时刻关注着祖国,在祖国有困难时尽你的所能伸出手去援助,这就是我眼中的爱国,很简单,但要坚持做下来,需要用心。

我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呐喊》这本书也许就是去了它存在的价值了。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篇二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它带给了我很多,让我受益匪浅。它并不是一部普普通通的作品,它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病历本;他描述的不只是社会事件,而是披露封建社会腐朽制度的写照!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跃然纸上。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弃医从文,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哀伤。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正是这样的剧情故事,让我懂得了很多,成长了很多。这本《呐喊》注定从来都是孤善,我们在其中找寻息息相关,仍未足够冷却的时代,又向往着从罅隙中觅得我们知道,却又不知道的传统的桥接。在对于传统的有限接续中,我们每次停下来回头,都会发现,有响亮,但却孤单的呐喊声投诸前方。然而,前方,仍未知晓。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篇三

当我读完这本小说集,闭目回想,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似乎都跃然纸上,在我脑袋中久久不忘,鲁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哀伤和怜惜就这样深深的触动着我的心。

《狂人日记》是《呐喊》这本小说中极具代表性的一篇。现实的世界里,疯言疯语未必可信,“吃人”的说法似乎是无稽之谈。可是于鲁迅笔下,狂人的眼中,社会的写照就是如此。

仁义道德漫天,但却是欲盖弥彰,吃人的本质才是现实,人或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没有谁是真正干净的。而我想,鲁迅先生的笔下,想表达的更多是对国家衰落,民族萎靡,世人堕落的无奈和愤怒,这正是鲁迅先生“怒其不争”的典型作品。而鲁迅先生也正是以笔“呐喊”,试图唤醒民族振兴,民族未来。

在我看来,鲁迅先生“哀其不幸”的代表是《阿q正传》。啊q是当时社会中病态之人,他只是旧中国的贫苦农民。但他却是千千万万人的写照,质朴而又愚蠢,蔑视权势却又欺压弱小,他们身上带有浓厚的精神胜利法意识,自欺欺人是他们身上最让人可悲的,明知错误却更加麻木愚昧,一味的沉溺于奴隶般的生活之中,这正是鲁迅先生哀其不幸的最好表达。

没有华丽的语言,结局似乎都是大家不愿看到的杯具,但无疑《呐喊》一书是吸引人的,在那里,有鲁迅忧国忧民的民族职责,有鲁迅如春雷般反对封建制度的呼喊,有鲁迅对于中华民族深深的热爱。因为是大爱,所以动人,因为是民族之爱,所以震撼人心。

他有的故事是经过那些人物的事件来对此刻的社会进行批评与讽刺的,如阿q那愚昧的“精神胜利法”显示出了他的无知、自欺欺人,以及最终冤死的事情讽刺了社会的不公。再如狂人的那一册日记体现出了他变态的内心世界,可是反衬出了社会上封建礼仪对人精神的束缚如同一块千斤巨石压在人们的心上。再如孔乙己那满嘴的之乎者也、不赖帐和最终惨死的.经历些出了他的迂腐、善良还对封建科举制度的心灵残害做出了锋锐的控诉。

有时,他也经过一些毫不起眼的小事儿描述,比如说:《一件小事》经过自我的自私和那个车夫的伟大赞颂了这种光明磊落、敢作敢当的伟大精神。《头发的故事》就是经过“我”和“n先生”的一次谈话揭示了辫子对古代劳动人民的压迫与剥削。在写作中,鲁迅先生也会经过在文章中哪些不起眼的线索带给人们道理,如《药》之中夏瑜的牺牲赞扬了革命可是反对了革命的不彻底性,赞扬了夏瑜英勇无畏的精神,也体现出了康大叔的冷漠、封建。

鲁迅先生不之会经过哪些事情来批判社会,还会描述出来自我真挚的感情,如《社戏》中经过孩子那些近似于胡闹的事情描绘出孩子的天真无邪以及聪敏和顽皮,更是描绘了双喜、阿发两个人物。

《呐喊》实在是一部经典的作品。如同它的名字一样,是鲁迅先生经过哪些事情在呐喊,崇尚光明反对黑暗。在这其中,有许多好的写作手法等着我们来借鉴呢!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篇四

“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揭出痛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为新文化运动“呐喊”助威,“慰藉那在寂寞里奔跑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鲁迅先生在“呐喊”,“呐喊”这腐朽的封建制度,“呐喊”这新文化运动,“呐喊”这整个民族。

鲁迅同样也在“呐喊”着“一件小事”,一件对“我”有深远意义的小事,一件在那个社会让我难忘的小事。虽没有《狂人日记》、《阿q正传》那么脍炙人口,但却是最震撼我的《一件小事》。

《一件小事》的主人公是一位人力车夫,拉着“我”在北风中前行,忽而车把上带着一个人,慢慢地倒下,不想多事的“我”忙叫车夫赶路,车夫却并未理会,忙搀着老人走向巡警分处所。这件事即使是放到现在,仍然是令人敬重的,更何况在当时那个病态的社会呢?一位人力车夫,毫无身份地位的一个人,为生活卖命的一个人,却有着那个时代最珍贵的品质,就连“我”也觉得惭愧,每每想起此事,便会激励“我”。

我并不想说那些阿q、孔乙己等一批典型的人物形象,他们是腐败、丑陋的。仅仅是《一件小事》,却让我领悟到人生珍贵的爱——一种发自内心对他人的关爱。

一件小事,却可以反映出高贵的品质。古人常说: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无论多么小的事,它总有发生的意义;无论多么小的事,它也可以体现出一个人的品质。

这是一件小事,过去爷爷天天在做,现在爸爸在做,将来我会去做。这件小事就是记账。一本泛黄的旧记事本,透着一股独特的木香记录着家里的'每一笔开支。没有多么优雅的字体,只是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但我却当作最珍贵的东西。每每看见桌前,爷爷伏案提笔的情景,我总忍不住上前瞧瞧。“二毛钱的火柴,五毛钱的豆腐——————”无论多么小的开支,爷爷都记着。这是一件小事,爷爷每天都要做的一件小事,事虽然小但也需要坚持。冬天冷得让人不寒而栗,双手露在外面冰冷的,爷爷仍旧在写。“明天再写吧,天太冷了,爷爷。”“不,今天的事必须写完,不能拖。”爷爷就是这样,今日事今日毕,从不拖拉。

这本记账本跟了爷爷好多年了,里面从来没有少写或漏写。现在,它在老爸的手中,虽然换了主人,换了笔迹,换了内容,但爸爸和爷爷一样天天都在完成这件小事。

这只是一件小事,但我却看到了爷爷和爸爸身上勤俭节约的品质。每每干活时划破了衣服,爷爷总会叫奶奶再补一补,因此爷爷没几件好衣服,大多数都有补过的痕迹。爷爷不愿乱花钱,总说:“能穿就好。”爸爸亦是如此。小病小感冒,总不乱打针吃药,只当严重时,才会花钱去医院。从小爸爸就教育我,不可以浪费粮食,不可以乱花钱,现在,我懂得了这是一种美德,爷爷和爸爸传下的美德。

其实小时并不“小”,当你做了一件小事时,你收获到了人生中一个大的果实!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篇五

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我就忍不住读了下去。《呐喊》这个题目短小而犀利,可是我不断地阅读当中,却仿佛真的听到了一声声来自心底的呐喊。

初读《呐喊》,我是没有读出其中蕴含着的深意的。我只当是一种特殊的写作风格来看待。《狂人日记》、《阿q正传》等文章,更是看得我忍俊不禁。一遍遍的复读,笑容渐渐凝固,我开始被它其中所蕴含的深意震惊。其中,我感受最深的大概是《狂人日记》。

“狂人”在书中并没有被提及名字,只说是一个“迫害狂”,不得不说这是一个被精心刻画了的形象,各种细节都很到位。狂人不被村里人所认可,据其老友所言,“语颇杂错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写的日记只被“供医学研究”。在今天所看来,大概就是一个与别人格格不入,一个发病的疯子。但是当读者开始读日记,才发现并非如此。

作者借了狂人之口,控诉了吃人的封建礼教。狂人翻看历史,却发现人“仁义道德”的实质其实是吃人。村中人以异样的眼光来看待狂人,狂人却无所畏惧,很大胆的对于那些“吃人的人”发出了声讨。最后面对自己的哥哥和村中人,说出了极为精彩的一段话。“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面对着吃人的礼教,狂人勇敢的发出了自己的呐喊。当然,整本书多处运用了象征的手法,借病人之口,道出被压迫人民的心声。

狂人是真的疯吗?我认为肯定不是的。狂人其实就是一个觉悟了的知识分子的形象,一个敢于向封建社会挑战的战士形象,但是显然,这种想法却不被麻木的百姓们所认可。最后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吁,正是狂人的呐喊,要把麻木的人们喊醒,要使更多的青年觉悟,参加到推翻封建的斗争中去。

《呐喊》一书,控诉了吃人的封建礼教,同时对那些仍处于迷茫的青年们发出呐喊。正如作者自己那样“有时候仍不免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些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与前驱。”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篇六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呐喊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鲁迅先生是如此独特,如此博大,如此值得让我们这些后辈敬佩、模仿。所以,鲁迅先生的名作也非常值得我们去阅读。鲁迅先生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从《孔乙己》里面领悟到:鲁迅先生的本来目的是要表现世人的凉薄,我却从中看到了读書人的悲哀,自尊心强却无地位,可供卖弄的惟有学问而已,可是学问在世人眼中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并非象西方小说那样大段大段的描写介绍,而是抓住最具特点的地方寥寥几笔传写精神,这就是他写作的独特之处。《孔乙己》中写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笑柄,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書后被打了个半死,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像《故乡》时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麻木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而《狂人日记》的优秀之处在于他用了日记体和精神病人的内心独白这种手法。狂人本身就是一个隐喻,是先觉者的形象,而且庸人不加分析地就认为他说出真实是一种威胁,尽管那是每个人都心知肚明的东西。我们活在谎言中,还有就是对他恐惧的也多是这个社会的被奴役者,但他们不仅不理解他,反而本能地就认为他追求真实和人道是不正常,拼命地想让他从青春期的发疯状态恢复到适应社会认可社会潜规则的正常状态,果然他最后“赴某地候补矣。”可见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已经与普通的庸众合流。从而,维护黑暗的已经不仅仅是统治者本身,而是整个社会,他们对真实和反叛本能地恐惧。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阿q正传》。自然,就象哪部是金庸最好的小说,人们争吵不休没有定论一样,对于哪篇是鲁迅最好的小说,人们肯定也有不同看法。但《阿q正传》得到了最大多数的认同应该是事实,而且也成了世界名著。那么这部鲁迅的最长的小说到底好在哪里呢?呐喊的读書笔记我个人认为是他对人的深层的无意识心理的微妙而又犀利的洞察,他的语言总是独特而又给人予深刻的印象,但在本篇小说里表现得尤其突出。《阿q正传》中的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但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不能真正觉悟,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是旧中国未庄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所以被人叫着阿q。他是勤劳,专做短工,但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欺负却又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他常为生计发愁,而关于妇女和婚姻,他还要“合乎圣贤经传”。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无奈,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愚昧麻木。从他深恶革命到“神往”革命,都表现他对革命对象,革命目的等的认识都是极其模糊的,是小农经济的闭塞短浅的心态。他的革命行动是去静修庵里胡闹。当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时,他恨假洋鬼子,却又恨起造反来了,这些都是阿q想革命却又愚昧不觉悟的表现。

当然,在《呐喊》这本書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人与人之间的势利,上层阶级对下层阶级的摧残……反映社会的真实面目,也让当时的人民醒觉起来,对抗社会的黑暗势力。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篇七

《呐喊》小说小说集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小说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鲁迅《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即表现国民性的弱点。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朦娩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但作为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通称阿q精神),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篇八

晨花初绽,沐着五彩缤纷的日光婀娜多姿地摇曳,待到夕阳西下时分去拾取零落的花蕊。失了份妍丽与美艳,却增了份披着霞光的风韵。这是怎样的心情呢?鲁迅先生说:“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便是现在心目中的离奇和芜杂,我也还不能使他即刻消化,转成离奇和芜杂的文章。”

翻开书的扉页,让我随着这其中细致的描写和温馨的回忆,真挚的感情和理性的批判去浅尝缀在字里行间的记忆,怀想,留恋!字里行间的亲善温暖,如晨钟暮鼓时的守望,宁静而致远,安详而永恒......

手捧《朝花夕拾》,感受着鲁迅先生对过往的温馨回忆,对那些人、那些事的深情怀念:儿时留下深刻印象的长妈妈,异国他乡给予真诚关怀的藤野先生,人生坎坷、结局令人扼腕的范爱农,曾经无限神往的“百草园”......

不禁被鲁迅先生扑面而来的清新隽永气息所感染,这便是鲁迅先生的人格魅力吧。鲁迅,巴金曾说:“他的人格比他的作品更伟大。近二三十年来他正义的呼声响彻了中国的暗夜,在荆棘遍地的荒野中,他高举着思想的火炬,领导无数年轻人向着远远的一丝亮光前进。”诚然,我曾惊叹过鲁迅是“民族魂”,是以笔代戈的战士,是“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民公仆。他的思想光辉也闪现在他的文字当中,有着对旧社会的种种抨击。伪善的衍太太,医德败坏的庸医,都是封建社会的产物;孤独终老的长妈妈,绝望投湖的范爱农,也是黑暗腐朽的旧社会造成了他们的不幸。

夕阳西下,倦鸟还巢。一气呵成地读完这本书仍意犹未尽,如饮尽香茗后的清香久久在舌尖徜徉。阳光透过枝枝丫丫的树梢款款地将投影打在我的脸上,读后的思绪仍挥之不散。这是鲁迅的独特罢,在年老之后所写的回忆文章仍能窥探我的内心,不能不为之一动!

鲁迅的儿时生活早已被时光珍藏,而我们的童年时光亦渐行渐远。或留恋,或不舍,或向往,这都是我的有感而发罢!

初读《朝花夕拾》时,我十分喜爱鲁迅笔下的那个丰富多姿的儿童世界,描写得最详细的莫过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作者小时候在百草园里捉虫捕鸟等干的一切趣事,充满童真童趣,生气盎然。再次读后,从中又看出了作者对一些为人处事的批判和对当时封建思想习俗的批判。

今天又捧起《朝花夕拾》,注视着作者的童年,体味着其中的酸甜苦辣,不由得想起我自己的童年,与作者的童年相比,少了许多新奇与发现。比起作者在百草园中的发现之旅,我的童年还是多了份快乐与刺激。原来,我们最喜欢下雨天,雨停了以后,门前的水泥路往往有许多积水,我们就急急忙忙趿拉着拖鞋跑下楼来,与同伴一起儿打水仗或是扔拖鞋,回家以后身上往往都是湿漉漉的,有时玩着玩着又下起了雨,但我们全然不顾,依然兴致勃勃地玩着。有一次,同伴不知从哪找来了一块木板,他坐在上面,让别人推,像是冲浪似的十分刺激。我们每个人都试了试。我玩的时候,由于身体没保持住平衡,一下子滚了出去,弄得像落汤鸡一样,回家招了妈妈一顿骂。

读鲁迅的文章,我深切体会到了他童年所散发出的童真童趣的气息,感受到了他对自由的向往和对自然的热爱。曾几何时,我已经离童年远去,但我还时常梦见自己五彩缤纷的童年。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在繁忙的学习中抬起头来,天空上的童年已是一个遥远的梦。重温鲁迅的童年,就仿佛自己的童年正在我眼前微笑。

……。

童年是一只小纸船,虽然很小,但能承载下五彩斑斓的梦;。

童年是一把彩色风车,只要向前奔跑,风车就会永远在你生命中转动;。

童年是一支棒棒糖,甜蜜总藏在最里面;。

童年是一只风筝,带着希望永远飞翔在内心的处;。

……。

暑假中,我读了一本颇有趣味的散文——《朝花夕拾》,在不知不觉中,就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它在不知不觉中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一个似曾相识的老友。

《朝花夕拾》,听名字就有一种很深奥的感觉。“朝花”,“夕拾”,分开来读,“朝”对“夕”,“花”需“拾”,早晨的花傍晚拾起来,又反复的去读,一遍又一遍,好像渐渐明白了,这写的是作者年轻时候的一些事情。从“朝”到“夕”,写出了时间的迁移。

初读《朝花夕拾》,只是对其表面有所感触,细读品味,便觉得另有一番风味。这本书主要写了作者鲁迅的童年生活,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从字面上就觉得有一股仙气,能够让人浮想联翩,有一种遥不可及的感觉,给人留下的印象总是深刻的。

百草园是作者鲁迅家的一个园子,不过早已卖给朱文公的后代了,但这可是作者小时候的乐园,充满了童趣,你看那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紫红的桑葚,无一不是乡下的田园风光,这或许就是作者所羡慕的一种生活吧,就像闰土那样可以捕鸟的生活。

三味书屋,听名字让我想起了三昧真火,可想而知是多么的“凶猛”,它是作者学习的书塾。印象深刻的是那教书先生,严厉的好像随时就要喷三昧真火一样,俗话说得好,严师出高徒,想必正是这样,才成就了鲁迅这个伟人吧。

三味书屋中的“仁远乎哉我欲人斯仁至矣”“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上九潜龙勿用”“厥土下上上错厥贡苞芽橘柚”这些烦躁无味的古文使人感觉到了封建社会的那种私塾的严肃和教书先生对孩子们的严厉,在那里似乎没有一点乐趣,这完全是一个孩子所待不住的地方,没人能想到像作者这么一个让人感到贪玩的孩子竟能承受得了,这也许就是毅力吧。

说起长妈妈,又不得不提那本《山海经》了,它可是作者的宝书。你能想象的到一个不识字的人竟然能买来书?恐怕连记住名字都很困难!也难怪她把《山海经》记成了“三哼经”,这也可见长妈妈对作者真挚的爱。

读了这本书,我才真正的明白了,为什么人们称鲁迅为文学巨匠,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他的作品。就拿《朝花夕拾》这本书来说,它反映了当时的社会背景,作者也暗写了对当时旧社会的批判。这本书真实反映了作者在用笔和敌人作斗争的过程,在当时那样的社会,能有这种勇气的人也真是难得,他拥有大的力量——一种能够伤人于无形的力量,他就是鲁迅,人们心中永远的文学巨匠。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名著,名叫《朝花夕拾》。这本书是伟大的爱国人士鲁迅先生写的。

《朝花夕拾》这本书可以说是从作者的记忆中抄出来的,用许多笔墨、凝练的笔法选取那些刻在记忆深处的生活片段加以描述;选择具有象征意义的情节和细节,细腻地描写人物的神情心态,令作品的生活气息更加地浓厚了。

文章仅用了寥寥数笔,就刻画出人物的独特性,可以看出作者用笔的高深,写法的精妙,又能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

《朝花夕拾》在写作手法上也可见鲁迅杂文的风格,集各种手法于一体,笔锋或犀利、辛辣,或平实、饱含深情,深切的怀念中见到了鲁迅对国家大事的关怀。

《朝花夕拾》中,有的故事语言简练,取材得当,写的集中、单纯而又丰富;有的故事语言精练,文章细腻有层次;有的故事语言朴实,真切动人,还有的故事语言犀利而幽默,运用浅显的语言,阐明抽象深刻的道理……总的来说,作品的语言犀利、风趣、精炼、自然清新,朴实厚重,读起来真切动人,是现代文学史上回忆性散文的典范。

读完《朝花夕拾》这篇文章后,我深切感受到了作者手法运用的生动形象,更感受到了鲁迅先生的爱国精神。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也学会了不少写作的方法,如:常插入与内容相关的名言、典故以及传说等这样可以使文章的内容更加丰富多彩。我在这部作品中体会到了那个年代的人们所崇尚的真、善、美。

《朝花夕拾》真乃一部好书,在我读到精彩的部分的时候,就有如同在那个年代的那个故事里的感觉,令人流连忘返,回味无穷。

鲁迅,姓周,本名樟寿,字豫才,后有名树人,发表《狂人日记》始用笔名鲁迅。浙江绍兴人。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著有《狂人日记》《呐喊》《彷徨》《朝花夕拾》等。

鲁迅是中国新文学的开山主将,是推进中国新文化发展的旗手。

今天我读了朝花夕拾中的狗猫鼠,书中主要内容是:

从去年起,仿佛听的有人说我是愁猫的,那根据自认是我的那一篇《兔和猫》这是字画招供,当然无话可说,但倒也好不介意,一到今年我可有点担心了,我是长不免于弄弄笔墨的,谢了下来,印了出去,对于有些人似乎总是挠痒处的时候少,碰这痛楚的时候多,万一不慎,甚至得罪名人或者更甚至于得罪了富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说。

读了这篇文章,作者主要写了自己与狗,猫,鼠之间的事情写的很优美,文笔也很生动,耐人寻味,写作手法很好。

所以,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要学习鲁迅先生的写作方法,要学习鲁迅的这种精神,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离我们的梦想更进一步!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篇九

《呐喊》是鲁迅先生写的一本小说集。

他为了唤醒愚昧无知的中国人,便弃医从文,写了许多著名小说,并收集分享在《呐喊》里。

《狂人日记》是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小说,它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白话小说。所谓日记,就是一个人,得了“迫害狂”之类的狂病,在得病期间写的日记。自然,日记中语无伦次,狂人的所见所闻都被他认为是吃人。鲁迅先生想借狂人的口吻,来反映封建社会这所谓“吃人”的本质。

鲁迅先生文笔精妙,因而文中有许多地方值得回味。“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这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名义上是提倡孔子的“仁义道德”一大套真理,可实际呢,自然是封建社会残暴统治、压迫、剥削老百姓,使百姓的思想深受其毒害。

封建社会,无论是谁,都被这无形的思想所禁锢,以至于改朝换代,仍然逃不出封建这圈子,而始终改不了20xx多年这“吃人”的本性。

在第十篇中,“他们岂但不肯改,而且早已布置;预备下一个疯子的名目罩上我。将来吃了,不但会太平无事,怕还会有人见情。佃户说大家吃了一个恶人,正是这方法。这是他们的老谱!”这几句我认为是妙到极点了。按这狂人的话说,就相当于找个合理的借口吃了他。

而20xx多年的封建历史上,又无偿不是这样。一些人为了推翻残暴的统治,而发动正义的战争,但统治者不会这么束手就擒,统治者称之为“造反”。一旦起义失败,往往这些英雄会留下千古骂名,英雄就便为狗熊了。一个好人的头上被顶了个恶人的罪名,那些真正的恶人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杀了这好人。

狂人其实是一个也觉醒的反封建分子的'形象。所谓的疯言疯语恰恰是最清醒、最真实的。而持续20xx多年的封建传统也使许多人的思想受到侵害和禁锢,能真正醒悟的人,反而被视为疯子。

作者写这篇时,当时正是封建统治刚刚被推倒的没几年,仍然有人想“光宗耀祖”,复立封建社会。人们也没有逃脱思想的牢笼,许多知识分子投入到救国救民,开启民智的行列中。从最后那声“救救孩子”那悲切的呼唤,表示了狂人对此的无奈,也用来启发人们的最后一声呼唤。

呐喊中其他文章,比如《孔乙己》、《药》、《阿q正传》都是值得人去品味的,鲁迅先生借笔来唤醒当时的人们,同时也为后世留下一笔精神财富,为中国文学打下了基础。

现代社会,早已不是那残酷、专制的封建社会了,但仍存在一些类似于“吃人”的不平事。比如一些非法犯罪分子在网上发布的一些针对某人的人身攻击;官场上暗地里的争斗;一些杀人、贿赂事件等等。在身边的情况下,我听说一些工厂单位不给刚来的职工发工资或少发工资,这其实也是一种吃人现象吧。不过有些已经被法律解决了。

也许,我们也许也要向鲁迅先生那样呐喊,我们现代社会也仍然存在许多愚昧无知的人,仍然会有一些不平事。呐喊吧,为了祖国,为人民,为更美好的未来而努力!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篇十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的作品里,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篇十一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呐喊》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呐喊自序》和本书前面的《我是怎样做起小说的》我一开始便看,从中我更易走进鲁迅的文学世界,而且较能深刻理解文章所表达的思想内涵。他曾用忧愤深广行容呐喊的文章基调,我通过与其他文章的对比,感到鲁迅的是要更深刻更深沉些,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作者通过狂人的叙述,揭露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制度和礼教,其本质是吃人。作者描写狂人的多疑敏感、妄想,都有病态特征。狂人对封建势力作得象征性描绘,将写实的手法和象征的手法结合得天衣无缝。文章的语言读起来有点乱,但实质是表达被压迫人民的心声,然后成功的塑造了一个似狂人的象征对社会批判的一个形象。

《孔乙己》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谴责。通过“我”的叙述来塑造人物,显得真实可信,栩栩如生。我认为从那句“窃书不能算偷”,完全展露了旧时代知识分子的那种愚钝和清高的自欺欺人的形象。

《药》是写了革命者不被理解的牺牲了,而人民又愚昧地用革命者的鲜血做人血馒头医治痨病,发人深省地剖析革命的失败原因。用“华”“夏”这两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姓氏作为流血者和吃血者的代称,其强烈深远的意蕴极为丰富深长。全文没有明写革命者,通过写出旁观者的反应和一些人的不觉悟,更将悲壮的气氛成功渲染,最后更用坟头比喻祝寿的馒头,使人深思,文章格调阴沉,读来震撼人心。

呐喊中最使我启发的是以上的几篇,但其他的文章也是同样的深沉,使人警醒,鲁迅的文笔幽默而讽刺,披露了当时黑暗的社会,愤怒中的指责只是希望麻木的人民能醒觉,而尖锐有力的文字是希望沉睡的中国苏醒,焕发中华雄风。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篇十二

读毕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突然感觉被人抛弃真可怕,特别是被自己的亲人抛弃。

孙光林做为故事的叙述者和最终的回归者,让他重温并饱尝了那个特殊年月带给他的辛酸。

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的爱似乎都被无形的枷锁禁锢着。无人敢多説一句,也无人敢替别人操心,只要一不留神也许就被戴上了一顶莫名其妙的帽子。因此,全村人特别是无事可做的妇女们,无聊致极的搜索着村里的新闻,然后以最快速度传遍大街小巷。悲哉!可怜的妇女们!孙光林就在這样的环境中出生,出生在一个将爱包裹的時代,一个一穷二白的家庭。這些征兆就注定他将接受命运不平等的待遇,难以揭锅的日子,是他的父母再难负担這三个孩子,于是他被送出了,离开了他也许挚爱的父母和依然眷恋的故乡。他第一次被抛弃!在他的心中是一种无形的伤疤,時時隐隐做痛,让他追忆起那过往的日子。

新环境让他有了暂時的归宿,就在他心中刚要滋生家的温暖時,一个晴天霹雳,对准了他的后爸。因犯错被别人揪住小辫,再难做人自杀而死。随后他多病的后妈,也是最信任、理解她的人也离他而去。他陪妈妈带好物品来到码头,本以为妈妈会带他一起走,可妈妈却独自一人上船,让他留在岸边,等着船慢慢开动,妈妈已消失在茫茫迷雾中時,他才恍悟到自己被妈妈抛弃了。爸爸走了,妈妈也走了,自己还是个孩子,他无法想象今后的生活,诺大的地方却无法被容纳。昔日美景越发显得惨淡,海上依旧托起的红日,此刻焦灼着他稚嫩而脆弱的心。在迷茫和惊恐中,他哭了,没有底气也没了勇气。他知道,心中勾勒的美景图宣告破灭,他又一次被抛弃。

他想到了南门,那个离开已久的家乡。不知故乡是否风貌依旧?他是否还能找寻旧日住所?阔别多年的父母还能否接受他?但无论如何,他心中还燃着一丝希望的火光。于是背起重重疑问和沉甸甸的希望,在朋友的帮助下,他踏上了返乡寻亲的路。一路群山逶迤,静水流深,他已顾不得欣赏,心中寻亲的信念取代了一切。细雨中,追寻儿時记忆,一路演绎着儿時嬉戏欢快的场面,因为只有想着這些,才能销蚀心头的恐惧。突然,他看到远处有一处活,這更是燃起他心头的希望,心中对家的呼喊越发强烈。走进一看,他的哥哥和弟弟正批着床单跪在地上,周围摆着的物品像是刚从大火中救出来的,一个女人和一个瘦骨嶙峋的男人也跪在那里,男人的嘴里不断的説着:“這活真壮观啊,真壮观!只不过這代价太大了”!他于是走上去説:“我要找孙广元”!(他的爸爸)。

亲人相见已不相认,“物是人非事事休”!故事就在這似完非完中结束了,留给人无尽的思考。最终他依旧面对被亲人抛弃的惨局,故事虽没直接写出,但从整个家庭的遭遇中我们可以推断,虽然他历尽艰辛,心怀希望的找到了亲人,但亲人依然无法承担养育他的责任,他又一次被抛弃,被命运抛弃!

起初的我无法理解這种命运的捉弄,孙光林似乎是那个時代一切不幸的化身。他的遭遇让我心痛,怜惜。是時代将這个孩子折腾的遍体鳞伤,像恶魔一样吸蚀着他身上的营养,使他心力交瘁,一个特定時代的产物,就這样自我消逝在一个特定环境中,或许多年后他会走出這段阴影,但他走不出這个時代!一个将爱包裹,人性伪装的時代!

悲剧的结局,往往给人最深沉的感动。抛弃固然可怕,但只要不自我抛弃,你就会永远的被接纳。不要太过奢求,因为人总是难以满足。知足常乐!当岁月的痕迹已悄无声息的在你脸上雕琢,当你的内心已拥有足够的豁达和睿和,你会霍然发现,早有一朵圣洁的小花在你心头静静绽放,发出圣洁的光芒!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篇十三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作者鲁迅了。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篇十四

這次出差的带上了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

最早读余华的书是在大学時候了,《许三观賣血记》和《活着》,书中的语言平淡地讲述,如同讲述一件完全与自己无关、距离自己很遥远的事情,但读完以后,那种无可奈何的悲凉却能让我的内心震撼。

《在细雨中呼喊》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這一段:“现在眼前经常会出现模糊的幻觉,我似乎能够看到時间的流动。時间呈现为透明的灰暗,所有一切都包孕在這隐藏的灰暗之中。我们并不是生活在土地上,事实上我们生活在時间里。田野、街道、河流、房屋是我们置身時间之中的.伙伴。時间将我们推移向前或者向后,并且改变着我们的模样。

……。

他一旦脱离時间便固定下来,我们则在時间的推移下继续前行。孙光明将会看着時间带走了他周围的人和周围的景色。我看到了這样的真实场景:生者将死者埋葬以后,死者便永远躺在那里,而生者继续走动。這真实的场景是時间给予依然浪迹在现实里的人的暗示。”

這一段关于時间和人生的思考,出现于弟弟孙光明死時。

時间裹挟着一切向前流去,人世在变,沧海也能变桑田,唯一不变的,只有時间。也可以説,世事未变,唯一变的,只有時间。

余华在书中這段关于時间和生命的思考,也带给我很多启示,书中对回忆的描写让人叫绝。回忆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説,决然不可能是整个事件的再现,我们只能记得带给自己感受最深刻的部分,比如,某个场景,某种味道、某种心情,通过這些,我们渐渐回忆起事件的全貌。這本书就通过這样一些线索,叙述了主人公对童年的回忆,看起来特别真实。

余华的书有个特点,不对个人感受进行描写,但却能让人回味无穷,悲剧到最后剩下的不再是愤怒、悲伤這些情绪,只有深入骨髓的无奈,对世事的索然无味和麻木。這样的书让我看了比看耽美的虐文难受一百倍,耽美的虐文看了只让我心中一時纠结、难受,但這样的书看过一遍,不管時隔多久,回想起来那种深刻的无奈仍能准确无误地击中我,无法动弹。

那么下一部余华的书《兄弟》,我看我还是等等再看吧……。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篇十五

鲁迅的《狂人日记》中一个患有迫害妄想的病人在他的世界只有吃人二字,他的哥哥要吃他,妹妹也似乎曾被自己不知觉地吃。

他眼前有的只是青面獠牙,血淋淋的凶器,头脑里是无限的恐惧。紧张、不安让他活的如同黑白昼夜颠倒一般,残破不堪。还有一群小孩,居然也面色奇怪,在他后面指指点点。

无知的孩子深受已被世俗恶化的大人所毒害,孩子的指指点点让人可悲。作者竭力的想从深渊把这些孩子拉出来。否则,他们也将成为“吃人”的人。

不仅把别人吞噬,也一步一步被别人吞噬,与其说是人,还不如说是没有思想的魔鬼。多么可怕!多么悲哀!作者竭尽全力地呐喊,唤醒无知的孩子,“救救孩子。”

一个有力的呐喊,让封建制度颤抖起来!也是在读了《头发的故事》之后我愈加对旧社会制度深恶痛绝,我才明白在那时头发似乎比命还重要。这是一个多么可笑的笑话!老百姓在夹缝中求生存,谁都得罪不得!留辫子被人嘲笑,不留被人嘲笑。

甚至留辫子被杀,不留辫子也被杀。无论做什么,都会粉身碎骨。愚昧无知的旧社会,如同黑暗中咆哮的猛虎,长着獠牙的恶龙微微一动就能把人打下地狱。

作者无尽地呐喊,企图把人们从黑暗中拉出。我看见了作者的愤怒,他对日益成沦的旧社会批判,他要改变人们精神,振作!振作!改变中国的面貌。

这本小说中的批判,讽刺无时不在但作者也往里夹杂一些美好的东西,《社戏》就是其中之一。一开始看这篇文章时,还没有接触到《呐喊》这本书,也不了解它的背景,只一味沉静在书中的内容而已。感受着作者写出的童年乐趣。

去鲁镇和小伙伴挖蚯蚓,钓虾,还有所盼望的社戏。母亲不许晚上去,就生气,不吃饭,不钓虾。最后亏得几个同伴打包票,也就不再驳回了。踏着月色,跳下船去,有说有笑。

麦豆水草散发清香,横笛悠扬婉转。到了演社戏的戏台,看了一会戏累了,大家又回去了。大家在船上唱歌,小船悠悠往松柏林前进。这时候想到了吃罗汉豆,一行人朝着六一公公和阿发家的田里划去。

田里采豆,船上煮豆。不就豆熟了,大家吃完,回家便去睡了。第二天六一公公知道后也没骂,而是端了一大碗煮熟的罗汉却从此也再没吃到与那夜一样香的罗汉豆了。

想到这里,也不禁让人回味自己的童年。而真正看过简介之后知道那是他对自己童年生活的向往。

怀念他在鲁镇这段日子与小伙伴们的友谊,农村人民质朴纯厚的个性,向往人与人之间没有隔阂,所谓的黑暗纷争更是没有。

文章中作者写道“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再也看不到那夜似的好戏了”从中我看出了作者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淡淡忧伤,他对童年生活的留恋与不舍。

而童年生活恰好与作者者长大后封建愚昧的旧社会形成鲜明的对比。作者长大后社会中的关系却如《狂人日记》中所写道“最可怜是我大哥,他也是人,何以毫不害怕;而且合伙吃我呢?还是历来惯了,不宜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

何等可悲,可泣!就连自己的亲人都要提防着,与别人之间的友谊也可想而知。作者又一次无形地呐喊!庆幸的是作者的“呐喊”成功了!千千万万的中国人醒了过来,发奋图强,那个曾经千疮百孔的中国崛起了!

虽然鲁迅已不在,但我想替他再次的呐喊:“中华民族脱离旧社会的苦海了,中国复兴了!”希望在冥冥之中你能听见我呼喊,希望所有的华夏儿女能把鲁迅“呐喊”精神永远流传!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篇十六

假期里,我读了《呐喊》这本书,虽然不像《我飞了》、《哈利波特》那么通俗易懂,但同样是字句如美酒,滴滴在心头。

从《狂人日记》到《孔乙己》,从《药》到《明天》,从《一件小事》到《头发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字斟句酌、那么煽动人心。从孔乙己到华老栓,从夏瑜到单四嫂子,从蓝皮阿五道车夫,每一个人物都那么特点鲜明,那么令人振奋。

这本书不仅通过几篇文章来反映辛亥革命时期民众的冷漠、麻木、封闭、愚昧,同时也歌颂了劳动者的伟大和革命者的悲哀。《药》中革命者夏瑜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不仅如此,这本书中还有许多的“应声虫”,他们都是随大流,没有一丝一毫的自我主见。

每一次读完一篇文章后,我的.心情都很沉重。我为那些麻木的民众们感到惋惜,为那些革命者们感到悲哀,为那些用革命者的鲜血来赚取黑心钱的刽子手们感到愤怒!

呐喊吧!慰藉那些在前线奋勇牺牲的勇士,让他们无愧于自己的牺牲。

呐喊吧!为新中国的成立,为新世纪的飞速发展,为祖国的未来呐喊助威。

呐喊吧!沉睡的雄狮,张开你强劲有力的嗓门,向全世界呼喊:“中国,我从此站起来了!”

世纪的脚步从不会停歇,因为他在呐喊;技术的发展极速前进,因为他在呐喊;人民不再麻木愚昧,因为他在呐喊!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篇十七

放假的时候,我最喜爱的休闲方式,便是读书了。所以,这几个月,我读完了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集——《呐喊》。

《呐喊》是鲁迅自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集结,共有《自序》《一件小事》等十五篇短文。这些作品从现实的角度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的民众生活,也揭示了各种深层次上的社会矛盾。且表明了鲁迅对中国旧有制度级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的深刻剖析好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了对民族生存的浓厚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在书中,我记忆最最深刻的便是《狂人日记》。

《狂人日记》不仅仅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文小说,且在文中借狂人之口说出了几千年来“吃人”的封建礼教,它表明了鲁迅彻底反对封建主义的立场。在文中,字里行间透出了“我”对那些吃人的人的又怕又恨,以至于连吃人的人养的.狗,育的孩,都心存三分顾忌。到后来,“我”才想到,自己的兄弟、亲戚、朋友,都是“吃人的人”。再到结尾,“我”猜想自己也可能吃过人,无奈之中,发出了“救救孩子”的一声呐喊。

我不敢相信,在那个时代,竟会到处都是“吃人的人”,再想到那时也有想我一样的孩子,也在被训练成“吃人的人”,不觉出了一身冷汗!

这本集大成之作真是令人受益匪浅!

呐喊第一章读后感篇十八

《汤姆叔叔的小屋》描写了黑奴汤姆叔叔一生为奴的悲惨遭遇。

汤姆叔叔是个虔诚的基督徒,因主人欠债而被主人卖掉了。和他一起被卖掉的还有一对母子,这对母子见自己还没有落到黑利(奴隶主)的手上,乘机逃跑了。汤姆帮她们逃跑,自己却不走。后来几经转卖,汤姆被卖到了一个残暴的棉花种植园主的手上。园主对他施以一次又一次的暴力,汤姆叔叔最终死于他的皮鞭之下。

读完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文明”的资本主义身后,是对黑奴无情的刻骨剥削。某个国家宣称自己是世界上最讲人权的国家,并且经常攻击别的国家不讲人权。《汤姆叔叔的小屋》就是某个国家所讲的“人权”。

希望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没有饥饿和寒冷,没有欺凌和压迫,没有等级观念,人人都有享有平等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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