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报告时,应该注重逻辑性和准确性,避免主观色彩的夸张和误导。完成写作后,需要进行仔细的检查和校对,以确保报告准确无误,格式规范。从这些范文中,我们可以学习到如何组织报告的内容和结构。
民政调研报告篇一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民政工作进行调研的具体要求,现就乌加河镇民政工作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旗民政局文件精神,针对我镇农村实际医疗情况,经过下乡入户调查核实,符合我旗民政局大病医疗条件的有34人,整理后上报34人,实批24人,合计补助金额3.6万元,下拔经费已全部发放到患者或家属手中,今年根据实际情况,镇民政办将不分批次,凡有即报,以确保患者及时能够得到资金上的资助,以助他们早日得到康复。
二、春荒期间灾民、贫困户缺粮情况。
介于20我旗大部分地区旱情严重,我镇受灾情况虽不及山旱区严重,但对农民收入也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根据年末我镇组织人员下乡的摸底调查,受灾农户共750户,计2625人,灾后贫困户370户1295人,经我镇党委、政府一再努力,现仍有受灾贫困户141户509人,需民政资助、救济口粮户141户509人。
三、五保户供养情况。
根据撤乡并镇后原乡镇材料总结,以及今年年初民政工作人员下乡入户的调查统计,全镇共有五保户68户68人。其中集中供养10人,分散供养58人,集中供养人员除民政拔付生活费外,乡镇每年付五保户生活费3.4万元,镇敬老院,除上[找文章,到本网网]级拔付经费外,我镇给予解决院民部分生活开支,医疗费用实报实销,并在节假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努力让集中供养人员吃好、喝好、安享晚年。
四、优抚对象基本情况。
撤乡并镇后,我镇共有优抚军人40人,现这部分优抚军人大多年已古稀,生活收入偏低,而民政每年拔付的生活费仅有1700元,远远不够优抚老军人一家人一年的生活开支,而大多优抚军人子女均没有工作,在家务农,加子女上学,生活开支的费用外,能真正给予老人的补贴并没有多少,经过镇民政办入户调查,这些家庭年开支都在6000元以上,其中包括老人的医疗费用。有一部分优抚军人家庭年开支在万元以上,这部分生活费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希望上级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能够在经济上给予这批优抚军人更多一点资助。
五、撤乡并镇后,婚姻登记方面存在的问题。
撤乡并镇以后,我镇面积增加,而且镇政府所在地位置靠东,距石兰计地区最远距离达到80公里,这就给这部分农民办事造成许多不便。因为办一次结婚往来所需路费就要32元,而且交通很不方便,因此,办完手续后只能在镇里过夜,第二天才能够搭班车回家。这些问题同时也给镇民政工作造成了许多不便,如有些人嫌路途远,便请人代办,由于婚姻法规定,在婚姻登记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场,因以上的不便因素,有些人只举行了结婚仪式,而办理结婚证却一拖再拖。这不仅给民政工作带来了不便,同时也给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一定影响。鉴于此,特请民政部门同意,我镇在石兰计地区的民政助理员,在当地将相关手续办好签字后,统一拿到镇民政办领取结婚证。
六、撤乡并镇后,进一步发挥农村专业经济组织服务功能的具体措施。
撤乡并镇后,在乌加河镇党委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主题,以实施“双链双推”活动为载体,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以广大党员和旗、镇、村三级干部为骨干,继续深化“党员三结合致富链”,完善“三级干部服务链”,推进农民组织化进程和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开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局面。全镇共结成种、养、科技、信息、法制、林业、水利、计划生育、流通服务业产业链10大类1058链,涉及党员763人,全镇7071户农民168名产业带头人全部组合在链内,并把347户贫困户作为三级干部服务链的重点结链帮扶对象。
在三结合致富链上,镇党委对各种链结进行了规范整合提高,就“一链三户”扶贫帮困的传统模式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延伸拓展。一是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型产业链,由党员牵头链接农户,依托龙头企业进行产业生产经营。二是发展市场引导型产业链,通过结链把农村的信息、生产、经营、科技、服务、市场紧密地联系起来,把农户组织起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三是发展协会支撑型产业链,充分发挥各种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以农畜产品营销合作社为主体,下设番茄、脱水菜、葵花、肉羊等10个规范运行的专业协会。四是发展经济人组织型产业链,由经纪人与产业链合作,签订产销合同,使农畜产品的生产、流通和加工一体化,全镇经济人队伍达到566人,链内接链农户5874人。
七、撤乡并镇后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村各公开和民主管理。
撤乡并镇后,我镇镇域面积扩大为729平方公里,南北宽约30公里,东西长约78公里,其中距镇政府最远的小组为86公里,这样便给各项具体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公开监督保障措施,提高公开针对性和实效性。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通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解决。
八、殡葬改革方面。
继续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殡葬改革的各项制度,完成了清平坟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对本地丧殡中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陋习有所抑制,但部分群众思想觉悟差,观念落后,文化素质低,说服教育困难,今后还将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改变陈规陋习。
以上是我镇民政工和的一些经验和总结,如有不妥,不足之处,望主管部门领导批评、指正。
民政调研报告篇二
为了更好地筹划好××区慈善建设工作,我局经区领导同意,于2012年10月30日组成考察组赶赴××市××县考察慈善工作,现就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县地处××东南部,××东北部,是千里赣江的发源地,因环山多石,耸峙如城而得名。全县总面积为1581.53平方公里,辖5镇5乡131个行政村,9个城区居委会,总人口30.61万,其中农业人口25.9万,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山区农业县。1998年成立了慈善会, 12年来,累计接受县内外各方捐赠款物及慈善项目资金1498万余元,救助困难群众5万余人次,实施慈善项目36个,为慈善事业稳步发展夯实了基础,为××县经济社会的文秘杂烩网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和奖励,多年被评为省、市先进社会团体。2012年,××县慈善会刘水兰会长被中华慈善大会评为全国优秀慈善工作者,2012年8月××县慈善会再次被中华慈善总会评为先进单位。
慈善工作是一项社会工作,要想起好步,开好头,必须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从而,才能推动慈善事业的长足发展。
(一)选一个好的“当家人”.××县的慈善会成立于1998年,慈善工作真正开展是从xx年开始的,当时,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出面请出热心慈善公益事业的'退休县领导,担任慈善会会长。
(二)必须依靠行政推力。××县慈善会工作人员勤于向县领导汇报慈善工作,让县领导从层面上了解慈善、重视慈善、参与慈善。以政府名义下发有关慈善政策性文件,并通过媒体,报刊、电台、宣传慈善。
(三)选择一帮好的队伍。××县慈善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除选好“当家人”以外,还要在社会不同层面上选好威望高,公信力强,愿意参与慈善事业的企业家、退休干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副会长或成为会员。另外,由县里面通过公开选拔,给了3个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的专职慈善工作人员。同时,给予了2万元的办公经费,并配备了工作专用车。
(四)认真做好慈善捐赠项目。为了增强慈善事业的公信力,让每一笔捐赠款物发送到困难群体和个人手中,一是结合实际扎实做好各类慈善项目且汇编成册,随时接受社会捐赠。二是善于对外交流。要多跑,多协调,用真诚换真情,积极争取募捐资金。三是认真备好慈善资料和项目,随时接受外界慈善会的募捐。
(五)融入中心工作,促进自身发展。慈善事业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只有经济发展了,慈善事业才能又好又快地发展。为此,××县慈善会通过多次尝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既劝募慈善项目和善款,又联系引进外资兴办工业企业,发展××县经济。今年7月,××县委、县政府召开大型招商洽淡会,会议邀请了中华慈善总会、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项目负责人及韩国世界和平基金会理事会一行客人来县,会上不但洽谈了项目的捐赠,而且还与××县达成了多项企业投资协议。在8月上旬召开的广东东莞台商协会招商洽谈会上,××县慈善会主动推介了××的慈善工作,台湾著名节目主持人陈嫦娥等知名人士当即与××县慈善会达成了捐赠意向协议。
(一)解放思想。由于我区慈善工作起步慢,舆论宣传慈善理念又不到位,要想把慈善工作搞上去,建议我们要从过去的思维定式中跳出来,增强慈善就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理念,要把提高全民慈善意识,树立慈善理念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
(二)高位推动。我们要学习借鉴××县慈善工作好的做法,结合自身实际,扎实抓好我区慈善发展工作。建议区委、区政府要把慈善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当成我区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紧抓好。同时,以区委、区政府名义下文件,把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企业老总选入慈善会理事、常务理事,并将各单位纳入团体会员,增强他们参与慈善的知名度。
(三)组建队伍。要想真正把我区慈善工作搞上去,就要组建好一支真抓实干的专职队伍,并具有一定的办公经费等,为慈善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强化宣传。为启迪全民的慈善意识,争取更多的群众积极参与慈善,建议利用新闻媒体、报刊、网络进行广泛宣传,让全区人民增强慈善意识,使慈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激发了人民群众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在全区形成人人热心慈善事业,个个参与慈善事业的浓厚氛围。
(五)做实慈善项目。××区慈善会要本着慈善工作宗旨和捐赠者的意愿,积极开展赈灾、助学、助医、助残、助孤、助养,大力兴办慈善公益事业,较好地发挥了社会保障的补助作用。建议要遵循慈善宗旨,不得指派慈善项目,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公信力,慈善会才能得到长足发展。
民政调研报告篇三
前言: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把慈善事业界定为“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参与力量。这体现了党中央对慈善事业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的充分肯定,也反映了我国广大人民群众对慈善事业的期待和需求。在此背景下,为进一步研究和发展好我国现代的慈善事业指名方向就显得十分重要。4月12号到18号我们组我市慈善事业现状做了调查。
关键词:慈善事业现状问题方式。
调查目的:为了更好的了解我市的慈善发展现状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政策。
调查对象:外企、民企员工。
调查时间:4月12号-4月14号。
调查方式:问卷调查。
调查范围:长沙市岳麓区。
(一)慈善事业现状。
我国的慈善事业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取得了很大进步。改革开放以来,慈善事业的发展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认同,慈善事业在救助领域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简要来说,在调查人群中的现状基本如下:
1、民众整体富裕程度较低,做慈善力不从心。
慈善捐赠实质上是社会资源的一种流动,是资金、实物从捐赠者一方流向接受者一方。一般而言,人们愿意捐赠的大都是自己富余的那部分财富,极少数人能牺牲满足自身生活所须,来救济他人。因此,公民个体慈善捐赠行为,直接受其经济状况的影响。
我们调查的群体中其中有70%的人愿意捐款的形式做慈善,60%的人愿意做志愿活动,对于捐物这种形式的慈善也有超过45%的人愿意,而只有极少数的人愿意以成立慈善组织的形式参与慈善事。调查数据也显示在过去的三年里,有超过90%的人捐过钱或物。而没有捐赠的原因主要是经济能力有限,占60%.就捐款次数而言,在捐款次数2-4次得人有60%,捐款一次的占23%,没捐款的和捐款次数5次及以上的人只占到极小的以部分。就捐款数额而言,调查的结果显示从月到现在其个人捐款总额几乎都在1000元以下,其中捐款数额在1-100元占了46%,101-1000的占44%.有将近80%的人称等他有了经济基础或其他条件成熟了,他有可能选择去慈善机构就职。这些数据表明愿意参与慈善的人很多,但不一定有能力做好慈善事业,公众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2、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公众捐赠顾虑大。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实践,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从无到有,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由于历史较短,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十分有限。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即便那些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项目,也不能从根本上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例如社会医疗保险,只能为个人提供最基本医疗保障,其中自负比例、起付标准、赔付限额、用药限制以及操作程序,没有真正解决大多数人的看病难问题。高昂的医疗费用,不仅使部分低收入者放弃医疗,即使有钱人或参保人都有可能一夜致贫。
近年来,教育和住房费用的攀升,更是压在百姓头上的大山。与世界学费最昂贵的日本相比,我国大学生每年实际支付超过万元。与此同时,我国目前建立的由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还未能彻底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不断上涨的房价加重了普通百姓的购房压力。再加上医疗、教育、住房等支出比例的增大,使居民不得不减少其他的日常消费支出,而社会保障机制的不完善,加重了人们对未来不确定性预期的担忧。这种担忧,更大程度上得依靠自己来解决。为了避免生计困境的突发,人们即使手里有钱也不敢消费,更不要说积极投入慈善捐赠了,公众的捐助积极性自然难以提高。
3、国家慈善捐赠政策制度不健全,公众疑虑重重。
一方面,我国虽然有很明确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但很多人对这些政策还不熟悉,加上优惠额度低、手续繁琐,在捐赠时很难真正享受到。就我们对长沙市名企员工慈善参与情况的调查显示其中有将近70%的人对捐款后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减免政策吧清楚,更有28%的人称其捐款后从未享受过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减免。为了鼓励公益救济性捐赠,我国税法中已有27项可以税前全额扣除的个人捐赠,而且在《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很多人在捐赠时并不了解这些政策,而且免税手续有十几道程序,让很多人不胜其烦,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民众的捐款热情不利于民众发扬善心。
另一方面,我国法律在慈善捐赠的监督管理上存在欠缺。例如《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受赠人每年度应当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督。必要时,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对其财务进行审计。捐赠人有权向受赠人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受赠人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但对于哪个部门负责管理与监督,如何监督,受赠人如何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等实施细则方面并没有明确规定。
4、慈善组织机构势单力薄,缺乏公信力。
在我国,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的慈善组织,都存在制约民众参与捐赠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慈善组织数量少,不深入民众。就我们对长沙市民企员工的调查数据显示他们的捐款渠道太单一,大多都是在是学校和单位占90%,通过公共场合募捐箱捐款的有50%.除了政府的捐赠管理部门外,我国还有不少慈善捐赠的组织单位和团体,但总体上数量不多,而且这些组织很少深入民间进行宣传、组织捐赠活动,和社会的信息交流不足。就慈善事业志愿服务这一块竟有32%的人说他们根本不知道哪里需要志愿者。追根溯源,主要还是受到政策上的限制,无论是成立正式慈善组织的高门槛,还是成立后的不鼓励政策,都使得许多慈善组织得不到发展壮大,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较弱。本来慈善组织数量就不多,再不畅通公众参与慈善的信息渠道,要形成整个社会的慈善氛围也就更难了。因为我们的调查显示长沙现阶段的慈善氛围并不容乐观。有20%的人直接指出长沙市慈善氛围比较差,而另外的80%也大都持中立态度认为慈善氛围一般。形式之严峻由此可见。
另一方面,慈善组织筹款机构、执行机构职能不清,效率低下,缺乏公信。因为缺乏管理慈善组织的相应法律法规,没有募捐和执行的专业分工,公示与监督机制的建立也较迟,造成慈善组织内部管理混乱,捐赠的善款善物的用途不公开不透明,让捐赠者不放心。一些打着献爱心、捐善款旗号的组织大肆骗钱,慈善组织的鱼龙混杂让人们都不知道把善款捐赠交到哪里才能够放心,生怕善款得不到善用。没有捐赠的理由中就有32%的人明确指出是因为不信任捐赠接收单位。就影响慈善事业发展的主要问题而言认为慈善组织公信力不强,专业素质不高的人就占40%,认为政府重视不够,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的也占了42%.其中主要体现是有将近70%的人指出慈善组织财务和项目运作不透明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慈善事业的发展。
5、慈善文化教育缺失,迟滞公众慈善之心生成。
中华民族拥有传统的慈善文化,慈善活动也源远流长,儒家的仁义学说、、西方宗教等在中国慈善文化发展中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文化受经济利益驱使,逐渐被人们淡化,人们的慈善观念的发展受到了一定限制。目前在这方面的教育也存在着“盲点”和“盲区”,在某种程度上迟滞了大家仁爱慈善之心的生发和长成。
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以往那种依靠树立一些道德典范来激发人们的向善之心、慈爱之心的教育方式已经收效甚微了。而学校大都缺乏对慈善理念的教育,即使有相关的教育,在教育方式上也不能让学生很好的接受;家长又很少对孩子进行言传身教,鼓励孩子参与捐助,单单靠个人自觉自悟来培养社会责任感,参与慈善捐赠,根本形成不了慈善的大气候。相比之下,在国外,孩子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参与义务服务的培训和实践,使帮助社会,帮助别人的观念深入人心;到高中阶段,必须拥有作为志愿者在社区进行服务性工作的经历才能顺利毕业升学,要想达到规定的要求,孩子们必须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坚持为自己生活的社区作“奉献”.
6、公众慈善观念落后,社会慈善氛围不浓厚。
在这个经济转型带动社会全面转型的时期,旧的价值观念还未消退,新的价值观念又轮番上场,要在多元的价值理念中确立一种积极科学的慈善观也并非易事。
一方面,由于政府在计划经济时代长期统包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造成公民慈善观念落后,个人主动性慈善捐赠参与率较低,绝大多数的募捐活动还依靠某种行政的力量。许多人认为慈善捐赠是政府的事,或者是富人的事,与己无关。还有很多人将慈善事业看成是单纯的道德事业,对慈善捐赠的理解仅仅停留在捐款上,根本不会想到在人力、时间上的捐助也可以成为慈善捐赠的方式,与发达国家慈善事业理念存在着较大差距。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人们慈善之心的发扬。
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重视物质利益的追求,人情淡漠、社会责任感缺失、同情善爱之心有所减弱。一个意识不到社会里每一个公民都有献出爱心的责任和义务的人,对慈善捐赠的热爱程度与参与程度就会大打折扣。捐赠行为的非强制性和自愿性,决定了人们的同情善爱之心对捐赠行为起道德支撑作用。若是越来越多的人无动于衷于身边弱者伸出的求助之手,这个社会的慈善事业绝不可能得到发展。
此外,人们头脑中一些非理性的财富观也阻碍了慈善捐赠行为。一般说来,追求财富是人的天性,人们爱慕财富,敬重富人,以富为荣,以穷为耻,努力创造和积累财富。这是一种自然合理的财富观念。我国有着不患寡而患不均和杀富济贫的传统,存在一些非理性的财富观念,一方面是装穷和害怕露富,一方面是炫耀财富和为富不仁。许多人一味追求财富的积累,不愿回报社会,有了用不完的钱后也不愿捐赠出来,而是留给子孙后代。既制约了穷人致富,又限制了富人慷慨,更葬送了慈善事业。
(二)造成慈善现状不乐观的原因。
以下几个方面是制约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主要原因:
1.有关慈善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严重滞后和缺乏。
慈善事业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法制不健全是制约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原因。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制定用于鼓励和规范慈善事业发展的综合性的《慈善法》或《慈善事业促进法》等基本法规。慈善事业的准入、评估、监管、激励、公益产权界定与转让、融投资等完整的法律框架尚未形成。涉及慈善组织、慈善捐赠、慈善义工和慈善事业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规,散见于相关的法律、行政规章和政策性文件中,有的至今仍无全国性的专项法规。政策法规体系的不完善,直接影响了慈善组织的发育和慈善事业的发展。
2.现行纳税制度是最大瓶颈。
世界各国对慈善活动均给予了政策上的优惠,其中重要的一种方式就是税收优惠。美国人之所以愿意从事慈善事业,是因为首先在税收上能够得到政府的鼓励和优惠,而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按此计算,一个年利润为1000万元的企业,如果捐赠100万元,还需对其中的70万元进行纳税。这就形成企业捐赠越多,纳税越多的矛盾。正是不合理的慈善捐赠纳税制度,()使得很多企业最终选择了放弃做慈善捐赠。目前在我国给予慈善机构捐赠全额免税的,仅限于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会等五家慈善机构。由于捐赠的善款也要纳税,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大多数中小慈善机构和公众的捐助热情。
3.目前合法的慈善机构尚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
登记注册要挂靠一个业务主管单位,政府办慈善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不仅大大阻碍了慈善机构的建立和准入,使得慈善机构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慈善救助所需,而且造成慈善机构权责不清,效率低下。
4.我国的慈善事业还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募捐不规范,以及“多头募捐”现象的存在;部分慈善组织对资金的筹集、捐赠款项的运用、去向未能如实向社会公布,导致慈善机构和捐助活动的公信力不足;捐赠资金的安全性存在隐患;有的组织把自愿捐赠活动转为变相摊派,挪用甚至侵占捐赠款;有的组织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甚至出现借捐赠名义促销、行骗等违法行为。
5.公众慈善理念的偏差。
在我国,人们对于慈善事业了解不深,民众的慈善公益理念尚未普遍形成,人们的慈善意识比较薄弱。如有的人误以为慈善事业是富人的“专利”,是政府或慈善组织的事情。其实,慈善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每一个公民都有献出爱心的责任和义务。慈善事业的含义是非常广泛的,它不仅仅是款、物的捐赠,还包括公众自愿参加、奉献爱心的义工行为、社区中的志愿者行为,以及根据自己的能力来为他人、为社会、为困难群体进行扶助的公益行为。如利用业余时间照顾孤寡老人和残孤儿童、宣传科普知识,利用专业知识举办免费培训班等。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有了较快提高,公民收入有较大增长,但大部分公民手中的钱财物还比较有限,频繁地捐钱、捐物也确有一定困难。但公民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利用业余时间适当参加一些公益活动却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是可以做到的。这种不需要花费钱、物,而只需要时间、精力和爱心的公益行为,可以也应该逐步成为公民自觉的行动。今年4月去世的深圳青年歌手丛飞,是深圳首批“义工”,间他不仅先后资助了187位贫困失学儿童和残疾人,而且义演300多场次,义务服务时间加起来超过3600多小时。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还不忘奉献社会,把自己的眼角膜捐献出来,为6名眼疾患者带来光明。丛飞助人为乐、甘于奉献的精神,为我们树立了榜样。
(三)针对我国公民慈善捐赠问题的对策分析。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制约我国公民慈善捐赠的因素复杂,要解决其中的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对症下药、逐步改善。可喜的是,目前民政部就如何支持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开始起草一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事业促进法》的综合性法律,已经列入了国务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计划中,引领慈善事业走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一法律的出台,将会提供更全面系统的法规来促进公众慈善行为,鼓励更多的人参与慈善捐赠。
当然,要让越来越多的民众参与到慈善捐赠中来,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首先就是要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发展壮大中产阶层,建成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系统的大工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因而就目前而言,政府首先要做的是在强调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更要在医疗、教育、房价等方面发力,以减轻老百姓的生活压力,降低他们对未来生活风险的危机感,不必担心会一夜致贫。当老百姓有了更高的收入,有了更好的社会保障,手里就有更多的闲钱来投入慈善捐赠,也更乐意救济他人。
其次,政府要放手让慈善组织主导公众捐赠,消除行政色彩,但同时要推出一系列实际可行的鼓励监管政策,对相关个人和组织进行宏观指导。例如对个人来讲,要加大对个人捐赠的免税份额、简化捐赠免税程序或给予其他优惠政策;对那些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褒奖,满足捐赠人的社会荣誉感,对捐款额较大的项目予以署名立传;允许以个人、家庭名义冠名等;在条件成熟后开征遗产税、赠予税乃至特别消费税等,引导富裕阶层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鼓励富人积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扩大捐赠资金量;对借慈善之名进行违法行为的捐赠人受赠人进行惩处等。同样,对慈善组织来讲,除了在税收及财政政策上对其有所照顾外,还要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可以在民政部门设立专门的捐赠管理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公共网站,及时公示捐赠信息,保证善款善用,杜绝腐败挪用现象。
再次,还需要培育慈善文化,增强全民的慈善意识,在社会上营造一种慈善的氛围,激发、引导人们潜在的慈爱之心。要充分开发和利用传统的慈善文化资源,通过社会、学校、家庭等途径宣传中国传统慈善文化中的精华,并且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慈善传统美德,提倡人们关爱他人,乐善好施;通过网络、媒体,公布慈善信息,加强舆论宣传,尤其是对榜样人物的事迹,使慈善事业深入人心,成为一种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也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社区为学生提供服务项目并记录服务时间,学校采用“志愿者服务时间”这一指标来考核学生的品行,作为毕业升学的标准。
各类慈善组织还要深入民间,消除慈善宣传的“误区”,加大慈善的宣传力度。培养参与慈善的专业与志愿人员,能根据捐赠方和善款受众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宣传及动员方式,精心策划组织各种形式的慈善捐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动员普通民众参与慈善,形成长期、持续的效应。例如积极开展“慈善一日捐”、“慈善义拍义卖会”、“慈善活动周”、等这类捐赠活动,也可以到社区中发动人们捐款捐物,或是和企业联手,让企业员工都参与慈善,捐赠出一天的劳动所得。
最后,全社会要积极提倡正确的财富观,积极引导人们,特别是富裕阶层热心于慈善捐赠。在现代社会中,要走阳光富裕之路,敢于光明正大地支配和使用自己的每一分钱财富。还要反对“仇富”、“藏富”、“崇富”和“炫富”等世俗的财富观,用金钱塑造高尚的人格,充分享受人生的乐趣,贡献社会、服务于大家,这才是财富的最高境界。
(四)建议。
为促进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大对慈善捐助的宣传力度。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弱、救孤助残的传统美德和慈善文化,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培养人们的慈善道德观念,强化慈善意识,激发民间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爱心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形成致力慈善事业光荣、神圣的社会氛围和风气。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慈善机构的作用,利用各种各样的渠道和方式,经常举办各种内容丰富的慈善捐助活动,多方拓展捐助渠道,为慈善事业作贡献。
2.加快慈善事业立法进程,尽快制订一部完备的《慈善事业促进法》,给予慈善事业和社会捐赠活动法律上的保障和监督。
3.修改《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提高慈善捐赠的税收减免比例,简化免税程序,鼓励和引导企业、团体和个人向慈善事业捐赠,以壮大慈善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同时,尽快开征遗产税、赠与税。
4.调整政府与慈善组织的关系,改变目前我国慈善组织过分依附政府的倾向。政府逐渐淡出捐助的主体市场,而主要担负起立法、监督、检查、评估、审计、执法等职责。明确慈善机构的独立法人地位。取消现行法规中要求慈善组织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规定,让慈善组织真正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大力培育和发展民间慈善组织,加强慈善组织建设,为发展慈善事业提供组织保障。
5.建立健全对慈善机构的监督机制,促进慈善机构严格自律。一方面,规范社会募捐行为,完善社会捐赠资金、物品的管理,建立社会公示制度,定期公布捐赠资金和物品的来源和流向,并建立完全透明的公众查询系统。另一方面,登记管理机关要制定和完善评估办法,考核慈善资金和物品的使用效果,确保社会捐赠款物使用安全有效,确保捐赠人的意愿得到有效落实。
小组成员:朱丛,祁双,陈梦佳,蔡枭。
民政调研报告篇四
为了更好地筹划好××区慈善建设工作,我局经区领导同意,于10月30日组成考察组赶赴××市××县考察慈善工作,现就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地处××东南部,××东北部,是千里赣江的发源地,因环山多石,耸峙如城而得名。全县总面积为1581.53平方公里,辖5镇5乡131个行政村,9个城区居委会,总人口30.61万,其中农业人口25.9万,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山区农业县。成立了慈善会,来,累计接受县内外各方捐赠款物及慈善项目资金1498万余元,救助困难群众5万余人次,实施慈善项目36个,为慈善事业稳步发展夯实了基础,为××县经济社会的文秘杂烩网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和奖励,多年被评为省、市先进社会团体。年,××县慈善会刘水兰会长被中华慈善大会评为全国优秀慈善工作者,2012年8月××县慈善会再次被中华慈善总会评为先进单位。
二、成功经验。
慈善工作是一项社会工作,要想起好步,开好头,必须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从而,才能推动慈善事业的长足发展。
(一)选一个好的“当家人”。××县的慈善会成立于19,慈善工作真正开展是从xx年开始的,当时,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出面请出热心慈善公益事业的退休县领导,担任慈善会会长。
(二)必须依靠行政推力。××县慈善会工作人员勤于向县领导汇报慈善工作,让县领导从层面上了解慈善、重视慈善、参与慈善。以政府名义下发有关慈善政策性文件,并通过媒体,报刊、电台、宣传慈善。
(三)选择一帮好的队伍。××县慈善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除选好“当家人”以外,还要在社会不同层面上选好威望高,公信力强,愿意参与慈善事业的企业家、退休干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副会长或成为会员。另外,由县里面通过公开选拔,给了3个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的专职慈善工作人员。同时,给予了2万元的办公经费,并配备了工作专用车。
(四)认真做好慈善捐赠项目。为了增强慈善事业的公信力,让每一笔捐赠款物发送到困难群体和个人手中,一是结合实际扎实做好各类慈善项目且汇编成册,随时接受社会捐赠。二是善于对外交流。要多跑,多协调,用真诚换真情,积极争取募捐资金。三是认真备好慈善资料和项目,随时接受外界慈善会的募捐。
民政调研报告篇五
街道的民政工作主要承担基层民主建设、社会保障、社会组织管理等多项社会行政事务,业务面广量大,且都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做好街道民政工作对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基础性的作用。
街道的民政工作主要包含城市低保、大病救助、基层民主建设、慈善捐赠、优抚优待、孤老残弱、双拥共建、社会团体、地名管理等诸多方面,现就街道的低保工作展开调查研究,情况如下:
一、太东街道低保工作基本情况。
太东街道现有15291户,55834人,配有民政助理员一名,且为兼职,六个社区各有分管低保工作人员一名,都为兼职。
太东街道截止11月有城市低保户244户(占十个街道总享受户数的5.77%),524人(占十个街道总享受人口的5.84%),每月享受低保金108755元(占十个街道总享受金额的5.87%),平均每人每月享受207.55元。
二、太东街道低保工作变化情况。
从施行低保救助政策至今,街道享受低保救助的户数和人数整体呈下降趋势。究其原因,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是低保政策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
二是政府公益岗位的增加,再就业人群的逐步增加,缩小了低保救助的范围。
三是低保对象动态化管理日趋完善。低保公示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入户调查走访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完善,促进了低保动态化管理,确保“应保尽保”的同时“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不搞“终身制”。
四是管理队伍素质提升与规范化管理有机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理论培训长效化,注重日常培训与管理,人员整体素质提高,责任明确。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家庭收入界定难。主要是隐形化的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如:银行存款、私有房产出租收入、服务处不如实提供的收入证明等,造成部分申报家庭实际收入非常难确定。严重影响了工作人员对实际情况的掌握。
二是各类证明真实性不能保证。部分申报家庭借助各类关系,开具的收入证明、医院证明、学校证明等存在隐瞒事实真相的情况,根本不具备证明效力,但工作人员又不具备监督核查的能力,严重影响了工作质量。
三是无专职工作人员、人员调整频繁,业务知识衔接欠缺。因为街道社区的工作人员多为兼职,调整就在所难免。势必造成业务知识衔接欠缺,工作连续性差。加之近年来,社会事务面的不断拓宽、工作量不断加大等因素的存在,不利于街道低保工作的有序开展与长效发展。
四、加强街道低保工作的建议。
街道的城市低保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程,它对维护社会稳定及人民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抓好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低保工作水平。首先是配备街道社区的专职工作者;其次,工作人员要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强、善于做群众工作且经验丰富;最后,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低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是交流学习经常化。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先进人物、先进经验等,要及时通报,总结经验,交流学习,更好地促进街道低保工作的发展。
三是低保工作动态管理不能放松。严格落实低保工作职责,加强入户调查走访,做到日常化管理与制度化管理紧密结合,该退保的退保,该降低标准的降低标准,针对部分申请低保人员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情况,有的采取虚报、伪造、隐瞒、骗取低保金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责任人,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调查解决。
四是合理运用“网格化”管理模式。“网格化”管理模式的运用,可以事半功倍地解决很多实际问题。诸如网格内所有家庭基本情况的掌握、定期的走访调查、人员变动情况等,都非常有利于各项日常工作的开展。
五是更新观念加强宣传引导,以再就业代替享受低保。一方面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新闻媒体应该进行正确的舆论宣传,改变人们的一些落后的传统观念。要使“主动申请低保,积极走出低保”的观念深入人心,就需要困难户对低保的性质有正确的认识,即低保不是施舍与恩赐,进低保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最终走出低保,而不是永远躺在政府的怀抱里。另一方面要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对于一些有劳动能力而申请低保的,通过政府提供的再就业岗位或按实际需要开发的岗位等方式,帮他们实现再就业,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从根本上帮助低保家庭脱贫。
总之,民政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低保工作又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清加强街道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街道民政工作的全面提升,进一步把国家的利民惠民政策抓紧抓好,有力地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日趋完善。
民政调研报告篇六
按照县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方案》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了学习交流活动,在学习交流的基础上民政局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抽调相关股室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研组,分别深入到全县18个乡镇民政所及部分村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通过与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民政服务对象座谈,总的来看,近年来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帮助支持下,经全体民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全县的民政工作有了新的进步和发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全市民政工作整体情况看,我县一些基础性工作与先进县(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有的工作开展也很不平衡。加之基层民政工作基础条件差,资金短缺,影响和制约了全县民政工作的整体推进。在新形势下如何夯实基础,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于弱势群体和优抚对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与民政事业发展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矛盾和问题,亟待关注和加以解决。
我县为革命老区,属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历史等方面原因,导致县内孤老单身、优抚对象、特殊困难家庭人员较多。据统计全县有贫困户13304户、30600人,五保户2198人,农村低保对象7937户、10779人,城镇低保户1627户、4283人,优抚对象3489人,其中伤残军人445人、老复员军人681人、病退军人1266人、三属147人、参战涉核人员421人、义务兵529人,为解决民政对象的实际困难,我局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项民政事业的开展,救灾救济、婚姻登记、城镇低保、农村低保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发展,民间组织和社会事务管理切实加强,双拥创建、优抚安置和老龄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共发放救灾资金103万元,救灾棉衣5000件,棉被500床,先后对7345户、9875人给予了救助,对257户看病难的农村特困户给予了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款27万元。城镇低保工作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新纳入低保对象85户、210人,对超出保障线标准的及时停保,全年共发放城镇低保保障金390万元,农村低保发放保障金360万元,五保供养金216万元。商林、淮镇、县城中心敬老院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优抚对象的优待金和抚恤金及定期定量补助金全部发放到位,共发放保障金900余万元,解“三难”资金25.98万元。
通过调研民政工作成绩的取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度到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县民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补充和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做到了民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同时建立了各项民政工作保障制度,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措施,为民政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管理到位。在救灾救济和城乡低保工作上,由上而下逐级申报,严格把关,办理程序和审批对象做到了上墙公示,实行阳光操作。对低保对象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三是组织到位。县委、县政府对民政工作十分重视,坚持把民政工作纳入全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考核、统一督促检查,形成了民政局领导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和主管股室具体抓,社会各界共同抓的齐抓共管的局面,全县形成了上下一条线,纵横连成片的机制,保证了全县民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乡镇民政工作是整个民政工作的基础,乡镇民政所是民政工作的基层单位。近年来乡镇民政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职能被消弱、人员更换频繁、业务不规范、工作落实难的问题。主要表现一是工作任务与力量不相适应。有的乡镇只配备1名民政干部,日益繁重的民政工作任务与人员配备的矛盾突出,人少事多,工作忙不过来,制约了民政工作的开展。二是有的乡镇领导对民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民政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党委、政府综合协调。三是办公条件差,工作经费困难。
具体到实际民政工作,有些方面力度不够。
一是政务、村务公开力度不够。
1、部分乡村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表面、轻实效;重集中、轻民主现象。
2、群众希望知晓和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的不够。
二是救灾救济工作力度不够。
1、部分乡镇报灾不及时;
3、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城乡低保工作力度不够。
要使基层民政工作提档升位,我们认为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民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将民政事业纳入乡镇总体发展规划,与其他事业同规划、同统筹、同协调、同发展。一是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深化民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但要宣传民政工作的广泛性、服务性、重要性和复杂性,还要广泛宣传民政工作在以人为本、扶贫济困、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民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乡镇民政队伍的综合素质。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建设一支学习型、政治型、实干型、业务型和创新型的高素质乡镇民政干部队伍。三是加大为基层民政队伍排忧解难力度,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乡镇党委、政府和县民政部门要着力解决乡镇民政干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环境。逐步加大对民政事业资金投入,确保各项民政工作任务的完成。四是加大制度建设和创新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上级民政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重点检查各项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发放,办事程序是否规范,真正使乡镇民政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具体工作中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政务、村务公开力度。一是进一步规范乡村政务公开工作,内容要实,不流于形式;二是公开的内容要简单易懂,让村民一看便知。通过实实在在的政务、村务公开,切实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水平。
(二)加强救灾救济工作力度。一是要严格落实救灾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保证查灾报灾任务的完成。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救灾应急体系,确保救灾工作及时有效。
(三)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对低保条例的宣传力度,让低保政策更加公开、透明;二是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将“申请、入户核查与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示公开”五个环节作为申办农村低保必须履行的程序来抓;三是科学测算收入、准确界定低保对象。
通过对乡镇民政工作的调研,使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民政的根基在基层,民政的亮点和经验在基层,矛盾和问题也反映在基层,只有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才能了解和掌握基层的真实情况和第一手资料,才能立足实际,探索研究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才能够真正转变观念和作风,切实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爱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民政部门才能树立好形象,民政干部才会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民政事业才会有更大发展。
民政调研报告篇七
本文目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xx〕45号)发布后,我市各级民政部门从健全完善制度、加强机制建设、规范审核审批、强化能力保障等方面入手,迅速抓好贯彻落实。近期,我们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民政部调研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又在全市广泛开展了调查研究,进一步推动全市城乡低保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发45号文件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了低保制度建设。国发45号文件下发后,我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文件精神,重点对规范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建立低保信息核查机制、强化机构建设等方面提出的新举措、新要求进行了认真研读。同时,各区(县)民政局就如何深入贯彻文件精神广泛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和建议,并从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联合比对机制和信息管理平台,强化低保经费保障等方面出台城乡低保管理办法和相关的配套措施。市民政局根据近期调研情况又起草制定了《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从规范保障标准制定、规范低保对象认定、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健全完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强化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监督机制以及强化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国发45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到位。目前,《实施意见》已开始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
二是进一步健全了运行机制。为进一步健全低保运行机制,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按照省民政厅要求,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效率。首先,着力建设低保家庭信息核查比对机制,进一步加大救助申请家庭收入财产核查力度。市民政局联合市公安、人社、住房、公积金、工商、税务等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城乡低保家庭信息比对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联合比对,严把入口关,初步建立起了跨部门、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各区(县)民政局根据国发45号文件精神和与市民政局签订的目标。
责任书。
要求,及时向区(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做了专题汇报,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和信息核对平台,争取年内成立区(县)级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中心,逐步完善低收入家庭核对机制。其次,为提升低保信息化管理水平,各区(县)民政局于xx年底前,正式启用了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在加强低保工作人员培训的同时,对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各类信息进行了逐一录入,三次核实。低保信息数据通过采集录入系统实现了网络即时传输,电子化存储和终端“一键”管理,极大地提高了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效率,为推进“阳光低保”提供了信息化支撑。
三是进一步提高了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根据省上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城市低保标准提高15%,由原来的255元提高到294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0%,由原来的224元提高到247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28%,由原来的1488元提高到1907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3.5%,由原来的89元提高到101元;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800元提高到xx元,全市平均供养标准提高到2700元。其中:集中供养标准由2614元提高到2814元,分散供养标准由2470元提高到2670元。截止3月底,全市保障城市低保对象21508户、51449人,保障标准294元,月人均补助水平247元,发放保障金4240.21万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76544户、204249人,保障标准1907元,月人均补助水平101元,发放保障金7905.79万元;供养农村五保对象9704户、10269人,集中供养标准2814元、分散供养标准2670元,发放供养金841.94万元。
(二)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情况。
民政工作直接面向基层群众,民政的各项任务、法规政策都要靠基层民政干部去贯彻落实。近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民政综合软实力,为推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保障工作经费。在全市98个乡镇设立了民政工作办公室,分别配备了1—3名工作人员,为提高工作效率,各区(县)为各乡镇民政办配有电脑、打印机、档案资料柜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并统一制定了业务操作规程,印制了介绍政策规定、申请程序、救助标准等内容的便民手册,同时,多方争取,及时下拨工作经费,确保了基层民政工作有地方办事、有人员干事、有制度管事、有经费办事。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首先,各区(县)民政局每年举办1—2次由各乡镇民政办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的业务培训班,重点对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优抚安置、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了民政干部的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其次,坚持每周学习制度,全面转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学风,培养服务型、业务型、学习型、和谐型基层民政干部,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甘于奉献的民政干部队伍。第三,加强廉政建设,实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心不强、违反工作原则、违规操作的人员及时进行警示,对投诉事项及时调查处理,确保工作按章操作,规范运行。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市上将民政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形成了“党政领导、民政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民政部门及时主动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突出困难与问题,争取上级重视和支持,将民政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量化考核,确保任务落实。对党政关切、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城乡低保、五保、医疗救助、优待抚恤等重点难点热点工作,每年都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主动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联合督查,确保政策落实、工作规范和资金安全。
民政工作直接面向基层群众,民政的各项任务、法规政策都要靠基层民政干部去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民政对象的关怀和温暖,也只有通过基层民政干部才能送到千家万户,因此,可以说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层,重心也在基层,但民政工作最薄弱的部位恰恰也在基层,这是长期困扰民政部门的一大难题。特别是近年来,民政工作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拓展,同时,随着乡镇服务的民政对象日益增多,基层民政机构承担的工作任务日益艰巨,工作压力日益增大,基层民政繁重的工作任务与现行机构、人员、规范化水平不相适应的矛盾十分突出,影响了各项民政政策在基层的落实,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一)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编制偏少。基层民政干部普遍存在人少、事多、压力大的问题,服务对象范围广、数量多,在业务工作十分繁重的情况下,民政干部还必须从事乡(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甚至一些乡(镇)的民政干部还要办理残联、民族宗教等事务,工作繁琐、任务压头,十分艰辛。仅拿城乡低保来说,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5万多人,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要一户建一档,不仅要入户调查,还要手工填写,最后逐项输入电脑。同时,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定期都要对保障对象进行重审调查审核,乡镇民政办1—3名民政干部显然力不从心。
(二)工作经费不足,办公条件落手。基层民政基础设施十分简陋,难以适应现代办公要求,有的乡(镇)民政办没有独立办公室,只好合房办公,有独立办公室的面积也不足30平方米。有的乡镇没有配备数码照相机,拥有摄像机的乡镇更少,办公电脑平均每个乡镇才1台,一些乡镇就文件柜、打印机都配置不齐,完全不能适应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三)管理体制不顺,人员更换频繁。目前乡镇民政助理员的编制、人事权都在所属乡镇,市、区(县)民政局对其没有管理权,这样一方面导致民政助理员更换频繁,流动性大,稳定性差,给民政工作的连续性带来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乡镇安排其它工作,民政助理员不得不挤占时间从事民政以外的工作。致使民政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
(一)充实工作力量。在乡镇设立专用的民政办公室,并充实乡(镇)民政办力量,建议万人以下的乡镇定编不少于3-5人,万人以上的乡镇定编不少于5-7人,隶属区(县)民政局和乡(镇)双重管理。在村配备1名民政管理员,将民政服务管理职能向村社区一级延伸,所需人员在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益性岗位中解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民政工作人员专职专用。
(二)改善办公环境。在办公场所建设方面,参考乡(镇)公安、司法等单位的做法规划建设专用办公场所,列入地方财政预算,通过向发改部门报项目解决。在硬件设施方面,多渠道增加投入,配齐办公所需的电脑、打印机、电话及救灾交通工具,努力改善办公条件。
岗位职责。
工作流程等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规范管理,确保各项民政工作和民政政策落实到位。
返回目录。
一、基本情况。
二、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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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州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调研的有关要求,我局及时抽调人员对全州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低保。
xx年,全州城市低保人数为53489人,全年下拨低保资金8355万元,人月均补助水平110元。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xx]99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xx]1号)精神,从xx年1月1日起,全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0元统一提高到240元,人月均补助水平达到173元。同时,将城市“三无”对象、城市孤儿以及城市艾滋病和结核病患者贫困家庭纳入城市低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240元给予了全额补助。
(二)农村低保。
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大力争取下,全州农村低保人数扩大到15万人,全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7832万元,人月均补差45元,其中,一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80元,二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50元,三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30元。xx年初,省民政厅批准我州再增加农村低保5万人,达到了20万人。目前我州农村低保资金通过金融机构按照“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五保供养。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州民政部门不断创新机制,着力探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模式”,不断加强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院办经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五保对象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模式”受到了省民政厅和民政部的表彰,中国社会报、新华社等先后作了宣传报道。目前,全州共建立了农村福利院110所,五保对象13441人,集中供养9800人,集中供养率为73%,xx年共下拨资金1386万元。根据省厅文件规定,从xx年起,集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以及分散供养孤儿的供养标准将各提高300元,分别达到1800元/年、1300元/年、1500元/年。
(四)大病医疗救助。
我州于xx年开始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几年来,全州累计救助20多万人次,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患大病的医治困难。xx年,我州按照“取消病种限制、扩大救助规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额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医疗救助的改革发展。在救助范围、起付线、救助金额等方面重新规定。同时,对住院治疗的低保对象免收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观察费、住院床位费优惠50%,手术费、辅助检查费优惠30%,常规性药品优惠10%。
(五)临时救助。
为及时缓解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我州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800元,农村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400元。对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或父母一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另一方因其他原因死亡的患艾滋病和结核病孤儿,按照人月均200元(生活费150元、抚养服务费50元)给予生活救助。xx年,全州临时救助人数5000多人。另外,从xx年3月1日起,对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享受40%救济的对象每人每月提高25元,不符合40%条件的其他救济对象(含国民党宽释人员)每人每月提高20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救助对象致贫原因多样。
一是长期患病或突患疾病和重病致贫。救助对象因患病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而且医疗费用偏高等问题加重了负担。二是缺乏劳动力,家庭成员年老或残疾致贫。部分贫困户因年老或残疾没有劳动力,无经济收入,生活贫困。三是文化水平低、收入少。由于多种原因,许多人因贫困而失学,文化水平低。在发展家庭经济时缺计划、缺技术、缺管理能力,外出打工收入少,缺乏脱贫致富能力。四是交通闭塞,生存环境恶劣的外界因素等造成的贫困。五是自然灾害大量存在。我州因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雪灾、雨灾、冰雹灾害时常发生。
(二)救助水平比较低。
从总体上看,我州社会救助的范围和标准在逐年扩大和提高,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保障水平还处于较低层次阶段。一是生存保障能力有限。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不高,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不能缓解根本问题。二是家庭发展需求得不到保障。城乡困难家庭对子女在教育方面的投入极为有限,子女辍学多;因文化、年龄、身体等多方面原因,困难群众创业、就业难度大,收入来源十分有限,家庭贫困状况得不到根本解决。三是救助范围还比较窄。截止到xx年底,我州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还有136.6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51.97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84.58万人,而目前全州纳入农村低保的只有20万人。
(三)地方财政对社会救助的资金保障机制支撑作用不强。
州是一个集“老、少、边、山、穷、库”于一体贫困地区,所属的8个县市财政均为国定贫困县。县市地方财政力量薄弱,可用于社会救助的经费十分有限,主要依赖于上级拨付的资金予以保障。且因为多方原因,社会救助的工作经费也较少。
(四)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
一是收入评价体系不够完善,家庭收入核算比较困难。二是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够。当前实施的社会救助制度包括了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住房就业援助等多项制度,但诸多救助制度还没有专门的条例,存在管理多头,条块分割的问题。三是基层救助网络平台薄弱。我州救助机构和队伍不健全、经费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了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的落实。目前,全州仅有低保工作人员22名,88个乡镇办低保工作人员159人,其中75人为兼职。农村福利院管理人员少、待遇偏低,部分县市没有核定编制,没有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对策和建议。
(一)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加大地方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
资金是社会救助体系的生命线。建立普惠型社会救助体系,必须首先制定保障救助资金供给的基本制度。各级政府是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主体,财政投入是社会救助资金可靠、稳定的来源,必须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财政投入机制。结合我州实际,要建立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各级财政实行足额列支和按时拨付的机制,将社会救助各类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城市低保资金(不低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0.8%—1.5%)、农村低保资金(人年均40元)、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等预算,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建立预算自然增长机制,逐年加大投入,并重点向农村倾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社会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作。健全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保证。一是各级政府应成立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其职责主要是统一政策,协调步伐,全面管理与监督社会救助工作。二是应建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边救助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单位之间及其与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定期交流信息,协商救助行动,逐步形成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协调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以有效整合各种社会救助资源,形成强大的整体推进合力。在乡镇办建立公共服务中心,建立统一的服务工作平台,并依托这一中心搞好社会救助的受理、审查、申报、资金发放等工作,避免多头申报、多头救助、缺失救助,实现救助项目互补和救助效能最大化。着力推进救助信息化,建立救助信息网络,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要动员党政、媒体和社会组织等方面力量,通过纪检、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健康发展。
(三)搞好社会救助体系各项制度间的衔接配套。
社会救助体系内容丰富,要素较多,头绪复杂,涉及面广,必须统筹考虑,整体设计,侧重提升制度的整体效能,应重点在两个层次上做好衔接配套:一是对各单项救助制度进行必要的整合和规范,使各项救助制度相互衔接,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效能。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体系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以及就业再就业、扶贫开发等制度间的衔接配套。要进一步搞好与就业、扶贫、住房、医疗等政策的衔接。民政、劳动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民政部门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分类管理,强化动态管理;劳动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的扶持政策,以新增就业岗位为目标,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支持和鼓励困难群体就业。扶贫部门在工作中重点吸收享受低保待遇的特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参加项目带动和就业,并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加强与其他惠农政策的衔接,通过扶持,帮助救助对象摆脱贫困,走上生活自立之路。民政、劳动、卫生部门要在定点医院设立保险、合作医疗、医疗救助“三办合一”窗口,全部采取集中垫付补偿金、救助金,事后统一结算,既减少各部门工作量,又方便困难群众。
(四)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社会救助工作队伍是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的根本保证。要切实加快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确保社会救助在基层及时有效落实。按照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鄂民政规[xx]1号)要求,成立“州社会救助办公室”,为隶属州民政局管理的副县级行政单位,并核定3-5名人员编制;各县市要设立社会救助工作专门机构(最低生活保障局、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或社会救助局、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地城乡低保以及相关社会救助审批管理工作,并按照“每3000名对象配备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的要求落实工作人员;乡镇办要设立低保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应不少于2人;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或其它社会组织受社会救助管理机构委托,可以承担部分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可通过民间组织建立社区义工制,逐步将社区志愿者纳入社区救助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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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52个镇、14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264万,60岁以上老年人36万多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6%,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去年以来,我们立足社区,因地制宜,以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以建立完善管理机制为保障,精心组织实施了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取得了初步成效。到目前,全市己完成并投入使用“星光计划”项目45个,投入资金6174万元,建筑面积44292平方米。
一、深入调查摸底,为实施“星光计划”做好准备。
在对本地实际情况有了准确把握后,为开阔眼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我们组织各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民政局负责人及环翠区三个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前往“星光计划”开展走在全国前列的河北保定实地考察,不仅使他们学到了先进经验,而且在看到差距的同时也意识到了自身所具有的优势,大大激发了他们实施好“星光计划”的热情和信心。
二、精心组织发动,稳步推进实施“星光计划”
第一批“星光计划”项目的启动,具有很强的典型示范作用,事关整个“星光计划”的成败。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打成功率。
首先,积极争取领导支持。从“星光计划”开始启动,我们就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赢得了领导的一致支持,并将“星光计划”作为政府行为,列入今年市政府为市民办的18件实事之中,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劝星光计划”阶段进展情况,集中解决“星光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星光计划”实施过程中,市及各市、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还定期带领民政、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和城建等有关职能部门,深入现场督导检查,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确保了“星光计划”的健康发展。
其次,科学制定实施规划。根据“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前期调查结果,在充分论证、借鉴各地经验和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我们研究制定了《市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三年规划》,计划到xx年,各市区所有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都要建成符合标准的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在全市形成市、市(区)、街道、社区居委会四个层面,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能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需求的社会化老年服务体系。环翠区政府也以今年一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的意见》,计划利用xx年至xx年三年时间,在城区建立区、街、居三级养老机构,健全老年服务呼叫、志愿者服务、老年康复为主要内容的老年福利服务体系,完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筹措融资、政策扶持等保障机制。
第三,严密组织实施。主要分三步进行:第一步是宣传发动。“星光计划”是一项民心工程,更是一项德政工程。为使这项工作更具影响力,达到让领导知道、媒体知道、群众知道的目的,我们召开了全市实施“星光计划”动员大会,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同时,召开了实施“星光计划”新闻发布会,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宣传,达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第二步是搞好试点。我们在基础设施较好的环翠区进行了试点。试点过程中,从实施方案的制定到项目的规模布局,从建筑风格的设计到管理机制,进行了全方位的跟踪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多方协调、及时解决,确保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环翠区各街道办事处把实施“星光计划”作为推动社区工作的总抓手,主要负责人亲自出面协调指导,并在资金上给予全力支持。环翠楼办事处为解决“星光计划”用房问题,毅然收回年收租金5万多元的门市房,并投资140万元,建起了多功能的“星光老年活动中心”。部分居委会为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居委会成员自出资金上项目,甚至将自家的设施搬到老年活动室无偿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由于基层实施“星光计划”的热情空前高涨,环翠区已完成首批“星光计划”项目30个,远远超出了原计划的18个,“星光计划”在城区遍地开花。第三步是全面推开。环翠区试点成功后,我们马上组织其它市区及有关办事处、居委会负责人现场参观学习,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积极性,在全市形成了一个“比学赶超”的热潮,各项工作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
三、强化规范管理,确保“星光计划”健康发展。
在加强“星光计划”设施建设的同时,我们本着“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不拘形式、讲求实效”的原则,不断强化监督措施,完善管理机制。
(一)加强监督。各市区党委、政府都把实施“星光计划”作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了对各街道的年度百分考核之中,责成民政部门定期对各街道“星光计划”项目进行检查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年终百分考核的主要依据。建立年检制度。对年检达标并投入使用的“星光计划”项目,发给“星光计划”项目证书。对年检不合格的项目,按照有关协议和管理制度严肃处理,使“星光计划”项目时时处于民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之下。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将每月财务收支、政府补贴、福利资助和社会捐赠等情况向社区群众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强化管理。从三个方面加强了对“星光计划”项目的管理:一是明确产权归属。街道或居委会自筹资金建设的项目,其产权分别归街道或居委会所有;街道和居委会共同投资建设的项目,由街道和居委会协商确定,原则上归居委会所有;对社会力量、街道和居委会共同出资建设的项目,由三方共同协商确定,原则上也归居委会所有。二是确立灵活的管理模式。主要采取两种模式:一种是由街道、居委会成立相应的机构,直接进行管理;加一种是成立街道老年人协会,由老年人协会负责管理。三是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凡是接受福利资金资助的“星光计划”项目,都要与民政部门签订《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
协议书。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民政部门负责对福利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星光计划”项目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福利金的使用及项目的管理和建设,不得将福利金挪作他用。对违反协议的,给予追回全部或两倍所投福利金的处理;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规范服务。根据《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制定了《“星光计划”项目管理规范》,作为总的管理章程。同时,分别制定了详细的老年公寓管理制度和“四室一潮(老年活动室、健身室、图书室、康复室和户外活动场)服务管理制度。坚持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福利性与经营性、为老年人服务与为社区居民服务“三结合”的原则,规定:凡老年活动场所,对社区内老年人一律实行无偿服务,对社区内群众以会员形式实行有偿服务;老年公寓、托老所、老年康复机构对社区内老年人实行低偿服务,对社区内一般群众和区域外人员实行有偿服务;其他家政服务、生活照料等有关社区服务机构,对社区老年人也实行无偿、低偿服务。在保持“星光计划”项目福利性质的前提下,确保了“星光计划”项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健康发展。
民政调研报告篇八
民政工作主要承担基层民主建设、社会保障等多项社会行政事务,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做好社区民政工作对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基础性的作用。
社区的民政工作主要包含城市低保、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现就xx社区的民政工作展开调查研究,情况如下:
xx社区现有8955人,配有民政助理员三名。xx社区截止2013年3月有城市低保户97户,180人,每月享受低保金约5万元,平均每人每月享受274元。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8户,享受廉租住房的3户。
从施行低保救助政策至今,社区享受低保救助的户数和人数整体呈下降趋势。低保对象动态化管理日趋完善。低保公示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入户调查走访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完善,促进了低保动态化管理,确保低保"应退尽退"。
一是低保家庭收入界定难。主要是隐形化的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如:银行存款、服务处不如实提供的收入证明等,造成部分申报家庭实际收入非常难确定。严重影响了工作人员对实际情况的掌握。
二是各类证明真实性不能保证。部分申报低保家庭借助各类关系,开具的收入证明、医院证明、学校证明等存在隐瞒事实真相的情况,根本不具备证明效力,但工作人员又不具备监督核查的能力,严重影响了工作质量。
三是部分不应该纳入低保的人员纳入了低保范围。
部分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由于长期待业在家,无法实行再就业;社会上一部分有子女而不赡养老人的家庭,为了避免不出现重复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将这部分老人纳入了低保范围。
四是低保对象退保难。有些家庭将低保视为一种"福利",他们家庭情况改变后仍然有意地隐瞒收入,如临时性收入、自由职业收入等,出现了低保对象"进易出难"的现象。
五是低保优惠项目过多。如低保户可以享受的在教育、医疗、住房、就业、水、电、煤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社区低保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程,它对维护社会稳定及人民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完善家庭收入核定机制。建立低保人员动态管理数据库,与工商、劳动、房管、金融等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达到信息的最广泛、最有效的利用,实现低保工作系统化,(www.)为科学、准确的计算低保申请人及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提供准确数据。
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针对部分申请低保人员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情况,采取虚报、伪造、隐瞒、骗取低保金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责任人及低报工作人员,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并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处罚条款,打击骗保的不良行为,以维护低保政策的严肃性,使政府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需要帮助的人群身上。
三是慎重出台低保配套项目,适当控制享受低保的联动效应。解决低收入群体的根本问题在于发展经济,扩大就业,通过劳动来增加收入、改善生活。如果与低保"搭车"的项目过多,就会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就业。慎重出台相关政策,避免低保成为福利。
四是加强部门的协作,提高低保对象的就业率。加强部门的协作,提高低保对象的就业率,特别是有劳动能力人的就业,杜绝身强力壮的年轻人依靠低保生活,以此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从根本上帮助低保家庭摆脱贫困。
五是完善社保体系,提高救助力度,解决边缘人员的生活。做好城乡低保与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的衔接配套工作,逐步建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真正成为保障困难基本生活的"安全网"。《社区民政工作调研报告》出自:
民政调研报告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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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担负着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地位重要、作用突出、责任重大。如何围绕民政工作中心抓好党建工作,对于民政部门切实践行民政为民的工作宗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建立健全民政党建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我县民政事业持续、深入发展,针对近年来县民政局党员队伍的现状,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笔者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今后如何抓好党建工作谈几点具体做法和思考。
一、民政党建工作基本情况和具体做法。
近年来,景宁县民政局党员队伍文化层次显著提高,年龄结构趋于合理。全局党员32名,平均年龄为45岁,其中35岁以下党员2名,占党员总数的6%;从文化结构上,本科以上学历5人,占党员总数的16%;大专学历12人,占党员总数的38.7%;中专(高中)学历12人,占党员总数的38.7%;初中及初中以下学历2名,占党员总数的6%。
在党的xx大精神指引下,局党支部积极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把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渗透到民政部门的每个角落,不断加大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着重在“实”上下功夫。把“知民、为民、便民、利民”作为民政部门党建工作的最终目标,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为中心工作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水平,有力推进各项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在具体工作中,局党支部牢牢抓住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明确“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带头管、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局党支部为具体落实者,形成了齐抓共管、多轨并进的学习组织推动机制。
2、健全学习机制。规定学习范围,明确学习目标;在时间保证上,坚持学习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并努力做到“六有”:有教材、有安排、有考勤、有记录、有心得体会、有专用笔记。
3、从完善学习机制入手,结合庄式学习法,制定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考勤制度、个人自学制度、集体研讨制度、学习通报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学习制度。并持之以恒的遵守执行,形成了良好的风气和氛围,保证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和各项民政工作任务的完成。
4、采取“党课轮流讲”、“心得体会大家谈”、“科学发展大家议”等学习形式,使每个人都是学习的主体,做到学习资源共享、学习时间统筹、学习内容交融、学习效果互促,营造“人人讲学习、人人参与学习”的环境。
5、党务干部配备得力,党内组织生活健全。局机关从民政工作实际出发,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建立健全了各项。
规章制度。
使党内组织生活经常化、制度化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化。
6、坚持务实求效,积极探索党建工作创新发展。局党组在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的基础上,创新载体,在全县民政系统深入开展了以“为党旗增辉、展民政风采”为主题的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通过开展“党员先锋岗”活动,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了平台,强化了党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民政干部新形象得到良好体现。
7、努力抓好人才工作,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整体水平。近来,县民政局党支部立足民政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抓好民政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干部参加职业水平和执法考试。二是结合民政党员干部队伍实际,制定人才队伍。
培训方案。
以提高运用专业理念、提供专业服务、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三是采取座谈会、研讨会、专家讲座、脱产培训、考察学习等方式大力开展民政工作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不断提高民政党员干部的整体水平。
二、当前景宁县民政党建工作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
近年来,县民政局党组在抓党建工作中取得了实效,为各项民政工作任务的完成起到了领导核心作用。但通过工作实践,笔者也发现民政党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思想政治教育在适应党员队伍结构和素质变化的要求上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通过近几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感到,在党建工作教育形式上,计划性、系统性不强,教育内容较为单一,致使有些党员学习动力不足,学习的气氛不浓,参加政治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因而造成了一些党员党的理论知识匮乏现象。
2、党员队伍管理在考核机制上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在党员队伍管理上职责不清、标准不明,对党员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混同于一般群众,个人思想素质的提高跟不上时代的发展要求。
3、党组织建设在适应党建工作创新发展的要求上需要进一步加强。党支部的职责定位和工作方式与新时期的要求不太适应,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缺乏对党员思想状况的准确把握,缺少针对性、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
4、党建工作在适应与民政业务工作相融洽的需求上需要进一步强化。没有真正从思想认识上,摆脱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之间的关系,没有完全做到把党建工作摆上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甚至认为党建工作可有可无,可松可紧,从而导致基层党建工作出现“头重脚轻”现象。
三、健全完善民政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议和对策。
1、完善学习制度。要建立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中的责任,切实发挥“组织、指导、保障和监督”的作用;建立考评制度,制定“学习型”党组织和党员考评标准,定期检查基层党组织的。
学习计划。
组织管理学习效果等情况;建立激励机制,把考评结果与干部管理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和学习能力纳入干部考核内容中。
2、丰富学习教育形式。要更新观念,拓宽思路,积极开展参与式、互动式的教育培训。采取领导干部上党课、专题研讨、专家讲座、集中学习、横向交流、传统教育、主题教育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培养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
3、拓宽学习领域。要紧密围绕全局性中心工作,以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为目标,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合理确定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学习民政理论、科学文化、政策法规、岗位技能等多方面知识,引导党员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行程学习与实践有机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为争创一流工作水平而不懈努力。
4、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自觉地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每名党员应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5、坚持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务求实效。要坚持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查找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发挥每名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6、以支部为龙头,以电化教育为手段,以党员活动室为阵地的党员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党员电教、“三会一课”、党员谈心会和民主生活会等有效途径,强化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
7、严把入党关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严把党员队伍“入口关”,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8、完善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拓宽党员行使民主权利渠道。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员意见。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制度,把党组织的。
工作计划。
工作程序工作绩效重大决策事项等内容向党员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9、大力实事竞争激励机制。加快推进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增强机关党员的危机感、责任感,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活力。
10、建立党员责任落实机制。实行上岗亮牌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广泛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密切党群干部关系。坚持开展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确保每名党员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笔者从多年的民政党建工作实践使我深刻体会到,党建工作只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才能调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才能促进民政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才能确保民政为民政策深入人心,惠及民众,推动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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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总书记在党的xx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两大任务与民政工作紧密相关,既是党和国家站在全局高度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对新时期民政工作提出的更新更高要求。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层,工作的重点也在基层。乡镇身处民政工作的第一线,是全部民政工作的重心和基础,是反映党和政府执政形象的前沿窗口。为全面了解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近期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笔者对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长期以来,我县乡镇民政队伍秉承“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理念。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牢牢记住“解决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牢牢把握“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核心任务。,认真履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服务职能,提高社会保障效能,在化解社会矛盾、稳定农村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尊重与好评。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政职能的增加,基层民政工作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加强,反而随着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受到了严重的削弱。主要表现在:
一是机构建设缺位,基层力量薄弱。我县辖22个乡镇,总人口80余万人。xx年乡镇机构改革前,我县普遍设置了乡镇民政办公室,领导、人员、经费、机构全部到位。伴随着xx年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取消了乡镇民政办公室,改设乡镇民政助理员一职,且多为兼职。如我县北部山区乡镇名曰“乡镇民政(扶贫)助理员”等等。止目前全县乡镇有专兼职民政工作人员26名,女性6名,其中行编14名,事编12名。全县配备1名的有18个乡镇,占乡镇总数的81.8﹪;配备2名的有4个乡镇,占乡镇总数的18.2﹪。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平均年龄40.42岁。40岁以上13人、其中59岁以上3人,。30岁及以下的仅3人。
二是人员调整频繁,业务知识匮乏。据统计,目前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从事民政工作时间平均4.1年。5年以上9人,1年以下达6人、占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总数的23.1﹪、占乡镇总数的27﹪。有两个乡镇五年时间调换了三位民政工作人员,县民政局事前不知情,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角色难适应,这在全县还不是独例。熟悉和准确掌握民政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是干好民政工作的基础和关键。据统计,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有17人参加过县及以上专业知识培训,未参加过任何形式培训的有9人、占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数的34.6﹪、占乡镇总数的27﹪,形成了“上面守营房,下面流水兵”。尽管县民政局每年花费很大精力组织各类培训,培训的速度逊色于乡镇调换的力度。乡镇民政工作人员频繁更换,业务知识匮乏,乡镇民政工作无连续性,其结果必是“一年忙到头,万事理不清”,严重影响了我县民政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是民政职能增多,队伍兼职过多。民政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进入新世纪后,民政职能逐渐增多,尤以社会保障任务繁重。今年省政府实施的28项民生工程,由乡镇民政直接承办的有7项,协助相关部门办理的有3项。至目前,我县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近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万余人,五保供养对象近万人,重点优抚对象近万人,此外还有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群众,年均在2万余人。正常年份服务对象近8万人,乡(镇)均服务对象近4000人,最高乡镇近万人。年均发放各类民政优待抚恤、定补救助款物5000余万元,乡均200余万元,最高乡镇近600万元。随着社会保障措施的到位,民政服务对象、各类款物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而眼下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普遍兼任残联理事长,还有兼职乡镇司法所长、党政办主任、文化广播站长、村支部书记······,兼职可谓五花八门。此外还要住村参与各项中心工作。人员过少,任务加重,兼职过多,势必对乡镇落实民政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深度和广度带来严重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注定大打折扣。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民政工作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民政所涉及的社救、优抚、低保、婚姻登记、殡葬改革、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业务,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管理,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高度重视和关心乡镇民政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现实需要,是加强社会建设,抓好民生工程实施的有力保障。
(一)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民政工作是和谐之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做好城乡低保工作,能有效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利益关系和谐;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对于巩固国防,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军政军民关系团结和谐意义重大;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依法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和谐社区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对于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有利于弘杨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人际关系和谐。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民政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民政的每一项工作都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息息相关,每一项工作体现着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极大关怀。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利民之意,惠民之举,很多方面是通过民政工作来实现的。在当前,各种社会群体利益分配格局不断调整变化的形势下,乡镇民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求越来越严格。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出发,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落实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和民主管理权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有利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民政工作在政府的职能转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是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社会民主,维护社会稳定。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与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都属于社会管理职能范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可以说,在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中,民政社会保障占有极重要位置。此外,如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救助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等工作都是社会管理的基础,也是政府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总之,民政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必须坚持和强化的主体责任。总理在第十二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深情地说:“作为总理,应该是最大的民政部长,是一个最直接的民政工作者”。这句话充分反映了加强民政的重要性。我们必须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清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进一步把乡镇民政工作抓实抓好。
总体思路是:按照充实、完善、规范、提高的基本思路,借鉴我省池洲、宣城市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做法,建立健全乡镇民政办事机构,加强人员配备,改善工作条件,从体制机制上构建乡镇民政服务平台,全面承担起为民服务的职责。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民政工作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民政所涉及的社救、优抚、低保、婚姻登记、殡葬改革、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业务,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管理,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高度重视和关心乡镇民政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现实需要,是加强社会建设,抓好民生工程实施的有力保障。
(一)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民政工作是和谐之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做好城乡低保工作,能有效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利益关系和谐;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对于巩固国防,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军政军民关系团结和谐意义重大;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依法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和谐社区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对于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有利于弘杨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人际关系和谐。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民政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民政的每一项工作都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息息相关,每一项工作体现着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极大关怀。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利民之意,惠民之举,很多方面是通过民政工作来实现的。在当前,各种社会群体利益分配格局不断调整变化的形势下,乡镇民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求越来越严格。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出发,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落实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和民主管理权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有利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民政工作在政府的职能转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是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社会民主,维护社会稳定。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与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都属于社会管理职能范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可以说,在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中,民政社会保障占有极重要位置。此外,如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救助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等工作都是社会管理的基础,也是政府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总之,民政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必须坚持和强化的主体责任。总理在第十二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深情地说:“作为总理,应该是最大的民政部长,是一个最直接的民政工作者”。这句话充分反映了加强民政的重要性。我们必须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清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进一步把乡镇民政工作抓实抓好。
三、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努力提高民政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总体思路是:按照充实、完善、规范、提高的基本思路,借鉴我省池洲、宣城市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做法,建立健全乡镇民政办事机构,加强人员配备,改善工作条件,从体制机制上构建乡镇民政服务平台,全面承担起为民服务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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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硚办发〔xx〕3号)要求,局党组成员到基层开展一次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调研。现制定方案如下:
深入到所联系的街道、社区(村)和企业,面对面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民意,解决具体困难,实现自我教育。通过调研,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查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身“不严不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根源,寻求对策。
深入基层开展一次以“践行‘三严三实’,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发现、整改、查处不及时问题”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调研,带头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解决问题。
调研活动从6月份中旬开始到8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确定课题,制定方案(6月15日之前)。
认真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学习关于树立群众立场、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以及“三严三实”等方面的重要论述,明确这次调研的主要目的。在此基础上,确定课题,结合实际制定调研方案,召开动员会,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深入基层,调查研究(6月16日-7月30日)。局党组成员围绕确定的调研课题,结合实际,深入基层和企业,通过集中座谈、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调研。
第三阶段,梳理归类,形成报告(8月1日-8月20日)。
调研情况要从基本现状、存在问题、意见建议三个方面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建立调研活动台账,并形成调研报告。
1、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领导干部要带头调研,率先垂范,认真组织,切实抓好这次调研活动,并做好调研记录,确保调研活动扎实开展、有序推进。
2、要把握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调研要严格坚持尊重事实,准确判断,客观评价的原则,尽可能运用数、比例和典型事例说明问题。
3、要细致认真,确保工作质量。要树立吃苦耐劳的精神,组织党员干部真正深入基层一线,带着问题扎实开展调查研究,调研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切忌“浮而不入”、“走马观花”、“闭门造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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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硚办发〔xx〕3号)要求,局党组成员到基层开展一次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调研。现制定方案如下:
深入到所联系的街道、社区(村)和企业,面对面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民意,解决具体困难,实现自我教育。通过调研,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查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身“不严不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根源,寻求对策。
深入基层开展一次以“践行‘三严三实’,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发现、整改、查处不及时问题”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调研,带头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解决问题。
调研活动从6月份中旬开始到8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确定课题,制定方案(6月15日之前)。
认真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学习关于树立群众立场、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以及“三严三实”等方面的重要论述,明确这次调研的主要目的。在此基础上,确定课题,结合实际制定调研方案,召开动员会,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深入基层,调查研究(6月16日-7月30日)。局党组成员围绕确定的调研课题,结合实际,深入基层和企业,通过集中座谈、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调研。
第三阶段,梳理归类,形成报告(8月1日-8月20日)。
调研情况要从基本现状、存在问题、意见建议三个方面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建立调研活动台账,并形成调研报告。
1、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领导干部要带头调研,率先垂范,认真组织,切实抓好这次调研活动,并做好调研记录,确保调研活动扎实开展、有序推进。
2、要把握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调研要严格坚持尊重事实,准确判断,客观评价的原则,尽可能运用数、比例和典型事例说明问题。
3、要细致认真,确保工作质量。要树立吃苦耐劳的精神,组织党员干部真正深入基层一线,带着问题扎实开展调查研究,调研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切忌“浮而不入”、“走马观花”、“闭门造车”。
民政调研报告篇十
从总体上看,近年来,在各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下,我县乡镇民政工作得到一定加强,民政助理员队伍结构得到一定改善,基层民政干部的综合素质逐步提高。大部分民政助理员工作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安心热爱本职工作,整个民政干部队伍基本稳定。但是,随着民政业务的深化发展,以及民政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实施,面对民政工作量的不断增加,民政办规范化水平不对称,民政助理员人员数量不足、整体力量薄弱,与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适应等问题日益凸现。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影响和制约整个民政事业的发展。从调查了解情况看,目前在乡镇民政办规范化建设方面主要存在以下情况:
(一)专职民政助理员配置不足,兼职情况比较突出。
(二)民政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出现“四偏”现象。
(三)民政干部队伍的素质与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
一是部分干部缺乏改革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
针对目前我县乡镇民政办规范化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建议和对策:
建立健全民政工作制度。按照政务公开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有关要求,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为出发点,应根据乡镇民政办主要职能,制定各项规范化制度,民政办工作职责、民政业务操作流程图、各项制度必须上墙,统一制作后上墙公布。同时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布县民政局监督举报电话、聘请的行风监督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等。
民政调研报告篇十一
关注辖区贫困户工作,促进辖区和谐建设,已成为民政工作的当务之急。民政工作作为政府和广大居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为广大居民群众合法利益的维护者,时刻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政策贯彻到广大居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近期对辖区内贫困户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辖区内贫困户情况。
碱巴拉荒共5个居民组,居住人口3149人,辖区内户籍户数802户,户籍人口数2610人,平均每户4人,其中农业人口约占5/6;18周岁到60周岁男劳动力人数1054人,18周岁到55周岁女劳动力人数为960人,劳动力占总人口的3/5;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居民2156人,占户籍人数的83%;贫困户致贫有以下三个主要原因:一是年老体弱,二是因病致贫,三是因残致贫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截止2011年1月末,本辖区贫困户46户,占户籍户数的5.7%;低保户70户、164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6%。
二、贫困户救助开展情况。
1批程序,加强监督管理,有效地保障了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民政办在上级民政部门和社会事业局的领导下,认真学习,积极工作,以落实贯彻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实施的扶贫、济困、优抚助残等政策为己任,积极争取多方面资源,努力做好民政工作,维护了辖区的稳定和谐。
1、2010年以来对贫困户的救助情况。
一、中秋期间走访困难户17户,共计送去慰问金4100元。春节期间开发区管委会王文新副主任和陶俊杰副主任看望了贫困户和家庭困难的老党员,送去了党的温暖同时勉励他们要自强自立,坚定信心,克服困难,渡过难关,被走访对象纷纷表示感谢。
2、对有特殊情况的贫困户还开展了专项救助,进一步解决贫困户的生活困难,减轻了贫困户的生活负担,贫困户的生活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我辖区内有一名孤儿王闯,父母于2008年相继自杀,现在跟爷爷和叔叔一起生活,生活十分困难,得知这一情况后,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为其申请了孤儿分散供养救助金,一次性补发3200元,以后每月领取400元。2011年开发区管委会陶主任还专程来看望王闯,为其送去了500元慰问金,并鼓励王闯要坚强起来。
蔡广文是一位糖尿病综合症患者,孩子在上高中,生活十分艰难,得知这一消息后,民政办为其缴纳电费,并送去了冬季取暖用的燃煤,还给他安排了在富海馨居看护自行车棚的工作,使得蔡广文一家在生活上有了基本的保障。
袁志新母子智力不健全,不具备正常人的思维能力,由于其房屋年久失修,已形成危房,民政办将情况反映给管委会领导,经管委会研究为其翻建了房屋,并送去了冬季取暖用的燃煤,使袁志新母子住进了温暖的房子。
须进一步加强。贫困户救助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兜底线、安全网,在调节收入分配、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作为民政部门,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适时调整贫困户救助标准,加大分类救助力度,健全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操作,确保本辖区贫困户救助工作健康顺利地开展。
三、目前的工作重点。
从解决辖区困难群众实际问题出发,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强化低保工作。一是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坚持低保申请审查和审批程序,切实按条件把好“入口关”,在随时受理申请的同时,严格“动态管理”,做到至少每季度审核一次保障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保障,对不符合条件或已不再具备条件的坚决不予纳入,保证低保对象的准确性;二是继续做好分类施保,保证辖区内低保对象中的特殊困难群体能依法享受特殊保障。全面推进辖区低保工作。坚决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强化管理,明确责任,以解决辖区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调节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四、努力完善工作机制。
面广、服务对象复杂,要做好各方面工作,提高依法执政和优质服务水平,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加强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加强经济、文化、科技等知识的学习,掌握新知识,增长新本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以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民政工作要求。
2、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加强调查研究。要结合民政系统行风建设,以为民服务为宗旨,改进工作方式,发扬敢、严、细、实、高的“五字”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掌握新情况、发现新问题、研究新特点、探索新途径,要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立足于“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立足岗位、多做贡献。
3、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强化考核。民政工作是关系我辖区发展建设与社会稳定的大事,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分工,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以推动碱巴拉荒民政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民政调研报告篇十二
为全面了解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近期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笔者对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长期以来,我县乡镇民政队伍秉承“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理念。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牢牢记住“解决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牢牢把握“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核心任务。认真履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服务职能,提高社会保障效能,在化解社会矛盾、稳定农村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尊重与好评。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政职能的增加,基层民政工作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加强,反而随着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受到了严重的削弱。主要表现在:
一是机构建设缺位,基层力量薄弱。我县辖22个乡镇,总人口80余万人。xx年乡镇机构改革前,我县普遍设置了乡镇民政办公室,领导、人员、经费、机构全部到位。伴随着xx年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取消了乡镇民政办公室,改设乡镇民政助理员一职,且多为兼职。如我县北部山区乡镇名曰“乡镇民政(扶贫)助理员”等等。止目前全县乡镇有专兼职民政工作人员26名,女性6名,其中行编14名,事编12名。全县配备1名的有18个乡镇,占乡镇总数的81.8﹪;配备2名的有4个乡镇,占乡镇总数的18.2﹪。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平均年龄40.42岁。40岁以上13人、其中59岁以上3人,30岁及以下的仅3人。
二是人员调整频繁,业务知识匮乏。据统计,目前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从事民政工作时间平均4.1年。5年以上9人,1年以下达6人、占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总数的23.1﹪、占乡镇总数的27﹪。有两个乡镇五年时间调换了三位民政工作人员,县民政局事前不知情,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角色难适应,这在全县还不是独例。熟悉和准确掌握民政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是干好民政工作的基础和关键。据统计,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有17人参加过县及以上专业知识培训,未参加过任何形式培训的有9人、占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数的34.6﹪、占乡镇总数的27﹪,形成了“上面守营房,下面流水兵”。尽管县民政局每年花费很大精力组织各类培训,培训的速度逊色于乡镇调换的力度。乡镇民政工作人员频繁更换,业务知识匮乏,乡镇民政工作无连续性,其结果必是“一年忙到头,万事理不清”,严重影响了我县民政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是民政职能增多,队伍兼职过多。民政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进入新世纪后,民政职能逐渐增多,尤以社会保障任务繁重。今年省政府实施的28项民生工程,由乡镇民政直接承办的有7项,协助相关部门办理的有3项。至目前,我县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近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万余人,五保供养对象近万人,重点优抚对象近万人,此外还有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群众,年均在2万余人。正常年份服务对象近8万人,乡(镇)均服务对象近4000人,最高乡镇近万人。年均发放各类民政优待抚恤、定补救助款物5000余万元,乡均200余万元,最高乡镇近600万元。随着社会保障措施的到位,民政服务对象、各类款物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而眼下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普遍兼任残联理事长,还有兼职乡镇司法所长、党政办主任、文化广播站长、村支部书记······兼职可谓五花八门。此外还要住村参与各项中心工作。人员过少,任务加重,兼职过多,势必对乡镇落实民政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深度和广度带来严重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注定大打折扣。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民政工作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民政所涉及的社救、优抚、低保、婚姻登记、殡葬改革、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业务,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管理,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高度重视和关心乡镇民政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现实需要,是加强社会建设,抓好民生工程实施的有力保障。
(一)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民政工作是和谐之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做好城乡低保工作,能有效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利益关系和谐;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对于巩固国防,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军政军民关系团结和谐意义重大;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依法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和谐社区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对于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有利于弘杨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人际关系和谐。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民政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民政的每一项工作都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息息相关,每一项工作体现着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极大关怀。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利民之意,惠民之举,很多方面是通过民政工作来实现的。在当前,各种社会群体利益分配格局不断调整变化的形势下,乡镇民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求越来越严格。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出发,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落实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和民主管理权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有利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民政工作在政府的职能转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是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社会民主,维护社会稳定。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与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都属于社会管理职能范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可以说,在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中,民政社会保障占有极重要位置。此外,如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救助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等工作都是社会管理的基础,也是政府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总之,民政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必须坚持和强化的主体责任。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二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深情地说:“作为总理,应该是最大的民政部长,是一个最直接的民政工作者”。这句话充分反映了加强民政的重要性。我们必须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清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进一步把乡镇民政工作抓实抓好。
总体思路是:按照充实、完善、规范、提高的基本思路,借鉴我省池洲、宣城市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做法,建立健全乡镇民政办事机构,加强人员配备,改善工作条件,从体制机制上构建乡镇民政服务平台,全面承担起为民服务的职责。
设立乡镇民政事务所。在全县各乡镇设立民政事务所,所长按副科级配备。
充实配强工作人员。总人口在3万人以下的乡镇,民政事务所配备3名工作人员;总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配备4名工作人员。据此全县共需新增配52人。配备的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民政工作,熟悉法规政策,安心扎根基层,乐于吃苦奉献。人员可从现有乡镇人员中择优选配或从大学生村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招聘。
明确工作职责。乡镇民政事务所主要承担社会救助、灾害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双拥优抚、老龄工作、慈善事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职责。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民生工程,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等重点工作。
加强规范化建设。各乡镇民政事务所要有专门办公用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可采取调剂、改建、或新建的方式解决,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健全服务管理制度,完善办事机构,加强人员培训,实现乡镇民政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
改进管理配备方式。乡镇民政事务所所长调整配备,县组织部门在考察过程中,须征求县级民政部门意见。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乡镇民政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努力提高民政干部队伍开拓创新和为民服务能力,为推进科学发展,加快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民政调研报告篇十三
本文目录。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和#人办发[xx]22号通知要求,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县乡人大联动的方式,通过抽样入户核实、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我县城乡低保和五保户供养工作及县民政局长##同志履职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从六月中旬至7月中旬,各乡镇人大组织部分代表组成了25个调研组,抽查了50个村2个居委会中的低保4227户8052人、五保648户663人,涉及资金5822405元;县人大常委会抽调部分常委会成员、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两个调研组,抽查了8个村3个居委会中的低保969户1758人、五保112户112人,涉及资金1220947元。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城乡低保和五保户供养工作。
(一)城乡低保和五保户供养工作开展情况。
xx年,我县全面开展了农村低保工作,到xx年底全县累计保障农村困难居民47302户78574人次,发放保障金3007.5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24万元。低保规模从当年的5189户7124人、低保金102.6万元、人均144元上升至xx年的17552户3xx人、低保金2026万元、人均633元。1999年,我县在原来城镇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对象的基础上,将15个建制镇的困难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xx年扩面将更多困难城市居民纳入城市低保对象,共保障998户2626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23.9万元;xx年提标,保障人数增加到3700人,共发放低保金、取暖费、双节补助676.2万元。xx年,我县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全面启动,采取包帮并户、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等措施,保障了五保对象的正常生活。从当年供养2714人、发放供养金325.7万元、人均发放1200元发展至xx年供养人数2811人、发放供养金702.8万元,人均发放2500元。三年来,累计供养五保人数8239人次,发放供养金1360.9万元。城乡低保及五保户供养工作的开展,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挥了巨大作用。从视察调研的情况看,县政府及主管局在此项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加强了领导,强化了政策宣传。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基层工作人员,县民政局设立了低保股,各乡镇成立了民政办,配备了工作人员2-3人,保证了城乡低保及五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制定了《##县城乡低保实施细则》,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组织实施城乡低保提供了制度保障;围绕城乡低保保障范围、申报审批程序、保障标准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采取业务培训、印发资料、召开会议、广播电视、公布咨询电话等有效形式,加强了低保政策的学习宣传。
二是规范了程序,比较合理地确定了对象。各乡镇结合实际,按照农村低保属地管理原则,以户为单位,统一家庭收入核算口径,核定家庭收入。在对象确定、申报和审批上,大多数乡镇坚持了“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基本完成了“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规定程序。由于我县贫困面大,需保障的困难人口多,财政拮据配套资金少,贫困居民一次性全部纳入不现实。通过摸底调查,认真测算,本着低标准起步,小范围启动,再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低、中、高山不同的自然条件和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对温饱线以下的城乡贫困居民进行分类施保、分档补差。对痴、呆、傻、残民政救济对象予以重点保障,对生存环境恶劣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暂时难以维系的一般贫困户也纳入保障范围。在低保实施中县乡都健全了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对城乡贫困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实行一户一档,并按照县有档案室、乡有档案柜、村有低保台账的标准完善设施、规范管理,及时掌握收入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努力探索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模式。
三是加强了监管,力保资金安全。为规范资金运作程序,县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县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县乡两级建立了低保专账,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全县城镇低保和部分乡镇农村低保、五保实现了财政一折通发放,对因年老体弱、智障、残疾的对象,乡镇委托村组党员干部及监护人、包帮人监督使用。
四是规范管理,保障“五保”供养。按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条件,严格审批程序并颁发《五保供养证书》,。分类确定包帮责任人和监护人,加强供养金管理,确保供养金及时足额到位。新、改、扩建敬老院(安置点)28处,集中供养五保户370人,集中供养率达到了14%。每年投资7万元将五保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了五保对象看病难等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低保政策学习宣传不到位。
低保实施以来,虽然县乡都采取了各种方法,加强了对低保政策学习宣传,但仍有不到位的地方。一是宣传面窄,干部会开的多,群众会不好组织开的少,所以干部知道的多,群众知晓的少;二是学习不够细,乡村干部的学习仅满足于能应付工作,学习不系统、深入,不求甚解,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向群众宣传解释不清。三是宣传内容单一,大多局限在政策层面,对于补助对象、标准、项目等宣传的少。由于宣传不到位,造成了村组干部和群众对农村低保工作的片面认识,从而影响了低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一些基层干部和群众误认为农村低保制度是一项福利待遇,低保金是政府白给的,人人有份,只要纳入低保就能永久享受,因此,在有的地方出现了竞争参保的现象;更有少数群众不知道享受低保的条件,戏称“吃低保是国家发工资”;部分村干部在对待低保户退保问题上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思想,该核销的不核销,使“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工作落不实。
2、低保对象确定待规范。
部分乡镇村组、居委会没有严格按规定确定低保对象,“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成摆设,调查中发现大多数村都是由村两委会的干部说了算,相当一部分村张榜公布没落实,致使“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程序走过场,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的问题,使不该保的保了,该保的未保,降低了低保资金使用效率。一是有将不符合条件的亲戚纳入低保对象的。如:洞河居委会张先余、吴时怀两户均是现任居委会主任的亲戚,家里常年做生意,收入固定,家庭情况比较好,不符合低保条件却在享受低保;二是有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的。如:洞河居委会张开初属供销社下岗职工,于xx年12月办理养老统筹手续,月享受养老金1200元,同时享受低保金250元;蒿坪居委会王家凤与儿子、儿媳共同生活,其子在蒿坪中街开了一个理发店,月享受低保金400元;三是有干部职工遗属在享受遗属生活补助的同时享受低保补助的。如:洞河居委会田先春丈夫过世前为粮食部门职工,现享受遗属生活补助230元,同时享受低保金100元;四是家里有吃财政饭而享受低保的。如:洞河居委会原支书常青海,家里开商店,大儿子在县社保局工作,月享受低保金100元;蒿坪居委会有一教师的家属也在享受低保补助;五是有个别农户存在同时享受低保和五保的补助的。如关庙村二组的余发典在与其兄享受低保补助的同时也在享受五保供养补助,但五保供养金发放花名表中的名却是余发检,村干部说余发典与余发检为同一个人,但经过调研组查看余发典的身份证件发现与余发典五保供养证的名、年龄均不相符;香炉村一组的田宗会在与其兄田宗奎享受低保补助的同时也在享受五保供养补助;六是有不分残疾程度、家庭收入状况,一律把残疾人和老年人纳入低保的。而这些残疾人和老年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有一定的生活来源,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却在享受低保补助。七是有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将老人推向社会吃低保的。调研中发现相当一部分享受低保的老年人的子女家庭条件并不差,有开商店、开舞厅、开麻将馆、外出务工等,按照家庭收入是完全可以赡养老人的,但子女并不履行赡养义务,并说“国家政策不拿白不拿”。
3、资金兑现环节有漏洞。
按照规定,低保金发放由财政部门将低保资金直接拨到县信用联社低保专户,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户。当前我县保障金发放有由信用社“财政一折通”发放、定期到乡镇领取和由有关人员代发现金等几种形式。城镇低保全部实现了“一折通”,而农村低保和五保目前仅有城关、蒿坪、毛坝实行了“一折通”。调查发现没有实行“一折通”的,资金兑现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较大。如洞河镇低保金由民政办集中在镇政府兑现,由于兑现时没有公布名单、金额,工作人员给多少,低保户就领多少,在该镇红岩村随机抽查十多户所领资金没有一户和民政办发放表对得准的;该镇民政办在兑现xx年五保户每户900元震灾款时,将其分列为xx年1-9月每月100元补助金发放至全镇的五保户,有挪用、套取的嫌疑。说明这种兑现形式存在明显漏洞。
4、动态管理工作进展慢。
调查中发现有的低保户连续几年都在享受国家补助,但家庭经济水平有所提高,按照规定不能再享受国家补助仍然享受;多数乡镇民政办与村组、社区干部反映低保存在着“好进难退”,低保动态管理进展缓慢。因低保家庭收入不固定,民政办与村组、社区干部要定期跟踪随访低保家庭,以随时了解最新情况。实际工作中,一方面许多低保户采用种种手段逃避甚至抵制检查工作,以冒领多领低保。更有部分低保户,在收入达标被取消低保资格后心生不满,认为损害了自己应得的利益,有谩骂、攻击民政、村组、社区干部的现象,阻碍了低保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下岗、失业、疾病等造成的贫困是暂时的,当被保者摆脱困境后,就目前低保工作的运行机制而言,退出机制反应慢是一个普遍现象。另一方面对被保者的经济收人动态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被保者的收入包括劳动所得、投资所得、继承所得、救助所得、意外所得等,但作为主管的民政部门,对被保者经济收入上的动态监控缺乏有效措施,村组、社区干部也很难做到有效监控,使一部分收入高于低保线家庭不能及时推出,因而被保者的救济标准审定和“脱保”工作还存在很多困难。
5、“五保”工作需加强。
一是有少数村组的五保户监管责任未落实,有的虽然落实了监管责任但村组干部对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疏于检查。二是五保对象多为痴、聋、傻、哑、残,理财能力差,供养金实行银行代发后,大多不能到信用社亲自领取,由他人代领,在资金使用监管上容易出现漏洞。三是对集中供养的对象,敬老院(安置点)没有专设管理人员,多为临时聘请,存在责任落不实,管理不规范,服务水平低等问题,人员、编制、经费等有待解决。四是现有敬老院(安置点)太少,不能满足目前五保人员的安置需要,要继续加大敬老院(安置点)的建设力度。
(三)建议及意见。
1、加大低保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力度。
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是党和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民心工程。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低保工作长期性、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对城乡低保政策的学习宣传,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有效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城镇低保政策,让广大群众知晓城乡低保政策。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改变人们的一些落后的传统观念。如低保是国家的救济,不拿白不拿,享受低保是自身无能为力的表现等。要使“主动申请低保,积极走出低保”的观念深入人心,就需要困难户对低保的性质有正确的认识,即低保不是施舍与恩赐,进低保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最终走出低保,而不是永远躺在政府的怀抱里。
2、严格低保评审程序。
在低保对象确定、申报和审批上,坚持“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程序,实行层层评议,层层把关,“三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务求公正、公平、公开,力求做到“不漏保一户一人,不错保一户一人”。民政部门要查“村评”记录,看有无群众代表参加;要重点监督公布环节,要公布举报电话,要查公布内容全不全、范围广不广、次数够不够。防止村组搞形式,走过场,把好进口关。要坚决纠正部分村在低保评议中以“村两委会”代替应由“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其他人员”组成的村级评议小组评议低保对象的问题。
3、积极推进动态管理。
严格落实低保工作职责,加强入户访视,做到低保类别清、致贫原因清、补差金额清、家庭收入清、家庭住址清。根据低保家庭收入变化及时调整低保金,对超过保障标准的家庭及时、坚决停保。工作人员要克服畏难情绪,该退保的退保,该降低标准的降低标准,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真正把低保动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针对部分申请低保人员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情况,有的采取虚报、伪造、隐瞒、骗取低保金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制定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打击骗保的不良行为,以维护低保政策的严肃性,使政府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需要帮助的人群身上。建议在入保时同时签订《脱保协议》,细化低保户的责任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从制度上促使低保对象消除依赖思想,坚持自力更生,早日改善处境,走出低保范围。
4、完善制度加强监督。
一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民政部门要严格坚持审批制度,不因任务重、工作多而减少审批环节。要制定和完善科学的量化标准,使低保对象的界定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要始终坚持申报对象公开、家庭经济收入公开、审批金额公开的原则,把农村低保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强化低保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把审批关,坚决杜绝人情低保、关系低保、混吃低保、骗吃低保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二要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建立城乡低保资金管理运行机制,保证城乡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规范资金发放形式,加快农村低保“财政一折通”工作进程,在尽快实现社会化发放的同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总结研究行之有效的发放形式,确保资金安全。三要严格按政策标准适时调整保障对象及补助金额,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杜绝“一保定终生”、“养懒汉”和保障标准长期不变等现象,提高农村低保的整体效益。四要逐步完善和实施监督的多元化管理,通过民政、审计、纪检等部门行政监督、社会舆论等手段进行全方位监督,防止滥用职权、暗箱操作、截留挪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有必要对乡镇民政办管理的低保和五保资金分批进行审计,以堵塞漏洞,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五要积极探索把城乡低保工作与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的脱贫新途径。各乡镇政府及扶贫办、民政、农业等部门,要探索城乡低保与相关配套政策的有机衔接,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的长效帮扶机制,特别是低保对象在医疗、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或帮扶措施,为其提供及时必要的救助,切实增强低保户的“造血功能”。积极扶持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寻求就业渠道或脱贫项目,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救助工作从“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让低保家庭早日脱贫。
二、关于##同志个人履职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同志自xx年8月担任民政局局长以来,能带领局党组一班人,围绕县委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保障民权”的职责,按照“统筹兼顾,单项突破,点上创新,面上拓展,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全力打造“阳光、安全、法制、和谐”四大民政,着力加强“民生工程”建设,不断提升民政工作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是注重了队伍建设,转变干部作风。##同志上任后狠抓了班子队伍建设和机关制度建设,围绕学习型机关的创建,在系统内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从而增强了民政干部的学习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廉政意识,干部作风发生了明显转变。工作中能够接受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认真听取并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二是坚持了项目带动,提升服务水平。经过筛选论证,编制上报项目17个,申报中、省投资1.16亿元,已争取到救助站、减灾安居工程、社区建设、乡镇敬老院、灾后恢复重建等项目。止xx年底投资2530万元的县救助站、殡仪馆、部分敬老院已竣工,投资1920万元的安居工程,建成553户,安置2208人,民政项目建设进度加快。xx年底纳入城市低保3700人,累计发放低保金676.2万元;纳入农村低保17552户3xx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026万元,城乡低保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县城乡低保、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农村合作医疗,累计投入28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对大病对象实施了有效救助,医疗救助基本实现城乡覆盖。将全部五保户2714人纳入供养范围,新、改、扩建敬老院(安置点)28所,集中供养370人,农村五保供养水平逐步提高。去年“5•12”震灾后,及时争取国家赈灾资金,下拨乡镇灾民建房资金2296.42万元、生活补助资金517.52万元;发放救灾粮58万斤、棉被3000床、棉衣1600件、单衣5000件;完成灾民建房1088户2827间,解决了3438人灾后住房问题,灾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婚姻登记、优抚抚恤、城乡社区建设等社会事务工作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坚持了依法行政,努力打造阳光民政。民政一班人能够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和贯彻执行《婚姻法》、《收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行政执法上岗考试,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工作程序,公开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办事程序。对群众关注的最低生活保障、抚恤金补助、社会救灾救济、社会捐赠款物等“热点”问题,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实行“阳光操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民政项目建设争取力度不大,进度缓慢。虽然编制上报了17个项目,申报中、省投资额达1.16亿元,但到位资金仅xx多万元,只占申报计划的20%。已争取到的在建项目进展也缓慢,如:县城居民十分关注、迫切需要的殡仪馆修了几年还未正式投入使用;安置点建设也不能满足当前五保集中供养的需要。二是城乡低保工作和五保供养工作急待加强。城乡低保扩面后,民政局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低保对象确定不合理、资金兑现有漏洞、动态管理难开展等问题;五保户供养也存在着监管责任未全面落实和集中安置点少等问题。三是民政款物的发放、管理待规范。民政工作量大面广,工作人员经手的款物较多,工作性质既严肃又敏感。过去由于交通不便,通讯不畅,金融服务差,款物的发放都是打表格,盖章子领取。现在交通、通讯、金融服务条件大为改善,民政款物的社会化发放时机已成熟,但财政一折通仅在城镇低保发放中实行,而低保、救灾等其他民政资金的发放只在少数乡镇实行,造成了如洞河镇低保金发放难核实、五保震灾补助挪用套取等问题。
(三)建议及意见。
一要加大民政项目争取和建设力度。要抢抓机遇,坚持项目带动,把对民政项目的争取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方面要从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多向省市主管部门汇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另一方面,要加快在建项目的进度,以快速、优质的项目建设成绩赢得上级的支持,从而争取更多的民政项目造福当地百姓。二要以本次人大调研为契机,通过加强对低保政策的学习宣传,把握重点环节,完善相关制度,加大检查监督力度等方式,改进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真正做到“应保才保”,切实维护和有效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三是积极探索民政款物发放的新模式,确保民政款物及时准确地发放群众手中。要迅速和财政、信用联社协调,尽快实现全部民政资金发放财政一折通,让党和政府放心,还百姓一个明白、干部一个清白。对救灾物资的发放要健全发放手续,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平常要加强对系统干部的教育,时刻提醒其规范行为,不做党性、人性、良心不容之事,防范于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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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局开展“四群”教育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严格要求机关干部深入××乡××村,作民情调研。
一、乡情概况。
××乡辖5个村民委员会,61个村民小组。xx年末,全乡总人口9924人,其中农业人口9713人。全乡总耕地面积有12496.4亩,其中旱地11601.73亩,水田894.67亩,全乡粮食总产量432.05吨,人均有粮441.2公斤,经济总收入1392万元,人均经济纯收入1414元。全乡农业生产值完成2145万元。
二、××村基本情况。
××乡××村地处乡政府东北边,距乡政府所在地5.2公里、县城23公里,从村委会到国道为土路,交通方便。总人口2869人,其中农业人口2783人,下辖21个村民小组。全村国土面积16.90平方公里,海拔1830米,年平均气温16.90摄氏度,年降水量1480.50毫米,适合种植玉米、桐油、漆树、核桃等农作物及经济林木。全村有耕地面积2640.20亩,人均耕地面积0.88亩,截止目前,该村已实现水、电、路、电视、电话“五通”。该村主要产业为种植业。该村设立党支部1个,现有党员40名,均为少数民族党员,其中男性-1-34名,女性6人。团支部1个,团员76人。目前在上海、广东、深圳等地区外出务工人员23人。近年来在国家“三农”政策的帮扶下,该村粮食增产、经济收入逐年增多,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据调查,xx年,单个农户家庭年总经济收入最高达10000元,最低仅有840元,两极分化严重。村民主要以种植玉米、核桃、漆树等为主要经济来源,由于受气候、自然条件和历史因素的影响,××村85%的农户居住在山顶和半山腰一带,不适应种植水稻,养殖业方面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绝大多数村民仅仅依种植几分田地、几棵核桃树、漆树,养几头(只)猪鸡来维持生活。
三、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农村低保公示制度。在申请审批享受农村低保户过程中,村委会主要做到了几方面工作:一是严格农村低保申请审批制度。村委会及时成立由村支书、主任、副主任、村民小组组长组成的工作组,通过调查了解家庭人口基本情况及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做好调查摸底、政策宣传、对象产生、低保金发放等各个环节工作。二是及时传达省、州、县农村低保有关政策,通报全村农村低保人数及相关工作情况,共同分析研究当前村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低保实施办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办法和、细则,村委会加强对低保制度的落实,本着“本人申请、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组审定上报、张榜公示、政府审核、民政审批”的农村低保工作方式,认真做好该村农村低保工作,形成了农村低保工作责任制度。
(二)加强低保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自xx年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村加强农村低保政策宣传,坚持舆论先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村干部通过办宣传栏、贴标语、召开村民大会等方式,把实施农村低保工作的目的、内容、方法步骤、工作程序、资金发放和管理等讲明讲透,做到农村低保政策家喻户晓。据了解,××村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专项宣传农村低保相关政策,xx年召开了2次会议,重点动员青年群众积极投身到经济建设中,参加会议人数达1593人次,印发宣传涉农惠农政策资料5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四)按时足额发放低保资金。县级民政部门下拨那粗低保资金后,由乡民政办负责造册登记、逐户发放应享受保障资金,发放情况按月向县民政局汇报,并核销相关发生业务账务。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由于该村村民居住在山腰半山腰,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还有相当一部分尚未享受到农村低保待遇。二是全村生产资料少,林果地少,耕地面积少,现有人均旱地面积仅为0.88亩,没有可耕种的水田。加强发展种植业存在一定的困难,由于缺乏管理能力,全村的养殖业发展态势不明显。三是进村路面为土路,汛期开车进不了村,需要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有待加强整治;四是保障标准偏低,农民群众生活改善不明显。在实际工作中,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是通过贫困线来确定的。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840元,即每人每月70元。从目前的物价上涨情况看,这点资金只能够买点粮食,买肉类和植物油等生活必需品就显得比较困难。农村群众在没有相对稳定的经济来源的情况下,这样低的保障标准是很难维持一个农村居民的基本生存需求。
五、几点建议。
(二)、建议林业、农业部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大核桃、漆树、草果、黄连等树苗的供应和扶持力度。
(三)、建议结合实际,加强农村低保工作调研,适当增加享受农村低保名额。
(四)、加强做好思想工作,积极协调劳动保障部门,帮助联系务工场所,正确引导和输送外出务工人员,每年可以至少安排20~30名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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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县被列为全市城乡统筹发展的试点县,县委、县政府按照“全域规划、试点先行”的理念和“四化并举”的目标,提出首先在x村和xx镇xx村试点,逐步在全县全面铺开城乡统筹工作。因此,当前在我县推进城乡统筹工作面临重大的良好机遇,我们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用新的发展理念调整城乡关系,用全新的机制整合城乡资源,用发展的办法解决“三农”问题,在经济发展的循环中统筹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在社会的进步中统筹城乡发展繁荣,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我县城乡统筹发展的现状。
近两年来,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均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在城市开发、重点项目、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统筹城乡发展奠定了基础。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先后实施了村村通油路、自来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是在社会保障方面先后推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农村规范化卫生室的建设。三是统筹城乡发展已列为我县的重点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班子,抽调了专门人员,设立了办事机构,还把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纳入到了全县绩效考核范围,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已全面展开。
二、我县城乡统筹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基层干部群众对城乡统筹发展概念仍比较模糊。调研中了解到,有不少干部群众在思想上对推进城乡统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清。一是安于现状,故土难离。许多村庄虽然规模小,人口少,基础差,但大多数村民世代居住在这里,不愿意搬离。二是有的村民认为集中居住虽好,但担心会造成距土地较远,生产上会不方便;三是对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所需投入资金感到压力很大;四是对于城乡统筹的含义有些误解和曲解。有相当部分人认为盖座楼、修条路就是城乡一体化。
2、城乡二元结构影响城乡统筹发展。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我县与其他县市一样,城乡二元结构非常明显,农村依然落后,城乡发展不均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然很大。城乡基础设施投入不平衡、不同步,农村缺少集体文化生活的场所,没有垃圾、污水等处理设施。另外,由于受经济的限制,农村各项社会保障还很不完善。
3、农民综合素质较差,思想观念落后。在我县的农村中文盲、科盲、法盲仍有一定的比重。农民思想比较保守,传统的小农意识根深蒂固,生产生活方式都与现代社会生活的要求差距甚远。在思想素质方面存在“小富即安”心理,缺乏干大事创大业的开拓进取精神。在文化素质方面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据不完全统计,在农村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从而阻碍了接受新事物、学习使用新科技的能力。在技能素养方面具有一技之长的人还比较少,种地粗放经营,打工只能卖苦力,从而严重地制约了农民增收。在道德素质方面赡养父母、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有滑坡趋势,集体主义观念正在逐步淡化,赌博、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有所抬头。农民素质不高的现状严重制约着和谐社会发展的进程。
4、城乡统筹发展思路和规划尚不够明晰。我县作为试点县,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照搬,很多工作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在这之中有很多建设性课题、难题需要我们破解,很多创新性领域有待我们探索。
三、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几点建议。
1、抓根本,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统筹城乡工作不是搞形象工程,而是让老百姓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得到质的提高,在做群众工作过程中,要围绕群众的利益来开展。要深入群众搞调查,多争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能闭门造车想当然。让失地农民能得到生活的保障,跳出土地这个圈。
2、抓宣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让基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和理解什么是城乡统筹,为什么要加快城乡统筹发展进程。通过宣传教育,使群众明白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是产业布局和利益关系的调整、体制的创新、机制的创新。使群众清楚我县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路、规划、特色、步骤,形成加快发展的氛围。
3、抓政策,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政策是推进城乡统筹的保证。各部门要以改革的精神,打破城乡体制和政策壁垒,站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全局来创新体制、完善政策。当前要突出抓好县城、中心镇和中心社区的规划,要科学规划、突出特色、体现风貌。要强化规划的执行和管理,加强各类规划之间的衔接。
4、抓关键,突破资金瓶颈。通过在外地的参观学习了解到,凡是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工作做的好的地方,资金是关键。所以我们要千方百计抓经济,一是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增加投资的机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更多的支持。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的力度。壮大农业发展资金、工业强县资金规模,加大对重大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努力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基础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业;政府征用土地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农民。三是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采取以奖代补、以物代资等办法,激励和引导群众投资投劳建设家园,使之成为城乡统筹发展的投入主体、建设主体。四是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投入机制。大力发展农业保险,鼓励发展形式多样、产权多元化的农贷担保机构。积极引导支持农业银行、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努力形成多元化的“三农”资金投入长效机制。五是充分利用民间资金,在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示范导向作用的基础上,着力营造由优惠政策、优质服务、优良环境为重点的“洼地”效应,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和民间资金投向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建立起“政府引导、群众决策、项目补助、民资参与”的良性投入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5、抓产业,统筹城乡经济发展。一是优化产业布局。强化空间规划和要素整合,调整优化城乡工业、农业、服务业的布局。工业按照集聚发展的原则,通过各类园区建设,引导主城区产业向城郊有序转移。农业要因地制宜,按照“一村一品”的原则向交通便捷的交通干线集中。服务业按照全面搞活农产物资,促进消费品流通的原则,自上而下由城市向农村延伸。二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工业,带动农民的就业和增收,尤其是把农产品加工业企业作为发展工业的主攻方向。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依托本地特色,努力开发名、特、优、新产品,形成各具特色的农产品和优势产业带。三是推进产业化经营。围绕优势和特色产业,培育壮大一批有品牌、有特色、有市场竞争力的骨干龙头企业,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发挥龙头企业、经营实体、社区组织、农民经纪人的作用,积极发展各类农村新型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鼓励合作社跨区域、跨行业经营。
6、抓改革,推进土地管理和使用制度改革。借鉴先进地市的土地流转模式,建立农民“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保障”的新机制,最大限度地把农民从农村和土地上解放出来,为实现城乡一体化搭建农民变市民的有效载体。积极探索和破解土地流转的政策和有效形式,鼓励和支持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出租、入股、质押、置换等各种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为农村富余劳动力离土离乡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闲置土地、闲置宅基地和撂荒地普查,搞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产业聚集、集约经营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开辟新的空间,为城乡各种资源的合理自由流动奠定良好的基础。
7、抓队伍,建立一支坚强有力的干部队伍。城乡一体化建设是一项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战略任务,需要一批有活力、有朝气、有思想的农村干部来完成,特别是要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用他们的言传身教来影响和带动群众。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农民专业合作负责人中选拔干部,及时注入新鲜血液,把那些真正有文化、有胆识,思路新、点子灵,有群众威信,有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又具有改革和拼搏创新精神的能人推选为村支部书记,让他们带领广大农民完成城乡一体化这项新的历史变革任务。
民政调研报告篇十四
为了更好地筹划好××区慈善建设工作,我局经区领导同意,于2012年10月30日组成考察组赶赴××市××县考察慈善工作,现就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县地处××东南部,××东北部,是千里赣江的发源地,因环山多石,耸峙如城而得名。全县总面积为1581.53平方公里,辖5镇5乡131个行政村,9个城区居委会,总人口30.61万,其中农业人口25.9万,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山区农业县。1998年成立了慈善会,12年来,累计接受县内外各方捐赠款物及慈善项目资金1498万余元,救助困难群众5万余人次,实施慈善项目36个,为慈善事业稳步发展夯实了基础,为××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和奖励,多年被评为省、市先进社会团体。2012年,××县慈善会刘水兰会长被中华慈善大会评为全国优秀慈善工作者,2012年8月××县慈善会再次被中华慈善总会评为先进单位。
慈善工作是一项社会工作,要想起好步,开好头,必须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从而,才能推动慈善事业的长足发展。
××县的慈善会成立于1998年,慈善工作真正开展是从xx年开始的,当时,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出面请出热心慈善公益事业的退休县领导,担任慈善会会长。
××县慈善会工作人员勤于向县领导汇报慈善工作,让县领导从层面上了解慈善、重视慈善、参与慈善。以政府名义下发有关慈善政策性文件,并通过媒体,报刊、电台、宣传慈善。
××县慈善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除选好“当家人”以外,还要在社会不同层面上选好威望高,公信力强,愿意参与慈善事业的企业家、退休干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副会长或成为会员。另外,由县里面通过公开选拔,给了3个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的专职慈善工作人员。同时,给予了2万元的办公经费,并配备了工作专用车。
为了增强慈善事业的公信力,让每一笔捐赠款物发送到困难群体和个人手中,一是结合实际扎实做好各类慈善项目且汇编成册,随时接受社会捐赠。二是善于对外交流。要多跑,多协调,用真诚换真情,积极争取募捐资金。三是认真备好慈善资料和项目,随时接受外界慈善会的募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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