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工作总结(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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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侦查工作总结(精选15篇)
时间:2023-11-18 10:20:12     小编:JQ文豪

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的经验和成果进行概括和归纳。在总结过程中,可以借鉴他人的经验和观点,但要注意结合自己的情况加以分析和总结。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分享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阅读。

刑事侦查工作总结篇一

在高中的三年里,我接触了很多不同的知识和事物,其中涉及到的刑事侦查工作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为一个普通的学生,我虽然没有亲身经历过侦查工作,但是从媒体报道、影视作品、网络信息等方面了解到的必定是有限而片面的。但凭借蒙古包之家、央视新闻等多媒体渠道的文字图片和视频资料,我依然可以从中看到刑事侦查工作的种种困难和挑战。

刑事侦查工作不仅需要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还要有超常的思维逻辑和勇气气质。特别是在查案过程中,侦查员需要做到明辨是非、冷静分析,带着正义之心去追踪罪犯的证据链条,确定其罪行的确凿性和重要性。不论面对任何困难和危险,侦查员都应该有坚定的决心和顽强的毅力,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处。

此外,我也从中学到了一些有关法律知识和公正价值观。在现代社会中,法律不仅是对社会行为的规制和制约,更是保护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无论是谁都不能违背法律的根本原则,即依法行政、维护公正与平等、遵循人权自由。在刑事侦查工作中,法律知识和公正价值观的贯穿贯穿于侦查员的思想和行动中,保证了案件的公正和合法。

最后,我认为刑事侦查工作的核心在于价值理念。虽然这很抽象和宏大,但是可以通过理解侦查员的心理状态和体验来表达。刑事侦查员日常工作繁琐却危险,做一次调查至少需要数日至数月,从头到脚都需要保持注意力,不放过任何一丝细节。同时,侦查员也需要时刻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和良好的心态,避免被外界诱惑和干扰。总之,刑事侦查工作需要价值观和心态的稳健,才能更好地处理复杂的案件和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我看来,刑事侦查工作不仅是一项重要的职业,更是一种生活态度和价值追求。侦查员的勇敢和果敢,道德和忠诚,责任和担当,给我们这些正在成长的青少年带来了很多启示和感触。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秉承着侦查员的理念和态度,注重自身的精神修养,努力完善自己的道德观念和人生经验。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在未来的生活和工作中,更好地践行公正,信仰法治,守护社会和谐与发展。

刑事侦查工作总结篇二

第一段:引言及背景介绍(200字)。

刑事侦查作为法律途径的重要一环,是现代社会中维护公正、减少犯罪的重要措施。近年来,社会各种犯罪事件频繁发生,为了保护社会的安全,我们需要更加深入地了解刑事侦查。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刑事侦查心得体会,希望能够更好地帮助大家了解这一重要领域。

第二段:重视证据(200字)。

作为刑事侦查人员,第一要务就是搜集证据。因此,我们需要了解和熟练运用刑事侦查技能,包括搜查、封存现场等一系列基本操作。在确认目标之后,我们也必须通过各种渠道搜集证据,过程中要注重细节和积极思考。同时,我们还要具备分析证据的能力,能够在广泛搜集证据的基础上,对证据材料进行不断筛选并结合案情进行合理推理。

第三段:重视人的心理(200字)。

在进行刑事侦查的过程中,人的心理因素也是非常重要的。刑事侦查人员必须要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通过针对性问询、观察等方式了解其心态和内心情况。我们还需要注重掌握沟通技巧,以便更好地与犯罪嫌疑人交流,了解其真实情况。同时,我们还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准的心理剖析,对其心理特点进行判断和分析。

第四段:注重技术手段(200字)。

刑事侦查离不开现代技术手段。对于现代社会中各种电子技术的发展,刑事侦查人员需要运用相关技术进行侦查。例如,应用人脸识别、破解密码等方式来获取被调查对象的信息。同时,我们还需要掌握电子取证技术,在获取电子证据的过程中保持规范操作,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

第五段:总结体会(200字)。

通过不断积累经验和方法,我的刑事侦查能力得到了提升。刑事侦查是一种系统性工作,需要刑事侦查人员具备全面的知识储备,独立分析思维和良好的沟通技巧。同时,我们需要注重法律意识和人文素质的提升,不断提升自我修养。通过刑事侦查工作,我们不仅能够为社会带来安全,还能够提升自己能力和水平。

刑事侦查工作总结篇三

xx年全年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人民警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开拓进取,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高标准,严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和同志们的好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认真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自觉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政治信念坚定,政治敏锐性强,在要害时刻和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心保持高度一致,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开拓进取,乐于奉献,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言行一致,光明磊落,团结同志,关心民警,密切联系群众。

二是党的xx大召开以来,根据市局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为更进一步学习党的xx大报告精神,我与大队民警一同集中认真学习了报告。xx年年9月10日我参加了地区党校双语班培训,在培训期间,也认真学习了党的xx大报告内容。我要将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将报告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正把学习的收获转化为推进刑侦工作的动力和措施,推动自己的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为公安执法部门的成员,代表国家行使行政的权力,在权力的天平上,我时刻以廉洁奉公的原则勤政行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悍卫人民警察神圣的职责。

树立廉洁意识,不断加强学习。为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我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活动,用制度对照检查自己,用正面典型的事迹来激发热情,用反面典型的劣迹来进行良心的反思,不断的警示学习,使自己的廉政意识大有提高,自觉拒腐防变的能力更加强了。以严格自律为手段,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我时刻把自律、自醒作为一种动力,自觉接受同志们的监督,客观实际地自我剖析,虚心听取其他民警对我的意见和建议,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合理进行调整,经常性地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使我的行政行为得到了更好的规范。

在工作中,我果断服从领导安排,兢兢业业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在大队主要领导的带领下,与大队其他领导密切合作,从自身做起,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认真按照大队分工,全身心地投入到案件的侦破工作之中,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带领侦查中队认真落实工作中的各项措施。我带领民族中队民警,经过大家共同努力,破获了一大批性质恶劣且影响较大的重特大刑事案件,摧毁了以赛力克为首的盗窃团伙,破获抢劫案、抢夺案、盗窃案件等有影响的案件22起,抓获涉案人员6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万元。xx年年,刑侦大队共破少数民族案件100起,其中现行案件73起,隐积案件27起。

一年的时间内,我在充分发挥一名中层干部作用的前提下,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着一些有待改进的不足,比如:在政治学习上,还要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在业务学习还要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在发扬成绩的同时,尽量克服这些不足,取得更大成绩。

在工作上扎扎实实、任劳任怨,在作风上艰苦朴素、务真求实,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将20xx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主要收获。

20xx年是大兴学习之年,也是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关键之年。这一年,我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同时,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领会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能够清楚地认识到作为一个党员所应肩负的责任,牢记忠旨、甘于清贫、乐于奉献,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做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从严要求自己,把“三个代表”的要求真正体现在自己的工作与生活中。

工作岗位调整后,为了能更好地适应刑侦工作的新形势和岗位要求,我能认真学习,不耻下问。虚心向老同志请教,不管是在平时工作中,还是在业余时间总是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学习各种业务知识。每次遇到不懂的问题或把握不准适用的法律条文,就向领导和同事请教。并结合实际工作,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和依法办案的能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所学的知识准确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坚持边学边做,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巩固和丰富。同时,在省厅组织的初任民警培训中认真学习,积极储备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所需的基本知识,打造学习型刑警,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一年来,在支队党支部的领导下,在陈政委的带领下,我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敢打敢拼的精神,自觉服从组织和领导的安排,克服困难,努力完成各项刑侦工作,因为我坚信办法总比困难多。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刑事案件的侦查。

全年侦查案件天数一百七十余天,值班四十余天,累计加班加点五十余天,共参与七起刑事案件(xx“1.28抢劫杀人案”、“2.27故意杀人案”、“xx电厂盗窃案”、xx“1.29入室抢劫杀人案”、xxx“3.12杀人焚尸案”、x城涉外案件、xx县11.4故意杀人案)的侦查工作。在案件的侦查过程中我能够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并利用对电脑基本操作的熟知,对案件调查中大量的通讯信息进行分析、比对,从上千个手机号码中筛选出对下步侦查有价值的线索,从上万条信息中提炼出对案件有明确侦查方向的线索,为其他人员侦察案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今年来,共配合各地、市公安局及其它协查案件八起(分别为9.23日配合xx警方追查两名盗窃团伙主犯,10.13日配合xx警方追查一名盗窃团伙主犯,10.18日配合xx警方追查两名盗窃团伙主犯,11.10日配合xx警方追查一名故意杀人案件的犯罪嫌疑人,11.14日配合xx警方追查两名盗窃银行钱款的犯罪嫌疑人,11.17日x城赌博案件举报情况查证,11.25日为市委宣传部追查被盗车辆,11.30日xx省警方发函查询故意杀人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手机通讯记录),在协查中我严格按照工作规定执行,多请示多汇报,对待来x办案的同行,做到热情接待,全力配合;对来函来电协查的,我总要认真查清情况,并及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对方。树立了x城刑警良好的形象,赢得了兄弟单位的表扬和赞誉。

3、大练兵考核。

在迎接省厅大练兵考核中,我积极参与,严格按照要求训练,充分发挥自己曾经当过兵的优势,真摔实练,发扬敢打硬仗、善打硬仗的作风,与全体参考人员共同为支队赢得了荣誉。

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学习和工作,但由于调入的时间不长,业务不熟练等原因,工作中还是存在有一定的问题:

1、政治学习重视的不够。把主要精力放在业务上,重业务轻学习。

2、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有待于提高。虽然狠抓了业务学习,掌握。

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但与实际工作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还需继续加强。

3、工作中存在停、靠、等现象,缺乏一定的主动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地努力抓好政治和业务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知识与技能,努力适应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为支队的各项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真正成为“政治合格,业务娴熟,作风过硬”的刑事民警。

一年来,在县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带领刑警大队全体民警,以“破大案,追逃犯,挖团伙,打流窜”为主攻方向,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以强化刑侦基础业务建设为根基,以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预防和打击犯罪的水平为重点,初步建成了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和侦查破案工作运行机制,实现了侦查模式的发展和创新;以坚持执法为民为核心,以规范执法工作,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为主要内容,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实现了刑侦执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以刑侦信息化、现代化建设为轴线,以理顺经费保障渠道、增加科技投入为两翼,探索和建立了新的警务保障机制,提高了侦查破案效能;以确保刑侦队伍健康发展为目标,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主线,以“教育整顿”、“岗位大练兵”“学长霞、树形象、铸警魂”和效能革命等各种学教活动为助推器,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打造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执法严、特别能战斗的刑侦队伍。全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__,较去年同期的__,上升了__,完成了全年度破案任务的_%;共打掉各类犯罪团伙_个,内共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__,其中,捕(教)__,抓获在逃人员__,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年来,我能够积极主动地参加县局和大队组织的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不断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注意学习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了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全国“二十公”和省“二十一公”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满意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落实在工作行动上,通过不断学习,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使自己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

政治上,我始终坚持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注意加强政治学习,并全面深入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作为刑侦大队长,我与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积极调整自己的工作思路,自觉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政治鉴别力。在加强政治学习的同时,我还十分注意学习业务知识。一年来,我认真学习了有关刑侦方面的专业知识,特别是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技术侦查、典型案例分析、大要案的组织指挥等方面的书籍资料,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组织领导能力,干中学、学中干,逐步在工作实践中磨练自己,提高了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在工作中自觉以维护大局稳定为己任,树立敌情观念,强化忧患意识;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始终遵守集体议事制度,作风民主,胸怀坦荡,维护班子团结和向心力。

我和其他班子成员一道,研究打击对策,优化侦破机制,构建了以刑侦机动中队为主力,以责任区刑警中队为信托,以辖区派出所为侧翼,以刑侦综合信息为根基,以刑事技术为支撑的强有力的侦查破案工作体系,从而使得“主动进攻,积极进取,打主动仗”的指导思想得以充分发挥和体现。具体工作中,我们牢固树立“命案第一”观念,对发生的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安全的爆炸、投毒、杀人、绑架、抢劫、强_重特大刑事案件,成功的侦破了“__rdquo;杀人案等一批大案要案,有力的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与此同时,本着“露头就打,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原则,卓有成效地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来,按照省厅、市局的安排部署,在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直接领导下,本着“有黑打黑,无黑打恶,无恶打霸,无霸打痞”的斗争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秘密运作,严密高效,在全市范围内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以分管局领导、刑侦大队长为具体责任人,以大案中队为主力的“打黑除恶”专业队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研究打击策略,务求工作实效;二是以责任区刑警队和辖区派出所为单位,秘密开展摸底排查,收集固定证据,办全法律手续,明确抓捕对象,制定具体方案,并规范建立了各种黑恶线索台帐;三是坚持“重点对象重点经营,重要线索重点督办”、“成熟一个,抓捕一个”原则,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包抓获,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集中围剿和抓捕;四是综合运用异地羁押、异地用警、内紧外松、重点突破、巧用计谋等多种侦查手段和策略,滚动推进,扩大战果;五是严格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强化执法监督,以强有力的后勤保障、严明的组织纪律、完善的工作制度保障斗争的健康发展。通过对涉黑涉恶犯罪的集中打击,一批作恶多端、危害一方的犯罪团伙被打掉,一批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地痞恶棍被抓获。共打掉黑恶犯罪团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人,逮捕/人,从中破案/起。

以遏制案件高发势头为目标,以打击多发性犯罪为重点,强力开展专项打击和集中整治活动。根据不同时期的案发特点,以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为主要内容,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反盗打抢铲恶”、“命案侦破”、“打击盗抢机动车辆”、“打击破坏公共设施”、“打击手机短信诈骗”等一个个专项斗争。坚持日常管理与侦查办案相结合,宣传发动与秘密布控相结合,集中收戒与深挖线索相结合,打击处理与确保案件质量相结合,专项整治与专案侦查相结合,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手段和谋略,展开凌厉得严打攻势,(举例,略)。

认真组织开展全民禁毒年活动,筹备召开了全县禁毒工作会议,印发了实施方案。一年来,我带领全队民警,把打击涉毒违法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围绕“破大案、打团伙、抓毒枭、打零包、摧网络”这个主线,开展专项打击,进一步健全涉毒人员档案,适时开展收戒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利剑”行动。集中开展打击,一举摧毁制毒窝点/个,涉毒犯罪团伙/个,抓获涉毒人员/人。坚持打防堵并举,筑起堵源截流的“第三道防线”,衙门个盘查过往可疑车辆。积极开展全民禁毒铲毒行动,组织民警深入群众,广泛宣传毒品危害,提高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今年以来,共破获涉毒案件/起,共抓捕种、吸、制、贩毒品人员/人,逮捕/人,收戒,人,劳教,人,收缴毒品/克,缴获赃款赃物合计/万元。

“五种意识”的树立,最终实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二是以贯彻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省厅“从严治警执法为民责任追究十条规定”为载体,深化纪律作风建设,严防队伍发生违法违纪案事件;三是以争创省市两级卫生、文明单位和人民满意活动为载体,转变观念,调整姿态,从实现“理性化思考、人性化办案、亲情化服务”出发,积极探索队伍管理和执法办案新路子;四是以效能革命、行风评议活动为载体,采取向社会各界致信求谏、上门纳谏、座谈聚谏等措施,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认真思考和研究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五是以争创“优秀刑警”和“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为载体,开展立功创模活动,通过典型引路,激励每位刑警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六是注重宣传工作,强调典型培养,以此凝聚警心,弘扬正气,鼓舞士气,激励斗志。同时,以正规化建设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尤其要在落实已出台的各项监督措施上下功夫,完善队伍管理措施,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执法严、特别能战斗的队伍。通过队伍建设,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较好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是按照“树形象,争一流,上台阶,促发展”的指导思想,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强力推进责任区刑警队规范化建设。/个中队顺利通过公安部对一级责任区刑警队的等级评定工作。

三是充实了刑侦队伍,调整了警力布局。刑侦民警总数由原来的/人增至为现在的/人,其中,大案中队的警力达到/人,一级责任区中队警力达到了/人的部颁标准。

四是从提升队伍整体形象着眼,狠抓警务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内务管理的“赃乱差”和纪律作风的“稀拉松”问题;从方便群众报案、求助和咨询入手,实施形象工程,规范设置接警室;从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着力,加强接处警和值班备勤工作;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为重点,制定业务工作规范,量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

新形势需要新突破,新突破更需新举措。为提高刑侦队伍的综合战斗力,增强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实现刑侦工作跨越式发展,我以全面实施“三基”工程、强力推进“三化”建设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刑侦信息化建设,实现侦查模式的转变和创新。

抢手机信息/条,出租车信息/条,公用电话信息/条,废旧金属回收站点信息/条,旅馆业信息/条,二手手机市场信息/条,涉毒人员信息/条,并通过该系统破案/起。二是以公安信息网络为依托,以指纹终端为主要内容,在大队设立刑侦综合信息系统工作站,在责任区刑警队设立刑侦综合信息系统远程终端,建立覆盖全市的三级刑侦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截至目前,共录入各类案件信息/条,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条,现场勘验信息/条,法医信息/条,捺印十指指纹建档入库/份,现场提取指纹入库数/案/枚。三是逐步实现了各责任区刑警队及派出所的微机配备及联网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责任区刑警队刑事犯罪信息的采集、查询和应用工作。四是为一、三、机动中队配置了活体采器等先进设备,建成了以县局中心库、大队信息工作站和责任区刑警队为基本单位的指纹信息系统,初步实现了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的网络化管理。五是以刑侦综合信息系统为主阵地,加大串并案件工作机制信息化建设,及时研究和分析全市刑事犯罪动态规律和系列性、跨区域案件特点,逐步建立起了一个全警化、全过程、专业化的犯罪信息应用机制。截至目前,共串并案件/串/。六是建立了失踪人口、无名尸体信息采集工作规范,对采集的失踪人口信息、无名尸体信息等,确保全部适时录入管理系统,为查找无名尸源、侦破无名尸命案奠定了基础。七是以刑侦基础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为平台,逐步分类建立起以涉毒、盗窃机动车、自行车、抢夺、破电等四类人员为主要内容的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并实现了包括特情、刑嫌和阵地在内的网络管控工作。八是把信息建设的侧重点,由“建”向“用”方面转移,设立了两名专职信息管理分析员,变静态管理为动态分析,通过对《周刑事警情分析》、《串并案分析》及《对阶段性多发案件特点分析》,提高系统的应用、分析、综合效能。通过实现信息的科学整合和网络管理,为在更大范围内的串并案件、准确刻画犯罪分子、打击流窜犯罪、带破隐案积案提供了科技支持,进而构建了“信息共享、快速运行、准确高效”的刑侦基础工作新格局,初步实现“信息强侦、信息促侦、信息导侦”的建设目标。。

打击处理、破案攻坚、执法质量是刑侦部门的三项主要工作任务,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衡量刑侦队伍战斗力强弱的重要标志。为此,我紧扣完善工作机制做文章,转变侦查模式,强化克难攻坚,狠抓执法质量,着力提高民警素质,推动刑侦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基础业务为根基,以完善侦查破案工作机制为重点,优化了侦查破案基本模式,建立了以高科技手段和信息网络为依托、以刑警机动中队为主导、以辖区派出所和责任区刑警中队为两翼的《侦破重特大案件工作运行机制》,和以刑侦部门为主体,各警种配合联动,“从人到案”为主导的集约化、主动进攻型的《侦查工作互动运作机制》,预防控制和破案攻坚能力显著提高。以落实侦查办案责任为核心,以“实现观念革命、坚持执法为民”和“关爱生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大讨论活动为载体,以规范执法操作流程和监督机制为主线,完善了提高办案质量工作机制,进而使执法权限确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以办案评析、警官夜校和庭审活动为主要内容,以“素质建设”为重点,完善了培训机制,提高了民警的业务素质和实战能力。以加强刑侦队伍的正规化为着眼点,以建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为落脚点,以《沁阳刑侦》为主阵地,优化了竞争激励机制,全方位调动了民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管理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

在新的一年里,刑侦工作任重道远。我决心在局党委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将加倍努力,扎实工作,与时俱进,拼搏进取,紧紧创建“平安//”、服务经济建设这一中心,进一步加大队伍管理力度,着力提高民警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主动进攻态势,认真分析研究刑事犯罪规律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打击对策,遏制刑事犯罪的上升势头;继续抓好命案的攻坚侦破工作,确保“现行命案全破”,“命案积案有大的突破”,可防性命案所占比例明显下降;进一步加大基础业务建设,服务于侦查办案;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真正把案件质量提上去。使刑侦队伍和刑侦业务跃上一个新台阶,圆满完成市局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刑事侦查工作总结篇四

首段:

刑事侦查是参与犯罪案件调查的关键环节,对于培养警察的综合素质和提高侦查能力有着重要意义。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我深深感受到了刑事侦查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下面将就个人对刑事侦查的心得体会进行探讨。

第二段:

在刑事侦查中,首先要具备的是广博的知识储备和综合分析能力。在接受案件后,我会通过大量的资料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来扩充自己的知识面。掌握相关领域的知识,能够更好地指导侦查实践,并能够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可能的动机和作案手法。在现场勘查中,我还学会了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如指纹检验、DNA鉴定等,以提高证据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第三段:

此外,刑事侦查还需要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精神。不论案件大小,我始终保持着高度的警惕和敬业精神,深入工作,认真勘查,细致询问嫌疑人和证人,力求获取更多有价值的线索。同时,我也要保持冷静,不受情绪干扰,通过聚焦案件事实,避免主观臆断,以确保侦查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第四段:

刑事侦查是一个复杂细致且充满挑战的过程,需要团队合作的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作为侦查人员,我和同事之间的沟通联系至关重要。信息的共享和交流能够提高侦查效率,减少重复工作和成本。此外,与被害人和证人之间的紧密配合也非常重要,他们提供的关键信息对案件的侦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五段:

在过去的经验中,我深刻认识到刑事侦查需要不断的学习和实践。只有不断地更新知识,不断改进技巧,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案件变化。同时,刑事侦查也需要尊重法律和人权,并且要注意个人素质的修养,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责和作用。

结尾:

通过这段时间的刑事侦查工作,我深刻认识到这是一项极具责任和光荣的职业。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学习和磨砺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侦查能力,为社会的安宁和公正贡献自己的力量。刑事侦查的心得体会对于个人的成长和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

刑事侦查工作总结篇五

刑事侦查是维护社会公正、打击犯罪的重要环节,是我们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多年的工作中,我积累了一些刑事侦查的心得体会,分享给大家。

一、注重细节,多方收集信息。

刑事侦查中,最重要的是细节,任何一个小小的细节都可能成为案件的关键证据。因此我们在办案中要注重细节,从案发现场到嫌疑人身上的一切细节都要详细记录。同时,我们还要通过多种途径,如调查问讯、追踪监控等方式,收集尽可能多的信息,为案件的后续侦查工作提供充分的材料和依据。

二、适度压力,不慌不乱。

在刑事侦查中,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需要我们在紧张的环境中冷静处理。尤其是在审讯环节中,我们一定要适度运用压力的手段,让嫌疑人服从侦查的要求。但是也不能过度使用,以免导致案件的逆转或是其他意外的问题。在面对突发情况时,我们也一定要保持冷静,不慌不乱地做好处理工作。

三、规范程序,保证侦查质量。

刑事侦查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案中严格按照程序来进行。否则将对案件的侦查和审理产生严重影响。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必须严格规范程序,保证证据的有效性和精确性,确保办案成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保证侦查质量,维护司法公正。

四、注重技巧,增强办案能力。

在刑事侦查中,我觉得技巧和能力很重要。比如,在审讯和采访中,我们要善于掌握语言、表情等技巧,使得嫌疑人在不知不觉中透露出更多有用信息。在累犯和四处逃匿的嫌疑人抓捕中,我们还需要具备丰富的实战经验和高超的技能,才能确保抓捕工作的成功。因此,我们平时需要勤学苦练,增强实际应用能力,不断提高办案水平。

五、强化团队,凝聚力量。

在刑事侦查中,一个高效、团结、合作的团队是必不可少的。在办案中,大家应该秉承严谨细心、严守纪律、公正执法等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团队协作的优势,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同时,我们还要实行精细化管理,设立正式的机制和岗位责任,保证每个人都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尽职尽责,发挥出最大的贡献。

以上是我的刑事侦查心得体会,相信这些经验和思考对大家的工作会有所帮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注重实践经验总结,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打造更加严密、高效的刑事侦查体系而努力。

刑事侦查工作总结篇六

刑事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依法追查犯罪嫌疑人,收集犯罪事实,确定案件真相的一项重要工作。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逐渐积累了一些关于刑事侦查的心得体会。以下将以五段式的形式,阐述我对刑事侦查的心得和体会。

第一段:正确认识刑事侦查的重要性。

刑事侦查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宁的重要环节。只有有效的刑事侦查才能依法扭转犯罪事实,迅速抓获嫌疑人,使罪犯受到应有的惩罚。因此,作为一名刑侦人员,要时刻保持对刑事侦查工作的重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打击犯罪贡献一份力量。

第二段:注重素质的培养与提升。

刑事侦查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和技能,但更重要的是要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在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只有具备诚实守信、勇于担当、公正廉洁等高尚品质的民警,才能守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我努力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不断完善自己的专业能力和道德修养,以更好地为侦查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三段:善于运用科技手段。

随着科技的发展,犯罪形式也日趋复杂多样化。对于刑事侦查人员来说,善于运用科技手段是提高侦查效率和质量的重要途径。我通过学习和实践,掌握了侦查相关的科技手段,例如侦查软件、物证分析技术等,并在实际案件中灵活应用。科技手段的运用有效地提高了我们的侦查能力和工作效率,使得犯罪嫌疑人难以逃脱侦查。

第四段:注重信息共享和协作合作。

刑事侦查是一个复杂的工作过程,需要多个环节的协调配合才能顺利进行。在实践中,我意识到只有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合作,才能够更好地完成任务。与其他部门和组织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有效地整合和利用各方面的资源,是保证侦查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因此,我努力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和协作,不断完善侦查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侦查质量。

第五段:始终以人民群众为中心。

刑事侦查的目的在于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和保护。作为一名刑侦人员,我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侦查工作中,我注重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只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我们才能更好地找出犯罪的源头,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通过这些年的刑事侦查工作实践,我体会到刑事侦查工作的重要性,也深深体会到科技手段和协作合作对于侦查工作的推进是至关重要的。同时,我也明白始终以人民群众为中心,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和权益是刑侦人员的职责所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以更好地为侦查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刑事侦查工作总结篇七

刑事侦查是法治社会中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人民利益的重要环节。在长期的从事刑事侦查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一系列的经验和教训。以下从案件研判、证据采集、侦查方法、执法合规、维护公平正义五个方面,总结了一些关于刑事侦查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合理研判案情,正确摸清案件底细及定性。

在刑事侦查工作中,准确的案件研判是关键。正确评估案件的性质和重点问题,是确定后续侦查方向以及合理调配资源的基础。因此,在接到新的案件时,首要任务是细致研读案件材料,分析线索,摸清案情底细,做到准确评估案件的性质和关键问题。只有合理研判案情,才能确保侦查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第二段:科学规范的证据采集和保全。

在刑事侦查过程中,证据采集是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证据充分性和案件的办案质量。因此,必须在依法侦查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规范的证据采集和保全。在取证过程中,需要准确细致地记录证据来源、证据性质、证据保存等信息,依法保障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此外,还应充分调动技术手段,如视频监控、手机取证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证据采集的效率和准确性。

第三段:灵活运用各种侦查手段和方法。

刑事侦查工作中,灵活运用各种侦查手段和方法,是取证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在实际工作中,要根据不同案件的特点和侦查需求,合理运用采访、暗访、搜查、抓捕等手段,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充分性。同时,要积极与其他执法部门进行跨部门协作,合作开展侦查行动,形成合力,增强侦查效能。

第四段:严格依法执法,确保合法合规。

刑事侦查工作必须严格依法执法,确保侦查过程合法合规。在侦查工作中,要切实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把握权力的边界,确保办案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尊重和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打击犯罪的同时,也要注重保护和尊重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五段:维护公平正义,确保案件的公正审判。

在刑事侦查工作中,最终目标是维护公平正义,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审判。侦查人员需要时刻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在调查取证中要把握好度,坚守法律底线,确保案件准确性和公正性。努力做到案件的公正审判,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通过长时间的刑事侦查工作,我认识到案件研判、证据采集、侦查方法、执法合规和维护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重要性。只有在这些方面把握得当,才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作为一名刑事侦查人员,我将时刻保持专业水平,不断学习、提升自身素质,为公平正义努力奋斗。

刑事侦查工作总结篇八

第一,犯罪动机与犯罪行为的因果关系。动机是推动人从事一定行为的主观动因,是个体发动和维持行动的一种心理状态。人的活动总是从一定的动机出发的,人的行为总是受一定的思想支配的。犯罪行为是一种有明确动机的自觉行动。犯罪动机是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犯罪行为是犯罪动机的外部表现。动机引起行为,没有某种犯罪动机,即不会产生相应的犯罪行为。一个人没有产生杀人的念头,就不会驱使他实施杀人的行为。动机和行为总是相应相随的。在各种不同类的案件中,犯罪动机是不同的。在同一类案件中,犯罪的动机也是复杂多样的。犯罪动机的不同,犯罪行为也就各不相同。犯罪动机是内在的、隐蔽的,犯罪行为是外在的、暴露的。只有通过犯罪行为,才能判明犯罪动机。把握犯罪动机与犯罪行为的因果关系,对于寻找犯罪嫌疑人和确定犯罪性质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的因果关系。动机产生行为,行为引起结果。一定的犯罪动机必然产生一定的犯罪行为。一定的犯罪行为,必然产生与之相应的犯罪结果。有行为必有结果,有结果必有行为。不同的犯罪行为,产生不同的犯罪结果。在各类刑事案件中,犯罪行为的不同,犯罪结果也不同。每一案件中,由于犯罪主体行为方式的不同,犯罪结果也反映出不同的特点。由结果推导行为,判明犯罪者行为的特点,能为确定侦查范围指明方向。

第三,犯罪行为与犯罪痕迹的因果关系。犯罪行为不仅造成侵害的后果,形成行为与结果之间必然联系。而实施一定的犯罪行为,必然遗留有犯罪痕迹和物证,形成了犯罪行为与犯罪痕迹之间的因果关系。犯罪痕迹和物证,是分析案情,揭露和证实犯罪的重要证据。

第四,犯罪行为与感觉反映形象的因果关系。犯罪行为不仅形成物质性的有形结果,而且形成人们感觉反映形象的无形结果。犯罪行为在受害人、证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头脑中的反映,就是这种因果关系的主要表现。把握这种因果关系,是一个复杂的调查和认识过程。除了反映者与案件的利害关系及个人品德,可能误认因果处,还决定于反映人注意、记忆及再认事物的能力。由于个体注意、记忆特点和能力的不同,对于犯罪行为的感受印象也不同。一个诚实的感受者,也可能对犯罪事件作出歪曲的反映。为了准确地确认案件的因果关系,必须对感受者的陈述作慎重的审查,排除假象,去伪存真。

第五,犯罪人的反常心理与反常言行的因果关系。心理是人的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情感、性格等的总称,是客观事物在脑中的反映。犯罪人与正常人反映出不同的心理特征,具有反常心理状态,与一般正常人的心理不一样。畏罪、抗拒、侥幸和逃避侦查是犯罪人心理的主要特征。这种反常的心理通过犯罪人的言行表现出来,就成为反常言行。反常言行是不正常的、失去常态的一种行为。把握反常心理与反常言行的因果关系,就能透过反常言行揭露案情的真相,为查明犯罪人提供依据。

刑事案件中的因果关系不仅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而且具有辩证性。辩证性就是案件因果关系的对立统一性及多样性和复杂性。

案件中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每一案件都是由一系列的矛盾所组成的,内部包含着各种复杂的关系,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统一体。因果关系是案件整体联系中的一环。当我们把案件的内部关系加以分解,从整体联系中把具有因果关系的两种现象抽出来分析,就会发现原因和结果是相互排斥的。案件中的某些现象既是原因,不能同时又是结果;反之,既是结果,不能同时又是原因。如果颠倒这种因果关系,就会歪曲事实真相,导致出错误的结论,把侦查引入迷途。比如,在一起抢劫案件中,甲抢劫乙,甲行抢是案件发生的原因,乙被抢是结果。如果倒因为果,倒果为因,就会得出乙被抢是原因,甲行抢是结果的错误结论。显然,这是歪曲案件的事实真相的。案件因果关系的统一性表现为如下两种情形。第一,案件中的原因和结果两个方面,各以和自己对立着的方面为存在的前提,互相依存,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原因和结果中失去一方,另一方就不存在。没有原因,就没有结果;没有结果,也无所谓原因。例如,没有犯罪行为,就没有犯罪结果,结果是对行为而言的;没有犯罪结果,也就无所谓犯罪行为,行为是对结果而言的。刑事案件中的任何原因和结果,既互相对立,又互相联结,组成对立的统一体。第二,案件中的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各向其相反的方面转化。从案件发展的整个过程来看,原因和结果是经常变换位置的,在此环节中是结果,在彼环节中就成了原因;反之,在此环节中是原因,在彼环节中则又成了结果。案件中的因果联系是交错复杂的。

刑事犯罪活动的发展过程是复杂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也是复杂的。这种复杂性表现为表现形式的多样性。

从案件因果关系的表现形式上看,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在刑事案件中,一种结果往往不只是一种原因所引起的,而是多种原因所形成的。不同的原因,产生同一种结果,即一果多因。例如,法医学认为,由于外来的暴力作用所引起的死亡,叫做暴力死亡。暴力死亡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如机械性窒息死亡、损伤致死、电击死、烧死等。而机械性窒息死亡,又有缢死、勒死、扼死、捂死、溺死等多种原因所形成。侦查中要揭露案情真相,必须寻找死亡的真实原因,才能确定自杀或他杀,判明案情的性质。不注意一果多因的复杂情况,势必对案件的因果关系作出错误的判断。第二,同一原因,产生不同的结果,即一因多果。在刑事案件中,由于某一犯罪行为的实施,引起多种不同危害后果的情况是经常发生的。由于侦查机关集中兵力严密组织,在侦破大要案过程中,往往带动一批中小案件的破获。审讯中,侦查人员在掌握一定证据的基础上,灵活地运用审讯策略,攻心斗智,常能收到挤清余罪,扩大战果的成效。这些都是一因多果的不同表现状态。第三,某种特定原因,产生某种特定结果,即一因一果。例如,法医学把用手压迫颈部引起的窒息死亡,叫做扼死(俗称掐死)。扼死只见于他杀,自扼不能致死。但在检验扼死尸体时,要判明有无扼死后伪装自缢的情况,注意尸体其它部位有无损伤或挣扎搏斗的痕迹。刑事案件中这种因果关系的情况虽不普遍,但对判明案情,确定侦查方向是很有意义的。

刑事案件中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所反映的内容是十分广泛的。由于犯罪动机的复杂性,犯罪侵害客体的广泛性,犯罪手段的多样性,案件的发展过程是纵横交错的。因果关系既反映有形的、物质性的关系,也反映无形的、心理性的活动;既包含犯罪事件发展过程中的因果关系,也包含侦查过程中侦查行为与侦查结果的因果关系。

人们对于案件因果规律的认识,是在侦查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反过来把握案件的因果规律又是侦查破案的根本条件。侦查是一种自觉的、有目的的社会活动。人们要在活动中获得主动权和自由权,就必须正确认识案件的客观因果规律,并根据对规律的认识规定正确的行动方案,以达到预期的目的。

第一,把握案件因果关系,是侦查破案的重要前提。我们在案件中遇到的每一现象,都有其发生的具体原因。要认识案件中的各种现象,首先要探明现象产生的原因,这是认识案情的基础。脱离这一基础,其他的认识活动就无法进行。在对各类案件的性质进行分析时,第一步就要查明案件形成的原因。在侦查凶杀案件中,先要判明杀人的原因,是政治谋杀?财杀?情杀?或流氓杀人?在纵火案件中,先要判明纵火的原因;在盗窃案件中,先要判明盗窃的原因,是外盗或内盗。有了对案件形成原因的分析和判断,就为开展其他侦查活动提供了前提条件。循着现象产生的原因的方向,一步一步、一环一环地探索案情的真相,认识和掌握案件的全貌。对案件全貌的认识过程如此,对案件中个别现象的认识过程也必须如此。各种痕迹物证的形成,都是在一定条件下,由某种特定的原因引起的。要确定某一痕迹物证在证明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首先也必须对形成这种痕迹物证的原因进行分析。犯罪现场遗留的某种痕迹,是犯罪者遗留的,还是事主或其他人员遗留的,这是判明痕迹形成的首要问题。不弄清这一情况,就会偏离侦查方向,把侦查引上邪路。在判明痕迹为犯罪者遗留后,还须进一步查明痕迹是在何种状况下形成的,形成的过程如何,形成的特点是什么,亦即查明形成痕迹的特定原因,以为分析判断案情、确定侦查方向提供线索。如在现场发现遗留的手印,为要确定手印与犯罪事件的关系,或推断犯罪人的某些状况,就要首先判明手印是否为犯罪人所遗留,是哪只手所留,或是何种性别及年龄的人所留,为发现嫌疑人指明一般方向。

当我们对案件因果关系的状况进行深入探索时,发现案件中出现几种不同的事件,即必然事件、偶然事件和不可能事件。把握各种事件出现的根据和规律,也是侦查破案的必要前提。刑事案件的发展进程中,某一现象发生,另一现象也随着发生;某一现象不出现,另一现象也必不出现。这种状况即称为必然联系。必然事件是案件内部矛盾本质的暴露,是原因和结果之间必然联系的表现形式,是案件发展的必然趋向。侦查中发现了某种特定结果,就可推断必然是某种原因所形成,从而竭力寻找引起这种特定结果的原因,扩大对案情的认识领域。由于客观条件和主观认识能力的限制,尽管对某些现象的原因,在一定时间内,暂时还不认识它,但却是必然存在的,或迟或早会被人们所认识。刑事案件中,有些现象的出现并无必然性,它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这就叫偶然事件。偶然事件也是案件客观性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案件普遍联系的不同反映形态。偶然事件的发生也是受因果规律的制约的,任何偶然事件也都是有其发生的原因的。把握偶然事件的发展规律,为分析案件因果联系的复杂状况,估计案情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可能性,指明了正确的认识方向。在刑事案件中,还有这一类现象,即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某种现象是根本不会发生的,这称为不可能事件。不可能事件是案件必然联系的一种表现形式。如在一定的时间、地点、环境、状况、条件下,某种行为是不可能形成某种结果的,这种行为与结果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如在凶杀案件中,死者身上发现有多处致命伤,无疑这是他杀所形成的,自杀不可能形成多处致命伤。在盗窃案件中,运走赃物的数额远超一个人运输能力的最大限量,即可断定为合伙行窃,单人作案是不可能的。在纵火案件中,现场发现有多种引火物和贵重财务被盗,即可排除过失起火和自然起火的可能,断定为故意纵火。不可能事件的结论,是根据已有知识和案件的客观情况,运用科学推理的方法作出的。它对推断案情、缩小侦查范围、审查证据的可靠性是很有意义的。

把握案件因果关系,是侦查破案的前提,也是推进案情发展的动因。因果关系贯穿于案件过程的始终。案件中原因和结果的关系形成一个统一体——因果链。这个链是相互依存和制约的。侦查中抓住了因果关系的“链”,解剖它,分析它,由结果推导原因,由远及近,由浅及深,由原因(前一现象的结果)再导原因,直至侦查破案,查明全部案情。在侦查凶杀案件中,依据因果的相互制约性,分解因果链,寻求因果关系,推进侦查发展的情况至为明显。当发现一具尸体,首先要判明是自杀还是他杀,或者是不幸事故,即查明死亡的原因,以便确定是否立案侦查;然后,在判明他杀的前提下,进一步寻找致死的手段和方法,即死亡的直接原因,如药物致死、机械性窒息致死、损伤致死、电击死、烧死等,为分析案情提供根据;再一步,则要查明为什么杀人,引起杀人的原因是什么(政治谋杀、仇杀、情杀、财杀等);最后,根据杀人原因的分析,调查摸底,发现嫌疑人,查明杀人凶手。因果链的分解和查证过程也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过程,是辩证地统一,截然分开或对立起来是有害的。

第二,把握因果关系的规律性是提高侦查自觉性的必要条件。案件的因果关系是客观的,不依赖于人们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的。但人在客观的因果规律面前并不是无能为力的,可以认识它,利用它,做规律的主人,驾驭规律,积极为侦查目的服务。把握案件的因果关系,认识因果关系发展的必然性,就能在侦查中获得自由权,力争主动,利用和发展优势,避免被动,顺利地实现侦查目的。

侦查中的成功与失败,得利与失误,无不与对因果规律的认识相联系,受因果规律制约。成功与失败都是由一定的原因形成的,成功必有经验,失败必有教训。成功与失败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在一定的条件下,两者可以互相转化为自己的对立面,成功转化为失败,失败转化为成功。人们要想在侦查中获得成功,避免失败,必须自觉掌握成功与失败的转化规律,善于发掘成功与失败的原因,总结成功的经验,吸取失败的教训,提高侦查的自觉性,排除产生不利结果的原因,创设产生有利结果的原因和条件,推动侦查过程向有利于我、不利于敌的方向积极发展。

侦查中成功与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相互交错的。人们在考察因果关系时,必须进行具体的分析,研究现象的相互关系及其地位,分清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本质原因和非本质原因,内因和外因等等。通过分析,弄清各种原因的性质和作用,分别对待,逐一解决。在复杂的因果关系中,有的原因在形成结果中起着主导的、决定的作用,制约着侦查向着成功或失败的方向发展;有的原因则处于次要的、辅从的地位,影响着侦查的发展方向。在许多原因中,要抓住主要原因,集中全力,重点解决。对次要原因也要予以足够的注意,发展其有利于侦查的积极因素,限制其干扰侦查的消极因素。

从主客观因素上分析,侦查中导致失败或失误的原因,主要反映在下述两个方面。首先,侦查中所以出现失败或失误,重要原因之一是人们对案件因果关系判断的错误,或者是对案件因果规律缺乏深刻的了解。因果关系的客观性,要求人们如实地反映它,只有主观符合于客观,按照因果关系的客观规律指导侦查行动,才能揭示案件因果关系的必然性。误认因果,势必导致侦查行动的失误。侦查中这类失误的事例并不少见。比如,把内盗误认外盗,纵火误认失火,他伤误认自伤,自杀误认他杀,等等。失误的原因,都是因对案件因果关系认识和判断的错误。不仅如此,有时因对案件因果关系缺乏全面的了解,也会影响侦查的成功。在一个较长的时期中,人们通常将杀人的原因分为政治谋杀、仇杀、财杀及情杀。在侦查凶杀案件时,一般即按上述原因寻找嫌疑人。但后来出现这样的情况,有的案件虽经反复调查,不具备以上几种杀人原因。这种犯罪突发性强,见情起意,恶念急生,酿成巨祸。由于杀人犯与被害人之间原先并无利害冲突和因果关系,在原有的几种杀人原因中不可能找出嫌疑人来。其次,侦查中所以出现失败或失误,是由于组织上和方法上的错误所形成的。认识案件因果规律,为查明现象的因果关系指明了方向。但要获得侦查的成功,还必须掌握科学的方法和严密的组织与指挥。组织的科学性和完善化,是侦查成功的重要原因。许多案件久侦未破,固然有着复杂的原素,但往往与方法的不当分不开的。科学的因果观和方法论的辩证统一,是侦查中必须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

第三,把握案件因果关系,是控制犯罪的重要依据。侦查机关的任务,一是侦查破案,一是控制、预防犯罪的发生,任何刑事案件都是在一定的条件和原因下发生的,犯罪者也都具备一定的动因而实施犯罪的。犯罪事件的形成,有犯罪人的主观故意,也有客观因素的影响,即社会原因。掌握刑事案件形成的原因、条件和规律,是实现侦查机关任务的基础,是控制、预防犯罪的重要依据。预防、控制犯罪是侦查机关的一项基础工作,是主动进攻、先发制敌的战略性措施。要研究案件形成的原因,针对犯罪分子的活动特点,采取各种预防措施,消除犯罪因素,防止事件发生,减少犯罪危害。要加强防范控制工作,对刑事犯罪分子易于活动的重点地区和复杂场所,应根据不同的情况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对易被犯罪分子用来落脚藏身,销售赃物和伪造印信的特种行业,要按照管理从严的原则,严加控制,以便从中发现嫌疑线索和犯罪分子。对刑事犯罪嫌疑分子要加强调查控制,及时打击现行犯罪活动,力争在预谋犯罪时即予制止。要加强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改造,着眼于治本,以防患于未然。

人们的麻痹大意和管理制度上的缺陷,是滋长案件发生的一个客观原因。广泛进行提高警惕性的教育,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是预防和减少案件发生的重要条件。

人们在长期的侦查实践中,通过对案件中许许多多的因果关系的反复观察,总结了认识案件中成功与失败的经验,逐步掌握了案件的因果规律以及把握这一规律的科学方法。案件的因果关系是多样性的统一,认识因果关系的方法也是多样性的统一。这种认识方法是在侦查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也随着因果关系形式的变化发展而日趋完善。通常把分析比较法、模拟实验法和排除法作为探求案件因果关系的一般方法。

分析比较法是这样一种方法,即对案件结果进行剖析,从结果推断形成案件的原因,并将这种假定的因果关系同相类似的案件作比较。如果被比较的两个对象的特征是基本相同的,即可作出两者形成原因相同的结论。当对一起盗窃案件进行侦查时,要分清是内盗、外盗或内外勾结作案,即查明形成这一案件的原因,首先要对被盗的时间、地点、作案手段、财物存放情况、发现案件经过等很重要案情进行逐一分析,作出初步的推断,同时结合以往的经验,详细对照内盗、外盗或内外勾结作案的特征,从中找出符合点,以便对这起案件形成原因作出正确的结论,为确定侦查范围指明正确的方向。运用比较法探求案件因果之间的关系,其结论具有或然性。结论的可靠性程度,取决于被比较特征的数量和质量。被比较案件的类似特征愈多,质量愈高,形成结果的原因相同点即愈多,结论的可靠性亦愈大。很显然,如果根据两、三个相同条件,即可确定不同的案件系内盗所形成,那么,用更多的相同条件证明案件系内盗的可靠性就会大得多,因而具有更大的说服力和科学性。

所谓模拟实验法,就是以确定在某种条件下某一现象是否为某种原因所形成,而将该现象加以模拟表演的一种方法。在侦查过程中,对案件形成的某种原因未证实以前,常常根据已掌握的初步侦查材料,提出对某种原因的假定,要验证这种假定,须通过模拟实验的方法加以解决。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确定在某种条件下能否形成某种结果;确定在某种场能否完成某种行为;确在一定时间内能否完成某一行为;确定某种结果是否某种原因形成的。通过实验方法,可以证明案件中的某种事实,肯定某种现象可以发生某种结果,或否定某种现象不可能发生某种结果,以寻找形成结果的真正原因。实验法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它可以借助新的科学技术手段,运用先进的仪器设备,扩大人们的认识视野,对案件的微观世界进行探索,提高观察能力,发掘目力所不能见的未知原因。为了保证实验结果的正确性,一般应按照形成结果的假设条件进行实验,并要对同一情况,采取不同的实验方法反复实验。要注意排除实验过程中的偶然因素的干扰,使实验过程纯粹化,以提高实验的可靠性程度。

所谓排除法,这是寻求案件因果关系的一种反证法,即对形成某种结果的各种可能原因,按照同一标和条件,逐一进行排除,剩余的原因即为该现象的原因。这种方法,在一果多因的场合下得到广泛的运用。在某种结果为两种经上的原因所形成时,为要求证形成结果的原因,运用排除法就显得十分必要。在分析火案现场时,根据现象环境及各种条件,当排除失火、自燃起火、电线走火和雷击起火的可能后,即可推断为纵火。排除法常常与其他方法结合使用,以探明因果关系的情况。在为灾案件中,当判明现场不具备非纵火的条件,而又发现下列情况时,即可直接证明为纵火案件:起火点发现有引火物;现场物品被盗;现场消防或电讯设备被破坏;档案或帐册烧毁程度严重;同一时间内多处起火,或同一火场发现多处起火点。运用排除法的根据应是充分的,无可怀疑的,否则,排除的结则是不可靠的。在一果多因的场合,原因的量的不同,其证明过程呈现不同的特点。如果某种结果只存在两种原因,证明过程即单纯化,排除某一种原因后,另一种原因即为寻求的原因。法医检验缢死尸体时要注意判明真假索沟,索沟有无生活反应是判断生前上吊与死后悬吊的主要根据。如系生前上吊,其索沟有生活反应,索沟呈棕红色,边缘或索沟之间的皮肤有出血点和水泡,胸锁乳肌及颈部深层肌肉中有出血现象。如无上述(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查看)特征出现,无生活反应,则可排除是生前上吊,而系死后悬吊。如果某种结果存在两种以上多种原因,证明的过程则比较复杂,必须逐一排除无关的原因后,才能确定某种现象的因果关系。纵火案件一般都有较明显的因果联系,通常分为私仇纵火、谋财纵火及流氓纵火。欲确定某一案件为某种原因纵火,即要将其它原因一一加以排除。由多种原因逐步排除为单一原因。每排除一种原因,都是向案情的真实领域推进一步,是对案件形成原因认识的一个深化。

参考文献:

1《通俗哲学》中国青年出版社1982年第一版;

2《哲学专辑》浙江省出版社1988年第一版;

3《刑事侦察教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一版。

刑事侦查工作总结篇九

20**年的

暑假

,我们**级侦查系的大部分

同学

由学校的安排,在大一的暑假和大二上学期里在深圳市交通警察局进行为期四个月的

实习

我所在的单位是深圳市同乐交-警大队。大队位于南山区广深高速西丽入口处,隔壁是驻港部队基地,环绕在大队四周的是高速公路和铁路。大队内绿化程度非常高,各种设施非常完备,整齐威严的巡逻车队,完善统一的体育设施,高度集中的监控设备。大队主管广深和南光两条高速公路。同乐交-警大队有民警50多名,分为两个中队,分别是一中队和二中队,二中队负责事故和内勤,一中队主管路面日常工作。我们被分在一中队,一中队现有民警40多名,我们的三大任务主要是巡逻 查车 警卫。

实习是将自己在大学所学的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的一个转换过程,一年来的大学是否学有所长,是否能学以致用,通过三个月的实习能够达到很好的检验效果。“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这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

专业

知识的匮乏,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对于我剩下的学崖也有着非常大的导示作用。

路面巡逻是我们高速民警的最基本的业务范畴,巡逻的主要任务是预防未发生的'事故,处理已发生的事故,保证高速的畅通无阻。一般白天巡逻不会发生

什么

特殊重大的事故,但晚上事故发生率就大大增加了,同时由于深圳南临南海,是经常遭受台风侵袭的城市,因此,事故发生率最高的日子还是有台风的夜晚。

历史档案:翻开我的日记本,时间定格在九月二十三号。那天我的班是通宵班,带班民警是倪宏伟警官,我们负责广深高速的晚上九点到第二天凌晨八点的巡逻,那天是政委值班,我们开的是大队新型的吉普车。大概九点半我们从大队出发,先在全路段巡逻了一番,路面一切正常,巡逻完毕大概已到十一点。那时在车里已感觉到外面刮着好大的风,倪警官问我是不是有台风过境,我当时也不太清楚。当我们把车开到虎背山休息处时,外面已下起了大

,大雨在大风的伴随下,甚是猛烈。我们当时一直在虎背山待命,记得经验丰富的倪警官当时就叹息道:“看来这台风果然是来势迅猛,今天晚上够我们‘喝一壶’的了”。大概凌晨1点来钟,对讲机果然响了:“132,100叫。”倪警官有条不紊的拿起对讲机:“我是132,有什么事,请讲?”“北行沙井出口……”。可能是台风的原因,对讲机那边传过来的声音几乎模糊的听不清了。倪警官只有拿起手机和指挥室联系,原来是北行沙井出口处不远发生三车连环相撞事故,有人员受伤,具体伤势不明,指挥室派过来的拖车已在赶往事故现场的途中。我们立即回到车中,拉响了警笛,以最快的速度向事故现场进发着。外面的能见度非常的低,不会超过五米。尽管是在高速上,但难免有坑坑洼洼的路面,车辆经过,卷起一阵阵水花,撒落在挡风玻璃上,更是降低了我们的能见度。当我们到达沙井出口处时,可以隐隐约约的看见不远处闪着警示灯。再靠近发现我们前面不远出放着一些雪高桶,我们绕过雪高桶,看见一辆别克停在左边,车头朝北。别克前面是辆丰田吉普,丰田吉普横在马路中间。再往远出看去,一辆大货车停在北行道的右边。由于当时雨越下越大,雪高桶已起不了很大的作用了,为了保证别克的

安全

,我们只有把车停在雪高桶和别克中间,同时把警笛拉的更响了,但倪警官还是不停的叹息道:“真是太危险了。”是啊!我们的好战友陈志良因为处理交通事故而发生二次事故致使其肋骨断裂,现在还在医院呢。醉酒司机可不认警车和非警车的,只要你在其“攻击”范围内,照撞不误。丰田吉普和货车司机看到我们来了,都赶过来向我们反映情况。我们先让他们出示了驾驶证行使证之类的证件,然后向他们了解情况。

原来是开别克的司机喝醉了酒,首先其车撞向了丰田吉普, 丰田吉普当时前右车轮被撞掉,滚落在北行道的右侧, 丰田吉普车已不能移动,横隔在路中间,我透过车窗望外看去,确实发现丰田吉普身边不远处确实有一个车轮滚落在路面上。但往后面一看,看到了另外一个更大的车轮,原来别克撞向丰田吉普后,又撞在了货车左后轮上,致使货车左后轮也脱落。事故经过大概就是这样。

我们在了解情况的同时,拖车已赶来,他们布置了更完善的预防二次事故的措施,这下我们的安全系数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事故再次发生的概率仍然不小,最安全的办法就是立即撤离现场。当时倪警官当机立断,他负责记录现场,我负责把别克司机带到车上,拖车负责把车拖回车场。我那天没料到会下那么大的雨,也就没带雨衣,没办法,只有淋了。我先站在路肩

寻找

着别克司机的身影,没找到。我想:醉酒人肯定是不太清醒的,该不会是还待在车中吧。我只有去车里看看了,当时我走进车旁,才发现车的前盖已被掀掉,掉在路边,车的前面部分已凸进去了,发动机之类的零件已完全暴露在我的视力范围。我试着打开车门,发现确实有一人背靠在车椅上,闭着眼睛,头朝上,脸上手上有一些血迹。我说:“你是司机吧。”只记得当时他口齿不清的说着写广东方言。当时车停在那已是相当危险的了,而我身上包括鞋里全是水,我得立刻把他带走,顺便看下是否能了解一些情况。可能他当时也不是特别醉,还一个劲的问我要带他到那里去。带他到警车上时,倪警官已拍好了照,拖车司机也在外面忙碌着。我们问了他几个问题 ,答非所问。鉴于别克司机身体伤势不明,我们必须将他立即送往医院。我们收下了这三个司机的证件和联系方式,并和丰田吉普货车司机约好了第二天处理事故的时间和地点,他们俩和拖车司机走了。终于路段上这一关是闯过来了。接着我们则是火速赶往宝安人民医院,我们先是给司机抽了些血,同时其家属也赶到了,同样我们说好了联系方式时间地点。抽出有些湿的手机,已是三点多了。再整整自己有些乱的衣冠,原来衣服也差不多都干了。外面的车辆已经很少了,陪伴我们的只有淅沥沥的小雨了。

经验总结:

第一,接警 出警迅速,力争以最快的速度赶往事故现场,因为速度往往与损失成反比的。坚决做到防范二次事故的发生。

第二,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千万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因为自己是为人民服务的主体,假如自己都受到伤害,何谈为人民服务。因此一定要按高速的有关章程,放好防控设备,保持好车距。特别是个人在高速上行走时,尽量往路肩走,时刻的注意经过的车辆。

第三,在处理交通事故中,要注意调查取证要精炼。这是对我们交-警的业务要求,是交通事故处理十分关键的一步。同时很多投诉案件的复查中,很重视对事故证据的调查。

刑事侦查工作总结篇十

司法会计是一门新兴的技术。它是指运用有关的司法会计原理和方法,对案件中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财物进行勘验、检查,收集会计证据,或对案件中涉及的财务会计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定,从而查明案件事实的一种技术手段。目前,司法会计技术被检察机关广泛应用于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起诉之中。实际上,在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中,司法会计技术也有广泛的应用。

第一,司法会计技术可以用来查实、审核犯罪线索和举报材料,为确定立案侦查提供依据。公安机关担负着繁重的侦查任务,尤其是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大部分是由公安机关来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与普通的(或传统的)刑事犯罪案件有明显的不同,它在受理立案时,往往无明显的犯罪现场可供勘查、检验。因此,是否需要立案侦查往往难以确定。而经济犯罪行为,大多会涉及到财务会计业务,财务会计业务和财务会计行为一般均会被记录在有关的财务会计资料中。因此,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对于受理的线索和举报材料,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工作,运用司法会计技术对有关的财务会计资料或帐目进行检查,便可查实是否存在犯罪事实,是否需要立案侦查。如在偷税案件的立案审查中,可运用司法会计技术检验有关纳税申报资料和相关的帐目,核实经营情况、利润情况,便可查明是否存在偷税行为,是否需要立案侦查。

第二、司法会计技术可以为公安机关发现、揭露和证实犯罪提供线索和证据。刑事侦查原理说明,任何犯罪都必留痕迹。由于会计技术的广泛应用,经济犯罪行为必然会在有关的财务会计资料中留下犯罪痕迹,犯罪痕迹中蕴含着大量的犯罪信息,因此,侦查人员通过查帐、查物,便可从财务会计资料中发现有关的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并可提取记录着犯罪行为的财务会计资料作为证据,以证实和揭露犯罪行为。如在职务侵占犯罪案件或挪用资金的犯罪案件中,侦查人员通过对财务会计资料进行检查、验证,便可证明嫌疑资金的运动轨迹和真实运用情况,以便查明犯罪行为人侵占和挪用的犯罪事实。

第三、司法会计技术可以为公安机关鉴别、固定证据,为诉讼提供科学的结论。在刑事侦查实践中,对于案件中的有关事实,公安机关必须收集、审查与案件有关的财务会计资料。在通过查帐所收集到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中,有些财务会计资料可以直观地反映有关的案件事实,如收付款的单据可以直观地反映货币的收付情况。而有一些财务会计资料却往往不能直观地反映出案件事实,如对财务会计行为和财务会计业务的会计处理,则往往涉及到技术性问题,这就需要通过司法会计鉴定来鉴别和确认,以揭示其具体的财务会计含义,以便证实有关案件事实。如对单位走私案件,往往需要通过司法会计鉴定对走私物品的金额和走私牟利收入进行鉴别确认,从而为及时、正确地处理案件提供科学可靠的证据。

第四,对有关证据进行审查,为案件的正确处理提供帮助。司法会计技术因其科学性、专业性而常被作为审查其他证据的`技术手段。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的侦查中,会遇到有关的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经济合同以及有关的票据、卡证等,对这些涉及财务会计业务或财务会计行为的证据资料进行审查判断,则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所以,可以通过运用司法会计技术对其进行审查,以查明这些资料是否科学、客观、真实,能否作为证据使用,以便给案件的及时正确处理提供帮助。

由于司法会计技术是随着我国检察机关反贪侦查工作的开展而发展起来的,虽然已运用到案件的侦查、审判之中,但由于多种原因,到目前为止,还未引起公安机关和法院应有的、足够的重视,其在诉讼中其他技术手段所无法替代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出来。因此,公安机关应充分重视司法会计技术在案件侦查中的作用,逐步地培养和配备司法会计技术人员,以适应侦查实践和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

刑事侦查工作总结篇十一

学习刑事侦查是每个法律专业学生必须面对的课程之一。这门课程不仅仅是为了让我们了解刑事侦查的基本知识,更是为了训练我们的思维能力和调查技能。在学习这门课程的过程中,我从中获得了很多经验和收获,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实践能力。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学习刑事侦查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学习方法及经验。

在刑事侦查中,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学习常用的调查方法和技巧。这些方法和技巧不仅适用于刑事侦查,还适用于其他任何类型的调查。学习这些方法和技巧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向受害者和嫌疑人提问,从而得到更多的信息。另外,我还发现,在进行调查过程中,不仅要准备好计划,还要灵活地应对突发事件。平时也要保持一定的沟通能力,以及对细节的关注度,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完成调查工作。

第三段:实践经验。

除了学习方法和技巧之外,我认为实践经验也是刑事侦查的关键之一。在课堂上,我们学习了各种理论知识和案例讨论,但是真正到了现实情况中,我们可能会遇到远远不同于理论和案例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必须了解现场实际情况,收集更多的证据,然后结合课堂学习,找出正确的指导方向,成为真正能破案的学生。

第四段:团队合作。

在刑事侦查中,团队合作也是非常关键的。我们需要与受害者、嫌疑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收集更多的信息和证据。通过团队合作,我们可以更加高效地分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并最终破案。

第五段:总结。

总之,学习刑事侦查是一个很有趣的且富有挑战的过程,需要我们不断努力和探索。课程教给我们不仅仅是破案技巧,更是对人类社会的深刻了解和人生价值的思考。在学习刑事侦查的过程中,我们应该不断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团队合作的意识,加强专业技能的培养,不断奋斗提升自己,成为具有实力和才华的法律人才。

刑事侦查工作总结篇十二

作为一名警察,刑事侦查是我们必须掌握的技能之一。而在学习刑事侦查的过程中,除了理论知识的掌握外,更需要的是实际操作经验的积累,只有在这样的过程中,我们才能更好的提高自己的刑事侦查能力。

第二段:重视现场勘查。

在刑事侦查的初期阶段,重视现场勘查是最为关键的一步。现场勘查不仅能够为案件提供直接的线索,还能够为我们分析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作案动机以及逃逸路线等等,对于案件的侦破至关重要。因此,我们要在学习刑事侦查的时候,注重加强现场勘查的技巧和方法,熟练掌握现场勘查中各项操作的技能。

第三段:灵活运用调查工具。

在刑事侦查的过程中,调查工具是我们必不可少的工具。但是,这些调查工具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我们要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了解各种调查工具的使用方法,掌握它们的优点和缺点,能够在正确的时间和正确的情况下使用恰当的工具,更好的帮助我们破案。

第四段: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能力。

在刑事侦查的过程中,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我们需要具备敏锐的观察能力和深入的思考能力,要善于发掘案件中的一些细节和闪光点,并用心分析这些信息背后的意义,从而为我们破案提供更为有效的线索。

第五段:注重团队合作和沟通。

刑事侦查不是一项单打独斗的工作,而是需要团队的合作和协作。在现实工作中,我们要始终铭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注重与同事的沟通和协调,在各个环节上达成共识,互相配合,共同完成任务。

结论。

学习刑事侦查需要在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实践经验,在现场勘查、调查工具使用、信息收集和分析、团队合作的各个方面多下功夫,不断总结学习的经验,选择合适的方法与手段,在实践中掌握刑事侦查技能,为犯罪打击和社会治安的维护做出我们的贡献。

刑事侦查工作总结篇十三

1刑事案件:是司法机关和法律授予侦查权的机关或部门,对于控告、检举、自首的材料,根据管辖范围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立案侦查或审理的犯罪事件。

2刑事案件侦查:又称案件侦查、侦查破案,指公安机关和其他有侦查权的机关,对刑事案件依法履行立案手续,综合运用侦查措施和策略以及刑事技术手段,收集证据,查明案情,揭露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诉讼活动。

3专案侦查是刑事侦查工作的中心和重点,侦查部门应将专案侦查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机关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关、海关缉私部门和军队、监狱等单位。 6 案件的来源: a 、公民扭送、报案、控告和举报 b 、犯罪嫌疑人自首、检举和揭发 c 、公安机关发现 d 、其他国家机关移送 7《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是一种十分重要的法律文书,其内容包括报案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报案方式、发案时间、发案地点、简要案情、领导批示、处理结果等项目。

否追究刑事责任,并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理的诉讼活动。

9立案的条件: a 、有犯罪事实 b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c 、属于自己管辖

12破案:是指侦查部门对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在侦查已经成熟的情况下将已查明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以便查清其全部罪行,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的行动过程。

14侦查终结:是指公安机关对于立案侦查的案件,经过一系列的侦查活动,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从而不再继续侦查,依法作出处理的一种诉讼活动。

15侦查终结的结果有两种情形:撤销案件、移送起诉

16撤销案件的种类:没有犯罪事实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19杀人案件: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事实。

20杀人案件的类型:(一)根据杀人动机来分 a 、财杀案件 ( 1 )抢劫杀人案件 ( 2 )盗窃杀人案件 ( 3 )谋财害命杀人案件 b 、仇杀案件 ( 1 )私仇报复杀人案件 ( 2 )报复社会杀人案件 c 、情杀案件 ( 1 )强奸杀人案件 ( 2 )奸情杀人案件 ( 3 )婚姻、恋爱纠纷杀人案件 ( 4 )性变-态杀人案件 d 、遗弃杀人案件 e 、迷信杀人案件 f 、寻衅殴斗杀人案件 (二)根据死者身份是否清楚来分 a 、知名尸体杀人案件 b 、未知名尸体杀人案件 c 、无尸体杀人案件 21确保人质安全是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的。 22抢劫: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产的犯罪事件。

汽车抢劫、色情勾引抢劫等

24抢劫案件的特点: a 、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一般有正面接触过程 b 、有赃可查 c 、抢劫之前大多有预谋准备活动 d 、结伙作案居多,作案手法带有习惯性并且连续作案 e 、抢劫案件现场一般有痕迹和其他物证可寻。

25盗窃案件: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密码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犯罪事件。

27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是指以作案人谋取经济利益为基本目标,按照一定组织形态而纠集起来的犯罪群体,以分工合作的方式有计划地实施犯罪所形成的犯罪事件。

刑事侦查工作总结篇十四

“效益”!本是一个经济学术语:人们给它的基本含义是以最少的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消耗取得同样多的效果,或用同样的资源消耗取得较大的效果。随着社会的发展,“效益”—词逐渐同法律相结合,特别是法律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使人们开始关注和研究如何提高法律的适用性和经济效益。法律经济学的效益分析法给我们提供了崭新的视角,正如张文显教授指出:“经济分析法学家的效益分析方法,确实提供了理解法律的新框架。”

侦查行为作为社会的特殊活动,有其明确的目的性和目觉性,与人类其它活动一样,也必须有“投入”或“消耗”,并按照特定的价值取向实现自身的价值目标。正因如此,侦查效益已逐渐引起侦查机关和人员及法学家的高度重视。特别是鉴于我国目前处于社会转型期,刑事案件大量增加而侦查资源有限的现状,侦查效益的研究无疑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刑事侦查效益是指侦查收益除去侦查成本所得的净收益,即侦查收益与侦查成本之差,也即刑事侦查在现实生活作用中合乎刑事侦查目的的有效部分,它突出地体现为侦查的应然价值与侦查的实然价值的重合和差异,用公式表示就是:侦查效益=侦查收益—侦查成本。将效益价值导入刑事侦查领域,从法律角度阐述刑事侦查效益.就是从刑事侦查收益与侦查成本厂的关系出发,以最佳的最小的刑事侦查成本投入,获得最佳的最大的刑事侦查收益。

为准确把握刑事侦查效益的概念,有必要对侦查效益相关的概念及其关系做出分析:

从成本收益角度讲,侦查效率可以表示为刑事侦查所获得的侦查收益与该侦查行为所花费的成本之间的比率。用公式表示就是:侦查效率=侦查收益/侦查成本,它反映的是侦查投入的成本量与其带来的收益量之间的对比关系(技术性的投入产出关系)。尽管我们说侦查效率和侦查效益在节约侦查成本,增加侦查收益方面是一致的,并且侦查效率的大小会影响侦查效益的高低,侦查效率的提高也会引起侦查效益的提高,但实践中,侦查效益更侧重刑事侦查对社会主体及行为带来的利弊得失,常用来评价具体侦查行为的社会效果的优劣;而侦查效率则侧重于对侦查本身的投入产出进行衡量,并突出地表现为单位侦查成本所产生的收益量,更关注刑事侦查的技术改进。

“效用”是经济学上的术语,是指商品或劳务满足人的欲望或需要的能力。“效用”一词被导人到刑事侦查领域,在理论研究过程中,突出地体现了功利主义法学思想,强调法律的效用至上。功利主义法学是把功利主义伦理原则运用到法学研究领域中而产生的法学理论,功利思想是他的核心,也是法律的出发点和归宿。边沁是功利主义法学的创始人.他认为法律的根本目的在于为绝大多数人谋求最大量的幸福,并根据“避苦求乐”的功利原则主张更多’地注重法律的社会作用。侦查效用反映侦查行为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人的欲望或需要的能力。它与刑事侦查运作的实际效果中的侦查效益有很大不同,侦查效益属于物质范畴,而侦查效用属主观评价范畴。但在目前理论研究中,侦查效益和侦查效用经常被混同有的学者认为侦查效益中的“投入”是指国家在追查犯罪过程中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而“产出”是指人们在侦查领域感到的满意程度,这里明显混淆了侦查效益和侦查效用的内含。所以有必要对二者进行正确的区分。

(三)侦查的效益与侦查的价值。

刑事侦查的价值是指刑事侦查程序及其实施对价值主体国家、社会及其一般成员的意义以及人们对其所希望达到并积极追求的一种目标或者理想境界。它源自侦查程序的内在属性和国家、社会及其一般的成员对侦查‘程序的需要。刑事侦查的价值本身是一种多元化的体系,它是侦查的主观性和客观性、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统一,主要包括公平与效率、正义与效益、秩序和自由等内容,它的本质及其意义都内在地表征了效益的目标。正如英国学者斯坦和香德所言:“法律中听存在着的价值,并不仅限于秩序、公平和个人自由这三种,许多法律规范首先是以实用性,以获得最大效益为基础的。”

同时,侦查的价值作为统摄侦查的追求目标,是相对确定的,带有很大应然性;而侦查的.效益则主要是寻求侦查在其实施过程中取得社会效果,具有十分突出的实然性,并因侦查实施的客观条件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社会复杂多变,人的动机、行为及社会发展的某些不可控性,特别是受侦查的主体、侦查的蓉体及在侦查运作过程中诸多因素的影响等,使得侦查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作用较之其总体目的往往发生某种偏离甚至否定,表现为侦查的效益与侦查的价值的不相吻合。

(四)侦查效益与法律效益。

侦查效益和法律效益是针对法律活动过程中的对象而言的,侦查效益主要是针对刑事侦查本身,而法律效益是针对法律活动的诸环节,它不仅包括立法,还包括执法、守法、法律监督等内容。因此,侦查效益是法律效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侦查效益与法律效益都注重法律活动中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侦查效益和法律效益的实取得是法律效益取得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法律效率的高低不一定与侦查效率成正比例关系,从法律资源的在法律活动不同环节中的合理配置以的取得也在某种程度上仰赖于法律活动中其他环节效率的实现。

(五)侦查效益与侦查效率价值观。

侦查效益与侦查效益价值观的,同点在于都承认侦查的社会有效性.并把优化侦查资源配置.以增加效益作为价值目标;但刑事侦查效益是物质范畴.而刑事侦查效益价值观是观念范畴.二者又有所不同。侦查效益价值观为创造和实现侦查效益最大化提供思想意识和理方法的指导.提供正确的价值取向;同时.侦查效益又为侦查效益价值观提供现实基础和实证材料。虽然潜在的侦查效益十分巨大.并且现实生活也十分需要,但由于系统的刑事侦查效益价值观尚未确立.从而使本可以在逻辑和实践中分离出来的侦查效益难以取得。

(六)侦查效益与公平。

应当指出的是.我们在追求侦查效益的同时,也不能忽观公平。效益与公平的矛盾长期困扰着人们,如何正确地对二者关系进行界定和协调,是价值问题的重大难题之一。在理论界,学者众说纷纭;侦查实践中,以往的侦查程序往往是注重打击犯罪的效率和效益,而很少注意侦查程序本身的公正公平问题。所以我们有必要对二者的关系重新进行界定。

大大降低重复侦查率,使侦查资源得到最大节约。同时侦查效益高能及时准确地结束侦查程序,送交审查起诉、审判,使当事人得到公平公正对待,此结果也会得到社会的认同。总之,我们应该正视公平和效益在刑事侦查过程中的冲突,恰当地选择、协调刑事侦查价值冲突。

本文对刑事侦查效益相关概念及其相互关系作了论述,进一步分析了刑事侦查在侦查效益、效用、价值等方面面临的弊端和困境,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以期更好地指导刑事侦查实践。

刑事侦查工作总结篇十五

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1款规定: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侦查是刑事诉讼的一个基本的、独立的诉讼阶段,是公诉案件的必经程序。公诉案件只有经过侦查,才能决定是否进行起诉和审判。因此,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侦查的目的是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侦查也是一种调查,但它既不同于行政调查和一般的社会调查,也不同于其他诉讼调查,如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的调查等。它是刑事案件立案后,由侦查机关进行的旨在查明案情、查获犯罪嫌疑人并收集各种证据,确定对犯罪嫌疑人是否起诉的准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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