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条款应当明确简洁,避免产生歧义和争议。要写一份较为完美的合同,首先需要明确合同的目的和双方的意愿。下面是一些相关案例分析,希望对您理解和运用合同起到一定的帮助。
代言合同代言人合同协议篇一
(简称‘产品’)品牌形象代言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乙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为甲方拍摄影视广告或mtv片,拍摄次数________次,每次不超过________天。
辑照片(以一套造型为1辑计算,该造型需在拍摄前15日提供给乙方过目并得到同意方可进行),照片作为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宣传用途,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作公众销售。
(3)参加甲方组织的新闻发布会、订货会、经销商大会、公共促销关系活动。
次(每次提前30日将具体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次一天,每次不超过个小时。
(4)为甲方演唱一首甲方产品概念为核心广告歌曲(由甲方指定),乙方在合同期内拥有演唱权。
(5)甲方于拍摄前一周内将[]图片资料交付乙方,以便乙方了解代言产品之风格和功能。
二、使用期限:
根据本合同所制作广告使用期为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月),期满后甲方或经授权的任何第三人均无权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上的广告及相关素材。期满后,甲方可与乙方重新签订协议使用,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签约权。
三、使用区域及方式。
1、使用区域: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
2、使用方式:甲方有权在特定时间内在所有媒介以版本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该广告及相关的素材。所有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录像,广播,电影,网络,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vcd、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
四、拍摄条件。
1、电视广告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三个整天的拍摄,每天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2、静态照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一个整天的拍摄,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每天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3、所有的服装及配饰由甲方提供。甲方必须自行组织所有拍摄人员,导演,制片,及所有相关人员,并为广告片和照片拍摄提供风格,艺术指导和定位。双方已就广告片图版和印刷品形式达成公识。为了避免异议,一但从乙方得到取用的乙方照片,甲方可以在任何媒介使用未经更改的乙方照片。获得乙方的允许后,可以对图版和印刷形式作适当的替代和修改。
4、拍摄广告和照片期间,发型与化装由乙方私人提供,甲方承担不超过每次5000元的劳务费用。乙方凭票向甲方结算。
5、甲方须提供包括乙方艺人在内的名工作人员的往返机票、住宿。五*级酒店,豪华套房间,单人间间。机票,头等舱张,经济舱张。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做出任何暴力或淫秽演出、色情镜头及床上戏,并不利用替身,甲方在拍摄日前不少于15日将故事内容及镜头剧本交给乙方,拍摄工作之所有情节及细节,事先经乙方同意才可进行。
7、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按期完成拍摄工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具体拍摄时间,乙方应继续完成,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本合同第七条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之义务。
1、甲方需提供支付乙方于拍摄演出服务期间之服装费用、交通接送,并负责合理膳食。
2、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参加或同意参加或允许其他公司同行业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代言合同代言人合同协议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邀请乙方的指定艺人 [身份证号为 ](以下统称‘乙方’)为 (简称‘产品’)品牌形象代言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 乙方同意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为甲方拍摄影视广告或mtv片,拍摄次数 次,每次不超过 天。
(2)为甲方拍摄平面(静态)照片,拍摄次数 次,每次不超过 天。不少于 胶卷。不少于 辑照片(以一套造型为1辑计算,该造型需在拍摄前15日提供给乙方过目并得到同意方可进行),照片作为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宣传用途,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作公众销售。
(3)参加甲方组织的新闻发布会、订货会、经销商大会、公共促销关系活动 次(每次提前30日将具体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次一天,每次不超过 个小时。
(4)为甲方演唱一首甲方产品概念为核心广告歌曲(由甲方指定),乙方在。
合同。
期内拥有演唱权。
(5)甲方于拍摄前一周内将[ ]图片资料交付乙方,以便乙方了解代言产品之风格和功能。
二、使用期限:
根据本合同所制作广告使用期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12月),期满后甲方或经授权的任何第三人均无权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上的广告及相关素材。期满后,甲方可与乙方重新签订协议使用,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签约权。
三、使用区域及方式。
1、使用区域: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中国台湾。
2、使用方式:甲方有权在特定时间内在所有媒介以版本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该广告及相关的素材。所有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录像,广播,电影,网络,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vcd、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
四、拍摄条件。
1、电视广告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三个整天的拍摄,每天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2、静态照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一个整天的拍摄,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每天 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3、所有的服装及配饰由甲方提供。甲方必须自行组织所有拍摄人员,导演,制片,及所有相关人员,并为广告片和照片拍摄提供风格,艺术指导和定位。双方已就广告片图版和印刷品形式达成公识。为了避免异议,一但从乙方得到取用的乙方照片,甲方可以在任何媒介使用未经更改的乙方照片。获得乙方的允许后,可以对图版和印刷形式作适当的替代和修改。
4、拍摄广告和照片期间,发型与化装由乙方私人提供,甲方承担不超过每次5000元的劳务费用。乙方凭票向甲方结算。
5、甲方须提供包括乙方艺人在内的 名工作人员的往返机票、住宿。五星级酒店,豪华套房 间,单人间 间。机票,头等舱 张,经济舱 张。
6、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做出任何暴力或淫秽演出、色情镜头及床上戏,并不利用替身,甲方在拍摄日前不少于15日将故事内容及镜头剧本交给乙方,拍摄工作之所有情节及细节,事先经乙方同意才可进行。
7、 7、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按期完成拍摄工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具体拍摄时间,乙方应继续完成,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本合同第七条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之义务。
1、甲方需提供支付乙方于拍摄演出服务期间之服装费用、交通接送,并负责合理膳食。
2、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参加或同意参加或允许其他公司同行业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代言合同代言人合同协议篇三
亲爱的同学们:
新学期新气象,我们怀着美好的憧憬迎来学校110周年华诞;新学期新希望,我们带着美好的回忆开启1周年新的未来。在新学年来临之际,校学生会向全校青年学生倡议如下:。
一、做有理想、有追求的大学生。
理想信念是激励人们迎接挑战、克服困难的精神支柱和强大力量。青年学生要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奋力拼搏,以渊博的学识迎接社会的挑战,切实增强为祖国和人民服务的本领;要养成良好的习惯,不断完善自我,秉承“登高必自”的校训,积极追求有价值的人生;要与时俱进,锐意进取,保持蓬勃的朝气,用激昂的斗志和不懈的拼搏谱写人生的辉煌篇章。
二、做有担当、有作为的`大学生。
青年学生是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主力军,是国家发展的栋梁之材和社会进步的中坚力量。青年学生在校期间,要保持旺盛的求知欲和好奇心,敏于创新,勇于探索,传承110年农大精神,为农大的发展献计献策;要艰苦奋斗、敢于担当,不断提高创新实践能力,为国家的富强贡献力量。
三、做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
青年学生应锤炼品格,立德修身。青年学生要培养勤俭自强、矢志不渝的坚强意志,养成明礼诚信、团结友善的道德规范;要树立高雅的审美情趣,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和文明风尚;要树立积极向上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带头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践行者。
新学年,新起点。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努力学习,奋发有为。在学校110周年华诞来临之际,争做学校“形象代言人”,传承“学用结合、学以实为贵,育人为本、学术至上”的办学理念,谱写青春歌,放飞农大梦。
代言合同代言人合同协议篇四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集团为形象代言人规定的任职资格共有两大类十三项条件,每项条件后面都附有详细的阐释说明,其要求之广,标准之严,让跑惯了招聘会的记者也不禁“大开眼界”。
该企业招聘负责人婉拒了记者的采访。但他的一位同事向记者透露,招募形象代言人的活动已经在电视台等媒体上展开,目前已经有1000多名候选人,面试工作也在同时进行当中。
“为什么不直接找个明星做形象代言人?”面对记者的疑问,这位中年男士回答得很干脆:“太麻烦”。
70多岁的.陈女士是来为女儿找工作的,看到这则招聘启事后,她不无激动地对记者说“不可能有这种十全十美的人,这样的招聘启事不健康、不正常。”但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男士则认为无论是炒作还是真的需要,此举都是出于企业的市场需要,不应该用个人道德标准去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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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言合同代言人合同协议篇五
各位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xx午好!
我先向大家介绍一下自己,我叫孙雨蒙,是一个活泼可爱、聪明幽默、积极乐观、快乐又好强的阳光女孩。我兴趣非常广泛:我喜欢唱歌、主持、画画、写作、读书、弹钢琴、做手工,喜欢运动,喜欢学习,喜欢交朋友。
我热爱集体,积极做好每一件事情。在班里,我是老师的.得力小助手,是同学们的知心好朋友。在平时,我努力做好“四个好少年”:我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少先队。我以是一名中国人,是一名少先队队员为荣。
我从小就树立起了远大的理想:当一名主持人,兼业余作家。当然,我也一直为了这个理想,这个梦想而不断努力着!
我勤奋学习,追求上进。我勤思考,勤实践。学习成绩优异,五年来一直名列前茅。我在阅读、英语、数学等竞赛中都屡次拿到了全国级奖项。
我可不是一个死读书的学生,我还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公益活动:每周末参加“爱心点灯”报纸义卖活动,用自己辛苦卖报挣到的利润已为贫困地区的小学建立了四所图书室。我可是最资深的“爱心报抱”小报童呢!我还是山东电视台小记者和中国青少年记者,周末都会活跃在新闻报道第一线。
在平日里,我品德优良,讲文明,懂礼貌,在家里孝敬长辈,妈妈和姥姥都经常夸我真孝顺。在重阳节,我还去敬老院慰问了那些孤寡的老爷爷和老奶奶,给他们送去温暖。
最重要的是,我乐于助人,富有同情心,愿意帮助弱小的人,经常到处伸张正义。同时,我也很爱护小动物,保护环境。
我心态很好,乐观,对一切事情都用好的眼光看待,总能把坏事变成好事。我不怕困难,不怕输,因为我知道,只有经历过一次次的挫折和失败才能真正的成长起来,所以,我勇于迎接各种挑战。
我还作为电视台小记者出访了台湾和上海。
对了,我可是个“小才女”,我已有三十多篇文章、作品,刊登在全国性的各类报刊、杂志上。比如:《中国少年报》、《七彩语文》、《创新作文》等。稿费也是源源不断呢!
另外,我还原创了九首好听的儿童歌曲。
说了这么多,其实,我最大的特点就是:快乐,爱笑,我就像窗边的小豆豆,像长袜子皮皮一样,天真无邪,是一颗开心果,走到哪里,笑声就带到哪里。和我在一起,慢慢地你也会变得幽默起来。
我爱我们的学校,我非常渴望做我们学校的形象代言人。我非常珍惜能拥有这次展示自我的机会,我将全力以赴。即使成功了也不骄傲;失败了也不气馁。我希望我的表现能得到大家的认可,给各位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
记住我吧,记住平安路第二小学五年级六班有一位---爱钢琴,会作曲,爱写作,好唱歌,爱学校,爱班级,不断进取的阳光女孩----孙雨蒙!
代言合同代言人合同协议篇六
对于品牌是否启用明星代言的传播策略,有人热衷、有人反对,热衷者认为明星代言可以迅速提升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反对者认为明星代言对于品牌价值的塑造没有长远影响,因为明星经常闹绯闻、爱惹祸,可能因此损害品牌形象和企业利益。产生这种分歧的根本原因在于选择形象代言人是一件很困难和高风险的工作。选对了事半功倍,选错了可能就是一场灾难。动辄几百万甚至千多万元的代言费用,加上广告制作、媒体投放简直就是个无底深渊。在当今的微利时代,确实没有多少企业可以承受可能的失败。
怎样选择品牌形象代言人?这真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企业人、营销人、广告人已经提出过许多经验和建议,但是代言失败案例的数量几乎和各种专业建议成正比。失败案例越多,人们提出的建议就越多,这些由成功和失败案例得出的经验、建议越多,又会导致更多的代言失败。在变幻的市场上,面对复杂的消费者心智,哪怕一千个案例也很难为你指引出一条明确的道路。经验主义向来是市场营销的大忌,也是品牌研究的大忌。因此,要实现明星代言的价值最大化,要更加准确地选择代言人,就不能以“怎样选择形象代言人”这个问题为思考起点。问“怎样选择”不如问“为什么选择”,回答“怎样选择”不如回答“为什么选择”。
我们知道,大众传播依循两种主要的劝导途径:中心途径和边缘途径。按照理查德•皮特和约翰•卡西奥波的理论,中心途径是指依赖于那些促使人们思考问题的事实和数据为基础的确凿论据。而边缘途径则完全相反,非但不鼓励人们理性地思考问题,反而提供刺激人们在不经深思熟虑就接受某一论点的暗示。采用明星代言就是这种边缘途径的应用。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明星是通过什么让观众不加思索地接受广告的劝导?为什么观众明明知道明星是得到了丰厚报酬才为企业兜售产品,却还要相信、依从他(她)的言论和宣传呢?著名的美国心理学家埃利奥特•阿伦森在《社会性动物》中为我们充分阐述了这种现象的存在,却没有明确指明到底原因何在。
“一切宗教和政治信条的创立者所以能够立住脚,皆因为他们成功地激起了群众想入非非的感情,他们使群众在崇拜和服从中,找到了自己的幸福,随时准备为自己的偶像赴汤蹈火,这在任何时代概不例外。”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的这段话为我们勾勒出来了明星代言的心理学基础,为品牌形象代言人的传播威力作了权威注脚。尽管勒庞研究的是宗教、政治偶像和英雄人物对社会群众的影响力,但并不影响这一理论在商业社会、娱乐时代的有效性,反而具有很高的指导意义。因此,我们将结合勒庞的大众心理学理论和阿伦森的实验性社会心理学研究来揭示明星代言品牌的内在心理学基础,从而建立选择品牌代言人的判断依据和原则。
概括而言,就是“谁对谁说什么”。下面我们围绕明星代言品牌的性质分别考察传播源和接受者这两个方面。
作为接受者的品牌目标消费群体。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一点,品牌的传播并不是纯粹针对那些现在消费得起该品牌的人群,其传播对象是一个具有相同特质的心理群体。品牌若不是在“心理群体”的层面上构筑品牌形象和价值,那些现在消费不起迟后消费得起的人群可能不会被品牌所吸引,那些现在消费得起的人群也可能被其它品牌所吸引。另外,我们经常强调品牌应该具有个性,指的就是针对一个目标人群的群体个性,并不是单独的社会个体的个性。
品牌应着力于通过某种言论、形象来构建起一种群体心理,而构成这个群体的个人不管是谁,他们的生活方式、职业、性格或智力不管相同还是不同,这种群体心理使得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个体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可能很不相同。若不是形成这样一个心理群体,很多消费欲望在个人身上根本就不会产生,或不可能变成消费行动。要理解这一点并不困难,想想大学教授也会成为成员,想想大骂脑白金广告很白痴的人照样买脑白金孝敬父母就很容易理解。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智力和情感的不同特性,从智力上说,一个伟大的数学家和他的鞋匠之间可能有天壤之别,但从性格、情感的角度看,他们可能差别甚微或根本没有差别。自觉个性的消失和情感主导是消费群体最明显的特征,是品牌消费的根本推动力。同时,轻信、冲动、易受暗示也是他们的普遍特征。
“只要有一些生物聚集在一起,不管是动物还是人,都会本能地让自己处在一个头领的统治之下”(勒庞语)。在我们这个消费、娱乐的时代,谁是这样的“统治者”,无疑就是品牌和明星。由于明星个人的“领袖”魅力能够干预或影响其“统治”群体的态度、观念和情感,而其“统治”下的群体又是品牌的目标消费人群,明星才具有作为品牌代言人的价值。在这里我们已经可以看到一点,如果品牌所针对的目标消费群体并不是品牌代言人“统治”下的群体,明星代言根本不会促进产品效售,不管这个代言人的知名度、美誉度有多高都没有用。甚至可能适得其反,导致原有忠实消费人群在情感上对品牌无法适应或反感。所谓的知名度、美誉度仅仅是明星代言品牌的必要基础,却不是保证成功的核心因素。
代言合同代言人合同协议篇七
很多企业认为做品牌就要去打广告,就要去请个当红明星做代言人,就算请不起当红明星,也最起码要请一个曾经大红大紫的明星才行。有不少企业找远卓品牌做咨询时,开口闭口都是如何才能制作一条好广告,什么样的广告语才是最合适的,先在省台投放还是先在央视投放,产品包装采用蓝色的还是绿色的。沟通一段时间,其突然醒悟品牌塑造原来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先做品牌战略规划。
这些企业中有很多都陷入了“品牌奢侈论”的误区,认为做品牌就要花巨资做广告,对此,远卓品牌机构提出了“一分钱做品牌”,认为企业可以创造性地整合资源,凭借低成本塑造强势品牌。对于花巨资请形象代言人的问题,远卓品牌机构认为,请形象代言人同样可以“一分钱请形象代言人”。企业在请形象代言人时,一定要根据企业文化和产品内涵请准对象,把风险降到最小化,对于实力不强的中小企业,我们还可以请卡通形象代言,节省巨额代言费。
很多品牌发展到一定阶段,都会想到品牌的形象代言问题。在品牌繁杂,眼睛接触新事物频率跟不上品牌更新速度的时候,品牌若有个性化的整体形象,则比较容易在人的大脑中留下印象。品牌形象代言就是要将品牌的独特内涵及鲜明的个性主张通过形象代言的方式,传达给大众消费者,使品牌特色更鲜明,品牌形象更深入人心。
明星代言有弊端。
明星代言是形象代言中最普遍的一种,也是消费者最受关注,影响力最大的一种。因明星本身的知名度,其代言的品牌能在短时间内扩大知名度。另外明星有强大的鼓动作用,让喜欢此明星的人喜欢上该品牌,同时让消费者信任该品牌,减少或化解消费者的疑虑。但明星代言毕竟有它的缺陷性,而且也不是每个企业都能请得起明星。请明星做广告费用很高,一线明星标价都上百万,二三线明星虽然价格没这么高,但知名度不高,效果很可能是差强人意,有的甚至反客为主,实质变为企业为其打广告,提高了明星的知名度,企业品牌却没有被有效推广。
同时,明星因各种原因,常会有很多不合宜的行为及负面消息,这些问题的出现都会影响品牌形象。如在四川地震后,莎朗斯通的不适当言论就使其代言品牌受到了很大影响。莎朗斯通在戛纳接受采访时谈及中国四川地震,被媒体称莎朗斯通用“有趣”形容地震,并且称这是中国的报应,引来中国各界声讨。虽然也有媒体称莎朗斯通此话是被媒体断章取义的结果,但莎朗斯通还是没有逃过被中国封杀的厄运,同时也令其代言品牌的利益受损。莎朗斯通事件发生之后,迪奥中国迅速对她的言论表示了谴责和撇清,迪奥中国宣布终止与莎朗斯通在中国的代言关系。
明星代言还会因为企业请了与品牌不匹配的形象代言人而遭遇不必要的麻烦。9月19日,陈道明代言高炉家酒的新闻发布会在合肥举行。高炉家酒所属的双轮集团是全国浓香型白酒大型生产基地之一,高炉家酒更是全国最知名的白酒品牌之一。陈道明冷静、理智的形象与高炉家酒的品牌形象不谋而合,“坦荡见底是明,用心历练是道。”的广告词更是被人们所津津乐道,这次代言吸引了白酒行业和各媒体的目光。但是不久之后,有人提出这样的疑问:“陈道明代言酒,但是他喝酒吗?”
一个真正成功的代言,光看明星的人气是不够的,还要看明星与品牌的匹配程度。请不喝酒的陈道明为酒代言就缺乏说服力。虽然陈道明冷静、理智的形象与高炉家酒的品牌形象不谋而合,但不喝酒的人又怎么能道得出高炉家酒的真正品味呢?再者高炉家酒请陈道明代言时也忽略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陈道明曾经代言河南白酒品牌――宝丰酒业,高频度的广告投放让陈道明那句“宝丰酒,不过是好酒”深入人心。高炉家酒在此后请陈道明代言就容易混淆视听,使观众不知道陈道明在代言哪个品牌。品牌代言要努力避免代言品牌之间的干扰。
所以,远卓品牌机构认为,企业请代言人有一定风险,一个好的代言人能有效诠释企业的品牌内涵,起到宣传企业和产品、品牌的作用。但是,明星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请的,且不说它的花费高,请明星也要“因地制宜”,否则只是会“拔苗助长”。对此,远卓品牌机构提出了请形象代言的五个观点。
关于明星代言的五个观点。
匹配是成功代言的前提。一个真正成功的代言,光看明星的人气是不够的,还要看明星与品牌的匹配程度,即明星自身特质是否与品牌相符,明星的影响人群是否与品牌的目标消费群相符。品牌即人品,只有明星与品牌两者匹配的代言,才会对推广品牌和提升销量有更好和更持久的效果。比如,蒋雯丽在生子后为某婴儿奶粉做代言的信服力就比较好,而某些明星给治疗不孕不育的医院做代言人,就显得莫名其妙了。
二,要努力避免代言品牌之间的干扰。一个高人气明星同时代言数个品牌是很常见的,因此,企业在选择代言人时,不仅要了解明星本身,也要了解明星所代言的其它品牌。一方面,如果一个明星代言的产品过多,会使其代言的产品失去焦点,降低代言的效果;另一方面,一般不会出现一个明星同时代言同一品类的两个品牌。但是,如果明星已经代言过的产品中,在产品档次、品牌形象、市场定位等方面与自己的产品和品牌有冲突,则会对自己的产品产生负面影响。以李宇春为例,其表现的是一种草根英雄或者平民英雄的形象,展现的是一种中性气质,在平民阶层比较有影响力,比较受少女的欢迎,如神舟电脑、夏新手机等主要针对二三线大众市场的二线品牌,选择李做代言人就比较合适,相互间也不会有冲突。但有观点认为可口可乐作为一个国际知名品牌也选择李做代言人,与神舟、夏新同列,会影响其品牌形象,其实仔细分析,可口可乐选择李宇春是有道理的,这与其目前在中国着力拓展农村市场和品牌形象年轻化的状况相符合。
三,代言的价值要看企业发展趋势。明星代言对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价值,有为了展示企业实力的,有为了快速提高品牌和产品知名度的,有为了建立和完善品牌形象的,但其目的都是利用明星自身的人气和曝光率,作为品牌和产品的一种宣传方式,因此,大部分的明星代言都以广告的形式出现。以tcl天价签下国际球星小罗纳尔多为其大屏幕电视代言为例,代言费用超过其大屏幕净利润的一半,有观点认为投入如此高的代言费用是一种浪费,怀疑小罗纳尔多的代言对tcl来说是否有如此高的价值。其实仔细分析,tcl近年来开始走国际化路线,而今年的世界杯将至,签下一个国际顶级的球星以求在世界杯期间迅速提高在国际上的知名度,tcl的行为虽然看上去像一场豪赌,但十分符合tcl的企业发展趋势,影响深远,并不是毫无根据的。
四,选择代言人的五大参考要素。选择代言人有五大参考要素,其一,明星要有与品牌相称的知名度,如全国性品牌选择的代言明星一般是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明星,体育产品选择的代言明星一般是体育明星。其二,明星的个人特质要与品牌特质相称,如一个气质热情活泼的品牌选择的代言明星一般是年轻偶像,一个气质成熟睿智的品牌选择的代言明星一般是中年明星。其三,明星不能有代言过与品牌有冲突的其他产品,如企业不应选择一个代言过其竞争对手产品的明星代言,食品品牌不应选择一个代言过卫生巾品牌的明星代言。其四,明星形象要正面,不能有负面报道,一个人气大部分来自绯闻和负面报道的明星,企业应该敬而远之。最后,明星是否具有发展的潜力,如有些“明星”虽然有一时的人气,但缺乏发展的潜力,昙花一现,企业也需要考量这一因素。当然,在实际选择过程中,如果有其它运作因素在内,那么在具体选择代言人时就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五,及时跟踪,迅速反应以应对风险。一般来说,明星代言的时间不会太长,由于明星出现问题给企业带来的风险也不会太大,因此,在选择明星时考虑更全面一些,则不会出现太大问题。当然风险仍然存在,主要来自明星的生老病死、负面报道等突发事件,这就要求企业有及时跟踪明星状况和快速反应的能力。比如某著名演员突然因病去世,聘请其代言的企业就马上停播了由该演员主演的广告片,并换以新的广告。某知名演员由于穿着问题引发了民族情绪,导致大众的骂声一片,负面报道铺天盖地,聘请其代言的企业马上撤下有其形象的所有海报和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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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言合同代言人合同协议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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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代言人聘用合同范本
阅读参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邀请乙方的指定艺人_______ [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以下统称‘乙方’)为 _____________(简称‘产品’)品牌形象代言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形象代言人工作内容确认
1、 乙方同意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为甲方拍摄影视广告或mtv片,拍摄次数____次,每次不超过____天。
(2)为甲方拍摄平面(静态)照片,拍摄次数_____次,每次不超过_____天。不少于______胶卷。不少于______辑照片(以一套造型为1辑计算,该造型需在拍摄前15日提供给乙方过目并得到同意方可进行),照片作为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宣传用途,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作公众销售。
(3)参加甲方组织的新闻发布会、订货会、经销商大会、公共促销关系活动_____次(每次提前30日将具体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次一天,每次不超过_____个小时。
(4)为甲方演唱一首甲方产品概念为核心广告歌曲(由甲方指定),乙方在合同期内拥有演唱权。
(5)甲方于拍摄前一周内将[_______]图片资料交付乙方,以便乙方了解代言产品之风格和功能。
二、使用期限:
根据本合同所制作广告使用期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12月),期满后甲方或经授权的任何第三人均无权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上的广告及相关素材。期满后,甲方可与乙方重新签订协议使用,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签约权。
三、使用区域及方式
1、使用区域: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
2、使用方式:甲方有权在特定时间内在所有媒介以版本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该广告及相关的素材。所有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录像,广播,电影,网络,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vcd、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
四、拍摄条件
1、电视广告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三个整天的拍摄,每天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2、静态照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一个整天的拍摄,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每天______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3、所有的服装及配饰由甲方提供。甲方必须自行组织所有拍摄人员,导演,制片,及所有相关人员,并为广告片和照片拍摄提供风格,艺术指导和定位。双方已就广告片图版和印刷品形式达成公识。为了避免异议,一但从乙方得到取用的乙方照片,甲方可以在任何媒介使用未经更改的`乙方照片。获得乙方的允许后,可以对图版和印刷形式作适当的替代和修改。
4、拍摄广告和照片期间,发型与化装由乙方私人提供,甲方承担不超过每次5000元的劳务费用。乙方凭票向甲方结算。
5、甲方须提供包括乙方艺人在内的_____名工作人员的往返机票、住宿。五星级酒店,豪华套房_____间,单人间____间。机票,头等舱____张,经济舱____张。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做出任何暴力或淫秽演出、色情镜头及床上戏,并不利用替身,甲方在拍摄日前不少于15日将故事内容及镜头剧本交给乙方,拍摄工作之所有情节及细节,事先经乙方同意才可进行。
7、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按期完成拍摄工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具体拍摄时间,乙方应继续完成,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本合同第七条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之义务
1、甲方需提供支付乙方于拍摄演出服务期间之服装费用、交通接送,并负责合理膳食。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代言合同代言人合同协议篇九
甲方:
乙方:
(以下统称“乙方”)为___?(简称“产品”)品牌形象代言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乙方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1)为甲方拍摄影视广告或mtv片,拍摄次数___?次,每次不超过___?天。
(2)为甲方拍摄平面(静态)照片,拍摄次数___?次,每次不超过___?天。不少于___?胶卷。不少于___?辑照片(以一套造型为1辑计算,该造型需在拍摄前15日提供给乙方过目并得到同意方可进行),照片作为中国(不包括_____、澳门、_____)宣传用途,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作公众销售。
(3)参加甲方组织的新闻发布会、订货会、经销商大会、公共促销关系活动___?次(每次提前30日将具体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次一天,每次不超过___?个小时。
(4)为甲方演唱一首甲方产品概念为核心广告歌曲(由甲方指定),乙方在合同期内拥有演唱权。
(5)甲方于拍摄前一周内将_____资料交付乙方,以便乙方了解代言产品之风格和功能。
二、使用期限:
根据本合同所制作广告使用期为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共计12月),期满后甲方或经授权的任何第三人均无权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上的广告及相关素材。期满后,甲方可与乙方重新签订协议使用,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签约权。
三、使用区域及方式。
1、使用区域:中国,不包括_____、澳门、_____。
2、使用方式:甲方有权在特定时间内在所有媒介以版本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该广告及相关的素材。所有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录像,广播,_____,网络,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vcd、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
四、拍摄条件。
1、电视广告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三个整天的拍摄,每天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2、静态照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一个整天的拍摄,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每天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3、所有的服装及配饰由甲方提供。甲方必须自行组织所有拍摄人员,导演,制片,及所有相关人员,并为广告片和照片拍摄提供风格,艺术指导和定位。双方已就广告片图版和印刷品形式达成公识。为了避免异议,一但从乙方得到取用的乙方照片,甲方可以在任何媒介使用未经更改的乙方照片。获得乙方的允许后,可以对图版和印刷形式作适当的替代和修改。?4、拍摄广告和照片期间,发型与化装由乙方私人提供,甲方承担不超过每次—____元的劳务费用。乙方凭票向甲方结算。
5、甲方须提供包括乙方艺人在内的____名工作人员的往返机票、住宿。五星级酒店,豪华套房____间,单人间?____间。机票,头等舱?____张,经济舱?____张。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做出任何暴力或淫秽演出、色情镜头及床上戏,并不利用替身,甲方在拍摄日前不少于15日将故事内容及镜头剧本交给乙方,拍摄工作之所有情节及细节,事先经乙方同意才可进行。
7、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按期完成拍摄工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具体拍摄时间,乙方应继续完成,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本合同第七条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之义务。
1、甲方需提供支付乙方于拍摄演出服务期间之服装费用、交通接送,并负责合理膳食。
2、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参加或同意参加或允许其他公司同行业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六、(略)。
七、(略)。
甲方:
乙方:
代言合同代言人合同协议篇十
乙方:(“乙方”)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帐号:
电子邮件地址: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经营及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且在签署本协议时并无任何法律障碍和重大事件影响其继续正常存续和履行本协议的能力。同时,甲方拥有从事演艺经纪代理的能力、经验、资格和相关从业人员能够为签约艺人提供一流的国际、国内资源和推广渠道,具有签署本协议的合法主体资格。
2、乙方为自由身份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签署本协议的。资格,并且无签署其它协议与本协议相冲突。
3、乙方委托甲方作为代理人,代理和管理乙方的所有由本公司交托,委派和有关的演艺事业(“演艺管理及代理权”)。
理经纪公司,代理和本公司演艺事业相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委托内容及代理期限。
限于:
1、乙方在电影、电视、话剧、戏剧、广播剧、记录片、舞台剧、音乐剧、歌舞剧、小品、综艺节目等一切艺术门类中出演或可创角色、担任主持人、作为嘉宾出席等。
2、乙方进行广告(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广告、广告牌、平面媒体广告、网络广告、灯箱广告等一切广告形式)拍摄、写真集拍摄、企业或产品或游戏形象代言人等经济活动。
3、乙方以任何形式有偿出场,参与剪彩、走秀、主持、礼仪、商业演出、商业综艺等商业活动。
4、乙方进行歌曲创作及演唱、表演、制作、出版唱片、出版个人文集(包括但不限于:自传、小说、随笔、散文、专栏等文学作品)、写真集、制作销售个人品牌产品等活动。
5、其它需要乙方亲自表演的有偿商业活动及需要乙方亲自履行的顾问活动等。
6、“商品化权利”:以乙方形象为内容的商业使用。如:肖像贴纸、肖像玩偶、肖像商品等。
7、“新媒体使用”:以乙方形象或声音,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站发布的电子刊物、手机图片、手机彩铃等。
8、乙方独家并排他地委托和授权甲方作为其经纪人,在全球范围内全权代理乙方的演艺事业。同时,乙方将其与其它方签署合作演艺事业合同的权利授予甲方,并将通过上述演艺合同获得收益的权利转由甲方行使。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和授权。
9、乙方委托甲方的代理期限为五年,即自年。
第二条、乙方承诺。
一、乙方将其演艺事业的演艺代理及管理权授予甲方,并承诺在参加其他公司或私人经纪承接的演出活动不会出现与我司商演活动有冲突的情况或影响,在本协议确定的代理期限内。
二、乙方有权处置其在本协议中所列的经纪代理事务,并无任何羁束而抵触或影响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三、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
四、乙方须参与我司安排的所有活动含培训、公司集会、其他类型的party。
等
五、双方确认,双方签署本协议并不表示双方之间构成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甲方不享有和承担作为用人单位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乙方也不享有和承担作为劳动者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甲方承诺。
一、甲方保证具有合法从业的资格和能力。
二、甲方每月按时发放乙方结算提成收入(见第六条第五款)。
三、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为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同意甲方为第一受益人,乙方为第二受益人,同时,乙方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时,甲方负责督促相关活动举办方为乙方投保相关保险,受益人为乙方;相关保险费由相关活动举办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为乙方利益而向乙方提供最具效益的经纪服务,维护并提升乙方形象、声誉、社会影响力及商业价值,时刻对乙方演艺活动提出建议、指导,以提升、发展、保护乙方的演艺事业及形象。
二、甲方将全力、为乙方安排、甲方活动内一切适合乙方的时尚走秀、电视广告、电影、电视、唱片制作等一切艺术门类中的演出和出场机会,争取通过多种演艺形式拓宽乙方在国内及海外的知名度和市场,争取乙方在时尚界、广告拍摄、形象代言、唱片制作及出版、个人写真集拍摄及出版、个人品牌产品制作及销售等方面的商业机会。对甲方安排的演艺事业,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尊重的原则,经双方商定后,乙方应积极完成。
三、甲方享有通过代理管理乙方演艺事业获得相应收益的权利。具体方法见本协议第六条规定。
四、代理期限内,甲方拥有乙方所有与本公司有关的合同的代理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处理由甲方委托乙方演艺事业相关的一切事务、全权代表乙方决定对外演艺酬劳。具体演出事业合同,由甲方全权代表乙方在相关的文件合同上签字。
五、甲方保证为乙方安排之活动不含任何有伤风化的身体裸露、暴力、色情等有损乙方形象以及危险性高的活动内容。
六、乙方在合约期内从事甲方委托演艺事业过程中所形成的一切作品中归甲方享有。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作、广告、个人文集、唱片或音像制品、写真集、个人肖像照片或剧照、延伸产品(含vcd、dvd、md等)。甲方有权通过合法行使本协议约定的权利而获取收益,不必另行征得乙方的同意。
七、甲方可以使用乙方的姓名(包括艺名、笔名)、肖像、签名,但甲方上述使用须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且不得损害乙方的形象、声誉、名誉。
八、甲方为乙方进行各种公司能力范围内的策划、包装、推广、宣传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但如果乙方提前单方解约,甲方有权酌情要求乙方就此费用支出进行赔偿。
九、甲方保证为乙方所安排的任何文化演艺活动均为合法。
十、代理期内,甲方不得甲方委托的活动的公开场合对乙方或乙方演艺活动提出指责、批评或做出任何有损乙方形象的行为。
十一、甲方在安排乙方参加各类演艺活动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提交日程表,乙方认定后,遵照执行。如需变更,应事先征求乙方意见。
十二、甲方应尽最大可能保护乙方的隐私,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乙方住址、收入等私人信息。
十三、若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或因伤病原因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分别采取指正与警告、暂停履行本协议、解除本协议、顺延本协议期限、扣减乙方报酬等行动以维护甲方权益。
十四、为维护乙方的权益,在本协议期内,乙方在从事演艺事业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纠纷,需聘请律师协助解决时,按如下原则处理:
1、因甲方为乙方与第三方洽谈合约中有异议而造成的律师费用由甲方承担;
2、因甲乙方任何一方违反与第三方合约的规定,由违约方承担所有律师费用;
3、由于乙方个人原因造成争议,由乙方自行承担律师费用。
十五、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方面考核(模特考核制度待定)如日常面试或活动考勤情况、面试通过率等;甲方有权和乙方解除协议如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因个人失误导致公司利益损失,或考核成绩不符合甲方的标准。
十六、乙方无底薪制,甲方将给予其高于市场价的演出薪酬。
十七、乙方薪酬月结,若乙方不服从公司安排、无故缺席培训或活动,当月演出薪酬不予结算。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代言合同代言人合同协议篇十一
甲方:
地址:
乙方: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邀请****参加甲方举办的*****活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活动基本情况。
甲方通过乙方邀请****参加甲方定于2012年11月10日在湖北省**市举办的******,共计1场。行程及活动安排如下:
*******。
二、甲方义务及权利。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于合同签订之前向乙方说明本次活动行程及内容安排,并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执行。
2、甲方承担演出所需全部费用(演出劳务费、税金、机票费、食宿费),并负责办理演出相关手续。
3、甲方向乙方支付演出劳务费用(税后)共计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rmb()35000元),演出劳务费所产生税费由甲方承担。
4、甲方负责乙方演员及随行人员(共计5人)北京至武汉的往1。
返飞机票(5个经济舱),负责乙方人员活动期间的接送事宜。甲方在乙方到达演出场地后,按乙方提供机票票据据实报销。
5、甲方负责承担乙方演员及随行人员所有食宿费用。住宿时间为11月9日——11月10日,餐饮为11月9日晚餐、11月10日午餐,住宿条件为不低于三星级酒店,标准房3间。
6、甲方负责承担乙方艺人在活动期间的化妆造型事宜。
6、甲方负责提供演出场地、灯光、音响设备,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保证演出场所符合安全标准。
7、甲方应做好演出场所的治安保卫工作,确保演出场所及行程符合安全标准。
8、甲方如有正式演出外的活动安排,应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利向乙方索要宋翊菲、于玮、沙莎、陈骁等人的健康合法的影像资料用于本次活动宣传工作。
2、甲方拥有本次演出的完全电视版权。本次活动中所有艺人形象照片、胶片以及艺人在活动中所有影像资料的版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在自身媒体上播出本次影像资料。
3、若因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则应返还已收费用给甲方,并赔偿双倍演出劳务费给甲方。
三、乙方义务及权利。
(一)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于2012年11月9日17:00前将*****邀请至演出地,不得出现临时换人或一切影响本次活动的行为,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行程、活动安排严格执行。
2、合同签订之后,乙方应将来洪湖的行程及时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接机事宜。
3、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收到预付款之后合同签订应向甲方提供宋翊菲、于玮、沙莎、陈骁等人健康合法的影像资料用于本次活动宣传工作,并保证所提供的艺人相关影像资料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4、乙方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保证演出内容合法健康。
(二)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详细说明演出活动的行程安排,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负责其活动期间的接送事宜及食宿、艺人造型安排。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演出场所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确保艺人人身安全。
7、如未经商议,乙方有权拒绝参加甲方安排的非活动行程内容之外的一切活动。
8、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不得将所有艺人在本次活动中所有的影像资料用在其他媒体处播放,不得将影像资料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9、若因甲方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不予退还所付费用。
四、演出劳务费支付方式。
甲方于签定合同两日内支付给乙方演出费用的40%作为演出订金,于演出前两日向乙方付清剩余60%的演出费用。否则,乙方演员均有权拒绝参加演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因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者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时间:2012年10月16日时间:2012年10月16日。
代言合同代言人合同协议篇十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乙方:,身份证号【】。
笔名:
地址:
电话:
邮编:
鉴于:
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演艺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代理事项、区域及期限。
1.1双方一致同意,乙方授权甲方为其演艺方面的代理人,代理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出演电影、电视剧、戏剧、话剧、广播剧;发行单曲或专辑;参加商业性演出、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拍摄商业广告;担任品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言人等演艺事务。
1.2双方一致确认,甲方享有的上述代理权为非独家的,若乙方再行使第1.1条约定的权利或再向其他第三方授权行使的,应提前【】天书面告知甲方,并与甲方协调档期,得到甲方认可,并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1.3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再行使第1.1条约定的权利或再向其他第三方授权行使上述权利过程中与甲方的权利相冲突,甲方应享有优先于乙方或其他第三方行驶代理权的权限。1.4双方一致同意,如双方均有意继续合作,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天出书面通知,并另行签署代理合同。
1.5双方一致同意,代理权期限届满后,就第1.1条约定的权利,甲方应享有优先于其他第三方与乙方签署的权利。1.6甲方享有上述代理权的地域范围为全球。
1.7甲方的授权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佣金。
2.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就其代理的乙方各项演艺事务,促成乙方就第1.1条约定的演艺事务与相关第三人签署合同并得以实际履行的,在扣除应缴税费和运作成本后,甲方有权提取乙方依据相应合同所取得酬金的【】%作为佣金。
2.2甲方应在取得上述收益且结算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属于乙方的收益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2.3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就第1.1条约定的权利,乙方遭受第三方侵权时,任何一方均有权采取法律措施维护上述权利,另一方有义务予以全力协助。甲、乙双方对因侵权所获赔偿在扣除应缴税费和维权成本后进行分配,其中的【】%归甲方所有、【】%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3.1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寻求机会,将有关信息及时向乙方传达,并为乙方与相关第三方签署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2甲方应负责澄清乙方不利的相关消息、报道、传言等,尽量消除对乙方的不利影响。
3.3甲方应对乙方演艺事业发展定位,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3.4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私人生活。
3.5甲方应尽最大的可能保护乙方的隐私,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乙方私人信息。
3.6甲方应事先对相关的演出、代言资料进行核实,确保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乙方的良好形象及合法利益。
3.7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获得报酬和相关收益。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4.1乙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4.2乙方应听从甲方安排,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出席记者见面会、发表声明并参加乙方为其安排的其他宣传活动。
4.3乙方应对甲方的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应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4.4乙方不得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及合同期限届满后【】年内与甲方介绍的相关第三人进行私下交易。
4.5根据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就本合同项下相关代理权许可使用的《授权书》。4.6根据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就本合同项下相关代理权,乙方享有完整自主权及未授权第三方的《保证》。
4.7乙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其应得收益。
第五条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如有违约行为,则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2若乙方未遵守本合同第1.2、1.3条约定,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报酬及支付违约金【】万元。
7.3若甲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其应得收益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支付义务,并按其延迟支付的数额,以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保密及其他约定。
8.1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所获知对方之商业、财务信息,无论口头或书面,除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外,均不得对本合同以外第三人泄露,也不得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保密义务于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仍然有效,且不因本合同的终止、失效、解除而失效。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8.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合同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以下无正文,下接本合同签字页)。
(以上无正文,该页为本合同签字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日期:
代言合同代言人合同协议篇十三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邀请乙方的指定艺人_______?[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以下统称‘乙方’)为?_____________(简称‘产品’)品牌形象代言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乙方同意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为甲方拍摄影视广告或mtv片,拍摄次数____次,每次不超过____天。
(2)为甲方拍摄平面(静态)照片,拍摄次数_____次,每次不超过_____天。不少于______胶卷。不少于______辑照片(以一套造型为1辑计算,该造型需在拍摄前15日提供给乙方过目并得到同意方可进行),照片作为中国(不包括_____、澳门、_____)宣传用途,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作公众销售。
(3)参加甲方组织的新闻发布会、订货会、经销商大会、公共促销关系活动_____次(每次提前30日将具体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次一天,每次不超过_____个小时。
(4)为甲方演唱一首甲方产品概念为核心广告歌曲(由甲方指定),乙方在合同期内拥有演唱权。
(5)甲方于拍摄前一周内将[_______]_____资料交付乙方,以便乙方了解代言产品之风格和功能。
二、使用期限:
根据本合同所制作广告使用期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12月),期满后甲方或经授权的任何第三人均无权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上的广告及相关素材。期满后,甲方可与乙方重新签订协议使用,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签约权。
三、使用区域及方式。
1、使用区域:中国,不包括_____、澳门、_____。
2、使用方式:甲方有权在特定时间内在所有媒介以版本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该广告及相关的素材。所有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录像,广播,_____,网络,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vcd、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
四、拍摄条件。
1、电视广告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三个整天的拍摄,每天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2、静态照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一个整天的拍摄,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每天______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3、所有的服装及配饰由甲方提供。甲方必须自行组织所有拍摄人员,导演,制片,及所有相关人员,并为广告片和照片拍摄提供风格,艺术指导和定位。双方已就广告片图版和印刷品形式达成公识。为了避免异议,一但从乙方得到取用的乙方照片,甲方可以在任何媒介使用未经更改的乙方照片。获得乙方的允许后,可以对图版和印刷形式作适当的替代和修改。
4、拍摄广告和照片期间,发型与化装由乙方私人提供,甲方承担不超过每次5000元的劳务费用。乙方凭票向甲方结算。
5、甲方须提供包括乙方艺人在内的_____名工作人员的往返机票、住宿。五星级酒店,豪华套房_____间,单人间____间。机票,头等舱____张,经济舱____张。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做出任何暴力或淫秽演出、色情镜头及床上戏,并不利用替身,甲方在拍摄日前不少于15日将故事内容及镜头剧本交给乙方,拍摄工作之所有情节及细节,事先经乙方同意才可进行。
7、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按期完成拍摄工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具体拍摄时间,乙方应继续完成,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本合同第七条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之义务。
1、甲方需提供支付乙方于拍摄演出服务期间之服装费用、交通接送,并负责合理膳食。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代言合同代言人合同协议篇十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邀请乙方的指定艺人_______[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以下统称‘乙方’)为_____________(简称‘产品’)品牌形象代言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乙方同意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为甲方拍摄影视广告或mtv片,拍摄次数____次,每次不超过____天。
(2)为甲方拍摄平面(静态)照片,拍摄次数_____次,每次不超过_____天。不少于______胶卷。不少于______辑照片(以一套造型为1辑计算,该造型需在拍摄前15日提供给乙方过目并得到同意方可进行),照片作为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宣传用途,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作公众销售。
(3)参加甲方组织的新闻发布会、订货会、经销商大会、公共促销关系活动_____次(每次提前30日将具体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次一天,每次不超过_____个小时。
(4)为甲方演唱一首甲方产品概念为核心广告歌曲(由甲方指定),乙方在合同期内拥有演唱权。
(5)甲方于拍摄前一周内将[_______]图片资料交付乙方,以便乙方了解代言产品之风格和功能。
二、使用期限:
根据本合同所制作广告使用期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12月),期满后甲方或经授权的任何第三人均无权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上的广告及相关素材。期满后,甲方可与乙方重新签订协议使用,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签约权。
三、使用区域及方式。
1、使用区域: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
2、使用方式:甲方有权在特定时间内在所有媒介以版本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该广告及相关的素材。所有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录像,广播,电影,网络,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vcd、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
四、拍摄条件。
1、电视广告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三个整天的拍摄,每天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2、静态照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一个整天的拍摄,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每天______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3、所有的服装及配饰由甲方提供。甲方必须自行组织所有拍摄人员,导演,制片,及所有相关人员,并为广告片和照片拍摄提供风格,艺术指导和定位。双方已就广告片图版和印刷品形式达成公识。为了避免异议,一但从乙方得到取用的乙方照片,甲方可以在任何媒介使用未经更改的乙方照片。获得乙方的允许后,可以对图版和印刷形式作适当的替代和修改。
4、拍摄广告和照片期间,发型与化装由乙方私人提供,甲方承担不超过每次5000元的`劳务费用。乙方凭票向甲方结算。
5、甲方须提供包括乙方艺人在内的_____名工作人员的往返机票、住宿。五星级酒店,豪华套房_____间,单人间____间。机票,头等舱____张,经济舱____张。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做出任何暴力或淫秽演出、色情镜头及床上戏,并不利用替身,甲方在拍摄日前不少于15日将故事内容及镜头剧本交给乙方,拍摄工作之所有情节及细节,事先经乙方同意才可进行。
7、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按期完成拍摄工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具体拍摄时间,乙方应继续完成,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产生的本合同第七条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之义务。
1、甲方需提供支付乙方于拍摄演出服务期间之服装费用、交通接送,并负责合理膳食。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代言合同代言人合同协议篇十五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邀请乙方的指定艺人〔身份证号为〕(以下统称‘乙方’)为(简称‘产品’)品牌形象代言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乙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为甲方拍摄影视广告或片,拍摄次数次,每次不超过________天。
(2)为甲方拍摄平面(静态)照片,拍摄次数次,每次不超过天。不少于胶卷。不少于辑照片(以一套造型为________辑计算,该造型需在拍摄前________日提供给乙方过目并得到同意方可进行),照片作为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宣传用途,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作公众销售。
(3)参加甲方组织的新闻发布会、订货会、经销商大会、公共促销关系活动次(每次提前30日将具体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次一天,每次不超过个小时。
(4)为甲方演唱一首甲方产品概念为核心广告歌曲(由甲方指定),乙方在合同期内拥有演唱权。
(5)甲方于拍摄前一周内将他+她-水饮料图片资料交付乙方,以便乙方了解代言产品之风格和功能。
二、使用期限:
根据本合同所制作广告使用期________为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月),期满后甲方或经授权的任何第三人均无权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上的广告及相关素材。期满后,甲方可与乙方重新签订协议使用,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签约权。
三、使用区域及方式。
1、使用区域: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中国台湾。
2、使用方式:甲方有权在特定时间内在所有媒介以版本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该广告及相关的素材。
所有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录像,广播,电影,网络,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
四、拍摄条件。
1、电视广告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三个整天的拍摄,每天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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