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的沟通和协作,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平衡和满足。制定方案时,需要明确各项任务的优先级和时间安排。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方案范例,仅供参考,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参考和借鉴。通过找到适合自己的方案,我们可以更好地解决问题和实现目标。在使用这些范例时,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希望这些范例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帮助,祝大家取得好的成果!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一
4月x日中午1点,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带领党办、校办、人事、基建及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对我校《推进城乡清洁工程进校园》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实验楼组培实验室、昆虫实验室、环保实验室。
1、办公楼三楼。
人事科:窗帘需要清洗。
小会议室:灯管、灯罩、挂壁毯杆子、空调顶部上的灰尘,窗玻璃。
保卫科:玻璃。
2、办公楼二楼。
财务室:防盗门。
办公室:墙上挂表、窗户上沿灰尘。
党办:标牌上沿灰尘。
二楼的防盗门及墙体。
3、办公楼一楼。
总值班室:房门上沿。
成人教育部:窗户外边,防盗门灰尘,窗帘需要清洗。
4、实验楼一楼。
化学实验室及准备室:需进一步全面清扫。
走廊墙体及玻璃,消防器箱子。
5、实验楼二楼。
财会准备室:门上灰尘,门未开。
6、实验楼三楼。
走廊墙上脚印,西侧楼梯外墙灰尘。
植物组织培养实验室:灯管、黑板。
花卉及测绘实验室:灯管灰尘。
7、教学楼:
楼梯间窗户及教室卫生。
8、小院。
洗衣房、两个小卖部两侧库房及宿舍。
9、食堂。
大食堂大厅上边玻璃。
食堂小二楼住宿办公室的窗户。
10、花窖:
沼气池。
连栋温室玻璃及周边卫生。
1、请各卫生片区分管领导督促分管范围内的卫生再扫除;。
2、请以上地方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在今天有针对性进行改善;。
3、学生宿舍要继续清扫,保持卫生清洁。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二
各村、单位: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9号),按照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通知精神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立即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全面、深入、彻底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为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孙大明书记为组长,许飞洲副镇长、戚良祖副镇长、顾文杰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全镇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5、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6、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7、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8、应急管理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9、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0、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本次大检查以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为主,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和督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动职工群众,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预案,列入台帐管理。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企业日检制度,提高企业作业场所现场管理水平。
(二)检查整改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镇政府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跟踪督促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重点监管计划,确保整改到位。请镇安监办对化工企业、冶金铸造企业、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情况;企管站、园区办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化工、冶金铸造、烟花爆竹除外)安全检查情况;派出所对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和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交警队、派出所、农机站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村镇建设服务站对液化气充装点检查情况;建设管理站对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情况;文卫对食品和学生在校活动及校车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对码头吊专项整治情况;农机站对农业机械安全检查情况;水管站对水利行业安全检查情况形成总结,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15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镇政府督查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0日):由党政负责人带队,对分管各条线的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一)全面检查,不留死角。这次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根本,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指导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和岗位,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按照“绝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的要求,全方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督查检查,既重视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督查检查,又要抓好面上的检查和抽查,既要抓好生产一线、作业场所、生产装备的检查,又要抓好安全制度、操作规范、人员管理的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网覆盖到所有地区、行业领域和作业岗位。
(二)整改彻底,不留后患。各检查组要认真进行检查,做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根据情况分类汇总,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到位;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经营的,要责令企业和零售单位停业整顿,整改未到位的不得恢复经营。
(三)检查认真,不讲情面。要针对四季度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的特点,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防止回潮反弹。要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严格执行停产整顿、从重处罚、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四个一律”打击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搞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衔接,防止因失控漏管酿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三
根据市商贸办《关于市直商贸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厂部决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整改,消除隐患,为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仍然是配供电系统和氨系统等关键岗位、关键设施,食品批发市场和为天公司各经营门市。
1、各车间、分厂、公司及部室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厂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主要负责人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安全理念。关键岗位、关键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取得实效。
2、各车间、分厂、公司及部室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情况。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一个关键岗位和关键部位,是否实现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情况。配供电系统和氨系统等关键岗位、关键设施的使用、检测等情况,氨系统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情况。
4、各车间、分厂、公司汛期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项防范措施应急准备情况。
1、自查自纠阶段(从现在起—7月31日)。各车间、分厂、公司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查,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自身的安全状况进行客观评估。
2、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8月31日)。厂部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对各车间、分厂、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迎接检查阶段(9月1日—9月20日)。9月份,我厂将全面迎接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来厂检查指导工作。
4、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9月30日)。各车间、分厂、公司要按照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在检查我厂工作后提出的指导意见要求,及时解决我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我厂成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2、落实工作责任。各公司、分厂、车间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安全检查工作的深入,确保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3、加大检查力度。各公司、分厂、车间要按照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要求,采取多种检查形式排查事故隐患。
4、全力确保安全。各公司、分厂、车间要对排查发现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人防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5、总结活动情况。各公司、分厂、车间要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具体情况书面总结材料于7月31日前报送厂活动办公室,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公司、分厂、车间的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活动办公室将全厂活动的具体情况进行书面总结,于9月30日前报送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四
各乡镇中学(实验学校)、中心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为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进一步推进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精细化的轨道,5月19日至25日,我局组织对全县中小学20xx年1-4月份的财务管理状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检查中采取“一般检查和重点检查结合、查阅帐目和调查了解相结合、分组交流和整体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形成详细的检查记载,提高了财务检查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为了总结经验,改进不足,进一步提升教育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现将这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遵守法规意识普遍增强。
各单位能够认真贯彻实施局有关财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所有建设项目能做到了先立项后开工,并按审批意见做好统一招投标,限额以内的项目主管局立项审批,在主管局监督下学校招标,大宗设备采购方面各学校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上报采购计划,安排采购资金,集中采购由县采购中心统一组织,授权的分散采购也都在采购中心批准监督下进行。坚持收支两条线,所有收入纳入年初的统一预算,杜绝了小金库和坐支收入情况的发生。
(二)会计基础工作较前扎实。
会计报表综合、全面地反映单位的财务运行情况,是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掌握单位财务状况的直接资料。学校所有帐目集中到会计审核支付中心报帐后,会计人员能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合理地对票据进行分类汇总,避免了以前将维修费记入办公费、招待费记入其他费用,将奖金、福利记入其他费用的随意现象,保证会计报表提供的信息更加真实、准确。20xx年大多数学校报帐手续完备,经办、内部审核、负责人签报、结算中心稽核程序逐步规范,合同、协议、批文等业务资料较全。会计人员大多忠于职守,精益求精地做好本职工作,准确报帐记帐,及时装订单据等会计资料,履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加强财务监督,精心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一)少数学校债务风险增加。
除极少数校没有债务外,绝大多数学校或多或少都存有一定的债务,通过省债务化解,多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债务在可控范围内,但校与校之间不平衡,少数学校不但没有偿还债务,日常运转又产生了新的债务,负债越来越高,直接影响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资产管理工作有待提高。
少数学校固定资产账不全、不实,多数学校固定专兼职资产管理员未配备到位,有配备专兼职资产管理员的学校,也未能完全按照局下发的《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进行增减登记、定期核实检查以及与结算中心账务处理的衔接工作。
(三)内控制度还需进一步规范。
部分学校虽制订了内部控制制度,但有些环节执行流于形式。如报销票据“三签”手续不全,差旅费贴假发票,招待费多头签单、打印费发票金额与合同约定以及附件不符、大额发票无附件,采购物品和辅助用书无领发手续,公用经费不按规定列支,会计档案管理有待提高等等。
针对这次财务大检查中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希各单位要认真总结,针对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切实做好整改,进一步提高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要强化预算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的支出标准和项目,不得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大支出范围。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和日常资金混用,项目建设确需负债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二)要控制债务规模。
当年的日常收支必须确保平衡,严格控制招待费、交通费等消费性支出,公用经费要专款专用,严禁出现举债开支运转费用和新增债务情况的发生。债务较大的学校要多方筹措资金,压缩“三公”支出和利息支出,积极稳妥地消化债务,同时细致地做好债权人工作,保证教育教学工作不受影响。
(三)要加强往来清理。
每年至少要和往来单位核对一次余额,有不符的要查清原因及时调整。对帐龄较长无法回收的债权要履行核销手续,对应付不付的债务按规定结转。代管资金该解交的解交,该清退的清退,不得挪作它用。
(四)要完善内控制度。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按照上级布置的有关要求,制定落实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密程序。会计人员更要加强学习,用新知识、新办法,创造性地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增强增收节支意识,营造良好的理财氛围。
(五)要做好资产管理。
要切实转变“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现状,发挥资产管理员的作用,抓好登记、管理、报废等关键环节,确保固定资产在单位行政帐上得到全面准确的反映。每学期要清查一次固定资产,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对清查出的盘盈盘亏固定资产,要找出原因,落实责任。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五
安全是煤矿发展永恒的主题,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需要,为探索安全管理新模式,建立安全文化建设长效机制,促进矿井的安全管理上台阶,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人为本、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紧紧围绕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着力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推进安全管理创新,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构建安全文化建设体系,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促进公司和-谐发展,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不断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宣传工作,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真正使员工对安全工作的正确理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之成为全员共同的价值取向。不断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装备水平,保持矿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良好,确保作业过程和生产系统的本质安全。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矿井安全文化建设的有序开展,成立“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部。
为严格控制安全文化建设的实施进程,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法:
1、观念文化建设。各区科要深刻认识到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实效性,深刻领悟安全文化的内涵,把安全文化建设当做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安全文化娱乐性活动、激励性活动、教育性活动。以活动为载体,潜移默化渗透安全文化、创新安全文化、丰富安全文化。使员工对安全文化由感性认识升华到理性认识,要让每个员工自觉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本能意识、“安全是工作胜任的一个条件”的工作意识、“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创造效益”的效益观、“安全就是幸福”的幸福观。在工作岗位上保护自己及他人安全和健康,保护矿井财产不受损失。
2、行为文化建设。目前我矿员工素质良莠不齐,需要开展艰苦细致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文化素质。加强安全宣传力度,通过班前宣讲、安全文化长廊、公司网站等向员工灌输“员工必须接受严格的安全培训”、“安全事故是可以预防的”、“违章作业等于自杀,违章指挥等于杀人,对违章不制止等于见死不救”等安全观。通过开展情亲助安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通过在全矿范围内开展树典型、学典型活动,提高员工责任意识。最终在全矿范围内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为安全尽责,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做放心事的良好人文环境。
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就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杂志、报纸、橱窗、宣讲、培训等等方式,宣传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目标、理念、精神、标准、制度和模范人物事迹等,使企业员工形成共享的安全价值观、态度、道院托形规范组成的统一体。其重点是搞好“三基工程”,即抓基层―打造学习型小组;抓基础―打造人本精神管理;抓基本素质―打造本质型安全人。
煤矿企业安全文化的作用在于实现共同目标、协调成员的关系、提高执行力和形成共同价值观。
一、安全文化建设的热。
1、企业员工是否了解对安全的承诺及决策,是否了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是否知道安全控制指标及其最新变化的趋势,是否知道最近发生的险情及安全奖惩情况等。
2、企业员工接到安全生产任务时,是否抱着研究的态度分析自己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适应和不适应之处,有哪些不懂不清楚的地方需要学习或是请人指导。
3、对每一项任务开始工作之前,是否认真地思考工作程序,是否知道本集体和个人需完成的工作程序中,还有哪些方面需要把握,是否请人帮忙。
4、是否知道每一步操作可能出现的失误、故障及其后果,是否掌握了防止失误和故障的方法以及出现失误和故障的对策。
5、企业员工是否明确自已在每一步工作中所负的安全责任及纪。
律,是否能杜绝一切违章违纪。
6、企业员工对待安全教育、培训的态度如何,是否认真参加培训,并能作详细的记录,是否经常相互交流发生事故隐患及排除隐患纠正失误的经验,是否经常提出安全工作建议。
7、企业班组长是否经常组织成员分析不安全行为,励每个人去发现工作中不完善因素。对违章人员是否能给予必要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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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六
紧紧围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关于作风纪律的有关规定,坚决整治庸懒散奢,着力解决街居干部和工作人员存在的懒政怠政、作风漂浮、自由散漫、奢侈浪费、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狠刹“四风”问题,切实维护中央和省市区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机关、各村、各社区作风严明、廉洁自律。
各村、各社区、机关各科室、站、所。
(一)工作纪律情况:严查不按规定上下班,迟到、早退,以及违反省纪委“五个不准”规定(不准上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不准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和玩电脑游戏等;不准上班时间到茶社、歌厅、洗浴等休闲娱乐场所活动;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准参加赌博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二)落实十条纪律和“禁酒令”情况:各村、各社区、机关各科室、站、所工作人员有无违反市区“十条纪律”及“禁酒令”等相关规定的行为。
(三)公车私用情况:是否有违反公务用车有关规定,有使用公车接送学生、参与婚丧嫁娶等公车私用的情况。
(四)廉洁自律情况:严禁接受各种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劵、支付凭证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借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相互送礼等活动;严禁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等行为。
(五)重大情况上报情况:发生重大情况时,是否第一时间如实向党工委汇报,是否存在迟报、瞒报、谎报情况。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检查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本次明察暗访工作必须遵守各项规定,对所检查的单位和内容要认真填写《**街道纪律作风检查登记卡》。
(二)被检查出问题的按照《**市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建立健全明察暗访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检查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等纪律。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七
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为重点,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机制建设,强化员工的技术培训与安全教育培训。
杜绝死亡、重伤和特大、重大、一般安全事故发生,控制、减少轻伤安全事故。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别领导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现场管理,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查找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厂区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1、加强对安全工作认识、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头,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决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
(3)继续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把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始终贯穿于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实现安全的全过程控制。
2、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建设企业安全文化:
强化安全教育在安全管理中的基础作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厂区整体安全素质,大力培养具有较强安全意识、严谨工作作风、熟练生产技能的员工队伍。
(1)坚持对新进厂区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人员严格持证上岗,认真做好特殊工种的复审办证工作。
(2)加强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使员工具有一定的安全技能和事故急救知识。坚持班前、班后会,及时掌握员工心理波动对安全工作造成的影响,做好预防。
(3)认真组织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并以此为主线,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郁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大力倡导以人为本的企业安全文化理念。
(4)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每月必须主动参加安全会议或活动。会议或活动要以学习领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结合厂区的相关安全规定,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各部门每年至少要组织开展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及考试一次(新入职员工坚持二次考核上岗制度,即每季度组织三个月内新入职员工安全测评,不合格人员重新进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6)紧密配合安保科积极开展职工职业健康查体、岗位职业检测、防雷等检测活动,提高预防水平,杜绝或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
(7)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要求全员参与厂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各部门开展部门级的分项演练,真正做到员工熟知应急知识。
3、以人为本、管理创新
(1)通过发动员工亲自对本岗位和周围岗位辨识危险因素,提出控制措施活动,会使员工知道本岗位和周围岗位有哪些危险因素,采用什么样的控制措施,达到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能,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为预防减少事故将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
(2)营造有序的工作环境,提高安全本质化水平,塑造企业安全文化,进一步通过相关机制的运行,使安全制度法规形成谁牵头、谁负责、谁考核、谁落实的封闭运转、环环紧扣的法规体系。
4、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加强隐患治理整改
(1)认真做好每月的常规安全检查及各种专业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并每月按期将厂区安全隐患自查表上报。现场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制止“三违”、查找隐患。对查出的“三违”人员,如不听劝阻将实行待岗安全培训。
(2)安全管理人员要注重人性化、亲情化管理,不断增强安全管理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3)各部门的安全隐患,严格按时保质保量按照整改措施进行隐患整改,不以任何借口拖延或拒绝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完成。对较难处理隐患,定时、定人、定措施进行全面监护,统一协调整改。
要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制订可靠的`安全运行措施,直至隐患消除。
(5)加强消防“四个能力”(检查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逃生疏散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务)建设;成立专门工作小组,逐步完善制度、检查等各项工作。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20xx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责任重大。对当前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我们要保持高度警惕,居安思危找差距,警钟常鸣从零始。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立足于保护员工的生命、保障厂区的发展,增强人的安全素质,减少人为事故,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环境及人的综合安全水平。狠抓危险源辨识及控制、员工安全意识和检查考核“三个重点”工作,以此建立起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现代安全管理模式,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保证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从而确保企业安全方针目标全面完成。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八
4、全面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
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矿长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 组 长:其它副总以上领导
成 员:井下各业务部室正职、其它相关部门正职、各区队正职。
其他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部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全矿各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落实、整理上报。
各业务部室根据所属专业特点开展本专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其它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性质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1、“一通三防”和防突安全专项整治
通风管理部负责“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专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围绕新回风井投运后,对下各盘区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对各区域进行责任划分,每月不得少于3次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井下各头面供风风流稳定,通风设施运行可靠,通风系统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加强对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及高瓦斯区域的瓦斯治理,制定有效措施并严格实施,严防瓦斯积聚、超限;严格监督队组对管辖巷道定期进行冲洗,严防粉尘超标。凡安全监察部查出有巷道粉尘超标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隐患处罚外,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
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2、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
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3、机电系统安全专项整治
机电管理部要开展机电系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井上下供电系统及相应设备、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进行隐患大排查,每月必须覆盖一次,并留存检查记录备查。一是要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杜绝无计划停电;二是要对所有在用或备用的机电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杜绝国家明令行禁止的机电设备投入使用,三是要做好在用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的年检、度检工作,确保各类设备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外,机电管理部要对其它运输、掘进、采煤等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严格监督责任单位对机电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在保证各类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保设备的完好有效性。凡因机电系统隐患排查不到位,出现重大隐患或造成事故的,安全监察部将根据《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监测监控系统专项整治
信息管理部要对各头面及巷道的瓦斯探头、数据线路、通讯设施等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要保证系统的正常使用,数据传输及时、准确;对每个瓦斯探头安装的数量、地点进行确认,存在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监测监控系统的完好有效性。
5、防治水安全专项整治
地质测量部要加强井下地质水文预测预报,优化排水方案,制定有效的防治水计划并严格实施;机电管理部要完善井下排水系统,根据各头面涌水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治水管理。
6、基建项目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基建管理中心、二号井要开展基建项目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对各项工程逐个进行排查,必须做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三同时”要求,同时要开展基建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监督成建制单位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基建工程安全顺利进行。
7、洗选系统、煤山、煤仓、矸山安全专项整治
选煤厂要开展洗选系统、煤山、煤仓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要加强设备的检修维护,对管辖范围内所有机电设备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查找设备上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措施进行整改;二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标准加强煤山、煤仓的治理,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
调度指挥部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矸山的治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8、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整治
安全监察部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对全矿各类重大危险源重新排查摸底,登记建档,检测评估。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监控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对应急预案适时进行演练。安全监察部要定期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应急预案完整有效。
9、辅助运输、应急救援体系专项整治
调度指挥部要加强辅助运输和应急救援体系管理,对照《赵庄矿辅助运输管理制度》和《赵庄矿辅助运输各种车辆操作规程》,对井上下辅运系统进行认真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要监督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杜绝辅运事故的发生。
调度指挥部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制定应急救援技术培训计划,并严格实施,培训完毕要写出总结;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及矿年度应急救援演练计划组织应急救援演习,演习要注重实效,通过演习真正提高矿井应对突发事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演习完毕要将相关记录、总结整理归档。
调度指挥部要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矿井的带班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每天必须保证一名矿级领导带班,不得空班。
10、劳动用工专项整治
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用工专项整治,对照集团公司劳动用工的相关规定,对全矿井上下各单位劳动用工、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队组(班组)设置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在4月10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报安全监察部;二是要对自建队伍和成建制单位的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对管理人员(包括班组长)的配备、资质等进行检查,杜绝无证上岗。
11、地面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保卫科牵头,相关单位配合,一是开展地面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杜绝无证驾车、酒后驾车、车辆带病运行等现象发生,对违反规定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二是加强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消除防火、防电等各类隐患,落实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对宿舍楼和办公场所进行检查,确保烟花爆竹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12、火工品安全专项整治
物资供应部要加强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对火工品的存储、管理、发放严格按照国家、省、集团公司及矿相关规定进行,对火工品的领取使用批次、数量等详细记录清楚,做到帐目清晰;使用火工品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作业规程和工序管理标准,规范操作行为,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事故发生。
13、行政许可、依法生产专项整治
行政办要对矿井有关证照的审批、领取程序,证照的齐全有效性等进行排查确认,保证“六证”齐全,相关证件及时变更,并将矿井相关证件和矿井批复文件上传“oa系统”。3月31日前要将所有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的合法性。
1、各业务部室、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相关要求,制定本专业、本系统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明确分工,建立整治责任制,对所属领域进行全面的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整改。
2、行政办要对矿井有关证照的审批手续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3、人力资源部要对矿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包括初训、复训)和资质进行审核,对全员培训情况(包括成建制单位人员)进行审核,未取得有效资质或相关证件的人员一些律不准上岗作业,要确保各级各类培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4、基建管理中心、二号井要对基建项目的设计、建设的审批程序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单位证件的齐全有效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自行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结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其中二号井要制定本单位井上下各项工程的专项整改方案,报安全监察部。矿各业务部室要定期对各基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杜绝违法、违规施工作业。
5、安全监察部要在4月10日前健全完善各级各类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在3月31日前建立健全企业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重要生产环节、重大事故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明确分管部室和责任人。
6、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7、计划财务部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比例提取足额的安全费用,安全监察部要对安全费用的使用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费用的投入按相关规定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xx年3-4月份)
1、各相关业务部室要比照本方案的内容、要求及矿实际情况,结合分管业务的性质,制定本专业整治方案,整治方案包括整治内容、整治重点、整治标准、整治目标、考核项目等,对各基层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相关业部室要将分管专业的专项整治方案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3月17日前报安全监察部。
2、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行业标准和本次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对分管专业、分管系统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全面对照检查,发现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未按时整改的,要按《区队隐患问责制》和《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或本单位不能自行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分管业务部室,由分管业务部室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按时整改。
4、4月10日-20日,安全监察部牵头,相关业务部室、单位配合,对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76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对矿井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验收,自查包括相关资料和现场的检查,凡发现整改结果与国家、省、集团公司及矿有关规定不相符合的,对责任单位每条罚款1000元;现场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除停产整顿外,对责任单位和分管业务部室每条各罚款1万元,责任单位要在4月30日前完成对问题的整改。
(二)检查提高阶段(xx年5-10月份)
安全监察部牵头,相关业务部室配合,做好集团公司和上级部门的'迎检准备工作,对整治资料、档案记录进行收集和整理,积极协助上级检查工作组圆满完成整治检查,并对工作组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落实整改。
(三)总结巩固阶段(xx年11月-xx年2月)
各单位要对前两个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重新梳理本单位在整治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对同类隐患和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防范措施,应用到生产实践中,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行成我矿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
各业务部室要加强专项整治的监督考核,确保各级整治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得到全面落实,不断巩固矿井专项整治成果。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矿安全1号文件精神,对专项整治工作详细安排部署,明确整治目标,落实安全责任,将整治目标分解到各个班组、车间、岗位,做到全员参与,统筹兼顾。
2、各业务部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为基层区层队组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撑和指导服务,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凡因业务部室协调管理不到位而造成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要追究相关部室及人员的责任。
3、党委宣传部牵头,各单位配合,要充分利用电视、标语、网络等各种宣传方式,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员工充分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进而将专项整治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不严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4、各单位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确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本专业、本单位专项整治的资料、记录,并将每个时间段的整治结果如实填写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问题)排查表》上(具体见附表),每半个月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安全监察部隐患排查室,报送时间为每月14日、28日,联系人:赵春生,联系电话:3600873,由安全监察部负责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办公室。另外,安全监察部要将月度矿井专项整治情况连同月度安全工作总结一并上报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办公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将各单位开展整治情况带入本单位的月度安全绩效评价考核,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开展工作不扎实,有应付现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区队隐患问责制》、《部室方法问责制》、《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奖励资金从安全基金中提取。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九
按照总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结合我公司具体工作实际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三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通过这次重点安全检查,要提高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及安全关念,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遏制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发生。重点排查隐患,解决不安全因素。
在领导小组的带领下,成立三个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小组,对所分管的范围内安全生产、排查隐患全面督导和检查。
自20xx年3月2日至4月20日分两个阶段进行,自查阶段3月2日至3月10日。3月11日至4月20日为总公司检查阶段。以上各安全检查小组要在公司规定的日期内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第一组:安全措施
一、排查内容:
违章超速行驶。各路口不按标线停车、行车,抢红灯。进出站不规范,不使用转向灯。司机进站前是否提前减速进站。车不停稳开门,门不关好起步。在站点无人的情况下是否有进站意识。行车中是否有吸烟、接打手机现象。司机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二)、检查责任人:
1、33路:负责人:翁灵波、郝丽萍、范志宇、洪月辉
危险路段:石河大桥路段、五里台路口、柳村路段、东王岭路段、迎宾路路段。
2、25、35路:负责人李双林、张鲲、关宏伟、杨会成
危险路段:铁门关路段、沟渠寨路段、王庄、上营立交桥路段、老龙头路口路段、山桥路口路段。
3、13、21路:负责人张维军、郎伯文、刘晓春
危险路段:东水关立交桥下,海口路路段、铁门关路段、老龙头路口路段、山桥路口路段。
二、检查要求:
1、各组要严格按检查内容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严格整改并如实记录,做好复查。
2、检查出问题,拿出整改意见,每周下发一次检查通报。
第二组:安全措施
一、排查内容:
二、检查责任人:
责任人;张维军、翟学静、张鲲、马宝林、司敏
三、检查要求:
1、每周一次对场务各站点。要严格按检查内容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严格整改并如实记录,做好复查。
2、检查出问题,拿出整改意见,每周下发一次检查通报。
第三组:安全措施
一、排查内容:
责任人:郎博文、王永发、杨会成、
三、检查要求:
1、每周一次对机务设备进行检查。要严格按检查内容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严格整改并如实记录,做好复查。
2、对司机一日三检工作进行督导,每天一次。
3、检查出问题,拿出整改意见,每周下发一次检查通报。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十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深入贯彻xxx第165次常务会议和xxx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严格安全许可工作,按照8月3日全国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要求,8月15日至9月30日,国家煤矿安监局(以下简称国家局)组织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局)开展了煤矿安全许可工作情况专项检查,并组织13个省局开展了异地检查。
各省局对此次专项检查高度重视,按照国家局工作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了全面自查和异地检查,认真查处和整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效果较好。这次共现场检查矿井106个,抽查煤矿建设项目档案799个,抽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案卷1054个,查出问题和隐患442项。其中,13个省局在异地检查中,现场抽查矿井31处,抽查煤矿建设项目档案345个,抽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案卷250个,查出问题和隐患104项。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总体来看,各省局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明确部门职责,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准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严格按规范认真细致地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工作,较好地推动了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安全准入的相关规章制度。各省局重视和加强煤矿安全许可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职责部门,健全和完善了工作制度,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措施及办法。大部分省局成立了安全许可办公室,加快办证工作进度。山西、吉林、重庆、宁夏等省局设立了政务大厅,专门受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湖南局制定了《湖南省改扩建煤矿(井)竣工验收和证照变更暂行规定》,加快改扩建煤矿(井)竣工验收和证照变更工作,坚持做到煤矿持证依法生产。黑龙江局制定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准入标准、延期条件和颁证程序等内容。部分省局还将近年来国家及本省(区、市)有关建设项目的规定要求汇编成册,免费发放到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加强宣传贯彻。
(二)严把煤矿安全准入关,依法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验收。各省局在安全许可工作中依法依规,严格标准,细化规范审查程序,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现场验收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新规定、新要求,在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中,及时补充和完善许可条件,提高审批项目安全生产水平。
陕西局严把准入关口,坚持建设项目未经核准,不准受理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批,不准开工建设;未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和联合试运转,不准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未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不准进行矿井综合验收;未通过矿井综合验收,不准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五个不准”。内蒙古、江苏、江西、河南、广西、青海等多数省局都将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瓦斯防治、煤矿防治水等有关新规定和新要求纳入了安全生产许可条件,提高安全准入门槛。
(三)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对建设矿井的安全监察执法。各省局坚持按计划实施监察执法,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监察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列入年度监察执法计划。严格建设矿井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对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事故责任单位依法从严处理。严把安全设计和施工队伍准入关口,要求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施工队伍必须达到防突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部分省局针对辖区内小煤矿多、安全管理水平低的特点,加强对小煤矿建设项目的检查指导,变事后监察为事前预防,督促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期组织施工,加强建设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福建局实行了“建设项目施工进度月报表”制度,加强了跟踪监察工作。湖北局每年召开一次煤矿设计单位座谈会,总结安全专篇编制过程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高了安全专篇编制质量。
(四)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各省局按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要求和总局、国家局近几年出台的相关规定、要求,结合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深入研究如何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制定了配套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过程中,各省局严格执行安全标准,加强部门联动,认真组织现场核查。日常监察工作中,坚持执法关口下移,加强动态监管,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与“三项监察”工作相结合,及时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辽宁局实施煤矿企业、设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四方会审”的模式,确保矿井设计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山东局规定所有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的煤矿都必须进行现场审查,不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四川局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标准,根据矿井的规模大小、灾害严重程度,对煤矿矿长资格证实施a、b、c证制度,矿长必需按要求取得相应的资格证。贵州局商有关部门制定了全省煤矿证照相关事宜联席会议制度,省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才能颁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甘肃局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时,坚持企业、县级及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甘肃局“四级”审查,强化各级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兵团分局规定30万吨/年以上建设矿井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质量标准化,不达标不受理、不发证。
(一)煤矿项目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依然严重。部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复、未履行开工备案手续擅自施工,或不按批准的设计施工,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一些煤矿建设项目未按要求及时补充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专项设计,地质条件等发生变化不及时修改设计并按规定报批;个别大型煤矿项目存在先建设后审批问题;部分地区整合技改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
(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管有待加强。个别国有重点煤矿存在主要负责人“先任命后取得安全资格证”的现象,有的煤矿企业调整主要负责人后,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及时变更,造成动态管理及监察执法不到位;有的煤矿企业(矿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安全生产条件滑坡,不能持续保持颁证条件;有的煤矿企业在整合兼并过程中,没有按规定重新办理或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部分企业存在不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问题。
(三)煤矿安全许可制度建设有待完善。煤矿安全许可工作制度方面还不够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验收、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发放等工作程序上还需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水等新规定需要纳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条件。个别省局和分局未能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审查资料和“三同时”审查验收资料及时归档,档案管理不规范,个别矿井资料不全。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还需进一步提高。
(一)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许可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许可工作的相关要求,严肃认真整改省局自查和异地互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制定针对性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安全许可工作程序合法、标准严格、执法到位;要通过专项执法检查,举一反三,改进工作方式,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许可工作,提高煤矿安全许可工作水平。
(二)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要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煤矿的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对屡整屡犯、反复发生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煤矿,要依法严格处罚;要加强与国土资源管理、煤炭行业管理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通报煤矿证照管理情况,对查处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要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增强“打非”工作合力,切实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三)强化源头治理,切实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监察执法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审批工作;要严把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关口,安全专篇未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要严把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关口,发现不符合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未严格按照设计施工的,一律不予通过验收;对纳入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的煤矿,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整合主体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履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手续,严禁非法违法组织建设和生产。
(四)严格安全许可标准,扎实做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许可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安全生产准入;要将《xxx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总局、国家局提出的有关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纳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进一步严格安全许可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煤矿企业坚决不予颁证;要继续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项监察纳入监察执法计划并认真执行,逐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项监察相关工作制度和办法,对专项监察发现的不符合颁证条件的煤矿企业,坚决依法进行处罚。
(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切实规范资料档案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总局、国家局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安全许可程序,规范安全许可行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煤矿安全许可相关工作制度,细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颁发、管理、存档、公告、注销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要规范编制“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报告书”、“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做到煤矿安全许可工作有据可查;要强化煤矿安全许可基础工作,按照国家局有关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一矿一档、一井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全面提高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效能和水平。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十一
根据青委密(2011)2号《关于组织开展专项保密检查的通知》,我局按照检查工作要求组织了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
二、制定要点,有序部署。
年初根据《青浦区保密委员会关于2011年保密工作要点》(青委密〔2011〕1号)以及区委保密委会议纪要(青委密办〔2011〕2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2011年度保密工作要点,提出了2011年保密工作的目标要求、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同时继续将履行保密责任纳入全局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严格奖惩措施,推动保密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认真实施,严格检查。
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严格实行物理隔离,定期检查,从源头上堵塞失密泄密隐患,
采取互联网与内部办公网络物理隔离的办法,减少涉密计算机泄密的机会,设立了专门的计算机与互联网相连,供审计人员上网查阅信息资料;定期对上网进行安全检查;实行优盘、移动硬盘等外接设备使用登记制度,严格涉密载体的使用管理,进一步做好了涉密载体的清理、清查和登记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绝对安全。
四、强化管理,防范风险。
加强保密工作学习、宣传。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加强《保密法》的宣传,每年组织一次保密专题学习,将保密要求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安排,同时结合全局会议,反复重申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提出保密目标管理要求。
加强保密制度建设。建立保密工作双月检查制度,完善双月保密检查台账,定期报告双月保密检查情况。完善日常保密工作检查制度,开展保密文件、档案、保密信访件的登记、流转、注销工作检查,确保全年保密件无遗失。完善保密检查纠错机制,及时指正疏漏环节,确保全局各部门、每位干部保密检查全覆盖、无过失。
加强工作检查。将保密工作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切实保守好被审计单位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加强对外出携带手提电脑、涉密软盘、光盘、u盘等载体的管理和检查,严防因丢失造成涉密信息的泄露,确保保密工作不存漏洞。
总之,我局在开展保密工作中,领导高度重视,具体措施有力,督查效果明显。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保密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完善地制度,加强保密工作管理,把保密工作各项要求切实落到实处,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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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十二
根据青委密(xx)2号《关于组织开展专项保密检查的通知》,我局按照检查工作要求组织了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管理,组织开展好专项保密检查工作,我局领导作出了专门批示,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保密工作检查,并研究决定成立专项保密检查领导小组,由副局长朱民任组长,办公室主任赖伟春任副组长,徐海龙、戴伟为工作成员,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保密工作责任体系。
二、制定要点,有序部署。
年初根据《青浦区保密委员会关于xx年保密工作要点》(青委密〔xx〕1号)以及区委保密委会议纪要(青委密办〔xx〕2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xx年度保密工作要点,提出了xx年保密工作的目标要求、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同时继续将履行保密责任纳入全局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严格奖惩措施,推动保密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认真实施,严格检查。
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严格实行物理隔离,定期检查,从源头上堵塞失密泄密隐患。采取互联网与内部办公网络物理隔离的办法,减少涉密计算机泄密的机会,设立了专门的计算机与互联网相连,供审计人员上网查阅信息资料;定期对上网进行安全检查;实行优盘、移动硬盘等外接设备使用登记制度,严格涉密载体的使用管理,进一步做好了涉密载体的清理、清查和登记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绝对安全。
四、强化管理,防范风险。
加强保密工作学习、宣传。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加强《保密法》的宣传,每年组织一次保密专题学习,将保密要求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安排,同时结合全局会议,反复重申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提出保密目标管理要求。
加强保密制度建设。建立保密工作双月检查制度,完善双月保密检查台账,定期报告双月保密检查情况。完善日常保密工作检查制度,开展保密文件、档案、保密信访件的登记、流转、注销工作检查,确保全年保密件无遗失。完善保密检查纠错机制,及时指正疏漏环节,确保全局各部门、每位干部保密检查全覆盖、无过失。
加强工作检查。将保密工作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切实保守好被审计单位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加强对外出携带手提电脑、涉密软盘、光盘、u盘等载体的管理和检查,严防因丢失造成涉密信息的泄露,确保保密工作不存漏洞。
总之,我局在开展保密工作中,领导高度重视,具体措施有力,督查效果明显。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保密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完善地制度,加强保密工作管理,把保密工作各项要求切实落到实处,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十三
各分公司、各部室:
为进一步深化、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和黎安监发【20xx】1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公司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方案。
以xxxx的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安全投入,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规范管理、规范生产。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升矿山、尾矿库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此次深化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隐患行动由公司统一领导,各部室、分公司积极行动,明确责任,详细分工。为做好安全生产隐患专项自查治理工作,确保工作能够深入开展,公司成立“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工作职责:
1、制定隐患专项工作方案、计划。
3、对不能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加大安全投入,保证隐患治理资金到位。
5、指导、监督各单位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6、负责重大事故隐患方案的制定,并对整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和验收。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自查阶段从20xx年5月20日开始,至20xx年9月30日结束。分两步实施:第一步,集中排查(5月20日-5月30日);第二步,集中治理(5月30日-9月30日)。
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主要包括:矿山、尾矿库、选场、炸药库、油库、化验室、材料库、排渣场、重点设备设施等生产作业场所。
(一)矿山自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是否层层分解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等制度及执行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及使用情况。
3、地表现场情况:重点检查排碴场制度是否落实、倒碴是否按规范要求实施、重点设备、设施及办公区、值班室、洞口、职工生活居住环境落实防汛、防火灾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矿山井下通风排查重点是:井下通风系统、局部通风、通风设备设施、独头掘进的风速、风量、风质。
6、提升运输排查重点是:防坠设施、安全保护装置、一坡三档、钢丝绳检测以及日常维护保养、检查。
7、机电设备排查重点:防护装置、防护措施、接地保护、检修保养记录、安全标志、线路管理、消防、防排水设施等。
8、采掘排查重点是:安全通道、照明线路、安全防护设施、采场高度、行人天井、防坠设施、作业面隐患排除及现场准入签证单执行情况等。
9、装运排查重点:运输车辆、漏斗放料、二次爆破、溜井勾料、车辆净化装置、倒料场阻车设施等。
10、民爆排查重点:储存、领取、使用、清退等各项手续;现场爆破作业、临时存放、警戒工作;库内消防、人员值班、通讯监控设施等。
11、排渣场排查重点:排渣场的高度、台阶、反坡度、车挡或渣挡安全防护措施等。
12、采空区排查重点:安全防护设施、地面截洪沟、排洪渠、井下巷道封闭、塌陷区监控、安全标志等。
(二)尾矿库自查的主要内容。
1、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情况及尾矿库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2、尾矿库监控设施监测情况及记录。
3、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坝体、坡比、检测设施、防洪设施、尾矿库排放、电话、照明设施、防洪物资储存情况、值班情况、闭库尾矿库监管情况等。
4、尾矿库、选场车间安全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部室、分公司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自查行动,并制定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方案。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扎实做好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在20xx年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汇总情况报公司安全部。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各分公司既要全面部署、全面检查,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场所、岗位以及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各单位在全面排查自查的基础上,突出对隐患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治理,必须深入矿山、尾矿库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强化督查,严肃追究。
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期限、责任、措施到位,并加强督查;重大隐患,要实行公司监督整改,跟踪治理,未整改之前要安排专人盯守。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中,对井下作业面co浓度超标、风速不达、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可能引发事故发生的一律局部停产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整改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进行事前隐患责任追究;对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给予停职处理;对井下带班领导排查隐患不到位、监督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一律给予停职处理。
(四)搞好总结及时上报。
各分公司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下井8小时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沟通和协调,确保通讯畅通。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各单位逐月对矿山、尾矿库隐患自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每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交公司安全.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十四
1、所有井上、下变电(站)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突发停电时,立即将停电影响范围、地点及时报告矿调度室与机电科科长及科值班负责人员。调度室要及时通知机电矿长。机电科长及科值班负责人必须立即通知抢险人员做好抢险准备,并赶赴矿配电房现场指挥。重大问题必须像矿调度室汇报。
2、井上下变电(站)所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必须试打电话,务必将电话挂好,保证通讯畅通,井上变电站(所)还必须试验电台。
3、井下高压跳闸后,应立即报告机电科值班负责人及科长,机电科值班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人员检查处理,尽快恢复送电。
4、当正在运行的供电回路受到雷电、大风、大雨等袭击或其他原因造成矿井大面积停电事故时,机电科立即组成抢险队,有一名科领导带队赶到事故现场,查找事故原因,尽快恢复供电。同时矿配电房值班人员应及时与供电处电调联系,倒换备用回路,并报告矿调度室。
5、矿必须制定井上下大面积停电应急操作程序方案和注意事项,并按操作方案对配电工进行培训、考试,组织模拟演习。矿配电工必须熟练掌握矿井大面积停电应急操作程序、方案和注意事项,考试不及格经补考还不及格者,必须调离确配电工岗位,确保事故发生后从容应对。
6、当发生矿井全部供电回路中断供电事故时,矿配电房值班人员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和机电科值班负责人,机电科领导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并迅速拉开配电房6kv(10kv)电压等级的所有开关,与供电处电调联系并按各矿实际情况请求采取措施进行临时送电,迅速恢复风井通风、主排水泵房排水、副井提升。送电时要注意观察继电保护情况,避免误送事故线路导致再次跳闸。停泵期间泵房工作人员要时刻观测水位,随时向矿调度室汇报。配电房还要及时请求供电处电调以最快速度恢复35kv或其它备用线路供电。
7、地面供电恢复后,井下变电所值班人员,接到复电命令后,按以下原则执行:
先送高压,再送低压(机电科负责送到低总),送高压前,应拉掉各采掘头的低压馈电开关。先送涌水量大的地区和高瓦斯地区,最后送一般地区。采掘头送电前,必须经瓦检员检查瓦斯,经瓦检员同意后,才准对采掘头送电。
恢复送电的情况,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和区(科)值班负责人汇报清楚。
1、总则编制目的为实现国家对煤矿这个特殊行业供电系统安全运营,做好停电事故应急预案,达到供电设施安全可靠运行,及时有效地做好我公司停电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杜绝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我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针对我公司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重于泰山”的管理观念,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根据我公司马电力供应情况特制定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煤矿停电事故应急预案》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确保煤矿企业发生停电后能快速响应、迅速处理、采取措施,避免发生人员及财产损失的重要举措。
编制依据:
《煤矿事故停电应急预案》编制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煤矿安全规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以及相关其它管理规定。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翼城县东沟煤业有限公司,矿区供配电设施、设备发生异常或停电事故情况下的应急处置。
548(黄家垣)线停电;(事故临时计划)。
565(庄。
里)线停电;(事故、临时、计划)、自备电源(发电机)不能正常启动;
应急预案体系。
成立停电事故指挥部。
总指挥:李。
副总指挥:刘岩峰。
李治华。
成员:赵佐元。
张万虎。
高连龙。
刘岩兵。
姚存茂。
停电事故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调度室主任由王青担任。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十五
市保密委:
根据市委保密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专项保密检查的通知》(池密??5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对此次自查工作进行了专题布置,要求有关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保密意识。
到文件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干部职工全体会议,布置专项检查工作,安排专人牵头自查工作,所有使用电脑的同志都要积极配合,开展自查,确保自查不漏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特别是对生产和管理重要统计数据的电脑,要进行彻底排查,并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尽快整改和复查。
二、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加强涉密人员的`教育。
近年来,我局根据保密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健全保密制度。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池州市统计局保密制度》等一系列保密工作制度,对全局各专业中的月、季、年报数据,综合核算数据、国家大型普查数据,有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情况的统计分析材料等的发布时间、程序、范围做出了规定,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注重加强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局里对涉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通过参加保密工作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个人自学等形式普及保密知识,不断强化涉密人员保密意识,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统计部门保密工作的能力。按照市保密委统一要求,全局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全部签订了保密承诺书,增强了全体职工在统计工作中的保密意识。
三、强化措施,加强对保密工作管理。
1、加强对密码电报的管理。通过自查,市统计局在密码电报管理方面按保密规定办理。在密码电报的签收、递送、阅办、保管、归档和销毁符合管理要求。不存在违规转发、摘发、复制和扩大阅读范围问题。不存在密电明复制等问题。
2、加强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管理。一直以来,我们加强了对各类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保密安全措施。在起草环节,对于定密标准严格遵照保密委的要求合理定密,设备和场所能够完全符合安全保密的要求,对起草文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稿纸,不准随便乱扔,集中进行销毁。印发和报送的范围严格遵循“根据工作需要知悉”和“知悉范围最小化”的原则;在阅读管理环节能够严格按照阅读范围进行传阅,传阅完后能够及时返还局档案室。清退销毁环节能够严格按照保密要求进行清理做好机要文件的送阅、传阅保密工作,对全局传阅机要文件提出明确要求:对呈送局领导的文件进行登记,阅后退还办文部门,领导之间不横向传批文件,不得把批文直接交承办单位。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传阅夹内的文件,不许随意抽取,不得擅自扩大文件的传阅范围,文件阅毕后,必须签注姓名及时间。急件阅后即退,不得任意积压。各科室在年终必须按规定做好文件清退工作。
规范操作,发现病毒及时报告,由专人处理。四是加强计算机网络管理,定期对计算机内外网,实施安全自查,将内用和专用计算机与互联网进行了物理隔离,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五是上网发布的统计资料需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上传,严防泄密发生。
5、加强对涉密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涉密计算机、硬盘、移动磁盘发生故障时,由局计算中心查明原因及具体情况后,联系专业电脑公司派技术人员直接上门到单位对故障机和存储介质进行现场维修,以确保信息不被泄密和被窃。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加强统计数据管理,对涉密数据和未经省局核准的统计数据,进行重点统一管理,严禁向外界透露。
6、保密电话管理情况。我局没有架设保密电话,未涉及该内容。
近年来,我局每年都组织保密工作专项检查,对涉密文件,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和其他载体进行全面检查。局办公室负责检查各科室涉密文件、工作资料的管理、使用和保存情况,督促各科室加强对涉密文件、资料的起草、印制、传递等工作的管理。局计算机站对全局计算机保密工作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上网计算机。由于各项措施有力,近年来未发生泄密事件,较好地履行了保密工作职责。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使保密工作沿着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改进。
2、对计算机网络的保密管理是一项艰巨的工作还缺乏完全有保障的技术支持,目前只能以常规的保密制度加以约束,通过严密的监督措施以防万一。
3、内部资料的密级确定问题,由于定密等级和范围分寸较难掌握,使得在工作中难以明确要求和规范。
4、加强对保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保密干部的素质。近年来,保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我局没有出现过涉密事故。今后将继续努力,积极探索新时期保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力争保密工作再上新台阶。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十六
1、设立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
组长:__(负责隐患落实整改工作的安排布置、全面指挥及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副组长:__(负责整改工作期间的现场指挥、跟踪、随时抽查跟进隐患整改落实进度情况)。
__(负责审核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和协助组长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难题)。
成员:__(具体负责各项整改工作的实施和安全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根据自身职责分管范围进行隐患整改跟进,力争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职责:
(1)对编制的整改方案认真进行会审,并提出会审意见。
(2)对整改方案提出的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可行,遗漏补充,负责整改工作安全。
(3)制定隐患整改表,对隐患整改进度进行跟踪检查。
(4)严格执行“编号登记、复查销号”的整改制度。
(5)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层层落实责任。
(6)对各项整改项目,责任人必须到现场指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在隐患整改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召开领导小组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8)按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安全措施不到位决不允许施工。
(9)做好整改期间各项记录。在规定期限内对所有隐患督查整改落实到位。
2、设立安全隐患整改、复查验收领导小组。
组长:__(矿长)。
副组长:__(安全矿长)__(总工程师)。
成员:__。
安全隐患整改、复查验收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所有整改项目复查验收工作,对整改不合格的必须重新进行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2)制定各项整改项目验收标准,严格按标准进行验收。
(3)对整改期间“三违”现象进行督查,对各类违章、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狠抓整改工程质量,对各项整改工程质量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对整改工作失职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6)对整改各项安全检查记录进行检查、完善。
(7)整改结束并经自查自验合格后,报请集团公司验收。
3、整改所需资金及物资设备保障。
董事长__、总经理__和财务科长__负责筹措整改所需资金及整改期间物资设备的正常供应等。
二、整改要求。
严格按照定措施、定时限、定资金、定预案、定责任人的“五定”原则,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重点整治,严密防范。同时要求各队、各班组对安全隐患必须本着快速、安全、优质、高效、限期的原则进行整改,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如果发现对隐患整改采取消极态度、拖延或采取应付使整改质量无保证而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隐患内容及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间。
1、煤矿无矿级安全管理机构文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
(1)整改措施:成立我矿的矿级安全管理机构,由__董事长签发并进行公示,且逐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整改责任人:______。
(3)整改期限:在4月15日前完成。
2、主斜井探放水钻孔已施工结束,无钻孔竣工图和允许掘进距离。副斜井探放水资料不完善。
(1)整改措施:要求承建主斜井的施工单位按照实际比例绘制探放水的平面图和剖面图,在图上必须标示清楚煤(岩)层位和允许掘进距离。要求承建副斜井的施工单位完善探放水资料,资料完成后报我矿进行审核。
(2)整改责任人:____。
(3)整改监督人:____。
(3)整改期限:4月10日前完成。
3、副斜井、主斜井无瓦斯检查牌板。
(1)整改措施:要求下属两施工单位在《规程》规定位置必须悬挂瓦斯检查牌板,且按有关规定及时检查和填写瓦斯数据。
(2)整改责任人:____。
(3)整改监督人:____。
(4)整改期限:4月5日前完成。
4、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瓦斯员、安全员、绞车司机、安全监控员、探放水工、防突工等)。
(1)整改措施:要求两施工单位按规定配齐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和证件。
(2)整改责任人:____。
(3)整改监督人:____。
(4)整改期限:4月20日前完成。
5、副斜井瓦斯探头悬挂不到位。
(1)整改措施:要求承建副斜井的施工单位立即将瓦斯探头吊挂到规定位置。
(2)整改责任人:__。
(3)整改监督人:____。
(4)整改期限:4月5日前完成。
6、井巷施工牌板(五图一表)不到位。
(1)整改措施:要求下属两施工单位将“五图一表”做成规范的牌板按要求悬挂在施工现场。
(2)整改责任人:____。
(3)整改监督人:__。
(4)整改期限:4月10日前完成。
以上隐患内容及整改方案见附表。
四、整改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1、两施工队根据本次所查出来的隐患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以及整改后达到的标准,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2、在隐患整改过程中要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严格按标准施工,严格按相关操作规程的规定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和在处理隐患过程中发生事故。
3、在整改期间要加强安全隐患整改过程中的现场指挥工作。
4、凡本次列入的井下安全隐患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对照进行整改,确保整改质量。
5、矿分管领导要加强对所分管范围内存在的隐患整改工作指导并监督按要求进行整改。
6、要加强协调配合,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信息到整改办公室。
7、要高度重视这次停产整顿整改工作,要站在为矿负责、为职工负责、为本人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加强本次整改工作的力度,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得以很好的落实。
8、安全矿长要对本次整改工作加强跟踪落实,整改一条,注销一条,直到所有整改工作结束。
9、各挡车装置必须保持常闭状态,只有在车辆通过时才能打开。
10、必须有矿管理人员在现场跟班作业,严禁脱岗。
11、各整改项目整改结束后及时报告矿安监部,并由安监部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对整改不合格达不到标准的必须进行限期重新整改,再达不到要求的对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12、整改工作结束后,由矿安监部组织进行初验收,认为合格后,及时向上级申请进行验收。
13、未述部分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十七
全省范围内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选矿厂等非煤矿山企业。
二、排查重点。
是否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文件;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主要负责人是否依法履行《河北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冀应急非煤〔2020〕140号)等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问责机制;是否根据企业实际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采掘工程、建设工程承包单位是否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和人员资格;发包单位是否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矿山企业是否对外包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是否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及动态评估,制定风险管控方案,确定管控重点,建立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是否定期对存在风险的场所、环节、岗位开展隐患排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制定隐患整改方案。
(1)是否建立健全包保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
(2)包保人员是否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发现问题采取措施立即处置并及时上报。
(3)对不需要通风排水的矿山是否采取远距离停供动力电、拆除提升设施、封堵井口等措施。
(4)确需维持通风、排水、提升人员的矿山,是否制定并全面落实通风排水、提升运输等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是否严格落实人员上岗资格、设备检测检验、作业安全条件等要求。
(5)是否存在未经批准私自下井作业或借检维修之名行生产建设之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1)是否制定复工复产方案(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2)开展井下自查自改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报应急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3)停产时间超过6个月的,复产前是否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现状评价。
(4)内部验收通过后,是否向应急管理部门提交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复工复产验收书面申请报告,并报送复工复产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各生产要素配备情况等材料。
(5)应急管理部门收到复工复产验收申请后,是否严格对照复工复产验收标准逐条核查、签字。
(6)复工复产验收通过后,是否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和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出具批复意见,明确复工复产时间、矿山(井口、露天采场)具体位置。
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未批先建、不按设计建设施工、边建设边生产、不按基建顺序施工、随意压减基建工程量、超期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将采掘工程违法分包或者转包的行为。在通风和排水系统形成前,是否进行其他掘进作业。
主要提升装置是否由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罐笼、安全门、摇台(托台)、阻车器是否与提升机信号实现连锁;提升信号是否与提升机控制实现闭锁。提升矿车的斜井是否设置常闭式防跑车装置;斜井上部和中间车场是否设阻车器或挡车栏,斜井下部车场是否设躲避硐室。斜井人车是否装设可靠的断绳保险器。是否存在超员、超载、超速提升人员行为。
是否存在采掘巷道应支护未支护以及支护不到位、顶板和两帮浮石处理不及时问题。矿区范围内采空区相关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影响生产的大面积采空区;老采空区治理措施是否到位;新采空区是否按设计及时采取治理措施。地表塌陷区是否设明显标志和栅栏,警示标志和栅栏等是否完好;通往塌陷区的井巷是否封闭以及封闭是否完好有效。
在井口和井筒内进行切割、焊接动火时,是否制定安全措施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落实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在主要进风巷进行动火作业时,是否撤出回风侧所有人员。井下是否存在吸烟,违规使用电器,违规使用电炉、灯泡等进行防潮、烘烤、做饭和取暖等行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地面和井下消防设施。
是否按照设计和规程要求建立排水系统。是否严格落实探放水制度,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是否存在开采隔水矿柱等各类保安矿柱等违规行为。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复杂的,是否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超前探放水等专用设备;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关键巷道防水门设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是否建立通风管理机构或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是否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安装主要通风机,并设置风门、风桥等通风构筑物;风速、风量、风质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主要通风机是否安装开停传感器和风压传感器,在回风巷是否设置风速传感器。独头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是否安装局部矿用通风机,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现象。
爆破作业单位和爆破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资格。是否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爆破作业协议(合同),并明确各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是否履行对民用爆炸物品的运送、装卸、存放、分发、爆破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是否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的方式进行开采。工作帮坡角是否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台阶(分层)高度是否超过设计高度。是否擅自开采或破坏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和挂帮矿体。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采场边坡、排土场稳定性进行评估。是否对高度200米及以上边坡或排土场进行在线监测;边坡是否存在滑移现象。
排洪设施形状、尺寸、质量是否符合规程和设计要求,且可靠、畅通、有效;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涵管等排洪构筑物是否存在变形、位移、破损、淤堵、渗漏等情况。
尾矿库初期坝、堆积坝的筑坝材料、内外坡比、排渗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尾矿坝的渗流控制措施是否确保浸润线低于控制浸润线;坝肩截水沟、坝面横纵排水沟是否保持完好、畅通。
尾矿库的坝体位移和坝体浸润线观测设施是否可靠、有效;库区是否设置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标明正常水位、警戒水位。
尾矿库是否严格执行安全设施设计、技术规程、年度作业计划进行排放、筑坝;是否存在超设计高度和库容超期运行现象;尾矿库调洪库容、安全超高和干滩长度是否满足设计规定要求;尾矿坝是否存在异常沉降、位移、坍塌、沼泽化、浸润线逸出等安全隐患。
企业对新建、改建、扩建选矿项目是否履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等“三同时”有关规定。是否组织制定并落实以防范机械伤害、坍塌事故为重点的选矿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三、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1
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健全提升运输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2
人员资质。
提升机司机是否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
提升设备。
提升运输设备是否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否采用双回路或双重电源供电;是否违规使用带式制动器的提升绞车作为主提升设备;是否使用非标设施设备和属于淘汰、落后的设备和工艺。
4
提升机、提升绞车、罐笼、防坠器、斜井人车、斜井跑车防护装置、提升钢丝绳等主要提升装置,是否由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5
防坠罐。
跑车措施。
罐笼、安全门、摇台(托台)、阻车器是否与提升机信号实现连锁;提升信号是否与提升机控制实现闭锁。
6
提升矿车的斜井是否设置常闭式防跑车装置;斜井上部和中间车场是否设阻车器或挡车栏;斜井下部车场是否设躲避硐室;倾角大于10°的斜井是否设置轨道防滑装置。
7
斜井人车是否装设可靠的断绳保险器,且每节车厢的断绳保险器是否相互连接,各节车厢之间除连接装置外是否附挂保险链。
8
是否存在超员、超载、超速提升人员行为。
9
斜坡道运输是否采用湿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替换干式制动的或者改装的车辆运输人员、炸药、油料。
10。
维护保养。
是否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加强提升运输系统维护保养和日常安全检查。
11。
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加强提升运输设备维护保养,建立健全设备档案管理。
12。
是否健全维护保养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记录存档。
13。
顶帮管理。
是否存在采掘巷道应支护未支护以及支护不到位、顶板和两帮浮石处理不及时问题。
14。
是否存在进入采场、作业面前未进行冒顶坍塌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作业点上方存在危岩浮石冒险作业行为。
15。
是否存在支护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是否存在同一采场凿岩和处理浮石平行作业行为。
16。
发现冒顶片帮预兆,是否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发现大面积冒顶片帮危险征兆,是否立即通知井下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
17。
地压和采。
空区管理。
对矿区范围内采空区位置、体积、积水、形成时间、地质条件等情况是否清楚,是否绘制采空区现状图,采空区相关资料是否齐全。
18。
工程地质复杂、严重地压条件或开采深度超过800米的,是否建立地压监测系统,并严格执行采空区监测预报制度和定期巡查制度。
19。
是否存在影响生产的大面积采空区;老采空区治理措施是否到位、新采空区是否按设计及时采取治理措施;发现大面积地压活动预兆,是否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20。
地表塌陷区是否设明显标志和栅栏,警示标志和栅栏等是否完好;通往塌陷区的井巷是否封闭以及封闭是否完好有效。
21。
开采错动线以内存在居民村庄或存在重要设备设施的,是否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22。
推广应用。
充填采矿。
方法。
新建地下矿山是否优先选用充填采矿法;不能采用的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或专家论证,并出具论证材料。
23。
井下。
可燃物。
电缆、照明线、输送带、风筒等设备设施是否具备阻燃特性,主要井巷是否淘汰木支护。
24。
是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和(第二批)淘汰非阻燃的设备设施。
25。
动火作。
业管理。
在井口和井筒内进行切割、焊接动火时,是否制定专门安全措施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落实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
26。
在主要进风巷进行动火作业时,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撤出回风侧所有人员。
27。
井下是否存在吸烟,违规使用电器,违规使用电炉、灯泡等进行防潮、烘烤、做饭和取暖等行为。
28。
油品管理。
井下各种油品是否单独存放在安全地点,并严密封盖。
29。
柴油设备或油压设备一旦出现漏油,是否及时进行处理。
30。
消防系统。
井下消防设施是否完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地面和井下消防设施。
31。
是否制定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32。
水害隐患。
是否摸清矿区范围内的其他矿山、废弃矿井、老采空区,含水层、岩溶带等详细情况,掌握矿井水与地下水、地表水和大气降水的水力关系,并填绘矿区水文地质图。
33。
露天转地下开采,地表与井下形成贯通,是否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34。
相邻矿山的井巷是否相互贯通;是否存在开采隔水矿柱等各类保安矿柱等违规行为。
35。
地表水系穿过矿区的,是否按照设计要求采取防治水措施。
36。
井口标高在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下的,是否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37。
地表防治水工程截排洪沟是否存在断裂、渗水、淤堵等现象。
38。
排水系统。
是否按照设计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建立排水系统,并加强对排水设备的检修、维护;确保排水系统完好可靠;核查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9。
防治水。
机构、人员、设备管理。
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复杂的,是否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超前探放水等专用设备;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关键巷道防水门设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0。
探放水。
管理。
是否严格落实探放水制度,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
41。
应急保障。
是否制定透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42。
通风管理。
是否建立通风管理机构。
43。
是否建立通风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通风技术人员和测风、测尘人员;
通风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4。
通风系统。
是否安装了主要通风机,并按设计设置风门、风桥等通风构筑物;是否按设计形成了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风速、风量、风质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45。
独头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是否安装局部通风机;是否使用非矿用局部通风机;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现象。
46。
矿井机械通风系统是否能实现反风,是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反风试验,并保留试验记录。
47。
监测监控。
主通风机是否安装开停传感器、风压传感器;回风巷是否设置风速传感器。
48。
是否为每一个班组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爆破作业后是否保证有足够的通风时间;人员进入采掘工作面之前,是否检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49。
废弃井巷。
废弃矿井和井下废弃巷道是否及时封闭,并设置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0。
应急能力。
是否为每一位入井人员配备自救器,并确保随身携带。
51。
井下主要通道是否明确标示避灾路线,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设计要求并确保安全出口畅通。
52。
是否制定中毒窒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是否定期对入井人员进行通风安全管理和防中毒窒息事故专题教育培训;是否开展防中毒窒息事故应急演练。
53。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管理。
从事爆破作业活动的爆破作业单位是否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无《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爆破作业活动。
54。
从事爆破作业活动的人员是否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无《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爆破作业活动。
55。
矿山企业履行安全管理情况。
签订的爆破作业协议(合同)中是否明确各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6。
矿山企业是否履行对爆破作业单位和爆破作业人员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的运送、装卸、存放、井下运送、分发、爆破作业管理等环节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7。
安全管理。
是否存在同时同地装卸炸药、雷管行为。
58。
是否存在装卸过程中拖拉、撞击、抛扔、脚踩、翻滚、侧置等野蛮装卸行为。
59。
是否存在井上井下违法违规存放、超量储存、混合储存炸药、雷管、导爆索等民用爆炸物品行为。
60。
是否存在向井下运送时人员和爆破器材同时同容器上下井行为。
61。
是否存在在井口或井底停车场分发爆破器材行为。
62。
是否在上下班或者人员集中时间往井下运送爆破器材,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1
是否发现“安监总管一〔2017〕98号”认定的12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
地下转露天开采,未探明采空区或未对采空区实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3
未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的方式进行开采。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十八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适应矿井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通过演练,进一步加强我矿应急指挥部和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组织指挥、快速响应及处置能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氛围,我矿特制定了20--~20--年应急救援演练规划。
二、应急演练目的。
1、检验预案。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可用和可操作性。
2、完善准备。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检查应对突发事件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发现不足及时予以调整补充,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锻炼队伍。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演练组织部门、参与部门和人员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序,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
4、磨合机制。通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完善应急机制。
5、科普宣传。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普及应急知识,提高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自救互救的能力。
三、应急演练要求。
1、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明确演练目的,根据资源条件确定演练方式和规模。
2、着眼实战,讲求实效。以提高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为着重点,重视视对演练效果及组织工作的评估,总结推广好经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围绕演练目上的,精心策划演练内容,周密组织演练活动,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措施,确保演练参与人员及演练装备设施的安全。
4、各部门要制定出应急演练方案交矿委汇审,演练方案应包括演练部门、时间、地点、演练步骤等。
5、预案演练完成后应对此次演练内容进行评价和总结,填写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和应急预案演练登记表交矿办公室备案。
6、矿井应每年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汇审,并进行修改完善。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十九
延安市环保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26省委省政府榆林座谈会议精神,6月27日,省厅召开厅务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进一步安排部署。7月2日,省厅再次在榆林市召开了如何从环保角度支持榆林市经济发展的座谈会议,会议就支持榆林市解决好“未批先建”和“三同时”不到位问题做了具体安排部署。按照省厅安排,我厅对你市境内20xx年以来中省审批建设项目久试不验及未批先建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共检查项目45个,其中已审批建设项目40个、未批先建项目5个,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项目13个。主要表现为:
一是违反环评制度,未批先建;。
二是违反“三同时”制度,违法生产;。
三是违法违规排污问题仍然较为普遍。
针对上述问题,我厅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做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服务工作。要求你局按照省厅关于支持解决好未批先建和“三同时”不到位问题安排部署,协助企业加快完成未批先建项目环评审批和项目环保验收步伐,力争早日得以妥善解决。
二是强化监管、严格问责。在支持项目审批、建设、验收的同时,要加强对项目的环境监管,通过严格监管,依法问责等手段,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擅自开工生产、久试不验、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问题。同时,要坚决杜绝新的未批先建、未经验收投入生产违法问题的出现。
三是严肃查处突出环境违法问题。对本次检查发现的延长石油延川20万吨/年lng项目突出环境违法问题由省厅直接予以立案查处。对其它企业环境违法问题,我厅已逐一列出清单(见附件1、2),交由你局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于20xx年9月底前报省环保厅。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二十
各处室、技术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管理,按照《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并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质检办〔〕1212号)要求,经局政务公开办研究,决定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检查以部门自查为主,各部门要对各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情况,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局政务公开办将组织专人,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自查整改不到位、存在重大保密隐患的,进行通报批评。
二、检查内容。
1、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建设情况,包括组织领导、保密审查程序、监督检查等。
2、已发布政府信息的保密、清查情况,各部门要对已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一次全面的涉密清查,重点清查本单位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
3、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要求有关问题的查处情况。
三、有关要求。
2、有关抽查安排,另行通知。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二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煤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健全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做到从源头上严格管控风险、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从过程上严格监管监察、治理隐患,对发生事故的,从严查处、追责问责,以更高的站位、更严格的标准、更有力的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持续提升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本质安全水平和法治意识,扎实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证照超期;
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瞒报谎报事故;
不具备法定办矿条件、不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拒不执行指令仍然生产)、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律法规标准不执行、蓄意违规突破法律法规底线等煤矿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抓住推进煤矿安全法规标准建设、推进淘汰退出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构建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体系、提升企业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等关键着力点,扎实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和管理体系,大力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实现煤矿安全风险可控,掌握事故预防主动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监管监察执法效能显著提高,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实现远程监管监察;
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
年度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全省近三年平均水平以下。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1.加快制修订相关规定标准。准确研判和把握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规律,从技术和管理上深入剖析每一起煤矿事故原因,有针对性地制修订监管监察和企业安全管理层面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堵塞漏洞、弥补缺陷。研究制订《安徽省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办法》,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研究制定全省煤矿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防灭火等工作标准和技术规范,修改完善《安徽省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办法》(皖政办〔2011〕62号)、《安徽省煤矿防治水和水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皖经信煤炭〔2017〕218号)、《安徽省煤矿停止开采区和暂缓开采区划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皖经信煤炭〔2016〕37号)、《安徽省进一步加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问责办法(试行)》(皖经信煤炭函〔2018〕1396号)等。持续做好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工作,确保“放管服”改革落实到位、安全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监管监察力度不放松。
2.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定标准。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煤矿防灭火细则》《煤矿顶板管理规定》《煤炭标准化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标准。进一步坚持和巩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强化标准的监督执行,将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纳入监管监察执法内容,充分发挥标准对煤矿企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约束作用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的支撑作用。
(二)加强煤矿生产能力管理。
1.加强资源枯竭退出煤矿和长期停产停建煤矿的监管监察工作。对不符合规划、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必须停下来,对列入当年退出计划的煤矿严禁违规设置“回撤期”。各产煤市要加强对长期停产停建煤矿的日常监管和安全巡查,及时制定处置方案,引导煤矿主动关闭退出。发现弄虚作假逃避关闭、违法生产的,立即依法关闭退出。
停止审批新建开采深度超1000米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矿;
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600米的其他煤矿;
停止审批新建和扩建产能高于50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
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产能高于800万吨/年的高瓦斯煤矿和冲击地压煤矿。
支持优质产能释放,对仅通过增加采煤工作面个数提升生产能力的不予认可,对存在采矿、用地、环保等方面违法违规问题的煤矿增加产能不予认可,防止违规核增产能、盲目扩大产能。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要求,重新确定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的生产能力,新增或重新恢复生产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在正常生产前,由省能源局会同安徽煤矿安监局组织开采强度评估和生产能力重新核定工作。
(三)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1.不符合国家或我省煤炭产业政策、未淘汰的落后产能;
3.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4.超层越界开采或违规开采保安煤柱,以假图纸、假密闭等隐瞒作业地点的;
5.采用巷道式采煤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设备工艺的;
6.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井下违规放炮、动火,瓦斯超限作业的;
7.火区、高冒区、采空区等隐患排查治理和密闭管理不到位的;
9.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矿井、自然发火和水害严重矿井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的;
11.停产停工矿井违规复工复产,技改矿井不按设计方案和批准工期施工的;
12.采掘工程违规承包、以包代管的;
13.建设矿井未按期建成供电、排水系统,违规施工二期工程的;
14.通风系统不完善,生产水平和采区没有实现分区通风;
准备采区未构成采区通风系统,违规安排其他巷道掘进;
采区专用回风巷违规用于运料、安设电气设备的;
15.人为解除、破坏安全设施和传感装置,擅自删除修改监测检验等数据的;
16.其他方面。
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及时协商处理,严防互相推诿。
(四)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明确重大灾害治理、重大风险管控的领导责任、实施责任、监督责任,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运行机制。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监察工作,督促煤矿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推动安全责任落实。重点产煤市应配备熟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干部分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将煤矿安全生产同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机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配齐配强专业安全监管力量。
3.认真落实属地监管和国家监察责任。坚持煤矿安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原则,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管措施。各产煤市要严格落实煤矿日常监管主体责任,中央及省属煤矿企业的安全监管不得下放到县级及以下部门。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跟踪问效、一盯到底。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履行国家监察职责,严格落实国家监察责任。
调研督导联系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分析评价安全生产工作现状;
对联系指导、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重大问题,应下达督办函或监管监察意见书,督促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必要时可约谈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
5.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及《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要求,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举报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和严格保护。
对发生伤亡事故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必须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等级,方可恢复生产。完善煤矿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除死亡事故外,开展人身伤害事故和典型非伤亡涉险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五)加大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
配备完善灾害治理所需的各类安全设施设备;
建立灾害综合预警机制,灾害异常信息定期分析制度,灾害治理效果评价制度;
总结。
推广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
2.坚持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引导煤矿企业牢固树立区域治理、综合治理、超前治理的治灾理念,编制瓦斯治理、防治水等重大灾害治理中长期规划(10年)和年度实施计划,做到“一矿一策”“一面一策”。
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必须坚持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坚持地面治理与井下治理相结合。2021年年底,煤层瓦斯压力大于3mpa的,必须采用地面井(地面定向钻孔)和井下定向长钻孔预抽煤层瓦斯等相结合的治理工程。合理配置开拓区、抽采区、保护层开采区和被保护层有效区,做到抽掘采平衡,确保采掘作业在区域防突措施有效区域内进行。建立完善瓦斯灾害预警系统。
推广应用高密度三维地震勘探技术和先进的物探钻探技术,查清开采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和开采条件。开采受底板灰岩承压水威胁的下组煤层(淮南矿区a组煤、淮北矿区10煤或6煤)前,严格落实《安徽省煤矿防治水和水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必须实施地面超前区域探查治理技术,并建立下组煤层开采效果验证和安全评价体系,装备先进的微震监测系统。积极探索符合我省下组煤开采隐伏构造、垂向通道的探查治理新技术。推行大功率定向钻机超前集中探放老空水,严格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严格“水体下开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查明和安全论证,严格“三专两探一撤”措施落实和过程管控。2022年年底前全面建成煤矿水害风险预警与防控系统。
开采自燃、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在2022年年底前全面建成地面注氮系统。全面排查高分子充填材料使用情况,未对其安全性和环保性进行评估并制定安全措施和预防措施的,立即进行集中清理。
推进矿压预警系统建设。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做到均衡生产,避免应力集中。
(六)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
1.提升企业法规标准的执行力。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部署,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以学习培训“一规程三细则”(《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法规标准为切入点,推动煤矿企业重制度、敬规则,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对标对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强化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和法规执行力,全面提升全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工人违章干部反省”活动,煤矿企业要巩固深化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三违”治理的长效机制。
2.健全煤矿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煤矿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灾害特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和企业安全生产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有关制度、规程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措施真正落实。
3.推进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持续提升。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进一步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的指导意见》,有序推进井下劳务派遣工的清退、划转工作,2021年年底前按规定取消井下劳务派遣工。贯彻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加大对煤矿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基本实现煤矿“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基本达到一般从业人员学历初中以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高中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大专以上,煤矿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30%以上。强化煤矿四类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完善煤矿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推进逢查必考常态化。提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安全操作技能。
4.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煤矿企业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要求,建立《煤矿企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办法》,明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技术部门等重大风险管控责任,建立重大风险“年辨识、季评价、月总结、日分析”动态查找研判机制,建立完善重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公示、预警和会商等制度,明确重大安全风险辨识范围、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实现重大风险挺在隐患前面。煤矿企业要健全隐患问题自查自改闭环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数据分析制度,完善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隐患整改“五落实”。
5.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纵深发展。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将安全生产承诺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行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对煤矿进行分级现场考核,强化标准化动态监管,持续开展达标煤矿现场抽查,推动煤矿标准化动态达标。
要立足煤矿安全生产、灾害防治的特点,建设煤矿安全监测预警系统、指挥调度系统、抢险救援系统等“三大系统”。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远程监察系统,发挥远程监察的监测预警功能,建立完善安全监测预警系统。按照应急管理部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建设要求,结合我省煤矿应急管理现状,集成各煤矿企业和救护大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做到监测预警、应急响应、装备物资、救援力量等信息归集共享,借助大数据技术,实现指挥调度精准、顺畅、高效。强化煤矿应急预案管理、应急资源储备、应急预案演练和应急知识普及等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落实《安徽省煤矿井下生产安全紧急情况停产撤人规定》,井下发生生产安全紧急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停产撤人。
(七)推进煤矿安全科技创新和“四化”建设。
1.加快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煤安监办〔2019〕24号)、《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快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煤安监办〔2019〕42号)要求,建设覆盖省、市及煤矿企业多个层面的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2020年年底前,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完成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成所有生产和建设煤矿的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工业视频监测系统和水害监测数据的接入,初步实现实时监测、动态评估、及时预警、事故应急支持等功能,并配合国家煤矿安监局做好统建业务系统建设,与国家煤矿安监局实现上下互联互通,形成省级煤矿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2022年年底前,实现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等感知网络数据全面接入,完成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省局、分局及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分级应用,同时为各级相关部门预留数据接口,基本实现煤矿安全风险研判“智能化”、应用系统“平台化”、数据交换“标准化”、监管监察执法“精准化”的建设目标,全面形成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体系。
2.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贯彻落实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煤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进一步争取相关政策及资金、科技立项支持,鼓励煤矿企业加强智能装备的研制与应用。具备条件的大型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应率先加快智能化改造,在采掘、主辅运输、提升、通风、排水、供电、安全监测、瓦斯抽采、洗选等生产经营管理环节,开展智能优化提升,推进固定岗位的无人值守、远程监控和井下危险岗位的机器人作业,实现传统煤矿的智能化转型升级。煤矿企业要编制煤矿智能化建设中长期规划,优先开展智能化采掘和危重岗位的机器人替代,至2022年年底前,建成3到5个智能化示范煤矿,以示范引领,逐步在全省煤矿推广。
3.加强煤矿安全科技攻关和先进技术推广。引导推进煤矿企业加快瓦斯防治、水害防治、矿压治理、防灭火等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重点推进复杂地质条件下瓦斯防治技术的研究,开展煤层消突、增透及封孔技术攻关及先进装备的研发,以及瓦斯防治新技术应用下的煤与瓦斯突出评价体系的研究。开展煤矿安全科技进企业等活动,推进煤矿企业和科研院所积极开展瓦斯治理技术交流合作,发挥省内国家级研发平台的科技支撑作用,加强对省内国家级研发平台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发挥平台的人才聚集和技术优势。开展多灾害因素相互叠加的灾害治理方式、推进复杂地质条件下瓦斯和水害技术及装备的研究,探索煤矿灾害地面治理害新模式,积极推进地面井在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超前区域治理方面的应用。推进两淮矿区深部煤层群开采防灭火技术研究。攻关顶板灾害防控体系等重大科技难题,研究深部地压治理和顶板灾害防控技术,加强对深部围岩控制理论的研究,鼓励研发应用更加有效的支护技术及装备。
4.推进煤矿装备更新换代。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加大煤矿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力度,强制淘汰不具备安全保障的设备。2021年年底前将所有列入《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的设备全部按规定期限淘汰。推进煤矿重要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煤矿重要设备出厂、入库、入矿、使用、检修、检测检验、报废各环节动态数据链,为设备安标验证、使用维护、监管监察、事故溯源提供支撑。2020年底完成全省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全面提高监控系统准确性、灵敏性、可靠性、稳定性和易维护性。建设好信息管理平台,积极推广5g等移动通信技术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上的应用,将全省煤矿现有网络全部升级改造成万兆以太网,加快煤矿井下先进定位技术应用,推广井下人员、设备精准定位技术,为人员防违章、应急救援、“互联网+监管”、智慧矿山建设提供基础和技术支持。
2022年年底前,生产矿井全部实现“一井一面”或“一井两面”;
不符合《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员限员规定》要求的煤矿,不予核增生产能力,不得通过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煤矿企业应制定错峰交接班制度,实行班队长、安全员井下现场交接班,避免平行交叉作业,实行采区和采掘工作面限员管理,升级改造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实现超员监测预警和人员精准定位。
(八)着力提高监管监察执法效能。
坚决整治安全检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压实执法检查带队负责人责任,切实提高执法检查质量和效能。坚持告知式检查、技术检查、责任检查、驻矿检查等行之有效的监管监察方法,紧盯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适时调配执法力量组织开展跨地区“靶向”精准异地执法和集中执法。落实计划检查工作机制,统一规范监管执法文书制作,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开展执法互查互检等工作,持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重点执法、专项监管监察、集中整治、打非治违等专项执法活动,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惩处,推动企业自觉遵法守法。健全“六联合一加强”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协作机制,提升监管监察合力。
在项目核准、设计审批、安全许可、从业资格准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
发现上级企业违规向煤矿下达超能力生产经营指标的,责令其立即纠正,并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失信的煤矿中介机构和个人实行行业禁入。
3.强化对“关键少数”问责追责。紧盯煤矿决策层、管理层、技术层,聚焦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尤其是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班组长、安全员等“关键少数”的法定职责,将“关键少数”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制定推进煤矿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意见,明确分级管控责任,确定现场督查重点,形成长效监督问责机制。进一步落实《安徽省进一步加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问责办法(试行)》(皖经信煤炭函〔2018〕1396号),省国资委、省能源局、安徽煤矿安监局每年联合对国有煤矿企业开展一次责任检查,推动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追根溯源,由事见人开展责任倒查,逐条查明相关人员责任,依法对责任人采取警示约谈、记入副矿级以上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档案、建议调整岗位以及实施行政处罚等措施,推动煤矿企业建立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追责问责制度,加强内部风险隐患追责问责。
4.强化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系统要求,全部执法活动纳入系统统一管理,推进建设项目安全核准(或备案审查)和设计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等全部网上办理,实现监管监察执法信息和行政许可工作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数据网上统计和分析,做到监管监察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推进执法监督信息化,提高执法监督效能,推进严格规范执法。
建立矿用设备监察管理系统,实现矿用设备信息化管理与关键设备联网巡察;
完善煤矿安全远程监察系统,用好煤矿企业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工业视频等联网系统,提高远程非现场检查效能,提升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加强我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建设完善监管监察信息化系统,更新补足执法专用装备,省、市政府要为监管监察执法信息化建设提供人财物保障。
三、
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按程序报批印发《安徽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按照省安委会总体安排和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各地区、各煤矿企业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对煤矿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系统性研判和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防控体系和源头严控、过程严管、事故严惩机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煤矿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时总结煤矿“开小灶”集中督导和专项整治行动的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制度成果并在全省煤矿推广。
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于每年年底前报送省能源局,省能源局汇总梳理后,会同安徽煤矿安监局向省安委会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产煤市党委政府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本地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和煤矿安全生产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议事日程和报告工作的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重大、突出问题,将煤矿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省安委会将“三年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对各产煤市党委和政府的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省能源局会同安徽煤矿安监局牵头,建立由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等部门参加的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协调推进煤炭资源合理开发、人员素质能力提升、监管能力建设、安全生产奖惩机制、重大灾害治理资金和举报奖励资金支持等工作措施落实。推进实施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报告。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省、市应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积极支持煤矿企业持续深化重大灾害治理,推进煤矿安全技术进步,提升煤矿科技保安能力。督促煤矿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核查属实的,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加大对在线监控和信息化执法平台建设的支持,提高监管监察执法信息化水平。
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依法严处。
(四)加强监管监察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坚持分级分类、注重实效、精准施训、覆盖全员,开展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专题业务培训,引导和帮助监管监察人员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锤炼专业作风、培育专业精神,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推进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从人员、装备、技术、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规范监管监察执法流程,实现对执法过程的适时监督与有效控制,积极推行“前有监管监察、后有督查检查”工作模式,推进工作落实。开展监管监察执法量化考核,建立完善激励和奖惩机制措施,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激发工作活力,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干部队伍担当作为,培育真抓实干、动真碰硬作风。
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同时,通过重大行政处罚公开裁定、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等方式,加大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
煤矿各专项检查方案篇二十二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精细安全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高员工安全素质,规范员工操作,有效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根据__发[20__]__号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为自己、安全为大家”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贯彻落实,强化安全培训,狠抓班组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规范员工操作,推行手指口述,严格采掘确认,全面开展安全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切实提升公司精细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年绝对死亡人数为零,重伤人数不超过一人次;全年无火灾及一级非伤亡事故;达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矿井;实现班组达标、岗位达标;大幅提高公司安全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安全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领导,确保方案有效实施,公司成立领导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各分管副总经理。
成员:各科、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副总兼任,主要负责安全精细化各项工作的监督落实,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的整理汇编,精细化工作进度的检查、分析、考核及安全精细化月汇报工作。公司还成立了六个安全精细化工作小组,并分别指定一名副组长牵头,开展具体工作:
1、班组建设小组。
负责人:生产副总联系方式:138__。
负责部门:调度室。
主要职责:加快班组队伍建设,按要求配足人员,严格班组长选拔,突出班组长在现场施工作业过程中的领导能力;健全班前会议制度、交接班制度等班组建设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宣传教育等,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转变思想,实现“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安全”;健全完善考核细则,加强日常检查,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2、隐患排查治理小组。
负责人:安全副总联系方式:159__。
负责部门: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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