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液采购合同(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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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液采购合同(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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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一种重要形式,用于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语言应该简明扼要,避免使用模糊的词汇和歧义的表达。希望这些合同范文对大家在起草和签署合同时能够起到一定的帮助和指导。

洗衣液采购合同篇一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2、乙方必须首选_________产品作为向客户宣传及推荐使用的产品,并不得销售其他厂家类似产品,不得销售假冒_________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_________经销权,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否则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采取:书面警告、停止供货、取消经销权、终止经销协议等措施。以上措施没有先后顺序,可以直接使用其中一种或几种并用。跨区域货物的销售额不计乙方任务额,且销售额归所跨区域经销商所有。

1、_________玻璃保护液_________装,人民币_________元瓶。如因成本等原因发生价格调整,甲方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执行。

2、销售任务:在协议期内,乙方需销售甲方的产品共_________瓶(赠品不计任务额)任务分解如下:

2、在协议期内,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销售任务或累计三个月未能完成总任务额的70%,则甲方有权另选经销商,乙方的_________经销权自行解除。

1、交货数: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加盖业务专用章并经签字的有效书面定货单为准。

2、交货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定货单所列货物的全款的五个工作_____日内,负责将乙方所订货物交运输部门办好托运手续(特制、订制及另有约定交货期的除外)。产品到乙方法定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到岸后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传真托运单给乙方。如乙方需要使用其它运输方式(如中铁、航空运输、特快专递等快运方式)甲方可代办,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3、对批量较大的定货(超出分解任务计划部分)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组织生产并供货。

4、乙方在甲方发出货物的六天内(以托运单_____日期为准)如未收到货物的,应立即向甲方联系追查。若在甲方发货之_____日起十天内,乙方没有向甲方提出货物未到异议,则视为乙方收齐甲方所发货物数量、规格并验收合格完毕。

1、质量标准: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验收:______乙方收货时须对货物进行验收。如乙方收货时发现货损、货差等问题,应及时与运输输部门办理好有关确认手续,并及时反馈给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甲方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需在收货之_____日起三天内书面告知甲方。

1、乙方应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如客户提出甲方产品有质量问题要求退换,经查实确属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先予客户退换。

甲方实行包修、包换、包退。

2、若乙方滞销产品要求退换货的(特制、定制品甲方不接受退换),退换货量不得超过该批进货量的5%,且产品包装完好无损,产品应整件退换,经甲方同意予以更换等值产品,但乙方需承担来回运输费用及扣除10%退货金额作为甲方包装、人工费用。超出退换货标准的由双方协商处理,乙方除需承担来回运费外,最少扣除15%退换值作为甲方损失的补偿。

3、乙方由经销期满或双方中途终止协议,乙方退货,货值按进货价80%计算,并开具退货等值发票给甲方,无票的只能按进货价的60%计算,并由乙方承担退货费用(含运杂费)。

1、甲方负责全国性的广告宣传和推广,并有义务协助乙方策划及市场推广。在甲方实施推介活动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2、合作期内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宣传和提高甲方产品的知名度,乙方要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品牌宣传活动。

3、乙方在进行区域性广告宣传时须知会甲方,广告制作应接受甲方指导,乙方在制作或代为甲方制作用甲方产品销售相关广告资料时,须取得甲方书面确认。如乙方提出可行性的区域性宣传方案需甲方承担费用的,费用分担及实施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

4、甲方根据乙方实际进货额按比例配备相关广告、宣传、促销用品。

5、乙方应从协议签定之_____日起叁个月内,在所辖区域内建立_________个以上的分销商(点),且每个分销商(点)必须具备符合甲方要求的展示区,且在经营过程中必须督导分销商(点)维护其形象。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交货,延期一周以上,每延期一周应偿付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违约金,偿付总额不能超过6%。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跨区域销售,一经查实,乙方向甲方偿付跨区域销售总额8%-100%的违约金,以补偿受侵害区域的经销商。

3、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中任一条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甲方不允许甲方人员向乙方借款、借物,如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应予以拒绝,否则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2、其它约定。

1、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协商不成,则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解决。除仲裁书或判决书另有规定的外,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_____日起生效。

法人代表(签字):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

洗衣液采购合同篇二

根据《^v^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需方(甲方)和供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2、生产厂家及商标。

3、供货时间。

以甲方通知进场日为准。

4、质量标准及验收。

乙方所供标的物的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具体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在收到标的物之日起日内对所收到的标的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及质量进行检验,如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并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5、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将所有标的物送至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6、交付费用承担。

乙方负责承担将标的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所涉及的包装费、运费、装卸费及因履行交付义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合理误差及计算方法。

8、包装要求。

包装应能保证标的物质量完好。

9、结算方式及期限。

10、违约责任。

乙方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因此造成的损失超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当赔偿。

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应付未付货款的天,但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当应支付的违约金累计超过合同总额的5%时,相对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合同自书面解除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终止;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的损失时,违约方还应足额承担赔偿金。

1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禁止权利转让。

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

13、解决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执行:

第贰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关于管辖的约定不因合同无效、撤销及解除或本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而改变。

14、其他条款。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标的物不侵犯任何他方的知识产权,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标的物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5、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洗衣液采购合同篇三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等、互利、合法、公*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甲方所*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

三、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及交货期限。

1、交货方式:甲方送货上门。

2、交货地点:______乙方指定的地点。

3、交货期限:根据乙方需求,甲方送货上门,但乙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完所有货物,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

四、货款结算方式:以转账方式将货款转入卖方账户(户名:____,账户: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20万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金20万元。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

注:乙方必须对甲方的供货价格保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签章后即开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洗衣液采购合同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__________,现乙方愿以自身优势帮助甲方开展该产品的销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经销商。

享受政策:由总代理直接供货,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奖励。

代销商。

由甲方提供各种型号产品共计________个的首批铺货,该批产品乙方无需立即付款,但是该批货物如出现损坏或丢失,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产品价格。

全国统一零售价:____元/套(外机双风机和内机的柜机均按二个计算)。

乙方提货价:_____元/套。

三、订货及结算方式。

乙方根据需要由专人向甲方提出订购要求:包括具体型号及数量等。提货时付清货款。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随时了解产品库存,做到及时发现所缺型号,起码提早一天向甲方订货。不得向其它有总代理的区域进行销售,违者将取消经销的资格。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并保证好产品的质量。

五、其它。

为了充分体现*等互利,实现合作双赢,甲方提供以下优惠政策,支持乙方的工作。

甲方把乙方每月总销售量的_______%作为推广费返还给乙方。

乙方的月销售量达到______个以上,甲方按当月乙方销售额的________%进行返利。

乙方可介绍和发展下级经销、代销商。乙方发展的下级经销、代销商直接由乙方供货,如要求甲方供货的,甲方按其当月总销售量的_______%奖励给乙方。

乙方一次性提货________套以上甲方可免费提供广告位。

注:以上销售量均以当月提货量为准,返利形式一般是产品。代销商不享受以上返利政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洗衣液采购合同篇五

小班幼儿喜欢在娃娃家里模仿大人做各种各样的游戏,在这方面拥有丰富的生活经验。所以,我就设想把这些生活经验迁移到该活动里,给孩子一个既来源于生活又有别于生活的新体验。

我的设想是让幼儿变成衣服宝宝快乐的在洗衣机跳舞,觉得还不错。说真的,开始我也不敢尝试,但后来想既然是研讨,就大胆的尝试一下,让大家来评价评价吧。因此,我就用幼儿熟悉的音乐《我爱洗澡》与洗衣机结合,创作一个全新的韵律活动。

1、熟悉音乐的旋律,感受音乐中三段音乐表现了洗衣机洗衣服时“放”、“洗”、“甩”的三个动作。

2、学会顺一个方向跑,在音乐结束时与同伴拉好手用合适的力度相抱。

1、日常生活中观察过洗衣机的工作。

2、奥尔夫音乐《我爱洗澡》。

3、自制会转的洗衣机及与幼儿人数相等的各种小衣服。

4、场地上贴一大圆,及人手一个花环标记。

1、幼儿能根据音乐节奏一拍跳一个衣服宝宝。

2、通过手腕上的花环标记,让幼儿分清向圆的里面转身和向圆的外面转身。

1、小朋友洗得可真干净,还换上了干净的衣服,那脏衣服怎么办呢?

2、你知道洗衣机是怎样洗衣服的吗?

3、根据幼儿的回答出示三幅图,按洗衣机洗衣服的顺序“放衣服—洗衣服—甩衣服”的过程。

1、(出示教具)洗衣机里可真有趣,衣服宝宝们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跳进洗衣机里,去跳一个快乐舞了,让我们一起来听一听、看一看吧!

2、教师有节奏的听音乐完整表演。

3、衣服宝宝们在洗衣机里面怎么跳舞的呢?

1、让小朋友选一件自己喜欢的衣服,变成衣服宝宝。

2、让小朋友听第一段音乐,回忆该做什么?听音乐有节奏的一跳一跳模仿放衣服。

3、衣服放好了,接下来衣服宝宝们要干什么呢?让我们接着听一听音乐。

4、按洗衣机洗衣服的顺序顺一个方向转圈跑,再根据手腕上的红色花环,转身反方向跑模仿洗衣服。

5、衣服洗好后,再请小朋友听一听音乐,运用卷炮仗游戏越卷越紧进行甩衣服动作的模仿。

衣服宝宝洗得真干净,而且甩得干干的,我们一起去晾衣服吧!

洗衣液采购合同篇六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v^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

汽车品牌:______;型号:______;首选颜色:______;次选颜色: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______万元,数量:______台,总价:______万元(大写______)。车辆交付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备忘录,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万元,大写。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

3、其他付款方式:

4、车辆交付时,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

第四条质量。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须能通过落籍地*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

4、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5、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6、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定金。

1、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万元,大写。

2、乙方不能按约支付车款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能按约交付约定车辆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天之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______违约金。

(2)逾期超过______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按相当于全部车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约定的车辆,按逾期期限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天之内,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车价款的万分之______违约金。

(2)逾期超过______天后,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对上述违约事项,双方有定金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对方既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选择其一。

4、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0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所购汽车的整车质量保证期限为______年______万公里,两者以先到者为限,除非不属于保证范围内。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当到甲方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______市汽车经营行业协会或甲方所在地消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

第九条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

第十条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洗衣液采购合同篇七

1.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时,应开立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载明洗衣业者名称、电话、地址,并交付顾客保管。

2.顾客遗失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时,应立即通知洗衣业的,其怠于通知致送洗衣物被冒领的,洗衣业者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3.顾客未。

提示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或委托第三人代领衣物的,洗衣业者可请求其出示身份证明,并请求签收。

4.前款情形,顾客或受委托的第三人应释明衣物送洗的事实。

5.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无法辨认的,该洗衣凭单无效;被私自涂改的,涂改部分无效,其权利义务依涂改前的内容定。

1.顾客在送洗衣物前,应先检查该衣物有无特殊污渍、裂缝、纽扣松动或其他因洗涤而可能毁损衣物的情形。经检查而有上述情形的,在交付衣物于洗衣业者时应一并告知。顾客明知有前述事由而怠于告知,致使损害发生或扩大的,洗衣业者的赔偿责任可以减轻或免除。

2.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时,发现衣物有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应立即告知顾客,并记载于洗衣凭单或其他收据。其怠于告知致使发生损害的,不得以顾客有怠于告知的情形,主张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3.顾客在交付送洗衣物前,应自行检查衣物内有无货币或其他物品,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的衣物内发现上述物品的,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并返还。

4.洗衣业者违反前款义务致使损害产生的,应负赔偿责任。但因顾客怠于检查的,其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减轻或免除。

1.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时,应检查有无洗涤标示。

2.送洗衣物有洗涤标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洗衣业者应依该标示洗涤衣物。

3.送洗衣物无洗涤标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洗衣业者应依其专业知识及经验定其洗涤方式。因洗涤标示不正确,或依顾客指示的洗涤方式,致使送洗衣物毁损(例如损坏、缩水、变形、变色、移染、污渍、毛、脱线、勾纱、里衬剥离、配件剥离、硬化等情形者)或灭失的,洗衣业者不负责任。但洗衣业者明知或因重大过失而不知洗涤标示不正确的除外。

1.送洗衣物因可归责于洗衣业者的事由,致遗失、被窃、失火、灭失或其他情形而不能返还的,顾客或洗衣业者能以发票或其他单据证明送洗衣物的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依折旧及其他因素计算。无发票或其他单据的,依下列规定确定其赔偿数额:

(1)于保管期间内:依洗衣价的二十倍赔偿,但最高赔偿限额以人民币(下同)_________元为限。

(2)逾保管期间:依洗衣价的十倍赔偿,但最高赔偿限额以_________元为限。

(3)上述所定保管期间,依第八条约定确定。

2.顾客与洗衣业者可以就第一款所定的损害预定赔偿数额,其预定数额逾_________元者,洗衣业者可加收洗衣费用。

3.洗衣业者依第一款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赔偿后,发现送洗衣物的,应立即通知顾客。顾客可于通知到达后十五日内,无息返还其所受领的赔偿金额后请求返还送洗衣物。

4.有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所定情形的,顾客不得请求恢复原状。

5.洗衣价为折扣价的,仍依无折扣价计算上述赔偿数额。

1.送洗衣物发生毁损的,洗衣业者应赔偿其减损的价值,减损价值的数额依当事人合意,不能合意的,依下列规定确定其赔偿数额:

(1)洗衣业者明知洗涤标示不正确或明知顾客指示洗涤方式不当而未告知,依第三条第三款但书规定应负赔偿责任时,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洗衣价的十五倍为限。其因重大过失而不知洗涤标示不正确的,以不超过洗衣价的十倍为限。

(2)洗衣业者未遵照洗涤标示或未依约定方式洗涤,致使送洗衣物毁损的,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洗衣价的十五倍为限。

(3)送洗衣物无洗涤标示,而洗衣业者未依其专业知识及经验定其洗涤方式致使送洗衣物毁损的,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洗衣价的五倍为限,其因其他过失致使产生毁损的,亦同。

(4)顾客送洗的衣物价值特别昂贵或具有特殊意义的,可另与洗衣业者约定该衣物因洗涤或保管的过失致使毁损时的赔偿数额。

2.第一项至第三项的洗衣价格以折扣价计算的,其赔偿数额应以无折扣价计算,但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重置价格为限。

1.送洗衣物毁损程度重大的,视为第四条规定的灭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毁损程度重大:

(1)送洗衣物严重缩水、变形或其他严重毁损情形,致使不适合顾客穿着的。

(2)送洗衣物严重毁损致未能达到原设计功能的。

(3)送洗衣物移染、变色或其他严重丧失美观的情形,致顾客不愿穿着的。

(4)送洗衣物严重毁损致未能达到原设计功能者。

2.送洗衣物毁损程度重大致使不能使用的,实际已丧失衣物的穿着功能,与灭失无异,应视同衣物灭失,由洗衣业者负灭失时赔偿责任。

3.当事人就毁损程度是否重大发生争议时,为求公允,应由具有专业知识的第三人予以鉴定,以确定衣物的毁损状态。

洗衣业者已依第五条规定赔偿的,顾客仍可请求返还送洗的衣物。

1.洗衣业者应在约定期间内完成洗涤工作,以备顾客领取;未约定期间的,应在收受送洗衣物后十五日内完成之。

2.洗衣业者超过前款规定期间5日,仍未完成洗涤工作者,洗衣费用应予减半。顾客未在第一款规定期间届满后领取衣物的,洗衣业者仍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免费保管一个月。

1.顾客应在前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免费保管期间内取回衣物。

2.顾客超过前条免费保管期间仍未取回衣物的,洗衣业者可按每件每日依洗衣费用百分之一数额计收保管的必要费用,但其数额不得超过保管六个月时的保管费用总额。

3.前条第二款情形,洗衣业者可定六个月的期限,通知顾客,声明如不在期限内清偿,即就其留置的送洗衣物取偿。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洗衣业者(盖章):_________顾客(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洗衣液采购合同篇八

合同编号:

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时,应开立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载明洗衣业者名称、电话、地址,并交付顾客保管。

顾客遗失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时,应立即通知洗衣业的,其怠于通知致送洗衣物被冒领的,洗衣业者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顾客未提示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或委托第三人代领衣物的,洗衣业者可请求其出示身份证明,并请求签收。

前款情形,顾客或受委托的第三人应释明衣物送洗的事实。

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无法辨认的,该洗衣凭单无效;被私自涂改的,涂改部分无效,其权利义务依涂改前的内容定。

顾客在送洗衣物前,应先检查该衣物有无特殊污渍裂缝纽扣松动或其他因洗涤而可能毁损衣物的情形。经检查而有上述情形的,在交付衣物于洗衣业者时应一并告知。顾客明知有前述事由而怠于告知,致使损害发生或扩大的,洗衣业者的赔偿责任可以减轻或免除。

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时,发现衣物有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应立即告知顾客,并记载于洗衣凭单或其他收据。其怠于告知致使发生损害的,不得以顾客于告知的情形,主张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顾客在交付送洗衣物前,应自行检查衣物内有无货币或其他物品,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的衣物内发现上述物品的,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并返还。

洗衣业者违反前款义务致使损害产生的,应负赔偿责任。但因顾客怠于检查的,其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减轻或免除。

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时,应检查有无洗涤标示。

送洗衣物有洗涤标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洗衣业者应依该标示洗涤衣物。

送洗衣物无洗涤标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洗衣业者应依其专业知识及经验定其洗涤方式。因洗涤标示不正确,或依顾客指示的洗涤方式,致使送洗衣物毁损(例如损坏、缩水、变形、变色、移染、污渍、毛、脱线、勾纱、里衬剥离、配件剥离、硬化等情形者)或灭失的,洗衣业者不负责任。但洗衣业者明知或因重大过失而不知洗涤标示不正确的除外。

送洗衣物因可归责于洗衣业者的事由,致遗失、被窃、失火、灭失或其他情形而不能返还的,顾客或洗衣业者能以发票或其他单据证明送洗衣物的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依折旧及其他因素计算。无发票或其他单据的,依下列规定确定其赔偿数额:

一、于保管期间内:依洗衣价的二十倍赔偿,但最高赔偿限额以人民币(下同)________元整为限。

二、逾保管期间:依洗衣价的十倍赔偿,但最高赔偿限额以________元整为限。

上述所定保管期间,依第八条约定确定。

三、顾客与洗衣业者可以就第一款所定的损害预定赔偿数额,其预定数额逾________元者,洗衣业者可加收洗衣费用。

四、洗衣业者依第一款或第三款规定赔偿后,发现送洗衣物的,应立即通知顾客。顾客可于通知到达后十五日内,无息返还其所受领的赔偿金额后请求返还送洗衣物。

五、有第一款所定情形的,顾客不得请求恢复原状。

六、洗衣价为折扣价的,仍依无折扣价计算上述赔偿数额。

送洗衣物发生毁损的,洗衣业者应赔偿其减损的价值,减损价值的数额依当事人合意,不能合意的,依下列规定确定其赔偿数额:

洗衣业者明知洗涤标示不正确或明知顾客指示洗涤方式不当而未告知,依第三条第四款但书规定应负赔偿责任时,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洗衣价的十五倍为限。其因重大过失而不知洗涤标示不正确的,以不超过洗衣价的十倍为限。

洗衣业者未遵照洗涤标示或未依约定方式洗涤,致使送洗衣物毁损的,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洗衣价的十五倍为限。

送洗衣物无洗涤标示,而洗衣业者未依其专业知识及经验定其洗涤方式致使送洗衣物毁损的,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洗衣价的五倍为限,其因其他过失致使产生毁损的,亦同。

顾客送洗的衣物价值特别昂贵或具有特殊意义的,可另与洗衣业者约定该衣物因洗涤或保管的过失致使毁损时的赔偿数额。

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洗衣价格以折扣价计算的`,其赔偿数额应以无折扣价计算,但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重置价格为限。

送洗衣物毁损程度重大的,视为第四条规定的灭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毁损程度重大:

送洗衣物严重缩水、变形或其他严重毁损情形,致使不适合顾客穿着的。

送洗衣物严重毁损致未能达到原设计功能的。

送洗衣物移染、变色或其他严重丧失美观的情形,致顾客不愿穿着的。

送洗衣物严重毁损致未能达到原设计功能者。说明:

送洗衣物毁损程度重大致使不能使用的,实际已丧失衣物的穿着功能,与灭失无异,应视同衣物灭失,由洗衣业者负灭失时赔偿责任。

当事人就毁损程度是否重大发生争议时,为求公允,应由具有专业知识的第三人予以鉴定,以确定衣物的毁损状态。

洗衣业者已依第五条规定赔偿的,顾客仍可请求返还送洗的衣物。

洗衣业者应在约定期间内完成洗涤工作,以备顾客领取;未约定期间的,应在收受送洗衣物后十五日内完成之。

洗衣业者超过前款规定期间5日,仍未完成洗涤工作者,洗衣费用应予减半。顾客未在第一款规定期间届满后领取衣物的,洗衣业者仍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免费保管一个月。

顾客应在前条第三款所规定的免费保管期间内取回衣物。

顾客超过前条免费保管期间仍未取回衣物的,洗衣业者可按每件每日依洗衣费用百分之一数额计收保管的必要费用,但其数额不得超过保管六个月时的保管费用总额。

前条第三款情形,洗衣业者并可定六个月的期限,通知顾客,声明如不在期限内清偿,即就其留置的送洗衣物取偿。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洗衣业者:_____________顾客: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洗衣液采购合同篇九

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时,应开立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载明洗衣业者名称、电话、地址,并交付顾客保管。

顾客遗失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时,应立即通知洗衣业的,其怠于通知致送洗衣物被冒领的,洗衣业者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顾客未提示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或委托第三人代领衣物的,洗衣业者可请求其出示身份证明,并请求签收。

前款情形,顾客或受委托的第三人应释明衣物送洗的事实。

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无法辨认的,该洗衣凭单无效;被私自涂改的,涂改部分无效,其权利义务依涂改前的内容定。

第二条 送洗衣物的检查与点收

顾客在送洗衣物前,应先检查该衣物有无特殊污渍 裂缝 纽扣松动或其他因洗涤而可能毁损衣物的情形。经检查而有上述情形的,在交付衣物于洗衣业者时应一并告知。顾客明知有前述事由而怠于告知,致使损害发生或扩大的,洗衣业者的赔偿责任可以减轻或免除。

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时,发现衣物有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应立即告知顾客,并记载于洗衣凭单或其他收据。其怠于告知致使发生损害的,不得以顾客于告知的情形,主张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顾客在交付送洗衣物前,应自行检查衣物内有无货币或其他物品,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的衣物内发现上述物品的,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并返还。

洗衣业者违反前款义务致使损害产生的,应负赔偿责任。但因顾客怠于检查的,其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减轻或免除。

第三条 洗涤标示与洗涤方式

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时,应检查有无洗涤标示。

送洗衣物有洗涤标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洗衣业者应依该标示洗涤衣物。

送洗衣物无洗涤标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洗衣业者应依其专业知识及经验定其洗涤方式。因洗涤标示不正确,或依顾客指示的洗涤方式,致使送洗衣物毁损(例如损坏、缩水、变形、变色、移染、污渍、毛、脱线、勾纱、里衬剥离、配件剥离、硬化等情形者)或灭失的,洗衣业者不负责任。但洗衣业者明知或因重大过失而不知洗涤标示不正确的除外。

第四条 衣物不能返还时的赔偿数额

送洗衣物因可归责于洗衣业者的事由,致遗失、被窃、失火、灭失或其他情形而不能返还的,顾客或洗衣业者能以发票或其他单据证明送洗衣物的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依折旧及其他因素计算。无发票或其他单据的,依下列规定确定其赔偿数额:

一、于保管期间内:依洗衣价的二十倍赔偿,但最高赔偿限额以人民币(下同) ________元整为限。

二、逾保管期间:依洗衣价的十倍赔偿,但最高赔偿限额以________元整为限。

上述所定保管期间,依第八条约定确定。

三、顾客与洗衣业者可以就第一款所定的损害预定赔偿数额,其预定数额逾________元者,洗衣业者可加收洗衣费用。

四、洗衣业者依第一款或第三款规定赔偿后,发现送洗衣物的,应立即通知顾客。顾客可于通知到达后十五日内,无息返还其所受领的赔偿金额后请求返还送洗衣物。

五、有第一款所定情形的,顾客不得请求恢复原状。

六、洗衣价为折扣价的,仍依无折扣价计算上述赔偿数额。

第五条 衣物毁损时的赔偿数额

送洗衣物发生毁损的,洗衣业者应赔偿其减损的价值,减损价值的数额依当事人合意,不能合意的,依下列规定确定其赔偿数额:

洗衣业者明知洗涤标示不正确或明知顾客指示洗涤方式不当而未告知,依第三条第四款但书规定应负赔偿责任时,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洗衣价的十五倍为限。其因重大过失而不知洗涤标示不正确的,以不超过洗衣价的十倍为限。

洗衣业者未遵照洗涤标示或未依约定方式洗涤,致使送洗衣物毁损的,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洗衣价的十五倍为限。

送洗衣物无洗涤标示,而洗衣业者未依其专业知识及经验定其洗涤方式致使送洗衣物毁损的,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洗衣价的五倍为限,其因其他过失致使产生毁损的,亦同。

顾客送洗的衣物价值特别昂贵或具有特殊意义的,可另与洗衣业者约定该衣物因洗涤或保管的过失致使毁损时的赔偿数额。

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洗衣价格以折扣价计算的`,其赔偿数额应以无折扣价计算,但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重置价格为限。

第六条 重大毁损拟制为灭失的约定

送洗衣物毁损程度重大的,视为第四条规定的灭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毁损程度重大:

送洗衣物严重缩水、变形或其他严重毁损情形,致使不适合顾客穿着的。

送洗衣物严重毁损致未能达到原设计功能的。

送洗衣物移染、变色或其他严重丧失美观的情形,致顾客不愿穿着的。

送洗衣物严重毁损致未能达到原设计功能者。说明:

送洗衣物毁损程度重大致使不能使用的,实际已丧失衣物的穿着功能,与灭失无异,应视同衣物灭失,由洗衣业者负灭失时赔偿责任。

当事人就毁损程度是否重大发生争议时,为求公允,应由具有专业知识的第三人予以鉴定,以确定衣物的毁损状态。

第七条 送洗衣物毁损时的返还

洗衣业者已依第五条规定赔偿的,顾客仍可请求返还送洗的衣物。

第八条 洗衣业者的交付、保管义务

洗衣业者应在约定期间内完成洗涤工作,以备顾客领取;未约定期间的,应在收受送洗衣物后十五日内完成之。

洗衣业者超过前款规定期间5日,仍未完成洗涤工作者,洗衣费用应予减半。顾客未在第一款规定期间届满后领取衣物的,洗衣业者仍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免费保管一个月。

第九条 顾客的取回义务

顾客应在前条第三款所规定的免费保管期间内取回衣物。

顾客超过前条免费保管期间仍未取回衣物的,洗衣业者可按每件每日依洗衣费用百分之一数额计收保管的必要费用,但其数额不得超过保管六个月时的保管费用总额。

前条第三款情形,洗衣业者并可定六个月的期限,通知顾客,声明如不在期限内清偿,即就其留置的送洗衣物取偿。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洗衣业者:_____________ 顾客: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洗衣液采购合同篇十

1、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时,应开立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载明洗衣业者名称、电话、地址,并交付顾客保管。

2、顾客遗失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时,应立即通知洗衣业的,其怠于通知致送洗衣物被冒领的,洗衣业者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3、顾客未提示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或委托第三人代领衣物的,洗衣业者可请求其出示身份证明,并请求签收。

4、前款情形,顾客或受委托的第三人应释明衣物送洗的事实。

5、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无法辨认的,该洗衣凭单无效;被私自涂改的,涂改部分无效,其权利义务依涂改前的内容定。

1、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时,发现衣物有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应立即告知顾客,并记载于洗衣凭单或其他收据。其怠于告知致使发生损害的,不得以顾客于告知的情形,主张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2、洗衣业者违反前款义务致使损害产生的,应负赔偿责任。但因顾客怠于检查的,其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减轻或免除。

1、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时,应检查有无洗涤标示。

2、送洗衣物有洗涤标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洗衣业者应依该标示洗涤衣物。

3、送洗衣物无洗涤标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洗衣业者应依其专业知识及经验定其洗涤方式。因洗涤标示不正确,或依顾客指示的洗涤方式,致使送洗衣物毁损(例如损坏、缩水、变形、变色、移染、污渍、毛、脱线、勾纱、里衬剥离、配件剥离、硬化等情形者)或灭失的,洗衣业者不负责任。但洗衣业者明知或因重大过失而不知洗涤标示不正确的除外。

送洗衣物因可归责于洗衣业者的事由,致遗失、被窃、失火、灭失或其他情形而不能返还的,顾客或洗衣业者能以发票或其他单据证明送洗衣物的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依折旧及其他因素计算。无发票或其他单据的,依下列规定确定其赔偿数额:

一、于保管期间内:依洗衣价的.二十倍赔偿,但最高赔偿限额以人民币(下同)________元整为限。

二、逾保管期间:依洗衣价的十倍赔偿,但最高赔偿限额以________元整为限。

三、顾客与洗衣业者可以就第一款所定的损害预定赔偿数额,其预定数额逾________元者,洗衣业者可加收洗衣费用。

四、洗衣业者依第一款或第三款规定赔偿后,发现送洗衣物的,应立即通知顾客。顾客可于通知到达后十五日内,无息返还其所受领的赔偿金额后请求返还送洗衣物。

五、有第一款所定情形的,顾客不得请求恢复原状。

1、送洗衣物发生毁损的,洗衣业者应赔偿其减损的价值,减损价值的数额依当事人合意,不能合意的,依下列规定确定其赔偿数额:

2、洗衣业者明知洗涤标示不正确或明知顾客指示洗涤方式不当而未告知,依第三条第四款但书规定应负赔偿责任时,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洗衣价的十五倍为限。其因重大过失而不知洗涤标示不正确的,以不超过洗衣价的十倍为限。

3、洗衣业者未遵照洗涤标示或未依约定方式洗涤,致使送洗衣物毁损的,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洗衣价的十五倍为限。

4、送洗衣物无洗涤标示,而洗衣业者未依其专业知识及经验定其洗涤方式致使送洗衣物毁损的,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洗衣价的五倍为限,其因其他过失致使产生毁损的,亦同。

5、顾客送洗的衣物价值特别昂贵或具有特殊意义的,可另与洗衣业者约定该衣物因洗涤或保管的过失致使毁损时的赔偿数额。

6、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洗衣价格以折扣价计算的,其赔偿数额应以无折扣价计算,但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重置价格为限。

1、送洗衣物毁损程度重大的,视为第四条规定的灭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毁损程度重大:

2、送洗衣物严重缩水、变形或其他严重毁损情形,致使不适合顾客穿着的。

3、送洗衣物严重毁损致未能达到原设计功能的。

4、送洗衣物移染、变色或其他严重丧失美观的情形,致顾客不愿穿着的。

5、送洗衣物严重毁损致未能达到原设计功能者。说明:

6、送洗衣物毁损程度重大致使不能使用的,实际已丧失衣物的穿着功能,与灭失无异,应视同衣物灭失,由洗衣业者负灭失时赔偿责任。

7、当事人就毁损程度是否重大发生争议时,为求公允,应由具有专业知识的第三人予以鉴定,以确定衣物的毁损状态。

1、洗衣业者已依第五条规定赔偿的,顾客仍可请求返还送洗的衣物。

1、洗衣业者应在约定期间内完成洗涤工作,以备顾客领取;未约定期间的,应在收受送洗衣物后十五日内完成之。

1、前条第三款情形,洗衣业者并可定六个月的期限,通知顾客,声明如不在期限内清偿,即就其留置的送洗衣物取偿。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洗衣业者:_____________顾客: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洗衣液采购合同篇十一

1.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时,应开立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载明洗衣业者名称、电话、地址,并交付顾客保管。

2.顾客遗失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时,应立即通知洗衣业的,其怠于通知致送洗衣物被冒领的,洗衣业者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3.顾客未。

提示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或委托第三人代领衣物的,洗衣业者可请求其出示身份证明,并请求签收。

4.前款情形,顾客或受委托的第三人应释明衣物送洗的事实。

5.取衣凭单或其他收据无法辨认的,该洗衣凭单无效;被私自涂改的,涂改部分无效,其权利义务依涂改前的内容定。

1.顾客在送洗衣物前,应先检查该衣物有无特殊污渍、裂缝、纽扣松动或其他因洗涤而可能毁损衣物的情形。经检查而有上述情形的,在交付衣物于洗衣业者时应一并告知。顾客明知有前述事由而怠于告知,致使损害发生或扩大的,洗衣业者的赔偿责任可以减轻或免除。

2.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时,发现衣物有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应立即告知顾客,并记载于洗衣凭单或其他收据。其怠于告知致使发生损害的,不得以顾客有怠于告知的情形,主张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3.顾客在交付送洗衣物前,应自行检查衣物内有无货币或其他物品,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的衣物内发现上述物品的,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并返还。

4.洗衣业者违反前款义务致使损害产生的,应负赔偿责任。但因顾客怠于检查的,其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减轻或免除。

1.洗衣业者在收受送洗衣物时,应检查有无洗涤标示。

2.送洗衣物有洗涤标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洗衣业者应依该标示洗涤衣物。

3.送洗衣物无洗涤标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洗衣业者应依其专业知识及经验定其洗涤方式。因洗涤标示不正确,或依顾客指示的洗涤方式,致使送洗衣物毁损(例如损坏、缩水、变形、变色、移染、污渍、毛、脱线、勾纱、里衬剥离、配件剥离、硬化等情形者)或灭失的,洗衣业者不负责任。但洗衣业者明知或因重大过失而不知洗涤标示不正确的除外。

1.送洗衣物因可归责于洗衣业者的事由,致遗失、被窃、失火、灭失或其他情形而不能返还的,顾客或洗衣业者能以发票或其他单据证明送洗衣物的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依折旧及其他因素计算。无发票或其他单据的,依下列规定确定其赔偿数额:

(1)于保管期间内:依洗衣价的二十倍赔偿,但最高赔偿限额以人民币(下同)_________元为限。

(2)逾保管期间:依洗衣价的十倍赔偿,但最高赔偿限额以_________元为限。

(3)上述所定保管期间,依第八条约定确定。

2.顾客与洗衣业者可以就第一款所定的损害预定赔偿数额,其预定数额逾_________元者,洗衣业者可加收洗衣费用。

3.洗衣业者依第一款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赔偿后,发现送洗衣物的,应立即通知顾客。顾客可于通知到达后十五日内,无息返还其所受领的赔偿金额后请求返还送洗衣物。

4.有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所定情形的,顾客不得请求恢复原状。

5.洗衣价为折扣价的,仍依无折扣价计算上述赔偿数额。

1.送洗衣物发生毁损的,洗衣业者应赔偿其减损的价值,减损价值的数额依当事人合意,不能合意的,依下列规定确定其赔偿数额:

(1)洗衣业者明知洗涤标示不正确或明知顾客指示洗涤方式不当而未告知,依第三条第三款但书规定应负赔偿责任时,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洗衣价的十五倍为限。其因重大过失而不知洗涤标示不正确的,以不超过洗衣价的十倍为限。

(2)洗衣业者未遵照洗涤标示或未依约定方式洗涤,致使送洗衣物毁损的,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洗衣价的十五倍为限。

(3)送洗衣物无洗涤标示,而洗衣业者未依其专业知识及经验定其洗涤方式致使送洗衣物毁损的,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洗衣价的五倍为限,其因其他过失致使产生毁损的,亦同。

(4)顾客送洗的衣物价值特别昂贵或具有特殊意义的,可另与洗衣业者约定该衣物因洗涤或保管的过失致使毁损时的赔偿数额。

2.第一项至第三项的洗衣价格以折扣价计算的,其赔偿数额应以无折扣价计算,但其赔偿数额以不超过重置价格为限。

1.送洗衣物毁损程度重大的,视为第四条规定的灭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毁损程度重大:

(1)送洗衣物严重缩水、变形或其他严重毁损情形,致使不适合顾客穿着的。

(2)送洗衣物严重毁损致未能达到原设计功能的。

(3)送洗衣物移染、变色或其他严重丧失美观的情形,致顾客不愿穿着的。

(4)送洗衣物严重毁损致未能达到原设计功能者。

2.送洗衣物毁损程度重大致使不能使用的,实际已丧失衣物的穿着功能,与灭失无异,应视同衣物灭失,由洗衣业者负灭失时赔偿责任。

3.当事人就毁损程度是否重大发生争议时,为求公允,应由具有专业知识的第三人予以鉴定,以确定衣物的毁损状态。

洗衣业者已依第五条规定赔偿的,顾客仍可请求返还送洗的衣物。

1.洗衣业者应在约定期间内完成洗涤工作,以备顾客领取;未约定期间的,应在收受送洗衣物后十五日内完成之。

2.洗衣业者超过前款规定期间5日,仍未完成洗涤工作者,洗衣费用应予减半。顾客未在第一款规定期间届满后领取衣物的,洗衣业者仍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免费保管一个月。

1.顾客应在前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免费保管期间内取回衣物。

2.顾客超过前条免费保管期间仍未取回衣物的,洗衣业者可按每件每日依洗衣费用百分之一数额计收保管的必要费用,但其数额不得超过保管六个月时的保管费用总额。

3.前条第二款情形,洗衣业者可定六个月的期限,通知顾客,声明如不在期限内清偿,即就其留置的送洗衣物取偿。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洗衣业者(盖章):_________顾客(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关于手机下单洗衣的广告词。

洗衣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融资合同:融资合同。

合同-水电安装合同。

贷款合同-借款合同。

金融合同:还款合同。

版权登记合同许可合同。

洗衣液采购合同篇十二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约时间:

一、产品名称、编号、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标准:按现行标准执行。)。

三、交货地点:

四、运输方式:

五、包装标准及费用:纸箱包装,由供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超出期限,责任自负。

七、结算方式:现款提货,合同签订后需方付总款的为定金,以后按先打相应的款再发相应的货方式结算:其定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

八、供货时间:年月日开始第一批货,需方如分批提货的,应拟订分批提货时间并按时提货,并在年月日前将最后一批货提完,否则视需方违约。需方实际进货数量必须达到合同数量的99%以上,否则视为需方违约,如违约,合同定金供方恕不退还给需方。

九、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签订地所在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异议期内提出异议,供方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检验处理。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及时做出处理,如继续铺贴,供方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供方不能及时供货,供方不属违约,双方重新协商供货时间。

十三、货款必须汇入供方指定账号,否则由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供方不负责。

十四、验收标准;以双方封样为准。

十五、其他;供方收到定金后,此合同生效。

十六、有效期;从供方收到定金之日起,至需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完最后一批货后十日止。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供货单位一份,购货单位三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供方:

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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